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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一个有爱心的教师
一个教师没有爱心,那他就没有资格谈教育。我在网上看到过很多关于教师殴打、虐待幼儿的视频。身为一名教师,我也为教师队伍中拥有这样的败类感到耻辱。我们教育对象是孩子,祖国的花朵。如果我们教师都用这种恶劣行为去处理很多事情的话,你如何期待这些思想上未成熟的孩子在未来有一个良好的行为规范。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所以说一个有爱心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一批有爱心的学生。
二、做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
我认为教师这项工作,体现师德的意识是很强的。为人师,不仅要对学生负责,也要对社会、对自己所教的学科负责。如果马马虎虎教学,以应付的态度敷衍自己的教学工作,你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家长把孩子交给我们,学校把教学任务交给我们,我们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同时也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如何让学生喜欢自己的课堂,如何让学生快乐地掌握相关知识,都是作为教师应该去反思总结的。所以只有带着一份责任去教书,才能教好书。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06-0024-01
一、教师职业道德内涵界定
从国内现有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对“教师职业道德”界定是多种多样的。在此,笔者试对相关学者的观点作一综述。顾明远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处理各种关系、问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事业的态度和情感、有关的行为规范等”。鲁洁认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整个道德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对待学生的道德、对待教师集体的道德、对待自己的道德”。朱小蔓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师生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同事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表现”。 费海娟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一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王正平认为,“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与概括”。
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1.国内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传统师德规范上。有学者认为一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定缺乏深入的研究,条文表述较为原则,二是职业特征把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三是没有处理好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檀传宝认为对师德现状的估价存在不公正、不正确、不客观、不真实的情况,师德建设缺少有效机制;朱小蔓等认为一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职业特性把握不具体、不细致、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师德建设没有和教师专业化结合起来 ,没有和教师的自主发展结合起来;三是师德建设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没有处理好。其次,新时期“转型”上。基于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郅庭瑾和吴慧蕾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应从“职业”走向“专业;于红认为须把握“四师为范”的新教师职业道德内涵,即塑造优秀的师表风范、树立模范的师爱形象、具有高超的师识本领和精湛的师艺才能。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上。杨芷英在《教师职业道德》一书中写道:师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校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直接标准。而朱金香认为,在进行教师道德评价时,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统一的原则。
2.国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全美教育协会在1975 年对《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做出重大修改, 并沿用至今。日本在创办近代学校以后,大力发展师范学校,其《伦理纲领》至今仍被广泛运用。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于1954年通过了《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教师》,指出:①教师要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以和平、民主、友谊的精神教育学生。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思想自由等其次,明细师德规范,增强其可操作性。郑金洲、黄向阳研究成果认为美国的师德规范主要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面的内容。师德理想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最高要求,师德原则是对教师的中级要求,师德规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或者是教师个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再次,重视师生关系。美国《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强调教师对待学生要以民主平等的方式,不得有意为难或贬低学生等。最后,强调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化养成。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间接教育,全方位渗透。他们采取“价值澄清”、隐形教育等方法,将道德教育有机地渗透于各科教学和学生的日常生活。(2)将教师道德与责任义务教育融入“公民教育”与“责任公民”教育之中,培养学生具有爱国精神和尽责尽义务的“公民”。(3)强调道德践行。师德不是几条熟背于心的条款,而是要外化为教师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外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他们基于法律和公民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规范在内容上明细可操作,没有崇高、空洞的道德口号。尽管国外的师德规范及其建设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但其中的精华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师德规范要求的法制性、增强师德教育从“理想”到“现实”的可操作性等上具体落实。
参考文献:
[1] 顾明远教育大词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8
[2] 葛玉瑶.教师职业道德的佑岐分析[J].教育研究,2008(5):35
[3] 朱小蔓.教育职场:教师的道德成长[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85
[作者简介]李勇(1974- ),男,河北冀县人,西京学院体育部,讲师,研究方向为体育教育。(陕西 西安 710123)
[基金项目]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科研项目“基于系统方法论的高校阳光体育模块化管理体系”的阶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JK1071)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不可避免地催生了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伦理道德观念意识的冲突和矛盾。以“八荣八耻”为精神载体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适时提出,准确、科学、客观地对我国现阶段社会道德理想、行为规范等提出了总得要求。高校是社会集合中的重要元素,高校体育教师承担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输送学习型、健康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后备人才的重要任务,其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将会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及广大学生群体的身心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在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总的精神概括,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设计蓝本,以“终身体育”为最终培养目标的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建立和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我国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
我国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应该说通过近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各类高校都不同程度的建立起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体系,在师德行为规范、培育养成机制、评价奖惩等方面都形成了相关的制度和要求,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在我国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职业道德观念认识的不完整性。传统教师职业道德是基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建立起来的,是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对人、对事、对工作等一切教育行为的理想化要求,但其缺乏社会现实基础和法律基础。第二,职业道德结构认识的不完整性。传统教师职业道德大多只是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理想作出比较粗糙、抽象和一般要求,而很少对职业道德原则和职业道德规则作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和便于操作的结构设计。第三,职业道德内容的不完整性。内容上多缺乏涉及教师个体发展和教师从事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第四,职业道德执行效度不足和具体评价的不易操作性。传统教师职业道德是基于师德理想高度的东西,但是缺少社会现实背景下的易于达到的、可操作的、具体的执行标准,导致教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产生距离感,同时也给教师职业道德评价工作带来极大的操作难度。
二、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专业化发展思路
1.以专业化思想塑造教师职业道德理念。我国传统教师职业道德属性通常都被定位于社会道德属性范围内,但我们更应看到教师职业道德的职业属性和专业属性。当前,全面达成“终身体育”培养目标已然成为现阶段我国高校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顺应体育学科的专业特点,以师生关系为核心,以人才培养和教育实践创新的客观规律为发展主线,引入专业化思想来对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进行重新认识。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内涵是指体育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同时,还应关注职业道德内涵创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养成。“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仅仅是作为现代教师职业最基本的道德条件,而非全部,因此,我们必须以专业化精神来塑造体育教师职业道德理念。
2.以专业化思想构建教师职业道德的层次结构与内容。依据上述对体育教师职业道德理念的从新理解,我们可以分析归纳出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应涵盖以下三个层次结构及其对应内容。第一,职业道德理想。职业道德理想是体育教师从事专业化教育实践行为的最高境界要求,是社会大众对体育教师职业伦理行为的较高层次愿望,也是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不断创新发展的方向。该层次结构涵盖的内容有: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的决定忠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以体育教师自身特有的人格魅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博爱精神让学生感受到学习与成长的快乐;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与时俱进,不断地进行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从而实现职业的发展;自觉遵守社会伦理道德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成为学生言行的楷模并得到社会及他人的广泛道德认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勇于牺牲,甘愿奉献,以积极健康的良好心态来体验教师独有的成就感与愉悦感,从而实现生命价值的不断提升。第二,职业道德原则。职业道德原则以职业道德理想为基础,对体育教师职业行为进行约束,是指导教师职业行为的准则。该层次结构涵盖的内容有:在现实社会中,使教师的职业行为始终适应和符合社会大众的理论道德需要,并进行职业演化;准确把握教育发展方向,使教育行为符合我国人才培养的客观需求;尊重教育及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和挖掘学生潜能,使其成为有价值的社会成员;树立良好的职业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和服从相关工作纪律管理,促使学校各项工作得以有序、高效、顺利的完成;善于从各种途径来提升自身的职业能力,为教育目标的实现提供充分的专业化保障;加强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学习,形成具有个性特点的人格魅力,并使之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帮助学生逐步形成健康向上的人格取向;团结同事,增进交流,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注重职业团队的建立,以期更好地形成创新能力;广泛进行社会交往,借鉴和吸收各类有益的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形成教育合力。第三,职业道德规则。职业道德规则是指体育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是体育教师在课堂内外及人际交往过程中最直接、最具体的行为约束。职业道德规则通常都可以设立较明确的观测点,具有外显性和可操作性,一般都是以否定句式来告知教师不允许或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及不恰当行为。例如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言语态度侮辱;不能将不良情绪带入课堂;不能随意否定学生的看法及观点;不能在课堂打电话等。
3.注重教师职业道德的法制化建设。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教师角色被赋予崇高的道德示范,使教师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种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想化期待固然美好,但也正因为他的理想化和崇高化,使其远离了法律的基础和现实生活的道德土壤,而高高飘在空中,人们必须仰视才可以看到。所以,我们必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法制化建设,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置于法律和公民社会义务、社会公德的框架下,结合教师职业行为特点和要求,演化出符合现行法律对社会公民及公务人员所规定的基本理论道德和品质修养,并将其细化成教师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在教师职业行为具体实践中教师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如果自己的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规范,那就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且是法律问题,从而以法律的强制性促使个人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4.正确解读师生关系是构建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师生关系是一种隐性的教育因素,直接制约着学生接受教育的程度,影响教育过程乃至决定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我国教育家叶澜先生曾经把教师的教育行为比作是“生命与生命的交流”,认为对于一名优秀教师而言,所传授的知识在若干年后学生大多不会记得,而只会记得传授他知识的老师。因此,正确解读师生关系是构建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是确立一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应充分理解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格特质,以民主和平等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帮助学生充分发掘自身潜力,发展健康人格,形成良好的社会适应及生存能力。
5.提高可操作性是建立专业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技术保障。我国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多为理想和原则层面上表述,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会感到难以找到对应点和观测点,也就缺少了现实意义上的指导和评判功能。在具体环境下,其实我们更需要的是具体的、直观的和易于操作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准确指导和评判教师职业道德现状与发展。偏重完美理想的师德规范只会使广大教师内心产生具有距离感的敬畏,致使教师心理压力加剧,并最终因其高远而形同虚设。因此,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必须朝着更具可操作性、更加朴实的方向发展,力求基本道德要求与最高道德理想相统一,原则引导与规则操作相融合。
6.机制健全是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化发展还必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以确保形成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导向化、专业化、常态化的持续发展格局。为了实现上述要求,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培养机制:首先,应完善教师选聘制度,严把教师职业道德关。在教师选聘制度中,应特别注重对教师人格、品质、修养、责任心、工作态度、价值观等职业道德现状及可能的发展情况进行考量和评价,只有严把入口关,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教师职业道德的高水平,并确保对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导向性。其次,应健全教师工作制度,严把职业道德纪律关。健全的教师工作制度可以对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纪律、工作态度、人际交往、业务学习、科研创新等诸多职业道德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在尊重教师人格的前提条件下,引导教师不断的对自身道德行为进行自觉、自律和自省,促使其真正成为道德规范的践行者。再次,应以内化和渗透来优化教师职业道德养成机制。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质改革正处在攻坚阶段,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态度和教师任用制度的变化,直接导致教师群体对自身社会地位及社会认同的不自信。不可避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教师职业道德理想的“彷徨”,甚至“退化”。因此,采取强制和硬性灌输的方式来引导和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显然是不合时宜了。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应顺应时代变化,将教师职业道德培养要素渗透到社会生活及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运用间接教育、一般教育及价值澄清模式等非直接的教育培养方法。同时,还应强调教师个体的道德践行,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仅通过对规范条文的学习是不能养成的,只有在不断的道德践行过程中去经历、感受、思考,最终逐步内化为教师的品质修养和职业道德理想。最后,完善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是预防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有效途径。完善的评价、激励机制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体系中是必要且重要的。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互评、自评体系,并将其常态化、制度化。但应注意的是,将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量化考评时应科学界定考评的范畴,合理细化具体评价内容,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岗位任用、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另外,还应合理使用激励手段,利用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教师的优秀职业道德行为给予肯定和表彰,从而提高教师道德践行的积极性,预防教师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夏瑞阳.湖北高校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失范及其改善对策[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1).
一直以来学术界在不断研究关于师德方面的内容,国家也一再强调高校教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要以身作则,身先示范,发挥师德楷模作用,但是收效并不明显。而且近年来一些高校在致力于将师德纳入教师评价系统中,以通过约束教师不良师德行为来提升或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提升。而从操作层面来看,仍然呈现的是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来规范教师行为。似乎师德建设已成为一个瓶颈,无助于改善高校教师教学面貌,也无法科学地衡量师德水准。为此,有些学者研究与借鉴西方的教师专业发展的伦理思想,在探索教师专业发展中,提出教师专业道德提升的伦理思想,显示了师德发展通过专业化路径得以自觉实现的理论,对探索我国师德建设的路径应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教师专业化真正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职业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1972年英国的《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鲁姆斯报告)更是将教师专业发展及教师职业专业化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使教师职业开始向专业化迈进。1975年,美国正式颁布《教师伦理规范》,其中渗透了教师专业化思潮,“使得美国的教师职业伦理在指导思想上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将教师的专业自主、专业伦理等教师专业特质纳入其中”,[1]凸显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从行为规范层面上升为特殊专业人员层面的一种专业伦理思考。
在教师专业化运动过程中,传统师德向专业伦理的转换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趋势。有论者指出“,从最初的一般性的德性要求,到具有道德法典意义的许多专业伦理规范教育,从重视知识、技能水平培养,逐步过渡到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提升的兼顾,是教师专业化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层面”。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专业活动的行为准则,目的在于规范和约束教师的专业行为,确保对学生产生良好的教育影响。如果教师对职业的专业性认识不足,对教师职业伦理规范不够明确,甚至沦为一般的道德修养,并过多地渗透了政治因素,会使教师伦理规范不能反映职业特点,也难以有效规约教师的职业行为。我国新颁发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没有很好地表达教师的职业特征,在教育实践中难以发挥规约和引导教师行为的作用。反观美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从其“导言”中明确,教育专业伦理守则表达了所有教育工作者的期望,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负有维护最高伦理职责的重大责任,凸现其坚持了崇高的师德理想,明显受行为主义影响较大,偏重于教师的外显行为。在陈述方式上多采用限制性语(不准、不得之类),使其操作性得到增强,权威性、合理性也得到提升。美国国家教育协会及其分会详定:对于违反守则任一条款的惩处为开除会籍,并且所制定的条款应用于任何形式下的强制执行。这种严厉的惩罚措施,其目的在于规范教师专业行为,确保教师专业“伦理底线”得到遵守。[2]我国传统师德注重强调个人的道德自觉,使许多伦理规范流于形式。如果教师一心向“钱”看,认识不到自己的职责,又没有纪律约束,很容易出现不认真教学,不尊重甚至随意惩罚学生等的无视学生权益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精神的行为。而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体现的是教师专业道德的自觉提升,是自律与他律在教师职业中的自觉结合。为此,研究教师专业伦理,对解决当下师德建设困境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教师专业伦理对师德建设的引领作用
有研究者提出,教师专业伦理的研究是指向教师、为了教师、提升教师的教育生活。认为,教师伦理规范的制定不仅要关注教师基本的伦理诉求,更要有一种境界———关注并尊重教师之为人的需要、尊严和自由,以及关注并尊重教师之为人的人生意义的彰显和生命价值的体现。教师伦理规范的制定应“以人为本”,给教师以人文关怀。首要问题就是要把教师当“人”来理解,把着眼点放在教师的身上而不是外在的东西。[3]教师专业伦理建设,需要实现教师专业义务向专业权利的变更,以权利来推动义务。研究揭示,“教师专业权利是教师专业义务存在的基础,教师很难承担没有专业权利支持的专业义务”。因为“教师的专业权利是教师的自然权利在教育活动中的延伸,没有充分享受到自然权利的教师,其专业权利也难有保障”;“没有充分享有自然权利的教师也没有办法很好地履行专业义务”;“教师的自然义务源于教师的自然权利,没有自然权利可言的教师自然也不负有自然义务,难以与他人建立起平等互动的关系。这自然会影响到教师专业义务的履行”。[4](59)
只有教师专业权利得到保障,才会有助于教师自觉履行专业义务,师德建设才会取得应有成效。个体权利等同于自然权利,与专业权利构成对应关系,具体是指社会成员在其社会内部不依赖于社会制度的具体安排与个体的社会地位而独立享有的权利,是社会内部成员普遍享有的权利,也是作为个体其他社会权利基础的基本权利。专业权利是强调权利来源于个体的身份,它是专业制度赋予个人的特殊权利。自然权利是专业权利的基础。自然义务的要义为,一项权利的拥有至少包含两种义务要求,一是他人有不得干涉权利人在其权利范围内的行为选择自由的义务,二是权利人有尊重他人同样权利的义务。每个个体,在享有自然权利同时,也必然地承担着个体的尊重自己和他人权利的要求。个体权利的内容对应个体的义务内容,即为不得伤害他人,要珍视每个人的生命,平等地考虑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不能随意地限制他人的言论,要主动为他人提供表达意见的机会;不能剥夺个体对社会生活的各种参与权利;不得冒犯他人的;不得随意地出入他人的私生活领域,要尊重他人的隐私;不能限制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与学生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契约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制度安排,它分配着教师与其他教育相关者的权利与义务。对这项社会制度来说,正义应该是其所追求的首要价值……在符合正义要求的前提下,教师专业伦理还应特别突出关怀的价值导向”。“教师专业伦理既要规范和提升教师的专业服务质量,又要给予教师专业自主的空间”。
“在教师专业伦理中,教师的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一定要同时并重。专业权利告诉教师可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告诉学生及社会公众不可以对教师做什么;专业义务则告诉教师必须做什么以及一定不能做什么,告诉学生及社会公众可以要求教师做什么”。“权利与义务的相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教师行使一项专业权利,就要同时承担着一项或若干项专业义务;教师履行一项专业义务就要同时享有一项或若干项专业权利”。总之“,教师专业伦理以正义为首要价值原则,应包含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两方面的内容,并且教师专业权利与专业义务之间要保持基本均衡”。[4](60)教师专业伦理的核心要义揭示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拥有社会制度分配给自身的专业权利与义务。专业权利表明教师拥有教育学生的自主空间,对学生履行教书育人义务是教师应尽和完成的职责,不再是一种规约,而是融入其专业精神中所特有的专业品质,教师教学水平也不再是应该提高,而是起点就应达到专业水准。教育活动与其他专业活动的区别就是本身具有道德属性。教师的专业特性必然要反映出以道德要求为基础的以人化人的功能。因为教师面对的是正处于发展中的学生,其教育工作的目的也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处理利益关系的伦理方式,必将影响到学生对于其他利益关系的处理,并最终影响到学生的道德观念。因此,教师专业伦理不仅是教育活动开展的外部保障,也是内在构成教育活动的一部分,更是教育专业特性的第一要义与保障。师德建设是建立在提升教师道德素质基础上,正确而有效地推行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系列要求,教师专业伦理便是将师德行为规范转化为自觉的专业行为。所以,师德建设立足于教师专业伦理工作的推动,更会成效显著。
三、教师专业化发展对加速师德建设向专业伦理转变的意义
现如今,我们的社会已步入专家社会,社会中的许多职业都需要从业者接受相应的训练,并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完成任务。教师这项古老的职业,在经历漫长的非专业和半专业的发展历程之后,在现代社会跨入了专业之列。教学作为一种公众服务的形态,需要教师具有专业知识及特殊技能,同时需要对受教育者的教育及其福祉,产生一种个人的以及团体的责任感。教学被视为一种专业,教师便被视为专业人员。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对于社会成员个体以及社会整体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对个体的命运与社会发展产生决定性影响。社会应努力保障教师的社会地位,赋予教师自。正是在此共识的作用下,世界上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便开展起声势浩大的教师专业化运动,以确认和维护教师的专业地位,保障教师的专业自主,并不断推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教师职业道德也称为师德。从逻辑学的角度看,如果将“师德红线”作为一个概念来界定,就须明确其内涵与外延。只有概念界定得准确清楚,才能为开展学术探讨提供基本的逻辑价值基础,也才能为制定科学的师德考评体系和标准奠定坚实基础。就“师德红线”的内涵而言,一般来说,是指教师从事教师职业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即师德,它是教师的灵魂,是教师为人师表最基本的资质和资格,也是教师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根本标志。就其外延而言,特指是教师(特定主体)在从事教育活动过程中(特定时空)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特定行为操守)。因此,这就决定了师德与教育道德、教育政策、教育法律等行为规范的区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红线”可以理解为“底线”,即对教师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既然有底线的量的界定,那就会产生量的多少区别,进而必然导致质(后果)的不同。比如,如果一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就已触碰了“师德红线”的话,那么显然十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仅从量上已经严重触碰了红线,更不用说一次体罚与十次体罚对学生造成的身心损害程度的不同了。当然,损害后果质的不同与体罚的手段、方法、情节、主观过错等紧密相关。
综上所述,仅从量和质两个方面对“红线”作出精确、具体规定似乎也并非易事。如果这个基准不确定,制定科学的师德考评体系就缺失了依据和基础。
二、“师德红线”内容体系的构建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较之于法制建设,构建“师德红线”的内容体系好比“立法”环节,也可以称为“制定规矩”环节。即规定一系列相应具体明确的行为规范,规定教师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可以做,并以此作为鉴别、判断教师是否触碰“师德红线”、是否“合德”与“违德”以及应承担何种肯定与否定后果的标准。显然,这是最关键、最重要的环节。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应考虑师德内容涵盖的主要方面及其层级划分、考评原则与方法、考评主体与机制、考评结果处理等。
虽然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规范性、强制性、职业性、发展性、阶级性等特征,但职业性却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必须体现职业性的特征。具体来讲,必须围绕教书育人这一职责和使命,对教师所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作出规定,并以此为基础划定“师德红线”。
事实上,无论从内容和形式上,或者从逻辑基础上看,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划定“师德红线”最直接的依据。前者是对教师职业道德总的概括性的规定,后者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的细化。由此说来,直接依据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划定“师德红线”是最快捷和节省的办法。当然,这种借鉴并非机械地照搬照抄,而是一个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立足现实,还要展望未来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的过程。
纵观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过程,从1984年第一次颁布至今,我国共四次颁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继承与发展、与时俱进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每一次修改都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或者说都是与我国改革与发展的推动和要求分不开的。
如1997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对传统道德价值观产生重大冲击,一部分教师受到“全民经商”浪潮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有悖于教育规律或与教师职业道德不符的商品意识或行为。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师的教师育人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为适应新形势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1997年8月7日,国家教委、中国教育工会修订并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增“廉洁从教”条目,旨在引导教师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再如,2008年修订的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6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此次修订距上次即1997年修订已有十余年,其间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本身发生了极其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其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2008年6月26日,为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崇高师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有关部门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于众,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此外,2008年汶川5・12地震中由于教师的不同表现而引发的师德大讨论,也是推动本次教师职业道德修订的一个诱因。
不可否认,此次划定“师德红线”,与我国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教师学生、体罚学生等恶性事件以及明禁暗存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私自有偿补课等较为普遍现象的存在不无关系。
综上所述,构建“师德红线”内容体系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应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从横向结构考量现有内容是否涵盖了师德的所有方面,它们之间是否有遗漏或重复交叉之处,然后从现实性和前瞻性的角度进行取舍与优化。其次,从纵向结构按层级对现有内容进行细化,并以命令性规范或禁止性规范的形式具体列举出属于“师德红线”的范畴。这是一项操作性和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从理论上讲任何行为规范标准都不可能穷尽所有行为,因为客观现实是复杂多变的,何况教师的职业道德已渗透到教师生活的方方面面。
三、“师德红线”与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学校管理规定等行为规范之间的关系
道德与政策、法律、制度均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对人们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调整,只是在调整的内容、范围、角度、方式、手段、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已,但又表现出极大的一致性。一般而言,凡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提倡和肯定的,也是我国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肯定和支持的;同样,凡是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行为进行禁止和否定的,我国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学校管理规定也会作出禁止和否定性的规定。如关爱学生和为人师表一直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对教师教书育人行为作出的基本要求。而在我国教育方针、教师法、学校管理制度中,不仅作为一种倡导性规范,更是作为教师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提出的。同样,体罚学生在师德中则作为禁止性规范而提出。
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严重缺失。纵观近期发生的系列校园案件,大多是发生在小学校园,学生年龄较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对生理卫生知识知之甚少,不知道校长与教师对自己的猥亵及行为已经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诸如,安徽潜山县校长学生案发,缘于在北京工作的程女士回老家聊天时,无意中说起“儿童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小秘密要告诉妈妈,不保守坏人的秘密”等内容,从而引发女孩子的自我觉醒。可见,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不足,自我防范意识不强,是一个亟需重视的问题。
教师职业行规设计不够细致。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总体来说只是一种笼统的指引性设计,只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然而,在操作层面,却出现不够细致,无法操作的问题,而对于儿童身体安全保护的条款更是没有提及。相较而言,其他国家的教师行业标准,大多有此规定。比如,英国对教育从业人员规定:“不得与异性儿童单独相处,否则将受到吊销执照及更严重的处理。”因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行为活动的约束力不够有力,给不法分子造成了一定的行为空间。
师德评价考核机制流于形式。《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提出师德为先。近年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一再明确师德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一些地方师德考核的评价机制却流于形式化,等级多为学校管理者的印象认定,只要不出现检举性案件,大多都是合格等级,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违法教师师德恶劣的实际问题。
案件监督举报机制渠道不畅。校长或教师猥亵儿童案件,如若不是儿童举报,很难被发现,而对于年幼的儿童而言,他们即使遭受到不法校长及教师的侵案,但却迫于校长及教师的权威,而不敢举报;有些受害学生,向家长反映,而家长则迫于名声,碍于情面,不愿向上级举报。再者,此案件的确定需要足够的证据,即使一些学生及家长想反映,但往往因为证据保留不足,而得不到客观的认证。因而,案件监督举报机制渠道的不畅,也在某一程度上纵容了不法校长及教师的行为。
法律处罚力度威慑力度不够。西方多个国家规定,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一律按罪或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罪惩处。而我国当前对儿童的处罚力度过轻,如猥亵罪一般仅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处罚力度的威慑力显然没有达到一定的强度,因而,这也在一定程度放松了不法分子的自律意识。
如何斩断教师邪恶的黑手
深化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儿童自我防范能力。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生理卫生教育,深化儿童自我保护教育。特别是女性学生,更应当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中小学校可以针对女生的特点,设立女生大讲堂,开展女生悄悄话教育,以提高未成年女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其自我防范能力。
强化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师德考核评价机制需要改革,评价的主体要扩大化,改变传统学校管理者一元评价,为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评价。而对于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有关猥亵及学生的问题,一旦查实,应当一票否决,坚决将其清除其教师队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细化教师职业行规条款,规范约束教师职业行为。去年,某地出台师德条款,明确规定男教师不得关门单独与女生谈话或辅导。此条款引起社会热议,其中不乏反对者。今天看来,这样的教师行为规范很有必要,不仅是对女学生的保护,更是对男教师的保护。教育主管部部门以及中小学校,要逐步细化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不给不法教师猥亵学生的可乘之机。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高校教师是在高等学校组织里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的专业劳动者,它是教师职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个职业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同时又有着严格的从业资格和标准。高校教师以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为职责。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在于它的伦理性、道德性、人文性及人道性等本质规定。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教育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
目前,我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909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达2583.50万人,全国各类高校教师120万人。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23%。我国高等教育不仅达到了世界平均水平,而且高等教育规模已居世界首位。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青年教师在高校教师队伍中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他们学历较高、知识面广、业务性强、思想活跃,正逐渐成为高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但是,由于受社会环境、自身素养和学校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当前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建设的状况不容乐观,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重业务,轻思想,敬业精神不足。②重物质,轻道德,精力投入不够。③重教书,轻育人,育人意识淡化。
因此,加强高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高校教育质量乃至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一个重要问题。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教书育人、学术研究、服务社会三大职能的规范要求的总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属性和特点主要包括:①特殊性;②先进性;③示范性;④教育性;⑤继承性和时代性;⑥奉献性。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作用及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对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具有支撑功能;②对高校教师做好本职工作具有统领作用;③对高校教师个人获得幸福人生具有心灵平衡的价值。高校教师应该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原则包括师德公益性、公正性、人道主义及主体性原则。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有着丰富的内涵,它的核心是高校教师的道德人格。横向上,它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指向外部的,指向教师的工作、教育的对象――学生;另一个方面指向教师的内心世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人格的形成一般要经历三个不同的阶段:①职业境界:视教师工作为职业与谋生的手段,对工作尽职尽责,获得教师职业的稳定感、安全感;②事业境界:视教师工作为事业与自我发展的手段,全身心投入、潜心钻研,获得教师职业的满足感、成功感;③志业境界:视教师工作为志业,为人生的目的而非手段,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获得教师职业的神圣感、幸福感。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人格从职业境界到事业境界再到职业境界的过程,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再到自由的过程。
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缺乏职业道德的教师,就是不具备正确灵魂的教师;而缺乏正确灵魂的教师,其职业道德和能力则无从谈起。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也是实践的问题。要使教师道德原则和规范成为教师行为的准则,必须依靠长期不懈的努力,自觉进行修养和锻炼。高尚的思想道德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实践是思想道德修养的基础。因此,应坚持在教育实践中锻炼和培养师德。作为一名高校教师,不仅要懂得哪些是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思想及为什么应当具有这种思想道德,而且更主要的是把这些认识用于指导行动,按照师德的要求从事教育实践,并以此为准则,对照、检查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培养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步入高等教育职业殿堂必须要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衡量高校教师履行职业义务、职业责任水准的重要尺度,自觉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高校教师实现职业价值、职业理想的重要保证。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里,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和人才的竞争。而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很重要的一点是取决于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因此,加强师德修养是我国在新世纪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那么,应该如何加强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呢?
本文认为,加强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可以通过如下途径与方法。
首先,高校教师要培养良好的敬业精神。敬业精神是一切职业道德的第二条原则。对于教师来说,由于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工作内容的自主性,敬业精神的有无和高低对工作效果的影响尤其显著。敬业精神要求教师在工作日原则上不能从事其他有报酬的工作,并且绝对不能经商。所以除了挣稿费、校外讲课和转让自己的科研成果及获奖外,教师只能从事具有教学实践性质的工作。敬业精神当然不能仅仅停留于保证本职工作时间上。一个富有敬业精神的教师,应当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时刻不忘传道、授业、解惑及其准备,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一个富有敬业精神的教师应当有一种强烈的上进心,把工作时间中的闲暇甚至非工作时间都尽量用于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准和业务能力。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师,靠一天八小时的上班时间是远远不够的。这也是教师行业应当实行高薪制和依靠教师自我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高校教师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来支撑和引领自身职业道德的培养与成长。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成长和成熟的过程,也就是高校教师职业成长和成熟的过程,这一过程既需要实践的体验,也需要经验的积累,更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支撑和引领。用科学发展观这一独特视角来反思教师职业的生涯发展和教师职业道德的成长和进步,对于克服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和教师职业道德发展中的功利性色彩和技术化倾向,避免认识上的盲目、急躁、偏见和漂浮,营造良好的有利于教师职业生涯和职业道德科学发展的文化心理环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以人为本,注重教师职业道德人格的培养;②确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③构建和谐教师文化,促进教师生涯发展。
第三,高校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高校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包括:①坚定的政治方向;②高尚的道德情操;③合理的知识结构;④优秀的教学能力;⑤出色的科研能力。因此,高校教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自身的修养:①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②修身养性,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③勤奋钻研,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教学的质量好与坏来自教师的刻苦努力和理论修养的提高。一方面,教师要有扎实的基本功、稳固的知识体系,不仅要精通本专业知识,还要积极涉猎相关学科的知识,这样可以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同时提高教学的艺术性。另一方面,要具有良好的教学理论修养,使自己的教学过程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的教学中提高效率,避免不必要的错误。
第四,磨炼教师职业道德意志同坚定教师职业道德信念,是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行为的有力保证。教师坚强的意志品质,是顺利而有效地进行教育工作的保证,也是学生学习的榜样。道德意志在道德素质的培养中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师德人格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经历不同的阶段,并追求和达到不同的境界。因此,每一个立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高校教师,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必须不断调整自己的教育理想,抵制各种外来诱惑,潜心钻研教育教学规律,逐步养成高尚的职业道德人格,升华自己的职业道德境界。道德意志在道德素质的形成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没有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就没有道德行为。此外,道德信念是教师对道德的理想、人格、原则及规范的坚定不移的信仰,是由一个人的道德认识、情感、意志所铸成的比较稳固的“合金”,是人们的道德认识转变为道德行为的媒介和内驱力,它使道德行为表现出明确性和一贯性。可以说,道德信念是道德品质构成的核心要素,是人们的道德行为最深层的根据和重要保证。
第五,高校教师要培养对教育事业的热烈情感。教师情感不仅能推动教师积极地工作,而且能直接感染学生,影响教育过程。教师热烈情感表现在: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对学生的热爱,对所教学科的热爱以及高尚的情操。一个具有深刻的道德感、强烈的理智感和正确的审美感的教师,就会在任何场所下,诱发出学生相应的情感。爱因斯坦曾说:“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教育也必须从爱出发,热爱教育这一职业,热爱所教授的专业,热爱学生。只有热爱学生的老师才能赢得学生的热爱,并带动学生之间的互爱互助。只有在这种互爱的气氛中,孤独的孩子才能得到温暖,冥顽的孩子才能被感化,有心理障碍的孩子才能逐步消除心理障碍。否则的话,讨厌或是厌烦都会令你疏远学生,对所教专业与内容放弃钻研,当然也就不会享受到幸福,最重要的是浪费了一大批学生的美好时光。
第六,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进行教师道德修养,是加强高校教师修养的有效办法。致知与践履相结合是师德修养的根本途径。美德修养离不开道德认识与实践,前者称之“致知”,后者谓之“践履”。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所谓“致知”,主要是指教师掌握科学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原则、要求而获得对伦理道德的体认,即道德认知。而所谓“践履”则主要是指教师对伦理道德的力行,即道德实践。高校教师要达到崇高的职业道德境界,仅凭一般道德理论知识的习得无法实现,它依赖于道德实践的转化。在教师道德修养的过程中,从教师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到教师的道德行为和习惯,自始至终都是在社会实践、教育和教学中完成的。教师只有在教育和教学实践中,在处理师生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中,才能认识行为是与非,才能辨别善与恶,才能培养良好的教师道德品质。如果只是“闭门思过”、“坐而论道”,脱离实践去修养,那么教师道德修养就要成为一句空话。参加社会实践,投身于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现已成为教师道德修养的有效途径。
最后,高校教师在加强个人自我修养时,一定坚持运用将“内省”与“慎独”相结合的方法。内省和慎独被视为我国传统道德修养中的精髓,是个体自我修养的两个彼此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偏废的方法。所谓内省是指道德主体对自身言行举止进行立时回忆,检查是否合乎道德并及时给予改正。个体经常内省能及时清洁自身的思想灵魂,修正自我行为,从而不断得到提升。古今往来,内省都是思想家们极力推崇的修身方法。个体道德观的差异性和人之为师的实践智慧要求教师应“日三省其身”,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原则来反省其思想与行为。而慎独的含义主要是指,最隐蔽、显微的事情最能显现一个人的本质和灵魂,真正道德高尚的人在独处、无人监督时,也小心谨慎,不做不道德的事。对于教师来说,慎独意味着教师不受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始终能够自觉地秉持职业道德规范和原则行事。高校教师要做到慎独,必须从微、隐、恒三个方面下工夫。
高校教师不仅要承担起为国家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还要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乃至国家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产生重要影响。高校教师是人类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对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贡献巨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过程,是使大学生获得知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道德观的过程。在这个有机整体中,高校教师不仅要向大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长识,而且要自觉担负起育人的任务。加强高校师德建设是一项期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高校教师是高等学校的主导力量。师德建设是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和核心,高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如何,将直接关系到全体学生的素质乃至整个民族的素质。在新时期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探索行之有效的师德建设的新思路,既是时展的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邢永富,吕秋芳.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48.
[2]赵士奎.加强高校教师思想道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0,2(2):91-93.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肩负着传播文明,开发人类智慧,塑造人类灵魂的神圣使命。教书育人德为本,教师的人格力量是学生成长的重要精神源泉。师德是教师素质之魂,是教师做人从教的基础。从总体上看,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大多数教师素质是高的,他们具有较完善的较新的知识结构,他们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对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并乐于创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教师队伍确实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既影响教育质量,又损害教师自身声誉,更阻碍教师承担党和人民赋予的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及科教兴国的重任。教师历来被誉为“蜡烛”“春蚕”“人梯”,似乎他们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是只讲奉献不讲收获的圣人,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志士仁人,社会各界对教师职业的过高定位和期待,用历史上的过高标准苛求现实中的老师。它不仅从外界到内心都给教师带来极大的压力,而且甚至会造成一种恶意的疏忽与轻慢的借口。
近年来,随着负面报道的不断涌现,我们深深地为师生关系的不和谐和一些教师的败德行为而痛心疾首,也深深地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艰难而忧心忡忡。笔者认为在唏嘘教师职业道德失范的背后,在全国上下十分重视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背景下,我们是不是应该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的问题呢?
心理学家波孟说:“心理健康是人合乎某一水准的社会行为,一方面能为社会所接受,另一方面能为本身带来快乐。”马斯洛说:“心理健康的人,应具备基本哲学与道德原则。”我国学者提出了心理健康的道德伦理标准:“能将其精力转化为创造性和建设性活动的能力”,“具有较长远而稳定的符合社会进步方向的人生哲学、价值观和道德观”,“具有高度社会义务感和责任感”,“自我实现,尽己所能地贡献社会,创造人生”,等等。一个有道德修养的具有高尚的伦理道德精神的人同时也应该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这是因为人的生理、心理、精神这三个层面整合地构成完善的人格,心理健康与精神高尚密不可分。一个人若是具备了进步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责任感、奉献精神和正义感,那么他应该站在了心理健康的人的行列。对于教师来说也是如此,一个教师如若心理不健康,就很难体现出应有的道德价值精神。某些教师缺乏师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教师的心理不够健康。有些败德行为的产生与教师的心理失调有着密切关系。
教师职业道德,简称师德,是从事教师职业的特殊道德要求。它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行为的基本要求。由于教师职业性质和活动形式的特殊性,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及其标准和要求要高于其他职业道德。它具有高度的自觉性、明显的示范性和无私的奉献性。教师职业道德的示范性、自觉性和奉献性决定了师德建设在教书育人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根据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认为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是对教师角色的认同,勤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身心地投入教育工作并取得成就,免除不必要的忧虑。
二是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正常与周围的人进行交往,并在交往中得到支持,其个人思想、目标、行为能与社会要求相互协调,客观评价自己和别人,在教学活动中表现为师生关系融洽,能够理解、帮助学生,不满、惩戒、犹豫行为较少。
三是能够正确地认识、体验、控制自我。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在教学活动中确定适合自己的工作目标,能通过他人认识自己,学生、同事的评价与自我评价较为一致;具有自我控制、自我调适能力。
四是具有教育、教学的独创性和果断性。在教学中不断学习,不断创新。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点理解和使用教材,选择教学方法,设计教学环节,使用教学语言,布置作业等。
五是生活、工作积极乐观。教师的劳动对象是人,乐观的情绪、健康的心理对工作尤为重要,不将不愉快的情绪带入课堂。能够冷静地处理课堂中的不良事件,对学生一视同仁,积极乐观地对待个人生活中的一切。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与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有密切的关系,心理健康会促进教师职业道德方面的发展。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与教师心理健康的程度有一定的关系。师德是社会赋予教师的一份职业要求它必须通过教师内化才能完成。只有有了良好的心理,才能生发出良好的师德。一般而言,一位拥有高尚职业道德的教师应该热爱学生,热爱生活,热爱教师职业,在教学工作中,必然表现出敬业爱岗,疼爱学生,与人友善。其个人职业修养合乎时代要求。不健康的心理不可能成为师德规范内化的土壤。大多数后果严重的恶劣体罚事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心理健康状态有密切关系。不少老师由于承受各种压力,如学校对考试成绩的压力、家长的压力、自身发展的压力、生活的压力等。压力过大,积累起来,发展成心理问题,某些教师就很可能把自己的不幸转嫁到学生头上。有些心理不够健康的老师对学生的态度过于严厉,过度惩罚获得心理的成功感和平衡感,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违反纪律,平时积累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教师如若心理不健康,就很难体现出应有的道德价值精神。
现代教师是多角色的,他们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是学生心理的辅导者、人际关系的协调者,还是营造良好的学生集体学习、生活氛围的引导者和充满希望的关怀者,更是道德行为和人格形象的示范者。所有这些角色要求都需要教师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健康的心理,需要教师更多地关心、理解、支持和鼓励学生。
美国学者所罗门教授说:“在个体人格发展方面,教师的影响仅次于父母。一个孩子如早期拥有甜蜜的家庭,享有父母的爱,又得到一个身心健康的教师,那是无比幸福的。相反,如果他既不能从父母那边得到足够关怀和爱护,又受到情绪不稳定教师的无端困扰,必将造成许多身心发展的问题。”心理健康,这是对教师的最基本要求。许多研究表明,心理不健康的老师会源源不断地“制造”出心理健康水平较低,甚至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
教师的心理健康对学生有如此明显的必然的影响,是由教育活动的性质和师生关系的特点决定的。因为教师的心理对学生的心理影响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就是他们效仿的榜样,教师的要求代表学校的要求、社会的要求,最可能获得学生的认可。教师的心理对学生的心理影响是多维度的。它包括人格、认知、情绪、意志、态度、兴趣、行为习惯等诸多方面。教师的心理不健康,必然“污染”整个教育环境,对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我们不首先注重教师的心理健康,那么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根本无从谈起。而且,教师的不健康心理及由此给学生带来的影响,长此以往,日积月累,就会使教师的心理问题演变成道德问题。
一、教师专业伦理内涵
在西方,伦理是指为社会所规范的人与人相处应遵循的道德准则。黑格尔认为,“道德”涉及个人的主观意志,“伦理”则体现于家庭、社会、国家中的客观意志。所谓专业伦理,指的是“职业群体为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一套公认的伦理标准”[1]。西方教师专业伦理的起源,类似古希腊医学生步入医师生涯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从承诺的内容看,主要是遵从自然主义的观点,要求教师尊重和了解学生,公正和人性化地对待学生等。西方教师专业伦理从形成初始就十分关注社会需要,突出反映了教师职业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特点。教师是一种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职业。许多职业经过长期的积累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伦理准则,这些准则规定了从事该职业的人对工作应持有的态度和责任感以及应持有的共同价值。教师是被社会赋予特殊使命的专家,要实现这种特殊使命,就要求从业者接受社会提供的高层次教育,同时展现出高水平的道德标准,这样才能被社会信赖,教师的专业性因此得以体现。
任何职业中责任感的产生一方面基于知识和职业技能,另一方面基于形成这份职业的价值观和规范,这两方面是缺一不可的。道德准则高不能弥补职业技能水平低的缺憾,职业技能水平高不能弥补道德准则低的事实。因此,教师作为一项专业性职业,既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又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而当遇到涉及道德问题的场景时,要具备敏感性并准备遵从最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范。探讨教师职业道德问题要区分合法性和道德性,与教师相关的法律和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教师应承担的基本责任,课程大纲中规定了教师的教学内容,然而教师职业道德并不由外在的权威来强迫执行,而是内化于职业本身。教师只有完全内化道德准则才能避免滥用作为教师所具有的权力,比如评估学生的权力。
二、芬兰教师专业伦理的核心价值
芬兰的教育工会(the Trade Union of Education Opetusalan Ammattij?rjest?,简称OAJ)承担了本国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研制工作。教育工会是芬兰最具影响力的教师组织,于1973年由众多教师组织合并而成,它代表着从学前阶段、基础教育阶段到大学讲师以及职业学校教师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利益,建立了教师专业发展网络,每周出一本叫做芬兰教师的杂志,分享最新研究、政策,促进高质量的专业文化。所有公立学校的教师按照自愿原则加入芬兰教育工会,95%的芬兰教师是其会员,到2015年会员数量达到12万,其中75%为女性,25%为男性[2]。其制定的教师专业伦理的核心价值简述如下。
1.个体价值
每个个体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无论性别、性取向、外表、年龄、社会地位、血统、观点、能力或成就,每名儿童、学生都应该被视为有能力思考和学习的个体。教师应充分认识到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体,尊重学生的权利,公平且人道地对待他们;应尽力了解学生的学习水平、思考方式和想法,审慎地处理有关学生个性和私人生活的问题,尤其应给予那些需要关怀和保护的学生以特别关注,不应姑息他人对学生任何形式的嘲讽和欺凌。教师要教导学生信任社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他人合作,最终成为社会的好公民。教师应秉持这样一个信念,即学生年纪越小,教师的责任就越重。
2.诚实
教师指导学生如何与周围环境打交道时,诚实是核心价值。对自己和他人诚实、相互信任是教师职业的基础。教师应重视自己的工作并尊重同事,应在自己的自与学校的利益之间建立起平衡,同事之间应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尊重彼此的私人空间。
3.公正
教师在与学生打交道时,比如在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时,应始终秉持公正的原则,致力于促进公平,避免歧视和偏袒;在处理学生间的冲突和矛盾时、在评估学生成绩时以及在分配资源和任务时,要做到公平公正。教师应意识到所有的学生作为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他们以及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代表的文化和秉持的价值观理应得到尊重,在社会要求和学生的文化背景之间必须做出一些妥协。
4.权利和义务
教师有保留自己价值观和看法的权利,但应符合教学工作的标准和职责,用负责任的态度教学、评估教学效果。教师要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在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教师有发展自己人格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理应在履行义务的时候被公平对待。社会的一大基本职能就是教化民众,教师能够有机会教学并实现专业发展一方面离不开自己的努力,另一方面与社会分配给教育的资源密不可分。社会期待教师在培养出人才的同时也能在必要时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这样学生也能受其影响成为民主社会负责任的公民。教师需要严肃考虑教授什么内容,如何教授以及未来的发展目标,需要将自己视为促进社会民主和公正的公共知识分子;要积极参与影响学校和教育的公共讨论和决策,不能只做政策的执行者,还要参与到评估改进学校和学习环境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5.合作
教师的劳动成果总是要在很长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因为教师能指导学生养成学习习惯,提升自尊水平,从而有机会实现终身学习。教师角色的转变拉近了教师与学生的距离,但也让教师为学生的成长肩负更重的责任,因此与其他同样负有此责任的教育主体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教师应与家长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双方要明确合作过程中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应尊重家长,而家长不必担心孩子背负家长与教师之间权力冲突的压力,诚如教师职业伦理委员会所说:家校合作能让孩子理解背后的合作文化,即用开放的态度解决问题,从不同参与方的不同角度思考问题[3]。教师应寻求与学生教育、成长和福利相关的责任人的合作,比如健康领域的专业人士,支持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增加学生学习的机会。
四、启示
1.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资源
诚如2015年顾明远先生访问芬兰时与芬兰资深教育专家哈内娜・涅米教授的对话中所说,教育是文化的一部分,教育必然受到文化的影响,中国有五千年历史,留下了许多可贵的教育传统,比如尊师重教,孔子的教育目标之一,就是让学生成为“君子”,即一个有高尚修养的人[8]。又比如韩愈在流传千古的《师说》中谈到的“传道受业解惑”“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师不必贤于弟子”等正是诸如谦虚谨慎、专业素养、让位于贤等教师伦理的彰显。芬兰从其教育传统中汲取营养,让教师职业成为有价值追求的事业,而伦理本位的社会属性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乏教师专业伦理的资源,我国亦应努力内化本国文化中有关教师伦理的部分,并在追求国际先进经验时做到不忘初心。
2.制定明_的行为规范
芬兰教师职业伦理委员会因其独立性和受众广的特点为教师所信赖,在处理伦理敏感性问题、提高教师道德标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在制定教师行为规范方面也做得不到位,并没有出台明确的规范。国家教育部于2008年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其进步性,但没有体现出教师作为一项专业性职业的特点,没有细化出适合本地与本校需要的教师行为规则。可以通过官方组建教师行业协会的方式制定明确的教师行为规范,前提是充分采纳教师、学生、决策者、民众各方的意见;组建伦理仲裁委员会对涉及教师伦理的问题进行判断,这样就为今后发生的类似问题提供了先例和解决范本,从教师行业内部入手,逐步提升全社会对伦理问题的敏感度。
3.提升教师幸福指数
芬兰教师的幸福来源于其全世界程度最高的自主性,弹性工作时间、无外部评价、福利和制度保障以及重视教育的文化传统。而中国的教师长久以来背负着社会过高的期待,频繁的外部评价、来自学校及家长的高要求等使得教师身心俱疲,而存在较大地域差异的福利保障制度也使一些教师感到付出与所得很不相称。由此,有些教师在巨大的压力下已经忘记自己当初选择这份神圣职业时的初心。教师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教师。马斯洛需求理论认为,人只有满足了低级需求才有动力追求高级需求,人的最高需求是自我实现。因此满足教师的基本需求,即生理、安全、爱、尊重的需求,是促使其追求自我实现、履行自己的道德使命的重要前提。现如今,一方面,教师需要一个能让其履行道德使命的工作环境,需要社会对教师展现出信任;另一方面,近几年师德建设正在全国各地展开,只有当教师认识到自己的职业是有价值的,“德”才能内化于心,进而产生道德行为,才能赢得来自社会的更多信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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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具有特殊眭,主要表现在其工作对象不同于其他职业。学生是一个国家、民族、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教师的工作思想、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将对学生产生直接和久远的影响。由于它的特殊性,也就对教师的教育和培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个合格的教师除应具备娴熟的教育教学艺术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品质,这就要求我们应十分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素质的培养与培训,而这种培养与培训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教育,既包括职前教育也包括职后教育,本文就新时期教师教育的职前与职后的师德培养,谈一点认识。
一、师德是教师职业的行为准则
社会生活中的任何职业,都有其自身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即职业道德。它是处理职业活动中各种关系的基本规则。教师职业道德,就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种关系的规则,表现为教师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它是教师在其职业活动范围内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教师在其劳动中抱怎样的态度,表现怎样的道德品行,将直接影响青少年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他还指出,“教师的道德品质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灵成长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
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也塑造着学生的灵魂。但教师在塑造学生灵魂的劳动过程中,不像其他物质生产部门,用劳动工具加工劳动对象,而是用自己的知识、才能、智慧影响学生,塑造学生的灵魂。正是教师职业活动的这一性质和特点,要求教师自身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教师应该是道德卓越的优秀人物。”前苏联著名教育家卢那察尔斯基也认为:“教师应该在自己身上体现人类的理想。”教师的道德修养,决定教师的教育水平,决定人才培养的质量。除了教师的文化修养、知识修养外,这种力量还来源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即教师的师德。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是一种深层次的、隐藏于其知识之后的一种隐形的教育力量,当这种力量得以发挥,从教师的内心中产生作用和影响后,不仅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产生积极的教育影响,而且更主要的将会对学生今后的社会生活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的意义和价值,已超出了学校范围的空间和学生在校的时间,它具有跨时空的影响力,因此,师德是教师职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担负的使命,与教师职业文化根本目的和内在精神是一致的。师德又是在教师职业文化的系统运动中生成和发展的,并且始终作为教师职业文化系统整体运动的组成部分发挥其全部功能的,所以,师德本质的实现是通过师德价值来显现的。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一定的道德关系所确定的师德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与崇高性,同时它也是教师职业群体和个体的自我确认的价值内容和道德本质的实现。它既是师德信念自我承诺外化和内化的双向运动的具体表现,也是师德可能性转变为师德现实性的具体过程。
因此,师德是每一个从事教师职业或将要从事教师职业的人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道德修养、道德倾向和道德行为特征的总和,是主体在师德关系中自我表现的道德状态,是师德价值的个体实现。它一方面体现了个体师德价值的实现状况,另一方面则体现师德价值的总体水平,这也就显现出了师德在职业活动和职业培养过程中的个体与类的关系。个体与类的关系表现出怎样的性质,就会显现怎样的师德人格。同时师德人格又是个体对于类和自我本质的理解与意向的结果。个体在什么意义和层次上认同了类的本质和自我本质,他就会在什么意义或层次上追求并实现自己的师德人格价值。师德人格在这里的作用,就是能使个体在同类的交往中处于某种有效的关系状态,所以,师德人格的自觉化、个性化和理想化,是师德人格价值实现程度的具体标志。因而,师德人格的真正形式,就在于师德主体能意识到自己是道德实现的目的,并在具体的师德行为中,达到自我决断、自我负责、自我尊重和自我实现。
二、教师教育中师德培养要求
高等学校体现出的大学生文化个性和文化行为的不同,表现为一所高等学校的文化氛围、文化意识、文化精神以及具有自身个性的文化性格,对大学生的共同文化意识的培养,对文化精神的培育和具有自身职业前景的道德文化人格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一文化现象也同样存在于高等师范院校。由于高等师范院校特定的职业文化发展与积淀,所形成的师德文化意识、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对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生的师德形成、发展和完善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高等师范院校在对其学生进行文化知识、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师德的教育与培养是其人才培养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方面。所以,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所具有的文化性格,是一个综合性的职业文化性格。它对师范生的师德要素的形成,师德结构的完善具有相当的融合力。师范生的师德人格与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性格是基本相一致的。它的要素和结构体系与学校文化性格的要素与结构有着明显的相承性。因此,不难得出结论,高等师范院校文化性格如何,将直接关系到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的师德及师德人格的健康发展和师德结构体系的完善。
当大学生步入师范院校学习,即成为教师职业队伍的后备成员。但他们对教师这个职业的性质、意义、地位、作用以及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的认识是表面的、肤浅的,他们的认识往往带有偏向性和对职业选择的非自愿性,因此,师范院校在对师范生进行教师培养教育过程中,必须改变学生对教师这个职业认识的偏向性,使学生的职业选择非自愿性转向职业选择的自愿性。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学生能够比较自觉地接受教师职业的价值体系,逐步树立起教师职业道德的意识,形成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的人格,并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的自我评价。在他们步人教师行列后,再通过职业活动中的师德修养,提高自身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能力,从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和职业道德习惯。
师范生师德的形成、发展和完善,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自我意识的增长是同步的。其师德的形成、完善一般经过三个阶段,即他律的师德、自律的师德、自由的师德。当然最终达到自由的师德,除了学校的教育、培养和师范生自我的锻炼、修养外,在他们走上教师职业工作岗位后,仍需进一步地加以完善。师范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是接受教师职业化的训练过程,这种职业化的训练,除了专业理论知识、教师职业的基本技能外,培养教师职业道德,进行师德实践训练,提高师德水平,同样也是师范大学生职业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这样的教育和培训,使学生能够正确地认识教育职业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认识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把师德规范和要求与培养自身良好道德习惯有机结合起来,用师德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而使自己具备良好的师德素养。
师范生的师德教育过程,一般由教育者、教育环境和受教育者三方面组成。师德的教育过程必须符合师范生思想品德的发展变化规律,符合其成长、成才的客观规律,使师德教育取得更有效的结果。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提高师范生对师德的认识。人的行为总是由一定的道德观念所支配,对大学生的师德教育,首先应从提高师德认识人手,明白教师职业道德观念和规范;明白教育、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师德要求;明白师德在完成培养人才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具体地讲,包括掌握师德规范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提高大学生的判断能力,坚定师德信念。
第二,陶冶师范生的师德情感。在提高师德认识的基础上,应注意师范生师德情感的建立。因为没有师德情感,也就没有实践师德原则和规范的自觉行为。师德情感比师德认识具有更大的稳定性。积极健康的师德情感在教育和培养人才的职业活动中具有更大的意义和作用。
第三,加强师范生的师德意志的锻炼。人在社会生活中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能否克服困难、突破障碍主要取决于人的意志。师德意志就是指教师在履行教师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困难和排除障碍,并作出正确行为抉择的主观能动性。这一点对从事艰苦的教师职业者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第四,注重师范生良好师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提高师德认识、陶冶师德情感、锻炼师德意志最终都要归于师范生良好师德习惯的养成。通过师德教育,使师范生把师德意志自觉转化为育人的师德行为,这是形成师德品质的关键。
三、教师教育中师德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
教师教育中的师德教育与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教师所具有的自身职业特征的敬业精神、仁爱精神、进取精神、自律精神作为具有教师职业特定内涵的道德价值,体现出了教师职业文化特殊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这种特殊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性格,在教师教育体系共同文化道德意识中,居于核心地位。教师师德的确立与发展,以及形成其职业道德习惯,有赖于教师教育体系中职业道德文化对教师师德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的评价。因此,在教师教育体系的师德教育过程中,我们应该注以下四个方面的结合:
第一,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相结合。教师教育体系中的师德教育,应注意将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师德教育的方向性和可能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与师德教育的紧密结合,是整个教师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师和教师劳动的特殊性,决定了对一个合格教师素质要求的高标准和全面性,如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理论素质、身心素质等等,同时还必须具有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素质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它不仅直接决定着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也是其他素质因素能否发挥作用和不断提高的重要条件。一个没有良好的师德、不热爱教育事业、不热爱学生的人,即使具有再高的理想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再大的能力,也不一定能把其能力都发挥在教育事业和教育教学工作上;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也就不会有上进心,就不会严格要求自己和不断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没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精神,也就很难保证其政治思想素质的不断提高。因此,要想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就必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二、师德建设是保证办学方向和实现教育目标的保证
教育思想决定着一个人的教育行为,教育行为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教育对象的发展方向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无论是什么样子的教育方针政策,都要靠教师去具体实施和落实;再理想和美好的教育目标,都要靠教师的具体工作去实现。要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充分贯彻和落实,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教育目标的如期实现,就必须首先保证每个教师都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规范的教育行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师德建设。
由于长期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歧视和冷落后进生而只顾少数尖子生、重智育而轻德育和体育、重灌输而轻视实践创新能力等错误的教育行为仍然屡见不鲜,甚至不少干部教师都习以为常。而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也只有通过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水平,端正教育思想,把师德规范要求变为每个教师的实际教育行为,在教育工作中真正理解和做到“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等,使教师的教育行为真正转到有利于使“全体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上来。
三、师德建设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常言道:“学校无小事,事事皆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教师自身的行为规范,也是作用于学生的直接教育因素,它不仅影响着在校学生,还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所处的地位决定了教师是学生最直接和最信赖的学习榜样,教师的职业品质是学生德育等各种教育内容最形象的教材,教师的各种行为,无不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教育和影响着每一个学生,使他们在有意和无意的模仿、效法中,对其行为习惯、道德品质乃至全面人格的形成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前,在学生教育和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上,教师们普遍感到吃力,认为学生刀枪不入,难以教育,德育工作也普遍疲软,学生行为有些不可思议,打群架、勒索抢劫等暴力行为,粗野低俗、自私自利、不求上进等有悖于教育目标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老师的说教苍白无力。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就我们学校教育自身的原因来说,教师不能按照教育自身规律行事,教师的“身教”起得不好,怕是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因为教师是教育的主导因素。孔子在谈到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时就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充分说明了教师的自身行为也就是自身表率作用对学生教育的重大影响。因此要想改变当前学校教育不力、德育工作疲软的状况,把所有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就必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教师把对学生提出的思想品德等方面抽象的规范要求和各种教育目标在自己身上具体化、人格化,形成鲜明的人格魅力,让学生在教师富于形象性的榜样中,时刻受到启迪和教育,从而增强教师教育的可信度、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学生在教师的潜移默化中形成我们所期望的思想品德乃至高尚的人格。
二、当今时代背景下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的途径
21世纪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必须重视人才培养。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才培养的效果。因此,新世纪必须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1.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学习。教师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的进行学习,丰富自身知识结构。在学习过程中,不仅需要向优秀教育工作者学习,吸收前辈的经验,发挥前者为其奠定的教育基础;同时,还应该向学生学习,通过对学生的观察与了解,掌握学生发展中的真实需要,以便及时的更改教学理念,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等。国家教育部门,应该积极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强化对教师的培训,定期组织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与考核,提升教师从业标准等。教师自身必须树立不断学习的意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教育资源不断增多、教育手段也更加多元化,教师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适应教育改革的发展,才能适应学生成才的需求。同时,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为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提供生长的土壤,在求知的道路中不断成长。2.通过教育实践检验自我职业道德。实践是真理验证的唯一标准,在教育领域中亦是如此。教师通过师范专业进修,以及在自身不断学习中学到各种职业道德技能,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过程,才能将其转化为自身的习惯性思维。同时,通过教育实践,教师能够对自身职业道德素质进行检验,认识到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中存在的缺陷,以便于不断的完善自我品德。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通过教育实践不断的检验,然后不断的完善。通过反复的磨练,帮助教师塑造更加良好的职业品质,让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榜样,发挥模范作用。3.教师必须学会自我反省。自我反省是教师提升自我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教师应该认真学习相关教育规范文件,通过师德规范,对自我言行进行及时、定期的反省,并勇于纠正自身不符合师德规范的行为,保证自身思想、行为都能够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是发挥教师职业能力的关键,也是我国素质教育推广与实施的重要影响因素。教师职业道德包含了人格、思想、原则、行为规范等多种方面的内容,在培养过程中,不仅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同时也需要不断反省自我,加强在教育实践中的自我检验,促进自我职业道德提升,满足师德规范要求。
作者:朱秋 单位:江苏省运河高等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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