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1 08:13:1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合同管理的价值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不仅反映在工程投资、决策等多个领域,也反映在过程管理方面,对于造价工程师而言更是一次巨大的工作技能挑战。尤其是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造价工程师更需要意识到自身在其中的意义和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所长、进行服务,引导相关工作的推进。
1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特点
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在于按照事先编制的计划和标准,采取合理的办法对被管理和控制对象实施过程中呈现的最终值和计划值展开对比,并进行监督、引导和纠错,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1.1全过程控制的阶段性
全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即目标标准确定阶段、实施状态检查阶段及事后偏差纠正阶段。所谓全过程控制的阶段性,也就是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即要在工程前期策划阶段便开始投入管理和控制,从单纯的事后控制走向事前和事中控制,具体的控制要素包括人力、物资、财力、信息技术、时间成本等。
1.2强调控制的动态性
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所有的管理标准和原则都并非一成不变,需要随时根据工程的推进情况、相关细节的变化情况、具体控制的执行情况作出控制策略的调整。作为造价工程师,首先需要明确管理各项目标,并在工程推进的过程中尽可能收集与目标关联的各项数据,并利用这些数据对比实际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数据,倘若对比之后发现存在比较大的偏差,就需要采取一定的纠偏措施,让目标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2造价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及价值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是保证合同不至于成为后期工程造价陡然变化的关键举措。在此过程中,造价工程师不仅要意识到自身的作用和价值,还要基于这种价值和作用更好地加强过程管理、合同管理,以期收获良好的控制效果。
2.1在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阶段进行的投资控制
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属于施工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也是确保后续造价管理能够有据可依的先决条件。造价工程师在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阶段进行的投资控制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和意义,更会对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产生决定性影响。此时的工程造价管理需要以重点项目投资为参考点,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工程设计过程中,进行前期方案的对比。在工程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时,有必要将设计限额目标分解到各个设计人员和设计阶段,让全部设计人员意识到需要从经济和成本控制的角度出发,多角度选择和呈现方案,及时纠正错误,确保既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和质量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又能严格执行和运用设计标准和价值工程原理。(1)标准设计是指经过批准的、具有完整标准技术的文件图纸。标准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设计方面的浪费,在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的同时,也有助于标准化设计的实现和达成。(2)价值工程原理通过分析功能和成本,将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进行整合研究,这是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方法之一。借助价值工程原理,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审核,判断图纸对材料、结构和设备的表述是否准确与合理,同时还要综合建设单位的意见和观点,就多种设计方案的功能和成本展开深入研究和针对性的分析,确保最终选择出最佳方案,以便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投资能够得到最合理且深入的控制。
2.2借助合同管理对施工进行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
在此过程中,要将开发商和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具体的参考标准,因为合同本身会包含多项的内容,只有熟悉这些条款,才能更好地开始工作,加强造价管理。整体而言,涉及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1)明显提及工程造价的条款。这类条款中提及了明显的价款,约定清晰明了,具有较强的制约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包括施工合同的价款(必须严格说明和界定固定合同总价、固定合同单价以及合同是否可以调价)、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界定了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一旦签订合约,不允许修改)、工程款付款方式条款。严格来说,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环节所损耗的时间最长,对施工时长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造价的控制。通常情况下,造价工程师对此部分内容的把握主要在于对市场行情的判断与分析,对不可控力和非抵抗力所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提前预估,并限定在合同条款中。(2)部分可以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这类条款在合同中主要表现为质量、工期及环保等的各类违约金,提及明显的奖惩措施。虽然这类条款所呈现出的奖惩金额并不会从真正意义上构成经济技术分析要素,但因为部分款项会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承包商的经济利益,故对于保障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也会起到一定的约束、管控作用。(3)隐藏的经济责任条款。这类条款主要体现在施工合同的细节之处,既有对承包商进行管理和约束的部分,也存在对甲方进行约束的内容,往往是后续出现经济纠纷、开启索赔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索赔处理的难度会比较高,会占用相关人员的大量时间、精力,因此造价工程师有必要在前期便积极介入合同管理,减少后期纠纷的出现,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2.3加强施工阶段的事中控制和管理
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可以理解为具体的事中控制,也就是将计划投资的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实际的投资值和目标设置之间的差距及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手段展开控制,保证投资目标能够真正实现。在具体进行事中控制的过程中,造价工程师需要对施工组织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加强投资控制和成本分析。当然,施工方法对国内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也颇为直接,这意味着造价工程师在对合同进行审阅时必须关注组织设计过程中的不合理要求和需要增加的费用,并对其进行合理的控制,防止合同中出现任何诱导索赔的因素,为后续的审核结算工作打下基础、做好铺垫。倘若施工过程中发现类似签证变更的情况,造价工程师还需要协调现场多方施工人员和开发商、业主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工程款项的支出、拨付与控制,更要保证整个工程进度不会因为任何突发状况而出现大范围的拖延,维系工程质量。此外,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很容易遇到设计不细致、出现不可抗力而导致工程变更的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工程变更控制成为造价控制的关键内容,而这些内容恰恰是要在前期合同中有所标注的,后期造价工程师必须根据变更的内容核查工程量清单,并就具体变更所产生的成本进行估算,就每一项的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展开全面核查,判断其对工程总体造价所能产生的影响。
2.4做好工程决算,随时对比成本预算和实际成本
1.1劳动合同、业务合同和其他合同
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同作为用人单位的本企业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业务合同指的是根据企业经营范围以及所在行业的不同,合同与本企业商品或者服务正常生产和销售相关的,则视为业务合同。而其他合同指的是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其范围非常广泛,例如仓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运输合同等等。
1.2涉外合同和非涉外合同
合同中,其当事人为本企业,倘若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同时对方当事人是境外主体以及合同客体在境外,亦或是合同内容同境外相关的,可视为涉外合同。而同“涉外合同”相对应的,没有包含涉外因素的合同,不管是劳务合同还是业务合同亦或是其他合同,都称作非涉外合同。
1.3防范性合同和救济性合同
究其合同订立的实质原因,企业各种合同分为两种:其一是防范性合同,指的是订立合同旨在确保操作规范,避免合同风险,减少争议以及事后有约可循;其二是救济性合同,指的是在争议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实务具有实践意义的就是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两类,因此,下文所探讨的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主要是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以及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2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探讨
2.1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①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制定常用格式合同,提高管理效率,发挥制度作用。在此,企业法律顾问应对交易对象进行审查,了解并明确交易对象的基本信息,例如身份、资信以及相关状况,不签糊涂合同;合同签订前做好最终把关工作;定期给业务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和法律讲解,完善劳资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使其真正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以及利害关系,从而加强他们合同法律和风险意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倘若在合同风险加大或者产生的可能性非常大的情况下,建立健全业法律顾问的通报制度或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
②做好合同各环节诸如签订、履行、联络以及协商等证据的收集与留存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应认真收集同合同相关的文书和票据以及资料,并妥善保管。至于一些可能产生合同纠纷或者不能够顺利履行的合同,为避免企业业务人员不熟法律造成的被动局面出现,相关往来文书要经过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起草和修改后发出。
③针对于重大的、法务复杂和标的较大以及常用的书面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应参与合同各个环节,对其种类和性质进行区别,并且通过和外聘社会律师的共同协作与管理,高水准制定出相对规范的合同格式,以便业务和劳资管理人员在企业工作中使用,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2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鉴于企业自身运作环境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加之合同签订相对方的不稳定性,即便是采取了很周密的防范性合同管理措施,也有可能产生意外,因而会出现诉讼风险,在此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了。
①鉴于合同双方利益不同,导致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意见并产生分歧,此时,企业法律顾问要按照双方争议的具体情况,例如对方的态度和要求、涉及到本企业的利益的多少以及争议产生原由等作出综合评判,进而判断此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进行解决和处理,达到妥善解决合同纠纷的目标。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我们目前在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是企业级开发和工程造价管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水平。发展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是一项协议指定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发展与建筑承包商需完成这项工程的施工和安装任务,并签署协议。必须十分重视企业管理合同。管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在本质上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是对工程造价确定的合理和有效的控制,是合同双方共同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但也招投标等重要工作。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有关规定,对整个施工合同是一个重要条件。加强管理是控制工程成本施工合同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关系
随着公路工程的迅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原始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然而,逐渐开发全过程的成本控制越来越多地用于投资者。使项目成本控制靠合同来执行项目。施工合同是达成关于权利、 义务和责任的事项双方有关的建设项目和签署的法律保障。道路的施工过程中各方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的法律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包括建设项目的调查、 设计合同、 监理合同和施工、各种材料供应合同。在这些合同中涉及的最复杂的施工合同内容,就是开发人员和承包商同意完成公路项目,明确的合同协议权利、 义务和责任之间彼此的关系。为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基于道路工程的合同,这不仅会影响的测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并且能够作为双方解决经济纠纷的依据基础,合同贯穿整个进程的公路建设项目, 对工程项目的成本、合同管理有着重要影响。
二、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性
在公路项目中,整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是主合同,它是在进度和投资、 建设和三个领域中的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2。与科学和工程合同是密不可分的,其中包括的项目数、 工程造价的组成、 结算和工程质量工程设计更改和持续时间,以及分包商和材料工程设备和更多的建筑合同,应有效地反映出来。当合同双方出现争端和索赔,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要根据相关的条款以及会议纪要和其它施工现场的记录,确定是否以合同为依据进行索赔。可见,合同管理基于投资、 质量、 综合的信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但也促进基本保障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当然,公路施工合同管理需要从一开始,包括管理合同签订前以及后期合同管理与合同执行过程的建设招标管理。
1) 前期签订前合同管理
签订合同前的主要任务是合同如何确定条款,承建商以及在什么时间以明确这些条款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当然,有些合同状态也发出相关的示范合同,其中一个合同双方的特殊需要的内容的条款或协商确定。为了确保每个单位可以接受申办相应合同条款,这要求在招标文件的时间付款应该编写科学和合理的合同条款,并进行纳入。在招标文件中如果在项目中包含的信息是太小了,它将导致项目成本很难控制施工过程,更多地组织和实施会遇到一些麻烦,这就需要投标项目高质量的专业团体进行实施1。
2) 管理合同的执行过程
公路投资产品大,具有较长的建设周期、 庞大和复杂的结构和其他特征的项目,很多因素会影响到工程造价、 实施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控制项目的成本、 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合约,是特别重要的。施工过程涉及建设成本因素是在附表中,工程的变化,和其他材料和设备的异常变化。市场价格的材料都在合同中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不正确地处理异常波动可能会出现以次充好和其他消极的现象 ;另外,支付项目的合同管理、 付款不及时或者不是所需的付款,将导致承包商的索赔。在一些投机的承包者里,往往用低的投标价格,赢取出价和索赔,以获得高的额外利润,索赔管理因此也是是合同管理的业务。
3) 后期合同管理
完成后的公路项目,然后我们应该注意建造合同的后续管理。主要以工程数据,工程结算和付款的项目管理与资金结算。项目结算数据包括所有作为建立图纸和设计更改、 招标文件和财务报表以及经济体系单一签证。它还要求承建商提供详细、 完整的信息向业主的审核、 工程结算结算当然,基于审计应完成的地图和其他信息有关的合同,其建筑成本的最终解决的所有者。审计不能违反规定的和解协议,当然,除非有预先指定。
三、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
1) 签订好合同
合同的内容要求应完整、 清晰、 有精确的措辞,准确的和详细的规定,严紧,尽一切可能顺利确保合同履行、 合同管理。在订立合同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2) 合同管理对工程设计更改
在建设施工阶段,设计更改,会经常出现日程更改、 施工的变化及其他工程设计更改。事件中的变化,双方当事人应基于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以区分各自的责任变化的原因,因为业主、 设计或其他合同后,业主发生确认合同价格发生变化,可以测量 ;如果原因(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缓慢施工期间等造成的延误而返工) 是承建商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承担,不会增加收费5。
3) 加强管理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一个人,监督、 检查,并坚决制止侵权行为,非法。在建设工程合同,为不符合标准的行为严格执行期间合同和管理法规要求必须坚决抵制以确保有效执行的合同 ;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的解决付款,合理调整差异。
4) 在签订施工合同人员与早期干预项目成本的后
推行《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后,在工程量清单的法律实施后一般采用以合理低价竞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是签署了一项全面、 固定的价格基础和工程的库存量,是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工程造价公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程造价的管理者,应仔细审查合同的条款对项目成本的控制,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同时考虑收费依据,定价,价格的影响的条款索赔处理等,应清楚地规定,承包商同意在合同内容具体,同时也要提供的基础建设的价格变动和调整的差异发生材料旨在防止因错误或遗漏或损坏造成的损失。对项目成本管理,采取主动以奠定基础。索赔和反索赔工程设计更改中经常发生实际的工作4,所以施工合同必须同意如何调整,以改变由于工程综合调整。因此工程设计更改不正确或工程变化造成的这可以调整内的合同,要根据严重程度制定如何调整振幅的合同,那些不允许调整,这些都必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注意的。注重早期干预,反映了主动控制的工程造价管理,否则为一次性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员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它不会改变,会对取得的投资回报造成直接影响。
四、 结束语
在公路项目中,合同的有效管理是有效监测工程造价的根本保障,对管理的人员合同培训有更高的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选择正确的管理人才、 组织管理在职学习、 向有关研究生机构选举和建立一个健全的个人责任和合同的管理方法与手段,认真总结和研究。与此同时,作为承包者还应认识到合同管理的基础,把握的施工过程,认真的比较分析,确保施工过程的每一个方面都有合同作为基础,有效地监测工程造价的每一个方面。
参考文献
[1]徐大图等.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基建优化,2004(02)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整个建筑工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目标,承包方和发包方都相互明确自己的权责关系,并且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管理是否规范科学,不仅仅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更对整个工程的造价产生深远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工程行业起步较晚,在相关的制度方面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施工合同是整个工程管理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明确承包方和发包方各个方面权责归属的法律文件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工程主体都需要严格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严格贯彻落实,是整个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的重要依据,对工程整体的造价最终确定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基本上决定了整个工程造价的高低,是整个工程管理的重点,对整个工程造价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笔者将结合多年工程经验,做出分析。
1.合同是规定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将承包方和发包方双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的规定下来,如此,可以促进工程建设的规范性,避免造成诸多矛盾。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作出深刻的了解,对工程特点和合同范本没有清晰的认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的范本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经济矛盾,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权责不明确,相互扯皮,推诿责任。
2.在有些具体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是时间比较紧迫,很多时候都没有在工程施工之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造成了很多秋后算帐的结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突况,工程发生停工,误工等情况,使得工程的总体费用大大增加,加上市场上各种材料的价格不断变化,也使得整个工程的造价发生很多改变,但是没有合同作为依据,使得结算缺乏强有力的支持,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不断,工程造价难以得到严格的控制。
3.在现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很多时候,对合同签订、审查、执行过程中缺乏严格公正的监督管理。很多工程单位缺乏独立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随意性很强,缺乏严格性和系统性,对合同中一些比较隐蔽的或者是细微的条款规定没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从而使得整个合同管理中缺乏严谨性和全面性,这为以后的工程结算造成了很多的经济纠纷和矛盾。这些问题都可能使得工程造价缺乏合理性和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带来很多的麻烦。必须加以控制。
三.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作用
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严格性,不仅仅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也有助于减少各种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有助于促进整个工程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其重要作用。
1.合同规定是严把设备、材料关的依据设备费、材料费在建安工程费用中约占总费用的60%~70%左右,是工程直接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大小。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把好设备、材科的价格关。
2.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整个工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规范,对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便为整个工程造价的控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合同内容规定中,双方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签订,有助于各种规定的贯彻落实,若缺乏公平性,则使得合同难以顺利执行,造成各种索赔或者是拖延结算。只有合同明确规范,才能够为工程造价的控制做出更好的指导。
3..合理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有助于减少纠纷。公平合理,规范严谨的施工合同,有助于使得整个工程造价更为合理,也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较好的法律效力。同时,通过在合同中对各种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有助于减少合同执行中双方的矛盾纠纷,即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又有效的控制了工程的造价。
4.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有助于合同的贯彻落实。在工程的合同协商签订之后,通过对各种合同文件的规范管理,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占据相关的会议纪要,工作单,签证,设计变更等各个方面的文件,可以进一步完善合同相关的规定,使得合同内容更为细致全面,将这些合同文件作出规范的保存,有助于合同执行的动态执行,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合同的贯彻落实。
5. 合同是审核竣工结算的依据。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已经把涉及工程价款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类,并按相关单位进行了收集整理(其中包括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与造价相关会议纪要、材抖设备价格确认单、临时停电停水记录等资料),故在工程竣工后,只需将上述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理顺关系即可。这样便于工程结算的审核和向审计部门提供详细的竣工结算资科。
四.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1.订立好合同
要求合同应内容完整、清楚,用词严谨、准确,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才能保证合同履行、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合同订立应与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2.关于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在施工阶段,常常会出现设计变更、工期变更、施工变更等工程变更。在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和合同的有关条款,分清各自的责任,对因业主、设计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原因发生的变更,经业主确认后,可以进行合同价款变更并计量;如果因承包商的原因(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施工缓慢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行承担,不予增计费用
3.加强合同执行的管理监督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要有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规范要求的行为要坚决抵制,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严格遵守和执行结算支付程序,合理进行价差调整。
4.签订施工合同时工程造价人员要提早介入
自从《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后,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招投标工程中,一般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施工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签订的固定综合单价,而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工程造价的约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必须加以重视。
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约定,使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也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差提供单价依据,防止因错漏或产生歧义而造成浪费和损失,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工程量变化而产生的索赔与反索赔,因此施工合同中必须约定因工程量变更如何调整综合单价。如因工程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哪些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可以调整、如何调整,哪些是合同约定幅度外不许调整等,这些均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造价人员注重在合同签订时及早介入,从而体现工程造价管理上的主动控制,否则施工合同一旦签定,将无法更改,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的实现。
五.结束语
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不仅是完成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使得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索赔、竣工结算等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的进行。
参考文献:
[1]张雪松 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工程造价控制研究 [期刊论文] 《价值工程》 ISTIC -2011年25期
[2]张俊如 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作用 [期刊论文]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年1期
[3]裔小秋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作用 [期刊论文] 《价值工程》 ISTIC -2011年15期
[4]张婧婷 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之我见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32期
中图分类号: TU723.3文献标识码:A
在施工合同中,如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建设单位十分关注和重视的问题。本文就从加强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和控制进行论述。
一、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在控制工程造价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有效的规范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提高建设单位的经济效益,降低了工程成本,保证了施工质量。
(一)工程造价和合同控制分析
工程造价,在广义上讲就是建筑工程项目从准备决策到工程验收全部过程所有费用的综合;从狭义上讲,就是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花费的成本和在发包阶段的投标价格以及在竣工结算阶段所有的工程建设费用。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投资的成本和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设计预定的限额内,保证项目投资的经济性和合理性。
(二)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意义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规定和明确合同双方拥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造价要符合国家和招标要求。因为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严谨合理、真实有效的合同对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作用,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维护和协调好双方之间的利益,控制和管理好工程造价;如果施工合出现纰漏,合同执行就会受到影响,就会直接导致双方受到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索赔。
二、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内容分析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就是要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和控制,是合同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和主要内容。因为合同中的条款规定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和合同的执行。通常合同的计价方式有三种: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固定单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
(二) 固定总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但工期在一年以内,合同总价在5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后,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投标前复核确认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修正招标文件中的缺陷或者错误,否则,不得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同时,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原则上除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政策性调整外,合同价格一般不再调整。
(三)可调价格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不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确实需要采用的,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建设工程造价极易受到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特别是当构成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将给发承包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严重影响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因此,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价格风险分担条款。不能片面的追求低造价而给合同的执行留下隐患。因此现在的合同方式通常为固定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差价调整办法,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调整差价。
通常主要条款可以包括:
1.可调价要素的类别名称,例如:人工、钢材、砼、水泥、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等等。可调价要素的确定应以其价值占工程造价比重较大、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者为原则;
2.承包人承担的可调价要素的风险幅度;
3.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的调整方法。
三 设计变更和签证也是造成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原因。目前,工程施工中的签证内容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责权不清等,是造成工程结算扯皮,项目造价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影响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的原因,要对正在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者设计单位根据业主的需要导致的变更,还有就是施工环境和技术的要求而产生的施工变更。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设计变更、嫉妒变更、条件变更以及新增加的工程,就是变更和更改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以及尺寸,导致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从而改变了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对于施工的时间和顺序也产生了影响。因为实际的建筑工程造价主要包括合同价和索赔价。在具体的处理过程中,有效的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能够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要对出现工程变更进行及时严谨的确认,按照规定程序对变更进行处理,同时要科学合理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的价款进行调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时,承包方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变更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确定,具体步骤如下:首先要提出变更,接着研究分析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然后比照签订的合同进行合理分析,再根据变更的项目确定需要花费的成本、施工时间和进度以及施工的质量标准,最后要对变更项目进行及时的确认。工程变更会对建筑工程施工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及时有效的处理工程变更。
第一,设计出现变更。由于设计方案图纸和方案出现错误,或者要完善工程建设,而使得设计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改。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无论是哪一方提出,都要根据规定由建设、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进行分析和协商,只有在经过严格的确认后,再设计部根据变更要求设计心得图纸,同时要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最后发送到各单位和各部门并具体落实。在设计变更过程中,同时要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以及保证施工进度,以便增强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还要加强对工程变更审批的监督力度,有效避免权力滥用现象的出现。
第二,建设单位要根据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相关规定,甲方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在两个星期内向乙方发出工程项目变更计划和通知,如果出现超出规定的工程量和建设规模时,必须要得到相关的管理部门批准,同时还需要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和内容,然后乙方要根据相关的通知进行施工,额外增加的费用和乙方出现的损失要由甲方完全承担,对于整个工程的工期要适当进行顺延。
第三,由签订合同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对设计提出变更。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恶劣的自然和天气条件,或者受水文地质条件出现意外事故等,就会严重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导致工程出现变更,同时就会在很大程度的增加施工成本。监理工程师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在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变更后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能提出合理的建议获得比较好的收益,甲方要给与一定的奖励;如果施工单位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变更工程施工,出现的损失和增加的成本要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工程索赔处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工程索赔,简单地说,就是在合同双方在具体履行过程中,其中一方因为没有履行合同的规定,或者不是因为自身因素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损害,遵照合同条款规定而提出的经济补偿行为;索赔只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因此,合理有效的处理好工程索赔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造成索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业主违约情况,合同存在缺陷以及工程师的决策和指令出现问题等。一般的索赔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工期出现变化,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窝工费用等。
在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大致可以分为工期方面的索赔和利润方面的索赔。在处理工程索赔过程中,要保证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及时合理,要始终以签订的合同作为基本依据,要有效增强处理索赔时间的前瞻性,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避免出现多次的索赔事件,尤其要注意索赔的时间和原因。
1、索赔时间的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索赔的项目后,施工企业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递交相应的索赔意向通知,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的要求。在索赔过程中,如果没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操作,工程师和业主就有权拒绝施工企业的索赔要求。另一方面,在索赔意向通知在提交后的28天内,施工企业就要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具体内容如下:工程施工事件发生的原因,能够有效证明索赔项目的资料和依据,同时还有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项以及具体赔偿详细的计算结果等。
2、索赔费用的内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合同价内容主要包括直接费、间接费以及经济利润和税费。在处理工程索赔过程中,要考虑到影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和控制好工程造价。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是合理调整合同双方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的关键。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工程出现的变更,做好工程造价的跟踪管理工作,更好的履行合同规定。
参考文献:
[1] 严冰.浅谈工程造价合同管理[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09(02)
[2] 吴志勇.试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问题[J]. 法制与社会. 2013(13)
[3] 李昌宝.谈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2013(25)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对于土建工程项目而言,要想提高其建设的效率与质量,就应加强施工阶段的管理,尤其要做好合同管理与造价的控制。总的来说,土建工程中的合同管理运作在整个项目的工作过程中,是项目完成的目标型文件,是一切项目工程开展的依据。作为工程造价控制,是以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为目的,是以施工合同为依据的一种成本控制方式,弄清两者在工程建设中起到的意义,为项目的开展打下坚定基础。
一、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意义
1、合同管理的意义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三方所制定的义务和权利的协议文件,合同中每一项条款上都有周密、严谨的解释,是工程施工开展的有效依据,也是法律认可和约束的文件形式。施工合同是工程成本控制的一种重要依据,加强合同管理是实现工程造价控制一种重要方式,合理科学的合同管理措施,有助于完成施工单位的最大化利益。
2、造价控制的意义
造价控制是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一种重要措施,是指工程建设中的各个项目耗费资金,通过造价控制的手段把耗费资金的额度控制在预定限额内,优化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根据合同条款上的内容控制施工造价,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工程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
按照施工合同规定,违反合同的任何一方都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或者法律责任,合同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履行多方的职责,利用文件的形式监督各个单位的职能发挥,因此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项有力保障,它保护着造价控制不受违反合同者的限制、对于违反合同者会履行经济补偿的职责,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2、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
业主在委托工程建设任务的时候,会要求相关被委托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审核,监理工程师、发包商等都会根据业主的委托来履行各自的职责,其履行职责的依据就是施工合同上的条款,是工程起步的保证。其不仅明确了合同的造价内容,也明确了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通过合同束缚的形式让多方人员时刻铭记自己应尽到的责任。
3、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全过程的贯穿
不论工程的图纸设计、工程建设开展,还是在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合同管理至始至终在起到它的约束作用,特别是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中,合同约束着它的质量和进度,造价控制时刻履行着合同上面的管理内容,两者好比“上下级”的关系,而“下级”是为了在完成“上级”的任务过程中,更好地获取自己的经济收入;而“上级”一直在“下级”的整个工作过程中,起到监管督查的作用。
1)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合同资金、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调整款项等方面上进行管理,管理是以完成合同内容为目的,而造价控制不仅是以完成合同内容为目的,还要具备完成企业经济利益的作用,两者相互作用达到预防经济纠纷、防止索赔、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
2)针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签证问题,合同管理就有详细的管理方式,包括索赔管理、变更签证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等,无论哪一条管理都是以相关单位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这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根本原则不谋而合。
4、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合同与造价控制的关系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单位签订了业主给予工程总价固定的合同,也可称为“包死合同”,一般情况下,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中不能再在工程总价上要求变化,除非建设方的自主设计变更,否则合同总价无法进行改动。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建设项目进行中,对于材料费、管理费、设备费用等细节方面上进行价格固定,如其他方面上无固定的,按固定总价合理分配管理。通常情况来说,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固定合同都是无法变更的,但是由于工程建设中还是有很多其他因素存在,会产生价格变动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和业主协商、或是业主自主要求价格变更再双方进行协商,在合同中追加附项条款。这种现象的产生都是因为合同管理不够完善而导致的,从而也会为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麻烦,完善合同管理内容,也是减轻工程造价控制的一种措施。
三、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运用
1、施工中造价控制的运用
(1)控制材料成本
要有效完成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就要保证施工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而经济的利益主要来源一般是来自机械费用和材料上面,因此在材料的控制上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让不同材料公司之间展开竞标,从而达到企业最大化利润的实现。其次还要通过施工人员对材料的有效合理利用来实现,通过节省材料的方式来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从最大程度上完成材料的控制工作。
(2)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控制材料成本可以采用租赁机械设备的方式,在施工过程中要最大合理化地利用机械设备工作,同时也要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不应发生机械闲置,机械损坏的现象。要加强相关人员使用机械设备的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相关保养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对机械做合理定期的养护和检测。要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作,不应购置闲置的机械设备,有效节约控制工程造价成本。
2、合同管理的运用
对于合同管理的良好运用,首先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做到谨慎、仔细,要认真阅读每一条条款,仔细分析其中的内容,对于合同上不合理或是有缺漏的地方要及时指出,一旦合同签订生效,就很难再进行更改,因此要慎之再慎。再者,要加强设计变更时的合同管理,在价格的更改上要仔细标注,要通过监理工程师、业主、包发商等多个责任人签证;其签证的内容、日期、原因等方面问题要有详细的记录,要尽力避免拖延签证的现象发生。其次要在工程计量上进行严格核实,对于工程量与实际有偏离的情况,要详细审查记录,要把记录做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最后在工程竣工时,要依照合同上规定的日期及时向业主回收工程款,避免业主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拖延时间,造成付款不及时或是未付清足够的合同规定款,造成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四、结语
总的来说,土建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管理是贯穿其整个过程中,合同管理无处不在,因此我们有必要弄清两者各自存在的意义,以及两者之间的重要关系,在深入了解的同时,把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有效运用到土建工程中,为工程的开展收获更大的经济效益。此项工作事关土建工程项目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路漫漫其修远兮”,还需要相关人士不断努力探索与研究。
参考文献:
[1]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J].基建优化,2004,25(2):4-5.
【中图分类号】F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5-0053-04
人们对管理效率状态的自我意识,以及据此所做出的反应,即力求提高管理效率或者保持已有的效率状态,都体现着特定的管理观念和管理价值。《价值学大词典》阐明,人的活动效率本质上是作为手段或过程与这种活动的目的或目标的关系,……因此人的活动效率从其意义上说是一种价值关系。寻求管理活动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条件下的基本价值,借以协调管理活动和对管理效率的态度,已成为管理者关注的核心。正如萨缪尔森所言,人不仅仅是为了效率而活着。他还要提出问题:为什么要有效率?为谁而有效率?作为价值实体的效率,是对管理活动的目标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效率伦理准则的界定。所有涉及人的活动效率的争论,实质都是来自于不同的价值观的分歧。要想使争论的各方趋向一致,必须寻求趋向一致的活动价值观。从价值哲学的理论域探究管理效率的价值关系,既需要明确“是什么事物的价值”的客体性和“对谁(哪一方面)有价值”的主体性,还须阐明“是怎样的价值”,即依据现实生活的管理效率意义,如实地揭示管理效率价值的实体性。通常意义上,效率价值关系主体是人,主体的人包括个体的人和群体组织;效率主体也可以是人之外的物体,即人们对自然及人造物所进行的效率分析。在社会环境中,管理效率价值归根到底与人的目的相联系,反映的仍是人与物、人与人、人与自我这三重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组织内部视角:个体与集体的统一
现代管理中,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共存,集体利益、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共存,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来讲,既是一个无可回避的客观现实,也是组织活力与生命力的源泉。个人和组织具有对立性,作为组织内所有个人利益的总括和集中表现,组织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同时,组织意志不是个人意志的简单拼凑,而是各种个人意志相互作用产生的合力。组织活动可以产生个人分散活动不能产生的新结果,组织力量不是组织内所有个人力量的简单算术和,而是大于这个算术和,是一种新质的力量。因此,任何个人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要想有所作为,必须依靠组织。人类行为个体化是与自然世界的连续性、共享性、转成性的固有本质相矛盾的。基于量子理论,我们认为,公共管理者必须拥有共同体意识。此意识反对个体化思维,而以共体化思维为依归;抛弃单元化运作模式,而追求团结并接受协力增效化——协作的过程包括个体与团体间合作、协作的相互作用,创造出大于个体效力之和的合力、协作效果。
TU723.3
一、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则是为使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通过对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的利用。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其合同关系,以解决合同纠纷,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证合同内容得以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总的来说,承包人进行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有利于收回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从而控制工程成本。
二、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关系
1、合同成本的控制,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把控制费用的观念渗透到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管理的措施中,通过技术方法的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的评价,对工程中的各种消耗进行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各种偏差,把施工的费用控制在成本管理计划范围之内。合同成本管理在造价控制中的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只有以工程项目的建造合同成本为中心,不断加强对项目建造合同成本的管理,才能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不断的提高。
2、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之间关系又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特别重视,并通过合同管理实现造价控制。
三、工程合同管理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包合同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中明确规定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如合同中规定,材料涨价在5%(有些为10%)内和其余包干价材料涨价的风险,承包方得不到任何补偿。
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清楚,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双方发生分歧,最终导致承包方的损失;
3、业主为转移风险单方面提出过于苛刻、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如合同中规定“业主对由于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不负责任”,这实际上把建设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甚至个别业主把自己的风险和责任转嫁给承包方;
四、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实现造价控制
(一)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二)重视内部合同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要想有效地防范合同风险,承包人要加强内部的合同管理,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不断提高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水平,制定严密的合同签订、审查备案等管理制度;同时要求施工企业的各个部门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合同签订评审工作,各个部门针对每项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对相应合同条款的意见,合同管理员汇总分析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同样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履行施工合同,确保施工合同的圆满兑现。合同履行完毕后要作好备案、合同资料的整理及履行过程的分析报告,为以后的合同签订工作打下更好的基础,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合同的各种风险。
(三)采取权力限制法,确定合理合同造价
对于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其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
(四)加强施工索赔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质条件造成局部或部分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窝工费用,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单价,地方政策文件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但是,多数施工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最终导致很多本来对施工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能得到批复。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
(五)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结束语
施工合同的管理应当贯穿于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作为施工方不仅要紧紧抓住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工作,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而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才能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工程和造价管理的全过程,才能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尹贻林,林中文,等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2]徐大图,林中文,等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就现在来说,在很多管理者心里可能会存有这样的误解,在他们看来,知识管理无非就是个文档的管理系统,或者就是OA。知识管理不能够使企业生产得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往往容易为人们所忽略甚至摒弃,如同大多数人不习惯有条理的整理日常工作或者学习中获得的知识一样,每当要用时候才发现怎么会找不到了。所以,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用来加速制度化体系进程的工具,还要以正确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工作给我们带来的实际价值以及后续价值。
知识内容有体系:企业知识内容具有一致的分类体系,灵活的内容组织方式,并且形成了定期的内容更新和维护机制,保证了知识内容质量能够满足业务需求。这些零散的知识,假如可以形成长期的体系化、结构化的知识积累,日后一定可以为知识的使用带来极大的方便。
知识管理有章可循:假如有了一个明确的知识管理推动机制,知识管理推动部门和业务部门在知识管理建设中有明确的定位,并且形成了有章可循的运行、考核以及激励制度。员工就可以就知识管理方面的任何问题,找到对应的岗位和相应负责人,消除管理死角。
倡导知识共享的自觉性:通过知识共享平台,企业员工可以利用多种渠道主动共享和学习知识,知识共享初步成为员工的一种工作方式。不仅仅降低了企业很多培训和学习的成本,也使得员工可以真正从知识管理过程中取得价值,从而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并且不断加以传播、互补。最终形成企业独特的管理文化,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知识管理系统工具化:通过对办公平台、协作平台、知识文档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逐步形成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中必须使用、依赖的核心工作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发需求、调整传统工作模式。同时,伴随新系统的建立,对新增的系统进行集成,消除知识盲点。
关键词:造价;合同管理;控制
Keyword: Cost; The contract manages;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家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与造价有关的诸多事项,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正义等载入合同,因此,如何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进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值得我们思考。
1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机理分析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一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是建设活动中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其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作为一种手段及方式,目的在于明晰工程项目中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以避免各种扯皮现象的发生,确保造价控制的合理有效。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对于造价控制极其重要,任何一个环节的滞后或失灵都可能造成项目成本无法估量的负影响。因此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造价控制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发展推动造价控制。另一方面,造价控制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的控制,是保障项目利润的基础,因此又将指导合同管理,要求在全过程建设中做到合同管理到位及有效实施,并对合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随着市场规范化要求的推进,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越发凸显,不仅调强管理的精细全面,更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保持可持续性。综合以上两点归纳而言,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主要的和有效的手段,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推动建设项目的可控发展(如图1所示)。因此,只有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分析研究,在管理方法及手段上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实现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 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运用
2.1抓好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
造价管理人员除了要算得准、快,还必须具备一定的预测能力及应变水平,造价控制亦是如此。为此,前期工作要抓好如下两点:1)抓好类似工程的资料整理及统计分析。该工作能有效参考借鉴以往相关数据资料及经验,利于造价人员把所有与造价有关的问题都考虑周全,从而能有效估算后续工程的工程造价,掌握人工、材料、机械费的比例,进而更好地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的组织工作,也便于成本分析。将该种管理方法贯穿于投标、合同、施工管理全过程中,能对整个工程项目起到很好的促进、监督、控制作用,从而实现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良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强调全面性、完善性,即施工组织设计中不仅含有合同管理的内容,也有成本预测和造价控制的相关项目,同时要有造价控制人员参与,使得相关人员共“念合同经、算经济帐”,为今后的扯皮扫掉障碍。此外,施工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如下现象,即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内容,不知道哪些在合同范围内,哪些在合同范围外,哪些该签证哪些不该签证,导致现场签证漏签或误签;有的甚至从未见过合同,更谈不上将来结算怎么计价,哪些是包死价,哪些不是包死价,执行什么定额,哪些材料参与让利,哪些材料不参与让利,税前还是税后让利,材料(包括甲供和自购)如何进入造价,计不计取采保费,材料价差如何调整等等,现场签证也袭一无准确性及效益性可言,最终导致工程决算及成本分析的失真,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因此,这就需要现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造价人员三方加强配合,相互检查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2 加强合同订立阶段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按照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划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可调价格合同。不同类型的合同,对工程造价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谨慎选择合同的类型。一般而言,固定价合同适用于规模较小、设计图纸齐全、技术指标明确、工期短、风险较小的项目,如此,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承包方也能接受。若是竞争性较强的项目,则业主可依次选择固定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便更容易地将工程造价控制在预想范围内;若是竞争性较弱的项目,则应尽量满足承包方提出的合同类型;若项目的技术要求较高,风险较大,无法计算工程量,为避免业主方或承包方中的某一方承担较大的风险,可综合考虑选择可调价格合同。总之,在合同类型选择时,业主单位拥有主动权,但在选择时必须结合各种因素做好周全考虑,确定合理的合同类型,这样发承双方都容易认可,避免偷工减料、频繁索赔的现象在施工时出现而提高工程造价。
2.3 完善合同中对工程造价支付条款的约定
工程造价支付条款涉及工程预付款、工程款、工程变更款、竣工结算款的具体约定,这是在签定工程合同时必须明确的内容:1)预付款一般是预付备料款。在合同中,应明确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比例及支付时间。预付款的比例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10~30%。在合同中,应特别约定不能按时支付预付款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2)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这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主要因素。一般工程款的支付可采用定期(按月)结算和按形象进度结算两种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从工程实践看,按月支付工程款较好,采用该方式,对发包人而言,有利于对建设资金实行有效控制,根据进度控制分期拨款。对承包人而言,能准确地计算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对己完工程进行验收和考核月度成本情况,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使工程价款收入符合其完工进度,生产耗费能得到及时合理地补偿,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3)工程变更是工程造价较难控制的,工程变更款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能否有效控制在投资限额以内,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及依据,哪些工程变更可以计量计价哪些不能,工程变更后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式,技术措施费的调整方式,规费和总承包服务费的调整方式等等。4)竣工结算全面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也是承发包双方高度重视的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时间及方式。如竣工图的要求和份数,有效、合理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材料认质认价单,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适用的政策法规等。此外,还要约定工程索赔条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2.4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做好工程变更及索赔的规范工作,是维护合同各方权益的关键: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及索赔的性质。产生工程变更的原因很多,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都可提出变更,因此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因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处理。施工企业因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包括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因此,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2.5加强合同后评估工作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能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极为重要,因此,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前期的管理,更应该重视后期的管理与总结工作。
参考文献:
(二)市区各街道要建立投诉调解工作站,物管投诉由街道设立的物管投诉调解工作站属地负责,工作站应配备专职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人员稳定。凡遇到投诉过程中涉及到的重大事件,可提请市、区(开发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内小区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与具体实施工作,相关物服企业必须予以全力支持。
二、坚持权责统一,做到物管全覆盖
(一)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组建1—3家集体控股的物业服务企业(可选择现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服企业为基础进行重新组建),主要参与辖区内的物业管理的竞标。集体控股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二)集体控股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托街道办,成立若干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的物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全面接管辖区内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同时直接接管政策性住房小区的物业服务。推行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做到在市区建成区内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开发企业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在办理验收手续后一次性移交所在街道,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由街道办事处视小区入驻率移交社区(居委会)使用。凡是集体控股物业企业接管的,与社区(居委会)共同使用,做到资源共享。
三、推进市场运作,鼓励做大做强
(一)加大培育一批龙头型物业服务企业。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街道参与,各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以辖区小区数量为基准,确定物服企业数量,积极推进现有物服企业的兼并和重组,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物服企业,通过优化组合,逐步淘汰一批规模小、服务差、满意度不高的的物服企业,到年底,使市区物服企业总量保持在20家以内。
(二)完善现有企业退出机制,对治安混乱、投诉较多、住户满意度不高的物服企业,所在街道(社区)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年度治安案件发生五次以上、群众满意度测评低于70%的物服企业,所在街道有权责令其退出。
(三)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预(销)售许可证时,开发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依据《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前期物服企业。各街道要根据服务等级评定和收费许可出具书面意见。同时,开发单位在小区交付使用前要将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等级对外公布。
四、健全奖惩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一)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物业属地化管理工作纳入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部门责任目标,制订考核奖惩办法,依据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收取考核奖惩保证金,季度兑现奖惩措施;年底被评为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通过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建立各级齐抓共管,形成广泛参与的局面,推动市区物业管理属地化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1.建设项目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疑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有力工具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它覆盖了合同策划、签订、实施、解决争议、风险管理、索赔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建筑合同的范围非常广泛,每项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可能涉及到合同,例如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设备、合同的变更及索赔、工程风险的分担方式、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总包分包、仲裁纠纷的处理、工程验收等等。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质量等级、工程付款方式,这三点是一个合同最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直接涉及到发包人的利益。工程进度控制是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的基本依据;质量是工程项目的核心,也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工程付款方式是合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承包商利益最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发包人能及时将项目进度支付给承包方。
可以说,工程项目中的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的主要依据,是确立双方各自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管理工作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是确保工程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投资的重要手段,督促甲、乙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意义分析
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周密、详实、严谨,不能给予模棱两可的解释,合同中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日后双方争论的焦点。合同签订后,合同的甲、乙方必须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严格按照各条款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工程款项拨付、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工期延长等各式各样的问题,才能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同时,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露天作业难、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必须充分的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3.工程造价中实施合同控制的手段与建议
3.1设计阶段推行合同措施,控制成本
目前部分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经济观念淡薄,随意进行设计变更,针对于此种情况,投资方可在设计合同经济条款时,添加设计变更或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的条款,例如设计变更费若超出施工合同某一比例(如10%)时,则需要扣罚规定比例的设计质保金。采取一定程度的约束力有利于对设计规范、标准、工程量与预算指标的控制。
3.2招投标阶段合同的签订,进行工程造价成本控制
增强合同的法律意识,在合同在谈判与签订过程中,应注意:需要进行施工范围、内容与界限的明确。在施工合同中,对于工程的施工范围与工程量界限的划分必须明确。由于在同一区域内,时常产生多施工队伍同时施工的状况,界限的明确划分可以防止工作内容的交叉,同时避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不同施工队伍之间的争议。明确价格波动双方责任。材料价格的涨落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比较大,故而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或者由建设单位原因而造成工期延长的工程,为了降低施工单位风险,须在合同中确立由于价格波动而引起合同价格的变化的调整手段。
规定取费标准,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于可竞争费率通常会设有一个区域,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其进行明确。对于单价合同,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新的工程项目,或者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需要有明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办法。对于实算的工程量,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综合单价,避免日后工程结算的争议。
合同中还要考虑到一些必要的风险费用。风险费是指施工合同期内因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的上涨因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正常承包造价的费用,应在合同中约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可参考招标控制价及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取相应的风险系数。
3.3施工阶段科学开展以合同控制工程造价
根据施工合同的特点,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风险、索赔等。例如材料价格的变动引起造价的变化。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比如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钢材等主要建材出现了大幅上涨的异常波动。如果承包人的投标书和合同中材料价格是一包到底,风险将由承包人承担,而承包人见材料亏本已成定局,则会想方设法在其他方面挽回损失,甚至不惜降低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同时寻找一切机会向发包人索赔。再比如工程进度款、备料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承包人可购材料不能及时购进,其后因涨价购进材料而增加承包人成本。承包人会抓住发包人的小小失误通过索赔又将风险转移给发包人。所以发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操作,避免承包人的额外索赔。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合理选择合同形式:如果工程量较小,工期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然后对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切实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避免引起索赔,风险各自承担。如果工程量较大,而且工期十分紧迫,扩初设计一完成即开始招标的项目可采用综合单价合同,但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难度都要大得多,还需做到:(1)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即发包人、承包人、投资监理、工程监理、审价、审计等单位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作用和地位;(2)在招标时确定相应主要材料的单价及相关规定;(3)对精装修等未确定的分项目工程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列入,以后再根据此项造价进行设计、施工;(4)上述各方应及时对未计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
3.4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