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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内控体系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公立医院合同管理作为内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其目标与内控体系的整体目标是一致的,将合同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驱动管理体制变革,建立规范化管理格局,使医院具备强大的生命力[1]。
一、公立医院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归口管理。公立医院各部门根据需要组织采购和签订合同,没有归口管理部门会导致合同分布零散、编号不统一、登记不全面、无专人负责等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指导,医院不能及时发现其中的风险和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容易陷入被动。2.采购行为不规范。公立医院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等,要根据采购的种类、金额、资金属性等因素确定。有些部门未经严格的采购程序便确认了合作方,甚至当合作事项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后才开始着手合同事宜,严重违反了相关采购规定,而且由于缺乏合同条款的约束,部门对合作事项的把控力度不强,难以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维护医院利益。3.财务预算、付款等功能难以实现。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付款功能是财务执行出纳和监督职能的关键环节,医院财务部门如未充分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会导致全面预算管理落实乏力、经营情况难以监控、资金使用缺乏计划。4.院内审核流程长。虽然多数医院有内部合同审核流程,但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从采购到最终签订合同,经办人员需要将合同资料分别送达多个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大量的时间消耗在审核环节。5.无制式合同。在没有符合医院特点的制式合同文本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科室在采购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容易被对方单位的思路影响,甚至直接使用对方单位的合同模板,导致合同条款不能有效维护医院权益。6.缺乏法律专业支持。医院合同种类多样,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规定的框架下签订执行,需要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的法务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把关、及时解决相关纠纷。
二、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建立
1.组织结构。(1)三级管理、内外联动。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负责决策医院重大事项,医院领导分管各职能管理部门,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二是聘请知名医疗行业律师事务所高管作为理事会外部理事,参与医院的重大管理决策。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聘请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具体的法务工作。这样,医院内部明确了职责,外部可以获得多层次、团队式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规避了法律风险,可以及时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预案,使防控和解决风险成为医院的常规工作。(2)各部门分工明确、专岗专责。在医院领导总负责下,形成了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管理中心,纪检、审计处和财务处为监督机构,其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合同事项的权责架构。医院管理研究室设合同管理专员,对接各部门和律师;合同主管部门及会审部门设合同经办人或审核专员,实行“经办人—主任”二级审核制。这样,将责任落实到专部专岗,有利于各部门有效配合、相互牵制,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2.制度建设。(1)医院内部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和厦门市相关规定,出台了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相关解释文件,并适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采购流程、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的选用、标准采购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事项;《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补充、解除、法律责任等事项;解释文件对采购和合同经办涉及的具体名词、程序和工作方法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政策提示。(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通过招标的方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常年法律顾问对医院提供合同和规章审改、出具律师意见、参与项目会议和商务谈判、纠纷及诉讼处理、出具律师函、员工法律培训等服务。3.合同审核流程。建立“对外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将合同发起、会审、流转、审批、修改报批、签订、执行等环节纳入流程管理,尤其对风险分值最高的“合同审核”环节进行重点把控[2]。(1)医院管理研究室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四个重要节点的审核: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会审部门按制度审核、律师按约定审改、合同主管部门按会审意见执行。通过关键节点的把控,确保了审批流程满足医院的要求,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即提高合同质量、把控医院风险、促进医院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2)财务处、审计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必要)承担了院内会审合同的重要职责,保证了审核的专业性、合理性,使具体的合同条款符合医院实际发展需要。(3)将合同审核与签订流程合并,缩短流程线路,减少合同签订前的不必要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4)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全面监督采购、合同审核和签订流程,并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审计,保障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规性的要求。(5)常年法律顾问从法务和合规角度对合同逐字逐句进行审核,保证其专业性和独立性,与合同管理工作的周全性、保密性要求密切结合。4.财务全面预算和资金收支管理。(1)全面预算管理是采购和签订合同的“总阀”,医院财务处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决算等工作控制经济活动的全程,各部门获批准的预算内采购项目可以按医院采购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预算外项目必须经相应审批流程批准,对符合“三重一大”规定的项目必须经医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策后方可执行,从而对各项目严格把关、监督落实[3]。(2)资金收支管理是监督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医院各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照合同条款和财务审批流程,申报付款申请并获得领导批准后,将合同、发票、审批报告等凭据送交财务处,财务处按财务制度和合同条款严格审核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后,方可办理价款结算和账务处理。5.制式合同库。医院合同虽然数量多、专业广,但总体而言还是可以进行区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请各专业部门提供各类型合同过去签订的版本,组织财务处、审计处、其他管理部门(如有必要)、法律顾问会审,建立制式合同库。目前已建立制式合同,涉及医院运营管理及对外合作的各个方面。制式合同充分考虑了涉及的法律法规、双方的权利义务、各项风险、纠纷解决等内容,主管部门与合作方可以就模板进行协商、谈判,撰写具体合同内容。制式合同为经办人员提供了充足的谈判资源、提高了采购等工作效率,为医院避免了大量合同风险,保障了医院的合法权益。6.信息系统OA无纸化审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医院OA系统中设计开发电子“对外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各会审部门能同时在线审核,方便快捷,提高了审核速度。签章系统、密钥系统、防篡改系统的搭配使用,使合同审核过程可有效追溯,审核痕迹和附件可永久保存、无法篡改。同时,便于建立合同管理大数据库,对合同管理各节点、时点的行为数据进行大量保存,使精准管理行为分析成为现实,可辅助经营决策[4]。7.存档管理。合同编号及存档工作是医院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便于合同的查找、账目核对和审查审计。首先,对所有合同实行四级编号,即“院区号—部门号—年号—合同号”,编号一经确立不可随意变改;合同发起部门在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本部门发起的合同进行编号。其次,存档工作由各部门各司其责,发起部门负责从采购到合同签订、执行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保管,并且将签订合同的纸质版送往院办、财务处存档,廉洁协议报纪检办公室存档,电子扫描版上传至OA流程永久保存。同时,合同审核经手部门要存储经手环节的相关资料。
三、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成效
1.推动医院内控建设。通过明确组织、健全制度、梳理流程、严格财务、实施模板、使用信息系统和存档管理,建立了以防范风险管控为核心,归口部门和责任部门为主体,监督监管部门为引导,医院内部管理为基础,法律顾问有效服务为支撑,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公立医院合同控制实施体系,夯实了医院对业务层面的控制,推动了内控体系的完善。2.保障医院经济活动的开展。随着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合同管理为重要组成的医院内控体系和外部法务协助为医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通过预防、识别、分析各种风险,制定、实施相应的措施,做好事前防控风险和事中管理风险的工作,提高了医院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的能力,保障了医院日益活跃的对外经济活动。3.稳健保全国有资产。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实施以来,在医院合同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通过对合作方资质、资信、履约能力、权利义务、违约条款和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落实,保证了医院利益、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参考文献:
[1]张莹,李晓霓.试论如何做好医院经济管理管理工作———以某医院经济合同审查工作为例[J].中国卫生产业,2016,(10):29-31.
中图分类号TV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32-0189-01
铁路施工企业在走向市场的改革过程中,经过磨练和考验,已适应环境,相对较早地成熟起来。昔日的铁道兵,已不能、也不再单靠铁路的“皇粮”,大多数的施工任务,靠承揽公路、市政、水运、机场、地下铁路、国外市场等路外工程去取得。建筑业要走向市场,铁路工程建设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这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但市场经济毕竟尚处于初级阶段,残留的瘤疾、滋生的弊端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工程承包商作为集责、权、利于一体的法人,其社会地位、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认可和保障,如果企图通过非正常途径得到利益的补偿,则将影响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筑业的管理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关键是健全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运作规则,首要问题是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价就是工程业主与承包商通过招、投标或者议标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合同约定的具体建设项目的工程款额。它主要包括以下3个部分:
1合同价款
完成合同标明的全部工程内容所要投资的费用总额
1.1追加合同价款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减及材料调差价,同时由于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取费标准的增减而增减的费用,也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除以上两种之外,业主应支付的其它款项,比如:代业主办理的征地拆迁以及应由业主支付的其它费用。规范合同价的管理,根据笔者近几年的施工管理体会,主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2工程合同价的确定
工程合同价是通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多个过程确定的。所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关键就在于招投标。一般来说,建设单位在招标之前,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准备工作情况,主要是设计工作的深度来考虑合同的形式。原则上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类。一旦合同形式确定,便着重于编制工程项目招标的标底。
1.3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制订的相应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的价格确定;2)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3)标底价格本身仅为招标单位的期望价格,该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变化相吻合;4)标底价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组成内容相一致,同时,该价格要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限额以内。
1.4承包商编制报价
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算工程的依据等资料分别计算单项工程价格、分部工程造价及工程总造价。在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承包商再按照工程特点拟定施工方案和方法,同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完成该项工程后达到的期望值,最终确定工程承包总价。
1.5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是招标的决策阶段,但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使中标价控制在标底价格的一定范围之内,结合我国建筑业的现状,通常确定为+3―-5之间,不可随意压价,报价仅是价格衡量的尺度,不一定最低报价中标;而要结合企业的技术能力、施工方案、设备状况、财务状况以及信誉等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6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要签订施工合同。同时,还要办理合同价的签证等手续,以便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保证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以上所述是合同价款确定的必备程序,缺一不可。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些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事,结果事与愿违。例如:某建设单位对某市政工程项目在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参加的承包商有13家,建设单位标前评标办法规定低于标底10%、高于标底5%为废标。但开标后,标底价格为3276.54万元,令人瞪目结舌。投标商最高报价5216.4万元,高于标底59.2%,最低报价2125.8万元,低于标底35.12%,结果高于标底的5%施工单位为七家,低于标底的10%为六家。建设单位不得不宣布:本次招标作废。究其原因,主要是招标文件中工程数量不详,图纸较粗,计算标准不统一而引起的。因此,合同价款的确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可草率行事,一定要本着科学、认真的态度来对待。
2合同价的执行
合同价在执行过程中,一般发生如下几方面的款项:
2.1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救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一般均实施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量的备料周转金。开工前,业主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承包商预付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款,该款项主要用于承包方为满足开工而发生的设备、人员的调遣费、小型临时设施及订购材料等所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是业主拨付给施工单位的预支款。工程开工后,再按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和比例陆续冲减。
2.2工程价款
随着工程的进展,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业主在工程报价中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及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给承包商工程价款。该项费用通常包括工程价款的各项组成费用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保险等。同时,在此应按合同要求扣减相应的备料款或工程预付款。
2.3价差的处理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变化是必然的,它已变为承揽工程任务的风险,因此,价差问题应作为工程合同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双方应根据工程属性,按照国家、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处理方法。一般该项费用的处理方法一定要在合同文本中明确。目前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按系数调整即根据国家或有关部门定期测定的调整系数占工程直接费的百分比进行调整;另一种按时调整,即按现行价与投标时价格的差额乘以按定额统计的材料数量分项计算、汇总。
2.4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有监理工程师签认。按国家及部门、行业有关规定,设计变更一般应控制在合同总价的3%-5%。合同价款的变更价格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原则和价格,送业主审定执行。若以上原则还不能达成一致,一般应由工程定额管理机构调解、裁定。
2.5工程索赔
索赔包括业主索赔、承包商索赔和第三人索赔。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应当加强索赔控制管理,对由于承包商的过失而产生的索赔,保存证据,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及时索赔;对承包商和第三人可能产生的索赔,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承包商和第三人已发生的索赔,一定要根据合同文件对其索赔的时效性、证据的充分性、事件的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分清工期索赔、费用索赔以及工期和费用同时索赔的种种情况,做到索赔管理的有效控制。索赔证据一般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这是索赔的基本资料,也是索赔的更要依据。2)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和图纸、标准、规范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各种会议纪要、协议及双方的往来信件、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和工程照片、隐蔽工程图像资料及气象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施工进度安排,工程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施工中送停电、水、气和道路开通、封闭的记录或证明;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
3合同价的结算
结算工程合同价在竣工后可分为一次结算、定期结算、按工程分段结算等方式,结算方式的约定,也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工程竣工结算,首先要有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业主提出报告,业主组织审查并限期拿出审查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上述结算方式仅是目前我国建筑业结算的常用方式,仅反映了静态投资方法,对动态投资部分未于考虑。通过在上海市黄浦奉浦大桥施工的管理经验,采用定期调价文件结算法,也就是说,在施工期间内,根据上海市造价管理部门的调价文件(每季度公布一次价格),按每季度施工工程量据实调整,每季度结算一次,避免了“秋后算账”,同时理清了以往项目竣工后互相扯皮、推诿现象,更利于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在合同的实施进程中,还将涉及双方争议的解决办法。竣工后的保修、返修处理,社会中介组织作用的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等等。
总之,工程实施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最终体现。规范工程合同价的管理必须国家制定、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建筑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belong to the basic management link is the imp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uccess or failure of the core management link, the whole project is all visible signs of it.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mainly to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ffective strategies are discussed.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Effectiv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机构和水利工程的各个参建方为了保障合同订立当事人的有效合法权益,合理处理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地预防或制裁,依照当下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等采用的行政、法律手段,为了对其合作关系的一种监督和组织指导,从而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条款最终能够有效贯彻的一系列活动即称为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一、合同的事前管理
首先,在投标之前应该对待投工程有一个深入全面的了解,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地理、气候、政治、文化、经济、交通等等背景因素全方位地对工程进行研究分析,并从招标设计图纸、土地建设许可、正规审批立项等文件的齐备程度;“三通一平”工作的进展程度;工程的资金筹措状况;当地工程所需建材、设备的采购运输问题;以及因工程项目待拆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拆迁要求,能不能顺利在规定期限拆除等等方面的问题上调查工程项目的整体背景,做出最切实的评估。
其次,对于招标文件要做到最细致的研究,保证精确理解,整体掌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从工程质量、工期要求、技术水平几个主要方面入手编制投标文件,应确保能够满足招标方的各项要求,在接受合同之后,有能力圆满完成,在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提升了社会信誉,提升企业形象。对于投标文件要做好充分的审查工作,保证合同的严密性,杜绝由于合同的疏漏导致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下述几个方面要尤其注意:一、投标书中对于施工人员投入的承诺,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同时还应结合实际情况,保证施工单位确实能够满足,避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技术管理人员不足;二、施工质量的检验标准方面,应极尽详细,确保可达到,可测量;三、施工工期应慎重确定,必须从本企业的自身实际出发,想到各种可能出现的状况,合同一经确立,施工企业就要严格按照合同上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不得违约。合同上的每个条款都应该是仔细斟酌过的,一旦不能履行都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声誉的损失。
二、合同的事中控制
1.熟悉合同条款是基础
在合同的制定方面,我国相应监管的部委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水利电力行业还正式颁发了《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国际上也有相关条款,即FIDIC条款。只有严密的合同,才能有周全的管理,所以熟悉合同文件的内容是施工企业的必修课,深入理解合同的内容对于工程的成功实施意义非凡。
水利工程正式施工之时,为了能够使合同被自觉的,有理有据地完全执行,需要有适当的人员专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其中管理人员自身应当精通经济、熟悉业务,拥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且能够保证对合同的熟悉度,对合同中所列示的权力义务能够灵活深刻的认识。
2.自觉履行,保证实施
在项目正式开始运行之后,首先自觉应当依照合同上的规范标准建立起适合项目的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承包方有义务,无条件地主动自觉地执行合同上的条款要求,自我要求,自我监督。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详细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将总目标最大程度的细化,将责任分配到个人,使得在正式施工的过程中方便管理,即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迅速明确责任,而这种方法也将因质量原因导致的停工返工现象发生的几率降低至零。
3.变更项目管理,控制及时有效
水利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之中不免要出现一些变更的情况,毕竟水利工程尤其是大中型的水利工程一般会受到很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因其规模太大,而工期较长,地质条件也多不可预见,无数的意外风险可能会影响到工程的进展。所以适当的变更是非常必要的。例如设计的变革,当发现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条件变化使得工程本身超出了合同范围,或是实际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不符等。在这些情况下,为了能让工程项目建设的更加完善,都有必要以实际为基础进行一定的工程变更。然而,工程的变更必然会使得施工现场出现进展停滞、出现返工等等不良反应,为了不使这种情况影响到合同双方的利益,施工方应当按照程序,组织收集变更资料,确定调整工期和价格,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递交建设项目法人驻现场代表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4.索赔管理,证据齐备
承包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内业和各种文档应当建立起严密的管理措施,将各种基础资料有规划的、系统性的收集到一起,以备追索附加款使用,这样的管理即是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施工索赔管理。在当下的市场条件下,承包人为了能够中标往往将价格大幅度压缩,则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可能由于突发因素产生额外的支出,此时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不至于受到太大损害,承包商有权依照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以及有关方面的规定,以准确真实的证据向发包方索取一定的加付款。若想顺利取得加付款,就要求施工方在平时施工的过程中就要做好施工索赔管理的工作,基础资料收集要完整,例如招投标文件、项目的各种相关签约、正式的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和完整的施工图纸,还有施工现场的各种相关文件、针对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鉴定报告、检查验收报告、甚至各种材料进场的凭据都应当齐备,以防有效索赔的错失。由于基础资料繁复而冗杂,所以需要施工单位愈加用心对待,至少应当做到:(1)建立系统的行文和报告制度。在有关经济法律中,甚至正式合同中都有过相关要求,但是这一点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被省略,不为人所重视,然而这点却是非常重要的,施工方有必要保证整个工程过程中的所有各方交流最终均落实到书面上,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执行标准。(2)建立专项文档系统。项目的施工方应当派适当的合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收集、保存、整理所有的合同文书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保证工程的原始资料确实产生在实施合同要求的工作范围内,确实是由专项职能人员或是具体的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提供的,保证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并对收集到的资料分别标注时间等信息,建立起工程资料的索引系统方便取用管理。
三、合同的事后分析
在施工合同完成执行之后,施工方还应当及时地对本次工程进行总结分析,认真研究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的问题和处理方法,这种做法对于企业有极大的好处,不但能够增加企业未来的经济效益,还能够建立起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并使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针对自身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事例,企业应组织员工结合自身特点总结出相应经验措施,在提高认识的同时增进了企业整体的合同管理水平。在当下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施工单位为了拿到工程项目往往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一定的退让,这就导致了,某些建筑单位急于将工程交付使用,使得工期非正常缩减,但却不另外支付加班赶工的措施费;还有一些发包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因素不能依据合同的要求按期拨付工程款项,而需要承包商自行垫资;以及一些建设单位对质量的高标准高要求,却大力打压价格,优质不优价等情况时有发生。在这些不利的条件之下,施工单位应当努力协商克服,坚决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这样必将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树立了优良企业形象,更是赢得了市场的信任。
总而言之,工程承包有着非常高的风险性,要想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屹立不倒,就需要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将其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管理的始终,本着事前周密预防、事中及时控制、事后总结分析的思想使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姚小平.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中国城市经济,2010(5).
一、家庭与学校沟通,创设目标一致的教育环境
学校是孩子接受教育的主战场,学生每天的大部分时间要在学校度过,因此,学校是孩子成长最重要的场所。同时我们也知道,家庭是孩子从小到大生活的地方,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是影响孩子成长成才教育的另一处最重要的场所。可以说,这两处都很重要的场所如果在教育行为上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教育目标就会偏离,教育效果就会打折,教育质量难以提高,从而影响学生的发展。因此,高效的教育应该是家校行为一致、目标一致的教育,这就需要在家校之间架设一条沟通的桥梁,创设目标一致的家校教育环境。
传统的家校沟通,往往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等形式展开,由于次数有限,往往沟通不足,并且主动权往往在学校方面,家庭往往处于被沟通的位置,缺少主动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家校合作教育的合力。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发展,各种电子、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平台的普及,为家校沟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家庭和学校可以通过多种信息渠道保持沟通,如很多学校都有“网上家长学校”这一网络平台,很多班级建立了班级QQ家长群。作为家长,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和班主任保持沟通,也可以在群里关注班级的各类信息,了解孩子在校状况,从而及时解决孩子在学习上、思想上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家长和孩子沟通,建立畅通无阻的教育心理
或许有人问:家长和孩子还有不够畅通的家教关系?孩子还能不听父母的话?回答基本是肯定的。独生子女的家庭模式,宠爱溺爱的教养方式,让很多孩子从小就形成了我行我素、乖张跋扈的个性;而日新月异的信息化社会,也让孩子们的知识、思想、行为常常领跑于家长的认知,让家长始料未及。于是做家长的往往不知道孩子在想什么、玩什么、做什么。然而孩子毕竟是在成长中,他们的行为需要家长去引导,因此,家长要关心了解自己的孩子,多和孩子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孩子在学习上、心理上的问题。
记得我的孩子在读小学六年级时,曾经有一段时间特别厌学。他不想写作业,每当我对他进行说教,他就梗着脖子跟我顶撞:“为什么你们大人不用写作业?为什么你们可以看电视、上网?为什么吃苦的都是我们孩子?”儿子只看到妈妈现在的“甜”,却不知这“甜”也是无数的“苦”后换来的。于是,我用一个晚上的时间让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我的童年在农村长大,虽称不上苦难,但也足够曲折和艰苦。我娓娓道来的诸多辛苦,在儿子看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他渐渐地不再做声。从那以后,他明白了“幸福不是从天降”的道理,安心学习了。
可见,良好的沟通可以让孩子明白事理,激发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家长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家长一定要多关心孩子,细心观察了解孩子,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免孩子反感误解,引发逆反。
三、家长和教师沟通,形成信任支持的教育氛围
父母和教师都是孩子的人生导师,都肩负着引导孩子成长的重任,他们的目标必须一致。孩子在成长历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性格迥异、教育教学方法不同的教师,因为种种原因,他们会对不同的教师持不同的接受态度,或喜欢,或排斥,或讨厌。有的甚至会将对教师的态度迁移到对该教师所教学科的态度上,造成严重的偏科。曾经有一个学生,大概五六年级时,因为数学经常错题,被某一数学教师批评,从此对数学教师反感,对数学反感,数学成绩一落千丈,直至初中、高中,她也没走出这一怪圈。成年后的一次相遇,谈及此事,她还甚是唏嘘,后悔当初的无知和任性。可见,师生关系的不和谐、孩子的主观任性,受影响的最终还是孩子自己。
因此,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对老师出现抱怨和抵触,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听之任之,甚至只听孩子一面之词,对老师抱有成见。家长要耐心地倾听孩子的表述,理智地帮孩子分析,更要设法与老师交流沟通,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商榷教育方式方法,取得共识,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