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的行为规范范文

时间:2023-06-09 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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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的行为规范

篇1

一、做一个有爱心的教师

一个教师没有爱心,那他就没有资格谈教育。我在网上看到过很多关于教师殴打、虐待幼儿的视频。身为一名教师,我也为教师队伍中拥有这样的败类感到耻辱。我们教育对象是孩子,祖国的花朵。如果我们教师都用这种恶劣行为去处理很多事情的话,你如何期待这些思想上未成熟的孩子在未来有一个良好的行为规范。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所以说一个有爱心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一批有爱心的学生。

二、做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

我认为教师这项工作,体现师德的意识是很强的。为人师,不仅要对学生负责,也要对社会、对自己所教的学科负责。如果马马虎虎教学,以应付的态度敷衍自己的教学工作,你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家长把孩子交给我们,学校把教学任务交给我们,我们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同时也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如何让学生喜欢自己的课堂,如何让学生快乐地掌握相关知识,都是作为教师应该去反思总结的。所以只有带着一份责任去教书,才能教好书。

篇2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06-0024-01

一、教师职业道德内涵界定

从国内现有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对“教师职业道德”界定是多种多样的。在此,笔者试对相关学者的观点作一综述。顾明远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处理各种关系、问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事业的态度和情感、有关的行为规范等”。鲁洁认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整个道德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对待学生的道德、对待教师集体的道德、对待自己的道德”。朱小蔓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师生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同事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表现”。 费海娟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一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王正平认为,“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与概括”。

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1.国内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传统师德规范上。有学者认为一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定缺乏深入的研究,条文表述较为原则,二是职业特征把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三是没有处理好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檀传宝认为对师德现状的估价存在不公正、不正确、不客观、不真实的情况,师德建设缺少有效机制;朱小蔓等认为一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职业特性把握不具体、不细致、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师德建设没有和教师专业化结合起来 ,没有和教师的自主发展结合起来;三是师德建设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没有处理好。其次,新时期“转型”上。基于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郅庭瑾和吴慧蕾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应从“职业”走向“专业;于红认为须把握“四师为范”的新教师职业道德内涵,即塑造优秀的师表风范、树立模范的师爱形象、具有高超的师识本领和精湛的师艺才能。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上。杨芷英在《教师职业道德》一书中写道:师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校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直接标准。而朱金香认为,在进行教师道德评价时,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统一的原则。

2.国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全美教育协会在1975 年对《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做出重大修改, 并沿用至今。日本在创办近代学校以后,大力发展师范学校,其《伦理纲领》至今仍被广泛运用。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于1954年通过了《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教师》,指出:①教师要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以和平、民主、友谊的精神教育学生。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思想自由等其次,明细师德规范,增强其可操作性。郑金洲、黄向阳研究成果认为美国的师德规范主要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面的内容。师德理想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最高要求,师德原则是对教师的中级要求,师德规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或者是教师个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再次,重视师生关系。美国《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强调教师对待学生要以民主平等的方式,不得有意为难或贬低学生等。最后,强调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化养成。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间接教育,全方位渗透。他们采取“价值澄清”、隐形教育等方法,将道德教育有机地渗透于各科教学和学生的日常生活。(2)将教师道德与责任义务教育融入“公民教育”与“责任公民”教育之中,培养学生具有爱国精神和尽责尽义务的“公民”。(3)强调道德践行。师德不是几条熟背于心的条款,而是要外化为教师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外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他们基于法律和公民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规范在内容上明细可操作,没有崇高、空洞的道德口号。尽管国外的师德规范及其建设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但其中的精华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师德规范要求的法制性、增强师德教育从“理想”到“现实”的可操作性等上具体落实。

参考文献:

[1] 顾明远教育大词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8

[2] 葛玉瑶.教师职业道德的佑岐分析[J].教育研究,2008(5):35

[3] 朱小蔓.教育职场:教师的道德成长[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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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勇(1974- ),男,河北冀县人,西京学院体育部,讲师,研究方向为体育教育。(陕西 西安 710123)

[基金项目]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科研项目“基于系统方法论的高校阳光体育模块化管理体系”的阶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JK1071)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不可避免地催生了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伦理道德观念意识的冲突和矛盾。以“八荣八耻”为精神载体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适时提出,准确、科学、客观地对我国现阶段社会道德理想、行为规范等提出了总得要求。高校是社会集合中的重要元素,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输送学习型、健康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要任务,其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将会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及广大学生群体的身心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在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总的精神概括,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设计蓝本,以“终身体育”为最终培养目标的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建立和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我国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

我国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应该说通过近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各类高校都不同程度的建立起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体系,在师德行为规范、培育养成机制、评价奖惩等方面都形成了相关的制度和要求,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在我国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职业道德观念认识的不完整性。传统教师职业道德是基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建立起来的,是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对人、对事、对工作等一切教育行为的理想化要求,但其缺乏社会现实基础和法律基础。第二,职业道德结构认识的不完整性。传统教师职业道德大多只是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理想作出比较粗糙、抽象和一般要求,而很少对职业道德原则和职业道德规则作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和便于操作的结构设计。第三,职业道德内容的不完整性。内容上多缺乏涉及教师个体发展和教师从事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第四,职业道德执行效度不足和具体评价的不易操作性。传统教师职业道德是基于师德理想高度的东西,但是缺少社会现实背景下的易于达到的、可操作的、具体的执行标准,导致教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产生距离感,同时也给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工作带来极大的操作难度。

二、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专业化发展思路

1.以专业化思想塑造教师职业道德理念。我国传统教师职业道德属性通常都被定位于社会道德属性范围内,但我们更应看到教师职业道德的职业属性和专业属性。当前,全面达成“终身体育”培养目标已然成为现阶段我国高校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顺应体育学科的专业特点,以师生关系为核心,以人才培养和教育实践创新的客观规律为发展主线,引入专业化思想来对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进行重新认识。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内涵是指体育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同时,还应关注职业道德内涵创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养成。“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仅仅是作为现代教师职业最基本的道德条件,而非全部,因此,我们必须以专业化精神来塑造体育教师职业道德理念。

2.以专业化思想构建教师职业道德的层次结构与内容。依据上述对体育教师职业道德理念的从新理解,我们可以分析归纳出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应涵盖以下三个层次结构及其对应内容。第一,职业道德理想。职业道德理想是体育教师从事专业化教育实践行为的最高境界要求,是社会大众对体育教师职业伦理行为的较高层次愿望,也是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不断创新发展的方向。该层次结构涵盖的内容有: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的决定忠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体育教师自身特有的人格魅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博爱精神让学生感受到学习与成长的快乐;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与时俱进,不断地进行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从而实现职业的发展;自觉遵守社会伦理道德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成为学生言行的楷模并得到社会及他人的广泛道德认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勇于牺牲,甘愿奉献,以积极健康的良好心态来体验教师独有的成就感与愉悦感,从而实现生命价值的不断提升。第二,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原则以职业道德理想为基础,对体育教师职业行为进行约束,是指导教师职业行为的准则。该层次结构涵盖的内容有:在现实社会中,使教师的职业行为始终适应和符合社会大众的理论道德需要,并进行职业演化;准确把握教育发展方向,使教育行为符合我国人才培养的客观需求;尊重教育及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和挖掘学生潜能,使其成为有价值的社会成员;树立良好的职业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和服从相关工作纪律管理,促使学校各项工作得以有序、高效、顺利的完成;善于从各种途径来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为教育目标的实现提供充分的专业化保障;加强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学习,形成具有个性特点的人格魅力,并使之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帮助学生逐步形成健康向上的人格取向;团结同事,增进交流,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注重职业团队的建立,以期更好地形成创新能力;广泛进行社会交往,借鉴和吸收各类有益的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形成教育合力。第三,职业道德规则。职业道德规则是指体育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是体育教师在课堂内外及人际交往过程中最直接、最具体的行为约束。职业道德规则通常都可以设立较明确的观测点,具有外显性和可操作性,一般都是以否定句式来告知教师不允许或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及不恰当行为。例如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言语态度侮辱;不能将不良情绪带入课堂;不能随意否定学生的看法及观点;不能在课堂打电话等。

3.注重教师职业道德的法制化建设。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教师角色被赋予崇高的道德示范,使教师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种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想化期待固然美好,但也正因为他的理想化和崇高化,使其远离了法律的基础和现实生活的道德土壤,而高高飘在空中,人们必须仰视才可以看到。所以,我们必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法制化建设,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置于法律和公民社会义务、社会公德的框架下,结合教师职业行为特点和要求,演化出符合现行法律对社会公民及公务人员所规定的基本理论道德和品质修养,并将其细化成教师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在教师职业行为具体实践中教师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如果自己的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规范,那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且是法律问题,从而以法律的强制性促使个人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4.正确解读师生关系是构建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师生关系是一种隐性的教育因素,直接制约着学生接受教育的程度,影响教育过程乃至决定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我国教育家叶澜先生曾经把教师的教育行为比作是“生命与生命的交流”,认为对于一名优秀教师而言,所传授的知识在若干年后学生大多不会记得,而只会记得传授他知识的老师。因此,正确解读师生关系是构建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是确立一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应充分理解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格特质,以民主和平等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帮助学生充分发掘自身潜力,发展健康人格,形成良好的社会适应及生存能力。

5.提高可操作性是建立专业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技术保障。我国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多为理想和原则层面上表述,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会感到难以找到对应点和观测点,也就缺少了现实意义上的指导和评判功能。在具体环境下,其实我们更需要的是具体的、直观的和易于操作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准确指导和评判教师职业道德现状与发展。偏重完美理想的师德规范只会使广大教师内心产生具有距离感的敬畏,致使教师心理压力加剧,并最终因其高远而形同虚设。因此,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必须朝着更具可操作性、更加朴实的方向发展,力求基本道德要求与最高道德理想相统一,原则引导与规则操作相融合。

6.机制健全是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发展还必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以确保形成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导向化、专业化、常态化的持续发展格局。为了实现上述要求,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培养机制:首先,应完善教师选聘制度,严把教师职业道德关。在教师选聘制度中,应特别注重对教师人格、品质、修养、责任心、工作态度、价值观等职业道德现状及可能的发展情况进行考量和评价,只有严把入口关,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教师职业道德的高水平,并确保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导向性。其次,应健全教师工作制度,严把职业道德纪律关。健全的教师工作制度可以对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纪律、工作态度、人际交往、业务学习、科研创新等诸多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在尊重教师人格的前提条件下,引导教师不断的对自身道德行为进行自觉、自律和自省,促使其真正成为道德规范的践行者。再次,应以内化和渗透来优化教师职业道德养成机制。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质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态度和教师任用制度的变化,直接导致教师群体对自身社会地位及社会认同的不自信。不可避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教师职业道德理想的“彷徨”,甚至“退化”。因此,采取强制和硬性灌输的方式来引导和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显然是不合时宜了。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应顺应时代变化,将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要素渗透到社会生活及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运用间接教育、一般教育及价值澄清模式等非直接的教育培养方法。同时,还应强调教师个体的道德践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仅通过对规范条文的学习是不能养成的,只有在不断的道德践行过程中去经历、感受、思考,最终逐步内化为教师的品质修养和职业道德理想。最后,完善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是预防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有效途径。完善的评价、激励机制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体系中是必要且重要的。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互评、自评体系,并将其常态化、制度化。但应注意的是,将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量化考评时应科学界定考评的范畴,合理细化具体评价内容,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岗位任用、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另外,还应合理使用激励手段,利用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教师的优秀职业道德行为给予肯定和表彰,从而提高教师道德践行的积极性,预防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夏瑞阳.湖北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失范及其改善对策[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1).

篇4

一直以来学术界在不断研究关于师德方面的内容,国家也一再强调高校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要以身作则,身先示范,发挥师德楷模作用,但是收效并不明显。而且近年来一些高校在致力于将师德纳入教师评价系统中,以通过约束教师不良师德行为来提升或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提升。而从操作层面来看,仍然呈现的是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来规范教师行为。似乎师德建设已成为一个瓶颈,无助于改善高校教师教学面貌,也无法科学地衡量师德水准。为此,有些学者研究与借鉴西方的教师专业发展的伦理思想,在探索教师专业发展中,提出教师专业道德提升的伦理思想,显示了师德发展通过专业化路径得以自觉实现的理论,对探索我国师德建设的路径应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教师专业化真正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职业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1972年英国的《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鲁姆斯报告)更是将教师专业发展及教师职业专业化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使教师职业开始向专业化迈进。1975年,美国正式颁布《教师伦理规范》,其中渗透了教师专业化思潮,“使得美国的教师职业伦理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将教师的专业自主、专业伦理等教师专业特质纳入其中”,[1]凸显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从行为规范层面上升为特殊专业人员层面的一种专业伦理思考。

在教师专业化运动过程中,传统师德向专业伦理的转换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趋势。有论者指出“,从最初的一般性的德性要求,到具有道德法典意义的许多专业伦理规范教育,从重视知识、技能水平培养,逐步过渡到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的兼顾,是教师专业化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层面”。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专业活动的行为准则,目的在于规范和约束教师的专业行为,确保对学生产生良好的教育影响。如果教师对职业的专业性认识不足,对教师职业伦理规范不够明确,甚至沦为一般的道德修养,并过多地渗透了政治因素,会使教师伦理规范不能反映职业特点,也难以有效规约教师的职业行为。我国新颁发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没有很好地表达教师的职业特征,在教育实践中难以发挥规约和引导教师行为的作用。反观美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从其“导言”中明确,教育专业伦理守则表达了所有教育工作者的期望,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负有维护最高伦理职责的重大责任,凸现其坚持了崇高的师德理想,明显受行为主义影响较大,偏重于教师的外显行为。在陈述方式上多采用限制性语(不准、不得之类),使其操作性得到增强,权威性、合理性也得到提升。美国国家教育协会及其分会详定:对于违反守则任一条款的惩处为开除会籍,并且所制定的条款应用于任何形式下的强制执行。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其目的在于规范教师专业行为,确保教师专业“伦理底线”得到遵守。[2]我国传统师德注重强调个人的道德自觉,使许多伦理规范流于形式。如果教师一心向“钱”看,认识不到自己的职责,又没有纪律约束,很容易出现不认真教学,不尊重甚至随意惩罚学生等的无视学生权益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精神的行为。而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体现的是教师专业道德的自觉提升,是自律与他律在教师职业中的自觉结合。为此,研究教师专业伦理,对解决当下师德建设困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教师专业伦理对师德建设的引领作用

有研究者提出,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是指向教师、为了教师、提升教师的教育生活。认为,教师伦理规范的制定不仅要关注教师基本的伦理诉求,更要有一种境界———关注并尊重教师之为人的需要、尊严和自由,以及关注并尊重教师之为人的人生意义的彰显和生命价值的体现。教师伦理规范的制定应“以人为本”,给教师以人文关怀。首要问题就是要把教师当“人”来理解,把着眼点放在教师的身上而不是外在的东西。[3]教师专业伦理建设,需要实现教师专业义务向专业权利的变更,以权利来推动义务。研究揭示,“教师专业权利是教师专业义务存在的基础,教师很难承担没有专业权利支持的专业义务”。因为“教师的专业权利是教师的自然权利在教育活动中的延伸,没有充分享受到自然权利的教师,其专业权利也难有保障”;“没有充分享有自然权利的教师也没有办法很好地履行专业义务”;“教师的自然义务源于教师的自然权利,没有自然权利可言的教师自然也不负有自然义务,难以与他人建立起平等互动的关系。这自然会影响到教师专业义务的履行”。[4](59)

只有教师专业权利得到保障,才会有助于教师自觉履行专业义务,师德建设才会取得应有成效。个体权利等同于自然权利,与专业权利构成对应关系,具体是指社会成员在其社会内部不依赖于社会制度的具体安排与个体的社会地位而独立享有的权利,是社会内部成员普遍享有的权利,也是作为个体其他社会权利基础的基本权利。专业权利是强调权利来源于个体的身份,它是专业制度赋予个人的特殊权利。自然权利是专业权利的基础。自然义务的要义为,一项权利的拥有至少包含两种义务要求,一是他人有不得干涉权利人在其权利范围内的行为选择自由的义务,二是权利人有尊重他人同样权利的义务。每个个体,在享有自然权利同时,也必然地承担着个体的尊重自己和他人权利的要求。个体权利的内容对应个体的义务内容,即为不得伤害他人,要珍视每个人的生命,平等地考虑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不能随意地限制他人的言论,要主动为他人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不能剥夺个体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参与权利;不得冒犯他人的;不得随意地出入他人的私生活领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不能限制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与学生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契约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安排,它分配着教师与其他教育相关者的权利与义务。对这项社会制度来说,正义应该是其所追求的首要价值……在符合正义要求的前提下,教师专业伦理还应特别突出关怀的价值导向”。“教师专业伦理既要规范和提升教师的专业服务质量,又要给予教师专业自主的空间”。

“在教师专业伦理中,教师的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一定要同时并重。专业权利告诉教师可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告诉学生及社会公众不可以对教师做什么;专业义务则告诉教师必须做什么以及一定不能做什么,告诉学生及社会公众可以要求教师做什么”。“权利与义务的相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教师行使一项专业权利,就要同时承担着一项或若干项专业义务;教师履行一项专业义务就要同时享有一项或若干项专业权利”。总之“,教师专业伦理以正义为首要价值原则,应包含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两方面的内容,并且教师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之间要保持基本均衡”。[4](60)教师专业伦理的核心要义揭示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拥有社会制度分配给自身的专业权利与义务。专业权利表明教师拥有教育学生的自主空间,对学生履行教书育人义务是教师应尽和完成的职责,不再是一种规约,而是融入其专业精神中所特有的专业品质,教师教学水平也不再是应该提高,而是起点就应达到专业水准。教育活动与其他专业活动的区别就是本身具有道德属性。教师的专业特性必然要反映出以道德要求为基础的以人化人的功能。因为教师面对的是正处于发展中的学生,其教育工作的目的也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处理利益关系的伦理方式,必将影响到学生对于其他利益关系的处理,并最终影响到学生的道德观念。因此,教师专业伦理不仅是教育活动开展的外部保障,也是内在构成教育活动的一部分,更是教育专业特性的第一要义与保障。师德建设是建立在提升教师道德素质基础上,正确而有效地推行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系列要求,教师专业伦理便是将师德行为规范转化为自觉的专业行为。所以,师德建设立足于教师专业伦理工作的推动,更会成效显著。

三、教师专业化发展对加速师德建设向专业伦理转变的意义

现如今,我们的社会已步入专家社会,社会中的许多职业都需要从业者接受相应的训练,并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完成任务。教师这项古老的职业,在经历漫长的非专业和半专业的发展历程之后,在现代社会跨入了专业之列。教学作为一种公众服务的形态,需要教师具有专业知识及特殊技能,同时需要对受教育者的教育及其福祉,产生一种个人的以及团体的责任感。教学被视为一种专业,教师便被视为专业人员。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对于社会成员个体以及社会整体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对个体的命运与社会发展产生决定性影响。社会应努力保障教师的社会地位,赋予教师自。正是在此共识的作用下,世界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便开展起声势浩大的教师专业化运动,以确认和维护教师的专业地位,保障教师的专业自主,并不断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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