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培训总结范文

时间:2022-11-12 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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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培训总结

篇1

2013年,全年已规范化种植中药材面积约1万亩、管护约5300亩,其中:

(一)杜仲:管护3000亩,产籽9吨,产叶100吨,产皮80吨。

(二)天麻:新栽天麻13.5万窝,产量214吨。

(三)猪苓:新栽猪苓4万窝,产量26吨。

(四)柴胡:新栽柴胡820亩,产量100吨。

(五)银杏:管护1300亩,产量3吨。

(六)其他药材:管护1000亩,产量70吨。

二、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同志为成员的镇中药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中药材产业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扶持力度。镇中药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度重视和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从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制定帮扶计划。各村积极争跑投资项目,大力整合落实支农资金和奖扶政策。

(三)夯实包抓责任。镇上实行责任包抓制,强化了对中药材产业基地的技术指导,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具体困难和问题。各村明确任务分工明确,部署周密,每个产业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合力包抓推进的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三、中药材产业发展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供、销信息缺乏。没有建立产业发展信息服务体系,市场需求信息缺乏,抗风险能力弱,持续增收困难。

(二)产业发展经费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虽然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但随着产业不断发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在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中药材天然资源的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品牌建设等方面没能有效开展工作,制约中药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药农在生产方面缺乏有效的指导。

(三)产业规模不集中、品种结构单一,种植面积较小。大多以农民自发的个体种植为主,生产分散,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呈现出小而杂的生产局面,且种植不集中,种植面积小。

四、下步工作打算

篇2

中图分类号 S567;F3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8-0079-01

Abstract Xiji County leading farmers to carry out the cultivation of Chinese herbal medicines under forest by using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 land. This paper introduced its main practices,and summarized the effects.

Key words Chinese herbal medicine planting under forest;practice;effect;Xiji Ningxia

西吉县位于宁夏南部山区,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有黄土丘陵、河谷山川、土石山地3种地貌类型。年平均气温5.3 ℃,年平均降水量400 mm左右,平均无霜期130 d,年平均日照时数2 322.3 h,日照率53%,光照资源丰富。土壤以浅黑垆土为主,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低,氮磷不足,钾元素含量较丰富。因为长期垦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农作物产量下降。2000年开始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在农村实行退耕种树种草,截至目前,退耕还林面积达到4.53万hm2,实施退耕还林,水土流失状况得到缓解,恢复了林草植被,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1]。为充分发挥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西吉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林下经济政策,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林下养殖等,县林业局扶持发展林业农民合作组织21家,涉林企业8家,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个,县级林下药材标准化培训基地1个,林下经济参与农户4万户。2015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 333.33 hm2,年产量1.5万t左右,年产值达1.5亿元,林农人均收入达1 800元。

1 西吉县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的优势

1.1 优越的地理环境

西吉县发展中药材产业,自然条件优越。黄土丘陵区和土石山区,土质适宜中药材的生长。西吉县属于半干旱区,大多数中药材都具有抗旱性,有的品种对季节性要求不严,可春、夏、秋季3个季节播种,再加上无工矿企业,种植的中药材绿色、品质好。交通较为便利,有利于中药材产品的运输[2-3]。

1.2 林地资源丰富

西吉县现有退耕还林地1.47万hm2,且林下环境非常适合种植中药材,为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3 农民林下种植中药材积极性高

林改的实施促使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农不断向林地要效益。同时,林下种植中药材效益显著,激发了林农对中药材种植的积极性。

2 主要做法

2.1 政府推动,宣传发动

西吉县林业部门为了切实做好林下药材种植,通过多种途径如会议、培训班、学习班 、广播、电视、报刊、种植手册等宣传林下中药材种植的前景、效益和政府优惠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林下种药质量,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队,深入到乡镇、田间地头,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并及时提供市场信息,使林下种药品种好、卖得出、效益高[4]。

2.2 发挥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

为推动林下中药材种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建设的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例如,西吉县心雨林下产业专业合作社在吉强镇万崖村龙王坝建设的心雨林下示范基地,退耕还林面积213.33 hm2,开展林下种植金银花、油用牡丹等中药材,示范带动农户种植中药材1 000 hm2,年产值逾5 000万元。

3 取得的成效

西吉县林下中药材种植的发展,对林下资源的利用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意义重要。截至目前,通过政策引导,企业带动,林农主动参与,西吉县林下种药已初具规模,发展势头强劲。为把林下种药产业做大做强,到2017年西吉县力争完成中药材种植6 666.67 hm2,集中连片66.67 hm2以上的示范基地10个,突出培植典型。建设暖棚育苗50栋,建设1个中药材交易中心。同时,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打造一批农民技术骨干,培养一批适应市场的中药现代化人才,全力打造林下种药产业,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使林下中药材种植成为发家致富的重要途径[5-6]。

4 参考文献

[1] 郑丽萍.关于林下药材发展的实践探索[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4(4):126-127.

[2] 陈慧玲,杨彦伶,李振芳,等.湖北省林下药材种类及种植模式探析[J].湖北林业科技,2014(4):16-20.

[3] 马增旺,赵广智,邢存旺.山区发展林下药材的前景、问题与对策[J].林业实用技术,2012(11):87-88.

篇3

1打击假、劣药品与药品标准提高及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

销售假劣药、超范围经营中药饮片、中西成药等问题是各地中药材市场中广泛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药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和经营者识别假、劣药材有一定困难,监管者检验鉴别的手段相对有限;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销售假、劣药可能获得超额的利益。在我们药品监督管理过程中,总结出一些经验,同时也发现,现行中药材质量标准偏低,有些质量标准难以对假劣药材进行规范和控制,是制约打击假、劣药工作的主要因素。此外,尽快推行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将会促进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的效率。对超范围经营的问题,也存在一些中药材经营者接受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冲抵药材款而导致,因此,依法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也有其必要性。

1.1打击假、劣药品的几点经验在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中,我们逐渐摸索出一条打击假、劣药的有效方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严格的出入库检验制度;(2)药监、主办者、经营者、消费者四方并举,共同打击假、劣中药材;(3)强化周末、节假日的市场监管。在中药材经营中,进货和入库是杜绝假、劣药流入市场的第一道防线。我们首先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把进货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合格优质药材,不购买假冒药材和变质失效药材。在入库时,还必须建立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核对、严格检查,坚决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材。打击假、劣药需要各方的参与,因此,我们建立了药监部门、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四方共同参与,一起抵制假冒、伪劣药材,确保药材质量的机制。首先,我们对市场内经营的药材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查处。其次,市场主办者方面,市场质检室的工作人员每日从市场随机抽取药材进行检测化验,发现质量问题就立即暂控,并作好台帐记录,随后,我们进行后续处理。第三,药商协会对假、劣药的查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当药商协会发现经营者经销有质量问题的药材时,会立即向市场质检室报告,经市场质检室鉴定确有问题时,交给我们进行处理。除以上三个方面之外,我们还鼓励消费者举报假劣药信息。各地中药材市场中,常会出现一种现象,经营者平时遵纪守法,在周末和节假日期间,由于监管机关休息,监管力度相对较弱,便有大量违法行为出现,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假、劣药的销售。针对这一现象,官渡分局在周末和节假日都坚持派出人员到市场进行巡查。特别在重要的节日期间,他们更是所有人都随时保持待命状态,一有情况发生,立即投入工作,通过这种方式,有效抑制了市场内假、劣药的销售。

1.2打击假、劣药品与药品标准提高和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在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中,药监部门的努力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中药材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制度,使得对中药材的来源缺乏有效控制,而且,由于药品标准较低,部分国家药品标准滞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些中药材难以进行有效鉴别,这些原因加大了监管难度。因此,提高药品标准,尽快实施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从制度上控制假、劣中药材进行入市场,是当前中药材市场监管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2004年2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国家药监局计划从2004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实施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实现国家药品标准的检测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中药材质量标准的提高。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为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所制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其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上市药品质量控制的水平,并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有效。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截止2002年12月1日,我国已完成全部上市药品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取消了地方标准,实现了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这一目标。然而,随着医药产业和药品检验技术水平的发展,我国早期制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已严重滞后于药品生产现状和药品检验工作发展的实际,一些药品标准已不足以控制药品的质量,难以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亦给一些假冒、伪劣药品扰乱市场、危害百姓生命健康以可乘之机。特别是目前对地方习用药材标准的问题,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解决措施,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难以执行。因此,尽早启动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特别是早期制定的国家药品标准的提高,切实加强国家标准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体现国家药品标准的法律效力已迫在眉睫。由于中药材的特殊性,其鉴别、检验手段更为有限,因此,其质量标准的提高更具有重要意义。中药材专业市场是中药材流通的重要渠道,其经营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质量标准是控制中药材质量的重要手段,但目前,中药材仅有国家标准635个,其中《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534个品种,部颁标准收载101个品种,数量明显偏少。为从源头抓起,在国家药监局提高药品标准计划中,计划在《中国药典》(2005年版)中增加一些品种,并将尽快制定全面的中药材国家标准。中药材国家标准的建立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执行的中药材标准,以及拟申请中药材批准文号的品种为基础。随着中药材质量标准提高工作的完成,中药材市场的质量监管将会有更充分的依据,工作效率也会有很大提高。因此,这项工作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制度,是另一项有助于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实施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管理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药品监管体系,减少假、劣中药材进入流通领域。把中药材生产批准文号作为市场准入条件,可以带动中药材的标准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建立和完善中药材监管体系。

2 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管理与GAP的实施

药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这是FDA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对质量要求很高,不允许有次品或不合格品进入市场,而且药品大多实行的是破坏性检验,即一旦对某一药品进行了检验,该药品就不能再次使用。因此,对药品的质量管理实行的是事前监督方式,即通过对生产过程和生产条件的严格控制使药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我国对化学药品、中成药和生化制品的质量管理已先行一步,制定了GMP,并强制执行。今年6月30日以后,所有不符合GMP要求的企业都必须停止生产。在中药材生产方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于2002年3月18日制定了GAP(GoodAgriculturingPractice,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从2002年6月1日起实施。但目前,还不是强制性标准。在该规范中对与中药材生产相关的产地生态环境、种质和繁殖材料、栽培与养殖管理、包装、运输与贮藏、质量管理、人员和设备、文件管理等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GAP正式颁布后,得到许多中药材生产企业的支持,自2003年11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接受企业的GAP认证申请以来,白云山中药厂成为首家通过GAP正式认证的企业。GAP的出台表明中国正在规范中药材产业,它将从中药材的生产过程保证中药材质量。GAP的推广实施有助于中药材质量的整体提高,并在中药材经营者中逐步建立质量至上的意识,从而减少药监部门消耗在假、劣药处理方面的精力,以便投入更多的力量用于帮助和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良性发展。

3 药监部门监管与市场自我管理问题

中药材市场监管中,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当事人,即:药监部门、市场主办者和市场内的经营者。有效调动主办者和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我管理,可以使药监部门的监管工作更容易地开展,促进监管效率的提高。市场主办者因开办市场而受益,应该对市场内全部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当然也包括配合药监部门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在园中药材专业市场成立了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落实市场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内中药材的质量问题。此外,在该市场内,还设立了药品质量检测室,录用药学专业人员担任检验员,聘请云南省中医学院两位副主任中药师为技术指导,进行中药材检验,严把质量关。与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相关的另一方,是市场内的经营者。在药监执法实践中,建立了市场内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对市场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每一个经营者都知道自己的责任,确保做到合法经营。在园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中,药商协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药商协会由市场内经营者自发组成,负责市场内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工作。当药商协会发现经营者经销有质量问题的药材,立即向市场质检室报告,经市场质检室鉴定确有问题的,交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药商协会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药材质量进行自纠自查,发挥经营者自我管理的功能,与药监部门的行政执法相互补充,促进行市场的规范经营。

4 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问题

篇4

福建地跨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多丘陵山地,海域广阔,岛屿众多,独特的气候、地理条件和复杂多样的生态类型,孕育了丰富的中药资源,是中药材资源大省。上世纪80年代福建省中药资源普查统计,全省共有药用资源445科、2468种,其中植物药245科、2024种,动物药200科、415种,矿物药l9种。福建省资源总量占全国中药资源的l9.2%,是中药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是我国中药材重点产区之一。目前,福建主要中药材达800多种,其中,属福建省道地名产药材有30种,大宗药材82种,珍稀名贵药材27种。

近年来,随着医药保健事业的兴起和发展及全球“人类回归自然”的呼声高涨,中药材的用途已不限于人们防病治病的需求,大量的保健品、化妆品也含有中药材。因此,对我省的中药材产业现状进行分析,进而推进我省中药材的科学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 福建省中药材产业存在的问题

1.1 野生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研究滞后

在野生植物资源种群的更新方面,缺乏重视及深入系统的研究,在采集野生药材时,缺乏合理保护与利用的意识,乱采乱伐,滥猎滥捕,破坏了生态和野生药材资源,使资源利用强度超过种群的更新增长能力,导致野生药材资源的数量急剧减少,分布区域也日益缩小。如厚朴、红豆杉、草珊瑚、金线莲、满山白及灵芝等药材都面临着资源萎缩。

1.2 中药材产品开发利用程度低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尤其是各方面投入的加大,全省中药材种植管理水平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但对中药材的开发利用仍缺乏系统科学的规划。由于资金及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中药材加工的机械化程度不高,且加工工艺不科学,导致中药材加工仍滞留在粗加工上,严重阻碍了中药材产业的发展。传统的生产经验使得中药材品种退化、抗病虫害能力下降、品质低下。中药材的栽培技术研究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在光合速率、干物质积累、养分分配、根系生理及生态适应性等方面还未进行深入研究。除太子参、泽泻等大宗中药材有过一些一般性的研究外,大多数栽培药材仍处于经验性栽培的阶段,没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成果供药农使用。

产品结构单一,存在着卖原料药多,粗加工产品多,而高科技、精加工的产品少,资源转化率低,产品附加值难以大幅度提高,在国内外市场上仍缺乏应有的竞争力,制约了中药材需求向多样化、高层次、深加工的方向发展,影响我省中药材产业效益。

1.3 中药材信息服务滞后

中药材属特殊商品,其生产、加工、销售取决于市场需求,而中药材市场情况千变万化,价格涨跌频繁,信息真假难辨。市场信息不灵一方面导致我省丰富的野生中药资源未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另一方面,广大农民不知如何选择适宜本地种植、适销对路的中药材品种,农民种植的经济效益及积极性难以得到保障。

1.4 专业人才匮乏,种植技术落后

中药种类繁多,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不同,栽培技术也各有特殊性,但是目前,我省在生产第一线的专业人才仍较匮乏,生产技术人员主要是以老药农为主,他们的技术来源于实践的积累,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种植技术原始落后;加之种植技术培训少、时间短、药农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接受先进种植理论缓慢,种植技术很难得到提高。

1.5 监管难度较大

由于中药材种植不受行业准入制度的限制,不必办理任何证照,也不要求登记备案,所以,药监部门很难对中药材生产情况做全面了解。

1.6 中药材质量检验重视不足

随着近年我国中药材种植面积的扩大,中药材的晒干、虫蛀等技术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部分经营者在晒干和保存中药材的过程中由于采用了国家不允许使用的硫磺熏蒸,造成了部分二氧化硫残留。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相关工作通知,其中提到关键一点就是要加强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检验,国家局亦正在制定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

中药材从种植到采收、加工等每一个环节的规范化程度,都会影响其药效,只有制定了每种药材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按照检测标准执行,才能解决从种植到采收再到最终加工所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胜。但是目前,对于中药材这一中药源头中二氧化硫及重金属的检测工作并未引起我省企业的足够重视。

2. 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思路及对策

根据目前我省中药材发展的现状,要进一步做大做强中药材产业,就要坚持以GAP规范种植为重点,以国内外中药材市场为导向,以科研开发为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全力加快中药材种植向专业化、标准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的进程。

2.1 加强宏观引导,科学制定规划

加强政府宏观控制,指导协调,政策研究,充分调动、保护和支持各种积极因素,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我省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

2.1.1 针对中药材产业的特殊性,各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协调解决中药材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及药材生产共性技术障碍。

2.1.2 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在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指导中药材的发展,引导中药材生产企业逐步形成规模化经营,做强做大我省中药材产业,大力扶持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加快我省药材GAP基地的建设。

2.1.3 从目标、规模、品种、基地、科研体系、服务体系、市场营销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等多个环节和保障机制上进行明确细化,确保中药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整个产业链条中各个环节的紧密联接。

2.2 成立专业组织或协会,完善中药材服务网络

专业协会是整个产业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推动分散生产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的一个重要载体。成立福建省中药材生产专业组织或协会,负责对中药材生产进行行业规划、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规范中药材生产经营行为,提供种植技术、质量管理、供求信息、专业培训、科技咨询等服务。同时,定期组织协会会员研究、分析、预测中药材市场行情,加强对中药材开发的宏观指导,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等服务。

2.3 注重培育和引进技术人才

要切实加强中药材技术队伍建设,选择一批有文化、有意识、有事业心、懂技术的中青年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培养一批具有我省特色的科技种药人才;或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一批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专业技术人才,形成有较强实力的中药材专业科技队伍,靠科技推动福建省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2.4保护资源

我省野生药材部分物种蕴藏量丰富,但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为此,要合理开发天然药源,提倡科学采集,尤其要注重加大珍稀濒危药材及道地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力度,使道地中药材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有计划地开展野生中药材定向抚育,例如对草珊瑚、雷公藤、石斛、石仙桃等野生资源的人工培育,研发野生药材变家种家养技术,促进中药材原产地资源的更新繁殖和自然增长,增加资源蕴藏量,实现优势资源的永续利用,进而确保我省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解决制药企业面临的生产原料不足、药品生产萎缩等问题。

2.5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中药材产业整体科技水平

科技是中药材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它决定着产业化的目标能否实现,因此,必须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地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升中药材产业整体科技水平。要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专家、科技人员的密切协作,围绕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品种驯化、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无污染栽培技术等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研究总结出一套适合当地生产实际的规范化栽培技术。

中药材企业可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福建道地药材及大宗药材有效成分及作用机理等研究,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资源附加值,提升我省中药材开发的科技水平和中药材产业竞争力。

2.6 加快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福建中药材信息服务平台,创立中药材信息网络,收集全省道地中药材及大宗中药材品种、产量等各方面的数据。广泛收集省内外中药市场信息,按照药材市场的发展规律,对重点品种的市场需求、销量走势、价格行情、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及时向农户提供政策咨询、产业动向、市场行情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以市场需求指导我省药材生产,引导药农根据规划发展药材生产,避免生产的盲目性,提高药农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为福建乃至全国中药材的生产提供权威性的信息服务,为我省政府部门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持。

2.7 加强中药材监测

应研究并建立主要药材品种的质量检测方法及控制技术,如指纹图谱的建立等,加强中药材重金属及农药残留的监测,建立中药材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完善有福建地方特色的药材质量标准。扩大福建省中药材产业的整体影响力,助力我省中药材的出口创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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