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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辽宁省设立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不断扩大其规模。2012年,辽宁省本级专项资金从4800万元增加到1亿元,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随财力增长适当增加资金额度。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贷款难、担保难成为主要问题。为此,辽宁省市两级都建立了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省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该专项4000万元。此外,辽宁省还鼓励各市建立创业种子基金,2012年省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按各市建立的创业种子基金额度10%的比例给予补助。2012年,辽宁省财政安排了1000多万元的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型企业“专精特新”项目,省市两级政府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
(二)税费减免
近几年,国家将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国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辽宁省执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万元的国家规定上限标准,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此外,辽宁省还将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政策从2012年底延期执行到2015年底。同时,辽宁省认真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优惠政策。根据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在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免征印花税。另外,辽宁省还清理涉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采购
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辽宁省在政府采购中给予了小微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优先考虑。针对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比例不高的问题,辽宁省提高了小微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要求采购预算总额的30%要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其中不低于60%的比例留给小微型企业。
二、辽宁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尽管辽宁省出台的各项财政政策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性资金投入不足且分散
辽宁省虽然不断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但是与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辽宁省各级财政对小微企业
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总体规模普遍较小,随财力增长而增加的资金额度各市差距较大,并且随意性较强,难以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另外,各级政府对小微企业资金进行多头管理,难以将财政性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组合安排、配套使用,导致财政性资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很难形成政策合力,削弱了财政性资金对辽宁省小微企业扶持的力度。
(二)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较小
辽宁省对于小微企业实施的政策关于融资这个问题涉及较少,目前主要是设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还不能够很好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现行的优惠政策存在严重的单向性,而缺少一种良性的双向互动性,很少有政策来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向小微企业提供充分的贷款。虽然辽宁省政府为强化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而专门设立了一些信用担保机构,但是政府对于这些担保机构往往缺乏系统化的长期资金支持,而只是在开始时注入一笔资金。而由于这些机构所扶持的小微企业规模小,贷款额也较小,所以这些机构通过贷款所得的收入相对来说也很少,因而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更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另外,这些机构在扩展担保业务的同时也增加了自身的经营风险,而且这些机构由于没有银行实现风险共担,不能将风险部分的传递出去,因而只能够独自承担巨大的经营风险。而且,担保机构自身也存在很多经营问题,如不规范动作。有些担保机构分工不明确,内部管理混乱,政府与企业交混在一起,因而在日常运营中易受到政府行为的干扰,难以实现自主经营,更难以从根源上帮助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目标。
(三)财政补贴力度不够,效率不高
辽宁省财政补贴数额不够高,补贴资金不集中,分散在多个部门。由于这些部门不能形成统一的步调,因而很难达到总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因而造成政府虽然有所投资,但资金利用效率仍然偏低的现状。另外,财政部门没能够就补贴资金的利用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管理体系,有时候资金已经补贴下来,但是相关部门对于这笔资金的利用没有明确的使用途径并进行很好地规划,从而造成资金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链条不完善,很容易在监管方面造成漏洞,从而出现部分官员监守自盗,私自挪用公款,导致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的优惠很少。此外,由于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对小微企业的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这使得小微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处于绝对的劣势。
(四)政府采购制度不健全
尽管政府采购政策中存在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但是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政府采购进行强制规定,使得政府往往在产品竞标中还是走形式,没能够真正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照顾和公平竞争。此外,由于现行的采购政策对于产品生产商的资质要求偏高,而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往往很难达到这一标准。因此,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也常常因企业自身的规模约束或产品质量约束而在实际操作中变得难于执行。
三、促进辽宁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广东省财政在2003年至2008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12年将这一数额提高到2.5亿元。相比之下,辽宁省虽然已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1亿元,但是规模还是偏小,无法满足需要。因此,辽宁省应当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直接财政性资金的投入。对于各市设立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应当对其随财力增长而增加的资金额度或比例做出具体规定。同时,辽宁省级财政还应当进一步增加“专精特新”专项资金的拨款数额,要求各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对于创业期的小微企业,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帮扶小微企业顺利渡过初创期进入成长期。此外,针对辽宁省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存在的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等问题,应统筹和整合各项政策资金,切实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辽宁省应当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拨款力度。除此之外,辽宁省应当建立以市级财政为引导和支撑、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出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层次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政府要动用各部门力量加快建设小微企业的诚信评级系统,促进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间顺畅交换和使用。同时,要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予以严格要求,并建立相辅助的法律程序,来监督管理这些专门的担保机构。在此基础上,要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严厉监管担保机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使这些专门建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为了解决下属市级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的后续资金问题,省级财政必须建立财政资金的支持和补充机制,来保证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支持,壮大担保机构的实力,增强担保机构在抵御风险方面的能力。另外,可以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协会,作为中间机构,帮助担保机构与政府进行流畅的信息沟通,并为小微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信用担保协会应当对所有会员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评选优质单位进行鼓励,对恶意破坏行业规章的单位进行管制处理,提高行业的信息流通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以及相关信贷担保单位的资信档案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省市两级财政还可以通过补贴担保费或贴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私募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区域集优等方式扩大融资。
(三)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强管理
辽宁省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资金进行集中处理,统一发放,保证财政补贴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使得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可以形成一条完整的链条,从而做到持久稳定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积极有效地发挥财政补贴的引导作用,导向性地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结构升级和环保低能,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了推动小微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推进品牌建设,培育出创新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群体,辽宁省财政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项目的补贴力度。此外,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展位费和公共组织费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各类重点展会,拓展产品销售渠道。需要强调的是,在利用财政补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相关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和考核,否则不仅会造成资金浪费,而且会打击其他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四)健全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的相关制度尽管我国在鼓励政府选购小微企业产品上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相对实践来说还是比较笼统,对实际操作的指导不够细致。因此,辽宁省应当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健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扩大小微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份额。可以考虑在满足财政部门自身运转和不影响公共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按照不低于预算总额20%的比例面向小微企业进行政府采购。对于一些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政府可以在采购评审中适当给予小微企业不超过10%的价格扣除。考虑到小微企业本身实力有限,单独竞标往往成功率不高,政府应当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标。为了保证大中型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可以规定,如果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可给予联合体5%以内的价格扣除。此外,还可以采用分割招标的方式,对于单个小微企业无法消化的大额订单进行有机分解,使得拆分后的多个订单可以被多个小微企业进行公开竞标,从而使这些小微企业都能获得更多公平的竞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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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00多万的经济主体中99%以上为中小微企业,广东中小微企业占企业重量的98%以上,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成长的最主要瓶颈。
(一)融资难、融资贵、“去实业化”现象明显。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受融资门槛和成本高以及企业自身资信度偏低等影响,各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十分有限。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其融资成本也比大企业平均要高出50%。中小企业贷款一般情况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有的甚至高出100%。多数中小企业抵押物不足,需要担保公司担保,担保贷款的年利率达到了12-15%。还有很多小微企业不能正常获得银行支持,只能通过比银行利率高出3-5倍的民间借贷获得发展资金,有的民间信贷月利率高达5%—10%。同时,实体经济的“去实业化”现象愈加明显,一些制造企业也把投资重点转移到房地产业、银行理财与信托投资上来,甚至通过“实业钓鱼”办法,以实业为担保获得贷款用于其他领域的套利中。
(二)企业人才引进难、用人成本高。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是企业发展的“引擎”。而当前我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才欠缺、产业工人难招问题。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因流失而严重不足;班组长、业务骨干在很多岗位中出现“单兵”作战、独挑“大梁”的现象;管理层面和最具执行力的车间班组普遍出现人才的短缺现状、严重断层。同时,企业普遍反映用人成本高,为员工购买的各项险种支出比例较大,甚至占到员工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市场疲软、订单减少、货款回收难,企业投资信心不足。受国际国内市场低迷和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市中小企业订单锐减,货款回收难。按很多制造企业惯例,一般到5月,公司接到订单应该达到上年的五到六成,而今年普遍减至往年的三成或三成不到。以区集团为例,今年到5月份,接获订单仅6000万元,只相当于去年同期的20%。同时,很多中小企业货款回收难度较大,已经出现货款回收打五到八折或以货抵款的现象。中小企业项目投资信心不足,不敢投、不想投现象较为普遍。今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仅有138个,比去年减少37个,总投资365.9亿元,比去年减少173.8亿元,且当年计划投资仅112.7亿元,距全年工业和技改投资目标差距较大。
(四)工业用地指标紧张。工业用地指标紧张,土地审批程序、周期较长,延缓项目投资进程。企业入驻园区一两年没有办下来土地证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和制约了企业发展中的融资。
(五)园区投入不足,建设缓慢。各区县工业园区普遍呈现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小、融资能力弱、融资渠道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园区规划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同时,园区水、电、气配套能力不足及污水处理设施滞后,制约入园企业发展,尤其是县、两县工业园区供电问题突出。县工业园区使用地方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低,电价高达1.1元/度,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增高。县“落地电”政策一年一定,政策调整周期短,且只有新增企业享受,县原有工业企业为移民搬迁做出了贡献却无法受益“落地电”政策,中小微企业对此项政策意见较大。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制度。按照市委提出的“树立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衡量支持、帮助企业发展成效的标准”要求,建立“企业问题清单制度”,定期对企业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适时更新的“问题清单”,分门别类敦促相关部门和县(区)限时解决。
(二)制定企业人才培育规划。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家的引领。现在国家和省上高度重视企业人才培育,省上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每年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门制定了“万名中小微企业培训计划”。周边各市州甚至包括市内相关区县都重视企业家队伍培育,每年都从有限的财力中,不惜安排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对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如泸州,2013年用于工业企业人才培育投入已达300多万元,而我市不足30万元。建议充分发挥我市正在开建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高水平高标准制定《2014-2020年市中小企业人才培育计划(中长期)》,每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左右工业企业人才培育专项资金,对我市中小企业人才进行系统提升培训。
关键词 :威客模式;小微企业;发展机制
小微企业是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之一,其发展中往往需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如企业产品开发的研发资源,企业管理的人力资源,企业营销、品牌的推广资源,而传统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难以满足以上各方面资源的整合。在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中,如何“借力打力”是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思考和面对的一个关键问题。
1、威客模式理论概述
1.1 威客模式理论基础
威客模式的核心是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需求,并根据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设定相应报酬,具有满足条件的人通过平台的信息渠道向者联系,确定与企业经营者协定服务内容方式。威客模式的提出与发展是基于三个基本原理,一是BBS(电子公告牌)的组成与功能的离散;二是互联网、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新技术发展催化知识产业化、价值链化,使分散的知识个体通过新型互联网技术等整合起来,并赋予相应的使用价值,形成社会人参与网络智慧互动问答的动因;三是互联网已经由先前的“技术联网”发展为“智慧联网”,在大数据的基础上凸显人类大脑的互联,将人类大脑智慧与互联网有机结合起来的联网时代。威客模式中网络平台效应比较突出,威客模式的具体工作方式是基于“威客平台”的基础上完成的,如目前我国比较成熟的威客平台有猪八戒、淘智、任务中国等,小微企业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相应的“威客平台”上发表自身所需要的需求,在平台上的众多威客则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参与解答相关需求,这种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智力互动的“点对多”模式。
1.2 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发展机制中的应用机制
由于在小微企业管理中应用威客模式需要在小微企业主和联网威客之间进行智力互动,双方的交流需要建立在有效交流之上,即小微企业主能够将自己企业经营中的问题或者需求“转换”成联网威客能够理解的内容,另外对于威客平台方面,由于小微企业主在平台上相关于企业经营的智慧资讯信息,可能涉及企业自身经营相关的机密性内容,需要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如可以设计相应的“专属通道”,“小微企业咨询区”,让相关联网威客在咨询前签订“保密协议”,力求在知识共享互动的同时能够保障信息安全,不至于对小微企业的经营产生负效应。对于联网威客而言,需要具备相应的小微企业管理咨询经验,最好是由富有公益心的,热心于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人士构成。
在网络咨询互动智力分享的过程
中,还应考虑对每次咨询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可以给予“好评”、“中评”、“差评”的双向评价权利,有效促进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保障小微企业主、威客平台、联网威客三方之间的权益。
2、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发展机制中具体应用
2.1 小微企业产品研发威客机制小微企业往往在产品的研发中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士和智力支持,且由于自身在资金、资源和管理方面处于有限劣势,难以拓展产品开发的空间。将小微企业的产品开发通过威客平台“牵线搭桥”,对应联系相关的专业开发团队,享受低成本、高质量的,且符合小微企业自身特点的优质开发服务,借助“产品开发虚拟企业模式”,整合产品开发威客团队资源,通过互联网连接赋予不同工作功能的威客,协同开发小微企业新产品。
2.2 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威客机制
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一直是小微企业管理中的弱项和掣肘,小微企业通过威客平台可以寻找到更好的适应自身发展的团队,有助于小微企业打破传统的“地域化”经营思想,将企业的运营互联网化,推动SOHO(Small Office HomeOffice)在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压缩由于办公方面产生的运营成本。在威客模式的高度智力互动共享的基础下,可以优化小微企业的人员配置,建立良好的人才梯次,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威客平台聘请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对自身企业人才团队进行相应的心理测试、情景测试、胜任能力测试等素质测评,发挥威客模式的“海量人才”作用,高度灵活地对企业人才进行管理。通过威客平台制定长期培训计划,建立学习型组织,促使企业内部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培训的积极性,通过联网威客的引入,营造良性的企业内部竞争机制,促进员工自我提升的积极性和树立标杆,建立模范,及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期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2.3 小微企业营销推广威客机制
小微企业在营销推广需要相应的营
销团队进行,威客模式则为小微企业的营销推广提供广泛的支持,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威客平台“悬赏”相应符合自身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推广方案,由相关的威客团队予以完成,可以招募威客营销团队,完成企业自身推广。威客团队可以根据互联网新媒体,在互动平台中,如微博上进行相应的企业推广业务,使用“便签纸”进行宣传,指充分利用日常办公的便签纸背面进行广告印刷的一种新型平面广告宣传方式。通过威客营销推广团队对企业市场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确定客户群体,发掘隐形、潜在的客户信息,有针对的进行推广宣传,摆脱以往的“海量”和“病毒营销”的思维模式。通过招募不同地区的威客团队,开拓本地区域外的市场,打破地域局限性,将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有效、高质量地传递给客户,形成基本的客户群体,并通过威客平台,发掘可能成为对企业发展有益的客户咨询团队,在客户中再发掘“客户威客”,通过和“客户威客”之间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掌握企业发展的方向,优化企业发展的策略。
2.4 小微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威客机制
企业视觉识别VI(Visual Identity),是企业的静态化的视觉传达,是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企业标志、企业名称、企业商标、标准字、标准色、象征图形等。而传统的小微企业的VI没有经过专业化设计,在企业品牌的树立与推广中形成短板,制约了小微企业品牌的提升,在传统的企业VI设计中,需要。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威客平台,搜寻相关能够满足企业品牌形象设计的威客团队,以低成本、高质量设计企业VI。通过引入威客团队,改进企业内部文化,促进企业凝聚力,增强企业品牌。
3、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发展运用机制应注意的问题
3.1 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对威客模式运用的影响
小微企业运用威客模式,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随时关注市场价格、需求、供给的变化,结合市场上顾客需求的变化,选择适合的威客团队。做好前期的市场调研,充分认识市场情况,深思熟虑,不轻易、草率确定战略和选择战术。
3.2 与威客团队充分沟通
与威客团队充分沟通小微企业所需解决的问题,是充分利用威客团队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与威客团队的沟通中,需要注意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有针对性,能够反映出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最好能够将小微企业的自身状况,用问题树、鱼骨图、关键路径法、价值树法和多因素评分法进行描述和分析。
总之,威客模式在小微企业管理中尚属于一个新的管理和商业模式,需要威客团队、威客平台、小微企业三方在策略、资源等方面的契合、整合,才能发挥威客模式的特有的优势。小微企业在运用中能够灵活结合市场环境、政策机制、技术条件和自身情况等开展威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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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信贷紧缩政策的执行,大部分中小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发展受制于资金瓶颈。为了解燃眉之急,企业主们开始把融资的目光投专业银行以外的其它融资渠道。典当这个金融的边缘行业也随之热闹起来。
说到“典当”,人们可能会联想起老电影《林家铺子》和鲁迅先生笔下的那种灰暗、阴森,以高利盘剥穷人的画面。其实不然,典当行业不但是金融业的鼻祖,而且还是中国国粹。在当今变革和发展的年代,更是赋予了它新的内涵。
1 典当行业的产生与发展
典当行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萌芽于两汉,肇于南朝寺庙,入俗于大唐五代,主行于南北两宋,兴盛于明清两朝,衰落于清末民初,停滞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复兴于当代改革。论其起源,可谓中国金融业之鼻祖。典当行业有如“四大发明”,起源于中国,效应于古今,发扬光大于欧美。当前,该行业就其数量而言,中国仍为世界之最。截至2011年末为止,大陆有3900多家,台湾有2000多家。就其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而言,比美、英两国相差甚远。如成立于1987年的美国国际典当有限公司在全国共有连锁典当行700多家,在英国、瑞典设有多家分支机构。每年的营业额达数百亿美元。并且在1990年成为纽约股市上非常活跃的上市公司。就其经营范围而言,比其过去,不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都有了质的飞跃。以清乾隆年间为例,典当行业根据经营品种(不动产、动产).规模划分为典、当、质、按、押五个等级。其当品主要是古玩、字画、金银珠宝、裘皮衣物和房屋地契。而当前,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典当行业其辅融资渠道的作用日益显现。典当的品种已由改革初期的金银、手表、电视等旧“三大件”创新为汽车、房屋、有价证券等新“三大件”。质押和质押的经营范围开始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典当与银行、担保、民间借贷等一起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力量。就其盈利模式而言,比起传统的典当业更趋于理性。清代官方规定,典当利息每月不得超过三分,实际上大大超过。利息需按月计算,过月几天也加计一月利息。当铺在收付款项时,又以所谓“轻出重入”或“折扣出满钱入”的手法盘剥当户。贷出资金按九四、九五甚至九折付款。当户赎当时则按十足偿付。利息也按当本十足计算。此外,还有各项额外费用的征收。押借金额大多在押品价值的五成以下。到期无力取赎,就成“死当”,押品由当铺没收。因其盘剥厉害。当时民间流传“活不进当铺,死不下地狱”,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恢复典当行业经营以来,其管辖权属虽然三易其首,由中国人民银行转由国家经贸委再转由商务部管辖。但在取费标准,“死当”处置等方面始终保护当户权益。因而才保证了典当行业健康发展空间。
2 典当行业与金融业的区别与联系
典当行业与银行金融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世纪末,典当行仍然属于金融行业,在经营管理体系上与其它专业银行业同属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到了2003年它才被划归商务部管辖。如何区分银行和典当行业,要从两者的市场定义来理解。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和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质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且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常的说,典当就是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就可以赎回当物。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从上述定义来看,两者有如下共同点:①两者都是以货币资金作为主要经营品种。②两者都是以发放贷款作为盈利手段。③两者都是属于国家政策,严格控管的对象。银行业属于被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严格约束的对象;典当行现由商务部约束。
两者的区别也非常明显:①资本金的来源不同。后者具有吸取储蓄功能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揽资金。这种区别使后者可以借助社会资金,放大经营争取更大的获利空间;而前者只能通过股本金运作获利,其运作空间和发展空间受制,其企业发展速度也不如前者。②借贷的风险防范方式不同。后者可以用动产、不动产、信用担保等方式作为借贷担保;而前者必须是以动产的质的质押为保证,才能实施借贷(有价证券除外)。③借贷时间不一样。后者可以分短、中、长三期借贷;而前者最长的借贷期间为三个月。即使是延期,最多也只能在六个月期限内。不然质押物将作为“死当”处置。④质押物的处置方式不同。后者借贷因为只是票据和证据质押而非物品的质的质押。如借贷对象逾期,只能催讨或者借助司法部们的审判,拍卖变现抵偿;前者对借贷逾期,规定的数额内不需要经过司法部门,可以按期直接委托拍卖处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⑤质押物的价值借贷比例不一样。按照规定:后者可以按质押物品的评估价值的75%借贷;前者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按其50%借贷。
3 典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探讨
目前的典当市场发展空间令人看好,典当经营主体、典当市场和典当金额都在增加。有关统计资料表明:从2006年起,全国典当行开业家数在2494家的基础上每年以20%的发展速度递增;典当行资产总额在862亿的基础上以25%的速度递增;以上数据表明,典当这个古老而新兴的行业近年发展速度确实比较迅猛。但是也不难看出,其规模太小,其资金量太少。在融资市场上扮演的角色就微不足道了。笔者认为要提升其市场地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与专业银行联手,构筑融资平台,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业不能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上述限制致使典当行资金来源受限,制约了发展。但是作为企业,典当行可以向其它专业银行融资。成立于2002年5月上海市东方典当行与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联手合作的经验就值得借鉴。上海市东方典当行当时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其资金量难以满足典当借贷的需求。他们与上述两家银行确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东方典当行将收当当期较长的大件且高价值的物品(包括房产)作质押,转而与专业银行办理转贷手续。获取资金、弥补资金的不足。而专业银行也避免了与一般客户间的借贷风险,缩短了办理手续的周期,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采用这种银企合作模式,东方典当行成立的当年六个月时间内累计典当总额高达3.5亿元。
3.2 建立区域性连锁公司,组建大的企业集团,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文前面提到的美国国际典当公司的成功经验就是先例。2007年上海百联集团组建的现代典当连锁公司――华联典当连锁公司。该公司的模式至少在两个方面显现出优势。一是在降低成本、抵抗风险和提高竞争力方面;二是企业整体实力得到迅速提高。从政策层面来讲,也是支持典当行业实行连锁经营的。《典当行管理办法》第3、第12条规定:典当行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笔者曾在2002年就提出《典当联行》操作模式。即四统一分,统一品牌(公司名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人力资源培训,统一资金调度,独立经营,单独核算。
参考文献:
中小企业是市场主体的主要构成,是创业就业的主要载体,也是国民经济的主要力量。江苏省中小企业更是江苏省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据《2011年中国中小企业调研报告》显示,江苏省中小企业累计超过120万户(包括私营、外资、集体等其他一些经济成分),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61242家,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为99.33%,规模以下中小企业近100万户①。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认为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繁荣社会经济、扩大城乡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推动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发展等各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产业集群与小微企业发展的关系分析
产业是基础,也是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主要载体。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而构建一个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关键又在于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产业集群需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上游与下游均需要批量企业参与,形成交叉化合理化发展。这就要求在发展重点、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带动或者引导大量中小企业参与发展。产业集聚区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产业集约发展的重要阵地,其发展壮大,对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1)产业集群有利于企业产业链的延伸,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集群的发展必然会带动龙头企业等实力较强企业加强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因此,从产业链的角度分析,产业集群的发展带来的企业产业链的延伸,给小微企业镶嵌产业链中带来转型升级的发展机会;产业集群的发展势必需要物流、金融、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因此也有利于现代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2)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增强小微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制约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瓶颈是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产业集群的发展既可以由龙头企业或大中型实力企业带动相关产业或行业的发展,促进先进技术在小微企业中的吸收应用,也可以由有创新技术的小微企业集群发展,从而加强集群企业间的协作,走合作创新之路。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有利于充分利用集群内资源,降低单个企业技术开发的风险和成本。同时,通过分工协作,整合产业链,企业会专注于自己新产品的开发,集中资源研发新技术,有利于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优势。
(3)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集群发展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信息化水平和技术交流,在管理上,也有利于打破如缺乏系统规划而形成的家族式等传统发展模式,从而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更好的优化集群内小微企业之间的专业分工,提高企业之间相互认同和协作关系。
2、江苏省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目前,资金问题成为广大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多数企业是依靠从银行获得贷款来补充流动资金,自己筹集资金能力较弱,融资渠道单一。
(2)运营成本高,利润空间缩小。自2011年以来,因原材料成本上涨,物流成本、用工成本、用地成本、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小微企业成本高必然导致了其盈利能力低下甚至亏损;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税负也较重,根据有关机构评估,即使不考虑社保费用,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超过其收入的30%,税负比大企业还重。因而导致小微企业发展运营成本持续攀升,甚至成为威胁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
(3)管理落后,人才匮乏。目前,江苏小微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有一部分是家族式管理,缺少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同时,企业人才匮乏,没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引进、培育和运用机制,较难引进并留住高级管理、技术人才。小微企业要生存就必须走创新发展之路,这势必要求一批有技术、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做基础,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这方面的人才更倾向于进入大中型企业,因而人力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江苏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
(4)自主创新发展问题。小微企业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利润薄,自主创新能力弱,很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由于缺少自身核心技术,管理方面企业领导思想缺位,多采用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模式,设备工艺落后,产品竞争力不强,导致小微企业抵御市场冲击能力差。
3、江苏省小微企业发展策略分析
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到小微企业自身发展、产业集群发展、产业结构及行业发展、政府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在政府扶持方面可以出台税费减免等相关财税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资金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转型升级发展。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强金融扶持力度。出台对小微企业税费减免缓以及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如暂缓清收小微企业以前欠费的税费;及时兑现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在融资方面,逐步形成政府资金、银行、担保、风险投资、小额贷款、上市融资、科技保险、风险基金等多层次科技融资体系,如对江苏省内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地区的相关纺织服务企业实行贴息贷款,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除政府财政政策扶持外,还需要从产业集群和小微企业内部发展两大方面进行思考。
3.1科学发展江苏省产业集群
(1)依托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共享产业链整体优势。江苏省产业园区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江苏省现有新区、工业园区等资源,进行整合、优化、提升,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集约化程度。围绕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发展基础,认真规划引导并大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版块经济”。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规划建设好乡镇工业集中区,立足集群的专业化、集约化发展,不断形成新的产业集聚优势。引导和鼓励相关联的小微企业集中布局,鼓励小微企业集中到开发区等创业基地,从而降低生产成本。鼓励小微企业与大中企业联合,做配套生产,共享产业链条的整体优势。
(2)发展创新型小微集群产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之路必然是一条有破有立之路。只有破除传统劳动力密集、技术落后、生产经营管理理念落后、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创新创业意识不足,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盲目跟风发展等旧思想和老的做法,才能敢于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之路形成核心竞争力。这也要求政府积极探索引导有条件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形成相应的产业,走小微企业集群式发展之路。利用土地、资金、技术等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相对集聚,走品牌特色小微集群发展之路。
(3)倡导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集群。实践证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是小微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关键,也是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江苏建湖石油机械制造业、东台不锈钢制品制造业依靠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和近万户中小企业的集群效应,在金融危机时期,在该产业集群产业链的小微企业依然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速度。因而必须要倡导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同时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相结合,引导中小企业向优势产业流动,优化空间布局,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从而提升产业集群效应。
3.2苦练内功,提升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
(1)切实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小微企业要融入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小微企业要注重技术创新、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自身要努力做到强化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立研发中心,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加速集聚,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占领技术制高点,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技术水平,加大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培育核心竞争力。同时小微企业还可以谋求与江苏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同致力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切实提高自身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合理。
(2)加强集群内企业间的协调发展。产业集群内既有大企业或龙头企业、技术领先型等有实力型企业,也有与之相联系的小微企业群。根据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的不同,集群内企业还会有不同行业、不同产业而形成的产业链。因而产业集群的发展必将为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发展机遇,并有利于共享先进技术服务等,小微企业的发展,也将有利于降低大企业的成本,提高集群产业整体效率。因此,产业集群内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融合发展。
(3)多渠道促进小微企业人才培养。小微企业的转型升级离不开人才,而且更重要的是人才的创新。知识性、创新型人才更是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因此,江苏省小微企业的发展更应该立足于人才建设。一是广大小微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加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二是加强内部人才培训培养,采取有效措施激励人才自我发展;三是加强与高等院校人才的合作培养,既可以通过知名院校人才引进或猎头政策引入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也可以与高职院校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合作,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必备的专业技能人才。
(4)围绕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产业集群的发展需要有配套的小微企业为其服务,如制造业产业集群的发展,就需要有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中、下游的生产企业,为其提供保障服务。发展现代生产业既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产业集群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加快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必然选择。因此可以把围绕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作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重要措施之一。如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推进信息化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发展工业设计、科技管理咨询等新兴服务型小微企业。
[中图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识码] B
所谓小微企业,就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在不同的行业,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方面的指标,国家制订了具体的指标。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特征和市场本身的一些缺陷,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一定的困境。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政府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税收、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在早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是通过政府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来加以体现。比如,早在2002年,立法机构就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2009年9月,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2011年7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该规定为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企业类型划分的具体标准。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小微企业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出台了一些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比如,2012年4月,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努力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难,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大量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的推出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小微企业融资难、发展难仍是全社会需要面对的重大课题。本文拟在阐述小微企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分析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以及这些困难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发展小微企业的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主要国家都对中小企业的作用给予高度重视,并在政策体系中给予小微企业重要地位,甚至在专门的法律中对小微企业的地位作了明确阐述。如美国的《联邦小企业法》指出“小企业实现完全竞争是保证公民创造性及个人价值甚至国家安全实现的重要保障”;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把中小企业看成是“创造新产业、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市场竞争和搞活区域经济的主体”;德国人将中小企业称为“散落在各地的珍珠”、德国市场经济的“心脏”和促进经济增长及创造就业机会的“发动机”;此外,俄罗斯、巴西和南非等国也都认识到了小微企业的重要意义,通过了促进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综合看来,发展小微企业有几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1.小微企业可以贡献大量就业
尽管小微企业本身规模较小,单个企业不会雇佣大量劳动力,但是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且成长性强,就业灵活,即使一家企业只有一人或几人就业,大量的小微企业也可以吸纳数量可观的劳动力。南非贸工部2012年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自1994年该国结束种族隔离制度以来,有230万人注册了小微企业。尽管这些企业中只有33.8万家企业拥有雇员,但正是这部分“光杆司令”企业极大缓解了南非的就业压力。在中国,小微企业则解决了70%以上的企业人员就业。
2.小微企业贡献了相当部分的GDP和税收
数据表明,中小微企业创造了全国70%的工业增加值,贡献了全国60%的GDP和超过50%的税收。不仅如此,小微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强,经济低迷时,一部分周期性较强的大企业可能会陷入亏损而无法自拔,而小微企业能够迅速作出调整,避免经济的整体性下滑,为经济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3.小微企业是市场创新的重要主体
数据表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市场创新的基本力量,由中小微型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占全国的66%,研发的新产品占全国的80%。由于创新往往是创造性毁灭,创新时当前的市场地位可能会成为大企业的包袱,而小企业由于前期投入较小,沉没成本不高,可以放开手脚投入创新。
更为重要的是,正是成千上万的小企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为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一方面,小微企业和大企业具有替代关系,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在整个市场生态系统中,大企业往往可以发挥规模优势,以较低的成本生产大量标准化的产品,但在消费者需求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大企业不一定能够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在这方面,小微企业恰好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满足人们多样化生活方式带来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具有互补关系。市场中,汽车、电脑等复杂产品往往由大企业生产,但其中的零部件或某些个性化的服务往往可以由小微企业提供。
总之,小微企业既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繁荣市场的有效动力,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的必要手段,还能够为推动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作出重要贡献。
二、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
1.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差
由于小微企业创立者的个人能力、知识和背景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小微企业本身也存在良莠不齐的问题。考虑到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因此,金融机构往往很难对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行有效的评估,从而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意愿就不是太强。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银行信贷收缩的大环境下,小微企业更是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在这种不利形势下,部分小微企业只能转入民间借贷市场,其结果就是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加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
受经营规模的限制,小微企业往往存在业务和产品结构单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资产负债率和流动负债较高,在市场中难以获取信任等方面的缺点。因此,一旦企业遭受宏观经济不景气、成本大幅上升或者竞争对手挤压等方面的外部冲击时,企业往往难以有效应对,一些企业可能会因此陷入经营口困境乃至关门的境地。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内资企业生存时间分析报告》报告指出,我国生存时间在1年以下的企业占14.8%,50%的新企业存活时间不超过5年。
3.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难。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面临高成本、高税费等方面的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小微企业面临着“四率”(利率、汇率、税率、费率)、“三金”(薪金、租金、土地出让金)和“两价”(原材料进价、资源环境代价)九种因素的压力,上述因素会推动企业成本直线上升,使原本就比较弱势的小微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再加上人才匮乏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往往会面临发展壮大难的问题。
三、应对小微企业发展困局的对策
1.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小微企业的发展是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动力,因此,必须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具体而言,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消大型国企的特权,放宽市场准入,使不同规模的企业能够“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需要进一步健全中小微企业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小企业促进法》、《反垄断法》为指导,制订配套的法律法规,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明确发展中小企业的战略地位和发展方针;需要构建统一的小微企业管理体系,全面负责小微企业的政策制订、和实施。
2.建立全方位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具体而言,要制订相互协调、执行便利、行之有效的投融资、税收、财政、土地和环境等方面的政策。通过规定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比例、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产品等方式,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通过降低起征点、降低税率、简化税制等方式直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通过增加小微企业创新财政投入、设立小微企业创新基金、鼓励小微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等方式促进小微企业加强技术创新。
3.创新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
政府需要多管齐下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真正让支配小微企业的政策落到实处。具体而言,要加快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的便利化程度,支持不同地区资源和信息共享、服务和政策协同,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在投融资、税收、补贴、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财务指导、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服务。
[参 考 文 献]
[1]李月.论商业银行开展小微金融服务的必要性[J].时代金融,2012(24)
[2]马春芳.浅析中小企业政策体系[J].商业经济,2005(4)
(1)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培育市场主体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就是私有经济。中小微企业自筹资金,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中小微企业发展,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结构,培植了各类市场主体,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以进一步完善。
(2)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营造了强大的动力机制,完善了社会资金的动员机制,提供了一种人才形成机制。大众创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催生了人们的创业精神和致富欲望;自主创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把民间资本各种要素联合起来;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种人才形成机制,为勤于奋斗,敢于冒险的人提供了实现理想的舞台。
(3)发展中小微企业,对扩大就业,和谐稳定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十报告指出“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随着工业文明的推进,民营中小企业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例如,瑞士、法国、荷兰、丹麦等国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小微企业工业产值占GDP的20%至30%,从业人员占社会总劳动力的40%以上。[1]由于大众创业,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形成了巨大劳动力需求,缓解了就业压力。据张家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统计,2011年全市小型和微型企业达到10621家,安置就业33.4万人。[2]
(4)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的创新主体。据测算,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2010年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比例达到82.6%。[3]
二、张家口市发展中小微企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政策,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环境不仅是现实的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张家口市投资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是目前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仍然是环境问题,所以国务院2010年5月《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精神需进一步落实,2013年3月,张家口市出台了《张家口市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还需尽快认真落实。2015年两会提出了简化审批、放宽准入更需进一步落实。
(2)张家口市中小微企业虽有一些发展,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存在着总量偏少、单体规模偏小、贡献偏低、连续生产性差、管理水平低的问题。规模以上入统小微企业仍偏少,小微企业单体规模偏小问题非常突出,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支撑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小微企业对全市经济拉动作用仍然偏小,占20%的大中企业实现了四分之三的生产总值,占80%的小微企业实现的产值仅占四分之一;小微企业连续生产性差,远高于大、中型企业停产比重;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缺乏现代管理机制、用人机制,小康既满的小农思想意识严重,难以做大做强。
(3)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民间资本并没有较好的激活,其中引领中小微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小微企业资金匮乏,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领了中小微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2014年张家口市中小微企业4家企业已成功上市,近50家企业成为上市后备企业。
(4)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影响着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政府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1)强力优化市场环境,政府要提供保姆式服务解难题,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要确保“新36条”得到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各部在2012年7月份之前“新36条”实施细则;认真贯彻2015年两会决定,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三证合一”;认真贯彻2013年张家口市政府出台的《方案》。一要放开市场准入政策。二要树立法治政府的观念,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三要在政策上对自主创业及中小微企业给以扶持。
(2)大力培植规模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一要鼓励中小微企业努力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在工业园区内选择一批产业技术质量高,运行质量好,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微企业加以重点培育。二要推进产业集群规模的发展,打造特色经济。一方面要通过振兴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靠内力壮大特色产业群;另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外力扩充产业总量。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国内外产业梯次转移的有利时机,围绕大企业、大项目嵌入产业链,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壮大特色产业规模。三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3)十报告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对此,政府要通过“放”“扶”“逼”的政策组合,营造中小微企业“实业能致富,创新做实业能大富”的环境。“放”,即放开市场准入。“扶”,就是政府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的投资力度,对民间资本投资成长性较好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大力实施“减、免、补”政策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回流实体重振实业;“逼”,即要利用市场倒“逼”机制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政府每年要增加对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2-0195-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12.093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的发展呈现了多样化的需求,企业发展呈现了柔性化趋势,使得传统集约型企业生产逐渐呈现分散化与小型化的趋势,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然而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对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有限,导致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存在困难,因此对完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中小微型企业的界定
对中小企业界定的是基于企业规模差异化的一种相对性概念,是相对于大型企业存在的,中小企业一般指的是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企业经营规模处于中等或中等以下的企业,大多中小微型企业都存在生产规模小、企业资本较少、融资难度大的特点。对中小微型企业的界定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时空差异,在不同地域下以及不同发展阶段中,市场都会采用不同的标准对中小企业进行界定。现阶段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主要通过企业控制方式、企业经济特征对企业生产规模与固定资产进行判定与衡量。
2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在支持中小微型企业
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中小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融资不畅、贷款困难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我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能力较差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小微型企业规模较小、负债过多,导致中小微型企业信用等级较低。而我国金融体系在考虑到中小型企业偿债能力不足之后,提升了贷款审批的审批门槛,这对中小企业筹资环节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1缺少银行信贷支持
银行信贷作为我国资金循环过程中的主要渠道,是我国企业融资最为重要的渠道。然而由于中小微型企业存在企业规模较小、资产负债过多等问题,银行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更愿意以规模较大、还款较为稳定的大型企业作为信贷对象,这就导致银行系统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供给严重不足。现阶段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信贷发放的主渠道,在运营过程中过于注重对重点行业与大规模企业的服务,忽略了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服务,在具体信贷过程中存在着不平等现象。由于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专门性质的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机构信贷体系,由于缺少银行信贷支持,银行等内容机构难以发挥对中小微型企业服务的作用,我国中小微型企业难以保证融资的稳定性。
2.2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实行已有25年之久,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信用担保体系仍不够完善,仍然存在担保机构不专业以及担保资金不足的问题。现阶段很大一部分担保机构都在实行会员制制度,中小微型企业为了加入担保机构并成为会员,必须要事先缴纳一部分入会押金,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大了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成本,也扩大了担保难度。现阶段绝大多数中小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产权不清晰、企业经营不规范、企业管理家族化的问题,使得中小微型企业难以将产权进行抵押,同时难以支付信用担保的中介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进程。
2.3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方式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传统单一性的银行信贷融资逐渐转变为以银行信贷为主,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多种融资手段并存的融资形式。然而由于中小微型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普遍不具备现行证券融资管理所要求的生产规模以及投资回报,难以在直接融资市场获得资金。虽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投资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然而由于中小微型企业生产规模有限难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可靠性,使得中小微型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定向集资转向乱集资,中小微型企业受到直接融资市场的排斥。
2.4中小微型企业信用环境较差
中小微型企业较之大规模企业,存在生产规模较小、资产负债过高等特点,导致中小微型企业信用环境较差,难以根据完善的信用制度完成企业融资工作。现阶段中小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占比较大规模企业稍高,且信用状况较大规模企业稍差,加之中小微型企业缺乏完善的信用记录系统,导致中小微型企业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间缺乏良好的企业信用。可以说中小微型企业不仅是恶劣的信用环境的受害者,同时也是信用环境差的责任人。
3完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3.1拓宽融资渠道
由于现阶段中小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为了推动中小微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从企业内部入手,适当拓宽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利用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等多种渠道筹集中小企业运营所需资金,保证企业的融资能力。为了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实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建立专业性面向中小企业的小型商业银行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与此同时,中小微型企业还可以通过互助担保或互助联保的方式降低银行机构的投资风险,从提升自身信用环境出发,尽可能地打消银行对中小微型企业偿债能力的顾虑,从而提高获取银行信贷的可能。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中小微型企业的管理层应当加强对企业融资环节的重视,从加强中小微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出发,尽可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信息透明化以及公开化,从而提升自身的信用等级。
3.2完善直接融资市场体系
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辅助作用极为重要,现阶段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开展融资信贷业务,中小微企业群体面临着融资困境。虽然我国现阶段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对中小微型企业进行辅助的低层市场仍不够完善,因此需要推进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直接融资市场体系,确定合理的债市门槛,保证中小微型企业也可以进入融资市场。为了完善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可以首先对中小微型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审批程序进行简化,拉动更多的中小微型企业通过集合债券形式进行融资,从而降低债券发行门槛,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范围,有效地提升债券规模。与此同时,政府应当搭建合理的融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进行扶持,满足不同规模以及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需要,通过对主板市场进行完善与发展,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空间,从而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直接融资市场公开上市的最低层次市场定位为激励新产业创新成长的创业板,可以在创业板适当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并逐渐扩大这一板块的板块规模,从而尽可能地维护资本市场的市场秩序。中小微型企业的创业板块应当采取灵活的交易制度,尽可能地提升交易市场的透明性以及流动性,从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
3.3深入挖掘金融机构的潜力
银行信贷作为我国资金循环过程中的主要渠道,是我国企业融资最为重要的渠道,因此为了完善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体系,就应当深入挖掘金融体系对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潜能,从而推动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我国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吸储能力,但缺乏有效的将储蓄转换为贷款的能力,因此我国金融机构在促进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潜力。首先,为了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应当发挥商业银行以及国有银行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主导作用。通过完善金融机构的企业制度以及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商业银行以及国有银行对于中小微型企业银行信贷的意识,从而转变传统以大规模企业为主的信贷观念,将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为更为有力的贷款增长点,并拓展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融资贷款的分支业务范围。其次,为了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应当发挥中小型金融机构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通过更新中小金融机构地方经济的服务理念,转变中小金融机构的营销策略,从而拓宽金融业务范围,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最后,为了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应当促进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相结合,由民间资本对正规金融机构产品进行补充,从而弥补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配置分配不当的问题,将民间资本转化为有效地投资活动。通过合理的金融改革,可以有效地优化渠道间的资金分配,提升各类资本在金融体系中的流动性。
4结语
总而言之,虽然中小微型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阶段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却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为了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应当根据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周期选择适宜的融资方式,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合理分配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重,实现中小微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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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晶晶.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2.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王俊峰(1977-),男,沈阳人,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系教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调研;王岩(1981-),女,辽宁葫芦岛人,大连科技学院管理工程系教师,研究方向:组织行为学。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一直处于不景气状态。特别是在去年,中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恶化迹象,步履之难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小微型企业遭遇经营、融资的困难,不但阻碍到经济增长,而且威胁到就业之大计,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我国小微企业的复苏、发展具有着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一、小微企业的界定和特点
(一)小微企业概念界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国际上一般以企业人数、资产总额来定义小微企业,但各国又因各自发展水平、角度不同而定义不一。根据2011年7月四部委联合下发的新修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把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比如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餐饮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等。小微企业概念的提出有利于政府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二)我国小微企业的特点
小微企业基数庞大,如果仅从数量上考虑,小微企业占据了中小企业群体中的绝大多数,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我国各行业、产业链的销售端、商圈和各类专业市场都存在大量的小微企业。它们普遍生产规模较小,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种类较单一,只在特定区域有一定市场份额,并且带有鲜明的地域产业特点。在地域分布上,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在数量和发达程度上远远超过中西部地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企业雇员人数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利润水平较低,自我补充流动资金的能力不足,生产稳定性差,持续经营能力弱,重置投资能力较低,维持简单再生产或积累足够资金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往往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一旦遭遇外部不可预知的风险,常面临资金链断裂而难以生存,生命周期较短。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有近30%的私营小企业在2年内消失,60%在4-5年内消失。
二、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及困境成因分析
(一)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1.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历程。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是我国乡镇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其背后的原因是国内产品的普遍短缺;90年代中后期,出口带动开始成为经济主要重要推动力,依靠中国廉价的劳动力,沿海地区造就了大量的加工出口企业及配套小微企业。步入21世纪后,小微企业的发展出现了诸多问题,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海啸以及2011年欧债危机等内外综合因素影响下,小微企业发展举步艰难,其生存发展面临巨大挑战。
2.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0 引言
进入2012年后,小微企业成为经济领域中的关键词。在中国经济开始步入低速增长与结构转型相结合的新历史时期后,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群体,同时也是最脆弱的群体,小微企业遭遇了更大困局:用工成本大幅上升、原材料成本难以控制,以及订单量急剧减少。从某种程度上看,小微企业的困局,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困局,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改善与否,关系到中国能否成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于河南经济顺利实现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显得尤为关键。
1 河南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根据国家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重点是小微型工业企业,即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
河南省工信厅提供的数据显示,从数量规模而言,小微企业占据了河南省企业总数的绝对多数。截至2011年年底,河南省中小企业约有39万家,占据全省企业总量的98%,贡献了60%的GDP和50%的税收,吸纳了全省85%的就业人员。其中,小微企业功不可没。统计表明,小微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93%,36万余家。
比如,开封市民营企业发展到12,648家,其中小型企业4,763家,微型企业7,225家,小微企业占民营企业总数的94.8%。不只是开封,驻马店、许昌、信阳、漯河等几乎全省大部分地区的小微企业数量,均占到当地企业数量的90%以上。
不仅数量上占据优势,在诸多层面,小微企业在当地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信阳市为例,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48.2%,小微企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达35.1%,小微企业实现出口增加值占全市外贸出口的35.3%;小微企业新上项目和技改项目占全市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2.3%,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的1/3以上。在信阳,小微企业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事实上,小微企业的普遍重要性在于,与就业、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涵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其密集程度决定着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小微企业不仅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更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底层力量。
2 河南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生产成本上升,利润降低
据河南不少小微企业经营者反映,企业普遍人才严重紧缺,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不仅招工紧张、熟练工难找,而且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小微企业大多分布在县城,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多为80后90后,他们更向往大都市生活,不甘心在县城呆一辈子,同样的技术人员,在大城市2500元能够招到,在县城就得3000元才能招到。加之客观上南方工资的确比中原高出许多,通常外面稍有机会,便辞职而去。正是由于受资金、人才的局限,小微企业普遍研发能力较弱。一些企业虽然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前景也很好,但由于产品技术研发跟不上,产品附加值不高,利润很少。
根据河南省工信厅的统计显示,近九成小微企业反映去年的生产成本较前年增长30%~40%。人工成本占企业成本比例提高到15%~20%,原材料成本占到60%,倒逼小微企业不断降低利润空间,很多小微企业已是微利生产甚至亏本经营。
2.2 企业税费负担重,发展空间有限
大多数小微企业负责人反映,虽然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比前些年有较大的改善,但有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复杂,办事效率不高,乱收费、乱罚款、乱停电现象依然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基本没有,但巧立名目、变相收费还存在。比如有关部门通常定期检验产品,并且每次都需要企业自掏一笔不菲的检验费。若企业稍有质疑,检验会更加频繁。在税务方面,土地增值税增长过快,现在每季度每平方米均远高于往年。各行各业都有税收优惠政策,像高新技术认定、专利产品、名牌产品等,虽然减税幅度不一,但往往税务部门不认可,减税落实不了。更严重的是,在完不成税收任务的情况下,税务部门竟让企业提前多开票,开票就意味着交税。在消防和环保方面也存在着类似变相收费或罚款的情况。还有,工商部门关于小微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的行政审批程序普遍繁杂而冗长,各种不规范收费也成为压在小微企业肩头的沉重负担。这些成本支出严重限制了小微企业的技术革新和规模扩张。
2.3 融资难问题依旧突出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欧债危机的爆发更加剧了融资难度。河南小微企业资金来源构成中,内部融资仍然是微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之一。但从微小企业正常发展所需资金量角度考察分析, 绝大多数微小企业存在权益资本不足或严重不足的问题, 究其原因,一是微小企业的 “种子资金” 或“启动资金”主要来自创业者个人的储蓄, 少数来源于家庭或亲朋好友的捐赠或借贷, 自有资金比较少, 导致大部分微小企业注册资本偏小甚至难以全部到位。二是微小企业尚处于创业初期, “滚雪球式”的自我积累少, 融资数量仅供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