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8:36:20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农村社区管理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142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2-0-02
“社区”一词最早由斐济南・滕尼斯定义为:“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这一定义用在我国的农村社区上同样比较贴切。我国农村社区一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发展着,当前很多地方也开始了对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但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社区的建设仍推行管理模式,这一模式的种种问题制约了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1 我国农村社区管理的现状及其问题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将村民自治制度引入法律轨道,为农村社区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而当下农村社区的建设模式还不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治理模式,仍是一种缺乏参与、缺乏合作的管理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
1.1 管理方式落后,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4个方面,村民自治制度主要是通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等形式来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推动农村事务的公开。然而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尽管采取了这一自治模式,实际上仍沿用了传统的管理方式。很多地区村委会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并未定期召开村民会议,一些村务活动常常是部分干部说了算,未做到及时公开,还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这就无法保证村民的自治权,村民自主这一民主制度就没有落实到位。
1.2 农村社区居民缺乏主体意识,参与积极性不高
在村民自治制度中,村民本应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大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缺乏参与积极性,“面对农村社区推行的政治民主建设,村民广泛存在着村民政治冷漠现象”。从主观因素来看,农民受自身知识水平、法制意识限制,缺乏民主观念和参与热情。从客观因素来看,受我国几千年来“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农民形成一种“唯官是从”的习惯性思维。尽管当前赋予了农民自治的权利,但很多农民仍然认为作决策的应该是部分干部而不是自己,对于农村社区重要事务他们更愿意采取一种观望的态度而不愿意“出头”,甚至对于侵犯了自己利益的事情,也选择忍气吞声。
1.3 农村社区资源利用率低,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使农村社区缺乏规划者、引领者和建设者,影响了农村社区的建设。而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社区建设无法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导致了农村社区的资源闲置和流失,使我国农村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社区功能的发挥,不利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 农村社区由管理向治理变革的必然性
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而治理理论却为人们提供了一条改革思路,治理模式不同于管理模式,它要求各主体能够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这一理念同样适应当前农村各方面的情况,有助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1 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升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经济基础
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上了,他们希望了解更多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己所享有的权利,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参与意识,这为推动村民的自治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另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资金和人才的流入,同时也吸引了一些民间组织的进入,其中经济性的民间组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反映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确实为实现多元共治奠定了基础,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2.2 政府政策支持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政治基础
过去农村和农业为推动我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重视,国家开始扶持农业。2003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改变了传统的建立在税费收取基础上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扭转了乡镇政府乱收费的状况,缓和了干群矛盾,也推动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这就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随着我国执政为民理念的不断推进,农村发展道路的选择也必然要作出新的调整,以人为本的目标要求基层政府转变“大包大揽”的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协同社区居民、企业和非政府部门共同致力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3 农村社区建设的复杂性要求实现多元治理
过去农村社区是一个封闭而同质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无法”的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然而,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大量的农民选择到城市务工,打破了封闭而同质的农村社区结构,增加了农村社区的流动性,使农村社区结构逐渐向开放性、异质性和流动性转变,改变了传统的礼治秩序。当前农村社区的建设就同时面临着发展问题和秩序重建的问题,要实现农村社区的有序建设,就必须寻找一条新的治理途径,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参与主体的资源和积极性,更好地应对农村社区建设中不断出现的问题。
3 实现农村治理转型的对策
农村社区建设的迫切性和复杂性,要求从根本上改革之前的管理模式,推动农村社区的治理改革,调动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3.1 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忽视政府的作用,而是要更正之前越位、缺位以及错位的现象,发挥好政府在整个治理系统中的主导作用。首先,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相关政策更加具体、更加贴近实际,使乡村社区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其次,乡镇基层政府要依照法律法规来行使手中的权力,根据当地的特色对农村的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调动其他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农村社区的建设;最后,基层政府还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意识并努力提升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
3.2 提升农村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调动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村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农村民主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村民自己依法管理村务,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最终依靠村民自己达到善治。在村民自治条件成熟的地区,基层政府应该放手发动群众,充分保障群众的自治权。在一些自治条件不够成熟的地区,在保障农民物质利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村民权利的宣传,增进村民对自治的了解,逐步推进自治制度。只有让村民切实感受到参与治理的好处,才能带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3 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人财物的进入
农村社区的建设离不开人才、资金、技术以及物资的支持,然而当下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条件差和服务体系配置不齐全,难以吸引人财物的进入。因此,围绕农村社区需要不断完善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就变得很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吸引企业和民间组织加入农村社区的治理行列中,从而针对农村社区提供更多农民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建设效率,节约社区建设成本。
诸城市辖区内行政村共包括1257个,自2006年“农村社区”首次被明确提出以来,当地将这个行政村以农村社区的形式进行划分,最后规划了208个社区,且在每个社区内有较好的交通条件及发展潜力的地方建立相应的服务中心。距离服务中心周围2 km内的村庄、单位等均被划分到同一个社区中。结合诸城市的实际,平均一个社区包括的行政村数量为5个左右,平均户数约1500户。近年来经过政府及其他各方面的努力,当地农村社区发展成效显著,在2015年山东省开展的“农村新型示范社区”活动中,潍坊市入选的社区数量为10个,其中诸城市就占到3个(辛兴镇辛兴社区、昌城镇昌城社区、相州镇相州社区),在整个潍坊市的各县市中排在首位。在2016年的2月,建立了农村社区服务网站并顺利开通使用,这在我国属首例,标志着当地农村社区服务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新形势下诸城市农村社区发展存在的困境
1.社区组织的行政色彩较浓,组织体系不完善
社区刚建设时的初衷是发挥其独立性,运行时采取自我管理的方式。但是从目前当地农村社区发展情况来看,政府参与较多,几乎所有的社区控制机构均为政府,造成其对政府存在过多的依赖,不能充分体现出其原有的自我管理的特性。目前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中,一般管理类发展较好,相关的服务类组织发展相对就较为欠缺,而能对社区中人们利益进行体现的恰恰主要就是服务类组织,但目前诸城市服务类组织实际的设置及提供的服务与农村的实际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虽然消耗了不少物资,但是并没有真正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发挥的效果大打折扣。
2.社区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农村社区的服务没有计划性,服务内容单调,水平不高;加上服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及时把握住社区发展的未来趋势及适宜的发展规模,不能将当前开展的详细计划融合到社区的长远规划中,造成开展的服务针对性很差,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并不能达到人类的预期目标,最终导致很多居民不愿参与。尽管目前诸城市政府通过在社会上公开招考的的方式择优录取了不少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补充到农村社区服务队伍中,大大提高了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但是与城市中的社区发展水平相比,其整体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有待于提高;而且这些招考的人员中,大多数是理论知识丰富,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在现有的社区服务人员队伍中,很多年龄偏大,年龄结构不合理。这些都对新型农村社区服务质量的提高及服务内容的增加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3.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保障性不强
近年来,虽然诸城市农村社区发展已经初具成效,但由于从运行至今也就不到10年的时间,还是存在发展规模小、涉及到的服务范围较窄、权限较为分散等弊端。此外,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发展不完善,存在缺位,未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不能对社区进行真实、客观地评价,造成一些社区组织的服务仅限于形式,一些活动也不能得到承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发展对策
1.建立起完善的领导协调机制
诸城市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做好规划指导,及时督促、检查,健全相关的管理机制,并展开深入的调查,以掌握工作动向,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出一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个部门的服务要逐渐向农村地区倾斜,不断地完善基层社区组织,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城乡的统筹发展。
2.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进行逐步完善
糖尿病足是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足和腿部组织破坏的一种病理状态,这种状态可以导致感染、残废和截肢。农村社区糖尿病的患病率有明显上升趋势,随着糖尿病患者寿命的延长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足保护知识的缺乏,糖尿病足的发病率有增加趋势。故此农村糖尿病足的管理势在必行,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降低致残率。[1]
1 宣教管理
1.1一般管理
我院将工作重点转到慢性病管理上,糖尿病为重中之重。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每月做义诊、健康宣传活动、随访。包括糖尿病基础知识、饮食、营养、运动、心理精神健康;发放健康材料,免费测血糖;举办患者联谊会,起到积极互动作用,并安排每周专家坐诊。
1.2具体管理
针对糖尿病患者知识的缺乏及对并发症认识不够,尤其是糖尿病足的致残性,我区开展多途径健康教育对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如健康教育处方、电视、广播、宣传画、讲座等宣传,并做到每个工作日、每个患者电话联系。采取通俗易懂的幻灯片、实物展示诺和笔的具体应用,让患者认识糖尿病足的危害,消除对胰岛素治疗的偏见。从思想上重视,将足部的防护纳入其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电脑管理专人负责,定期随访。对有7年以上病史者定期做客观指标检查如肱踝比、下肢血管彩超,需要在神经方面检查的则安排在三级甲等医院。每年全民体检针对空腹血糖受损、糖耐量受损者,电话通知来院免费复查,如属实则生活干预,必要时药物干预,从而减少糖尿病足形成的危险因素,使糖尿病足少一些、缓一些、轻一些,达到延缓糖尿病的发生甚至不发生。
2 治疗护理
2.1药物治疗: 高血糖、高血压和血脂异常是糖尿病足发生、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糖尿病足的治疗首先要去除病因。在口服药物上实时应用胰岛素,选用ACEI和他汀类药物有效控制血糖、血压和血脂。根据个体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应用营养神经药如弥可保、维康福;改善下肢循环药如凯时、丹参、川芎嗪。[2]
2.2局部护理: 有感染者行全身抗感染治疗。刚开始时伤口清创采用蚕食的方法.不宜急于做大面积扩创手术,待全身和局部微循环改善后,炎症控制后再行清创处理。伤口用3%双氧水、生理盐水冲洗.创面边缘外5cm用75%酒精消毒2遍后,用生理盐水纱布覆盖。不适合覆盖的可应用红外线照射和氧气来促进肉芽生长和局部血液循环。患者不能来院的,可到家中服务指导,室内应保持清洁,开窗通风,有条件的配备紫外线灯。
2.3营养指导: 糖尿病足患者由于恐惧高血糖,有的过度限食造成营养不良,故此应给予营养支持。少量多餐,保持糖、蛋白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供给。促进创面愈合。
2.4心理康复: 糖尿病患者易产生抑郁、孤独、恐惧。甚至自杀的不良心理,尤其是糖尿病足患者,故应加强心理护理。我院护士到患者家中与之交流.进行针对性心理护理,鼓励患者战胜病痛。指导家属与患者多交流,邻居之间互相走动,定期让患者参加联谊活动。并可进行自己喜欢的业余爱好,增加养鸟、书法等业余活动,培养良好的心理状态,养情、养心才能养身,凸显心理康复成效。[3]
3指导糖尿病患者足的自我管理保健。
3.1自我护足
(1)糖尿患者的自我监测:告知患者诱发因素常为趾间或足部皮肤瘙痒而搔抓皮肤及烫伤、碰撞伤及新鞋磨伤等导致的皮肤损伤。洗足后仔细检查双足皮肤,特别是趾间、足底、易受压部位有无皮肤皲裂、水泡、割伤、红肿、变色、皮温高等,足背动脉搏动及皮肤感觉是否正常 。(2)指导患者进行足部护理:教育患者做好足部护理教育糖尿病患者每日用温水洗足,水温在30℃左右为宜,绝对不能用热水泡,尤其冬季进入浴池洗浴,水温多偏高,,不能长时间浸泡,泡足
3.2自我管理: 戒烟:禁止吸烟,吸烟可致血管痉挛,加重下肢和足部缺血,其下肢截肢危险为非吸烟者的2倍。
3.3运动方式: 步行或慢跑能有效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时间安排在早餐、晚餐30 min后。静坐时可做双小腿轮腿运动;轻拍小腿自上而下双手同步:足趾运动:足趾尽量做伸、外展、屈曲动作.反复多次,坚持每天运动3O一60min。以上运动在没有斑块形成前进行,避免远距离持重行走。
4 小结
糖尿病足的管理是多学科的,农村社区护士的工作相当重要,包括健康宣教、组织患者俱乐部、护理保健康复指导。我们的工作还有待发展,随着多学科对糖尿病护理和治疗的共同治疗,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降低糖尿病足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 黄人健,贾明艳,吴永浩.社区护士培训教程[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227―23 1.
主要问题
青岛市城阳区下辖6个街道办事处、190多个农村社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崛起,区内大部分农用土地已被征用。顺应经济格局的转变,农村经济合同也由过去以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为主,其他经济合同为辅转变为现在的以土地厂房租赁、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经济合同为主,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基本不再存在的格局。当前,该区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合同的制定和管理不规范。少数社区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特别是对《合同法》知之甚少,往往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制订合同条款,致使合同条款的签订不规范。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有效的公开和监督,致使人情合同、暗箱操作等情况时有发生,签订经济合同未真正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流于形式。部分社区合同管理权力分散,未执行统一管理,合同制定后,相关人员没有及时将合同移交档案管理人员,有的散存在个人手中,造成合同保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合同的内容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现象。主要表现在存在低价租赁、超期限租赁等问题。部分社区经济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合同款项不全、内容不具体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社区甚至存在口头协议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同的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全区190多个社区,共签订各种经济合同7164份,标的额38,73亿元,其中,较为规范的经济合同占70%,不够规范的经济合同占30%。还存在一些社区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期限约定为30年,明显违反了《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的法律规定。
社区经济合同多口管理,监管工作存在盲点。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社区经济合同归口多个部门管理。例如,社区经济合同的法律公证归口司法部门管理,租赁合同归口工商部门管理,基建合同归口建设部门管理,土地承包合同归口农业部门管理等等。因此,单纯依靠农业部门来抓好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是远远不够的。
“签约容易,履约难”。少数社区干部“新官不理旧账”,对以往形成的合同应收款存在畏难发愁和怕得罪人的思想,清收措施不力,效果不大。同时,部分合同对方恶意逃废债务,全区社区土地租赁费和厂房租赁费拖欠金额占应履约金额的10%左右,导致部分合同资金沉淀流失,削弱了社区经济的规模实力。
管理现状
根据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要,城阳区立足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在继续加强社区财务开支监管的同时,着力抓好社区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对社区合同档案的监督管理。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和资产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对社区集体组织出租、出让、发包和拍卖集体资产,以及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全区社区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流亭等街道办事处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关于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依托代管,强化监督。结合农村财务“双代管”的实施,区相关主管部门指导各个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对社区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履约和解除等情况,实行了专人、专账、专柜以及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了社区大额资金的收入来源,从源头上建立了防范机制。同时,各街道都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管服务中心,在加强对各社区财务双代管的同时,积极加大对社区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和规范,要求各社区经济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报到街道财务代管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各街道对社区经济合同进行了不定期清查,督导有关社区对不规范经济合同进行了依法补签和完善:着重抓好对土地、厂房等租赁合同的管理,督导社区依法做好租赁费的及时清交,有效遏制了社区集体资产的流失。
依法指导,民主监督。为避免社区居委会干部在签订经济合同时由于决策的失误,给集体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城阳区明确要求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启动民主决策程序,必须落实重大事务决策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在社区“两委会”提出意见后,要及时召开民主议事会进行研讨,然后由党员大会讨论,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要求反复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征求本社区的能人、企业家的意见。通过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有效减少了盲目签订合同带来的损失。同时,对运作过程中行成的档案资料,及时进行归档整理,纳入保管范围。
建议与对策
进一步完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对城阳区《关于加强村级财务和资产规范化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城阳区社区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规范性文件进行进一步修订,指导性意见应从原则上,就经济合同的签订、所遵循的原则、订立的具体要求以及合同的纠纷处理、合同的管理、责任的追究以及档案保管规范细则等进行明确的说明,使农村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由区里相关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司法、工商、审计、农业、档案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依法做好对社区经济合同的监管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应在各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在继续做好农村财务“双代管”的基础上,依法做好社区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民主决策、台账登记、集中备案、定期清查、档案监督管理指导等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