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范文

时间:2023-06-06 09: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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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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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具体表现为:对到期的会计档案未按规定清理、鉴定和销毁,不需保存的会计档案占用库房或装具,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未按规定向档案机构移交会计档案或移交手续不规范,多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部门或会计人员手中保管,造成管理“死角”;会计档案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管条件较差,没有专门保管库房或装具,措施不落实,影响会计档案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其三,管理质量。主要是指设立、处理档案过程中会计档案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例如:没有使用统一的会计档案封面,封面书写不规范,签名盖章不齐全,装订不整齐等;没有填写账簿启用页和科目使用情况表,账簿中间的空页没有抽出,会计记账在年度终了时没有进行结转下年等相应的处理;会计报表年报、月报不分,集合装订在一起,没有编写页号,没有编制案卷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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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档案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改革开放给经济建设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但由于原有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政策上的漏洞,巧立名目,随意提高开支,铺张浪费,使国家财政收入大大流失。而会计档案将这些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真实地记录下来,及时发现问题,阻止腐败的产生、蔓延,打击经济领域的不法行为,解决经济纠纷,从而确保国家的经济利益。

二、电算化下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通用会计软件、定点开发会计软件、通用与定点开发相结合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三、电算化下会计档案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会计档案载体。电算化会计虽已实施,但因为实施时间不长,财会人员和单位领导对会计电算档案的组成内容不甚了解,缺乏管理会计档案的经验,很多单位只是将打印出的纸质档案存档,而没有将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会计信息备份在磁性介质上归档保存,从而影响会计档案的完整性。

2.会计载体本身性质带来的问题。电算化会计档案需在一定的系统内才可视,因此目前许多企业因为没有将会计软件的版式及软件系统很好地保存,导致在电算化软件升级后,不同版本下的会计数据不能被调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纸质会计档案,并对保存期限作了规定,但目前由于一些单位受条件限制,没有配备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还在使用老的针式打印机,致使打印输出的纸介质会计档案达不到规定的保存期限;没有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库房管理制度标准,建立专门的电算化会计档案保护制度;未选择质量优良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未实行备用盘与存储盘分离存放,导致电子数据因此损坏或丢失。

3.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电算化会计档案更易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修改,因此在没有及时修订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没有制定相应的会计电算档案保管人员职责情况下,会计档案的人为破坏和自然损坏现象在所难免。

4.缺乏必要的计算机维护、网络安全人才。众所周知,电算化下的档案管理涉及到软件、系统安全、维护等一系列专业的问题,但目前一般单位都仅仅对以前的会计人员进行一定的软件设施建设。

提供环境清洁与温湿度稳定适宜的专用会计档案存放仓库;配备具有高清晰度打印能力的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它们作为输出纸质会计档案的工具:选用功能符合本单位实际业务的电算化培训,然后就去操作系统,在一定层面上而言,会计人员仅学会了操作,而管理与维护对他们而言就非常陌生,由此导致的结果与损失也非同小可。

四、如何改善电算化下的会计档案管理

1.完善会计软件

最好是具有档案管理辅助功能的电算化软件;强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功能,如有联网,注意进行定期的补丁维护,避免因电脑安全或网络安全,导致会计档案泄密或被人为恶意修改。

2.完善电算化下会计档案管理各项制度

(1)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归档制度。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和使用的全套文档资料及软件程序,都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数据在未打印成书面形式输出之前,应妥善保管并保留副本,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打印输出,并按照有关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打印输出有关账簿、报表。

(2)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标准,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制度:选择优质的磁盘介质进行会计档案数据备份,备用盘与储存盘分离存放;做好防压、防尘、防光、防腐蚀工作;按分类和一定顺序对数据磁盘、光盘的着录等电子会计档案进行编号,标明时间和文件内容,制作档案管理文件卡片。

(3)建立严格的借用手续制度。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本部门会计档案,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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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会计档案为会计核算工作处理的专业资料,其映射出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具体涵盖会计凭证、账目、报表材料、信息化应用存储软件等。其属于国家档案资料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企业、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与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核心价值作用。为此,强化会计档案管理尤为重要,我们只有明晰其现实特征,针对管理阶段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方能激发会计档案优质作用,提升企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

2.会计档案特征

会计档案的形成需要应用会计核算手段,其同企事业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以及财务收支密切关联,因而需体现科学专业性。会计核算主体应用账户的设置、填写与管理凭证、记账、经营成本核算、资产清查管理与会计报表等方式,针对会计对象实施持续全面的详细登记以及管理监督。由此决定会计核算应体现实践的严密性。

3.会计档案核心作用

会计档案为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分析以及审计核查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其体现了优质的依据作用。同时会计档案还体现了一定的凭证作用,可成为单位考察评估会计事项的有效证明材料。会计档案可作为企事业单位探索经济发展、研究财政事务的优质资料,因此,可将会计档案用作某个区域或机构经济发展、财务管理的史料基础。

4.会计档案实践管理中包含的问题

目前,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档案工作中,体现了一定现实问题,即管理制度不全面。一些单位决策领导层忽略了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没有形成整体的会计档案建档、归档管理、查阅借还以及销毁体制,进一步令会计档案实践管理体现出一定的无序性。对于档案资料的装订也存在不规范性,一些企事业单位财务机构,主体由管理档案员工进行资料的装订,较易令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形成破损或丢失。再者,一些企事业单位保管会计档案欠缺妥善性,令应用寿命显著下降,没有达到管理的标准期限。

5.强化会计档案管理科学策略

5.1优化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体制,完善装订立卷

为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财务机构人员,应正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依据财政部门以及档案管理机构相关精神,就实际发展状况,编制管理会计档案工作机制。应就档案的归档管理、立卷、查借归还、管理期限、销毁以及资料移交等制度进行细化明确,令其有据可依,逐步迈上科学管控的轨道。档案资料的立卷装订为管理工作的起步阶段,可为后续的优化管理夯实基础。为此,工作人员应提升责任感,依据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将会计凭证按册装订。应认真细致的核查原始会计凭证在装订粘贴过程中是否牢固,内容是否完整,每册厚度是否相同,应确保装订的完整、结实,同时体现一定的美观性。

5.2规范会计档案资料查借手续,做好移交管理

规范的会计档案管理可预防信息资料的不良丢失,因此企事业单位财务机构应创建细致全面的查借手续。内部会计人员可进行直接的借阅。而他类部门员工与外单位员工在借阅时应履行详细登记手续,填写姓名、借阅的档案信息以及时间,并签字确认。在还回会计档案之时,工作人员则应细致的检验,确认是否完好无损,有否存在涂改以及破坏资料的现象,预防会计档案流通阶段中的缺损、不完整、丢失以及泄露现象。财务部门应依据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定期移交应予以归档的会计资料到管理档案机构,不应随意进行封闭的保管。同时档案部门应定期进行会计档案资料的点收,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交接手续的办理。对会计凭证档案应按册以及序号进行逐个清点,并遵循记账要领进行账簿的全面核实。同时应核查备案资料完整性,确保账表一致、信息相符,提升会计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充实性。归档处理的各项会计档案,应遵循原卷册封袋的原则,倘若需要进行拆卷,则应联合经办人一同负责整理,明确职责分工。

5.3科学开展会计档案的综合鉴定以及销毁工作

做好会计档案的综合鉴定与销毁工作尤为重要,应依据规范原则标准,对超期档案信息进行再次评估,分析其应用价值。将不具保存效用的会计档案全面剔除销毁。实践工作中应体现良好的科学性,档案管理机构应出具鉴定意见,并联合单位会计部门构建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资料需要销毁时,应撰写销毁报告,填写审批表格,报告之中应涵盖鉴定评估档案信息的具体时间,资料销毁的总量以及简要的内容信息等,而后经手人以及负责销毁人员应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手续。当销毁报告通过审批后便可实施具体的销毁,同时档案以及财务部门应委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全、顺利、高效的操作。

6.结语

总之,会计档案资料信息量丰富,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为此我们应明确其核心作用,针对实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方能激发会计档案优质作用,提升其应用效率水平,为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建设、经济活动管理、创新探索提供科学参考依据,促进其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孟秀丽.浅谈境外机构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J].北京档案,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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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档案管理的意义

会计档案管理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项政策性、机密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会计档案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会计档案是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主要信息源。管好用好会计档案,是使单位经营管理、有序、高效运行的有效保证。

二、会计档案的定义

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企业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并能核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财务遵纪守法情况,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三、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会计档案的收集是形成会计档案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档案一般可分为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1)会计报表。报表按月、季、年进行每类。报表的说明与报表附注要相对应,包括利润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表等各类会计报表应编写页码,使之与其内向相对应。(2)会计凭证。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3)会计账簿和资料。包括账簿以及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数据统计资料、财产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

四、会计档案形成与保管

(1)应设立专门保管机构,并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一般当年的保管期为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2)会计档案应进行归类整理装盒,并按要求填写详细的内容。这些的会计档案由专业人员收集整理并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3)会计档案按照凭证的不同进行分期限管理。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总账、明细账、凭证等保管期限为15年:银行、现金日记账保管期限等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等保管期限为永久。(4)保管到期的会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五、会计档案的作用

(1)借鉴作用。会计档案可以提供比较详细、完整的经济、技术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作参考,同时可以为国家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管理提供借鉴。(2)监督功能。会计档案是审计部门最重要、最直接的资料。可以清楚地从会计档案中体现出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也可从会计档案中反映和体现出来。因此它能起到最直接的监督作用。(3)反映功能。会计档案从宏观看能记录和反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从微观看是反映各单位开展经济业务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执行会计制度的情况。

六、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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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20xx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 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

会计档案主要特点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会计档案还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与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相比,会计档案有它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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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档案保管不规范。有些单位的会计档案未按要求归入单位综合档案室保管,而是由会计人员自行保管;有些单位没有成立综合档案室,各类档案分别由具体工作人员保管;有些单位虽设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但未接收会计档案;有些单位由于领导不了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自行保管会计档案;还有个别单位由于档案箱不足,将会计档案装入纸箱中,放在会计室的柜顶上或任意堆放。

(二)会计档案立卷不规范。有些单位会计凭证装订后没有封粘,或者已封粘但在封粘处没有会计人员签章,会计凭证装订封皮项目填写不全;有些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文件资料混乱放置,活页账簿没按统一标准填写封面,会计报表各月份分散存放。会计档案移交时双方没有按册清点,没有移交清单,没有按照永久、定期两类分别保管,不仅查找非常困难,而且销毁档案也不及时,造成会计档案积累过多,无处存放。

三、会计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理顺会计档案管理体制。由单位档案机构统一管理的会计档案,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整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会计档案的所有权是单位,单位会计机构将会计档案整理规范,在会计机构暂保管1年,期满后编制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规范会计档案立卷。 装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封粘装订线,并在封粘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年度终了必须封账,活页账簿必须将空白账页取出,已设置会计科目但无业务发生的账页则应保留。必须按账页编号顺序填写“目录”及“账簿使用登记表”,与账簿一并装订。装订后要将装订线封粘,由会计人员在封粘处加盖印章。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年度终了必须将会计报表逐页编制序号,分别填写“会计档案卷内目录”和“会计备考表” 。

(三)规范会计档案保管。已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但要由专人负责。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对已离任的会计人员,其会计档案应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或财会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存放。对已终止会计核算业务的单位或部门,其会计档案应交上级档案室保管。凡未移交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办理移交手续。

(四)规范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管理和销毁管理。各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各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领导。

(五)加强会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中,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进而从源头上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

(六)完善会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地区和部门,除了建立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外,还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制定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分类大纲、保管期限表、移交时间等,确保会计档案收集的齐全完整。在向委托单位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的监交人、会计人员、报账员、档案员应同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加盖公章,清点会计档案是否齐全完整、账目是否相符,案卷整理质量是否规范。交接凭据应一式三份,双方单位各自保留一份,存档一份

(七)加大会计档案的监管力度。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会计档案的分类、组卷、排列、编页、案卷目录、装订、移交等操作规程。在各项会计业务检查中,将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纳入其中,以加大对会计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的检查与监督。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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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方面。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在装订之前应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同记账凭证大小,避开装订线,同时检查凭证序号,看是否有颠倒,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检查附件是否有漏缺。凭证装订做到整齐、美观、坚固。最后,看凭证上的印章是否齐全。

2.会计账簿方面。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属订本式的帐簿,应贴上封面;属活页式的帐簿,应加以整理,将空页抽出,用线绳装订成册,一年装订成一本。使用活页式帐簿,装订后再编写帐页顺序号。应附“启用表”和目录,记明每个帐户的名称和页次。每本帐簿立为一卷。账簿应牢固、平整,封面应齐全、平整,已经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帐簿,年终必须打印出全套总帐和明细账本,会计主管人员签章后装订。为了防止拆毁已经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应在装订处加贴封签,并由会计主管人员签章。

3.会计报表方面。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月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季度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汇算清缴表等等。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按一、二、三季度和年度分别装订成册,每册为一卷。

4.其他会计档案。(1)文书部分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协议及其附件;财务工作计划,财务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财务会议文件;财务分析资料;资信证明;工程决算资料等等;(2)报表部分:年度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和其他重要会计档案;(3)各类企业证照:包括企业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各类资格证明;以上这些会计资料和报表,由经办人在每一项业务完成时及时整理存档;也可以以年度一次整理,分类装订。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收集归档。存档前,经办人要整理装订,分类填制会计档案目录,写明案卷号,一切手续完备后,保管人员才能接收。(2)会计档案的存放应该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防霉烂。保证会计档案完整无损。(3)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必须定期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建立备份。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每年末对所有需备份数据采取刻录光盘的形式备份,统一交档案室编号归档管理。(4)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数据的移动备份硬盘,移动备份硬盘应贴上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并定期进行转储。移动备份硬盘不得随便乱放和外借。(5)会计档案的移交。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果保管人员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6)会计档案保管年限。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有关会计档案保管年限执行。一是会计凭证保管15年。二是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三是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四是发货票保管5年。保管年限期满后方能销毁。(7)会计档案借阅的批准权限。本单位财务部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的,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由档案保管人提供;会计档案存在档案管理部档案库的,经财务部负责人准后,由档案库保管人员提供。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本单位其他部门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的,要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会计档案存在档案库的,要经档案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8)会计档案的销毁。公司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共同进行鉴定,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批准方能销毁。会计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会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由档案、审计部门鉴定、审批和监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应销毁时,其中有的原始凭证还有使用价值的,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至保管到确无使用价值时再销毁。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档备查。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也应不断创新,以适应会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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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人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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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应经济业务的专业材料,是重要的历史材料和证据。具体的会计档案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会部门或会计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直接形成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还包括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的存储软件、会计数据磁盘、磁带、光盘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都对会计档案的界定、装订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会计档案在管理中还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影响会计档案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充分的认识,意识淡薄,导致档案管理职能缺失。许多单位只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没有专职的财务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对于财务档案管理职能,则由专职会计人员担任。这样,在人员精力、主要工作职能与档案管理发生冲突时,往往会以弱化档案管理职能、降低档案管理质量为代价。这种现象,必然使得档案质量下降,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收集,保管、使用。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与监督不够。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它的真伪决定着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由于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制假票据现象,真假很难区分;其次对于发票收据的使用范围没有严格的界定,只要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不论记载的内容是否属于票据的适用范围,一律按合法的处理;再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责任心等地差异,最终都导致不合法原始凭证在会计信息资料中普遍存在。有些单位存在一些财会档案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坚持原则,不按规定去做,甚至违法乱纪、伪造、篡改、变换记录凭证;开假发票、建假账、建账外账、虚列成本。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3.会计凭证填制、档案装订、整理不规范。有的财务部门领导认为规范要求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导致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档案资料装订松散,档案标准不统一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会计档案的齐全性和完整性。

4.电子档案管理不到位。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实施,电子档案已经成为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软件的安装的光盘、升级程序、定期备份的数据、电子报表等。由于财务工作人员不是专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对于软件及计算机的维护、数据的保护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都在电脑上存放着,不会出问题,不会丢失,但是一旦机器由于人为及自然灾害受损,丢失的数据将无法弥补,造成会计电算化档案无法调阅。

2 提升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指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则更加明确地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由此可见,是否重视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是一种严肃的法制行为。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切实把会计档案管理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制定详细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在职责中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岗位标准,提出岗位要求,以便真正把档案用活用细用充分。

2.加强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各单位应该依法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把增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会计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除要搞好关于会计和档案的岗位培训外,还要搞好后续教育和培训,才能针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食物新问题找出不同情况情况下地业务处理规范。只有不断组织学习和培训,才能让会计人员及时掌握业务的新形式和特点,针对性的提高业务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在会计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统一思想,坚持科学管理和责任心,则可以有效地防范档案管理工作中诸多问题,使得档案相关信息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对企事业增强活力、竞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3.规范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粘封装订线,并在粘封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第二,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工作。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第三,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并在销毁清册的备注栏内及保管清册的相关栏内注明,直到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4.结合会计电算化工作特点,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将软件交档案室保存;会计数据定期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存放时应注意磁性储存介质应该放置在远离磁场的地方,并注意防高温、防霉、防尘保护;在保存好电子数据的同时,将与之配套的文档数据及时打印归档;安排软件维护人员,定期对软件进行维护、升级;安排专业计算机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运行状况进行检测、查杀病毒;做好计算机硬件的配备工作,建立局域网络,不要将安装了财务软件的计算机与互联网直接相连。在近几年财务会计档案查询中,常常出现打不开档案管理系统的事件。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由于计算机现在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和保存资料的系统版本不一致。只需将系统恢复到旧的版本即可解决,但该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在进行管理系统升级时,需要同步升级旧的资料文件。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会计档案工作必须要紧紧联系时展要求,要从观念上更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档案现代管理模式,提高会计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取得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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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档案立卷不规范。有些单位会计凭证装订封皮项目填写不全;会计凭证封粘处没有会计人员签章;如今单位普遍实行电算化,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需自行打印保管,装订时未认真核对,张数有所缺失;有些单位账簿装订后未编写页码,也未编制有页码对应的账簿目录,给查询工作带来不便。

(二)会计档案保管种类不齐。有些单位会计档案只涉及会计凭证、会计总账、明细账以及年度会计报告等资料,对于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会计资料,如纳税申报表、税务稽查文书、年度预算编制方案、资产管理报表等材料未系统的整理、装订、保管,查找以上相关历史数据时,常因经手人员更换等现实因素,费时费力。

(三)会计档案保管重纸质,轻电子。很多单位会计档案保管除了文件类材料进行电子归档之外,其余会计报表、预算报表及资产报表等均未实现电子存储与纸质档案同步管理。会计、预算、资产等这些重要的报表不及时整理,进行电子备份存储,容易因人员更替,办公计算机更换等原因造成丢失。

(四)会计档案重保管,轻销毁。有些单位会计档案移交后没有按照永久、定期两类分别保管。办法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以进行销毁。然而实际工作中,因销毁首先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对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然后编制销毁清册、进行销毁,流程严谨而繁杂,故有些单位在会计档案室还未达到最大容量的情况下,忽视销毁工作,造成会计档案永久积累。

(五)会计档案查借阅随意。会计档案作为记录单位经济业务的史料,是单位的商业机密资料。有些单位不仅未建立会计档案查借阅制度,而且在未办理相关审批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随意将会计档借阅他人查看或复印,数据安全保密意识薄弱。

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的措施

(一)重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颁布正是国家财政部重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体现。提高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对会计档案重要作用的认识,转变出具年度财务报告,完成财务考核指标便是终结年度财务工作的老观念,会计档案管理作为财务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收好尾才算得上财务年度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依据办法和财经制度建立符合单位实际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归档的内容范围,划分好移交单位综合档案室管理的资料和财务部门内部保管的资料。明确归档资料的存储形式,纸质存储或电子存储,或纸质电子双重存储。明确归档程序、移交手续,分清财务部门和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各自职责。配备“五防”设施,完善档案管理室的安全措施。建立电子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和认为篡改。

(三)规范会计档案立卷工作。封面和档案盒上有关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粘封装订线,并在粘封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自行打印的账簿做好编制页码并附有页码对应的目录;定期组织对会计档案立卷、装订工作进行检查,纳入财务考核,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四)遵守保管期限和履行销毁手续。新办法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氛围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同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销毁。

(五)完善会计档案查借阅制度。建立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登记制度,应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用来登记查阅人、查阅日期、查阅用途、归还日期等。本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要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正式介绍信。

(六)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培训。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加强财务人员对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档案管理是一门学问,需要会计人员去认真学习、去积极探索。通过学习和探索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可以促进单位财务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可以充分发挥会计档案的经济价值,使会计档案更好地为单位战略发展和风险控制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龙玉兰.新形势下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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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1年恢复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以来,到现在已有二十多年时间,注册会计师的业务也有很大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档案管理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档案管理投入不足

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过份重视经济利益,对需要费时费力的档案管理往往不重视,如一些规模较小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档案无专人管理,档案存放无专门的档案室,而是随意堆放,防潮、防腐、防蛀和防火的措施不足,很容易引起会计档案的损毁,给档案安全带来了隐患,使档案的质量及寿命受到影响。

2、档案管理不规范

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半年审计业务繁忙的季节,只注重出报告,而不注重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而是等到下半年业务淡季时才专门抽时间进行会计工作底稿的整理,往往由于时间太长,在整理过程中会出现缺少各种审计证据的情况,如关键的询证函没有,企业的银行对账单不齐,重要的合同没有复印,有的甚至连企业提供的未审报表都没有盖公章,要补的太多,再要求客户提供又感觉不好意思,只要听之任之,有多少就整理多少,没有的就算了。对档案的借阅也没有记录,有的目录中记载有哪些档案,但后来被人借出未归还,但又未登记借阅记录,结果不知道是哪一环节把档案弄丢了,曾经有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原告方提供了会计凭证之类的会计档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叫来被告询问某些细节时,被告要求看对方会计凭证的附件,被告利用注册会计师缺少经验,趁注册会计师有事不在场的几分钟时间,将某些重要证据撕下带走,有些进行涂改,造成在开庭质证时,原告方证据效力受到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时还会将一些自相矛盾的审计证据一同保存,比如说本期确认了收入,但发货单之类的审计证据却又不是当期的,有的验资报告的出资单据如银行缴款单或进账单上款项用途写的是借款,但又作为实收资本的依据。这些无疑存在很大的风险。

3、重业务档案管理、轻其他档案管理

作为法律取证材料,一份完备的业务档案可以挽救一个事务所,而存在重大缺陷的业务档案又足以让一个事务所关门。所以,业内人士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形象地称为“命根子”,而把存在问题的业务档案则比喻为“定时炸弹”,普遍存在着重业务档案管理、轻其他门类档案管理的问题。各事务所对于业务档案收集比较齐全,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整理方法,对其他门类的档案管理则各行其是,有的还严重散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二、加强档案管理、防范风险的应对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化解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风险,除了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对明显有风险的业务规避外,在会计档案管理方面,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档案保管

每个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规避风险,规范管理,都应该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整理,保管等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责权利。如档案的接收、移交、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作出详细的规定,防止档案的毁损或泄露。

2、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执业人员对会计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有许多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会带一些助理人员一起去企业,其中审计证据的搜集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但有些助理人员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对审计证据也难判断真假,这样,就必须事先对助理人员进行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对审计证据的范围和重要性有明确的认识,对审计证据的真假能进行适当的辨别,同时,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对助理人员搜集的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要负有主要责任,不能一旦出事就将责任推卸给助理人员。

3、对重要的证据要重点保存

在进行审计业务时,对企业重要资产的权证,如银行存款的对账单,房产和土地的产权证、应收账款的函证以及重大交易的合同,交易记录等,必须重点保存;对验资业务中的投入资本的单据,如货币资金出资的缴款单或进账单,实物资产的产权证明及移交记录等,都必须重点保存。

4、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档案要严加审核,保证审计证据的真实性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对证据的来源一定要亲自获取,不要让客户代为提供,有些行为如询证函回函寄到客户处,由客户代为转交会计师事务所,货币资金出资的询证函由客户代为提供,自己不去银行亲自获取,这些都会形成很大的隐患,存在重大的诉讼风险。曾有个会计师曹日红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佛山528000事务所在做验资业务时,客户与银行人员串通一气,由客户将询证函交给非柜台的银行人员,在询证函上盖个假章,后来产生诉讼案件,在诉讼中因询证函属伪造,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因工作失职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对自相矛盾的证据要运用替代程序进行审核,甄别取舍,不要一并保存,以免自己打自己嘴巴。

5、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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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油企业中,会计档案的管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在石油会计档案中包含的内容有比较强的纪实因素。这就引起了企业管理层的重视,其中企业优化管理要不断的进行创新。但是从目前企业的会计档案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会计档案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主要的表现是:编写不够规范、其中的科目不够正确、数据之间存在着矛盾。这就是石油企业在会计档案中存在着问题。因此要对这种会计档案进行不断的改革,提高管理的层次以及相关的管理规范程序。

1、石油企业会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石油企业的会计档案中,由于石油企业的种类多、专业多但是在石油会计档案的管理中对于档案的编撰、建档、使用以及归档工作,对于石油企业存在的特殊模式就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档案的管理中存在着:对于会计档案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其中会计档案的管理中存在着认识性的不足,主要的表现在:对于会计档案没有进行专业的会计档案人才培养,基本上对于会计部门的人才培养侧重点放在了对资产、成本、资金的管理方面,会计档案的编撰人员都是一些兼职人员。这其中就有可能造成前期与后期的内容不对应,思路和文法不一致,影响了会计档案的整体效果;会计档案的信息反应的不够到位。会计信息的图表比较专业。这就造成经济信息不够明显的表现,这就给非会计专业的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连续,没有在会计档案上进行详细的记载。这种会计信息的存档,影响了下一个会计年度的连续性。会计信息反映的内容不够完善。对于会计档案的编写格式不合理。

2、石油企业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思路

在石油企业的会计档案的管理中,要抓住其中基本的思路,明确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这就要求会计管理人员要做到:要充分的认识和提高会计档案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相关的作用。对于会计档案的管理在石油企业中有着特殊的作用。会计档案的管理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的战略因素。在档案的管理中,要借助石油企业档案管理体系的平台,通过会计档案来具体的反应企业生产的经营活动,最终促进企业生产改革的发展。

要对会计档案实施科学的管理。由于会计档案信息量比较大,其中涉及的范围、内容以及专业的知识比较多,因此在管理中要采用科学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基础信息,要借助与财务报表,采取定量化的方式进行,要根据石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对于收入、支出、盈亏进行具体的研究。其中收入项目是对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进行具体的研究。相对应的研究支出和盈亏。在企业的活动中,同样借助企业的财务报告,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每年会计部门为了要配合生产经营其他管理部门要开展强化资金运营、推行成本管控、优化应收款项管理以及加速资金运作的效率等进行活动的研究。要开展会计档案人才的培训。重视对于石油企业会计档案的人才培养,这就要求在管理中要根据具体的分班进行,要掌握基本的档案学的知识,能够规范的进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在管理中要重点突出,培养专业的顶尖人才。进行专业系统的学习。要培养高管人才,这样带动管理。

3、在石油企业会计档案的管理中要注意的问题

3.1其中管理的档案要符合一般的原则

档案的管理要按照档案撰写的规定、在管理中要做到规范、准确、严格,要如实的反应经济活动中的具体情况。反应重大的经济状况,对于项目、技术以及收益要保证准确性的信息。

3.2信息的数据口径

对于会计档案的信息口径要一致。要根据正确的方法以及要根据专业的部门在管理中确定正确的数据口径,对于提供的数据要保证会计的年度工作量、以及企业增加值的数据。对于其中涉及的工资、薪金以及劳动生产的效率要以人力资源部门的信息为依据。要保证准确的数据信息。

3.3在石油信息管理中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中

由于我国对于石油企业的财务考核在不断的变化,例如在2010年跟2011年中,集团公司要求各个油田上报的会计信息增加利税信息。而在2011年就变成了税费问题。其中对于这两种费用的信息管理要正确使用。这种现象就造成了信息的连续性。其中在利税的信息上可以变换税费的信息,就是在利税的考核上添加具体的时期,这种办法就是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战略。

4、总结

在对石油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中,为了保证会计档案管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这就要求石油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的同时要及时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的进行解决,保证会计档案的合理性、准确性,能够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源以及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企业的顺利发展。因此在石油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优化企业的管理策略,让企业会计档案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焦峰,晁倩玉.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指南[J].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勘探局,2011(14)

[2]侯秀芳,贾丽丽.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会计档案保管模式[J].兰台世界,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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