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8: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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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概述
1.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第一,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把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的流通物,而且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使用效能的不易消耗物。第三,出租人不对租赁物的瑕疵负担保责任。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仅履行融资义务,对租赁物及其出卖人的选择由承租人决定,因而出卖人一般不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第四。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而不由出租人承担。第五,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即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选择权,即有权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对出租人的效力。第一,出租人应当按合同的约定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并支付货款。在该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第二,出租人不得擅自变动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第三,出租人应当保障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行使使用权。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如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融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依然有效,新所有人不得取回租赁物:如出租人将租赁物抵押,承租人仍享有对该抵押租赁物的使用权。第四,出租人在特定条件下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租人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五,出租人应当协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第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对承租人的效力。第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租金应当根据购买标的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方式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第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方法的,当事人之间就使用方法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进行合理使用。承租人不能将租赁物销售、转让、用于抵押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有拆除、改装等影响租赁物物理使用性能的行为。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租赁物出现瑕疵需要维修时,应当由承租人自己进行维修,所花费用也应由承租人负担。因承租人保管、使用、维修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停止使用,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第三,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仍归属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履行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
Abstract: Self-management &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defined as a project conducted by a company who has both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qualifications and self-funded. In order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conception of “Precise Management” is introduced. Based on the definition of Precise Management concept, this paper analyze the concrete method and procedure of how to practice contract precise management ,and points out the practical measures for improving the precise management of the contracts in self-management & construction project.
Key words: Self-management &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ecis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展,对办公区域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为了拓展办公空间和改善办公环境,许多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企业选择自筹资金,采用自管自建自用模式,项目规模大小不一。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对于自管自建项目来说尤其如此。此类项目中企业不单是建设方,同时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设计施工总包工作,因此项目合同管理中引入精细化概念十分必要且可行的,合同管理的精细化不仅能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同时可以有效维护企业自管自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1 精细化管理的概念
精细化管理可以概括为“运用程序化、标准化、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各级组织和单元精确、高效、协同、持续运行的一种管理方式” 。简单地说,就是要将复杂的工作简单化、简单的工作规范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化、程序化的工作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概念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实践,是社会分工精细化和服务质量精细化的反映。它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一种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以“精确、细致、深入、规范”为主要特征,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
2 自管自建项目实施合同精细化管理的方法和步骤
2 . 1 实施合同精细化管理的方法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保证体系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项目技术经济要求,从建设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两个角度确定项目的合同体系。针对确定的合同体系,建立系统的精细化合同管理保证体系,在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采用精细化、精益化理念,将合同总体管理目标逐一分解到具体合同管理中,再把具体合同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精心制定项目合同评审流程,集成各相关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对合同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评审意见,有效的避免由于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或不合法引起的各类问题。
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完成后,对其认真分析和总结,找出合同文件编写上的不足和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在后续的同类别合同中进行改进和完善。
2 .2建筑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步骤
2.2.1 精细化的操作,制定合同管理细则
在项目施工之前,项目经理首先要制定合同精细管理总纲和管理细则,上报为项目建设成立的项目指挥部,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交给具体的项目管理人员进一步讨论完善,形成各部门有明确的合同精细化管理要点,具体到各个环节,使得大家工作中可遵照执行的文件。
2.2.2 精细化的规划,确定可操作的合同体系。
首先根据企业在项目中的角色的不同,划分哪些合同是需要建设方签订,哪些合同是需要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签订;第二,结合企业资质情况,确定哪些施工工程需要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根据计算,确定整个项目中哪些材料设备费用占工程造价比例较高,需要签订采购合同;最后,通过各相关部门论证,确立合同体系。
2.2.3 精细化的控制,制定合同管理的流程。
依托固化的电子流程进行合同管理,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在合同管理流程中,设置一个主办部门、公司主管领导及项目指挥部成员两级审批、二个必签部门,使得合同管理得到精细化的控制。合同必经环节设置,经办部门不能绕过财务和法律顾问直接递交到分管领导签订,合同流转过程留下痕迹,责任清晰明了。项目会计支付合同款项时,可以方便地与合同核对,确保了资金支付节点的精确性,达到法律风险的可控、在控,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
2.2.4精细化的核算,跟踪合同的履约情况
一份好的合同是项目施工或物资供应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但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精细化的核算,即合同的日常性检查、分析和协调。通过对合同的精细化核算,可以进一步清晰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履约情况,并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进行分析和协调,合同有关内容也可以通过合同双方的协商进行补充和完善。
2.2.5精细化的分析,改进完善后续合同
项目中各合同执行完成以后,要及时进行评价、总结,完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总结执行中的负面影响因素,以期后续同类合同可以顺利执行。
3 自管自建项目合同管理精细化的具体措施
3.1树立全员的合同精细化管理意识
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的合同精细化管理,可以通过培训和日常的宣传工作来普及合同管理精细化的重要性。从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履行、跟踪、终止等一系列的过程,都有一个系统可靠的程序,落实到每个人,使各个部门都参与其中,共同配合积极的完成合同的实施。
3.2 建立完善的内部合同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同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是在需要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进行具体的权利义务约定,承包方负责施工项目的完成,发包人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合同。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起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终结于合同管理。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及其作用
1.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质量、进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1.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当前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低价中标。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投标者恶意串通投标,压低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投标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2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难以对合同双方的进行有效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滞后,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进度滞后。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市政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3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投标管理脱节
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然而在现实中,存在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技术标”的部门一般是施工企业的开发部门,而往往施工企业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开发任务指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影响着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通常情况下开发部门只是片面追究中标率,不考虑此工程中标后是否对企业有效益和利润,甚至是低价中标。一旦投标中标,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发给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技术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对施工合同不进行有效跟踪,长期将施工合同锁进柜子,打入“冷宫”,最终使得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4 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 对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3.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行业法规。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3.2 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加强对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施工管理,除涉及与合同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外,还涉及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是项目管理人员能充分认识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同时,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而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3.3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重视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信息流程和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的职能部门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
3.4 用现代管理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
作为承建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拿到项目的承包合同后,首先要对合同及其与合同相关的文件,如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并识别出本合同所确定项目的各项目标要求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范围,并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合同条件的交底,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合同条件及项目经理部要履行的合同义务,并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提出隐含的合同条件及合同履行中需着重处理的问题等;其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谈判及签定、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合同交底、合同变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计算、计量和签认、索赔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馈等,然后,按照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及合同管理的内容。
3.5 做好合同管理后的评价工作
因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比较偏重经验,所以说只有在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更好的提高本单位的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将施工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及得失都进行总结再进行交流,这可以丰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一个从签订到执行的过程中产生的经验以及教学等对于工作人员或者企业来说都是一笔财富。
结束语
随着改革的深化,合同观念淡薄、合同管理不严等问题也都在改进中。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不善,因为工程建设的过程,从选择合同形式、招标投标到工程实施、支付结算,其中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所以要搞好市政工程建设,就必须加强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保证质量和工期,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01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对本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解、诉讼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贯穿于企业合同实现的全过程,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自身通过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对本企业订立、履行合同的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使本单位的合同依法订立并依法履行,对于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而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是加强和改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保证。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应遵守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力求精干高效的原则和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作配合的原则。具体说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企业各业务部门等。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需要在企业内部实行合理分权,建立一整套由法定代表人亲自主管、专职合同管理机构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具体承办人专管的,上下成线、纵横成网、相互协调配合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到实处。
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由企业制定用以调整企业内部在合同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
1.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企业合同实行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全面、统一管理的制度,内容包括: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需求以及对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等。
2.合同管理人员资格制度
合同管理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因此,为了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应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通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等。
3.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进行。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规定明确的授权范围、限和有效期限。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一般应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委托人的条件、办理委托的程序、委托的原则范围,对授权委托书的管理等。
4.合同审查制度
合同的专业性、法律性很强,内容复杂,特别是一些重大合同,能否正确地签订履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关系极大。因此,合同必须经过审慎、严密的审查,才能正式签订。合同的审查制度就是规定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和履行的制度。
5.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
建立企业合同会签、审批制度,有利于企业签订的合同建立在牢固可靠的基础上,尽量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会签与审批的过程就是决策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权机构或负责人员的最后把关,因此是相当重要的。
6.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是企业签订合同时专门使用的印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签订合同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使用、保管;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者的处理等。
7.合同监督检查制度
企业合同监督检查制度,是指企业合同主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企业按期履行合同。同时,通过对合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还有利于促进企业各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建立企业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应明确企业合同监督检查的职能、机构专业人员、检查内容等。
8.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及有关统计报表,对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额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
9.合同归档制度
必须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要将合同正本交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