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08:45:5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建筑业投资建议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答:按照制度规定,政策性住房应包括棚户区改造房。
2 若建没项目已经符合竣工条件,但尚未获得竣工验收文件,是否应该填报“房屋竣工面积”?
答:对于已经取得竣工备案表或四方验收单的建设项目,必须及时填报房屋竣工面积,不得漏抿若建设项目已经按照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完工,达到使用标准,符合竣工条件,但尚未获得竣工验收文件,也应该填报竣工面积。对于已经竣工入住的建设项目,即便尚未取得竣工备案表或四方验收单等竣工验收文件,也应按已经取得的相应临时性内部认定文件为依据填报竣工面积。
3,如果建筑业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的劳动保险费,如何填报《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
答:如果建筑业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的劳动保险费,则以企业报告期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保险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填报“劳动、失业保险费”指标。
4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1表)》中“期末从业人员”指标与《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中“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的口径范围是否一致?
答:两个指标的口径范围一致,均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人员和其使用的非独立核算的劳务工。《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5表)》中“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解释中“劳务合同用工人员”指的是非独立核算包工队的劳务工,不能包括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工。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的平均人数应填报在《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补充资料的“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的平均人数”中。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 在建项目没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或“施工许可证号”,如何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
答:对于上述项目,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时,可以不填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或“施工许可证号”两个指标,表中其他指标正常填报。待项目取得相关批复文号时,再及时填报相关指标。
2 执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后,如何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中的“城乡分组”指标々
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制度中“若干问题处理办法”中相应之规定执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是指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9]91号)。按照新的城乡划分标准,原来属于农村的区域调整为城镇后,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填报“城乡分组”指标时,注意对应调整。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中“控股情况”是否变化々
答: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度最新规定,“控股情况”指标的目录有所变化,增加“9其他”。
4 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201―6表)》时,工业园区统一建设的厂房,并未确定用途。或没有固定用途,应如何填报“项目所属行业代码”指标?
答:按照制度规定,未确定用途的或没有固定用途的,可划归“其他房地产业”(行业代码:7290)。
5 处于筹建阶段的建设项目如何报送?
答:凡成立了专门筹建机构(如项目指挥部、建设部)的项目,或指定专人、专门机构负责的项目,且其财务能够核算,可以作为筹建项目,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对于其他项目(不论是否进行了土地、设备购置等前期投资),未有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一律不可按筹建项目报送,这些前期投资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后再计入投资,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计入累计完戍投资中。
6 一些道路、桥梁等项目批文中的计划总投资不包括拆迁费用,这些项目的拆迁费用是否计入投资额?
答:此类项目的拆迁费用计入投资额,但必须由项目投资单位或具体实施单位(如政府委托的工程公司)报送,不得由政府部门代报。
拆迁工程发生的费用随投资项目填报,但尚未确定用途的或没有固定用途的单纯拆迁工程不填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
7 由政府组织实施、农户参与的农业种植业、养殖基地、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农村生态移民、设施农业建设等项目。如何填报投资统计报表?
答:分两种情况:(1)由政府出资统一组织,由专门机构承建,建设的成规模上述项目,作为农村非农户项目填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2)由政府补助,农户自己建设的上述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是农户,在农户抽样调查中已经统计,不再填报固定资产投资报表。
8 电信、交通、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如何填报?
按照融资主体的不同,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可分为高技术创业企业投融资体系和高技术成熟企业投融资体系两个子系统。以成熟企业为主的大型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传统金融体系来满足。包括创业企业在内的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则需要以创业投资和中小型股票市场等股权资本市场为主的创新金融体系来满足,因此,健全有效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应该是商业银行体系、证券市场体系和创业资本体系协调发展、传统金融体系与创新金融体系协作互动的完整体系。我国传统上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证券市场正在发展之中,创业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因此,现阶段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立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在进一步改革商业银行体系、加快发展成熟企业股票、债券等证券市场体系、完善传统金融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以创业投资和创业企业股票市场为主的创新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政府投资和政策性融资支持体系有力引导、以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主导、银行贷款、股票、债券融资与股权投资协调发展、合理分工、健全有效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
(一)健全的创业投资体系
创业投资体系作为专业性的投资制度,是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型高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应该成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的主要组成和战略突破口。创业投资体系主要包括:(1)高度组织化制度化的创业投资公司(基金),包括国内社会资金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机构等;(2)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种子基金以及政策性引导基金等;(3)大型企业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公司创业投资,包括一般工商企业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等;以及(4)少数特别富有的个人投资者等。
(二)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证券市场尤其是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创业企业证券市场,是高技术产业进行公开的直接融资的重要场所,应该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层次证券市场是包括主板、创业板、代办系统和其他形式的区域性、地方性的初级证券市场在内的金字塔式开放体系。现阶段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建设应该主要包括:(1)高级市场性质的全国易所证券(即所谓主板市场),(2)全国或区域性质的创业板市场,(3)全国及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以及(4)初级市场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市场。
(三)竞争有效的商业银行体系
竞争有效的商业银行体系应该是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并存、大中小型银行共生的金字塔机构,各类商业银行可以为高技术成熟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也可以为高技术中小企业包括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辅的融资支持。
其中,创业投资体系与创业板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初级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适应高技术产业尤其是高技术创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创新金融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商业银行体系是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建议
“十一五”时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起步时期,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重要机遇,加快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十分必要和迫切。为保障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全面落实,必须把健全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放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和科技经济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以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创新金融体系。
(一)有效发挥政府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1、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发展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优惠。一要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配套规章,完善创业投资法律保障体系。二要抓紧落实创业投资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要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的融资贴息和担保制度。对创业投资公司所从事的创业投资项目提供部分担保;同时为创业投资企业举借长期贷款或发行长期债券融资提供担保和贴息。
2、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领域发挥引导作用的重要方式。应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体现政府推动创业投资发展、与民间资本共担风险的政策意愿,引导、带动民间创业资本向国家倡导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投资,发挥政府引导、放大民间资金的杠杆作用。
3、积极建立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信息平台。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信息平台是高技术产业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立高技术产业信息服务系统十分必要,应该作为“十一五”时期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作用
1、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高技术产业的融资支持作用。“十一五”时期,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高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品出口等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从融资方面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
2、运用政策手段引导资金流向高技术产业。政府应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调动市场资金投资高技术产业的积极性,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形成“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3、支持保险公司为高技术企业提供多元化保险服务。财产、产品责任、出口信用等保险服务能够分散企业经营中的风险,降低风险事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通常来讲,高技术产业的风险比传统产业更高。因此应支持保险公司积极为高技术企业提供保险服务,促进高技术产业平衡发展。
4、探索发展科技类专业性商业银行。探索发展适合中国特点的科技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中小型银行发展搭桥贷款等专业性贷款业务。
(三)加快发展服务高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体系
创业投资是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作为“十一五”时期国家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
1、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进一步发展规范运做的创业投资公司。要鼓励和促进民间创业投资公司快速发展,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民间创业投资公司有比较快的发展。
2、完善创业投资外汇管理制度,进一步发展中外合资合作业投资机构
发展创业投资不能闭门造车,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发展中外合作创业投资基金,注意和港台地区的创业投资公司合资合作,发挥的互补优势。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外汇管理制度,为中外合资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3、支持鼓励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发展公司创业投资。在法律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同时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具有一定实力尤其是在资金运作、产业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发展公司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实现大型企业高技术投资的专业化和制度化。
4、建立全国性创业投资行业组织,促进创业投资行业有序发展。要抓紧建立全国创业投资行业组织,作为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服务组织,促进创业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四)稳步推进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
1、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要抓紧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加快中小高技术企业上市进程。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及时正式推出创业板市场。
2、有选择地开放柜台交易市场,积极利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应该考虑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区域中心城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面向中小企业股票交易、企业债券交易和企业产权股权交易等的柜台交易市场。积极利用已有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具备条件的非上市高技术企业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作为交易所市场的有益补充。
3、规范发展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初级市场性质的创业企业交易所。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来看,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应该是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时期要从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角度,可以考虑在中西部地区经济科技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进行技术产权交易所制度创新试点。条件成熟时在中西部地区比较规范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中选择2―3家,探索建立初级性质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市场。
4、面向高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探索发展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发行公司或企业债券,同时探索创业投资公司的债券融资。
(五)建立健全高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支撑配套设施
1、健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体系是高技术产业融资体系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时期,要总结社会征信体系的试点经验,在科技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密集的高新区等率先推行社会征信制度,逐步建立起高技术产业相关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这些项目中,我均建议将建筑科学列入国家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使得“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注重人居环境改善的绿色建筑事业能够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两份报告均得到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作出重要批示。
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从1990年的26.4%上升至2012年的51%,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60%。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2011年统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47.2万亿元,建筑业产值占11.77万亿元。在未来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建筑业的战略性地位将日益彰显。
但不可忽视的是,在发展建筑业的同时,伴随的是高能耗、高污染。据统计,我国目前建筑使用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约25%,若加上固化在建筑物上的其他能耗,比如钢铁、水泥、玻璃、砖石等建筑材料的生产与运输能耗等,与建筑业相关的总能耗将高达46.7%。
有数据显示,世界上大约50%的资源用于建筑物,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50%也来自建筑物,二氧化碳的排放,也有40%来自建筑。现在我国已经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建筑工地,每年的建筑量有20亿平方米之多,可以说全球有一半的建设量在中国。因此,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筑业无疑是最关键的领域。
我国要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若建筑业不作为,则至少是半句空话。而且建筑业耗资巨大,许多大型公共建筑,投资动辄数亿、数十亿元,如央视大楼,投资50亿;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投资近40亿元。而我国载人航天计划,也不过投资14亿元,仅相当于广州大剧院一栋建筑物的投资额度。
建筑业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与民生息息相关。
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把美好生活具体化为包括“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等。
而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都要靠发展绿色建筑与建设生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来实现。
我们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方针,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定,应充分考虑该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在国计民生中所占据的分量,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节能减排可以从多方面开展,但是减少建筑能耗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方式。比如,我国现在注重搞核电,已经建了很多核电站,但核电占我国能源的比例只有1.85%,即使我们继续发展大的核电计划,能达到总能源的4%5%就不得了了。但是我国建筑的运行能耗可以占到25%,所以只要建筑用能能够节约12%,那就比核电的作用大很多。
减少建筑用能可以采取多项技术措施。这些技术措施中包括绿色建材的制备与开发技术,太阳能与光伏技术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与洁净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与此同时,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遮阳、通风等的合理设计也非常重要。而既有拟废弃建筑的更新利用、建筑材料的循环与再生、建筑设备的能源管理等都是行之有效可以被更好采用的应对措施。
建筑节能应当明确区分公共建筑节能与住宅建筑节能两个方面。在着重做好新建筑节能设计的同时,我们应当积极推进对既有不节能建筑的节能改造,并提升其环境品质。
改善人居环境更是涉及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与设计,也包括城市污水及垃圾的处理原理与技术、室内空气品质、建筑声学与音质研究、建筑光学与绿色照明等。
发展绿色建筑,开展建筑与城市节能技术研究,应将绿色建筑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政策优惠、制度设计上给予支持。
但目前,我国在推行绿色建筑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我们在推行绿色建筑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做好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没有一个好的顶层设计,就难以形成一个系统工程来统一协调推进。
不过一个利好消息是,最近,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联合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已在这方面作出重要部署,为我国在推进绿色建筑方面给出了在顶层设计上的良好支撑。
另一个存在的问题是,我们很多人仍然没有彻底转变观念,这里头包括一些建筑师、规划师,实际上他们还是在原来惯性思维指导下工作。而这种惯性思维一日不改,我们推进绿色建筑的事业就难以有质的飞跃。
第三,我们在建筑技术科学方面的研究基础非常薄弱。过去,我国和各省市都设有建筑科学研究院。但现在,这些建筑科学研究院都改由各级国资委管理,改制为企业,削弱了城市与建筑科学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公益性研究。建筑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也仅有一家,与建筑业的规模与重要性很不相称。
相比之下,发达国家都已将建筑业列入实现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克服金融危机的重点领域,将之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高度重视。前不久,美国的两家智库机构——美国进步研究中心与能源未来联盟合作制定了题为《重建美国——一个投资节能改造的政策框架》的报告。报告建议依靠市场的驱动,在全美范围内发起一场大规模的改建运动,争取到2020年,重建5000万座建筑物。由此可以有效节能20%40%。
一、引言
SCP即“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分析范式,简称SCP范式。这一范式认为市场结构决定了产业内的竞争状态,并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及其战略,从而最终决定企业的绩效。
2004年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建筑业实现增加值9572亿元,增加值占到GDP的7.1%;建筑业从业人数占到全社会从业人数的5.2%以上。建筑业已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不可忽视的份量,但是建筑行业本身可能还存在诸多问题,阻碍其快速发展。本文就我国建筑业的市场现状进行SCP分析,试图找出具体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建筑业概念的界定
建筑业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本文使用狭义的概念。狭义的建筑业是指国家标准的产业分类中的建筑业,属于第二产业,产业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的建造、设备、线路、管道安装、装饰装修等活动。
三、建筑行业的SCP分析
1.市场结构
西方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影响市场结构的要素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进人壁垒、规模经济、市场需求的增长率、市场需求的价格弹性等。在研究当中可以用来说明市场结构性态及有关特征的主要是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和进入壁垒这三个基本要素。
(1)市场集中度分析。市场集中度主要计算表达方法有绝对集中指标和相对集中指标,本文只解释绝对集中指标。绝对集中度指标指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有关数值X(X可以是销售额、增加值、职工人数或资产额等)占整个市场或行业的份额。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n为企业数;Xi表示居于市场第i位企业生产、销售、资产或职工等的指标数值;CRn表示规模最大的前n家企业的集中度(n通常取3,4,5或8,10),其值介于0和1之间,值越大表示市场越集中。该指标能反映某一产业中规模最大的前几位企业的市场集中程度,而且是所有指标中最具良好适应性、操作性和经济性的指标。
根据2002年采用新资质后的数据(即所有具有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数据),按营业收入计算2003年、2004年的CR4及CR8。分别得出2003年的CR4为8.1%,CR8为11.8%;2004年的CR4为9.3%,CR8为12.8%,行业集中度非常低。(数据来源:《ENR国际承包商225强企业排名》、《中国500强企业排行榜》及《中国统计年鉴2005》)。
(2)产品差别化。就建筑业而言其产品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其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别上。一般建筑企业的中标单价基本上只能维持很低的利润,甚至亏本,所以各企业只能在管理和技术上执行差别以降低成本尽量提高利润率,最终产品没有多大差别。但是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技术上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的质量控制来体现建筑企业的个性化和差别化。
(3)进入壁垒。新企业要想进入某产业,就会对该产业的在位企业构成竞争,并会有相对于在位企业较为不利的因素,会成为阻止新企业进入的障碍,这些阻止新企业进入的障碍或因素称为进入壁垒。可以构成进人壁垒的因素有规模经济壁垒、费用壁垒、产品差别壁垒、政策和法律壁垒等。综合分析,我国建筑业主要存在以下壁垒:
第一,规模经济壁垒。建筑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性行业,在一定的运力情况下,中标越多越能够体现经济效益,新进入的建筑企业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则不能充分享受规模经济的经济性,相对己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在位企业而言其成本可能会较高。
第二,费用、技术壁垒和政策壁垒。首先,企业在新成立时,政府准入就要求有相应的资本和人员资质及办公场所的限制;再者,企业进行招投标时业主也会参照其业绩以衡量企业的技术水平;另外,照目前的建筑市场看,即使中标,大部分工程也是要求企业先垫付部分资金,新进企业经常因为资质及资金问题被拒之门外。
结合以上对市场结构分析及我国建筑业的特点,建筑业的买方情况为:有很多数量的企业,进入较容易;卖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中国政府已不是惟一的投资主体(卖方),企业投资和私人投资不断增加,各种投资主体并存的多元化格局已经形成,因此,建筑业的卖方主体同样很多;但由于买者和卖者都不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资源也不可自由流动,因此建筑业属于垄断竞争市场。
2.企业行为
(1)价格竞争。存在以低价中标的行为,很多企业为了夺取市场份额,不择手段先保证中标。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常由于单价过低难以保证施工质量,最终影响了企业的声誉。
(2)非价格行为。我国建筑企业在非价格方面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管理模式方面、技术研发方面。目前建筑企业在技术水平开发上竞争行为较激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优化设计降低成本或提高利润;第二对施工流程进行研究,使损耗达到最小;第三是研究新材料的特性,在同等的质量下使用低成本材料。
3.市场绩效
(1)利润率、生产率水平。中国建筑业未脱离过利润率低的产业行列。自1988年起,施工企业技术装备费与法定利润合并为计划利润,利润率定为 7%,这一制度延续至今。但由于市场已经开放,竞争激烈,企业实际上根本拿不到计划利润率规定的取利水平。据调查显示如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等我国骨干企业其某些下属企业实际产值利润率不足1%,企业因此无力进行资本积累。
生长率水平不高。中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相当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韩国和意大利等国建筑业从业人员总和的1.85倍,是美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4.5倍。然而,正常情况下中国建筑业的年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建筑业20%,其劳动生产率在20世纪90年代总体上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在中国国内,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按总产值计)还不到工业及电力、煤气业的三分之一。
(2)竞争力。首先,建筑业产业集中度过低,能够和国际一流承包商抗衡的实力强大、管理技术水平较高的建筑企业数量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强,管理体制落后,运行机制不活,缺乏内部前进动力,加上企业冗员过多又难以精简,社会负担沉重、财务状况不佳;企业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建筑业还没有摆脱粗放管理的状态。
另外,国际建筑市场占有率过低,行业的整体优势较弱。2004年进入ENR排名前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的34家中国内地企业,其国际市场营业额的总和只有48亿美元,不及排名第一的美国柏克公司74亿美元国际承包营业额的65%。同时,在落实“走出去”战略问题上,扶持、配套政策滞后,不利于企业参加国际市场竞争。
四、结论及建议
按SCP得出的分析,建筑业属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目前建筑企业所采取的竞争策略是符合该市场结构要求的。但建筑业行业在企业行为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建筑企业倾向于价格竞争,不择手段低价中标;市场绩效方面不尽如意,如利润率不高、国内国际竞争力不强。本文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业主(投资主)行为不规范,严重干扰了生产秩序;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行业保护、地方保护问题和盲目压价、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依然严重;三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落后,运行机制不活。
建筑业不仅是固定资产投资的直接承载者,而且对带动消费需求增长,加快经济发展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为使建筑企业能稳步快速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依法查处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工程项目提供资金保障。规范建筑业用工合同和工资支付制度,以法律手段来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提高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生产的积极性。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大规模增长,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增长了20多倍,建筑业的增加值也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左右增长到7.0%以上。建筑业的发展有目共睹,然而建筑业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其市场地位却处于较低的状况。
一、建筑企业市场地位低的原因
建筑市场秩序较混乱和法律法规仍然不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法制不健全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使建筑业企业的境况恶化。由于买方处于主导地位,在合同签订时,有些建设单位除了要求施工企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还要求提交工程创优保证金、进度保证金等担保,而施工单位迫于地位的弱势,只能接受。业主方利用优势地位,迫使施工企业签订“阴阳合同”、垫资、接受折扣价等现象依然存在。
建筑企业数量增长快于需求的增长,直接导致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建筑施工业的劳动要素供给弹性大、工资水平较低,尽管建筑业企业利润很低,但企业数量还在急剧增加。目前全国建筑企业已发展到8万多家,由于企业数量增长快于需求的增长,在近年投资高速增长的形势下,利润水平仍在下降,国内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现象令人堪忧。
建筑企业利润水平逐年下降,负债率高。《2006年建筑施工行业发展报告》着重指出,弱势地位使得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水平长期徘徊在2%-3%左右,属于国民经济中的低利行业,而负债率高达65%,已制约了建筑业的良性发展。拖欠工程款、垫资施工、不合理的压价让利竞争、回扣等不正之风,加剧了企业资金不足带来的困难。
产业集中度偏低,实力雄厚的企业偏少,行业相对生产能力过剩。产业集中度,是指市场上的某种行业内少数企业的生产量、销售量、资产总额等方面对某一行业的支配程度。产业集中度与产业利润率成正比关系。我国建筑业的产业集中度只有4.5%,而日本的各产业集中度均在60%以上,美国的汽车产业集中度甚至高达97%。此外,多数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形式趋同。
二、提高建筑企业市场地位的策略
强化与建筑业相关的法制建设。《建筑法》实施10年来,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目前适用范围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等方面的内容亟待尽快修订。目前,《建筑法》修订方案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建筑法》将对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建筑工程承发包,包括强化对业主市场行为的监管等进行修改。除此之外,笔者建议应尽快对《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作适当修订,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享受公平待遇。
出台促进和规范建筑业企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具体措施,针对当前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清理和规范。建议国家结合“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对今后5~15年的国内建筑业企业发展做出明确规划,确定措施。要重视资质资源的整合、重视差别化竞争的引导以及重视产业配套体系的建设。应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的监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督查力度,清废各地出台的各类土法规、土政策,做到政令统一。
调整建筑业企业的组织结构。由于总体上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管理水平未见提高,本质上也不占有专有技术或核心技术,结果形成全行业的过度竞争形势。解决过度竞争问题,一是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二是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组织结构调整与产品结构调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因此,需要研究行业组织结构构成,制定行业组织政策,通过建筑业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根据市场需要去引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从而达到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和优化,促使企业组织向更高的组织层次跃升。
建立诚信制度,为建筑业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假招标、假投标、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均与当前社会诚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关。为此,建议政府在建筑业率先进行建立行业诚信制度,明确建筑业企业的社会诚信标准,企业诚信记录和向行业、社会的方式,企业失信行为的处罚体制与机制等。
一、建筑业发展状况
(一)建筑业生产稳中有升。2004上半年,我县建筑业完成产值1017.8万元,同比增长2.1%,实现建筑业增加值527.2万元,同比增长1.3%,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到2004年七月底,建筑业从业人员为284人,实现全员劳动生产率月均650元/人,同比增长工资8.5%。
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0.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房屋建筑竣工面积为0.23平方米,住宅建设进程的加快,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在沙各建筑总承包企业承接的几个重点工程,如汉津大道改造工程、平湖路改造工程等,正在建设之中。房地产业继续升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带动了建筑业发展。
(二)建筑业监管力度增强。由于进一步完善了行业监督管理机制,建筑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一是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所有工程施工图必须通过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合格方能使用;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今年上半年除私人投资建房外的工程项目均实行了招标投标,占所有工程个数的89%。三是实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强化了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今年我们共开展大检查4次,接受市检查组抽查2次,受检合格率达100%;四是严格把好建筑材料进场关,加大了质量检测力度,完善了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了见证取样送检与现场抽检相结合的检测办法,保证了工程所用建筑材料的质量;五是通过组织培训、现场监管等措施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深入的管理;六是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所有工程必须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四控”管理;六是强化政府质量安全监督,保证质量安全监督率达到100%,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并把创建优质工程与治理劣质工程结合起来,提高工程建设总体水平。近3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创优良工程5项,获“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称号1项。
(三)建筑业企业改革迈出关键一步。我县现有施工企业2家,其中只有一家企业进行了初步改制,虽然改革并不彻底却已迈出了我县企业改革的关键且是艰难的一步。经过改制后,建筑企业加大了内部管理力度,实行项目承包责任制,以质量求生存,加强了内部的核算制度,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改观。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建筑业的发展,因受到多方面限制,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深层次的问题:
(一)、由于受到经济发展的限制,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明显不足,建筑业生产供大于求的矛盾一时难有根本性的改变。
(二)、一些县外建筑业企业的不断涌入,导致建筑业企业过度竞争的状况依然突出。
(三)、建筑业企业经营体制陈旧,职工素质较低,还没有转变到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来实现经济增长,企业改制力度不大。
(四)、我县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质不高,竞争力不强,没有“走出去”,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力度不大,县外建筑市场占有率极低。
(五)全国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形势仍很严峻,但由于本地区建设业主的压价等原因使得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能满足要求。
(六)拖欠款问题严重制约建筑业发展。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由于我县经济基础差,筹集资金困难,造成地方项目资金缺口大,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且工程款难以回收制约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对策及建议
(一)、严格市场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于经营管理水平低,工程质量差,信誉不能得到保证的外施企业不准其进入建筑市场,避免恶性竞争,切实保护施工企业的利益。同时切实规范建筑市场,为建筑业创造一个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建筑企业必须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实现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创新,面向市场,调整结构,优化资产,转换经营机制, 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企业的竞争能力。
(三)、提高劳务层的素质,大力发展劳务型企业,扬己之长,在优化结构上实现新突破,达到以劳务型企业“走出去”的目的,开拓外地劳务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1.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千焦(kJ)的燃料,称为1kg标准煤(1kgce)。
2.上表前两列来源于《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3.上表后两列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
【关键词】建筑业;税收征管;工程项目
一、建筑行业的经营特点
一是建筑业涉及面广,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建筑业就是生产建筑产品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活动的集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45-2002),建筑业主要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及其他建筑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由此可见,建筑业涉及面较广。由于各个分行业间经营内容区别较大,进而导致生产特点差异较大,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如房屋和土木工程作业工期长,或跨年度,或时断时续跨越数年;而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工期则较短,短则数天即可完成。
二是建筑企业数量庞大,从业人员多,以建筑业尤为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我国建筑行业拥有建筑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建筑户近70万个,从业人员3,270万人,营业收入32,426亿元。建筑行业中的主要力量是建筑业企业,全国近13万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达2,791万人,拥有资产超过31,600亿元,当年完成施工产值约31,000亿元,实现利税1,830亿元。
三是建筑行业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从事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占44%,就业人数占84%,完成建筑业产值占83.8%。从上述数据可见,房屋和土木工程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大。相应地,从事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完成产值少。此外,建筑业的经营地点就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地点,其经营内容决定了建筑业经营地点的流动性较强,这些都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四是建筑行业经营方式多元化。目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纳税人为规避风险,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承包经营等方式。一些资质低的建筑企业或无资质的工程队,甚至通过向有资质的大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管理费后挂靠大公司,以大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和签订合同以经营、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容易混淆建筑业的纳税主体,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二、现行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行业涉及的营业税及其与增值税征税界限不清。建筑行业涉及面广,较多经营业务与服务业及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给基层税收征管造成了一定困难。如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可实际情况中,消防设施、电梯、管道设施、通风设施、空调及智能化系统的维修保养是鉴定为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服务业还是增值税就很难把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笔者认为:凡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资产的维修保养应该按照营业税——建筑业——修缮进行纳税鉴定。
二是建筑业营业税应税收入确认难度大。出于建筑行业生产周期长短不一等原因,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已就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四条规定,其结果就是无论采取何种结算办法,其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均为收到工程结算价款或与发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人。但在具体实施中,工程款的结算有多种方式,以上四种规定不能全部涵盖,而大部分都属于规定之外的结算类型,即虽划分形象进度,但采用其他结算方式——不定期结算。这就给营业税应税收入的确认、进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认带来困难。
三是经营方式异变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难点。如挂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情况,税务部门实行以票控税只能监督其交纳流转税,所得税的上缴缺乏监督,不能保证及时入库,年终汇算清缴时,大公司账上不反映挂靠单位的收入和成木,造成该项所得税税款的流失。
四是税收政策制定层次低,扩大了税负不公平。一般情况下,总局制定框架性税收政策法规,省局进一步细化,各地再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由于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地点流动性强,这就给政策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如,根据国税函[1997]524号文件规定:对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而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原则上在工程作业所在地办理个人所得税事宜。大框架既定后,各省局又纷纷出台相应管理办法,部分省市允许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人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省市对按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附征个人所得税,附征的比例又可能各不相同;此外,若附征税款回机构所在地无法抵扣,重复征税现象随即产生。可见,这种地方政策
本身的不统一直接造成纳税户之间的税负不公,影响了部分纳税户的纳税积极性。
三、完善建筑业税收征管的举措
一是建议以工程项目为主线,实现营业税信息征管。由于建筑业实行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某个具体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本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下转第43页)(上接第30页)工程项目、外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本地企业在外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完整的营业税管辖范围应包括上述三块。对于本地项目,具体建筑项目又存在下述对应关系:
一个建筑项目一个建设单位
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一个及以上总包单位
零个以上分包工程零个以上分包单位
工程项目作为建筑行业的基本衡量单位,以其为主线,按照本地工程项目和外地工程项目,本地再按照一个建筑项目对应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对应零个以上分包工程的关系,实现建筑业营业税信息征管,将大大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建议以建设单位为源头,优化代扣代缴制度。从上图也可看出,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具有惟一对应性,其数量少于总包。同时,建设单位既是工程项目的起始源头,也是工程资金的源头。因此,若改为以建设单位为主体推行代扣代缴制度,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税务机关需要面对的纳税人数量,降低税务征管难度,强化税收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可以极大地强化源头管理力度,减少税款流失。
三是建议以项目信息化管理为基础,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尤其是本地企业承接异地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税务机关在实现对管户收入完整管理的同时,就顺利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管理。
四是建议提高税收政策制定层次。提升税收政策制定层次,可以较好地解决建筑行业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所带来的税收政策执行难度大、重复征税等问题。由总局统一制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弱化该问题;由某一区域统一制定,可以在该区域弱化该问题;由省局统一制定,则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弱化该问题。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生活质量。特别是在大型商场和店铺方面,不仅仅是追求遮风挡雨,而是追求美观和视觉享受。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如今兴建的建筑将以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和智能建筑为主体,建筑设备工程和装饰工程在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逐年增长,一般工程占工程总投资比例的20―30%,对于大型建筑、高层建筑、智能建筑其设备工程占工程总投资比例达到了40―50%。而建筑装饰行业是近几十年才兴起和发展的行业,在管理和技术方面人不够成熟和完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多弊端,这也将大大影响建筑成本。因此,加强对装饰工程的管理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2.国内的发展状况
我国现有的装饰工程刚刚起步,装饰企业发展时间不是很长,很多是由建筑企业的装饰部或家庭装饰企业发展而来的,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管理存在很多问题。田玮对我国的装饰工程设计市场进行分析,提出了我国企业数量多、专业化水平低、管理状况差等问题,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1]。王群威通过分析建筑装饰工程中公共建筑精装修施工管理中存在的缺乏深度设计、质量问题大等问题,提出了整体提高施工质量的建议[2]。
3.建筑装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弊端
3.1 材料成本过大
一方面工程材料采购品种多,价格相差很大;另一方面,规格形式多样,不能形成规模生产,使得价格不宜控制,加大了材料成本。
3.2施工的手法过于落后 ,建筑工人素质低。
建筑装饰施工中,施工方法主要依靠传统的手工方法。传统的装饰施工手艺很多的缺陷,现场湿作业比较多,工序多,工艺复杂,需要很强的专业性等。一方面这些施工问题不仅与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熟练度有关,而且与个人的劳动能力和精神状况也有很大关系。只掌握施工做法不一定能做好,还需要一定的施工技巧和经验,并且一个工人在精神好和精神疲惫下工作的工作质量是不一样的,这也影响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再一方面是说现在的工人都是半路出家素质低,之前没有什么基础,一般都是从零开始接触装修这个行业,虽然他们的技术基本上都是通过实践得到的,但对于很专业的书面知识以及现场出现的状况,他们不能很好地处理,所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传统的手工技术越来越难满足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3.3成本管理难度大
装饰工程成本管理一方面是对施工前材料采购成本管理,工程材料品种、规格多,材料质量、价格相差大,定量分析和预算、编标口径较难统一;另一方面是对施工过程成本管理,施工过程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因此,造成岗位目标成本制定不确切,导致节约成本积极性调动不充分。
3.4现场管理人员素质低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员转入建筑行业。很多工程的管理人员都是从工人过渡到管理者,他们虽然有一定的经验,他们对现场的技术方面的管理还可以,对于与工人和业主进行一些沟通和协商,还是很欠缺的。在建筑装饰工程中与土建施工一样,会存在索赔和变更以及其他需要维护自己权利的事情,或者是与工人之间的协调,这就需要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考虑周全的维护公司利益。因此,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的高低将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好坏,是至关重要的。
3.5 装饰工程设计形式多样化,人的主观意见影响大,现场变更比较多。
装饰工程形式多样化,设计图纸的完成不仅满足施工技术和规范要求,还受领导者的主观意见的影响。由于公司领导阶层较多,主观喜好不同,导致现场的施工随时发生变更,不仅影响了施工进度,也造成了材料和人工的浪费,从而增加了成本。
3.6 材料不易获取,后期维修困难。
大型广场过多追求豪华高档,采用进口材料,导致后期维修比较困难,费用较大。
4.建筑装饰工程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4.1规范材料的模数化,促进规模化生产。
尽量规范材料的规格,减少材料的种类,使材料可以大规模工厂生产,既简化了材料的采购,也降低了材料的成本,从而降低装饰工程的造价。在满足质量和环保要求前提下,尽量选择国内易得的材料。
4.2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工人的施工技术。
对于现在工人的施工手艺比较落后,可以采取定期对装饰工人进行培训,让他们也及时的了解到装修方面的最新技术和材料。
4.3 加强施工成本管理,进行宏观成本控制。
要做好施工前、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施工前,派专门人员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在工程相似的情况下尽量选用国产或容易获得的材料。施工过程中,加强动态控制,严格按照相应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减小施工误差和返修情况,降低不必要费用的浪费;施工过程做好成品保护,避免返工。
4.4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大量引进高学历、高水平管理人员。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各建筑装饰公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要想在竞争中处于优势,这就需要公司在质量和管理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而这些与管理人员的能力有很大关系。技术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大量引进高学历、高水平的管理人员,不仅可以促进各方面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而且提高施工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是企业处于领先地位。
一、建筑行业的经营特点
一是建筑业涉及面广,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建筑业就是生产建筑产品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活动的集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45-2002),建筑业主要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及其他建筑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由此可见,建筑业涉及面较广。由于各个分行业间经营内容区别较大,进而导致生产特点差异较大,生产周期长短不一。如房屋和土木工程作业工期长,或跨年度,或时断时续跨越数年;而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工期则较短,短则数天即可完成。
二是建筑企业数量庞大,从业人员多,以建筑业尤为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我国建筑行业拥有建筑业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建筑户近70万个,从业人员3,270万人,营业收入32,426亿元。建筑行业中的主要力量是建筑业企业,全国近13万家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达2,791万人,拥有资产超过31,600亿元,当年完成施工产值约31,000亿元,实现利税1,830亿元。
三是建筑行业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地点流动性强。根据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的相关统计报告:到2004年末,从事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占44%,就业人数占84%,完成建筑业产值占83.8%。从上述数据可见,房屋和土木工程业企业规模相对较大。相应地,从事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完成产值少。此外,建筑业的经营地点就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地点,其经营内容决定了建筑业经营地点的流动性较强,这些都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四是建筑行业经营方式多元化。目前,建筑行业竞争激烈,纳税人为规避风险,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承包经营等方式。一些资质低的建筑企业或无资质的工程队,甚至通过向有资质的大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管理费后挂靠大公司,以大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和签订合同以经营、独立核算。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容易混淆建筑业的纳税主体,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困难。
二、现行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行业涉及的营业税及其与增值税征税界限不清。建筑行业涉及面广,较多经营业务与服务业及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给基层税收征管造成了一定困难。如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可实际情况中,消防设施、电梯、管道设施、通风设施、空调及智能化系统的维修保养是鉴定为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服务业还是增值税就很难把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笔者认为:凡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资产的维修保养应该按照营业税——建筑业——修缮进行纳税鉴定。
二是建筑业营业税应税收入确认难度大。出于建筑行业生产周期长短不一等原因,国税发[1994]159号文件已就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四条规定,其结果就是无论采取何种结算办法,其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均为收到工程结算价款或与发包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人。但在具体实施中,工程款的结算有多种方式,以上四种规定不能全部涵盖,而大部分都属于规定之外的结算类型,即虽划分形象进度,但采用其他结算方式——不定期结算。这就给营业税应税收入的确认、进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认带来困难。
三是经营方式异变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难点。如挂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情况,税务部门实行以票控税只能监督其交纳流转税,所得税的上缴缺乏监督,不能保证及时入库,年终汇算清缴时,大公司账上不反映挂靠单位的收入和成木,造成该项所得税税款的流失。
四是税收政策制定层次低,扩大了税负不公平。一般情况下,总局制定框架性税收政策法规,省局进一步细化,各地再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由于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地点流动性强,这就给政策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如,根据国税函[1997]524号文件规定:对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而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原则上在工程作业所在地办理个人所得税事宜。大框架既定后,各省局又纷纷出台相应管理办法,部分省市允许异地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人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省市对按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附征个人所得税,附征的比例又可能各不相同;此外,若附征税款回机构所在地无法抵扣,重复征税现象随即产生。可见,这种地方政策本身的不统一直接造成纳税户之间的税负不公,影响了部分纳税户的纳税积极性。
三、完善建筑业税收征管的举措
一是建议以工程项目为主线,实现营业税信息征管。由于建筑业实行属地管理和属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某个具体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本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下转第43页)(上接第30页)工程项目、外地企业在本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本地企业在外地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完整的营业税管辖范围应包括上述三块。对于本地项目,具体建筑项目又存在下述对应关系:
一个建筑项目一个建设单位
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一个及以上总包单位
零个以上分包工程零个以上分包单位
工程项目作为建筑行业的基本衡量单位,以其为主线,按照本地工程项目和外地工程项目,本地再按照一个建筑项目对应一个及以上总包工程对应零个以上分包工程的关系,实现建筑业营业税信息征管,将大大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现金持有理论综述
货币是由于货币具有流通功能和储藏功能,凯恩斯(1936)的货币需求理论解释了公司的现金持有动机,其认为公司持有一定量的现金,主要为了满易性需求、预防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由于公司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存在着时间差,而且资金的流入数量也不可能完全等于全部的流出数量,所以公司必须持有一定量的现金。
二、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因素
纵观现金持有量决定因素的各种文献资料,可以看出相关研究已取得了深入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较大程度的影响现金持有量:
(一)公司规模与现金行有量
一般认为,公司规模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负相关。这是因为大规模公司比小规模公司受到更多社会关注,市场也要求大公司进行更透明的信息披露,从而也就降低了管理层与股东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所以大公司的融资就更加容易,也就不需要持有大量的现金;Barclay and Smith (1996)认为由于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固定成本的规模经济效应使得大规模公司比小规模公司承担的发行成本要低;而Gertler and Hubbard ( 1988 )认为小规模公司在举借债务时的限制性条款要多,因而其较难从银行取得资金。
(二)财务杠杆与现金持有量
财务杠杆与现金持有量的关系并不是十分的明确,因为一方面,财务杠杆越高表明公司的破产风险就越大,公司为了降低这种风险就会持有较高的现金;而另一方面,财务杠杆越高的公司表明公司的举债能力越强,在公司较容易获得外部资金的情况下,其会持有较少的现金。
(三)投资机会与现金持有量
有较好投资项目的公司通常会持有较高的现金,因为如果公司面临着好的投资机会时,却现金短缺,并且不能及时地获得外部获得资金,就不得不放弃;但是由于有较好投资机会的公司,其而临的财务困境成本较高。
(四)股利支付与现金持有量
Op1er (1999)的研究结论认为,公司在缺少现金用于支付现金股利的情况下,可以减少股利支付以此来获得资金,所以通常情况下支付股利的公司比没有支付股利的公司持有更少的现金。
三、影响建筑行业现金持有量的因素分析
影响公司现金持有的因素有两种,一种是一般因素,即公司层面的因素,该种因素的影响是普遍存在的;另一种是特殊因素,即行业层面的因素,该种因素对现金持有的影响具有行业特殊性,下面就建筑行业所特有的对现金持有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目前,建筑业普遍存在资金供应紧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资金筹措和资金回收方面:
(一)建筑行业资金回收与现金持有量
建筑施工行业的资金供应紧张的困难难以分散转移,风险往往由施工环节的建筑企业负担。“垫资,压价、拖欠完工工程款”成了压在建筑企业头上的“三把刀”,标价中标的合同的项目施工,其工程受拖欠工程款的影响,也会成“鸡肋”。
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在施工现场组建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常用的现金管控流程是:为保证施工项目的进度,尽管分包单位仅完成了部分实物工程但却未形成计量,项目部仍会根据分包单位完成的进度支付分包单位部分预付账款,以此作为现金方面的扶持。虽然此举提高了现金的使用效率,但却增加了项目部的财务风险。所以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并不能保证预付款如期进行付款,在建筑行业形成大量不良债权的,并在建筑业的供应链中增加了后续环节的财务风险,形成应收款项质量不高或当客户发生财务困难时款项难以收回。
(二)建筑行业资金风险与现金持有量
建筑业面临的几方面风险造成其必须持有大量的现金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提高竞争力。
首先是市场风险,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有着周期性的波动。在经济繁荣时期,市场需求旺盛,资金周转灵活,施工项目效益普遍增长;反之,在经济萧条时期,市场需求疲软,资金周转不畅,施工项目收益会普遍亏损。建筑业的产品往往周期很长,在经营过程中,施工项目定价很容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收益减少。尤其在通货膨胀情况下,物价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必然带来生产成本总体的提高,导致项目盈利能力下降。
其次是建筑业的经营风险,建筑业产品的利润率低,资金回报率低,建筑产品的价格中利润率含量低,标准工资与市场工资价位的差距大,资金周转慢等影响着企业的增值,尤其在施工项目完成过程中,普遍存在工程管理粗放,忽略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所带来的风险,使施工项目不能达到预期利润及利润率。
最后是筹资风险,正因为前述的两方面原因造成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着的资本结构不合理,企业负债率过高,从而与银行的风险报酬原则背道而驰,致使银行等债权人会追加风险溢酬,增加项目定期支出的利息等固定费用;同时投资者也会因风险的增大而要求更高的报酬率,借款筹资费用的大大增加。
所以综合以上三方面建筑业的行业特征,我们预期其导致了建筑业普遍持有大量的现金,以规避资金筹措和资金回收方面的风险,以及在工程中标后不会因为资金断流而导致损失。
四、建筑行业现金持有量的特点
对建筑行业高现金持有量从公司层面因素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建筑行业以下的一些特点:
建筑业公司目前的现金持有水平确实高于同行业的普遍水平,这样必然形成了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现金持有的机会成本,并给在职消费提供了温床。
建筑业财务杠杆与现金持有量正相关:建筑业公司出于预防性动机,为了保证还款而保留了一定的现金。从建筑业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看,融资渠道主营来源于银行借款,加之主营业务又多为工期长、需要资金量大的建筑施工项目,所以对资金的需求量、还款周期等较其他行业要更大更长一些,银行考虑到以上原因后会对公司的采取比较苛刻的条件,为此公司不得不采取持有大量的现金以备还款或者是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
建筑业资本性支出与现金持有量负相关,一方面说明建筑业公司持有的现金发挥着调节功能,调节留存收益与投资需求之间的差异,以满足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从建筑业公司的财务状况来看,其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在股东资产净值方面,其经营所获盈利主要用于增加股东净资产,这样可以增加公司的权益,并为以后的增加注册资本做准备,更能够增加股东对公司经营的信心,对公司的未来有更良好的预期。
建筑业公司规模与现金持有量正相关,一般规模大的公司都较成功,大公司发展的稳定性积累了大量的现金。目前建筑业公司所持有现金的主要目的还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保持良好的银行借贷信用记录以得到更快的筹资,以及增加公司的净资产积累。
五、对建筑业公司现金持有量的建议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建议建筑业公司在进行现金持有决策时,确定一个和企业风险水平相应的现金持有量,应着重考虑一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因为公司规模与现金持有是正相关的关系,所以随着建筑业公司进一步地发展,公司现金持有不可避免会继续增加,所以更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作为现金持有决策的重中之重。
(二)建立起资本运营管理体系
建筑业公司要从资金来源结构和运用两个方面来制定现金持有政策。保持企业合理的财务杠杆水平,保障项目有充足的资金,满足项目的资金周转需求;把握资金的运用,一方面是要使项目资金合理地分布运用在建筑业公司施工的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项目资金以最短的时间实现周转,另一方面将所持有超量的现金投入到收益、效率更高的项目上,避免资源地闲置浪费。
(三)充分利用银行的信用政策,制定合理的资本支出计划
由于所在行业的特殊性,在保证银行债务风险水平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的现金持有政策并予以保持,将超过银行债务相应水平的现金投资到收益更高的项目上去,以增加公司收益。
总之,建筑业公司应在一个合理的资本结构下,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且注重日常的资金流动,使得企业保持与自身发展所契合的现金持有量。
参考文献:
[1]胡国柳,王化成.公司现金持有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2]胡天天.我国公司现金持有量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D].厦门大学,2009
[3]凯恩斯,高鸿业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局,1999
[4]王化成,于东智,胡国柳.企业的现金持有决策与公司治理分析[J].金融论坛,2006
[5]钱鲲.加强国有施工企业现金管理的思考[J].湖北社会科学,2001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量急剧增长。我国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大国,这一点毋庸置疑。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能源消耗过高始终是横亘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之路上的重要问题。我国发展建筑节能的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晚,之所以会产生此种情况,主要与我国现代建筑业发展时间较晚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筑面积也在成倍增长。尤其是21世纪之后,我国的建筑面积增长速度更是达到令人乍舌的地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建筑能耗过高问题也日益凸显,引起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基于此种情况,我国政府也在建筑节能方面制定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取得的效果仍不是非常明显。因此,本文重点对促进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进行阐述。
一、发展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
建筑能耗高、建设规模较大、节能型建筑比例小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典型特点。也正因如此,我国发展建筑节能的潜力也是极为巨大的。目前,建筑节能诚然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热议话题。同样亦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发展建筑节能具有很多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点:
(一)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建筑业的发展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历几千年,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建筑业始终不断发展。进入现代社会,由于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尤其是建筑能耗的不断增加,人们普遍将目光集中于建筑节能,希望通过建筑节能的发展促进整个建筑业的发展。在国外,很多国家在建筑节能方面已然得到很好发展,其中尤以德国、日本、美国为甚。我国的建筑业发展要想紧跟时展潮流,必须大力发展建筑节能。发展建筑节能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发展。
(二)有利于减轻大气污染
随着工业发展步伐的逐步加快,大气污染情况也在逐步加剧。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在工业发展过程中清晰认识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发展工业是错误的做法,在工业发展的同时更应注重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减少能源消耗。在建筑行业中,很多国家也日益注重建筑节能。而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大力发展建筑节能确实有利于减轻大气污染,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为洁净、清新。
(三)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建筑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行业,发展至今俨然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行业。为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我国在建筑节能方面应始终关注,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不断促进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促进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促进更多开发商不遗余力的参与到建筑节能事业当中。总而言之,建筑节能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二、政府在建筑节能发展中应扮演的角色及政策建议
(一)政府在建筑节能发展中应扮演的角色
在上述论述中提及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筑面积也在成倍增长。尤其是21世纪之后,我国的建筑面积增长速度更是达到令人乍舌的地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建筑能耗过高问题也日益凸显,引起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基于此种情况,我国政府也在建筑节能方面制定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取得的效果仍不是非常明显。政府在我国建筑节能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引导者角色。建筑节能究竟应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政府需要科学把握。政府对建筑节能发展方向的把握有利于建筑节能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2)支持者角色。建筑节能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如若政府在建筑节能发展中无法予以足够支持,那么建筑节能也很难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促进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政策建议
建筑节能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节能有利于减轻大气污染,建筑节能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那么,在促进我国建筑节能发展方面政府究竟应制定哪些政策呢?综合已有研究,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在建筑节能方面制定如下政策:
1.财政补贴方面的建议
建筑能耗高、建设规模较大、节能型建筑比例小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典型特点。也正因如此,我国发展建筑节能的潜力也是极为巨大的。目前,建筑节能诚然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热议话题。同样亦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研究表明,建筑节能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标准的住宅建筑,其成本也不过是每平米增加一百元左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开发商的建筑成本,但这种建筑成本的增加也是开发商完全可以接受的。为鼓励开发商积极投入建筑节能事业,政府应鼓励开发商大面积进行建筑节能建设,提高建筑的节能水平。政府可对开发商进行财政补贴,补贴其在建筑节能提升方面所花费的资金。除此之外,对于建筑节能做得较好的开发商,国家也可以在税收方面予以一定减少,鼓励更多开发商积极投入到建筑技能事业中去。
2.政府采购方面的建议
政府采购是促进建筑节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这一点在很多相关研究中已然得到充分证明。为促进我国建筑节能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建议在政府采购方面制定一系列有效政策。具体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在政府采购中不断加大对建筑技能产品的认证力度。众所周知,建筑节能产品是指与建筑节能相关的产品。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及国际组织已认证了几千个与建筑节能相关的产品。基于此种情况,我国政府在未来应不断加强对建筑节能产品的认证力度,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也应积极采购建筑节能产品,从而有效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产品及相关技术水平的提升。第二,有效推进政府建筑节能采购工作。我国应该在建筑节能采购工作方面制定出详细规章制度,并形成统一标准。在该标准的指引下,引导政府更为科学的采购相关建筑节能产品。在实施之初,可采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再总结经验,对其进一步进行扩宽。
3.税收政策方面的建议
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均不约而同以税收为手段促进建筑节能发展。在我国,为促进建筑节能的更好发展,政府可在如下几种税种方面多下功夫:第一,消费税。所谓消费税是政府为更好体现消费政策所制定的一种税种。消费税的设置目的主要是为了有效调节不良的消费结构,让消费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已尝试征收能源消费税,希冀能以此调节能源消费结构。我国也同样可以效仿,例如,政府可对石化能源征收消费税,通过该消费税的征收促进建筑厂商及居民将目光更多集中于地热能、太阳能、风能以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等。第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业内人士均明晰,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专款专用。该税种的征收主要运用于城市的建设以及维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实施可有效降低城市的大气污染程度,更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建筑能效。不过,在我国目前所实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基于如下三种税种征收:(1)营业税;(2)消费税;(3)增值税。当上述三个税种得以减免时,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同时需要减免。因此,我国目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率也相对较低。为更好促进建筑节能发展,我国政府应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能源耗费有效结合起来,实施单独征收。这样的做法更利于促进建筑节能发展。第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历史上,我国曾存在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调节税。该税种后被取消。为更好促进我国建筑节能发展,建议政府将该税种重新恢复,并对其进行重新设计、构建,让其更好适应于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
4.技术发展方面的建议
建筑技能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应依赖于建筑技能技术的发展。为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更好发展,政府在建筑节能技术发展方面也应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如对专注于建筑节能技术创新的企业和公司国家应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府可组织相关企业到国外发达国家学习建筑节能技术,并引导其对相关建筑节能技术积极进行学习和借鉴,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创新,研发出独属我国的建筑节能技术,将其更好的应用于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发展。除此之外,政府还应积极鼓励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参与节能技术研发,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最好的做法就是引导相关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利用二者的资金和技术优势,更好促进建筑节能技术发展。
5.公共政策方面的建议
为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国家应积极鼓励居民购买节能建筑、住宅。由于社会发展水平的局限性,我国很多民众并未真正认识到节能建筑的本质内涵。因此,在购买住宅时,也往往会因为嫌弃节能住宅价格太高而放弃购买。这样的情况存在是不利于节能建筑发展的,是不利于我国未来建筑节能发展的。基于此种情况,国家应通过相关政策的颁布,引导更多媒体积极报道节能建筑,让人们更多认识到节能建筑的好处,从而踊跃购买节能建筑。除此之外,对于购买节能住宅的居民,政府也可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减轻居民购买节能住宅的负担。相关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定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
三、结语
新时期建筑节能政策的价值诉求更加强烈。在未来,我国建筑节能政策研究的任务还很艰巨。总而言之,建筑节能有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节能有利于减轻大气污染,建筑节能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在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发展中应扮演引导者和支持者角色,在税收政策、财政补贴及政府采购等方面均应积极构建和完善相关政策,进而通过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不断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
作者:李慧 佘军 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
参考文献:
[1]王劲,孙平.中国建筑节能政策研究的演进规律分析[J].甘肃社会科学,2011(06).
[2]邹礅,张永胜.中国与新加坡建筑节能政策比较研究[J].科学之友,2010(05).
[3]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政策分析[J].聚氨酯,2009(03).
[4]张劲,鲁永奇,杨树凡,王丽娟,唐羽.辽宁省建筑节能政策透析[J].节能与环保,2006(01).
[5]宋琳琳.我国建筑节能政策变迁研究[J].沈阳干部学刊,2015(03).
[6]陆媛媛,孟鑫.吉林省建筑节能政策分析与框架构建[J].经济研究导刊,2013(12).
[7]宋琳琳.政策网络理论对建筑节能政策研究的意义[J].铜业工程,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