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税务管理范文

时间:2023-06-12 0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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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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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税务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税务岗位责任制。加强税务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机制能否正常持久发挥功能作用的关键。税务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明确企业内部税务岗位的职能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增强当事人的责任感。在建立税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把握四点:一是税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要明确、具体,力求细化、量化,便于执行和考核;二是税务管理不相容岗位必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避免混岗混责现象;三是税务管理制度必须与企业内部的其它管理制度相街接,有机配套,相辅相成,避免彼此脱节、相互矛盾,影响功能发挥;四是要坚持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修改、补充、完善其内容,使制度具有长效性。

3.规范纳税操作实务,提高税务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税收法规的现行规定,企业需要依法缴纳的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等,各税种的应缴税额的计算方法和会计核算方法并不一致,有的差异很大。在纳税申报、缴纳期限、加征减免、代扣代缴、退税返还等操作程序、手续方面也各有特点,并不相同,很容易相互混淆,造成差错而导致违反税法,形成税务风险。为了提高税务处理质量,避免由于操作失误而发生的税务风险,应当发挥税务管理机制的规范功能,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准则要求,将各税种的缴纳操作规程实施规范化处理,形成从税款的会计处理到如数入库全过程的纳税操作规范,也可以编成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纳税规范手册,人手一册,供内部税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必须强调的是,规范纳税操作实务,提高税务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要根据税收法规的发展变化,不断地调整充实,保持其长效、规范功能。

4.开展税收筹划活动,努力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本能性预期目标。实践证明,进行事前税收筹划有助于减轻税负,减少风险,增加税后收益。因而在企业作出新的投资、经营项目决策之前,税务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地开展该项目的税收筹划活动,在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面对客观存在的税负差异,对该项目面临的纳税事项进行前瞻性的测算、比较、论证,选出最优纳税方案,力求减轻税负,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供领导层决策参考。从事税收筹划,必须深刻理解国家财经政策的引导和税收经济杠杆作用,确知城市之间、地域之间、行业之间、乃至国与国之间税收负担上的差异和相关条件,分析该投资项目的发展空间和可能遇到的困难,权衡利弊得失之后选出最优纳税方案。必须注意的是,从事税收筹划,决不能单一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减轻税负上,要强化风险意识,综合考虑影响税负和税后利益的多种因素,具有可操作性和安全性。由于税收筹划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对重大的投资、经营项目,特别是对外经济合作、贸易往来项目,如感自身力量不足,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的中介机构承办。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可以提供资料、参与活动,起辅助作用,并对中介机构提供的税收筹划成果进行可行性论证,供领导层参考。

5.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努力化风险为发展机遇。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要认真研究分析,深刻理解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出台的背景、目的,享受优惠待遇的对象、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科学论证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待遇的可能性和受惠程度,就调整企业投资方向,加快技术创新进程。扩大经营范围,改进营销方式等方面向企业领导层提出合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供决策参考。要注意把握先机,主动创造条件,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化风险为发展机遇。与此同时,要以高度的敏感性考量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隐性威胁,采取事前防范措施,避免被动。

6.构建税务信息交流平台,提供税务咨询服务。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提高税务信息的科学解读能力,积极主动地通过税务信息平台,向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供需要引起关注的信息,并就税务方面的信息释疑解难,发挥咨询作用。

7.强化税务活动实效考核,提升税务管理机制监督功能。要定期组织力量对企业的税务活动逐项进行实效考核。考核的要点:(1)依法纳税的理念是否真正确立;(2)税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自觉执行;(3)税收筹划是否积极开展,税务活动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和操作规范;(4)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得到充分运用;(5)在实务处理中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或无意出错导致应纳税款多报、少报、漏报等现象;(6)在税务信息运用方面有无不重视、不分析、不作为状况。对税务活动考核应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考核可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观察、个别访谈、小型座谈等形式结合运用。考核过程,实际上是自我评价过程,重点在于搞清楚确实存在的不足之处及其成因,探讨自我完善的途经和方法,鼓励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税务管理机制的多种功能,为企业的发展服务,因此不能走过场,搞形式。

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努力做到“四”个到位

1.企业内部管理理念更新到位。坚持与时俱进,适时更新企业内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内部管理理念,才能不断开创内部管理新局面,取得新的成果。在企业内部建立并强化税务管理机制,就是传统的企业内部管理理念的更新和发展。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日益凸现,税负的调整变化对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加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也就成为一个必须面对解决好的新课题。建立专门的内部税务管理机制,就是这种理念的产物。对于覆盖面较广、组织机构复杂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来说,应当尽快更新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地建立税务管理机制。其他有条件的企业也应当在充分认识到更新管理理念,加强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自觉地在强化税务管理机制上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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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来说,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遭受法律制裁、财物损失或声誉损害的可能性。企业税务风险是因涉税行为而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判刑、罚金)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政策,多缴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税务风险管理则是防止和避免企业偷税漏税行为所采取的管理对策和措施。企业的各项活动均会发生相应的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的方法直接影响企业税务核算,因此,税务风险的管理,也就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对于税务方面的专项管理。

一、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风险,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风险控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保证生产经营环境的安全;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保证战略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有利于优化企业内部控制,健全企业管理制度。

二、化工企业面临哪些税务风险

目前化工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由以下三大环节产生:一是财务核算与缴税产生的税务风险;二是管理层纳税意识和经营决策产生的税务风险;三是经营活动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产生的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偏低导致税务风险。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非常庞杂,而且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差异,税收法律法规每年都会有新的规定出台,如果企业税务人员没有及时了解和正确理解税收知识,或对相关税收法规理解出现偏差便会导致企业遇到较大的税务风险。还有一些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导致潜在的税务风险。比如营改增以后化工企业销售一批涂料并负责运输,则此项销售行为属混业销售行为,企业应当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像这种情况企业业务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涉及到的这些混业销售,货物销售和劳务收入的增值税税率不同的问题,企业往往不能很好的区分,这些知识是业务处理人员的难点,会计人员的处理已经存在滞后性,不能挽救已经造成的税务错误导致税务风险。

2.企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的风险。由于每项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通过税收制度和政策,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照顾,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格,在一定的时效内,按照一定的程序申报和批准,才能享受。比如天津市政府2013年年初公布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政策期限为2013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优惠政策规定,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现代服务业总部和地区总部,按注册资本金数额不同,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最多补助资金为2000万元。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补助。对已在天津设立的总部和地区总部,在2013年1月1日后增资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多补助资金为1000万元。对在天津新设立的总部和地区总部,自开业年度起,前2年按其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行业缴纳的增值税,下同)的100%补助,后3年按其缴纳营业税的50%补助;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补助,后3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补助。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其缴纳契税的100%补助,在3年内按其缴纳房产税的100%补助。同时,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商品房、汽车和参加专业培训的,提出奖励办法。企业如果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享受了有关税收优惠就存在税务风险。

3.企业管理层对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收的态度导致税务风险。企业管理层缺乏对国家税收法规的了解,没有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的意识,因此对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意识不够,认为企业只要把生产和市场经营抓好了企业就能发展壮大起来。所以管理层在做出经营决策时没有考虑到税务风险的存在。由于管理层不重视,很多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和税务办税人员,“关系税”、“人情税”的存在也使得企业管理层在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上力度不够,对税务知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不清楚税务风险的存在会给企业带来的危害等,这样薄弱的税务风险意识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程度。

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不够健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不够健全,表现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没有针对税务风险的控制,企业税务人员的工作没有其他人来进行审核,如果企业税务人员少缴税或多缴税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就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同时极易造成企业非蓄意的税收违规行为,所以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也会给企业带来深层次的涉税风险。

三、加强化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导致化工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多,化工企业如何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设置专门的税务部门和税务岗位。化工企业应单独设立税务部门,设置专门的税务岗位负责企业的税务策划、税务申报工作,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企业应考虑生产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对于总分结构企业:同时在总部和分支机构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对于集团型企业:同时在地区性总部、产品事业部或下属企业内部分别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没有条件专门设置税务岗位的企业也需要指派专业知识过硬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专门负责单位的税务申报工作。

2.加强对企业税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涉税业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及时准确地了解国家的税务政策以便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国化工企业现阶段的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普通不高,而税务业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同时定期参加职业技能和税收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掌握最新的法律及法规、政策,了解最新动向,从而提高企业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此外企业税务人员也需要向本企业其他部门提供税务咨询,这样才能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

3.加强企业和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企业税务人员应努力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企业应与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把税务征管人员请到企业来讲解相关税收法规,企业财务人员也走出去参加税收法规的培训,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做法,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发生的税务问题的处理上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最大程度化解企业税务风险。

4.企业管理层要转变企业的纳税观念和态度。让企业管理层了解税收法规,建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观念。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在企业管理层做决策时,提前咨询一下税务人员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从而减少税务风险。因此企业管理层必须转变税务风险的观念,转变纳税态度。

5.制订和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其他涉税管理规范,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应对水平。税务管理组织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企业应建立风险的管理机制、预警机制,确保报税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实时控制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企业税务部门应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以下方面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参与制定或审核企业日常经营业务中涉税事项的政策和规范; 制定各项涉税会计事务的处理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和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地提供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总之,化工企业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税务风险对企业的重要性,税务风险更是需要在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规避,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纳税行为得以规范,真正地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朱超华:我国企业的税务风险分析[J].天津经济报,2010(5):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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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复杂化、经济主体的多样化,需要对征收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精细化税源管理;同时随着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对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是依法治税的两个方面,也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组织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要想将税源转变为现实的税收,就需要税收征收管理。而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核心业务,离开了税源管理,税务部门就丧失了依法征税的主动权,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也无从谈起,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纳税服务是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的,通过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培养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使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营造社会依法治税的氛围,以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从而促进税收征收率的提高。

所以,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对于组织收入工作来讲是两种工作方法,殊途同归。必须树立执法与服务并举的理念,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既不能过分强调征管权,忽略对纳税人服务的义务,也不能只强调服务,而忽视了税法的刚性,两者不可偏颇。

一、我国税源管理的现状

第一,税源监控在管理程序上出现缺位。新征管模式明确强调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税收管理的起点,在重视税务系统内部各环节监督制约的同时,忽视了调动税务人员加强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税源监控手段落后,监控方法单调。一方面税务人员在电脑应用上只是简单地录入纳税企业的基本资料和申报数据,税源监控方式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对税源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

第三,税源监控不力,征管水平不高。税务部门在税源管理上力度不大,欠税清理力度弱化,对亏损企业不能及时核算其亏损额,走、逃、失踪户没有有效的追查方法,所得税汇缴检查流于形式等。

第四,缺乏一套健全有效的税源监控运行机制和税源监控方法及指标体系。税源监控指标如何设置得既科学合理,又便于操作,缺少一套规范的程序和运行机制。

二、重庆市江北区地税税源结构及特点

重庆市江北区是重庆市主城核心区之一,是重庆集约发展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有正在建设的全国第一个内陆保税港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是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国际商务、金融业不断发展,城市功能完备,公共设施齐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产业升级和第三产业经济发展加快,地税税源的规模和构成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税收收入规模增长较快,税源结构特征明显

2011年,重庆市江北区地方税务局税收收入规模为767090万元,全市排名第一,累计增幅全市排名第二。

分税种看,营业税在2011年完成334396万元,同比增长68.74%。从税目收入比重看,房地产业和金融保险业是营业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所得税在2011年完成61510万元,同比增长77.43%。该税种的主要支柱行业是房地产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占该税种近一半比重,仍是绝对的主力行业。

分产业看,第三产业优势明显,第一、二产业的绝对优势仍将持续。第一产业累计实现税收1137万元,同比增长95.70%。第二产业累计实现税收110496万元,同比增长46.01%。第三产业累计实现税收655457万元,同比增长85.45%,税收贡献率高达85.45%。

(二)税源构成更加复杂,税收质量参差不齐

从税源的经济类型上看,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快速发展,一方面,丰富了税收收入的构成,提高了税收收入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因不同经济利益主体理解和遵从税法规定的程度不同,税源结构更加复杂,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

从税源的企业形态上看,各类企业高速发展,经营风格和财务核算方式千差万别,数据口径不一,关键环节不同。

(三)税源地域分布广泛,重点企业税收贡献突出

重庆市江北区地税局下属11个征收单位,各个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使得江北区企业税收规模差异较大,中小企业数量较多,但税源集中在重点企业。2011年,江北区地税入库税收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有183户,占全区纳税人正常户登记数的0.57%;共实现地税收入60510万元,占当年地税收入总量的78.89%。这就决定了加强重点企业的税源管理,是江北区税源管理中必须重视的一环,具有实现税收增收和维护税收环境的双重意义。

三、江北区税源管理、经济发展与纳税服务的矛盾

(一)税源高速发展与税源管理能力的矛盾

2011年江北区地税系统纳税人登记户数为31943户,地税税收收入总额增长了1.77倍,达到767090万元。企业高速发展在带来大量税收的同时,也对税源管理资源造成了巨大压力,对纳税服务质量带来了更高的挑战。

1.管理人员工作负担日益繁重。全区地税各所人均管户一、两百户,其中真正从事税源管理的人员数量少,管理任务更重。仅是纳税人登记、变更、注销等日常性工作就已占了管理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利于提高税源管理质量。

2.数据采集工作强度加大。随着纳税人数量的快速增长,负责财务数据收集的基层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在传统的逐户数据收集模式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都难以保障。

3.税收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滞后更加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税收政策更为复杂,这就对地税系统税源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二)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的矛盾

一般情况下,税务所的平均年龄在44岁左右,老同志虽然工作经验丰富,但接受新鲜事物较慢,难以适应信息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和手段。另外,由于江北区卖场多,餐饮多,点多面广,税源零散,造成征管力量薄弱,纳税服务质量仅侧重在大厅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文明礼貌用语是否规范等浅层次方面,而缺乏对一些办税程序、财务核算等税源管理人员的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纳税人深层次的纳税服务难以得到保障。如欧亚达家居市场办证业户数百户,税收管理员只有一人,因而在管理与服务上存在很大漏洞,征管力量薄弱,税源精细管理与纳税服务矛盾十分突出。

四、做好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在2007年5月召开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前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谢旭人就提出,加强税源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都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方面,目标都是提高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争取更上一个新台阶。

第一,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实施深度税源管理。要不断充实完善纳税评估“一户式”纳税信息系统,利用该系统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第二,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实施全方位、多层次、立交式监控管理。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是强化税源管理的核心战略。

第三,建立多种手段提高纳税服务系统效率。开展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纳税宣传;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有机结合,创立以纳税人为导向的税收业务流程优化方向。

第四,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综上所述,只有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建立高效的纳税服务系统,完善协税护税网络,不断优化税源管理体系,才能实现税收的应收尽收,从而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参考文献:

1.袁红兵.税源管理体系的优化研究[J].开放导报,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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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制度制约,增强执行力度。结合“强基础、促提升、转作风”作风整顿工作建章立制阶段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规则,坚持办文 、办事、办会有制度依据、有框架标准。通过前期深入调研、征求意见,明确保留和修订完善包括三会记录、公文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有效杜绝因制度缺失导致的“打擦边球”现象,不断提高机关行政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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