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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违规行为如不严加制止,将影响清理整顿工作的效果,进而影响到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请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对辖区内落实《办法》和《细则》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未取得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违规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情况。对违规从事证券、期货市场行情分析评论的,按《办法》第三十二条严肃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对无资格的机构与人员做发行与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的,令其立即停止该类业务。
请各地证管办(证监会)严格执行《办法》,不得擅自批准无资格机构与人员在本辖区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搞所谓“地区资格”;同时,发行和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配股和购并重组策划等过程中需聘请财务顾问时,应要求其聘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咨询机构与人员。
一、证券交易所应妥善组织基金帐户的开设工作
(一)证券交易所应认真制定基金帐户有关规则,向有资格开户的各地证券登记公司和联网开户点(以下简称开户机构)下发通知,对开设基金帐户和申购基金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和解释,妥善组织好基金帐户的开设工作。
证券交易所的登记公司要做好基金帐户开设的指导、监督工作,随时掌握各开户机构的开户情况,并每天向中国证监会交易部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二)证券交易所应要求各开户机构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及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开设基金帐户等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每个身份证只允许开设一个基金帐户,已开设股票帐户(证券帐户)的投资者,不能再开设基金帐户。
2、投资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开户机构办理开设基金帐户的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也不得在异地开设基金帐户。
3、投资者的一个资金帐户只能对应一个基金帐户或股票帐户(证券帐户);一个基金帐户或股票帐户(证券帐户)只能对应一个资金帐户。
4、基金帐户不得用于买卖股票,股票帐户(证券帐户)既可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买卖股票。
5、基金帐户开设费用为每户5元人民币,各开户机构不得加价。
6、各开户机构不得内部开户、虚假开户和批量开户。
7、各地开户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并在人员、场地、通讯设施、电源、安全等方面做好准备工作,配备足够的业务人员,简便开户手续;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有关开设基金帐户的规定和程序,方便投资者办理开户;不得拒绝投资者开户申请,必要时可以延长营业时间;要安排好保安、咨询工作。各开户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开户工作,维护好开户秩序。
二、证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应做好基金发行、上市和基金买卖证券的技术准备工作
(一)证券交易所应做好证券投资基金的上网发行和上市的准备工作,完成有关基金发行代码、交易代码、基金发行募集资金的到帐安排、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传递等技术准备工作,并应采取措施,在不改变现有基金名称的前提下,使证券投资基金在行情显示上区别于现有基金。
(二)基金管理公司应与选定的证券商签订协议,取得一个或多个交易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
证券交易所应协助基金管理公司采取措施,确保专用交易席位的一切交易委托和成交回报数据等信息直接发给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并不对外披露。
(三)基金托管人应代表基金,以基金的名义开设证券帐户和资金清算帐户,并作为证券交易所的清算对手方为基金买卖证券进行清算交收。
三、各证券经营机构应做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具体工作
各证券经营机构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工作,并要求证券营业部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证券营业部应为已开设基金帐户的投资者办理好资金帐户,不得抬高开设资金帐户时所交的保证金数额,不得无理拒绝投资者开设资金帐户的申请;
2、证券营业部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发行公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发行资料,保证交易委托渠道的畅通,为投资者申购和买卖基金创造便利条件;
3、在基金发行过程中,证券营业部不得无理扣押投资者的申购委托单,不得透支申购,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不得有舞弊行为;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股票评级
随着监管法规的逐步完善和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立足于公司基本面分析的价值投资逐渐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主流理念,我国的证券分析师行业迅速发展起来,其影响力也急剧扩大。公司研究报告是证券分析师对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搜集和分析的总结,而其中的股票评级则是分析师报告的主要结论,也是对证券市场投资者而言最为直观和最受关注的信息。若分析师给予一家上市公司“买入”或“卖出”评级,则代表了分析师认为该公司当前股价被低估或高估的强烈信息,若投资者接受了分析师的信息,则将通过具体的买入或卖出行为影响股价的涨跌。关于证券分析师股票评级的投资价值,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一、国外相关研究
对于个股评级最早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33年。Cowles(1933)分别收集了16家金融服务公司、20家火灾保险公司、1位华尔街日报编辑和24家金融出版媒体的荐股信息,经过计算发现被推荐股票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弱于大盘1%到4%。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由于当时证券分析师逐渐形成一个独立的职业,关于分析师荐股的投资价值的研究开始兴起。
Diefenbach(1972)收集了1967年11月17日到1969年5月23日期间(共80周)来自24家证券经纪公司的个股评级(包括买入建议和卖出建议),将这些股票自被给出评级后52周的收益率与同时期市场指数的收益进行比较。结果发现:获得买入评级的股票在未来52周的平均收益比同期指数收益率高出2.7%;而获得卖出评级的股票的平均收益率则比同期指数收益率低11.2%,且在全部获得卖出评级的股票中,在未来52周能跑赢指数的股票占26%。
Davies和Canes(1978)研究了股票评级二手信息的扩散对于股票的影响。他们使用市场模型对1970年到1971年华尔街日报“市场消息”专栏中的股票评级(包括597个买入建议和188个卖出建议)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在这些二手评级当日,买入评级的股票有着0.923%的超额收益,卖出评级的股票有-2.374%的超额收益,并且都是统计上显著的。另外,在二手评级后的20个交易日,被评级的股票并未发生超额收益的反转。作者认为可能的原因是股票价格无法完全反应全部信息,因此即使的二手信息的传播也能够对股票基本面估值产生影响。
Groth et al(1979)以一家美国经纪商在提供的1964
年1月至1970年12月期间提供的约6200份股票评级为样本,并对日期的准确性作了交叉检验,他们以CAPM为衡量基准,发现买入评级的公司在推荐公布前6个月,月超额收益率始终为正,推荐当月超额收益率达到最高,推荐后一个月超额收益率急速下降但仍为正,数月之后超额收益率才变为零。推荐之后股票的超额收益率整体上低于推荐之前。对于这一现象的解释是这些被给予买入评级的股票在报告之前可能就已经历了利好消息引起的股价上升,而股价上升又吸引了证券分析师对这些股票进行研究,并给出乐观的评级。
但是,这些早期的研究都存在着样本时间短、选取的证券公司数量少且代表性差、个股可能集中于某几个行业等问题。从二十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数据库的完善和研究方法的改进,有关研究进一步深化。Elton et al(1986)利用IBOS数据库,收集了自1981年3月到1983年11月的来自34家券商的研究报告,其研究发现,相对于中性评级的股票而言,上调至强烈买入的股票在报告当月产生较大正超额收益,且这种正超额收益在此后的两个月会变小,但依然显著;评级下调至卖出的股票在报告当月存在显著负超额收益,这种负超额收益在报告后一个月仍然显著,且绝对值会变大。
Barber 和Loeffler(1993)分析了1988年10月到1990年10月来自华尔街日报”标靶”专栏的股票推荐。该专栏由四位分析师每月各推荐一只股票,作为对照,华尔街日报会随机选取四只股票。他们发现,专栏公告后两天之内,产生4%异常收益。
Womack(1996)利用First Call数据库,以分析师评级的四种极端变动为样本,发现分析师评级的变动对股价有显著影响。在3日事件窗口内,“新添到买入列表”和“新添到卖出列表”的规模调整收益率都在统计上显著,分别为2.98%和-4.69%;“从买入列表中删除”和“从卖出列表中删除”的规模调整收益率也在统计上显著,分别为-1.94%和0.32%。
二、国内相关研究
由于我国的证券分析师行业起步较晚,相关的研究报告数据库直到2005年前后才开始完善,因此国内学者对于股票评级的早期研究大都基于对财经媒体荐股“二手信息”的
市场反应研究。林翔(2000)收集了《中国证券报》每周一“咨询机构看市场”栏目1998年4月13日至1999年6月28日来自601家上市公司的共1414次股票推荐数据,运用事件研究法研究股票推荐前后是否存在超额收益情况。结果发现用市场模型计算的个股超常收益在股票推荐之前第4周就开始显著大于零,在推荐前一周达到最大值。推荐公开后10周都存在显著的负超常收益。他认为其中原因在于证券咨询机构拥有一定的私有信息,在推荐公开以前,私有信息已经在咨询机构的客户中扩散,客户和追随趋势者的过度买入造成了推荐公开后的抛售压力。
朱宝宪、王怡凯(2001)以《上海证券报》每周日“为您选股”栏目的投资建议为研究对象,搜集了1999年1月至11月共44周总计565次股票推荐,以市场指数调整的收益率为衡量基准。他们发现,总体来讲“投资建议”股票组合的收益率统计上显著高于大盘;将“投资建议”划分为短期和中期投资建议后,发现短线投资建议的股票组合收益率高于投资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但中期投资建议的股票组合收益率几乎都低于大盘。研究结论认为,一些专业投资咨询机构具有相当的把握市场短期热点的能力,但对中长期的预测能力不足。
徐立平、刘建和(2008)收集了2000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每周一“本周股评家最为看好的个股”这一栏目的荐股统计数据对A股市场中证券分析师荐股的市场影响能力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采用事件研究法,用均值调整模型计算非正常收益率,结果发现分析师所推荐的个股在推荐之前正向的非正常收益率(PAR)表现相当明显。推荐之前六个交易周时正向的PAR表现最强,而后依次下降,并在公布基准日后短期内下降为负值。同时,随着时间的延长,负向的PAR也越来越大。
徐永新、陈婵(2009)手工整理了2007 年1 月至12 月《中国证券报》“实力机构周末荐股精选”所推荐的A 股股票作为研究样本。他们发现股票推荐之前一周,所推荐的股票已经具有显著为正的超常收益率,股票推荐前一周的累计超常收益率超过4%,推荐前的第一个交易日的超常收益率高达2%左右;股票推荐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有1%左右的显著为正的超常收益率,而第二至五个交易日均为显著为负的超常收益率,且推荐后第二至五个交易日累计超常收益率中值低于-1%;同时,推荐前后市场也均有超常的交易量反应。他们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股票推荐中可能存在信息泄露。
随着证券分析师研究报告数据的完善,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开始对分析师的一手评级信息进行相关的研究。王征、张峥、刘力(2006)整理了六家实力较强的券商研究所每月末向机构投资者提供的业绩预测和投资评级信息。他们将券商研究员2004年3月至2005年6月给出的19310次股票投资评级划分为增持、减持和中性组合,组合每月更新一次,并计算每月各组合的收益率。他们发现,在样本期间,分析师增持评级组合相对市场指数的超额年化收益率达到23.85%,该超额收益率在经过CAPM模型、Fama-French三因素模型和包括动量因素的四因素模型风险调整后仍然显著。分析师减持评级组合的超额收益率为负值,但统计结果并不显著。该策略在考虑交易成本后,仍能取得显著的超额收益率。他们认为这一研究结果认为国内证券分析师股票评
级具有投资价值。
李雪(2007)收集了自 2006年1月1日到2007年4月1日四家研究机构308份股票评级调整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将所有评级调整分为调高与调低评级两组,以市场指数调整的收益作为衡量基准,发现在(t-10,t+51)的时间段内,调高组产生6.53%的正异常收益,调低组产生-7.49%的负异常收益。在(t-1,t+1)、(t+2,t+31)和(t+2,t+51)三个时间段,除了调低组(t-1,t+1)不显著之外,其他调高组和调低组都产生了显著的正和负的异常收益。另外,不同研究机构影响力的差异能够在短时间内产生异常收益的显著差异,但在长的时间段内则效应不显著。作者认为推荐后股票价格漂移根源于分析师推荐报告的内容逐渐被投资者接受而导致的交易行为,而不是由于新的信息出现、推荐力度或者推荐机构的影响力造成的影响。
三、结论
纵观国内外相关研究我们发现,早期的国外研究大多认为分析师的选股建议没有实际价值,而最近20年来的国内外研究结果大多认为分析师的工作是有效率的,即他们的股票评级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特别是报告前后的短期时间内效果明显。研究报告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是证券分析师行业在资本市场中所发挥效率的反映,集中体现了证券分析师行业在产业分工中的价值所在。
参考文献:
[1]林翔.中国证券咨询机构预测的分析.经济研究.2000(2):55-65.
[2]朱宝宪,王怡凯.证券媒体选股建议效果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2001(4):51-57.
[3]徐永新,陈婵.媒体荐股市场反应的动因分析.管理世界.2009(11):65-73.
[4]徐立平,刘建和.证券分析师荐股的市场影响力研究.财经论丛.2008(4):70-76.
[5]王征,张峥,刘力.分析师的建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来自中国市场的经验数据.财经问题研究.2006(7):36-44.
[6]李雪.中国证券市场分析师推荐投资价值研究.证券市场导报.2007.11:72-77.
[7]Cowles,A.1933.Can Stock Market Forecasters Forecast?.Econometrica,vol. 1,no. 3:309-324.
[8]Diefenbach,R. 1972."How Good Is Institutional Brokerage Research?"Financial Analysts Journal,vol. 28,no. 1:54-60.
[9]Groth,J.,W. Lewellen,G. Schlarbaum,R. Lease. 1979."An Analysis of Brokerage House Securities Recommendations"Financial Analysts Journal,vol. 35,no. 1:32-40.
[10]Womack,K. 1996."Do Brokerage Analysts' Recommendations Have Investment Value?"Journal of Finance,vol. 51,no. 1:137-167.
[11]Barber,B.,D. Loeffler. 1993."The 'Dartboard' Column:Second-Hand Information and Price Pressure"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vol. 28,no. 2:273-284.
[12]Davies,P.,M. Canes. 1978.”Stock Prices and the Publication of Second-Hand Information”The Journal of Business,vol. 51,vo. 1:43-56.
一、基本规则
(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二)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是按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上市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债券市值的总和(不含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其中包含已流通但被冻结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三)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每一股票账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四)证券投资基金按现行有关规定优先配售新股后,不再按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五)证券交易所负责确认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并对超额申购、重复申购等无效申购予以剔除。
(六)有效申购量确认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实际申购量配售后,余额按照承销协议由承销商包销;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证券交易所按1000股有效申购量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投资者每中签一个号配售新股1000股。
(七)中签的投资者认购新股应缴纳的股款,由证券营业部直接从其资金账户中扣缴。因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不能认购的新股,视同放弃认购,由主承销商包销,证券营业部或其它投资者不得代为认购。
二、操作程序
(一)T-2刊登招股书概要
发行公司披露新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和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发行公司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根据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统计各投资者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
(二)T-1刊登发行公告
说明按规定向证券投资基金优先配售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及上网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
证券交易所计算各投资者可申购新股的数量。
(三)T+0 自愿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可申购的新股的数量,自主委托申购新股。
证券交易所确认有效申购,剔除无效申购,并按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后,将配号结果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
(四)T+1 摇号抽签
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率,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组织摇号抽签。
证券交易所将中签号码分别传送给登记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五)T+2 公布中签结果
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中签结果公告。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抽签结果。
(六)T+3 收缴股款
各证券营业部向中签投资者收取新股认购款,将股款集中划入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账户,并将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明细数据报证券交易所。
(七)T+4 交割
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将募集资金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八)T+5 划款
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公司指定账户。
三、附加说明
(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比例,目前暂定为向证券投资基金优先配售后所余发行量的50%,今后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部分新股的办法发行股票时,向二级市场配售与上网公开发行应同时进行(流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