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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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村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集体建设工程等经济行为,签订合同前须按有关规定到镇农经办立项。
四、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转让、租赁、集体建设工程等经济行为按规定需通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需办理资产评估、产权公证等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上级已经制作规范经济合同文本的,应采用该统一的规范合同文本,尚未统一规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照平等有偿的原则,公平拟订条文。
六、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前应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法律顾问审核监督,并签署意见。
七、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涉及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的,一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按年收取承包费、租赁费,也可在签订前一次性收取。确需期限超过三年的,应事先向镇经管站说明情况并经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如需变更或提前解除的,应提前告知镇经管站并取得同意,合同变更或解除后,报经管站备案。
九、各村应在签订经济合同10天内将经济合同原件一份送镇经管站备案待查,经管站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到村。
十、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双审制度,审查同时经须镇经管站业务审查和镇法律顾问法律审查。
十一、镇经管站是村级集体经济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等经济行为,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十二、应当报农经办批准立项的项目而未报、应提交审核备案的合同文本未按期审核备案的,要追究村主要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通过研究发现, 要想促使资本流通和资本循环得到实现,非常重要的一个载体就是实体经济。随着时代的发展,全球经济发展迅速,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那么对我国来讲,就需要扩大内需,以便促使我国经济能够获得稳定的发展。要想对内部需求进行扩大,就需要对流通经济管理进行优化。
一、目前流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动经济管理界限模糊不清: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控制着经济的发展,政府严格控制着生产什么以及生产多少等问题。在1978年,为了大力发展,我国开始改革开放,逐步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流通经济管理理论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流动经济管理理论滞后性较强,这样就导致我国流通经济管理没有明确的界限。
二是流通经济管理方式较为单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没有多少的年份,在市场机制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那么在管理实体经济的过程中,政府就需要依靠国家机器,制定一系列的行政政策。但是,经济状况日趋复杂,结合具体问题,要采取差异化的解决措施,但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我国依然采用单一的行政手段来管理流通经济,为了管理政策经济流通秩序,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例如,我国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将农超对接的政策颁布出来,在管理流通经济时,采用单一的行政手段,逐渐暴露出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不足。因此,需要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三是流通经济管理缺乏整体效率:在经济流通中,自古以来等价交换的原则都被贯彻了下来,商品之间的流通才得以出现,之后为了保证可以正常有序的发展流通经济,开始管理流通经济。我国有着十分辽阔的地域,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方面也有着较大的不同,并且不同地区的政府,为了获得自身局部利益,就会导致较大的差异出现于流通经济管理中,无法协调各个区域之间的经济流通,就会对我国整体的流通经济管理效率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实体经济耦合联动对流通经济管理的内在要求
流通经济管理,需要将流通产业作为载体。结合流通产业的资本循环公式,流通阶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生产资料采购阶段和产成品售卖阶段。在商品经济的推动作用下,已经由独立经济主体来完成这两个阶段,但是却没有改变其中的内在要求。也就是说,内在经济需要与实体经济在耦合联动下,处于共生态势。
一是应该与实体经济形成稳定的价值链:马克思曾经说过,商业资本仍然需要对产业资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进行分享,理由是商业资本将自身的流通功能利用了起来,促使产业资本所创造产品的售卖速度得到了提高,这样产业资本的资金回笼效率就得到了增强。结合这个经济学原理,对于我国的经济市场,依然可以应用,也就是说需要与实体经济形成稳定的价值链。通过构建稳定的价值链,在利益因素的驱动作用下,流通经济主体就会自觉地对自身管理进行优化,对成本控制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充分的重视,只有这样,在市场竞争中,超额剩余价值才能够被有效获取到。
二是应该与实体经济形成稳定的供应链:通过构建供应链,可以从实物形态上来优化流通经济的管理。素体经济主体为了促使自身资本循环得到实现,就需要将流通主体给利用起来。如今,我做开始大力扩大内需,那么就需要经济主体扇面分布自己的销售网点。从供应链架构角度上来讲, 则需要与实体经济主体形成稳定的供应链。这种关系的维持,可以促使流通经济主体的管理能力得到强化,商品周转速度加快,那么流通主体的获利能力也可以得到强化。
三、如何提升流通经济管理效率
一是将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实现集群化流通产业: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人们对规模经济产生了足够的重视,那么在管理流通经济的过程中,就需要采用集群化的产业路径,以便促使流通经济的管理绩效得到提升。因此,我们就需要大力发挥政府职能,将经济产业的集群化路线给深入贯彻落实下去,政府可以通过区域规划,也可以对监管措施进行科学制定,构建产业集群。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方面需要特别重视,首先,政府在对产业集群化进行引导的过程中,需要将市场调节的规律严格遵循下去,之后方可以进行区域规划,以便促使产业集群化中的空间规划得到实现;其次,在制度供给方面,政府需要将税收手段的调节作用给充分发挥出来,收税需要禁止出现重复问题。最后,要将监管机制给实行下去,对过去传统的行政监管模式进行改变,在监督管理企业的过程中,需要对声誉、信誉等方面充分的重视。
二是提升流通企业销售能力的合理性:通过调查我们的市场需求我们可以得知,企业需要对销售能力和潜力的弹性进行大力提升,结合差异化的需求,可以促使销售能力空间得到扩大;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市场商品的流通性可以得到提升,促使我国市场经济获得更好的发展。
三是要大力控制市场导向下的流通成本:社会经济在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细化了社会分工,很多企业都是向第三方直接外包货物的运输等方面,那么在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中,企业就可以投入更大的精力。另外一方面,第三方可以更加快捷和专业地进行货物运输。在这个环境下,企业需要明确这是一个巨大的机遇,需要与物流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合作关系,促使流通成本得到较大程度的降低。
四、结语
通过上文的叙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如今经济环境日趋复杂,那么为了获得持续发展,就需要对流通经济的管理绩效进行提升。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下,需要将市场经济的导向作用给充分发挥出来,将多元化的流通经济管理措施给应用过来,不能够单单依靠行政手段来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方可以对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本文简要分析了与实体经济耦合联动下流通经济管理,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 何伟.探索流通经济理论,总结流通经济实践[J].中国流通经
济,2011,2(5):123-125.
[2] 李俊阳.我国流通经济研究方法的实证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
理,2008,2(3):55-57.
[3] 刘颖.与实体经济耦合联动下流通经济管理探究[J].科学与财
0 引言
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合同管理不得力,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就会影响预算执行力,产生商业贿赂、高估冒算、合同纠纷,导致坏账损失、成本费用增加、烂尾工程等。笔者认为船舶制造企业在合同管理上要“把住重点、看住过程”,建立并形成“签订授权、招投标、合同审价、合同审查、预结算审计、按节点付款”等经济合同连环管理体系,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1 签订授权服务全面预算
经济合同按业务性质和内容分为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不是谁都可以签合同的,也不是谁什么合同都可以签,公司根据经济合同的分类和合同标的预算科目的不同归属进行合同签订授权,如物资管理部门可签订船用物资采购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等,以利于按照目标成本对单船产品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工艺设备部门可签订科研、技措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机械动力管理部门可签订维修、大修合同、动能采购合同,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可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经营协作部门可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劳务部门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等等。这样,各个责任部门在预算额度内签订合同,信息反馈时,按预算科目分门别类地统计合同签订总额,以利于按年度预算或项目概算进行考核,增强预算执行力。
2 招投标防范商业贿赂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有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招投标制度作为物资购销、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我公司对大宗、重要物资的采购及相应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通过投标人的报价竞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工程造价,并由审价部门进行备案。在招标时还设置了“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给该投标人。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保证质量、加快进度的最佳办法,对于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商业贿赂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3 合同审价关注事前控制
在成本费用中,价格的控制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公司设立的价格审核委员会和审价办公室,对船用物资采购、维修、大修、技措、安措、外委、外协中的非招投标项目在合同签订之前开展合同审价管理,即审价先行、合同后签,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把关,从“源头”上把好价格监督关。合同审价主要通过以下几个环节做好事前控制:首先,注重市场调研,建立价格信息系统并随时更新,确保以最低的价格获取最好的质量;其次,进行必要的资信审查,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以提高合同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第三,对于采购审价,要贯彻“询比价、货比三家、择近采购、集中采购”制度,杜绝暗箱操作,降低采购成本;对于维修、大修审价,要认真审核工程量、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控制总造价;第四,利用微机编制审价单,避免手算而造成的数字计算、套用定额和费用计取上出现的各种差错,相应提高审价的准确性,节约人力和时间,使审价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从而大大提高工作质量;第五,组织现场会审,提高“实战”能力。组织审价人员参加现场会审,通过规范操作程序,统一制度标准,使审价人员在实际运用中提升综合本领,从而达到总结交流经验、减少核算误差的目的。实践证明,审价工作避免了计划外开支,控制了单项支出额度的合理性,使全面预算的过程控制发挥得淋漓尽致。
4 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援助
合同审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合同审查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公司法律顾问处负责对全部经济合同进行审查,实施法律监督,配合企业处理合同纠纷。首先,要进行履行方式的可操作性审查,主要涉及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标的完成(运输)方式、保险、付款方式、质量保证等,这些内容的设定一定要结合组织的实际来进行,如期限要和相关项目紧密配合、地点设定要遵循便利原则、付款要以促进标的完成为目标等;其次,进行文字的规范性审查,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否则将使合同产生“先天缺陷”,引发“后天不足”;第三,注意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对某些业务领域,按照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规定,需要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若签约一方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一旦纠纷产生,容易被确认为无效合同;最后,重点审查工程款支付条款和保证金预留情况。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约定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支付额度为完成工程量的相应比例。
5 预结算审计堵塞工程造价漏洞
公司对基本建设项目合同进行工程预结算审计,主要检查工程结算价款与实际完成投资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分析工程造价的有效性。施工单位往往在编制结算书时有意加大工程量或巧立名目,高套定额,提高取费标准,故意错取费用,抱着侥幸心理,审查出来就核减,审查不出就蒙混过关。在工程预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要实地勘察、测量,做到实事求是,做实工作量;其次,审计查证时应注意掌握建筑市场的价格行情,了解建筑工程的结构类型和建设特点,掌握一定区域内同一时期的平均造价指标情况;第三,审计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计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是否符合地方的文件规定,取费系数是否与工程类别或施工企业资质一致,费用内容有无重复计算的问题等;第四,把好套用定额审计关,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审计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所以说,预结算审计能堵塞漏洞,降低工程造价,达到最大的投资效益,确保建设资金合理使用、建设支出按概算列支。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 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 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