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08: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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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模板施工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及原因分析
1.1大模板吊环
大模板吊环是重要的受力构件,其构造形式因模板的形式也不尽相同:组拼式大模板使用组装式吊环,整体式大模板的吊环直接焊在模板上。但无论何种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状况进行强度设计,并留有足够的安全储备。吊环的位置、数量、安装方法或焊接长度等均须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过程中吊环易发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在其发生强度破坏致使大模板高空坠落。原因主要有吊环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整体式模板的吊环焊缝长度不够或焊接质量低劣;组装式吊环在使用过程中紧固螺丝松动、脱落等。
1.2大模板斜支撑的地脚螺栓
大模板斜支撑的主要作用是在模板支拆过程中调节模板的倾斜角度,使大模板堆放相对稳定。由于斜支撑的地脚螺栓在支撑模板重量、调节倾角中反复使用,因而是比较重要且易忽视的安全部位。
斜支撑的地脚螺栓使用过程中易引发的安全事故表现在模板的倾覆上。主要原因是施工过程中大模板经多次起吊和落地,由于未能轻吊轻放,地脚螺栓中的螺母在多次反复冲击下焊缝开裂。堆放过程中受外界荷载干扰,螺母脱落致使大模板倾覆。
1.3大模板外墙用外挂三角架
外挂三角架是大模板工艺的配套技术和产品。近30年来尚未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但工程中的险情时有存在,主要表现在外挂架挂钩的弯曲变形和安装外挂架时混凝土强度偏低两方面,其原因如下:
(1)外挂架提升安装时,挂钩外伸悬臂过大,安装时挂架在冲击作用下挂钩发生弯曲变形;
(2)挂钩原材料不合格;
(3)挂钩设计计算偏小;
(4)冬期施工中,混凝土强度增长慢,外挂架提升过早。
1.4整体提升电梯井筒模的底模
整体提升的电梯井筒模在高层建筑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底模是其生根之所在,钢爬梁给底模提供支座。施工中底模由塔吊提升,除供筒模支模外,也为钢筋绑扎提供了操作平台。底模的钢爬梁安放平稳、提升灵活是顺利施工的前提,也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施工中曾因底模倾覆发生过重大伤亡事故。其原因有二:(1)考虑安装的方便,底模设计时预留了一定尺寸的安装间隙,底模就位后支筒模时,撬动筒模使底模产生水平位移,支座搭接面积不够混凝土破坏而坠落(冬期施工中尤应注意);(2)由于建筑垃圾等污染使钢爬梁端头的平台脚不能及时归位,或因平衡自重偏小,不能呈水平状态进入预留洞,导致底座坠落。
1.5大模板堆放
未合理堆放大模板,造成大模板堆放失稳或倾覆。
2预防大枝板车故的对策
2.1大模板吊环
大模板吊环是受力构件,补偿刚度、保证强度是确保安全的必要条件。根据对吊环易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北京市利建模板公司在设计大模板吊环时,对组拼式大模板采用组装式吊环,以对称骑缝和平面外补偿刚度(图1);对整体式大模板的吊环以保证足够焊接长度、双面满焊、焊缝饱满(图2)为安全原则。大模板吊环保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吊环的位置、数量、安装方法和焊接、包括组装式吊环的连接螺栓型号及双螺母紧固,均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环,若发现螺母松动或被吊环碰撞而损坏时应立即紧固或更换。
2.2大模板斜支撑的地脚螺栓和模板堆放
(1)有斜支撑的大模板应该面对面堆放,自稳角为75度~80度;无斜支撑的大模板应在现场搭设脚手架,只要模板不在墙上,就应该直接放大架子内,不得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以免下脚滑移倾倒。
(2)拆除后的大模板,不得堆放在施工层上。
(3)模板拆装区周围应设置栏杆,并挂有明显标志牌,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4)高处作业时大模板安装应有缆绳,风力过大时应停止施工。
(5)大模板在使用过程中斜支撑的地脚螺栓最容易受损伤,因而在设计时增加双面护板,延长焊缝;使用时尽量避免着地时冲撞地脚螺栓。
2.3大模板外墙用外挂三角架
(1)外挂架挂钩是主要受力构件,其材质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有材质证明。
(2)经常检查挂钩是否有因不正确操作而弯曲或变形。
(3)大模板起落时,应注意平稳,模板就位时应避免冲撞外挂架,模板提升时应注意不要剐碰安全网。
(4)施工时外挂架上只允许放置操作工具,不允许堆放施工材料;支拆外墙模时应避免多名操作人员集中在一处。任何情况下外挂架的堆放荷载都应小于120千克/平方米。
(5)外墙洞口处应按设计要求附着,防止在风载作用下外挂架摆动和内倾。
(6)外挂架安装时,墙体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7.5MPa。
2.4整体提升电梯井筒的底座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目前我国公路施工技术复杂,设计部门较多,不健全专业的技术人才、施工团队、专门施工机械设备,同时不完善的管理制度,这成为我国独特的施工安全方式,这是施工安全成为工程领域潜在的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公路施工安全生产关系我国民生问题,事关人命和财产损失。所以,找出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制定了公路施工安全事故预警管理系统,通过预警分析,采用相应的措施与对策是非常重要的。
二、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笔者通过多方面考察分析,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如果它发生的环境不同,地点不一样,即使载相同环境与地理位置下技术设备及人员的不同,出现的安全问题也是多种多样,变幻莫测。但是总的整理归纳就以下三个方面。
(一)设备安全
当前我国工程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机械设备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设备的操作技术也非常高,设备维修和保养更加复杂,当施工人员的技术知识和经验达不到要求,安全意识薄弱,这样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如使用特种设备过程中,稍微不注意和容易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
(二)人员安全
其实在公路施工中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工作,首先挖孔桩和桥梁施工,其次高空作业,再次路基边坡的施工,然后山区运输交通安全,最后山区的用电安全,这些都是危险作业的方面。危险频率非常高,常常发生人员安全事故如高空坠落、坠崖、坍塌等情况。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两方面因素组成: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而人为因素是最主要的因素、最直接的因素,造成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中,85%的事故是人为因素导致的,管理不善引起。所以,笔者可以认为科学的管理是重点。
(三)环境安全
现在公路施工的环境是不利的一面,导致安全事故产生的间接因素。公路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水和废渣,而污染道路两边的环境,威胁附近居民身体健康。甚至发生中毒和火灾等严重安全事故的案例。
三、公路施工的预警管理系统
通过对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建立公路施工的预警管理系统是非常必要的、重要的。包括:一是预警分析;二是预警管理措施与对策。
(一)预警分析
预警分析是在公路施工现场,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和重视,辨别其根源所在,对这方面做出讨论,评估其危险概率,从而做出对应的预判和管理,达到警示作用。它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监测、辨别和评估。下面具体分析:一是监测,在施工前,我们需要检测对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如突如袭来的环境巨变,导致机械设备的损坏而无法再用,从而使工作人员可能会手忙脚乱犯下错误,但是有了监测就不一样了;二是辨别,通过在监测中获得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从而正确地、科学地识别公路施工活动中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灾难的诱因;三是评估,在做好上面两个工作以后,我们再确定诱因的主要危险源,进而整体的、综合的分析和评估,来制定预警方案。
预警分析在公路施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对公路不同的环境下,施工机械设备及活动进行监测和评价,达到安全度。并且要把监测某些地段区域的信息传送给相应的部门。采用相应的监测设备来预防公路施工地段灾害的基准值,在这个设备中设定一个标准值,如果在某个时候发现监测数值超过基准值,那么就触发预警系统,并且能判断是否要继续施工的必要。也能及时传送相关的图像和数据给相关部门分析和判断,更加准确掌握当地的环境状况;二是对公路施工特种设备也需要相应的监测与评价,使这种特种机械设备安全性需要放到首位,我们还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监测。相关的资料整理显示,施工人员首先需要遵章守纪,其次按照标准程序作业,然后不违反施工规定,如果不遵守上述三条极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这些因素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辨别、监测和评估提供了依据。并且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明确施工活动是否安全进行预警及评估;三是对于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进行应急处理的能力,快速采用相关预案及事故减少最低的对策评价。
(二)预控管理对策
通过对上述的预警分析获得相关的数值,相关部门采用预控管理对策与措施。及时规避事故危险源,最大化地避免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预防,对于无法避免的突如袭来自然灾害的安全事故,我们需要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并采取控制。下面通过三个方面来阐述:一是组织准备,这个提供重要的组织管理保障;二是日常监测,通过预警分析明确的危险源,我们进行监控及危险模拟活动,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模拟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情况,为我们的相应的部门赢得了宝贵的时间,采用相应的措施,及时地准备;三是危机处理,当安全事故发生了,根据以前模拟的情况,采用应急的预案,把安全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化,及时地、条理地、有效地处理。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公路施工安全环境非常复杂,非常多变,危险源因素很多施工风险很大。但是,我们需要更好预警分析,做好对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监测、辨别和评估,采取预控管理对策与措施,对事故隐患实行必要的监测和管理,达到预测的目的,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相关部门需要采用预警模拟的应急方案,把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小化,及时地处理,对公路施工提供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高空作业防护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置人员专用通道、搭设作业平台无防倾覆、防坠落措施。
2)桥梁下部工程(墩、台、桩基)施工中,边坡开挖坡度陡,坡面、基坑防护不足,无防排水设施。
3)支架工程未编制并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防排水设施不完善,缺少防坠落措施和警示标识。
1.2隧道工程
1)隧道洞口24h值班制度执行不力,作业信息未在洞口公示。
2)超前支护、初支质量不高,存在初喷混凝土背后空洞、拱脚悬空、锁脚锚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3)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存在监测不及时、数据真实性差、量测频率不足等问题。
4)洞内作业环境差,警示标识缺失,光照度不足。
5)隧道内应急保障能力不足,应急通讯、照明、逃救生管道未按要求设置到位。
1.3路基及路面工程
1)防护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搭设人员专用通道和作业平台,作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较差。
2)路面摊铺现场及交叉施工中交通管制不严,平交道口警示、限速引导等标志不足,设备临时停放缺少必要的警示、隔离设施。
3)沥青拌和站建设与标准化、文明化要求差距较大,防排水系统不完善,高温、传动部位无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1.4其他工程
1)临时用电隐患频发、多发,存在架空高度不足、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保”要求等问题,治理难度大。
2)隧道内、沥青拌和站、驻地等消防重点区域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3)火工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领用、出库、运输、使用、退库等环节存在监管空白。
2原因分析
1)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一些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理的控制作用薄弱,不按规定发现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甚至同流合污,欺上瞒下。
2)麻痹松懈情绪有所抬头。近几年,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形势处于相对平稳状态,少数参建单位也因此引发盲目乐观情绪,导致现场安全管理松懈,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这种思想上、安全管理中出现的危险信号给安全生产管理埋下较大隐患。
3)部分项目安全管理压力大,建设资金支付不及时,造成了现场施工连续性差,安全生产管理易出现盲点。
4)有章不循,冒险蛮干。有些工程项目虽然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但在施工中有章不循,我行我素,形成“写”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
3对策研究
1)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对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的认识。从业单位应结合实际,科学研判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2)落实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方责权,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扎实推进风险评估制度、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规程以及“平安文明工地”考核评价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的管控,明确监管、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的安全责任和职责,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强基固本,着力解决公路建设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a.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强化实操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b.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切实落实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带班生产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继续大力开展打非治违,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施工机械(车辆)、火工品以及动火作业、安拆作业等的“三违”现象治理。
一、目前对建筑业安全概念有两种认识
一种是狭义的认识,把安全与技术,生产相脱节,认为建筑安全工作就是工人作业时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为防止人员和物体从高处坠落架设好安全网,做好临边洞口的防护。这种认识危害极大,导致建筑企业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弱化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致使一些老、弱、病、残和文化低的人员走上安全管理的工作岗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随意简化,事故隐患不断增加。另一种是广义的认识,即安全与技术、生产相结合,安全贯穿施工全过程中,实际上安全工作是一种特殊的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从管理角度讲包括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监督管理,文明施工,事故的处理和安全教育培训:从专业角度讲包括拆除施工,爆破施工,塔吊等大型器械的拆装,脚手架的搭设,模板工程,基坑支护,物料吊装及外用电梯,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等。这些都是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范畴,忽略那一方面都将影响人的安全.安全问题非常重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可以全面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控制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建筑安全事故与安全的关系
(l)对安全的理解,有两种。一种认为安全就是无事故、无危险,称绝对安全观。另一种安全是指客观对人类造成的危害低于允许的承受限度的存在状态,称相对安全观。现代安全观点认为:安全是系统运行过程的状态描述量,是和危险互为对偶的两个系统过程的状态量。安全就是系统在一定的功能、时间和费用约束下,使系统中人员和设备遭受的伤害和损失为最少。由此可见,安全是相对的。这种“可接受的危险水平”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公认,即系统的危险性应该达到社会允许的危险水平。“社会允许的危险水平”取决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技术状况。
(2)工程建设安全和事故是密切相关的。对安全的管理,客观上对事故已经有了一定的控制。对事故的管理和控制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对提高系统安全状态水平和系统安全管理有一定的效果。减少事故的发生是安全管理的目标。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控制主要是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进行控制。安全与事故是相对统一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希望发生任何事故,但事故总是在人们被危险因素控制不力而突然发生。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于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发展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三、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分析
目的是弄清事故情况,在管理和技术各方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划清事故发生的责任等,提出整改措施,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发生。调查分析的任务是:
(l)查清发生的经过。通过现场留下的痕迹,空间环境的变化,对事故见证人及受伤者的询问及对有关现象的仔细观察以及必要的科学实验等方式或手段来弄清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并用简短文字准确表达出来。
(2)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即从人的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以及机器设备本质安全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找出事故原因是事故调查分析的主要任务。
(3)分清事故的责任。通过事故调查,划清与事故事实有关的法律责任,井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吸取事故的教训,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这是事故调查分析的最终目的。
四、建筑业安全事故类型划分
(l)高处坠落:所谓高处作业是指操作者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主要是在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在主体结构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的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应作为高处作业来对待,并加以防护。如脚手架、模板安装与拆除、各类起重吊装作业等,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要求进行防护,避免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2)触电事故:电是施工现场各种作业的主要的动力来源,各种机械、工具等主要依靠电来驱动,即使不使用机械设备,也还要使用各种照明。近年来触电事故也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设备机械、工具等漏电、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的外电线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等原因引起的。
(3)物体打击: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物体从上面落下来,击中下面或旁边的作业人员即产生物体打击事故。凡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都有可能被击中,特别是在一个垂直平面下的上下交叉作业,最容易发生此类事故。
(4)机械伤害:主要指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电焊机、搅拌机、等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
(5)坍塌事故:主要是指在土方开挖中或深基坑施工中,造成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等的部分或整体坍塌。尤其是在地下水位较高或大土方开挖遇降大雨时最易发生塌方。
五、建筑业安全事故主要原因
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种不同性质的原因对事故的产生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现详述如下。
(l)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是在时间上最接近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直接引起事故发生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2)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是多层次来自事故本源的基础原因,可分为以下四类:
1、人员因素
主要指建筑人员的素质。
①工人的教育因素。我国目前的建筑业队伍普遍来自农村,文化水平较低。再加上建筑施工企业对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不足,工人普遍缺乏安全意识。
②工人的身体状况。操作者身体有缺陷,视力或听力有障碍,或者由于长期缺乏睡眠导致的焦躁、紧张、心不在焉等精神状态。
2、技术因素
包括勘测、设计、施工和使用等环节。
①勘测有误,地基处理不当。如盲目套用邻区资料,钻孔布置不足,个别隐患未能查饱和土用强夯法;打桩未打到持力层,深基坑支护不当,地基土受干扰又未重新夯实等出
②普遍存在的情况是设计时间紧,为设计失误留下了隐患。如套用己有资料而又未结合具体情况;计算中漏算;设计方案未考虑施工过程会遇到的意外情况。同时,设计任务的繁重导致设计人员缺少培训学习的机会,这样就加大了设计失误的可能性;盲目依靠电算等。
③施工质量差,不达标。施工组织设计有问题;施工马虎,偷工减料;技术人员不熟悉设计意图,擅自修改设计;施工不遵守规程,不能达到质量要求;不合格材料进场控制不严等。
④装修、改建及使用不当。装修改建中随意破坏结构,留下严重隐患;使用过程中随意加大荷载,改变结构用途。如阳台当库房用,一般民用住房改为娱乐场所等。
3、监理因素
监理是政府提倡的监督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工程监理机构同施工队伍和迅速发展的建设市场相比,不能满足需要。同时,监理队伍中也存在着人员素质不高、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监理队伍跟不上建设需要,许多地区甚至大量聘用退休人员和兼职人员。
4、管理因素
中图分类号:X9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0(C)-0154-01
引言: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包括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及完工运行后的工程事故,带来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吸取经验和教训,预防这些事故的再次发生,笔者在这里简要分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并提出几点加强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剖析
1、违反建设程序。据统计表明,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是由于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而引起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前期工作不到位,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建设地点的选择等存在问题,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如造成建筑物开裂、位移、垮塌等事故。(2)违法承接工程任务,如一些达不到建筑工程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接设计任务,或由技术素质差、管理水平低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都可能导致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安全事故。(3)违反施工顺序,如有的建筑工程中地下工程未全部完成或下部工程强度未达到要求,即开始上部工程施工,还有的结构安装与砌墙的先后顺序颠倒,以及拆模过早等,都可能造成工程事故。2、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未能很好地进行责任的落实。我国各地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监管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如有的部门沟通不力,事故处理不当,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没有进行深入地分析,预见性差,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在责任落实方面,尽管有的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在实际中没有进行很好地落实,还有的施工企业负责安全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忽视安全生产管理。3、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未能在施工中较好地落实安全技术规范。由于当前一线施工人员大多为未经培训的农民工,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也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对危险因素不熟悉,因而更加容易出现施工安全事故。4、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有的施工单位通过低价中标,然后进行转包,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后者为节约资金而一切从简,对于三级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措施、防护用品等要么减免,要么走走形式,从而留下安全隐患。
二、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制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建设工程有关各方的行为,对非法竞标、非法分包以及出现重大安全施工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避免因违反建设程序而导致的工程事故发生。2、加强安全施工的教育和培训。加强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及安全操作技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此外,还应加强安全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在高校针对土木工程开设安全技术及管理的课程,培养学生安全思想素质、技术理论、安全工程理论知识和处理工程安全问题的实战能力,使其能够成为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才,提高我国建设行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3、推行“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在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中,首先应对参与项目的人员的安全予以充分的重视,一切管理活动要以人为本展开,站在项目建设者一方来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活动的制定和实施,当人身安全与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应绝对地优先考虑人的生命安全,从保护建设者安全的角度来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优化生产环境、改善劳动条件。此外,还应通过一定的激励手段充分调动每一位建设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引导建设者在建设安全活动中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融入到企业文化中。施工企业还可定期组织职员演练自救互救、逃生应急技能,帮助他们提高处理险情的能力;还可经常开展各种轻松、健康、愉快的休闲活动,放松员工的心情,避免长期处于紧张工作状态而产生冷漠和压抑的情感。4、树立“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观。当前建设工程生产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时空距离越来越小,因而有必要树立“全社会、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理念。(1)全社会参与的安全管理。为发挥全社会人人参与的优势,控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国家应为社会成员参与安全管理创造制度环境,使人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将观察到的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反映,后者应及时进行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2)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应由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向施工现场的全体员工延伸;由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渗透到所有职能部门,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组织。大家共同发现安全隐患,由专职安全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实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杜绝施工安全施工的发生。5、形成安全“动态管理”观。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是随着工程活动及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变化的,所以应跟踪建设进展,实时进行安全风险评价,以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控制工程安全风险。应完善和充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工程施工开始前,针对项目建设环境做好安全生产预评价,并提出控制策略;还须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后续安全风险评估,补充和完善安全生产预评价,以便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结语:总之,引起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既有人的因素,又有物的因素,还有环境因素,因而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些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及时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作者单位:广东荣基鸿业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建筑业都是属于最危险的行业之一,建筑业的事故率也都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事故率的平均水平。建筑业的伤亡人数在我国生产性行业中列居第二位,仅次于煤炭行业。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建筑业都是属于最危险的行业之一,建筑业的事故率也都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我国目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建筑业较低的安全水平已成为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障碍,也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因此发展我国的安全管理具有重大的积极的现实意义。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概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在建筑领域的具体应用,它包括宏观的建筑安全管理和微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川。宏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组织、法律法规、执法监察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它是一种间接的管理,同时也是微观管理的行动指南。微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是指直接参与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建筑企业、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机构、中介组织等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计划、实施、控制、协调、监督和管理。微观管理是直接的、具体的,它是安全管理思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指南的体现。
宏观的和微观的建筑安全管理对建筑安全生产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的。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特点
2.1流动性
建设项目流动性特点要求:一方面,宏观层面(政府建筑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筑安全管理的对象是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这必然要求宏观管理机构的注意力不断地随企业的转移而转移,不断地跟踪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生产过程;另一方面,微观层面(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管理要适应不同项目施工过程的需要,以不断解决新产生的安全问题。
2.2复杂性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性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其规模、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情况的复杂使得建筑安全管理也变得复杂。另外,工程建设有多个参与方,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2.3法规性
建筑安全管理所面对的是整个建筑市场、众多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必须通过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
2.4渐近性
建筑市场是在不断发展变化,宏观管理部门需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反应,包括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及法律法规的出台等。这一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走渐近式的发展过程。
3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3.1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还较为普遍存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建筑施工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但目前建筑企业缺乏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在一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多或少出现了放松安全管理的行为。一些施工企业领导的主要精力放在市场开发和投标方面,倾全力找关系投标、中标,对安全重视不足。现场项目经理更注重施工进度、质量和经济效益,把安全工作当作陪衬,作表面文章,重生产,轻安全,拚体力,拚设备,从主导思想上搞错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建筑工程项目出现工人死亡,许多管理人员认为“是运气不好”,片面强调妨碍建筑施工安全的客观原因,忽视或开脱自己的主管原因和责任。
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和方式需要改进和加强
一是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执法检查监督的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安全检查的方式还主要以事先告知型的检查为主,不是随机抽查及巡查,许多地方流于形式,部分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差,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三是,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四是,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惩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定损失赔偿标准偏低,“私了”现象普遍,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较多;五是,检查内容上只注重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而不注重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部分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有力的手段措施,对有关责任主体的震慑力不够。
3.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
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3.4保障安全生产的各个环境要素尚需完善
一是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以包代管现象突出;二是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较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三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缺少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安全评价、咨询、技术等方面服务。
4事故预测在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传统的安全管理实质上是被动的事故管理,忽视了事故发生之前,每一个工作环节潜在的危险,工作重点没有从事故的追查转变到事前的安全预测,这就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很难落到实处。
事故分析是对己经形成的伤害结果和经济损失后果的分析,这对总结教训、重视预防工作是必要的。但要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就必须开展安全预测工作。加强事故预测,研究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宏观决策,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提高全社会对事故规律的认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5.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预测原理与基本方法
5.1建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预测原理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表面上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但其本质上更具有因果性和必然性。对于个别事故具有不确定性,但对大样本则表现出统计规律性。概率论、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等数学理论,是研究具有统计规律现象的有力工具。事故指标是指诸如千人死亡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等反映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情况的一系列特征量。事故指标预测,是依据事故历史数据,按照一定的预测理论模型,研究事故的变化规律,对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的结果预先作出科学推断和测算的过程。简言之,事故预测就是由过去和现在事故信息推测未来事故信息,由已知推测未知的过程。
事故指标是衡量系统安全的重要参数,因此,进行事故指标预测可以为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决策和事故控制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使其决策合理,控制正确。同时,事故指标的高低取决于系统中人员、机械(物质)、环境(媒介)、管理四个元素的交互作用,是人-机-环-管系统内异常状况的结果。进行事故指标预测,有助于进一步的事故隐患分析和事故原因分析工作。许多成功的事故指标预测案例也充分说明,它对安全管理与决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安全生产及其事故规律的变化和发展是极其复杂和杂乱无章的,但在杂乱无章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规律性。安全事故的发生表面上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但其本质上更具有因果性和必然性。对于个别事故具有不确定性,但对大样本则表现出统计规律性。概率论、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等数学理论,是研究具有统计规律性的随机现象的有力工具。惯性原理、相似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为事故指标预测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事故指标预测的成败,关键在于对系统结构特征的分析和预测模型的建立。
5.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预测基本方法
安全事故预测起源于 20 世纪 30 年代的美国保险业所开展的安全预测分析研究工作,几十年来,世界各国建筑业等各行业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相继发展了许多安全预测分析研究方法。如:事故隐患辨识预测法、事故趋势外推预测法、事故回归预测法等。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系统中含有大量的己知信息、未知信息和不确定信息,系统的构成等是已知的,而系统的技术水平、安全效果等是不确切的,因此符合灰色系统建模的特点。灰色系统理论认为系统的行为尽管是朦胧的,数据是杂乱的,但它毕竟是有序的,是有整体功能的,因此,杂乱无章的数据后面,必然潜藏着某种规律,而灰数的生成,就是从杂乱无章的原始数据中去开拓、发现、寻找这种内在的规律。
中图分类号:TU391文献标识码: A
脚手架是重要的建筑施工工具,是建筑施工技术措施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对建设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起着关键的作用。然而,建筑脚手架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中的难题,一直未能得到较好的解决。据统计,近年来,因脚手架、高支模体系“坍塌”所造成的较大、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建筑施工行业绩效。因此,必须重视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认真分析脚手架、高支模体系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构建相应的对策与预防措施,保障施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一、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脚手架施工安全事故多发,一直是困扰我国建筑施工界的顽疾。为制止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住建部多次出台文件,对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但是,当前我国建筑行业脚手架、高支模体系施工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据笔者统计,半年来(2012年10月-2013年3月)我国建筑行业脚手架、模板体系坍塌类较大、重大安全事故共计发生10起,占到同期所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0起)的50%。
二、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受到施工方案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非线性系统。本文从实际出发,在文献查阅和分析的基础上,将其原因归纳为:
1)施工技术方面
按照住建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但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许多施工单位仅仅凭经验进行支撑系统的布设,在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前并未进行脚手架设计与施工刚度验算,没有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或者虽然编制了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但在施工单位自身技术水平不足、项目经理不重视、节约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低劣,达不到保证安全的作用。
2)材料方面
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需采用小48 x 3. 5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或者小51 x3.0的焊接钢管(应用较少),扣件、连接件均应符合规范要求。但是,目前在我国建筑行业,脚手架构件生产与租赁市场管理混乱,生产和销售建筑用劣质钢管、扣件的现象较为突出,大量不合格的脚手架用钢管、扣件流入施工现场,给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高支模体系施工带来安全隐患。
3)施工管理方面
我国脚手架、高支模体系施工安全事故多发,一方面是由于脚手架材料、技术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脚手架设计、施工管理混乱所导致的技术方案不合理、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安全检查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也难持其咎。具体说来,一方面,我国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导致脚手架施工人员难以管理,易于发生安全事故。相关统计表明,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中2/3以上是农民工,其中50% -60%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的质量不能满足要求,不具备施工所需的相应基础和知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四。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制度形同虚设,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恶劣,施工人员漠视安全风险,不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
三、提高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1)实行脚手架生产、销售和租赁企业的市场准入制
脚手架及其构件的质量严重影响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必须予以严格保证。在加强生产质量检查,完善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建立脚手架生产、销售和租赁企业的市场准入制,严格做到符合资质要求和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才能获得生产、销售和租赁脚手架的资格,是提高我国建筑施工行业脚手架质量的可行手段。
2)完善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程序
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有关要求,建立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施工交底、施工检查等施工程序。明确不同部门或者单位在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安全管理中的责任,提高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技术设计水平。
3)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有研究表明,脚手架工程现场施工人员一般会低估不安全行为的风险,且工作年限、年龄等因素对风险评估的影响并不显著。因此,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增强架子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优化脚手架、高支模体系施工队伍,严格对各专业施工队伍的管理,减少违章作业。
4)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要提高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的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就必须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首先,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员专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安全监控、险情排查以及安全教育等等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计划、有内容、有重点、有记录,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次,努力提高脚手架工程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做到优胜劣汰,杜绝因为操作不当、安全意识淡薄等等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最后,在行业内推行建筑意外伤害险,保障一线施工人员的切身利益。
5)加强政府质量、安全监督。
严格脚手架、高支模体系施工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施工企业评价与施工管理人员执业评价相结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与检查力度,做到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材料合格,施工过程安全文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利用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力量促使行业持续改善。
四、给脚手架、模板工程几点建议
1、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及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认真落实专家论证制度认真履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制度,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遇有模板支撑等特殊作业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程序经专家论证审核批准实施。
3、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施工中结合工程实际,一方面要按作业环境、作业部位及工作内容进行分部、分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检查执行情况,另一方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班组岗前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岗后安全总结等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到每一班组和每一工作环节。
总之,高处坠落、坍塌等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和控制刻不容缓。只有构建了提高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体系。才能有助于我国建设项目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水平的提高。
风险是指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与期望结果的差异性。不同领域的风险表述也各不相同,但风险的存在是客观必然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具有不确定性。桥梁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诸多安全因素,一旦爆发安全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桥梁的施工风险分析是指对桥梁在施工阶段的不确定性因素识别,对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与损失大小进行估计,并进一步制定风险决策与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评估、人因可靠性分析、风险的决策与应对措施等几个方面。桥梁施工的风险分析首先要对桥梁项目进行风险识别。通过识别风险,为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提供有效依据。风险识别时,首先要寻找桥梁项目在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这些风险的不利后果,计算这些风险的出现概率,并对风险进行相应的分类。风险的识别阶段是桥梁施工的管理者有效地识别风险的一个定性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找出是施工风险的成因,识别出关键的风险,从而了解风险的性质。风险识别包括收集数据资料、分析因素不确定性、风险事件的排序、编制风险识别的书面报告等内容。
1.2桥梁的施工风险特点
桥梁在施工阶段的风险贯彻于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阶段。该阶段中风险一旦发生,管理者将丧失对整个项目的整体控制能力,项目极有可能出现工期延迟、项目成本攀升、施工计划变更、整体效益受损等问题。桥梁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侧面:(1)桥梁结构复杂程度:复杂的桥梁结构,分析内力繁琐且易出错,加大风险的评估难度。(2)桥梁结构本身特性:桥梁悬于空中,跨度越大,其截面越易被破坏,风险也就越大。(3)施工人员技术层次:技术的成熟度越高,桥梁项目的施工风险就越低。(4)施工环境:桥梁施工周边的气候条件、河流分布、地理地貌等因素影响着施工风险。
1.3桥梁施工阶段的风险事故
桥梁施工中的风险主要来源于泥石流、海啸、滑坡、暴风雪等自然风险,以及设计错误、施工操作不当、施工管理问题等人为风险。按照风险事故的表现分类,可将风险事故分为桥梁结构质量问题导致的缺陷、桥梁施工过程的临时性项目导致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其他事故等。
2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
2.1安全管理概述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实现安全的生产而组织和使用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物质资源的过程。安全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一项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管理,强调法制化建设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降低施工的事故率,实现本质的安全。
2.2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对于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具有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监管、引导、规范的作用。业主在施工中应自觉规范投资行为,理性谨慎决策,可通过如下措施来完善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合理选择安全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求设计中考虑施工安全;资助现场的安全奖励方案;聘请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合同来约束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责任。目前我国业主方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仍不够全面,政府等监管方对业主的安全监管可通过业主责任保证担保制度来落实。安全思想要贯彻于整个工程项目,选择安全合适的承包商就是控制成本的关键。建立政府业主的信用、信誉公开化制度,可增加公众对政府业主的监督力度,工程承包商在选择业主时,如其信用不太好,也可进行合理地双向选择。
1.1水利施工行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这是水利工程项目的生产和管理的观念问题,这种问题也是在我国的各种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着的,因为对于生产的安全性的不重视,所以容易在施工中违反各种操作规范,也容易习惯性对于一些安全隐患疏忽,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安全事故。
1.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没有履行相应职责
水利工程归根结底是一项建筑方和施工方共同完成的工程作品,也是各个工程相关部门由施工合同绑定的一种合作关系,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工程的各个负责部门和负责机构应该履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和检查的责任,任何安全事故的出现,都离不开管理上的失职。
1.3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在工程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还不完善,虽然在一些工程管理条例中有所涉及,但是并不详细也不明确,应该针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定出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工程中的各方的责任,实行权责相制衡的管理将会很大程度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4施工人员素质较低
我国目前的施工的主体人员都是一些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在农闲时便进城找一些工程的简单的工作挣钱,农忙的时候回到乡下种地,他们虽然也有一定的施工经验,但是其专业素质和水平仍旧非常低,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程的作业,但是这种专业水平的缺失会在施工的过程中给工程的其他部分的施工带来不便,从而导致安全隐患。
1.5文明施工意识淡薄
有很多施工现场并没有一个合格的施工环境,各种设备和工具的摆放杂乱无章,各种废弃物的随便堆砌,各种人员的随意流动,都给工程的施工带来了很大不便,严重降低了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更危险的是,这种对待工程的随意性,会直接降低整体工程对于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6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落后,防护设施不全
据多年的工程事故报告统计,有很大一部分的工程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工程的施工设备的陈旧和防护措施的落后导致的,这些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人为的避免的,但是它却夺取了许多工程人员的健康和生命,所以,工程的建筑方应该加大在工程的设备上的投入和安全防护措施上的改进,不能出于成本的考虑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投资。
1.7安全资料管理有待规范
安全资料的管理虽然不能直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是对于安全资料的严格控制和整理,却可以发现很多安全隐患,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重点监督和检测的作用。对于工程的安全资料,工程要选择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安全资料的准确性,也能在与其他资料分别管理的情况下做到随时的调用和取证。
2完善水利行业安全施工的对策
明确了水利工程中安全事故产生的种种原因,我们就要对各种事故中的问题做好一定的事前的应对措施的准备工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问题,而不是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一味的补救,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2.1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水利工程的施工的最终目的和目标是为了造福于人类,服务于我国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但是当水利工程的施工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这种施工就完全背离了我们的初衷,所以,我们要明确工程的施工目的,本着服务于民,造福于民的宗旨,开展水利工程的施工,在这种信念的指导下,我们一定会加强对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的管理,一定会将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定会以人们的利益作为衡量以前行为和行动的标准。另外,我们在宣传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时,一定要将管理同工程中的人员的生命健康联系起来,使建设者在工作中能从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的角度来重新认识安全问题。
2.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安全意识
在工程施工当中,要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才会有他们的安全行为;有了他们的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所以,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当中,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环节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成功的施工应该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独创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项目。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施工作业的资格审查,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只有采用这种奖罚相结合的制度,才能引起一些安全意识薄弱的工程人员对于工程安全的重视。2.3列支专项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在工程招投标中,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独立于招投标之外,设立独立资金账户,视其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分阶段拨付,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实施使用,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一些管理人员出于节约工程成本的目的,擅自削减或者取消工程中的安全防护的资金,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应该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2.4加强对水利施工企业的监管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已经比较健全,同时也完善了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但与其配套的监管机制并不完善,这给安全管理的执行带来了很大不便和难度,国家监督及执法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对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的施工企业,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确保安全工作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确保安全,消除隐患。
2.5与时俱进抓安全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56-0050-02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了保证建筑行业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出台并完善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但是,由于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错综复杂,技术人员很多,施工难度大、作业高度和作业强度都非常高,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物外形不规则等特点,使得房屋建筑施工的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因此,有必要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做好科学预防工作提供依据。
1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对于规范施工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具有非常重要的预防作用。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就在于实现安全管理目标[1]。通过安全管理,能够使施工人员按照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施工步骤进行有序的施工,减少人员的无序流动,进而从侧面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控制作用,既保证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又降低了建筑施工的经济损失,并提高了建筑质量,为业主提供造价更为合理的房屋建筑实体,从而达到减少或消除一般事故,杜绝伤亡事故,实现管理目标的目的。
2 房屋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种类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是为了完成某项单位工程所做的一系列彼此相互关联的任务、活动的一次性过程。因而,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如下特征:1)一次性;2)独特性;3)目标的确定性;4)整体性;5)组织的临时性和开放性;6)项目实施的渐进性。由于房屋建筑工程具有以上特征,它又给人们带来更多的安全问题。笔者对1995年~2004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三级以上因工死亡事故统计分析得出,事故类型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事故、触电、中毒、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 这六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8.71%,这六类事故主要集中在施工中的脚手架、“三宝”利用与“四口”防护、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文明施工、起重吊装等10个方面,而人和物在这些环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而,应特别注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2]。
3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3.1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施工技术人员的大意,一方面是外界施工条件的恶化。在房屋建筑高空作业时,由于立体交叉作业强度高,对于技术人员的身体条件和思想意识都有较高要求,例如患有高血病、心脏病、贫血等疾病的操作人员,不适宜在高空作业。然而在施工现场,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照施工条件对人员的身体要求进行施工,隐瞒病情,麻痹大意,造成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另外,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于安全施工同样重要。有的建筑企业为了工期,不顾施工人员的安全,在雨天雪天、大风、高温等恶劣天气下仍要求施工,使得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高空坠落事故还与脚手架的接触不牢,提升机的“带病作业”、井架吊篮载人上下,人货升降机超载运行、洞口和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3]等原因有着直接关系。
3.2 坍塌事故的原因分析
这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多是由于建筑体的下部不稳或不牢,当建筑体达到一定高度后,由于自重或人员施工走动振动造成底部坍塌,上部下落,致使上部操作人员失重,发生安全事故。此类事故发生的原因最终可归结为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的事故问题。房屋建筑施工中,要求建筑体下部要牢固、稳定,然而部分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违规操作,无视施工质量,只顾赶工期,使得建筑体或者下部施工质量不合格,或者是模板支设不牢,或者是施工机械、施工区域、施工季节等方面原因不允许施工而强行野蛮施工,使得房屋建筑最终因质量问题而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3 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对于此类安全事故来说,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一个初中生都会知道在进行电操作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触电事故。但是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工的违规操作,安全意识淡漠,不配备防电用品,或者是在房屋建筑施工中与高压线近距离作业,或者是房屋内部装修时,装修种工复杂多样,用到的电机具多,线路发生扭结而不进行梳理,绝缘皮烧焦而不更换等等原因,都会隐藏触电危险。另外,由于电器设备、机电设备的材料、开关、电线架设不当等原因,以及配电箱无保护操作,电机具无接地无保护等等原因同样会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造成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
3.4 中毒事故的原因分析
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与水、灰、涂料、抗凝剂、防冻剂、工业胶等资源和物品接触,这些因素或是受到污染间接作用,或是有毒直接作用于施工人员,由于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的长期接触,经口、鼻、皮肤等器官接触和吸收,使得施工人员体内慢慢积聚有毒物质,达到一定剂量而发生中毒事故。这类事故的发生多是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物质而未采取保护措施,或者是大意,在进行饮食时不进行自身卫生清理,或者是误食标志丢失的物品而产生中毒事故,这类事故的发生的主要原因还在于施工人员本身无安全意识。
3.5 物体打击事故原因分析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
1)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
2)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 周围未设置防护栏和搭防护隔离栅;
3)揽风绳、 地锚埋设不牢或揽风绳不符合规范要求;
4)起重吊装未按“ 十不吊” 规定执行;
5)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或向上递工具、小材料;
6)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稳、过多、过高。
3.6 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多为机械设备本身存在故障未修和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的,具体表现为:
1)机械设备超负荷运作或带病工作;
2)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和飞轮等,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3)机械工作时,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4)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无断电保安器;
5)起重设备未设置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4 结论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保障安全生产的各个环境要素不完善,保护措施不全,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较差[4]以及机械设备、化学制剂等使用不规范等原因引起的。因此,为了在房屋建筑施工中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对这些不安全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参考文献
[1]王斌.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23).
一、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解析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内部原因分析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将直接导致工程停止或中断,如果事故发生过于严重,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公路工程将会大面积停工。在公路施工过程当中,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和环境是施工因素,同时也是安全事故的内部要素,只有保证这些内部因素,都处在合理合规的状态下,才有可能从危险源上,实现对安全事故的控制。
公路工程的安全事故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不安全的事件等引发了安全事故。因此只有不断地分析有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内部因素,通过反复检查、纠正与控制,并通过制定一定的预定方案和应急方案,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在施工前,要准确地判断并分析有可能是危险源的内部因素,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这类因素进行一定程度地控制与把控,从而实现对安全事故的有效规避。
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外部原因分析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一些内部因素,特别是存在危险源的因素,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外,一些外部的条件和环境同样会促发公路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监管部门责任意识差监管不实
作为公路工程施工的行政部门在落实监管责任时,存在责任意识差,造成监管不实,很容易造成对危险源的遗漏与忽视,从而给公路工程的安全事故带来了隐患。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公路工程的薄弱环节缺乏特殊监管,与其他监管混淆,缺乏对薄弱环节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预警性和预见性。其次行政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盲点,这可能是因为政府主导的监管部门是个外行,缺乏监理机构的资质,或者是监管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素质,对危险源的判断不明。最后监管部门缺乏统一协调的监管机制,存在着“要么都管,要么都不管”,在监管过程中,容易出现真空和失位。
(二)公路工程施工的各个主体责任方责任划分不清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差,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和收益,在安全生产和管理投入不足,重视不够,在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和设备管理上,经常存在资金不足,造成安全监管难以为继。施工单位对施工工人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安全培训时间短,内容不全,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差。施工现场的管理比较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三)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的环境要素尚未完善
在公路工程招标过程中,竞争激烈,一些企业盲目竞争,打压竞争对手,低价中标,然后再高价进行违法分包或者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以包代管的现象非常突出。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投入,以次充好,将不符合标准和资质的材料盲目地投入工地中,避开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查。另外,一些地方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过于落后,施工方式陈旧,也会给安全事故带来隐患。
三、公路工程施工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措施分析
对危险源的控制,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前,对存在危险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进行核查与控制,从而实现从源头上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相比经验控制与事后管理,对危险源的控制,更加具备前瞻性。
(一)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危险源系统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危险源的控制与识别,可以分为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横向主要是指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人、设备、材料、环境等,纵向是指施工过程中每个阶段的不同工艺。
实现对公路工程施工危险源系统建立,首先要注重识别危险源,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以公路工程施工过程及工艺流程为主线,按照不同的施工标段建立公路施工危险源系统,从而有效地对危险源进行梳理,分类整理。在危险源系统中,要对危险源进行分类标准,通过不同的色彩或者标记方式来标清危险源存在的路段、危险等级、危险源管理所属单位和部门。通过危险源系统的建立,可以保障在危险源的控制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最终提高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危险源分级管理体系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源的等级不同,管理单位及所属部门也会存在不同。因此要根据危险源的级别,建立危险源分级管理体系,将不同等级的危险源进行有效区分,并划分清晰所属单位和部门。危险源等级高,一旦发生事故很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引发重大设备故障的危险源,应该交由工程方进行定期检查管理,项目经理应该将这些危险源作为日常管理与监理的重中之重,施工作业班组应进行日常管理并记录齐全。对于危险等级低,引发事故后不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但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事故,应由作业班组自行负责管理,业主或者监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对于完全可控的危险源,将以作业班组的管理为主,项目经理定期检查,业主不定期对其监督检查。
(三)制定危险源分级控制和管理办法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存在的危险源,要实现动态分级控制,并建立管理档案。
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部门应该建立全标段危险源控制管理档案,在档案中要明确各级危险源状况、控制措施及日常管理,危险源升降级情况,随时调整危险源系统变化,做到管理有序。
业主应该建立危险源检查表,并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的进程、现状、条件等,在检查表中要体现不同等级危险源的管理方和监督方的职责,并要求他们将检查记录随时登记在案,以便做好档案存储。
危险源不是一层不变的,随时施工进程、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的变化,危险源呈动态变化,因此在对危险源的管理控制中,要实行动态监测与管理,并对危险源进行实时追踪管理,保障危险源的变化在管理范围之内。
(四)细化危险源的技术交底工作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还应该做好危险源的技术交底工作,在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时,应明确告知他们危险源存在的路段及等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还有控制措施,并明确告知他们在危险源引发安全事故后,要如何进行避险及逃生等。
四、总结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都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为了规避经验控制与事后管理的滞后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仔细辨别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阶段的控制管理。
参考文献:
1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中由于相同的事故要素会存在于不同的施工工地及其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由其必然性又形成了安全事故的多发(常发)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存在事故要素并孕育发展结果,在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要素,或者阻止其孕育和发展的情况下,则事故必将发生,这就是由其原因所决定的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当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事故要素,或者及时阻止其孕育和发展(这就是我们常讲的“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时,则安全事故就不会发生,这就是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故事的可预防性或可防止性。因此,只有认真研究和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才能有效地确保生产安全和防止事故发生。
2 事故五要素及其引发事故时的七种组合
2.1 引发安全事故的五个基本因素
2.1.1不安全状态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状态,是指在施工场所和作业项目中存在事故的起因物和致害物,或者能使起因物和致害物起作用(造成事故和伤害)的状态。施工场所状态指为施工场所捉供的(作业)与生活条件的状态,包括涉及安全要求的场所(地面、地下、空中)、周围环境、原有和临时设施以及使用安排状态;作业项目状态为分项分步工程进行施工时的状态,包括施工中的工程状态、脚手架、模板和其它施工设施的设置状态和各项施工作业的进行状态等。
2.1.2不安全行为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违章指挥一一在施工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和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的指挥;(2)违章作业一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规定的作业;(3)其他主动性不安全行为一一其他由当事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4)其他被动性不安全行为一一当事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素质的行为(会受到伤害物或主动不安全行为的伤害)。其中的“其他主动性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上岗身体条件、违反上岗规定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护品三种行为,故共有六种不安全行为。
2.1.3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
直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物体,称为“起因物”;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直接造成伤害发生的物体,称为“致害物”;致害物作用于被伤害者的方式,称为“伤害方式”。起因物和致害物的类别有两种划分方法:一种为按其自身的特征划分,包括单件硬物,线路管道,机械设务,易燃和危险物品,作业场所、地物和地基和地层状态,飓风、热带气旋、暴雨、大雪、雷电等恶劣和灾害天气及其他突发的不可抗力等;另一种为按其引发的事故划分,包括物体打击,高处附落,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伤害,坍塌伤害,火灾伤害,中毒、窒息和爆炸伤害等等。伤害方式包括伤害作用发生的方式、部位和后果。对人员伤害的部位为身体的各部(包括内脏器官),伤害的后果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而伤害作用发生的方式则有以下十八种:碰撞、击打、冲击、砸压、切割、绞缠、掩埋、坠落、滑跌、滚压、电击、灼(烧)伤、爆炸、射入、弹出、中毒、窒息、穿透。
2.2事故要素作用的七种组合
组合一:不全安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组合二:不安全状态,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组合三: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组合四: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组合五:不安全状态,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组合六:不安全行为,起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组合七: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
3 施工安全隐患和事故征兆
3.1施工安全隐患的构成、类别和检查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能够或者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存问题称为“施工安全隐患”,简称“安全隐患”。只有及时发现和消除在施工各个阶段、各个部位和各个环节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掌握安全隐患的构成、类别、基本表现形式和检查要求。
3.1.1安全隐患的构成
在生产安全事故的五个基本要素中,由于致害物和伤害方式一般只有在事故发生时方能表现出来,因此,有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和起因物存在时,就构成了安全隐患,其构成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不安全状态+起因物;
(2)不安全行为+起因物或者不安全行为(同时也是起因物);
(3)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
3.1.2安全隐患类别
按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的事故种类划分一般可划分为十二种:用电事故安全隐患;火灾事故安全隐患;爆炸事故安全隐患;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施工机械和设备倾翻、倾倒事故安全隐患;施工机械和施工设施局部损坏(折断、垮塌等)事故安全隐患;侄升(滑升、提升、爬升、倒升)式整体施工装置(摸板、脚手架、工作台等)坠落和失控事故安全隐患; 窒息和中毒事故安全隐患;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护品的配置与使用不到位的安全隐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事故安全隐患;预防灾害措施不到位事故的安全隐患。按安全隐患涉及的安全工作方面划分可以划分为五种: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缺陷隐患;安全施工措施缺陷隐患;安全工作制度缺陷隐患;安全岗位责任不落实隐患;现场安全监控管理工作不到位隐患。
3.2施工安全事故的征兆
在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之前所显示出的即将或可能要出事的迹象谓之事故的征兆。如能及早地发现并及时采取应急排险措施,则有可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即使不能阻止其发生时,也可以及时撤出人员和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减轻事故的伤害和损失。因此,事故征兆是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性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
事故的征兆通常出现在事故的起因物开始起动到事故发生的这段孕育和发展的时段内,但也有相当多的事故是突发性的,如物体(击)打击、高空坠落、机械和触电伤害等,几乎没有孕育过程,因而即使有征兆,也很难及时做出应急反应。
3.2.1事故征兆的类别
事故征兆的类别按以下两种划分,一是按征兆出现的顺序划分可分早期、中期和晚期三类:
⑴早期征兆:在事故起因物起动后初现的迹象,如初现的变形、开裂和滑移等;
⑵中期征兆:早期征兆的发展与扩大迹象,如变形迅速发展、裂缝显著扩大,以及局部开始出现过大的滑移、沉降乃至损坏迹象;
⑶晚期(临发)征兆:在事故发生前出现的原有状态面临突变的迹象,如即将发生断裂、脱离、倾倒等险情,预示事故即至。
二是按征兆所示的事故划分:一般都有某种征兆提前出现的事故有基坑(槽)坍(塌)方、脚手架和多层转运平台倾倒、脚手架局部垮架、脚手架垂直坍塌、支撑架垮架和倒塌、独立墙体倒塌、建筑物倒塌、机械设备倾翻、自行式施工设施的坠落、火灾等。
3.2.2 事故发生前的常见征兆
事故发生前的常见征兆和有孕育过程事故的一般可能出现的征象,虽然不少事故都有一定的孕育和发展过程,总会有一些迹象显露出来。但由于事故发生前的状态和起因物千变万化,使其事故征兆及其显示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广泛深入地研究可能出现的异常迹象,以便及早发现异常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 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和特性
4.1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
4.1.1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
事故的五个基本要素形成三类安全隐患;在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的情况下,起因物开始启动,向三期事故征兆发展;在未能及时发现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由事故五要素的七种组合形成事故。这就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基本的内在规律。而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措施也就在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中产生,可以分为前期预防、中期消除(隐患)和晚期应对(征兆)。在这三个阶段所采用的安全措施之间,具有前后交叉、连接和延续的关系,即前一阶段措施的缺陷和执行效果的问题,要由后一阶段予以弥补,如果仍然未能制止住,则事故将必然发生。
4.1.2研究和把握事故内在规律的基本要求
研究、认识事故的内在规律显为了把握它,并据此采取有效的预防、消除、阻止和保护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者降低其伤害和损失。具体要求为:(1)掌握各种事故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表现及其内在联系;(2)掌握事故要素得以存在、孕育、发展、起动与造成伤害作用所需要的条件和因素;(3)消除蕴发事故、因素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此外,还应从事故发生的内在规律中正确认识事故的特性(必然性、偶然性、多发性、可防性和难控性)。
4.1.3 事故要素存在发展的条件与因素
使得事故要素得以存在、孕育、发展、启动和作用的条件与因素很多,可归纳为认识因素、技术因素、条件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
4.2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特性
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具内在的规律,并遵守其内在规律。事故发生所表现出的必然性和可防性,分别是内在规律作用的结果和掌握内在规律的结果;而事故发生也会表现出偶然性和难控性,其原因多为没有很好掌握其内在规律的表现,应当从这一角度去掌握事发生的特性。
4.2.1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和可防性
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由事故要素构成的安全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消除时,它就会继续其孕育、发展和起动;当在事故蕴发过程中的各种迹象又未能被及时发现并给以紧急阻止、排除时,则事故必然发生,这是由事故内在规律所决定的必然性。因此,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到位和缺陷,就使得事故的发生有可能变为必然,并形成了事故多方位和反复出现的多发性。引发事故的基本要素及其蕴发过程是有规律性的,使我们认识和掌握了各类事故的基本要素及其蕴发规律,并深入细致地做好前期预防、中期检查和后期阻止工作,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事故的可防性。除了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引发的事故(这类事故也有一定的可防性)外,其他各类事故,应当都是完全可以防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