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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
(一)具有显著时效性且持续性强,频率较高 当今世界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及时地对产品、技术升级换代,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立自己的地位,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如果不能及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就会延缓阻碍其产品研发的进程,还有可能由于竞争对手抢先在市场上推出新产品而使本企业丧失大量的市场份额,等到企业自己研发的产品上市后很可能收益率已经大大低于之前的预期,企业前期投入的研发成本就可能无法收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能将要面临生存危机。其次,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压力都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其核心产品的研究开发,不断地通过技术升级而使其生产的科技产品更新换代,以维持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这就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产品和技术创新而引致的融资需求具有频率较高,持续性较强的特点。
(二)财产抵押难度大,较难获得信贷支持 我国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建时间较短,在获取贷款方面尚难形成较好的信用记录支持,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体系等方面还存在缺陷,导致资金供给者出于降低资金风险的目的,大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愿提供信用贷款,而要求通过有形资产抵押来提供贷款支持。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比较特殊,以技术、专利等为代表的无形资产占比较高,可抵押的有形资产不足,而无形资产的价值判断并不具备简单易行的标准,难以成为有效的抵押品。同时由于信息的局限性,贷款方也很难准确地判断技术、专利今后究竟能够给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多大的潜在收益,难以判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前景,只能依靠较高的贷款抵押率来规避风险,这就进一步提升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取贷款的难度。
三、创业板上市融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 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是通过出让企业股份的形式从广大的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中取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可以有效破解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有形资产用于抵押贷款的融资困境,从而有效解决企业当前的资金需求。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之后,还可以在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财务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增发配股或者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形式为企业上市后持续存在的融资需求提供资金支持。再次,公开上市可以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能力。银行不愿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处的行业多为新兴产业,银行对其产品和技术缺乏甄别能力,对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信息掌握不足,存在典型的信息不对称。而一旦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上市,就意味着该企业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和市场前景得到了广大的市场投资者特别是具有专业分析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的认可,并且上市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具有了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投资者公开企业相关经营信息的义务,这就为银行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和信息来源,有助于银行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资金的支持。
(二)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的公司管理水平 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由科技人员创办,企业管理经验不足,自身规模较小,普遍存在企业组织形式不规范、管理体制不健全等组织结构上的弊端,从而会对企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形成不利的影响,特别是不利于企业核心团队的稳定和凝聚力。当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初创期过渡到成长期之后,如果要实现上市融资的目标,企业就必须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内部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吸引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进入到企业的管理层,定期向股东大会汇报企业的发展规划、主营业务的业绩以及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并接受其监督,从而将企业由私人企业逐渐转型为公众企业,进而通过上市融资将企业做大做强。
四、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上市的门槛较高,上市标准界定存在偏差 我国创业板市场虽然同主板及中小板市场相比较,上市条件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降低,但在上市标准上对于企业的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方面的要求过于看重,体现在企业最近两年的净利润不应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两年需连续盈利并且利润持续增长;或者企业最近一年的净利润大于5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大于5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两年企业的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均大于30%,而发达国家的主流创业板市场普遍对企业的财务指标不作硬性要求,这无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了较高的门槛。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上市条件对企业的成长潜质重视不够,未能真正体现创业板设立的目的是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创新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虽然这样的高财务指标门槛可以降低创业板早期的运行风险,但也使得拟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满足企业的盈利能力指标而一味地追求财务的稳健性,就有可能迫使企业延缓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资,从而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质量和潜力,甚至有企业为了满足上市发行的硬性条件而弄虚作假,反而有可能损害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质量,加大投资者的风险,对创业板的长久发展埋下隐患。自2009年至2012年的4年间,创业板具有可比数据的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0.18%、41.8%、17.73%、-7.13%,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上市满3年的153家公司中,上市后经营业绩的复合增长率能够高于上市前3年增幅的仅仅只有14家公司,许多公司上市前业绩光鲜夺目,上市后很快业绩大变脸,经营绩效直线下滑,再到下一会计年度业绩更差甚至出现亏损。这充分说明我国创业板在上市标准的选择上与其助推高成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初衷存在了偏差。
(二)上市公司资金超募严重,资金配置效率不高 创业板上市公司IPO普遍存在“两高一多”现象,即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和超募资金多。2009年10月创业板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中,市盈率平均为56.6倍,而当时主板市场的平均市盈率为23倍,28家公司平均超募比为125%。第二批上市的8家公司平均市盈率为83.6倍,平均超募比为208%。到了第四批上市的8家公司平均超募比迅速攀升至250%,平均市盈率更是达到了88.6倍。我国创业板上市融资的财务指标要求较高,发行审核制度上实行的是和主板市场相同的核准制,发行周期较长,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增长缓慢,证券市场上大量的资金追逐着为数不多的新上市发行的创业板公司,超募现象就在所难免了。这就造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能否上市融资而“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一方面大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无法登陆创业板而面临着资金瓶颈,另一方面成功在创业板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账面上又有大量的超募资金闲置,从而造成社会资金配置效率低下,并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五、国外创业板市场经验借鉴
(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具有以下特点:
(1)多层次的市场结构与灵活的转板机制。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是由三个层面的市场组成的,由高到低分别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使得纳斯达克市场的结构得到了合理优化,为不同层次的企业提供了相应的选择,从而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优秀企业上市。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上市要求最高,主要是蓝筹股公司或者从其它两个市场升版上来的优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达不到其上市条件的。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是规模最大的市场,上市要求居中,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是专为成长期的高科技、高增长的中小企业设立的,上市标准最为宽松,两个市场的上市标准分别见表1、表2。三个市场层面之间具有灵活的转板机制,当低层次市场中的公司成长到已经符合高层次市场上市标准时,经过申请后就可以便捷地转到高层次的市场上市,同样,高层次市场中的公司在无法满足其所在市场要求时,也可以降入低层次市场。
(2)严格的市场监管与竞争性的做市商制度。纳斯达克宽松的上市要求的背后是其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并以此保证了市场的有效运行。通过出台《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纳斯达克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更加完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权利得到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董事会的独立性得到了保障,从而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纳斯达克实行的是竞争性的做市商制度,平均一家公司有11家做市商参与其股票交易,多重做市商的竞争机制保证了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有效防范了市场价格的人为操纵和非理性波动。
(二)英国AIM市场 具有以下特点:
(1)AIM市场首创的“终身保荐人制度”是其成功的首要因素。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对于如何经营一家上市公司经验不足,创业板市场的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较为繁重的监管职责,这将会给创业板带来比较高昂的运行成本。有鉴于此,伦敦证券交易所创新性地设立了财务保荐人制度,由交易所授权的保荐人来决定一家公司能否进入到AIM市场融资,从而将AIM市场的监管体制变得更加简洁而高效。具体来说,就是每一家申请在AIM市场上市的公司都必须终身聘用一家经过交易所审批授权的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人或者企业融资机构作为其保荐人,由其负责公司上市融资的全部流程,并在成功上市之后继续对该公司遵守AIM市场的规则以及日常的经营管理提供指导和帮助。由于保荐人都拥有大批资质合格的专业人员,对于在AIM市场规则下上市公司应达到的管理要求有较为透彻的了解,具备公司治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从而能够确保上市公司的行为不会损害AIM市场的声誉和信誉。这样,伦敦证券交易所就将AIM市场的监管体制优化为交易所对机构保荐人的监管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两大层面,交易所和保荐人各司其职,AIM市场的监管架构简洁明了而且高效。
(2)上市条件宽松灵活,上市程序方便快捷。依靠以保荐人制度为基础的监管体系,伦敦证券交易所对于企业进入到AIM市场上市融资的准入条件非常宽松,表现在对申请上市企业的最低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经验时间、公众持股量等方面均无硬性要求,而企业能否上市将通过保荐人的独立审核来完成。保荐人判断一家公司能否上市审核,主要是考查以下几方面:该公司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其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公司盈利前景良好,公司的股权能够自由流通。当保荐人对该公司的上市申请审核通过后,就会与该公司的上市顾问一起对其上市的程序和架构提出方案。随后,保荐人会向交易所递交一份正式声明,宣布拟申请上市的公司已经符合成为公众公司的基本条件并通过审核,这样该公司最快三天后即可在AIM市场公开上市。这样的审批程序大大缩短了企业等候上市的时间,通常4到6个月即可完成上市。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融资途径优化
(一)实行多样化上市标准,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机会 我国创业板市场较为单一地注重衡量财务指标的上市标准并不符合创业板更应看重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宗旨,我国创业板市场进一步的改革方向应该是合理简化上市程序,优化上市标准,适度降低在企业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方面的条件,构建多元化的上市条件,以使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进入到备选企业库,在成长性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优中选优,吸收更多的上市资源以推动创业板市场的真正繁荣。当然降低财务指标门槛并不意味着放松对上市企业的筛选,而是要更加重视对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非财务指标的衡量,特别是对上市后的监管要适当从严,这样做既能保证使有潜力的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机会进入到创业板市场,又可以尽量减少上市后企业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二)改革保荐人制度与发行审批机制 目前我国规定上市公司在成功上市之后只需继续聘请保荐人两年,这种制度设计未能充分发挥保荐人对上市公司起到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反而加大了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难度和成本。我国可以借鉴AIM市场的成功经验,要求上市公司实行终身保荐人制度,同时对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审核机制进行改革,将新股发行审核由目前的证监会审核制逐渐过渡为保荐人审核制,并将上市公司筛选的质量与保荐人的信誉直接挂钩,即以市场化机制取代行政审批机制作为决定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能够在创业板上市融资的主要方式。成功登陆创业板的公司将由保荐人持续督导,证监会主要负责监管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督导是否合规和尽职尽责,并对保荐人上报到证监会备案的上市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以及上市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一旦由于保荐人的失职而对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造成损害,将严厉处罚保荐人,甚至吊销其资质。
(三)设立多通道上市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差异性很强,我国创业板市场可以考虑设立多通道的上市程序,从而为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创造条件。首先,我国有不少非常优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在海外的创业板市场上市,这些企业的规范化运作水平很高,在处理与投资者关系方面已经具备了充足的经验,可以为它们回归国内的创业板市场设立快捷通道,尽量简化上市流程,从而为创业板市场提供更多的优质上市资源。其次,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能目前在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尚不能具备在创业板整体上市的条件,但企业自身的成长潜力普遍被投资者看好,可以允许其在公司改制的同时预先将企业的一小部分股份在创业板市场上先行上市,这样可以使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创业板市场上获取发展资金,有效遏制IPO超募现象。
参考文献:
[1]王恒山、杨平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成功因素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一、融资渠道
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创业资本、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最近一段时间国内谈论最多的是创业投资和公司上市,企业能否在国外上市,应该上市还是另外谋求融资或银行贷款等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资金需求或者在不同市场情况下,为了不同的目的,企业应该采取不同的融资策略;不能一概而论,也没有统一的答案。
作为高科技领域的企业家,应该了解不同融资渠道的特点和要求。首先是创业资本的特征。创业资本是由专业人士管理的基金,用于新建高速成长和极具发展潜力企业的股权投资,创业资本只占投资企业的少数股权,但它不是一个被动的投资者。创业投资家往往会亲自参与企业管理,凭借其以往的投资经验来协助企业发展,以获得最大的企业价值。创业资本的投资周期一般较长,三到七年的时间,需要以退出的方式结束他们的投资。退出是一个通过套现获取回报的过程。一种退出方式是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上市企业的投资资本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收购兼并是将投资股权转让给企业创立者或其他投资者。由于创业资本所承担的风险较高,所以期望的投资回报也相当高。当今众多成功高科技企业,比如微软、英特尔、太阳、康柏、苹果等发展的初期都曾通过创业资本获得投资。
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问题在今年才获得广泛关注,国际适用的融资工具也是刚刚被国内高科技企业了解,因此外国创业资本在中国的投资案例屈指可数,只有四通方利、金蝶科技、爱立信和瀛海威等少数几例。中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建立专门的创业投资机构,如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和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等,为高新科技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一些地方政府附属机构和地方政府发起的投资公司也开始从事创业投资;此外,中国各高科技园区设立的创业中心也具有创业投资性质,然而,目前中国还未形成成熟的创业投资体系。主要问题包括:
第一,不同于西方以私人为主的创业资本体制,中国创业投资的机构以官办为主;
第二,创业的资本来源不足,规模较小,高科技园区的创业中心更缺乏实力;
第三,投资方式以信贷和信贷担保为主,不同于西方创业资本以股权投资为主;
第四,缺少市场化的投资机制,既缺乏高科技项目的来源,又缺乏筛选、鉴定高科技项目的能力,创业资本缺乏一个灵活有效的套现机制。
资本市场是高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对于中国高科技企业而言,A股市场仍然是目前主要可以利用的市场。从1997年A股市场掀起了高科技热潮以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如中国最大的软件企业清华同方,另外一些民营高科技企业也通过买壳上市,四通、方正和联想等公司以红筹股方式在香港上市。除主板市场以外,香港将在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适合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上市,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将拓宽中国高科技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渠道。美国的NASDAQ市场为推动美国高科技的发展作了重大的贡献,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中国高科技企业在其成功上市的案例。据报道,NASDAQ正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商讨今年挑选三到六家企业上市。
另外一个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的理想贷款对象是经营稳健、财务风险较低的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承担的风险极大,银行贷款的收益只是固定的利息,在风险和收益不兑现的情况下除非创始股东有足够的资产作为抵押,否则创业高科技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另外中国高科技企业规模比较小,资产额也较低,其中不少是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即使获得商业贷款,其成本也很高。中国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已采取措施鼓励银行向民营高科技企业贷款;因此,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贷款环境将会有所改善。成熟高科技企业在具备了稳定的产品和市场,良好的前景和稳健的财务状况后会有机会获得银行贷款。
三种融资渠道各有其特点,从风险回报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投资者应承受的风险不同,要求的回报也不一样,风险资本是高风险高回报,股票投资的风险高回报也高,银行贷款只能承受较低的风险,要求的回报也比较低,一般只有固定的利息收益。
从资金规模来看,资本市场汇集了基金、机构投资者和散户的投资者,所能提供的资金规模比较庞大;风险基金由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小部分投资者提供,规模比较小;银行贷款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少量或大量资金。
从参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者往往要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股票投资者一般不会参与公司日常的业务,商业银行也绝对不会参与公司的管理。
从退出变现的角度来看,风险资本以上市和转让投资退出,股票投资者在市场上投资股票,商业银行以回收本金利息退出。
中国高科技企业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可考虑的范围很广,包括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经济因素包括外界因素,如企业未来的融资优势,吸引力以及价值;这里还有一些主观因素,如高科技股东对融资成本的判断和接受的程度。就非经济因素而言,高科技企业股东会可能会考虑自己投资价值的变现、资产和投资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知名度以及对员工利益的照顾和奖励等,这些非经济因素有时会对高科技企业选择融资产生重大影响,但过多考虑这些非经济因素,忽视企业发展最根本的目的,对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吸引力有着不利的影响。
二、融资策略
股东在选择不同融资渠道时,应该衡量自己企业的特点、优势和对资金提供者的吸引力,考虑不同融资方式对企业融资量、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融资成本的影响。
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成五个阶段。第一个是创立阶段,在这个阶段,新发明和新技术已经产生,需要对产品和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企业尚未投入生产,资金需求量比较小,但投资的风险相对较大;第二个是研究和开发阶段,在这个阶段经过对新产品的不断研究和开发,产品已经符合市场需求,企业资金需求量比较大,风险也很高;第三个阶段是市场导入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进入市场并被不断推广,发展潜力已经初步显现,企业开始获得销售收入,风险减小,但仍然需要大量资金来扩大生产和组织销售;第四个阶段是增长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被市场接受,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企业开始盈利,风险降至很小,但是需要巨额资金来满足市场增长的需要;第五个阶段是成熟的阶段,市场已经稳定,企业大量地盈利,资金需求相对稳定。
高科技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融资渠道的特点进行融资:创立阶段由于风险巨大,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但由于资金需求不大,一般创业者个人投资就可以满足,也有一些风险基金在这个时候进行投资,这被称做种子投资;研究和导入市场阶段由于风险大,上市和银行贷款几乎不可能,风险资本正好可以满足这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增长阶段由于业务发展迅速,企业开始盈利,前景已经很明朗,风险比较小,企业有机会进入资本市场获取大量资金,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此时一些商业银行愿意提供贷款,同时一些风险资本也进行投资,上市以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退出;成熟阶段高科技企业和其他行业的成熟企业类似,以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作为融资渠道,风险资本基本上套现退出。
根据亚洲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到1996年底,亚洲风险投资总额达到197亿美元,其中大概47%分布在扩展阶段,23%分布在成熟阶段,20%分布在起步阶段,创业阶段的基金只有5%,因此从吸引风险投资来说,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和股东应该考虑到其企业的特性和对风险投资基金的吸引力。
基金需求量也是高科技企业寻求融资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应针对企业特点,根据资金需求量来确定融资策略,未雨绸缪,作出资金预算,并根据不同融资方式所需时间和市场情况来进行策划。例如,创业阶段所需资金量不大,融资可以通过担保或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解决;创业者还应考虑融资的成本和回报因素。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和可换股债券要求固定回报,这些资金的提供者不会与创业者分担风险,但也不能共享收益。创业投资承担高风险又追求高回报,有苛刻的要求,对创业者来说,风险基金投资者对企业的股值一般很难出现偏高甚至失重的情况,相比之下,上市的企业股值最高,融资成本最低,而且筹集基金量最大,但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也对上市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合上市。
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创业者还要考虑融资所需的时间和灵活性。一般来说能否取得银行贷款,取决于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还贷能力,较少受外界资本市场因素的干扰,而上市时机较易受外界资本变动的影响。由于从开始筹备到上市发行一般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国际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因素更加重了上市的不稳定性。风险投资也需要一定时间进行项目评估和取得内部审批。虽然不象上市受外界资本市场影响那么大,但很多风险投资都以上市作为主要套现方式,所以对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的预测,对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决定来说非常重要。高科技企业创业者在作出融资计划时,需要全盘考虑,甚至准备在某些情况下牺牲短期利益以获得长期较大的利益。经常有些企业界人士和我们商讨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可能性,我们坦白的告诉他们,现在不是上市的好时机。这家企业应该在现阶段引入风险投资,争取在未来一两年内上市。因为有些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业绩不够稳定,市场份额不大,管理不够成熟,基本结构不合理,根本难以达到短期内上市的要求,利用风险投资则可以提高效率,对企业长远发展和未来上市大有好处。有些风险投资基金侧重于较长期的投资,希望通过注入资本金、改进管理和开拓市场使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有一定规模的发展,然后上市套现获取厚利;表面上看与上市相比,风险投资者以较低价格入股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创业者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风险投资对企业的无形影响,如提高知名度,对投资者大有裨益。
三、中国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策略及要求
了解如何利用海外上市融资非常重要,不仅对正在操作上市或者打算在短期上市的企业有很大的意义,而且对正在策划风险投资的企业也有密切关系。如上所述,许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时,都要考虑未来一段时间投资企业上市套现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甚至会影响到投资项目价格的评估。我将从香港市场独特的优势,国际投资者对上市企业的素质要求,上市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上市时机的掌握等四各方面加以介绍。
香港市场上市获得的独特优势包括:第一,全球主要的投资基金和机构都集中在香港,把香港作为在亚洲、特别是大中华地区的投资基地;第二,香港与大陆在经济、贸易、文化和地理上的联系最为密切;第三,香港的专业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大都熟悉中国业务,香港媒体对大陆的经济和其他方面有广泛的宣传报道。可以说香港市场已形成一个红筹股和H股等中国股票的板块,有大量专门的中国股票销售人员和研究人员,所以中国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性比较高,远远超过同期在纽约或者海外其他地方上市挂牌的股票。以往香港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以金融、房地产、贸易服务为主,为了改善香港的经济结构,提高香港的长期竞争力,香港政府计划建设数码港,推动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世界上一些重要的高科技公司纷纷看好香港高科技发展的前景,微软公司和香港电信宣布了合作计划;英特尔公司总裁认为香港在金融、贸易、基础、电信、基础设施、人才、基金等方面的优势使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随着香港高科技产业的起动,香港市场上与高科技或与网络有关的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科技类股票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
选择在主板市场还是在二板市场上市,相对比较简单,企业只需要把企业状况同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主要要求相对照,符合那个市场的条件就可以在那个市场上市。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组织结构都比较成熟,二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是创业阶段的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的要求比较严格,二板市场的要求相对较宽松,但在信息披露、公司管制等多方面有进一步的要求。中国高科技企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大部分高科技企业还在创业阶段,二板市场将会成为主要的关注点。
有些人认为只要是高科技,上市就会成功,但是事实并不尽然。一个企业要想上市成功,必须满足投资者的基本要求。投资者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行业、业绩、前景和管理四个方面。不同的行业在不同时期都会受到追捧,这代表了投资者口味的变化。目前高科技股票容易受到投资者追捧,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缺乏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因此中国高科技股票上市应该比较具有吸引力。高科技牵涉很多行业,包括:网络、电信、生物化学等。投资者会分析各企业所处行业和产品的不同情况进行决策。此外,上市公司对其优势、弱点、机会和威胁的分析也可以使投资者更容易相信企业发展的潜力。
业绩方面,通常认为企业赚钱就能吸引投资者,但并不一定。企业有强大的盈利能力固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企业盈利的数值和资产负债的稳健性。营业数值往往体现为业务是否稳定增长,若营业额稳步增长而营业比例同样向上,则表示企业业绩比较可靠。除此以外,主营业务必须突出。财政状况是否健全主要来自对资产负债的分析,所以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往往盈利较小,甚至于没有盈利,但这并不代表没有业绩。只有那些行业概念比较突出,营业额和盈利前景显示可以高增长的高科技公司才会引起投资者的兴趣。企业的前景好表现为所处行业具有发展空间,企业本身在该行业具备比竞争对手更多更强的优势。
管理方面必须要做到:一是管理专业分工,企业内各主要部门由不同的专业人才负责;二是管理层必须了解行业的最新趋势和变化;第三,管理层、骨干技术人员保持稳定。
四、海外上市应该注意的问题
公司的架构必须简捷,企业的股权变化必须清晰,以避免出现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不易披露的问题。披露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是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运作最直接的方法,披露资料时,要做到不夸大、不遗漏,决不能有不尽不实的披露。为了确保招股书内容的正确和董事责任的保障,企业应配合保荐人和律师进行验证。企业盈利增长可分成两大类:有机和无机增长。有机增长指公司本身业务的内部扩张,是自然的发展趋势,也是吸引投资者的关键;无机增长指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产生的规模上的增长,但收购兼并的机会不可强求,投资的回报率依据收购价格而定,故无机增长很难测试;很多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收购兼并一些具有特定技术优势的小企业,这类收购如果能比企业自身研究开发产生更大的效益,也会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党的十强调我国未来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济增长方式将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因此,未来科技型企业必将成为我国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实现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能够增强我国高科技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的发展。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步形成了一个超过13 万家企业构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它们是我国中小企业群体的中坚力量,也是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重要微观基础,同时也是各类金融支持政策关注的重点。
资本市场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血液调节中枢的功能。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提高市场的筹资能力和资本配置功能,对于保护好市场、控制市场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资本市场与中小企业发展而言,一国股票市场对中小企业群体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是检验一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发展水平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一国股票市场自身发展水平的试金石。
当前,在制度设计层面上,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架构已基本完整,上市融资正为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我国资本市场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关系
(一)资本市场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
资本市场可以直接支持一批科技型企业驶入“发展的快车道”,在较短时间里实现“做大做强”,使其为国民经济培育新的中坚力量。股票市场提供给中小企业的支持,无论在突破融资瓶颈、突破公司治理困局、提升企业发展空间方面的影响都是决定性的。
以中小板上市公司为例,自2004年启动以来,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即便在08年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小板上市公司仍旧保持较好的增长率。五年中,中小板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为30%,业绩保持增长的公司比例为71.4%,增长比例超过30%的公司占比27.6%。
中小板公司上市后在缴纳税收、解决就业等方面的贡献越来越大。截至2008年底,中小板上市公司目前共聘用员工55.84万人,比上市前新增劳动就业13.64万人;2008年度纳税总额达到230亿元,比上市前一年纳税总额增加39.45亿元,增幅达20.7%。此外,很多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上市实现了产业转型, 185家中小板公司完成了产品的升级换代,并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起到示范、引导、促进作用,带动了创业潮、创新潮和上市潮。
(二)我国科技型企业已可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进行上市融资
中国政府稳步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2004 年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目前,国内的资本市场一个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场外报价转让市场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发展蓝图形成。2004 年5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市场启动运行;2006年1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启动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为园区高科技企业提供挂牌和股份转让服务;2008 年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9年创业板正式推出。
201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稳步推进的原则,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新三板”扩大试点工作的启动,是推进全国场外市场建设的重要步骤,标志着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开始从北京的中关村园区走向全国。随着这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其对改善中小企业金融环境、推动自主创新和结构转型、活跃民间投融资活动的积极作用和示范效应必将得到持续的释放。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显示的挂牌公司统计,截至2012年12月28日,挂牌企业已经达到200家。随着做市商、向有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放、引入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地,相信随着配套制度的出台,新三板交易将会活跃起来,并成为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发展的关键要点
中小科技型企业要上市,通常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阶段,股份有限公司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并上市。通常所称的企业改制,主要是指将非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依法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阶段。
(一)中小企业上市改制与规范的核心要求
改制是所有企业上市最为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工作。改制绝不是简单的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的目的在于形成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独立运营的、规范运作的、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能够可持续发展的股份公司。
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的目的在于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确立法人财产权,优化企业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建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和营运机制、设立合规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做准备。而企业改制关键在于突出企业主营业务和形成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与改制过程中付出的成本相比,改制后规范运行带来的增量成本更大,但这是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必须支付的成本。其中,税收负担、股权稀释是上市改制过程中,拟上市企业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影响企业改制上市的因素。
(二)监管部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的要求
1、证监会对拟上市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一般要求。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上市企业需要制定股份制改组以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中,需要重点规划、设计好如下几方面的关键问题,包括:发行人企业概况、资产重组方案、改制后企业的管理与运作、募集资金投向,以及税收、环保等其他事项。
2、证监会对拟上市企业IPO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中国证监会对企业IPO审核过程中,主要是重点关注如下一些问题:历史沿革和公司治理、经营模式与核心竞争优势、拟上市企业的独立性(对内、对外独立性)、拟上市企业盈利能力、募集资金项目(项目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项目可行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一些共性问题(人民币升值压力、出口退税率下降、原材料涨价)的化解能力等。
3、拟上市企业IPO审核中被否的主要原因。从最近几年证监会对上市企业审核的具体情况,企业上市被否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较差,缺乏持续盈利能力、独立性差、历史上有违法违规行为、募投项目不具备可行性或实施条件不具备、股权结构或管理层缺乏稳定性。
从创业板上市发行的情况看,创业板发审委会议未通过企业的主要问题,也是集中在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主体资格、募集资金应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财务会计等方面。
综合分析以往上市的具体经验,改制不彻底、改制存在瑕疵是影响企业上市的根本原因。
三、科技型企业如何做好上市融资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上市资源丰富,这一国情决定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上市资源将为相对有限的资源。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预计仍将会延续现有的“优中选优”的趋势,只有真正优质、高成长性的企业,才能挤入“高贵、稀缺”的上市公司行业。中小板5年发展的历程佐证了上述判断。现行的发行上市标准对业绩的要求是:“连续3年盈利,累计净利润不少于3000万元,近3年经营现金净流流量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但对2008年上市的273家上市公司统计发现,这些上市公司中净利润指标,前1年的平均值是一年就接近6000 万。可以说,能够上市的公司业绩水平都是大大超过基本要求,只有在行业里面较为领先的企业,才有可能获取稀缺的上市资源的。
因此,我国资本市场上市资源仍将稀缺的现实情况决定了中小科技型企业持续发展的长效发展机制构建的重要性,只有制定长效举措,持续推动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才能构建长久、持续的上市资源。
(一)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银行贷款仍然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渠道。但是,高科技巨大风险使银行对其贷款慎之又慎,政府担保则能解除银行顾虑,保证有前途的风险项目得到银行贷款。目前,对风险企业提供抵押式债务保证,作为一种政策手段已为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都为中小高科技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其比例高达75%-90%。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部分地区,将科技拨款的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贷款担保基金或建立高科技产业投资公司,由其为高科技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收到了较好效果。江苏无锡市政府从1996年起,连续每年从市财政拿出500万元,滚动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基金,投入重点科技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创业引导基金
发展风险投资既扩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又发挥专业机构对企业的溢出效应。以创业投资为代表的私募股权投资,目前已经发展成相对完善的体系,是我国中小企业群体重要的外源融资渠道。同时,以IPO退出为重要渠道的风险投资商,在资本注入后,会在企业改制、上市推进等方面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推动企业尽快上市。例如,在首批28家创业板企业中,有12家企业曾获得创业投资的资金支持,占43%,累计获得资金6383万元,平均每家532万元。在2008年统计的273 家中小板上市公司中,59 家有创业投资机构介入,初始投资金融为18.9 亿,2009 年6 月底市值167.5 亿元,增值8.87倍。
(三)科技型企业自身要构建科技创新机制
鼓励创新技术发展,疏通技术转化的渠道。创新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并且技术的繁荣也会带来更多的创新意识。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成功企业很多,淘汰企业不计其数,而走上规模化发展之路并依靠技术创新实现企业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所占比例不高。技术创新已是中小科技企业和相当一部分制造企业迅速成长和超常规发展的重要途径,技术创新的绩效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综合发展状况。未来发展,应当积极推进与高校合作,疏导高校研究项目的技术转化渠道。通过技术的引导,鼓励中小企业挖掘新的市场缝隙,拓展新的消费群体,细分市场,采取与众不同的商业模式、支持新的产业形成。
(四)构建科技型企业发展机制
科技型企业要构建适用的未来发展机制,错位发展创业途径,拓宽中小企业产业空间,提高中小企业的存活率。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改变全方位投资、全覆盖经营的方式,选择“错位竞争”的策略,也就是所谓的“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创新思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灵活的创新机制,避开“同位”,另辟“新位”,避免正面冲撞,提高了企业的存活率,拓宽了发展空间,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可以参与到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这样,有利于理顺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外资经济的结构,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
参考文献:
[1]张朝元,于波,丁旭.企业上市前改制重组[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这些上市公司中既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移动这样筹资规模巨大的国有企业,也包括新浪、盛大等民营后起之秀。从上市方式上看,大部分中国科技企业利用其海外注册公司上市。61家公司中有15家直接通过境内公司上市,有46家则通过其海外注册公司上市。
回顾历史,中国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经历了从盛到衰,再到重新繁荣的几个阶段。从图2中可以看到,2000年是中国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第一个年。然而,随着全球网络经济泡沫的破灭,整个高科技概念股开始转入衰落,中国高科技企业上市也进入了一个低潮期。不过在2004年,一批高质量的中国科技企业再次以迅猛的态势返回海外资本市场,共有34家高科技企业分别在美国、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上市,超过各市场历史记录。
随着时间的推移,海外上市的高科技企业无论在资质还是在市场选择和行业分布等方面,逐渐显现出一种更为成熟和多元化的特点。这些特点进一步支持了更多的高科技企业在海外的成功上市。因此,预计2005年,中国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热潮将持续。
投资人越发务实
2005年,海外市场的投资人会对上市的中国企业在行业地位、赢利能力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有更为严格的要求。
由于投资人的审慎态度,和2000年第一次海外上市中的高科技企业相比,2003年和2004年上市的企业具有更加实在的利润增长点和清晰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在美国市场上,公司是否处于有成长性的行业,其行业领先地位以及是否可以获得稳定赢利,成为决定公司能否被市场接受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本轮上市热潮中,很多中国公司已经有很好的业绩表现与盈利能力,并在行业中具有优势地位。
当然,对一些行业的认可度也与成功上市密切相关。比如2004年Nasdaq上市的从事无线增值业务的公司,如掌上灵通和空中网,尽管拥有高速增长的业务和突出的盈利业绩,依然受到市场的冷落。主要原因在于:海外投资人十分怀疑无线增值这一商业模式的前景,他们认为该业务存在很高的风险性。这些风险主要来自于政策管制和未来收益的不稳定性。因此,预计2005年,有意上市的无线增值业务公司将很难获得市场认可。
2005年,行业内排名第二的公司登陆美国市场依然十分困难。他们必须包装出一种有别于第一名的更为独特的竞争优势,否则将很难成功,比如2004年底登陆Nasdaq的e龙。实际上,不管是在业务规模、品牌知名度还是盈利能力上,e龙都被已经上市的携程远远甩在了后面。e龙也曾经试图用“行业第二”的身份去获得市场认可,然而,这一行动却遭到市场冷遇。为了获得市场认可,e龙以20%的股权(最高可达51%)为代价换取了IAC的参股,减少了投资人对于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的担忧。然而,IAC由此在 e龙董事会拥有约96%的表决权。
同时,信息和财务的真实性,也是影响2005年中国高科技企业上市成败的关键。尽管2004年是中国公司总体上市最多的一年,但是也是在信息披露和财务真实度方面出现问题较多的一年。这其中既包括中芯国际和中国人寿这样“航母级”的上市公司,也包括像新湖滨控股这样的中小民营企业。因此,海外投资人对中国企业的“黑箱作业”或公司信息不透明,以及中国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等问题,感到疑虑重重。2005年,投资人在评价中国公司,特别是科技公司的时候,信息披露和财务规范化将是极其重要的标准之一。
市场更分散 类型更丰富
2005年,海外上市的科技公司在市场选择上将更加分散。在2000年的第一次海外上市中,10家海外上市高科技企业有6家选择了美国市场,只有1家在新加坡上市。而在2004年,随着更多的中小高科技公司登陆海外市场,公司对市场的选择也趋于分散化。一些在行业规模较小而又发展迅速的公司,则更多选择了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地作为其筹资市场。因此,2004年,选择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上市的公司比例较以往有明显上升。
同时,2004年以来,来自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证券交易所纷纷来到中国大陆进行推介,以期获得更多中国公司的青睐。因此,2005年将会有一些高科技企业成功登陆其他海外市场。
从行业划分上看,中国高科技企业的上市类型由单一集中在IT和电信领域,转向更加广泛的领域。这种特征在两次上市热潮阶段显得尤为突出。
特别是2004年,海外市场上第一次出现了一批半导体行业的中国公司,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的半导体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风险投资的支持下,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
与2004年芯片制造类公司的踊跃上市略有不同,预计2005年,一批芯片设计类公司将成为海外IPO市场的新宠,比如“大唐微电子”、“中星微电子”“BCD”及“展讯通讯”等。
此外,2004年8月,随着互联网公司重新获得投资人的关注,网络概念股的IPO被再次唤醒。此次上市互联网新股与以往的同类公司有很大的区别,最为主要的特点在于:这些互联网公司拥有稳定的盈利、清晰的商业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而且这些公司模式主要是将互联网与某一传统领域结合,从而获得更加明确的目标客户群的支持。
受此影响,诸如盛大、51JOB等一批中国互联网公司,在IPO市场上获得巨大成功。预计互联网上市热潮将在2005年得以持续。同时,中国网络上市公司的类型将更加丰富,预计将有包括百度、搜房网、当当等超过10家的中国网络公司登陆海外IPO市场。
2005年上市的科技公司中还将出现由科技和传媒相结合的一类公司,即以“分众传媒”与“聚众传媒”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形式。
当然,不同行业的中国公司在选择市场的偏好上也有所不同。根据对以往数据的统计,大部分互联网公司都首选在美国Nasdaq上市。而目前还没有电子类的公司登陆美国市场。电信和IT行业的公司则大多选择了中国香港市场。在新加坡市场上,上市公司大多集中在电信和IT领域。
地方政府做助推
在很大程度上,各地政府是2004年上市热潮的助推器。一直以来,融资难是困扰高新技术企业的一大难题,大大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融资难不仅表现在银行借款有难度,更主要表现在国内资本市场格局的不完善。
在这种情况下,更多的政府部门选择了扶植本地优秀的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政策。比如浙江省对拟上市公司就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拟上市公司在改制设立时涉及的税收、土地、资产界定、有关服务收费等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做出支持性的妥善处理。
受到政府推动,2004年有9家江苏省和浙江省的企业成功登陆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股市,其中2家为高科技公司。
可见,随着各级政府支持政策的推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趋势,政府推动海外上市将依然是2005年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主要动力。
预测:热潮将持续
尽管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但是一些新修订的国内外相关的政策将在很大程度上,对2005年中国科技企业的上市之路产生负面影响。
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近期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政策将对境内居民通过设立境外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作法进行严格控制,即对于这类企业有可能采取不予颁发外汇登记证的惩罚措施。据悉,未来外管局还将出台一系列政策,对于境内企业和居民在境外获得的期权、股份等进行严格监管。
这一通知无疑对于2005年计划红筹上市的科技企业是一个巨大打击。因为,长期以来,大部分高科技民营企业都是以设立离岸公司的方式实现海外上市的。使用这种方式最主要的因素在于:首先,许多高科技公司都有海外创业投资的支持。受到国内资本市场流动性制约以及国内外汇政策的诸多限制,大部分海外投资人都选择“两头在外”的方式投资中国公司,即被投资公司设立在海外,最终在海外资本市场退出。因此,该通知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海外投资机构的顺利退出,打击了他们投资中国科技企业的热情。其次,如果注册在国内的企业直接申请上市,则企业必须达到相关的资质要求,即公司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这些规定无疑“卡掉”了一批优秀高科技企业的融资之路。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规模或赢利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企业选择了设立海外公司上市的方式,而该通知的实施无疑增加了这类公司海外上市重组的难度与不确定性,将严重阻碍这些使用海外公司上市的企业的融资计划。
此外,在国际会计制度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则。影响比较大的如2004年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批准的有关内部监控体系的“404法案”,以及2005年1月中国香港会计准则出台的一些新修订。其中中国香港会计准则对科技公司影响较大的是:从2005年开始,股份或股权形式的交易和支付必须记入公司利润表中的费用项目,冲减公司收入,同时对过去3年的报表按新准则重新调整。该条款将对存在期权奖励制度的公司产生影响。
尽管存在着政策上的制约,但是大部分中国科技公司通过海外上市筹资的目标并不会因此而改变。较之过去,TMT行业的上市公司商业模式更加清晰,业绩更加稳定。他们对于资本的需求随着自身快速的成长也变得越发迫切。海外IPO市场依然是这些有实力,有资本需求的中国高科技公司首选。预计更多的企业将试图找到政策的突破口,并且寻求更加有效的海外上市之路。
总之,我们依然可以乐观的预计:2005年,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的热潮仍将持续。
(本文资料来源:Zero2ipo清科公司创业投资研究中心)
海外资本市场上市比较
文 倪正东 王维
着2004年新一轮海外上市热潮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将海外上市作为其融资的主要目标,大部分的企业把上市的目标市场集中在美国、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资本市场。然而,究竟选择哪个市场上市才能使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且为今后的持续融资作好准备?这一直是众多公司所关注的问题。以下,我们将从美国、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证券市场的状况和上市要求等方面来剖析各国IPO市场的差别,为中国公司海外IPO的市场选择提供一定的帮助。
美国:流动性最好 报价最高
一直以来,证券市场股票流动性一直被认为是评判该市场活跃程度和人气的重要指标。各国主板市场的活跃度明显高于其二板市场,而相比较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证券市场,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和Nasdaq的股票流动性最好。
许多公司将目光瞄准美国IPO市场,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该市场上较高的定价。从表1中不难看出,2004年,中国上市公司在美国市场获得了相当高的定价;而新加坡市场上,中国公司所获定价普遍较低。在中国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所获定价则明显优于创业板。
中国香港:对高科技认可度提升
一般情况下,美国市场,特别是Nasdaq市场,对于高科技股票的认可程度要高于其他市场。中国香港市场则更偏爱于一些传统行业的上市公司,而新加坡市场对于高科技小盘股的认可度要好于中国香港市场。但是在2004年,各市场上市新股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从而打破了这种对于行业偏好的传统认知。
首先,在美国市场上,对于中国高科技股,投资人并非全部接受。互联网类上市公司由于整个市场对该行业的看好而获得成功。而从事无线增值业务的SP公司却因为商业模式存在高风险而受到市场的抵制。
此外,IT和互联网类的上市公司在中国香港市场都有不俗表现。可见受到国际资本市场上这类股票转暖的影响,该市场上的投资人对于互联网类股票的认知程度有所提高。然而,高科技行业中,电信行业及IC行业上市公司不被市场看好。
在新加坡市场上,投资人对于电信、IT等高科技行业的中国公司并不十分感兴趣。相反,环保和医药类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市场的认可。
新加坡:上市成本最低廉
一般情况下,Nasdaq的上市成本会占到整个筹资金额的大约10%~14%左右。在纽约交易所上市的成本还要高于Nasdaq,是几个市场中成本最高的。因此,筹资金额在8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选择在美国上市比较好。
中国香港市场上市成本也是相当高昂。在创业板上市的成本最低都要在1000万港元以上,平均占到整个筹资金额的大约10%~15%左右。而主板的上市成本更高达20%。因此,筹资金额在1亿港元~5亿港元之间的中小型企业,可以考虑到中国香港市场上市。
相比较上述市场,新加坡市场的上市成本是最为低廉的。其平均成本仅为整个筹资金额的8%左右。因此,对于那些规模比较小、筹资金额不大的企业则可以考虑到新加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