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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近年来,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纷纷跨入购物中心时代,二三线城市也紧追其后,追求“大而全”商业模式,开始面临面积过剩、同质化严重的局面。而“小而美”的社区商业异军突起,被指为商业地产的蓝海,众多的开发商也开始将触角伸向社区商业。在国外发达国家,社区商业能占到全国零售总额的40%-50%,在中国还是远远达不到的。对于开发商和品牌商家来说,这都是一座待挖掘的金矿。需要商业地产从业人在社区商业上努力耕耘,专业化的操作、规划、招商运营。
随着微信的兴起,如何利用微信将社区商业中的消费,支付,物流等联系在一起,使社区商业更加便民,都是值得探索的领域。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利用微信等LBS之类的社交进行营销,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例如,卖家藏头露尾,虚假宣传陷阱多,点赞有奖等利用微信朋友圈的新兴营销方式运行过程中,商家找借口不兑现承诺、随意更改承诺内容,甚至是设置“钓鱼”网站骗取买家钱财等,买家信息得不到有效保障等。在微信营销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应对微信营销的有效监管进行积极探索,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 微信营销分析
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款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机聊天软件。用户可以通过微信与好友进行形式上更加丰富的类似于短信、彩信等方式的联系。微信软件本身完全免费,使用任何功能都不会收取费用,微信时产生的上网流量费由网络运营商收取。2012年9月17日微信官网公布数据,微信的注册用户已达到2亿,而根据本小组所做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智能手机用户都安装有微信。
微信是一种更快速的即时通讯工具,具有零资费、跨平台沟通、显示实时输入状态等功能,与传统的短信沟通方式相比,更灵活、智能,且节省资费。 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多种功能,并且与QQ逐渐融合
目前微信的发展趋向功能的多样化,并且能够接收QQ消息,QQ邮件,微博等,同时能够进行语音信息,图片信息和视频信。
(2)多平台
支持iphone、Android、Windowsphone、塞班平台的手机之间相互收发消息,所以微信开发出能够支持ios,安卓,塞班,windowsphone等多系统的软件版本。
(3)省流量
微信所占据的流量很小,图片视频都经压缩在传递,所以节省流量。
(4)方便快捷,渗入生活
由于借助移动PC,且功能的多样,使用户更方便快捷的实用,更好的渗透到生活中,因此借助此媒介的电子商务营销逐渐出现和完善。
微信不存在距离的限制,用户注册微信后,可与周围同样注册的“朋友”形成一种联系,用户订阅自己所需的信息,商家通过提供用户需要的信息,推广自己的产品,从而实现点对点的营销。
微信营销是网络经济时代企业营销模式的一种创新,是伴随着微信的火热而兴起的一种网络营销方式。微信不存在距离的限制,用户注册微信后,可与周围同样注册的“朋友”形成一种联系,用户订阅自己所需的信息,商家通过提供用户需要的信息,推广自己的产品,从而实现点对点的营销,经小组调查显示,大约有90%的用户都收到过商家通过微信发送的营销信息。
社区电子商务是指以成片的社区为服务单位,针对社区住户,依托数字化网络平台和社区电子商务网站,以“集成消费为经营理念”,满足社区居民消费需求的商业模式,从而实现社区业主更方便廉价的购物、轻松愉快的休闲以及家政服务等,同时实现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上更大的市场空间。
简而言之,拥有社区网络服务,你就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生活所需――在网上订购午饭、代收快递,超市送货,在网上开设专栏、开展自己的业务。社区电子商务强调的是服务,它是以小区居民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从而获得相应的利益。社区电子商务是以真实居住社区为单位,将社区内的实体商铺全部搬到网络上来,让社区居民与商家形成现实-虚拟的零距离互动,让居民能在二维空间中自由游走,开心方便购物,安全省钱省心。具有真实、快捷、就近、方便、安全等特点。
通过微信平台发展电子商务,需要配套相应的风险监管措施,包括电商身份认证、工商注册、网络虚拟空间租用或登记备案、信用评价等等,才能保证交易的安全。但是,微信作为一种私人交流工具,在设计和运作中并不具备上述发展电子商务的因素,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交易风险。
在商品展示环节,微信集赞交易平台并不能对商品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和展示,朋友圈中的商品或服务推广消息,一般不会显示销售额、商品价格,缺少购买者信用评价和对货物质量的评价,甚至不会列出商品的尺码、颜色、月销量、评分、商品详情、成交记录等。消费者无法通过微信平台提供的信息充分了解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与已经发展成熟的淘宝交易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由于微信本身是一个基于位置信息的社交平台,用户在社交过程中可能稍不注意就泄露用户个人位置信息以及其他方面的信息,这样的安全隐患使一些用户对微信秉持着观望态度。此外,微信用户不需实名认证,这就让一些想利用微信“钓鱼”的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由于缺乏实名制的管理,用户本身就难以分辨对方的身份,稍不注意就会造成用户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因此对于微信等社交软件在营销中的应用还需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监管细则,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参考文献:
[1]陈道贺、朱居正,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社区电子商务,《市场研究》,2004.
[2]张尔熙,微信推广的病毒性营销分析,新闻传播,2012.
[3]马素玲,企业营销观念的几个误区,《市场研究》,2004.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3-0064-03
一、我国传统企业电子商务的现状
(一)传统企业信息化基础较弱,管理现代化程度低
传统企业的发展与现代化程度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应用。我国传统企业正在改制中,现代企业制度尚未普遍建立,信息化基础比较薄弱。目前,我国企业信息化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许多传统企业的管理处于主观、随意的经验管理阶段,不规范的管理,使计算机简单模拟原来的手工操作流程,从而加大系统实现的难度,增加投资成本,降低电子商务的投资收益率。
(二)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需求非常低,用户还没有大量出现
目前我国大多数传统企业对电子商务还缺乏足够的认识,不了解电子商务对传统企业有什么重要意义,没有明确的发展电子商务的目标和实际步骤。我国相当一部分传统企业还没有自己的网址。据《计算机世界》的统计,到2006年底,在全球2900万个互联网站点中,中国只占16322个,不到全球的千分之一。大部分传统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只是希望通过互联网对现有系统进行整合,来与国际商务接轨,但对于如何切入、如何整合等具体事项缺乏了解。
(三)现有网络资源应用不足
大部分传统企业虽然建立了网站,但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客户为中心。虽然有关企业领导、企业文化、办公大楼的信息一应俱全,但面向客户的、基于知识的服务几乎没有。网页制作质量普遍不高,内容单调、无特色,更新、反馈不及时,没有发挥网络高速、互动传递信息的作用;信息的可用性不强,杂乱无序,检索很不方便,致使用户满意程度较低。
(四)电子与商务脱节
传统企业还没有树立使用网络、驾驭网络,通过网络获得更多信息的意识,没有真正认识到网络带来的重重商
机,没有将电子商务与企业的总体生产经营联系起来,而仅仅是停留在接受”网络很有用“这个概念的层次上。
二、传统企业电子商务的风险分析
(一)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外部风险
传统企业外部环境是所有企业共同面对的大环境,所以因外部环境不完善所产生的风险是所有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具有共性的风险,即系统风险。具体来说,传统企业面临以下风险:
一是信息风险。信息风险指信息虚假、信息滞后、信息不完善、信息过滥、信息垄断等有可能带来的损失。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如果市场行为主体不能及时得到完备的信息,就无法对信息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判断,无法做出符合理性的决策。而信息虚假、信息滞后和信息不完善性对电子商务的运行安全也会产生威胁。此外,信息作为一种资源在电子商务的开展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过滥的问题。
二是信用风险。电子商务的运行,必须以社会成员之间高度的信用依赖和信用确信为基础。一个社会的信用保障体系越完善,其经济的发展基础就越坚实。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电子商务也是信用商务。没有信用安全,就没有电子商务。由于电子商务是虚拟世界,交易双方不直接见面,在身份的判别确认、违约责任的追究等方面都存有很大困难。因此,信用风险在传统企业中发生的概率大。
三是法律政策风险。电子商务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风险,主要起因于相关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和全球化环境下各国法律和制度的差异。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企业只能做到尽量不违背现行法律,但企业会担心今后遇到法律冲突。另外,企业即使能够完全做到符合本国法律和制度,也难免会与他国法律发生冲突,各国法律和制度的差异使企业陷于风险中。
(二)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内部风险
一是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指由于技术原因给企业带来的运作风险。它主要包括技术选择风险和数据存取风险。电子商务出现的技术风险对传统企业的威胁主要有:中央系统安全性会被破坏;入侵者假冒合法用户改变用户数据;接触用户订单或生成虚假订单;客户商业秘密被其竞争者获悉;消费者提交订单后不付款;竞争者可检索企业的产品状况;不诚实的竞争者以他人的名义来订购商品,从而了解有关商品的状况和货物的库存状况;获取他人的机密数据等。虽然这些现象在所有企业中都可能存在,但在传统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是投资风险。传统企业采用电子商务这种新交易模式,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电子商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快,淘汰率高,变现能力差,需要持续不断的后续投资,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风险。
2.电子商务无形资产投资比重大。由于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新技术变革日新月异,使得传统企业电子商务要获得生存发展必须在信息和技术两个方面跟上整个行业的发展,稍微落后即遭淘汰,企业需要不断的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开发,这更增加了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投资风险性。
3.电子商务收益的增加是长期的、逐步的,企业在短期内很难收回投资,同时具有不可估算性。这些都使得电子商务投资的回报难以确定,加大了传统企业的投资风险。
三是人力资源风险。加入WTO后,传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薄弱日益严重,人力资源风险不可避免地成为企业风险的中心。首先,传统企业不重视企业家的培养和造就,对管理者缺乏有计划地进行知识技能的更新、提高。其次,缺乏高效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员工不能获得良好的培训,这往往不能提高员工的技能和对企业的忠诚度。同时,落后的管理思想使员工不能够公平竞争,导致人才不能合理流动,优秀人才大量流失。这种高人才流动率一方面使企业人员稳定性降低,不利于电子商务技术的推广及应用,也就相应降低了系统的稳定性;另一方面造成企业内部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的泄漏,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传统企业电子商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外部风险防范
1.建立信息管理平台,防范信息风险
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化的前提是信息化。首先是企业运营在一个基于完善的管理思想和工作流程的系统之上(如ERP),然后利用互联网、Web网站实现业务,从基础到高端,完成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进程。具体应包含以下四个步骤:一是构建企业的网络基础设施;二是实现办公自动化(OA-Official Automatic);三是建设企业核心的业务管理和应用系统,这里最有代表性的是建立ERP和外部网站;四是针对传统企业经营三个直接增值环节设计客户关系管理(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供应链管理(SCM-Supply Chain Management)、以及产品研发管理(PLM-Product Lifetime Management)。
2.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有效抑制信用风险
(1)营造社会信用环境,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首先成功的电子商务常常需要信用的支持,即交易双方互相信任,信守承诺。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自己守信用、人人必须守信用、也相信别人守信用的氛围,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才有了防范的基础。其次,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在美国,无论交易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有相关的信用机构来对交易双方的信用进行评价。第三,发达国家的信用卡制度也值得借鉴。
(2)传统企业应加强自身诚信建设
首先,企业应将诚信落实到企业的实际行动中去,慎重对待企业的每个订单、每个客户,细微之处见真情。要做到不仅让客户满意,还应该让客户持续满意,以不断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其次,信用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企业不仅要在服务上做到诚心,还应在思想上树立诚信为本的传统,上到领导下到基层员工,必须时刻牢记诚信,做到待人以诚,交易为信,这才是由传统企业内部规避信息风险的根本所在。
3.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保证电子商务的正常运作
实际当中,很多传统企业对风险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这就要求我们从观念上重视法律风险,用法律手段来保证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行。针对目前各国对电子商务认识的不一致,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传统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规避风险,并且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控制系统,为企业正常运作寻找法律依据,避免因为法律不清等原因而使企业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防范电子商务法律风险上,政府应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法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所以政府应及时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严惩那些恶意获取他人机密信息和违反商业道德的犯罪行为。
(二)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内部风险防范
1.利用可靠的电子商务配置避免技术风险
为了避免技术风险的发生,降低风险,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传统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入在线服务之前保证做到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性。
(1)要保证软件平台的可靠性
它是电子商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传统企业可以自行开发也可以购买软件,通常购买软件平台的费用与电子商务系统的开发费用相比低得多。用大量的经费开发电子商务,舍不得花相对较少的费用购买正版软件是错误的。传统企业绝不能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这是电子商务系统可靠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2)多方面地防范数据存取风险
程序控制--在电子商务程序设计时,应充分采用多种方法避免操作失误,降低出险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加强使用人员的考察、考核和管理;定期对系统数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保管好相关文档;及时备份等。
2.电子商务投资风险的防范
(1)传统企业实施电子商务之前,要做好可行性分析,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进行电子商务投资。电子商务投资对传统企业来讲是一种战略投资,它的成功与否甚至可能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详尽、确实、可靠的可行性分析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企业在股票市场或者债券市场融资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也可以吸引喜好高风险、追求高回报的风险投资家的投资,从而解决传统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防范电子商务融资风险的发生。
(2)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企业在进行电子商务投资的过程中,要不断更新电子商务技术,随时跟上本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传统企业可以通过考察一些先进企业的电子商务开展状况,寻求最佳技术方案。
3.加强人才管理,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传统企业要想有效开展电子商务,一定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将人才视为企业之本,做到用待遇吸引人,用感情凝聚人,用事业激励人,从而有效地预防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也要敢于主动出击,到跨国企业中引进自己所需要的人才。
同时,不断加强人才的培养,使传统企业能够拥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传统企业应高瞻远瞩,将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提升到企业战略层次上。从企业的决策层到管理层,再到操作层,采购、生产、销售、财务、运输等所有部门的人员都应受到关于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以使所有人员都能积极参与到电子商务实施中来,使企业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方美琪.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2]黄梯云.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一、引言
外贸电子商务风险是指由于外贸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外贸电子商务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外贸电子商务是一种风险型商业活动,其风险既有来自外贸企业内部的,也有来自电子商务交易对象间的和外贸电子商务交易平台--Internet的。管理和降低其风险的第一步就是要意识到这些风险的存在;然后,在全面识别外贸企业电子商务风险的基础上,研究降低和规避风险的方法,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二、我国外贸电子商务主要风险
1、网络技术风险
安全是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时最担心的问题,也是影响外贸企业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的重要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国网民对安全的担忧一直居高不下。据2006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1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有70.1%的网民用于上网的电脑在最近半年内受过病毒或黑客的攻击,61.5%的网民不进行网上交易的原因是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外贸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网络与计算机技术问题,即技术风险,正是造成外贸电子商务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主要包括:网络产品风险、网络基础风险、数据存取风险与加密技术风险。
2、信用风险
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诚信一直都是影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信任的缺失已成为当今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网民对厂商信用的担忧近几年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如图一)。信用风险亦是外贸企业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主要风险之一。由于国内外客户与外贸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相关信息平台进行交流,双方减少或失去了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这种虚拟性特征,使电子商务比之传统贸易存在更加严重的信用风险。其主要包括:由电子商务贸易伙伴引起的信用风险、由外贸电子商务企业引起的信用风险、由电子商务的技术特性引起的信用风险等。
3、法律、法规与制度风险
外贸电子商务法律和制度方面的风险主要起因于相关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和全球环境下各国法律和制度的差异。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企业只能做到尽量不违背现行法律,但企业会担心今后遇到法律冲突[4]。而外贸企业即使能够完全做到符合本国法律和制度,也难免会与他国法律发生冲突,各国电子商务法律和制度的差异使外贸企业不可避免地陷于风险之中。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当前最主要的政策环境障碍是对电子合约的保护不足,电子商务立法不成熟,相关法律不健全,电子合同执行与监督难,在行政许可法框架下政府对电子商务推进的职能和作为模糊不到位。另外,国际电子商务标准、税收和法律的复杂性方面,不同国家的语言、文化、习惯做法不同,技术差异,概念不统一,本来就有不同的标准、税收和法律,而新的电子贸易方式又给现行制度和规则带来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
4、企业电子商务管理风险
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流程再造风险。电子商务是一种基于网络的新型商务模式,企业必须重新设计和建立企业内部及组织间的商务流程。然而企业内部流程与外部合作流程的改进并非一蹴而就,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整个贸易过程不但涉及企业内部各部门、各贸易伙伴、银行、运输系统,还涉及海关、保险、商检、税务等几十个部门,在这繁琐而复杂的系统中,不但外贸企业内部电子商务流程再造至关重要,而且各贸易伙伴及相关部门的业务流程再造也直接影响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的成功实施。其次,交易流程管理风险。在电子商务过程中,贸易双方通过网络洽谈、传输电子文件、签订电子合同,由于这些环节中的电子商务管理对我国绝大多数外贸企业来说直到现在都是一个新课题,因此使外贸电子商务流程存在大量的新而复杂的管理风险。最后,人员管理风险。人员管理是企业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计算机犯罪呈现内部犯罪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员工职业道德修养不高、安全教育和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
5、信息风险
外贸电子商务中的信息风险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信息不对称。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将相关信息当作商业机密加以封闭,不愿与其他交易各方共享,面对国际互连网,由于网络信息海量,搜索不利,部分国家进行信息封锁,使电子商务各方难以获得全面的信息。其次,信息被盗用、滥用。因特网是一个开放的空间,当用户进入网络时,由于技术上的不完善,容易造成信息安全问题。
6、网上支付风险
网上支付是外贸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它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例如网上银行的存款有被盗取的可能,就是一种最主要的金融风险形式。外贸电子支付,不但涉及国内跨行网上支付,更存在跨国网上支付问题,这种特殊性,使外贸电子支付比其它行业更为复杂和困难。由于电子支付、网上银行都是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如何监管这类业务缺乏经验,尤其对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缺乏了解,无法制定规则。例如遍布全球的中国外贸企业如何在网上申请外汇、进行外汇核销,多笔外贸业务如何通过网络简化手续等等,都缺乏统一的制度和管理。加之外贸企业电子商务90%以上都是B2B型大额支付,使其网上支付和汇兑风险更为突出,成为制约外贸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
三、外贸电子商务风险规避
1、加快技术研发与应用,应对网络威胁
第一,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努力提高商品代码标准化程度,尤其要做好EDI的标准化工作。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在推出系列EDI国际标准。一方面,我国要积极参与EDI标准的研讨和制定,另一方面应积极参照国际标准,在此基础上发展和推行我国自己的国家标准。
第二,推广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防范系统。首先,设立防火墙、加强访问控制。防火墙是将专用网络和公共网络隔离开来的网络节点,由硬件和软件组成,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建立网络通信的过滤机制,控制和鉴别出入站点的各种访问,进而有效地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同时防火墙技术的使用可以防范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络遭到病毒的攻击,使计算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而保证网上交易的正常进行。其次,采用数据加密技术,保证网络中数据传输的安全。网上交易涉及外贸企业的市场、生产、财务、供应等多方面的机密,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企业可合理划分信息的安全级别,确定安全防范重点,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保密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对密钥的管理。大量的交易必然使用大量的密钥,密钥管理贯穿于密钥的产生、传递和销毁的全过程。密钥需定期更换,否则可能使“黑客”通过积累密文增加破译机会。
第三,强化外贸企业信息化安全管理。外贸企业应加强从员工、部门、企业到Internet平台以及国际出口的多级信息安全控制,强化企业信息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如图二所示。
2、加快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建设,构建良好的外贸电子商务制度环境
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建设,应参考国际《电子商务示范法》框架。我国应根据国情,制定一部用以全面规范我国电子商务活动的示范法律,以解决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包括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电子支付及金融管理、税收与保险、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保护、电子证据与电子签名的法律认定、政府的强制性措施及审查机制、市场准入规则、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的国际管辖和国际协助等等。同时应制订相应的法律,用法律的手段严惩那些违反商业道德、恶意获取他人机密信息等犯罪行为。
针对目前各国对电子商务认识不一致,而相关法律、法规又不完善的现实,外贸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个法律风险防范的控制系统,以回避风险。如及时搜集国内和贸易伙伴所在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通过相关的咨询部门及法律部门以获取相关专业信息,为企业正常运作寻找法律依据,避免因法律不清而使企业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建立约束性电子商务信用机制
信用问题是事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厂家、商家、网站、银行、消费者等多方面利益,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我国外贸行业应在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下,搭建一个共谋诚信、共同发展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服务,加强电子商务的可信度、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设立强制性信用认证机构,并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贸易各方在网上交易时,可利用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鉴别对方是否可信,通过该认证机构颁发数字证书来确认各方的身份,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高效性和专业性。但目前我国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众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缺乏权威性,难以得到国外客户的信任。因此,建议国家设定一个唯一的、权威的、专门的、强制性的“外贸行业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使数字证书持有者在国际电子虚拟市场中真正可信。
第二,制定电子商务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基于数字平台的“国家级电子商务诚信平台”和“城市电子商务诚信平台”,作为政府部门职能的延伸,在全球范围内披露外贸企业诚信问题。目前,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已起到一定的诚信披露与约束作用,但其基本上属于民间性质,缺乏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我们建议应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电子商务诚信平台,以提升管理级别。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使全社会建立起一种自己守信同时也相信别人守信的健康心态。
4、慎选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分解电子商务风险
目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已得到较好的发展,外贸企业应重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慎重选择信用良好、稳定可靠的平台以分解电子商务风险。
在国内,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考虑选择“中国国际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外贸业务。2006年4月16日,中国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正式启动该平台。同日,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华美泛亚科技联手推出的大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执行平台“贸自通”正式亮相。该平台不但信用级别较高,而且有利于简化外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中外贸易伙伴的沟通效率、降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外贸企业内部无纸化操作和对外电子数据的高效交换。这种基于互联网 模式的数字平台,还可对国际贸易流程进行快速分析,为外贸企业提供规范的国际贸易操作流程,并将逐步实现与国内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政府监管系统、服务企业系统的对接,对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发展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5、倡导构建完善与协同的电子商务平台,提高外贸企业信息化水平
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应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为一体,实现企业内部、外部信息高效、安全交换。如图三所示,在企业内部,通过数据库服务器作为数据中心,为电子商务提供信息支撑;通过WWW服务器,建立外贸企业电子商务门户,为网上客户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安全服务器,实现相关认证与信息加密、解密;通过Internet与银行等外部系统进行沟通。从协同角度看,一个完善的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应集成CRM、ERP、商务平台等系统,使全球的供应商、采购商、客户、其它合作伙伴以及员工、管理者、决策者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能够以各种方式,通过接口访问相关数据,实现高速互联、高效决策、管理与营销,为企业提供一个涵盖生产、技术、财务、人力、库存、销售、客户、服务等各种资源的整合的综合性现代化管理系统,如图四所示。
6、强化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安全电子商务
第一,建立CSO制度,提高安全管理级别。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应从企业制度上体现。外贸企业的安全风险比其它行业更大,CSO(首席安全官,Chief Security Officer)应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职位,他不仅要处理信息技术,而且要承担全部的安全职责,需要与执行团队进行有效的合作,来共同实现企业的商业目标。CSO不但需要具备熟练的交流、谈判以及领导技能,还应掌握信息技术和安全硬件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第二,强化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实施工作责任制度,对违反网上交易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及时的处理;还要加强合作伙伴的管理。企业在网上对消费者有种种承诺,如:十天内交货等,为实现承诺,企业的供应链必须完善。不但要加强同供应商的及时联系,以保持货源的充足;同时,还应借助信息系统对货运公司加强管理,以便使顾客购买的商品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切实送到顾客的手中,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借以维持顾客的忠诚度。
第三,加强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内部控制。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商务的安全关系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应位于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内部控制目标的首位,具体表现为满足下列要求:第一,对电子商务的质量及安全要求,包括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等;第二,对电子商务的经营性要求,包括系统运行的效果和效率、信息的可靠性和法令的遵循。为保证外贸电子商务的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应贯穿于从规划和组织阶段、建设阶段、交付和运营阶段,到监督阶段等电子商务系统建设的全过程。
最后,还应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国际电子商务支付手段。外贸电子商务物流,不但涉及国内物流,还涉及国外物流。一是要逐步开放市场,欢迎国内外的物流公司参与竞争,通过竞争,使我国的物流配送体系日趋完善;二是要重视物流人才培养,除了学校的人才培养外,还要加快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步伐;三是要在物流管理技术化、信息化、柔性化和一体化等方面加强物流管理的创新。电子商务交易需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同时畅通,因此必须完善电子支付系统,加强网上银行运营力度,提高银行电子支付水平,建立一个安全、严密、可靠的社会范围的电子支付系统,尽快成立统一的网上结算中心,并逐步开展与国外客户的网上结算服务。
【参考文献】
[1] David Smith. ”E-business strategy risk management”.Computer Law &Security Report.Vol.16 No.6,pp.394-396,2000
[2] 高功步、焦春风:中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国际化发展战略.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2)
[3] 焦春风:新形势下我国B2C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若干问题分析.当代经济,2005,(12)
其次,审计目标也发生了改变。传统审计目标是查?e纠弊,通过审查分析企业的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而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还需对电子支付、电子证据、信息的及时性、网络系统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等进行审计,审计目标比传统审计更加广泛和深入。
再次,审计方法发生了改变,因为审计环境发生了改变,所以传统的会计账目的审计方法已满足不了电子商务的审计的需求,电子商务审计需要依靠一些网络审计软件、网络审计技术,通过大数据库管理系统、企业会计软件系统和企业操作系统来获取有关审计证据。
最后,审计对象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审计是对会计账目进行审计,而电子商务的审计对象网上交易的电子数据以及对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客户服务功能等进行审计。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特征
(一)审计的固有风险增加
电子商务交易更多的依靠于计算机网络储存数据,一方面,企业的计算机易于受到病毒侵袭、操作失误、电源故障等问题会使得电子数据与实际交易不符,另一方面,系统的管理者掌握着整个系统的运行,若系统管理者徇私舞弊篡改电子信息,很难留下痕迹,这为审计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增加了电子商务审计的固有风险。
(二)审计的控制风险难以确定
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交易信息、财务信息均存储于企业的信息系统中,若系统管理者徇私舞弊则不会留下痕迹,这会加大企业的控制风险;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会计流程变得简单,企业风险更加依赖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若内控系统欠缺,则会加大审计控制风险。
(三)企业的检查风险不断扩大
一方面,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也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业务量急剧上升,因此注册会计师的门槛也不断降低,导致注册会计师缺乏足够的专业技能,又因为电子商务审计需要的专业技能更加严苛,企业的检查风险也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测试时,需要历史数据进行支持,由于电子系统软件不断更新,平台不断迁移,可能会造成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历史数据丢失。企业面临着更多的检查风险。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准则不完善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有很多环节构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完善合理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我国缺少电子商务基础性法律。一方面,尚未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对于注册会计师对电子商务交易审计标准以及程序没有明确的审计准则的规定,导致注册会计师在电子商务审计过程中使用的审计方法和程序不一致,很可能会带来审计风险。
(二)网络安全监管缺失
人与人的高度信任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但是对于我国发展阶段来说,企业的信用水平较低,难以确保个主体之间交易正常稳定运行,可能会造成欺诈、信息造假等电子商务风险,而我国对于网络安全监管方面有重大缺口,难以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注册会计师若无法获得真实可靠合法的审计证据,会加大审计风险。
(三)内部控制薄弱
传统会计环境中,通过职责划分和分工使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来实现内部牵制,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很多内控关键功能通过计算机自动运行来实现,这就使得传统记账、审核、复核岗位费力相互制衡效力被削弱,基于电子商务的内部控制存在很多漏洞,导致内部控制薄弱,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四)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由于电子商务审计对传统审计来说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更为严苛,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电脑知识、技术知识以及会计系统知识等丰富的综合能力,而现在注册会计师对这方面的知识技能有所欠缺,对加大审计风险。
四、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的防范与应对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能够对电子商务活动起到规范作用,加快对网络交易、电子转账、安全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电子商务交易不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工作行为和流程,减低审计发生的风险。通过借鉴国外审计准则先关内容,使我国审计准则日趋完善,为注册会计师评估和应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控制,防范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对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内部控制体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突出。保证会计真实可靠完整性,需要定期对企业的软件系统进行检查,科学设置使用权限。企业系统软件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管理者进行监管;对于电子商务一些关键流程要不断加强控制;企业中要特别注意系统软件的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维护网络安全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问题一方面受到于社会整体的发展阶段的制约,一方面依赖于政府以及整个社会对于信用建设的重视,政府可以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对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建立信用数据库,完善社会的信用体系。
(四)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电子商务中的信用在大多数网上消费者看来是动态的和变化的。信用是基于购买经历慢慢形成的。对于每个购物网站,网上消费者都是从初期的初步认知,到前期的浏览了解,然后到中期的购买尝试,最后才形成成功购买后的基本信任。这个信任度会随着成功购买经历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即网上购物商家在每个网上消费者眼中的信用随着其成功购买经历同步形成和稳定。而在信用形成的过程中,初步尝试是消费者决定信任网站最重要的一步,而网站信用一旦形成,对于保持既定购买者数量有重要的作用因此,网上消费者对商家的信用是伴随着消费过程培养出来的,同时也在心理上不断消除在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四种风险
1.财务风险:购买中损失金钱或者支付过多金钱的风险。 消费者可能由于信用卡信息泄漏,病毒影响网站银行转账或丢失账号密码,以及购买支付后商家恶意或由于履行能力丧失导致的不发货都有可能导致消费者的财务风险。
2.业务风险:收到错误或者故障商品的风险。 由于电子商务商家的物流体系不完善或者信息处理不及时等原因,可能导致消费者购买后收到错误的、延期的或者故障商品的风险。
3.社会风险:由于购买使购买者受到不好社会影响的风险。 消费者可能在购买中被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由于网站数据库技术问题或者商家为了商业利益而泄漏,便存在消费者由于信息泄漏而遭到恶意侵害或者广告烦扰的社会风险。
4.物理风险:购买到对身体有害商品的风险。
二、电子商务及信用体系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将对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造成怎样的影响等等?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信用体系大象无形。长期以来,对于如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人们确立了几种基本模式,那就是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与信用保障。在电子商务和网络发展的初期,人们更多地偏重于从技术上进行规范,如加密、认证等安全措施,都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但很快人们就认识到了过于依赖技术手段解决电子商务中的问题存在着弊端,便开始更多地考虑行政管理和法律制裁。而信用保障与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相比,又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从一定意义上看,信用保障主要是创造一种可信赖的商业环境,尤其是与法律制裁相比较,它既是一种“软环境”,具有法律制裁所难以具备的防患于未然的功效,又不会面临技术手段难以解决的交易安全性与便捷性的矛盾。电子商务的生命就在于其快速和便捷性,如果过多地利用技术手段和行政干预手段对网上交易进行管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性,但却恰恰限制了网络交易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其优势丧失殆尽。所以,总的来看,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四种主要措施中,信用体系可以说是一种最为灵活且最有可能与电子商务本身实现良性互动的规范模式,它可以无处不在却同时能做到大象无形。正如我们前面分析的,由于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它们可以很容易地做到无缝连接,这种无缝连接所带来的效率和便捷正是电子商务所必需的。而在行政管理及法律制裁中,我们发现,要实现它们与电子商务的无缝连接还是十分困难的。
2.四种信用模式的利与弊。电子商务作为虚拟经济、非接触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其生存和发展都将十分困难,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都将提高。比如,买家付款后不能及时得到商品、卖家卖出商品不能保证收到货款、商品质量问题、网上重复拍卖等等问题,都难以避免。
三、如何对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进行监管
1.监管问题是一个在制度层面上影响着电子商务在中国应用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同时它也如同系统支持方面的相关技术因素一样,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其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法律、道德和其他公共政策问题仍处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中。法律和道德是所有商业环境监管部分的关键组成部分。事实上,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最大障碍就是法律、道德及相关的公共政策问题。
现如今,电子商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互联网信息化的高度发展,原有的传统商业模式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这种环境下,相关电子商务的审计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1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的概念
今天所说的电子商务一般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就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商务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电子商务活动的会计记录和网络记录进行的必要的审计。它包括两个方面:①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商务活动以及所反映的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计;②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的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在这样的环境下,审计的一些主要要素也发生了改变。首先,审计环境由审计人员亲自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证据的收集变为借助因特网、计算机、现代通信技术来进行;其次,审计对象由企业的会计信息和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信息变为计算机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或者储存信息;另外,审计方法也由人工变为了系统自动运算生成。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们的审计风险。
2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研究
2.1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不完善
虽然我国在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有关电子商务审计准则的制度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仍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一方面,我国电子商务还缺少基础性的法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出台多年,但整个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还没建立,很多电子商务细节缺乏统一的标准。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现行的审计准则对电子商务审计有所涉及,但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时的标准和具体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注册会计师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时和传统审计的方法一样,这很可能会带来审计风险。
2.2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网络安全问题严重
人与人之间的高度的信任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但是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人们的信用观念相对淡薄,企业的信用水平低下,这难以保证企业与企业、企业和个人之间交易的正常稳定的进行,很可能导致信息造假、欺骗、欺诈等风险行为,导致电子商务风险的出现。另外,网络安全问题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电子商务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信息的造假、信息的篡改以及对信息进行窃取等。如果不能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无法获得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审计的风险自然就会增大。
2.3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内部控制薄弱
我国的电子商务兴起比较晚,很多企业刚开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自己的业务,对电子商务的一些细节和特点还不太熟悉,电子商务的管理及其控制对于很多企业都存在很多漏洞,诸如运用电子商务的购销业务,电子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等,这些都加大了我们对电子商务的审计风险。
2.4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不够
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涉及审计、会计、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等多方面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进行审计时不仅要掌握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也要对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然而,由于我国电子商务刚刚兴起,这方面的审计人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专业胜任能力上都存在严重的不足。此外,审计老龄化也是个突出的问题,年龄较大的审计人员虽然在传统的财务审计方面经验丰富,但对电子商务、计算机方面的知识了解很少。
3我国电子商务审计风险的防范
3.1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能够对电子商务活动起到规范的作用。虽然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这些法律法规还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电子商务审计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制定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保护平等竞争、保护公平交易为原则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3.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网络安全
能否有效的解决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问题,依赖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政府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与企业和个人相关的税务、工商、质检等系统,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库,并且可以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提供信用查询,这样可以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做出评判,以此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3.3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提高管理层对电子商务内部控制系统的认识、强化电子商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因此,对企业管理层的现代化管理教育和培训十分重要。企业的管理层要重视企业内部控制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控制部门对企业管理的参与。企业的内部控制部门要定期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包括针对电子商务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估
一、电子商务审计的基本概念
世界上对电子商务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电子商务的实施可以分为两步,其中EDI商务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Internet商务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的电子商务及其研究起步更晚些,但进展还是比较快的。电子商务主要指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来实现商务的网络化、全球化和无纸化等。电子商务审计就是对Internet网上进行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所进行的评价与监督,它具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络化的环境下开展的,所以交易数据呈现无纸化和电子化特点,审计工作人员想要开展审计业务,必须充分利用好计算机网络技术。
(二)对无纸化的数据库审计
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无纸化环境下通过计算机自动化处理相关数据,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开发一套审计专用的软件来适应审计工作的基本需要。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地位逐渐突出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师在公司内部制度的运转和评价中起着重要的建议作用,审计师能够对内部控制状况提出全面性的评价。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企业纷纷开展电子商务经营。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没有办公、仓房等物理实体,只要能够在网络上注册公司,找到相应的货源,得到特定机构认证后,然后接收网上订单就可进行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无疑给电子商务审计带来许多风险。
首先,不健全的相关市场商务法律、不稳定的外部环境逐渐凸显出企业外部的经营风险,逐渐减弱了原有的内控制度效果,增大了电子商务审计的风险。
其次,由于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的商业模式,具有开放性、共享性等特点,再加上审计目标被重新定位,一旦网络系统出现故障或者被入侵,势必会暴露出公司的资金和资源掌握情况,财务风险大大增加。
最后,经营的虚拟化、无纸化、支付手段现代化等特点导致电子数据审计风险增大。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经营的虚拟化、无纸化、支付手段现代化等特点导致电子数据审计风险增大。相比起传统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内部控制行为发生很大变化。部分传统的会计岗位职责已经在悄悄地发生相关变化,导致内部控制范围大大扩展,此种技术性风险使得审计风险被加大。一是从商务交易的无纸化角度来看,相比起传统具有痕迹的商务交易,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财务数据签字时的确认手段不再出现,因此加大了非法行为入侵网络的风险,最终导致电子商务审计人员因难以发现其中纰漏,产生巨大风险。二是从存储介质角度分析,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完全是以光盘和磁带等为存储介质的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又具有不易长期保存的特点,继而增加了数据丢失的可能性以及审计难度的加大。三是从支付手段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日益现代化和多样化的审计工作很难对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进行控制。电子商务环境下,交易主要是通过电子现金、电子信用卡和电子支票等进行支付。电子货币进行的数据交易往来使得审计工作人员无法判断交易和货币的收付行为是否真实存在,因此加大了电子商务审计的风险。四是从经营的虚拟化角度来看,此种经营模式使得交易商之间的依赖性增强,因此给电子商务审计工作带来不可控的风险。电子商务环境下,诸多交易商的数据通讯在高度集成的网络系统中进行交易,使得交易商内部电子商务系统的问题出现连锁反应,影响到了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最终加大了审计风险。
三、电子商务审计面临的挑战
(一)对电子商务审计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传统审计工作中 ,账表核对和账证核对非常重要,需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人员来进行。但是,在电子商务审计工作过程中,要想进行审计工作, 首先,审计人员需要充分掌握好会计信息系统的工作方式;其次,掌握好W络的实时运用情况,如掌握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关键部分;最后,将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到日常审计工作中去,对大量且较为复杂的网络会计系统进行相应审计行为。
(二)电子商务审计的法律证据不够充分
即使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在法律法规方面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有30.22%左右的国家尚未出台成文的法律法规,在国际上尚没有权威性的惯例或者公约。国际商会(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曾提出过《国际数字保证商务通则》,希望能够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趋于标准化和规范化,但是此种文件是建议性的,不具有法律效应。电子商务审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从交易安全角度来看,需要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制定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对于信息数据用户的保护更为重要,保证用户的自和个人隐私权,以期解决好电子商务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预防诈骗行为,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迫害。(2)从电子支付角度来看 ,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电子支付的当事人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制度采取实名制,确保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对于电子数据的伪造和更改等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3)电子商务法律应该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完善和补充。
(三)电子商务审计的发展不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
在利益的驱使下,电子商务的发展蒸蒸日上,电子商务人才也层出不穷,此类人才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进步;但是,从电子商务审计发展现状来看,电子商务审计人才却是屈指可数。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子商务审计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审计人员需要很大的投入,但不能获得与此相对应的收入,导致积极性不高;二是电子商务业务变化非常快,在各项会计业务发生相关变化时,电子商务审计流程、审计方法不能及时改变,导致电子商务审计不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长此以往,势必影响电子商务的审计质量。
四、应对电子商务审计挑战的对策
(一)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审计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的立法应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逐渐使得我国的电子商务审计法律法规能够不断完善,最终保证电子商务审计工作能够有法可依。制定出适合我国电子商务的规范化文件,主要包括:(1)计算机审计的法律准入规定。比如数字管理机构认证规定。(2)计算机审计准则。(3)各种类型的审计数据库规范要求。比如制定电子合同存档和保管规定、电子信息质量标准规定,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与高效性。(4)输出数据的标准格式规定等。
(二)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想发展好电子商务审计工作,必须要培养高素质的审计人才。基于此,应该加大培训电子商务审计人才的力度。丰富其计算机网络知识,完善其基础知识结构,提高其职业素养,培养好复合型的审计人才,不断满足审计业务范围扩展的相关需求,为电子商务的审计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三)加快审计的电子化进程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必须处理好电子商务主体和电子商务客体之间的关系,从而能够使得电子商务逐渐往电子化发展。与此同时,建设好电子商务审计系统,要体现电子商务审计进程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在电子商务审计工作开展之前,要对电子商务客体的控制系统和网络系统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电子商务系统及电子商务控制功能是电子商务审计的重要内容。传统商务审计没有对交易事项的相关处理进行核实,因此,利用好计算机网络技术能够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进行有效审查,通过网络对其财务数据进行审核能够完成大部分审计工作,以保证电子商务各项交易的数据能够既合法又安全。由于传统审计工作没有体现出安全性和合法性,故而审计信息的开发需要遵循全面性、审计性及完整性三个方面的原则。
(四)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工作员必须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系统结构,全面观察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够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软件开发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开发配套的审计软件,通过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软件中执行特定程序的功能,实现远程监控审计,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傅元略.网络化环境下的子商务审计[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03).
(一)交易中的信用风险
电子商务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消费者对网上交易的信任程度,电子商务的信任风险实质是由网络交易的虚拟化造成的。首先是买方信用风险,在网络中个人可以任意伪造信息,可以伪造假信用卡骗取卖方商品,从而给卖方带来风险。然后是卖方信用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消费者不可能全部掌握商家商品信息,卖方商品信息不完全、不准确或商家过分诱导消费者从而误导消费者购买行为。商家利用Cookie文件套取消费者信息,获得身份识别码、密码、用户在网络站点上购物的方式或购物记录,这些都会对消费者的利益产生影响。另外,卖家单方面毁约,不履行交易,也会对买方造成损失。
(二)运行环境的风险
1.网络环境风险
网络是电子商务的运行基础,软性、应用操作系统是电子商务运行平台。计算机、网络设备硬件的质量缺陷,相关的软件应用系统程序有漏洞,网络服务提商中断服务,防火墙、杀防软件的漏洞引起的病毒、黑客人侵,这些都会造成用户的损失。所以,有75%的美国管理者认为,由于因特网具有易攻击的特性,他们对把因特网作为工具的电子商务缺乏信心,这些易攻击性将给电子商务活动带来风险,从而影响顾客对电子商务活动的信任。
2.信息安全风险
(1)冒名偷窃。
黑客为了获取重要的商业机密、资源和信息,常常采取用源IP地址欺骗攻击。人侵者伪装成源自一台内部主机的一个外部地点传送信息包,在电子邮件服务器使用报文传输中冒名他人,窃取信息。
(2)篡改数据。
攻击者未经授权进人电子商务系统,使用非法手段删除、修改、重发某些重要信息,破坏数据的完整性,损害他人的经济利益.或干扰对方的正确决策,造成电子交易中的信息风险。
(3)信息丢失,交易信息的丢失
一是因为线路问题造成信息丢失;二是因为安全措施不当丢矢信息;三是在不同情况的操作平台上转换操作从而丢失信息。
(三)法律风险
1.交易的法律风险。电子商务是在网络间进行的,电子商务交易可以看作是无纸贸易,是一个虚拟环境的交易。现今对这些虚拟交易的法律监管却并不完善,例如对于交易双方的身份问题、交易指令有误时责任承担问题、支付、划拨电子资金问题、各银行之间的责任问题、电子货币的发行、流通问题,这些问题使得电子商务认证、交易会有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
2.知识产权的风险。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在网络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个新的问题摆在电子商务的面前,网络是个开放的平台,资源在网络中的传播是畅通的,在网络中资源的共享性使得有知识产权的资源受保护的力度在目前比现实中更差。另外有关域名抢注也是现今电子商务中的常见纠纷,中国第一件涉外域名纠纷案“ikea”、“KFC”的域名抢注、宝洁P&G与上海晨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舒肤佳”案都给电子商务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应对策略
(一)加强论证和监管机构的建设
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商家和消费者的授权,这样就能有效减少无关人士的破坏。通过第三方机构的认证项目,可以对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进行检验,只有进行了认证的用户才能进行商务活动。在抵赖问题方面,有数字签名和第三方监管机构的监管,全程对息、数据进行监控,就能掌握交易证据,就能有效遏制发生交易纠纷时缺少证据的问题。
(二)加强硬件防护,构建商务运行安全构架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要素变化
首先,审计环境发生了改变。审计流程环境发生改变,电子商务交易减少了交易的中间环节,电商企业通过网络进行支付、签订交易协议等,会计账务处理在网络上得以实现,所以,审计流程也会发生变化。审计法律环境发生改变,对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审计工作也面临无法可依的局面。审计技术环境也发生了改变,传统的审计是注册会计师亲自收集审计证据来审计,而对于电子商务审计来说,更加依靠于网络、计算机先进技术、大数据等,这些技术给审计带来了挑战。其次,审计目标也发生了改变。传统审计目标是查错纠弊,通过审查分析企业的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而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还需对电子支付、电子证据、信息的及时性、网络系统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等进行审计,审计目标比传统审计更加广泛和深入。再次,审计方法发生了改变,因为审计环境发生了改变,所以传统的会计账目的审计方法已满足不了电子商务的审计的需求,电子商务审计需要依靠一些网络审计软件、网络审计技术,通过大数据库管理系统、企业会计软件系统和企业操作系统来获取有关审计证据。最后,审计对象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审计是对会计账目进行审计,而电子商务的审计对象网上交易的电子数据以及对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客户服务功能等进行审计。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特征
(一)审计的固有风险
增加电子商务交易更多的依靠于计算机网络储存数据,一方面,企业的计算机易于受到病毒侵袭、操作失误、电源故障等问题会使得电子数据与实际交易不符,另一方面,系统的管理者掌握着整个系统的运行,若系统管理者篡改电子信息,很难留下痕迹,这为审计调查工作增加了难度,增加了电子商务审计的固有风险。
(二)审计的控制风险
难以确定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交易信息、财务信息均存储于企业的信息系统中,若系统管理者则不会留下痕迹,这会加大企业的控制风险;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会计流程变得简单,企业风险更加依赖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若内控系统欠缺,则会加大审计控制风险。
(三)企业的检查风险
不断扩大一方面,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也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业务量急剧上升,因此注册会计师的门槛也不断降低,导致注册会计师缺乏足够的专业技能,又因为电子商务审计需要的专业技能更加严苛,企业的检查风险也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对电子商务交易进行测试时,需要历史数据进行支持,由于电子系统软件不断更新,平台不断迁移,可能会造成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历史数据丢失。企业面临着更多的检查风险。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成因分析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准则不完善
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有很多环节构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完善合理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而我国缺少电子商务基础性法律。一方面,尚未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对于注册会计师对电子商务交易审计标准以及程序没有明确的审计准则的规定,导致注册会计师在电子商务审计过程中使用的审计方法和程序不一致,很可能会带来审计风险。
(二)网络安全监管缺失
人与人的高度信任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但是对于我国发展阶段来说,企业的信用水平较低,难以确保个主体之间交易正常稳定运行,可能会造成欺诈、信息造假等电子商务风险,而我国对于网络安全监管方面有重大缺口,难以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注册会计师若无法获得真实可靠合法的审计证据,会加大审计风险。
(三)内部控制薄弱
传统会计环境中,通过职责划分和分工使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来实现内部牵制,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很多内控关键功能通过计算机自动运行来实现,这就使得传统记账、审核、复核岗位费力相互制衡效力被削弱,基于电子商务的内部控制存在很多漏洞,导致内部控制薄弱,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四)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由于电子商务审计对传统审计来说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更为严苛,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电脑知识、技术知识以及会计系统知识等丰富的综合能力,而现在注册会计师对这方面的知识技能有所欠缺,对加大审计风险。
四、电子商务环境下审计风险的防范与应对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能够对电子商务活动起到规范作用,加快对网络交易、电子转账、安全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为我国电子商务交易不断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工作行为和流程,减低审计发生的风险。通过借鉴国外审计准则先关内容,使我国审计准则日趋完善,为注册会计师评估和应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控制,防范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对于电子商务环境下,内部控制体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突出。保证会计真实可靠完整性,需要定期对企业的软件系统进行检查,科学设置使用权限。企业系统软件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管理者进行监管;对于电子商务一些关键流程要不断加强控制;企业中要特别注意系统软件的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维护网络安全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问题一方面受到于社会整体的发展阶段的制约,一方面依赖于政府以及整个社会对于信用建设的重视,政府可以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对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建立信用数据库,完善社会的信用体系。
(四)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电子商务知识的教育,从专业教育、考试选拔、后续教育等方面入手,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在专业教育中加入电子商务学习课程,保证即将步入审计行业的潜在审计人员的相关知识的积累。在CPA考试选拔过程中,将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系统等加入考试内容,从而激发审计人员学习动力。在后续教育中加强对信息系统、电子商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培训。
五、结束语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系统将在不断创新的基础上,逐渐规范化、成熟化、常态化。注册会计师通过增强对电子商务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的了解,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保证审计质量。为电子商务提供一个规范化的信息质量环境,为从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交易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吕金格.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审计风险研究[J].财会学习,2016,12:134-135.
[2]王昀.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风险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08:104.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大规模应用的时期,且将在长时间内保持繁荣态势。电子商务将与传统商务模式逐步融合,并最终取代传统商务模式,持续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正处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整合阶段,开始逐步将其渗透应用到企业各个环节领域。由于需求、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已经进入到飞速发展的有利时期。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逐步成形,基于平台的电子商务生态也逐步完善,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活动愈加丰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价值开始逐渐显现,必将在不久的将来迸发出巨大价值能量。
电子商务最主要的实现形式就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也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主体。近几年来,我国中小型企业数量的飞速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的了解逐步加深, 对企业内部信息化的发展也越来月重视,对电子商务的需求不断增大。子商务平台及其服务体系也因此得到发展。阿里、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已经为大众所熟知,成为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个企业进行营销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我们可以预测:在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中,其必定会加大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营销的投入,相应的电子商务也一定会给中小型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
二、中小型企业电子商务风险分析
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兴未艾,其丰富、高效、便捷的特点也正在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其中。对其有效的利用便可灵活的适应市场,及时把我商机。无疑,电子商务提升了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如果不能有效的规避、处理风险,那么很可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甚至危害到企业利益,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而风险的评判是多方面的,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风险指的是不确定的危险性,这种不确定的危险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利益损失。再从更具体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中损失的表现为数据的不安全性,包括软硬件的攻击,导致贸易系统瘫痪,无法正常工作。具体说来,中小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风险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技术风险
所谓技术风险,是指电子商务实施的过程中因为技术原因造成的企业效益损失的风险。其具体又可分为网络环境威胁、数据安全威胁、技术选择风险等。因为中小企业技术不完善,所以更容易受到波及。
网络是实施电子商务的基石,网络环境自身的不安全性也注定会给电子商务造成威胁。例如,网络服务器时常会受到黑客的恶意攻击,窃取商业机密或盗取企业电子资金,网络软件也经常遭到破坏;数据的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公平、高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存取过程中也经常会被他人非法获取、拦截或者修改。另外,企业相关人员也很有可能对重要数据库错误操作而造成数据丢失、错乱,造成巨大损失;技术的选择风险则可以简单的概括为因为技术变革速度过快而造成企业选取的电子商务技术陈旧,或者技术革新速度跟不上时代步伐而造成竞争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风险。
2.信用信息风险
由于电子商务的高效性与快速性,通常,中小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不会对合作伙伴深入的了解,也不会对其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大量的考究。这就在交易过程中埋下了信用信息风险。虚拟性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特性之一,贸易双方在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进行贸易交流,通常不会直接见面。这就导致了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有网络诈骗、虚假信息、篡改合同等不诚信的现象的发生。中小企业的防范意识和措施都相对较差,也就造成其电子商务实施过程具有更高的信用信息风险。
3.企业管理风险
高额、持久的利润收入是企业追求的第一目标。电子商务作为企业取得长久利益的手段,要求企业在战略规划中对其有足够的考虑。而中小企业往往缺乏长期的战略规划,把电子商务当作取得利益的直接手段,重视暂时效益,也就带来了企业管理方面的风险。具体包括项目管理风险和企业文化风险。
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项目管理的风险,特别对于中小型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相关问题的战略思考,不同项目之间的冲突得不到协调解决,项目的时间往往要比预期长许多,想要通过电子商务集成完成最佳方案组合并不容易。由于电子商务手段的使用,不同部门间的协作也需要有一个革新过程,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从企业文化的角度来说,电子商务会给企业文化带来巨大的冲击。为适用电子商务带来的变化,企业员工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训,增强其认识与相关技能的掌控,以适应顾客关系处理方式的改变、业务流程的转变、营销方式与采购方式的转变。这就在无形中对企业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另外,管理方式的创新以及合作伙伴协作式工作模式的施行都将成为影响因素。相对于技术问题,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阻力更多来源于员工和企业文化的变革的困难性。
4.金融风险
电子商务的普及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小企业也不得不参与全球化的竞争当中。自然,经济的全球化带来的金融风险也灌输到中小企业中。全球化的金融波动也会对中小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电子商务具有迅速高效的特性,在金融电子化的浪潮下,短时间内就可完成大规模的资金调动,电子商务在实施过程中就更加有可能因利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电子货币可能会产生劣势的利率变动,也就是说资产的相对负债可能发生贬值,使企业单方面遭受损失。其次,电子商务及时广泛的特性带来了汇率变动的风险,资金流流通过程中出现汇率变动可能使资产负债表中的项目出现亏损。电子货币还会产生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即资产到期时不能全额保值变现的风险。另外,开放化的网络环境也为财务管理和税收增加了难度,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以及偷税漏税等现象会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使中小企业的竞争劣势更加明显。
5.法律风险
我国距离电子商务的大规模应用还有一定的距离,政府的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仍在尝试性的加强,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甚至法律条文中对通过电子商务贸易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表述不清,不能有效的规范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行为。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小企业对于相关法律的认识也并不充分,其利用网络提供金融服务、签订贸易合同、实施电子商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法律风险。
三、中小企业电子商务风险控制对策研究
在经过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后,许多中小企业把电子商务作为“救命稻草”来扩展业务。可是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在电子商务还并不完全成熟的当下,风险总是与利益并存的。对中小企业来讲,任何一个小小的风险都可能会对其造成致命的打击。如何在利用电子商务的同时规避、控制其风险,成为每一个中小企业必须明了的事情。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施。
1.建立完善安全防范系统
从技术层面上讲,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防护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利用防火墙加强访问控制。防火墙是使内部网络和公共网络相互分离的网络节点,是企业网络安全的重要保障。其通过建立网络通信过滤原理来鉴别、控制来访问,有效的提高电子商务过程的安全性。其次,可采取实施数据加密技术。其作为防止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信息失真的基本控制技术,经常采用各秘钥系统相互配合,经过加密后的数据即使被非法窃取,也很难得知真实直观的原始信息,大大提高了商业信息的安全性。再次,必须完善身份认证系统,控制人员访问,防止非法窃取商业机密。通常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身份认证技术。最后,加强对系统漏洞的防范。漏洞是系统内部的不安全性的具体表现,是网络攻击的切入点,一旦被黑客利用,他们就有机会在系统中植入恶意程序,破坏、窃取商业信息。企业相关人员应及时的检测、修复系统漏洞。
2.完善信用信息评价体系
中小企业对合作伙伴模糊的信用信息评价有可能会使其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失。但是,信用信息风险可通过相关手段进行有效的控制。中小企业自身必须严格遵守道德法律规范,形成企业诚信文化。切不可只顾眼前利益而失信,否则将使自身陷入孤岛窘境。获取贸易信息时要通过专业化的平台,同时需要有专门人员对网络提供的贸易信息进行筛选。企业对于初次合作的贸易伙伴应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防范其失信行为的发生。对于多次合作的伙伴,可在企业内部形成信用评级,以便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合作方实施不同的贸易策略。此外,应与银行展开密切合作,通过银行的客户资信信息库,评估合作对象的信用程度,规避信用信息风险。
3.不断实施管理体制创新
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革新,相应的,企业管理体制方面也必须跟随技术的进步不断进行创新。首先是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电子商务参与也就意味着企业信息网络化,必须将网络信息的管理纳入到企业管理当中,以此保证管理的高效性和企业的安全性。其次是人员的管理方面。电子商务加速的贸易过程,精简的人员参与更有利于贸易过程开展,这也就决定着贸易过程中少量的经营管理人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贸易成功与否,支配着企业未来的命运。人员管理的必要性可见一斑。最后不得不提保密管理。电子商务的施行,贸易的开展必定会有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性,很有可能透露企业的机密信息,严格的保密制度和保障措施可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信息安全。
4.建立金融风险评估体系
电子货币的大规模调动为资本流动带来了便利,也可能更加迅速的损害企业利益。企业的融资速度可能跟不上资金的输出速度造成周转问题,高额的国际贸易又要经受汇率风险。中小企业资金少,经验匮乏,因而更容易遭受损失。企业应聘请相关人员或邀请相关金融机构对金融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对国际金融的变动有一个动态的把握,时时明了利率、汇率的变动趋势,分析对自身贸易的影响程度。同时与贸易对象进行协商,做出明智的决策,选择合适的贸易时间,将损失风险降到最低。
5.重视利用法律武器
近几年,电子商务在国内外迅猛发展,引起了国内外政府、企业和学术界的热切关注。虽然电子商务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降低社会成本、改造传统产业和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国内发展电子商务的软硬件环境还很不完善,再加上电子商务本身的特性,以及网上产品提供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在电子商务活动时风险加大,不确定性因素增强,从而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专家认为,诚信、支付和配送是阻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三大“瓶颈”。
目前,在金融支付与企业物流配送方面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诚信体系的建立还任重道远。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诚信是信任的充分必要条件,即自己首先要诚实守信,别人才会信任。但现实生活中,信任是诚信的必要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只有对他人有足够的信任,才会表现出充分的诚信。看来信任是解决诚信的关键所在,要解决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首先得建立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依靠信任来带动诚信体系的建立,促进企业与顾客关系(企业对用户、商家对消费者即B2C)的电子商务发展。因此,信任机制对消除消费者的疑虑,降低消费者从事网上交易时的风险是本文首要考虑的问题。
电子商务信任发展综述
信任的解释
信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心理学现象,近几年市场营销、管理学、经济学等领域也开始研究信任问题,而且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对信任有不同的理解。但无论学科背景如何,大胆的期望和不设防的意愿是信任定义中的关键词语。1998年,罗素等人提出了一个信任广义定义:信任是建立在对另一方意图和行为估计基础上的不设防心理状态。信任是一个动态过程,从对陌生人或者陌生事物的不信任到半信任,再到基本上完全信任,在这一动态过程中,人们的心理状态在不断地调整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这样看来信任不是一种行为或者一种选择,而是与这些行为有因果关系的一种心理状态的动态调整过程。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学者认为,信任是指对方的行为与承诺和书面协议相一致,即使可以机会主义行事也不利用的这样一种状态。这一定义也适合于B2C电子商务,只是电子商务的协议是电子的或者是隐契约。
以上关于信任的定义主要包括可信赖性和善意两个维度,可信赖性指对方是诚实、正直、可信赖的,善意指被信任方即使有机会实施敲诈或更改协议,但考虑到长远利益而不更改。BorysandJemison认为,善意相比于可信赖性具有更高层次,这是因为合作行为不仅是建立在理性计算基础上,而且是建立在善意基础上的。另外,Zucker根据信任的来源将信任分为三类:基于个性特征的信任,包括双方特有的既定关系;基于信誉的信任,双方的信任是建立在长期交往的重复博弈基础上的;基于制度的信任,例如以契约、合同、规则和法律等为基础。在人际信任中,基于个性特征的信任更多一些,而在B2C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信任主要表现为基于信誉和制度的信任。
风险与信任的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对信任和风险界定不清,甚至有人认为信任和风险是矛盾的、相互对立的,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国学者黄孝武副教授、国外学者NenaLim认为,信任和风险密切相关,信任只存在于不确定性的风险环境当中,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交织的。信任的出现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一个因素是风险,如果商务交易、人际交往中没有风险,即人的行为是确定的时候,那么信任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因而风险是信任产生的前提;另一个因素是控制,有效地控制能增强人们的信任。电子商务由于其自身存在匿名性、不确定性、时空分离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特征,使得交易主体很容易机会主义行事,从而加大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的风险。而根据Mayer的观点,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在很大程度上能降低网上交易时的风险,促使他们从事网上交易活动。反过来,通过设计一套比较完善的信任机制,从多层次、多维度的角度来防范和降低消费者从事网上交易的风险,则能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但是,要想以建立B2C电子商务的信任机制来降低风险,就必须找到风险的来源,根据风险来源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近年来,关于电子商务风险来源问题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根据风险是否由技术引起可将其分为技术风险和非技术风险;根据风险是否由制度引起可将其分为制度风险和非制度风险;此外,根据风险是否来自于企业将其分为企业内部风险和企业外部风险,其中企业外部风险主要有制度(法律)风险、政策环境风险,企业内部风险主要有道德风险、财务风险、隐私风险和产品性能风险等。企业外部风险是由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是企业的外生变量,对企业来说是不可以直接控制的,企业只能有效的适应外部环境;而企业内部风险是由企业本身一些因素引起的,是企业的内生变量,在企业的控制与掌握之中。根据NenaLim的观点,风险的来源主要有技术、产品本身、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消费者本人以及制度等因素。
不同的风险来源可能引起不同的风险类别,因而也就需要不同的防范措施和手段。本文吸收现有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风险来源分为技术、制度法律环境、伦理道德因素、信誉问题等几个方面以此,以此作为建立B2C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依据。
国内外电子商务信任研究
关于信任的研究由来已久,它被普遍认为是除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决定一国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主要社会资本,由此看来信任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国外关于电子商务信任的研究比较深入,一些理论也比较成熟,其中对B2C电子商务信任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主要侧重于技术引起的信任,例如技术引起的安全认证、隐私问题、网址性能等;另一方面从非技术的角度分析信任,认为影响消费者网上信任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技术之外,伦理道德、政策环境、企业信誉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网上信任,甚至还有一些学者将风险与信任相结合分析信任的建立。其中对B2C电子商务信任总结得比较完善的是SonjaGrabner-Kranter等人,他们对1999-2002年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信任的一些国外实证文献进行回顾和分析评价后认为,人们对网上信任的理解是混杂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因而他们试图确立网上信任的影响因素,建立一个宽泛的信任分析框架。综上所述,国外关于B2C电子商务信任的研究较为完善,但多局限在个别点上,没有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信任体系。如果从信任与风险关系的角度来分析电子商务信任,通过分析风险的来源,从而采取相应的信任措施来降低网上交易风险,提高消费者的信心,可能会有更积极的效果。
国内对信任的研究起步较晚,并且大部分集中在社会学领域,其中对人际信任的理论研究较多,也比较深入与透彻,体现了我国本土特色。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人的人际信任体现了“差序格局论”,表现为对内部人的极度信任和对外部人的不信任,而且信任程度一般与人们之间的关系高度正相关,同时关系运作中包含着诸多的情感因素。而网络环境下,信任的对象、信任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除了人际信任外,还表现为对网络技术、网上商品提供商、产品性能的信任。国内已有的研究指出了信任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呼唤建立信任机制;有一些学者从纯技术的角度分析网络环境下的信任,并提出了电子商务认证信任模型;还有一些学者从诚信的角度出发,要求建立诚信机制,扩展消费者的信任等。总的来说,国内对B2C电子商务的信任研究还缺乏整体的、系统的观点和有力的理论支持,这也正是作者撰写本文的动因之一。
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建立
根据分析可知,风险与信任是相互交织的关系,信任只有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环境中才存在,风险是信任存在的前提,而信任是解决风险问题的最有效精神方式,信任在降低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时的风险、促进网上交易、消除消费者疑虑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电子商务风险与信任相结合,将不同的风险来源与不同的信任机制相匹配,主要从技术、制度法律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以及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建立比较完善的B2C电子商务信任机制。
技术机制的建立
技术被认为是引起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技术引起的风险不是某些具体协议、契约等能避免的,它可能引起隐私风险、安全风险等,因此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方案降低风险,增加消费者的信任。一方面,网上企业可以通过对称和非对称加密技术、防火墙的设置、数字认证、数字签名等措施来防范技术风险,提高消费者网上交易时的安全;另一方面,网上企业可以通过完善的技术设计自己的网站性能,使网站运行平稳、链接速度快,而且网上浏览比较方便,更容易抓住潜在消费者,从而刺激网上消费。消费者在提供个人资料时可能会担心信息外泄,甚至担心有的企业会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赚取利益,这种涉及到隐私权问题,可以通过技术得到解决,例如网上企业可以在网上公开承诺对消费者个人资料的保护情况,使得消费者可以自由处置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的安全,并且可以公布网站性能指标及开发网站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使消费者放心,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虽然技术在很大程度上能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但它并不是唯一的措施,有时很多风险是技术所不能解决的。因此,本文还将采用其它非技术措施建立消费者网上信任机制,促进网上交易达成。
制度法律机制的建立
风险有可能来自于制度的不完善,因此要想解决制度风险,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改善电子商务的运行环境,以增加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的信心。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有关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和规定,但这些法规往往是政策多、监督力度不够。目前,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隐私问题、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消费者权益问题、信用等法律问题,不同于以往的传统法律,涉及到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多种法律体系,不是某一种法律所能解决的。因此,应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度,设立一个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律部门以适应电子商务这种新生事务的发展,同时国内的电子商务法律应该与国际法律接轨,这样有利于国际经济的交流与互动。
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
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商作为风险的来源之一,会由于短期利益而忽视消费者的长期利益,从而产生败德行为,引起道德风险。而伦理、道德规范作为一种软约束机制,是人们自律的基础。应通过加强伦理教育,规范产品或服务提供商的道德行为来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不确定性等特征,伦理的范畴与传统商务环境下的伦理范畴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信息失真、消费者隐私公开、网络信息污染、黑客侵害等方面。这些问题有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节和约束,但通过伦理、道德来规范和约束将更为有效和持久。边沁曾就伦理与法律的向量做过详尽的阐述,他认为,伦理与法律不是对立的,二者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危害了他人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且这种损失超过某一临界点时才诉诸于法律,而在达到某一临界点之前,通过道德向量的调节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是可行的。基于此,一方面,要求政府或民间团体出台相应的网络伦理规则,以规范交易主体的行为,若交易主体违背了伦理规范应受到社会舆论的惩罚;另一方面,应在中小学开设有关网络伦理和计算机伦理方面的课程,通过持久、深入的教育,使得网络伦理思想深入人心,从而增强个人的道德责任心,普遍提高国民的道德水准。
信誉机制的建立
一般认为,信誉越好的企业消费者越信任,这就是名牌企业、名牌产品消费者愿意信任的原因。但信誉机制发挥作用也有其条件:博弈是重复进行的,这样可避免机会主义倾向,交易双方愿意为长期利益而放弃眼前利益;交易双方应有足够的耐心,若没有足够的耐心,也不会有稳定的预期,这样很容易产生不信任;交易双方的不诚实行为是可以观察到的;对对方欺骗行为进行惩罚,使得对方由于欺骗带来的收益小于惩罚成本,并且惩罚是可信的,这样企业有积极性建立信誉。因此,在B2C电子商务交易中,鼓励产品或服务提供商建立信誉的同时,也需要获得消费者的支持。就信誉机制的建立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首先,企业应与消费者沟通,例如通过营销策略、广告或者公共关系等为自己的信誉作宣传,这主要从企业的服务机制、退换机制、对安全和隐私等保护方面来考虑,这样会吸引更多消费者的注意力,从而建立网上信任。其次,可以借助于中介机构对企业的信誉评级,通过奖励或者惩罚机制来实现。例如中介机构可以对信誉好的企业加分评级,同时对信誉差的企业扣分予以惩罚,并定期在国家权威媒体上按照信誉等级进行排列和信息,使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好信誉或失信扩展到全社会,从而鼓励或迫使从事B2C电子商务的企业建立信誉。只有中介机构起担保、保证作用,才能消除消费者疑虑,增加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从而增加信任。
本文在总结了国内外关于信任的文献后发现:信任能增加人们的交往,降低不确定性和风险,甚至降低交易成本。因此,信任普遍被看成是一种社会资本而得到人们的认可。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任在继承了传统信任基本特性的基础上,又有与传统商务不同的地方,因此识别电子商务风险,从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任机制是首要考虑的问题。正是基于此,本文将风险与信任相结合来讨论B2C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任机制的建立,文章突破了已有的电子商务信任框架,从多层次、多维度来研究电子商务信任。
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通过电子通讯网共享商业信息,保持商务联系以及从事商务交易的行为。对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可以增加销售额、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反应速度;对消费者来说,电子商务可以给买主和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可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电子商务的好处可以惠及整个社会。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处于朝阳产业的关键时期,电子支付风险的存在及其监管已经成为制约整个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电子支付的风险表现及其原因分析
电子支付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在给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带来低成本、高效率、便捷性、国际性等优势的同时,存在着如下风险:
1.电子支付不能及时、准确地完成
在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已经完成电子支付的操作后,由于事故或故障等原因使得电子支付无法及时、准确地完成,这将极大地影响电子支付的高效性优势的发挥,进而刺激交易方转而求助于传统的支付方式。
2.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出现问题
通过电子支付方式进行货币转移,可能因为交易当事人自己的原因或者外界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导致货币转移无法实现交易目的,前者如客户误操作导致转账错误,后者如黑客攻击或计算机病毒感染导致账户资金被非法转移等问题,这些都是电子支付安全性的风险。
3.电子支付的法律责任不明确
对于发生了电子支付的延迟、错误等问题,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和银行、认证机构等第三方之间关于法律责任的承担,可能出现不明确的情形。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出于交易当事人过错的电子支付不能,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往往通过单方声明方式主张免责,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对此持不同意见,形成纠纷。
二、电子支付风险监管及其制度完善
电子支付的风险是伴随电子商务发展不可避免的产物,为了有效地解决因电子支付风险给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瓶颈”制约,有必要加强对电子支付风险的监管,尤其是完善有关制度。
1.电子支付风险监管的法律支持
在实际电子支付操作中,电子支付业务除了依据《电子签名法》和《合同法》之外,很多还是依据内部规定、格式合同等进行。滞后的法律制约了电子支付的发展,应制定新的法律以填补空白点,修改与之冲突的旧法律条文以适应新情况。从整个法律体系来看,规定线条较粗,立法层次明显偏低,不能满足电子支付蓬勃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电子支付方面,急需修订的现行法律主要是《票据法》的相关内容。现存的《票据法》已经无法适应电子支付的发展需求,应考虑加快修订或改订,重点应加强电子签名、电子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电子文本的效力等。另外就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制定的《支付清算管理办法》,立法严重滞后,而且仅仅作为部门规章的法律层级过低,至少应该由国务院出台《支付清算管理条例》,加强对支付清算机构的规范和管理。
2.电子支付风险监管的电子认证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