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1 08: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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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合同的建立与履行是其经营活动的最直观体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也必须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内容往往较为广泛,包含的人与机构也较为复杂,这就使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现各类风险,而为了尽可能避免企业因合同风险遭受损失,本文就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具体研究。
1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存在,使风险的出现往往与企业初衷背道而驰。随着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的阶段,我国也真正进入了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社会经济大变革,虽然为很多企业带来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但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的复杂程度也将进一步增加,结合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五百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需求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合同风险控制的排位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业风险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够看出,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且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必须得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支持。
2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调查,本文将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概括为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履行过程风险4个方面。
2.1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中合同主体风险来说,这一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行业企业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国当下大部分行业中,其主体资格只需要拥有营业执照便能够获得,但由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业,对主体资格的批准较为严格,这就使相关企业只有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是批准证书,才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这虽然使很多行业的规范性由此得到了约束,但一些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往往会因自身主体不合格的影响,导致所签订的合同被撤销甚至无效化,企业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2.2合同程序风险
除了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也必须引起企业重视。合同程序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在一些种类合同中,存在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就使很多合同因难以通过审核而被无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关的风险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对于我国当下的中外合资企业来说,其合同签订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类的合同,则需要得到规划审批与规划许可证,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不会突然出现合同无效、被撤销的问题,因合同遭受相关部门处罚的问题也能够得到较好的避免。
2.3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本身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组成,这里的合同条款主要包含数量、质量、违约责任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内容,而附属文件为双方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资料,这些内容共同组成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出现不完整的问题,合同签订的双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引发分歧,合同的执行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合同内容对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也必须保证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与逻辑错误。
2.4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上述几方面,合同履行过程风险也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组成。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旦生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相关合同真正服务于签订合同的双方。但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意外因素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这时,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通过沟通、协调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私自修改合同内容,导致合同签订的目的往往难以实现,相关企业也很容易遭受经济损失。
3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为了能够尽可能消除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诸多风险,笔者将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进行详细论述,这一论述主要围绕深入研究法律、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虽然我国《合同法》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订立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已经能够满足我国大多数企业合同管理的需要。为此,相关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合同做出的各项详细规定,这样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才能规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销、无效的风险,很多对企业不利的条款也能够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可以说,深入研究法律对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实现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2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这一风险控制措施,也必须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企业必须在合同签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当事人及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而如果签订合同的对象为设计类企业,企业还需要要求这类企业提供资质等级证书等。在完成对合同签约对象各项资质证书的检查后,企业还必须对各类证书的复印件进行留存,这样才能进一步避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要签订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或是过于重要,企业还必须派专人到当事人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相关企业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信息,相关大型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获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首先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拟定与审查予以高度重视,这一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为此,笔者建议企业结合合同的拟定实际进行风险防范。在我国实际交易活动的合同签订中,合同大多不会出现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进行审核补充,是合同拟定过程的常态,而结合合同拟定的实际情况。企业需要在合同审定过程中,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的问题,保证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合同签订过程风险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的防范同样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保证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范真正得以高质量实现。在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中,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这样企业才能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变更协议多出现于合同出现变更与疑问的情况,而为了保证这一协议的签订能够真正发挥自身效用,变更协议同样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
3.5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业还可以通过实现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笔者建议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以此淘汰传统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这样,企业合同管理将实现规范化与流程化,相关风险也将由此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
4结语
本文在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的研究中,详细论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等内容,希望这一系列内容能够为相关企业合同管理更高质量地开展带来一定启发。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玮玮.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探究[J].财会学习,2017(10).
企业作为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合同建立、履行来体现的。合同不仅仅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重要联系纽带,同时也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企业的合同管理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的人与机构也很多,在企业合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风险。企业的合同风险种类多样,面对这些风险需要采取积极合理的措施来尽可能的避免合同风险带来的损失,而这也是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内容[1]。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其风险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上:
(一)合同主体风险
我国法律之中,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也不一样,对很多行业的企业来讲,除了需要获得营业执照之外,没有其他特殊的规定。但是对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航空航天等行业来讲,不仅仅是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还需要在获得营业执照之前获得相应的批准证书或者是资质证书。同时,这些企业只能够在批准证书或者是资质证书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合同签订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合同主体合格,如果不合格那么就会使得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企业就会因此而受到经济上的损失。
(二)合同程序风险
我国法律之中,对于某些类型的合同有着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是没有经过批准或者是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例如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就必须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够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合同就必须要办理了规划审批并且获得了规划许可证等才具备有法律效力。而如果是没有办理批准或者是审批手续,那么就会使得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要想使得合同生效就必须要办理相应的手续。还有些合同还会因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而额外的多消耗一些费用。
(三)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的内容主要是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这两个部分所组成。其中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了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是姓名、住所、数量、质量、违约责任等各项内容,附属文件之中的内容则主要是包括了双方所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等多种资料。合同的内容必须要完备,如果不完备,那么就可能都会因为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而导致双方出现分歧,进而导致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同时,合同条款之间还必须要彼此一致,在合同之中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能出现矛盾与逻辑错误,否则也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当合同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行。但是在履行的过程之中会容易因为各种想不到的意外因素对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影响,有的时候也需要对合同进行一定的修改或者是变更。如果没有经过双方协商而擅自修改或者变更合同内容,也会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带来损失。
二、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控制措施
(一)充分了解《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同法》从定义、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等方面都进行了较为系统详细的规定。此外,在我国就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不仅仅是只有《合同法》,此外还有其他的法律、法规等。在对外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了解,才可以避免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规避损失[2]。
(二)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充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各种资信情况
在正式签约之前必须要充分了解对方当是事人的各种情况,例如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许可证等各种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如果是设计等队伍,还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经办人需要对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进行留存备查。如果是巨大的合同,有必要派专门的人去进行实地调查,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地了解,包括了对方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多个方面。
(三)合同签订过程中防范合同风险的方法
首先,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的拟定与审查,这是有效规避合同风险的核心环节。通常情况下,在实际的交易活动中,合同由签订双方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很多时候都是乙方提供预先拟好的文本,再由另一方来进行审核补充。如果是乙方自拟合同,那么就可以避免合同条款中的陷阱。而如果是另一方来拟定,那么就必须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认真的审核。要争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决不能出现含混不清或者是模棱两可的情况。在涉及到对我方不利的条款,必须要据理力争,要求对方变更。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对策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要尽可能的减少合同变故,减少风险。为此,需要做好以下的几个方面:首先,需要在履行的过程中树立起良好的证据意识,合同管理部门必须要收集并保存各种资料,并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为后期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其次,如果出现了合同变更或者是疑问,必须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另外无论是变更协议还是补充协议都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不能够以口头约定作为协议存在。一旦签订合同就必须要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熟知合同中的内容信息,尽可能的确保可以利用合同中的内容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3]。
(五)打造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在过去,企业之中很多都采用手工管理合同的方式,因为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所以费时又费力,并且在在归档、合同执行进度、预警机制等方面效率不高,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容易出现风险。合同管理系统有效地弥补了手工管理合同的不足,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率。通过系统实现对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即从预算到合同付款的全流程管理。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规范合同执行,实现业务单位、财务、法务联合管控,通过实时监控,规避公司违约风险。为了有效规避合同风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打造专门的合同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对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该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历史数据库,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打下扎实基础。在系统中还具备有项目谈判启用日志管理功能,合同物资交付、发票的全流程跟踪功能,并能够规范合同执行、进行实时监控。提升合同管理的自动化,同时还提升合同相关的会计帐务处理。这些功能的实现有效地规范了合同管理流程,规避了合同风险。
三、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使得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在企业的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虽然近年来,各个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有效的预防了各种风险的发生,但是也仍然需要进一步的改进,而合同管理系统的开发与运行无疑为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提供了巨大的支持,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此外,合同管理系统还需要与其他的一些措施一起配合才可以更好的发挥出效果。
参考文献:
[1]徐向国.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D].吉林大学,2014.
一、合同调查
合同订立前企业应当进行合同调查,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确保对方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具备特定资质,或与无权人、无处分权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企业蒙受损失;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导致合同对方当事人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第二,获取调查对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并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第三,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第四,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等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商业信誉、履约能力等情况。
二、合同谈判
初步确定拟签约对象后企业内部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按照自愿、公平原则,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作出不恰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泄露本企业谈判策略,导致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收集谈判对手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关键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第三,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策略。第四,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第五,加强保密工作,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避免合同舞弊的重要手段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合同文本拟定
企业在合同谈判后根据协商谈判结果,拟定合同文本。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产业政策、企业总体战略目标或特定业务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不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对于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未履行相应程序。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第二,严格审核合同需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关系,保证其协调一致;考察合同是否以生产经营计划、项目立项书等为依据,确保其完成具体业务经营目标。第三,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由法律部门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但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第四,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第五,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企业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企业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时注明“此处空白”或“无其他约定”,防止合同后续被篡改。第六,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四、合同审核
合同文本拟定完成后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核。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审核人员因专业素质或工作态度等原因,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审核人员虽然通过审核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没有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法律部、业务关联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第三,认真分析研究,慎重对待审核意见,对审核意见准确无误地加以记录,必要时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五、合同签署
企业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与对方当事人正式签署并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因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对外正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第二,严格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用印后保管人应当立即收回,并按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止他人滥用。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第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之后方可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合同履行
合同订立后企业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本企业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企业遭受外部处罚、诉讼失败,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全面适当执行本企业义务,敦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第二,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第三,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一是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是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宣;三是对方当事人提出中止、转让、解除合同的,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当事人书面提出索赔。第四,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七、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是合同执行的重要环节,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执行的监督,一般由财会部门负责办理。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财会部门应当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及时催收到期欠款。第二,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
八、合同登记
合同登记管理制度体现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合同滥用等。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二、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所以应当尽可能地防范合同风险,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除《合同法》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
2.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企业在签约前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设计、施工队伍还应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业务部门经办人对上述证件复印件应留存备查。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企业业务部门应派专人实地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对方的商誉、财务状况、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人员构成等。
3.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三种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一般仅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比口头形式复杂,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所以,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4.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经办人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以及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另外,需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等等。
5.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6.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应具体明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在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时,建议进行“协议管辖”。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事后因管辖问题发生争执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了。另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那么要明确约定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7.加强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章专用。对外签约不宜使用业务印章,应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宜由专人负责。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得外携公出,禁止出租合同专用章,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信笺或任何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每次使用或外带,应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案,完善用章手续。
8.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合同审查规则和程序。企业要实现订立合同的预期目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内部各部门起草的合同做认真的推敲,进行审查把关,审查合同的标的、内容、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允许、鼓励经营的范围,还是被限制或禁止的范围;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审查人员审查时,有权询问与合同谈判、签订的有关情况。若发现合同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委托人或经办人员修改或纠正,以符合合同谈判、签订、审查的各项要求,从而杜绝合同隐患。
9.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救济”作用。法律事务部门有权介入重大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实质性谈判和正式签约、审查以及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的诸阶段、全过程的动态活动。企业应制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10.加大对合同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级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自觉依法办事。企业应制订《合同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序列之中,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工作布置,每季度末重点对有关业务部门所签订、履行的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上述业务部门整改;如未能整改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则按《合同考核办法》处分。
1.煤矿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目前,我国部分的煤矿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地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许多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合同管理人员,一般都是任用相关的部门财会人员以及企业的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人员自身的工作量多且复杂,没有充足的精力,因此,在进行合同管理时,态度较为消极,由于合同管理管理属于其兼职工作,所以也没有制定有关的合同管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无法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
1.2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不强
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任何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需要对对方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调查,从多方面大量收集对方的资料,比如,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主体资格以及履行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制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有关的专业管理知识对制定合同条款进行严格细致地审核,比如合同条款中的文字是否有不同的理解,违约条款叙述是否清晰具体,对于牵涉到技术以及标准之类的条款需要煤矿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地解释。对合同后期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也是合同管理专业性不强的一个重要体现方面。合同的后期管理同样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后期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合同履行情况的分析评价等。
1.3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
首先,合同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没有对合同管理的严肃性有着正确的认识。其次,合同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有助于保证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有的企业由于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没有对合同进行前期审核,合同的更改、签订以及监督往往不科学、不连贯。最后,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目前,社会的发展逐渐趋向信息化、网络化,计算机管理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严谨性对企业合同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部分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的设备与仪器比较陈旧、落后,软件较为低级,有的单位甚至采用人工管理的落后方式,导致单位耗费了大量的钱财、人力以及物力,却没有取得有效的经济效益。
2.改善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
首先,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使用状况进行全面地了解,也就是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商业信用、纳税状况以及营业执照年审情况等方面,同时,查阅一些其他的相关资料,调查其经营场所,访问一些有关的工作人员,提高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另外,需要对客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地调查,从而间接地了解客户的真实资料。比如,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的注册登记以及年检状况,向税务部门了解客户的 纳税状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的权属问题。由于客户的资料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需要及时更新客户资料,对客户进行正确的评价,防止产生合同纠纷等情况,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同效益。
2.2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
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产生一些违法行为。实施合同管理过程控制,可以随时了解合同各个方面的履行状况,及时发现其中潜在的问题,随时向各个部门反映相关的信息,防止违约情况的产生。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不仅要求自己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合同管理过程控制,需要做好合同履行记录,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严格把好合同的结算关。同时,合同管理部门需要与其他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密切的合作,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旦合同的履行状况出现问题,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按照要求执行时,业务部门应该将实际的情况及时反映到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比如,向对方提出合同担保或者行使抗辩权的要求。
2.3合同管理的最后应对处理
合同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违法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是强制履行有关的责任与义务等。如果一方的当事人已经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履行的义务完成后,合同失效,则不存在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当制定的合同出现问题时,如果另外一方及时采取的相关的应对措施,合同管理部门的法律管理人员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或者是承担违约金或者是解除合同以及采取合同保全和诉讼保全的有效措施。实施最后的应对处理主要是建立在超前预防和过程控制没有起到实际效果的基础上,采取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煤矿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同权益,同时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
3.总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不强、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因此,煤矿企业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企业当前的状况,加强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实施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最终推动煤矿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合同签订前的隐藏风险
大多情况下,这种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的能力上。因为双方企业在合同签订以前,未能及时、有效地对合同合作的对方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这样极易出现和主体资格不符的情况。能力有限的当事人或者是企业的人签订合同,最终将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甚至存在和履约能力有问题的当事人或者企业的人签订合同,最终导致合同中途停止,无法继续履行。
2.合同签订时的风险
这里的法律风险通常有关于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合同内容集中体现在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或者合同形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而使得合同无效。如A企业要建设某一个项目,而该项目又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招投标的程序,但是A企业没有经过招投标就直接和B公司签署了建设施工合同,而这种合同依照法律就是无效合同。合同形式风险集中体现在合同的形式不健全,变相地使合同有着潜在的隐藏法律风险。如合同中约定产品质量标准并单独制作了合同附件,但是双方签约时合同又没有附质量标准附件。
3.合同履行时的风险
这主要指企业在履行合同时,由于对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集中体现在企业忽略了合同的日常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合同对方的变化,给企业带来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企业对于合同违约反应滞后,对追究责任不及时,举措失当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结算延误,债务催要不力,错过了诉讼时效,同样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此类合同的法律风险通常也包括在合同的履行时,由于自身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或者投资失败等,导致企业自身违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4.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风险指的是在合同可能出现纠纷时,采取措施不当而导致企业自身在日后诉讼中处在不利的地位。如A企业和B企业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定金,但是后来双方都没有继续履行合同。而A企业由于投资调整,不再向B企业购买原材料和设备,就发函向B公司说明情况并要求终止合同,这里A企业给B企业的函就是一大错误,可能会给日后的法律诉讼带来A企业先违约的第一印象。
二、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措施
1.强化合同风险的防范意识
强化意识是有效规避风险和防范风险的保障,企业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是因为企业缺少合同风险防范意识。通常情况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不仅指表层的主观意识,还应包括风险的识别、分析和有效规避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企业的法律风险不能用商业利益弥补时,企业就会选择趋利避害的方法。所以,企业法律风险和商业利润的有效平衡对企业的合同管理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是保证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的组织保证。企业应统一管理,科学分工,责任到人,并遵循大力协同的原则。建立一套由企业法人主管,专职法律机构统管,各个职能部门分管的组织体系,并相互协调、配合,保证合同工作处处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各尽其责。
3.完善合同基础事务的管理制度
企业发展建设中,如果想把决策变为现实,达到预期的风险防范目标,就一定要形成一套完善的激励和约束制度。由于合同中企业的相互关系都是法律关系,所以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应该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包括每一项细化的基础事务。
4.建立合同审查制度
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应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内容形式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审查等。审查可以直接、客观地反映问题,从而及时有效地提出整改措施。尤其对那些合同周期长、履行程序复杂和重要物资的进出口合同的管理更为重要。
5.动态全过程管理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并随着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战略方向和业务范围等不断变化。同时,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种类、形式也都在变化。所以,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也应是动态的,并实施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
一、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的主观影响和外界因素的客观影响,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综合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会因为缺乏统一的合同依据,使每个部门的权责分工不明,制度规定的出处五花八门,甚至有冲突,合同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无法执行。更有甚者,有些对外经营业务可能事后补签合同或者不签订合同,导致一些争议性的合同很难求证原意。有些业务合同管理只局限于文本审查和合同档案管理,不能将合同签订前的选商谈判、签订中的审查授权、签订后的履行监控工作有效地衔接,这些都最终会给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买下一个重型炸弹。
2、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有些公司对无法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缺乏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部分管理层缺乏对合同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合同管理人员紧缺,缺乏足够的业务经费,也就不可能将合同管理摆放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甚至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有的是直接上手,业务不精通,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和系统的法律知识,业务范围内无法按严格要求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只是盲目机械的从事合同事务性工作,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更谈不上合同管理。
4、合同管理者与企业管理部门沟通不畅
合同管理机构在涉及到相关的合同业务方面无法做到与其它部门相互沟通,不能考虑从其他相关部门的角度去做合同管理,由此造成合同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其他部门相互孤立,无法达成共识。在合同审批过程中,一些程序过于复杂,审批人员部门繁多,办事效率低下,使合同签订无法如期完成。
5、合同内容不全面
由于合同内容表述模糊,使合同双方容易曲解合同内容,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合同的有效性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准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不全面,存在缺陷与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而这种问题的避免只有靠准确恰当的合同文本才能解决,换句话说,合同内容要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更要咬文嚼字。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原因有很多,但是真正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企业部门之间的履约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清晰、各项任务无法责任到人,造成工作失误。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因此,有效地信息沟通和处理在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
2、企业管理人员知识深度不够,尤其是在生产流程方面,无法将其与合同管理进行有效地结合。业务生产的知识与合同法的律修养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每个企业管理者都必须高度重视。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业务拓展需要合同约束,那么建立规范有效地合同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基础性的工作。
3、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扎实的合同管理基本功,高度重视合同文本分析。管理合同文本分析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不具备相应资格,合同内容不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二是构成合同文件的种种文件不齐全,合同条款不完备,对各种问题的规定存在遗漏;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因此,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需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作支撑。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一流的企业管理水平必须与增强合同管理的理念相依为命。合同管理作为一种管理约束行为具有强制性、法律性,任何人都必须依法遵守和执行,要从法律的高度认识合同管理的低位,进—步增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规避能力。使合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上升为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进—步增强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
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制定被查信息统计表,建立合同管理预警机制。合同违约是合同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部分,法律法规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及时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对违约方采取不同程度的处理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而积极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水利施工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国家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成为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目前水利施工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下面就以施工企业为例,浅析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分包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合同签订前没有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是否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审,甚至有的施工企业还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
2、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对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比较重视,但是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分包项目进展是否顺利,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结算、支付情况是否正常,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要求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3、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单独的计划合同部门,有时整个项目只有一名负责办理结算的经营人员,无法履行合同管理的相关职能。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的工作。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以总经济师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同时,做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培养、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合同管理中应注重防范的风险
常见的施工合同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经济方面、工程方面和管理方面:
1、经济方面的风险:资金供应,即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情况;要素市场价格的波动;工程量清单存在失误等。
2、工程方面的风险:技术规范是否合理,技术说明是否明确;分包方提供材料设备的供应不及时或发生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是否存在不足。
3、管理方面的风险: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严密,存在漏洞;项目管理不到位,前期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合同条款是否心中有数。
近年来,在建筑施工行业发生多起因合同管理不规范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轻则使企业面临经济纠纷、拖延施工进度;重则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施工企业必须规范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时,首先要发现合同中的风险,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可能控制风险、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企业应制订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2、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对引进新的分包方,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项目部应组织对分包方进行实地考察,做好考察评价记录。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再根据专业工程性质,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资质强、市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使用合同规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合同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
4、做好合同评审工作,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和分包程序。施工企业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起草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起草后,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经过评审后,按照合同会签程序,组织项目部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进行会签,并根据不同的审批权限报批。项目部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且获得批准后,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分包方正式签订合同。
四、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1、落实分包合同交底工作。分包合同生效,分包方进场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内容有:分包合同施工范围,及其与其他分包施工单位工程范围的界限、协助关系;分包合同的进度要求、关键线路、工期节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重大的技术方案,关键工序工艺的技术要求等;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等。
通过分包合同的交底,明确了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明确了项目部与施工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解析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分包合同的严格履行。
2、加强分包工程技术管理。项目部施工员严格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分包单位在实际施工时遇到与图纸不一致或有疑问,向项目部总工程师提出,不允许自行改动。
3、加强分包工程进度管理。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施工分包单位投入资源的情况,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在现场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劳务人员等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随时监控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对出现有进度滞后的现象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制订解决方案。对分包方施工进度,严格按分包合同规定执行奖惩。
4、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分包单位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签订质量责任书,编制并实施质量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验收。同时项目部的质检人员应不定期地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控和抽检。分包合同条款中明确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负责供应,防止施工分包单位使用质量低劣的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分包单位采购的其他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更不得用于施工。
5、加强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分包单位应做到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分包单位应认真进行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找出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认真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项目部定期对各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予以通报,给予奖惩。
由于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化,过于重视企业经济的效益,而忽视合同的管控作用。 尤其不明白合约对市场和一些相关因素的作用关系。 合约管控工作往往受到外在的经济环境和较差的法制氛围的制约。 受计划经济体系的影响,很多企业判断价位等的水平还处于很低的状态,对当前的价位的变动形式无所适从,而不能根据变化的情况,主动的调整运作规划,造成很多外在要素影响到落实和订立合约。很多的不利现象出现,造成管控工作被困难层层的包围,所以,研究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合同管理在存在的不利现象和形成的缘由
由于企业管理者没有充分的重视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往往在实际中,只是应对检查,强调形式,而没有真正的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缺失经济合同管理这个重要的环节,或签约率太低。由于一些人与企业管理者具有关联,当与其发生经济关系时,往往碍于情面,只做一些口头承诺,合同没有签订。还有时,由于经济关系涉及的内容太繁琐,往往图于省事,在签订合同时,其内容有失全面。 还有些企业为了逃税,对一些经济事件免签合同。还有些合同在签约时,随意性很大,把关不足。没有把合约的有无当回事,对合同的签订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不依据规定进行签约,想签就签,不想签就不签。对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内容只是通过口头承诺,而没有依据规定,形成书面材料。 这就为经济纠纷埋下很多的隐患。
二、应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缺陷的方法
企业管理者要充分的认识到,在经济体系下,企业的经济合同的管控活动对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确保企业经济活动正常运转的有力武器。管控模式需要不断的予以完善。当前的企业运作活动具有繁琐性,需要对相关的法规条例进行切实的遵循,这也是合约的管控活动做好的前提条件。 要从企业的具体状态出发,把有效明确的管控模式订立下来,当前企业要想开展好管控活动首先需要掌握管控的基础内容。
1.组织网络
企业为在各个层次上都开展管控工作,需要把管控组织从企业至上而下都要进行设置。而在一些大规模的企业,往往由于经济合同签约活动存在很多要素,同时期会有很多的数额,管控组织设置要具备综合化,需要由企业的法定代表和法律顾问,以及供应和生产,销售和技术,以及经营和财务负责人,组长由企业的主要领导担任。合同管理办公室是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设立的日常办事机构,综合的管控合约的运作活动。人员到位是管控体系运作的前提条件,要由企业主抓经营的人员管控合约。或者根据企业自身的体系配置该项人员。而且,要根据管控特征,所有的科室机构都要把对应的管控工作者设置出来,负责在该机构中,开展管控活动。 为确保经济合同管控工作的质量,一级的管控工作者应该是专职人员。 还可以结合具体的情况,在大规模企业中,实行分工模式,对于一类或者是一个层次的活动来说,由几个工作者分管。不需要设置全职的科室级别的工作者。
2.制度网络
为确保管控活动在实际之中切实可行,企业要根据合约管控的所有的步骤,构建合理的活动制度。而且在企业的各个层次都应该建立与自身具体状态相适应的管控制度。建立授权委托制度,每一项经营活动的签约仪式,法定代表人事事都参与是很不现实的,因而企业需要把这一制度建立起来,把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给予具体的业务承办人,但合同的签订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进行签订;依据法律要求审查经济合同,从而避免经济纠纷。
3.为单位营造优秀的外在氛围
近几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法》和《经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等与商品经济与市场相关的重要立法,虽然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发挥了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但也明显的体现出立法宗旨和内容上存在的缺陷和弊端。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用法律武器,对政府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的关系进行规范与调整,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使企业依法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对自身的利益进行维护,积极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对那些“重合同和守信用”的企业,要采取优先贷款和优惠利率的“倾斜”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4.依靠法律保障经济合同的履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服务企业的意识需要进一步的强化。
同时,执法部门必须加强执法力度,让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以及执法必严真正的落实到实际之中,为企业依法办事提供保障,使法律真正发挥出保驾护航企业依法生产和经营的作用,推动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的履行率。
三、结论
总而言之,强化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力度,能够有效的使企业规避风险,积极的保障企业正常的经济运行,推动企业的效益的提高。同时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力度有利于促进经济立法工作的进度,推动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参考文献:
[1]梁会军:论现代企业中的合同管理[J]. 商业文化(学术版). 2009(01).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相关含义分析
所谓合同管理是指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在内的合同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总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1]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阶段所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分析
第一,在合同签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合同主体存在不恰当的问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合格的合同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以及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却经常出现签订合同的双方尽管有以上两种法律规定的能力,但却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存在合同当事人主体错位的现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很难厘定主体;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文本行文不严谨的问题。这里所提到的不严谨,即文章不规范、不准确,极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三是在涉及到的合同条款上海存在不全面、不完整的问题,一旦发生违约事故,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予以事先约束,那么就会产生重大的法律风险。四是往往对从合同的重视程度高于主合同的重视程度。五是双方主体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规定签订的合同,一旦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主体不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还会收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在合同履行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实践中遇到需要变更的事项而没有及时在合同中予以变更。在建筑施工实践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出现变更是很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没有体现到合同中,未进行及时变更,由此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加大风险损失。涉及到的合同变更主要包含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对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二是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予以有效行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抗辩权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合同法赋予的这项权利却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业单方面垫资施工,不利于发包方欠款问题的解决。
第三,在合同终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是贯穿始终的,从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和合同终止阶段都是存在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认为合同风险在合同终止阶段就不复存在了,其实这种观点也是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使再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终止之后,如果施工企业违反合同规定中的保密条约、保密协议以及相关通知等合同后期义务,那么施工企业依然是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从这层意义上讲,尽管在合同终止阶段,合同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再比如,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后,没有将事先合同规定中对各种资料予以有效的保管和存档,一旦发生纠纷,建筑施工企业若是拿不出相应的卷宗,就会在纠纷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分析
第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一定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讲,之所现实中有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诸多的法律风险,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时没有对合同管理的风险予以高度的重视,从思想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会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平时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动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平时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管理层和企业领导者对该方面的学习,研究现实案例、开展经验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业所有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提高会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负面影响的潜在法律风险。
第二,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异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对合同风险的防控、管理、应急等各个环节开展更加具有统一性的指挥负责体系,有助于在对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种组织有力、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组织体系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加强调查和研究,在平时重点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急性和针对性,有效的减少因为合同管理风险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由企业法人任主管,法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机制,明确各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实现合同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有必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等进行深入的核查,以避免在后期合作中出现的合同管理风险。在进行合同谈判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很有必要对当事人的资质进行全面的审核,对当事人在存在的合法性、法人的行为能力方面、合同签约资格、合同以后的履行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资质都要予以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的审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营业执照方面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二是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状况进行审核,看看是否具有资质进行合作;三是对当事人的相关经验业绩和信誉、荣誉方面进行审核;四是对上级部门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书情况、金融机构颁发的信用证书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建筑施工来讲,对当事人进行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尽管在前期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从长远来看,能够有效比避免因为当事人资质或信誉问题而为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相应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曹红程;许恩信;李丹,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J].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二)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升企业信誉度。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企业若想生存并发展,不光应有合格的产品、诱人的价格,而且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保证企业与良好信誉的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可以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保证按时交货,在企业面对违约、合同变更中,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减少客户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并给客户留下守信用的形象,利于今后与客户长期合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利益。规范、合理的经济合同可以保证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但由于企业对于合同条款的漠视,将导致企业出现违约时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各个业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实时跟踪,不断降低企业成本,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义务,正确地处理合同变更、纠纷,使企业创造更多财富。
二、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企业领导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主要精力放在扩大产品销量、降低产品成本上,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重视不够,甚至在发生买卖行为时未与客户签订经济合同,无法保护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二)企业经济合同行为不规范,易导致企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由于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及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未将交货地点、违约责任、自然灾害免责条款等内容列入合同中,甚至缺少必要的法人签章或企业公章,一但发生法律纠纷时,则面临复杂的法律诉讼过程。
(三)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手段,降低合同风险管理效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对合同编号管理不严,经常造成合同丢失,当发生法律纠纷时,无法向法院提供有效凭证;未能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合理使用合同管理软件等网络计算机技术,合同签订、修改、变更存在随意性,合同条款的修改及管理无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违约风险及人、财、物的浪费。
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企业法律意识,防范潜在经济合同风险。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法律意识,未能按照合同法律规定条款进行合同签订、履约,最终导致企业间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丧失商业信誉。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法律武装头脑,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争取最大利益及避免发生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例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可由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针对本企业存在的潜在不利条款,并对合同中担保人及资产抵押物价值、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保证客户违约时企业利益得到足额补偿。
Abstract: in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ield, because of the tender to the list of quantities, tender announced in the tender price control as a limit, build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enterprise at a disadvantage, so how to contract negotiations in a better terms, is a project of the most important step to realize profits.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contract negotiation and problems during the process of managemen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an effective skill points.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negotiations; Management measures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由于目前的建筑工程招标一般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中公布招标控制价作为限价模式,即使是议标项目,也常常有业主的最高限价作为合同价款的控制。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许多在投标时不愿过多澄清的问题,都要在中标后合同谈判时进行协商和调整,并作出准确陈述。由此可知,建筑施工企业能否顺利利用合同谈判获得有利条件,是企业取得项目经济效益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一、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原则
所有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一段一般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而这一条,就是合同谈判的最基本原则。在国家法令的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合同谈判和履行才具备法律效力。此外,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最基本要求。这些构成了合同谈判不可逾越的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合同谈判的过程,实质上是通过与对方面对面的谈判和协商,充分了解对方及项目的情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和依据。很多时候,即便是发包方处于招标优势,但是如果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则整个合同将会失去履行的意义,如果双方因此对簿公堂,会给双方都造成困扰和经济损失。
二、建筑工程合同特点及谈判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有:①标的物特殊,一般为不可重复的单一项目建设,具有唯一性;②由于工程建设时间长,导致合同履行周期长,属于过程合同;③由于建设项目的专业性,其专项条款和通用条款众多,涉及面广,对于合同履行的人、物、时等因素的设置较为复杂;④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往往由多个施工单位进行分包或者合作施工,而施工合同往往牵涉多家企业,荣辱共存。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给予施工合同谈判以足够的重视,委派有丰富经验的合同谈判人员及法律顾问团队实施合同谈判,才能从合同条款上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包企业还需要在合同评审审查过程中监督和完善合同条款,为企业争取利益、规避风险。因此合同谈判人员必须掌握合同特点和谈判要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合同谈判工作:
1、合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必须充分深入,特别是项目背景资料收集。
在合同谈判之前,必须将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准备充分,这部分资料包括招标文件、项目背景资料、项目相关政府批复及批文、业主的补充澄清资料、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投标澄清函、概预算造价初步文件等等。特别是一些已经多次招标的项目、烂尾楼后期施工承包工程、等非新建项目以及代建项目、BT项目,了解项目背景资料和项目建设情况就显得越发重要。项目背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及信息获取、土地性质、项目目前的进展及存在问题、建设资金来源等。这些资料可以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信息,也可以是前期洽谈过程中已经达成的合作意向书、会议谈判纪要、备忘录等,还可以是政府部门或者第三方对项目的前期评估情况意见等等。
2、做好业主方的资料收集工作,同步分析己方优势,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要尽可能收集整理有关合同对方的各种基础资料和背景材料,这些资料的内容包括对方的资信、合同履约能力、项目发展阶段风险情况、业主以往业绩等,还有对方参加前期阶段谈判的人员名单及其情况等。在获得了上述基础材料、背景材料的基础上,我方即可作一定分析。孙子兵法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在充分了解业主方的背景情况下,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甚至是做一个双方优势劣势及互补对比分析。
3、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令的最新动态及趋向。
在进行合同谈判时,谈判人员除了具备自己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经验外,更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合同法的相关利益条款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息息相关的地质勘察、设计及监理相关合同的内容及规定。将这些相关法律法规融合进合同谈判中,为施工方的谈判争取更为有利的筹码。此外,对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技术及新工艺,要有一点的认识和倾斜,如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等建筑施工、技术材料相关新法规,均可以作为与业主谈判的主动筹码。
4、针对项目选择谈判人员。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施工方的合同谈判人员主要有:法律顾问、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等。法律顾问不仅仅要懂法律相关条款,更要有建筑施工方面的经验,掌握建筑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与政策,避免合同无效及双方扯皮。而工程技术人员与工程管理人员主要是针对合同的专项条款进行解析和修改,特别是对于专业领域的技术要求、工期的索赔及签证等条款的确认,必须依据原有招标文件的蓝本进行再次协商和商榷。合同管理人员和技术经济人员则要针对合同的商务部分条款和结算条款进行研究和商榷,利用概预算、决算及费用过程控制等手段为施工方争取到合理的付款方式和现金流量。总之谈判团队必须紧密配合、保持步调一致,才能做好整个谈判工作。
5、查找招标文件漏洞,对合同条款做出分析。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要根据每天的谈判内容及重点召开小型碰头会,进行分析总结和对策。一般而言,大型的建筑工程施工谈判往往持续十几天甚至一个月,谈判过程中往往针对一个问题陷入僵持阶段,因此对招标文件的漏洞,施工方要充分运用,对合同条款进行有条件的避让。由于谈判时很可能双方的针对点不一样,施工方要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和议题进行商讨,掌握谈判议程,合理分配各议题的时间。出现气氛紧张时,应考虑引导谈判进入双方具有共识的议题,分散大家注意力,缓和气氛,烟消云散时再适时推进谈判进程。同时,要对每个条款设置自己的谈判底线,一旦超出谈判底线,则不应再让步。
6、采用避重就轻的谈判措施。
谈判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的过程,是双方利益的一种平衡结果。因此,对于施工单位而言,进行某些条款的放弃未免不是一个好选择。对于自己有利的硬性原则条款,则要坚持到底,并且争取最大限度的条件。在充分比较分析双方优劣势的情况下,从对方的弱点入手猛烈攻击,举一反三指出利弊,迫其就范。而对于自己的弱点,则要尽量注意回避。但是在双方僵持时,可以提出对于权责无关紧要的条款的适时让步,以让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将谈判从低谷引导至,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
三、合同谈判技巧
从以往的建筑工程谈判实例可以看出,一般来说谁的知识面宽,谁的谈判策略运用得当,谁谈判经验丰富,谁就能在工程合同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因此,在合同谈判时要采取必要的合同谈判技巧,增加谈判成功几率。①多倾听,少发言。多让对方表达所求,才能对对方的底牌心中有数。②设置底线,明确说不。对于某些原则问题,要准确而且明晰的拒绝,不存在妥协。③分层退让,步步为营。在设置最终底线的情况下,要分步退让,不能一下子让步到底从而失去谈判筹码。④因势利导,诱惑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⑤多说苦楚,争取对方的理解。⑥理据充分、得理得利。必要时提供相应的专家和详实的数据资料、确切的文件来说服对方,有理有据的进行争取和阐述,以权威性和理智型风格掌握谈判高度。⑦必要的幽默感,缓解谈判紧张气氛。
四、结语
建筑工程的合同谈判,是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直接过程,也是双方对于是否签订合同及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洽商过程。施工单位能否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争取到对自己最有利的条款,只有在大量资料收集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运用经验丰富的合同谈判人员进行合同有利条款的争取。谈判活动的成功与否,常常取决于谈判准备工作的充分程度和在谈判过程中策略与技巧的运用。因此,合同谈判相关人员需要加强自身的知识延展,才能做好合同谈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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