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供应链的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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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供应链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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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9—0100—03

一、供应链金融的产生与概念

(一)供应链金融的产生

供应链金融伴随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发展而产生,作为企业优化管理方式的供应链管理在谋求企业内部整合,控制成本,提高竞争优势后,逐步将目光放在企业上下游采购和销售等与外部的联系上,企业经营伴随着物品、资金的流动,企业之间必然发生存货、赊销、预付款、订单等贸易行为,在金融机构的推动下,供应链成员企业积极参与供应链融资问题的解决,以节约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多方共赢。从1998年起,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施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很少,而商业银行信贷又以担保和抵押信贷为主,能否提供有效的物品抵押担保是企业得到信贷融资的关键。同时商业银行存在的信贷配给使得只有个别企业能够得到信贷支持。供应链金融正是在解决抵押、担保的问题上,利用供应链中的结构性资产,实现企业信贷融资的金融创新。

国内最早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20世纪初上海银行开展的存货质押业务。改革开放后,相关业务逐步恢复,而国内对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始于对产业集群企业融资问题的思考,作为供应链金融实践和理论研究领先者的平安银行首先于21世纪初开展了产业集群供应链金融研究,在珠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带,选择能源产业链作为供应链金融融资探索的突破口,为其供应链节点企业提供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解决了集群企业融资问题,发展自身业务,进而把发展能源供应链金融的融资经验扩展到汽车、钢材、有色金属、粮食等产业领域。后来为了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践和风险控制,逐步侧重对单一供应链上企业融资需求的分析,形成了自偿性贸易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作为新兴的融资方式,其理论及模式还处在不断完善中,如胡跃飞(2009)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进行了更加广泛的阐释。徐学峰(2010)认为供应链金融应当界定为整个供应链范畴之内,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融资方案。

首先,虽然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大都由商业银行的实践推进完成,商业银行作为资金供给方在供应链金融主体中占据主要席位,但也应看到供应链金融主体不仅仅是商业银行,一些财务、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物流公司等机构正逐步进入其中,从整个金融市场来看,供应链金融的主体应当界定为金融机构;其次,供应链金融的外延不应太大,供应链金融的产生是基于对贸易融资的探索,所以在概念的界定上应当体现出两者的不同。

综上所述,供应链金融就是金融机构或物流企业通过对特定供应链进行分析,对这个链条上的相关节点企业提供系统性金融与资金服务的活动。

二、产业集群的概念与特点

产业集群是一个研究较为成熟的经济领域。早在100年前,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就提出了产业区的概念。随着对集群现象研究的深入,产业集群的概念由迈克尔·波特提出,他认为产业的发展往往是在国内几个领域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国内外有很多对产业集群的研究,本文借鉴王缉慈(2001)对产业集群的定义,即同处在一个产业领域,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由于具有共生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的企业群体。这些公司的相互联系和关联主要体现在供应链上产生的贸易关系。

(一)产业集群的特点

1区域性

产业集群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它是基于一定目的的企业和机构集聚在一起,形成一定企业区域或地理上的集聚现象。形成这种集聚的原因包括成本最小、劳动力充裕、资本、信息服务等经济因素和一些社会因素。许多企业集聚在一起,构成了各条供应链企业,可以实现劳动力和信息的便利流动,从而为企业的生产和技术革新创造了条件,同时产业集群中还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如地缘能够维持企业间的贸易稳定。产业集群也被称为块状经济区,正是源于其区域特征。

2网络性

产业集群内部各经济体基于不同分工形成了特定的角色,处于生产经营的不同供应链上,各条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客户和供应商的关系使了供应链之间的稳定的契约合作关系,构成集群内企业的相互联系的空间网状结构。长期的合作关系使企业间的供应链与单一企业的供应链模式具有相似性,在集群发展过程中,集群内部的资金、贸易和信息技术的交互,形成网络化的供应链,有利地推动了整个集群的发展。

3共生性

产业集群中企业不仅具有地理上的联系,同时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各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联系。集群中的企业基于供应链的延伸发展而来,集群内企业目标一致,形成了稳固的经济关系,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本地区的经济实力。集群中的企业一般具有同一产业类别,即所属行业具有一致或相近性。他们共同组织在一起与群外企业产生联系,正是基于内部企业的频繁贸易和非正式的联系使得集群能够生存发展。

三、供应链金融与产业集群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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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金融 金融创新

由于信息技术和运输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远程生产组织和流通成本的降低,供应链正在取代纵向一体化成为国际上产业组织的主流模式。在供应链生产模式中,大企业专注于品牌、客户关系管理及创新性技术等核心能力的创造和提升,而将生产、流通、销售中低附加价值环节外包给中小企业,以此形成以稳定交易和利益共享为特征的产业链(或价值链)体系。中小企业则往往利用自己的专项优势,如单项专利技术、特别的渠道以及成本优势,加入到产业链分工体系当中去,成为大企业主导的供应链节点布局中的重要一环。伴随着供应链生产模式的兴起,供应链竞争已逐渐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

在此实体经济组织变革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 Finance,SCF)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新的金融服务,近年来在国际国内银行业中应运而生,并成为商业银行新的重要业务增长点。

供应链金融的内涵界定

对于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业界和学界都尚未有一致的意见。但是,随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实践的不断发展以及对供应链金融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供应链金融概念与范畴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界定和梳理。

关于供应链金融概念定义的归纳。目前对供应链金融概念有代表性的理解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认为供应链金融是物流与金融业务的集成、协作和风险共担的有机结合服务,是一种物流金融。它为商品流通的全过程服务,服务对象是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二是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一个产业供应链上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集成。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三是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基于供应链商业交易的融资解决方案。国际知名的金融顾问咨询公司Tower Group将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为以发生在供应链上的商业交易值为基础,设计一系列的为供应商提供流动资本融资和现金流的解决方案,是一种管理目标实现的优化方案。供应链金融就是将金融引入优化目标,在现有供应链优化模型中直接加入资金流的测度,从而制定优化策略,然后再将模型推广到更为复杂的库存结构乃至与生产、运输等问题进行联合优化。

关于供应链金融范畴的界定。即在整个供应链的范畴之内,即就是围绕供应链管理中资金管理进行设计的一整套解决供应链资金问题的管理方案。其结果是让供应链的管理更加完善和高效,以适应经济的发展需求;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从中得到业务的创新与拓展,取得相应的利益。因此,供应链金融的范畴应该确切地界定为:从整个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出发,提供综合的财务金融服务,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创新方案。

商业银行领域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

国内银行业对供应链金融创新的研究探索与实践,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其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着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创新问题

业务创新问题。实施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的制约。调研表明,目前以商业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许多商业银行业务实践中,通过供应链管理模式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但是能够具备这种关系的中小企业是有限的。这种供应链金融虽然纳入了中小企业的内容,但仍然没有把它同大企业业务区别开来,而只是把它作为业务的一个链条,没有提供定制化的融资服务和针对性的融资解决方案,显然没有起到优化供应链管理的整体效能。因此,这样业务创新明显会出现后劲不足的问题。

技术创新问题。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两个领域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全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金融风险的产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

模式创新问题。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和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是现在这两类模式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等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即便是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3PL)的合作,按照目前的合作模式,也很难让银行省时省力。另外,目前流行的供应链融资服务模式虽然可以解决供应链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创造新的价值,但是其最高的收益不会超过传统银行的盈利模式,加上银行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费时费力。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动力是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这样的业务模式创新发展也是有限的。

组织创新问题。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因为供应链融资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同时,目前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会扩大。事实证明,一旦核心企业集团资金链断裂,必然会殃及整个供应链金融形成系统性的风险。国内以银行为主体的供应链金融组织创新形式已遭遇到了发展的瓶颈,必须进行有效的突破。

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的解决路径

政府牵头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发展供应链金融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环境。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商业银行业务,没有良好的对信贷人权利的保护是难以发展起来的。由于供应链金融涉及到动产担保和权利质押,因此物权的界定与登记也是必不可少的。《物权法》虽为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创造良好法律环境, 但《物权法》在动产抵押的登记公示方法上规定稍显笼统、登记部门多、公示性差等不完善的地方,给商业银行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物权法登记的体系,并将陆续出台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同时做好风险管理的执法工作,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创造一个公正的法制环境。

商业银行构建较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供应链金融是多种金融产品的组合,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是基于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整个行业发展层面的考察,因此这项业务的开展行业跨度大,对企业经济技术分析、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更加困难,除了金融知识以外还需要许多专业知识,这将加大判断借款人是否发生经营风险的难度,另外对动产及货权质押的监管也比较困难,对银行业务人员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创新中可能存在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与契约设计漏洞和法律的真空,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增大。对于从事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银行来说,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供应链金融业务素质与能力迫在眉睫,同时在现有操作风险的管理框架下,将供应链融资的操作风险管理嵌入其中并进行有关创新也势在必行。

大力发展物联网技术。通过物联网的技术创新(即传感器加互联网),建立我国产、供、销的完整供应链信息系统。通过传感器的技术创新,将互联网运用到基础产业和服务产业,建立起不同行业、产品的基础供应链信息管理平台,为供应链金融实现技术的整体管理创造条件。

加强供应链金融制度的创新。目前供应链金融在创新发展上存在制度的约束。从银行方面来说,我国的银行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管制,不可能从整体上为供应链管理提供财务融资服务,加上业务的运作与管理必然存在盲区和不易控制的环节,这样以银行为主体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仅能围绕大企业开展业务,难以满足发展中的融资、结算和风险分散等方面供应链集成管理的服务需求,更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因此,我国的金融体制必须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改革创新,改变不适应发展的制度法律约束,使制度能够正确引导供应链金融实现全面的创新。在制度上,实现对原有的银行分业管理向混业管理的转变,允许银行把非核心的业务合理有序地外包给专业的供应链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中介公司;允许诸如第三方综合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中介服务的存在,并依法从事有关融资业务。

参考文献:

1.胡跃飞,黄少卿.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J].财经问题研究,2009(8)

2.李彤,深发展:供应链金融[J].商业论坛,2007(10)

3.闫俊宏,许祥泰.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J].上海金融,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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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05年,在代表物流管理最高水平的美国,其物流管理协会(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CLM)正式更名为供应链管理专业协会(Council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Professionals,CSCMP),此举意味着物流管理已经进入到供应链一体化时代。

所谓供应链一体化是指为供应链服务的物流管理的延伸,是供应链的物流,即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的供应与采购的一体化,更具体地说是供应链内的物流活动的一体化。供应链一体化中的物流金融则是指以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简单地说,就是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由于在供应链一体化时代,企业间的竞争就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供应链的效率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的好坏。这就要求各个企业必须从系统观点出发,通过信息共享、技术交流、资源优化配置等手段,使供应链各企业之间物流流通质量提高、物资通过数量增加、资金周转速度加快,从而降低整个供应链的库存水平、提高供应链的物资处理能力、增强供应链的资金利用效率,进而达到供应链的整体效率最优、成本最低、反应最快。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资金流盘活物流,进而盘活供应链,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成为各个企业的首要选择。在此过程中,物流金融就是各个企业所面临的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现状

关于供应链一体化中的物流金融的研究,国外学术通常指的是财务供应链管理(Financial Supply Chain Management,FSCM),而我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则有很多概念,如融通仓、物资银行、物流金融和金融物流,2005年我国召开的“首届中国物流金融国际峰会”和“首届供应链金融服务国际研讨会”则将物流金融的概念标准化,并极大地推进了我国供应链一体化中的物流金融的研究。

罗齐、朱道立(2002)针对中小企业信用级别低、可抵押资产普遍较少,也难以得到大企业担保的资金困境问题,提出了运用“前店后仓”――融通仓的方式解决。并首次提出了融通仓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不仅可以为银企间的合作构架新桥梁,也将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中,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第三方物流金融提供者。

邹小、唐元琦(2004)首次提出了“物流金融”的概念,将其定义为“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并进一步解释到“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提出现代物流金融的职能主要体现在物流设施的投融资、物流保险和结算支持方面。

石代伦、杨桂红、朱怀意(2006)分析了供应链管理中的风险,并提出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期权的思想对风险进行管理,考虑了一条两阶段的供应链,其中零售商可以直接购买产品,也可以购买期权,并通过构建模型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分析,求解了零售商和供应商的最优补给策略以及最优期望利润,论证了期权能够有效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而提供了供应链各成员解决风险问题的有效方式,证明运用期权思想管理供应链可以有效地提高供应链的效率。

冯耕中(2007)从法律特性方面对物流金融业务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从我国担保法对质押担保方式的规定分析了物流金融业务的法律属性,物流金融业务的核心是物流企业受银行的委托现场管理质押物品、银行向借方企业提供质押融资,因而属于质押担保的范畴。

从以上文献研究回顾可以看出,学者们对物流金融的研究较多,但是其研究大多是解释性的,对于供应链一体化的研究则较少。本文认为物流金融作为供应链一体化经营的主要手段,在供应链一体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物流金融在供应链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

当物品在供应链上流动时,每向下走一级,就产生一定量的增值,这种增值既体现在物流流域,也表现在资金方面。即伴随着物流必然还存在着重要的资金流,物流和资金流是密不可分的。而在传统理念中,对物流和资金流的管理往往是分开的: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负责物流,而财务部门负责资金流管理,这种物流和资金流的分离管理影响了供应链整体运作的效益。在供应链一体化阶段,要求对物流、资金流实行集成管理,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从而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一)降低运营成本

供应链各方的交易成本是供应链成本的重要方面,供应链一体化中的物流金融服务可以极大地降低供应链各方的交易成本。在供应链环境下,物流金融服务涉及相互合作的多个企业,包括金融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能够提供资本的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中小融资企业及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这些企业之间是相互合作的关系,金融机构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信息和物流监管,依据物流供应链进行金融活动。具体操作模式上,金融机构可以与物流企业联合,针对中小企业的财务运营特点和资金流动规律,进行相应的信贷、结算以及保证业务。同时,金融机构还可以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状况、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开展更加灵活的物流金融服务。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同需要质押贷款的企业接触、沟通和谈判,代表金融机构同贷款企业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向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企业寄存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申请贷款和质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提高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效率,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在物流金融的经营模式下,将对借贷方的监管转交给物流企业,将资金的管理交给金融机构,将资产的运作交给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将实物运作分散给各个中小企业,从而在供应链内实现了管理的专业化,极大提高了供应链的经营效率,降低了供应链的运作成本。

(二)降低经营风险

在传统物流金融业务中,银行是委托人,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银行的人,为银行进行质押物的评估和保管等工作,在对质押物的评估过程中,出于对该市场的熟悉,掌握了大量的信息,而这些信息是银行所不了解的,而物流企业作为一个市场主体,有强烈的动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做出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而银行由于精力所限或者成本过高的问题,无法对所有企业、每笔业务进行详细的审核,这可能给银行带来潜在的损失;广大中小企业受自身条件限制,也可能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共同欺骗银行,这就增加了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而在供应链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成为利益共同体,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融资业务的评估者、监管者和物流业务的实施者,在融资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库存的变动情况;核心企业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主要雇佣者和长期合作者,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具有深刻的了解和共同的利益关系,并且具有良好的信用;金融机构作为核心企业的主要资金供给者,与核心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或核心企业作为担保方,帮助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进行融资。这种经营模式,将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各企业有效连接在一起,既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同时也降低了供应链经营的风险。

(三)增强竞争力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库存是影响企业经营效率的主要因素。库存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使得企业其他交易活动可能无法进展,可能导致现金流的断裂,进而发生生产困难或者应付账款的支付困难,而应付账款的拖延,可能导致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发生资金断裂,造成整个供应链系统的资金困难的连锁效应。而供应链一体化中的物流金融是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到销售这一供应链,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也就是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在这种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实现供应链上各个主体多方的“共赢”。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壮大了自身的实力;对于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来说,加速了资金的流转,争取了更大的商机;对于整个供应链来说,整合了资金资源,增强了供应链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在供应链一体化阶段,物流和资金流的统一,即物流金融为供应链带来了更大的增值,方便了供应链内各成员的结算,提高了供应链成员的合作效率,从而增强了供应链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2、邹小,唐元琦.物流金融浅析[J].浙江金融,2004(5).

3、石代伦,杨桂红,朱怀意.金融衍生工具的思想在管理供应链风险中的应用[J].科技导报,2006(9).

4、冯耕中.物流金融业务创新分析[J].预测,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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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在经济全球化、全球产业链的价值分工和供应链实践的推动下,供应链金融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新型融资手段,其以核心企业作为支撑点,通过信用捆绑机制,把资金注入整条供应链中为其提供综合授信,以促进供应链中资金的有效分配,最终实现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力。本文主要从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国内外的发展进行探讨,并对各类融资模式的演进进行梳理。

1. 供应链金融在国外的演进式发展

纵观国外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历史,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出现在发达国家早已存在了几个世纪,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公元前到公元后20世纪中期。

在西方,金融和物流的结合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400年,早在古巴比伦与希腊时期,当时的美索布达米亚地区的大量农耕谷物生产和流通,需要一定的交易方式给予支撑,由此就出现了谷物仓单作为交易融资的凭证,成为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最早的雏形①。19世纪中期,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仓储行业迅速发展,其主要业务模式之一是面向农产品的仓单质押。在英国,也出现了可以兑付流通纸币的银矿仓单。到20世纪初,美国在1916年颁布了《仓储法案》(U.S. Warehousing Act),并以此建立起了一套关于质押的标准,该业务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范,当时最为流行的农产品仓单既可以作为结算手段而流通,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增强了存货的流通性,促使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出台之后,该模式由单纯的农产品类仓单质押逐渐发展成为存货质押融资方式,可以质押的存货产品范围也大幅度扩展。

这一时期的供应链金融理念只停留在以仓储行业为主要参与对象的仓单与存货质押业务为主,虽然较传统融资业务相比改变了银行与借款企业的关系,激活了动产的融资需求,提高了融资效率,但该类融资业务还没有考虑到产品的整个供应链环节上的资金融通问题,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理念。

第二个阶段,20世纪中期一直到现在。

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理念,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的发展,全球贸易总量得以快速增长。在交易支付与结算方式上,由于交易双方需要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且交易较频繁,赊账贸易正在越来越多的被采用。该方式通过延迟买家的付款时间,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财务成本,但该资金需求的压力却推给了上游中小企业②。由于降低成本的需求和贸易条件的不平等性,供应链的稳定性必然受到资金供求和财务承担能力的不对称性的影响。那么如何解决资金流问题成为供应链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由此,供应链管理提出了"财务供应链管理"(FinancialSupply Chain Management, FSCM)的概念。所谓财务供应链管理,就是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资金筹措和资金流动统筹安排,合理分散资金成本,从而实现整个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小化。因此,如何解决供应链所有参与企业资金流瓶颈带来的"木桶短板"效应③,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来增强中小型企业的融资能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理论衍生而出,成为世人瞩目的新型金融创新服务。简单地说,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在某一企业现金流缺口结点上,将资金注入该链条,从而激活整个供应链有效地运转。

2. 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跨越式发展

在我国,除受西方国家供应链金融发展实践的启发之外,国内供应链金融的诞生与发展呈现出了自身的特点。本文基于以下国内环境的三大特征事实,分析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由此对供应链金融概念和融资模式的发展演进进行详细梳理。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需求。

随着经济一体化、市场化的发展,一批市场适应能力强、需求反应快、经营机制灵活、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表现出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资产抵押物少、信用额度低,且贷款规模小、周期短,商业银行往往会出现拒贷现象。

为了解决该问题,任文超(1998)最早提出"物资银行"的概念,指出物资银行不是以货币、资金为经营对象的金融机构,而是专门以生产物资为经营对象,其两大基本职能包括:物资融通和资本经营。该模式主要通过解决企业"三角债"问题,推动企业资金良性周转、物资良性流通,最终获得经济效益④。一方面该融资模式取代了民间融资,帮助中小企业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了盈利水平;另一方面,"物资银行"的融资支持可以激活整条供应链上的资金周转,使得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得以扩大,赢得更多的商机。

(2)第三方物流企业增值业务创新需求。

国外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动者更多是金融机构,而国内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动者主要是第三方物流公司⑤。得益于现代物流在我国的快速发展,自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开展国内第一个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开始,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物流企业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出了许多具有特色的融资创新实践。

其中,金融物流的概念伴随着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运而生,其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监管、评估、融资、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陈祥锋、朱道立(2005)认为金融物流的运作模式主要分为资本流通模式(其中包括: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资产流通模式(包括:仓单质押、卖方信贷、统一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和综合模式(物流公司拥有自己全资或控股的金融机构,如UPS金融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该增值业务的拓展,可以提高其服务能力和经营利润。

(3)商业银行融资产品服务创新需求。

一直以来,银行的主要融资对象都是大企业。2006年我国对外开放银行业市场,银行业呈现出多元竞争的格局,由于产品同质化严重,且传统收入来源的存贷利差不断缩小,发展中间业务成为必然选择。其中,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在基准利率之上进行,对于银行来说利润空间相对较大。因此,银行必须尽快转型,研发特色金融创新产品,提升中小企业贷款的战略地位。

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其是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融资方式。商业银行推出的主要融资产品包括存货类、应收类和预付类融资三种融资模式。其中主要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贷产品(如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等),对购买商的信贷产品(如仓单融资、未来货权融资等)。除了资金的融通,金融机构还提供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等中间业务产品。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还不断有新的产品被开发出来。

4 结论

纵观供应链金融理论和实践在国内外的发展演进过程,随着各类融资方式不断的衍生,最终实现银行业、中小企业以及物流仓储企业等多方共赢局面。在国内,基于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巨大潜力,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供应链运作模式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成为必然要求。

注释:

①李毅学, 张媛媛, 汪寿阳, 冯耕中.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创新--存货质押融资风险管理[M]. 科学出版社, 2010:5-7.

②胡跃飞, 黄少卿. 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J]. 金融研究, 2009(08):1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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