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1 0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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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税收体制改革逐步推进,为了使企业的负担有所减弱,增强经济实力,国家不遗余力实行减税、降息,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在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其目的是帮助企业发现与避免日常经营中现有的税收风险,同时依照税收政策与企业的经营现状,对企业的税收风险制度进行持续不断地优化。
1高新企业和税务风险概述
1.1高新企业的概念
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泛指为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通过持续调研、研发同时构成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是主要业务,进行日常经营,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满一年的居民企业。
1.2税务风险
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风险着重在企业日常经营里面临的无法确定的原因,企业税收中存在的不明确性是税务风险所重视的,特别是由于税收耗费造成的无法确认性。税收风险与常见的商业风险有所不同,收入是随着商业风险的变大而增加,但是企业损失会随着税收风险的变大而增加。所以,企业的税收风险在于日常经营中税务活动和相关政策存在着差异,并且该活动不符合规定,以致而丧失经济利益的不确定性。
2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
2.1企业缺乏税务人才储备
现存的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税务的工作主要交由财务管理,企业很少有成立税务部,同时企业也不具备专业性强的主要从事税务工作的员工。也有一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虽然设置了财税部门,但是缺少对于从事税务工作的专职人员,有关税务方面的工作主要是财务部的资金财税员工进行管理。税务部有关税务的工作仅为计算和缴纳企业税金、填写纳税申报表,还有和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与交流等,工作只是为税务基础业务。以全面管理控制角度来看企业,员工不能够准确了解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也无法及时更新相关的税务知识,导致企业对税务案件的处理方面不够专业,这致使了风险点的出现,使得企业在面临税务风险时无法有效规避,也不可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风险产生的损失。
2.2企业风险控制意识较弱
对于高科技公司来说,大多数内部管理者都有较强的避险意识。但是,从组织机构的成立和风险的识别和计算可以看到,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过度规划造成的税务风险,企业仍然把利益放在首位,仍然是基于实现战略的利益目标。企业的税务风险依然只存在于表面,从而对潜在的税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有所疏忽,由此看出,企业仍对有税收风险防控和管理存在局部性,不够全面,对于其可能会造成的危害缺乏深入的了解。根据调查了解到大部分企业很久没有对员工进行专业的税务培训,负责税务工作的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较差。有所涉及的其他部门一些员工也不具备专业的税务知识,他们的风险防控意识非常薄弱。高技术企业对税收风险控制普遍存在认知比较薄弱的问题,企业需要强化对税务知识的培训,让员工能够意识到税务风险的重要性。
2.3企业缺乏对研发要素的涉税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必不可少的是研发要素,同时作为规避税务风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财务风险规避不能够点明关键以及不够专业化的税务风险规避工作,这会导致企业在业务处理工作中造成一系列不利的影响。企业还未建立一套从研发项目的管制到其产生的费用的核算与整理的全面、合理的计划,导致企业缺少对研发项目管制足够的税收防控,不能够精准地核算和整理研发的有关费用,研发费用受到其核算流程复杂、审批时限过长等限制,可能会对企业造成更大的税务风险。
2.4企业未创建风险评估体系
根据研究分析得出,高新技术企业虽然对其税务工作拟定了相关计划,可是企业依然存在着较严重的税务风险。企业产生风险是因为自身并没有创建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可能会导致自身的税务工作存在于风险的旋涡里。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既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评估体系,也没有专业性强的员工所组成的风险评估小组,致使企业无法对自身与税务有关的数据实行专业性量化的工作,企业也不能及时地规避相关风险。
2.5企业内部监管力度不强
税务风险的内控体系受到外部条件影响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企业应该设立全面、有效的监控体系。大多数企业创建了审计部,可是由于该部门员工的职责不明确,还未具有专业的税务水平,企业也没有一套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有效地规避税务行为带来的风险。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并未起到其在税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导致企业未能有效评估其将会面临的税务风险,不能监控税务风险管控的关键点,这可能会影响企业内部监管力度,导致企业未能在合理范围内有效的控制其风险。审计部门在工作时常常会大意、敷衍工作上,使得企业的内部审计在发生重大税务问题时方才生效。
3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防控措施
3.1加强对企业税务人员的培训
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讲专业的税务人才是必不可少的。人才储备的重点取决于涉税员工的专业能力的高低,需要持续对涉税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不仅是企业的违规,还有办税员工无法完全明白税务方面的相关政策,从而造成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企业从事税务工作的员工需要紧跟国家有关税务方面的政策更新,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税务培训,使得税务工作更合规和准确。以达到不会因自身的业务能力不足而造成企业有所损失,同时及时规避税务风险。企业也可通过在进行税务培训的过程中拟定激励制度,以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
3.2提高全体职员税务风险意识
对企业税务风险意识的提高是在对完善内部控制环境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这不但需要强化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内控意识,也要使企业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有所提升。企业文化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决定了这个企业的意识氛围。企业风险意识的淡薄会导致经常出现不确定因素,提高管理层与所有员工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意识迫在眉睫。设立问责制是企业内部所需要的,问责制所涉及的是企业的全部员工,当然也包括企业的管理层。企业也应该具备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制度与绩效考核,企业实施奖惩制度需要依照考评结果。根据制定的奖罚制度用来调动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对于税务风险的主动性,以达到强化企业全体员工增强风险意识的目的。
3.3强化管理企业的研发要素
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是其开展研发活动,包含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有被认定的资格与其是否可以享受到优惠的税务政策,这两点使得高新技术企业会对其自身的经营状况受到影响。所以,要想对内部控制税务风险进行及时规避工作,就要强化管理企业的研发要素。企业需要通过对前期工作采取合理的措施、健全项目后期的监管工作来达到优化研发项目管理的目的,以此来管理研发项目。企业不仅需要通过加强研发前期预算的工作,还要合理完善研发费用核算的体系,以实现研发费用科学核算和归集工作的准确性。
3.4建设税务风险评估数字化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不同应用程度,使用的数字化推进方式可采用“探索式”“协调式”“集中式”“嵌入式”这四种。其关键点在于企业是否需要一个中心化的数字化的管控组织。在数字化的转型初期,高新技术企业尚未确立好整体的相关推进方案,但是局部试点的条件还是具备的,这时需要采取探索式的推进;之后,随着企业对数字化的应用拓宽和加深,跨部门的协调需求在加剧,向着协调式、集中管理式进行过渡。最终实现的是嵌入式管理模式,整个企业需要在顶层规划下的数字化进行转型。资源层面则是通过内外的IT力量的整合运作方式上,从项目制模式向产品制模式转移;从人员上,初期重点旨在强化IT团队中的产品经理、数据分析、业务架构类等的队伍建设。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也是不一样的。对于规模较大,业务较复杂的企业,在其转型的初期,需要建立适合的转型推进机制,这将是比解决自身技术上的难点更重要的事情。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估前,首先,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制度;其次,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的特点,选择对企业评估方法最适合的方案;最后,总结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与风险出现的概率,可用S、A、B、C、D等级对应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类评级自身税务风险,对于企业准确地把控众多税务风险中的严重风险,企业还可以有效地降低税务风险产生的成本,这都是有利的。
3.5企业内部严格监督税务风险
企业的管理层应该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工作,企业需要做到严格监督其内部产生的税务风险,审计部针对企业的财务工作与经营管理进行实时的检查和监督。在自我监督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审计部门,审计部必须定期评估和审核内部的税务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控制。审计部在提出有关建议后,企业应确定好内部监管的税务风险的重点,着重于管理对企业影响大和发生概率高的风险点,责令有关部门整改。整改后,审计部门需要对修改后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与测试。
4结论
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帮助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科学调研和创新工作。企业需要全面学习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带来的优惠,落实国家政策指导,提前做好税收筹划,使企业盈利能力有所提高,规避风险,实现科研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秀玲.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策略研究[J].纳税,2019,13(23):42.
研发费加计扣除,对于高新企业来讲,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施行加计扣除政策,原本可享有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即在纳税之前扣除150%,到了2017年为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将高新技术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从原有的50%增加到了75%,同时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促进了政策的落地,更是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优势。这两种优惠同时使用,加上政府后续仍旧有可能继续加大优惠政策,十分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过程中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将节约的资金用于加强公司的发展,不仅可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整体形象,还能够为企业培养出优秀的技术团队,加强科研的技术力量。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务风险
研发费用归集风险
在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期间,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遵循《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来执行,但是,高新企业在发发展中,同时要遵循《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指导》作为指导来开展日常研发工作,而两个文件,对于高新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规定有所不同,这就为高新企业带来了核算和税收判断的风险,高新企业如果未按税法规定对税会差异进行调整,就会造成企业面临巨额罚款、加收滞纳金,甚至是刑罚处罚,并伴随着企业名誉损坏的风险,严重情况下,会影响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审核。企业加计扣除政策理解不到位形成的风险企业财务人员对加计扣除政策理解不到位,造成从研发费用归集时形成的会计差错,导致加计扣除未能进行剔除从而给企业造成的税收稽查风险。
有效防范研发费加计扣除税务风险的途径
企业层面风险防范
健全会计核算与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要明确研发费用核算科目的具体内容,从企业会计基础制度上进行要求,按科目设置,分研发项目独立核算,并对各项费用支出准确、合理的进行归集,使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过程中,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首先从企业的管理层面入手,加强与政府方面加强沟通,定期与政府税收部门进行企业纳税的相关信息交流,聘请政府税务管理人员到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税收筹划培训,以确保高新企业在开展研发费加计扣除期间,明确各项政策内容,例如哪些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哪些费用不能够加计扣除,进而能够准确的遵循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合法纳税,进一步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避免出现漏税行为。
明确划分加计扣除范围
在进行加计扣除核算阶段,企业会计人员需要熟知国家税收政策,明确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费用阶段可纳入加计扣除的范围,避免错将不该加计的费用纳入到加计扣除范围,严格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明确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范围。第一是人员人工费用,指在研发过程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与住房公积金,将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工时占比为依据进行分配后的费用;二是研发阶段直接投入的费用,即燃料、材料、动力费用,要依据实际工时占比进行分配,才可进行加计扣除,同时强调研发活动产出的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对外销售的,其研发费用中的对应材料费用不可列入加计扣除;三是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等费用,其折旧费需要依据实际工时占比分配到研发、生产费用中,才可进行加计扣除;第四是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即研发活动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摊销费用,需要依据实际工时占比进行分配,才可进行加计扣除,无形资产要求符合税法规定,并且缩短摊销年限的资产,可以将税前摊销部分纳入加计扣除范围;第五是高新技术研发的新产品工艺规程制定、设计、临床试验以及勘探费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用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专家咨询,资料翻译、研发成果的分析、评议、检定、论审、知识产权申请等费用,上述范围的费用可纳入到加计扣除范围,但是不得超过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并且要特意强调是按单个项目判断10%后再加计汇总。与此同时,企业管理者需要加强对企业税务缴纳相关文件执行的力度,或是企业聘请税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企业加计扣除的监督,确保在无税务风险的基础上享受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遵循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的可行性与基本技术
(一)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税务筹划的基本理念是精心安排企业的财务活动,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法的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税收政策条件
税收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其调控作用是通过税法各要素的不同规定来实现的,所以税法要素的不同规定会使纳税人的税负相差很大,这给了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的可能空间。我国为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政策,为税务筹划创造了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就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有关问题补充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新规定打破了过去境外所得不享受境内税收优惠的旧框架,对境外收入比重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十分有利。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
纳税筹划与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如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坏账准备处理等。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恰当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合理合法地筹划交易及财务事项,为纳税筹划提供了技术条件。
(二)税务筹划基本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主要有节税筹划技术和避税筹划技术。
1、节税筹划技术
免税技术,免税方式有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其中后两种免税方式带有不公平性和随意性。免税筹划技术就是利用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尽量争取免税额最大、免税期最长。如国家对新办企业、IT企业、集成电路产业以及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和环保项目所得等规定一定时间的免税期。
减税技术,减税是国家对纳税人应缴税款的减征。它是国家对某些纳税人或纳税人的某些纳税对象进行的鼓励或支持。减税技术就是尽量争取获得减税待遇和使其减税额最大、减税期最长。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使用减税技术是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中的基本技术。
税率差异技术,税率差异技术就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税率的差异,使之减少的应纳税款最大化。高新技术企业的低所得税率给使用税率差异技术留下了空间。
分割技术,分割技术是使应税所得、应税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而使少纳的税款最大化。高新技术企业在与认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中就可能要用到分割技术。
扣除技术,扣除技术是使税前扣除额、宽免额和冲抵额等尽量最大化。在同样收入额的情况下,各项税前扣除额、宽免额和亏损等冲抵额最大,计税基础就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节减的税款就越多。例如: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抵免税技术,抵免税技术是使税收抵免额尽量最大化、重复纳税额最小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要重视研究开发费用的抵扣。
延期纳税技术,延期纳税技术是尽量采用延期缴纳税款的节税技术,即递延纳税。纳税人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
2、避税筹划技术
价格转让法,价格转让法亦称转让定价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经济利益联系的经济实体为共同获取更多利润和更多地满足经济利益的需要,以内部价格进行的销售(转让)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与其他企业,不论是集团公司还是非集团公司,只要它们之间有经济利益关系,并且是非单一利润中心,它们之间有互补性、合法性,既保持独立,又进行联合,就能以转让定价方式进行避税。
成本(费用)调整法,成本费用调整法是在现行的税法法规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允许范围内,通过对成本(费用)的合理调整或分配,抵消收益、减少利润,以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避税方法。
租赁法,对承租方来说,租赁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增加负担和风险,同时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利润,减少应纳税额。对出租方来说,获得租金收入通常比经营利润享受较优惠的税收待遇,也可减轻税负。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要点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途径并不只限于自主研发,还可通过并购、独占许可等商业手段获得。其中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性实施权。
(二)明确主要投资方向
企业要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类。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申报。同时,高新技术企业所属技术领域应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60%以上的产品(服务)所归属的技术领域。如企业有其他非高新技术领域的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40%的,可考虑将该业务出售或剥离,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要求。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人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源泉。高新技术企业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做好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库的动态维护和管理。制定合理的考核制度、薪酬制度、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培育科技骨干队伍。
(四)加强研发投入与专账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科技、新技术是需要依靠不断的研发投入来做支撑的。高新技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高新技术企业应对各个研究开发项目设置专门的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正确归集研发经费,专账核算。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根据税务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五)加强内部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要能通过认定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注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有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就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六)企业初创阶段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作了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大大减轻了中小型企业的税收负担。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多为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高的可达60%以上,但其消耗的原材料少,因而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对于初创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规模不大,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减轻税负。
(七)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骨干、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大,企业往往不吝对他们的薪酬激励。高新技术企业要重视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争取最大化企业的激励效果。2011年9月起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年终奖依然存在“盲区”,在“盲区”内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收入反而减少数百甚至数万的情况。避开这些“盲区”,可避免“多发少得”。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的“盲区”共有六个,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企业也可做好工资与年终奖之间的调节平衡,同样能有效避开“盲区”效应影响。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风险防范
(一)税务筹划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具有综合性强、政策性强的特点,企业要高度重视税务筹划风险防范,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税务筹划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营性风险。
(二)防范措施
1、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
依法纳税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也有合法地进行税收筹划、科学合理安排收支的权利。企业要开展税收筹划也必须以合法为基础和前提,正确地行使纳税人的权利,而不能以钻法律空子谋取收益为目的。
2、从全局权衡利弊
税务筹划涉及企业人、财、物全部资源的安排,必须从全局性的高度权衡利弊,才能有效防范风险。一方面不能只考虑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考虑企业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税务筹划要服从企业的战略,不能因一时的税收利益而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从全局性的高度来审视税务筹划,才能避免决策性的失误。
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税收筹划方案的执行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及时获取税收政策变动的最新信息。通过沟通充分了解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具体的要求,尽量使纳税人对税法政策的理解与主管税务机关相一致,以减少恶意避税的嫌疑与风险。
参考文献:
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就是高风险、高收益,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措施。比如说我国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说国家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企业的健康经营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企业利用这些优惠条件来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来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2.税收体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太成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的税法规定上面的一些税法细则还有很多不详尽缺点,无法在税收的各方面做到面面俱到,因此我国税收机制的不完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3.多样的会计处理方法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技术支持
整体来看,我国的会计政策可分为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和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其中强制性会计政策有会计年度的划分以及企业记账本位币的选择;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包含了一些折旧核算方法等等。企业可以通过可选择的会计政策来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行业的现状来进行节税的最优会计政策选择。
4.高新技术企业的逐利性为税收筹划提供契机
企业都是趋利性的组织,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风险收益特点,与一般的企业相比,风险比较大,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风险偏好者居多,所以说高新技术企业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税收政策给企业带来的一定影响。他们常常为了企业的更多财富而对企业的税收进行筹划,由于国家对这类企业的支持力度比较大,所以他们往往会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从而为企业获得很多的税收收益,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
二、高新技术纳税筹划应该注意的问题
1.加强企业日常财务核算
企业的日常财务核算是企业正常的经营状态。企业首先就要做到的就是企业自身财务核算机制的健全管理。正确进行会计项目的日常核算,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的管理,要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并对研发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同时,正确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上面对开发费用的不同规定,合理合理划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剔除各种允许的加计加计扣除的费用,完善企业的财务核算。
2.严格把控税收筹划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比较大,企业要尽可能的进行纳税筹划来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纳税筹划是比较系统而全面的工作,企业在节税的同时也有很大的风险因素,所以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要提高自身的警觉性,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加大企业财务人员的纳税筹划意识,规范企业的内控体系,规范企业的纳税管理机制,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促进企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3.加强企业与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
企业和税务部门的信息很多情况下不对称,企业的税收优惠的取得依赖于税务部门的审批,所以企业的一些工作人员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交流,仔细研读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及时掌握这些税收优惠信息,及时的调整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为企业更好的纳税筹划贡献一份力量。
一、了解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内容
高新企业实施研发费加计扣除是国家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所推行的政策,它具体指的是企业在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研发费用,因此要在这些实际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研发费用的前提下,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对其企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主要有如下几点: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节税,为企业健康运营提供保障;②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具有加计扣除项目资格,企业就会具备组织开展研发活动的有效证明材料,这为企业的资格证书过期重新审查提供便利,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其资格证书的通过率;③还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继续进行汇总研发费用,从而保障企业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存在的税务风险问题
(一)在研发费用归集层面存在的风险
就目前企业的发展来看,利用加计扣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为高新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的同时,也为企业的所得税带来了巨大的税务风险,尤其是研发费用归集标准层面的风险较大。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和加计扣除主要是以国科颁布的《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国税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为重要依据,但是这两个文件内容之间的差异是较为明显的,它们对于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标准不同。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在设计费用以及企业研发费用的汇总主要针对的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层面;而加计扣除费用项目的汇总,它主要是针对新产品的设计、新工艺的规程制定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资料翻译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于它们在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层面存在不同,相应的也就会存在着一定税务风险。
(二)在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高新企业在加计扣除材料的备案时,其项目材料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相关资料不齐全,就很可能使得企业无法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进行加计扣除材料准备前,必须要保证项目材料的全面性、完整性。高新企业要想开展研发活动,它主要采取企业自主立项和省、市申报立项的申报方式,再加上企业自主立项的立项管理意识淡薄,立项时容易出现缺乏规范的立项书、没有完整的项目内容、在设备及人员和经费预算等问题考虑不周等等现象,这容易对于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在研发项目管理活动中存在风险
高新企业在进行研发项目管理时,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给企业发展带来风险。主要面临的风险有:第一,企业内部研发管理流程不规范、不合理,最终导致研发管理失败,使研发活动受阻;第二,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互不配合,这使得研发费用汇总容易出现误差,从而使财务管理难以到位、企业无法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第三,企业如果在技术水平、时间、进度和成果等的管理上严重超出预期范围,会导致研发项目管理失控,项目研发活动失败。
三、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规避税务风险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要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
首先,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管理是专业化、复杂化的,因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才能有效地加强研发费的管理。其次,政府部门应该要根据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实时关注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动态来完善政策制度,使政策实施的流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达到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目的。
(二)高新企业要采用有效措施,规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务风险
近几年来高科技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已经逐渐成了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型行业,我国政府部门为了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在税收方面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在高科技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出了重要性的作用,也调动起了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的动力和积极性。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筹划进行深入的研究,实现科学合理纳税、规避税务风险的筹划目的。[1]
一、税收优惠的重要性作用
(一)有利于缓解高科技企业资金压力
为了提高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国家政府部门一直在对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不断的调整,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关税、印花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方面上,主要采用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纳税扣除、加速折旧和减免税等。资金短缺是大多数高科技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高科技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过程中,可以减少研发科技过程中的费用投入,缓解研发科技过程中的资金压力。特别是对于一部分刚刚起步的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帮助和扶持,有利于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有利于调控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
通过科技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鼓励和调动高科技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能够促进我国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高科技企业的技术升级,淘汰了落后的技术以及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科技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可以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
(三)有利于提高我国科技水平
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由于现阶段科技已经逐渐向经济、军事和民生等方面渗透,因此只有国家科技发展水平得到提升,才能够在国际竞争中立足。通过科技税收政策能够鼓励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我国在科学技术上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对综合国力的提升。[2]
二、高科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2)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①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②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5)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6)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7)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3]
三、高科技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一)建立防控纳税筹划风险体系
高科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对技术研发进行不断地更新,因此纳税筹划工作也会遇到一定的执行、市场、政策等风险。因此高科技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过程中,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防御和规避,建立防控纳税筹划风险体系,具体可以采用以下策略:首先,高科技企业需要在内部制定部门之间的纳税筹划沟通机制,纳税筹划工作并不能依靠财务部门独立完成,而是需要各个部门之间进行相互协作才能够完成的,例如管理层定位企业本年经营目标;人事部门规划和安排工资薪金等,同时纳税筹划工作中也会发生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就需要通过沟通机制的建立来做好传递信息工作,降低纳税筹划风险。其次,做好与税务机关的协调沟通工作。高科技纳税筹划工作中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是比较重要的,由于高科技企业能够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较大的税收,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税务部门对高科技企业的经营发展比较重视,会出于有利于高科技企业发展为出发点,来对规定纳税筹划内容,因此高科技税务人员要通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这样可以降低高科技企业纳税筹划风险。[4]
(二)提高财税队伍的建设水平
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是人才,近几年来随着减税降费政策的相继推出,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要培养科技研发人员,也要注重对财税专业队伍的建设,一方面由于一部分高科技企业对研发科技比较侧重,缺乏强烈的纳税筹划意识,在实际工作并没有设置专门的人员来负责纳税筹划活动,当遇到纳税筹划问题的时候,财务工作人员通常情况下是向税务部门咨询,或是参照过去的税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因此高科技企业需要招聘一些具备税务职称或专业的人才,提高录用纳税筹划人员的门槛,为纳税筹划人员提供职位晋升的机会,这样可以调动起纳税筹划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在录用纳税筹划人员之后,要注重对纳税筹划人员的后期教育工作,可以邀请税务部门人员为纳税筹划人员进行授课,这样可以对纳税筹划员工的知识水平进行丰富,定期对授课内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职位晋升和薪金挂钩,激发出纳税筹划人员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三)注重把握日常的细节
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重点是对细节的把握,因此纳税筹划人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注重对发票票据和原始凭证的搜集和整理,建账和记账要严格坚持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对产品做好入库盘点工作,全面了解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折旧情况。纳税筹划人员需要把握日常核算的细节,例如要区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并在年度所得税清算表中进行适当的调整;对各项费用的分摊进行合理的区分,详细列明具体的明细科目等。高新技术企业只有从细节上来完善纳税筹划,才能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充分的利用,发挥出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作用。[5]高新技术企业依法纳税的基本需要是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设立完整、规范、客观的会计账目,通过规范、完整的财务会计账表能够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本利分析,提高纳税筹划工作的效率水平。经过实践证明,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规范的会计资料,就会有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能够有效避免出现纳税筹划风险的发生。
(四)纳税筹划方案制定要符合税法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方式能够提升企业的内部价值,因此就要保证纳税筹划工作的合法、合规性,如果不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那么纳税筹划工作就会面临较大的涉税风险,严重的甚至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基本前提是保证其合法性,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的过程中要符合会计准则,严格禁止出现违规行为操作利润的问题发生,进一步规避纳税筹划风险。
(五)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要保持一致
(一)中小型企业适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涉及的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调整为3%,同时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标准降低为50万元和80万元,该项调整减轻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资料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扣除。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以人力资本的知识、智力、无形资产投入为主,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原材料投入少、增值率高,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因此,规模不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通过分立的形式,降低企业的应税销售额,使其具备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条件,获得节税利益。
(二)充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条款,主要有免征、不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例如对软件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可见,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同时收取软件安装费、维护费等,增值税实际税负为3%,若将维护费、培训费等在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则不需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可见对受托开发软件的行为,著作权归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不需缴纳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要熟知税收优惠政策的适应范围和适用时限,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法
(一)相对于独资与合伙,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公司制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将全部生产经营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缴纳个人所的税;公司制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为投资者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税务筹划的角度,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公司制企业,原因如下:一是我国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制定的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公司制企业,如果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将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二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人力资本,投资者获得的收益较高,如果选择个人独资或合伙形式,投资者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采用公司制投资者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公司制企业的整体税负相对较低。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较短,采用独资或合伙形式,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尽快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力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产业优惠的前提是被认定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企业需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尽快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如果申报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短期内无法完成,可以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是企业应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体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个领域。三是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重,使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四是通过社会招聘或自主培养的方式,拥有一批高学历、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使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投资国家政策引导的方向,获得税收抵免效应企业所得税法中制定了诸多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选择投资的领域、产品、设备、地区时,应结合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考虑。一是企业应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力争享受15%的优惠税率;二是投资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三是投资设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区域和产业的双重优惠政策,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优惠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规避资本弱化条款 一是在创建期,由于企业经营风险较大、自身信誉尚未建立,很难获得商业贷款,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和政策性贷款,减轻资金压力。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是处于产业化初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积极申请。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债权性融资,应规避资本弱化条款。高新技术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2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我国的资本弱化条款主要是针对关联方的债权性融资行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接受关联方债权与股权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时,可以考虑从非关联方获得借款。此外,由于债权性融资财务风险较大,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可能面临破产风险,企业应控制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三是对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争取获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若能获得创业投资,亦可获得投资抵税的利益。
(五)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如下:
第一,合理列支工资、薪金等费用。为了使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享受相关的优惠,应注意:一是应制定较为规范的、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工薪的调整要有序进行,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二是企业发放的研发人员工资、薪金以及提取的研发人员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应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三是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设明细账单独核算,享受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的优惠。
第二,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一是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应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并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材料。二是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企业应要求受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各自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三是利用加速折旧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者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和直线法相比,可以增加当年税前扣除费用,提前收回投资,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利用折旧政策进行筹划,应把握两点:若企业设在经济特区或上海浦东新区,正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适合采用直线法折旧;若企业在正常纳税期内,适合采用加速折旧法。
目前,坊子区已取得高新技术认定资格证书的企业共7个,其中2010年度经核实已享受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优惠政策的有富原增压器、帅克机械、共达电声等3户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良好,增势强劲,能够较大的拉动全区企业所得税的增长,成为税收增长的新亮点。
2 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对享受高新技术优惠政策企业的管理,以及开展的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调研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成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是:
2.1 高新技术企业的联合认定机制有所欠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先按属地原则交市科技或经济主管部门,会同税务、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核实并形成统一意见,然后在向省认定办公室报送核实情况。而科技、经济、财政、税务等部门在初次审理阶段的工作中进行的联合认定太过于分散,没有深层次的挖掘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形成一个拳头,缺乏一个清晰的执行标准尺度,一定程度上存在盲区,使认定前的初审程序流于形式。
2.2 研发费用归集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研发费用需满足一定比例,只有满足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因此,企业研发费用是否按规定归集,归集的准确与否,在高新企业财务核算中显得尤为重要。实地核查中发现有的企业财务核算中虽然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也能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而且研发费用明细账做得很好,表面上看符合认定条件,但实际上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达不到标准,企业通过别的方法补全这块差额,从而使研发费用从面上看符合要求。
3 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问题成因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之所以在关键的几大要素中存在着上述问题,分析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3.1 认定方式有瑕疵。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由省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组成认定管理机构,认定机构是根据企业申请材料,并将电子材料分发给专家,然后根据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从认定方式上看,本地区的认定机构只对纸质材料进行了专家论证,然后进行验收、颁发证件,未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无法准确掌握其情况,而基层主管税务机关能够掌握具体企业情况却无法介入到认定环节。因此认定方式里应加入基层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核查材料并以之为重要参看资料,否则容易出现纳税风险。
3.2 企业对于事前申请较为看重,对于申请后的执行管理较为忽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严谨、复杂,企业为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能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规范的申请材料,从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以为万事大吉,3年内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因此实际到税务机关备案时则对研发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核实、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等核心问题,不能规范处理。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来说都是当地的重点税源企业,当地政府部门对其管理较为松散,给税务机关带来很大压力。
4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建议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国家重要的“转变优惠方式、提高税收质量”要求的重要政策之一。之前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局限于地域特色,大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没有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经验,因此在优惠政策的认识上、做法上有不到位的现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与完善,把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用深用透。
(一)所得税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按照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
(二)增值税
销售的计算机软件产品若为一般纳税企业自行开发并生产的,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但对实际税收超过3%的部分采取即征即退政策。
(三)营业税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营改增”以来,企业间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原来征收营业税,现在改征增值税,应缴纳的税率为6%。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
(一)所得税
1.采购环节
在采购环节,高新技术企业需合理选择上游企业。“营改增”实施以前,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服务会全部计入企业的营业成本中去,因此,是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影响企业的成本总额。然而“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这部分支出涉及的税额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因而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所以,为一般纳税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上游企业选择时,应尽可能多地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企业。
2.技术研发环节
企业的研发费用更占据着企业支出的很大比例。研发费用核算要核算不同的抵扣方式产生的不同递延收益,确认研发费用能否进行费用化,减少企业当期利润,进而减少企业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3.生产环节
在生产环节中,固定资产的购入与折旧方式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进项税额抵扣。
首先,固定资产的购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利用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达到一定程度的减税目的。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时要认真考虑商家。如果商家是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为17%,可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商家是小规模企业,此时抵扣的税率为3%,抵扣不足,税负将增加。
其次,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选择。税法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可以进行调整的。在合理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可以使所得税的抵税金额增加。
4.销售环节
高新技术企业在销售环节中,要特别注意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因为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运营特点导致其经营期间有销售淡季与销售旺季的区分。有销售淡季与销售旺季的区分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首先可以调整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企业在销售旺季可以采取分期签订销售合同,将销售活动的次数增加、金额减少、权责发生时间拉长,销售量尽量均匀分布在整个会计期间。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因销售季节导致的短期内因销售收入高而应纳所得税高的情况。
(二)增值税
根据税法规定,主要销售收入来自自产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对分别核算软件产品成本的,“营改增”之后,对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对嵌入式软件的成本未进行单独核算的,应调整为单独核算方式,这样可以享受到国家的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当前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空间较大,无论是从税基、计税基础还是税率,由于企业业务活动的多样化,可以从多个角度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从税基的角度,企业可增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金额,减少销售额的方式,减小税基。从收入的角度,会计核算应尽量剥离非应税收入,注重价外费用的核算。货款结算方式的差异会影响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而影响税款支出的时间,采用分期确认销售收入可延缓税收缴纳时间,获得递延收益。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营改增”政策
“营改增”对高新技术企业税务核算与财务核算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必须进一步完善其内部财税核算制度。“营改增”以前缴纳营业税,其计算方法偏简单,可直接依税率计算出应缴税额,但“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变得相对复杂,税制改革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核算。
具体而言,健全的财务核算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完善的预算机制
企业财务部门拥有完善的预算机制,并通过预算机制在期初就对自身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应缴纳的税金以及净利润做出正确范围的预算,正确的财务预算可以对企业将要面对的税收负担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企业应根据财务预算不断更新运营计划,恰当地规避因“营改增”等因素致使的企业税收的增加。
2.更新应交所得税计算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部门要更新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财务工作人员要多学习新的政策。“营改增”对企业财务方面的是多方面的,但最明显的就体现在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上。应交所得税的计算不仅是税率发生了改变,对于应纳税收入也进行了区分。所以,企业要对收入内容进行划分,对于缴纳不同税率的收入要分别进行计算。对于缴纳不同税率的收入如果不加以区分,而是全部以高税率计算,那么不仅是违反了国家政策的规定,更会增加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要尽快更新应交所得税计算方法。
3.更新会计处理方法
“营改增”会改变企业会计核算,带来会计处理风险,企业只有正确地使用会计处理方法,才能防范或降低“营改增”对会计核算产生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因为“营改增”的实施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会计核算的转变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出现差错的风险,企业注意运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营改增”的转变,降低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增加的风险。因为,会计核算变化导致的会计差错,后期差错更正企业要付出差错更正成本,为避免此类不必要的差错更正支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尤其注意正确地运用会计处理方法,降低“营改增”的实施改变企业会计核算带来的风险。
4.申请国家过渡性财政扶持
因为高新技术企业也已经实施“营改增”政策,必然面临着“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等多方面造成的种种挑战。虽然申请国家过渡性财政扶持不失为一种帮助企业渡过“营改增”挑战的好方法,但是笔者认为,企业申请国家过渡性财政扶持是不能够长远的,随着“营改增”的继续深化,国家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是会逐步调整甚至取消的。
(二)提升税务核算人员专业能力
引言
科技创新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特别是在税收上给予了科技创新型企业重大的优惠,为了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深化落实国家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我国财政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又做了一次重大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三方联合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具体细化、落实近日国务院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的决定。其中,加计扣除政策是面向所有企业,无门槛和资质要求的普惠性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也称税收激励,是政府在鼓励扶持特定行业的发展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目前最为常见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包括减免退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亏损结转扣除、投资抵免和延期纳税等。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和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1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我国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设备的购进和更新。例如对投资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以及教学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或者将进口软件产品加工后再对外销售的,按照法定税率17%征税后,对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而且企业将退还的增值税用于研发新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纳入企业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所有企业生产和经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给予优惠税率。主要的政策有优惠税率、超额抵扣、加速折旧、加计扣除等。税率优惠具体是指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纳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含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超额抵扣具体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加速折旧具体是指对于生物制药制造业等10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以及对所有行业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加计扣除具体是指对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所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存在的问题
上述国家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鼓励与扶持,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虽然国家一再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但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
2.1科技税收优惠体系不完善、不全面
截至目前,我国确实出台了许多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仍然不够全面、难成体系。在市场竞争中,刚起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抗风险能力较为薄弱。同时,科技型初创企业初期需要大量的科研和人力资本投入,而目前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对这些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首先,在增值税方面,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税收制度不利于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科技型初创企业在企业初期投入购买的机器设备价格较为昂贵,况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进项税额转出,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加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且,科技型企业向外支付的研发费用、技术咨询费、服务费等并不适用于增值税进项税扣除,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创新。其次,在所得税方面,科研企业机器设备的投入占科研投入的比重较大。政府允许生物制药等10个行业将其机器设备的费用进行加速折旧,并没有覆盖到所有的科技型企业。目前我国所采用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研发企业机器设备的折旧。政府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适用于研发企业机器设备折旧的加速折旧制度。
2.2缺乏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型企业往往存在研发周期长、初期投资大、收益低等问题,因此科技型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融资。一项新科技的开发成功,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如果企业缺少资金的支持将难以完成下阶段的开发。然而,风险投资者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即政府给予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越是有利的税收优惠政策,就说明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态度,风险投资者将投资该产业的几率较大。同时,科技型企业本身的产业特点就具有高风险性,投资者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为了鼓励投资者投入该产业,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关的对投资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2.3R&D税收激励费用难归集、项目难认定
R&D税收激励是我国鼓励科技型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两会期间总理提出将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从50%提升到75%,由此看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成为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的重中之重。加计扣除政策具有普适性、高效性等特点,在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中具有向导作用。但是,在实际贯彻和落实加计扣除政策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存在研发费用难以归集和研发项目认定不完善两个问题。目前,许多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中涉及多个项目,存在着“交叉费用”,这些费用在账务上难以合理地归集,这些不能合理归集的研发费用将不能享受到加计扣除的政策。然而,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对于中小科技型企业来说,这将是一种损失。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前提是企业必须进行了研发活动,然而在现实的企业运营中,对于哪类项目活动属于研发活动,地方税务机关难以做出合理的界定。对于一些因为认定机构缺乏专业性而不能准确认定为研发费用的企业,往往会错失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
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的建议
伴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也越来越能对高新技术企业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税收政策仍然存在着税收优惠体系不完善、不全面,缺乏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R&D税收激励不合理等缺陷,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完善税收优惠体系
政府应该扩大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目前仅有软件和集成电路的企业在企业增值税税负分别超过3%和7%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是高新技术领域的其他行业如生物医药、专用设备制造、航空航天及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方面受到限制,不利于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应扩大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促进多行业领域的创新。政府应该允许研发费用结转下期扣除,延长费用扣除时间。对于研发企业,一项研究项目的成功往往需要多年的持续研发,且前期研发费用投入巨大,当期往往不足抵扣。建议在网上申报纳税系统中明确列出“研发费用支出”项目,同时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扣除,保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受时间限制,充分享受优惠。政府应该提高加大研发设备折旧力度。研发设备的购置往往耗资巨大,建议对企业为创新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比照国外经验,第一年按投资额的50%加计扣除,对特殊设备可考虑补提折旧等。
3.2出台利于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科技型企业其自身的产业特点,融资常常成为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关键。然而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为了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成长,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有利于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从税收角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加以扶持。例如:企业为投资者,对于那些将自身70%以上资产投资于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予以免税,个人作为投资者,对参与风险投资的个人从高新技术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等。政府也可以对创业型企业的损失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创业型企业生存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科技型企业前期往往资金不足,建议政府鼓励银行对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贷款,降低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贷款成本,并且在税收方面对中小型企业给予额外的税收优惠或减免。
3.3改进R&D费用归集制度,提高项目认定专业性
随着R&D税收激励的力度不断加大,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将是目前我们需要克服的问题。首先,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政府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政府应该降低政策门槛,让所有研发企业享受到R&D税收激励政策。其次,针对我国目前主要存在的研发费用难以归集和研发项目认定不完善两个问题,政府应该出台相对应的政策,要求企业对研发活动的支出要单独设账,一一对应。同时,政府也应该提高项目认定人员的专业性,做到简化程序、口径一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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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康,刘薇.论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J].财税论坛,2016(1):16-20.
[3]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研究[J].税务研究,2005(11):28-31.
一、前言
在国家大力扶持以及积极倡导下,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便是国家给予支持给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独立经济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仍然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且严格地遵循依法纳税的义务。就每个企业来说,纳税是政府无偿地对企业财务成果的占用,并且还会使得企业的既得利益减少,可以说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目标与企业收益的实现。为了将税负减轻,企业自然而然地便会设法延缓缴税、免缴税或者少缴税。正是由于直接经济利益的驱使,企业税收筹划便由此产生。高新技术企业要想获得最大化的企业效益,要想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那么就应当对税收筹划提起高度的重视,进而得到“节税”收益。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及重要的,直接关系到我国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以下从政府宏观调控以及企业财务管理两大方面分析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政府宏观调控方面
借助于税收实施经济调节是国家尤为重要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而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有助于更好地执行政府的税收政策,进而将国家地税收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达到。详细的来说,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税收筹划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扶持帮助经济滞后的地区,有助于地区之间经济差异的减少,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并且调节税收还能够推动企业的长足发展;其二,通过税收减免,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将企业的负担减轻;其三,能够引导合理的资源配置,推动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这具体是由于政府部门借助于合理税收政策的制定,引导合理的社会资源流动,进而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
(二)企业财务管理方面
1.有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要想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则需要企业将自己的经营管理成本尽可能降低,主要的措施就是税收负担的减轻。企业必须通过事先安排以及事先筹划理财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利用从属于企业的税收战略性筹划,将最优的企业纳税方案选择出来,进而将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这样才与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需求相满足,是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2.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在财务经营决策前,需要合理地开展税务筹划,这样不仅有助于税务筹划行为的规范,将正确的决策制定出来,进而促使企业的整个投资行为和经营行为变得合法合理,有序地促使财务管理活动运转,实现良性的经营活动循环,同时还能够在企业战略中融入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时使企业对战略性选择予以考虑,这样便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经营水平的提高。
3.有助于完善企业战略规划
企业总体战略与税收筹划间是战术选择的整体性规划与经营行为、手段与目标的一种关系。企业税收筹划是将企业战略实现的重要工具,应当为企业的战略服务,因而需要企业不仅要在企业战略制定时充分考虑税收因素以及其他对企业发展有影响的因素,并且还需要在税收筹划的具体运用中,将其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在与企业战略思想相符合的基础上选择筹划方法。
4.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
总的来说,现代企业的财务决策具体是由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以及经营生产决策等所构成的,而税收会对这些组成部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在企业的各个财务决策领域均会贯穿税收筹划,而且税收筹划已经逐渐的成为企业财务决策必不可少的一大内容。在企业的筹资决策过程当中,不仅需要对资金需要量加以考虑,而且还需要对筹资成本加以兼顾,由于通过不同渠道与不同方式所得到的资金,列示在税法规定中的成本是不同的,而要想将筹资成本降低,就应当充分考虑筹资活动中的纳税因素。而在企业的投资决策中,应当对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税后收益加以考虑,要知道税法对不同投资行业、区域和形式的投资均有着详细且严格的规定,这便需要企业重视税制的影响,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三)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策略
税收筹划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及运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及缺陷,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便于强化及完善税收筹划工作。以下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策略:
1.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机制
立法部门应当在税法的制定及完善中,应当注意税收法律条款的易于理解和简单明了,具体规定的税法条款必须有着相对较强的可操作性,以此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好的认识和理解税法,进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确切地指导在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中,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与此同时,还应当适当地在税法中加入一些硬性的规定,将标准详细的制定出来,从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真正做好。
2.成立涉税中介机构
我国的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将服务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一些涉税中介机构成立起来,该措施的关键与重点在于将中介机构的管理不断加强。现阶段,不仅需要对原有的制度规则加以执行,并且还需要将有关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的有效制度规章加快制定出来,比如具体的业务收费办法以及中介机构工作流程等等。除此之外,还应当最大限度地完善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的执行准则,全方位地规范税收筹划工作,并且对税收筹划工作者的行为加以限制约束。
3.注重税收筹划的有效、规范及高效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资格中所存在的风险,企业应当对实际情况与具体规定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加以重点关注,合理地调整企业总收入中高新技术所占据的比例,合理地研发工作参与者的学历比例,并且将科学的追踪机制建立起来,在研发项目的过程中使人员情况与经营状况始终与相应的规定相符合。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减少利润、增加成本以及缩小税基,但是切勿借助于弄虚作假等不当方法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取得。随着我国税务部门稽查征管行为的不断规范化,再加上社会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升,能够供给企业利用的投机空间随之变得越来越小。企业将税务风险解决的有效途径就是将严格的一套内部控制体系构建起来,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控制税务风险。
4.增强财务人员及管理者的税收筹划意识
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学习税收法规,动态实时地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关注,跟踪及预测税率与税法的变动趋势,并且将税收筹划合法合理地加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以此对税收筹划方案加以选择,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综合地对企业所制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加以考虑。应当明确的是,企业的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一项工作,企业应当不断引入高素质、高水平和高技能的现代化人,以此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新鲜活力。作为专业的人士,这些人才通常具备着高超的业务操作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则切勿在财务核算的简单工作定位上局限,而是应当抓紧时间学习税法知识,最大限度地将自身的税收筹划意识增强,并且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融入。另外,企业的财务人员还应当对会计政策严格地加以执行,切实地遵循会计程序做账,进而生成合理正确的会计报表,从而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奠定可靠的基础。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当中,税收筹划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存在着一系列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以及有待于完善的环节,企业要想真正地将税收筹划工作做好,要想将税收筹划所具备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那么就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关瑜.试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政策保证[J].现代商业,2011,9(29):66-68.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析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2]:(1)环保说的免征、减增所得税。对于环保、节能减排技术以及节水技术项目等,国家给予大力扶持,具有减征或收益免征政策。(2)技术转让免征、免征减征收入。该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高新技术推广而制定。随着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且达到相关标准时,国家对技术转让收益所得税实施免征或减征。通常情况下,以年度为单位,转让费收益低于500万元时,可免征收益所得税;超出500万元的部则减半征收。(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高新技术研发费经税务局备案后可加计扣除。对于无法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会被记录当期损益,并可按照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 50%进行加计扣除;对于已经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则按无形资产的150%进行摊销。(4)资产折旧优惠。受市场环境及客户需求影响,相关产品的迭代速度越来越快,市场周期也逐渐缩短。对于企业固定资产而言,同样需要更新。现行《税法》中允许企业采取双倍余额抵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实施计提折旧,以促进固定资产尽快归入产品成本,实现所得税资金成本支出抵减。
三、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关键点分析
(一)把握准予加计扣除的研发费
首先,当研发项目立项批准后且在研发期间为研究发生的,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相关条件的研发费才是准予加计扣除的研发费[3]。其次,准予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仅为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当中小部分组成,并不能代表全部研发费用。因此,除了要对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准确把握外,还需要对无法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进行权衡,以此来保证筹划工作顺利进行,并发挥成效性。
(二)重视立项审批
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税务筹划时,要充分重视立项审批。不仅要向税务部门提供完整的立项审批资料,并要注意保证立项内容的完整性,不要因为内部立项审批受到影响导致加计扣除工作无法落实。上述过程中,可参考《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具体实施。
(三)加强项目鉴定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若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项目存在异议时,可让企业供予相关鉴定意见书(由政府科技部门授予),以验证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这就需要高新技术企业对项目鉴定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尽可能保证项目内容通过相关部门鉴定,以顺利获取科委确认的项目鉴定意见书。只有达成上述要求,企业才能向地税机关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四)完善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