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08:52:0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行政管理工作的价值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第一,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时刻注意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认为自己在组织掌握了实权,便放弃了思想改造,奉献谈少了,索取变得方便了,以致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只有通过开展教育,才能使行政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二,在行政管理者的工作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的思想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各项工作能力。新时期的行政管理者处在一个知识更新、信息爆炸的时代,如果不加强学习,争取掌握更多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必然要被社会趋势所淘汰,更谈不上给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只有经常抓好行政管理者的学习教育,才能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要狠抓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使行政管理工作者总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有所提高,从而提高行政管理者领导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水平,使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保证组织人员的坚强团结,保持行政管理工作同群众的利益紧紧相连,保证行政管理者在任何复杂政治环境下都不会迷失了方向。
第三,加强监督,坚决制止行政管理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管是企业的还是政府的行政管理人员都必须以腐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从自身做起,一级给一级做榜样。充分发挥公共部门各项制度的监督职能。对从事行政工作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实行全方位监督,形成组织内外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这是使行政管理者少犯错误,防止偏差的制度保证。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行政管理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针对目前行政管理工作者的政治思想认识做工作,增强整个组织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当前特别要抓好几点:一是围绕当前行政管理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二是要将思想教育和公众利益结合起来,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实效性。三是行政管理者要切实转变思想工作作风,以群众为中心,谨记管理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四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以高层领导为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的领导,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注意行政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要把握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行政管理者的政治思想工作,要围绕当前各项工作以及热点问题来做;要牢牢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把行政管理者政治思想工作渗透到经济活动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去;要不断总结经验,开创行政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三、注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不管是做行政工作也好,还是做其它各方面的工作也好,都要做的细致而深入。行政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样要深入到行政人员之中,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状况、兴趣爱好、愿望和要求。同时,注意保证调查和监督工作的效力。同志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通过细致且深入的调查,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出适应社会趋势的适合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避免纸上谈兵的空洞方式。
通过对现代高效的教学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得知,目前的高校教育主要是针对学生的情况进行课本教学,并没有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的意识。导致很多高校仅仅进行填鸭式教学,但是并没有相应的思想教育。很多思政教育都在课本中进行,脱离了现实,使得很多现实的思政问题成为纸上谈兵。很多学生在进行思政学习后,对于思政本身的要求和变化都没有深入的了解,导致学生自身的思政教育效果很差,不能够达到思政政治教育的真正目标。由于很多高校?τ谒颊?教育中学生的主要地位没有全面的认识,导致不能够从学生的角度进行思政教育分析,为学生的思政教学和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之处,导致问题频发。
2.教师工作开展不深入,自身的素质不达标
对于高校的思政教育来说,目前进行思政教育教学的教师一般都具有素质偏低的缺点。而且从很多教师对职业道德操守的情况来看,很多教师都无法做到言传身教,导致学生对于教师的认知程度较低。很多教师甚至讲课和教授相应课程的时候,都受到学生的排斥。目前的高校对学生的成绩具有绝对的重视,导致对学生的思政教育认知较差,教师自身的素质偏低,使得思政教育工作无法和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对接。
3.教育工作与实践脱轨,进而致使管理工作止步不前
在进行高校思政教育的时候,需要将教育工作和实践经验进行相应的结合,以此实现对学生思政教育的灵活运用。通过自身的实践经验,可以为学生提供正确的指导。从我国目前高校的思政教育情况来看,目前无法实现对学生的良好经验指导,这主要是由于教师教学的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创新和融合实践所导致的,因此高校的思政教育课堂一般比较枯燥,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很多相应的理论课程无法做到结合实际,导致工作方式比较传动,无法满足学生的时代要求。
2 思政教育工作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1.促使学生全面且健康的发展
高校是学生迈入社会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学生能否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对其未来的人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当今又处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各类型的信息冲击着人们的观念。因此,为了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的发展,就需要有正确的政治理论作为引导,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具备抵制社会不良信息的能力。
2.能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自主发展
我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鼓励学生勇于面对挑战,积极面对生活,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美好的生活。现代社会高速发展,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一大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让学生围绕发展这一主题,磨练自身的意志,树立坚定的目标,发挥自身的创造性和能动性,实现自主发展。
3.为实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最主要的场所,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必须坚持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观念,促进学生创新观念、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学生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学生管理工作实效性的途径
1.基于思想教育的内容来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制度体系
学校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基础在于一个完善的学生管理工作制度,有了完善的制度作为保证,才能使各项管理工作在具体运行中规范化、科学化。而任何制度的完善都需要科学的理论起支撑,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应用于学生管理制度中,将有利于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证管理制度在政治方向中的正确性。
2.强化思政教育导向功能的发挥
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各项活动的进行都离不开正确的思想观念的引导,正确的思想观念对实践活动的进行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错误的思想观念则会将实践活动引向歧途。在学校教育中,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导向作用,就要用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去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端正思想,克服不良的行为习惯和观念,从而有利于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运行。
3.以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
每个学生都是具有不同个性的生命个体,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和人生经历。当今时代各类信息事件充斥着人们的视听,对于还没有迈入社会的学生来说,有可能会对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学校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应该联系学生的实际需求,以学生的实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4.强化校风,建设学风
学校的精神文化环境能够体现一所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的情况又直接受该学校的精神文化面貌的影响。强化学风、校风建设,创建一个良好的校风、学风,使学校有一个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环境,有利于促进对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
5.管理人员要提升自身的管理理念,并提升自身的道德素质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结合《行政许可法》第三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的解释,对什么是行政许可还应当把握以下三点:
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因此不包括行政机关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例如,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注册、婚姻登记、户籍登记、抵押登记等都不是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如外交部门对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自办权的审批、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财政预决算的审核、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医院的人事任免、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等,都不是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因此,行政机关采取检验、检测等手段对市场产品的日常监管不是行政许可。
根据以上三点,我们也可以基本弄清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关系,行政审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只是行政审批的一部分,当然占了其绝大部分,不是行政许可的那部分行政审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非许可行政审批。
二、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依据
如前所述,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自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目前我省绝大部分的行政许可和大部分的非许可行政审批,已基本纳入各地陆续建立行政审批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程序办理,非许可行政审批的实施也都参照《行政许可法》执行,因此,非许可行政审批也应当与行政许可一样,遵循《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
概括起来说,《行政许可法》创制了三大制度和程序,即行政许可设定的制度及程序、行政许可实施的制度及程序、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制度及程序。其中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及程序就与我们所说的事中事后监管有着密切的联系。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二是指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被许可事项的活动的监管。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行政许可缺乏监督制约问题的反应十分强烈,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重许可、轻监管,甚至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十分突出。针对这些问题,《行政许可法》围绕创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被许可人的监管,严格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责任出发,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果。监管主要通过书面审查材料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进行实地检查、定期检验;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鼓励个人和组织举报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三是按照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严格规定被许可人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义务,在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监管时,被许可人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四是赋予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相应的执法手段,确保其履行监管职责。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核查被许可人的材料,依法实地检查、检验,发现违法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止,并依法作出处理。五是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撤销权、注销权的行使,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我个人认为,事中事后监管除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被许可事项的活动的监管外,还应包括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可以依法将大量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转化为备案的形式进行管理,应当说备案制度也是一种典型的事中事后监管,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备案是指,当事人勿须行政机关批准即可先行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但有向行政机关报备的义务,行政机关如果通过审查备案材料或者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已经开始从事的活动不符合法定条件,有权予以纠正和处理。
减少行政审批的数量,更多地通过备案的形式进行监管,应当说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是一种趋势。
三、立法工作中规定事中事后监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立法中,特别是地方立法中,一般不要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而应更多地采用备案等事后监管的方式进行管理,但是,备案制度的设定应当配套完备,否则难以做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受到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被解除处分后,其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经核实确属被错误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处分期内被减发或停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予以补发,处分期间计算为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和被开除公职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不适合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工资处理问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均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晋升职务工资;受到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除不得晋升职务工资外,还要降低职务工资档次。其中:
受降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档职务工资,已在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受撤职处分的,如暂时没有明确职务,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撤销前的职务,降低两档职务工资,已在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重新明确了职务的,管理人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原职务工资两个档次后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档次,例如:某管理人员原为处长或副处长(同为三级职员),重新任命为副处长或科长后,其职务工资档次按降低两档后的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四级职员的职务工资档次,其中低于新任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低档,高于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高档,高出的部分不予保留。如:某专业技术人员原为工程师,重新聘任为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其职务工资档次按降低两档后的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助理工程师的职务工资档次,低于新任职务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低档,高于最高职务工资档次的执行最高档,高出的部分不予保留。
受留用察看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三档职务工资,已在最低职务工资档次的,可给予其他行政纪律处分。
受开除公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停发工资。
受到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解除处分后,其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核实确属被错误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处分期内被减发或停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予以补发,处分期间计算为晋升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和被开除公职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因非行政纪律处分原因被降职后,按新任职务领取工资。降一级职务的,按原职务工资额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降两级及两级以上职务的,逐次就近就低套入下一级职务工资档次,高出的部分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