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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于硫的排放尤其注意。一些企业开始研究应该如何去除该种成分,降低其对于环境的影响,这也就是俗称的脱硫。但是,在脱硫项目的实施中,涉及到多种风险,都需要人们加强对其的重视。本文以脱硫项目具体风险为重点,介绍了应该如何运用合同来进行管理控制,针对脱硫项目的要点,对其项目实施与风险控制进行了阐述与分析。希望能为我国脱硫项目风险的降低与控制提供一定的参考。
1脱硫项目采用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通常来说,脱硫项目的风险可以分为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宏观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微观风险包括技术风险、采购风险、施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就整个脱硫项目来看,按照阶段可以分为投标阶段风险、签约阶段风险、履约阶段风险。鉴于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具有如此之多的风险,而风险的发生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对这个项目之中的风险加以控制,提高其安全保障。合同管理是在该项目开展之前,就对其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加以评估,并通过一定方式来约定,设置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控制脱硫项目风险产生的可能,虽然,不能百分之百的避免,但是,能够降低原有风险大幅度降低。
2脱硫项目风险分类
2.1投标阶段风险
该项目在投标时,需要由一定的团队来实施这个行为,而投标阶段团队主要是由设计、商务、法务、翻译以及顾问组成,其中设计与商务是最主要的。设计和商务团队,会对整个项目的方案加以设定并对成本进行简单的评估。而顾问则主要是对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各种背景加以了解,这也就是所谓的前期背景调研。如果,前期调查存在疑问,那么如果按照以该情况所制作的方案,必然也不够完善。一旦中标,投标方案的可操作性就存在疑问,而实际施工方案与投标方案不符合,就会为其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让后续工作难以开展。
2.2签约阶段风险
在该阶段,需要注意的是与业主的主合同。对于合同中的内容需要加以注意,尤其是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多方角色,需要一一加以确定。在实践之中,可能会由于角色的转换存在问题,就会使得项目正常运行受阻,甚至会出现款项的无理由拒付、拖延等。
2.3设计阶段风险
脱硫项目的设计风险主要包括设计标准、施工图转化以及知识产权等风险。通常来说,不同的地区或者企业对于其所需要的设计想要达到的标准会存在差异,然而,在公司确定的情况下,设计人员存在有限性,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会使得设计方案与项目所需不对等,进而导致一定的风险存在。
2.4采购阶段风险
采购阶段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业主指定某种采购模式、设备规定的质量与进度等,由于业主对于设备的额外要求,很有可能导致采购存在困难,难以及时开展项目,容易造成工期延误。
2.5施工阶段风险
相对来说施工阶段的风险最大,且最为集中。首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资金作为支撑,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资金链断裂,那么直接会导致项目停滞。其次,在项目实施中,需要考虑项目在授权等多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很多时候,为了提高实施效率,会实行分包,而分包就会使得项目的完成质量不等,在沟通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
3使用合同对脱硫项目风险进行控制
3.1双方关系明朗化
通常来说,合同存在的目的就是将双方关系化,使原本不存任何法律关系的主体,负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上文中所涉及的风险,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双方对于某个事件的分歧化。合同的存在,可以将双方的要求折衷,或者统一化,使得其具有实践的可能。
3.2提高风险辨识
无论是项目的实施,还是合同的签订,其中可能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合同本身来说,并不具备威胁,但是,如果合同中的某些实施事件,存在困难,那么就会使得某一方在完成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利用合同进行管理时,需要提高对风险的规定,并能够正确认识风险,使得合同不至于偏向一边。或者说,可以让另一方的保障提高。上述存在的诸多风险,大多数是因为项目实施主体没有提前进行深入调研,才会让自己存在该种问题。
作者:高宇宁 单位: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曹甄俊.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要点与风险控制[J].建设科技,2014,(9):39-42.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01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海外市场越来越重要,在拓展海外市场过程中,海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配备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海外项目的合同的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变更、结算、追索赔偿等事宜,加强对海外项目合同的管理。
一、加强领导对海外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
公司领导加强对海外项目的重视,成立海外项目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有公司技术、财务、设备、物流、经营等部门组成,对海外项目要签订的合同进行合同审查,合同条款进行推敲,对合同中不合理的、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修改,提出建议,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二、培养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要选拔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对他们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1.进行英语培训,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公司开办英语培训班、聘请外教对出国人员进行培训,海外项目在海外招投标需要用外语与对方进行交流和沟通、这就需要海外工作人员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外语水平。
2.进行经营管理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多方面的业务知识、包含技术方面和商务方面等知识。对人员进行经营管理、财务知识、合同管理知识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能适应海外市场中的各种变化。
3.合同管理人员要年轻化,年轻人精力旺盛、思维敏捷、对所干的事情有干劲、有冲劲、有激情、让年轻人闯市场、给他们发展的机会、给他们成长的平台,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拓和发展。
4.制定激励措施,加大对海外人员的奖励力度,根据业绩对他们进行奖励,提高海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发海外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争取到更多的海外工程项目的合同。
三、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1.选取当地合作公司
由于当地公司有自己的经验和人脉、和当地公司合作、能更好、更快的拿到合同、达到双赢的效果。既节约时间、又取得时效。所以找到好的合作公司很重要,要在当地进行调查研究,选取合适的合作公司。
2.聘请当地的律师为法律顾问
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不一样,法律文件种类、条款众多。公司不可能对这个国家的法律知识和税务知识都知晓和熟悉、并灵活运用,所以需要聘请当地的律师为公司提供法律支持,签订的合同条款时提供法律建议,对遇到的法律问题,特别是税收和工程款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3.加强对海外项目的质量管理
在制定好质量标准时,要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的标准。在验收工程时,以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不要因为质量标准不同,引起争议,影响工程的验收。
制定合同条款时,对有歧义的条款M行详细说明,不能模棱两可,为以后争议埋下隐患,影响合同的顺利完成。
4.加强对工程项目工期的管理
签订合同时,合同内都有完成工程的期限,承包方应该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成工程项目,按照施工进度,科学组织生产,充分考虑到当地政治因素、社会风俗习惯、人为因素和天气情况等各种因素,遇到问题想办法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及时解决,按时完成工程,不要因为工期的延误而造成合同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
5.加强对工程款的回收
在工程款结算时,要注意税收的交纳问题,如果需要有承包方交纳,那么在招投标时就要加上这部分税款,明确合同额中是否包含税收这一部分,否则将给承包方造成不小的损失。
在订立合同时,就把税种、税率等条款写到合同里,税收条款要符合当地的税收政策。根据盈利原则,投标价格不能过低,低于成本费用,这样就会亏损。合同报价时就加上这部分税收。保证公司的利润。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及时结算,才能保证项目有充裕的资金进行周转,保证资金链不断,项目才能顺利进行施工,否则没有资金支持,不能及时支付劳务工的劳务费、供应商的货款、租赁费、水电费等,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甚至停工,造成严重的后果。
6.解决合同争议
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合同条款、如果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平时应当注意保留合同、往来的邮件、文件、资料等,以便发生争议时,做为证据。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条文向对方进行索赔。
四、结语
合同管理在海外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公司领导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海外合同管理人员,提升合同管理的能力,提高公司海外盈利能力,及时回收工程款,促进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
目前,某些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管理不够细致,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顺利进行甚至引起合同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依法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
1 合同的签订
1.1 审查中标价款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价款是通过招、投标工作投标者中标后,招、投标双方(合同形成后为发包方、承包方)通过法律形式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是工程承包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签订合同时,通常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合同价,不得签订有与中标价约束结算价相违背的合同条款,以确保中标价的控制地位。中标价通常应与标底价相对接近,若合同为可调价合同,为了减少变更签证、防止竣工结算时出现不正常的材料、人工等价差,应当对中标价进行仔细审查,即对投标预算与标底预算进行核对。
四川省某高等级混凝土道路和配套库房工程,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执行当地招标期间的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及相应工程取费标准。某公司以中标价让利1%后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由于发包方未对中标价款进行审查,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以中标价中的钢筋、水泥均为当地前3年的《建筑工程综合单价表》的基价中的单价为由,要求进行材料价差调整,钢筋价差调增l507元/t,水泥价差调增53.32元/t,共调增72.99万元。发包方认为,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是一个要约邀请书,投标文件是一个要约,中标通知书是一个承诺,因此不同意调增;承包方则认为应低于控制价款进行投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基价按三年前的基价编制,明显偏低,据此要求调增。双方为此进行了较长时间谈判。如果发包方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前组织中标价款审查再确定合同价款,则可消除这类争议。
1.2 增强法律意识
施工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施工过程中双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都要按其条款来执行。要做到科学、规范地管理施工合同。前提条件是:合同签订的过程要规范、合法:合同的内容要全面、严谨。
(1)按时签订合同。依据我国《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的规定,施工合同的签订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施工开始前完成。目前,由于某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工程项目已开工甚至即将竣工,工程项目还没有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不但使工程的质量、进度很难得到保证,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误工、窝工、返工等增加的费用,以及一些工程造价上很容易产生分歧的项目(例如材料品牌、质量等级、价格以及一些由市场因素决定的项目单价),由于没有合同依据,双方各为已利,产生争议,进而发生经济纠纷,使竣工结算无法顺利进行,不但耗费双方大量精力,而且对双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2)合同内容要严密。签订合同时,要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适当的合同价款调整条件,因为不同的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应特别注意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避免留下隐患。如对合同结算方式、方法、付款方式、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等级评定等重要内容要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把有关规定和执行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写进协议条款等,如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定价原则、差价的调整方法、取费方式等。另外。施工合同在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应是原件、符合事实、加盖公章和签名,并有明确的内容且未超过时效,否则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由于某些建设单位未对合同形成系统化的管理,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中一些细微条款及规定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使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全面,极易导致合同纠纷,造成竣工结算无法顺利进行。某高层建筑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土建工程材料按招标期间的当地材料信息价格计算。钢筋、水泥、模板、主要装饰材料等为暂估价,竣工结算时进行价差调整。某公司中标后,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明确暂估价调整的条款,双方表示在施工期间再签订调价补充协议。结果双方不仅没有签订补充协议,承包方还让发包方签署了暂估价的材差和砂、碎石等非暂估价材料的价差。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既计算材差调增费用,又计算全部的取费。发包方审查竣工结算时发现非暂估价材差和全部的取费达86.00万元。
双方对此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磋商,花费相当精力才初步达成解决方案。因此,发包方应安排工程造价人员在合同签订时及早介入,这样可以在工程造价控制上占据主动,否则施工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将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的实现。
2 合同的履行
2.1 施工阶段
工程建设是个周期长、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在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难以考虑详尽。加强合同管理,尽量减少施工阶段有关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控制工程造价,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在施工阶段及时签订各种补充协议,以明确施工合同中的未尽事宜,这样既有利于确保工期、工程质量,又能减少有关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如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下,签订材料、设备的采购补充协议,明确暂估项目的价格。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控制变更及签证。在建设过程中,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必然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工程变更、签证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和难点。为了有效控制造价,①应严格执行变更的程序嗍,规范变更的手续,减少变更的数量;②应加强对变更内容的真实性的审查,避免重复签证,杜绝虚假签证;③应明确变更的部位、原因、工程量、材料等,便于计算变更价款,避免结算时扯皮。
(3)做好索赔管理,及时进行反索赔。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一些投机承包方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积极承担施工各阶段的义务,如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等等,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方的索赔;注意施工中原始资料的收集,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通过细致的工作,寻找反索赔机会,根据情况及时提出反索赔。
2.2 结算阶段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方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建设单位,监理方和发包方应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和自审,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来编制结算书,审查竣工图、设计变更、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是否为原件,否则无效。初审和自审结束后。发包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或工程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核,审价时建设单位应督促承包方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工程最终审核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最后,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建设单位依据合同、审核报告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竣工结算。
3 结语
21世纪前20年是我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全国各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兴未艾,大量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也在快速兴建。严格依法签订、执行施工合同,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最有效最重要的措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实现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必须重视发挥造价工程师在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的作用。
中图分类号: TU7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引言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它是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建设领域重视施工合同签订、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确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合同主体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但若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将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影响工程结算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为此,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一谈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以及如何发挥其控制工程造价的认识。
1 认识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的关系
1.1、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造价控制过程。从合同履行时间上看 ,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就是将该工程由施工图变为建筑实体的完整施工管理过程 ,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1.2、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看 ,合同管理的内容涵盖了实施阶段与造价相关的所有方面。
1.2.1、在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 、材料供应及价格 、计价方式、计价依据 、工期质量要求 、奖罚条款等。上述内容在合同订立评审时应围绕保证质量、工期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 ,防止索赔为中心进行。
1.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 、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工程结算的管理 、索赔的管理等。
1.3、合同类型是工程结算方式选择的重要依据。我国惯用的施工合同类型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固定价格合同要求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全部风险并需要为不可预见因素付出代价,因而一般报价较高,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可调价格合同则可规定调整的范畴,以便风险得到合理的分摊,因而适用范围比较宽;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某一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发包人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人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往往较低,主要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风险较大的项目等。合同确定的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 ,工程建设的特殊性 ,但随施工承包合同一经确定 ,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也同时确立。随着工程施工的展开 ,追加合同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价款的变化均以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 ,调整追加的价款作为原合同价款的增加部分 ,与原合同价款构成合同总价款或竣工结算价格。所以不同的合同类型 ,价款调整的处理方式不同。在选择合同类型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工期长短、竞争情况、复杂程度、外部环境等因素,权衡利弊,慎重选择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合同类型一旦选定,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要严格按照选定的合同价款形式执行。
1.4、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 ,按合同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 ,最终以经济来衡量 ,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 ,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 ,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2 如何加强合同管理进行造价控制
2.1、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做的越细,漏洞必然减少,双方纠纷也就更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掌握要及时,以便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这些工作虽然是长期性的、琐碎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些基础工作,合同管理是相当困难的。
2.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实施施工合同交底制度
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施工企业通过按合同施工从而有根据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2.3、及时合理地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也是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组成部分。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发包人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发包人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去履行。因此,施工企业要熟悉、了解合同内容及施工现场情况,及时有效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2.4、正确执行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正确执行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同时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发包人、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不可因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施工合同是索赔和工程变更的依据,索赔和工程变更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正确合理地进行索赔研究和工程变更分析。
2.5、重视合同实施后的评估
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方面的利益,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促进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积极的可行性和可控性。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策略进行了研究,为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1.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工程合同而言一旦签署就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应,而很多工程承包和招投标合同的管理者却对此较为忽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协商和讨论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导致很多“理赔”纠纷发生。其实工程合同的签订必须要以法律为前提,确保法律规范的合同范本能够保护双方的利益,并对相应的工程变更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对理赔情况也要有详细地说明,这样就能够避免出现严重的工程纠纷,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1.2合同签订原则不规范
合同签订原则应该表现出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有偿。这是工程合同签署的基本原则,但是受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限制,很多合同存在漏洞,使得工程造价不断提升,严重危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出现合同纠纷。其实,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3缺乏标准化管理
合同签订的内容往往较为严谨,但是在执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却容易出现工程变更和超支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造成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更为重视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实际控制,而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则较为忽视,认为既然是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就不会出现问题。就是这样的管理模式,出现很多合同管理问题,例如:现场签证不及时和设计变更管理混乱等;不采取主动控制,而采取拖、压、靠等被动方式,如现场签证不及时或者含糊、搞秋后算帐,随性大;又如被动的变更、修改设计等设计变更管理混乱。这些问题必须在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2. 工程合同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对策
2.1树立合同为“建设宪法”思想
合同实施管理的完善必须要从转变意识出发,工程管理人员先进的合同意识思想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其实,对于合同管理而言不仅仅是代表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时的管理效果,更代表了工程建设企业是否具备国际性建设行为。目前凡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大型工程都可能是国际工程,自然就会推崇建设合同为“建设宪法”,以合同管理为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证。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许多合同,比如设计合同、咨询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会达数百上千。因此合同管理,包括对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而第一步就是招投标的合同管理,任何经招投标中标的工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计算,合同已约定具体价款的,视为工程造价已经约定。例如:已经经过招投标确定的工程造价如果出现造价控制问题就必须在征求了建设单位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相应的变更,否则均要进行等价赔偿。这样的规范就是使得工程造价在开展施工前就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其次,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一般工期长、综合性强、复杂程度高,因为对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整个工程管理中的重点之一。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的控制要重视抓好施工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行有效控制。总之,为了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生存和发展,有效地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成为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工程投资收益的关键。造价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因此认真分析工程合同内容,有条理地进行工程建设,则避免了工程造价管理出现的混乱和问题。
2.2重视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首先,通过对项目管理经验在最大范围内的复制和推广,可以搭建起项目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信息化平台的公开信息应该具有广泛性,包括:对变更和签证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审核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基价是否被套高,定额是否被错用,在选用子项目时是否有重复等。其次,在每个管理模块内制定相对固定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现场管理规范和过程控制要求等,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管理资源,减少管理成本。现场管理的内容包括:(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而审计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相关材料、财务报表情况、施工图计量情况等。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安排好审计计划,统筹安排不同施工单位之间提供资料、现场核实、交换意见的时间,做到有组织地有条不紊地流水作业。另外,要开展标准化的审计管理。要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建设单位应该设立工程技术部门,工程技术部应根据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还要对工程报告提供的有关数据、票据和变更签证等,必须严格审核,细心辩认, 发现问题,要与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核实, 确保其合法、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必须发挥管理职能确保工程合同管理更为完善和有效。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电力企业作为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项,它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电力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因此这就需要针对不同领域出现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提高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了加强电力企业的风险与控制,这就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团队和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综合改进中,确保电力企业运营正常健康的发展。
一、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重点及重要性
电力施工企业在建设中,投资比较大,要求技术含量比较高、施工周期长等,因此在制定合同中,其特点包括:施工合同的生命周期长,受到外界的影响大,这就出现了施工合同管理的周期长,跨度大,以及合同中潜藏的风险比较大。由于电力建设的施工项目比较复杂,投资高,这就出现了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比较显著,其合同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比较大。建设中,各个单位之间和项目之间的接口比较复杂,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繁琐,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比较重要。施工合同的干扰事件多,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因此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管理极为重要。
电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难点表现在:合同文本不规范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具有更多的发言权,但是有部分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出现了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原因。合同中出现了“口头协议”是按照正规合同进行的,但是双方的当事人不能按照具体的规定履行,只是为了应付对外检查,因此在实际执行合同中以补充条款,私自立下合同,这样就把中标合同部分或者是全部。这就极有可能造成违反规定行为的出现。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管理脱节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以及编制和管理的施工合同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以及工程项目组,弱中标时,但是仅仅是文件的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仅仅限于形式,造成施工合同给管理与招投标之间出现了衔接漏洞,造成这二者之间严重脱节。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由于不合理的施工管理合同,造成电力施工合同出现了风险,因此这就总结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性。在合同主体资格的风险中,主要是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在变化中造成的,因此合同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日益增多。在施工中,业主工程在没有批复时,在压力下,施工单位就必须要进场作业,这就使得施工单位的风险在不断增加。由于工程在批复之前,施工单位无法获得项目的运作资金,因刺需要持续垫资一直到正视批复进入投招标程序完,这种状况造成施工单位的资金和压力比较大;施工没有正视批复之前,弱出现了工程停工,施工单位就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施工合同条款不同的风险由于施工单位的比较弱,造成施工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这些现象不利于施工单位的顺利进行。
二、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识别
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合同风险包含:(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企业在施工中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增多,由于批复问题,造成施工费用等风险问题。(2)合同计价方式的风险,施工合同在按照计价方式进行分类时,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等。这些合同在计价方面仅仅采用的是方式上的,没有形成相应的定义与操作指导。(3)合同条款不同理解的风险。施工中,由于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比较差,合同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在出现了条款不清晰的时候,其解释方向不利于施工单位。(4)不公平条款的风险,在施工企业中,“输变电工程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业主方风险,部分条款存在公平性。但是由于施工单位议价能力比较有限,因此,这就出现了不公平的风险。例如:条款中规定承包人的窝工损失不得调整合同价。这就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冲突,“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等,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且能够要求赔偿停工的损失等。”(5)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风险。电力企业中,大型施工资金的落实情况比较好,但是在部分小型技改工程中却存在一定的问题。(6)电力工程风险评估体系:主要分为三层,电力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电力施工合同风险的控制措施
针对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风险问题,制定了相应的策略来加强控制措施。具体表现为:(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控制:由于瑕疵问题是由于工程未获得批复,因此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项目批复的状况,把握好资金的具体动向,尽量避免出现漏洞等。同时应该避免出现提前进场、赶工的签证记录等,要不断的与业主多沟通,规避风险,减少企业的建设损失。(2)合同条款问题引起的风险。首先要将合同条款表达清楚,避免出现解释问题。防止条款之间含糊表达,因此在合同内容中需要详细,一些重点要充分体现。其次是,要加大重要条款的审核,比如在工程计价方式、工程付款方式、工期、变更计算方法,合同履约保证金等事项,需要加强合同风险并且做到防范措施。
四、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措施
随着我国电力施工企业的项目在不断增加,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比较多,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合同的风险得到控制,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加强规定,最终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逐渐的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从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系中加强和完善,最终达到控制合同风险的效果。减少合同纠纷问题,促进电力企业管理水平。具体的措施包含:(1)完善合同风险的预控制度。这就需要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以及履行和清理等具体的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按照具体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最终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2)完善合同风险的过程管理制度。在电力企业施工中,以合同为基础,整个过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控制。当合同签订之后,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合同交底。促使有关项目的人员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有助于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补救。在整个过程中,要关注合同执行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方案,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结语
加强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从内外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这些对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合同风险的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电力企业的顺利施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一、引言
随着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实施,高校内部控制建设得到重视,合同管理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经济合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以防范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名誉受损为目的,根据合同类型分类确定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执行部门;明确签订合同的业务和事项范围以及合同授权签署权限;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登记保管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随着相关主管部门对教育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程度和使用绩效的重视,经济合同管理日趋重要。
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完整。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明确。合同业务所涉及的岗位设置合理,符合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财会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有畅通高效的沟通协作机制。2.合同调查充分。详细调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对其资信、信誉、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有明确的掌握。合同谈判准备充分,合同内容与条款按照自愿、公平原则经过充分磋商,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确保实现业务目标,学校权益得到可靠保障。3.合同文本准确表达签订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有严格的审核程序,法律关系复杂或后果影响大的合同文本适用会审制度。合同审批签署权限合理,有规范的授权制度,合同签署在签署人的权限范围内。合同用印程序规范合理。4.合同履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确保得到全面有效履行。合同价款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纠纷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及时得以解决,维护学校利益。合同执行过程中,履约条件发生变化能够及时根据需要得以调整。合同补充与变更的授权审批权限明确,报告及时。5.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情况登记完整、准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情况登记完整、准确,合同和相关资料被及时统计、分类、归档和妥善保管,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到位,合同管理检查评估机制健全,合同实现全过程封闭管理。
三、合同管理控制风险点
(1)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合同存在风险隐患。(2)对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文本合同,未履行相应程序。(3)合同的授权审批权限不明确,出现未经授权或越权审批,可能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的风险。(4)合同文本拟人员和合同审核人员责任划分不清晰,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导致合同审核人员发现的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能被纠正。(5)合同审核审批滞后,可能导致合同存在的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的风险。(6)合同的签署权限不明确,出现未经授权或越权签署合同,可能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的风险。(7)合同签订授权书缺少授权范围、授权时间、授权人签字盖章及被授权人个人信息,可能导致被授权人滥用授权,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引起外部法律纠纷。(8)未按规定程序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或未经授权在合同上加盖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可能造成学校经济损失或引起外部法律纠纷。(9)合同条款中存在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或约定不当事项,没有及时补充、变更协议,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10)对合同履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单位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弥补损失,致使单位遭受损失;或由于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的合同款项等。(11)未能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12)未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并跟踪记录,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处理时无依据可追溯。(13)合同变更未按规定严格审核审批或者审核审批流于形式,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造成学校面临经济损失和法律诉讼风险。(14)合同纠纷处理意见未经审核,可能导致纠纷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学校在诉讼或仲裁中处于不利地位。(15)合同及相关资料的登记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合同登记混乱,合同序号不顺,或未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和纠纷处理工作。(16)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不规范,可能导致合同资料丢失,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举证工作。(17)因保管不当导致合同泄密,导致单位或国家利益遭受损失。
四、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高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开展时间短,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经验、意识方面都存在欠缺之处。1.在管理机制方面。大部分高校负责合同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职能不明确,缺少合同履行监督机制,未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管。学校未建立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无法对合同经办部门的合同纠纷处理提供指导,合同经办部门遇到合同纠纷自行处理而无需经学校审核,可能因处置不当给学校带来声誉、法律、经济等损失。2.在合同订立环节。同类型经常性业务没有制定统一文本的格式合同,不能有效规避合同文本拟定过程中的风险;对合同当事人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调查不够充分,容易造成履约困难的风险;在合同签署环节无权越权签订合同,可能会造成合同失效、业务不能正常开展。3.在合同履行环节。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各行其是,合同签订、审查、监督、法务等工作分散进行,缺少统一管理,松散的管理方式极易导致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发生。比如合同违约条款未能按实际违约情况履行,分步实施的合同未能按既定时间节点履行到位,收入合同因不涉及预算支出考核而无人追讨款项等情况。4.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由于对内部控制的理论方法掌握不透彻,认为控制效果与控制流程的环节多少成正比,参与流程控制的部门环节越多,控制效果就越好。基于这种认识基础之上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往往导致程序烦琐、影响工作效率。同时参与控制流程的各部门相互依赖,反而影响内部控制质量。5.专于合同管理的人力资源匮乏。合同管理工作、内部控制流程的实施,都要依靠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力资源。高校经济业务、合同管理的参与者大多为教师兼任,除了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外,都较缺乏会计、审计、基建、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即使有足够数量的业务培训也难以达到较高的专业水准,往往导致内控管理流于形式,控制质量因为人力资源的匮乏而受到相当制约。6.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滞后。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化平台系统,将合同管理的相关业务流程和关键风险点控制嵌入到信息系统加以固化。即使使用了信息化的合同管理系统,也存在信息孤岛的现象,单一地进行合同业务管理,没有做到与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因此无法有效解决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两张皮现象。7.缺少对合同执行过程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具有持续性、动态性的特征,尤其对履约阶段多、时间跨度大的合同。目前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对合同磋商、签订及保管等方面关注较多,对履约过程关注不多,履约过程中主要依靠项目实施部门自我监督,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控制薄弱。
五、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制度建设,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合同业务的统一管理,使得松散的合同管理工作形成有机的整体;由其负责拟定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参与合同管理的各业务单位、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以确保合同管理水平;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主持、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合同履行过程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对于学校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学校统一条款、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法务部门审定的格式合同,规范合同签订。(2)加强对内部控制理论的学习理解,全面把握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区分不相容岗位,在此基础上合理设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流程,既要避免烦琐的程序影响工作效率,也要确保流程的控制效果达到要求。同时,只有对内部控制理论理解透彻,才能实现对内控流程有目的、有方向的动态调整,推动内部控制程序不断优化发展。(3)重视加强合同管理流程参与部门、人员的内控意识、内控能力培训。任何系统、流程的运转都离不开人的因素。人力资源在合同管理流程中既是实施控制管理的主体,又是被控制管理的客体。因此合同管理控制对参与其中的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业务水平高的复合型人才,更要对内部控制相关理论理解透彻,同时也要具备良好的内部控制职业道德。(4)通过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将合同管理流程加以固化,既涵盖了合同管理的整个生命周期,极大提高了合同管理业务的处理速度,也减少了差错和舞弊的发生,从而更加规范、更加高效。同时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用,使合同业务相关数据规范管理、互联互通,为高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支撑。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水平对于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具有重要影响。建筑施工企业自身具有施工周期长、作业面广、成本管理难度大的特点,若项目预算管控出现漏洞,则很容出现亏损或形成坏账。因此,加强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分析,对于改善企业预算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工程项目成本介绍
项目成本,就是指项目消耗和占用资源的数量和价格的总和,在施工项目中,对项目成本的管理控制是公司降低成本的关键。构成项目成本的部分有:决策工作成本、设计成本、采购成本、实施成本等。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在整个施工项目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对项目全过程实行全面把控,降低施工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在工程投标阶段,需要根据招标文件中对于这个工程项目的描述对实际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实际勘察的结果并结合参考同类工程的成本以及其现场管理的相关资料,结合现在的市场行情以及发展趋势对整个项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预测,从而为下一步的成本控制提供相应的依据,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参考竞争对手的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投标的决定。当决定需要进行投标时,将会进入投标阶段,在投标阶段,需要请专业的预算员对工程项目的整体造价做出一份详实的预算,预算需要参考整体工程图纸、相应的工程造价以及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来编制预算。当预算完成后,将会对以后进行项目成本控制提供良好的依据。投标阶段完成后将会进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需要根据企业制定的成本管理的相关文件,切实落实好分项工作,根据分项工程实物工程量来制定相应的节约计划,在这一计划的指导下做好施工方案的优化工作,同时将优化方案按部门落实下去,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达到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目的。在工程施工阶段,需要从认真做好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以及狠抓工期等方面做好项目的成本的管理。
2、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成本管理意识不强
要想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首先要有强烈成本管理意识,若是缺乏足够的成本管理意识,那么就会导致项目开支成本一路暴增,直至难以收场。当前在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管理者及施工人员对成本管理意识相对较弱,日常施工中也缺乏科学合理的成本计划和成本控制体制,导致项目成本管理混乱,影响工程项目收益。
2.2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机制落后
不少企业都片面的认为,项目的成本控制只存在于会计部门。然而,一个企业中,成本存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的各项要素和各项活动之中。因此,企业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管理时,应树立全员意识,认识到成本管理除了上层管理者和财务会计部门之外还存在于其他一切部门之中。现在的很多企业缺乏一套系统的、先进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造成项目施工中很难收集、传递和处理大量的信息。由于不能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经营成本,从而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的成本控制。
2.3未形成科学的成本控制体系,缺乏全过程的控制
(1)缺乏可操作的项目成本控制依据。项目成本的控制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控制。很多施工企业制定的项目目标成本过于简单,只是做了一些简单的制度,而且存在很多漏洞,没有可行性。这些目标成本没有和实际的施工程序结合起来,不具有可操作性,更起不到控制作用,这样就不能分析出导致成本差异的原因。(2)未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系。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中主要包括三个管理层面:第一层是项目经理,第二层是其他的业务部门的主管人员和各部门的管理人员,第三层是普通的项目管理人员。与现行的建筑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系相对比,这三个层面并没有将权责利结合起来,企业简单的人为成本管理只是主管人员自己的事情,从而导致不能建立完善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3)未形成全过程的控制。大部分建筑施工项目仅仅是在项目结束时候才进行成本的核算,或者是在事后才进行物资招投标的管理,企业忽视了对于事前的预算,计划和在事中的控制管理,或者是管理和控制的要求达不到标准。当企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成本超值情况,只能到后期进行核算的时候才能体现出来,这样就不能有效地实现成本的管理和控制,更不能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因此,项目成本控制要贯穿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3、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措施
3.1建立健全的责、权、利相互统一的成本管理体制
在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与控制工作中,其核心的内容就是成本控制目标,因此,成本管理工作的首要内容就是制定合理可行的成本控制目标,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每一个项目的个体差异都应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充分的考虑到自身特点和实际条件的基础上,充分的保证成本控制目标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建立健全的责、权、利相互统一的成本管理体制,应坚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和民主集中的原则,保证成本管理和控制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2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成本确定与控制
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是决定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关键环节,正确合理的决策是控制工程成本的前提。工程决策阶段合理的决策是工程投资的主要环节,这个阶段对工程总成本的影响达到60%,设计阶段对工程总成本影响达到70%以上。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成本的主要因素有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区及建设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等。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对决策阶段的影响因素应该仔细地分析和研究,找到合理的技术方案、工程方案、设备方案以及合理的建设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
3.3严把材料质量关,采购合理适度
工程建设中,材料在经济成本控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为了做到节约成本,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材料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这样才能提高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降低经济损失。在进行材料购买之前,要做一份详细的采购申请计划,为了保证其准确合理,必须提前做好计算。对购买厂家的选择上要参考其材料质量、口碑,择优选购。同时为了方便财务人员核算账目,采购员需将采购材料厂家、数量、价格等基本情况做成表格,提供给相关人员检查,此举更有利于监督检查。在材料的使用方面,要尽可能做到循环利用,注意材料的损耗管理,提高其利用价值。
3.4切实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成本的控制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机械设备成本如果控制不好,可能达到总造价的50%。由于机械使用费所包含的内容较多,因此在企业施工过程中,控制机械的费用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控制好机械设备费用,必须加强对现有机械设备的利用,并建立健全设备调度制度,确保其使用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还应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以确保其始终处于性能最佳的状态。此外,对于施工过程中购置新型机械设备,必须对其各项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掌握,并分析其是否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的需要,从而理性高效的选购机械设备,达到成本控制的作用。此外,在进行机械费用控制模式时可将机械成本同机器操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作业员的积极性。
3.5增强成本观念实行全员成本管理
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作为项目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做到有效地控制成本,必须首先使企业全员对成本管理和控制有足够的重视,贯彻技术与经济结合、生产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把成本意识、成本观念贯穿到成本管理的各个领域,让成本意识深入人心。企业还应加强对全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成本控制技能,形成强烈的成本控制意识,利用技术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此外,还应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中始终以安全为前提、质量为根本、成本为动力、进度为目标的项目管理理念参与整个工程的建设管理。
3.6制定合理的工期
工期是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工期合理,那么说明成本都在可控范围内,若是工期提前或拖后,就都有可能造成项目成本的增加。当然,工期进度是由许多因素影响的、包括人为因素、技术因素和材料设备因素等。要想将这些因素转化为对控制工期有利的因素,那么就要在安排工期时注意综合考虑工期与质量、成本之间的关系,使施工能够连续、均衡的进行,在此基础上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3.7项目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对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方面来说,是施工进度和质量,许多具体工作都是围绕这个目的开展的。对施工单位来说,是在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拿到工程款和做好施工索赔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工作,都是细致复杂的任务。因此,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合同,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创造必备的条件。按合同规定办事,是工程施工工作的原则,不熟悉或不善于应用合同文件,就做不好合同管理工作,不能维护自己的合理利益。因此,要把培养人才,包括合同管理人员,要放在工作的重要日程上。
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贯穿整个工程的管理,要想使整个投资的效益最大化,就要求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加强工程成本的管理力度,实现工程成本的目标,现在我们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必须在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参考文献:
[1]刘德华.浅谈企业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J].现代商业,2012,27:64-65.
一、合同调查
合同订立前企业应当进行合同调查,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具备特定资质,或与无权人、无处分权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第二,获取调查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并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第三,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第四,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二、合同谈判
初步确定拟签约对象后企业内部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按照自愿、公平原则,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作出不恰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泄露本企业谈判策略,导致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第三,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策略。第四,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第五,加强保密工作,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合同文本拟定
企业在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产业政策、企业总体战略目标或特定业务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不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对于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未履行相应程序。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二,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立项书等为依据,确保其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第三,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第四,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第五,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第六,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四、合同审核
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核。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审核人员虽然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法律部、业务关联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第三,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审核意见,对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五、合同签署
企业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与对方当事人正式签署并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因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对外正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第二,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用印后保管人应当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滥用。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第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之后方可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合同履行
合同订立后企业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本企业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企业遭受外部处罚、诉讼失败,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全面适当执行本企业义务,敦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第二,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第三,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是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宣;三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中止、转让、解除合同的,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索赔。第四,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七、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是合同执行的重要环节,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执行的监督,一般由财会部门负责办理。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第二,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八、合同登记
合同登记管理制度体现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合同滥用等。
引言:
水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资源,水电开发的成本较低,经济效益显著,因此,水电开发具有良好的市场条件。节能减排、倡导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当前,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而制约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如果要保障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有效的进行,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和造价的控制。造价控制就是对工程建设的项目的造价进行控制,使其在合理的范围内。施工的单位合理的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目的就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的条件下,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合同管理就是为了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保证施工企业自身的利益。
1、施工合同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
水电工程是耗资巨大的工程,包含了复杂的子工程,有相对较长的履约时间,这就要求严密细致的合同条款,使合同涵盖各个方面的内容,合同越细致越好。但是经常出现因为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制定的施工合同不规范,采用不规范的自制的文本,使得合同双方的职责不明确,内容不全面。其次,没有严谨的投标文件也是施工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施工企业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可能为了中标的需要,忽略了施工工艺、方法与报价之间的联系,使得施工的工程造价与施工方法和工艺之间产生矛盾,导致在施工时候报价的器材与使用的设备型号不一致,给工程来来不良的影响。此外,由于水利水电的施工的工期较长,合同的履约过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自然条件的改变,项目工程的增加或减少,国家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不稳定的因素会给施工企业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没有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机构的建设不够重视。没有明确的合同管理程序,没有合同的审查和合同的评估程序,对公关和预算的重视远远高于合同的管理。由于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合同的制订也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而且在订立合同后,没有有效的制度去保障合同的执行。缺乏施工合同的专业管理人才,由于水利水电工程是包含多种学科、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这就需要合同管理人员有过硬的专业知识、掌握合同法和造价管理知识。而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中,合同管理人员经常缺乏合同管理的技术。
2、施工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措施
领导层要重视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管理的本质就是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所以要从思想上做到对合同管理的足够重视。组织专门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合理的设计施工的规划。使报价与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相统一。根据工程的造价选择相应的设备。对工程施工的时间和工程顺序合理的规划,使施工方案合理有效。在投标前仔细的分析招标文件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可能遇到的问题,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报价方式,理智的投标。增强合同的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候。做到对每条法律条框的充分认识,使用严谨的措辞,采用合同的规范文本,杜绝合同双方的责任不明的情况发生。
施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控制。重视项目实施前的合同交底,做到合同管理人员在施工前就能够熟悉合同中的各个条款,把握施工的重点或者施工阶段的风险问题。对机械使用费、材料使用费严格的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的机械使用费一般通过定额中的施工方法套算出来。但由于实际的施工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不同的使用费,需要重新计算实际施工需要的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是整个施工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主要的费用消耗来源。应该逐项的分析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的相关材料的费用。对材料的定额规定的型号和价格和实际采用的材料的型号和价格重新汇总分析。对分包合同严格的管理,对分包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要求分包施工的单位严格的审查,只有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应该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分包合同需要以工程合同为基础,与工程合同相统一,促使整个工程顺利的进行。
控制施工的工程变更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利益的重新分配。由于工程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可能造成工程造价的变更。这就需要严格的程序保证索赔的进行。以某承包商承建一小型水电工程为例,投标日期是2004年5月,2004年6月授予合同,合同工期65天。2004年8月,工程师致函承包商,要求9月1日开工,但由于业主原因,直到9月18日场地才全部正式交付。在10月初,由于现场重铺水管干线,又致使承包商停工4天。10月中旬,业主提供的钢材供应又延误5天。11月初,由于连续的阴雨天气造成承包商的机械故障工程停工6天。有效的索赔如下:业主推迟提供施工场地18天、现场重铺水管干线4天、钢材供应推延5天属于业主原因可以索赔;非异常连续的阴雨天气造成承包商的机械故障工程停工6天,属于承包人风险,不予批准索赔。
此外还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适时开展技能培训。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尽量减少合同管理人员的人动,提高合同管理的有效进行。加强图纸会审,以便及时的发现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发现问题后要出具签证的变更证明,从而杜绝返工窝工的情况,严格的签证审核制度才能保证高质量的签证。
结语: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应当重视合同管理,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同时对工程造价也要进行严格控制。针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以及工程造价中出现的问题,应该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通过施工合同明确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从而为施工企业创造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 北京: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下面,笔者结合企业加工实际,从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环节的关键控制点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作一浅析:
一、合同订立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业务,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企业应当根据协议、谈判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笔者单位从事服装承揽加工业务,由于服装加工款多量小,基于相互信任,在加工时初步协商了一个价格,而合同有时未及时签订,以至于到月底结算时价格还没有确定,这样给结账催款带来不便,而且这样也有潜在风险,因为服装已加工完毕,而加工费还不能确定,容易发生纠纷。
(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关注几个问题
加工企业采购、销售、工程建设、业务外包、担保等业务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关注:1、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面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格式条款的适用可以简化签约程序,加快交易速度,减少交易成本,避免道德风险,因此,往往有利于交易双方当事人。《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及解释作有特别规定,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服装承揽加工合同因使用频繁,多数情况下使用格式条款,不论是定作方还是承揽方提供,都应注意理解格式条款的内容。2、定金和违约金。定金,系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3、承揽合同。目前监狱企业加工业,频繁签订的就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因承揽合同是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订立的,订立合同后其如需要改变,应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以免给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监狱企业加工业目前多数情况下是定作人提供材料,但随着加工产业的延伸,自己提供材料的情况也有所增加,因此要把握好承揽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
(三)企业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
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
1.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交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和法律部门会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合同审核的重点订要包括: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三重一大”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笔者认为,监狱企业重大的承揽、工程建设、采购及对外担保等应当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原则处理,实行集体决策。比如重大的工程项目合同,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集体审议和批准。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项目合同决策,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四)企业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制度并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单位对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范业务人员利用加盖公章空白合同带来的风险。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
二、合同履行环节的关键控制及控制措施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合同订立前的审核程序相同。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对方违约的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企业自身违约的情形,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二)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结算业务。
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加工企业除采购、工程等合同应送一份于财务部门外,每份承揽合同都要留存一份于财务部门,据以办理开票结算。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的全过程,主要集中体现在履行阶段。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准确把握合同管理风险的类型,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
1.1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等级划分,合同管理风险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流程管理,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履行。
1.2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范围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客观风险受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等制约和影响,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规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观风险受内部和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多是可以规避的。内部管理风险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解除过程中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可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或带来巨大损失。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较低、不正当竞争以及财务状况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诈或违约导致合同管理风险。1.3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责任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由于在合同评审、履约、变更或转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给合同管理带来的直接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间接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约、变更或转移、终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风险。
2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等各个环节。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可分为外部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和人员素质因素。
2.1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客观因素,主要涉及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受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形势等影响较大,只能提前进行预测和进行必要的风险规避。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因素主要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当调整,调整的内容、时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围内搜集和预测,相对经济环境变化风险可控程度高。自然灾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较强,很难提前进行预测,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通过风险转嫁等进行分担。
2.2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
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观因素,主要涉及对合同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等因素。风险意识因素是对合同隐含的风险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责权利不平衡,罚责不对等的情况,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质量、付款、索赔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法律意识因素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全过程中,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条款未做仔细推敲,未按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签订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开工后再补签合同,存在制的认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失灵,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2.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关键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评审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结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评审制度因素是各部门在合同评审中未按评审程序、内容、标准、时限等进行评审,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签订或存在履约风险。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进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经营风险。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单位未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或随意挪用工程款,对各类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导致合同履行存在风险。结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结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时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结算;对以往项目不能及时进行清理、核查数据;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导致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合同履约不能圆满完成。
2.4人员素质因素
人员素质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识结构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或对经济社会变化的敏锐性不强,缺乏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准确分析、预测,造成合同在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合同中条款不合理的风险;发现问题,但未提出合理性改进意见的风险;起草合同人员未采纳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风险等,致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
3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分为合同流程管理体系、合同文本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预警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调研、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存档等环节构成。明确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每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对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就要在合同的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和履行后管理阶段,指定专人进行监管,开展综合评价,以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实、条款完备、表述规范、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能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实现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体系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严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执行评审制度。因此,要根据国家规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合同的类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并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合同文本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同时,拓展思路,及时补充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力求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使合同管理与投标报价、成本核定和结算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员须认真仔细地对各个业务单位报送的合同进行审查、把关,严格做到“四不”标准,即:不规范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合法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经审核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有巨大经济风险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不完善合同的发生,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的准确率。
3.3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是使合同双方增强互信、加强合作、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顺利进行的平台。为此,应建立并完善分级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划分等级,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并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可给予优先考虑,反之,则从严掌握。
3.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体系可包括定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项目结算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