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汇票的风险范文

时间:2023-06-12 0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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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汇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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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商业汇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电子商业汇票是一种新型的无纸化的支付结算工具,它是一种数据电文,流转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系统,因此诸如票据的真伪、保管、传递、诈骗等原有纸质票据市场常见的风险将不复存在。但是电子商业汇票在避免传统票据所具有的缺点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作为新型的支付方式固有的安全性风险,比如说数据文件丢失、系统运行瘫痪、网络遭遇攻击,各种病毒入侵等。

(一)电子商业汇票的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经济活动的进行需要安全作为基础和保障,电子商业票据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安全问题。票据市场具有极高的流通性,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流通体系还不是特别完整,电子商务环境还不完善。电子化的商业票据在消除了纸质的票据容易造假的弊端之后,也会顺势出现一些新的电子欺诈行为,存在一些风险隐患,所以安全问题是电子商业汇票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电子数据的传输依赖于数据传输系统,如果数据传输系统瘫痪或者遭到入侵,用户资料将会受到威胁,进而将会对资金安全带来恶果。第二,商业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电子商务的运行是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但是计算机容易遭受病毒的攻击和入侵,这也会威胁电子商业票据的使用安全性。

(二)电子商业汇票的应用安全问题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电子商业汇票的应用安全已经在实践过程中发生过问题,存在比较明显的风险。电子商业汇票在应用初期,出现问题和故障的可能性比较高,系统的稳定性相对较弱。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受到的投诉比较多,技术支持和数据查询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很长,效率不高。另外,也会经常出现一些拖延付款的行为。

(三)电子商业汇票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问题

目前电子商业汇票的使用和推广还处在初级阶段,对于电子商业汇票的安全性和流通性,很多人持怀疑态度,没有实体介质的电子商业汇票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安全性很容易遭到怀疑,另外其高效率的流通性也受到质疑,对于使用多年的纸质商业票据而言,电子商业汇票流通的渠道、交易的方式和贴现融资等都不是很成熟,还没有被普遍接受。

二、电子商业汇票存在的风险应该采取的防控措施

针对电子商业汇票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威胁和其他方面的各种风险,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都做了积极地、全面的预防措施。从宏观上讲这些措施主要体现在对于软硬件物理环境上进行改造,并且在规章制度和内部系统的管理和运营方面也做了很多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制度

第一,系统应该提供支付信用信息查询。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票据代签收人提供了有关于票据当事人的支付信用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承兑票据总笔数及总金额、结清票据总笔数和总金额、未结清票据总笔数和总金额、拒付票据总笔数和总金额等具体内容,其目的旨在使电子商业汇票市场的发展更加健康。对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参与者建立和重视自身信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可以督促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建立良好的信用体系。第二,保证票据当事人电子签名的可靠性。票据当事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签章,必须应该是当事人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的签署,是为了明确电子签名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法律效力,保证了电子商业汇票本身的法律地位。

(二)不断加强科技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和提升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一个依赖于计算机技术和其他很多技术的系统,背后需要一个强大的系统维护和维修的专业团队。这个专业团队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最基本的知识和处理应急问题的能力。对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必须要有整体的把握。一旦系统或者计算机出现故障应该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并且解决。相关工作人员还应该及时对于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出出现问题的本质和原因,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全面提升电子商业汇票的周转速度

首先通过提升中长期贷款比例的方式来得到加快电子商业汇票周转的目的,特别是在电子票据系统上线之后,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量已经有了很大提高,所以电子商业汇票直贴与转贴的交易成本显著降低,业务效率大幅提高,期限稍长的电子商业汇票,将会对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产生明显的替代作用。其次应该充分注意加快电子票据业务办理流程的改造,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全面改善业务办理的质量。

总之,电子商业汇票所面对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是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的,只有积极地、全面的和及时的预防措施才能够减小风险。不管是在硬件上还是在软件上,都应该有所准备来进行应对。我们应该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不断完善当做一个重要任务,提高认识,增强信心,为进一步推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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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4-0056-03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2009年10月28日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成功运行,拉开了我国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新篇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我国金融电子化方面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众多金融机构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农信社大力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既是历史的机遇更是现实的选择。

一、电子商业汇票及系统的基本功能

我国《支付结算办法》第72条规定:“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两类。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延长为12个月,而纸质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是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单笔票面金额最大为10亿元人民币,而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单笔票面金额一般为1000万元,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笔票面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受、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等相关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这个系统包括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模块、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模块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模块。其基本功能有:票据托管一保管所有经系统登记的电子商业汇票;接受、存储信息一登记、存储信息,身份认证,审查报文,保留验证信息;转发电票信息一将已存储的电票信息,转发至所记载的权利人开户机构内部系统;更新电票信息一根据业务操作的处理结果,实时修改原票据相关信息与业务状态;资金清算一根据相关业务的签收信息与清算标识,自动向支付系统发起转账业务;信息服务一提供信息查询,广播公告;转贴现业务报价一提供电票、纸票转贴现业务公开报价以及询价平台;纸票登记查询一系统参与者(银行)登记纸票票面内容、状态等信息,以及查询相关信息。

二、我国电子商业汇票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近年来,我国商业票据市场发展快速,已具有较大规模,截至2008年底,全年结算商业汇票775.31万笔,同比增长16.19%,金额6.87万亿元,同比增长13.37%;交易量(贴现+转贴现)达到13.4万亿元。纵向比:是2000年的20.94倍,复合年均增长46.26%;横向比:相当于沪、深股市交易量26.7万亿元的50.19%,同业拆借量15.1万亿元的88.74%,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58.1万亿元的23.06%,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量40.8万亿元的32.84%。而长期以来票据市场上的假票、克隆票屡禁不止,金融机构内部道德风险频频曝光,纸质商业票据易遗失、损坏和遭抢劫;现有交易方式落后,在办理业务中存在携带风险;通过邮寄方式托收,造成资金结算延后;资金和票据交割不同时造成的信用风险以及操作不规范所引起的纠纷不断出现。面对纸质商业汇票的种种缺陷,加快我国商业票据市场电子化建设已迫在眉睫。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实施和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解决了电子商业汇票的存在形式和签章等问题,为电子商业汇票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做了技术方面的准备。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建设,积累了建设大型电子系统的经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商业银行在系统内开办了电子票据业务,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经验,也培育了客户。同时,伴随金融业的发展,工商企业在电子商务实践中已基本接受了电子化金融产品。

从国外票据业务发展实践来看,美国通过了《21世纪支票法案》,明确了替代支票的法律地位,带动了票据电子化发展。日本颁布的《电子商业票据法》,把电子化作为重振国家金融市场的利器。韩国2004年也推出了电子票据系统大受欢迎,实现了票据业务在线业务的全面无纸化。电子票据已成为发达国家货币市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无论是理论和实践上均为发展我国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农信社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形成农信社统一的票据业务平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后将全面革新商业汇票的记载形式、流通方式和交易品种,提高了办理票据业务的标准化水平,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将有利于省联社管理、分析、监测、统计商业汇票业务,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农信社加入全国统一的电子化货币市场。

(二)有利于降低农信社商业汇票的风险。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后将大大提高票据业务的透明度和时效性,优化了票据业务的管理手段。电子商业汇票进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后,由系统分配唯一的票据号码,其签发、转让、均实行实名制,能有效地防范农信社票据业务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杜绝假票、错票和克隆票的发生。

(三)有利于提升农信社服务客户的水平。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能够处理大量票据数据信息,大大提高了支付服务水平和支付效率,为广大优质客户提供了一个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另外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为一年,票据最大金额为10亿元,期限的延长和票据金额增大将有助于工商企业的融资行为,提高了农信社服务“三农”的能力。

(四)有利于加快农信社的业务创新。2008年全国农信银机构共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1696亿元,办理贴现业务2397亿元,票据业务已成为农信社新的效益增长点。但目前许多省市农信社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全辖票据业务统计监测系统,管理手段落后,容易形成监管真空。通过创新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能实现农信社票据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同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又拓展了网上银行的功能范围,进一步推动农信社网上银行业务发展。

四、建设农信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现有模式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2010年6月底之前全部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纸质票据的登记查询业务是强制办理的,电子票据业务可选择开办。截至2009年10月28日,全国首批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共有11家全国性银行、2家地方性商业银行、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4家财务公司。其中3家农村合

作金融机构分别是天津市农合行、吉林省联社和黑龙江省联社。目前这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实现模式也不尽相同。天津市农合行自主开发了网银系统,并采用模式接人,暂时不用开发账务接口和信贷接口即可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吉林省联社使用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网银业务系统,采用直联模式,在系统上线前已完成网银接口、账务接口和信贷接口的相关开发测试工作;黑龙江联社目前只开办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业务,无任何开发工作,直接应用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纸质登记业务。

五、农信社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注意的问题

第一,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省联社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全省农信社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总体规划和时间进度,为本省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指明方向。同时,确定本省电子商业汇票、网银业务系统的建设模式、接入实现方式和拟开通的系统功能范围,比如是自主研发还是与第三方合作;是开通全部功能还是部分功能。

第二,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要按照高效性、安全性、前瞻性和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标准统一,节约成本的原则,做好系统建设。由于客户办理电子票据业务的主渠道是网上银行,在建设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系统的同时,必须同步开发建设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做好两个系统建设和业务需求的衔接工作。

第三,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要有效控制风险。电子商业汇票是新型的无纸化的支付结算工具,面临的风险基本上就等同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所面临的信息技术的安全风险问题,如数据文件丢失、系统运行瘫痪、网络遭遇攻击,各种病毒入侵等。针对电子商业汇票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威胁和风险,在软硬件物理环境上,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要采用高可靠性的网络和计算机设备,数据信息全部采用加密加押,对系统用户进行权限控制,对节点采取签到控制,建立异地灾备系统和病毒防范等防范措施,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

第四,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涉及多个专业和部门,省联社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系统建设、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实现上下联动,科学制定项目推广进度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任务、目标和责任,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六、应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创新步伐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上线后将实现从签发到流通到转让到票款清算的全程电子化,实现了无纸化操作,具有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特点,将对商业汇票的业务模式、管理模式、交易模式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最终导致商业银行在票据市场份额发生变化。因此,农信社必须站在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这个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步伐,早日实现上线运行,抢占同业竞争制高点。

(二)借鉴同业经验,发展农信社特色

借鉴、吸收第一批接入的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加大品牌创新,对农信社电子商业汇票和网上银行业务功能开发要实行分步开通,逐步升级,有效防控,安全第一的原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农信银清算中心建成的共享式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系统和网上银行业务系统,这样既缩短了各家省联社的系统研发时间又避免了重复投资,还易于获得技术支撑。

(三)强化组织领导,搞好横向协作

及时成立项目推动领导小组,由涉及的信贷、科技、银行卡、清算、财务会计、稽核等部门为成员,加强协调与配合,各负其责,明确分工,如渠道建设由银行卡中心负责;电子商业汇票的授信、审批、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制定由信贷、清算部门负责;两个系统建设、测试及接口开发等技术支持由科技中心负责;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流程由财务会计部门负责确定,稽核监督部门可介入制定风险管理办法。

(四)做好研发衔接,按时上线运行

开发建设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系统必须同步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系统的建设,要制定好两个系统建设时间进度表和工作规划,定期召开联席会,互通项目进展信息,及时解决系统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研发时间衔接和业务需求衔接,同时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求做好安全测试和上线运行的报备工作。

(五)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规范操作

业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等制度,积极制定全省农信社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从岗位管理、操作管理、系统维护管理、安全管理、机房管理、设备管理、文档管理和故障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确保规范办理业务,防范系统运行风险。

(六)严格防控风险,强化监督检查

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风险防范关口前移,构筑业务办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防范三道防线,实现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定期开展业务自查和互查活动。各农信社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对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置、预防与预警和应急保障等实施流程,及时化解各种风险,保障农信社人员、资金、设施安全。

(七)加强基层培训,做好联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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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即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数据电文式作为主要制作方法,委托付款人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持票人或者收款人提供确定金额的票据。在电子商业汇票过程中可结合具体承兑人将其分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这两种。

二、电子商业汇票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1.可减少短期融资成本

央行对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时间进行了延长,期限为一年,这会影响煤炭企业在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主要表现为全部或者部分短期贷款会遭到票据融资的替代或者挤出。由于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被延长至一年,其贴现周期也相应地变为一年,而结合央行公布的数据可知,对于票据贴现而言其加权平均利率是1.95%,而一年期短期融资的加权平均利率则为5.7%,前者远远低于后者。由于贴现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存在差异,作为融资工具的一种,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承兑成本低的优势,会影响短期贷款,且主要表现为挤出效应,为流动资金贷款被票据贴现替代提供了契机。故而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视为一种短期融资工具具有便利性,不但可促使煤炭企业拥有更优的短期融资能力,还可促使其短期融资成本下降,避免企业财务出现浪费现象,节约资金。

2.可减少票据管理成本

对于大型煤炭企业而言,其银行承兑汇票库存金额通常数以亿计,且流动性极强,在日常实务管理中通常将其等同于现金。在传统商业汇票中通常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其有较繁琐的交易手续,且工作效率低,资金花费多,需经过一系列环节,例如对票面进行审核、查询真伪、书写背书、手工签章、邮寄托收以及入库储存保管等。此外,纸质票据受到自身特性的影响,其不便与风险与生俱来,经常会出现假票诈骗案件,例如变造或者伪造商业汇票等。在电子商业汇票出现以前,煤炭企业多使用传统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故而时常出现遗失、造价、克隆票、损坏、票有瑕疵等问题,进而产生诸项风险,比如传递风险、保管风险、诈骗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导致煤炭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且风险隐患较大,不利于开展安全管理。

当前属于ECDS电子票据时代,上述困扰煤炭企业的问题将会被解决干净。在纸质商业汇票这种传统汇票中虽然研究出了诸多措施以防伪,但是凭肉眼还是难以辨别汇票真伪。当电子商业汇票被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收录后,系统会自动分配一个票据号码,且具有唯一性,而在对票据予以转让或者签发时主要是使用实名制,在对票据真伪予以识别时则主要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联网查询功能。当前我国电子票据只于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存在,这样可为汇票的唯一性提供保障,且基于法律法规层面也保证汇票具有排他性。在这种情况下,克隆与造假事件不可能出现,可对票据欺诈事件予以防止。基于业务流程发现电子商业汇票经历了一系列的环节,首先是签发承兑,再是背书转让,最终环节为托收入账,每个环节均为电子化操作。同时还具有实时传递性能,主要经由电子报文,保证可在瞬间到达。票据在系统中的存储形式主要为电子数据,这样也会杜绝由于书写签章缺乏规范性导致的退票、票据遗失、伪造票据以及票据被盗等事件。由此可知,电子商业汇票可为煤炭企业节省诸多管理成本,例如时间成本、保管成本、查询成本以及传递成本等。

3.可增强煤炭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当前煤炭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均为集中管理,但是未实行电子商业汇票之前要想集中管理票据其难度较大。电子商业汇票的实行实现了对票据的集中化管理。煤炭企业开展现金管理应该是全面的现金管理,需包含营运资金。不管哪种类型的企业,其关注的资产与负债重点均应是采用票据形态进行反映的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它们属于财务指标内容,对于企业现金管理效果与水平有着直接影响。目前诸多煤炭企业均意识到应该注重对票据的合理优化使用以及票据资源的管理,若煤炭集团有较高的资金集中化管理水平,则集中化管理票据迫在眉睫,主要有对资源的整合利用以及信息管理这两点内容。在推出ECDS票据并将其投入使用后,煤炭企业开始全面电子化管理票据活动与票据信息。票据信息具有电子化特点,相较于传统管理方式不需要转移实物,故而促使企业管理成本降低,且工作效率得以提升。同时煤炭企业也可对风险予以有效控制,推动了集中管理票据信息的进程。此外,煤炭企业可电子化流转管理票据,且具有全国性,有利于煤炭企业对煤炭资源进行区域化配置。基于全面管理与提升利用效率的前提下,煤炭企业也可更好开展现金管理工作。由此可知,电子商业汇票有利于增强煤炭企业的票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现金管理水平,尤其是一些有较大票据使用量以及票据使用次数较多的煤炭企业,上述影响更加明显。

三、推动电子商业汇票发展的途径

1.对法律制度予以完善

一方面,完善优化原有法律法规,并迅速扩大司法解释范围,明确法律上电子票据的地位,由此促使法律更好保护票据业务,且其保护范围也逐渐扩大,由传统纸质票据向电子支付结算工具转化,进而扩大基于数据电文的支付结算。另一方面,赋予手工、电子签名法律效益。

2.建设好基础设施

人民银行需为电子商业票据提供扶持,需对相关政策予以制定,在金融机构欠发达地区开展票据业务。提升发展积极性,加快中小银行信息化步伐与建设步伐,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技术与资金投入,进而推动欠发达地区电子商业汇票的发展,为该地区煤炭企业提供便利。

3.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发挥银行结构个体优势,细分客户市场,开展差异化服务。利用已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煤炭企业树立示范效应,针对性推广产品至其上下游客户,确立发展对象,以对煤炭企业在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出现的问题予以有效解决,进而扩大电子票据使用范围与增加签约客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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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电子汇票系统涵盖了出票、承兑等一体化功能交易托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成为安全高效的交易平台市场,充分发挥了电子化的优势,由此可见,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优点

第一,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让票据业务的交易效率变高,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的特点,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要记载和电子化,传递过程中不会出现丢失、损坏等现象而成废票,不需要专人携带,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货款的交易,在零途中、恶劣天气中都可以进行。在纸票收款的时代中,我们需要登上3 ~ 5个工作日后,经过各种人员的饿传递才可以受到汇款,在人员的传递过程中如已出现偏差,而电票筹款和托收中,只需要开除电子票据和承兑提示付款中,实现了秒收款无退票的可能,不需要再等待浪费时间。第二,借助电子承兑汇票的发展,票据的运作成本降低,虽然纸票的价格更便宜,但是电票的快捷和管理上更有优势,公司完全可以借助网上管理平台,轻松实现骗局的电子化管理,从而减低自身的管理成本。第三,电子承兑汇票本身是没有实物的,一切的操作运作都是在电脑系统内的,保管的更加安全合理化,电票的一切概率均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记载生成,杜绝了假票和仿票,从而降低了在汇票流通上得一切风险。第四,更加合理的托收,资金可以达到瞬间到账,实现了企业内部信心及资金管理的运营对接,管理和托收更加快捷,安全。第五,在全国外贸企业的崛起已经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电票虽然失去了纸票的灵活性,但是却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连通和发展。所以电票的优势更加明显。第六,电子承兑汇票业务让汇票更加安全,在汇票的处理登记中,一票一份,同时接入行,接入财务公司的商业汇票系统一直,为客户提供了准确的票据信息,同时只有票据权利的人才可以进行操作,从而增加了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电子商务承兑汇票的发展道路。

第一,电子商务承兑汇票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商业银行的转变配合下,积极签发电子汇票,接受电子汇票,积极开展电子汇票形式。第二,电子汇票要在企业的现有基础上,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从而对出票人和承兑人进行评定,其结果影响将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库中。第三,有效的违约处罚机制,是要对故意拖延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进行处罚,并加入黑名单。第四,保证商业承兑汇票的健康发展的同时,要加强承兑汇票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控制管理,进行严格的贸易真实性的审查,保证商业汇票的正常的快捷的贴现,要求各方企业了解商务汇票的相关法规,合法合理的进行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第五,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双发互相信任和商业信用的基础之上的,要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的特点,在扩张更多行业领域,降低财务费用,丰富企业的信用概率,降低自身承兑的风险。第六,进一步规范商业承兑汇票的操作规范,坚持商票的商品原则,用真实的商品交易和债权关系为基础,保证手续齐全文件万被,程序符合规定,坚持监管原则,用硬措施让企业定期为人民银行报送业务报表,对企业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有力的监管,加强信息的沟通,防范业务风险的出现。[1]第七,增加社会整体信用和企业商业信用,比照欧美发达国家的现状,企业要整体地进行商业承兑汇票的融资整合和安全管理,普及承兑汇票业务的知识、增加社会和企业信用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从而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前提下安全快捷的运用。[2]

四、商业汇票

第一,从企业的观念认识来看,对商业电子汇票接受的初度较低,影响了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在大部分中小企业中,由于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认识程度的缺失,导致在传统的支付理念中无法改变,从而无法体会和实践商业汇票的融资等功能体验。第二,企业自身对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投入较少,导致推广商业承兑汇票,这让企业在商业承兑汇票上的人员配置、培训、技术上的不足,随着现代化支付体系的建设,我们要跟紧市场的潮流加快自身的步伐。第三,商业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导致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商业承兑汇票并不被市场认可,企业间的托款占款的现象严重,商业汇票的流通无法进行扩散其影响力,我们要完善信用评估机构,保证在每次交易都是在可靠的信用下完成交易,同时要完善法制法规,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违约等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从而有利进行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第四,从商业银行来看,金融机构对商票的融资等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延缓了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都是在考虑自身风险和利益的前提下,银行更加不会重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融资行为,从而严重影响了业务办理的积极性,导致商票贴现在银行的办理中门槛过高,手续烦琐,从而影响了推广。第五,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在央行的支持力度上根本达不到推广的要求,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的变化,票据市场的贴现利率上升迅速,导致同业办理时候的转贴困难,资金的吃紧,从而影响了发展票据承兑业务的信心,在政策上要加强商业汇票的推广。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是以一个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只有有力的发展完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运用,才能缓解中小企业中融资的尴尬矛盾,促进了商业票据化,有利于建立完整的信用机制和社会信用意识,提高信用程度为目标,从而达到方便企业,降低管理费用的变革。

(作者单位为贵阳银行)

[作者简介:王敏(1965―),女,山东单县人,法学学士,研究方向:银行与经济。]

篇5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157-02

自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广实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标志着我国票据市场迈入电子化时代,对满足企业支付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以及丰富支付结算工具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以来,全国电子票据业务呈现良好发展势头,除了主要商业银行以外,财务公司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也稳步增长。如何更好地利用电子商业汇票的优势,提高为集团客户的服务水平,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财务公司开展电子商业汇票的优越性

1.方便快捷高效。财务公司的集团客户单位分布地域广泛,操作传统支票业务存在诸多不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以数据电文形式签发和流转突破了传统纸票的局限性,能够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电子票据贴现业务减少了银行验票环节,从而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加快了集团内部资金周转速度。

2.节约资金成本。电子商业汇票的贴现率市场化程度较高,与一年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相比,能够降低资金成本的15%左右。通常财务公司贴现利率又低于外部商业银行,所以,通过票据融资替代短期借款,将大大降低客户企业融资成本。另外,财务公司的电票数据保存在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数据库里,没有实物载体,减少了财务公司纸质票据的银行托管费用。

3.降低了票据的风险。财务公司相比商业银行在票据验票和管理方面不具备优势,基本依托银行完成。电子商业汇票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票据,以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能够抑制假票和克隆票等票据欺诈风险,同时规避了管理过程中纸票遗失、损坏的风险,确保了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的安全性。

4.有利于实现集团效应。财务公司积极参与电票市场,充分利用电子票据融资成本低、操作灵活的特点,帮助集团客户拓宽融资渠道,增强短期融资能力。2015年一季度以来人民银行大力降准,多次降息,财务公司贷款规模出现下降趋势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电子票据创新带动信贷余额增长,实现集团效益最大化。

二、财务公司推广电子商业汇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公司的电子商业汇票流转不够顺畅。目前财务公司办理电子票据业务的办理模式是“企业网银+ECDS+财务公司业务系统”,顺利办理完成电子票据业务的前提是收付款双方开通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由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与财务公司业务系统之间进行指令信息的传递,完成账务处理,再通过外部网银实现资金划转。导致电子票据流转不畅的原因:一是财务公司集团客户账号功能的局限性,客户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的收付款账号为财务公司的内部账号,不能实现商业银行外部网银直接收付款业务。二是财务公司业务系统在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接后,功能有待完善。特别是涉及集团外部单位时,不能实现联动自动处理账务,产生了人工业务操作风险。三是财务公司电子票据系统开发设计模式以及操作使用流程有待优化。由于财务公司开展电子票据业务时间短,经验不足,电子票据系统在某些环节流程设计繁琐,影响到业务交易效率与票据流转速度。

2.集团客户电子商业汇票的认知度不高。由于电子商业票据业务尚处于推广期,集团客户的财务人员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认知程度不高,对其快捷、便利、安全等特征不了解;尤其高管人员、财务主管对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流程及风险防范控制等问题存在顾虑,导致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签约率低,仍然更多地选择纸质票据,由此可见客户对电子票据业务的认知度低是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3.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强化。虽然电子票据作为新型的无纸化支付结算工具,能够有效防范纸质票据诸多常见风险隐患,但是对系统业务公开化程度不高的财务公司来说,仍然潜在各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电子票据业务通过网上交易,面临的各种系统安全隐患增多,要求财务公司的系统安全防控能力更高。无论是有意攻击还是无意误操作,比如数据文件丢失、网络遭受攻击、系统运行瘫痪、各种黑客病毒入侵等各种风险,都将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二是财务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限于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但票据业务涉及外部单位,对交易关系的真实性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等材料的审查过程中往往经验不足,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而且无法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实现无纸化传递和审核,存在人工操作的风险不容忽视。

4.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随着电子票据业务的迅速发展,现行的《票据法》已经滞后电子票据发展的要求,需要丰富“书面形式”的内涵和外延,而且目前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使用规范没有法律制度进行明确规定。财务公司面对外部法律环境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顺利开展电子票据业务,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三、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有关建议措施

1.完善业务系统,保证电子票据流转顺畅。一是努力实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付功能。目前有的商业银行实现了电子票据业务的线上支付,加快了收付款效率,提高了电票流转速度。若财务公司也能通过线上支付,能够促使电子票据流转更加顺畅,规范账务处理。二是完善系统功能。系统功能是否完备强大、性能是否安全稳定,操作是否直观简便,成为客户是否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重要因素,因此满足客户业务需求,将是财务公司推广电子票据业务成功与否的基础。

2.加大电子票据业务宣传和培训力度。财务公司需要对集团客户加强宣传引导力度,提高电子商业汇票的认知度。通过培训班、财企座谈会和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宣传电子票据安全、快捷、成本低的优越性,介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处理流程,鼓励客户开展电子票据业务。另外,财务公司加强员工电子票据业务培训,使业务人员了解相关制度,熟悉系统功能,掌握操作流程。

3.提高风险防范意(下转第159页)(上接第157页)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财务公司需不断加强系统建设,提高系统的安全稳定性,确保电子商业汇票在安全、稳定系统环境中运行。健全内部电子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管理制度规范强化电子票据业务处理流程,必要时依托银行完成相关资料审核,有效防范风险。

4.完善票据法律制度,规范电子票据业务。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票据法》的相关法律解释,使其票据业务的适用范围由以纸质票据为工具的结算,扩大到以数据电文为基础的电子票据结算,规范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二是财务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电子商业汇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电子票据业务操作流程。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电子商业汇票使用推广的现状、障碍与对策[J].金融会计,2013(11):41-44

[2] 霍琛.会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13(6):1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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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自电子商业汇票系统2009年正式上线以来,平稳运行,业务量环比攀升。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末,全国范围内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机构共有316家。第三季度,完成出票25675笔,金额753.16亿元;承兑26959笔,金额790.54亿元。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国共签发电子商业汇票6.6万笔,金额2014亿元,分别占纸质商业汇票的0.6%和1.7%。系统上线以来,电子票据业务量呈现迅猛发展势头,月平均增幅达38%。

这是一种以计算机和现在通讯技术为基础,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资金信息于计算机系统之中,并通过网络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传统有纸化票据的功能的新型汇票。可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前者是由银行或财务公司承兑;后者则是通过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汇票是纸质商业汇票的继承和发展,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有效降低了票据业务风险,显著提高了票据结算效率。

二、我行电子汇票业务发展情况

在信贷规模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江西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创新求变,积极寻找贴现市场新的增长点,积极开拓不占用信贷规模的资金市场新领域,加大营销力度,跨区域发展同业客户群体。4月8日,新版的商业汇票新系统上线后,江西省建行公司业务部成功营销办理了江西省江铜―耶兹铜箔有限公司的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实现了我分行新版商业汇票系统上线后,电子票据贴现业务零的突破,为日后实现了电子商业汇票跨区域流转,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融资渠道,也为我分行进一步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日后实现电子票据的承兑、贴现、再贴现等业务全流程无纸化操作提供依据。

三、为进一步发展电子票、提高我行竞争力而采取的措施

(一)开展电子票据培训、抢占电子票据客户和市场

由于电子汇票是一项新兴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开展培训,让员工掌握电子汇票的基本知识、、操纵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培养出一支“懂业务、擅操作、善营销、促发展”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队伍,为内部管理和客户营销工作提供人力资源基础;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能够熟练、规范地处理相关交易。在刚开始开展电子汇票业务时,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认真研究落实客户宣传和营销方案,要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介绍,让跟多的客户了解电子汇票业务,并乐意使用该项业务。采取多种措施发展票据业务,继续坚持全员营销策略,增强议价能力,提高业务收益。

(二)加快流程改造、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电子汇票系统正式运营后,处理业务的速度大大加强,银行内部操纵流程的问题就成为了提高效率的制约因素,所以银行要加快业务流程改造,尝试设立票据贴现专柜。实行专人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三)细化准入标准,强化电子汇票业务管理

1、严格挑选客户、防范信用风险

电子汇票业务首先要满足优质信用等级高的客户和全额保证金承兑业务的需求。对一些信用等级低的,对银行经济效益贡献低的客户要慎重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在办理电子汇票是也要遵守《票据业务风险政策底线》及承兑业务其他管理政策的规定。

2、明确条件,强化信用风险缓释措施

客户在申请办理电子商业银行汇票兑换业务时,要满足《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关于承兑申请人的条件。同时要能提供符合《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风险缓释条件》要求的保证金及其他担保。

3、对区别对待,严格控制单张票面金额

为了降低电子汇票业务中的风险,在制定单张电子汇票的最够限额要充分考虑到信用等级和不同用户的特点。

(四)区分产品期限,细化贴现价格管理

六个月以上的电子汇票业务有较强的流动资金贷款替代作用,商业银行要设法提高对该期限贴现业务价格谈判能力,同时通过了解和分析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客户贡献度、同业竞争、信贷规模等因素,对定位策略进行细化,尽可能地提高贴现利息收入。

(五)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电子票据业务发展

一方面加大对电子汇票业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客户对业务的了解度,让更多的人知道电子汇票的优越性,使其原意主动使用电子票据业务;另一方面,通过提供优惠贴现利率,降低电子票据结算费率水平等措施,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加快对电子票据的推广应用。

(六)制度相应的法律制度,保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界定,赋予电子签名法律地位,保证该业务的合法地位,促进其健康发展。首先通过制定法律,给电子汇票一个明确的定义、详细的分类、规范的格式等。为电子汇票的发展指明方向。同时要扩充《票据法》的法律条文,使其成为既保护以纸质汇票为工具的支付结算,又是以数据电文为基础的电子票据支付结算的法律规范。其次要给予电子签名一个合法的地位。由于电子票据的签发和流通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使用的是无纸质的电子交易方式,票据的签名和盖章也是通过电子签名的形式来实现的,电子签名在电子票据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电子票据的发展命运。所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

(七)推动电子商业汇票应用成为我行支付结算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和完善新型支付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银行卡收单业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业务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开展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规范支付结算秩序,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抓紧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建设,加强支付清算系统应急管理;四是加强票据风险管理,继续推动电子商业汇票应用;五是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力度;六是加强和完善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七是组织建设全国集中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八是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完善支付信息分析和披露机制。

(八)举办电子商业汇票(ECDS)推介会

日前,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会同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举办了电子商业汇票(ECDS)推介会,包括理文造纸、建晖纸业、徐记食品、生益科技等40余家知名企业参加会议。通过给企业的介绍,银行与银行间可直接通过人民银行所搭建的平成交易,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提高结算效率。

(九)建设银行电子商业汇票在原系统功能的完善

在原系统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了功能扩展,新增柜面功能、纸质商业汇票登记信息的柜面查询功能、联动收费功能、贴现还款入账凭证、批量出票、批量背书、批量贴现等亮点功能。

四、结语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银行原有的手工处理纸质汇票这种繁琐的、效率极度低下的方法,已远不能满足社会和客户对银行的支付服务和要求,所以银行应大力发展电子汇票这一新兴的汇票形式,它能够提升国内贸易结算及融资效率;也必将对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运营水平、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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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204—02

为适应科技发展,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不断拓展支付清算服务领域,推动我国票据业务电子化进程,支持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创新,便利企业支付和融资,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1月组织建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2009年10月28日建成投入运行,首批接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金融机构有11家全国性银行、2家地方性商业银行、3家农村金融机构和4家财务公司,开始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2010年6月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运行,参与机构由试点初的20家扩展到296家。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我国金融电子化方面的又一里程碑,全面革新了商业汇票的记载形式、流通方式和交易品种,促进了票据市场的进一步繁荣,降低了票据业务风险和成本,同时也为推广融资性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准备了条件,有利于形成统一、高效的电子化货币市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经过两年的运行,在提高支付服务水平和支付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虽然金融机构已感受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银行票据业务和其他业务发展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但受企业互信意识不强、社会认知程度较低等因素制约,电子商业汇票的市场接受度仍然较低。对此现状,笔者进行了调研,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带来的深远意义

自上线以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表现出强大的功能性和便捷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票据查询更加方便、快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要功能表现在:集中登记、信息交换、纸质票据查询、公开报价。在传统的商业票据查询业务中,各商业银行收到承兑汇票以后,要通过电话、传真或大额支付系统发查询报文等方式向承兑银行进行查询,收到查复后再进行下一步业务处理。主要缺点:一是在时间上受到限制,无法做到实时;二是需要人工逐笔输入内容,易发生错误,效率较低;三是各商业银行对查询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同,有时还会因为收费问题引起纠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以后,各商业银行的纸质票据都在系统中进行登记,输入票据要素后即可进行查询,不用等对方银行回复,极大地提高了票据查询的效率和准确性,也避免了人工操作带来的错误和风险。各商业银行通过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票据业务数据的整合和共享。

2.降低票据操作风险,节约成本。在传统的纸质票据业务中,需买卖双方携带票据当面交易,票据在交换过程中易遗失、损坏和遭抢劫,交易方式落后,存在风险,而且汇票业务的签发、流转、查询、以及银行转贴现业务都需要一定的成本。推行电子商业汇票后,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信息均存储与系统中(登陆系统查询就能获知信息),通过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来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安全性,电子票据不会丢失、损坏,且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和流转都采用电子化方式,具有安全高效、标准统一、方便快捷的特点,节省了纸质票据业务的人工流转成本、票据保管成本等交易费用,规避了票据遗失风险,增强了业务安全性,加快了结算速度,有效地提高了银行金融服务效率。

3.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票据管理能力。在传统的纸质票据业务中,票据本身以及书面盖章是鉴别真伪的手段。虽然在票据纸张和印制过程中,应用了很多防伪措施,但仅凭人工辨别真伪仍存在很大的困难。假票、克隆票屡禁不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的票据凭证、签章骗取银行和客户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是借助于网银而进行的,它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参与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具备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企业参与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具备在接入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在接入财务公司开立内部账户。并且电子商业汇票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票据,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业务的出票人、收票人及流转过程中的各个被书人都必须使用经过安全认证的数据流和可靠的电子签名进行业务处理,能够抑制假票和克隆票犯罪,确保了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的安全性,降低了票据业务的欺诈风险。

4.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首先,票据支付的效率提高了。在传统的纸质票据业务中,纸质票据的流转和到期收款,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都采用手工传递或邮寄等方式托收处理,资金结算延后,结算效率低,发生支付结算纠纷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推行电子商业汇票后,商业银行、企业可以借助于计算机网络通过该系统完成票据的签发、承对、背书、贴现、质押、保证、兑付、收款等等环节,简化了交易过程,缩短了票据和资金的在途时间,提高了支付结算效率。其次,票据流转更加快捷高速。商业银行、企业等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的市场主体,在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的过程中能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每周7天12小时都可办理业务)进行交易,增加了交易对手,使交易更活跃,并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畅通了融资渠道。

5.电子商业汇票扩展了纸质商业汇票功能。电子商业汇票是纸质商业汇票的继承和发展,在电子商业汇票使用方而具备了纸质商业汇票功能之外的优势:一是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延长为一年,突破了纸质商业汇票付款期仅为六个月的限制,大大的活跃了票据市场。二是为融资性票据的推出作好了准备。三是除了通过质押实现质押回购,通过买断交易实现买断式同购,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新增特殊的回购方式,通过设置赎叫开放日和赎回截止日来规范回购类业务。

6.电子商业汇票便利了贸易融资。在支付作用方面,电子商业汇票作为一种信用支付结算工具,将生产交易和融通资金联系在一起。从买方来看,购货单位以自身的信用为担保,有效运用电子商业汇票作为延期付款的凭证来向上游进行款项结算,解决了买方无法现时支付资金的问题,使企业周转资金占用减少,也相应地降低了企业对短期贷款的需求;从卖方来看,在需要临时资金周转时,持票人也可以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很方便地将票据背书转让,或者用持有的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贴现融资,也相应减少了对短期贷款的需求。在融资作用方面,根据融资对象的不同,电子商业汇票有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三种方式。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贴现给银行,从而融入资金,满足资金周转的需要;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方便地将所持有的票据转贴现给其他银行或再贴现给人民银行,从而及时回笼可贷资金,为下一阶段的票据贴现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此外,《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日前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登记,以该票据为债权人设立质权,大大便利了贸易融资,促进了电子商业汇票对银行短期贷款的替代作用。

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推广中存在的困难

虽然电子商业汇票优点众多,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运行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进度缓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商业汇票市场的社会认知程度较低。一是由于电子商业汇票是人民银行推广的新型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对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还很陌生,多数企业和部分银行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流程比较陌生,没有更多更好地了解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积极意义、办理流程、风险控制等内容;二是与传统的纸质票据业务相比,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没有实物券,对于习惯于纸质票据的持票人来说看不见、摸不着,缺乏安全感。这主要是客户本身对电子产品的认识不足,特别是对电子网络知识欠缺的客户,对电子银行不信任,不愿接受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三是有的企业和银行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安全、快捷、便利的功能没有掌握,出现了电子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持票坐等到期收款的现象,导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高流动性融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2.电子商业汇票签约客户较少。虽然商业银行在金融电子化方面进行了多年的有益实践,积累了经验,培育了客户,企业在电子商务实践中也已基本接受了电子化金融产品。但由于受商业银行系统接入滞后、企业网银开通率低等影响,使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缺乏平台基础,直接造成签约客户数量的难以增长。签约客户少,就难以满足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实现信用、支付和流通功能的广泛应用问题,企业在签发和接收电子商业汇票时就必须考虑票据持有和使用的便利性问题,这就影响了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的积极性及潜在参与者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信心。

3.市场主体相对简单,业务推广缺乏有效支撑。目前在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过程中,市场参与主体较为单一,不仅缺乏企业的充分参与,更缺乏经营票据业务的票据公司或贴现银行等票据市场中介机构和市场专业主体的参与,导致票据流通不畅,变现性差,使得电子商业汇票没能在支付结算和融资方面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也就未能提高商业银行资产配置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三、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建议

1.加强业务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电子商业汇票社会认知度。一方面,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应加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方面的培训,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培训作为业务宣传活动的一个主要内容,确保更多的员工掌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技能,实现业务培训与业务宣传相结合,并通过培训班、研讨会、银企座谈、产品推介等形式,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流程、注意事项、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优点等进行系统讲解,这样一来增强了业务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在全面加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宣传力度的同时,切实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细分客户市场,提供差异化的优质服务,确立重点潜在的发展对象,对梳理和筛选的重点潜在客户加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宣传,逐步提高他们对这项业务的认知度与操作能力,有效地解决企业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具体问题,提高电子商业汇票签约客户量和使用率。

2.积极完善电子商业汇票配套环境建设。由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票据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票据业务成本,提升盈利。因此各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入带来的优势,扩大网点接人的覆盖率,提高票据流动性,尽快研究出财务公司接人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可行性,实现财务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线上清算,使企业切实感受到电子商业汇票的方便、快捷;让广大企业充分了解电子商业汇票在支付结算和融资方面的作用,方便企业在业务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引入电子商业汇票的融资功能,拓展电子商业汇票的应用,促进电子商业汇票高速流转。

3.准确定位,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推广主体的有效性。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具有流程复杂、专业要求高的特点,不能像支票、本票等传统的票据被广泛应用,因此必须准确定位推广主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吸收更多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企业加入票据市场。在坚持安全规范的原则上,扩大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渠道。电子商业汇票具有长达一年的延期付款期限,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要求交易卖方必须相对强势且具有良好的信用。因此,在推广这一业务时,应充分发挥同一产业链企业间真实交易频繁、信用度较高的特点,以处于上游企业为推广重点,带动下游企业发展。通过丰富票据市场主体,提高票据市场效率和流动性,促进票据业务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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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间业务发展不平衡商业汇票具有流通环节长、参与主体多的特点,部分金融机构对电子商业汇票的接受程度和推广力度不够,一方面导致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市场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少,不利于电子票据贴现、转贴现的利率降低和业务规模的扩大。从截至2013年底的转贴现业务情况来看,各金融机构参与电子商业汇票交易的活跃度差异显著。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规模最大的3家机构业务笔数和金额合计分别为42.1万笔、2.6万亿元,占比达到69.9%和59.4%;而包括个别股份制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业务笔数尚不足千笔,金额不足千亿元。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推广的主要力量,部分机构推广力度和资源投入程度不足,配套服务和业务培训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影响了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积极性,制约了电子商业汇票的应用。

(三)金融机构业务服务有待改进一是票据管理个人性化服务有待完善。企业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往往在多家金融机构办理票据业务,部分金融机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设计不够人性化,难以进行便捷的票据查询和统一的票据管理,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票据电子化管理的需要。二是业务流程有待优化。部分金融机构仍沿用纸质商业汇票业务流程,要求企业在网银端录入信息,并到金融机构柜面提交书面材料,手续较为繁琐。三是企业通常在多家银行机构办理商业汇票业务。纸质商业汇票的申请、贴现等多由银行业务人员当面指导,转让环节仅需签章、填制简单内容即可完成,操作步骤相对统一。但电子商业汇票出票、收票、转让等环节需企业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操作,且各金融机构网银界面不统一,操作要求各异,企业财务人员熟练掌握难度较大。

(四)业务发展初期推广成本分布不均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普及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商业汇票使用量大的企业集团,利用电子商业汇票实现票据电子化管理、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的需求往往较为强烈,特别是电子商业汇票将财务公司承兑票据视为银行承兑汇票,这一政策支持促使拥有财务公司的集团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的积极性较高。这类企业也容易在交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中处于主导地位,根据自身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使用电子商业汇票。例如某集团财务公司在推行电子商业汇票之初、上游大型供应商拒绝接受电子商业汇票的时期,采取暂停接受下游经销商电子商业汇票的方式降低自身票据持有压力。待上游供应商对电子商业汇票接受度逐步提高,打通了电子商业汇票转出环节后,随即恢复接受电子商业汇票付款。但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与大型企业集团的交易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对交易对手选择的支付方式只能被动接受,在电子商业汇票流通环境不佳的情况下,缺乏要求下游企业接受电子商业汇票的能力,票据持有的压力和成本较大。

二、基于公共政策视角的电子商业汇票推广策略分析

从公共政策的视角来看,电子商业汇票推广主要目标是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的功能优势,提高票据业务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全国性票据市场的形成,优化票据融资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票据支付成本和融资成本;防范票据伪变造欺诈风险,避免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遭受损失。

(一)业务推广策略分类按照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推广力度的强弱,大致可以将推广策略分为以下3种:一是市场自主型策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子商业汇票制度和业务规则,建设运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维护票据流通秩序,对于业务发展不加以推动或干预。二是引导型策略。管理部门对电子商业汇票使用和推广给予政策鼓励和支持,如实施优先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等政策支持,增强银行机构受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的意愿。搭建电子商业汇票宣传、推广平台,开展电子商业汇票知识普及宣传,组织有关机构交流推广经验,牵头开展业务推介会,通过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提升市场主体业务认知度。三是推进型策略。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组织相关机构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电子商业汇票普及,逐步实现电子商业汇票对大额纸质商业汇票的替代。推进型策略多具有明确的业务推进时间表,按照先大后小的原则,先对大面额票据,如1000万元以上,要求采取电子商业汇票形式签发,逐步过渡到100万或更小面额票据,最终实现电子商业汇票对大部分纸质商业汇票的替代。

(二)基于公共政策视角的推广策略效应分析1.市场自主型策略和引导型策略。市场自主型策略完全依赖市场力量推动业务发展,依靠先行企业自发的、市场化的推动行为,促使广大企业逐步提高对电子商业汇票的认可度,形成电子商业汇票的流通环境。在当前票据业务呈现明显电子化趋势的情况下,采取该策略经过一段较为漫长的过程,预期基本能够实现政策目标。但这期间,相关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因缺乏支付方式主导权,预计将承担较多推广成本。相比市场自主型策略,引导型策略由管理部门通过实施政策扶持、搭建宣传推广平台等推动性措施,加快推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推广和普及的进程,有利于缩短形成全国性票据流通环境的时间,更快实现政策目标。该策略的缺点在于,由于各地区、各机构推广力度和效果不同,容易出现业务发展区域不平衡的情况,不易解决跨地区票据流通不畅的问题。2.推进型策略。在三种策略中,推进型策略的力度最大、效果最为明显,可以有效解决电子商业汇票推广中的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政策目标。相比较其他策略,推进型策略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加速形成全国性的电子商业汇票流通环境,降低中小企业承担的业务推广成本。实施推进型策略,在规定时点后一定金额以上的商业汇票均采用电子商业汇票签发,作为唯一的大额商业汇票产品,流通中电子商业汇票的数量将迅速扩大,同时扭转因各省市推广力度不同而导致的电子商业汇票流通环境割裂的局面,形成全国性的流通环境,进而有效改善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因在支付工具的选择中缺乏话语权而被动承担票据持有成本的问题。二是促使金融机构重视和改进电子商业汇票服务,提升票据服务水平。电子商业汇票是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乃至中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限额以上商业票据全部采用电子化票据,将有效增强金融机构改善业务功能和服务以提升大额商业汇票市场份额的动力。三是加速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票据电子化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电子商业汇票为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了契机。2013年末统计数据显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业务量等地方性银行机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合计仅次于工商银行,位居各金融机构第2位。实施推进型策略,将促使广大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快票据电子化进程,在提升业务竞争力的同时,解决实物票据保管等带来的风险管控难题,提升票据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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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分析

一、承兑汇票的概述

1.承兑汇票的种类以及概念

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这两种汇票的付款期限都是远期的。所谓的商业承兑汇票就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规定的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资金支付给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除银行以外的公司以及组织等等。而所谓的银行承兑汇票实际上是建立在银行的信用机制下的一种汇票,银行需要在汇票到期的时候,支付给票据的所有者或者是收款人票面金额的款项。在具体的操作上面,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之前需要存款人在银行开立账户,然后才能签发,银行在此过程中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1]。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缺点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十分的明显,首先是它有安全性较高的结算业务,安全性仅次于银行发行的支票、银行汇兑以及银行汇票,排在第四的位置。其次与贷款融资相比较其财务费用较低,可以节省一定的费用,再次对于汇票的收取方来说,对其客户进行远期付款的形式,对于增加销售额有一定的帮助和好处,对于市场的竞争能力也可以逐步的提升,对于汇票的签发者来说,利用银行汇票的远期付款的功能,使得有限的资本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用,有利于经营的良好规划以及扩大生产[2]。

银行承兑汇票的缺点就是某些企业由于资金的周转不畅,导致无力按照承诺来履行付款的责任,这样就导致银行垫付资金的情况发生,使得银行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呆账死账无法处理,使得工作造成被动和不利的条件。

二、企业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分析

虽然银行承兑汇票优点很多,给企业更好地进行业务带来了很大的优势,但是其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下面从票据的收取企业以及票据的支付企业来分析其风险的来源等等: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

首先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对于业务的合作方提供的汇票的时候,会面临着假冒或者是伪造变造的票据,如果伪造的程度较高或者是相关的财务人员对于票据的识别能力不强,就会造成收取到不能兑现的假冒票据的危险,这样对于收取企业来说无疑就是经济的重大损失。因此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要对合作方的信用度作出判断并且对于其资信要进行评估,不得收取经营状况和信誉较差的企业的汇票;并且对出票人开户行有一定的了解,原则上收取有信誉良好的银行。其次收取汇票的企业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贴现以及背书承兑的时候都容易出现一些突发的状况导致款项无法按时的支付给票据的持有者,例如票据出现损坏以及书写错误、印章问题等等,这样对于收票单位正常的财务规划以及业务的进行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并且背书转让的过程中的连带责任也是收取票据的企业不能推卸的收到。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

很多人都认为支付银行承兑票据的企业是没有什么风险可谈的,一旦票据转出其风险也随着转移,但是事实上则不然,其和收取银行汇票的企业一样存在着种种风险。首先很多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的支付汇票企业,都采取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供担保抵押等措施来保障银行的业务能够更好进行,但是此种方式会变相地使得企业的资金受到控制影响其资金的流转等等,所以出票企业应该尽量采取其他的方式更好地解决此类问题,不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未雨绸缪地安排好相关的事宜,从而减少自己企业资金的滞留情况发生。其次出票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移交以及保管的时候还有可能出现损坏、丢失以及遭到抢劫等等,遇见如上的情况无疑会对出票企业的正常业务造成严重的影响,如果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外部人员进行勾结导致票据的流失,就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以上出现的情况都是由于内部的监管控制漏洞导致的。除了以上两点之外,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前,出票的企业要积极地回收资金,确保票据的持有者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得到款项,如果回收资金方面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持票者不能按时得到资金,这样对于出票企业的信誉度还有相关的业务合作方面都会起到极其负面的影响;支付银行汇票的企业要将票据直接交给其业务关联方,不能支付给第三方或者是非直接业务或者财务人员,以防票据被他人冒领等等。

企业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控制措施

以上分析了银行承兑汇票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的位置的企业可能出现的风险,为了能够更加充分地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使得交易双方都能够最大限度的享受到汇票给其带来的优势,企业应该认识到控制风险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只有将以上的风险控制到最低,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并且使得企业的正常业务得以顺利地进行,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调整: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无论是出票企业还是收票企业,其内部的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都应该积极努力地不断地提升,定期不定期地对其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票据的书写规范程度以及辨别真伪方面要下一定的功夫,并且对于有关银行承兑票据的新型的诈骗相关信息以及防范等做一个系统的培训。除了以上的素质提升之外签发票据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根据自己企业的资金回笼情况来开具票据,避免产生导致银行垫付的损害企业信誉的情况发生。收票企业也应该在对于哪些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收取兑现做一个准确的判断,确定收取范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移交以及保管制度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移交以及保管,企业也不能掉以轻心,应该设置至少二人以及以上的人员来管理汇票,及时地做好盘点和交接等工作。防止票据丢失的保险柜等应该有二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开启才能取出使用、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实物管理人员以及记账人员要分开、企业的财务主管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于承兑汇票进行实地盘查等等办法来减少汇票丢失以及毁损的概率。一些单位需要将汇票背书的,还需要收票单位给背书单位出具相关的委托书,做到手续齐全才能进行相关的业务,对于手续不全的企业应该令其补全相关的手续之后在进行相关业务,切记不能进行违规操作。

推动电子汇票使用,降低风险

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汇票逐步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其有过去的纸质形式变成了数据电文的形式,其很多交易都是直接在网上直接进行的,方便快捷。只要交易双方在网络上确认即可,节省了票据保管等中间环节,提高了效率节省了很多的人力资源。使用电子汇票还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伪造等经济风险,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等等。

4.建立相关台帐,对经营决策做出判断

企业收取银行汇票时建立相关相关台帐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对于经常合作的企业的出票情况要进行跟踪和分析,利用台帐分析对方企业的具体情况从而作出与对方的合作决策。如果合作方经营状况较差或者其他原因与本单位业务往来不是十分密切,与这种合作方合作应该采取比较灵活的结算方式,尽量取消票据结算而采用其他方式结算。

结束语:随着银行承兑汇票的快速发展,给企业带来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银行也在此过程中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是其风险也是无时不在的。只有对于企业的各方面都加强管理才能使得风险降低到最低,无论是在企业的财务人员的素质方面还是保管票据层面以及改革汇票的形式方面都应该加大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无论是出票企业还是收票企业都能够得到最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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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电网物资集中采购有关资金结算手续办理的现状

省级电网公司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分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含供应商关系管理)、仓储及物资配送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废旧物资管理、物资资金收付管理等7个环节。物资集中采购有关资金的结算主要伴随物资合同管理环节与质量监督管理环节同时办理。如果这两个环节出现问题,将引发电网物资结算资金不安全的隐患。

(一)合同管理与资金结算手续办理的现状

物资采购到货款的结算、物资预付款的支付、质保金的支付均是依据合同履行,因此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物资结算资金支付的质量。对于到货款的核算,首先各地市物资公司各项目单位为供应商办理进度支付证明,办理验收、入库等手续,出具质保期满合格证明,然后由供应商提供这些证明票据到省级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的供应商大厅办理核算程序,由省级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收集汇总付款凭证、进行发票效验、制作付款申请,通过ERP系统,完成基本的核算流程,由省电网公司物资部审核付款计划,然后由省级电网公司财务部审批物资资金预算,最后由省级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的财务部门支付集中采购物资的货款。对于预付物资款的核算,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依采购合同进行保函登记,并进行预付款申请,由省级电网公司物资公司审核预付款申请,并报省电网公司物资部和财务部审核预付款资金预算,由省级电网公司物资公司支付。如果合同管理按这两个流程进行,合同管理是适应资金结算支付预算需求的。但是,目前合同管理存在不适应物资结算资金管理工作的方面,如ERP系统中采购订单与合同要求一一对应,但在实际的集中采购物资环节,会出现一张发票对应多个采购订单与多个采购合同,如合同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不认真,就可能导致集中采购资金重复支付的可能。

(二)质量监督管理与资金结算手续办理的现状

省级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在进行集中采购物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时,会发生各种质量检测费用与监督管理费用,这些均由省级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财务部门支付,各地市物资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地市公司管辖范围内的质量检测费用报销。对于集中采购物资的质保金结算,是供应商在走完质保金期满验收流程后,填写质保单,由地市物资公司各项目单位签字,供应商进行质保款的申请,省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审核质保款申请,并报省级电网公司物资部和财务部审核质保款资金预算,由省级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支付。

在质量检测各环节中,如发现物资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供应商进行消除;如果物资质量问题已发生,又无法协调供应商解决,各地市物资公司的管理部门应将质保单妥善保管,不能提前交到供应商手中。但在实际工作中,地市物资公司各项目单位在进行签发投运单时不核对合同的质保期限,凭经验和与供应商的关系,存在提前签发投运单的情况,而省级电网公司所属的物资公司财务部门又无法在ERP系统中核查投运记录,只能凭纸质的手续办理支付质保金,这将会造成质保金提前支付的财务风险。

二、电网物资采购结算手续不健全引发的风险

(一)银行承兑汇票授权书的真实性难以判断,存在资金安全风险

根据某省电网公司2012年末的统计资料,2012年支付集中采购物资款约46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达16亿元,占支付集中采购物资款的34%。目前省级物资供应公司用于支付集中采购物资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来源于各市电网公司电费口径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电费款的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由地市电网公司的财务部门交给省电网公司财务部,省电网公司财务部进行背书登记交给省物资公司财务部,省物资公司财务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二次背书手续,用于支付各供应商的集中采购物资款。

目前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存在以下资金安全风险:(1)市级电网公司在ERP财务管控系统中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信息审核不严,增加复核工作量。(2)财务公司实行银行承兑汇票不过夜的管理方式,导致省物资供应公司没有时间行使审核职能,增加银行承兑汇票在途的保管风险。(3)由省级物资供应公司审核供应商领用银行承兑汇票手续,因业务水平有限,未能高质量地审核供应商授权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增加票据管理的风险。(4)银行承兑汇票电子流转和纸质流转不同步,往往电子流转晚于纸质流转,影响票面信息真实性的审核。

(二)质保金申请单审核不严,存在质保金提前支付风险

质保金是省级电网公司与供应商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保证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些项目物资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未严格审批质保金支付申请单,存在物资的投运时间还没有达到质保期限,就在质保金支付申请单上签章的情况;另外还存在部分供应商业务员伪造物资需求单位的相关物资主管部门和人员的签章,自行修改设备投运时间的现象。由于项目多、合同多,涉及的物资需求单位业务部门和人员也多,且物资需求单位的签字人员未预留印鉴章,无法全面、严格审查合同,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了质保金的支付,导致提前支付供应商质保金,给公司物资质量保证增加了风险,也给财务部门带来了较大的资金风险。

(三)ERP系统资金支付“取数”有缺陷,存在合同款多付的隐患

目前电网ERP财务子系统中资金支付申请单中所支付的物资集中采购到货款,是通过ERP财务子系统后台抓取发票校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集中采购物资货款的申请。供应商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果两个合同金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物资管理部门在ERP物资管理子系统中完成发票校验后,发起其中一个合同到货款支付申请时,ERP物资管理系统抓取本张发票的全部金额,但这个合同到货款支付金额是两个合同金额之和,存在财务管理ERP系统对此合同到货款多支付的隐患。

三、增加资金安全的审核手续以确保财务管理适应物资管理

(一)增加项目单位与财务部在ERP中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审验手续

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过市物资供应分公司、省财务公司、省物资供应公司、物资供应商等多个单位,在项目单位取得银行承兑汇票时,其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难以判断,会造成省物资供应公司支付资金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其一,增加市公司在ERP财务管控系统中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信息进行审核的责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市公司财务部门应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详细审验,并在审验处盖章签字,其银行承兑汇票原始凭据的真实性由市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然后再将审验结果录入财务管控系统,以供省财务公司与省物资供应公司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信息。其二,在省财务公司背书给省物资供应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在ERP系统中预留其审核的时间,实行其再审职能。其三,在省物资供应公司将省财务公司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第二次背书给供应商时,应在供应商大厅配备专职的人员审核物资采购供应商授权书的真实性,以确保第二次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了真正的物资供应者,降低票据管理的风险。其四,各业务部门要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当日及时办理电子流转手续,使电子流转手续早于或同时于纸质流转,另一方面,如果ERP系统中无电子审核流转手续,其纸质流转不能往下一程序进行,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真实有效,增加资金支付的安全性。

(二)规范物资与基建部门对纸质质保单与ERP系统的审核手续

为防止质保金的提前支付,应规定物资与基建部门在纸质的质保单上签字时,查核安装运行的记录,在纸质质保单上的付款单据上明确签署:“投运一年,无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问题”等规范性语言,并附签字人的名字与签字日期,且在省物资供应公司要预留有权在质保单签字人员的印鉴,以查核其质保单上签字的真实性。另外还应在ERP系统中对质保单上所签署的投运时间通过相应的关键字段查找,物资与基建部门的电子签字也应通过ERP系统走质保单的审核流程,以保证质保单从最基层运行单位传递至省物资供应公司时,纸质的质保单与ERP系统的电子签字记录能进行适时比对,省物资供应公司的财务部要认真审核原始签字的真实性及与预留的印鉴比对,并与ERP系统质保单电子手续进行第二次审核程序,在确认无误后,才能开具质保金的支付凭单,确保质保金的支付安全。

(三)完善ERP物资与财务子系统,以优化采购合同、发票的对应关系

针对多支付合同到货款的情况,在ERP财务子系统中应设置预警功能,当一张发票对应多个合同时,在进行发票校验时,设为“不通过”,由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在ERP系统中采取人工(手动)核对措施,在ERP财务子系统中将发起付款的合同不按发票金额进行到货款申请,而按发起付款合同上的金额进行到货款资金的处理,将另一个合同的取值金额在ERP系统中约定为零。这样集中采购物资到货款的申请就与支付的合同金额达成了一一对应,防范了资金重复支付的风险。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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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再贴现管理方式的弊端

(一)业务方式僵化,对票据市场结构调控效率降低

再贴现业务由总行开始层层下达再贴现规模,各授权办理再贴现业务的分支机构在规模内按照上级行要求自行办理具体再贴现业务。这使得总行和各分行难以直接有效地操作再贴现工具,再贴现作为结构性调控工具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而且随着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开办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对再贴现业务的需求增加,但按照现行规定,县级人民银行不得办理再贴现业务,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业务须到中心支行办理,导致县级人民银行在编制县域统计业务报表时,无法核实再贴现业务量。

(二)利率缺乏弹性,对贴现利率调节作用弱化

再贴现利率属于央行的基准利率,对市场利率起“指示灯”作用,但现行再贴现利率缺乏弹性,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市场价格水平,失去了对贴现利率的调节作用。在票据市场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贴现利率、尤其是转贴现利率基本做到了随行就市,与同业拆借利率和国债利率存在较高的关联性,再贴现率仅仅作为对贴现利率的最低下限,不能体现市场资金的需求状况,失去了对票据市场的调节功能。

(三)交易方式固定,风险与收益并未严格匹配

根据再贴现的有关操作规定,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时在部分城市可以实行票据回购,人民银行实际操作部门为规避风险,逐步扩大了回购业务,当再贴现票据到期时,人民银行在再贴现申办行账户中直接收款后,将商业汇票返还给申办行,不需承担任何票据风险。与买断式再贴现票据业务相比,人民银行所采取回购方式与委托收款方式的风险敞口是不一样的,但执行的利率标准却是一致的,风险与收益并未严格匹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业务积极性。

(四)操作规则简化,对经济交易的监测能力下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35号)贴现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不须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仅对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承担审核责任。但我们在工作中发现,金融机构办理贴现业务时缺乏沟通机制,使部分企业钻空子,将在他行办理贴现时已使用的增值税发票在另一银行重复使用,而银行将使用重复发票的贴现票据在央行办理再贴现业务,对经济交易是否真实的监测能力下降。

(五)再贴现规程落后于票据电子化建设,业务操作存在冲突

2009年下半年,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称ECDS)正式运行,对基层央行再贴现业务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保证、承兑、交付、背书、质押、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一切票据行为均在ECDS上记载完成,而央行掌握ECDS系统的再贴现管理人员仅限于省会城市及电子商业汇票发达城市,基层人行员工未接触ECDS,无法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二是ECDS规定汇票的付款期最长为1年,单笔金额最大可达10000万元,但现行再贴现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办理再贴现业务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一般不低于4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金额不能超过1000万元,一旦超过期限和时间,再贷款操作系统无法办理再贴现发放业务。

二、改革再贴现管理方式的政策建议

目前,央行金融宏观调控方式逐渐由直接调控向通过市场调节的间接调控转变,货币政策更多地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传导作用,而票据市场是整个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应完善再贴现管理方式,进一步发挥再贴现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改进再贴现业务的办理程序和方法

设立再贴现的指令交易制度,由总行或分行统一控制部分再贴现业务内容和数量,保证再贴现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注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票据种类和使用票据的行业等。同时,各再贴现窗口可以通过调整票据要求,事前公告明示,引导资金在行业结构、区域结构等方面进行投向结构调整,操作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对票据的选择和具体要素的审查,发挥规范引导票据市场交易行为的作用。

(二)加快再贴现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步伐

合理、科学、灵活的再贴现利率生成机制是充分发挥再贴现工具职能的重要环节之一。要建立以票据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充分考虑银行同业拆借利率、银行短期存贷款利率以及货币资金供求状况等影响再贴现作用的因素,形成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定期调整的再贴现利率形成机制,使再贴现利率更贴近当期市场利率,从而使再贴现利率调控的传导机制更加灵活有效。

(三)实行多种档次的再贴现利率

为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和落后地区发展票据业务,应赋予基层央行适当的再贴现利率浮动权,使基层央行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货币信贷政策以及辖内再贴现业务的发展状况等因素,按办理再贴现时间的长短及票据类型,分别执行不同再贴现利率。如调低国家及区域内重点支持产业商业汇票的再贴现率;对涉农票据的给予优惠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再贴现率适度低于国有商业银行。

(四)提高经济交易真实性监测水平

采取回购方式办理再贴现业务,央行无须承担票据风险,但为防范金融机构办理贴现业务时对经济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审查不严,出现同一张增值税发票在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间重复使用,做好打击假发票工作,以回购方式办理再贴现业务时,应要求申办金融机构提供经济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复印件。

(五)推广电子商业汇票应用

长期以来,商业汇票市场饱受遗失、损坏、抢劫、假票、克隆票等问题的困扰,诸如此类的保管风险、传递风险、诈骗风险等给银行和企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和安全成本。ECDS系统的出现,有利于降低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提高交易效率。因此,要加强对基层央行再贴现业务人员的培训,积极推广ECDS系统的应用。同时,修订再贴现管理规定,适当延长票据付款期限,提高对单张票据金额上限规定,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参考文献:

1、张艳花:《再贴现操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基层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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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承兑汇票一般都是实时到账的,最迟不会超过2小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最长票期为1年,最大票额为10亿元,具有安全、高效、快捷、成本低、流通性好等特点。

承兑汇票是指持票人或收款人持有的一种商业上的信用凭证。出票人将汇票作为支付凭证交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后,承兑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电子承兑汇票是纸质承兑汇票的继承者,可实现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电子承兑汇票采用电子签名和安全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票据被克隆、变造、伪造以及丢失、损毁等风险。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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