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8:45:5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答:按照制度规定,政策性住房应包括棚户区改造房。
2 若建没项目已经符合竣工条件,但尚未获得竣工验收文件,是否应该填报“房屋竣工面积”?
答:对于已经取得竣工备案表或四方验收单的建设项目,必须及时填报房屋竣工面积,不得漏抿若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工,达到使用标准,符合竣工条件,但尚未获得竣工验收文件,也应该填报竣工面积。对于已经竣工入住的建设项目,即便尚未取得竣工备案表或四方验收单等竣工验收文件,也应按已经取得的相应临时性内部认定文件为依据填报竣工面积。
3,如果建筑业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的劳动保险费,如何填报《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
答:如果建筑业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的劳动保险费,则以企业报告期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保险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填报“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
4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1表)》中“期末从业人员”指标与《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中“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的口径范围是否一致?
答:两个指标的口径范围一致,均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人员和其使用的非独立核算的劳务工。《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5表)》中“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解释中“劳务合同用工人员”指的是非独立核算包工队的劳务工,不能包括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工。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的平均人数应填报在《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补充资料的“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的平均人数”中。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 在建项目没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或“施工许可证号”,如何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
答:对于上述项目,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时,可以不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或“施工许可证号”两个指标,表中其他指标正常填报。待项目取得相关批复文号时,再及时填报相关指标。
2 执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后,如何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中的“城乡分组”指标々
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制度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中相应之规定执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是指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9]91号)。按照新的城乡划分标准,原来属于农村的区域调整为城镇后,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报“城乡分组”指标时,注意对应调整。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中“控股情况”是否变化々
答: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度最新规定,“控股情况”指标的目录有所变化,增加“9其他”。
4 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时,工业园区统一建设的厂房,并未确定用途。或没有固定用途,应如何填报“项目所属行业代码”指标?
答:按照制度规定,未确定用途的或没有固定用途的,可划归“其他房地产业”(行业代码:7290)。
5 处于筹建阶段的建设项目如何报送?
答:凡成立了专门筹建机构(如项目指挥部、建设部)的项目,或指定专人、专门机构负责的项目,且其财务能够核算,可以作为筹建项目,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对于其他项目(不论是否进行了土地、设备购置等前期投资),未有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一律不可按筹建项目报送,这些前期投资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后再计入投资,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计入累计完戍投资中。
6 一些道路、桥梁等项目批文中的计划总投资不包括拆迁费用,这些项目的拆迁费用是否计入投资额?
答:此类项目的拆迁费用计入投资额,但必须由项目投资单位或具体实施单位(如政府委托的工程公司)报送,不得由政府部门代报。
拆迁工程发生的费用随投资项目填报,但尚未确定用途的或没有固定用途的单纯拆迁工程不填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
7 由政府组织实施、农户参与的农业种植业、养殖基地、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农村生态移民、设施农业建设等项目。如何填报投资统计报表?
答:分两种情况:(1)由政府出资统一组织,由专门机构承建,建设的成规模上述项目,作为农村非农户项目填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由政府补助,农户自己建设的上述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是农户,在农户抽样调查中已经统计,不再填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
8 电信、交通、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如何填报?
按照融资主体的不同,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可分为高技术创业企业投融资体系和高技术成熟企业投融资体系两个子系统。以成熟企业为主的大型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传统金融体系来满足。包括创业企业在内的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则需要以创业投资和中小型股票市场等股权资本市场为主的创新金融体系来满足,因此,健全有效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应该是商业银行体系、证券市场体系和创业资本体系协调发展、传统金融体系与创新金融体系协作互动的完整体系。我国传统上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证券市场正在发展之中,创业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因此,现阶段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立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在进一步改革商业银行体系、加快发展成熟企业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体系、完善传统金融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以创业投资和创业企业股票市场为主的创新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政府投资和政策性融资支持体系有力引导、以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主导、银行贷款、股票、债券融资与股权投资协调发展、合理分工、健全有效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
(一)健全的创业投资体系
创业投资体系作为专业性的投资制度,是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的主要组成和战略突破口。创业投资体系主要包括:(1)高度组织化制度化的创业投资公司(基金),包括国内社会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等;(2)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种子基金以及政策性引导基金等;(3)大型企业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公司创业投资,包括一般工商企业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等;以及(4)少数特别富有的个人投资者等。
(二)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尤其是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创业企业证券市场,是高技术产业进行公开的直接融资的重要场所,应该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层次证券市场是包括主板、创业板、代办系统和其他形式的区域性、地方性的初级证券市场在内的金字塔式开放体系。现阶段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建设应该主要包括:(1)高级市场性质的全国易所证券(即所谓主板市场),(2)全国或区域性质的创业板市场,(3)全国及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以及(4)初级市场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市场。
(三)竞争有效的商业银行体系
竞争有效的商业银行体系应该是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并存、大中小型银行共生的金字塔机构,各类商业银行可以为高技术成熟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也可以为高技术中小企业包括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辅的融资支持。
其中,创业投资体系与创业板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初级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适应高技术产业尤其是高技术创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创新金融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商业银行体系是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建议
“十一五”时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起步时期,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重要机遇,加快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十分必要和迫切。为保障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全面落实,必须把健全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放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科技经济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以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创新金融体系。
(一)有效发挥政府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发展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优惠。一要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配套规章,完善创业投资法律保障体系。二要抓紧落实创业投资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要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的融资贴息和担保制度。对创业投资公司所从事的创业投资项目提供部分担保;同时为创业投资企业举借长期贷款或发行长期债券融资提供担保和贴息。
2、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领域发挥引导作用的重要方式。应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体现政府推动创业投资发展、与民间资本共担风险的政策意愿,引导、带动民间创业资本向国家倡导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投资,发挥政府引导、放大民间资金的杠杆作用。
3、积极建立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信息平台。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信息平台是高技术产业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立高技术产业信息服务系统十分必要,应该作为“十一五”时期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作用
1、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高技术产业的融资支持作用。“十一五”时期,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品出口等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从融资方面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
2、运用政策手段引导资金流向高技术产业。政府应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调动市场资金投资高技术产业的积极性,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3、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技术企业提供多元化保险服务。财产、产品责任、出口信用等保险服务能够分散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降低风险事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通常来讲,高技术产业的风险比传统产业更高。因此应支持保险公司积极为高技术企业提供保险服务,促进高技术产业平衡发展。
4、探索发展科技类专业性商业银行。探索发展适合中国特点的科技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中小型银行发展搭桥贷款等专业性贷款业务。
(三)加快发展服务高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体系
创业投资是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作为“十一五”时期国家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
1、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进一步发展规范运做的创业投资公司。要鼓励和促进民间创业投资公司快速发展,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民间创业投资公司有比较快的发展。
2、完善创业投资外汇管理制度,进一步发展中外合资合作业投资机构
发展创业投资不能闭门造车,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发展中外合作创业投资基金,注意和港台地区的创业投资公司合资合作,发挥的互补优势。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外汇管理制度,为中外合资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3、支持鼓励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公司创业投资。在法律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同时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具有一定实力尤其是在资金运作、产业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发展公司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实现大型企业高技术投资的专业化和制度化。
4、建立全国性创业投资行业组织,促进创业投资行业有序发展。要抓紧建立全国创业投资行业组织,作为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服务组织,促进创业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四)稳步推进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1、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要抓紧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加快中小高技术企业上市进程。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及时正式推出创业板市场。
2、有选择地开放柜台交易市场,积极利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应该考虑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中心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面向中小企业股票交易、企业债券交易和企业产权股权交易等的柜台交易市场。积极利用已有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具备条件的非上市高技术企业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作为交易所市场的有益补充。
3、规范发展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初级市场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来看,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应该是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要从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角度,可以考虑在中西部地区经济科技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进行技术产权交易所制度创新试点。条件成熟时在中西部地区比较规范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选择2―3家,探索建立初级性质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市场。
4、面向高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探索发展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发行公司或企业债券,同时探索创业投资公司的债券融资。
(五)建立健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支撑配套设施
1、健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体系是高技术产业融资体系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要总结社会征信体系的试点经验,在科技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密集的高新区等率先推行社会征信制度,逐步建立起高技术产业相关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这些项目中,我均建议将建筑科学列入国家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使得“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注重人居环境改善的绿色建筑事业能够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两份报告均得到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作出重要批示。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从1990年的26.4%上升至2012年的51%,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60%。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2011年统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2万亿元,建筑业产值占11.77万亿元。在未来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建筑业的战略性地位将日益彰显。
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发展建筑业的同时,伴随的是高能耗、高污染。据统计,我国目前建筑使用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约25%,若加上固化在建筑物上的其他能耗,比如钢铁、水泥、玻璃、砖石等建筑材料的生产与运输能耗等,与建筑业相关的总能耗将高达46.7%。
有数据显示,世界上大约50%的资源用于建筑物,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50%也来自建筑物,二氧化碳的排放,也有40%来自建筑。现在我国已经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建筑工地,每年的建筑量有20亿平方米之多,可以说全球有一半的建设量在中国。因此,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筑业无疑是最关键的领域。
我国要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若建筑业不作为,则至少是半句空话。而且建筑业耗资巨大,许多大型公共建筑,投资动辄数亿、数十亿元,如央视大楼,投资50亿;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投资近40亿元。而我国载人航天计划,也不过投资14亿元,仅相当于广州大剧院一栋建筑物的投资额度。
建筑业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与民生息息相关。
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把美好生活具体化为包括“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等。
而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都要靠发展绿色建筑与建设生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来实现。
我们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方针,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定,应充分考虑该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在国计民生中所占据的分量,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节能减排可以从多方面开展,但是减少建筑能耗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方式。比如,我国现在注重搞核电,已经建了很多核电站,但核电占我国能源的比例只有1.85%,即使我们继续发展大的核电计划,能达到总能源的4%5%就不得了了。但是我国建筑的运行能耗可以占到25%,所以只要建筑用能能够节约12%,那就比核电的作用大很多。
减少建筑用能可以采取多项技术措施。这些技术措施中包括绿色建材的制备与开发技术,太阳能与光伏技术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与洁净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与此同时,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通风等的合理设计也非常重要。而既有拟废弃建筑的更新利用、建筑材料的循环与再生、建筑设备的能源管理等都是行之有效可以被更好采用的应对措施。
建筑节能应当明确区分公共建筑节能与住宅建筑节能两个方面。在着重做好新建筑节能设计的同时,我们应当积极推进对既有不节能建筑的节能改造,并提升其环境品质。
改善人居环境更是涉及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与设计,也包括城市污水及垃圾的处理原理与技术、室内空气品质、建筑声学与音质研究、建筑光学与绿色照明等。
发展绿色建筑,开展建筑与城市节能技术研究,应将绿色建筑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政策优惠、制度设计上给予支持。
但目前,我国在推行绿色建筑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我们在推行绿色建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做好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没有一个好的顶层设计,就难以形成一个系统工程来统一协调推进。
不过一个利好消息是,最近,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已在这方面作出重要部署,为我国在推进绿色建筑方面给出了在顶层设计上的良好支撑。
另一个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很多人仍然没有彻底转变观念,这里头包括一些建筑师、规划师,实际上他们还是在原来惯性思维指导下工作。而这种惯性思维一日不改,我们推进绿色建筑的事业就难以有质的飞跃。
第三,我们在建筑技术科学方面的研究基础非常薄弱。过去,我国和各省市都设有建筑科学研究院。但现在,这些建筑科学研究院都改由各级国资委管理,改制为企业,削弱了城市与建筑科学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公益性研究。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也仅有一家,与建筑业的规模与重要性很不相称。
相比之下,发达国家都已将建筑业列入实现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克服金融危机的重点领域,将之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高度重视。前不久,美国的两家智库机构——美国进步研究中心与能源未来联盟合作制定了题为《重建美国——一个投资节能改造的政策框架》的报告。报告建议依靠市场的驱动,在全美范围内发起一场大规模的改建运动,争取到2020年,重建5000万座建筑物。由此可以有效节能20%40%。
一、引言
SCP即“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分析范式,简称SCP范式。这一范式认为市场结构决定了产业内的竞争状态,并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及其战略,从而最终决定企业的绩效。
2004年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572亿元,增加值占到GDP的7.1%;建筑业从业人数占到全社会从业人数的5.2%以上。建筑业已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忽视的份量,但是建筑行业本身可能还存在诸多问题,阻碍其快速发展。本文就我国建筑业的市场现状进行SCP分析,试图找出具体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建筑业概念的界定
建筑业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本文使用狭义的概念。狭义的建筑业是指国家标准的产业分类中的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产业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的建造、设备、线路、管道安装、装饰装修等活动。
三、建筑行业的SCP分析
1.市场结构
西方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影响市场结构的要素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进人壁垒、规模经济、市场需求的增长率、市场需求的价格弹性等。在研究当中可以用来说明市场结构性态及有关特征的主要是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和进入壁垒这三个基本要素。
(1)市场集中度分析。市场集中度主要计算表达方法有绝对集中指标和相对集中指标,本文只解释绝对集中指标。绝对集中度指标指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有关数值X(X可以是销售额、增加值、职工人数或资产额等)占整个市场或行业的份额。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n为企业数;Xi表示居于市场第i位企业生产、销售、资产或职工等的指标数值;CRn表示规模最大的前n家企业的集中度(n通常取3,4,5或8,10),其值介于0和1之间,值越大表示市场越集中。该指标能反映某一产业中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的市场集中程度,而且是所有指标中最具良好适应性、操作性和经济性的指标。
根据2002年采用新资质后的数据(即所有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数据),按营业收入计算2003年、2004年的CR4及CR8。分别得出2003年的CR4为8.1%,CR8为11.8%;2004年的CR4为9.3%,CR8为12.8%,行业集中度非常低。(数据来源:《ENR国际承包商225强企业排名》、《中国500强企业排行榜》及《中国统计年鉴2005》)。
(2)产品差别化。就建筑业而言其产品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其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别上。一般建筑企业的中标单价基本上只能维持很低的利润,甚至亏本,所以各企业只能在管理和技术上执行差别以降低成本尽量提高利润率,最终产品没有多大差别。但是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技术上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的质量控制来体现建筑企业的个性化和差别化。
(3)进入壁垒。新企业要想进入某产业,就会对该产业的在位企业构成竞争,并会有相对于在位企业较为不利的因素,会成为阻止新企业进入的障碍,这些阻止新企业进入的障碍或因素称为进入壁垒。可以构成进人壁垒的因素有规模经济壁垒、费用壁垒、产品差别壁垒、政策和法律壁垒等。综合分析,我国建筑业主要存在以下壁垒:
第一,规模经济壁垒。建筑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性行业,在一定的运力情况下,中标越多越能够体现经济效益,新进入的建筑企业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则不能充分享受规模经济的经济性,相对己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在位企业而言其成本可能会较高。
第二,费用、技术壁垒和政策壁垒。首先,企业在新成立时,政府准入就要求有相应的资本和人员资质及办公场所的限制;再者,企业进行招投标时业主也会参照其业绩以衡量企业的技术水平;另外,照目前的建筑市场看,即使中标,大部分工程也是要求企业先垫付部分资金,新进企业经常因为资质及资金问题被拒之门外。
结合以上对市场结构分析及我国建筑业的特点,建筑业的买方情况为:有很多数量的企业,进入较容易;卖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中国政府已不是惟一的投资主体(卖方),企业投资和私人投资不断增加,各种投资主体并存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因此,建筑业的卖方主体同样很多;但由于买者和卖者都不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资源也不可自由流动,因此建筑业属于垄断竞争市场。
2.企业行为
(1)价格竞争。存在以低价中标的行为,很多企业为了夺取市场份额,不择手段先保证中标。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常由于单价过低难以保证施工质量,最终影响了企业的声誉。
(2)非价格行为。我国建筑企业在非价格方面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管理模式方面、技术研发方面。目前建筑企业在技术水平开发上竞争行为较激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优化设计降低成本或提高利润;第二对施工流程进行研究,使损耗达到最小;第三是研究新材料的特性,在同等的质量下使用低成本材料。
3.市场绩效
(1)利润率、生产率水平。中国建筑业未脱离过利润率低的产业行列。自1988年起,施工企业技术装备费与法定利润合并为计划利润,利润率定为 7%,这一制度延续至今。但由于市场已经开放,竞争激烈,企业实际上根本拿不到计划利润率规定的取利水平。据调查显示如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等我国骨干企业其某些下属企业实际产值利润率不足1%,企业因此无力进行资本积累。
生长率水平不高。中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相当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韩国和意大利等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总和的1.85倍,是美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4.5倍。然而,正常情况下中国建筑业的年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建筑业20%,其劳动生产率在20世纪90年代总体上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在中国国内,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按总产值计)还不到工业及电力、煤气业的三分之一。
(2)竞争力。首先,建筑业产业集中度过低,能够和国际一流承包商抗衡的实力强大、管理技术水平较高的建筑企业数量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强,管理体制落后,运行机制不活,缺乏内部前进动力,加上企业冗员过多又难以精简,社会负担沉重、财务状况不佳;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建筑业还没有摆脱粗放管理的状态。
另外,国际建筑市场占有率过低,行业的整体优势较弱。2004年进入ENR排名前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的34家中国内地企业,其国际市场营业额的总和只有48亿美元,不及排名第一的美国柏克公司74亿美元国际承包营业额的65%。同时,在落实“走出去”战略问题上,扶持、配套政策滞后,不利于企业参加国际市场竞争。
四、结论及建议
按SCP得出的分析,建筑业属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目前建筑企业所采取的竞争策略是符合该市场结构要求的。但建筑业行业在企业行为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建筑企业倾向于价格竞争,不择手段低价中标;市场绩效方面不尽如意,如利润率不高、国内国际竞争力不强。本文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业主(投资主)行为不规范,严重干扰了生产秩序;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行业保护、地方保护问题和盲目压价、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依然严重;三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落后,运行机制不活。
建筑业不仅是固定资产投资的直接承载者,而且对带动消费需求增长,加快经济发展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为使建筑企业能稳步快速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依法查处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工程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规范建筑业用工合同和工资支付制度,以法律手段来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提高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生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