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的等级范文

时间:2023-06-02 09:01:2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工程质量的等级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工程质量的等级

篇1

一、工程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一个建筑或构筑物的建成,由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到交付使用,要经过若干工序、若干工种的配合施工。所以,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能否通过竣工验收,取决于各个施工工序和各工种的操作质量。因此,为便于控制、检查和鉴定每个施工工序和工种的质量,需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又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分部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来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在鉴定的基础上,再与合同要求相对照,以决定能否验收。因此,分项工程质量是鉴定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也是能否验收的基础。

(1)分项工程。通常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玻璃工程等。建筑工程的大多数工序项目是单一工种作业,如瓦工的砌砖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但有的工序项目并不限于一个工种,如钢木组合屋架制作工程是由几个工种配合施工的。

(2)分部工程。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六个分部工程,他们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楼屋

(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他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也可按楼层(段)划分。对一些小型项目,或按楼层划分有困难时,也可不按楼层划分。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

(1)分项工程。一般按用途、种类及设备组别等划分。例如,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通风风管及部件安装工程,电梯导轨组装工程等。同时也规定各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系统、区段来划分。如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分部的分项工程,从用途来分,碳素钢管有供应冷水、热水、暖气、煤气等;又可分为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从种类分,管道安装有碳素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土管道、陶土管道等。从设备组别来分,有锅炉安装、锅炉附属设备安装、卫生器具安装等。

不论按哪种方法划分分项工程,都要有利于检验与鉴定能够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以免影响分部工程的鉴定效果。

(2)分部工程。按工程用途划分为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和电梯安装工程等四个分部工程。另外,由于单位工程可分为室内和室外,所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可分为室内与室外。

在“建筑工程“和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这是严格划分分项工程的目的,为的是正确鉴定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而正确评判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工程合同要求,能否验收等。

3.单位工程

(1)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一个单位工程,这样能突出建筑

(构筑物)的整体质量。当然,一个单一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也为一个单位工程,例如,在一个建筑群中,每一个独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即每一栋住宅楼、厂房、商店、锅炉房、变电站,一所学校的每一个教学楼、办公室、传达室等均各为一个单位工程,应分别进行单位工程的鉴定及验收。

按照前面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对分部工程的划分,一般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单位工程最多的是由十个分部工程所组成,但每一个具体的单位工程中,不一定全有十个分部工程。例如一个操作棚可能没有门窗分部工程,对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的四个分部工程来讲,一些高级宾馆可能四个工程全有,有的则可能不是四个。

(2)新

(扩)建的居住小区和厂区内,室外的给水、排水、供热、煤气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组成为一个单位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组成为一个单位工程;道路、围墙等建筑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对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由于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工程能否验收,所以应仔细评定,以确定能否验收。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

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以下三方面: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测记录。

2.基本项目

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能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

基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入允许偏差项目内,因此在基本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

“合格“与“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

“优良“合格“。如油蹿工程中,中等油漆的光亮和光滑项目,以大面光亮、光滑均匀,小面可有轻微缺陷为合格;以大、小面光亮、光滑均一致为优良。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当无法定量时,就用不同程度的用词来区分合格与优良。如一般抹灰工程中的普通抹灰表面,以表面基本光滑、接槎平整作为合格;以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作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

是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的影响程度,根据一般操作水平允许有一定偏差,但偏差值在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

“正大“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直接注明数字,不标符号。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现就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举例如下:

[例6-1]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工程

(1)保证项目

1)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的干土的重力密度或贯入度办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一83)规定。

(2)基本项目

1)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的配料、分层虚铺厚度及夯压程度应满足以下规定:

合恪,配料正确,拌合均匀,虚铺厚度符合规定,夯匝密实。

优良:配料正确,拌合均匀,虚铺厚度符合规定,夯压密实,灰土与三合土表面无松散和起皮。

2)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的留槎和接槎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分层留槎位置正确,接槎密实。

优良:分层留槎位置方法正确,接槎密实、平整。

(3)允许偏差项目

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规定。

[例6-2]砌砖工程

(1)保证项目

1)砖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同品种、同标号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

b.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小于0.75,

注:砂浆强度按单位工程为同一验收批,当单位工程中仅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

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砌砖体水平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4)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他临时间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GBJ203一83的规定。

(2)基本项目

1)砖砌体上下错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砖柱、垛无包心砌法,窗间墙及清水墙面无通缝,混水墙每间(处)4~6皮砖的通缝不超过3处。

优良:砖柱、垛无包心砌法,窗间墙及清水墙面无通缝,混水墙每间

(处)无4皮砖的通缝。

2)砖砌体接槎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接槎处灰浆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10个。

优良:接槎处灰浆处灰浆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血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5个。

3)预埋拉结筋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数量、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和GBJ203一83的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3皮砖。

优良:数量、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和GBJ203一83的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1皮砖。

4)留置构造柱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留置位置正确,大马牙槎先退后进,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优良:留置位置正确,大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5)清水墙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组砌正确,刮缝深度适宜,墙面整洁。

优良,组砌正确,竖缝通顺,刮缝深度适宜一致,墙面整洁美观。

(3)允许偏差项目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

三、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

以上专门讨论了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内容。众所周知,分项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基本单元,单位工程能否验收取决于分项工程能否验收。因此,可以说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是寓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之中。为此,项目经理必须透彻了解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内容,把好每一关,才能与监理工程师或其工地的监理人员一道为单位工程顺利验收创造良好的条件。

按照我国现行标准,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等级只分为“合格“与

“优良“两级。因此,在工程质量的评定与验收中,也只能按合同要求和质量等级来进行验收。

1.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处

(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

(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与装饰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四、工程质且验收方法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遵循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采用相应的手段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认可与否的过程。

1.隐蔽工程验收

稳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基础的土赁、断面尺寸等。因此,对这些工程在下一工序施工以前,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请现场监理人员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采用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其进行检查与验收,如果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应及时签署隐蔽工程记录手续,以便承包单位继续-厂一工序的施工,同时,将隐蔽过程记录交承包单位归入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诉承包单位,按期处理,处理符合要求后监理人员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通常是结合质量控制中技术复核、质量检查工作来进行,重要部位改变时可摄影以备查考。

2.分项工程的验收

对于重要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根据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参照前述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在分项工程验收中,必须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选择检查点数,然后计算出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的合格或优良的百分比,最后确定出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确定能否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

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便可得出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以便决定可否验收。

另外,对单位或分部土建工程完工后转交安装工程施工前,或其他中间过程,均应进行中间验收。承包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中间验收认可的凭证后,才能继续施工。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在前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通过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统计推断、再结合直接反映单位工程结构及性能质量的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判,便可系统地核查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结合观感等直观检查,对整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质量作出全面的综合评定,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工程合同所要求的质量等级,迸而决定能否验收。

(1)质量保证资料的核查。在单位工程的验收中,项目经理应配合监理工程师对质量保证资料核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内容与标准一致否;

2)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真实可信;

3)对于施工单位送去检验的材料,应审查检验单位有无权威性;

4)提供质量保证资料的时间是否与工程进展同步

(排除完工后补做试验的可能性)。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质量保证资料的内容。

(2)观感质量评定

1)确定检查数量:室内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包括附属间及厅道等),室外和屋面要求全数检查。

室内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指各类做法均能查到,公共建筑的附属房间指公用房间,如盥洗室、厕所,也包括服务员工作室、贮藏室,厅道包括楼梯道、楼梯间等。住宅建筑的附属房间包括厨房、厕所、过厅等。

检查点或间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一般应在平面图上勾定房间,按既定房间检查;选点时应照顾到代表面,同时突出重点,如高层建筑跳层检查时,必须包括首层和顶层。

篇2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1.1建筑工程质量概述

质量的概念形成于20世纪初,截止目前质量管理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20世纪初,由美国泰勒提出的专职检测制度中的质量检测制度;20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质量专家休哈特等人提出的以统计技术应用为特征的质量管理阶段;20世纪60年代到现在,建立在美国专家费根堡姆和朱兰提出的以系统学为基础的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从质量管理的对象来说,无论是本世纪初诞生的泰勒制,还是现在推行的全面质量管理,其与质量相关的所有过程和形成均源于人的行为,所以质量管理的对象就是人。基于这种事实,质量管理可以分为意识管理层次、规范管理层次和文化管理层次。

1.2国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

虽然我国的综合国力不能与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但关乎“人”质量标准,是我们准求的目标,我们仍需借鉴别人的长处。通过对欧美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的分析,总结了如下几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经验和特征。

1 有效的立法支持、高效的政府服务职能和保险制度;

2 注意过程的监督和质量控制;

3 系统强化的行业教育培训;

4 重视技术进步和科学的管理。

1.3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现状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仍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质量管理力度不够,法制不够健全;

2 部分工程、企业不遵守、不重视标准规范;

3 质量低劣的建材仍然被大量销售、使用;

4 工程项目施工方没有制定完整的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

这一系列的问题表明,中国的质量管理工作者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制定完整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把标准真正落实到工程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

2 模糊综合评定法

2.1模糊数学的概念

模糊数学是1965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自动控制专家查德(L.A.Zadeh)教授。模糊数学是研究和处理模糊性现象的一门新兴数学分支,是用数学方法揭示模糊事物内部和模糊事物之间的数量关系。所谓模糊性,主要指客观事物差异性存在中间过渡的“不分明性",定义不确切、边界不清楚的模糊概念。并且这些概念的模糊不清、定义不准并不是由于人们的主观认识达不到客观实际造成的,而是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是事物的差异之间存在着中间过渡过程的结果。在工程建设中,类似的模糊概念同样较多。

2.2模糊数学的数学基础

正如整个现代数学的理论基础是集合论和数理逻辑一样,模糊数学的理论

础是模糊集合论和模糊逻辑,这两者之间表现了深刻的内在联系。

图1

模糊数学的理论研究两大支柱之一是普通集合论的推广,也就是两点上取值的特征函数推广到可在闭区间上取任意值的隶属函数;之二是模糊数学的定理中通过分解定理化为普通集合论的问题来处理。因此从概念说模糊数学是经典数学的推广和发展。但从方法上说,模糊数学又是使用传统普通集合论的方法。可见,模糊数学与经典数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模糊数学是让数学进入模糊现象这个。过分的精确反而模糊,适当的模糊反而精确。在人脑对事物进行识别和判决时,往往采用模糊的标准。

2.3模糊数学的应用

例如:现有A、B、C三批混凝土预制构件,由于混凝土强度高低及变异大小、以及原材料和人工耗量、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误差、生产周期长短不同,如何评价它们的质量好坏?由于各种标准不一,我们不能说某试件绝对好与差,只能说,有的比较好,有的比较差,有的中等,这就是说存在中间过渡的状态,即存在模糊性。

上述例子的解决就会用到模糊数学分析方法进行推理,用隶属程度综合评判它们的质量优劣。

2.4关于模糊综合评判

综合评判是指对多种因素所影响的事物或现象所进行的综合的评价。如果在综合评价的过程中涉及模糊因素,就叫做作模糊综合评判。在日常活动、生产和科研中,人们总是会去比较各种事物的优劣好坏。例如:评价物品的优劣,人品的优劣,标准的高低等。

3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及模糊综合评判的影响因素

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就是质量的形成过程,质量蕴藏于工程产品的形成中。因此,坚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把好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质量关,是保证工程质量,其实做好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3.1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依次分为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四个环节。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必要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否则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损失。

3.2 影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的因素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是指通过工程建设过程所形成的,其应满足用户从事生产、生活所需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

3.2.1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因素

(1)设计质量对建筑工程最终质量的影响。(2)工程项目实体质量。(3)工程的观感质量。(4)对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5)质量保证资料。

3.3现行建筑质量工程等级评定方法

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评定,主要应用模糊数学理论方法和手段,以立法的形式,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从而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建筑安装工程的最终产品质量,为大众提供合格的建筑

3.3.1现行建筑工程质量等级综合评定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目前验评标准中要求建筑工程质量必须同时满足四项条件,这样评价不够科学;如果采用了模糊综合评判能够弥补上述缺点。

(2)现行标准可能对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因素考虑不够全面,一些外在的环境问题可能遭到忽视忽视。

(3)资料情况、分部分项检查两项指标均未作量化处理。并且往往一人核查,由于个人把握标准尺度差异,资料情况的检查结果就会因此有较大差异。

3.4建筑工程质量模糊综合评判法

评价体系指标权重的计算

在建立专家打分矩阵的基础上,可按照层次分析法原理计算各层次权重,计算步骤原理如下:

第一步:分别计算各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其λmax所对应的单位特征向量即为各指标的权重。

第二步:对判断矩阵进行完全一致性检验。检验的方法为:

以CI值作为度量判断矩阵偏离一致性的指标

CR=Cl / Rl

式中:CR为一致性对应的比值;Cf为一致性指标;RJ为随机一致性指标;行为判断矩阵阶数;.=I,。是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RJ为判断一致性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是随判断矩阵阶数行而变化的常数,不同的以值,RJ的取值如下表所示。

当CR

第三步:对通过完全一致性检验的单项权重进行分层。

4建筑工程质量等级模糊综合评判法与现行方法的比较

篇3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路面施工作为高等级公路工程的重要组成,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舒适、速度及运输成本,由于沥青路面具有强度高、噪音小、行车舒适及施工方便等优点,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受到广泛欢迎,可是随着车流量增大、车载不断增加及车速提高,沥青路面容易出现早期损坏现象,这与路面的施工技术及质量是密切相关的,为确保路面质量,应加强沥青路面施工的技术及质量控制。

1 沥青路面施工准备

1.1材料来源确定与进场控制

在工程施工之前,要做好相关材料检查工作,尤其是沥青、砂、矿粉、石屑及石料等有关材料检查及验证,要从源头上加强质量控制,同时,还应该从质量及经济方面进行材料合理选择,通常应该选择正规及大型沥青厂商或石料场。当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要有专门监督人员进行原材料数量、质量、日期及厂商等方面检查及审核,特别是填料及粗细集料质量要格外注意,防止不合格材料混入施工现场,还应依据有关技术指标进行每批材料的抽样检查,当检验合格后才能够放入施工现场进行使用。

1.2 机械检查

工程施工之前,要对相关机械设备给予全面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及设备能够稳定运行,尤其是路面施工过程所需要的运输设备、拌和设备、矿料撒布车、洒油车、压路机及摊铺机等有关设备进行全方面的性能检查,以确定运转正常,并且在使用之前,要做好调试及养护工作,防止施工时候出现故障,耽误路面施工时间,提高路面施工的效率。

2 混合料配比控制及质量控制

2.1 混合料配比控制

沥青混合料在生产之前,要试拌试铺,对拌和时间、拌和温度及矿料的加热温度进行确定,拌和机操作工艺也要进行确定,计算机的打印装置可信度进行考察,还应对配合比设计与混合料压实性进行验证,从而确定混合料配合比及沥青的最佳用量。在混合料拌和过程里,有待料及溢料就表示冷料仓供料比是不相配的,应依据待料及溢料集料粒径对冷料仓转速作出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后让冷料仓的供料比达到平衡,拌和机在调整稳定后,应该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及抽提试验,对生产配合比的试验结果及取样实验结果给予对比,其沥青含量及混合料配比与马歇尔的设计及特性是否一致,进行钻孔取芯,主要是通过压实度及压实的孔隙率来检验混合料压实的效果。

2.2 混合料质量控制

在生产过程里,要对各进场材料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检查或者抽样试验,保证材料质量与相关技术要求相符,在平常质量检验里,其检验频率应依据质量及材料波动情况进行确定,以确保质量稳定性。在混合料的温度控制里,沥青路面的施工温度主要包含沥青混合料的出场、到场、摊铺及辗压等温度的具体参数,在这些温度参数里,起决定作用的是沥青混合料的出场温度,其温度高低直接影响着接下来的到场、摊铺与辗压温度,造成出场温度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有沥青混合料的级配稳定性、集料的干湿度及出场温度的设定值等具有很大关系。在沥青含量的控制方面,其含量变化对沥青混合料性质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稳定度、孔隙率及流值指标等,沥青含量比较少的时候,沥青混合料的水稳性会变差,会对沥青路面耐久性产生影响,特别是沥青用量较少的情况下,路面的孔隙率增大,其沥青膜会变薄,当公路沥青路面在空气及阳光影响下,就会发生较快老化,降低沥青含量的变异性,要保证沥青拌和楼计量系统能够稳定,混合料的取样均匀,设定温度也要保持恒定,另外还要对沥青含量的变化情况进行时刻掌握,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给予解决。

3 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3.1 摊铺及辗压的施工技术

摊铺机运行速度要依据搅拌机产量、摊铺宽度及厚度、相关施工设备情况等来确定,通常按照2-6m/min进行预先设定,路面施工过程要均匀、缓慢及一次摊铺,不能够随便改变摊铺速度,在摊铺过程中一般不用人整修,当遇到交叉口及十字路口等特殊情况时,可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混合料更换或者人工找补,当摊铺缺陷较多时,要铲除重新摊铺;摊铺所应用钢丝是扭绕式,其直径要控制在6mm以下,每5m设置一钢丝支架,并且拉力要在800N以上,在摊铺机前面左侧可设立钢丝,安装横坡仪进行控制,摊铺机后面的右侧也设立钢丝,其左侧可在摊铺完层面之上走雪橇。辗压作为沥青路面施工中的最主要步骤及施工最后步骤,是非常重要的,要积极提高沥青路面压实度,这需要增加压路机压实功能,并且对压实机速度给予密切关注及控制,有效保证沥青路面压实质量。辗压过程中,辗压次数及速度是互相作用及制约的,当辗压速度快的时候,为确保质量,辗压次数会相应增加,这样压实效率就会降低,辗压速度合理性是非常重要的,通常速度控制在2-4km/h之内,如果是轮胎压路机的话,可以适当提高压路机速度,控制在5km/h以下;压路机速度过慢的话,也会对压实度产生影响,尤其是会在压实及摊铺间产生孔隙,从而对施工质量产生了影响,为确保沥青辗压质量对压路机速度给予合理控制是很有必要的。通常在沥青路面的辗压过程里,会出现辗压不明、漏压及重复辗压的现象,还有辗压间隔时间较长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辗压方式进行改善,使用黄红绿对辗压区段进行初压、复压及终压等标明,防止重压及漏压现象发生,还可以运用排压方式进行作业,使其成为流水形式,环节紧密,在辗压的过程里,还应注意辗压车道变换问题,要在已辗压路段,及压路机停止振动情况下进行变道;变道的时候,方向变换要缓慢进行,防止沥青路面破坏。

3.2 接缝施工及压实技术

在沥青路面施工过程里,混合料配合比及压实是很重要的两步骤,当配合比比较合理科学时,沥青路面没充分压实,路面使用功能就会降低,进行路面压实主要是为了降低混合料缝隙,增加路面密实性,从而提高公路路面耐久性。在沥青路面施工中,经常会见到纵向及横向的施工缝,对于纵向施工缝可运用两台摊铺机共同作业,使用梯队联合的摊铺方式进行纵向接缝,先在已摊铺混合料中,留下1-2dm位置,这位置不进行压实,这样就会有5-10cm的摊铺层发生重叠,可以运用热接缝方法进行跨接辗压,从而消除缝隙;对于横向的施工缝,应该运用平接缝,在3m直尺的纵向延伸位置,其端部直尺要呈悬臂状,把直尺脱落及摊铺层地方当做裂缝处理位置,使用锯缝机进行切割铲除,在摊铺之前,要把接缝部位的粉尘进行清理,再添加一些沥青进行摊铺,进行辗压的时候,要用钢筒式的压路机进行横向压实,从跨缝向新铺的层面逐渐进行压实。

4 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检测及评定

在公路工程里,对沥青路面进行质量检测的时候,主要针对的是沥青混合料温度、原材料及沥青面层给予检测的,原材料检测是为了防止不合格材料混入施工现场,为混合料拌和、辗压及压实提供基础保证,沥青路面检测,能够改善不合格路面施工质量,加强沥青路面施工过程里的动态管理,并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及检验,对于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处理。质量评定作为沥青路面施工质量重要依据,应该给予仔细认真检查,同时还应该制定合理科学路面质量评价标准,保证公路建设质量。

5 结语

沥青路面施工作为高等级公路工程重要组成,其施工技术及质量控制是个系统的工程,可由于各地施工手段、气候条件及原材料不同,使得沥青路面施工质量存在一定差异性,要加强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提高及质量控制,需要对所需原材料、混合料及施工工艺等进行全面控制及管理,规范施工技术要求、方法及完善施工工艺,加强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有效提高高等级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建设项目普遍具有周期长,露天作业,高空作业和更多的功能,并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这一切都为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可以说,生产的安全性直接影响了施工进度和生产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是施工企业实现经济建设任务圆满完成的重要保证,因此,企业必须做好建筑施工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一、施工质量管理和房屋登记的内容

1)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控制可以使一个强大的工程质量,做到防患于未然可以控制项目的质量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加强管理,是指对现有的管理水平,根据该项目的质量,影响质量的一些关键问题,从技术,人才的系统,以建立一个更有效,更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因此,要达到的目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基于工程对象的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所决定的,如框架结构是一个关键部分,砖石混合结构,预制板安装在装修中是一个关键部分项目,如大面积水磨石地面,墙面瓷砖大面积或大面积的室内贴墙纸,等可以作为关键零部件。有两种含义的弱点,一个新的技术,因为它是第一个建设,质量的不确定性,所以我们应该着重控制;两个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如轴向位移,钢筋位移,梁的不归路在混凝土施工缝错位,并有灰碴,砖石债券利率差,板卷接头,以及渗水,漏水,沙子,贝壳,堵塞等质量通病。关键控制的弱点,只要以正确的方式,有效的措施,在关键部位,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是为了确保在未来实现,包括实现使用权的能力,安全利益和房地产登记,涉及房地产抵押登记。双方签署了一项协议,不动产,如销售和购买协议,房地产抵押协议,分割协议之前通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必须进行登记。防止预告登记的时限内,转让的不动产治疗的副作用,可以保护权利人通知注册的利益。

二、住房建设的质量管理和房屋登记之间的关系

中国的“房地产法”第二十条提供,即:“各方订立保护财产权利,在未来实现的销售和购买房子或其他财产真正的协议,按照商定的机制可能适用于登记处登记通知”。确保房屋登记的前提是住房建设质量,因此,我们必须努力确保住房建设质量管理。

1)制定质量和安全控制管理程序

从目前的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它是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有关部门必须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或指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的管理和预防的安全问题。

2)避免并消除设计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

新兴的工程质量问题的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仔细分析。建设计划完成时,施工人员应准备详细的技术交底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修改设计部欠缺。为了使设计实用,避免失误,设计师经常去现场参与实践,并在设计中积累的经验,我们也必须了解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者应考虑投资业主的整体效率,如果设计考虑周到,即使建设成本难以降低,但也可以有效地减少质量问题,一旦完成,降低了维护成本。

3)积极利用科技成果

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条件,创建优质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技术因素密切相关的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也包括设备,信息,检验和测试技术。建设部“技术政策”中指出:建立建筑产品的概念,施工中应注意的各个方面的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功能改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和施工过程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体现在建设和生产活动中,技术进步的作用,体现在最终产品质量的全过程。为了工程质量,应注意新技术,新技术先进,适用性强,施工的全过程,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过程中,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改进,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4)加强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土建施工,建设和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实施的组织和实施良好的监督,检查,审查和监督,材料进场,测试检查和使用管理,形成施工现场管理系统。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在整个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明确工作重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在预先建立的质量控制,事后三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控制的问题。之前的质量控制是指在正式施工前,该项目的施工现场作为施工准备的对象。准备的基本要素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材料的准备,施工组织和准备。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具体措施是:质量控制与对策;施工项目计划;技术,以确保通讯员测量图纸会审记录;准备材料测试,隐蔽工程验收;仪器校正后检讨;设计变更手续;系统中的钢筋代换;质量加工检讨;产品保护措施,实施质量控制有否决权;质量文档文件。该项目完成后的质量控制是指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产品质量控制。数据准备,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已经完成了一个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5)建立现场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责任制。人们施工作业,组织者和指挥。无论是谁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整个过程中,应该以人为本,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从事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作出规定。

(2)技术审查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技术施工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技术控制。

(3)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系统。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错误,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配件,设备故障,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故障的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是工程质量事故。建立和实施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系统是指有关人员查明并审查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原因产生的质量,并制定措施,处理的质量事故发生后,主管部门批准后,相应的处理,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上传检讨。

总之,房屋登记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产权的变化,也将进一步改善我们的住房登记系统。良好的房屋预告登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房屋质量和安全管理是一个社会,创建的问题,它不仅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的角度来看,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关系,建筑施工,生产组织,工艺方法,材料,机械等,都与房屋质量和安全密切相关。为了防止在建项目管理的质量和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可以采取扩大它的意义,缩小其推广方法,质量和安全,工程相关的活动,如改进工艺方法,新材料等,被列入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控制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意外,各种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并最终形成优质的生产,质量和确保安全的良性循环,有效地保护了国家的财产安全和人们的生活。

参考文献:

篇5

公路压实是公路工程施工中重要一环,对公路的整体质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抵达好的压实作用,可以前进路面强度,减少塑性形变、渗透系数、饱水量及可以发生的形变并添加安稳性,对进一步改善公路建设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 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压实施工的要害要素

1.含水量

在压实过程中,路基土或路面规划层资料的含水量,对所能抵达的密实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土的内摩阻力和粘结力是随密实度而添加的。土的含水量较小时,土颗 粒间的内摩阻力大,压实到一定密度后,某一压实功不能再打败土的抗力,压实所得的干容重小。当土的含水量逐渐添加时,水在颗粒间起作用,使土的内摩阻 力减小,因此相同的压实功用够得到较大的干容重。在这个过程中,单位的土体中空气的体积逐渐减小,而固体体积和水的体积逐渐添加。当土的含水量继续添加到 逾越某一极限后,虽然土的内摩阻力还在减小,但单位土体中的空气体积已减到最小极限,而水的体积却在不断添加。由于水是不可紧缩的,因此,在相同的压实功 下,土的干容重反而逐渐减小,土的干容重和含水量的这种紧密联络,在全标纸上就形成了驼峰方法水实曲线。因此,细颗粒土、天然砂砾、级配碎石、级配砾石、 石灰和水泥安稳土等多种资料,都只要在一定的含水量下才华压实到最大干容重。此时的含水量为最佳含水量。可是,某一种土或路面规划层资料的最大含水量和最 大干容重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压实的功用而改动。在室内进行击实试验时,它随所用的击实功而变。在作业碾压时,它随所用压路机的重量或功用而变。

2.压实功用

如果我们坚持压路机重量不变,而添加碾压变数,或添加压路机重量,不改动碾压通数,都可以得出与室内击实试验相同的含水量密度联络。因此,跟着压路机重量 的添加,土或路面资料的最佳含水量要降低,而最大干容重都要增大。可是,这种表象是有一定极限的,假定逾越这个极限,即使继续添加压路机重量或添加碾压遍 数也不会明显降低最佳含水量和添加最大干容重。坚持土或路面规划层资料的含水量靠近最佳值,以保证所需要的压实度。此外,压实机械的选择运用、碾压层的厚 度和碾压遍数应与运用的碾压机械相习气。

二、 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压实施工技能方法

1.做好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压实施工中的压实作业

第一、进行压实作业时要保证摊铺速度与压路机碾压段长度之间的调和,并坚持二者的大体安稳。其间在气温比较高,并且风速比较小的时分,碾压段的长度不宜过短,而在气温低,风速比较大时,碾压段的长度可以短一些。

第二、进行压实作业的过程中,如果在碾压过程中出现沥青混合料牯轮表象,可以通过向碾压轮上洒少量水。

第三、在没有冷却的路面沥青混合料面层上,不容许放置任何重型的机械设备等其他较重的物体,并且不能向其上方撤落矿料以及油料等杂物。

第四、关于压路机无法压实的公路路基路面有些应选用振动夯板来结束压实作业。

第五、碾压段的长度要根据路面沥青的出场温度、混合料的性质以及当天的温度和风速等要素进行科学的设定。

2.做好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压实施工后的压实质量的检测

(1)核子密度仪法,该方法首要适用于沥青混合料路基路面压实质量的测定,该测量方法需要测定层的厚度在20cm的范围内,其间沥青表面层的压实密度运用散射法测定,而土底层资料的压实质量的测量选用直接透射的方法。该试验方法的操作过程

第一、方位的判定和仪器的预热。首要按照随机取样的方法来判定检验方位,然后预热仪器,并将核子仪平稳的放置在检验方位上,准备检验。

第二、进行仪器测量和测量数据的读取。翻开测量设备,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测量结束后读取测量效果,关闭测量仪器。

第三、测量结束后要将核子密度仪仪器放置在专用的且符合核辐射安全规矩的仪器箱里,保证仪器和人员的安全。

(2)灌砂法,灌砂法是路基路面压实质量检测的规范方法,可是这种方法不适用于那些具有填石路堤的路基路面的压实质量的测量,这一方法的根本原理便是选用 相应规范需要的均匀砂,并将其按一定高度以自由落体的方法下落到检验的洞里,联络单位重不变的原理以及集料的含水量等数据来进行路基路面压实质量的检测。

三、公路工程路基路面压实施工中压实度控制的有用方法

1.对路基填土或路面规划资料的根本需要用来填筑路基的土,应满意公路路基用土的需要,从土的颗粒组成特征,土的塑性方针(液限、塑限、塑性指数),土中 有机质的含量启航,拟定土的品种、性质,看是不是适宜填筑路基,应根据所修建公路的地舆方位,选择既经济、性质又好的土来填筑路基。用于路面规划层的资 料,碎石、砾石集料除本身要具有一定的强度外,还要有出色的级配,这样才华保证构筑的规划层有满意的密实度,保证其强度和安稳性。

2.对地基和下底层的需要

在填筑路堤之前,有必要先碾压地基,使其抵达满意的强度,如地基本身比较湿软,直接在其上填筑路堤,往往会发生困难,路堤的第一层(每层以压实厚度 20cm考虑),甚至第二层上重型压路机也无法进行碾压,重型压路机进行碾压,土层就会发生“弹簧”表象,碾压遍数越多,这种表象越严肃。所以,在这种情 况下,有必要采用一定的技能方法,对湿软地基进行加固处置。一般,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下列方法:一是换填土层法;二是强夯法;三是振冲法;四是挤密桩 法。

3.对含水量的需要

(1)含水量试验。在公路施工中,常用的方法有烘干法和酒精焚烧法。

烘干法。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粘性土、砂性土和有机质土类。

酒精焚烧法。本试验方法适用快速简洁测定土(含有机质土在外)的含水量,工地施工中常选用此法。

(2)规范击实试验,本试验可分轻型和重型两种试验方法,选用哪种方法,应根据有关规范的规矩或工程科学试验的实践需要选定。一般情况下,可选用干法,即 加水法,土容许重复运用,但简略击碎的试料不宜重复运用。关于高含水量土,试料的单调处置会影响试验效果,宜选用湿法,即减水法,让搜集的至少5个试样分 别风干至不相同的含水量情况。以干密度为纵坐标,含水量为横坐标,制造干密度与含水量的联络曲线,由线峰值点的纵横坐标分别为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若 曲线不能绘出明显的峰值点,应进行核算或重做(应给出技能方针)。

4.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和选用正确的压实方法

(1)选用的压实机具应先轻后重,以便能习气土体强度的添加。

(2)碾压速度应先慢后快,防止样土被机械推走。

篇6

本次共抽取样本706个,不合格样本11个,抽检合格率为98.44%,其中蔬菜、鲜肉、食盐、大米、食用油、食糖、水发产品、鲜奶、干菜、小麦粉、蜂产品抽检全部合格。日常烹饪调味品大料(八角茴香)出现在下架榜单之上。北京佳久发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古福牌50克/袋的大料被查出二氧化硫含量超标,该产品在去年8月份就曾被查出质量问题。

取款机肮脏程度如公厕

人们往往认为公共厕所是最肮脏的地方,也是公共卫生最大威胁。然而,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国最新调查发现,自动取款机(ATM)的肮脏程度堪比公厕。因此,下一次从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最好戴上手套。

英国某公司的专家用棉签在英国城市中心每天被无数人使用过的ATM取款机的数字键上提取标本,与从公共厕所马桶上提取的标本一起,在实验室里进行培养和观察。检验发现,ATM机键盘和公厕马桶标本都含有假单胞菌和芽孢杆菌(导致疾病和细菌性腹泻的病菌)。

明亮的灯光可缓解老年人抑郁症状

一项新的研究显示,使用特殊设计的灯箱进行三周的光照疗法,可使老年抑郁症患者的症状改善54%。除了可提高病患的情绪外,光照疗法也可改善睡眠,并使神经传导物质血清素的水平最佳化。血清素水平过低被证实与抑郁有关,且通常是抗抑郁药物的治疗标的。此外,研究还发现,接受明亮灯光治疗的患者,压力型荷尔蒙皮质固醇浓度有所下降,其睡眠质量同样也得到了改善。明亮的灯光疗法为那些不愿意、拒绝或无法耐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患者提供了替代的方法。

散装土鸡产蛋更具营养

在超市里,标明“有机”、“绿色”、“散养”等概念的高价柴鸡蛋为数不少,那么,它们与普通散装鸡蛋相比,到底有何不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研究员刘华贵给出了答案:“产蛋鸡分为高产蛋鸡和地方土鸡。高产蛋鸡多为国外进口品种,目前许多品牌鸡蛋其实是高产蛋鸡所产,并不是柴鸡蛋。真正的柴鸡蛋应该是散养土鸡所产。土鸡属中国本地品种,其蛋孕育时间长,产量低,因此营养价值会更高些。因此选鸡蛋,首先要看鸡的品种。”

他说,在北方地区,被《中国家禽品种志》收录的北京油鸡属中国优良地方鸡种,已有300多年历史,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品种。其适合山地散养,但平均产蛋率只有笼养的40%左右,年产蛋量不超过120枚,饲养成本比普通鸡蛋高一倍多,因此市场价也比普通鸡蛋贵一倍。

刘华贵称,真正的柴鸡蛋与普通鸡蛋的区别有三:一是外形颜色不同,柴鸡蛋较小,一般在42至52克之间,大小、颜色深浅不一致;二是柴鸡蛋比等重的普通鸡蛋的卵磷脂营养含量高;三是柴鸡蛋口感比较香嫩,没有蛋腥味。

他提供的区别柴鸡蛋与普通鸡蛋的区别方法是:煮熟后不立即浸冷水蛋壳很难剥离,且易剥下蛋白的是普通鸡蛋;煮熟后不用浸冷水也很容易剥离,且蛋白更加透明的则是柴鸡蛋。

个别日用陶瓷铅镉超标严重

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公布了2010年广东省流通领域日用陶瓷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在抽查的120款日用陶瓷餐茶具中,23款商品质量问题较严重,不合格率为19.2%。但令人担忧的是,在抽查的120款产品中,竟有72款是无厂名厂址商标的“三无”产品,占抽查总数的60%。其中检测出铅镉溶出量超标的商品8款,7款为“三无”产品。

专家提醒消费者,慎购无厂名厂址的餐茶具,陶瓷中的铅镉遇热、遇酸更易溶出,长期使用会引起慢性中毒。购买餐具时,纯白、无装饰的更安全。

母乳喂养的孩子学习成绩较好

澳大利亚一项新研究为“母乳喂养有益孩子智力发育”提供了新证据。研究显示,婴儿期接受母乳喂养6个月以上的孩子在10岁时的学习成绩要明显好于母乳喂养少于6个月的孩子。这一点在男孩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科研人员分析了1 038名澳大利亚儿童的学习成绩,并与他们的母乳喂养记录等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排除可能影响孩子学习成绩的其他因素,比如家长的受教育水平、家庭收入以及家庭早教状况等,研究结果显示,母乳喂养6个月以上会对孩子日后的学习成绩有明显益处。这一点在女孩身上表现得不如男孩明显。研究人员说,这可能是因为男孩和女孩的发育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母乳喂养对男孩的大脑发育影响会更大一些。但他们指出,这并非说明母乳喂养对女孩不重要。

研究人员介绍说,母乳对于婴儿的神经系统发育十分有益,母乳中许多对大脑发育至关重要的营养成分是配方奶所不能提供的。他们之前的一项研究还发现,母乳喂养达到6个月以上的婴儿在儿童期不易出现一些心理问题,鉴于母乳喂养的种种益处,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应大力提倡接受母乳喂养至少6个月。

老人上网更长寿

老人的长寿法则,不仅仅是清淡饮食、适量运动和早睡早起。美国护理服务公司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写博客、玩电子游戏等时髦行为,一样能成为长寿秘诀。

以前不少老人都有“恐脑症”,觉得高科技产品太难学。其实,越是年龄大,越应该接受一些新事物。首先,老人每天上网浏览新闻,或是关注自己曾经从事领域的最新进展,可以防止自己的知识落伍,有助于增强自信。其次,聊天工具和社交网络有助于让老人和子女、朋友保持联系。再次,老人可以利用电脑写博客,或把家人的照片做成PPT等,这样可以把美好的回忆永久保存下来。最后,在搜索、打字、写博客等过程中,脑细胞活性能被充分调动,延缓脑力衰退,能有效防止老年痴呆的发生。

不过,老年人上网跟应该注意有度,如果染上“网瘾”,一样会危害健康。

篇7

    我国现在拟采用住宅等级评级制度,消费者可以从住宅工程的保险等级中了解该工程的实际质量,以此决定自己的消费意向,这样就迫使建设单位必须重视住宅工程的实际质量,以此获得高等级的质量评级,来提升自身品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减轻施工单位经济压力从而提高施工水平。采用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其保险评级制度也包括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评级,这样就能促使施工单位努力提升自身水平,承接建造高信用等级和保险等级的工程,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工程承包合同中总工程款的3%~5%左右通常会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名目被建设单位预留,作为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费用。合同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将保修金余款返还给施工单位,但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建设单位都会想尽办法不予支付该部分余款。因此,施工单位会从工程其他部位“挤”出该部分应得利润,这样会对住宅工程质量带来危害。采用住宅工程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承担对工程完工后的质量缺陷保险,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质量保证金的数额,使得施工单位可以获得应有利润,从而减少工程中的偷工减料,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使用阶段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住宅工程不同于其他商品,其存续时间最少为50~70年。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7条有关于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最低保修期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主体有着存续时间上的高要求,但是目前自由竞争的建筑市场并不稳定,规模较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随时都有可能退出住宅市场,一旦若干年后其建设的住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将得不到应有的修复,住宅工程使用者的利益无法获得稳定保障。采用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由保险公司代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承担住宅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保险行业的规范、存续、进退出机制远高于建筑行业,当出现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时,保险公司的偿付与处理能力能够保障住宅工程获得有效的资金处理其质量问题,从而保障住宅工程在使用阶段也能够得到有效的质量维护。

    我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实施的总体设想

    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要有法律、制度、信用、社会等多维度特定环境的支持,参考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体制情况,可首先确定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正式法律地位,以法律为基础保障逐步引导推进其他环境的建立,促进我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快速健康的发展。在此基础上,逐步健全住宅工程保险体系,包括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机构的设立,住宅质量性能认证办法的完善,以及保险费率等级划分方案的确定等。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后,就可以确立一套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行办法》。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包括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一线城市,武汉、长沙等中部二线城市,重庆、西安等西部二线城市,及某些三线城市,开展全国试点工作。总结《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行办法》的优缺点,进一步分析住宅质量性能认证等级划分标准、投保汇率确认办法,以及监理与保险联合机制是否行之有效等具体实施项目。根据推行结果研究完善最终《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条例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成为我国的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强制条例。完善我国住宅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形成保险业对建筑业监管、质保的双行业渗透,形成对我国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业的保障,推动我国住宅工程行业规范、有序的发展。

    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建立的具体措施

    通过法律强制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我国现在的工程保险市场不成熟,住宅开发商和各参建单位因利益驱使投保意识薄弱,参考国外模式,推行强制性工程质量保险,使保险公司成为工程质量监管的主体,是解决我国工程质量监管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3]。强制性法律规定要求推行住宅参建主体必须购买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从而使工程质量达不到保险要求的责任体因无法获得保险而被市场淘汰,而获得质量保险的住宅工程就会受到大家拥戴,这样住房建设单位特别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房开发商也会因利益驱使主动购买保险,最终理顺我国住宅工程保险市场秩序,达到与国际接轨的水平。(1)强制实施的工程类型。承建以下两大类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保险:一是政府投资的住宅工程,如各类保障房;二是各类商品住宅工程。(2)立法参考。初步设想通过修订《建筑法》加入住宅工程质量强制保险制度内容。采用强制手段,在项目概预算中明确增加工程保险费支出条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住宅工程提供贷款时必须满足参保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条件。以法律或行政法规形式明确规定,对未参保的住宅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等备案手续,房地产项目销售时,开发商要有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住房质量保证证明,房屋销售后必须持有以房屋权利人为被保险人的住宅质量保险合同才可获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书,未取得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商品住宅不得销售。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保障市场经济能够有效运行的最基本的要素是法制和信用,物质技术和道德信用是提高运行效率的双重基础,但是物质技术只能产生常规效率,超常规效率则主要来自道德基础[4]。在得到法律保障的基本支持下,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能够有效发展的社会前提就是建立有关住宅开发商或各参建单位的住宅工程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此确定该投保单位的保险参数、保险方案、资信累计等情况。从而达到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拓宽交易空间、维护保险业务安全,提高相关单位竞争力、淘汰低信用评级单位的作用。形成住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保险信用资源调查库,支撑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立后的实际运行。建立住宅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的初期可结合现有的住宅性能认定的标准、资料和经验,综合收集住宅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业绩、资信、信誉、奖惩情况等,参考其他行业保险信用评价概率模型,设计一套科学、客观公正、权数要素明确的检验评级系统,以此引导住宅参建单位诚信经营,提高整个住宅建筑市场的诚信水平。监理单位转换为住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把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于我国保险公司而言,要想实实在在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需要克服的首要难点就是保险公司在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方面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兼备保险知识与工程建设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稀缺问题,现行教育体制很难在短时间内培养出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实现监理单位与保险公司的联合,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保险公司对工程建设知识的把控。目前,监理单位由于受业主雇佣,难免会受其“干扰”做出偏向建设单位的决策。而如果改由保险公司雇佣监理单位,保险公司本身就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三方监管单位,所以代表其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理单位就可以发挥其最大的第三方监管效力。具体操作过程为:由保险公司聘请监理公司完成对住宅工程的全程监理,使监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保险公司从前期可行性研究立项、规划设计、中期施工、后期维修保养咨询都实行监管。监理单位与保险公司联合的方式。完善住宅质量性能认证办法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必须有对住宅质量性能等级的划分,这样才能根据不同的等级设定不同的保险政策。原建设部于1999年《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从住宅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三方面因素出发按照适用、环境、经济、安全、耐久五大性能标准分等级对住宅性能进行评价。评审结果划分为A、B、C三大类,A类级别中又分为1A、2A、3A标准且要求逐级递增,2002年10月31日,原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作联合签署了“A级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国住宅质量保证保险机制的正式引入。但是就目前情况看,住宅性能评定办法在我国实行的并不理想,为了促进住宅质量性能认证办法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1)完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参考A级标准建立B级标准的详细评价等级,如1B、2B、3B标准等,以此扩大住宅保险范围。(2)新建住房必须按照《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进行评定,获得相应质量等级评定证书,C类住宅既然达不到居住条件就应不予颁发《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评定证书,保险公司根据住宅质量的不同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费率标准及获保条件。以此标准体系,新建住房如若没有获得《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B级以上的评定,就无法获得最基本的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在法律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也就无法获得销售资格。完成住宅质量性能认证办法是对住宅工程质量保险体系的支撑。制定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费率确定方法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费率的确定,是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实施的最基本操作点。费率过高会提高投保成本,增加住房消费者的经济负担;费率过低,将使保险公司无以为继,保险公司就不会配合该保险的实施;所以,费率的过高过低最终都会使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实施难度增加,推行进度迟缓。考虑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可借助中介咨询单位的力量,根据住宅性能等级评定结果,工程技术风险状况,同时参考工程质量等级、工程区域差异、建设单位信誉水平、资金规模、施工单位技术能力等因素实行费率差异化。对于低质量等级住宅、低信誉建设单位、低技能施工单位等实行较高费率和更为严格的参保条件,相反的高质量等级住宅、高信誉建设单位、高技能施工单位等在实行低费率的同时可获得优惠的参保方案作为奖励。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有激励机制和末位淘汰制的有效的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费率确定办法,为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推行设定规范的保险金额参数。

篇8

中图分类号:TU75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4-0086-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4.044

1 工程概况

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位于狮岭镇联合村迳口经济社以西、广清高速公路南侧田心路以西,占地面积2.93hm2。本工程布置在一期工程北侧,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7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除臭采用生物除臭法。本项目主要构筑物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物反应池、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鼓风机房及变电所、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及紫外线消毒渠、加药间、重力浓缩池、综合控制中心等。

2 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施工前的管理措施

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肩负起各自的责任,认真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并坚决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里。例如对于监理单位就要求其必须按照与业主单位签署的合同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并签发施工图纸,对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和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监理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保证工程质量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同时,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也充分发挥了监督机构的职责,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法律标准开展监督工作,起到了建设行为监督与质量现场监督关键的作用,为水务工程的质量保障提供了高水准的服务。

3 污水处理厂土建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

3.1 工程项目的划分

在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需要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照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4-2002)等的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划分,并将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确认。

3.2 审查施工参与单位、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3.2.1 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资质等级可以达到投标项目的等级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监督体系、质检人员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是否全部都到施工现场。

3.2.2 对设计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在项目开工之前,需要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单位的资质可以满足工程施工等级的要求,并对施工图纸签章的完善性、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施工图交底工作是否完成等进行检查。

3.2.3 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审查。开工前,要重点审查建设、监理单位质量检查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足够代表整个建设(监理)单位,并具备对隐蔽工程、关键单位建设工程开展阶段验收和质量检验的资格。对于工程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审核表单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签字方可生效。对于常驻工地的监理人员一定是持相关专业证书上岗,确保其技术达标,可以满足工程需求,严禁无证上岗。

3.3 实际施工中的质量监督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主要是对重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以及重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监控。其中,重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的质量监督是基于施工方自检达标后开展的,其监督小组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部门、设计部门、施工方及工程运行管理部门等机构联合组建,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审核工程质量等级,并签署相应的审核意见表,待合格后报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复审、

核查。

分部工程的质量监督是基于施工方自审达标后,经由监理单位复审,项目法人认定,由项目法人代表将工程检验质量详情报备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复审、核查。要认真检查施工方质量验收的自检、自评材料以及检查建设(监理)单位是否对自检材料进行了复审核,各项验收签字是否完成。若检查出明显不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资料,要及时告知施工方,责令其重新自检、自评,直至满足要求。对进场原材料进行认真检验,确保砂、回填砂、石骨料和回填土等原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确保水泥、钢材等原材料具备质量保证书和出厂证明,及准备相应复检材料;确保混凝土具备相关配合比单及试验结果的报告等。

对工程预制构件进行检查,确保工程预制构件具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相关的制备检验材料。工程施工中,一经发生质量事故,需严格参照水利部[1999]第9号令的《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文件采取处理措施。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力求通过此次质量事故可以提升工人的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

3.4 工程竣工阶段质量检查

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为了更好地完成上述任务,配合有P部门工作,质监站先要明确质量监督到位工作范围,并要求项目法人在工程进行到竣工验收阶段时,提前一天时间通知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把好工程质量关。

待项目工程完全竣工后,项目法人需联合监理部门、设计部门、施工方及工程运行管理部门等构建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小组,开展工程项目现场外观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整理、上报质量检查评定报告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复审核。

4 工程质量的等级认定

4.1 重要隐蔽工程的质量认定

在施工方自审达标后,经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机构、设计部门、施工方、工程运行管理中心组建的联合小组对重要隐蔽工程开展质量检验、查收及等级评定,完成相关签证表单,报备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复审核。

4.2 分部工程质量认定

在施工方自审达标后,经由监理单位复审,项目法人核定,由项目法人代表将工程检验质量详情报备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复审、核查。

4.3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认定

质量等级包括单位工程质量、外观质量、施工质量、质检、测量资料分析结果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在施工方自审达标后,经由监理单位复审,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等级认定且签证,由项目法人审定并报备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最终审定。

4.4 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当工程项目构成成分较多时,需开展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在组成单位工程质量认定均达标后,经由监理单位开展统一质量等级认定工作,由项目法人等级认定后,报备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复

审定。

5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污水处理厂属于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重点做好质量的管理工作。在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定了完善的监督计划,对施工中的重点和要点进行严谨监督,从组织协调、强化管理的角度出发,要求各参建单位对施工进行了合理的安排,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控施工质量,降低安全事故概率,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 江平.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厂土建阶段施工要点及质量控制[J].四川水泥,2015,(5).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3] 常心毅.污水处理厂土建阶段施工要点及质量控制分析[J].四川建材,2010,36(3).

篇9

第二条  自治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勘察设计质量、建筑安装施工质量和建筑构配件质量。

第四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自治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统一管理。

盟市、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自治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盟市、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上一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指导。盟行政公署与旗县(市)人民政府同在一地的,可设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必须经自治区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和法律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执法证书,凭证进入现场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  自治区工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驻自治区的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业务指导。

第八条  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业务范围划分:

(一)工业、交通、邮电、通讯、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本部门大中型建设项目生产区内的建设工程或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二)军队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军事设施及军队营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单建式人防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四)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五)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铁路沿线100公尺以内(不含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统称监督站)监督站范围发生争议时,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经自治区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和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方可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结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检测,并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责。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到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的工程不得开工。

第十二条  监督站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开工前,检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生产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否与承接任务相符,审查设计图纸签字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审查施工企业或项目经理部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二)施工中,监督检查执行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施工质量,重点监督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特殊部位、重要设备(管道)安装等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三)核验工程和建筑构件的质量等级。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向监督站交纳监督管理费。委托监理的工程由建设监督单位交纳监督管理费。监督管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列入工程概算或产品成本。监督管理费只能用于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  工程建设质量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有资格的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二)按规定招标,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质量责任;

(三)按照合理造价、合理工期进行建设,实行优质优价;

(四)公用和民用建设的单体工程只能选择一个施工企业为总承包单位;

(五)不得强行代施工单位购置工程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相关设备;

(六)开工前要做好设计审查和技术交底,施工中进行质量检查,工程完工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房屋开发企业除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十四条外,还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出售的房屋质量负责。未经监督站核验或核验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房屋,不准出售。

第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院(所)长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负责;

(二)按照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严禁超越资质等级勘察设计;

(三)按照设计任务书及合同进行勘察设计,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四)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要求,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色泽等质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产厂家。

第十七条  建设施工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理(厂长)是工程质量和建筑构件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和生产的建筑构件质量负责;

(二)按照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严禁超越资质等级施工和生产;

(三)按照工程质量标准采购和使用建筑材料、配件和相关设备,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配件和相关设备;

(四)按照设计文件及合同进行施工、生产,并符合国家、自治区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完工,必须经监督站核定质量等级,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办理交工手续;

(六)向使用单位提供有关工程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提交工程保修证书,建立保修档案。

第十八条  建设监理单位应与委托方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设计、施工、监理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组织保修,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从建设工程款中预扣不超过施工净产值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存入监督站帐户。工程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利息如数付给施工单位。

第二十一条  因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不进行检验使用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提出异议而建设单位坚持使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本规定向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第二十二条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质量争议,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栽协议向仲栽机构申请仲栽;没有仲栽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责令返工,返工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未经监督站核定质量等级而交付使用、出售的,限期改正,并可对责任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建设监理单位因工作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监理费一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房屋开发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无证和越级勘察设计、施工、生产建筑构件、监理工程以及出卖图章(图签),非法转包工程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  阻挠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结论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所收检测费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取消资质证书,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监督站只收费不监督或核定质量等级弄虚作假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追缴质量监督费返还建设单位,并由其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旗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旗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决定。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10

Abstract: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assessment information is to carry out the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scoring the quality of highway projects, and project quality rating of the carrier; i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struction within the industry data on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assessment data collation, preparation of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Key words: highway; quality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U415.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公路工程项目多,工程量大,工期长,从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凡是与工程有关的活动都需要按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同步记录下来,形成施工内业资料。其中有各种试验资料,有开工前的准备资料,还有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项目工序质量控制的施工资料、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资料等。其中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打分,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定的载体,是施工内业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针对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整理、编写的方法和要求进行阐述:

1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组成及工程项目划分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质量评定是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整个合同段工程质量进行评定。评定表式主要有五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和工程汇总表。因此开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工作之前,要先将建设项目进行划分:

(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2)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如按工程部位划分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上、下部工程等。由于公路工程里程较长,可以按照3km路段为单元划分成多个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例如路基土石方工程按照施工内容可划分为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处理等。路基土石方工程和路面工程还可以根据整公里或自然段划分为多个子分项工程。

2 公路工程质量的评分方法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2.1 分项工程评分方法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分项工程得分=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合格率=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 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 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按规范进行。

2.2 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按照规范附录A,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

2.3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

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

2.4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办法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分部工程评分值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3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要求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在具体填写过程中异议较多,理解不同,填写方法不同。主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平均值或代表值、合格率、权值、得分、减分、评分、质量等级等。在填写过程中,常遇到以下问题:

(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实测值或实测偏差值一列所列10个检测值偏少,无法填写上百个的检测值。在此,建议增加一个实测偏差值填写栏目较多的附表更方便填写。

(2)对于路基路面的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检查项目的合格率计算,应分别采用规范附表录所列数理统计的方法进行评定积分,并且要有单独试验检测表格记录检测结果。

(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时,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按照路线前进方向1~3公里路段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但对小桥涵的评定如果按标准要求1~3公里的小桥涵和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进行评定,建议增加子分项,每座结构物单独评定后再汇总。

总之,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整理是施工内业资料整理的重要环节,需要做到“全、准、严”,做到文件、资料项目齐全,不出现缺少文件和频率不足等现象,确保资料整理与施工进程同步;确保资料填写的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经得起推敲和检查;在资料格式和组卷上,严把审查关,不合格的内业资料严禁进入工程档案室。

参考文献

篇11

经国家决策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是项目设计阶段质量控制及评定的主要依据。而设计合同按项目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质量水平及标准,提出了工程项目的具体质量目标。因此,设计合同是开展设计工作质量控制及评定的直接依据。设计质量控制及评定的依据资料还有:a.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b.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各种设计规范、规程、设计标准,以及有关设计参数的定额、指标等。c.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选址报告等。d.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e.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及使用寿命周期的有关技术、经济、社会协作等方面情况的数据资料。

2设计准备中的质量控制

2.1设计纲要的编制。设计纲要的内容一般包括:建设的目的和依据;建设的规模、产品方案和生产纲领,即生产方法和工艺流裎;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的要求;建设地区和地点及占用土地的估算;防灾、抗灾等要求;建设工期;投资控制额;要求达到的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等事项。

2.2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工作是在提出初步勘察任务,取得初步勘察报告后进行的。

2.3签订设计合同。按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最后批准的设计方案,做好设计单位的选择工作。应对设计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认可,与其签订设计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承包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3设计方案的审核

设计方案的审核,是控制设计质量的重要步骤,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纲要的要求。其应做到: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适应国情;结合工程实际,工艺合理,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主要内容。

3.1.1保证项目。保证项目是必须达到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采用“必须”或“严禁”等词语表示,以突出其重要性。

3.1.2基本项目。基本项目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感外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验来确定是否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必须按规定标准逐项评定等级,具体内容如下:允许有一定的偏差,但又不宜纳入实测的项目。不能确定偏差值,叉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可因处于不同影响部位而区别对待的项目。可用定性评判方法区分质量程度的项目。

3.1.3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值可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的影响程度,按一般操作水平定出,具体数值可参考有关施工标准。

3.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是通过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耳综合评定的。其等级标准只划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不列废品等级。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工。

3.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3.3.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是由其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通过统计来确定的,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①合格是指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②优良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3.3.2分部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①分部工程的基本评定方法是用统计方法评定。所含的分项工程,都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才能进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②在用统计方法评定的同时,还要注意在评定分部工程质量优良时,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③地基与基础和主体分部工程。由于这两个分部工程在保证工程结构安全方面起主导作用,并且多数都将被隐蔽,同时这两个分部工程技术较复杂,施工过程又有很多施工试验记录。这些试验记录中的数据,就反映该工程的质量状况。规定这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由企业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组织核定,并检查技术资料和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工程进行检查。具体工作包括:一是检查各分项工程的保证项目评定是否正确。二是系统核查主要质量保证资料。使用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混凝士、砂浆配比及强度试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具备和数据是否正确,是否达到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三是现场检查。基础工程或主体结构完成后,在进行回填或装饰前要进行现场检查。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质量部门邀请建设、监理、设计、监督机构的代表参加检查验收。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

4.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内容。

4.1.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统计汇总。这样分部工程质量才有保证,单位工程的质量也就有了保证。

4.1.2质量保证资料核查。主要是对建筑结构、设备性能和使用功能方面的主要技术性能的检验。需要通过检查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对主要技术性能进行全面、系统的检验评定。如一个工程的供配电系统,只有在单位工程完成后,才能综合调试,取得需要的数据。对一个单位工程而言,就是检查要求的资料是否基本齐全。

4.1.3观感质量评定。观感质量评定是在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评定工作,它是全面评价一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质量,并不是单纯的外观检查,而是实地对工程进行一次宏观的、全面的检查,同时也可核查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评定的正确性,以及对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中,还不能检查的项目进行检验等。如工程有没有不均匀下沉、有没有出现裂缝等。有些项目的检验,往往在分项工程验评时,无法测定和不便测定,只有在最终的观感评定时才能对这些项目进行全面的检验。

4.2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单位工程质量由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和观感质量评定3个方面来综合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4.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组织。一个单位工程完成后,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企业的技术、质量、生产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评定。

5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篇12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见附件一。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前款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或者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检测单位资质原则上每年集中审批一次,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申请甲级资质的,还需提交近三年承担质量检测业务的委托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等级的资质。

第七条审批机关收到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检测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检测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等级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检测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第九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原审批机关应当重点核查检测单位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场所的变动情况,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检测单位发生分立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用先进、实用的检测设备和工艺,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第十四条检测单位不得转包质量检测业务;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分包质量检测业务。

第十五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质量检测活动;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由检测单位提出方案,经委托方确认后实施。

检测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有关标准及时、准确地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并对质量检测报告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质量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检测单位应当将存在工程安全问题、可能形成质量隐患或者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检测结果以及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委托方和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单位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第二十条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并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二)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

(四)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五)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六)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单位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单位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5日内作出处理,在此期间,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试样和检测资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第二十六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

(三)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五)未按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六)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的;

(七)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条检测人员从事质量检测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记录,随意取舍检测数据的;

(二)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

(三)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资质等级证书》的;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