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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况及概念界定
为了解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杭州市财政局、浙江理工大学《基于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助体系研究课题组》于2010年7月~2011年5月在杭州市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助状况的调查与访谈。
此次调查行业涉及通信、环保、科技、生物、电子、农业等,地域涉及杭州下沙开发区、滨江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等不同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17个。依据企业规模、产业特点、技术含量、受资助频次、企业成长性、享受资助类型等。经过筛选和比对,最终确定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埃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农科院、杭州机科院有限公司等17家中科技型小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企业实地走访、电话(网络调查)等形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助问题进行调研,希望进一步厘清资助体系、寻找不足、探索解决对策。
行业不同,标准也不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学术界目前都尚无统一的表述。一般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具有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企业中具一定科研人员从事创新工作并具有相应的研发经费投入,并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2 杭州市现有科技创新资助概况
总体来说,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助体系在结构上主要可分为横向类别结构和纵向层次结构两大类。横向类别结构主要包括奖励类、环境类、融资类资助及各种补贴型资助;纵向层次结构主要涵盖国家、省、市、区四级的地方配套资助。
2.1 横向资助种类
2.1.1 环境类
①创新平台建设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大学生、留学归国人员以智力为依托从事科技创新,及时转化科研成果,进一步发挥科技的辐射功能,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研究开发、技术推广、软硬件共享、产品检测、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服务,杭州市颁发了《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杭州市于2006年先后建立了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孵化器平台。目前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已达16个。平台建设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农业科技企业等根据不同规模、技术含量提供硬件、技术支持,成功解决了一批小企业的技术发展瓶颈问题。杭州市科技局、财政局从2007年至2010年共资助孵化器资金金额达447.8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6个,资助金额达3590万元,如下图所示(单位:万)。
②行业研发中心及产学研合作
行业、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及相关奖励措施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水平,发挥技术创新作用,杭州市科技局了关于《杭州市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等对一批能起到榜样、示范效应的特色行业、企业研发中心进行资助、奖励。同时,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运用现有研发部门成立研发中心,杭州市在资金划拨、人员配备、场地等方面也给予了政策上的倾斜,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及进一步发挥好社会服务职能。自2007年以来,各种研发中心共资助经费8045万元,如下图所示。有效促进了同类行业间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创新和应用,为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
另外,为进一步鼓励与支持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了《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奖励办法》、《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等通知,有效促进了杭州各新城区及县(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科研合作,从2007年杭州市共资助产学研项目金额达4116万元,见下图。
③大院名校、大院大所
为进一步营造更好的科研环境,发挥外内外尖端科技对企业成长的促进作用,杭州在引进技术方面了《关于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的若干意见》,拟以杭州余杭区“海创园”依托,临安青山湖科技城为载体,通过市政府出资的模式打造一批“大院名校”,切实发挥高科技技术对杭州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2010年起设立引进大院名校专项资金,出台了《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研发机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用于杭州市区域范围内重点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研发机构的科研条件建设。
2.1.2 融资类
①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为了更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以便对具有潜力的初创性企业进行引导性资助。杭州市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它旨在通过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对初创期企业进行投资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该项目伴随着2008年的《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而全面实施,杭州市、各区、科技银行按比例出资,通过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方式,支持了大批新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2007年至2010年共资助资金金额达67010万元,见下图。
②信用担保
为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杭州市财政局于2002年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同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企业法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事业法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社团法人)等三种信用担保机构,各级政府、各区、县(市)也在设立专项资金,创业资助、风险补偿的资助以及奖励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开绿灯,以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③科技银行
运用金融载体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延长“助困”手臂是杭州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帮扶的途径之一。受传统融资体制机制的制约,以高成长、高风险为特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处于银行信贷的“盲区”。而在杭州市政府牵头下,当前依托杭州银行成立和运行的杭州科技银行,按照相应比例的基准利率对中小企业贷款,政府给与科技银行基准利率20%的补助,科技银行将这笔款项作为“风险池”滚动积累,以增强信贷抗风险能力,进一步降低放贷门槛,有助于解开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有利于实现科技金融合作模式的创新。通过建立“银行 担保 投资 政府支持”的独特运行机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④天使担保
杭州市科技局通过深入调查后,大胆改革科技财政投入使用方式,从2008年起,从4000万元的种子资金中保留1500万元仍按照原来项目申报的资助方式,安排2500万元设立“天使担保风险池”,由无偿资助改为“风险池”,为处于种子期的初创企业提供“天使担保”。为大批初创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贷款机会,财政科技资金也得到了高效利用。天使担保基金通过与银行合作有效放大了资金,增加资金扶持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后续辅导和管理,从而持续有效的推动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1.3 奖励类
①种子资金
根据企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成熟度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也是杭州市对中小企业进行科技扶持的有力举措。杭州市,《杭州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管理办法》,设立种子资金。通过对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孵化项目根据项目大小进行种子资助,对一批成长性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2007年至2010年,资金金额达8779.5万元,见下图。
②创新资金
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杭州于2003年设立的技术创新资金对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给予奖励,同时对创新技术获得国家、省、市等创新的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例如凡获市创新基金及国家创新基金、省创新基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以按照比例得到市、区创新资金的资助。2007年至今,已划拨创新资金4277.5万元,每年划拨金额分布图如下。
2.1.4 各种奖励及补贴
①孵化器奖励
为鼓励企业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激活创新潜力。杭州市对被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等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项目,在不同阶段给予一次性或不同等级的奖励。目前为国家级奖励100万元、省级50万元;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市级孵化器给予各企业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孵化企业在孵化期间或孵化毕业后1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每家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以最高标准奖励一次)。另外还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奖励、企业研发中心奖励及专利资助等。
②企业奖励
1.1科技查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前提
科技查新是一项集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于一体的信息咨询工作,是运用手工检索及计算机检索等手段,对某一领域国内外同类研究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通过对比分析,对待查的科研立项或科研成果或专题、专利发明的新颖性做出基于文献对比性结论的过程。目前,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已经成为科研创新的重要领域。因此,在科研课题申报中,即便是某一领域专家学者也不一定对所有科研信息做到全面的深入了解,可能会对特殊领域中的某些特殊课题的现状把握不够而做出主观性的判断。科技查新是科研创新获得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一份高质量的查新报告可以提供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尚未研究的空白点。科技查新既可以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避免低水平、重复性研究,又可以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等提供科学参考。同时,科技查新还可为科技人员进行科研创新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使科研人员可以节省出大量的时间用于科学研究。如设立在河南中医学院的河南省科技查新站拥有如SCI、Pubmed、SpringLink,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等综合及医学数据库上百种,通过开展科技查新服务,已经为学校乃至省内的中医药类的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科技查新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不可取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查新作为科研创新的重要前提,在科研创新中起着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1.2 科研创新对科技查新提出更高的要求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而科研创新更是尤为重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科技查新在科研创新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在大数据、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科学研究的分类呈现精细化发展,数据存储量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从而导致信息资源的获取难度明显加大。如何在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源中寻找有用的信息进行知识积累,并从中寻找空白点和创新点进行科研创新,是摆在科技查新人员面前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难题。与此同时,科技查新工作也暴露出的问题诸如服务服务意思和理念不强,缺乏竞争和市场化运作机制,查新数据资源不足、信息分析能力不高,服务内容分单一等都严重制约了科研创新的发展。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下,科研创新对科技查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科技查新工作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改变原有的思维模式和运作方式,提高科技査新质量。
2.大数据时代下科技查新的现状
截至2015年初,由国家科技部、卫生部以及教育部批准认定的查新机构,加上各级行政部门认定的查新机构已接近400家。科技查新工作得到了国家科研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了科技人员的广泛认可,科技查新用户群在不断地扩大。科技查新为科研课题的立项、科技成果的转化、专家评审等提供了客观依据,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有力支撑了科研创新的发展。科技查新工作自身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科技查新数据库资源不断地完善,科技查新工作越来越规范,科技查新的质量也越来越高。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科技查新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多行业、多维度的行业格局,步入了良好的健康发展轨道。但与此同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科研活动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要求,面对类型多、动态化、价值密度低的海量大数据信息,科技查新工作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改进与开拓发展。
2.1 查新数据资源建设与共享开发不足
截至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统一、完善的科技查新文献资源数据库系统,国内各科技查新机构由于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订购的科技查新数据库也不尽相同,并且查新机构之间的数据不能共享利用,造成资源的重复建设。
在查新数据库资源配置中,期刊及专利数据库较为完善,而其他如会议论文、学位论文、科技成果等较难获取。更为重要的是,面对具有“数据体量巨大、数据类型繁多、价值密度低、处理速度快”特征的大数据信息,单就数据库的查新是远远不够的,不把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纳入到科技查新范围,查全率的不足肯定导致结论的片面性。
2.2 科技查新人员的复合素质有待提升
21世纪科学技术研究的一个显著发展趋势就是新技术、新理论不断涌现,不同学科之间的大跨度、多方式的广泛交叉以及边缘学科兴起。科学研究的交叉发展一方面会给人类发展和科技进步带来重大的突破;另一方面也对科技查新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查新人员若要准确捕捉与把握项目的技术创新点,需要了解各个学科的前沿知识并融会贯通,掌握不同学科的专业术语,制定出科学的检索策略,这就要求科技查新人员除了具备敬业、务实、探索精神外,还要具有广博知识面和专业技术理解能力、文献判读能力、计算机检索能力、写作总结能力、外语翻译能力等。因此,复合型查新人员的引进和素质提升迫在眉睫。
2.3 缺少科技查新质量监控环节
虽然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有《科技查新规范》,对查新合同、查新策略、查新程序、查新报告的撰写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但也只限于流程上和格式上的规范,对于科技查新报告内容的质量是无法做出客观评判的。虽然我国的科技查新工作设立了审核员审核机制,但审核员不参与查新过程,也只能对查新报告形式上的东西进行审核。由于缺乏对查新报告内容的质量监督,查新员和审核员仅凭个人道德和职业责任感的内在约束,容易导致失职和不负责任行为,使科技查新流于形式,降低了科技查新的权威性。
2.4 科技查新的服务模式还比较单一
一直以来,大多数科技查新机构都是被动的服务模式,坐等科研人员上门寻求查新检索服务。工作的内容也局限于对申报的科研课题的新颖性和创新性进行判断,出具科技查新报告供科研管理部门参考。由于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单一,如果科技管理部门没有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奖必须出具科技查新报告的硬性规定,则很少有人自愿、主动地来进行科技查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环境下,科技查新机构单一的查新服务模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科技查新机构除了常规的新颖性查新之外,还需要在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源中进行有效信息的挖掘,主动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创新开展多种服务模式,推动科研创新的发展。
3.大数据时代下科技查新推动科研创新的对策
3.1 推动查新机构资源整合,建立科研大数据
3.1.1 成立权威管理机构,推进数据库资源共享
虽然近30年来,我国的科技查新行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这些查新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也导致了我国科技查新行业的发展缺乏统一的指导。特别是国家取消对科技查新机构的行政审批之后,科技查新行业实际上处于自由发展的状态,严重影响了科技查新工作的健康发展,更谈不上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因此,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科技查新行业管理部门,对科技查新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和动态评估,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积极统筹整合各查新机构信息资源。一方面可以大力推进查新数据库的统一采购或者联合采购。实现数据库源资的共享利用,不仅能节约大量的购买经费,而且也能丰富各查新机构的数据资源,扩大检索数据库范围。另一方面可以建立一个分布式的科技查新成果数据库,各个查新机构负责录人本单位的查新成果,通过统一的检索平台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可以实现科研课题的快速,提高科技查新效率。
3.1.2 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科研大数据
全球范围内,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正成为趋势,有关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实施大数据战略性,大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我国也与2015年8月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就科研创新领域而言,国家有关科技管理部门要抓紧时间落实纲要精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统筹规划科研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科研数据资源和设施平台、整合分散的数据中心资源,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建立国家科研大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深度分析和挖掘海量的互联网信息资源,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采集和长期保存工作,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能力,构建互联网信息保存和信息服务体系,打造科技查新大数据,为科技查新工作的质量提供基础保障。
3.2 加强科技查新人才队伍的建设
3.2.1 查新机构要提升服务质量,必须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查新机构要合理配置查新人员结构,除了引进高层次的图书情报人员之外,还要根据服务学科的不同,引进相应专业的高学历人才,大力培养复合型创新服务人才。毕竟术业有专攻,专业技术人员会更熟悉国内外该领域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在科研查新过程中能更好地与科研人员进行沟通。
3.2.2 开展专业素养+信息分析技能的培训,提升查新人员素养
科研查新人员不仅要具备计算机知识、数据库知识、信息检索技能和必要的外语能力,还包括掌握必要专业领域知识和分析判断能力,了解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前沿研究。目前,国内查新员的培训内容往往只注重检索技能的培训是远远不够的,科技查新机构应该根据科技查新人员的知识结构,采取开展专业素养+信息分析技能的培养方式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培养具备多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3.2.3 推行按专业分工的查新工作模式
目前科研领域的学科分类越来越细,科技查新机构要逐步建立按专业分工的查新模式,即在查新任务的分配上,尽量做到将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课题分配给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查新人员完成。具备专业知识的查新人员熟悉本领域的科研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准确捕捉与把握课题创新点,也能更好地和委托人进行沟通联系,制定出科学的检索策略,工作起来也会游刃有余。与此同时,通过长期接触某一专业的查新项目,反过来又可以促进查新人员专业知识的增长,提高查新工作的效率和查新报告的质量。
3.2.4 注重科技查新考核管理,建立激励机制
查新人员和业务素养和工作态度也是决定科技查新质量的一个关键因素。科技查新机构要加强对科技查新人员考核管理,制定合理的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本着公平公正、适时适度的原则,建立精神嘉奖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人才激励制度。从而激发科技查新人员的工作热情,避免职业倦怠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科技查新质量。
3.3 规范科技查新管理,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3.3.1 建立、完善专家咨询制度
查新机构应当根据查新专业的不同建立学科专家库,聘请不同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定期到查新机构作咨询指导和查新监督。学科专家专业性强,对其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将科技查新中遇到的专业上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各学科的专家请教,弄清、弄懂课题性质,少走弯路,防止检索出现偏差。因此,建立完善的专家咨询制度也是提高科技查新质量的一个必要措施。
3.3.2 建立定期抽检制度
科技查新的整个工作流程都依赖于查新人员的智力劳动。虽然国内查新报告实行的是审核员签字的审核机制,但由于审核员不参与查新过程,并且也不可能对每个科研领域都很熟悉,缺乏对查新内容的实质性的监督审核。因此,查新机构要定期对查新报告进行抽检,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抽检到的查新报告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促使查新人员树立职业责任感,认真做查新,细心写报告,杜绝失职和不负责任行为。
3.3.3 加强科技查新的过程控制
我们知道,在产品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分为事前的产品质量控制阶段,事中的产品质量过程控制,事后的质量把关与处理阶段。而对于科技査新也按照质量控制三阶段理论进行管理,首先是加强事前控制——与科研人员的建立良好的沟通。良好的沟通有助于科技查新人员能迅速且了解课题内容,把握科研课题的查新点和创新点,确定检索策略和检索范围,为査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其次是加强事中控制——查新报告撰写工作。严格按照科技查新的步骤和顺序开展工作,并对每个环节制定相应的量化标准,科学、认真撰写査新报告书。最后是加强事后控制一一査新结果的监督与反馈。定期对科技查新报告的质量进行动态评估,建立査新用户的反馈机制,对查新用户的反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査找原因并加以改进,从而帮助查新人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科技查新质量。
3.4 将查新工作贯穿科研活动全过程,不断寻求创新服务模式
科技査新机构要改变以往单一的科技查新的服务模式,变被动的检索査新服务为主动的信息服务。查新人员要多与委托人的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检索技能,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前期调研、开题立项、成果验收、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全过程。通过科技査新把诸多分散的信息资源最大限度的归纳、整理,通过分析研究得出科学结论,帮助科研工作者科学立项。针对特定的用户开展定题服务,定期主动推送与科研项目研究有关的最新信息、收集到的相关文献、国内外最新的研究动态,可使后续科研过程保持科学高效,也为科技管理部门对科研成果鉴定等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
2010年初,秦皇岛市召开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动员暨科技工作会议”,拉开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序幕,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成创新型城市,而科技创新是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发展科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要有资金作为保障。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秦皇岛市科技企业表现活跃,中小企业已成为经济的主力军,科技创新的主动力。据统计,2009年全市共有科技企业309家,占比11.37%,共实现产值215.24亿元,占比22.72%,其产出效率是普通企业的两倍。
(一)政策引导,方式多样,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
近年来,为了鼓励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秦皇岛市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保驾护航。在方式上,通过设立不同类型的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落实贷款政策,加大财政与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全市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持。
(二)R&D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加
R&D是科技活动的核心,也是科技活动中最富有创新性的部分。2009年,全市R&D科研经费总投入为7.12亿元,GDP877亿元,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为0.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1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
(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2010年全市银行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贷款总额为4055万元。各金融机构针对科技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的抵押担保方式,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办专利权质押贷款,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项金融服务。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专利技术商用化和产业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信贷政策与科技企业特点不相适应
科技企业投入大,运行周期长,风险高,他们虽然拥有知识产权或非专利技术,但这些产权或技术评估难,流转难,而银行信贷运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特点决定了企业贷款必须有抵押担保物,两者不相适应。
近年来,秦皇岛银行贷款在科技投入中的总额虽逐年增加,但所占比例却持续下降。2010年全市银行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贷款总额不到全部贷款的0.05%,只占企业贷款需求的5%,金融资金支持与企业实际需求差距甚远。
(二)缺乏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自主创新融资渠道
秦皇岛市企业的融资渠道基本为政府拨款或投资、银行贷款、民间融资以及风险投资等。渠道单一,门槛和成本过高,手续过于繁琐,甚至超出企业承受能力。从近几年情况看,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经费大约在200~30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结果不仅仅是贷款难,而且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比较难。
(三)缺乏健全配套的政策扶持机制
首先,是自主创新融资的制度保障还不到位。目前还比较缺乏鼓励创新行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配套优惠政策,创新投资市场体系不健全,创新项目推广及中介服务少,创新项目评估水平不高等。
其次,是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备。没有建立起科技企业创新投资的风险补偿机制,科技投资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对于科技投资的保险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第三,是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能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目前,秦皇岛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总体状况是: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水平不高,对诸如创业咨询、企业诊断、潜在市场发展等较深层次的服务,没有能力提供。
三、金融支持秦皇岛科技自主创新的思路
总体思路是:以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主线,强化市场化意识与多元化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政策性资金为引导,创业投资为龙头,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核心,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为两翼,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现代科技金融体系,形成秦皇岛市科技与金融两大要素的良性互动机制。
(一)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动的投融资新格局
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本着自愿原则,组建由政府的科技部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组成的投贷联盟,形成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动的投融资新格局。
(二)完善并优化银行间接融资服务体系
一是中央银行要出台各项支持自主创新的金融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二是商业银行要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明确信贷政策导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学习借鉴美国硅谷银行模式,探索成立科技银行,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四是市区两级联动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共同支持中小科技企业。五是设立专门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性科技金融机构,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中的引导作用。
(三)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自主创新直接融资服务体系
首先,是政府要加大对科技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真正发挥政府科技专项资金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政府无偿资助、贴息贷款、资金补助、保险费用补贴等方式,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自主创新直接融资服务体系,为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提供金融支持。
其次,是培育并壮大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各类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试点,鼓励它们通过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方式,吸引新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是加快发展科技创新保险市场,引进各类保险市场主体,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险种,为科技创新活动化解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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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近些年来,政府应对科技金融提起了高度的重视,将科学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发展视作社会经济进步的一项重要策略,并且不断地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一方面,政府直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不断推动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激励科研院所和高校加强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合作力度。另一方面,政府还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财政补贴的方式,间接性地促进创新科技金融的发展。
1.2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依旧是银行,而资本市场通过社会融资的能力还比较低。为了响应国家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方针,我国的大银行也开始着眼于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贷款服务。另外,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门设计了更为多样化的金融信贷产品组合。除了信贷之外,还推出了相应的保险业务,为此类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股良好的金融环境。
1.3科技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重要时期,充分挖掘资本市场的潜力,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当前较为重要的工作。针对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的现状,我国政府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从而加速资本市场的体制改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能够应用于企业发展中。尤其是在税收方面,我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融资方面的税收,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意义。
1.4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科技创新相关行业,是我国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投资的领域。在我国一些高校人口密集区,汇集了大量的科技创新资源,但是却还未能形成高科技产业聚集区,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缺乏资金的投入,而风险投资机构在这一领域上的投资,大大地改善了这种局面。虽然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时间还不够长,但是其发展速度却非常迅猛,对于我国将科技创新技术,转变为生产力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2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当前政府重视科技金融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政投入力度,然而,随着这一行业的发展,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出来,政府的财政投入对于众多的企业来说,总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国家为了能够迅速推动该行业的发展,其财政投入对象集中在了较为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很大一部分的中小型企业能够获得的财政支持力度比较小。另外,由于科技金融的风险性较高,政府的财政支持在投放时的检验要求较高,并且有些企业即便获得了合格证明,也很难得到财政支持。
2.2金融机构支持体系不够完善
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造成信贷困难的最大原因。首先,商业银行目前还未能针对此类企业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差异化的企业信贷标准,并且信用担保体系依然不够健全。其次,虽然金融机构针对科技金融方面的贷款额每年都在不断增加,但是此类业务在金融机构所有的贷款业务总额中所占据的比例增长却不明显。最后,科技保险还比较欠缺,对于高技术产业的推动作用还不够明显。
2.3科技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够稳定
我国的证券市场具有波动性较大、稳定性较低的特征,并且由于证券市场中的投机者众多,使得资本市场并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后提供较为稳定的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导致了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较低。同时,由于政府的调控作用,资本市场自身的资本配置功能并未能完全发挥出来,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市场失效,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2.4风险投资机构的相关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我国针对于风险投资的相关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当前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数都是以公司制的形式成立的,税收方面与其他行业的公司并没有明显的区别,存在双重征税的情况。二是我国的风险投资服务机构还比较少,导致了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效率比较低。三是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旦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发生风险问题,就会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
3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策
3.1科技性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路径
一是要提升企业自身信用水平。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信用是立足于市场的基本前提条件,只有具备良好的信用,才能够通过融资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动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通过提高自身财务透明度、增强抵御经济风险能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设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等途径,来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二是要建立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科技金融的发展本质就是要依靠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要依靠强大的创新能力,不断地为自身注入发展活力。因此,此类企业应当通过提升技术创新实力、招纳更多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将更多的创新型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为企业带来更高的效益。三是企业管理者要提升法律素养。作为管理者,应当通过阅读国家相关的法律规章,明确国家对于科技金融发展方面的政策和制度,从而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在合理运用国家有利政策的同时,规避法律风险。时刻关注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的变化,引导公司投入到国家的科技金融发展战略中,成为高新行业中的积极分子。
3.2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策略
首先,不断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方面,国家要不断完善创新基金相关法律政策,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该类企业提供更好的税收优惠,刺激科技金融的发展。另外,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贷监管。其次,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政府应当运用更为科学的手段,加速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从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最后,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制度。一方面,政府应当重视高校人才培养的作用,鼓励高校革新人才培养手段,提高大学生人才的素质。另一方面,政府要以更好的政策来吸引优秀的人才,使其自愿投入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作岗位上。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借助社会资源来搭建人才培养网络,让人才培养更为灵活。
3.3金融结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
第一,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标准。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殊性,金融机构不能以固定的标准来进行评断。而是要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标准,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调研,明确该类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从而为其提供更为合适的信贷服务。第二,创新银行组织形式。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可以成立专门的科技金融业务部门,或者单独设立针对该类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从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为人性化的信贷服务,使银行的资源的资金资源得以更好的配置,降低信贷的风险,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与担保机构建立稳定长效合作关系。金融机构应当意识到,与担保机构的稳定长效合作,有利于分散业务风险,对于规避信贷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金融机构应当努力寻求担保机构的友好合作,共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
3.4科技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方面的路径
一是要革新发行上市制度。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为了给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应当不断地优化上市企业的财务披露以及治理等方面的标准,提升上市制度方面的适用性和包容性,为科技领域提供更大的支持力度。二是要完善退市机制。落后企业退市失败将会长期占用资本市场的资源,我国应当不断地完善退市机制,及时地清除那些不符合市场标准的企业,提升退市制度的实效性,让资本市场资源得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三是要重塑资本文化。我国资本市场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秉承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塑造具备长远发展价值的资本文化,着眼于未来的发展道路,注重国家利益,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动力。
3.5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