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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 概述
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具有工程性质多样性、生产流动性、露天业、自然(地质、水文、气象、地形等)条件多变、施工工艺复杂、施工条件差、立体式交叉施工等特点,致使其工程质量影响的因素多,常常出现诸如“边坡滑塌”等质量问题。犹如“多发病”、“常见病”一样,成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质量通病。针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二、常见的质量通病
常见质量通病包括:边坡的崩塌、滑坡;边坡削坡的超爆、欠爆及坡度偏差;边坡安全平台的位置(高程)、宽度发生偏差;碎石土回填区的地面沉降、地裂缝、边坡滑塌;挂网客土喷播中出现的喷射层与铁丝网顺坡滑落或铁丝网撕毁;坡面遭受水流侵蚀、冲刷;挡土墙、排(截)水沟、蓄水池等墙体发生开裂甚至倒塌;植被的覆盖率、苗木的成活率偏低,生长状况不良。
三、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产生质量通病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实施主体单位和个人缺乏专业技术和质量意识。要消除工程质量通病,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遵守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执行相关技术及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层层把关,总结产生质量通病的原因和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3.1 边坡的崩塌、滑坡
3.1.1 原因分析
(1)由于设计或施工不合理,造成边坡偏陡或偏高,未达到边坡稳定要求,在遭受自然界外力作用如水流冲刷等而产生边坡滑塌。(2)边坡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受外力作用影响,从而造成边坡发生滑塌。主要情形有: ①岩层或软弱结构面产状与边坡产状一致(即顺向坡)造成边坡滑塌。如无锡市滨湖区石塘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由于岩层产状与边坡产状一致,表层岩土受雨水冲刷、自身重力等外力作用造成边坡遭到破坏而产生滑塌。②边坡岩石中含有膨胀性或湿陷性特殊类岩土,遇水后变形使边坡产生滑塌。③由于边坡中存在断层(裂隙)或溶洞而发生管涌现象等造成边坡滑塌。(3)碎石土边坡未按相关规范或技术标准进行分层压实,密实度达不到相关标准造成边坡滑塌。(4)地震、山洪瀑发等自然灾害造成边坡滑塌。
3.1.2 防治措施
(1)降低边坡坡度或高度至边坡稳定条件。(2)对工程地质复杂的边坡采取削坡减载、换土压实、边坡防护等措施。(3)对松散的碎石土边坡进行分层压实至相关标准或采取压密注浆等加固措施。
3.2 边坡削坡超爆、欠爆及坡度、安全平台的位置、高程、宽度发生偏差
3.2.1 原因分析
(1)测量放线定位错误。(2)工程地质现状调查不清楚,设计计算偏差(3)爆破施工工艺、参数选取不合理。(4)最终边坡角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2.2 防治措施
(1)复核工程测量放线工作。(2)进一步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对设计进行验算。(3)严格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的边坡坡度进行削坡降坡。(4)邀请相关专家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调整施工工艺、合理选取爆破参数。
3.3 碎石土回填区的地面沉降、地裂缝、边坡滑塌
3.3.1 原因分析
(1)碎石土碎石粒径或碎石含量偏大,土质欠均匀,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密实度,导致边坡地面沉降、地裂缝。(2)分层压实厚度偏大或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压实,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的密实度,导致边坡地面沉降、地裂缝。
3.3.2 防治措施
(1)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控制碎石土中碎石粒径和含量。(2)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控制回填压实厚度,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密实度。
3.4 挂网客土喷播中出现的喷射层及铁丝网顺坡滑落或铁丝网撕毁
3.4.1 原因分析
(1)边坡坡度偏陡或偏高。(2)工程地质条件复杂,主要有:①岩层或软弱结构面产状与边坡产状一致,从而发生滑塌。②边坡岩石中含有膨胀性或湿陷性特殊类岩土,遇水后使边坡表层产生变形。如江苏省宜兴市徐家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边坡出露的基岩主要为泥盆系五通组(D3w)石英砂岩,局部夹有薄层泥质粉砂岩、粉灰质泥岩(俗称耐火泥或白泥),在岩体中呈蜂窝状分布,为遇水膨胀性土。治理后的坡面遭受暴雨及地表泾流的冲刷、渗透,加上白泥遇水膨胀,引起边坡表层岩土体变形、开裂,在雨水及岩土自重等外力作用下,使部分挂网客土喷播后的铁丝网产生整体下滑,局部撕毁,造成表层土壤、种子及幼苗因冲刷而流失。③边坡中存在断层(裂隙)或溶洞而发生管涌现象。
④边坡排水措施不力,导致雨水季节边坡遭受冲刷。(3)设计或施工原因,主要有:①边坡表层的碎石土清坡不到位。②碎石土边坡未按相关规范或技术标准进行分层压实,密实度达不到相关标准。③未进行必要的边坡稳定安全平台设置,边坡偏高使得挂网的上下跨度太大,喷射层及网的自重(下滑力)大于铁丝网的锚固力。④铁丝网及锚钉的质量(种类、规格)、搭接、锚固(锚固深度、密度)等存在问题。⑤喷射层厚度、粘合剂配比不当。(4)山洪瀑发等自然灾害。
3.4.2 防治措施
(1)降低挂网区边坡坡度。对顺向坡要求最终边坡角应小于岩层倾角。(2)消除边坡上存在的膨胀性或湿陷性特殊类岩土,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清除置换(一般置换为粘土),回填压实平整;对边坡上存在断层(裂隙)或溶洞结合潜水导流进行封堵,避免发生管涌而冲刷边坡岩土或植被。(3)结合边坡地形和各区域汇水量,调整边坡排水工程,确保边坡排水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4)清除边坡表层浮土,对边坡表层无法清除的碎石土,采取压实或其他加固措施,确保其稳定。(5)通过设置边坡安全平台等措施,控制边坡连续挂网的高度。(6)保证铁丝网、锚杆、粘合剂等材料质量,严格按设计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挂网或锚固施工,保证喷播材料中粘合剂的质量及含量。(7)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控制好喷播层厚度。
3.5 坡面遭受水流侵蚀、冲刷
3.5.1 原因分析
(1)边坡地形调查不够详细,边坡的汇水量计算偏差,排水设计(位置、规格、数量)不合理。(2)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排水工程非正常性损坏。工程质量不合格原因包括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沟体基础承载力不足;施工工艺、方法不合理;偷工减料或工程的规格达不到设计要求等。(3)边坡上存在断层(裂隙)或溶洞,因潜水作用产生管涌而冲刷坡面。
3.5.2 防治措施
(1)对边坡地形现状作进一步详细调查,正确计算坡面汇水量,依据坡面上已有的冲刷路线,进一步优化边坡排水工程的设计方案(位置、规格、数量等)。
(2)保证工程材料质量合格,施工工艺和方法得当,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3)对边坡中存在断层(裂隙)或溶洞结合潜水导流进行封堵,避免发生管涌而冲刷边坡植被。
3.6 挡土墙、排(截)水沟、蓄水池等墙体发生开裂甚至倒塌
3.6.1 原因分析
(1)水泥、砂石、石料、混凝土预制块或砖等材料质量不合格,混凝土或砂浆配比不合理,石料规格及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2)工程整体结构、构造不合理,结构整体稳定性差,变形缝设置不当,防护不良等。(3)施工工艺不合理。(4)地基变形。如地基沉降差大;地基冻胀;水平位移;墙侧土水平应力的影响。(5)环境条件影响。水流冲刷;冻融循环等。
3.6.2 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材料质量。(2)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结构构造的质量。(3)保证施工工艺合理,施工方法正确。(4)保证结构断面尺寸。(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基变形。(6)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环境变化的影响。
3.7 植被的覆盖率、苗木的成活率偏低,生长状况不良
3.7.1 原因分析
(1)材料质量不合格。如苗木长势、规格及种子质量如发芽率等
不符合相关要求。(2)种子含量、配比及苗木数量、种植密度等不符合设计要求。
(3)土壤、肥料等不满足植被生长要求。(4)起苗、运苗、栽种施工等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5)后期养护方案不合理,养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
3.7.2 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苗木、种子的质量。(2)把握好种子含量、配比,对苗木数量及种植密度等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3)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苗木的栽植施工。(4)保证土壤、肥料符合植物生长要求。(5)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植被的养护工作。
参考文献:
[1]《江苏省露采矿山环境整治技术要求》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
苏省山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9
[2]《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江苏省国土资
我市所有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先立项后施工”的原则实施。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条件。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施行前(20*年3月1日),已列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需实施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项目。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施行后,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确需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的项目。
3.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富财综字〔20*〕54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市建设、交通、水利、教育、旅游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立项条件。
1.符合《浙江省*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或《*市矿产资源规划》。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区别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将城区周边、320国道两侧、杭千高速公路两侧、富春江两岸及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内的废弃矿山列入优先治理范围。
2.结合废弃矿山土地利用的整治项目。
3.难以落实治理责任单位的已关停矿山,为避免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有必要进行封堵整治的项目。
二、立项时间
每年的10月份为下一年度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申请时间,11月份为立项时间。
三、立项程序
1.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国土资源局。
2.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并对项目作出评估。
3.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和评估情况,对符合立项条件的立项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立项。
四、工程招投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单项工程在5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除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之外,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单项工程预算在20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也要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其中条件有限的,可以组织邀请招标和议标,选出二个优标报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工程结束后,要把邀标、议标的资料和领导班子决定记录连同工程档案一并存档备查。
3.单项工程在20万元以内的小额工程,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承包人。工程结束后,承包单位推荐人和推荐理由及单位领导班子研究记录一并存入工程档案备查。
4.单位承揽工程后按规定可以分包的,按招标投标法的程序办理;不能转包或分包,但要请协作单位共同完成工作的,选择协作单位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5.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议标前,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五、工程实施
经市政府批准立项的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律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作为建设单位,全权负责项目的测量、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的跟踪管理以及青苗补偿、搬(拆)安置等的政策处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经理的资质认定、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组织交工、竣工验收等;市财政局保障项目预算资金,对项目概算审核、结算审核、决算审计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项目所用资金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项目的勘查与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设计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勘查和设计,勘查报告和设计方案须按照有关规范编制,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且勘查、设计单位要对提交的报告和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
2.项目施工:承担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建设单位要及时与所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衔接(必要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邀请专家提出意见),并经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增加的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变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价的10%以内,超过以上限额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
3.项目监理:承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4.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可根据资质单位提交的调查报告和抢险方案,采取简易程序(设计、施工、监理等不作资质要求),由乡镇(街道)组织应急治理。通过治理达到及时消除、减轻和控制小规模地质灾害灾情的目的,治理预算一般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1.项目测量: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对所需治理的矿区范围进行测绘,提供的数据和图件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同时测量单位对提交的测绘成果负责。
2.项目设计:建设单位根据测绘成果,委托具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和园林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单项资质单位可组建联合体)对项目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必须按照《*市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要点(试行)》(杭土资矿〔20*〕41号)等有关规范编制,设计方案必须经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且设计单位要对提交的工程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
3.项目施工:承担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资质和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单项资质单位可组建联合体),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图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建设单位要及时与所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衔接(必要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邀请专家提出意见),经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增加的工程预算需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变更增加的工程款一般控制在工程合同价的10%以内,超过以上限额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
4.项目监理:监理单位要求具有类似矿山边坡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监理工作管理的通知》(杭土资矿〔20*〕26号)的具体要求执行。
六、资金管理
(一)根据《*市采矿权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富政办〔20*〕1*号)的规定,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于采矿权出让金的留市部分;没收的矿山治理备用金;上级补助收入;废弃矿山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财政预算安排等。
(二)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各项支出。包括:前期费用(勘查设计费、政策处理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工程施工费,后期费用(决算审计费、交工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等)。
其中政策处理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关于*市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批复》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执行,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减少矛盾,维护稳定;业主管理费与不可预见费总和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5%,其中业主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的3.5%;其余费用均根据合同和相关款据按实结算。前期和后期费用原则上在采矿权出让金乡镇(街道)补助资金中列支,补助资金不足的,报市财政审核后列支。
(三)项目资金应根据项目预算和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办理资金拨付。
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资金拨付。
(1)按工程施工进度分五期进行拨付,即完成工程进度计划30%时,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完成工程进度计划50%时,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70%,同时返还全部担保金;工程竣工决算审价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95%;其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额退还施工单位。如工程竣工一年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一概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缮,并负责监测,否则酌情扣除。
(2)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根据资质单位的调查报告及抢险治理方案和初步预算,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受益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决算工程款,其中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受益人承担的工程款不少于30%。
(3)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按《*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管理办法》(富政办〔20*〕110号)执行。
2.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资金拨付。
按工程施工进度分四期进行拨付,即完成工程进度计划30%时,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完成工程进度计划50%时,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的40%;工程交工验收达到标准后,返还全部履约担保金,一个月内再支付到工程合同价的75%;工程竣工决算审价后,在三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四)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由项目承担的乡镇(街道)填写《*市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见附件)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及拨付原则,提出拨款建议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查同意后,及时拨付相关款项。各乡镇(街道)必须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五)突发性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拨付按应急程序办理。
七、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1.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完毕后,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会同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纪要及专家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根据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纪要及专家验收意见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存档备案。
2.对受灾规模小、地质情况简单、通过简便的工程措施即可完成治理的项目,施工完毕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收益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必要时请专家参加),然后形成验收纪要。上述项目由受益人负责监测一年,一年后基本稳定的由受益人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乡镇(街道)分管人员签字后存档。
3.搬迁避让治理项目结束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纪要。
(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
1.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申请资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遵照《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浙土资发〔20*〕41号)执行。
3.经审定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交(竣)工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进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八、有关事项
1.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
2.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和市国土资源局要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和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每个工程项目都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具体要求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档案管理的通知》执行。
中图分类号:P95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矿山开采主要有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两种方式。总体而言,相对于地下开采,露天开采先天安全条件较好,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要低[。但是,露天开采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露天矿山矿业活动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环境问题,矿山本身也可能遭受地质灾害。一旦露天矿山遭受地质灾害,对矿山及周边将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危害。下面初步探讨露天矿山的灾害防治对策。
一、露天矿山地质灾害成因分析
1、滑坡
露天矿山在开挖过程中,往往会进行大面积的开挖。若开采矿层上部存在覆盖层,大面积开挖后覆盖层前缘往往直接临空,随着矿山的不断开挖,这些结构松散的表土层极易沿岩土结合面等软弱层面向下滑动,轻者产生表层垮塌,重则产生沿基岩面的土质滑坡。同时,这些剥离的表土一般随意堆砌,随着露天矿山的不断开挖,剥离的表土越堆越多,逐渐形成不稳定堆积体。这些堆积体未经过压实且未做任何防护设施,其整体结构较松散,易开挖,稳定性差,受暴雨及工程活动影响,易产生表层滑动,形成表层滑坡。露天矿山岩质滑坡的产生主要与岩体开挖方式及其自身物质组成有关。露天开采矿层其倾向与开挖边坡坡向相同,且矿层倾角小于坡角,而矿层上部或其中往往含有软弱夹层。顺向缓倾角露天矿山开挖多属于不稳定结构,随着矿山的进一步开采,在大雨暴雨、地震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这种岩质边坡稳定性将进一步降低,极易产生向下滑动,产生岩质滑坡。
2、崩塌
露天矿山产生崩塌也与岩体开挖方式及其自身物质组成有关。由于考虑经济的因素,露天采场边坡一般开挖坡度在80°以上,边坡未按设计要求分台阶,往往形成高而陡的边坡。当矿产倾向与开挖边坡坡向相反或相切,而岩层中卸荷裂隙发育,岩体稳定性较差,在大雨暴雨、地震和矿山爆破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这种高而陡的采场边坡极易形成不稳定楔形体向下滑动,轻者产生掉块,重者产生大面积崩塌。
3、泥石流
露天矿山开采对土地与植被的占用和破坏面积较大,改变了矿区原生态的地形地貌。随着露天矿山的大面积开采,其自身植被固土保水的能力不断降低,随着大雨暴雨的冲刷,露天矿山的开采区水土流失将不断扩大,这种冲刷出来的表土、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构成了泥石流的物质来源。同时,露天矿山剥离的覆盖层随意堆砌形成不稳定堆积体,这种松散堆积体表层易垮塌,随着雨水的冲刷,亦构成露天矿区泥石流的物质来源。露天矿山开挖后多为三面环山,前缘地形开阔,周围山体陡峻,地形上便于水和碎屑物质的集中。若矿山下游存在狭窄陡深的冲沟或河流,则在雨季露天矿山的下游沟谷泥石流较易发育。一旦矿山开发造成泥石流,将会对其下游村庄和农田造成难以估计的灾难。
二、露天矿山滑坡防治对策
1、土质滑坡防治对策及建议
露采场的上覆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在边坡开挖后极易沿着岩土结合面产生滑移,形成土质边坡。对于人工开挖形成的覆盖层土质滑坡,建议采取重力式抗滑挡墙进行治理。对于中厚层的土质滑坡,建议采取抗滑桩进行治理。若露天矿山在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随意堆砌在山坡沟谷地带,日积月累将形成不稳定堆积体,其结构松散,不稳定堆积体极易沿表层发生垮塌,建议在其前缘修建挡渣墙或挡渣坝。
2、岩质滑坡防治对策及建议
露天采场的岩质滑坡一般是工程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造成,为了节约开采成本,有不少露天矿山边坡开挖未严格按照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其开挖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均超过开挖标准,这些台阶高度一般超过20m,台阶坡面角在80°以上。同时由于岩层中夹有软弱夹层,露天采场的岩质边坡极易沿软弱夹层产生滑动,危害非常大。对于这种高陡岩质边坡,建议采用抗滑桩,并辅以预应力锚索(锚杆)和格构锚固等治理措施。
3、露天矿山崩塌防治对策
露天矿山形成的高陡逆向或切向岩质边坡极易发生崩塌破坏。矿山岩质边坡往往裂隙较为发育,这些裂隙面与边坡临空面和岩层面往往相互切割形成楔形体,随着人类开采活动的加剧,这些楔形体极易发生掉块、落石甚至崩塌。对于矿区的潜在崩塌体的治理首先应选择彻底根治,对其进行彻底清除,消除后患。对于规模不大的潜在崩塌体,优先考虑人工清除的防治方案。当其规模较大或者人工清除困难时,应考虑采用控制爆破,避免爆破造成次生地质灾害。当潜在崩塌体不能清除时,对中小型崩塌体可采取下列综合措施:在其坡角或半坡处设置落石平台或挡石墙、防护网;对易风化的软弱层,可对其裂隙灌浆或浆砌石护面;设置排水设施以拦截疏导山坡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对于大型的潜在崩塌体,在防护设施不宜实施的情况下,建议搬迁避让。
4、露天矿山泥石流防治对策
露天矿山开采对地表破坏极其严重,同时露天矿山一般地处山区,存在较多易形成泥石流的沟谷地带。因此,矿产开发活动中乱采乱挖破坏植被,废石废渣随意堆砌等,都可能诱发泥石流或加大原有泥石流的规模。泥石流的防治应从源头上进行,首先应尽量减少矿山固体废弃物排放,其次对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应随意堆砌于沟谷地带,应将固体废弃物堆砌于修建好支挡措施的废弃物堆场。同时,对矿山及周边陡峻、固体物质堆积较多的沟谷地带应及时进行疏导,对其岸坡应采取护坡等防护手段防止其进一步垮塌。
5、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防治工程
(1)矿山开拓、采掘工程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要求施工,矿石的堆放、设备的存放应充分利用已有平台,剥离的表土应先堆放在排土场,废石渣土应充分利用现在的废渣场集中有序堆放,尽量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矿山闭坑后,把排土场剥离的表层土进行回填,恢复至原有生态环境。
(2)在矿山采矿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矿区内植被资源,以防对环境造成破坏;在防治区附近及周边设置警示牌,严禁越界无序开采;对已停采地段或终采矿山,应及时进行恢复治理工程,植树种草恢复土地资源功能,因地制宜修建一些辅助设施,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6、高陡边坡防治对策及建议
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矿山企业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压缩投资造成的。大多数露天矿山对这种高陡边坡只要不影响矿山的进一步开采,很少或者说基本上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开采完成后则任由其发展,危害十分严重。因此,首先应从源头上尽量减少甚至避免高陡边坡的产生,建议露天矿山开采过程中分台阶开采,边剥离(扩帮),边开采,对台阶高度超过规定的块段必须先扩帮,后开采,开采边坡的坡角控制在65°以内,边坡高度控制在10m以内。对于已经形成的高边坡,在边坡周边做好截排水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治理措施,确保高边坡的稳定性。同时,对露天矿山开采已经形成以及将要形成的高边坡应加强监测。
7、含水层预防工程
露天开采矿山对含水层影响和破坏较轻,应主要从预防含水层的污染方面进行考虑。矿坑排水、采矿废水应循环利用,对难于利用而排放可能造成污染的部分,应集中收集,经过净化,达标排放,避免该防治区及周围地下含水层受到污染。
结束语
露天矿山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矿山应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进行露天采场的开采,开采过程中分台阶分段进行开采,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设计好的废弃物堆场中。同时,露天矿山开采中一定要加强监测,发现地质灾害的前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只有在露天矿山开采的每一个环节中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管,才能将治理措施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2)02-0158-02
收稿日期:2012-01-30
作者简介:潘志龙(1965―),男,江苏吴江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矿产地质及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1 引言
“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注重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在做好数量管控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防止过度开采”,是新时期对资源利用的新要求。在目前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仍然比较注重数量管控,而在质量和生态管控上相对薄弱。如何做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控三者统一,是在保障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要解决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控三者统一问题,必须要把绿色矿山建设理念纳入矿业开发全过程,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建设”原则,从源头上控制矿山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具体来说,就要做好采矿权设置、开采、闭坑三阶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管理。
2 采矿权设置管理
(1)对矿山开采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从选址(矿区范围划定)是否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储量保障程度、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及矿区地质环境等方面着手,多角度地对矿业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比较,为矿山规划(设计)提供基础的资料。
(2)针对性选择采取能防止或减少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采矿和选冶工艺,要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好矿山闭坑后矿地的最终利用功能,推进矿区整体开发模式,实现矿地综合利用。杜绝不符合准入条件者进入矿业开发领域。
如浙江湖州吴兴菁山矿区因其资源、区位优势,规划建设精品石料生产基地,设置有3个采矿权,统一最低开采标高,闭坑后可形成约333.3hm2土地供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3)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缴、使用管理,确保治理备用金满足矿山关停后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需要。
3 绿色开采策略
3.1 矿山开采阶段管理
(1)规范矿业活动,目的是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强化矿山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方案实施到位,切实防止或减少环境地质问题的产生、发展,对已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进行治理。
(2)指导矿山企业优化采、选、冶工艺,正确选定开采方式和技术装备,尽量减少对资源储量的消耗,最大程度地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按照“五化”标准,即:采取“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开展矿山生产活动,做到科学、低耗和高效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3)督促露采矿山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开采,严格控制开采坡度、高度和台阶宽度,并在采矿生产过程中做好矿山环境恢复、矿地利用预设功能的基础工作,确保矿山环境能够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
(4)指导矿山企业在矿石加工环节实施工业循环用水,废水零排放,做好粉尘收集利用,变废为宝,对暂不能利用的废渣要科学堆放,防止水土流失。湖州新开元碎石有限公司通过建成生产用水实时净化循环使用系统,采用高效分离浓缩技术实现对生产污水净化、再生循环使用;湖州鹿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建造封闭式加工厂房6 000m2,配置吸尘设备及粉尘储存罐,回收的粉尘又被用作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原料,化废这宝、变害为利,一举多得,既减少粉尘排放,保护环境,又提高了矿产资源利用率。
3.2 矿山闭坑管理
督促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通过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开发前后环境扰动最小化和生态再造最优化,矿山用地得到再利用。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建设”的原则,强化绿色矿山建设贯穿于整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理念。要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因矿制宜,科学确定矿山占用土地的规划用途,做好生态环境的治理,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使矿区成为一个新的环境良好地区,缓解用地紧张矛盾。环境如适合作建设用地的,则按建设用地要求进行复垦,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湖州市区仁皇山废弃矿地治理工程采取“边坡生态复绿,宕底土地平整复垦”的综合治理模式,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形成一处面积约5.5万m2的乔、灌、草结合,层次明显的绿化地,同时复垦土地8.1hm2可用于开发建设。如矿地所处区域适于景观改造,则保护好有景观价值的岩石,进行景观再造,建设新的风景点,增添了旅游资源,如长兴县金钉子地质遗址公园建设,采取“同步设计、造绿添景、互为结合”的治理方式,使科教基地、景观建设与矿山治理互为结合,既达到了景观效果,又实现了矿山边坡治理。如适于复垦农地的,则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农地,改善环境,造福百姓。如湖州市区堂子山废弃矿区复垦农地13.5hm2,已建成苗木基地。
参考文献:
[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试行)[R].杭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5.
[2] 潘圣明.矿山又绿[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Strategies of Sustainable Mining of Construction Stone Mining
Pan Zhilong
1. 前言
(1)广东省高要市建丰石业有限公司回龙宏基——云峰矿区位于广东省高要市,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该矿场推荐年开采规模为80万t/a,露天开采矿回采率设计97%,设计利用资源量:749.24万t,确定开采储量723.72万t,采出矿石量716.41万t,剥采比为0.02m3/m3。矿山总服务年限约为10年,其中:扩建期0.5年,生产期9年,闭坑治理期0.5年。项目总占地面积17.96hm2,占地类型均为林地,除现有的原综合服务区和新综合服务区,采矿区内现有的破碎堆料场外,没有其他永久或临时建筑,无需拆迁安置。
(2)矿区内1月平均气温为12.5℃,7月平均温为28.5℃,极端最低气温为-0.5℃,极端最高气温为38.0℃(1998.7.26),年平均气温21.5℃;无霜期大于330天,年均降雨量1649.6mm,最大年降雨量2320.6mm(1996年 )。
(3)矿区位于高要市东南部丘陵区。矿区及周边未开发前东部最高海拔标高为+148m,矿区南部最低标高约+44m,最大相对高差为104m。地势总体东高西低,地面坡度一般小于30°,地表多为第四系残坡积物所覆盖,厚6~10m,上一期工程大部分已剥离。矿区主要土壤类型为赤红壤。矿区周边主要土壤类型为赤红壤。赤红壤由石灰岩、砂砾岩、石英砂岩等母岩母质发育而成。矿区所在地区植被代表类型为亚热带针叶、阔叶林,植被主要种类有200多种,隶属于25科120属。
2. 项目水土流失现状
2.1项目所在地域水土流失现状。
(1)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通告的通知》(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农[2000]23号),高要市属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该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蚀为主,受到流失侵蚀作用显著,其次包含少量的重力侵蚀,侵蚀形式包括面蚀、沟蚀、散落、崩塌、滑坡等。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2)根据2006年广东省水利厅对全省的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高要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43.72Km2,占高要市总面积的6.54%,其中自然水土流失面积39.21Km2,占流失面积的27.3%,人为水土流失面积104.51Km2,占流失面积的72.7%。自然侵蚀以中轻度为主,人为侵蚀以强度为主。
(3)自然侵蚀主要分布在山区和丘陵区,以面蚀为主。人为侵蚀类型主要包括陡坡开荒、采石取土,侵蚀强度从中度到剧烈均存在,侵蚀情况较为严重,且取土采石造成大面积高强度的侵蚀。
2.2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据现场勘察,原状水土流失程度大多为轻度和微度,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采矿区境界范围内绝大部分表层覆盖植被已遭剥离,前期开采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规划的开采台阶进行开拓,目前原宏基采场基本为高陡边坡,边坡坡度普遍在70°以上。现场调查,高陡边坡基本为岩石坡面,边坡顶部有零星植被,现矿区底板、平台均放矿石、矿石粉末、泥土等未清运,水土流失属中度。矿山道路为泥土质路面,且未布置排水设施,部分路段靠山边坡较陡并未进行修整,路面散落的土块、石块随处可见,经过雨水的冲刷,现状是大面积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3.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为有效治理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及原有水土流失,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要求,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析项目组成、特点、施工过程,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以及水土流失的重要环节,实是求是,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地布设防治措施。
(2)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合理配置、统筹兼顾,形成综合防护体系。
(3)工程措施做到技术可靠、经济上合理。
(4)植物措施要尽量选用乡土树种,适地适树。排土场选择速生的树草种,以便迅速恢复植被。
(5)在措施布局上,尽可能考虑项目区周边的自然环境,尽量用生物措施替代防护标准较低的工程措施,减少工程防护的数量,使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与周边环境浑然一体,协调一致。
4. 树种的选择及抚育措施
4.1树种选择。
(1)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营林经验,并结合采矿区场地条件,植树树种选用耐旱、喜阳的乔灌木品种,面上加种水保植草。树种有马尾松、大叶相思、黧蒴、光叶山黄麻、夹竹桃、山黄麻、杨梅、华南吴茱萸、泡桐、檫木、荷木、山苍子、山乌桕、火炬松、湿地松、光叶海桐、瓜馥木、酸藤子,朱樱花、玉叶金花、赤楠蒲桃、马樱丹等。建议乔木选择马尾松、大叶相思树,灌木选择夹竹桃和朱樱花等。
(2)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并保障快速成林,矿区造林应实行密植措施,并应下覆草本,密植可以尽快形成森林环境,有利于提高树木的搞逆性,提高林地覆被率,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凋落物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
(3)采用乔、灌、草相结合营造混交林。密植水保树种+水保植草,树种选用2~3年以上的幼苗,雨季造林,丰上撒播草子。行间混交种植夹竹桃和朱樱花,株行距2m×2m。块状整地,穴(坑)规格:30×30×30(cm)。
4.2抚育措施。
(1)造林当年应抚育二次,第一次应在植后三个月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成活率培土,并进行补植。第二次在9月底前进行,内容包括松木、扩穴、加石灰、施复合肥100g,发现死株即进行补植。
(2)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抚育一次,在5月进行为好,主要内容包括加石灰、松土、扩穴、培土,每穴施追肥复合肥100g,配合松土、培土,把肥料浅埋土内。
5. 草种选择及草种处理
5.1草种选择。
水土保持草种可选择香根草,百喜草、狗芽根、高羊茅、白三叶、五节芒、象草等,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土壤特性,对比草种的的生物特性及生态习性,按照适地适草的原则,推荐选择适应土壤范围广、抗逆性强,耐阴、耐践踏、易生长的香根草、狗芽根作为采矿区的草种。
5.2种籽处理。
(1)种籽先精选、运河杂,播种前将种籽用温水浸种8小时,并拌粗砂用手搓伤种皮,然后放入0.5%的高锰酸钾消毒液中消毒8小时,以促进种籽发芽出苗,防止病虫害。播撒前掺入5倍的潮湿砂土及腐熟的鸡牛粪拌和。
(2)经覆土整治后,用人工均匀撒播,再盖土1~2cm,每天浇水1~2次,保证苗床湿润至出苗。
6. 攀缘植物选择及种植技术
6.1攀缘植物选择。
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营林经验,并结合采矿区边坡的条件,在坡脚选择种植攀缘植物,攀缘植物可选择爬墙虎、蟛蜞菊、红叶藤等。建议选择爬墙虎、蟛蜞菊。
6.2攀缘植物生态特性的适生环境分析。
爬山虎又名爬墙虎、地锦,为葡萄科落叶大藤本。爬山虎的蔓茎能沿壁石迅速生长发展,而且叶片翠绿茂盛,因而是墙面垂直绿化的主要植物材料。蟛蜞菊为菊科,原产中、南美洲,由最初的绿化引进开始,现广泛分布于我国华南地区及沿海部分地区。南美蟛蜞菊的无性繁殖能力极强,其茎段的可塑性很大,扦插、压条试验显示,只要一个带有节的茎段就有成功发展扩大种群潜力。
6.3种植技术。
攀缘植物选择在春末夏初以扦插的方式种植,在各平台内侧、外缘覆土区域各植一排攀缘植物,向上、下坡面爬附,对坡面绿化美化,株行距0.5m。
7. 本项目的植物措施布设
(1)在采矿过程中形成的岩质边坡,在树草种难以培植的条件下,选择爬藤性植物攀爬石质岩面,增加绿化面积和绿化效果,可选用爬墙虎植物,是垂直绿化的优选植物。爬山虎生性随和,占地少、生长快,绿化覆盖面积大。一根茎粗2厘米的藤条,种植两年,墙面绿化覆盖面便可达30至50平方米,适应性强,性喜阴湿环境,但不怕强光,耐寒,耐旱,耐贫瘠,气候适应性广泛,耐修剪,怕积水,对土壤要求不严,阴湿环境或向阳处,均能茁壮生长。同时,为充分利用平台或底板,增加绿化面积和绿化效果,种植灌木夹竹桃、乔木马尾松。
(2)矿山道路绿化以见效快、经济可行为原则,首先以恢复自然、减少水土流失为主,观赏效果要求可适当降低。由于开采期较长,若不及时落实植物措施,坡面时间也长。在表土清理、路基修整以后,应马上落实植物措施。方案拟在矿山道路的开挖和回填边坡采取灌、草结合的植物措施,减少坡面面积,达到减少边坡水土流失的目的。灌木树种采用夹竹桃,草类选用百喜草,百喜草种子按50Kg/hm2进行撒播,夹竹桃间植其中,栽植距离为2m,道路两旁视坡面大小栽植树苗。
8. 结束语
水土保持中植物选择,要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使乔木和灌木混交并与草本植物搭配,符合自然生长规律,形成长期稳定生态群落。在治理矿山水土流失时,要充分利用当地原有植被资源,进行封育和保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一方面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降低了对下游环境的危害和可能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水保措施的实施,减少环境污染、美化环境,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黎华寿、蔡庆,水土保持工程植物运用图解[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1引言
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已堆存的矸石一直采取“由上向下,自然堆积,平整顶部,不断延伸”的排矸工艺,造成部分矸石山大面积自燃。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四处弥漫,间隙气流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10倍以上,矸石山顶部裂隙及松散部位,温度高达70~80℃。排矸职工穿梭在烟尘和有害气体中,时有中毒晕倒、呼吸困难、烧坏鞋裤的现象发生,甚至有人畜坠落燃烧区被烧死的事件发生。同时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附近的庄稼果木枯萎减产,居民叫苦不迭。从矸石山的情况看,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排矸费用和维护费用较低,排放的矸石未严格执行规定的排矸工艺,引起排放矸石的自燃。灭火后的矸石山,一方面,由于缺少维护费用,导致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恢复植被,特别是在雨季,洪水造成矸石山表面冲刷,原有的覆盖层遭到破坏,引起矸石山再次复燃。
2分类及措施
根据大量调查研究,已堆陈旧矸石场大部分存在自燃现象,根据已有堆放储量和是否自燃,可以分为燃烧过的大型(储量大于50万吨)矸石山、未自燃的大型矸石山、未自燃的小型矸石山(储量小于50万吨)3种类型。燃烧过的大型矸石山是指矸石山已经堆存及自燃完毕,不会再发生自然现象的矸石山,治理措施不用考虑矸石山自燃的预防和治理。未自燃的矸石山是指矸石山堆存完毕,还未发生自燃,有可能发生自然现象的矸石山,还需要考虑矸石山自燃的预防措施。小型矸石山堆放高度均小于10m,所以主要的具体措施为:矸石山自燃预防措施—灌浆、夯实;平整工程措施—覆土、夯实;矸石山生态恢复—围堰、绿化。
3未自燃过的大型矸石山治理措施
根据治理难度和治理过程,重点针对未自燃过的大型矸石山治理措施进行分析,其他治理措施可以在该措施的基础上进行增减工艺过程。具体治理工程分为6项内容及步骤,矸石山工程措施(拦矸坝、排水系统)、矸石场自燃预防措施(灌浆、压实)、边坡工程措施(消坡、马道、覆土、夯实)、矸石山浇灌系统(水池、管道)、矸石山生态恢复(顶部平台覆土、围堰、绿化)、管理工程设施(管护房)。
3.1矸石山工程措施—拦矸坝、排水系统
(1)拦矸坝拦矸坝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拦矸坝挡护,边坡为1∶0.5,拦矸坝以上边坡以1∶1.5~2进行消坡防护。(2)排水系统为减少地表径流对煤矸石山表土的冲刷,保持矸石山的水土,排水系统工程设计包括坡面平台、马道排水和纵坡排水(自上而下的排水沟);顶平台按田面的方式设围堰,在顶平台、坡面两侧和坡底设排水沟,平台的排水通过排水沟流到煤矸石山的纵坡排水沟内,排到矸石山下,避免了地表径流在地面的集中和流速的增加,减轻地表的水土流失。在拦矸坝下游设雨水收集池,也可起到沉沙池兼消力池的作用,收集到的雨水可通过浇灌系统的管道回用于植被浇灌。
3.2矸石山自燃预防措施—灌浆,压实自燃矸石山治理方法主要有灌浆封闭法、表面密封压实法、灌水法、直接挖出冷却法等
(1)灌浆封闭法通过降温与隔氧两方面的共同作用来达到灭火的目的。该法首先是凭经验或通过诊断找出火区和自热区.然后在其上面布置一系列钻孔,最后将不燃物(黄土或粉煤灰等)和石灰配成的泥浆灌入火区和自热区,以阻断空气进路,火区冷却后将火区和自热区全部填满浆料。注浆法的最大优点是可使矸石迅速降温,浆液可以渗入矸石山深部,起到填充空隙、封堵供氧通道以及加固作用。(2)表面密封压实法在自燃矸石山表面铺土压实,以隔绝空气进路,使自燃矸石山内部空气耗尽后熄灭。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下成功率不高,只能降低燃烧强度和污染物排放速度,因为表土只有在湿润状态才有较好的密封性能,如果不及时维护,则表土密封层很难保持完整。这种方法目前主要用于控制矸石山火势和污染强度。(3)灌水法水是灭火工程中最常用的灭火介质,水在高温下形成水蒸汽吸热降温效果显著,并且水蒸汽能够阻止空气接近可燃物。具体作法是在矸石山修池蓄水,通过钻孔将水灌入地下。这种方法最大的问题是无法控制水在矸石山内流动的方向,也很难在火区内将水保持一段时间;另一个缺点是灌水后矸石山内部的空隙增加,反应活性增强,矸石山复燃的可能性增加。(4)直接挖出冷却法这是最原始而又最有效的方法。凭经验或通过诊断找出火区和自热区,然后挖出着火矸石和热矸石,用水冷却后回填或重新堆积。这种方法简单而成功率又高,在现场用得最多。但一般而言,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初燃的或小范围自燃的矸石山,燃烧强度大的矸石山用这种方法不仅困难,而且还有一定的危险。以上各项措施均存在一定的弊端,最终采用黄土覆盖碾压法,该方法结合灌浆法及黄土覆盖并用措施。该措施主要原理是改变矸石堆积坡度,推散高温矸石,使其暴露于表面,促使降温,同时也有利于覆土与碾压。矸石山斜坡经覆土与碾压后,火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用红外测温仪测得矸石山表面温度基本降至50℃以下。黄土覆盖碾压法以碾压覆盖为主,辅以局部注浆的综合性灭火方法,在灭火施工过程中遵循挖、截、堵、填、注、洒、覆、压等原则,该方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综合性自燃矸石山灭火方法,同时也用于矸石山的自燃预防处理。(5)矸石山自燃灭火注浆技术要求①注浆钻孔开孔孔径φ108mm,终孔孔径不得小于φ89mm,钻孔深度3~10m左右,间排距3.0~5.0m。在成孔后,要进行孔内测温,对温度有异常的钻孔适当加深。②注浆管选用Φ42mm钢管,长度4~10.0m,外露1.0m,钢管采用丝扣连接,托盘制做要规范,一般应小于封孔段孔径2—3cm。托盘以下要在注浆管上打花眼,眼径20mm左右,要保证每个方向均有花眼,其竖向间距不大于200mm。③封孔深度2.0m,1.0m~2.0m段采用纯水泥或水泥与粉煤灰的混合材料封孔,1.0m以上段采用黄土捣实封孔。④灭火浆液材料采用黄土(或粉煤灰)与熟石灰过筛配制,配比1∶1,水固比0.7∶1~0.8∶1,注浆方式采用压力注浆或蔽口灌注。⑤浆液配置应按设计浆液配合比进行,原材料要用容器计量,进行配比控制,搅拌机一次加水到位后,添加固料,添加固料过程中随添随搅,固料添加完毕后搅拌时间不少于5min。注浆过程中每间隔5min,需搅拌一次,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⑥注浆顺序采用由外向内施工的方法,首先施工最外圈,跳孔注浆,最外圈钻孔注浆结束后方可施工内圈钻孔。⑦终孔标志:孔口管压力升至0.5MPa以上,稳定15min。孔口管压力未升至0.5MPa,但吃浆量小于7L/min,且持续15min。(6)矸石山碾压技术要求碾压程序为:斜坡先静压两遍,再振压两遍,最后再静压两遍;平面为先静压一遍,振压两遍,再静压两遍。平台碾压密实度标准达90%,坡面碾压密实度达85%。
3.3边坡工程措施—消坡、马道、覆土、夯实
(1)消坡、马道由于矸石山以前采用的由上到下自然倾倒工艺,使边坡坡度较陡,无法覆土夯实。因此,必须进行人工消坡。在治理过程中,尽量因地制宜,利用现有地形消坡平整,确保治理后的矸石山边坡稳定。具体措施为:所有坡面按高宽比1∶1.5~2进行整平,然后对坡面整平中需要回填部分,进行分层夯实,夯实系数≥0.85。在边坡下部用石砌护墙,中部用马道把坡面分成阶梯式(斜坡坡长20m左右设一马道)。矸石山坡底石砌护墙设高1.5~2.0m左右,护墙背后用1m黄土分层夯实,夯实实数≥0.94。(2)覆土、夯实根据矸石山试验结果:30cm的土层厚度可以满足草本植物的生长;50cm的土层厚度可以满足灌木的生长;100cm的土层厚度可以满足乔木的生长。本工程计划分两个梯度的覆土厚度:边坡70cm(垂直于地面水平方向)、顶部平台100cm。矸石山坡面整平至设计要求后,在坡面上覆0.7m厚土层(厚度为垂直于水平方向)并分层夯实,在平台上覆1m厚黄土,机械或人工夯实,并用道路及围堰进行分割。马道上覆黄土同平台。
3.4矸石山浇灌系统—水池、管道
采用拖式喷灌,绿化用水定额取1.5~2L/m2.次,水池按一次用水量考虑,并建泵房。泵房设给水加压泵2~5台,主管路管径为DN100PE管,支线管径为DN50,拖式喷灌范围半径100m,PE管路规格为DN100,DN50。设阀门井若干。在矸石山顶建钢筋砼水池,铺设管道,就近接水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矸石山附近煤矿较多,同时为了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及节省投资,本工程水源尽量利用附近煤矿中水或就近水源取水,设专用泵,为以后浇灌打好基础。
3.5矸石山生态恢复—顶部平台覆土、围堰、绿化
(1)顶部平台覆土坡面整平至设计要求后,在平台上覆1m黄土,分层夯实,并用道路和围堰分割。(2)围堰矸石山顶部平台按20m×20m围堰分割。设计围堰高700mm,上底宽500mm,下底宽1000mm,顶部平台采用黄土拍实,坡面采用块石砌筑并抹面。马道围堰设于马道外沿,设计参数同顶部平台。(3)绿化筛选出的适宜当地地区矸石山生长的先锋植物,最好是当地客土植被,既能治理矸石山,又能降解吸附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有净化功能的环境改良性植物。以太原地区选用具有代表性的物种进行具体分析。①植物边坡设计。矸石场在每堆厚5m,形成坡度为1∶1.5~2的台阶状坡面。坡面上覆盖70cm的黄土后栽种灌木紫穗槐、柠条间距为4m×4m。穴状栽植初期可选择紫穗槐和柠条,直径0.4m,深0.4m,坡面上条播紫花苜蓿。②矸石场顶复垦。矸石场服务期满后,平整矸石场顶部,覆盖100cm的土壤,适当施用农家肥,提高土壤肥力。种植油松、刺槐等乔木;丁香、柠条等灌木;草类选择沙打旺、高羊茅、紫花苜蓿等;可适当选择扶芳藤等藤本植物增加植被景观。③矸石山四周绿化。矸石场封场处理后在四周栽植规格为胸径3cm以上的杨树,栽植林带宽20m,密度4×4m。杨树萌蘖能力强,在矸石处置场四周形成防护林带,而且杨树向矸石场内扩展,最终矸石处置场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生态系统。④植物措施管理。现有矸石由于均已着完,具有含水量低,入渗快、地热较高等特点,排矸场绿化后,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浇水,特别是保苗期和干旱、高温季节。为此,采用矿井水进行浇灌,切忌大水漫灌,避免浪费水又冲走表土的现象,一般春季每周一次,夏季平均3天循环浇灌一遍,秋季10~30天浇一次,冬季上冻前普遍灌足越冬水。最后是综合管理,在灌木栽种后,浇水前检查有无裂缝,沉陷现象。一旦发现及时培土塌实。注意防治病虫害,适当采取喷药或施肥等相应措施。
3.6管理工程设施—管护房
在矸石山周围选择合适的地点建维护人员值班室1间,建筑面积为30m2,一层构筑,采用砖砌结构,内设办公桌椅。
4矸石山治理效果
对现有矸石山实施消坡、压实等措施治理后,解决了现有矸石山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问题;控制了矸石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置合理的边坡,进行植物措施绿化,稳定了边坡,改善了生态环境。治理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由简单趋向复杂,植被种群由单一趋向多样化,生态系统向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同时水土流失现状基本得到治理,土壤侵蚀量减少70%,绿化率在30%以上,生态环境彻底改善。
参考文献:
[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号文.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特点
年初我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在去年8月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中又发现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时去年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对大帽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移民搬迁等方式,彻底消除隐患,截止目前我区还有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4处,崩塌9处,潜在不稳定斜坡3处,威胁到一场养殖场、一栋教学楼以及42户群众近177人的生命安全。
本区地质灾害点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分布不均,北东多西南少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丘陵、低山地段,大多分布在北东部山区,总体上呈现出北东多西南少的特点。
2、滑坡、崩塌为主,规模较小
地质灾害大多为规模较小的滑坡、崩塌,影响范围一般波及一座或几座房子。
3、雨季多发,旱季少见
地质灾害大多数发生在雨季,并且较多出现在雨季的强降雨期间或强降雨后的几天内,旱季较少发生。
4、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
滑坡、崩塌大多数发生前征兆不明显,并且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容易造成人、畜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危害性大。
5、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
目前发现的地质灾害大部分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主要发生在山前地带人为削坡建房等形成的斜坡处,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少。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年降雨趋势预测
(1)气温:预计年平均气温偏高,气候变暖现象仍将延续。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春雨季气温偏高、雨季平均气温略高;台风季接近常年至略偏高。
(2)降水:预计年总雨量偏多。冬季降雨量偏少;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降雨量偏少;梅雨季总雨量偏多;台风季总雨量正常略多。
(3)台风:预计年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略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2、市年主要季节气候趋势展望
(1)冬季(年12月~年月):预计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其中:12月正常,1月略偏低,2月略偏高。极端最低气温略低于常年,岛内2~4℃,岛外0~2℃,靠山地区可达-2~2℃。预计年冬季总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12月正常,1月偏少,2月略偏少。
(2)春雨季(~月):预计年春雨季平均气温偏高,其中:3月略偏高,4月偏高,预计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平均气温偏高;预计年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3月偏少,4月略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
(3)雨季(5~6月):预计年雨季平均气温正常略高。其中5月略偏高,6月正常。预计年雨季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稍早),6月下旬中期结束(接近常年)。预计年雨季总雨量偏多,梅雨强度偏强。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雨量偏多,6月雨量略少。
(4)台风季或夏季(7~9月):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至略偏高。其中7月偏高,8月正常,9月正常。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总雨量正常略多,其中:7月雨量略少,8月雨量正常略偏多,9月雨量正常略多。
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偏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1个、8月1—2个、9月1—2个。
预计年夏季(6月下旬~9月)≥35℃的高温日数正常,岛内可达5~8天,岛外可达8~12天;极端最高气温接近常年,岛内约36~37℃,岛外约37~38℃;局部地区高于38℃。
3、主要气候灾害预测
(1)强降温:预计年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会出现阶段性强降温。
(2)干旱:今年秋冬季至明年春季降水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将发生气象干旱,请注意做好蓄水防旱工作。
(3)台风:预计年夏季可能受1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的严重影响,发生大风或大暴雨灾害。
4、主要预测依据
从年7月,赤道太平洋海温转为负距平,进入拉尼娜事件。从多个耦合模式的预测结果来看,拉尼娜事件至少要维持到年春季。
常年,副高对于ENSO的响应期为4—6个月,今年副高对ENSO的滞后期仅有3个月,10月就转负;同时,北面冷空气活动加强,在二者的配合下,冷空气不断南下,故出现了12月17日岛内2.4℃的低温。预计年冬季(12—月)的极端最低气温也是略低于常年。一般来说,拉尼娜年,副高的第一次北跳会偏早,导致春雨季(—月)的降水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会对春播造成一定的影响。
预计年雨季(5—6月)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较早,梅雨强度偏强,雨水会偏多。考虑到拉尼娜过程的持续影响,预计年夏季(7—9月)台风个数会较常年偏多,其中有一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5、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降雨趋势和本区环境地质条件,预测本年度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常年略偏少。
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地段在我区的大帽山农场、新圩、内厝镇山前地带及内厝镇小光山矿山等区域。
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容易发生灾害外,受台风、暴雨袭击,高陡边坡、山边河边、建设工程开挖地段等区域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与滑坡。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依据预测的地质灾害活动区域,确定今年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镇(农场)有4个、行政村(社)有10个。
三、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10月)是我区地质灾害多发期,为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镇(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镇(场)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协助区、镇(场)政府,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要换发新《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要修改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要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对在地灾易发生区的村,村(居)民建房用地要作地灾危险性评估;认真落实汛期防灾值班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监督工作。区建设部门要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做好防治工作;区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通报洪水信息,并做好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区交通、市政部门要做好道(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区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勘察单位要协助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开展灾情应急调查和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能力。今年要结合宣传、贯彻《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加强新圩、内厝、马巷镇、大帽山农场及非煤矿山等地质灾害多发地的防灾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基层防灾负责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对年隐患排查中发现地质灾害点的镇、村业务指导及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特别是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搞好监测工作
群测群防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群测群防可以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遇到灾害性天气可以通过群测群防网络迅速部署防灾抗灾工作,及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撤离避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场)要在年初步建立网络的基础上,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和“四应知”、“四应会”、“四应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网络分为四级,分别为:灾害点监测网(四级网)、村(社区)级监测网(三级网)、镇(场)级监测网(二级网)和区级监测网(一级网)。
灾害点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
---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
---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
---灾害点的监测由受威胁的人(单位)负责。
村(社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
---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社区)地域内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
---负责该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村(社区)级监测网由村(居委会)主任负责。
镇(街道)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
---负责对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该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镇(街道)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镇长(场)负责。
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
---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群测群防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
---负责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和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和矿山及管理重要设施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区级监测网由区政府组建,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的副区长负责。
监测技术方法: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采用裂缝位移测量(相对位移监测法)及宏观观测(目视监测法)两种方法。
裂缝位移测量法主要用于有明显裂缝的灾点,是在裂缝两侧设桩或设片、设尺观测裂缝变化情况的方法,监测点主要选在滑坡后缘、中部、前缘主裂缝两侧或建筑物裂缝两侧,监测点每组两个,视实际情况布设3~5组。
宏观观测法主要目测地质灾害体、不稳定边坡及周围的掉土、掉石、滚石、冒水、冒沙、裂缝长宽变化及泉水、民井的流量、颜色、水位变化和树木歪斜、动物异常等地质灾害发生前在宏观上表现出的变化特征。我区的地质灾害点大部分发生前没有出现明显的裂缝征兆,主要采用宏观观测法进行监测,即目视法监测。
监测工作制度:
监测频率:每年~月和11~12月为正常时段,每一个月观测一次;每年~10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遇暴雨及连续降雨等要加密观测(如每天1次或一天几次)。
监测资料的上报:监测人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在预定的表格内。监测记录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
监测资料的分析、预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预测预报。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监测、预防。
“四应有”、“四应知”和“四应会”基本要求:
(1)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
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
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作到“四应会”
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纪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四)加强汛期防灾工作
1、防灾工作检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汛前对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情况、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在汛期内进行抽查,另外还应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上报区政府。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汛期期间,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应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报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早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3、汛期值班
汛期期间(4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全天有人值班,分管领导24小时岗位带班。值班时要保持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汛期期间市、区两级政府办公厅(室)值班电话和市、区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4、强降雨防灾
(1)当天气预报日降雨量可能达到50mm(暴雨)以上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达到100mm以上时,镇政府(场)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地质灾害。
(2)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时,各区人民政府接到预报预警后,要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居)民,并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响应,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区、镇人民政府、场及有关部门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场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工作和随时抢险救灾准备(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人民政府、场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3)当突遇短时间强降雨(3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时,村(居)委会防灾责任人、协管员要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山坡地段的情况,并关注雨情,适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转移避险。
(4)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台风、暴雨的部署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当日降雨量可能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大于100mm时,区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应对在建工程、公(铁、道)路、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并做好抢险应急准备。
(五)做好地质灾害预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应会同区气象台,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结果和大气降雨观测、预报等资料,及时作出地质灾害预报。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要及时向下通知和部署防御工作,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和有关方面提前做好防范。
依据地质灾害监测资料进行地质灾害预报时,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可能发生灾害的要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并报告区政府及所在地的镇政府(场)和有关方面做好防范。
(六)加强应急处理与及时抢险救灾
1、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
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各镇(街)、场、村(社区)的实际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地灾村(社区)要建立地灾应急自救小分队。
2、及时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生后,区政府应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区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险、灾情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排险和抢救受灾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及时做好抢救受灾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分期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规划和落实,年计划治理1-2处地灾隐患点。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治理。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新建工程,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八)安排防治资金
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以及抢险救灾、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经济困难的在实施治理后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