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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WTO框架下的贸易便利化及其经济效应
(一)WTO议题下的贸易便利化精神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1998年)的定义,贸易便利化是指国际贸易程序(包括国际货物贸易流动所需要的收集、提供、沟通及处理数据的活动、做法和手续)的简化和协调。概括起来说,贸易便利化是指国际贸易合作中所涉及的手续、数据要求和管理简化、协调和标准化,其基本精神是简化和协调贸易程序,加快货物的跨境流通。从上述WTO相关的协定可见,WTO框架下的贸易便利化主要内容是指在贸易货物过境中的海关通关、检验检疫程序简化,也就是所谓的通关环节的便利化。
货物通关是国际贸易的关键环节, 可以说货物能否顺利快捷地通关,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贸易流程所需用的时间和成本。因为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货物进出境全部需要经过海关的管理。其中包括: 向海关报关; 海关对货物进行检验;海关对单据的审核; 货物放行以及交纳相关税费等。这些都涉及到时间和成本的问题, 这就要求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推动贸易便利化的进程。由此可见通关便利化在贸易便利化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贸易便利化的顺利实现, 海关及相关通关部门必须实施相关的措施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二)贸易便利化背景下通关便利化的经济效应
韩国近年来积极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的进程,2012年韩国在海关通关服务中已经全面启动电子呈交单据系统,简化了贸易流程,节约了物流成本达300亿韩元,折合美元近2600万元,其中包括劳动力成本的大幅节约。
新加坡通过实施“贸易网”(Trade Net)系统实现贸易通关便利化,被称为无缝的“一站式”电子通关系统,连接了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军控、安全、经济发展局、企业发展局等35个政府部门,与进口、出口(包括转口)贸易有关的申请、申报、审核、许可、管制等全部手续均通过贸易网进行。该网24小时运行,自动接收、处理、批准和返还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使贸易商从申报到获得批准的全部时间从原来的17-22天缩短到几分钟。对外经贸大学博士刘岩在“对进口贸易便利化对进口贸易增长影响的实证检验”一文中得出“控制了其他双边进口贸易的影响因素后,进口国的进口时间每降低1%,平均而言,进口贸易将增长0.51个百分点,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的实证结论。由此可见,通关便利化带给贸易的潜在利益是巨大的,其经济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中韩在通关便利化合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中韩贸易便利化程度和水平差距明显
APEC的一项研究对19个成员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除了韩国在标准协调方面达到先进水平外,中国和韩国在大多数指标上都只是接近或刚刚达到APEC的平均水平。
尽管中韩两国都在积极推进本国的贸易便利化,但两国目前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世界银行将2010年中韩两国从事商业活动的难易度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尽管韩国从事贸易与投资活动的平均水平高于中国,但是韩国从事商业活动所需的时间与手续方面的便利程度要高于中国,也就是说,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大低于韩国。
在对中国企业的关于对韩贸易障碍调查问卷结果中,目前中国对韩贸易的主要问题除了高关税、配额管理限制等贸易壁垒之外,还存在着检疫检验、商务人员往来、海关估价、海关贸易管理等通关便利化方面的障碍,其障碍比重依次为高关税、配额数量限制、检验检疫、海关估价、商务人员往来、技术壁垒、许可证、境内分销、海关贸易管理。
而在对韩国企业对中国政府改善投资环境应当采取的主要措施中,“提高贸易通关效率”和“简化进入和退出审批程序”分别占全部比重的26.9%和23.1%,可见推进中韩两国通关便利化合作进程任重而道远。
(二)贸易壁垒因素引发通关壁垒
韩国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实施的非关税措施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这不仅造成了中韩双方贸易摩擦、贸易失衡的升级,也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中韩通关环节的障碍。同时韩国对部分中国产品设置的通关障碍也严重影响了两国贸易商的贸易积极性。
1、韩国对中方进口商品的限制措施引发通关障碍
以两国贸易摩擦最为严重的农产品为例,在通关障碍方面,农产品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如从2012年,韩国海关进一步提高了部分进口农产品的抽检率。目前农产品抽检率达20%,远远高于3%-5%的进口商品平均抽检率,其中冷冻辣椒和混合调料甚至要求达到100%。这些措施明显延长了中国农产品的通关时间,增加了企业成本。韩国实施通关前税额审查的大豆、芝麻、洋葱、生姜、大蒜、荞麦、胡萝卜、辣椒和花生等产品,大多数进口主要来自于中国。这些措施对中国农产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不但延长了受审商品的通关时间,而且限制了配额外产品进口,打击了韩国进口商的积极性,客观上形成对中国农产品的进口障碍。
2、韩国对招标农产品的进口管理措施增加了中方出口成本
韩国对大部分农产品实施较为严格的、强制性进口招标制度。中国企业的投标常常遇到以下问题:一是韩国指定国营公司的垄断经营产品,中国企业无权直接投标,必须通过韩国企业或第三国企业投标;二是中国企业可以直接投标的部分产品,按照规定,中标的中国出口商出货前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预先向韩国指定银行交纳货款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大大增加了企业成本;三是保证金比例提高增加了出口企业的成本,同时返还没有保障;四是随意性较强。检验条款不符合国际惯例,不断增加要求苛刻或歧视性的招标条款,导致企业蒙受损失。
3、韩国技术标准和动植物卫生管理措施影响中方正常出口
韩国几乎把所有农产品都置于各种质量安全和检疫法规的保护之下,并对农产品进口实施通关强制性申报制度。其中关于疫病区域的确定、畜产品生产企业注册制度、检疫标准与措施中的不合理问题。虽然中方企业反映强烈,政府也几经交涉,但是目前仍然缺乏明显的改善。中国受影响较大的商品
主要包括谷物、水产品、畜产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医药及医药原料等,其中,新鲜水果、猪和牛等蹄类肉产品、药品等无法对韩正常出口。
通关环节壁垒使得韩国与其他贸易伙伴的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协定增多,而各个协定下的原产地要求不完全相同,导致韩国通关日趋复杂。韩国进口通关程序阻碍了中国产品对韩出口,尤其是农产品和水产品。韩国农林部、海关等各政府部门采取的各类农产品抽验、通关前税额审查等措施延长了通关时间,措施本身及其实施也缺乏透明度。
三、贸易便利化背景下中韩通关便利化合作方略
(一)中韩双方应共同制定贸易便利化目标。
贸易便利化带给国际贸易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未来的中韩经贸合作框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推进两国间贸易便利化,深化中韩贸易便利化合作和提高双边贸易便利化水平将会使得中韩经贸合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中韩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双方应共同制定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阶段性目标,争取进一步降低双边贸易的交易成本,包括提高通关效率,减少办理海关手续所需时间等。同时通过建立双边贸易信息平台,促进双方有关贸易法规、法律及其相关政策信息的交流宣传来大力推动贸易便利化的进程。
(二)中韩双方应共同制定通关便利化合作措施
首先在两国对口的货物进出口管理部门(包括海关、检验检疫、食品安全、标准化与合格评定)之间建立互派常驻官员制度,这对于双方加强沟通和协调、增进了解、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十分有利。同时应及时交流双方与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程序及相关统计资料,特别是技术性措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信息。另外双方应加强海关与商界的对话机制,促进双方海关与商界的沟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解决商界关注的问题。在检验检疫政策、食品安全、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检疫处理技术方法、动植物疫情通报等方面也应该开展合作与交流,解决双方关注的检验检疫问题。同时在卫生检疫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三)共同发展通关过程中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
电子商务作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效果,中韩之间在经贸合作中发展电子商务合作,将会大大提高双方的经贸合作层次和加速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进程。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看,目前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是网上支付问题、现行税制问题和物流体系的制约。随着中韩双边贸易的不断增长,中韩两国如果在推进电子交易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将会为企业提供更为宽松的贸易环境,显著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减少风险因素。
四、结论
中韩经贸合作是中韩两国经济交流的重要内容。中韩经贸合作也是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双边关系发展的强大动力。中韩两国自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越来越紧密,双边贸易与投资发展迅速,中韩经贸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在双方的经贸合作道路上还存在着诸多的摩擦和问题亟待解决。本文试图从通关便利化的角度探讨发展中韩经贸合作的新思路,以期从新的视点为中韩经贸各领域合作提出全面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参考文献:
[1]姚翠玲.海关推动贸易便利化的措施与效果[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0,12(5):148.
[2]APEC’s Ease of Doing Business Interim Assessment September 2012,APEC Economic Policy Report 2012.
[3]韩露.中国、新加坡通关模式比较及启示[J].物流科技,2010(6):78.
【关键词】 血管性痴呆/针灸疗法; 内皮素/血液; 通督调神固本; 疾病模型,动物; 大鼠
针灸治疗血管性痴呆(vascular dementia,VD)具有多系统、多水平、多层次、多靶点的特点。本课题组在长期的临床和科研实践中,总结出“通督调神固本”之法,选取精而少的穴位(百会、大椎、脾俞、肾俞)治疗VD,取得了肯定的临床疗效[1],并通过对氧自由基、脑神经递质及脑细胞超微结构等的观察加以证实[1-4]。大量的临床和实验研究表明,内皮素(endothelin,ET)不仅可促使脑缺血的进一步加重,并通过脑神经元或胶质细胞的直接影响参与VD发生和发展的全过程[5-6]。本文观察了“通督调神固本”电针法治疗对痴呆大鼠血浆ET含量及学习记忆能力的影响,为探讨针灸治疗VD和对脑细胞保护作用的机理提供实验依据。现报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动物、分组与造模
成年雄性健康SD大鼠(SPF级)48只,体质量180~220g,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CXK(粤)2003-0001;使用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编号:0011136〕。随机抽取8只大鼠作假手术对照组,其他40只均采用改良的四血管阻断法[7]复制VD模型。术后7d存活并无肢体残疾的大鼠25只,将其随机分为电针组9只、西药组8只和模型组8只。假手术组8只全部存活。实验动物均按常规饲养。
1.2 主要仪器
SDQ-30双极射频电凝器(上海手术器械厂);Morris水迷宫(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G6805-1型治疗仪(中国青岛华声仪器厂);1次性无菌针灸针(苏州天一针灸器械有限公司);SN-695B型放免γ测量仪(上海核仪器一厂)。
1.3 治疗方法
电针组采用28号25mm毫针,参考《实验针灸学》[8]取穴,于模型大鼠头部百会穴(顶骨正中)斜刺10mm,大椎穴(第7颈椎下)、脾俞穴(第12胸椎下两旁肋间)和肾俞穴(第2腰椎下两旁)各直刺5mm,连接电针仪,施以连续波,频率150Hz,强度以大鼠安静耐受为度(约1mA),每天电针1次,留针20min;西药组给予尼莫通(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10156),按12mg/kg灌胃,每日1次;模型组给予生理盐水,按20mL/kg灌胃,每日1次。各组均连续治疗15d。假手术组在同等条件下饲养,未予任何治疗。
1.4 检测方法
1.4.1 行为学观测 治疗结束后开始水迷宫检测[9]。水迷宫内水深41cm,水温22℃~26℃。在水池壁标明4个入水点,由此将水池等分为4个象限(E,S,W,N),任选一象限正中放置平台,没于水下1cm,水面覆盖塑料泡沫。①定位航行试验:将受试大鼠按顺时针方向依次由E,S,W,N4个入水点面向池壁放入水中。记录2min内寻找平台的时间(逃避潜伏期,escape latency)。如果大鼠在2min内找到平台,记录其实际逃避潜伏期;如果在2min内未找到平台,由试验者将其引上平台并停留10s,逃避潜伏期记为2min。历时6d,每天1次。②空间探索试验(spatial probetest):定位航行试验结束后撤出平台,然后任选一相同入水点将大鼠放入水中,测其2min内跨原平台及其他3个象限相应平台位置的次数。
1.4.2 血浆ET含量测定 各组大鼠于水迷宫检测后取样,眼眶采血,每mL加入0.3mol/L抗凝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 Na2+)2μL和抑肽酶500kU,4℃温度下立即离心,3 500r/min离心15min,取上清液低温保存,采用放射免疫法(RIA)测定,在广州中医药大学核医学中心测试,操作按照试剂盒说明进行(放免试剂盒由解放军总医院放免所提供,批号:051125)。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3.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
2 结果
2.1 各组对大鼠学习巩固和再现能力的影响
结果见表1、表2。表1结果显示,模型组大鼠平均逃避潜伏期显著性延长(P<0.01);电针组及西药组可显著性缩短逃避潜伏期(P<0.01),与假手术组水平相仿(P>0.05)。表2结果显示,假手术组、电针组和西药组大鼠在原平台象限跨相应平台次数显著性多于其他3个象限(P<0.01)。模型组在原平台象限跨越相应平台次数与其他3个象限的跨越次数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各组大鼠在原平台象限跨越相应平台次数比较,模型组显著性少于假手术组(P<0.01),而电针组、西药组跨越原平台象限次数显著性增加(与模型组比较,P<0.01),与假手术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表明模型组大鼠学习获取能力较差,电针和尼莫通均可改善模型大鼠的学习巩固和再现能力。
2.2 各组对大鼠血浆ET含量的影响
表3结果显示,模型组大鼠的血浆ET含量显著高于假手术组(P<0.01),而西药组、电针组可显著降低血浆ET含量(P<0.01),与假手术组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
表1 各组大鼠平均逃避潜伏期比较(略)
Table 1 Comparison of escape latency in various groups(略)
统计方法:t检验;①P<0.01,与假手术组比较;②P<0.01,与模型组比较
表2 各组大鼠跨越原平台及其他3个象限相应平台位置的次数比较(略)
Table 2 Comparison of frequency of rats passing through the platform in the original and other 3 platform quadrants
统计方法:t检验;①P<0.01,与假手术组比较;②P<0.01,与模型组比较;③P<0.01,与同组原平台象限比较
表3 各组大鼠血浆ET含量比较(略)
Table 3 Comparison of plasma ET content in various groups
统计方法:方差分析;①P<0.01,与假手术组比较;②P<0.01,与模型组比较
3 讨论
血管性痴呆属于中医“呆病”范畴。《医林改错》指出:“高年无记性者,脑髓渐空”。脑为髓之海,其输上在于盖,即“百会”,百会为“三阳五会”,位居巅顶,针刺此穴可醒脑益智、开窍醒神。“大椎”乃“诸阳之会”,为手足三阳经之脉气交会的集中点。督脉为阳脉之海,入属于脑,故电针此二穴,可达疏通气血、通调督脉、醒脑开窍、益智复聪之功,称为“通督调神”。中医认为本病的病因病机为“虚、痰、瘀”相互转化,即肾虚、痰瘀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其病机为本虚标实,以精气亏虚为本,痰热瘀血为标[10]。历代医家也十分强调精、气、血不足以及肾虚髓空在痴呆发病中的作用。因此我们以中医整体观为指导,选择针灸治疗,在选取督脉之“百会”、“大椎”的基础上,配肾俞、脾俞,称之为“通督调神固本”。肾俞调补肾虚,脾俞健脾化痰,针刺此二穴既补先天之肾虚,又健后天之脾弱。诸穴合用,既养血活血,又行气化瘀,从而养血生精、藏精生髓、填髓充脑、安神健脑,使脑髓得以荣养而复聪。
ET是作用最强的缩血管物质,也是一种神经介质。在急性脑血管病中,患者血浆ET含量明显升高。ET收缩血管,使血压升高,维持缺血缺氧脑组织的灌注压,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性反应[5]。但ET使血管持续性收缩,加重脑缺血,并作用于神经细胞,使神经细胞钙超载,产生自由基,进一步加重脑损害[11]。众多研究表明,ET在病理情况下是一种有害介质,其升高只能使病情恶化,而无助于病变的恢复和修复[12-13]。因此,拮抗ET的产生,有利于VD的治疗和康复。本研究观察发现,VD大鼠血浆ET显著性升高,而经电针治疗后,ET含量显著降低,大鼠学习记忆能力也明显增强,其作用与尼莫通相仿。
本实验研究表明,以“通督调神固本”为法则的电针疗法,可调节VD模型大鼠异常升高的血浆ET含量,拮抗ET对脑组织的进一步损害,从而改善VD大鼠的学习记忆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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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黎,赖新生,雷娓娓.电针对脑缺血大鼠学习记忆能力和海马神经元超微结构的影响[J].中国针灸,2000,8:497.
[4]赖新生,王黎,江雪华,等.电针对实验性血管性痴呆模型大鼠学习记忆及SOD和MDA的影响[J].中国针灸,2002,1(22):47.
[5]高唱,王景周,王琳,等.血管性痴呆患者血浆内皮素测定的临床价值[J].中国行为医学杂志,2002,4(11):407.
[6]闵连秋,宋利春,刘兴仁,等.急性脑梗塞患者血浆内皮素含量变化及其临床意义[J].中国危重病学急救医学,1998,10(4):222.
[7]Yan Bing,He Lilei,Xu Nenggui,et al.Influences of electro-acupuncture on learning and memory abilities and ultrastructure of gray type I synapse in CA3 sector of the hippocampus in vascular dementia rats[J].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Rehabilitation,2006,10(39):42.
[8]李忠仁.实验针灸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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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永炎,张伯礼.血管性痴呆现代中医临床与研究[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45.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erformance, alteration or termination of planning and control on the process.
【key words】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
1. 施工承发包模式的选择
1.1平行承发包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1.2.1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当然,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1.3.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3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1.3.4合同管理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 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2.1.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2.1.3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2.1.4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2.2.1建材采购。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交付及运输方式;
(5)验收;
(6)交货期限;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2.2.2设备采购:
(1)设备价格与支付;
(2)设备数量;
(3)技术标准;
(4)现场服务;
(5)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 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
(1)索赔成立的依据;
(2)证据;
(3)条件。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5.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还是薄弱环节
5.1.1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5.1.2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5.1.3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上述种种情况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难的原因,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我建议: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05-01
前言: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
1、施工承发包模式的选择
1.1平行承发包
①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②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③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①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
②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①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②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③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④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①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②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③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④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建材采购。标的;数量;包装;交付及运输方式;验收;交货期限;价格;结算;违约责任。
②设备采购:设备价格与支付;设备数量;技术标准;现场服务;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①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②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③成本加奖金合同;④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3.1 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3.2 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
3.3 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4、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
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5、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5.1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①索赔成立的依据;②证据;③条件。
5.2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①防止对方提出索赔;②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6、优化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6.1 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轨道。
6.2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实施合同管理和监控,从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要进行招标,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可研阶段就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合同标价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重要的转型期,而国家也加强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力度,在此背景下,我国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这对中小企业而言,需要进一步抓住其机遇而更好地发展和强大,从而为我国经济稳定上升注入新的力量。其中是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这不仅直接和企业经营状况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而且也是企业在实践工作中能够需要高度重视的方面,合同涉及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直接利益。因此,本文从合同的基本含义人手分析当前中小企业如何在管理方面设计系统,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能力。
1.概述合同的含义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中对合同所给出的定义可知,合同有狭义与广义,广义合同指的是民事主体(两个或者以上)就某件事而设立、变更以及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而狭义合同的含义则指的是债权合同,民事主体(两个或者以上)设立、变更以及终止债权的协议,也将其称之为民事合同。这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的文件,同时对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经济体制下,各个市场主体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更需要在生产和经营中加强管理合同,从而使得企业自身利益不会受到威胁。
2.分析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许多中小型的企业对合同管理基本是依靠人工,例如通过简单的Word和Excel办公软件对企业中的各种合同进行处理、归档以及统计数据等,通过这种方式管理合同存在许多的问题,第一,如文档整理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困难性,因为采用当前中小企业所签订的纸质合同基本是一式三份,然而企业管理的方式基本采用的是直接保存原件,这种方式在长时间保存工作中将难以保障合同的完整性,可能会出现虫蛀等问题,从而影响了合同的质量。此外,由于人工保存合同还会导致查阅工作带来不便性的问题,如查阅时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从而造成时间浪费的问题。第二,合同管理工作难度大,由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和不同的对象之间会建立合同管理,此时企业中的合同将会越来越多,而采用传统的方式管理合同,工作人员只能是通过手工的方式将合同中的内容录入文档中,这就增加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再者由于管理人员每天处理大量,难免会出现一些误差,这不仅导致企业中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而且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对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困难。第三,合同信息汇总存在较大的困难,由于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的手工的方式,然而企业各个部门中所需要的合同不同、签订的合同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而言,他们对合同进行汇总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例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这对企业发展中做出重要的决策带来不良影响。第四,对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有效的预警机制,例如运用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难以有效掌握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尤其是其中的结款情况,并没有通过良好的方式进行控制和预警珂,这就难以准确掌握当前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从而对企业准确预测某个项目的收支情况没有提供有效帮助,这对企业发展中掌握资金流以及运作资源等带来许多问题。
3.结合信息技术而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
由于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再加上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植力度较大,因此,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就积极参与各种不同的市场主体合作,其中就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保证双方的利益,这就需要企业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而现代化的技术管理过程中,需要结合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本文中主要是采用的是面向对象方式进行分析,运用信息技术而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中小企业采用这一系统可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现如下的目标:第一,监控好合同的工作进度,并根据良好的工作状态而对实时监控企业中各个不同的工作情况,例如根据合同执行进度等;第二,充分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情况,通过面向对象的方式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可以更好地帮助合同当事人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也能够增加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而在企业中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而不断明确各个岗位工作权限,一方面是防止工作人员出现越权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明确合同的责任,并能够落实到对应的人中,这对解决合同中的协同问题带来一定的帮助;第三,减少企业合同管理的开支,同时也能够促使企业降低成本。
4.分析合同管理的系统设计情况
本文根据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企业中的组织结构,而设计合同管理的系统。具体的工作模块请见图1所示。
4.1分析企业市场部合同管理的情况
由于企业中的市场部在合同签订之后才能够更好地便于其他部分开展工作,此时,市场部在合同管理中所需要完成的任务有:发放合同登记表格、合同报批以及作废处理等。合同登记是企业中的市场专员在掌握企业的业务的情况而在企业合同管理的系统中补充空白项,并根据合同的种类而进行编号和保存。在此管理系统中就可以便于管理人员找出对应业务的合同,并实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
4.2分析企业业务部合同管理的情况
企业市场部在签订合同条款之后,其业务部主管就可以安排企业中的相关人员根据合同内容而完成对应的工作内容,同时也是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体现。其中业务部分在工作分配中,则需要主管人员更好地掌握合同内容,并做到严格遵守合同要求。计划报批指的是业务员根据自己负责工作的情况而掌握信息系统中的合同登记的情况,然后将具体的工作进度交给企业中对应的领导进行审批,尤其是在重大的项目中,业务员就需要即使将问题报告至主管领导,并根据工作情况而提出对应的意见。
4.3分析企业综合部对合同管理的情况
由于企业的综合部在工作中所涉及的内容较多,例如合同登记、盖章处理、发票登记、业务人员的绩效登记、收费登记、报告登记以及发票作废处理等。其中合同盖章指的是工作人员根据企业中市场部和业务部的情况而对其中的合同进行集中盖章处理,并在合同管理的系统中及时做好登记。而开具发票则主要指的是履行合同中对发票情况的登记,在合同管理的系统中能够便于今后工作查阅,进而提升工作效率。此外,绩效登记就是按照合同中的所设计的绩效而发放给员工对应的奖金,这在系统中能够透明化的展示出来。
4.4企业中工作审核
在合同管理的系统,可以增加几个不同的模块,例如合同审核、计划审核、鉴证类以及服务类的工作计划等,从而便于工作人员做好对应的工作检查,进而提升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
4.5合同y计和查询模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涉及对查询工作和统计工作,此时在合同系统中就可以便于企业领导适时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而掌握企业中的合同的执行情况,例如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则可以在管理系统中通过已签模块中进行查询。
4.6系统维护
随着企业中合同数量不断增加,各个模块所包含的业务也会增加,因此,在管理合同中就需要定期维护这些系统,例如做好数据备份以及恢复的工作等。
5.分析企业中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规范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能够提升水运工程的建设质量,拓宽我国的水运建设市场,进而推动我国运输业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自身发展,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沿海地区商品贸易活动的广泛进行。
1.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简要概述
(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
在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是一样比较重要的内容。所谓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之间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1]。不过在这一系列行为之中,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等,属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而监督、审查等,则是进行合同管理的方法。但总体看来,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过程,它包含在合同订立至合同终止的整个过程之中。
简单来看,工程建设合同就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一系列协议。而合同管理,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并使双方受益。当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会出现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形,但只要维护双方的经济利益即可;否则,很容易引起利益纠纷。
(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
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
第一,影响因素较多。这种特征是与水运工程的复杂性有很大关系的,而且,不同水运工程的合同管理内容,以及合同管理方法也有一定的区别。此外,水运工程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如原材料的价格,施工现场环境的变化等等。这些都给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带来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
第二,持续时间较长,对企业经济利益带来很多影响。一般而言,水运工程的建设时间都在两年以上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管理就要持续两年以上的时间。也正是因为其实施时间较长,所以工程的建设规模比较大,涉及的资金总量也就非常大。一旦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则很可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3)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般而言,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剧本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首先,专业知识比较扎实,经验丰富。不同的工程项目,其所涉及的领域往往是不同的。有的工程项目需要合同管理人员懂得经济、法律、工程承包等方面的知识;有的工程项目涉及到国际惯例、金融和贸易等方面的知识等等。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独立起草合同文件,并不断完善。其次,读、写、听、说能力较好。合同管理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与人沟通、交流。最后,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人员往往需要与业主、承包方、发包方和监理方等及时沟通、联系。不仅如此,他们还必须尽职尽责的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各方的基本利益。所以,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兢兢业业的开展工作。
2.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若干对策
2. 1增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由于我国曾经实行过较长时间的计划经济,因此,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管理上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这种现象是非常不利于合同管理的,所以,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律意识,就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首先,双方可以学习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了解基本的合同管理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其次,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教育。部分员工由于工作责任感较差,不能切实落实合同管理上的内容。在进行职业教育之后,能降低这种不良现象发生的概率,提升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最后,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2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第一,应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不同的水运工程,一般来看,合同管理的实施步骤也是不相同的,所以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是第一步。这可以通过协调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经济利益来完成,在规范了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之后,承包方就按照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开始施工。
第二,建立文档系统。每一项目设立专门负责人,对相关的合同资料和工程建设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进行一定的分析,最终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以供发包方和承包方参考、利用。不仅如此,这还能为合同管理提供事实依据。
(2)制定合同变更的程序
由于水运工程的建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事先制定合同变更程序也非常重要。它不仅能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快速处理合同变更的事宜提供模板,还能作为索赔的一个重要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程变更占合同变更的一大部分,因此,在制定合同变更程序时,应将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在这里,就需要对工程的变更价款进行详细的计算,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不过,合同的变更程序需要监理方、发包方以及承包方共同参与制定,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维护各方利益的合同变更程序。
2.3严格控制材料使用费
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费,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的一个方面。由于水运工程的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因此,原材料的成本费占据工程项目的很大一笔支出。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做好检查、验收的工作,通过了解原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等,掌握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另外,对某些一次性费用支出较大的原材料,可以进行材料调差。这能在很大程度上使材料得到充分利用,相关的费用支出得到较好的控制,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
2.4施工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1)投标阶段对投标价的控制
不同的工程项目,业主往往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就当前情况看,主要有最低报价中标法、评审法和无标底评标法等几种。因此,施工单位应研究每种评标方法的报价技巧,争取在提高本单位中标率的前提下,将投标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例如,针对最低报价中标法,施工单位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与其他单位竞标。
(2)与业主签订合同阶段
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施工单位、业主等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尽可能保证合同的公平性、有效性。第一,对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因素,应进行全面预测,使合同双方在风险发生之前明确各自的责任。第二,严格执行会审制度。防止业主寻找人签订合同,而规避自身责任的违规行为。第三,注意预付条款和违约条款。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给施工单位带来的各种风险,同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施工阶段对施工成本的控制
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后,施工单位应定期跟进合同条款的落实进度。一旦发现尚未履行的条款,单位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并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此外,施工单位可以建立台账制度。这能帮助施工单位掌握工程的施工进度,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各种费用,降低施工成本。
(4)各阶段不同人员的交底
在投标阶段,施工单位应选择经验丰富的报价人员。同时,施工单位应让报价人员对业主的招标采购方案,以及关于业主的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以便报价人员采取恰当的竞标方法,并以合理的价格中标。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原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详细列出,并要求材料采购人员认真阅读,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质量合格。在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要求项目部人员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条款,杜绝违约现象的出现。
3.结语
本文首先就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以及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了简要论述。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如何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出了若干对策,其中,关于施工单位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策略,笔者作了较为详细的阐发。希望本文的分析能为企业解决合同管理上的问题,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提高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质量。
参考文献:
[1]严盼盼,郑艳婷.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17-117.
中国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A
绪论
由于经济不断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也十分的迅猛,导致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而随着建筑市场的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管理者对于预防风险的意识也就随着加强,而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就开始备受重视,这主要是由于建筑合同在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是一个可以有效的控制风险的手段。
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合同签订前期工作,其二就是合同签订后进入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除了需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具体操作以外,还需要有具备同样专业的人员对于管理工作过程进行审计,这样才可以达到工程本身预期的效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前提就是需要做好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标准,同时对于合同需要严格的评审,经过三个过程的评审后,才可以正式的签订合同。
对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书的评审工作
由于施工单位每天都会接触数量很大的关于工程项目的数据以及信息,那么为了能够提高自身的中标率,就需要对于这些数据信息进行合理的筛选和评审,除此之外,也就需要更加深入的了解项目工程的情况,比如当地的一些情况,比如与其相似的项目的情况,比如当地的材料供应和价格的变化。同时需要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路线,考虑自己的优势以及特点,以此为基础再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和要求的含义,施工单位要相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于文件中的内容需要进行评审,比如其合法性、合理性等等,对于风险因素需要作出有效的回避和应对,同时要选择合理的投标策略,确保标书编制符合科学性和严密性,防止由于一些不合理的因素而遭到拒签的情况,这样就会造成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同样是一种伤害。
签约合同阶段的评审
3.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处于同等的地位下,而合同的制定和内容也必须履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需要符合相关的合同法以及行业法规等原则,如出现不公平的内容和条款,那么该合同本身就属于违法的合同,当然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了。对于合同书的文字语言表达,也需要做到准确、严密、详细等要求,不可以出现含糊不清的情况,对于没字每句甚至到标点符号都必须要精准,如果稍有偏差,就很可能会出现对于含义理解的不同,造成不同解释的情况,合同内容中不可出现模棱两可的文字书写,这些都可能会造成时候双方的争执焦点,所以严格的把好文字内容关,是相当重要的,而执行合同的人也必须对于合同的含义做到充分理解,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去一一执行,为项目建设管理打好基础。合同不可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比如前部分的条款关于挖土运土方规定的是体积包干价,而后面的内容则规定探照台班计算价格,这样的矛盾最终会导致结算账款的时候出现争执。
3.2合同主要的条款,包含承包范围、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计价方式、结算方式、进度款、结算审核期限、付款方式、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双方违约责任、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程序、资料移交等均等约定完整、从而能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对于一些要求行业内容,为了避免日后可能会出现纠纷的情况,应该要注意编制和解释,而对于工期等要求,如果有缩短工期的要求,则也需要进行明确的约定关于费用的问题,而材料的采购问题上,双方哪一方提供或者定牌定价等,最后关于结算的问题,如果无法及时的回款,需要如何处理,关于仲裁机构的名称都需要具体写明,防止出现类似的问题。
4.合同签订后施工准备期合同管理
在施工单位已经签订了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合同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合同需要进行交底,要明确的规定公司以及各项目部门对于合同履行权利、异物、职责等等,这将合同管理任务的责任和任务需要落实到每个部门的负责人身上,这也是为了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5.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5.1索赔工作的管理
施工企业有效的整合各项资源,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采取有效的手段和策略在竞标中顺利中标,对于现场进行详细的考察后,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和条款、图纸等都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要寻找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由于哪些原因引起索赔的可能,要着眼于施工的索赔情况而获得额外利润的策略,这样的策略及合法同时也合理。而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承包商索赔的情况,比如合同文件的缺陷、当地的自然环境或者人为造成的影响和障碍、业主的主要责任比如水电的供应等等,设计图纸等的错误,以及任何不正常的变更都会导致施工承包商出现索赔的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按照合同的规定业主需要给于恰当的赔偿,但是如果施工一方没有及时的提出索赔的要求和证据,出现过期的情况,就会使得施工方变主动为被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提出索赔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要利用所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进行索赔,而合法得到有效的经济赔偿可以充分体现出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而业主则需要在收到对方的索赔证据和报告后,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收集反驳其理论和证据的论据,同时复核索赔值,起草提出反索赔的证据报告。最终双方在进行索赔问题的谈判时,对于索赔内容中所涉及的一切问题进行处理。
索赔以及反索赔的证据和论据需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对于符合规定的材料需要进行完整的记录,这其中主要包括对于招标文件以及和合同、图纸等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对于会议记录和双方往来的信函和通知答复等也要详细的分析。在施工现场需要做记录,而工程的款项都需要有日期和金额的记录,材料进场凭据等要认真的收集整理,这些都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和证据,最后对于索赔的要求,需要详细计算出索赔价值,起草索赔报告。
5.2合同动态管理
由于工程的施工过程会收到很多内在以及外部的影响,这些干扰事件的发生会直接影响到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甚至是频繁变更的情况,所以合同的实施的过程中,也需要按照发展变化进行不断的调整,所以合同在履行的时候,对于其控制和变更要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商讨,要重视合同的变化,这也就是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
5.3竣工合同管理
在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相关的验收工作,这时候对于合同的管理尤为重要,应该对于相关的施工合同、标书等进行一个整理的归档,从新在做一次分析,对于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后的各个阶段进行研究,最终结束工程竣工研究工作,这样才算是彻底结束合同管理的工作。
6.结束语
通过上述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分析,相信大家都了解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其实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所以相关的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研究以及意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统体制,这样才管理的方法以及手段上能够得到逐步的提高,同时需要正确运用合同管理工作,来为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同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也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在激烈的市场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同时为我国建设施工行业发展提高更大的帮助。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合同管理越来越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做了分析和论述,并指出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注重合同管理与索赔,一定会给企业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从而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的竞争力。
1.建筑工程合同的概述
1.1工程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包括中国的和外国的)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或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存在各种经济往来关系。它们是最基本的市场经济活动,它们都需要经过合同来实现和连接,需要用合同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2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势
现代建筑工程、建筑生产活动的特点和工程承包合同,对合同有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如标准化、完备性和灵活性等,现代建筑工程合同有一些新的发展趋向。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近几年来,合同管理和索赔越来越受到我国工程管理界的重视。国内的一批专家学者、工程管理人员,政府机关管理人员对我国的合同管理和索赔进行了专题研究。可以说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已越来越受到各方面重视,正逐步推广开来。
2.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2.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索赔既是―门科学,也是一门管理,同时又是一门“艺术”,它是一门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于一体的边缘科学,涉及到工程技术、工程管理、财会、法律、公关等众多科学。索赔(Claim)一词具有较为广泛的含义,其一般含义是指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的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经济活动中承发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正确处理索赔对有效地确定、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索赔也是承发包双方维护各自利益的重要手段。
3.1索赔的原因
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施工条件变化。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如地下水位的高低、地质断层;发生如洪水、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时,都会对合同价格及施工工期产生较大的影响。
(2)工程变更。由于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顺序等问题往往会使工作量增加,同时造成的建筑材料改换、暂停或加速施工,这些变更均将增加施工费用或使工期改变。
(3)合同缺陷。有时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或者合同中出现遗漏、错误,造成承包商成本增加或(和)工期延长,业主应给予补偿(根据法律可推断应由承包商有义务在投标前发现的非常明显的含糊不清或其他缺陷,其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3.2工程索赔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索赔的依据在于日常的合同管理,日常的合同管理提供必要的证据,若想成功索赔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建设单位为使工程如期完成,早日投产取得收益,就必须加强自身管理,保证工程中各项问题及时解决;作为施工单位要实现合同目标,获得自已应得利益,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管理的加强与提高。
(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作为施工单位,要取得索赔,保证自己应得的利益,就必须做到自己不违约,全力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合同目标。同样,作为建设单位,要通过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使建设项目按期完工,早日投产取得经济收益。
4.如何做好索赔、怎样做好索赔及建议
4.1如何做好索赔
索赔工作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谋求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或诉讼。承包商和业主都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
(1)索赔意向通知。在干扰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必须抓住索赔机会,在一定时间内(FLDIC条件规定为28天),向工程师和业主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2)提交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或者经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应报出索赔的正式书面报告。
4.2怎样做好索赔
(1)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成功的前提是要签订一个有利于自身的合同。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多少取决于合同本身的完善程度和合同中的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处于有利地位,在工程施工中无论进行索赔或反索赔都能有理有利。对于工程施工中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事件,要以合同条文作为判定的依据和标准,做到有条款可依。
(2)在合同签订前,要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尤其对工程量、价格、工期等条件索赔补偿的可能性和先后程序等条款要特别的关注。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管理,首先保证自身全面履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一但发现不符合或出现争议的问题,应立即进行索赔处理。
4.3成功索赔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索赔意识。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以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从企业法人代表、业务部门到全体员工都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意识。
(2)提高经营管理队伍的素质。未来竞争取胜的关键是人的因素,而项目管理五要素中,首要是人的管理。科技兴建,以人为本,不断学习,不断总结经验,不断优化人才资源,才能更好地开展索赔工作。
(3)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工程索赔是一项注重依据的工作,若要在工程索赔中能够成功,就必须懂得索赔的程序,由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事项相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4)全面学习、研究国际上先进的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我国建筑企业应该多学习、研究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理论及相关案例,总结经验,进而与本企业项目有机地联系,从而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做好准备。
总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索赔是一项知识和技术面很广,复杂而又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不但要善于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还要善于收集与整理索赔有关依据和资料。要对工程合同中索赔事项深刻理解,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充分理解工程合同中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各项往来性文件与相关法规,深入调查工程索赔事件、捕捉索赔机会,按照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的原则,及时、准确、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索赔工作,掌握索赔技巧,善于学习和总结索赔的工作经验。这样才能降低成本,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42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5-003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是约束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也是施工过程中双方的行为准则。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1]。
当前由于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承包企业竞相压低标价以求中标,因而在施工过程中亏损的风险加大,工程索赔就成为承包商扭亏增利的有效手段,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管理行为。因此,如何在合同框架内通过采用相对合理的方法来有效分析和解决工程索赔,挽回损失提高效益,便成为当前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工作。以下是在自己实际工作中对合同管理及工程索赔方面进行的初浅分析。
一、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一)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因此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分公司各层次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形成合同管理的网络组织,负责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以维护企业或项目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二)以工程合同为重点,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1.建立合同的评审与分析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不严密,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也会给竣工结算审计带来争议,因此必须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评审与分析制度,内容包括:
(1)合同中合同价款及确定方式、工期、质量要求、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工程结算方式、违约处罚等。
(2)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之处,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3)及时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对风险因素是否有全面的评估及规避风险的措施。
(4)对涉及企业利益的条款,制度出最高标准,如质量最高处罚额度、工期延误最高处罚额度、每天延误处罚最高额度等等。
2.建立分包合同的审查制度
要审查分包方的履约能力重点审查分包合同的总量和价格,确保我方利益。同时还要审查分包方的资格,避免签订无效合同。
(1)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
(2)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必须满足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3)抓好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要层层把关。
3.建立定期上报和定期检查制度
对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要定期上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认真地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只有随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
4.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管理人员将合同中主要内容及涉及的注意事项、工程中的风险重点等关键性问题交付给分公司。
(三)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必须以人为本,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关注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合同管理的观念,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在整个管理层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全员管理的意识。
二、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索赔意识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然而在任何合同的关系中,索赔是一种必然存在的正常现象。对合同关系的双方来讲,索赔即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也是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合法途径。特别是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索赔更是普遍存在。这是由于建筑工程规模大、工期长、涉及因素多等特点决定的,也是在竞争性招标条件下施工企业寻求风险均摊的有效措施。在当前市场经济中施工企业要“追求利润”的原则下,也不能排除施工企业将索赔作为扩大利润最有效的办法之一。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实物量的增减、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政策性调整以及合同条款中的缺陷和业主付款行为的违约等,势必使索赔事件不可避免而且也是经常发生的现象。许多企业为了中标,在投标中压低报价,中标后在通过工程索赔的手段逐步取得自己期望的经济效益。做好施工过程的索赔工作是目前恶劣市场竞争中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加强索赔工作管理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工程索赔工作必须要以合同为依据
合同文件是工程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特别要注意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整理索赔资料,组织索赔工作,时刻与现场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相对照。关注现场情况及时发现索赔事件。
(二)保留与工程索赔相关的依据
工程索赔成功与否,必须有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以充分翔实的资料证明自己拥有索赔权利,保证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这些主要依据除了合同文件以外,主要包括来往信函、会议纪要、施工记录、工程变更等。现场工程师签字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是采取索赔的有力证据。除此之外工人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照片等等都可能是工程索赔证据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三)及时、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
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的责任,杜绝该签未签,该赔未赔的情况,提高和强化及时签证,加强索赔的意识和自觉性。注意提出签证索赔的期限和程序。凡应在施工期间提出的均应及时提出,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避免后期综合索赔所带来的矛盾复杂化。
(四)起草索赔报告
索赔证据要确凿、充分,语言要言简意赅,要引用合同条款,建立事实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性,突出强调干扰事件中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以及自身为避免干扰事件的影响和损失所采取的措施。
(五)控制反索赔和分包商的索赔
建筑企业在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向自己索赔事件的发生。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交通系统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企业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企业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考虑本企业的履行能力和经济效益,严格履行
规定的审查、审批程序。
合同应该条理清晰、含义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
第六条企业合同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应指定其他部门负责合同
的综合管理。
第八条企业内有合同业务的部门,为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管理。
第九条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二)拟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起草,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合同履行;
(四)及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五)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与综合;
(七)负责对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法律业务指导,组织对合同管理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十条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并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合
同纠纷;
(三)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及时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
律问题;
(四)及时将本部门合同及有关文件归档。
第十一条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企业有关人员签订。签订合同
,应由签约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
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经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熟悉企业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对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详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签约资格。
对方资信不明、不好又不能提供担保,不得与之签约。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涉及企业几个部门的,合同的主办部门应先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制定合同专用章领用、管理、使用办法。一个单位有二枚或二枚以
上合同专用章的,应对合同专用章统一编号,明确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报表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和记载合同从签订到终结的全过程。
第十八条国家规定了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企业订立合同应使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没有规定标准(
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九条企业认为合同需要公证的,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十条企业应全面履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遇
有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同时收集
有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企业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企业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
励。
第二十二条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应依据有关规定
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合同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合同标的数额、合同法律后果等因素自行确定。
合同管理的好坏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很大程度上的影响,在工程项目的合同中,有关该项目的质量、资金与工期等内容均有体现,双方的责权关系也被明确指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也就是对工程所包含到的采购物资、勘查施工等合同的签订、实行、更改、截止、违约和赔偿处理等进行的管理工作。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和种类
(一)经济合同的含义
所谓经济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生产运营中,企业为了明确利益双方的责权关系,而进行签订的协议。其中包含企业内部责任合同,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中所定的数量、价格、地点、时间、运输、包装、质量和结算等所有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地执行。
(二)经济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分类有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供用电合同、货物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财产租赁等其他经济合同。
二、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一)经济合同的各项原则
1. 授权制度
现场工程项目企业与外部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不能越过权限签订合同。超越权限、未经授权或者在截止后,未经追认所签订的合同,企业不给予承认,现场负责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 合同审慎原则
企业现场与外部单位进行合同签订时,应对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合同起效的要求以及相关负责人的信誉、资历等安排系统性的调查,通过走司法路线,针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一系列审议及核实。
3. 统一管理总则
企业建立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将企业现场和外部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作出统一管理,现场应严格根据企业所定下的管理规定来执行。
(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制度
1. 合同档案的制度
现场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在建立起有关档案后,将其交到现场经营部门进行统一化管理,现场在相关负责人的授权范围下所签订的合同都应在企业经营部门备案。
2. 责任的追究制度
现场项目的企业和外部签订的合同都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若违反法律、法则与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对其进行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若严重到触碰刑法,必须交由司法机关来处理。
(三)合同管理的监督
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在企业领导者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内部与对外部的合同签订、管理与履行的相关工作。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部门是企业经营部,其职责主要是指导、检查以及监督各个部门、各个现场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问题。
三、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履行企业的合同管理规则的基础上,现场项目工程要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并执行更加规范化的合同谈判、竞价、会签和签订程序,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通过竞价选择中标单位
1. 标书的制作
标书的内容包含工程图纸、评标准则和合同条款,合同规定双方责任、工期、质量要求、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中断和终止条件等。
2. 邀标书的发送
一般情况下,邀标的单位数量不应少于三家,并且所邀标的单位都必须是企业筛选得出的合格供应方。
3. 发出招标文件
向那些达到要求和对标书有良好反应的专业队发出招标文件。
4. 标书的收集
按照规则,应该将标书密封,即采用邮递递交或者专人递交,对资金较少的项目,可以采用传真进行明传,而对一些过期的改标书,应作废标处理。
5. 评标
由现场经营部门、主办部门、竞价小组组长与财务管理等相关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并且严格根据制度来进行评标工作。
6. 中标通知书
通告合适的中标单位,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7. 合同的签订
合同双方根据招标文件来签订合同。通过公开竞标而中标的单位,即项目部门所选中的施工专业队,必须承担标书中所规定的施工任务。
(二)竞标结果的审核
在完成竞标选择工作后,交于企业竞价小组进行审核,并且要详细描述竞价的过程,表明选中单位的理由。
(三)合同的洽谈
在企业执行部门的统领下,现场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合作,与中标单位开展合同的洽谈。在谈判时,对谈判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应包含:会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谈判事项、谈判结果、记录人员和记录时间等。
(四)起草合同
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质量、工期、方式与地点、违约责任等,且应明确以下三点:第一,对受托方的授权范围;第二,委托方的介入深度与决策权力;第三,说明变更设计与工程签订管理应遵循的依据与原则。除此以外,既要防止委托方的介入过甚和不合理放权,又要防止受托方的管理失职和越权行为。
(五)合同的审批
把合同交到企业经营部审批,相关资料必须附上。在企业会签审核后,即可完成合同的签订。最后,经营部门还要在现场把合同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印,分发至有关部门。
(六)保修及其他约定
主办方应与业主事先声明:其一,必须严格执行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时长,但是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可适当延长局部或全部保修期;其二,协助业主确定好保修期和最终工程尾款约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结算
项目部执行企业定下的合同结算程序,有关合同结算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收集整理
经营部和有关部门需认真收集与整理有关的合同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文件、电文消息和来往信件,确保进行合同执行时有关凭证、单据的完整性。
(二)相关凭证的处理
为加强经营部的熟知合同的履行状况与进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在合同支付初期,执行单位需持相关凭证或者发票到经营部门,经过经营部门审核之后制定支付通知文件,再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执行部门要将已付账的其他凭证或发票进行备份,并把复印件交于经营部门作存档用。
(三)验收结算
在合同双方完成任务后,执行单位需及时带领经营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结算工作,在没有差错的状况下,双方进行签认、盖章,进而宣布合同的终止。
五、经济合同的纠纷处理
(一)合同履行以及纠纷处理
在签订好经济合同后,需全面履行,若无法完成合同中的要求,应及时进行补救,降低损失。由现场经营部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监督,定期将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汇报给企业经营部门,尽早反映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那些履行终止的合同,应该予以归档,然后同样要向企业经营部门进行上报。每当现场项目终止时,合同管理者应将所有合同进行整理,详细报告合同的实际履行结果,且将整理妥善的档案上交企业经营部门。一旦发生合同的纠纷事件,现场人员应尽快通知企业经营部门,积极参与事件处理,找到相关负责人,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二)XA项目中两个合同的纠纷处理
1. 造桥机的施工合同
因为在该项目中,造桥机被频繁使用,而造桥机在当期还属于新型工艺,在施工的初期阶段,工程进行得并不顺利,造成施工进度较慢。再者,承担单位在与项目部洽谈合同时,对施工的难度、工期没有做到合理预估,造成团队已完成的工作量度无法完全支付工人工资,进而无法对合同进行履行。为了解决该纠纷,造桥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办法。在经过项目部门的测算分析后,造桥机团队确实因为自身原因与整体施工进度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在报请企业同意后,没收造桥机团队的履约保证资金,并将项目由原先的合同单价结算向工班计时结算转变。
2. 锚具的供应合同
该合同中的供应方是由业主通过招标而选中的,在箱梁预应力的施工过程中,却意外地出现了安全事故。经鉴定得出,除了施工原因之外,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锚具的质量问题,经几方协商之后,锚具供应商同意赔偿15万元,最终供应合同被解除。
六、结语
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项目,要求合同管理者有很强的责任心,对业务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并且掌握经营管理以及经济合同法的专业知识。要全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方来说,选择最合理的合同方,相对而言,对于未来的合同履行成本和监控控制是有帮助的;在合同条约方面,合理完善的合同条款利于避免很多风险;在合同的履行监控方面,做好监控工作可以帮助合同条约的准确执行;在合同终止方面,为了规避一些未知的风险,可以采取终止合同的措施。总而言之,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水平与目标成本管理的提高起到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韩立萍.关于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探讨[J].山西建筑,2012(29).
1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狭义地讲,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通常,人们将工程造价的含义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应该肯定,承发包价格是工程造价中一种重要的,也是最典型的价格形式。鉴于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在项目固定资产中占有较大的份额,又是工程建设中最活跃的部分;工程造价被界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很有现实意义。而工程承发包价格一般情况下由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组成,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款项。由于建设项目的复杂性和受施工工期、质量、环境、气候等可转换为价款责任的影响,合同履行中经常发生需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此即为追加合同价款。从以上分析可知,无论从广义的工程造价角度还是从狭义的工程造价角度,工程造价控制既存在于工程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阶段,也存在于工程的施工期及竣工验收结算阶段,而不论是哪个时期,加强合同管理都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
2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主要指建设项目在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面科学合理地明确,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总标价尽可能地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
目前国家出台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专用条款的内容是由合同订立各方协调确定,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工作量是较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收益也是较明显的。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就较多,扯皮的问题就较多,碰到的麻烦越大,因此业主要在工程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阶段做好合同管理,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主要指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条款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合同管理,避免违约产生纠纷和索赔使造价提高。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其间关系又是相互交织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各环节把好关,可预见的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以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下面择几项予以分析:
3.1工程变更管理
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笔者认为合同履行中的造价控制,主要应严格控制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变更,即应该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控制工程变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 重点抓好设计阶段的管理,工程变更很大部分是设计的变更,设计阶段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势必会造成开工后较多的工程变更。这其中主要是两方面的问题:①业主在设计阶段初期工作不到位,设计阶段应考虑的问题到施工时才发现,使得设计变更发生,造价调整幅度较大。②设计图纸的质量问题,设计图纸错误、遗漏、前后矛盾等也是造成工程变更的直接原因。因此,应健全有关变更的审批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如必须变更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2) 使用高水平的监理公司和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经理,他们作为一线的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学识水平直接影响到造价控制。
3. 2合同履行中的工程款支付管理
合同支付管理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都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发生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2)应按照合同支付计划确保资金落实到位;(3)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等等。
3. 3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是依据合同权利提出的正常的补偿的要求。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的前提条件及不可预见的情况等。根据笔者工程实践的经验,索赔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
(2)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装饰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
(3)应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认真审核工程索赔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
4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合同后期管理主要指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控制,竣工验收阶段也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是对整个工程造价分析及管理的总结,在这一阶段,我们应细心百倍。首先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资料、工程签证单、结算书等,并在审查过程中记好原始记录,保存好工程量计算书及现场材料使用发票凭证,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重算、多算的项目要调减,漏算、少算的要调增,再进行工料机分析、汇总,最后落笔。
然后,由承包人将审查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应为原件。
(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
(3)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
(4)工程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业主最后根据合同、审价报告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支付工程款。
5 结束语
无论是工程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阶段还是中期的施工阶段及最后的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都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贯穿于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控制造价的目的不仅是控制项目的投资不超过批准的造价限额,消除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而更积极的意义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投资和资源的充分利用。因此,从事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必须足够重视,加以认真研究,从方法和手段上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不仅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审计,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J]。基建优化,200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