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8: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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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全国各地大型综合性项目的纷纷上马, 业主方对于造价管控工作越来越重视, 传统的造价管控模式比较集中的体现了管理的主动性和管理的专业性不够, 容易造成投资超资、造价管控滞后等现实问题。在从事大型综合性项目的造价及合约管控过程中, 我们也逐渐发现, 由于大型综合性项目的参与方众多, 其合同的结构和组织模式非常复杂。面对此类纷繁复杂的合同构成, 若依旧采用常规项目下被动的造价管控模式将很难适应此类项目造价管控的需要。而随着对造价管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项目的造价管控成功的标志不再是简单的将项目的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而是基于项目参建相关各方是否都能实现其合理利润的情况下有效的为业主节约投资, 并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而要实现项目相关各方都满意的结果, 以体现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重要性。
一、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要合理划分、归类合同文件,熟悉合同文件,为工程结算和工程控制做好管理依据,防止项目索赔等事件的发生,减低工程造价成本。
1.工程合同模式。在工程项目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模式、单价合同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可根据不同的建设环境而定。当设计图纸齐全、工程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明确的时候,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模式,采用这这种模式有利于工程的管理。这种模式的工程变更比较少,利于控制工程造价。但是这种模式会由于招投标竞争不充分而影响工程造价的偏高。
单价合同模式与总价合同模式相反,当施工图等相关的资料,以及技术指标不太明确的时候,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模式。这种模式的招投标周期短,可避免合同各方承担大的风险,但是缺点施工过程中回旋的余地比较大,工程造价不易控制。
2.完善的合同台账管理。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依据根据实际的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的合同台账管理体系,应该按照以下几点来完成。
(1)项目中涉及到的合同进行严格分类,建立合同台账。按照项目的环节不同,对项目中的文件进行科学编号,比如可以按照项目施工、项目设备材料、技术服务三大类对合同进行编号,然后进行归档。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应该按照项目的施工环节进行再次的细化分类,通常情况下,做出七到九个分类比较合理。除了其设置编号外,还应该为其标注合同名称、合同承包单位等特殊事项,这样可以方便以后的查询工作,减少结算工作量。或者是由于文件丢失而引起的工程造价争议。
(2)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该对合同中涉及到重要内容随时的摘录整理,可以按照合同并按合同名称或者是合同编号对摘录进行统一管理。摘录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时间、预付款支付比例以及其它的款项内容。
(3)由于某些原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和先前计划有变的出入情况,或者是建设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项目施工变化等,对于此类的项目变更,往往是后续竣工结算时引起纠纷的说辞,所以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变更等协议或文件或者是现场临时签证等,都应该被及时收集,做好台账备查工作。
3.学习、熟悉合同文件内容是做好造价工作的前提。合同文件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工程造价部分,它是工程项目主要相关人员牵涉的经济协议,也是办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的主要依据内容。熟悉合同的内容也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基本前提。在学习合同文件内容的时候,应该主要关注以下几点:项目的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工期、合同中各个项目的价款、材料供应、工程竣工的结算方式、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预付款或者是由于项目变更而进行的出来方法已经处理条件等,对于这些内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人员都应该了然于心,这样才能够合理、合格的做好造价工作。
二、重视合同条款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合同采用的都是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部分是固定的,而专用条款部分是填充式的,然而有的合同订立者对有些条款都空而不填,对于履行合同有可能产生的索赔、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不够重视。对于此类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1)相关费率的确定,对于签订“按实结算”合同的,由于措施费中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增加费等都属于可竞争费用范畴,费用定额给定的费率都是一个可浮动的区间,故建议在合同中尽可能确定其费率,以避免在结算时因费率不确定而引起争议。
(2)明确风险承担的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对控制造价影响最大,如果工程量较小,工期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各自承担;如果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施工技术较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都约定了综合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即材料价格也不能调整。但当市场材料上涨波动很大时,承包人就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来承担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调整将使承包人面临亏损较大的危险,反过来也会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应采用风险分担的办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以,应在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波动时,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调整,将其视为是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在此范围外应调整,将其视为是发包人的风险。这样约定有利于承包人认真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及时采取备料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材料管理工作。这样做也基本反映了市场变化的情况,使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真实合理。
三、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工作
加强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就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其主要涉及的范围有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和行业规范的变动,了解关材料设备的价格、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信息等。这些是合理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除此之外,还应该增强合同管理中的索赔意识、掌控工程变更中合同条款、严格现场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由于不同的变化而产生签证,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规定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和依据,避免由于合同条款规定不严格而引发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工程变更款项的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并做到严格地控制。所以在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深入研究合同的每一个细节条款,处理好合同纠纷,加强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四、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做好工程造价的基础。合同是一个项目完工后结算工程造价的直接依据,所以我们除了需要完善的合同台账管理外,还应该熟悉内容,除此之外,还应该从意识上重视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工程结算;合同管理;造价控制
1开发商建筑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现状
当前定额管理部门所颁布的定额和配套使用文件只是为企业报价提供参考,企业还可以凭借定额、市场价格以及项目特点和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进行自主报价。我国各地的定额管理部门都限制了标底、投标报价以及评标办法,以避免不正当竞争的出现,部分地方还设立了费用和材料标准的最低控制线,确保企业能够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投标报价。
2确认合同价款的方式
目前建筑工程方面的合同价款确定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对确定方式以及适用方法进行确定。
2.1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和固定费率等多种方式。
1)固定总价。按照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及承包方在投标时的报价进行总价的确定。应事先对实事工程的范围、性质以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明确。工程单价、实物工程量及地质条件和气候等因素都需要由承包方承担,风险因素的评估需要估计并且包含到投标报价中。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工程量小、时间段、图纸完整和清楚、结构合计数简单而且条件稳定的工程。出现变更时可以参考之前价格进行分析确定变更价格。
2)固定单价。指在整个合同期间都执行同一合同单价,但是工程量则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一般的清单报价合同都是指单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就是指合同规定要施工的工程全部项目和内容按性质和工程部位等条件归纳在一系列表内。单价风险由投标方承担,工程量风险由招标方承担,这种包干模式较为公平,一般采用清单计价模式。
3)固定费率。直接费用按照定额计算,按照定额的计量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算,按照约定或者信息价进行材料价格的确定。该方式下合同会约定固定费率,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收费标准都按照这个固定费率进行。招标情况下获得的费率一般不高于定额规定的费率,文明施工、劳动保险和税金一般在费率定额中是不可以优惠的,管理费和利润可以参与优惠。按照性质区分,固定费率合同与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类似,区别是以固定费率计算酬金,定额计算直接费。固定费率的造价控制效果较差,但是具有效率高和招标程序简单的特点。
2.2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方式一般不应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如果必须采用该种方式,则发承包方需要在合同中对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变化时的调整办法进行约定。调整的内容包括因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变化;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的价格调整;7d内因为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超过8h的停水、停气和停电导致的停工;变更设计以及发包商确认的增减工程量;其他经双方约定的因素。可调总价合同的合同总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当时的物价进行计算,但是这个价格相对固定,若执行过程中因为涨价导致材料成本上升,那么可以相应调整合同总价。这种方式适应于明确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并且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而可调单价合同则是在合同中体现单价需要按照约定的条款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物价变化进行调价,一般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具有较多不确定因素的工程会使用该方式。
2.3成本加酬金方式
一般用于没有确定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内容、不具有充分投标报价、因为工期紧迫导致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用于发、承包方之间存在高度信任以及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备独特技术、经验以及特长的工程。这种方式存在的缺点是发包方无法实际控制工程总价、承包方不注重降低成本。所以这种合同方式主要应用于需要即刻开展、存在较大风险或需要特殊技术的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所使用的合同模式不同,合理的组合合同模式就可以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
3工程合同中材料价格的确定
1)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时候,发包方无论何时都不参与确定材料的供应单价,承包法需要按照工程规范以及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并且要让发包方满意,如果合同体现承包方材料项目的单价是固定单价,那么尽可能采用承包方供料。
2)发包方提供材料的时候,发包方直接与材料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供货商负责供货并且运输到发包商指定位置。在招标过程中,发包方供料价格以暂定单价暂时计入项目单价和合同价格,按照计价规则组成项目单价,等到期中付款或者是结算的时候再从合同价款中将相关费用扣除。所以合同中需要约定实际供应价格与“暂定单价”不同时的价格调整办法或不调整。因为价格不同,所以需要调整损耗、管理、利润等费用,因此暂定单价不可以直接用供应价格替代。
4结语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很多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不同的利害作用,并且导致不同的工程造价。在建筑合同拟定时,应根据当前工程相关的诸多因素进行合同方式的选择,并且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继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合同方式,达到更好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作者:杜庆坤 单位:甘肃五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作用
2.1施工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施工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如果施工合同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那么久不能够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都得到保护,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必定不会配合施工工作,或者是对于应该给付的工程款项不予结算,从而严重拖延了施工进度。只有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公平公正、条例清晰、权责明确的施工合同,才能够保证工程造价的公平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明确承包方与发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从而防止双方之间因为经济利益而发生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与管理。在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完施工合同之后,要管理好施工合同,首先,要将合同原件、事后签订的补充协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有关工程造价的各种文件图纸进行安全完整的保存,其次,要在工程建设中时刻关注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保证合同双方都能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自己的权利。
2.2针对施工材料而进行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对施工材料进行控制与管理是有效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整个工程预算中,用于施工材料的采购费占据了工程预算百分之七十的比重,如果不能管理好施工材料的造价,那么就不能有效地控制与管理好整个工程的造价。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施工材料种类越来越多,新型材料层出不穷,供应渠道多种多样。在工程建设中,尤其是装修工程中,施工材料的用量非常大,造价昂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工程的造价。针对此种情况,施工单位应该慎重选择施工材料。在进行施工材料的选择时,施工单位应该随时关注建材市场的动向,第一时间掌握材料市场的第一手资料,选择信誉比较好的生产厂家进行合作,尽量选择物美价廉的施工材料,从而控制好施工材料的预算。在工程建设中如果由于业主的原因需要更换施工材料的,施工单位应该及时将已经购买到的施工材料进行处理,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
2.3工程量定额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
如果将要建设的工程规模不大,施工难度比较小,施工工期比较短,现实中通常会采取定额计价的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缩短工程前期的准备阶段。定额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量比较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须在施工合同中标注工程的定额值、施工材料的种类以及价格、取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2.4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管理
为了能够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承包人以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合价的形式进行包干。综合单价以及综合合价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是固定的,不会因为工程建设中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在清单计价模式下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招标方以及投标方还应该明确规定清单中未列出的项目的单价。通常来说,如果未列在清单之上的项目与清单中的项目有相似之处,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清单中对应项目的费用;如果未列在清单之上的项目与清单中的项目没有相似之处,那么可以采取定额计价模式。在现实操作中,经常会出现中标人在采取定额计价模式时将清单中已有的相关费用进行重新计算的情况,经常会导致双方之间发生纠纷。为了避免双方之间因为定额计价而发生矛盾,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双方应该事先就此问题达成合意,并将双方合意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于施工合同之中。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meaning of the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elaborates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several links of strengthening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件。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现阶段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大多是通过招、投标取得的。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露天作业难、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必须充分的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1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资料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是紧密联系的,科学、合理、规范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2 合同管理过程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毫无疑问,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合同模式,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已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合同管理的过程当中,造价的控制管理不能就止中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切合实际的签证,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 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工程变更一定是真正发生了在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要正确计算因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防止在工程变更中以小充大,高估冒算。工程变更的资料要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在施工合同中还应该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的纠纷,造成合同管理的难度。应杜绝事后签证和竣工验收时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等资料,这些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及时是非常必要的。
3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 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 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3.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到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4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若干环节
4.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 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 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4.2 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的系统管理,从而达到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的目的。
4.3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各类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4.4 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
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5 结束语
总之,合同是造价控制的依据。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团队组织来完成工作。 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