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经济纠纷范文

时间:2023-06-12 0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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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二) 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互联网购物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近年来,跨境电商得到了我国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政府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2013 年政府制定了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国六条,并出台《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对相关出口企业在税收、海关以及检验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实现了政府部门与电商企业的信息流通,对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随着国家法制体系的不断健全,将会出台更多与跨境电商发展相关的政策,建立一套完整的跨境电商法律体系。

二、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速度非常迅猛,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模式,跨境电商有很多发展优势和灵活性,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具体来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 交易信用和安全问题。随着信息时代的进入,互联网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很多人开始进行网上购物,通过网络支付费用,但是与此同时,也滋生了很多诈骗集团,他们利用互联网的漏洞进行非法活动,盗取他人的信息和财产,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消费者不敢选择网购。另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质量不合格产品也是阻碍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原因,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化的特点进行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和销售,骗取消费者利益,这就使得跨境电商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二) 支付问题。因为跨境支付系统面临的是国际性贸易,这相对于国内的第三方支付系统来说具有更多的复杂性,并且也存在更多的问题。首先,国家没有针对第三方跨境支付系统建立相对完善的制度,对跨境的业务范围也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并且监管部门对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这就造成跨境电商在支付方面存在问题。其次,因为跨境电商是跨境消费,每个国家以及地区的汇率不相同,而整个交易又靠第三方支付系统完成,这就导致交易双方不能清楚地了解对方的金融状况,加上网络的虚拟化特点,使得非法集资有了一定的可能性。最后,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比较多,伴随着支付平台的开展,个别机构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导致资金支付存在安全隐患。

(三) 物流问题。首先,相对国内物流来说,跨境物流涉及到关税、运输储存以及跨境运输等问题,导致物流成本高、速度慢,这就严重阻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其次,我国物流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还有一定的欠缺,很多物流企业信息化处理水平较低,包装、分拣等流程都需要人工进行,这就需要浪费较多的时间,降低了物流操作的效率。最后,服务以及价格是跨境物流面临的又一问题。消费者选择物流的标准主要有价格、速度以及服务,目前我国很多物流企业在跨境运输方面来说,不能提供相对优惠的价格,运输过程服务也有待提升。

三、解决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问题的对策

解决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问题不仅需要加强技术创新,还需要政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建立全面的监控系统,从法律层面上提供保障。具体来说解决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中问题的对策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 健全全面的信用体系,加大监管力度。跨境电商面临的是国际市场,所涉及到的范围更加广泛,带来的影响也更为巨大,因此要想保证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加快信用体系的完善,建立全面的监管体系非常重要。因为各国的信用标准和法律各不相同,所以跨境电商网站上的商家要依据国际标准进行产品销售,政府要依据国际标准对产品信用和质量进行检测,同时各个商家也要提高检测的力度,培养企业的信用意识,与政府联合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信用认证体系,预防不法分子的有害行为。另外,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自己的信息进行保密,并及时关闭交易页面,发现问题及时退出等等。

(二) 建立健全的支付系统。首先,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建立全面的用户核对系统,最好采用实名制注册,对于那些采用虚拟信息注册的用户不予以审核通过,从用户方面降低安全隐患,其次,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完善自身的服务体系,加大与银行的合作,让银行对消费者的支付状况进行必要的监管,提高支付的双重安全性,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要提升自身的技术,从自身出发降低黑客入侵和病毒侵害的可能性。最后,政府监管部门要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发现有违规操作或者欺诈性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及时予以惩处,银行也要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完善的跨境消费制度,严格避免操作漏洞的存在。

(三)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物流体系的效率。物流作为消费者和商家的一条纽带,在跨境电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我国逐渐兴起了一大批物流企业,完善这些物流企业的发展体系,建立全面的物流系统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外贸企业可以通过第三方物流仓储运输或者在海外设立仓库的形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的效率。其次,物流企业要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尽量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运输费用,引进现代化物流的管理模式,促进自身效益的提升。同时,物流企业要完善基础设施,建立智能化和自动化的仓库,规范运输工具,保证运输的质量。最后,我国的物流企业要与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学习,借鉴他们的发展模式,推动现代化物流的发展。

篇2

一个典型的跨国公司的跨国人才。

是以,在2月11日广州举行的创维冠军背投电视新闻会上,创维方面将这位如获至宝的日本人,作为“隆重介绍”的内容之一。池内新的职位是创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创维光电的前身为创维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于去年6月结束电脑业务,目前该公司主要任务是协助创维进军光电科技产品领域。 池内的新一代背投?

双方都未肯透露池内在创维的具体待遇,但从集团在一个月前为创维光电新投入的7000万港币来看,黄宏生对其寄予厚望。

“离开松下这个国际化平台,挑战自己看能否干别的事情。”池内如此解释自己离开松下的原因,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及在中国的工作经历使他对中国有一份独特的情结,创维两年多通过猎头公司和战略伙伴寻找“国际化人才”,也让池内感受到中国民企的诚意。

“日本企业在显示和电子、产品领域在世界领先,要成为世界级企业,人才必须是世界级的。人才光靠国内有一定的局限性,必须在一流企业中寻找能与创维融合的企业家。”黄宏生说。

由于普通电视赢利能力的下降,高端产品成为彩电业突围的命脉所系。在高端产品方面的能否赶上跨国公司的先进技术,则是能否应对跨国公司竞争的关键。池内自去年7月加盟,创维解决了不少技术难题,并于最近推出新一代背投电视。

据池内介绍,显像管背投电视的主要技术包括电路设计和光学系统,其中的关键技术在于光学部分。市场中大部分中国品牌生产商都能掌握电路设计技术,但在光学部分的技术上,尤其是光学组件(DOC)方面的技术及性能问题,仍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几乎都是购买外国的技术专利。“我们已经成功研发及拥有光学系统的核心技术,成为首家在日本等国外生产商以外能解决光学系统技术问题的公司。”

池内称,这种技术在日本很普遍,并且创维光电科技公司也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并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黄宏生则认为,池内尽管掌握了国际先进技术,但最重要的还是创新,“松下等跨国公司的产品更新换代很快,技术带过来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如果照搬还会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持续创新能力。”但黄也承认借力池内掌握的先进技术的重要性,“池内他们由于已经掌握了国际先进技术,创维也就没必要再从零开始进行研发,从而获得高的起点。”按照池内的说法,很多技术层面的东西,往往是一纸之隔,一点即破。

池内给创给带来的将不仅仅是技术。黄宏生表示,企业总裁最重要的是产品策划,这也是池内的强项,从产品的构思到市场调查,结合其技术方面的优势,再到成本控制、市场定位、营销手段等,池内均有丰富的经验。

由于池内的加盟,创维光电科技产品将在创维的整体发展战略中占具重要地位。黄宏生表示,到2007年,光电科技产品将占创维销售额的30%。

创维光电科技公司尽管在经营方面暂还未肯透露具体的营销方案,但在产品策划方面,则已初具端倪。池内介绍说,创维光电将对市场进行细分,在市场空挡中寻找商机。创维光电的主要营运策略在于发展高质素、低成本以及售价相宜的数码光学电子产品,包括显像管背投电视、液晶背投电视、DLP背投电视以及相关的光学电子产品。而据黄宏生透露,明年创维将推出数码相机,而数码摄像机则将于稍后推出。

有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活跃,国内企业的发展也出现了强劲的生命力,对跨国公司的一些高管也形成了吸引力,在跨国公司招揽国内企业人才的同时,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也在不断招揽跨国公司的高管人员。

对于国内企业来说,招进高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接力,从而获得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缩短与跨国公司在竞争方面的差距。

据创维方面的消息,本次招揽的人员,不仅仅是池内一人。是一个国际化的团队,既有研发方面的技术人员,也有管理方面的人才,黄宏生强调。与池内同时引进的还有松下总部彩电事业部制造科科长松本。松本在松下服务也有30年时间,在产品组装及品质控制方面经验丰富。 知识产权陷阱隐现

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原本无可厚非,但由于创维“陆强华事件”曾引发了一场关于“中国职业经理人”的大讨论,再加上池内宏造身份的特殊性,则使人们容易将其与当年的大讨论联系起来。

一旦国内企业招揽跨国公司高层技术或管理人才成为一种趋势时,如何防范这种流动给企业自身或跨国公司带来的伤害,也是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强烈的意识与非常成熟的运行机制,而近年层出不穷的索取“专利费”的案例则显示跨国公司已经越来越重视中国企业在应用其知识产权方面所带来的影响。

国内企业在招揽跨国公司人才时,如何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将是国内企业要直面的问题。

在2001年9月爆发的大讨论中,黄宏生曾以“受害老板”的身份提出了“七个困惑,八个思考”,其中便提到的困惑就有“经理人不高兴走了,有一些极端的,就带走了大量的企业机密”,“职业经理人不高兴走了,带走企业的机密,却又加入到竞争对手当中。而在国外有一些职业经理人操守规定,行业竞争的规定,在我国这个问题怎么办?”提出的思考之一是:“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有关同行业竞争的法律。比如说职业经理人离开原来的公司,是否可以在一、二年内不能到竞争的同行业工作,以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池内宏造在松下服务33年,尽管很大程度上是从事管理方面的工作,但无论是创维提供的材料还是相关人员表述过程中,似乎更愿意强调池内的技术背景。黄宏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强调,池内是“市场导向型的技术专家”。创维新推出来的背投电视在光学技术方面的突破,也是得益与池内所掌握的技术。在之以前,国内企业在应用此类技术时是向国外企业购买获得。

篇3

一、营商环境是衡量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指标

建立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我国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我国自贸区建设的目的之一。营商环境的改善,将极大地提升市场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正如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考什克?巴苏所指出的:一个经济体的成败取决于多种变数,其中往往被忽视的是那些方便企业和营商的具体细节。我指的是那些决定开办企业的难易度、执行合同的速度与效率、贸易所需要的文件等等的法规。在这些法规上做出改善实际上是没有成本的,但却能对促进增长与发展起到变革性的作用②。

目前,对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最为系统、全面的是世界银行每年公布一次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③。按照世界银行的分析,营商环境通常包括开办和注销企业的流程和法律、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各种行政许可,等等。除了较为宏观的经济政策,细节性的法律条文虽然在平时看来对市场或GDP而言影响力有限,但是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运行顺畅,那么经济的运行就会顺利。否则,就会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并且导致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大打折扣。因而,法治化是建设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基本价值所在。

二、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对自贸区营商环境改善意义重大

广东自贸区由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三个片区组成,按照建设方案,三个片区的定位各有侧重:南沙侧重于为先进制造业配套的服务型金融,前海侧重于资本开放型金融,而横琴侧重于为国内或跨国商品贸易提供贯彻贸易活动整个价值链的全面金融服务④。尽管广东自贸区的三个片区的金融服务功能定位不同,但归根结底都是要建立起高效率的现代金融服务业,而这本身也是自贸区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内容。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业,相应地有必要配套建设高效、便捷、公正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这既是自贸区营商环境改善的应有之义,也是自贸区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保障。

1.普通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难以完全适应和满足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需要。自贸区建设奉行商事自由原则,通过设立“负面清单”来规范区内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允许区内的企业以相对更自由地模式运营。对于金融业而言,企业的经营模式和业务种类更具有创新性,金融创新会更活跃,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这些具有高度创新性的金融产品和业务必然专业性和复杂性更强,由此产生的金融纠纷也更为复杂,对纠纷解决的专业性要求更强,有必要建立更贴合自贸区金融创新实际需求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2.多元化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提升自贸区的商事效率。自贸区营商环境更强调效率,故而自贸区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也需要特别注重纠纷解决的成本和效率问题。一般而言,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历时最长,并非最优方式。尽管无论何时诉讼都是纠纷解决的最后底线,但是能够以调解、仲裁等替代性的形式更有效率地解决金融纠纷,无疑是更契合自贸区建设的初衷。

3.建设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求自贸区金融纠纷解决机制要与世界接轨。国际上,由于强调效率和保密,商事纠纷的解决更多地以非诉讼的方式。例如,香港地区对金融纠纷采取先调解、后仲裁的程序。由于诉讼的结果要为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认可,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国际司法合作程序,难度较大、效率不高。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更多地体现出纠纷主体间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合意”,其结果也容易得到参与调解的各方认可。

三、自贸区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自贸区建设工作起步较晚,建设之初不少工作一片空白,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有限,存在的挑战与困难都不可低估,在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方面亦然。

1.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供给不足。相比较国内其他自贸区,广东自贸区有其特殊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定位,但在营商环境方面仍然有所不足。例如,在世界银行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⑤是其中一个主要指标。目前,虽然广州在中国众多城市的“执行合同”指标中名列第一。但另一个指标――“司法质量指数”⑥中,广州远远不及上海、北京。通过两个指标的对比可以发现,“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一意味着广州的法院系统在合同诉讼方面的效率是最高的,那么广州在“司法质量指数”指标中落后原因很可能是替代性纠纷解决的不足。

2.配套法制创新不足。广东自贸区成立以来,主要的法律依据仅有广东省政府颁布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配套文件不足导致许多新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约束。在金融纠纷解决领域,诉讼和仲裁方面并没有针对自贸区出台特别的规定;行业协会主导的调解方面,广东自贸区三个片区所在的行业协会出台了有关自贸区的规定,但一来法律层级较低,二来内容多是宣示性的,可操作性不强;在由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投诉和由企业受理投诉方面,也没有针对自贸区的特别规定。

3.与国际接轨不足。自贸区要建设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各项制度都应与国际对接。事实上,目前我国自贸区内的法律制度并与国际法尚未对接,面临非常现实而困难挑战⑦。众所周知,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由于国内法律制度已经和高标准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一致,其设立的自由贸易区的区内、区外在服务贸易、投融资制度等方面基本不存在法律冲突。作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对接的试验区,广东自贸区尽管定位于粤港澳经济一体化示范区,但是在法律上仍难以完成对接。例如,香港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果能引进其作为广东自贸区的金融纠纷调解的组织,无疑能增进自贸区金融纠纷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度,为自贸区金融纠纷的便利解决提供一个高效率的渠道。但是受限于《仲裁法》以及自贸区尚未对此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如何引进境外金融纠纷解决机构仍处在理论讨论的层面。

四、广东自贸区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议

未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既要结合广东自贸区的区位特点和优势,又要从国情出发,充分考量国家对广东自贸区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作用,做到各方面协同发展。

1.做好顶层制度设计,明确自贸区内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价值定位

对于自贸区的金融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应首先确定正确的价值追求和其内涵,以此为指导指定各阶段的机制建设⑧。时间是金融行业的重要价值尺度,自贸区更是追求时间上的高效率。自贸区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不仅要维护公平,更要追求高效。所以在制度设计上,必须作出清晰地定位,不能将各种纠纷解决机制搞成面面俱到的金融纠纷解决工具,而是能使各种纠纷解决机制在各自所侧重的领域内发挥效用即可。

此外,自贸区建设的主管机关应当意识到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提升自贸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未来自贸区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需求,留足政策空间,做好顶层设计。

2.充分利用好自贸区的试验权限,尽快出台实施配套制度

作为国家第二批建设的自贸区,广东自贸区需要加快配套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使得自贸区内的金融纠纷解决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因此,有必要依据自贸区的特色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例如,尽快构建广东自贸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由具有成熟经验的机构来主导该中心的日常运作,并且对积极接受调解的企业给予一定的通关、税收、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在仲裁方面,一是要给予自贸区内的企业更大的自主选择仲裁权利,二是要积极发展网上仲裁、简易速裁、临时仲裁等新的仲裁形式和方式,使得企业参加仲裁更加便利。在诉讼方面,要注意自贸区内企业多是进行跨国(地区)的贸易,涉外经济纠纷较多,多配备涉外经济案件的审判人员,配备翻译等司法辅助人员,做好司法配套工作。

3.与国际接轨,大力发展替代性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如前所述,由于自贸区更注重效率,所以非诉讼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相对而言更适应自贸区建设的需要。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与自贸区同步,与国际接轨。一是要主动遵循国际商事规则,尊重国际商事惯例,在调解和仲裁中适当借鉴和引用国际条约。例如,我国已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那么要争取做到我国仲裁机关和加入该公约的外国仲裁机构之间裁决能互通互认;二是要充分践行自由贸易之真谛,尊重企业自治,由纠纷双方自行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三是探索建立专业化的商事调解机构,将调解与仲裁、诉讼联动合作,增强调解的威信度和公信力,以最便捷地方式为企业解决纠纷。

注释:

①广东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创下多个全国第一广东自贸区一年新增金融类企业2.5万家[EB/OL].南方网.http://economy.southcn.com/e/2016-04/22/content_146422384.htm.

②世界银行《2015年营商环境报告》[eb/ol].中金在线.http://news.cnfol.com/guoneicaijing/20141212/19681552.shtml.

③世界银行于2003年开始每年公布一次全球营商环境报告。这份报告在起初仅包括5项指标和133个经济体。2016年,这项报告已经涵盖11项指标和189个经济体。其中,纳入评比的10项指标包括:开办企业、办理许可、得到电力、财产注册、获得贷款、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合同履行和办理破产。另外报告也关注劳动力市场法规这一项指标,但并不纳入衡量的体系当中。

④林江.广东自贸区如何推动特色金融的创新和发展[J].金融经济,2015,17:14-16.

⑤“执行合同”指标,针对的是合同执行的效率。这一指标主要通过追踪一起支付争议案件,收集从原告向法院提交诉讼到最终获得赔付所花费的时间、费用和步骤,以此来衡量不同地区的营商环境。

篇4

后危机时代,经济危机基本过去,金融安全趋于稳定,整个经济逐渐恢复,但整个世界的经济形势仍有很多的不安全因素。各国都会采取更加严格和更加隐蔽的经济保护政策,以此来规避本国的经济风险。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要获得发展,就必须适时走出去,这样就会面临他国的经济法律的问题。要想获得经济更好的发展局面,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国有企业必须加强企业法律管理,认真研究法律政策,创新法律管理机制。

二、后危机时代国有企业法律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后危机时代,很多国有企业经历了创伤之后,并没有太多的反省,尤其是对法律管理的认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高层的法律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国企在制定政策时很少参照已有的法律法规,往往靠几个高层领导的临时决策;一般的国有企业并没有专门的法律部门,即使有法律顾问也是在出现问题后才能想到;发生经济纠纷后,很难用法律手段来挽回自己的经济利益,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尤其在后危机时代,各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都会更加小心,国有企业若不加强法律管理,要想获得发展势必会举步维艰。

三、后危机时代国有企业法律管理创新的策略

1.提高对法律的重要性认识

国有企业法律管理创新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提高对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国企的高层管理者要认识到后危机时期,各国都重视对法律的运用,都制定了保护本国的经济政策,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切都要遵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这个规律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有适合市场的法律。作为高层领导一定要认真研究我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法律,尤其是经济法律的政策,在制定本企业的各项政策时,严格按照已有的法律办事,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遇到经济纠纷时,也要先认真研究法律政策,尽量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纠纷,保护自己企业的利益。此外,在企业内部要设置科学合理的法律机构,建立有关法律的规章制度,一切活动都严格按照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随着国家对法律法规的大力推进和人们法制观念的提升,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重视依法办事,法律顾问就应运而生。国有企业要加强法律管理,必须在国有企业中设置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可以专门为本企业研究相关的法律政策,高层在制定政策和规章制度时,可以直接让法律顾问来解决;在对外贸易或者在拓展海外市场时,可以让法律顾问拿出具体的法律意见;在发生经济纠纷时,也可以让法律顾问去尽力挽回经济损失。当然,法律顾问制度的设立不能成为摆设,不能是需要时才能想到用它,平时就把其束之高阁,而应把法律的运用成为常态。同时,为了提高法律顾问的积极性,发挥法律顾问的最大作用,还要提高法律顾问的待遇,稳定法律顾问的队伍。

3.利用现代科技建立信息化法律平台

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多媒体的应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国有企业要想做好法律管理,必须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建立信息化的法律平台,发挥计算机强大的计算和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可以利用计算机把国家以及国外的法律政策进行汇总,需要运用有关的法律时,可以运用筛选的功能,把相关法律进行提取,避免了大海捞针似地翻阅文件。还可以把各种法律文件及时进行更新,避免了法律的滞后性,保证其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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