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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础设施的可用性:运行于内部专网的各主机、数据库、应用服务器系统的安全运行十分关键,网络安全体系必须保证这些系统不会遭受来自网络的非法访问、恶意入侵和破坏。
1.2数据机密性:对于内部网络,保密数据的泄密将直接带来政府机构以及国家利益的损失。网络安全系统应保证内网机密信息在存储与传输时的保密性。
1.3网络域的可控性:电子政务的网络应该处于严格的控制之下,只有经过认证的设备可以访问网络,并且能明确地限定其访问范围,这对于电子政务的网络安全十分重要。
1.4数据备份与容灾:任何的安全措施都无法保证数据万无一失,硬件故障、自然灾害以及未知病毒的感染都有可能导致政府重要数据的丢失。因此,在电子政务安全体系中必须包括数据的容灾与备份,并且最好是异地备份。
2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体系模型设计
完整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必须建立在一个强大的技术支撑平台之上,同时具有完备的安全管理机制,并针对物理安全,数据存储安全,数据传输安全和应用安全制定完善的安全策略
在技术支撑平台方面,核心是要解决好权限控制问题。为了解决授权访问的问题,通常是将基于公钥证书(PKC)的PKI(PublicKeyInfrastructure)与基于属性证书(AC)的PMI(PrivilegeManagementInfrastructure)结合起来进行安全性设计,然而由于一个终端用户可以有许多权限,许多用户也可能有相同的权限集,这些权限都必须写入属性证书的属性中,这样就增加了属性证书的复杂性和存储空间,从而也增加了属性证书的颁发和验证的复杂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作者建议根据X.509标准建立基于角色PMI的电子政务安全模型。该模型由客户端、验证服务器、应用服务器、资源数据库和LDAP目录服务器等实体组成,在该模型中:
2.1终端用户:向验证服务器发送请求和证书,并与服务器双向验证。
2.2验证服务器:由身份认证模块和授权验证模块组成提供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是安全模型的关键部分。
2.3应用服务器:与资源数据库连接,根据验证通过的用户请求,对资源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通过验证服务器返回给用户以响应用户请求。
2.4LDAP目录服务器:该模型中采用两个LDAP目录服务器,一个存放公钥证书(PKC)和公钥证书吊销列表(CRL),另一个LDAP目录服务器存放角色指派和角色规范属性证书以及属性吊销列表ACRL。
安全管理策略也是电子政务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的核心实际上是管理,安全技术实际上只是实现管理的一种手段,再好的技术手段都必须配合合理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需要制订的制度包括安全行政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安全行政管理应包括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等的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内容包括对硬件实体和软件系统、密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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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风险评估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根据电子政务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重要程度。等级保护工作的要点是对电子政务系统进行风险分析,构建电子政务系统的风险因素集。
3.1信息系统的安全定级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包括自主保护级、指导保护级、监督保护级、强制保护级、专控保护级五个安全等级。对电子政务的五个安全等级定义,结合系统面临的风险、系统特定安全保护要求和成本开销等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信息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3.2采用全面的风险评估办法风险评估具有不同的方法。在ISO/IECTR13335-3《信息技术IT安全管理指南:IT安全管理技术》中描述了风险评估方法的例子,其他文献,例如NISTSP800-30、AS/NZS4360等也介绍了风险评估的步骤及方法,另外,一些组织还提出了自己的风险评估工具,例如OCTAVE、CRAMM等。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建设中采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可以参考ISO17799、OCTAVE、CSE、《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南》等标准和指南,从资产评估、威胁评估、脆弱性评估、安全措施有效性评估四个方面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其中,资产的评估主要是对资产进行相对估价,其估价准则依赖于对其影响的分析,主要从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三方面进行影响分析;威胁评估是对资产所受威胁发生可能性的评估,主要从威胁的能力和动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脆弱性评估是对资产脆弱程度的评估,主要从脆弱性被利用的难易程度、被成功利用后的严重性两方面进行分析;安全措施有效性评估是对保障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估活动,主要对安全措施防范威胁、减少脆弱性的有效状况进行分析;安全风险评估就是通过综合分析评估后的资产信息、威胁信息、脆弱性信息、安全措施信息,最终生成风险信息。
在确定风险评估方法后,还应确定接受风险的准则,识别可接受的风险级别。
4结语
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务相比有显著区别,包括:办公手段不同,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和信息交换的网络化是电子政务与传统政务的最显著区别;行政业务流程不同,实现行政业务流程的集约化、标准化和高效化是电子政务的核心;与公众沟通方式不同,直接与公众沟通是实施电子政务的目的之一,也是与传统政务的重要区别。在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管理中,要抓住其特点,从技术、管理、策略角度设计完整的信息安全模型并通过科学量化的风险评估方法识别风险和制定风险应急预案,这样才能达到全方位实施信息安全管理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范红,冯国登,吴亚非.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与应用.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中国的信息化建设起步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国家大力推动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开始,电子政务的发展经历了下面四个阶段:办公自动化阶段(准备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3年)、“三金工程”阶段(启动阶段1993年3月—1997年4月)、“政府上网工程”阶段(展开阶段1997年4月—2000年10月)、“三网一库”阶段(发展阶段2000年10月至今)。
(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特征
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基本上是与我国的信息化发展历程同步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电子政务起点比较低。这是因为我国总体上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因此,我国的电子政务的发展是从办公自动化开始的,20世纪80年代才刚刚起步;而西方国家政府机关的办公自动化早在20世纪的60—70年代就完成了。
2.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不平衡。由于我国各地的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我国的电子政务在发展过程中,则是在中央政府的“推动”和需求的“拉动”下从一些行业管理部门开始的。
3.我国电子政务的目标和出发点更具多样性。由于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政府对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管理方式要进行彻底的改变,这些变化,必然影响到政府政务的活动,因此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目标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促进的变革。
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
2003年底,联合国了对成员国电子政务的测评结果。结果显示,中国在191个成员国中排名第74位。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现状作简要叙述:
(一)电子政务基础建设现状:
1.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受到热切和广泛地关注。
2.旅游、经济开发区等重要城市网站点击率明显高于一般地区。
3.东西差距明显,欠发达地区政府上网工程进展缓慢,群众关注率不高。
(二)电子政务市场商机无限,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电子政务领域可谓商机无限,在中国向全面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电子政务领域尤其如此。权威人士分析,未来几年内,我国各级政府投资电子政务的总金额预计将达到2000至2500亿元人民币。另外,在第三届中国电子政务技术与应用大会上,业界专家认为当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投入的资金应该在400亿元左右,这将吸引众多的IT企业群雄争霸。因此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内,我国电子政务市场将继续保持上升势头。
(三)电子政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
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在摸索中前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业务水平不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法律法规建设,更是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现状严重脱节。2001年8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真正开始了电子政务的立法阶段。2002年7月,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和公开了《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电子政务建设纳入了一个全新的整体规划、发展阶段,为今后正式立法奠定了基础。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该法将直接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下一步,我国在近期内将会陆续推出包括《电子政务法》、《电子交易法》、《电子签章法》、《电子投票法》等相关法律,以构筑我国电子政务法律框架。
(四)地区建设蓬勃发展
北京、广东等一些发达省市继续加大电子政务建设投入并积极开展电子政务技术培训,从人员上保证了电子政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内蒙古、青海等省也加快了前进步伐,他们在积极借鉴发达省市电子政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本地实际出发,通过自身拥有的稀缺资源换取资金来源,与广大企业开展公私合作以及吸收民间投资等途径解
决自身电子政务建设的资金和技术等困难,不断探索出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三、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趋势
未来几年,笔者认为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信息安全得到加强
从政府层面来看,电子政务安全体系框架正在研究制定,电子签名法已经推出,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前期研究工作也在进行当中;从用户层面来看,电子政务建设的用户从规划、实施等方面都已对信息安全进行了充分考虑,并且信息安全方面的费用在整个信息化建设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从厂商层面来看,国内外安全厂商在整个IT行业中发展速度较快,厂商数量和厂商规模都在迅速增长。可以预计,未来几年信息安全市场将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将会更加完善。
(二)信息中心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
未来几年,多数信息中心将不再具体承担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而转向政府信息化规划、招投标、工程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因此,未来的电子政务建设市场将进一步的透明,并且由于信息中心的转型,使专门从事电子政务系统集成、方案开发的厂商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
(三)标准规范将不断完善
2002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总则部分,与之相关的电子政务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标准和管理规定在2003年已完成。2004年,从事系统集成、网络建设、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厂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已有法可依。
(四)国内厂商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中央号召电子政务先行,以政府信息化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不仅找到了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切入点,而且还能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步伐,更重要的是,电子政务以财政投资为主,既要实现政府信息化的目标,还要担当起带动民族产业的责任。因此,电子政务建设使国内IT件。
参考文献:
一、电子商务和证券经纪业务"联姻"所体现的优势
1、近几年证券电子化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交易撮合"无纸化"和证券交易"异地化"。
一方面,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完成由手工竞价到电脑自动撮合、由分散过户到中央登记结算、由实物交收到电子簿记的过渡,实现了证券交易方式从"有纸化"向"无纸化"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在效率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也为我国证券电子化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交易所建成的"卫星证券通信网络",使得在国内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利用该网络实时接收两个交易所和行情等交易信息,全国范围内的证券交易市场随即形成。
(2)交易席位"无形化"和资金清算"电子化"
其一,"无形化"的交易方式代表着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交易所开发的"无形化电子交易系统"提高了证券市场交易的效率;其二,"证券资金法人结算"制度标志着证券资金清算进入全新的"无纸化"时代,而且对整个金融业的电子化进程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影响较为深远。
(3)委托方式"多样化"
我国证券交易委托方式从传统的柜台填单委托,发展到条码委托、电话委托、远程终端委托、网络委托,方式日趋多样化。最近券商借助电信、电视等现代化媒体,将电子商务的概念引入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手段又在不断创新。
2、现阶段证券电子商务显示出诸多优势,拓展和延伸了证券经纪业务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电子商务能为投资者提供国际经济分析、政府政策分析、企业经营管理分析、证券板块分析、证券静态动态分析等方面服务;能够以每日国内外经济信息、证券行情、证券买卖、投资咨询、服务对象的辅助决策分析及提供特别专题报告等方式为投资者服务。具体来说,对证券市场各方主体有如下影响:
(1)对于券商,它是巨大的远程市场,可以打破时空界限,快速信息传递,使网上交易在开发客户资源上体现出竞争优势,无限地扩大客户资源;并大幅降低交易成本,降低券商固定资产投入,为券商进行低成本扩张大开方便之门;且还可提供个性化的资讯服务,以满足客户不同的信息需求,券商辐射范围加大;
网上交易仍是券商经纪服务的一种延续,它实质上是使投资者有一个较好的顾问,并以较为低廉的成本和较快的速度来完成的一个完整的交易,集中做好网上经纪服务管理工作将成为券商竞争的重要手段。
(2)对于投资者,可以排除空间、时间的障碍,方便地查询行情、委托,获取投资公共资讯及私人资讯,投资者能够随时随地参与交易等,实用性高于其它方式;
(3)对于证券监管者,网上证券交易有可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不充分,抑制市场投机,可以扩大投资者队伍,倡导技术革新。
二、新形势下证券经纪电子商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证券经纪电子商务大量体现在网上证券经纪服务,近期中国证监会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它的出台为所有证券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政策指引,堪称中国证券电子商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也意昧着券商围绕网上经纪业务的争夺大幕已经拉开,已逐渐形成一种新的经纪业务发展趋势。
随着证券电子商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证券市场将逐渐从"有形市场"过渡到"无形市场",现在的证券交易营业大厅将会逐渐失去其原有的功能,远程终端交易、网上交易将会成为未来证券交易方式的主流。这一切都对证券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发展理念产生重大影响。
1、证券经纪经营理念的变化
未来的证券公司靠富丽堂皇的营业大厅吸引客户、靠铺摊设点扩张规模的经营方式已显得有些不足,相反应当依托最新的证券电子化成果,积极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代客理财、资产管理、网上经纪等金融服务,努力建立和扩展庞大的客户群体将成为其主营目标。网上经纪交易将给传统业务带来极大的冲击,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实力机构可以依托有形网络的优势提高网上交易额,造成与有形网点争夺客户的局面,使客户量向网上流失,传统营业部的交易量下降,收入减少。因为互联网的在线交易多了,证券营业部的数量、经营面积、计算机LAN工作站数量、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数量都将减少,高层次的证券经纪投资顾问人员将增加。网上信息资源的丰富、专业,将使传统的经纪人受到一定的冲击,没有深入研究、高深专业知识的经纪人将会被淘汰。
随着证券电子商务化程度的进一步深化,证券电子交易场所中的"虚拟证券营业部"出现,将迫使证券从业人士的服务方式和内容都作出重大调整。因为在网上交易模式上交易席位已经具备"无形席位"的全部特征,导致投资者有可能越过券商直接入市,在这种趋势下,交易者对券商的依赖则可能更多的是技术支持、信息咨询等服务而不是。经纪人和利润将有可能不再以代为撮合成交赚手续费为主,而是变为以向提供咨询服务为主。网上证券交易可以不需要中介方而使证券业的非中介化和网络化越来越明显,许多传统经纪人、投资专家、造市者、券商面临失业,要生存只能采取网上券商、经纪人、分析家的方式。
2、证券经纪营销方式的变化
未来的证券公司的市场营销将不再依赖于经纪营销人员的四面出击。而将集中更多的精力用于网络经纪营销。通过网络了解客户的要求,并根据客户的需求确定经纪营销的策略和方式,再将自己的优势和能够提供的经纪服务通过网络反馈给客户,从而达到宣传、推销自已的目的。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证券经营完全可以借助各种高效的通讯介质、技术与手段走向新的高度。更多的证券投资者将可以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而自由地投向他们所欣赏和信赖的、且可以指导他们有证券投资上带来回报的券商;换言之,能很好地给投资者提供投资指导并为其带来较好收益的公司会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青睐;反之,则势必"门庭冷落车马稀"。同时随着投资者对于个性化服务的要求不断增强,经纪人制度、投资理财服务等新业务也将成熟并大幅扩展客户面;开展证券电子商务可使投资者与经纪人方便地进行交流,让经纪人更快捷地为所经纪的客户提供更为专业、个性化的投资指导。
3、证券经纪经营策略的变化及中小券商的历史机遇
在未来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信息社会里,由于单一传统的经纪业务组织方式受到挑战,证券公司将不再单纯依靠自身力量来发展网上经纪业务,而是利用自身优势与银行邮电、IT计算机技术公司、网络公司、信息公司等的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网上交易和移动交易全面冲击传统交易方式,各行业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联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立体证券经纪交叉服务。如网上交易委托和手机短信息交易、手机上网交易(WAP)、掌上交易器三种移动交易等,这种合作会给各方带来证券经纪成本的降低和客源的增加,从而达到增收节支、扩大业务的目的。
未来证券业在经纪业务上的竞争必然加剧,作为只允许经营经纪业务的中小券商,现在应该考虑在经营中对传统、单一的证券经纪业务模式做根本性的变革,才能抗争来自那些实力雄厚、存在规模优势和集团效应的综合性券商的压力。就网上经纪业务而言,网上经纪业务比传统业务的压力小得多,大家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也就是说,在强手如林的券业竞争中,网上交易为小券商带来了极大的机遇。网上经纪业务为网点少、综合实力弱的国内中小券商的发展带来了新希望,网上交易将通过改变经营模式,打乱原有的竞争格局,使市场资源重新分配,这样网络证券商正从传统证券商那里不断夺得市场份额。从我国的证券商经营来看,最近我国券商进军网络交易的势头十分迅猛,平安、青海、中信、西南、华泰等券商欲投入巨资发展证券电子商务,并将此举看成与传统大券商抗衡的重要途径。青海证券认为在未来的证券经纪业务中,提供优质服务将成为证券公司之间竞争的主要手段。通过其建立起来的数码证券网,青海证券将在大幅度降低服务成本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主动性、个性化、及时的服务,力求为中小券商闯出一条新路。
4、入世后我国证券经纪网络业务面临的挑战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1997年通过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使各国金融市场开放加大以及世界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进一步加强,提供交易、支付和结算"一条龙"服务的金融机构正在出现,为网上证券交易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对于券商的入世前景,一般认为:国内券商在市场占有率、市场熟悉程度和政府支持力度方面具有优势,国外券商则在金融创新、风险控制和运作技术方面具有优势。显然,国内券商拥有的优势一种静态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优势可能消失殆尽。与此同时,国外券商拥有的动态优势将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竞争力。
证券电子商务就是证券活动各个环节(信息采集、、检索、交易、支付、清算、交割等)的网络化。因此,WTO时代意味着证券网络经纪业务的竞争不仅仅来自国内。随着入关时刻的日益临近,中国的证券市场必将全方位的对位开放,来自国外的金融机构很可能以网上交易作为进入中国市场的突破口。
三、国内券商开展网上经纪业务的几个关键性竞争因素
国内券商开展网上经纪业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证券网络经纪市场方面的要求。
1、具有下单方式多元化的电子网络交易平台
证券电子商务不仅仅是简单的远程委托:它应当是一种大规模、全方位、体系化、新型的证券经营模式。将来证券投资者应该可以在远离证券公司(营业部)的任何地方通过电话、移动通讯(WAP)、寻呼机、传真机、电话、WetTV(顶置盒)和互联网(INTERNET)等信息终端在远程完成一切与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
中国拥有全球最先进的电脑主机自动撮合系统,所有的证券营业部都拥有与证券交易所联网的电子交易平台。电话委托和自助委托已成为主流交易方式。在此基础上,可以更进一步将电子交易平台延伸到家庭、办公室(通过有线电视网、国际互联网)乃至个人(通过无线网络)。通过各处信息终端(电话、电视、台式电脑、寻呼机、手机、掌上电脑等),使投资者能够随时随地进行证券交易。如此一来,在证券电子交易领域,国内券商就能够整体领先国际水平。
2、以网络模式使客户拥有的服务价值得以最大化为导向
长期以来,我国股市基本上以散户为主的市场,个人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和投资水平都较低,迫切需要投资咨询,这是开展网上经纪业务的基础。在现阶段条件下,网上交易的根本就是提高券商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实质上是使投资者(特别是非现场交易者)有一个较好的投资顾问,并快速便利地以相对低廉的交易成本完成完整的交易。搞好服务管理将成为券商竞争的重要手段,现阶段的证券行业已进入一个服务竞争的新阶段。
网上经纪业务的要点是提供大量及时、周到的投资讯息,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使客户通过网络所得到的服务价值争取达到最大化。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国内券商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满足投资咨询的能力。因此,国内券商目前所要做的就是借助网络,将各种新名词分门别类地及时送达给客户手中,比如,通过电子邮件将投资组合建议发送给客户,通过寻呼机警示客户所持股票已到止损点等。
3、建立起网上经纪的品牌和商誉
随着电脑的普及,网上经纪将以极快的速度发展。网上经纪将主要以信息、咨询、研究优势争取投资者,券商在开展网上经纪业务的同时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网上经纪业务的同时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网上资讯查询平台,这对券商的信息与研究者提出了很高要求。由于硬件条件的差别较小,网络经纪的竞争只能依靠软,网络跨跃时空的能力会将这种优势服务的能力无限放大,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在网络经济模式下更是一条不变的规律。而且在证券电子商务中,技术构成了服务与业务的基础平台,任何一种新的业务思想或技术很快能被对手所仿效,券商只能靠服务与业务的创新对能保证竞争的优势。开展网上经纪业务争夺市场,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必由之路,为此券商必然高度重视信息与研究工作,加大对信息与研究工作的投入。网页创作优良、信息内容丰富是成功开展好网上交易的必要条件。网上交易对投资者而言,一个很大的优势就在于能够排除空间、时间障碍,方便地查询行情、委托,获取投资公共资讯及每家券商独特的资讯。因此,券商网页创作优良、快捷、方便,信息内容丰富就成为吸引投资者很重要的方面。当然这对券商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大的研究力量将成为券商网是交易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大部分券商网站都在向"大而全"靠拢,放弃了证券行业最宝贵的"特而专的专卖店"概念,如果某家券商网站能够形成自已的独特性,内容服务形成品牌优势,这样的网站就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样的证券电子商务--网上经纪交易才会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只要券商网络经纪在投资者中建立起良好的资信和品牌,客户会主动选择服务好、信誉高的券商,客户的范围会遍布全国各地。
4、最好拥有自主开发的INTERNET专门网站
目前"摆地摊"已经成为证券公司发展网上交易的主要模式。所谓"摆地摊",就是由网络或IT公司负责开设网络站点,争取客户,为客户提供投资资讯,而证券公司以营业部的身份在后台为客户提供网上交易的通道。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此种网上交易还处于尝试阶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这种方式最大的
缺陷是营业部放弃了对自己客户的直接服务,将自己的客户拱手让给了IT公司,如果今后若干年国内券商的制度保护壁垒被打破,这些券商将会变得一无所有。有鉴于此,目前国内一些大券商开始设立自已的网站,并纷纷开通本公司的内部广域互联网,然后再与互联网联结,客户委托直接通过内部网络到营业部交易系统,不再经过IT公司。相比较而言,这种模式比较科学,是券商开展网上交易方向。
网上证券经纪交易的硬件形式很容易被模仿,关键就在于是否设有公司专门具有特色化的网站,内容服务是能否形成品牌化优势。这不仅包括对投资者的信息服务,还包括围绕网上交易的优势,对原有网站的业务流程进行重新设计,如开拓客户应答中心、24小时全天候服务、实时大势分析,同时根据客户的不同层次提供个性化服务等等。
【国内实例】中信证券宣布将与国内最大的财经类网络技术公司和讯推出网上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使投资者在能进行网上交易的同时,提供最新财经信息,及基于和讯网的实时专家点评等个性化理财服务;又如,青海证券组织了一批优势的专业技术人才,利用国内外最先进的网络技术,逐步实施其全面转型计划。公司不仅设立了数码证券网站,自主开发并开通了网上证券交易,还设立了公司的专家服务中心和电话理财中心,把自身培育成具有证券行业最宝贵的"特而专的专卖店"之特色,形成自已网站的独特性、内容服务品牌化优势,使其从传统型券商向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网上券商全面转型。
【国际实例】美国第一大互联网证券经纪商Schwab成功经验可以成为例证。Schwab实际上是服务个人财务的全能证券型超市,形成证券行业最宝贵的"特而专的专卖店"之特色。它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和提供财经资讯,包括零售经纪、共同基金和独立经理支持服务,同时提供给投资者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店面交易,客户可选择自已所需要的模式。在Schwab网站上,不仅可看到即时行情、新闻、历史财务数据,也可以制定个人主页,查看自己的帐户,编制自己的资产投资模型;而且Schwab通过加强尽可能详细可靠的信息服务,并使其与多种产品结合起来,能得到更多的资产委托,获得客户的长期信赖等等。它注重通过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其通过有效利用技术来降低成本,改进服务,提供创新的业务模式是它的主要经营特色。
四、证券经纪网络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前景
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说过: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将使中国继续扩大现有网络规模,提高技术层次。预计到2003年,中国的电话普及率将从12%增加到22%,移动电话的用户将从890多万户增加到2000万户左右,由此可见随着通信、计算机设备的性能价格提高,通信成本会越来越低,通信质量越来越好,互联网络客户也将越来越多,这些都给发展证券电子商务带来了机会。尤其对我国来说,与其它行业实施电子商务相比,证券业的各类交易信息容易数字化和传输,不存在实物流的配送,同时企业的信息化基础也是最好的,所以首先在这个行业进行电子商务的改造比较容易成功。因此其发展前景是光明的。
1、政府态度和具体政策的推动
证券行业的进入壁垒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网上交易的直接竞争。证券业是国内和新兴行业,近几年才明确它的发展定位,所以它是政府重点监控发展的行业。近期中国证监会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它的出台为所有证券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政策指引,堪称中国证券电子商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而且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关于为电子商务立法的提案引起了共鸣。可以预计,随着证券立法和互联网立法的双重保障,政府主管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在规范网上证券交易的同时会更从政策上鼓励更多的券商参与网上交易,促进网上证券交易的飞速发展。
2、证券经纪电子商务与电子化银行合作化趋势
促成商业银行与证券商合作发展网上证券委托交易的前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随着网上银行转账业务的发展,投资者迫切需要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办妥证券买卖业务;二是随着股民保证金账户与证券公司的彻底分离,银行成为证券公司资金流的唯一运行机构;三是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在混业经营、信息技术和个人金融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对国内商业银行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国内银行与证券公司的网络合作技术和客户群体优势则是应对挑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如果银行业和证券业加强合作,进一步统一交易结算方式,提高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我国的证券网络化交易将会获得更加快速的发展。
3、线上"金融百货商场"模型的出现
随着信息产业向各个领域的渗透,网上银行、网上保险与网上证券交易将有可能促进打破现有的金融分业管理格局,促进三业融合发展,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从全球信息产业与证券市场结合日益紧密的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正通过名牌效应、客户关系和金融信息内容服务改变着证券服务业的现状,一些新的网上市场正在兴起,每个网上金融服务机构的最终目标是要成为金融枢纽网站,即"网上金融百货超市",投资者未来除了股票交易外,亦可经由同一网站获得配套金融、保险、资产管理等各项服务。因而随着高速简洁、双向互动的互联网委托管理系统的出现,诸如经纪业务、理财业务、基金业务、财经信息、投资银行业务、B股承销推介、债券业务等都可纳入证券网上交易系统。
4、网络化的虚拟券商时代的来临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网络化的虚拟券商将是未来券商的的主要模式,券商的各项业务基本上都将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国内券商必须对此早作准备,制订出可行的战略方案。虚拟券商将不再有实体上的营业部,通过银证转账系统,券商今后与银行的合作会越来越密切。券商有必要与银行结成战略联盟,为断地在网上交易业务中推出新的业务。
五、证券经纪电子商务体系的开发及经营模式
证券公司在开展证券电子商务经营时,进入证券电子商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对客户的计算机技术和证券业务的的指导问题,以保证证券经营的安全、稳定与高效。
1、硬件环境的完善
证券电子商务有三方面的网络问题:互联网的安全、网络稳定可靠性和网络速度。互联网的安全不仅是证券电子商务所关心的,它更是整个国家的安全问题,特别是象金融证券这类国家支柱产业的互联网络,更要严格使用国产关键技术,以确保安全性。如我国《网上证券委托暂行办法》规定,有关系统传输安全、系统及维护管理等需经过这家权威机构测评和认证。因此,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建立起公司级的技术风险控制能力。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在网络经纪硬件设备方面要采用计算机网络安全关键技术和产品,这里涉及的东西包括:实用非否认协议、智能卡软件安全规范、智能卡安全集成平台、Internet安全集成系统、Internet网络安全监视器、防火墙系列产品、"黑客"入侵防范软件、网络安全教育等。而且随着我国电信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技术的提高,网络稳定可靠性和网络速度会进一步增强,网络阻塞现象会减少;随着新技术将不断应用于证券行业,并提供可靠的硬件支持,从而能保证证券信息系统安全、高速、可靠的运行;另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量和风险承受能力限制每位投资者通过网上委托的单比委托最大金额以及单个成交日最大的成交总金额,以防范经营风险。
2、证券经纪业务的电子商务化的设计
新一代证券电子商务系统,应构建于"一个网络,两个中心"的理念之上。
广域网平台上的一个共享系统(提供信息平台、证券交易、资讯、个人理财等全方位服务)
券商经纪系统内部网络中心
1、证券公司总部对各营业部的业务流程监控、公司各部门的报表传递;
2、证券公司总部市场研究部门的研究成果在系统内的各营业部;
3、系统内的各分公司将各自拥有的信息、资讯、分析进行传递及交流;
4、公司系统内各营业部之间实现席位合并、实现公司系统内通买通卖;
5、在总部和各营业部之间建立两套帐务系统,实现交易业务集中式处理;
6、公司内的办公会议及员工培训,实现移动办公功能等等(达到最大限度共享系统内资源,将潜在资源转化为现实效益。)
证券经纪客户服务中心(有形网点+网上交易两者之间优势互补)
具体指通过各种信息技术将电脑系统、人工座位代表、信息、电话线路等资源整合成统一、高效的服务工作平台:
1、声讯网建立声讯电话委托和声讯投资指导系统;
2、和网络接入服务商或自设网站建立网上经纪服务系统,有专业特色服务;
1.电子商务是一个开放的、国际化的概念
一般而言,基于全球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是超越国界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带给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便捷、低成本地进入全球市场。这样,就能够以极低的成本创造出大量的“网络”商人;也能够使拥有一网计算机和信用卡的消费者成为“全球”消费者。对于生产企业而言,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地缩短供货时间和生产周期、简化定单程序、降低库存,而生产企业与消费者的直接沟通将使得两者的关系更加紧密,传统交易中的进口商、出口商、批发商、零售商等环节将变得毫无意义。交易的低成本和进入的低门槛,使得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拥有了参与电子商务的均等机会(就此意义讲,发展电子商务是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的较有效的工具),从而能够有效地改变和改善了企业组织结构和市场竞争结构,使得经济的运行效率显著提高。
电子商务国际性的特点,要求其交易规则和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应尽可能地一致,理想的情况是绝对的相同。这正是发达国家积极推进制定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根本出发点,并且发达国家力争谋求制定规则的主导权,以体现本国的利益。对我国来说,在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作用机理的同时,把握其国际性的特点,是制定相关政策的关键。从我国的现状看,存在着与国际市场隔离的两大因素:一是电子支付系统的国际非通用性;二是大多数网络用户的语言障碍。
2.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远比网上购物宽泛
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远远超过通常的网上购物的概念。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不仅包括企业对消费者(BtoC)的商务活动,也包括企业对企业或企业内部(BtoB)的商务活动。一般的观点,是将电子商务视同网上购物
其一,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往往是过去商务关系和商务活动的延续,而这一商务关系是构筑在高信任度和商务合同基础上的。
其二,企业对企业的大宗交易能够更大限度地发挥电子商务的潜在效益,并通过供应链的集中、采购的自动实现、配送系统的高效率而得以实现。
这一特点反映在政策层面意味着两点涵义:一是如果只认识到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就可能囿于现行政策、制度、配套系统的不完善,因为企业和消费者都需要较长时间的认知、认同阶段,以建立相互信任的基础,在政策环境存在明显缺陷的条件下,电子商务的发展就会受到较大的制约。二是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部分抵消制度缺陷的制约影响,这样在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同时,通过发展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就此意义上说,似乎存在着企业对企业、企业对消费者电子商务的先后逻辑,当然也不能僵化地、绝对地分阶段发展电子商务,只是发展的重点要有所侧重。
一系列新的政策问题
相对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言,建立在新介质基础上的电子商务引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问题,主要集中在安全性、隐私权、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用等方面,同时也对税收、国家的权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其商业活动的监督、统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新问题的引出,主要是由于电子媒介的如下特点而引发的:一是,互联网已消除了传统的物理国界的概念;二是,交易过程十分迅速、便捷;三是,电子合同和文件可以不留任何痕迹进行修改、复制和删除。
对我国而言,电子商务带来的最大挑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策的一致性和制度框架的设计问题。电子商务的出现,对交易过程的全链条中过去适用于传统交易方式的法律、制度均提出了挑战,何况我国计划体制下条块分割、行政分权的明显残留物,导致了难以形成一个跨部门的、一致性的政策框架。
电子商务引出的政策问题包括:
税收和关税问题。虽然电子商务的出现,不能改变原有的课税和关税原则,但必须建立与电子商务相适应的税收、关税征稽系统和制度。
相关的法律问题。主要有: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用;传统交易方式中具有法律效用的原始合同、签名等如何在电子介质中应用;纠纷出现后电子形态的证据如何被法庭所接受,等。
安全问题。主要有:交易主体的身份识别;交易过程的商业秘密;电子通讯的安全,特别是未经授权的中途拦截和篡改;交易和其它记录的保存和管理,等。
如果不采用有效的加密技术电子交易是极不安全的。企业和消费者必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其交易行为才可能实现,而相互信任的基础是交易过程的安全保证、保密(对消费者而言是其信用卡详细信息的保密,以免被他人盗用)、受法律保护,而这些只能通过政府颁布安全标准、建立安全制度和安全系统才能实现。否则,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制度制约。
电子支付系统的建立和协调。
消费者权益以及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未经许可采集、分析、使用个人信息变得十分容易,从而存在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潜在风险,为此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电子商务活动的真实统计以及政府的宏观管理。
从全球情况看,电子商务的发展普遍快于政府政策、标准、法律的建立、修改和完善。就我国而言,虽然电子商务仍处在导入期的初始阶段,但由于法律法规缺陷较多,这一问题更为突出。提出电子商务引出的政策层面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只有等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完善以后才能发展电子商务,而是面对能够显著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新生事物,如何适时、合理地制定、完善、修正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尽快消除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瓶颈,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总体而言,政府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作用是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一是建设快捷、价廉的物理通信通道——互联网;二是构建适宜电子商务成长和发展的政策和法律软环境,以及相关配套体系的建设,如电子货币、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
当前急需要的政策选择是:
第一,由于电子商务涉及生产、金融、税务、物流、贸易、法律等众多政策问题,建议指定并授权国家经贸委为协调机构,并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定发展电子商务的总体政策框架,并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有重点地制定操作层面的政策、标准、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