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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运输类型或时间、资源或劳动时间不确定的合同执行时,通常会遵循相同的模式。对于不确定运输类型的合同,客户会根据合同中描述的执行方式来开始一项标准的工作订单形式,会直接根据合同规定来确定商品的单位价格,用单位价格乘以期望获得的商品数量便得到了商品的总价值。这种工作订单通常会由采购方签署,并且发送给供货商、顾客,以及金融机构。
工作完成、工作检查验收、货品计价,以及货款的支付都遵循通常的流程。一个典型的订货及支付过程如图1所示。时间、原料、劳动时间合同的过程,除了关于客户的有效准备声明通常由内部评估决定外,也遵循如图l所示的相同过程。
对费用退还合同中的工作控制过程比其他任何类型合同中的控制都要复杂得多,在时间要延续几年的大型费用退还合同中,通常都会采用过程控制。
许多费用退还合同中需要对以下要素进行建立和维护:每年工作计划的处理过程、工作许可证明、辅助成本及过程控制的进程信息( Notices to Proceed,NTP)。
采购方根据获得的准备基金,通知供应商准备好预期的货物(按照随后的以及最近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根据目前的运作规划及有关的信息来确定,这一过程可以为供应商制定年度的工作计划( Annual Work Plan,AWP)做出指导。
年度工作计划是整个工作过程的核心部分,因为它规定了整个财政年度的工作内容以及任务完成的标准。年度工作计划还在资金导向与项目需求方面起到平衡的作用,在做年度计划时,供应商将核实其资源计划,并且对将要执行的任务安排时间进度。
年度工作计划的组成要素通常包括整个财政年度的目标和计划、时间安排、人员安排、成本评估。年度工作计划会在每个财政年度的年中被更新。
工作权限通常包含多种义务,它们分别是工作任务的具体分工、工作授权期间相关信息的收集、原始成本数据的评估、工作授权滞后于AWP和NTP相关的各种数据的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特定时间或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要在NTP文件中有所记录,并且要在供应商继续下一步工作之前向供应商说明,NTP文件通常包括对工作的说明、任务完成过程中的关键性时间阶段,以及分配给任务的所有资金状况。
在接受NTP时,供应商将开始工作,同时开始计算与任务相关的成本费用并安排对任务汇报的时间。
2、遵守合同:按合同要求进行采购是采购方最基本的义务,然而真正对每日工作的监控和管理活动可以由其他的部门或是第三方组织来完成。对于极其复杂的合同、专业的采购或者技术含量很高的合同,通常会需要企业内部其他部门或第三方管理部门来协助试用产品或服务,从而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符合合同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企业将会对合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更加关注,但是它们也可能需要接受合理的培训并且购买相关的合同。每个企业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给出基本的说明:
阅读合同如果管理人员要了解整个工作的状况,那么这一点是必须的;
创造互惠的基础,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了解合同的基本要求;
明确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
在通知合同管理者之前,它们可以采取的行动;
明确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
明确责任和职权范围。
对于一个执行状况良好的合同来说,最终用户和第三方管理机构应该不仅要了解合同本身,而且还应该了解组织的运行政策以及过程,将这些信息提供给管理部门是采购部门的基本义务,并建立良好的双方沟通关系,这样有助于组织或者采购部门对合同变化的管理进行控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方的需求行为发生变动等情况。
对是否按合同执行进行监控时,如果运输状况及合同的执行状况良好,将会包括几种做决定的技术和过程。对合同进行监控时为了确定合同的执行状况是否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并且当执行过程出现问题时需要被提示。采购方实施合同监控是为了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是否能按照预期的规定执行?
成本费用是否在预计范围之内?
资源的使用是否与最初的预计水平相当?
二、通过关联交易实施盈余管理
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主要指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有关各方,主要有母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等。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各关联公司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与母公司在供、产、销及其他服务方面存在密切联系,各关联方在经济上并不是彼此完全独立的个体,因此使得交易有可能偏离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再加上上市公司地位和功能的特殊性,公司及其控股大股东利用会计准则的不完备,通过规划关联交易和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管理以变更报告盈余。关联方交易与会计盈余管理本不存在必然联系,如果关联方交易以公允价格定价,则不会对交易的双方产生异常影响。但事实上许多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完全取决于上市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母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转移,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会计盈余管理便成为上市公司乐此不疲的“游戏”。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实施盈余管理出现一些新趋势,主要表现为非关联化、复杂化和隐性化。
1.高价或低价转让、置换和出售资产
按照商业法则,关联交易应按市场规则定价、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我国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仅限交易信息披露,并未对关联方交易本身(包括交易的定价方法和定价政策等)作出具体规定,关联方之间往往会根据其自身的需要制定交易价格①。在实务中,很多公司的关联交易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这使得上市公司往往会根据自身的需要确定交易价格(如最常见的低价购买原材料和高价销售产品),借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为了扶持上市公司,集团公司通常以低于市场价格向该公司提供原材料,而又以较高的价格买断并包销其产品,利用原材料供应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向其转移价差,实现利润转移。其具体方式有: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和等额债务剥离出去,以降低财务费用和避免不良资产经营所产生的亏损或损失;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高价转让给母公司,从而获得一笔可观的收益;母公司将优质资产低价卖给上市公司,或是与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进行置换;对优质资产或不良资产的评估,不考虑资产的质量和获利能力,通常按照成本法评估其价值。
2.虚构经济业务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利润往往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将其产品销售给母公司,或者通过将其商品高价出售给其关联方,从而使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脱胎换骨”。企业往往会在设计企业集团组织架构、集团内部业务划分、集团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等时,考虑到日后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需要,就可以很好地掩盖这类关联交易的目的,因此除了企业管理当局外,外界很难获知交易的真正目的。对上市公司而言,销售收入会因此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和利润亦增加;而对于控股股东和控股的被投资企业来说,则是应付账款和存货的增加。虽然未对外实现销售,但上市公司自身己合法地提升了账面利润(通过低价采购控股股东和控股被投资企业的原材料也具有异曲同工的效果)。
3.以旱涝保收的方式进行资产租赁
上市公司与其集团公司之间普通存在着资产租赁关系,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等无形资产的租赁和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赁。由于各类资产租赁的市场价格难以确定,租赁己成为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等关联公司间转移费用、利润非常方便的手段。目前在中国股票市场上,由于缺乏托管经营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操作规范,托管经营的操作普遍偏离惯例,纯属利润操纵的工具。许多上市公司由于发行额度限制,母公司只有部分而不是整体进入上市公司,许多经营性资产甚至经营场所往往采用租赁的方式,而租赁数量、租赁方式和租赁价格就是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可以随时调整的阀门。上市公司将不良资产以一定承包费用委托给母公司经营,定额收取回报,在避免不良资产亏损的同时,凭空获得一笔利润;母公司将稳定的高获利能力的资产以低收益的形式委托上市公司经营,在协议中将利润以较高的比例留在上市公司,直接增加上市公司利润。上市公司利润水平不理想时,集团公司调低租金价格或以象征性的价格收费,或上市公司以远高于市场租金价格的租金水平将资产租赁给集团公司使用,有的上市公司将从母公司租来的资产同时以更高的价格再转租给关联同居公司,形成股份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实现向股份公司利润转移。
4.计提资金占用费用
资金占用费是通过向关联方提供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巨额款项,调节财务费用,获得高额利润。通常的做法是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拆借给母公司使用,再由母公司向上市公司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用。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均未事先公告,投资者无法对此合理性给出恰当的判断和估计。计提资金占用费用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向母公司计提资金占用费用。这类费用的名目繁多,涉及的金额巨大,在账面上可以反映出一大块营业外收入。第二,向被投资公司计提资金占用费用。其目标往往是以下两种被投资企业:(1)虽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的股权,但该企业已转由他人承包经营,企业失去控制权,可以不进行权益法核算。(2)占股权20%以下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企业。当上述两种企业严重亏损,即使上市公司存在着实质性的投资损失,但通过计提资金占用费的形式和利用长期投资会计核算方法本身的缺陷,在会计报表上虚增了一块利润。
5.以收取管理费或分摊共同费用来进行盈余管理
关联方之间可以利用转嫁费用的方式进行利润转移,尤其在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最为明显。母公司调低上市公司应该缴纳费用的标准,或者直接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或者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缴纳的有关费用退回等。在共同费用负担方面,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在上市公司改组之前便确定有关费用支付和分摊标准,但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时,母公司或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承担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甚至将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交纳的有关费用退回,从而降低当年费用,以达到转嫁费用的目的。
6.通过无形资产交易进行盈余管理
与实物资产关联交易相比,无形资产关联交易隐蔽性更高,调整盈余的空间更大,主要是由无形资产关联交易的特点所决定的。由于上市公司所拥有用来交易和所购入的商标等无形资产,通常都是经过长时间积累或大规模投入所形成的,可能给所有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价值含量高,就使得无形资产交易价值通常很高。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年末一次无形资产交易可相当于若干次实物资产的交易,因此通过无形资产关联交易调整盈余往往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与实物资产不同,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一般具有独特性和专用性,在价格上具有较大的弹性,给会计上利用公允价值计量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实务中上市公司在进行无形资产交易时,一般通过中介机构评估定价。无形资产定价一直是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难题,其定价虽然有多种方法和模式可供选择,但这些方法和模式往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这就为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留下了极大的空间。与实物资产交易相比,无形资产关联交易的成本也更低,无形资产关联交易总在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上演。
三、通过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来调整利润
一、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优势和现存问题
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是指利用互联网及快递,把商品直接送进客户手中的一系列过程。通过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不仅可以把货物直接运送到顾客手中,避免中介的参与,降低价钱,还可以直接对商品质量负责,尽快回应客户的反馈。由于是直接利用B2C电子商务供应链进行商品派发,所以不需要空间进行销售,还可以极大地丰富商品的种类。正是因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这种优势,才促进了B2C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则是为了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其中原料供应、产品生产、仓储配送以及销售部门进行有机的整合并协同管理,以达到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目标。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通过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加快B2C电子商务企业对于新形势的适应;同时,通过对B2C电子商务的整合,可以和客户进行更直接有效的交流,可以改进服务,以提升企业的效益。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想要高效的运行,就必须依靠高效的物流系统;现在较为流行的方式是自建物流系统,比较成功的有京东、苏宁、亚马逊等等。这些B2C电子商务企业会通过建立自己的物流体系实现货物的直接派送,这一点不同于淘宝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情况。但这种供应链系统信息都是B2C电子商务公司内部进行管理调节的,如果有信息不通畅的问题,就会对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信息集成也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面临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信息集成要求对动态的数据进行实时整合和处理,实现无缝化管理。但就目前状况来看,由于信息传递方式以及设备的限制,信息集成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对B2C电子商务的效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二、以协同管理的角度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进行整合 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实际上就是在商品从原料到成品最后被卖进客户手中这一过程中,所有相关的环节以及人员组成的一个供需圈。作为一种全新的模式,现今的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主要是围绕着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的;在二十一世纪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为了适应全球化的发展,开始加大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速度。作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企业在供、需中都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涉及到原料的采购,从产品设计到加工以及销售它都有参与,这就加大了企业运营的压力。而B2C电子商务的出现则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了很积极的影响,通过对企业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企业的销售压力,从而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根据在协同关系中的不同地位,可将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协同分成下面两个方面。
1、企业内部所进行的协同
在一个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者相同部门,不同分工的部门之间进行协同被称为企业内部协同。一件产品从原料到消费者的手中需要很多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实现:首先由采购部门进行原料的采购,其次生产部门则将原料加工成一件件合格的产品,然后产品会被送到仓储部门进行保存或者销售部门进行销售。协同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内的资源、信息以及人力进行合理管理和分配,使企业能够正常的运转,从而有更好的发展前途。尤其是B2C电子商务企业,虽说外在看起来就是一个网上销售平台,但其内在却是十分的复杂,甚至比起一些做线下销售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企业中任何一个部门控制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整个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崩溃,所以企业只有实现内部协同管理,才能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相结合,为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打好基础。
2、企业外部所进行的协同
与内部协同相对应,企业的外部协同主要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配合。现在国际经济形势十分严峻,市场的经营方向很难确定,为了应付现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以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为联系的企业进行了紧密的联系和合作。这样不但可以发挥各自的长处,尽快完成对市场形势的控制,还能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得到客户的认可。如果企业与企业之间不能很好地进行协同合作,那么其在整合过程中就会产生种种矛盾,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也就无从说起了。可见,企业之间进行协同合作十分重要。
三、协同管理视角下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策略
在过去,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是企业中的内部过程,其所包含的内容是企业对产品从原料送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所进行的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意义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协同管理策略的视角来看,它不再是一个个独立的项目,而是有着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物流配送企业,都是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全局。所以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系统的考虑,并把协同管理策略运用其中。同时为了能实现更好的效果,就要改变过去的观念,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的系统化,把协同管理的策略真正用到B2C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整合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电子商务与供应链的整合。
1、完善供应链的硬件设施。
在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必须要有完整高效运行的配套系统才能进行更好地整合,以适应其发展。只有具有完整配套设施的供应链,才能保证正常的运营,才能保证对各个环节进行实时掌控。所以,每个处于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上的企业都要根据需要尽快建立基础设施,并保质保量的完成,以保证能跟上时代快速发展的步伐,实现协同发展。既然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是以网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那么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加快网络设施建设,无论是内网还是外网,都要重视起来,不能因为网络问题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造成损害。同时,还要把内网和外网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地实现互联网“互连”的功能,不仅要使信息在各个环节之间都能共享,还要实现其无障碍无延迟的进行信息传输。作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物流是与消费者联系最为紧密的,在进行产品的运输中,消费者最为关注的就是物流信息,所以物流设备的建设应该是重中之重。如果运输更依赖第三方物流,那么B2C电子商务供应链可以除去其不必要的部分,不必进行整合,以此来节约企业的成本。同时光有完善的设备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建立完整的管理机制。只有建立了更加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才能实现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完美整合。
2、加强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整合的管理
在硬件设施能满足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运行的条件下,还应该通过制度的完善并加强管理来实现其有机结合。对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主要还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为了这个目标,在对其整合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进行管理制度的设立。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信息方面。只有实现信息的同步以及能进行有效的沟通管理才有意义。二是合理的利益分配。本质上来说,利益才是联系整个供应链的纽带,所以对利益的分配一定要合理,不然就有可能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导致供应链的解体。三是建立完善的危机处理机制。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危机处理机制可以根据状况作出反应,尽量减少损失,以保证结合体的正常运营。
3、从文化协同的角度对其进行整合
相对于以上两个方法,文化方面的协同管理更有其优势。利用文化交流在各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使各成员有共同的追求目标,使他们为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做出更大努力。文化协同体现在精神层面,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和精神,作为一种商业模式,B2C电子商务供应链也不例外,为了实现其更好地整合,可以利用文化精神对整合起到促进作用,其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还能让整合变得更加容易。为了实现文化协同,各成员之间不仅要加强沟通与交流,还要对各自的责任进行明确规范,以防出现相互推脱的现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对协同管理策略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运用,以期能在整合过程中实现对其灵活熟练的应用,这样才能让B2C电子商务供应链的整合得以顺利的进行,在进行协同管理策略下实现总体的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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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1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情况分析
当前,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存在供应商低价竞标、投标代表疏忽大意错误报价以及公司企业发生变故等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价格或者服务完成采购合同而拒签采购合同的现象,影响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这些情况,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更是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签订合同的,不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扣除投标保证金以外,由于采购人不愿意承担追究责任、采购中心又没有授权,通常不会去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至于将中标供应商拉入黑名单也由于目前没有实现信息共享而收效甚微,因此需要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从而杜绝合同拒签行为,减少采购损失,促进采购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2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原因界定
中标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应查明原因对其进行惩罚,对于恶意竞标等影响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现象除扣除投标保证金外,应该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增加其他惩罚措施,而对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则只需扣除投标保证金无需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规范不可抗力因素内容,相关采购机构也应该针对采购标的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声明不可抗力因素内容,做到有理有据,从而保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3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对策措施
(1)提高投标保证金支付比例并建立幅差机制,增加采购合同拒签成本,减少损失。目前,扣除投标保证金是对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通用处罚,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通常按照合同总额的0.5%―1.5%左右收取,这个比例相对于供应商来说明显偏低,因此应该提高投标保证金支付比例,增加采购合同拒签成本,同时建立投标保证金幅差机制,根据物资采购的重要性等级,制定特殊、重点以及一般三类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相关部门应该规范分级目录以及收取保证金范围,采购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从而增加中标供应商拒签成本,减少采购人的损失。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因经济关系产生的合同进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监督审查等一些系列行为。煤炭行业现在基本上都是产销分离的,所以现在一般煤炭生产企业极少销售业务,因此本文主要探讨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的管理。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具体可细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合同订立前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价格、商品质量、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核;二是在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并采用规范的合同范本;三是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主要内容为货物的验收、入库以及支付,并定期对供应商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现代经济活动大多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进行约定,一个企业经营的成败往往与其合同管理密切相关。煤炭企业大多为大型国有企业,其每年签订的采供合同金额高达几十亿元,因此煤炭企业重视采购合同的管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首先,良好的合同管理能有效树立企业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彰显企业的品牌信誉度。其次,通过加强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管理,能够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材料价格公道合理、质量符合技术要求,保障煤炭企业的顺利生产。再次,通过加强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的管理,能够在后续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便在合同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煤炭企业的合法利益,减少或控制合同执行过程中风险因素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作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主体,但是由于受“生产为主,经营为辅”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部分企业存在合同管理意识薄弱、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合同当事人资格以及合同条款的审查不足,合同签订后缺乏有效的合同执行监督机制等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一是企业管理人员单纯重视企业生产指标与生产安全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合同管理在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合法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二是虽然各煤炭企业已建立合同管理机构或规章制度,然而由于对合同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造成在合同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兼任其它岗位而无暇顾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等现象,造成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三是落后的合同管理理念。煤炭企业往往只注重合同的签订,认为合同的签订即为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错误的合同管理理念导致企业忽略了供应商执行合同能力的动态监测,往往出现供应商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无力执行合同的现象,对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虽然煤炭企业大多已建立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然而由于某些规章制度过于强调原则而缺乏一定的操作性、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等原因,造成合同的审查、签订、执行与监督的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合同签订前缺乏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人情合同或关系合同比例较大;同时,由于缺乏对供应商的事前考核,造成采购合同的无效或无法履行。二是合同的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出现合同的补签倒签等不规范操作。三是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3、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当事人资格审查不足
一是,大多数煤炭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缺乏对该类商品市场价格区间及其趋势的把握,同时缺乏对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与商品质量的审核,无法保证采购商品的质量与价格的合理公道,给煤炭企业经营带来经济损失。二是,缺乏供应商的资质的审查,且存在部分企业采购未通过正规的招标程序进行,造成煤炭企业采购的商品质量难以达标或者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等不合理现象,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面临供应商无力执行合同而造成的合同违约风险。
4、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不足,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
一是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不力。部分合同存在对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问题,造成煤炭企业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保障自身权益。二是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部分交易操作不规范,仅凭口头预定即实现交易,没有书面签订合同。同时,也存在合同的制定不规范,造成合同对权利与义务约定不明确等合同漏洞,给煤炭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5、合同签订后,缺乏对合同履约的有效监督以及纠纷处理机制
由于缺乏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多数煤炭企业认为合同签订后即完成了合同管理的全部内容,而忽略了对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督。一是由于煤炭企业支付延期造成的违约责任,主要原因为煤炭企业在对货物验收入库后,财务部门忽略合同约定,未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货款。二是由于信息沟通不畅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造成企业违约责任。三是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缺乏有效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当供应商经营状况恶化时不能采取积极措施防范违约风险;同时,合同出现纠纷时,不能通过有效合法的渠道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不能及时向债务人提出债券追索或贻误诉讼时期,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转变经营观念,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针对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理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首先,转变企业经营理念,强化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调合同管理对企业经营效益以及风险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定期通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相关人员合同管理的操作,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其次,强化合同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具备一定的合同法律基础。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能够根据合同条款、法律规定予以及时处理,尽量降低煤炭企业的经济损失与经营风险。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优化合同管理流程
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煤炭企业提升其合同管理的制度基础与保障,煤炭企业应该严格遵照《合同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供应商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本着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原则,保障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纠纷处理都有章可循。
3、合同签订前,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首先,合同管理部门在采购前要对所需采购的物料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深入了解该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区间以及价格走向,以为后续供应商提供的价格作对比。其次,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品价格与质量、履约能力的审核。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与证明,并讲该类文件的出具作为招标条件之一。最后,合同管理部门在对供应商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后,要将审核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只有在合同管理部门与部门领导都审核通过后,才能与该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4、合同签订过程中,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首先,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清晰。要求合同条款要对合同各方当事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职责与权利进行充分界定,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可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协调。其次,统一合同文本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有力保障,便于消除由于业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造成的各种漏洞,同时有利于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范本,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煤炭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
5、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与纠纷应对机制
构建实时动态的合同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保障合同的如约履行,同时积极有效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首先,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合同周期长、标的金额大的合同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形成定期对其进行考察与检测的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形成有效的应对措施。其次,要求仓储部门加强对采购商品的质量、数量把关,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一律拒绝验收。同时加强财务部门与仓储部门的交流,对于验收合格的商品要及时向供应商付款,杜绝煤炭企业违约的发生。再次,加强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检测,及时发现出现的不利于供应商履约的风险因素,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等有效的法律手段,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建立及时的合同纠纷应对机制,保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煤炭企业能够快速反应。首先,合同签订时应注重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意外情况,充分分析意外情况发生时对合同签订双方的影响,并细致界定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其次,合同产生纠纷时,法律顾问部门要充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协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纠纷的协商调节。与供应商协商不成时,企业要向法律机构提出仲裁或诉讼来解决,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在合同产生纠纷时造成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二、合同管理模式
电网企业合同管理历经了3个阶段的变化。2004年以前,各网省公司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没有统一的物资合同管理;2005~2008年,电网企业实施两级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模式,合同管理采取哪级项目单位出资,相应物资部门进行签约,履约结算;2009年至今,电网企业实施全面的物资集约化体系建设,按照物资集约化整体设计方案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物资集约化程度,实行“统签、统付”管理。即:省公司出资采购的物资合同全部由省公司进行签订、结算。随着物力集约化不断深入,目前,电网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是以批次采购合同管理为主、协议库存及超市化采购框架合同为辅,全面覆盖公司基建项目、技改项目、农网项目、电能表及日常办公运维物资的全口径合同管理模式。电网企业对物资采购合同文本实行统一管理,目前应用98套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用以规范公司合同承办人员的合同签订、履行行为,防范法律、商业风险,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同签约全面应用ERP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固化文本格式和签订流程,招标结果自动回传,合同文本自动生成。招标采购的物资,合同签订可采用简化签约文本,签订时只打印并签署合同协议书和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以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确认的合同商务和技术条款为准。
三、合同管理流程
系统流转:合同管理人员根据电子商务平台的中标结果,以需求单位或者工程项目为单位根据合同模板起草物资合同,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对合同草稿进行确认,电子商务平台将合同结构化信息(即合同协议书、供货范围及分项报价分析表等)传递给ERP系统,生成采购订单。同时,合同在经法系统中流转,完成审批程序。纸制合同签订:供应商携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至供应商服务大厅签订商务合同。合同承办人应仔细核对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资料是否齐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对合同正本逐页小签或加盖合同骑缝章。合同履约流程。建立物资供应台账管理机制:在合同台账的基础上,对计划、招标、履约、配送、结算等环节进行补充,形成从计划到结算的“物资供应一本帐”管理。建立两级物资调配机制:在省公司层面建立物资调配中心、在地(市)公司设立物资调配室。按照管理范畴,省公司调配中心负责全部基建项目、农网工程及业务范围内部分检修类的物资需求和统一安排物资供应,对外统一安排供应商资源;地市公司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物资调配管理,分析和监控本地(市)物资供应关键节点执行情况,积极协调项目现场和供应商履约,主动落实物资到货情况。建立月计划、周协调、日调度工作机制:物资调配中心(室)每月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统筹安排供应商生产和现场到货计划;每周召开履约协调会,协调计划执行中的问题;每日调度供应商发货和现场接收,跟踪掌控物资到货情况。建立监控预警机制。按照物资供应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和环节,统筹安排合理需求计划、招标计划、供应计划和结算计划的时间,根据各时间节点,监督物资供应执行,提前预警、跟踪督办、主动履约、保障供应。在ERP平台开发监控预警功能,设置四级预警参数,监控物资供应链全过程,主动发出预警信息,并通过督办单跟踪解决预警信息。合同结算管理主要分为保函管理、发票管理、付款申请管理三个内容,合同款项主要主要根据履约的过程分为预付款、到货款、质保款、投运款四阶段款项。预付款申请由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登记履约保函信息,生成预付款申请;到货款申请由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登记发票信息生成到货款申请;完成投运管理与质保管理后可分别生成投运款与质保款申请。
一、合同管理概述
近年来电力企业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深度不断推进,在物资管理的各工作环节中,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在涉及的各工程项目部门及相关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才能确保物资采购合同履约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因此认真研究物资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等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鹤壁公司在物资集约化管理中,认真做好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通过强化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设备制造质量状况、交货进度等信息的收集分析手段,督促各供应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期上报合同款项支付的各类凭证,深化物资合同管理在整个物资供应链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为本单位生产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资保障。现将目前河南省电力物资合同管理的运作概况和工作流程简述如下。
二、合同管理流程
物资合同管理从集中招标采购定标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开始,包括物资合同签约、合同履行、合同变更、资金结算和合同资料归档整个过程的所有环节。下面对各管理环节依次进行论述。
2.1物资合同签约:目前在国网公司的物资集约化管理中,需求单位所有物资采购均执行以“总部直接组织采购(即国直方式)”、“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即国委方式)”为主的二级集中招标采购政策。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发出后,各网省公司将合同信息维护到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中,供应厂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合同信息进行确认,生成纸质合同,由省公司统一与中标厂家签订商务合同。地市公司物资部门可以根据省公司物资部下发的通知计划安排、项目实际情况通知项目部门在合同签订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技术协议。物资采购合同的技术参数、商务条款的确定主要依据采购文件及中标人响应的投标文件。合同签订时,双方对技术条件、商务要求,包括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要素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结果进行签订,不得对任何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2物资采购合同文本:随着国网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深化,合同管理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为适用物资管理新形势的发展,提高物资合同签订效率和履约水平,国网公司结合系统各单位实际应用情况,编制了41类设备/材料专用采购合同文本、电力设备/材料通用采购合同文本、非电力设备/材料通用采购合同文本和协议库存物资采购合同文本。编制物资采购统一合同文本可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深化合同结构化、标准化和自动化管理奠定基础。国网公司系统内签订的所有合同均统一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2.3物资采购合同履约:物资合同生效后,地市公司配合省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物资合同的跟踪、督促、履行,及时办理物资合同变更、撤销相关手续;反馈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监控物资合同履行中的异常情况,并组织项目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在合同履约管理中,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设备制造质量状况、交货进度等信息的收集分析,督促供应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期上报合同款项支付的各类凭证,确保合同履约管理的及时、客观、公正。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不正当地使用合同中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地市公司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前期物资需求计划日期及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向供应商发出供应计划通知单,供应商核对供应计划通知单并按要求将货物发送至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完成物资配送。
2.4物资采购合同变更:物资合同履行阶段发生的变更,应由市公司项目部门提出,经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确认的书面变更申请报告,提交省公司物资部按公司相关规定,经审批后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协议。对采购结果中的物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等实质性内容进行重大变更时,应撤销原合同,重新纳入计划采购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工程项目变更等原因,需要进行合同的变更时,市公司项目部门提报《变更单》,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经省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确认,报省公司物资部批准后按照《物资合同承办实施细则》执行。物资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记录,应由与会相关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物资合同的附件。根据物资合同签订变更记录,物资需求单位应及时在ERP系统中对物资需求计划进行相应修订。
2.5物资采购合同信息管理:地市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做好合同物资的催交催运、配送仓储、移交验收、现场服务、日常协调等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合同履约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及时报送上级物资管理部门。合同供应商在履约中发生违约的,按《河南省电力公司供应商违约问题处理实施细则》执行。地市公司应及时将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收集上报省公司物资部,物资部建立信息周报,对相关信息进行通报。对在合同中出现的供应商质量问题、违约行为等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一定的制裁手段,如限制授标、暂停授标和在评标中减扣分等。
2.6物资采购合同归档:物资采购合同档案的建立包括从物资合同谈判、起草、订立、履约和终止全过程生成的有关资料,包括谈判记录、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文本、会签单、变更申请单、信息反馈单、违约处罚通知单等内容。各级物资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采购合同台账》,主要由物资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批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项目负责人等组成,并做好台帐信息的及时更新。物资合同管理负责按照《物资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做好所有物资合同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对物资合同档案的分类归档,可以将物资合同并入工程项目建设档案,做为项目资料一同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如无工程建设档案的,可以按年度分类整理成册,编制好合同目录。
三、结语
随着电力企业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深度不断推进,合同履行在物资管理中的影响越来越重要,规范合同管理模式,加强对合同履约中的跟踪追溯对合同的顺利执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各供应商来讲,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增加诚信度,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1]《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中国电力网,2012,12.
作为一家企业,其直接利润点主要来自采购、销售和中间成本,采购永远是企业关注的重点,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成成本、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企业通过对采购流程进行系统的优化,能更好的提高购流程的运行效率,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由此可知高效的采购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管理是多么的重要。
对于一家采购物资数量庞大的企业来说,采购业务量大,采购种类多,参与部门和人员较为分散,采购程序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日益突出,既影响工作效率,也无法做到集中采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使用的浪费。目前企业采购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分工过细,流程割裂,效率低下
按照分工原则建立的职能型组织,虽然可以很好地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但是过细的部门分工把横贯组织内部的完整流程割裂成若干部分,很容易产生各自为政的现象。同时,过细的部门分工导致业务流程变长,审批节点过多,影响了采购组织的工作效率。
二、采购性价比之间的矛盾
采购物资的质量历来是大力控制的重要环节,但也并非是质量越高越好,因为质量越好,价格往往也高。企业生产建设的每个部位也不一定都是风险极高的,不一定都选质量很高的设备器材。如何合理平衡采购性价比之间的矛盾,始终是每个采购部门永恒的主题。
三、供应商管理理念落后
当前企业对供应商的管理水平很低,供应商选择评价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目前,企业采购业务的集中化管理已经实行了多年,每年的采购金额多达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对采购资金的节约也起到了十分明显的作用,采购业务流程的运行也较为成熟有效。应该充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采购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企业的自身特点,运用BPR的基本思想,采用渐进式的方法、逐层逐步地实施采购业务流程再造。方案如下:
(1)以整体流程全局最优为目标,重组瓶颈流程和不完整流程,合并或整合跨职能的业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核和监督。
(2)组织为流程而定,而不是流程为组织而定,先设计流程,而后依流程建立“扁平化”的新型组织,并提高流程上的业务人员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构建具有自我学习机制的组织。
(3)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不同的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要达到上述目标,应从企业组织结构、原料采购流程及供应商管理这三个方面进行流程再造。
(1)企业组织结构再造设计。从企业的采购类型来看,企业的采购类型主要包括生产原料、非生产性物资、办公用品以及礼品等。企业采购分四个部分进行,这种采购部门的组织方式比较分散,尤其是对于非生产性物资的采购,分配给两个不同的部门进行采购,显然不利于人力资源和资金的整合和效率的提高,更不利于采购效率的提高。所以,将办公用品以及礼品的采购职能进行归并。
(2)企业原料采购流程再造设计。企业的原料采购流程总体来说是比较完善的,对于各类采购活动都有着明确的采购流程,具体的环节和细节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造和完善。
完善合同管理,尤其是采购合同管理。应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和重点管理。集团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实行统一制度、流程控制、归口审查、分级签署、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经济合同订立前必须按照合同审批程序进行逐级审核。经济合同执行期间,应由合同执行单位、合同管理单位、公司领导和财务部共同对执行过程实施管控。
在已有的采购业务流程中,针对不同的采购类型都有着不同的采购业务流程,但是对于采购业务各个流程的具体执行部门和人员前后环节的联系过于繁杂。可将审核部门合并在合同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设在财务部,以减少琐碎和冗余的环节。
(3)企业供应商管理改进设计。企业目前只是定期对供应商在企业所供物资的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供货业绩进行简单的比较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供应商在后一年的采购过程中是否能继续参与报价,或者能获得供货数量的多少。因此,流程再造主要考虑从供应商的分类、供应商的评价与考核、供应商的激励这三方面来对企业的供应商管理流程进行再造。
供应商分类管理。根据供应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设定先后次序,对不同级别的供应商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集中精力发展对企业最重要的供应商。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依照采购物资的重要性和采购金额的大小将供应商分成战略型供应商,伙伴型供应商和合作型供应商三大类。
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对供应商的选择,应首先考虑,合法经营,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定的经营资质。其次,具备一定的技术和资金实力,确保供货质量没有问题。第三,能够快速响应公司生产活动要求,售后服务优良。
企业按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依据质量、价格、交货时间,服务水平,柔性采购供应、诚信合作、货款支付等7个要素进行综合考量。
对供应商的激励。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一种长期的协同合作关系,最重要的是要调动供应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那就需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以达到双赢的目标。
(1)订单激励。对业绩优良,价格适中,售后服务做的好的供应商,可以给予其更多的订单,以此激励其保持较好的供货水平。
(2)付款激励。给予友好合作的战略型供应商及关键物料供应商较为优惠的货款支付方式,比如加大电汇付款额度,减少承兑汇票支付方式等。尤其在公司资金较为紧张时,对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优先付款。
(3)商誉激励。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嘉奖,提高其企业形象;并向中油集团公司内其它企业进行推荐,扩大其市场份额。
(4)合作激励。与战略型及关键物资供应商共同研发公司所需重要物资,为其创造试验条件,配合其新产品的开发。帮助表现优秀的中小供应商提高管理水平,扩展公司规模。
作者简介:董付梅(1976-),女,山东临邑人,山东省临邑县供电公司,助理工程师。(山东 德州 251500)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3-0118-02
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意义
实施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有效管理能更好地防范电力物资采购风险,能提高物资管理部门的整体管理水平,能加强物资采购合同履行过程的控制,提高合同履约水平,能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坚持依法从严管理,严格合同签约履约,深化“集中签订、集中结算”的合同管理模式,建立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物资现场服务和履约协调机制,通过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约、履约全流程管控实现物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
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方法
临邑县供电公司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以电子商务平台和ERP系统为基础,全过程控制物资合同的签约、变更、履约和资金结算业务,并采用流程控制方法进行管理。流程控制方法通过流程绘制管理工作的过程,全面描述如何从一个节点流向另一个节点,包括节点具体工作方法、工作工具等的描述以及关键节点、创新节点说明。采用流程控制方法,加强物资采购合同全过程管控,以达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三、物资采购合同标准化管理流程控制
1.流程控制
(1)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签约管理流程控制。
1)市公司下发中标结果并确定是否需要签订技术协议。一般来说,对于新应用设备材料、技术复杂或项目实施的关键设备材料,可根据需要组织项目管理部门、物资需求部门、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协议的签订。
2)如果需要则组织签订技术协议,由市公司负责组织,县公司授权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与供应商代表签订技术协议。
3)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采购员在ERP系统中创建采购订单。
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在ERP系统中审批采购订单。
5)判断采购订单是否审批通过。
6)采购订单审批通过,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公司委托授权人)与供应商代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7)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上报合同签订资料。
8)省市公司合同专工汇总合同签订资料,提出考评意见并下达。
9)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将合同相关资料归档。
(2)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变更管理流程控制。
1)县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提出合同变更申请。根据项目实际要求,需对采购结果进一步补充说明或明确物资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且不造成对采购结果实质性内容进行的更改。
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核提报的合同变更申请。审核的依据是物资规格参数不变、单价不变,合同签订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幅度是否超过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约定的15%执行,是否超过50万元。若合同签订数量增减幅度超过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约定的15%且超过50万元,则需重新纳入物资计划采购管理。
3)判断合同变更申请审核是否通过。
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报县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5)判断合同变更申请审核是否通过。
6)县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省市公司物资部专工审批。
7)判断合同变更申请审批是否能过。
8)省市公司物资部合同专工审批通过后,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根据审批结果确定合同变更方案并通知供应商。
9)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采购员根据合同变更方案在ERP系统内更改采购订单或增加采购订单。
10)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在ERP系统内审批变更合同或补充合同。
11)判断变更合同或补充合同审批是否通过。
1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合同通过后,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上报合同变更情况。
13)省市公司合同专工汇总合同履约信息,提出并下达考评意见。
1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将合同变更相关资料归档。
(3)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履约管理流程控制。
1)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在ERP系统内根据采购合同到货日期制订物资催交计划。重要设备材料要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生产准备和排产计划,按照关键生产节点,核实生产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2)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的到货日期制订生产计划。
3)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对重点物资生产节点履约跟踪。
4)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建立交货配送制度。根据合同交货期和施工进度,履约员及时与物资需求部门确定物资到货需求,与供应商落实配送安排,编制配送计划。采用配送单的方式通知供应商发货和现场服务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供应商按确定的时间和方式交货。
6)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组织物资需求部门与供应商现场办理交接手续,并组织项目单位与供应商代表进行物资验收工作。
7)确定物资验收是否合格,相关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8)物资需求部门与供应商办理现场交接手续。
9)物流服务中心协调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和现场管理的要求安全、优质地完成技术服务、消缺补件、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
10)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上报合同履约信息。
11)省市公司合同专工汇总合同履约信息,提出并下达考评意见。
1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将合同履约资料归档。
(4)电力物资采购合同资金结算管理流程控制。
1)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根据采购合同提交预付款申请,附物资采购合同、预付款保函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2)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提交到货验收款申请,附增值税发票、项目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的到货验收单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3)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提交投运款申请,附运维单位签字确认后的物资投运单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4)采购物资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履约员提交质保金申请,附项目单位签字确认后的质保单和相应的收款收据。
5)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核算员汇总履约员提交的预付款申请、到货款申请、投运款申请、质保金申请,在财务管控系统中编制物流服务中心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物资采购支出预算)。
6)县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在财务管控系统中对物资采购支出预算进行审核。
7)判断物资采购支出预算审核是否通过。
8)物流服务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县公司分管领导对物资采购支出预算进行审核。
9)判断物资采购支出预算审核是否通过。
10)县公司分管审核通过后,县公司财务部专工对物资采购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汇总。
11)判断物资采购支出预算审核是否通过。
12)各级审核通过后,财务人员实施预付款处理或应付账款处理。
2.关键节点及创新节点说明
(1)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签约管理关键节点及创新节点。其中第3)点既是关键节点又是创新节点。采购员在ERP系统内创建采购订单,保存时系统会自动检查是否超预算。如果超预算,系统会提示并不予通过,此时由采购员联系采购申请的创建人进入项目变更管理流程调整预算,之后重新维护采购订单。如果不超预算,采购订单保存成功。
在ERP系统中采购订单维护成功后,采购合同、配送单、到货验收单、投运单、质保单在系统中以统一的文本格式自动生成,这5种单据可以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在不同时期打印。为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采购员在成功创建采购订单后将5种单据一次性全部打印,根据具体情况分发给买卖双方或存档,尤其是验收单、投运单、质保单,一次性打印全部由供应商留存,便于在不同时期提交进行资金结算,减少了供应商多次到物流服务中心打印单据的麻烦,为客户提供了便利。
第6)点既是关键节点又是创新节点。物资合同签订后,履约员要核实是否需要预付款。如果需要预付款,进入采购付款管理流程。如果不需要,则根据实际情况进入物资收货流程。
在ERP系统中采购订单维护成功后,市公司组织供应商与各县公司集中签约,严格使用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统一合同文本,确保在中标结果后15日内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严格中标结果执行,合同签订不得更改中标结果或违背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逐步取消技术协议签订,进一步加快合同签订速度,大大提高了签约效率,降低了签约成本,方便了客户。
(2)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变更管理关键节点。第9)点,集团公司物资部合同专工审核合同变更申请,若增幅度超过15%或超过50万,则需转入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流程,新增物资需求计划;若增幅度不超过15%且不超过50万,允许合同变更。
(3)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履约管理关键节点及创新节点。其中第3)点是关键节点。建立履约管理常态机制,实时监控供应商实际生产状况、项目进度对物资供应的需求,确保供应商按期供货、项目单位按期收货。
第5)点是关键节点。供应商是否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方式交货是其履约水平的重要环节,是物资计划执行准确率的重要因素。
第6)点是关键节点。物资的验收是对物资的数量、外观、内在质量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凭证和物资标志等进行检查,以验证物资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物资的验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电网建设和生产的质量。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必须在合同交货期满10日内办理ERP入库手续,确保计划执行准确率达到95%以上。
第12)点是创新节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建立“一单(订单)一评价”的履约评价机制,及时采集供应商交货、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信息,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实行卡片式管理,并将结果及时上报。严格供应商违约处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当期处理。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对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诚信评价,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4)电力物资采购合同资金结算管理关键节点。第1)点物资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交预付款申请需出具预付款保函、收款收据和物资合同;若供应商放弃预付款,预付款可与到货验收款、投运款一起支付。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1-0074-02
1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签约管理
1. 1 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分类对重要的合同要做重点审核和管理
根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物资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合同可视为重大合同。由于这些合同涉及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审核和管理合同过程中,应把这些合同作为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要对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合同条款内容,严格合同审核和管理,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1. 2 物资采购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
(1)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核。这是首要确认的问题,也是防止合同风险的有力措施。因为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决条件。应先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还要对企业的生产资格进行审查。比如采购雷管、炸药等火工品,对方须有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凭照》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采购煤矿专用机电设备、支护产品、通风材料、输送皮带等井下矿用产品,对方须有煤安标志证书。
(2)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条款的审核。审查标的条款时,不仅要有货物名称,还须加上货物牌号、商标、型号、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数量条款中不要使用“包、箱、袋、捆、打”等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根据标的特点,有些还需注明标的正负误差、合理磅差等。质量标准条款中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写明标准名称、代号或编号。
(3)合同标的物交(提)货方式条款的审核。我国《合同法》对于买卖合同的动产标的物采用交付主义,即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如果采用送货的交货方式,那么货物在途中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如果采用自提方式,那么货物回途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所以,交(提)货方式条款中,作为产品买受方来说,尽量约定由对方送货的方式。
(4)价款的支付审核。对价款的如何有效地约定,会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对于产品买受方来说,应要求价款的支付应与产品的供应量和供应时间相应,尽可能避免出现“预付款”之类的条款。
(5)违约责任的审核。合同对违约条款的约定简单,则会对守约方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造成很大的障碍。比如合同中这么约定关于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的约定,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积极意义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定义务,无须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守约方想对违约方索赔,首先要证明自己受到了经济损失;其次还应证明自己的经济损失是因为对方的违约而导致的;再次还应计算出自己受到经济损害的具体数额,并且必须用货币价值来反映。
(6)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的审核。解决争议方式主要是仲裁或诉讼。选择仲裁,必须写明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全称。选择诉讼,约定由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但这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与诉讼相比仲裁的优势在于,仲裁的程序简便、方式灵活、一裁终局,而且有些合同纠纷的事实判别强于法律判断,需要相当丰富的专业知识,而这正是仲裁机构专家仲裁人员的优势。所以,合同专业性比较强、涉及商业秘密、希望尽快解决争议的合同纠纷可以选择仲裁。
2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二阶段——履约管理
2. 1 建造企业内部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流程
履行流程中有两个重要环节。①货物验收环节:验收环节可以检验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数量是多少,都要经过使用单位的实际验收后方可得之。②价款支付复核程序:财务部门多付价款则我方遭受损失,少付价款则会引起纠纷,所以财务部门应当依据经办部门提供的合同和使用单位出具的入库验收单,复核付款文件资料,办理物资采购资金的付款手续。
2. 2 合同纠纷法律救济制度
如果发生纠纷或者出现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面临着如何进行合同救济的问题。若出卖人未按期交货或货物不符合约定,使用单位将违约情况反映给合同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部门并负责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协商解决,行使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解除权等权利。
2. 3 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管理
企业合同的风险由管理层控制,合同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合同经办部门进行,可能造成资源分割,管理层无法掌握具体的业务情况。因此,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网络技术整合,让管理层可以通过合同管理模块,迅速掌握本企业与合同有关的工作进展,这将是企业继财务信息化系统建立后的又一个管理上的里程碑。
3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第三个阶段——结果管理
3. 1 合同文本档案管理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合同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给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再者,一些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合同内容会涉及商业秘密。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生效的合同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在保管期限内妥善保管合同档案。
3. 2 合同登记台账统计
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经办部门签订的合同登记台账并分类统计,准确掌握合同业务量的基本信息,分析相关统计数据。从而,针对性地开展履行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 合同管理的具体步骤
4. 1 制订合同管理计划
合同管理计划中必须要有相应的资料,如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石化电子商务网络供应商会员证等),以及这个合同签订时的背景信息及物资供应战略等资料。
制定合同进度表,此表中应包括各类“作业活动”的描述以及检查点的确定,当要求交货期非常重要时,还要注明各类“作业活动”的完成日期。通过此表可使采购方能及时发现各种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作业活动”就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具体工作或一系列的相关工作,例如,设备组装、测试、包装、运输等。它需要持续的消耗时间来执行,而且需要使用资源。
合同预算,在支出较高的时候,你可能期望供应目标的实现应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成本范围内,即使没有这样一个目标存在,采购专业人员也有责任来保证适当地控制成本,这就要保证成本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被批准的预算包括根据合同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应急费用和工时预算,这几项是必须的财务支出。
合同质量计划,它是质量管理的原始文件。当采购风险不容忽视的物资时,如当采用新技术或使用新供应商时,购买方希望能够对质量管理施加影响。这样,大多数情况下就应该商定一个质量计划并将它纳入合同之中,成为合同项下的完成目标。
4. 2 制定风险登记表
风险评估工作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才能更好地去预防。风险主要包括供应商所处的特定市场相关的风险,以及与供应商本身相关的风险,还有就是已经写进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中的风险。
进度风险,评估进度风险的基础是合同进度表。造成进度延迟的重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需求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任何一方的必要投入的延迟;采购方与供应商缺乏有效沟通;供应商没有充足的资源;供应商的生产问题;供应商的失误;质量问题;装运问题。
成本风险,评估成本风险的基础是合同预算。常见的成本风险如下:需求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供应商的成本增加;汇率不利的波动;通货膨胀。
质量风险,评估质量风险的基础是质量计划。常见的质量风险如下:需求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采取不充分的或不正确的测试和检查;运输过程的损坏。
商业及其他方面的风险,常见的如下:缺乏商业上的警觉;供应商发生财务问题;采购方发生财务问题;供应商的所有权的改变或其关键人动;在采购方的工厂里安装或调试设备发生问题时,供应商方面缺乏响应;不可抗力。
4. 3 监督和管理绩效
合同绩效考核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因此,应该对那些真正重要的进行考核,应该把精力放在那些风险最大的地方。评估每个合同实施关键三要素(时间、成本、质量)的重要也就是应该着重于投入、过程和结果这三个方面。
DOI:10.16640/ki.37-1222/t.2015.24.153
1 前言
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电力企业的特殊性,使其物资管理和其他企业的物资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电力企业的物资管理具有库存时间短、时间要求快、专业性强以及一次性使用等。近年来,用电量显著增加,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电力物资逐年增加,产生的合同数量也在显著增加,电力物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至关重要。因此,文章针对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分析
电力企业管理中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中法律要点至关重要,尤其是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不能耽误或者延长合同签订时间;其二,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以相关资料为重要依据,相关资料包括货物清单、澄清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规范文件、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如果物资部需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则应该先确定物资采购结果,然后再根据和结果的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对于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电力物资,必须保证中标者的相关条框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框相同,同时还应该保证合同条内容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不能出现签订不具备实质性条款的物资合同。
3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以及履约管理措施分析
3.1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签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与集约化系统,强化物资合同签约管理。随着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进程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尤其是电力商务平台以及ERP的推广和应用,能够固化文本格式与签约流程,自动回传招标结果,自动生成合同文本,招标采购的物资合同签约采用文本方式,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规定并经过投标文件澄清和确认的技术条款、合同商务条款等为准,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签订何同协议书以及附件。
(2)加强纸质合同签订管理。物资供应商应该携带中标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供应商服务大厅签订商务合同。供应商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该对物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全面检查,当检查不存在缺陷并且材料齐全之后,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该逐页对合同正本盖合同骑缝章或者小签。
3.2 强化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的有效措施
(1)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履约内容以及相关责任。在签订物资合同之前,应该明确标注物资合同的内容以及相关责任或者要求,同时明确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时由谁负责,即要求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必须根据合同内容履约。一旦出现违约的现象,应该按照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处理方法进行分析和处理。由于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这样能够防止在出现违约是责任划分标准不统一、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
(2)设置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控、分析和管理。电力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物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物资合同的供应链进行实时跟踪和统计,以此分析和判断合同是否会出现违约的现象,一旦出现违约的行为,则应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此外,合同履约管理人员通过对供应商的履约状况进行统计,并制成供应商信誉档案,为企业以后的物资采购、招标选择提供可靠的参考,例如,创建基于ERP模块的合同履约跟踪表,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合同履约跟踪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物资合同签订、物资流转的实时状况,当物资到货之后,对物资合同进行一一核对,避免出现物资交货不及时影响电力工程建设进程,同时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全方位、多方面的加强电力物资合同履约管理,实现物资合同管理的流程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
(3)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资金支付是合同履约管理的最后环节,同时也是合同履约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电力企业正常运转的前提是资金及时支付以及高效流转,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准确的支付,电力企业在受到物资采购合同之后,应该立刻和物资供应商进行沟通,然后开具物资发票。每月18日,根据物资合同台账信息,对于满足资金支付条件的合同申请ERP资金支付;每月30日,根据省物资公司的资金支付明细,对资金支付状况进行记录和核对,并且根据相关规定,在当日必须反馈《物资采购资金支付款项回复单》,保证电力物资资金“月月对、月月结、月月清”,即保证资金支付100%准确。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电力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和其他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且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为了做好电力物资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应该全面了解电力物资合同管理的要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合同签约和履约管理,以此保证电力物资供应的质量、供应周期以及成本,以此保证电网工程建设能够顺利、安全的进行,进而推动整个电力系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和平,王正蓉,赵蓉.解析电网企业物资合同管理 [J].科技与创新,2015(15):56-57.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合同是交易活动秩序的体现,在物资交换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市场诚信的逐步缺失,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问题,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往往涉及到的很大的金钱,对于企业具有相当大影响。所以,加强对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的重要工作。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企业生产经营涉及许多方面,为了保证这些方面都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必要具备一定的规范秩序,而合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就是起到这个作用。做好合同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保证。
2、合同存在风险
在当今市场,信誉缺失的情况严重,这种缺失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对于合同条款的不履行,对于企业的经营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尽量降低风险是必要的。
3、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
对于合同法律风险发生原因。产生结果具有约定行,都有明确法律条文进行规范,这也使得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可控性与可预见性。做好合同管理,构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就可以把风险控制到最小。
二、采购合同的特点
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合同的制定是以转移财产作为目的的;二是买方必须付出一定的价款作为取得财产的代价,卖方一定取得一部分利益作为财产转移的条件;三是采购合同属于有偿合同;采购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买卖双方同意合同就产生效力,合同内容被法律保护。
三、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签约管理
对采购合同进行分类,并且严格审核重要合同。一般来讲,采购合同涉及的款项超过50万元就算是重大合同,这些合同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的影响,在合同的额管理中,应当严格审核,确认合同的条款内容,防止双方发生权益纠纷。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应当当事人出具各种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代表企业签订合同;二是对工程采购合同中的物品的种类、质量和数量进行审核,要求物品具有详细的信息铭牌,计量必须使用国家设定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质量应当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主;三是对物品交货方式条款的审核,一般来讲,交货风险都是由卖家承担;四是违约责任的审核,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中都规定有对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罚方式,应当注意的是,处罚方式应当具体;五是价款的支付审核,对价款的如何有效地约定,会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会顺利履行;六是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2、履约管理
对于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其合同履行流程中包括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是货物验收,买方应当仔细检查物品是否存在质量或者数量上的误差;二是价款支付复序,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支付货款,并且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其中一方不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时候,可以寻求法律的援助。
3、结果管理
首先,应当妥善的保存合同的原件,这是合同履行过程的必要条件,也是索赔的最直接证据。而且,合同中一般还会包含一些企业不愿意公开的商业机密,所以对于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合同一般分类保管。
其次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对经办部门签订的合同登记台账并分类统计,准确掌握合同业务量的基本信息,分析相关统计数据从而,针对性地开展履行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加强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的措施
1、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计划
在合同管理计划中,应当包括供应商的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情况等详细资料、合同签订的背景信息、物资供应战略等。
(1)制定合同进度表,以便工程物资采购方能够及时发现各种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在进度表中应当包括对各种作业活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具体工作或一系列的相关工作)的描述和检查点的确定。
(2)合同预算,使用合理的成本实现采购目标,有效的控制采购成本也是采购人员的责任,所以制定合同预算也是必要步骤。相关部门应当对合同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批,确保应急费用、货物狂想和工时预算等内容的完善与合理。
(3)合同质量计划,这也是质量管理中的一部分。当需要采购的物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技术改进或者新供应商的时候,都需要制定出一个合同质量计划。
2、制定详细的风险登记表,有效预防风险
风险评估也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供应商本身的风险和合同履行的风险。其具体分为:
(1)进度风险:主要是对合同进度表进行评估,一般导致进度出现问题的原因包括:采购的商品与供应商描述的不符合;物资质量存在问题;采购方与供应商缺乏沟通;其中一方的必要投入的延迟;供应商的资源供应不足;装载运输问题。
(2)成本风险:主要是对合同预算进行评估,导致成本风险出现的原因有:市场变化,使供应商的成本增加;采购的商品与供应商描述的不符合;通货膨胀。
(3)质量风险:主要是对质量计划进行评估。导致质量风险出现的原因有:采购的商品与供应商描述的不符合;检查和测试的装置不合适;工程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
(4)商业风险和其他风险:造成这些风险发生的原因包括:缺乏商业上的警觉;供应商发生财务问题;采购方发生财务问题;供应商的所有权的改变或其关键人动;在采购方的工厂里安装或调试设备发生问题时,供应商方面缺乏响应;其他不可抗力。
3、实行监督与绩效管理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属于重要合同,所欲花费时间和经理对其进行考核是必要的。评估每个合同实施关键三要素( 时间 成本 质量)的重要也就是应该着重于投入、过程和结果这三个方面。
在很多,单对结果进行考核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对过程进行考核,例如在对合同后期考核某一物品是否交付已经没有什么用处,就算发现问题也已经晚了。所以对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应当实行过程考核,保证所有的物资都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确保工程质量。
五、结束语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对于合同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作为工程企业合同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对其加强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必要要求。然而,在管理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克服困难,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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