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09: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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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许多建筑企业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并不是由专业人员定制,这就意味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这就给很多人创造了谋取私利的机会,严重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利益。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涉及的专业知识十分广泛,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制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制定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建筑工程以及造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另外,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由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合同制定时,发包方占据合同制定的主导权,所以合同中许多条款都是由发包商制定的,这就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发包商在制定合同内容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十分不规范,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争议,导致工程施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胆魄,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违约问题,还有一些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就采用虚假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另外,在建筑行业中存在非常严重的转包问题。许多建筑企业都是将工程交给承包商,这些承包商又会将建筑工程分给许多小承包商,这样就导致建筑工程承包系统十分复杂,在层层转包中存在很多不合法操作。另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承包竞争十分激烈,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工程承包与合同执行中很多行为不受法律规范,导致工程施工合同难以履行。
(三)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尚未完善和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没有进行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甚至没有设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也未明确。这就导致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
(一)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要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用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首先,在选择专业人才时,要保证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施工经济,同时还要具备工程施工合同拟定修改以及解释的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最后,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式,逐渐在建筑企业中推广。
(二)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复杂,想要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增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完善的资料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相关的数据资料也非常多,这就给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复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没有清晰的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导致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内容时存在很大的争议,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合同的约束作用和履行效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等内容的,这些内容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质量与使用功能。另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双发的关系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总结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在不断加强。本文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实践举措进行了分析,首先阐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最后重点说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朱建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 中国经贸. 2011,(22).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必要性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内容包括施工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要求建设项目各参与方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就必须加强合同的研究,分析合同管理的相关要素,尽可能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惯例接轨,使其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利工具。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深入贯彻执行,研究、分析论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建筑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普遍开展和施工企业风险意识普遍增强,目前的建筑市场正在发生着质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来说,都变得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已不再仅仅只是一个签字画押问题,而正变成一个风险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选择相适应的合同类型、作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正确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防范和控制合同的风险,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与以前相比已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探讨并有待解决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
目前在我国,合同意识薄弱、合同管理水平较低仍是建筑工程中的普遍现象:法律体系尚不够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水平还不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经常发生。
鉴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由于在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多数情况下,只得接受发包人在合同中提出的苛刻条件。加之承包人为迎合发包人而无法认真、严格地执行合同,难以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由此导致了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等现象的发生。
2、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理论尚有差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合同管理研究是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进行的,对国内的合同研究较少。在研究过程中,过于注重合同法律和合同条款的介绍、解释与分析研究,而忽视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在操作层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缺乏对项目现场所必需的合同管理程序和方法的研究。在合同条件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于FIDIC合同条件,对国内合同管理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
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研究和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和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是约束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合同内容从双方的一般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与结算,到争议与违约、索赔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合同管理应是项目参与各方合同的主要内容。
我国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计价规范"总结了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及条文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改革和完善工程价格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市场定价模式,是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根据建设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的自由竞价,从而使双方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对于这一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实施有利于计价模式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制定与之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体系,有利于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意义
1)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以配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和实施,使之满足新形势下建筑市场需要,能够更好地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目前,我国工程造价模式已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转变,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法进行计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进而更加不利于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研究构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示范文本,能够促使合同双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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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合同的特点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它是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首先,施工合同“标的物”特殊,这也是施工合同有着与一般经济合同所不同的特点原因所在。其次,合同履行周期长。另外,施工合同条款内容较多,施工合同除了《合同法》规定的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还涉及保险、税收、文物、专利等关系和因素。并且施工合同涉及面广泛,牵扯到承发包方、分包方、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加工厂家、监督方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银行、保险等部门,因而也构成和加剧了施工合同的风险性大。
2 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作用
施工合同决定合同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济地位,它规定和调节着合同双方在合同实施中的责、权、利关系,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依据,对搞好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决定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济地位,搞好合同管理,能够促进实现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协作关系。
(2)合同是参与工程建设者之间的纽带,搞好合同管理,能够促进工程建设者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使大家协调一致,有利于工程的管理。
(3)合同是解决双方争执的依据,搞好合同管理,能够避免和减少出现一些不完善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减少诉讼。
(4)合同是工程施工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搞好合同管理,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工程合同的顺利实施。
(5)搞好合同管理,能够提高施工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
(6)通过合同管理,能够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能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3 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施工合同管理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是从合同的洽谈、草拟、签定、生效开始,依据合同相互约束,彼此监督,贯彻执行至工程结束(合同失效为止)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管理。
(1)建立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体系就是施工企业必须从上向下建立健全起一支专业队伍,实行合同得系统管理。首先在企业内部建立合同管理部门,设立合同管理人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地位、职能。企业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也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和合同管理人员。
(2)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应将审核作为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和主要环节,形成以主办部门和财务、审计、法律部门以及分管领导的逐级审查程序,各审查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签署自己的书面意见,最后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
(3)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4)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工作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查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做出明确的规定。
(5)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施工企业应加强优秀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合同管理人员具备多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合同签订的依据以及合同谈判的技巧和策略,确保为企业的合同把好关,防止因合同的不规范、不严密等失误现象给企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4 施工合同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合同一经签订就对签约双方产生约束力 任何一方都应积极执行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在签定合同时应考虑的全面、细致、周到,减少或规避合同风险,以降低企业风险损失。
(1)扎实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基础工作。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时必须了解建设单位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要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理解“通用条款”,以便引导如何签订“专用条款”。合同起草后,还要对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后的法律后果,为合用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
(2)要重视合同条款的措辞。合同本身用词要准确,不能发生歧义,要符合《合同法》及《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施工合同应尽量作到内容完整,条款详尽,表达明确严密,避免矛盾和二义性。
(3)完善专用条款,合理转移风险。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因素众多,施工企业将面临很多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施工企业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在合同谈判时,要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详尽,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以外风险就越小。签订合同一定要全面、完整。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一切问题都应明确具体地以书面形式规定。在《专用条款》上要对工程的价款调整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以及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还要具体规定双方的责任和相互关系,明确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在合同中还应体现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的具体条款,只有这样施工企业才能便于合同的操作和履行,减少风险,避免纠纷。
(4)严格控制违法转包或分包。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 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
(1)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
(3)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 ,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247-03
建筑工程时间长、涉及面广,需要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合同双方友好合作、照章办事,减少不必要的扯皮与麻烦,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针对当前的建筑业实际情况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签订的严密性
(一)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应当了解对方是否具有相关的经营资格,买卖的产品是否属于对方的经营范围。如:出售煤炭的企业,必须具有煤炭经营资格,领取了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等等。
2.有关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应当明确。如:要购买镀锌绞线GJ—35,生产厂家是邯郸某厂,那么卖方就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供应此规格的由邯郸某厂生产的镀锌绞线,而不能供应GJ—70或由其他厂家生产的镀锌绞线。
3.单价或总价款中一定要明确该货物价格是否含17%的增值税,以免合同履行时因该货物价格是否含17%增值税而发生争议。
4.明确是否留质保金,以免在质保期内支付维修费用。一般购买钢材,需要留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5%,质保期为一年。
5.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数量应当具体明确。如:何时交(提)货,是由卖方送货还是由买方去提货,送货到哪里或到哪里去提货,货物数量是多少,运费由谁承担。在此提请注意的是,如合同条款中规定是“凭需方通知供货”,如果我方是需方,在通知对方供货时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通知的材料连同合同一起归档。
交(提)货时间和地点涉及到产品的风险转移和合同履行地方面的问题。一般来说,风险自产品交货(提)货之日开始转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在我公司院内交货,那么交货之前发生货物的灭失、短少等现象时,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交货之后则由我方承担。因此,如果我方是买方,交货的地点离我方越近越好。合同履行地涉及到双方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如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法院管辖权作出约定时,发生纠纷时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6.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卖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应当明确。如:要购买镀锌绞线,规格型号是GJ—35、执行的标准是GB/T3428—1997标准,这也是货物验收的标准;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是“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负责的期限是自货到买方、由买方验收之日起一年。
7.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应当具体明确。验收标准为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方法有全部验收和部分验收。异议期限根据合同标的物的性质而定,一般为自产品验收之日起一年。一旦发现产品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应在合同规定的异议期限内向卖方提出,如果一旦超过了合同中规定的异议期限,则视为卖方所供应的产品符合合同的要求。
8.如果买一些大型设备时,还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应附带的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
9.规定结算期限时,应结合我方的资金状况和对外付款的计划来规定付款期限,如果是外部项目采购,还应结合业主给我方支付的工程款的数额来确定付款期限。如果不明确规定付款期限,卖方可随时要求我方付款。
10.规定违约责任时,一般违约责任在合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在合同中可以不用另行规定;但对合同法中没有作出规定或者规定得不明确的违约责任时,则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将违约责任具体化。如:合同法中只规定了一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应向守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没有规定怎么去承担违约责任,这样我方就应当在合同中将违约责任具体化,如“一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额5%的违约金”等等。
11.合同签订后发生纠纷时,涉及到一个解决纠纷的方式问题。解决纠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即到法院去,另一种是仲裁,即到仲裁委员会去仲裁,选择哪一种方式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规定。如果选择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中选择一个地方的法院去,可以规定“如发生纠纷,则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如果选择仲裁,则必须明确选择某某仲裁委员会,可以规定“如发生纠纷,则到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特别是技术标准)必须是我方能够履行的,对于我方做不到的那些条款,请不要在合同中作出规定,以免以后我方违约。
2.业主拟定的那些十分苛刻的条款,可能是合同中的陷阱,这此条款必须去掉。
3.对于那些对我方来说不公平的条款,或者是合同签订后发现是由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那些有损我方利益的条款,我方必须在知道之日起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在履行施工合同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来进行施工,如果业主对合同的规定有所变更或者业主存在某些可能导致工期延长的情形时,我方一定要让业方出具由其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且,在向业主交付有关合同要求的材料时,我方应先制作一份合同履行中应向业主交付所有材料的表格,每次交付时,都让业主的工作人员在上面签字以表示接收,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时我方能够证明我方已严格履行了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
(三)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首先明确几个概念。
施工合同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为了顺利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在工程实施中需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件,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并明确承包方、发包方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义务、权利。它对工程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都具有重要影响,是建设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因此,若要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一、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需要具备法律、建筑等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全面审查、判断合同。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缺乏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一些企业由老板自己管理合同和签订合同,一些企业则只安排一名员工负责合同管理。由于这些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签合同时对相关条款和法律内容不甚了解,导致施工合同存在很多隐患,容易引起后期的合同纠纷。
(二)不符合等价有偿原则
施工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签订双方都应当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权利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或者矛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此之外,也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调查显示,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未能充分遵循等价有偿原则,这就导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的现象,造成各种纠纷案件。给工程带来相关的隐患,不利于双方的发展。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一)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
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合同的索赔、管理是一种高智力型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全局性、技术性和专业性,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对各种合同任务都能够精通,并可以胜任合同的解释、拟稿、修改和谈判等工作,并熟悉各种索赔与履行。这就要求企业要为施工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和平台,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能,促使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掌握各种合同谈判技巧,熟悉相关的合同签订依据,增强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和规范性,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二)深入研究合同索赔
当前,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索赔的认识不准确,导致工程索赔缺乏动力与意识,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必须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延续,另一方面,施工合同又是索赔的依据。双方一旦签订施工合同,就确定了结算周期、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内容,此时,签证与工程设计变更成为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所以,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详细了解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与正规性,为处理各种合同纠纷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反索赔、索赔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必须构建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谈判、清查、起草、检查、履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的程序、合同管理的组织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合同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统计考察制度、合同交底制度、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变更管理制度、终结反馈制度等,此外,企业还应当构建项目部、本部的合同资料数据库,管理人员要及时搜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合同履行的情况,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督,以及合同履行的跟踪,重视反馈结果。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因此,若要增强企业的诚信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深入研究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革新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增强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减少各种合同纠纷。
参考文献:
[1]樊孝江,毛云.论建筑施工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国外建材科技,2007
[2]程晓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J].企业研究:理论版,2011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
2、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水利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水利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合同管理,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 强化合同实施细节
合同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其过程是不断的调整和变化的, 即向着合同的双方双赢的方向靠拢的过程。它是从合同的原始状态,按照合同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 加之促使其发展的要素来共同达成合同目的的过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就是要在合同实施的进展过程中对影响其达成的要素进行合理的分析, 并找出与合同履行向矛盾的偏差, 对其进行纠正。所以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一定要注意对细节的管理,尤其是关系到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影响因素的控制。这就要求工程师和承包商在现场每日、每班都应随时协商,落实当日进度计划,每1~2周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召开一次例会, 对现场每天的资源配备和工程完成情况作相应的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计划的执行。另外, 对信息要适时管理, 如: 每日、每周的生产记录, 每周的生产例会纪要、现场指令、检查检验各种材料设备记录、往来信函、事故资料等。这些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日常管理手段是保证合同落到实处的必须措施。
3、合同双方要履行各自职责,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分为发包方和监理单位的施工合同管理、承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合同双方要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方的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来实现,因此,发包方应给予监理人员充分信任,不过多干预,而监理人员要在授权范围内依据“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监理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 代表业主开展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监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而承包方也要按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条款约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体分工,制定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以实现促使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主要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承包方应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4、 加强合同管理, 保证索赔提供及时、准确、有力的证据
施工索赔管理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竞争激烈, 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 索赔更是施工单位通过正常的合同管理手段保护和争取自身的经济利益、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承包人根据合同任何条款及其它有关规定, 向招标人索取追加付款时, 所提供的索赔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符合特定条件, 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 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如果文件资料管理不善或信息收集不畅, 很容易错失有效的索赔。因此, 承包商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同时, 还应加强技术内业和文档的管理, 认真系统地收集积累各类基础资料。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1)建立文档系统。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工程的原始资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 它必须由各职能人员、具体工作负责人提供。所提供的资料要标准、全面、准确, 并注明时间, 还要建立工程资料的索引系统等。(2)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在工程施工中, 所有各方的沟通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均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依据。这是合同的要求, 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 这特别易被忽略。
综上所述,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 要想把水利建设工程做好, 必须把相关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好, 只有把这些合同管理好, 才能达到建设好, 更好地发挥工程的效益。
参考文献:
建筑建筑合同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监督的法律性文件,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合同档案的有序管理还会为施工单位进行后期的竣工验收和工程费用结算支付带来极大便利。目前按照建筑建筑合同管理“ 各负其责” 的模式要求 ,由两方以上形成的资料,都按照按照“ 人执一份”的原则,由各方对自己签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这种合同模式在文本上明确了权利和义务的分工,也使在责任明晰的情况下,对工程的施工更加容易进行管理。但是,在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因为建筑建筑合同小项包含的数量多、种类杂、细节繁琐,操作人员还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关注: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单位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必要工作。通过对合同的档案管理,一方面可以保存与合同有关的相关证据材料;另一方面一旦双方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及时运用档案记载的内容,依法维护单位的权益。其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的期限、档案的管理部门、合同档案的归档与借阅、档案利用、档案管理责任等。对于合同档案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1、为合同档案管理营造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合同管理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合同缺乏统一的管理模式。从合同管理机构上看,有的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合同室,工程合同管理较好。有的单位则不然,工程合同由其他业务部门代管或由文书合同员兼管,形成的合同分类五花八门。
2、为实现合同保管的有效性和秩序性,合同管理员应该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负责合同文档管理。避免出现专业素质较差,既缺乏合同管理业务知识,又缺乏相关的业务知识,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层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进行合同的保管的行为。
二、建筑工程合同有效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探索新型管理模式,保持同一项目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首先,可以尝试集中统一、区别管理的模式,对母公司合同管理系统而言,要集中管理权属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的档案,各子公司将合同定期向母公司移交;同时对子公司或其他相关单位的有关合同实行目录管控,建立合同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另外,建立责任传导机制,解决合同管理分散问题。由于合同的产生过程不在档案管理部门,所以要确保各个项目上的合同文件能够完整的收集起来,并将其立卷、装订、移交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地传导给项目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部门,通过责任分解和奖惩制度,确保这部分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
(二)建立健全合同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合同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合同和资料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合同人员在工程合同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合同跟踪管理同步。
(三)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工作的特点也有了新的变化,从而提高合同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也更加重要。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索质包括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合同管理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认清合同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设备,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认真领会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把合同管理质量关。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依法治档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大都呈现出投资主体、企业性质、组织结构和市场结构的多元化特征,加上固有的分散、流动特点,再靠传统的行政命令手段去推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不行。为此,一方面应继续加强《档案法》和适用规章制度的宣传,让依法治档是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权益的认识深入到合同管理人员心中;另一方面,要抓紧清理健全相关的制度,建立与多元化特征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制定现在缺失的制度,修订或废除不相宜的制度,建立起符合实际、相互联系、共同遵守的合同档案管理规范。
(五)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合同信息资源,做好合同信息统计工作。大力推行对缩微合同、磁介质合同、电子文件合同在工程合同中运用。当前,多媒体电子文件合同管理已趋于成熟,近几年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采用autocad光盘技术。我们可以借鉴先进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避免走弯路。由于目前光盘的刻录技术已相当普遍,国家又制定《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合同管理要求》,使得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利用光盘塔或光盘库载体进行合同管理成为可能,成为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发展方向。近几年,各个建设公司也开始对照片合同、录像合同、纸质合同制成多媒体和进行光盘刻录,对合同管理网络化、信息化作了有益探索。各部门还应有效利用计算机资源,建立本部门的合同检索系统。提高各部门(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能力,方便各部门(单位)对合同利用,藉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合同的性质和类型,收集整理的部门的合同资料,内部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形成部门和类别进行分类与编号;对外来文件记录与公司的模板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来源、性质不同分类,编号采用其自然形成(特定)的编号。
(六)及时做好合同的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合同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合同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合同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合同信息。
三、结束语
建筑建筑合同的管理是一项全面的、长期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程序上慎重、细节上稳重,能够熟悉各个合同的撰写规范和要点,同时对工程各个环节还要有相当高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做好。随着电子合同管理等辅助工具的使用、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和合同管理理论的进一步发展,相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强度会逐渐下降,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也会更加简便、高效。
参考文献:
[1]刘宗美.探讨如何有效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J].商业文化.2011.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将医院定位于行政事业单位,对医院而言,面临当前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以全成本核算带动医院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是医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医院医疗服务体系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从医院的管理模式看,医院虽定位于行政事业单位,但医院的管理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会计核算更加趋同于企业化,既要核算药品、器械、部门等成本,又要确定收益的产生以及盈利的实现,以保证经济活动的持续进行。因此,医院会计的成本核算按照管理的要求划分为院级、科级、单病种以及单项成本等成本核算模式,这种模式也是目前大多数医院开展成本核算的主要形式。目前,有相当多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成本会计核算管理模式单一,仅仅围绕院级和科级成本核算的某些项目而进行,而没有真正按照成本核算管理的要求进行。其中院级成本核算是以会计科目分类进行,反映全院各成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和会计信息对外上报情况;而科级成本核算仅仅是作为业务科室奖金分配的一种措施。在科级成本核算中,因没有专门的成本核算人员,加之科室管理者对成本、费用认识不够,导致科室在确认费用归属方面不规范,成本费用分摊的随意性大,涉及的人为因素多。使科室成本、费用的管理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从而造成科室成本核算不实、不准,使院、科两级在利益的界定和利益的分配中矛盾重重,也给医院的财务状况带来了一定的财务风险。
2 实行成本核算,严格成本控制的关键点
2.1 建立医院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完善成本控制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是全员参与的一项经济管理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医疗服务成本复杂,医院和科室之间联系密切,综合性强,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配合。划分成本核算单位,是进行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关键。对此,医院应设立一系列相关配套的成本核算管理机构。如:建立经济成本核算中心、医疗收费价格管理小组、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小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小组,设立科室或部门成本核算员,从而为医院和科室成本核算管理的良好运行奠定基础。医院在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系的同时,还应该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核算管理制度,如:《采购与付款管理办法》、《成本核算管理实施细则》、《成本费用归集与分摊标准》、《院科成本测评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细则》、《资产清查核对制度》、《医院收费定价与管理规定》等。另外,科室或部门在医院制定的规范制度下,还要根据本科室或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具体细则,以便更好地开展科室或部门成本核算,从而完成各项成本目标,使科室或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益都有所提高。
2.2 做好成本核算原始数据的搜集、记录和归集。建立成本核算分析报告制度
原始数据是反映医疗服务活动的原始资料,是进行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核算、分析消耗定额和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依据。所以,医院要组织成本核算人员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出既符合成本核算规定,又符合各方面管理需要,既科学又简便易行,讲求实效的原始数据登记、归类、传递、审核和保管制度;以便正确及时地为成本核算和其他有关方面提供翔实的资料和相关的信息。
建立医院成本绩效分析考核报告制度,是开展成本管理与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成本管理反馈的主要途径。成本绩效分析考核报告的内容,应该符合医院的实际状况,并且能反映和说明一定的同题。其成本绩效分析考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管理目标实际完成了多少和应该完成多少,和上期比较是增还是减或者相一致;(2)实际和上期两者之间产生的差异,是谁的责任;(3)分析发生差异的原因;第四,奖励与惩罚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如何杜绝偏差的产生等。 2.3 提高信息网络对成本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
由于医疗服务涉及面广,其专业分工精细,各学科和保障部门之间的联系密切复杂,加上医疗服务成本核算数据庞杂,若用手工统计核算,工作量大且不准确。因此,医院要适应知识经济、网络经济时展的需要,运用现代计算机网络实现成本核算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自动化、科学化。要在医院建立一套功能完善、包括成本核算管理功能的计算机模块系统,在模块系统中应包含在临床科室设立的“医生工作站”和“护士工作站”,还应包含各临床和医技科室的检查治疗发生地、各实物管理库房、行政后勤部门、各收费结账网点及账务核算管理处等,并实行联网,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成本核算数据的收集、存贮、传输、汇总,以便对取得的数据及时、准确的分析。从而使科室和部门之间便捷、共享成本核算数据,使全院成本核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2.4 降低采购价格。加强物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1-0087-01
电力施工企业是综合性建筑安装企业,通过承揽各种及其附属工程建设创造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发展壮大目标。经济指标成为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数字标杆。统计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中的基础,企业通过月、季度、年的数字统计来分析企业经济盈亏状况,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当前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电力施工企业,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正规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在生产领域,电力企业以产值产量统计为核心。从班组起,就建立了规范的统计制度,严格地按统一规定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进行核算。但近年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明显减弱。一是统计工作得不到企业领导重视,统计部门和统计岗位被撤销或合并,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二是企业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越来越不健全,填报统计指标的随意性加大,统计数据质量下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由单一的国有、集体发展到包括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投资等多种形式并存,经营方式与管理模式也日益多样化,许多新企业应运而生。在这些新成立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像老企业那样建立规范的企业统计制度,甚至没有明确设立统计职能部门和统计工作岗位。
二、统计工作的意义与作用
统计工作是通过搜集、汇总、计算统计数据来反映事物的面貌与发展规律。统计信息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数量性。即通过数字揭示事物在特定时间特定方面的数量特征,帮助我们对事物进行定量乃至定性分析,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正因为如此,统计信息正越来越多地和其它信息结合在一起。二是综合性。世间一切事物都具有普遍联系。统计信息从整体上看,涉及基建企业各个专业,也涉及宏观与微观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利用统计信息,不仅可以对事物本身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而且可以对不同事物进行有联系的综合性分析,既可横向对比,也可总结历史预测未来。
由统计的特性所决定,如果一个企业建立或完善了一套既科学合理又行之有效的统计工作制度,那么,这套制度对企业而言,将具有以下作用:
(一)既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时段上的现状,也可以反映企业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动态。
(二)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结构。
(三)既可以反映企业的发展速度,也可以反映企业的效益与效率。
(四)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诸多数量特征,也可以反映企业的一些质量特性。
(五)既可以反映本企业的情况,又可以反映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方方面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本企业有联营、合资或者协作、配套关系的企业的情况;二是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三是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消费者的基本情况及信息反馈;四是本企业产品或服务已经占领或将要开拓的市场的各种信息;五是对本企业经营将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信息。
三、电力施工企业要健全完善统计制度
统计的作用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怎样把统计工作和制度健全完善,甚至进行改革,才能建立更为有用有效的统计制度,本人以为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方式的确立,二是统计内容及其计算方法的确定。
(一)关于管理体制与运行方式
长期以来,企业主营业务统计大都由计划部门负责。统计信息运行方式都是从下至上的单向纵向运行,则统计数据由班组再到计划部门,计划部门汇总后再呈给企业领导,并对外报出。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其非主营业务的统计、人员工资统计、基建技改统计及科技开发统计等,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并分别向主管领导呈送并对外报出。这种管理体制及运行方式至少有三个弊端:一是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从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多侧面多角度、从经营管理的全方位来综合考虑企业需要的各种统计信息,以及怎样搜集这些信息;二是对企业目前搜集汇总的各种统计信息难以进行更高层次的配套综合分析,使信息的利用仅停留在初级层次;三是企业各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也使信息的可利用范围及程度要打一些折扣。至于部分近年来新成立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考虑建立统计制度,仅是由财会或业务人员代报统计报表,当然更难以在经营决策中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本人认为改革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设立综合统计部门并明确其职责
不论何种行业的大中型企业,都应设立综合统计机构。如果企业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目的出发,不设独立的统计机构,那么也应在其他机构中设立综合统计岗位,明确其职能,并使其保持相对独立性。2、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统计职能及责任
在现代企业中,无论是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统计信息都决不仅限于计划统计部门内部。如劳资部门掌握机构人员数字,技术部门掌握技改数字等,因此,为确保企业统计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应该在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中明确相应的统计责任,要求其按统一确定的口径、范围及时间提供相应的统计资料及分析报告,要特别重视一些被忽视的部门的信息。
3、将统计信息自下而上的单向运行变为上下左右之间的多向运行这种信息运行方式应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各种基础信息由各基层单位向各职能部门运行,满足各职能部门的汇总需要;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专项信息向综合统计部门横向运行,满足其综合对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三是经过加工、分析的各种综合信息由综合统计部门向企业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多向运行,分别满足其管理决策、研究问题和了解情况的需要。
(二)关于统计内容及其计算方法
由于计算方法可以写成若干部实用手册,且方法是由内容所决定的,所以本文在此仅就内容做一扼要概括,方法问题暂且从略。在内容上,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已有的内容。目前,国家基层表制度要求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填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及工资情况,能源及原材料消耗情况,科技开况等。这套指标体系已经比较简要地反映出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的基本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及领导者都应深刻了解认识这套指标的涵义和作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这套指标反映、分析、研究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由于这套指标是从国家宏观监测需要考虑的,因而比较简单,企业还应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同的部分增加相应的内容。第二是国家统计制度尚未包括的内容。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影响看,应增加的内容可以有:质量统计,直方图等统计图表,计算如平均值、标准偏差等统计特征数;市场营销及预测统计,如在对用户情况进行重点或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市场细分,利用德尔菲法、时间序列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趋势预测等方法,对流通企业和劳务型企业,也可从其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相应的统计内容。
中图分类号:TL372+.3 献标识码:文章编号:2095-2104(2013)1-0020-02
1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
市政施工企业却大不相同,其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在市场竞争中,市政施工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还要履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要履行因项目施工需要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没有这些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一系列的施工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随之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因此,合同管理在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施工企业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2 我国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有些企业为了承揽市政工程,先行施工,后补签合同,造成合同逾期,出现经济纠纷。一旦这些市政工程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包、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市政工程的承包方有时为了业务需要,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市政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挂靠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内容逐渐落后,满足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涵盖不了管理环节和市政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而且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漏洞可钻。另外,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合同的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3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历史根源
当今的市政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
3.2认识根源
主要是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3法律根源
法律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
3.4制度根源
缺乏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
4 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4.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时,承包方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企业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市政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方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全面强化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以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了与国际接轨,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翻译、签订英文合同文本。
4.2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避免虚假招投标行为
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着招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因素使得招标机构对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市政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市政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4.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在建设市政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根据德国国际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经验,通过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市政工程增加利润,但最多不超过3%~5%;而合同管理的好,却能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国外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1)完善合同范本。在市政工程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署合同的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操作,严禁自制不符合程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
(2)不断扩大市政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状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分级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市政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市政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市政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市政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
5 结语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条款,积极深入施工现场,收集索赔证据,掌握一手变更、签证等资料,依法索赔,从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适应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从而提升企业生存、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文罗义,张丹.浅谈业主方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建设监理.2010(04)
[2]王小华,侯拥军.公路市政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交通科技.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