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9:01:59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文化贸易的概念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国际文化贸易是指国际间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贸易方式,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文化产品和服务是跨境产物,是文化产业国际化经营的必然。目前许多文化贸易的交易形式与规则都已经纳入到了WTO自由贸易体制之中,如:《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中均制定了涉及文化贸易自由化的相关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对于文化贸易的约束相对灵活,“文化例外”的出现就是最好的证明。1993年,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由于其强大的文化实力,试图将影视业等文化产品与服务等同于一般商业,接受GATT(WTO的前身)的规制;但是法国和加拿大则提出“文化例外”的主张,认为文化产品具有特殊性,不应像其他商品一样进行流通。经过激烈的谈判,最终将影视产品排除在一般商品适用的GATT规则之外。自此,“文化例外”的概念被人所熟知。
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国的对外文化贸易在此过程中迅猛发展。2010年,中国文化贸易出口总额达978.8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文化贸易出口总额的3倍;2010年,中国文化贸易进口总额为79.6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文化贸易进口总额的2.9倍;从贸易平衡看,2002―2010年,中国文化贸易呈总体顺差、结构性逆差状态,且总体顺差随着出口额的不断增长逐步扩大。
二、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
2007年4月10日,美国就“中国影响出版物和视听娱乐产品的贸易权和分销服务措施案”请求与中国磋商,随后欧盟也提出与中国磋商。2007年6月5日到6月6日,各方在日内瓦进行磋商,但是并未达成有效共识。
本案中,美国提出磋商的事宜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方面贸易权,美国认为,虽然中国在《入世议定书》中承诺,入世后3年内全面开放其贸易,但中国仍采取了多种措施为一些政府指定的企业以及国有合作企业保留了进口供影院放映的电影、家庭视听娱乐产品(如:录像带和DVD)、录音产品和出版物(如:书籍、杂志、报纸和电子出版物)的权利;第二方面分销服务,美国认为,中国虽然在其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中对分销服务业和视听服务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做出了承诺,中国仍采取了多种措施对致力于从事出版物和一些家庭视听娱乐产品分销的外国服务供应商进行市场准入限制。
在此案件中,美国是胜诉的,专家组认为中国政府对阅读出版物、家庭娱乐影音作品、音乐制品和影院电影的限制违反了《中国加入WTO协定书》的相关规定,认为中国对读物、DVD音乐制品的外贸经销限制措施违反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同时认为中国为反对上述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实施的歧视性措施违反了《1994年关贸总协定》。在涉及中国作为被告的WTO争端解决案子中,中国的有些措施如果被证明违反了中国入世承诺,中国可能的一个辩护理由就是援引GATT第20条的例外。但在WTO判例实践中,援引GATT第20条的例外有着苛刻的门槛。
三、总结与建议
本文以“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这样一个关于“文化例外”概念的案例论述并说明了正确运用WTO规则对于中国文化贸易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基于WTO规则框架为中国文化贸易的发展提出建议:
第一、中国政府需仔细研读WTO的相关规则,特别是针对WTO规则中有争议的内容,如:GATT第20条。研读这些规则的内容有助于当我们发生贸易摩擦时运用法律武器更好地保护自己。
第二、保护中国的文化产业市场,进一步保护中国的意识形态不受侵犯。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不同于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在发展文化贸易之时不能只考虑经济利益,而不考虑对国家与意识形态的影响。美国等国家强势的文化侵入为中国的文化贸易发展增添了一份不稳定性,中国需在发展文化贸易的同时加大对外来文化的监管审查力度。
第三、发展文化贸易的同时,加大对中国自身文化产业的发展力度。这样的做法不仅能够使我国的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在不违反WTO规则的情况下宣扬中国文化,而且还能使中华文化的良好形象牢牢屹立在国民心中,不至于被外来强势文化同化。
参考文献:
[1]李小牧,李嘉珊.国际文化贸易:关于概念的综述和辨析[J].国际贸易,2007,(2):41-44
[2]吴承忠,牟阳.从WTO与“文化例外”看国际文化贸易规则[J].国际贸易问题,2013,(3):132-142
[3]龚柏华.“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WTO案”援引GATT第20条“公共道德例外”的法律分析[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10):30-37,44
二、《保护与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评析
无疑,《保护与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是对经济全球化以及WTO自由贸易对文化造成的负面影响的强制力回应,然而,经过时间与实践检验,公约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缺陷:(1)缺乏有约束力的义务;(2)实体权利的不完全;(3)与其他国际文件的关系含糊不清。其中《保护与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在国内文化政策及其他影响文化的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的影响已被广泛讨论;作为生效的国际条约,其与WTO协定之间的国际法关系也一直是研究的焦点。然而有关文化多样性概念本身的理解,以及基于此价值诉求而赋予缔约方的相关权利义务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1.义务的单一性。法律约束力的实质来源于其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从某种程度上说权利即意味着义务,也就是说法律赋予某部分主体权利就必然赋予另外主体以义务。尽管该公约形式上符合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公约的所有条件,但事实上公约含有非常少的义务,并且这些义务的设定仅仅是刺激成员方在国家和国际层面采取措施保护文化多样性,而并非名副其实的义务。细读公约,仅有两个条款可以说是限制随意性的:首先与给与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有关,第16条规定“发达国家应通过适当的机构和法律框架,为发展中国家的艺术家和其他文化专业人员及从业人员,以及那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提供优惠待遇,促进与这些国家的文化交流”。其次与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国际合作有关,第17条规定在文化表现形式面临消亡危险或受到严重威胁或是需要紧急保护的情形下,缔约方应开展国际合作,尤其提及发达国家应援助发展中国家。很明显,这是国际法立法给以发展中国家特别待遇与国际合作两项基本准则在文化多样性方面的具体体现,尽管这两项“真正的”义务规定得相当不明确,并且也没有带来根本性改变;但它们也对保护文化多样性中宣称的目标有一定作用。
2.权利的不确定性。与公约为缔约方设定了极少的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义务相反,公约为缔约方提供了大量的权利。公约第6条第(2)款对各缔约方可采纳的保护与促进文化多样性的措施进行了不完全列举,描述了主要国家已采取的政策措施,范围从目的在于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的管理措施到具体的公共文化广播服务措施。很明显,公约在承认了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经济与文化双重特性基础上赞同国家进行市场干预。从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来看,意味着国家应该承担尊重其他国家采取政策措施保护与促进文化多样性的权利;然而事实往往是,一国采取的涉及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的措施常常导致其他国家对其进行贸易保护的指责。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双重特性使得文化与经济双重价值诉求在具体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产业与贸易领域很难达成平衡,公约本应预见到这一情况发生的必然,在设置权利时应“提出例如比例相称和效果检验等原则,指导这些措施的应用,阻止公然的贸易保护主义形式”。④但令人遗憾的是,公约并没有对国家在采取文化政策措施(CulturalPoliciesandMeasures)时如何避免或减轻贸易扭曲做出任何指导。而这种规范缺失的先天性缺陷又因为公约公共机制及裁判机制的不足而更加严重,⑤而这些机制如给与完善应该有助于从程序上澄清公约的相关规定。另外该公约还存在一个巨大的遗漏,即对知识产权的漠视。这不仅因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是国际上一个相对成熟且灵活的制度,更是因为在谈论贸易和文化时,知识产权利在至少以下两个方面是重要的:首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原因其实是培养促进创造性,这也是在本质上促进多样文化表现形式的先决条件;其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通过授予具体的知识产权,使得作者对其创作有了暂时的垄断,因而也排除了公众对被保护作品的暂时使用。基于此,知识产权制度必然影响文化多样性的实现,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与促进必然离不开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审视。具体到公约的角度,应该落实到对文化多样性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价值诉求、本质特征上关联性的确认,以及具体知识产权权利与文化多样性实现之间的平衡法则上。归根结底,有关保护与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具体权利与义务的设置与实施,必然建立在对文化多样性这一概念的质与量的明确界定基础上,也就是说文化多样性不仅作为一个有“质”的概念(价值目标),还应该具备可操作的“量”的内容(判断标准)。至于公约,名为保护与促进文化多样性,但对于保护与促进的前提——什么是文化多样性只在第4条⑥有关术语的定义里给与了宽泛的解释,这样的条文拿内容显然无助于缔约方在具体的实践领域确认“文化多样性”。公约是一份避免反对的文件,其劝诫性的语言形式旨在设立共同目标。相对于之前的《文化多样性宣言》,其少量的法律性赋权与义务设置已经算是一个进步了。
三、文化多样性概念对国际法的影响
(一)文化与贸易关系的展望
世界范围内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在经济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新的竞争领域。
一、“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综述
(一)政府机构的界定与分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对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有这样的描述: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有关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交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2003年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的国际流动》报告称文化产品一般是指传播思想、符号和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能够提供信息和娱乐,进而形成群体认同并影响文化行为。文化产品包括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将文化产品分为核心文化产品及相关文化产品。WTO三大协议中没有独立于经济贸易规则外的文化贸易规定。文化贸易的相关规则大都包含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服务贸易总协定》涉及的服务范围十四个大类,其中与文化贸易有关的有七类。
(二)学者的界定与分类
关于国际文化产品贸易的概念,国内外的文化学者、经济学者、政府官员及业内人士没有一致性的描述。Van Grasstek(2005)从概念上讲,可交易的文化实体可被定义为能生产或分配物质资源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能通过音乐、文学、戏剧、喜剧、文档、舞蹈、绘画、摄像和雕塑等艺术形式娱乐大众或激发人们思考。这些艺术形式,有的能以现场表演的方式(如音乐厅和舞台剧)展示给大众,有的却是先被存储记录下来(如在压缩光盘里)再卖给大众。高洁(2005)认为文化贸易主要是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Cultural Goods)和文化服务(Cultural Services)的贸易活动。周成名(2006)认为文化产品贸易属于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服务贸易,它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活动。文化产品不仅具有商品属性,同时也具有精神和意识形态属性。李怀亮、闫玉刚(2007)指出国际文化产品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文化交换活动,它既包括有形商品的一部分,例如音像录音制品、纸制出版物等,也包括无形商品,例如版权、关税等。有些学者把文化产品贸易分为硬件贸易和软件贸易。一般来说,文化硬件指用来生产、储存、传播文化内容的器物工具和物态载体,如摄影器材、游戏和娱乐器材、艺术创造和表达的工具等;文化软件则指包含文化内容的产品和文化服务,包括广电节目、电影动画片、印刷出版物、视听表演艺术、载有文化艺术内容的光盘、视盘和多媒体、娱乐、会展等。
二、关于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综述
(一)关于传统理论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适用性的研究
1、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进行解释
对普通的跨国商品贸易,人们通常倾向于以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乃至赫克谢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为分析工具。但由于国际文化贸易格局的复杂性,不同学者采取了不同的理论来解释。李怀亮(2003)从偏好相似理论解释文化产品进口和出口高度集中于少数几个国家的趋势。邱继洲(2005)利用比较优势理论对国际文化贸易的分析,认为由于发达国家早已完成了工业化进程,第三产业成为了创造财富的主要手段。借助于网络化和信息化手段,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进一步升级,文化产业的异军突起就是第三产业升级的表现。在国际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发达国家具有资金、技术、创意上的相对优势,从而可以拉开与发展中国家文化产品的价格差异,价格差异会导致文化产品由发达国家流入发展中国家。龚晓莺(2008)认为文化产品是典型的异质产品。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是中高档消费品,某些文化商品和服务甚至是奢侈品,具有较高的需求收入弹性。文化背景相似的两个国家的消费者容易理解、接纳、欣赏来自对方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所以国际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产业内贸易的特征。还有学者利用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解释文化产品的国际贸易。韩骏伟、胡晓明(2009)从产业融合理论进行解释,认为传统文化产业和新技术、新服务、新产业的融合创造出的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既可以作为传统文化产品的补充,也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偏好,扩大了消费群体。
2、从文化理论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进行解释
文化产品贸易实际上是产品和服务背后隐藏的文化。季羡林(2001)提出“文化交流论”,文化具有交流的本质。恰恰是这种交流,使不同文化群体间产生了对不同文化的需求。国际间的文化贸易,就意味着不同民族、国家的人对不同的文化存在需求。白玲、吕东峰(2001)提出文化互补理论,文化互补理论有两个前提:不同国家和民族间的文化是不同的、人是有好奇心和探知欲的。不同国家生产者的文化背景是不一样的,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即使是同一产品,仍然存在文化差异,这一差异永远存在。金元浦(2003)提出文化多样性原则,文化的价值超过商业价值,传递着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反映一国和公民的多样性。因此一些欧盟成员国在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成功运用“文化例外”来拒绝文化服务的自由化。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文化政策促进发展政府间会议”,提出《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指出文化创造性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文化多样性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二)关于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成因的研究综述
1、从意识形态角度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成因的研究
Nordnesrtneg和varis(1974)发现美国主导了电视节目的国际贸易,英国、法国和联邦德国也是领先者。Katz和Wedell(1977)把文化产品国际贸易现象与阴谋论连结。Hermna(1990)认为,仅由少数大国控制国际信息,称为“文化帝国主义”或“新电子殖民主义”。Mhaamdi(1992)指出,现今帝国主义的完成不是靠剩余价值的获取或对产物的索求,而是由特定国家对其他国以免费或低价方式倾销媒体产品。siune和McQuail(1992)认为,相对说来较小的国家比较会有国家文化独立丧失的危机。
2、从经济学角度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成因的研究
Widlmna和siwke(1988)认为,较大规模的投资,会使其所生产的影视节目对观众来说具有较大的内在吸引力,也就会使其生产者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Hoskins、Mirus和Rozeboom(1989)三人引入文化折扣这一概念。Hoskins,McFadyen和Finn(1997)提出文化产品具有共享性、文化折扣和外部效应。Gunther G、Schulze(1999)认为文化产品贸易不是大工业化的生产,差异性的小规模文化产品贸易会存在发展。李怀亮(2003)认为规模经济是美国文化产业领先世界的主要原因,不同的文化折扣导致了中美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的巨大逆差。Mah.Furuya(2005)认为文化、经济和政治方面的接近是影响媒介和文化产品全球贸易的主要原因。
3、从社会学角度对文化产品国际贸易成因的研究
Sinclair,Jacka和cunningham(1996)认为,基于文化和地理的相似性发展了重要的区域市场。HvaneS(2003)强调人际关系、制造“议论”和展示自己的公司品牌带来交易的成功。Bielby和Harrington(2004)指出,一个节目的美学要素只有与观众的情感发生共鸣,才能使节目获得经济上的成功。
三、评论与展望
目前文化产品贸易理论还在发展之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首先,文化产品作为特殊的商品,其贸易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涉及到意识形态、文化安全。因此有必要从文化学、人类学、国家安全、经济学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其次,对文化产品贸易的界定,不同学者、机构各不相同。对文化贸易的研究也刚刚兴起,从而导致划分标准不统一,数据缺乏。因此有必要建立普适性的划分标准,并进行定量研究。第三,文化产品种类、文化贸易方式等不断出新,文化产品的价值链实现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
参考文献:
①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CPC),ver.1.1,unstats.省略/unsd/cr/registry/regcs.asp?C1=16&Lg=1&Co=96,访问时间:2008-8-1822
②UNESCO.International Flows of Selected Cultural Products and Service.资料来源:UNESCO网站
Abstract:Thisarticlecarefullyexaminetheculturalproductproductionandthetradeinthecontemporaryworldde2velopmentcondition,andconductedthecomparisonresearchtotheChineseculturetradequestion.Proposedthetransfor2mationidea,strengthenedtheunderstandingandthereformtradesystemraisedconstructionsandsoontechnicallevelbyfurtherdevelopingourcountryforeignculturetrade.
Keywords:culture;trade;industry
在经历了多年以来美国好莱坞电影对中国文化市场的狂轰滥炸之后,近几年又迎来了以“大长今”为标志的“韩流”的侵袭。这一切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自然是文化心理的洗礼和审美情趣的享受。然而对于拥有五千年文明史并有着丰富文化资源的中国,这也应该是一个不小的震撼和冲击,足以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关注。
一个有着深厚文化自省意识的民族,通常会不断反省本民族文化的普适价值内核及其传播传承的问题。文化的积累与发展通常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展现出活力与丰富性。遗憾的是,中国人对于中国文化的认同、传播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仍然处在一个比较模糊与犹豫的状态中。
我们经常在各级政府的报告中读到类似于这样的句子:“我们要努力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我们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然而一个小小的韩国,在经历了1997年金融风暴后,只花了短短几年时间用他们创造的音乐、电影、电视等文化作品不仅席卷了东南亚,还进入了欧美市场,成为了全世界文化产业市场中的一支生力军。他们不需要抽象的口号而悄然登上了世界文化大舞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一、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在当代世界范围中的表现
在上个世纪,美、日、英、德是最大的文化商品出口国,占全球文化商品出口总额的5514%,同时它们成为了文化商品最大的进口国,占文化商品进口额的47%。本世纪初以来,中国成为了文化商品的进出口大国,但遗憾的是中国出口的文化50%以上是游戏设备、文教娱乐和体育器材,这确实与中国近年来作为全世界制造业大国的地位相吻合,却与中国是一个有最悠久文化历史传统的国家这一地位不相宜。
中国的实物商品贸易量在全世界排名在前三位,然而文化商品与服务的进出口贸易比例约为10:1;2001年以来,中国平均每年引进和输出图书版权的比例约为10:1。1992年以来,我国购进俄罗斯版权为世界第一,而向俄罗斯输出版权几乎为零。1998年我国高达300亿元以上的图书销售中,出口才2000万元。2002年,电子出版物的进口额是出口额的14倍。在表演、电影、音像制品、会展、期刊、报纸展览等产业中,存在明显的贸易逆差。特别是无论哪种级别和内容的文化庆典活动、会展和交易活动,我们都会看到外国文化团体的参与和文化产品的引进,不仅大大挤压了中国文化的话语空间,同时也形成了更大的贸易逆差。
中国文化产品的生产与贸易一直停留在小规模、低档次、低效益的水平。当代世界的贸易发展潮流是服务贸易的比重在增加,而作为国际服务贸易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文化贸易的比重又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大增。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是知识在全球范围的交流越来越多,知识和文化产品的服务贸易比重不断增加。如美国2005年以版权和授权费用的出口增长达到近5000亿美元,增长幅度超过了运输服务和军售。通过比较我们感受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成为了我们研究中国文化贸易发展的动力。
二、改善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建议
如何改善中国文化贸易,这要进行全方面的系统的审视,因为“文化”这个概念的宽泛性以及文化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人们对于文化产品贸易在认知上要比其他商品和服务贸易困难得多。
(一)加深对文化概念和文化贸易的认知
“文化”有多种解释,大致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一切物质和精神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都是文化行为和文化成果。包括人化的自然、人类的物质生产成果、制度文明成果、精神产品和意识形态。狭义文化概念指的是知识和精神产品,也包括制度文明和意识形态的积淀。
在探索文化对于人类生存状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时,我们希望从广义的文化视野出发,将人类文明进程中所积淀的所有的文明成果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来看待。但是在我们研究文化贸易时,我们又需要在一个特定的狭义文化的语境中对文化的内涵进行有限的诠释,将文化看成是人类各种制度和观念的成果。只有这样,方可区别于其他物质领域的商品生产与贸易。
文化贸易属于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服务贸易,它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活动。文化产品不仅具有商品属性,同时也具有精神和意识形态属性。由于人的精神追求和心理需要比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具有更高的层次性,因此人类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对外文化贸易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能够传播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文化理念。韩国电视剧“大长今”不仅版权热卖于世界各地,获得了象三星、现代公司一样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向世界传播了韩国人坚持诚信、尊重传统、锐意改革、不畏艰难的励志精神。好莱坞电影风行全球,将美国式的民主和个人主义的道德观念向全球推广,它的影响力决不只是支撑了美国的文化产业,而是形成了全球意义的话语权力。因此,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对文化贸易的功能、意义和价值的认知还要普遍提升。这不仅仅是作为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存在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理念和精神资源的需要,同时也可以让世界人民享受中国文化成果,使我国在经济政治等多种领域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力。
(二)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在经济增长中,我国产业结构呈现出不太合理的状态,第三产业在总量上的比重偏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而我国只有34%左右。文化贸易对第三产业的贡献不仅是总量上的增加,更是内部结构的升级和完善。
全球服务部门按国际服务贸易分类标准,有八个大类142个服务项目,其中的四个大类是文化、体育及娱乐服务。文化服务贸易还包括第一大类商品服务中的F类的印刷、出版和第二大类通信服务中D类的视听服务,这是经过日内瓦WTO服务贸易理事会评审认可的分类。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产品和项目的交流,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品贸易的平台是构建在文化产业发展基础上的。在建构文化交流平台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发达国家,教育产业的发展除了为数不多的公共财政支撑的公立学校外,社会力量办学和市场化经营为发达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外汇收入,如美国的迪士尼乐园、NBA篮球运动通过向全世界的渗透为美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利用全世界明星荟萃的优势,在联赛空余时间造访中国大陆、香港等进行文化贸易,既获得了很大商业利益,又传播了西班牙足球文化和理念。这些都说明文化是可以作为也是应该作为一种产业进行生产与贸易的。
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就要建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要用市场的观念和手段去打造。这就要改变多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所习惯运用的行政思维和行政手段。我们需要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规划和管理,如尽快建立一套动态有效的文化产业运行机制,制定有利于促进文化产品生产和贸易的政策法律,包括文化贸易的项目审批、外汇管理、商品结构、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严格按照被认可的体制和法律框架办事,而不是由某一个文化管理部门简单的个人意志去掌握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的权力。同时我们的体制设计和政策制定一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的企业提供一个有法可依、有政策导向、平等公正的竞争环境。教育、文化、体育、出版、会展在计划经济时代通常被认为是政府公权力管辖最直接最严格的领域,它甚至形成了某种政府对文化资源的垄断,但对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产品的传播没有产生积极的效果。因此我们仍然要象其他产业发展模式一样,放开搞活中国的文化产业和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当市场的力量产生偏差时,政府应该有办法利用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手段加以调整和规范。如美国为了防止电影市场因为垄断而削弱竞争,政府严格限制国内电影产业的垄断,不允许建立从创意、制片到发行放映的垂直垄断企业。韩国前几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短短几年的市场化运作,文化企业象雨后春笋一般建立起来,形成了十分活跃的文化产业生产和贸易局面。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外国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和文化贸易策略,同时也应该借鉴我国二十多年来外贸体制改革的经验。[论\文\网LunWenNet\Com]
(三)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国际市场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又具有从未中断过的文化积淀。众多的文化工作者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的基础。但是中国的文化企业数量多,层次低,资本缺乏,规模太小。前些年虽然经历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制的变革,建立了一些大型文化企业,但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不高,不具有品牌优势。
面对国外媒体大规模兼并重组势头,中国文化产业要加快重组步伐,打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所有制之间的界限,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建立大型跨行业集团,实现企业规模经营和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企业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进军国际市场。
我们从好莱坞的大成本制作电影、著名品牌广告、国际文化活动可以看出,文化产品的制造需要大量资本,有时候为了几秒钟的效果会耗资上亿元,这对于分散作业的小规模公司是无法承受的;其次,文化产品制作过程中高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技术的开发费用很大;同时文化产品信赖的主要资源是高水平人才,他们的薪水常常是天文数字。这要求文化企业要有一定的资本和规模,即使是小成本制作的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它们的推广和传播也需要大量的金钱。当然文化产品原回报也是很丰厚的。中国虽然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大制作的电影、戏剧,但还只是简单在形式上对西方艺术的模仿,由于内容上的单薄未在世界上形成太大的影响。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因而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但是相比于国土面积广裹、自然资源十分充裕的俄罗斯,中国是自然资源相对匾乏的发展中国家,中俄两国具有经济利益的共同性和贸易的互补性,两国进行经济贸易往来正是为了推动毗邻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从而增加本国国民的收人并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直至现在,中俄经济贸易已经步人正轨。就以满洲里市互市贸易区为例,它位于内蒙古满洲里与俄罗斯赤塔州后贝加尔斯克的交界处,是中俄两国边界惟一的一个具有地理、经济优势的跨国互市贸易区。满洲里市互市贸易区的中方基础设施包括五大商场,涉及国际贸易、民间贸易、金融贸易、海关保税库、监管库、餐饮等多种服务功能,人民币、卢布以及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在此可以自由流通。满洲里市互市贸易区促进了中俄经济贸易的规范化运作,积极有效地影响着满洲里市的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大程度上刺激了我国招商引资工作的良性发展,为我国北疆口岸建立互市贸易区积累了可贵的经验,它作为一种跨越国界的贸易区,对于中俄经济贸易的顺利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国政府正是凭借满洲里市互市贸易区的宝贵经验,制订了《“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把西部重点区由2(XX)年的“两带一区”增为“两代两区”,增补了一个“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点开发是十分正确的,因为少数民族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们在我国建设欧亚大陆桥中的重要地位。我国有三条欧亚大陆桥建设方案,其中的大连方案即连满欧亚联运大通道最为可行。这一欧亚大陆桥以大连为上岸港,由我国最大的陆路口岸、内蒙古的满洲里出境,进人欧洲的俄罗斯、波兰、德国、荷兰等国,从而最为便利地连接欧亚两大洲。这一欧亚大陆桥的建设也必定会对中俄经济贸易的深人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
二、中俄经济贸易深入发展对俄语人才的份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正在步人以知识和信息为基础的知识经济社会。人才作为知识的拥有者、传播者和创造者,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目前,我国国内市场国际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竟争日益激烈。市场竟争力,归根结底是人的创造力。开发人力资源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解放人才是一个重点的战略问题。有关理论认为,人力资本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源泉。我国有13亿人口,只有把各种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各行各业都会充满活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步伐就会更加有力、更加稳健。基于上述原因,中俄经济贸易深人发展中对俄语人才的需求就显得极为迫切。
首先应对人才这一概念有明确的了解,到底什么是人才?以往在这方面使用较多的概念是知识分子,而人才的概念要比知识分子的概念更广一些,人才可以是各行业多种多样的,知识分子仅仅是其中的侧重于知识型的一种人才。通常所说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就是这个道理。而现在又出现了人力资源这一概念,人力资源概念要比人才概念更宽泛,它几乎包括了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和有潜在劳动能力的人,而人才只是人力资源中的一小部分,是指其中具有突出才千和能力的人。我们要想顺利进行中俄经济贸易就需要大批懂俄语、懂经济贸易的复合型俄语人才。如何培养优秀的进行中俄经济贸易的俄语人才,是摆在我们俄语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人才培养.教育为本。教育是人才资源开发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霍现代化事业中发挥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承担着培养造就一代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当前,我国进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发展阶段。要特别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他们成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的源头。目前我国教育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发展中国家前列,具备了人才、知识、信息和科技密集的区域优势,教育发展和人才资源开发进人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小平同志曾特别强调过:“中国作为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如果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也比不了的”。要紧紧抓住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点,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因为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直接关系着拔尖人才、创新人才的培养,关系着国家的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能力水平的提高,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同样,创新俄语人才的培养也是我们顺利进行中俄经济贸易的关键因素,俄语工作者应着力探讨、研究培养中俄经济贸易中俄语人才的具体策略。
三、中俄经济贸易深入发展中俄语人才的培养策略
教育学的重要理念就是“教育要遵循人的身心发展的规律”,更深人地说,教育要遵循人才成长的规律。如何遵循人才成长的规律办教育呢?首先应根据人才的特点,明确教育的重点任务是培养人的创造性;其次应根据人才的类型,不拘一格因材施教,涉及具体的培养目标;再次应根据人才成长的内部条件,设置有效课程,培养学生的紊质;最后应根据人才成长的规律,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因此,我们在发展中俄经济贸易中也应遵循俄语人才成长的规律,应根据俄语人才的特点,明确俄语教育的重点任务是培养俄语人才的创造性,并且要因材施教,涉及进行中俄经济贸易的具体培养目标;应根据俄语人才成长的内部条件,设置有效课程,培养俄语学生的专业素养;还应根据俄语人才成长的规律,采用科学的教育方法。
发展中俄经济贸易中的俄语人才培养还应注意创造性俄语人才的培养。创造性是一种连续的而不是全有全无的品质,人人都可以拥有创造性,只是不同的人的创造性可能表现在不同的领域,而且表现的程度也会大不相同。我国心理学家林崇德教授提出了“创造性人才=创造性思维+创造性人格”的观点,由此可见,创造性包含了思维和人格两个方面。在我们的大学俄语教学中应特别注重俄语学生创造性能力的培养,以便他们将来更好地参与中俄经济贸易工作。具体的进行中俄经济贸易的俄语人才培养策略有以下方面:
(一)应注重俄语学生非认知因素的培养
中国学校教育十分重视对学生知识的传授和学生知识总量的掌握,因而中国的基础知识教育十分扎实。从理论上讲,这种教育模式主要是对认知因素的训练,而对情感、意志等非认知因素的培养比较欠缺。有调查表明:我国学生与英美国家学生相比较,会表现出意志不够坚强,独立性较差、缺乏探索精神、审美感不足等特点。因此,中国学校教育应重视俄语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培养俄语学生对创造性活动的兴趣和不怕困难的坚强意志,保护俄语学生的独立意识和批判意识,鼓励俄语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等,以此促进俄语学生创造性人格的形成,为培养创造性俄语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应重视高等学校的专业化设里
针对俄语学生的未来工作走向,要突出他们从事中俄经济贸易工作的培养目标,因材施教;设置与中俄经济贸易相配套的课程体系,使语言知识课程与经济傲易知识课怪有机结合;采用科学的俄语教育方法,努力培养俄语学生的专业素养。在教学和培养的具体过程中,俄语教师还要特别注重对将来实际工作中如何解决问题的讲解与训练,着重对于俄语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以使俄语学生将来能够更好地适应自己的工作。
(三)应著力加强俄语教材建设
教科书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也是俄语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工具,因此,俄语工作者一定要注重加强教材建设,突出教材在俄语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具体地说,在编写俄语精读、听力、泛读教材时,应考虑选取一些涉及经济贸易知识的材料,特另lJ是精读教材可多选择一些与经济贸易知识有关的内容,听力教材可增加一些介绍俄罗斯人的交际礼节的资料,泛读教材则可广泛地涉猎一些进行中俄经济贸易方面的大量内容。学生使用内容如此丰富的教材,可使他们在获取语言知识的同时,又可掌握一定的经济贸易知识,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紊养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四)应努力活跃课堂教学,以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促进俄语教学的发展
大学俄语教师应尽可能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来组织课堂教学、传授知识,以使课堂气氛更加活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俄语的积极性。在学生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以后,他们会更感兴趣了解、掌握较多的俄语语言文化知识和中俄经济贸易知识,学生经济贸易知识的获取便可随着语言知识的学习自然而然地进行,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学习效果。
(五)俄语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紊养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既然是文化贸易,那就不能不从经济学角度,更高端地做深文化产业这个“面孔”,以及更有说服的国际影响力。因为我们看到的,不仅有深圳这个内涵之外充满活力的城市,更让人们看到的是文化产业在这个城市体现的现实爆发力。
总体来说,文化被做成了贸易产品,还被人们看得到摸得着的那种真真实实的软实力。这不能不说蓬勃发展的背后,总有那么一种精神力量,那就是创新精神。唯有创新,人们才能看得到希望,也唯有创新,才让文化这个大概念慢慢进入人们视野,且更有价值地体现出来。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2004年,首届深圳文博会大幕开启。可以说,深圳不仅“闻其身”,而且“见其人”。用最快的速度,搭建起了一代又一代文化发展交融的使命。真正扬起了文化产业这艘大船,不停地向前航行、远征。因为来自全国各省、市、县的文化产品,都会在这里凝聚,是“驴子、是马”拉出来亮一亮身份,能不能真的体现特色,自己说了不算,拿得出手才是真正的实力。
文化虽然是一个大概念,可要真正能赚得来钱,能受到这个行业的大佬们亲睐,可绝非是一件易事,如果没有一种独特的引力,一定不会聚焦来欣赏的目光。因为社会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内涵也在时时更新。从产业角度来说,就是要做得出市场。不管文化是精神,也不管文化是实力,写着“春天故事”的深圳,没有更多能解释这个产业的理由。
“文化+科技”、“文化+创新”、“文化+金融”,是全国、全世界文化凝聚在这里的宗旨。因为这个宗旨不仅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强力发展,也成为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制定的推动,更是文化产业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在已经在深圳早就根深蒂固了,也是屡试不爽,长期实践的历史证明。
《2008创意经济报告》最重要的贡献就是,代表联合国首次宣告,创意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范式,正在全球范围内兴起。报告指出:“一种新的发展范式正在全球兴起,它连接了经济和文化,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涵盖了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的发展。这一新发展范式的核心就是――创意、知识与信息逐渐被人们认识到是全球化的世界中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报告认为,“创意经济表现出创意、文化、经济与技术之间的复杂的交互作用,拥有创造收入、增加就业和出口收益的潜力,同时也促进社会包容、文化多元性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新兴的创意经济不仅成为最发达经济体中推动经济增长、就业、贸易、技术革新与社会凝聚力的最重要的经济部门,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一跃成为世界经济中的新兴快速成长地区提供了新的机会。”
创意经济概念的提出,大大超越了我们通常理解的“文化产业”概念,甚至也超越了“创意产业”、或者“文化创意产业”概念。报告特别强调“创意经济”是新的“发展范式”,这值得我们高度关注。《2008创意经济报告》给我们的信息和启示是多方面的。
首先,对于“新的发展范式”的论断,无异于宣布全球化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体”成为全球创意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这一变化改变了全球化的格局。
其次,对“创意经济”的概括,大大提升了对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评价,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加大的情况下,值得引起我国的文化产业理论和政策研究人员的高度关注。《2008创意经济报告》中对创意经济的论述令我们耳目一新。报告指出:“创意经济表现出创意、文化、经济与技术之间的复杂的交互作用,拥有创造收入、增加就业和出口收益的潜力,同时也促进社会包容、文化多元性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这种“新的发展范式”与我国近年来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是完全契合的,甚至可以说是从全球发展趋势的角度对科学发展观提供了佐证。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提升认识文化建设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枢纽性作用的认识。
第三,《2008创意经济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文化产业总体表现出色,但是在不同领域表现差别较大,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还有很大潜力,应该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以释放。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外,上海自贸区还可在新贸易业态上实行探索。资料显示,在自贸区总体方案涉及的98项试点工作中,多项内容与服务业扩大开放有关,其中涉及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及相关行业。
中信证券研究指出,上海成为自贸区后,贸易进出口量必然大幅上升,跨境金融需求也将快速增长。上海成为自贸区对其成为离岸金融中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预计跨境业务金融机构将大量增加,外币同业存放业务发展、外汇结算量也将快速增长,金融产品的种类也将日益丰富。
概念公司需去伪存真
社会倾销主要由发达国家提出,对其有多种认定。一般认为社会倾销可以有两种定义,一种是因劳工标准低而致使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由此造成的出口竞争优势;另外也有把跨国企业的低福利国家生产返销国内的行为也称为社会倾销。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蓝色贸易壁垒的概念。无论哪种定义,其核心内容都是劳工标准问题。社会倾销的提出并不是只针对发展中国家,但事实上,由于发展中国家在此问题上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前者常常成为社会倾销问题的核心。
与传统的商品倾销相类似,社会倾销一样具备传统倾销的特点,但由于其提出的特殊环境与时代,它又具备自己的一些特点,概括而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经济性。就根源来说,最早的倾销概念的提出并不具有今天的褒贬色彩,但随着对于国际贸易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倾销的概念也被戴上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含义,社会倾销也不能例外。社会倾销的提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对于人权与劳工问题的关注,实质上由于国际之间劳工标准的差异,存在一些国家的劳工标准低于一些高福利水平国家,在劳动力成本上产生了差异,而最终导致了商品价格上的差异。而这种差异,高标准国家认为是低标准的国家享受了不公正的竞争优势而产生的。
(2)隐蔽性。与传统的倾销形式不同,社会倾销具有较大的隐蔽性。被认定为社会倾销的产品往往需要探究其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所被对待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等问题。而这种问题需要长期而且繁冗的调查过程,并且调查过程中也存在较多主观因素,缺乏量化标准。
(3)国别性。社会倾销的产生除了有作为生产者的企业不重视劳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的原因外,还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发展水平有很大相关。一些发展中国由于经济发展较晚,经济和立法制度不完善。然而这种不完善并不是刻意的。只不过是这些国家发展中的一个阶段。
1 社会倾销产生的原因以及影响
1.1 宏观方面
(1)随着WTO的影响逐渐扩大,GATT所宣传的促进贸易的理念得以延续,加之WTO对于发展中成员利益的重视。使得越来越多国家参与到规范国际贸易的行为之中,而关税这种传统的贸易保护政策的作用也随之淡化。因此保护本国贸易已经越来越需要依仗非关税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直至社会壁垒也应需产生。非关税壁垒较之关税壁垒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在结果上也更易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以社会倾销为例,由于国际社会上对于社会倾销行为并没有统一的认定与限制,所以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在认定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为社会倾销时就存在极大的主观性,也无需经过其国内繁冗的立法手段就可以实施各种反倾销行为。对于许多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要出口产品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所需要面临的国际贸易壁垒形式由显现向隐蔽转换,使得国际贸易遇到的压力更大,防御和应对的难度也加大。
(2)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已由“物”的层次扩大到了“人”的范畴。国际竞争的焦点也从经济领域转向社会领域。加之许多国家都作为ILO成员国,该组织所制定的核心国际劳工标准也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劳工标准。“任何一国不采用合乎人道的劳动条件,会成为其他国家愿意改善本国状况的障碍。 ”也为社会倾销概念的提供了理论的依据。因此在发达国家国内劳工标准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下,社会倾销的概念较之其他倾销概念更易获得发达国家国内普通民众的支持。而这种社会倾销的矛头往往直指发展中国家政府制定政策或法律的不足以及对于执法的松懈,所以社会倾销一般不针对单独一国的某几个企业,产生的负面印象会波及此国相关行业,而形成对于该国产品普遍不利影响。
1.2 微观方面
(1)国内企业参与的对外经济活动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其一阶段生产位于国内,通过商品出口的方式进入他国市场,其二阶段生产位于国外,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他国市场。在其一阶段中,由于母国产品被指控为存在社会倾销的问题或者嫌疑,该国同类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出口到东道国的难度加大,尤其是进入外国的供应链与销售网络的难度加大。许多大型的跨国零售企业会相应要求供应商拿出不存在社会倾销的证据,即企业已经承担相关社会责任的证据。比如在全球零售业占据重要地位的沃尔玛对社会责任十分重视,它有专门的工厂认证制度来保证其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是符合社会责任的。在其二阶段,企业进入他国生产的过程中,更要注重社会倾销这个敏感问题。尤其在东道国中,存在社会倾销外延可能被扩大的可能性。德国最大的折扣连锁店利德,就是在进入他国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够重视员工的个人隐私以及休息权利,因此被指责为存在社会倾销,而受到东道国的批评和抗议。从这两个角度来看,作为经济个体的企业,受到社会倾销的影响是直接的。
(2)由于外国的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的转变,从“理智消费”时代经过“感觉消费”时代,转向“感情消费”时代。外国消费者的消费价值判断是对企业满意不满意,与此同时,他们比原来更加重视产品的外延部分,而不仅仅停留在产品本身。他们通过购买企业声誉好、附加价值高的产品,来满足其“尊重” 以上的需求。他们更加注重在消费产品的过程中能够保护环境,乃至支持人权状态的改进。由于社会倾销观念在国际上的认知度越来越高,存在社会倾销嫌疑国家的企业往往在树立企业形象上难度更大,容易给外国消费者造成产品生产过程中员工缺乏人权对待的印象,由于文化环境注重社会福利和消费者个人注重产品附加价值,企业产品很易遭受到冷遇甚至抵制。 2 应对社会倾销的方法
在《贸易打造的世界》之前,已经有学者用《魔鬼经济学》、《牛奶可乐经济学》等书籍生活化地叙述了经济在普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但这些观点大多零散琐碎,而《贸易打造的世界》则从宏观的角度对经济活动进行了整体梳理,历史性地提出全球化的概念。
《贸易打造的世界》是集结中国史学者彭慕兰以及拉丁美洲史学者史蒂夫・托皮克在《世界贸易杂志》所发表的文章,分析从1400年前兴起的地球贸易演进状况。彭慕兰教授多年来致力于对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发展的研究,是近年来新崛起的“加州学派”的领军人物。其著作曾两次获得费正清东亚研究最佳著作奖,及美国历史协会最佳著作奖(经济史)。另一位作者史蒂夫专攻拉丁美洲史,对咖啡等致瘾性食品全球化的过程有独到见解。本书每篇都只有三五页,很快就触及重点,让人立刻获得一种概念。更特别的是,本书没有“中心”观念,所以从东方、西方社会在描述上一律平等。
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巧克力曾是一种货币,而且还有“伪币”。许多不肖商人,把吃过的可可豆(咖啡原料)壳内塞进适量的粘土,密合后根本分不清真假,混充成真的“钱”使用。
说到以物易物,魁塔卡人可说是经典。如果想跟魁塔卡人交易,请先把东西摆在200步遥的石头上,如果魁塔卡人想交易,会走过去拿起你的“货”,再把他自己的手工艺品放在同一位置等你去拿。接下来,魁塔卡人会走回刚刚他站的位置,保留安全距离等你走过去拿,然后,恐怖的“交易”就此展开。等你一到原位,魁塔卡人会火速向你奔去,这里的规则是:谁抢到货,货就是谁的。偏偏,魁塔卡人是巴西的飞毛腿,你不会赢的。“除非本地跛脚或患痛风,或因其他原因而行走缓慢的人愿意失去它的产品,否则不建议和魁塔卡人进行谈判或实物交易。”一位法国人这样建议他的读者。
巴西是少数因为一件商品而得到国名的国家。尽管土耳其叫火鸡、希腊这个字的意思是油脂,不过这两个国家却没有以生产火鸡、猪油著称。
原本应该是世界第一本商务指南的《马可波罗游记》,在当时却被归为奇闻轶事,人们甚至将运河(人造河川)、煤炭(会起火燃烧的黑石)、石油(能点火的黑水)视为“荒诞奇闻”,以致错失许多跨国商机。
中国的纸币曾一度像今日的美钞,具备难以伪造的价值,更是全球贸易者身份的象征。西方不少人,以“持有”这些高级货币为身份象征,而不在乎实际面额大小。
在西方人爱吃的薯条,原料马铃薯在以前只有穷人才会想要吃,就跟以前穷人才吃地瓜叶一样。这个曾经整船被倒进黑水沟的食物,如何翻身上桌?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04
根据文化商品的不同特性分为五类:文化遗产类,印刷制品类,传播媒介类,视觉艺术品类,以及电影摄影制作类。不同的因素在不同的商品贸易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总体来说,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起着关键性的正相关因果发展作用,语言,人均收入水平和互联网的普及都有着显著效应的推动发展作用,而地理位置的原因有反作用因素。本论文的研究结果对一个国家制定推动文化商品贸易的发展的战略政策可以提供一定的建议,也对文化商品相关企业在日后的发展中有着引导作用。
一、文化商品贸易研究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各类商品市场的快速延伸与发展,大部分商品都已经进入了固定的循环经济模式,尤其是生活必需消费品以及能源类消费品。另一方面,随着世界贸易的迅速发展,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流活动也在不断增加,而文化商品贸易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二战之后的经济高速发展之后,美国遭遇了经济大萧条之后,市场上民众的精神需求大幅度的增加使资本家认识到,经济效益不仅仅可以从工农产品上得到巨大的利益,文化价值同样可以创造高价值的效益,如果把“文化”实现产业化,实现文化艺术的产品化,文化单位和传媒机构的企业化,文化艺术领域和多媒体现代娱乐集团的资源融合化,可以使规模化的文化商品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通过近百年的发展,美国文化产业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中地位仅次于军事工业的支柱性产业,每年的产品出口超过了航天工业相关产品的出口,成为第一大出口创汇产业。而我们知道的,每年的美国文化产品出口不仅仅为美国传媒资本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给美国政府带来了相应宣传的“硬实力”表现。
“文化”的定义非常困难,因为其涵盖了很多虚拟的社会价值,比如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我们很难用一个框架来约束文化的定义以及其价值。而在世界范围内,我们更难去划分文化的界限,比如亚洲地区,日本、韩国很多文化都起源于中国,具有许多相似性。在西欧和北美地区,也有很多文化价值观都是通用的。因此,在本论文中,我们用“文化产业”的概念来定义文化的价值。文化产业最早产生于20世纪,是在霍克海默所著作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提到,后来由英国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用“创意产业”来加强了文化与政府间的相互依赖扶植关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对其定义为: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而这个产业所诞生的所有产品都是文化产品。介于文化的特性,关于文化商品的研究相对比较少,而研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贸易往来的很多。随着各个国家之间信息与基础商品的贸易增加,很多国家民众的思想认知都被外国文化所影响甚至改变。特别是很多发展中国家中,海外文化商品都占有一定的比例,甚至超过了本国文化商品的比重。中国就是典型的例子,这和中国近年来接受了许多海外投资带来的经济协作有很大的关联性。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一、文化风险的根源
国际贸易中的“文化风险”概念旨在说明文化这一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给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带来损失的可能。也就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因不同的社会习惯而存在的产品市场差异,使人们难以预测哪种产品会在外国市场上受欢迎,哪些商品会受到当地国的抵制。
文化差异未得到合理控制或管理,将会沿着文化差异、文化冲突、文化风险这一路径产生文化风险,从而可能导致贸易公司运作的低效率,对贸易双方产生破坏性影响。文化风险的根源是文化差异,并表现在三个层级上。首先,国家的主导文化对国际商务影响最大,不但影响商业交易的语言,还影响交易的性质与种类。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存在不同的行为方式,经常表现为:价值观差异、种族优越感与种族歧视、对文化符号系统理解差异、政治文化的不同导向,以及不恰当地运用管理习惯。其次,文化风险还源于不同国家不同公司间不同的企业文化差异。企业文化是国家文化的反映,影响组织的各个方面,指导日常的商业交往。包括经理如何选拔与提升雇员、如何领导和激励下属、如何构造组织、如何选择和制定战略以及如何与其他商人谈判等。再次,公司内部员工来自不同国家,他们身上都有本国文化的印记,组织中个体文化差异也会带来文化风险。
二、文化因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诺斯指出:“传统的主流经济学理论一直忽略了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在那里,制度至多是经济增长的既定前提,而不是原因。”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作为经济增长既定前提的制度包括两种:一是正式制度,即政治政策、经济规则、契约等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二就是非正式制度。所谓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包括价值观念与风俗信仰、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这些因素都可以统称为“文化”。在制度对贸易体制的作用中,正式制度当然占据主要地位,但是非正式制度也是贸易活动赖以进行的影响因素,它通过对人的行为选择和激励的作用,以及对正式制度安排的制约,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也产生着重大影响。文化因素就是作为这么一项非正式制度影响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的。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文化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价值观念与风俗信仰
价值观念是人们对一事物的总体看法和评价,是人们基本的信念和判断,这种评价或判断势必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选择,从而影响人们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二)伦理道德
道德通过教育和社会舆论等力量,使人们具有善与恶、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观念,并逐渐形成一定的习惯和传统,以指导和控制人们的行为。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中,人们的道德观念及其对人的约束力都不同。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为例来说,中国人倡导的“忠”、“义”、“孝”、“忍”、“稳”等观念,在社会正常运行中对人们的行为有极大的规范作用,形成了东方社会生活中的道德约束特征,这与西方建立在契约制度基础上的社会文明有很大差别。西方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制发展史的文明,所以法律在人们行为中的规范作用特别大,人们以为守法就是道德,即使一些很有人情味的东西,都以法律来规范,形成了法律约束的特征。顺应道德观念,利用道德约束展开贸易活动,对于外来者非常难,因为对不同地域道德观念的理解、掌握、运用是极其艰难而漫长的
三、降低国际贸易中文化风险的措施
面对这种无形的文化因素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进一步推动世界贸易的自由化发展,使世界各国都能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享受尽可能多的比较利益,靠一种文化完全地压制或征服另一种文化是不可能的。消除文化因素对贸易不利影响的最有效方法是推动世界文化的融合,形成一种协调配合、相互尊重和补充、杂交而成的多元文化综合体,使文化因素对贸易的不利影响消失并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局面,以下一些策略是不可缺少的。
(一)建立国际性文化交流
为了消除文化差异,最宏观、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建立国际性的文化交流组织和文化交流中心,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展示和交流,以消除观念、习惯、语言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贸易阻碍。文化是有传统的,但它也是可以交流的,高层次的文化也是易于被世界各国人民理解和接受的。只要人们不懈努力,文化大融合的一天终究会到来。近期中国举办的几次国际性的文化展览盛况空前,充分说明民族文化的精华也是可以被人类所共赏的。通过这些文化展览的成功举办,世界各国对中国的了解一定会加深,更会增加他们对中国产品的喜爱,最后带动中国产品在世界贸易中销量的上升。
(二)贸易策略与当地文化交融
国际贸易活动中最直接的主题就是企业,当一个企业有志于开拓一个拥有不同文化的市场展开贸易活动时,最为重要的就是其贸易策略的制定。企业在制定国际贸易策略的时候,应该注意与当地文化的融合。创造为当地人接受又有吸引力的情境,使文化渗透其中,这是第一个步骤。然后是在整个经营设计过程中注意配合文化环境要求进行创新,包括产品设计、定价、促销和分销等方面,既要创造出适合销售国文化的产品,又要使定价的方式和程度为之接受,还要找到适合当地习惯的渠道,采取购买对象乐意接受的宣传方式。这些环节缺一不可,只有把他们都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破除壁垒的目的。
国际贸易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活动过程,而且也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一个经济与文化互动的过程。这一研究为我国新时期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新的启示:文化具有单纯的经济战略所不具备的优势,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中,如何发挥我国独具特色的文化比较优势,对我国国际贸易的长远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一方面,企业和外贸经营者要充分重视文化的价值,努力提高和优化贸易商品的文化品质;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要通力合作,确立正确的文化战略,以文化力提升国际贸易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