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管理范文

时间:2023-06-02 09: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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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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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履约管理的概念

合同履约管理指的是合同双方为了使合同交易能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合同履约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整个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以及领导、控制活动等。合同履约的对象不是单一的,而是针对合同双方而言的,只有交易双方恰当完成各自的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那么合同履约才具有意义,从而促进交易目的实现。

当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并没有结束,只有通过合同履约这一过程才能实现交易目的。当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就意味着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需要双方履约义务,违背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履行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一)履约的责任人意识缺乏

在合同管理的前期,合同的签订往往受到合同双方的高度重视。然而,大多数企业把合同的履约过程当做是生产过程,合同签订之后便束之高阁,对合同的履约不闻不问,这也是合同管理问题大多出现在履约中后期的重要原因。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也要引起重视以防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脱节,避免日后产生合同纠纷。

(二)依法履约意识的淡薄

企业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企业从业人员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明显不足,不能清楚地认知合同及合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依法履约意识淡薄。企业从业人员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代位权、撤销权和抗辩权的使用,使之在合同出现问题时造成权益受损。

(三)合同及时变更能力的缺失

合同变更在合同的履约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但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对合同的及时变更能力,对超出履行期限未完成任务的合同既不解除合约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日后的合同谈判中将自身推向不利地位。

(四)相互监督和控制力的不足

任何一个合同履约都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完成,有秩序的配合能够保证问题出现的最小化。但是,由于部门的分散性,容易导致部门各自为政、缺乏交流,当合同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增加了企业解决问题的难度。

三、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方法

(一)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在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实现是整个过程的组织配合。这就要求企业参与合同的每一个员工都具备合同管理观念,通过合同履约管理基础知识的学习,来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意识。企业通过总结过去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努力营造全员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进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健全组织和制度管理

企业要设立专业的合同履约人员来负责相关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整个合同的进度进行跟进报告,建立行文制度。在对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改进方面,力求不断完善健全使其全面覆盖合同履约过程,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安全保障。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努力实现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全面推进合同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管力度。还需要加强各级领导的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对权利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一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具有各种交底制度,例如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合同交底。此时,企业应着重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交底是由合同的管理人员将合同内部的重要部分对相关的实施部门作出解释说明,使得各部门清楚合同规定的管理程序,了解合作人的合同责任以及各层次的经济责任等,为顺利执行合同内容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落实责任分解制度

在合同交底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使得各个部门明确工作范围及责任,在部门内部,将合同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得每一个成员都能够尽心尽职完成分配任务。这样形成一个有秩序的链接,一环扣一环,增强了合同实施的秩序,最终圆满完成合同。

(四)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养力度

人才是做好合同履约管理工作的关键。企业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培养力度,重视对人才的选拔。优秀的人才不仅具有扎实的知识储备,更有责任心和较强的学习能力,企业应选拔这样的人才来充实合同管理的队伍。除了选拔人才,企业还要重视对人才的培养,积极鼓励人员参与相关专业的培训,创造同行业相互交流的渠道,取长补短。另外,企业还要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奖罚,增强内部工作人员的竞争性,有利于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建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要对签订的全部合同进行分门别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的进程进行跟踪管理记录,有助于人员可以随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当合同中出现问题,可以从合同管理台账中进行意见反馈,找准问题及时解决。合同履行管理的问题多半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企业应建立信息汇报和反馈制度,对合同的双方进行有效的监控,一旦发现违约现象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减小企业风险。

(六)完善企业评估管理制度

企业在进行合同履约管理时要重视企业评估管理的重要性。企业建立评估管理的作用在于每年的年末对企业整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估,尤其对重大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在分析评估的过程中发现合同履行不足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弥补。还应当对企业合同进行周期性的管理工作,以便在日后的工作中能随时找到档案记录。

四、结束语

企业的合同履约管理是一个全方位、科学化管理,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也要注重合同签订后的管理,确保人员、部门、制度三方面的落实,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合同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落实合同履行管理、塑造企业秩序、保持企业信誉、规避市场风险,从而实现经营目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卢鹏超,李朋.浅谈如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J].现代商业,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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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常由于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过程管理粗放引起合同履约纠纷,使履约方遭受损失,增加了管理成本,如何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提高合同履约工作效率,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一、使用案例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尤其提高对合同法等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大量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目的。因此,在企业管理中,积极普及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使管理者掌握合同的订立、生效、构成要素、违约责任等知识,对于提高合同管理及执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而以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合同案例为学习对象,通过对实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矛盾、困惑进行解析,并探讨相应的解决办法、思路、对策等,可以调动管理者学习经济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探索兴趣,使其学会由此及彼、融会贯通,从而实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进而为实现合同行为等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打下良好的法律理论基础。

二、提前介入,做好合同签订工作管理

(一)深入了解签约对象,做好对签约方的资信调查

首先,做好签约方主体资格的审查。签约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1)营业执照。核对对方营业执照,及其核定的经营范围,查看其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注册资本,是否年检,可登录工商管理部门网站进行相关查验。(2)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核发给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凭证,它不仅是判断合同对方能否为企业开具发票的凭据,也是验定其开具的发票是否有效的依据。税务登记证的核对可以通过登录税务局相关网站进行税号查询、核对,如果在网上无法查询,也可以打电话到注册地工商机关和税务机关询问。(3)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国家授予企业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诸如建筑行业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均为企业的资质证书。可通过登录相关管理部门网站核查该类证书真伪。

签约方是自然人的,应注重审查其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通过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其次,做好签约方代表的资格调查。主要对以下几类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收集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印章的确认;(2)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载明姓名/名称、事项、权限、期限、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确认。

(二)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合同条款审查工作

供货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定立,合同文本应规范,做到用词准确、订立合同的各方意思表示清楚,对权利义务的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合同构成要素,尤其是合同标的的描述、规格及质量标准的认定、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送货条款、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要仔细斟酌,充分考虑法律规定、行业标准或交易习惯。首先,供货产品的规格要清晰具体,避免供需要求出现差错。其次,应明确约定供货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期限及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避免质量纠纷;第三,合同金额应注意大小写一致,明确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以及供货发票开具要求,避免付款风险;第四,应当注意审查违约责任中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避免合同缔约过失风险;第五,应明确约定送货地点,送货方式,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分担方法,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从而为解决履约纠纷中的举证问题,防止合同履约风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注意合同生效要件的确认

首先,签约双方应在达成一致的合同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其次,法人代表应在合同文本法人代表处亲笔签名,由委托人签名的,法人委托人应提供有效、规范的委托书证明。第三,合同文本不得涂改,若不得已出现涂改,应由签约双方在所有涂改处盖章确认。第四,注意合同附件资料的审查,尤其是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审查,签约双方应在各自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三、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企业内部,合同从起草、签订到履约、结束,有一个流转的过程。在这个流转过程中,对各个环节间的衔接、监督与管理,对于合同的顺利实现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应在企业主动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分解细化合同管理流程,分清工作界面,划分各个部门的权责范围,达到流程通畅、管理高效的工作目标。首先,应统一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防止令出多头,组织混乱;其次,应根据合同重要程度做好授权管理的界面划分,严格授权程序,兼顾灵活性与严肃性,确保有效授权,提高管理效率;第三,注重部门分工与协作,明确各部门的权责范围,对重要的工作节点应充分细化管理过程,确保流程畅通;第四,建立履约跟踪机制,设立专人跟踪合同履约情况,及时收集并向履约管理部门反馈履约中遇到的问题及难点,管理部门应根据反馈情况及时做出分析和应对,防范履约风险。

四、加强履约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归纳、整理和知识普及

履约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货风险

交货风险常常由于货物交接过程不规范、单据缺失或确认方式无效造成。譬如,供货方对送货单据的签收规定不明确,送货单上经常只有收货方工作人员的签名,没有加盖公章,这就会在法律上产生交货义务履行与否的证明问题,因为是个人签收,很可能产生法律风险隐患。因此,在货物交接环节,应明确交接单据要求,交接单据应以书面形式设立,要求收货方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并在交接单据上签字,注明收货日期并加盖公章,或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货方指定人员签收即为有效,同时约定收货方收货应提交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另外,合同双方应约定做好及时对账确认工作,并形成严格的纪律。

(二)付款风险

对于收货方而言,付款风险主要反映在对供货方开具的发票或付款收据的审验工作上,在审验工作中,应根据国家关于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发票构成要素包括出票方收票方信息、发票专用章签章、发票金额、相关价款税款的计算是否正确等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收据管理,应规范收据格式及内容,包括收款人名称、收款金额、对应的合同名称或编号;款项是否已支付、收款方的公章等等。

(三)收款风险

对于收款方而言,应加强对付款方出具的商业票据,包括支票、商业汇票等等的审验,审验人应熟悉国家票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审查出票信息、出票日期、出票金额及背书签章的有效性。

(四)信誉风险

应定期对合作对象资信情况包括主体资格情况、给付能力情况、经营情况、产能情况等等进行回访和调查,尤其对于出现公司分立合并、法人变更、重大法律诉讼纠纷等情况,更应做好密切跟踪;另外,应加强往来款项的对账管理,形成固定机制,防止出现信誉风险导致的履约风险。

(五)举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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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0-

众所周知,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受施工工期、质量、环境、气候等可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影响,合同履行过程中会经常发生合同价款增减的情形。因此,加强合同过程中的精细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调控的重要内容。

1.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履约控制的重要意义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是市场对建筑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直接体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联系市场的纽带,全部的经营成果都离不开合同,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履约管理,是避免纠纷,预防和减少纠纷的有效手段,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利润最大化,提高经营管水平,具体重大意义。

1.2建筑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是以市场为中心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过程

市场总是在不断变化,竞争十分激烈,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形成了发包方占主动地位的市场,承包方讨价还价的能力,明显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签订合同,往往享受着一种不公平的待遇,形成了低价中标、垫资的结局,稍有不慎,搞不好就变成了一个死合同。承包方想以一个较高的合同价格中标,也许是不可能的,但是,通过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履约管理,以一个较高的价格结算,提高合同的效益,将是大有可观的。承包方如何先退后进,依法、依约实现其自身合法权益,最终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过程。

2.施工合同履约控制的依据――合同分析

工程施工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再标准的合同也难免会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补充,此可减少合同双方的争执。另外合同双方争执的起因往往是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一致,分析条文的意思,就条文的理解达成一致,才能为索赔工作打开通道。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全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

3.施工合同履约控制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通过追踪收集、整理,能反映出实际状况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如进度报表、质量报告,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等,将这些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对偏差进行处理,进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派遣得力的管理人员;可以采取技术措施,采取更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新技术;可以采取经济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经济激励;最有效的措施是合同措施,如找出业主的责任,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如发现业主有意不支付工程款,发生合同亏损,要及早确定战略,采取各种办法,减少仓己的损失。

4.加强建筑施工合同履约控制的措施

4.1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履行的有效性

施工合同的签定一般经过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合同是一个有机整体,对整个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各方面都应顾及。特别是工程价款的约定更应注意除了约定的合同价款外,还有许多可能转化为价款责任的约定,它们是随相应约定条件成立而成立的隐含造价。有时这部分的价款数目也是相当大的,应注意防范和控制。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与签定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自身的缺陷,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据此作为施工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

4.2提高财务人员合同管理水平

(1)增强财务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能力。扎实有效地进行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了解项目合同管理的程序和过程,更新观念,掌握合同的动态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技巧,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能够保证在经济运行环节的畅通,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2)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财务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在工作中加入个人情感因素,不能对不符合要求的支付给予通融,对违反法律、规章现象应及时指出和上报。

4.3做好执行环节的财务控制

一般合同的履行都是分期付款,对于有预收款的项目,计入“合同预收款”,按照财务日常的核算办法进行核算,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期限,及时通知执行部门进行收款。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许多项目是在低价中标且项目完成后才支付款项。对于这类项目,就存在必须先垫付启动资金的问题。作为财务部门,就要根据项目的大小确定合理的、最少的垫付资金,同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方可给予垫付的启动资金。在项目完成后,收到款项时,及时把垫付资金冲回。

财务成本控制要求做到:审定支出的合理性,手续上的完备,有成本控制手段。合同对应支付要求每个合同作为独立的项目,支出对应合同条款、支出对应合同收入。支出不符合合同内容,不能支付;分包合同款项支付对应合同收款支付相应比例。对于垫付资金的项目,执行中的每一项支出都必须严格控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予以支付。

4.4精细管理,保证合同实施的可控性

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与合同方进行有效沟通。另外,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作出承认、部分承认并予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除此之外,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经常出现各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由于签证是双方对事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追加工程合同价款的计算依据。因此要严格签证权限制和签证手续程序,提倡只签客观实际情况而不签造价,只签实际工作量、点工数、施工措施而不签造价。结算部门应严把审核关,拒绝不合理的现场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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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下简称工务署)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调研和试点后,作为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诞生的一个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统一建设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自2004年正式成立至2016年底,工务署负责近380个项目,总投资近140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850亿元,完工项目230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他的一些城市也在学习这样的管理模式,并取得了同样良好的效益。作者作为一名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仅从造价咨询类合同的履约评价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取得同行的探讨和意见,更科学有效的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一、工务署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特点

1、必要性

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四大目标,而造价咨询单位是协助工务署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助手。咨询单位从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在政府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造价咨询单位实施履约评价,可以更好地促使其发挥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为政府工程建设服务;而造价咨询单位亦可以通过工务署在深圳建设领域强大的影响力来扩大其市场知名度和品牌效应,从而获得双赢。

2、制度化

工务署制定了《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是工务署各直属单位和项目组对合同单位进行履约评价的依据,各类合同的履约评价都按此办法执行。

3、可操作性

《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包含了针对造价咨询类合同的的《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报告》和《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细则》,便于实际操作。

二、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效果和改进思路

1、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效果

工务署按季度对所有正在履约的造价咨询合同单位进行履约评价,根据人员配备、履约质量、履约时间、履约配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各造价咨询单位历年来的表现,履约评价的效果比较好。工务署自2004年成立至今完工项目230个,没有一个项目的实际结算总造价超过批复概算,也没有一个项目的决算审计核减率超过5%。

2、造价咨询类合同履约评价的改进思路

合同履约评价促进了造价咨询单位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作者根据管理实践的体会,提出改进思路。

(1)根据咨询工作所处建设阶段灵活安排履约评价频率

尽管造价咨询单位从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但是每个阶段的工作量和对最终造价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建议根据具体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合理选择履约评价频率,比如在设计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可以降低履约评价的频率,而在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可以加大履约评价的频率,可以两个月评价一次甚至每个月评价一次。

(2)加大造价控制关键点的分值权重

建议提高对最终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点在履约评价中的分数权重,比如可以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标底(预算)编制质量、结算审核质量的分数权重,以突出工作重点。

(3)提高绩效费用所占咨询服务费中的比重

目前绩效费用占咨询服务费的比重为10%,咨询单位履约评价为“良”或“优秀”可以获得全部绩效费用,如果被评为“合格”只能获得当期一半的绩效费用,如果被评为“不合格”将失去当期全部绩效费用。建议提高相关比重至20%,以激励造价咨询单位更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

三、案例分析

1、某个医院类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的履约评价案例。

某造价咨询单位承担了工务署在建的一个医院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委派多名不同专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负责相应的工作。项目开始初期,造价工作开展的比较理想,但随着项目的推进,造价工作逐渐松弛下来。主要表现在:该项目造价负责人对待工务署委派的工作任务不积极,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并发生了几次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情况。项目组约见了造价咨询公司的领导面谈,要求咨询公司认真履行合同,加强相关工作。约谈之后,造价工作有所起色,但是时间不长,又恢复原样。于是项目组在季度履约评价时,对相关单位当期的履约评价等级定为“不合格”。这个评价结果意味着造价咨询单位将失去当期的绩效费用,而且不会补发。在此之后,造价咨询单位更换了项目负责人,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的表现得到了明显改观。

2、履约评价结果在工务署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的运用

工务署选择造价咨询单位时采用批量招标,并实行“招标入围,抽签委托”,即在一次招标中入围的中标单位(一般是十二家左右、根据受委托项目的投资额大小分为A组和B组)负责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承接资格(一般是三年),中标的入围咨询单位按“抽签”原则接受造价咨询任务。

工务署在“2013-2015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选择了十家咨询单位入围A组(负责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两家咨询单位入围 B组(负责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后在进行“2016-2018年度造价咨询批量招标”中,工务署根据近年来负责投资额较小的项目逐渐增多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入围十二家咨询单位在2013-2015年度履s期间的表现,选择了A组中表现较好的七家单位及B组中的一家单位共八家单位入围“2016-2018年度造价咨询”A组(负责总投资一亿元以上的项目),而在2013-2015年度表现不好的三家A组单位被降至B组(负责总投资一亿元以下的项目),和两家新进单位共五家单位负责2016-2018年度B组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

以上案例说明,合同履约评价是督促合同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有效手段,通过履约评价结果可以为政府工程选择真正有实力、服务好的造价咨询单位。

四、结语

对造价咨询单位履约评价是对政府项目投资控制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咨询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合同,讲诚信、讲技术、讲质量。对合同的履约评价在完善评价制度的基础上,要合理安排评价频率、提高绩效费用比例等才能取得更理想的效果。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将贯穿在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这项工作,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就多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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