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时间:2023-06-14 09: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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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委托合同

篇1

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人与人就南花园金世界项目一期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总投资额:

二、招标业务范围

1、委托招标内容:

南花园金世界一期施工单位确定。

期限:

2、委托的事项:

(1)负责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对投标单位的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业绩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3)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投标人;

(4)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5)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负责组织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作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各投标人;

(6)根据委托人委托,负责编制标底并负责对其保密;

(7)组织开标、评标会;

(8)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通知书;

(9)可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地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款的各项谈判;

(10)负责编制招标工作报告,还应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1)将所有的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施工合同的等所有文件备案并交纳相关费用;

(12)其他需要人完成的招投标工作事宜。

三、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委托人可自行负责编制 标底,也可委托人编制标底,也可另行委托具有标底编制资格的单位进行标底编制工作。

2、委托人有权要求人及时提供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有权要求人提交业务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3、委托人在发标前有权审阅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人应当无条件的进行修改。

4、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委托人有权确定或变更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6、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发现人在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人纠正,并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人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给人的费。

2、委托人应当向人及时提供招投标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

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授权 作为本项目委托人的代表,负责与人联系。

4、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人的权利

1、在审查投标企业资质中,遵照委托人的授权,有权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或否定。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出据相关文书。

六、人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活动。

2、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服务,并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招标工作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招标结果及备案工作等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时限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招标人的各项义务。

4、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活动,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并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和因本次活动而知悉委托人的任何商业秘密。

6、人成立招标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工作,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任意变更。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7、因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9、人开展招标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合法、完备的条件。

10、不得超出本合同的约定确定中标人

11、人最晚于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12、其他应当由人承担的义务。

七、费

费 元,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必须写明。(该费用为直到施工合同备案完毕的所有费用)

八、投标担保:

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方式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确定。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都应向对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2、人在责任期内失职,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人违反第六条人义务规定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人还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人业务程序执行无误,委托人按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其他: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

2、合同履行期内所发生的招标公告费、打字复印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包含在费中。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工程项目不能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管理合同范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商业项目委托经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委托标的物位于韩城市 一层,建筑面积 ㎡

2、合作期限:

甲方诚意指定乙方担任该项目的策划运营管理,此项目双方的合作期由本合 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结束。预计前期的策划工作完成时间为2个月,后期管理工作时间为2个月(乙方人员进驻后会报至甲方运营计划表工作),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

乙方同意于上述期限内担任该项目策划运营管理及协助甲方招商工作。

二、委托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为期4个月的商业运营管理,其中包括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后期的管理。

2、乙方本着尽职尽责、为甲方尽可能减少风险和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宜。

三、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的服务内容有: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 品牌推广,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该项目的统一经营标准,以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协助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度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甲方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为甲方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其中包括:人员成本控制、策划成本控制以及经营成本控制;

6、组织所有厂商对该项目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7、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8、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 商业管理费

结算方式

1.1乙方策划布局得到甲方认可后,前期策划运营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 ),后期甲方付给乙方每个月运营管理费为贰万元整( )。

1.2由乙方以售卖形式售出的整体或分层物业,商户款项交至甲方财务部门后,甲方3日内按商户交纳购房款的4%给乙方结算佣金。

五、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主动、及时提供与该项目前期策划、招商工作相关的技术及文件资料给乙方,也利于策划、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

1.3对于乙方每阶段提供的方案予以审核,在确定该方案的可行性之后,配合乙方将该方案得以实施;

1.4甲方应提供现场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必要的办公设施和通讯设施;

1.5甲方在委托乙方管理过程中,不承担乙方的人员工资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0乙方针对每一个营销策划宣传方案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甲方方承担;

2.1乙方向该项目派驻人员进驻,并行使该项目的所有管理权;拥有该项目的日产管理权以及人事权(包括该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从业人员任免、罢免、晋升的权利);

2.2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乙方除承担己方的人员工资外,不承担该商场公司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等任何经营成本;

2.3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对该项目的整体布局、内外部环境、工程进度、房型和房屋内部结构、经营业态等一切有关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乙方将依据对该项目的经营业态定位,向甲方提供该商场整体策划推广方案以及共同与甲方管理经营。

2.4乙方应派驻工作人员进入该项目现场办公,负责协助招商及相应管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确认的招商计划及租金低价进行招商。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状况向潜在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作出任何书面承诺;

2.5乙方应当配备一名经理负责与协助甲方有关招商具体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客户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如客户提出附加条件,乙方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经甲方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7未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材料;

六、违约责任

1、关于该项目的任何问题,由甲乙双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反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吧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的赔偿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赔偿款;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未尽到委托管理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

七、合同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八、 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全向该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管理合同范文3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总则: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项目面积及类型:

4. 项目日期:

1)年 月 日 月 日在乙方工场制作

2)年 月 日 月 日现场施工

5.项目委托:

1) 甲方委托乙方按设计要求进行专柜的制作、专卖店装修现场施工工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水电,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办法:

1. 经双方协商工程总工费为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包括场外制作、现场制作,运费,材料费,人工费,后期服务等全部费用);

2.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费60%,即:人民币 元。项目完成,由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全部工程余款,即:人民币 元。

三、工程实施:

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场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 乙方应按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达到设计效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造型、色彩、材料等;

5. 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施工图后与甲方工程负责人沟通、熟悉制作工艺,并对施工工人有明细分工;

6. 乙方必须配备充分的项目施工人员,(电工需有资质证件);

7.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现场临时提出的增补修改工作;

8. 乙方应按期完工,从施工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负责维护,自然损坏物品如灯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装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规定。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任何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0.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意外(自然灾害、政府规定)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无法覆行合同,双方不负责任,但要即时通知对方,并出具证明,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及争议纠纷: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者,甲、乙双方同意由公司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完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篇2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建设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从而在我国建设领域进入全面推行阶段。随着《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的相关法规文件的相继出台,对我国监理制度的推进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出了监理的重要作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差距,也逐步为社会各界所接受。

然而正是由于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强制推行的特点,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推行的,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需求与供给方面的不平衡,特别是现阶段随着工程建设程序越来越完善,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越来越规范,社会对工程安全和质量的意识越来越成熟,势必对监理的服务能力和承担的责任也提出更高地要求。应这种需求在现阶段的监理合同中往往出现有针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对监理单位进行责任考核并进行处罚的条款。乍一看监理作为工程参建单位以整体的工程建设目标进行考核似乎很合情理,但如果从法规和合同角度考虑一下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角度考虑的话似乎又不是很妥当。以下是从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服务定位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的对监理承担责任的描述谈一下笔者对关于用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考核监理责任这一做法的理解和认识。

建设监理的概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监理具有公正性的性质,这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在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当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建筑法》: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法》:我国的合同法在承担违约责任时是以严格责任为条件(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还包括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以补偿性为原则的。监理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中的委托合同的范畴,而委托合同中的规定是“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即过错责任原则。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篇3

一、认真学习、推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明确了物业管理委托活动中当事人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反映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能够充分表达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要积极推行,以利于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从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

篇4

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工程总承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影响显著、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等特点。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下签订合同。合同当中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注册地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⑥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方案,再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一份责任明确、内容完整、条款具体、表达清楚、词汇严谨的合同对于后续的施工生产与管理尤其重要,也可为以后合同的履约管理打下基础。

1.2合同的履约管理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合同管理可以达到理顺生产经营秩序,控制与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目的。

1.2.1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其它责任人共同参与的合同领导小组,负责对合同履约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对分包商、分供商的选定,谈判合同、拟定合同。评审合同、确定合同价款,履约合同、工程结算、工程索赔、经营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

1.2.2加强合同交底

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和企业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与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的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责任区。

1.2.3加强履约过程控制

加强履约过程控制对于合同管理尤为重要。由于工程项目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工程各阶段又有着不同的特点,所以履约过程中要针对各阶段的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合同,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合同的职责,分析预测合同的风险所在,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控制和解决措施。力求减少或避免由合同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4履行承诺、信守合同

目前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项目经理部在维护自身利益、分析合同风险、寻求索赔理由、避免经济损失的同时,还要注意的是社会效益问题。在工程管理中,我们一方面认真履行承诺,圆满完成合同和各项指标,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分包商解决实际困难,配合业主开展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争取较大的社会效益。

1.2.5重视工程索赔管理

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履约过程中的索赔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件,随时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做好项目的索赔管理工作;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合同管理力度,积极进行合同交底及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正确履行我方的责任,尽力避免反索赔的发生。

2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

一直以来,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最近很多人在此基础上将“安全控制”、“环保控制”和“文明施工控制”纳入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本人认为这是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的一个有力的补充。将“三控制”更新为“六控制”(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控制),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

2.1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是业主建设意图通过项目策划,包括项目的定义及建设规模、系统构成、使用功能和价值、规格档次标准等的定位策划,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这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共同责任。其中包括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各阶段,均应围绕着致力于满足业主要求的质量总目标而展开。过程如下:

2.1.1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1)了解施工项目质量保证协议;

(2)施工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图纸会审;

(3)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

(4)确定采用的工艺技术和施工方法;

(5)进行必要的工艺试验,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验证;

(6)按工程质量特性要求,选择相应的设备、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并进行验证;

(7)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文件,对关键工序进行能力验证;

(8)制定检验计划、检验指导;

(9)制定合理的原材料构配件计划、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可说明采用规定);

(10)对特殊工程的工人进行培训和上岗认证;

(11)制定能源、公用设施、环境因素控制措施与计划。

2.1.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产出符合设计和规范质量的要求的工程;

(2)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制;

(3)贯彻并加强工艺纪律的管理;

(4)开展经常性的QC小组活动;

(5)对外购物资的采购进行计划控制、质量控制。

2.1.3施工验收质量控制

施工验收质量控制是指对已完工程验收时的质量控制,即工程产品质量控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的质量控制。

2.2工期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项目的进度目标,它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

(1)业主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项目动用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的进度与招标、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进度相协调。

(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表的要求控制施工进度,这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义务。

在进度计划编制方面,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深度不同的控制性、指导性和实施性施工的进度计划,以及按不同计划周期(年度、季度、月度和旬)的施工计划等。

(4)供货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供货合同对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进度,这是供货方履行合同的义务。供货进度计划应包括供货的所有环节,如采购、加工制造、运输等。

2.3投资控制

项目投资控制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指在项目成本的各项要素,即施工生产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各项费用开支,采取一定措施进行监督、调节和控制,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偏差,保证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全过程成本管理的原则,成本控制应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是项目成本管理的核心。

2.4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人民的工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内容包括: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3)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4)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2.5文明施工

国家规范化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越来越受重视了。

(1)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条款。

(2)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临时围墙或围挡,做到及时修补损坏部位,保证围挡整齐,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部位堆放,并要求堆放整齐,标牌清楚。

(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清运。

(5)施工现场不得随便抛弃垃圾,施工区、生活区、道路等应经常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施工区严禁吸烟。

(6)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其他一些保障人们衣食住行的措施。

2.6环保控制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的不断扩大,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t。由此可见能否处理好建筑垃圾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存和健康问题。将现场的环保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的职责至关重要,所以管理人员应重视并监督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理。

3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层是项目生产成本的控制中心,负责执行企业对项目提出的成本管理目标,在企业授权范围内实施可控责任成本的控制。

按照动态成本管理的原则和成本管理的内容,承包企业项目成本管理流程具体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

(1)项目成本预测是项目成本计划的依据。预测时,通常是对项目计划工期内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分析,比照近期已完工程项目或将完工程项目的成本(单位成本),预测这些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程度,估算出工程的单位成本或总成本。

(2)成本计划是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编制的,是承包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对计划期内项目的成本水平所作的筹划,是对项目制定的成本管理目标。承包企业的项目计划成本是承包应通过投标与签订合同形成,作为项目管理的目标成本。目标成本是承包企业实施项目成本控制和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依据。

(3)成本控制是项目成本按理的核心内容,也是项目成本管理中不确定因素最多、最复杂、最基础的管理内容。项目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决策成本控制、投标费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和施工成本控制等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包括项目成本分析表法、工期-成本同步分析法、挣植法和价值工程方法。

(4)成本核算是承包企业利用会计核算体系,对项目建设工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归集,统计其实际发生额,并计算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工程成本的管理工作。这是项目成本管理最基础的工作,它所提供的各种信息,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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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项目管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批准的费用内,交付符合功能需求、技术性能规范要求的成果。由于项目的一次性特点,项目管理的任何策划失误都有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项目管理策划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1 项目管理策划的类型

项目管理策划根据项目管理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为设计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以及施工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其中,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最为普遍,所涉及的问题最多,也最复杂,需要系统运用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

本文所述内容主要是针对为业主服务的项目管理策划。

2 项目管理策划的内容

项目管理策划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项目合同分解、组织架构的建立、项目管理目标的策划、项目管理责任分工策划、总控计划分级管理、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解决项目管理“做什么” 、“谁来做”、“何时做”、 “怎么做”的问题。

2.1 项目管理目标策划

项目管理的目标,是项目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托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的方向,解决。项目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五大目标,项目管理工作将围绕这五大目标而开展,并随着项目工作的逐步推进,而相应调整。各目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质量目标:1、质量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2、项目技术性能、功能最大限度满足业主功能需求。

进度目标: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完成时间,如完成正负零以下工程的时间,完成结构封顶的时间。

投资目标:工程结算合同价不超工程概算总额。

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死亡事故、特大、重大伤亡事故,创建文明工地。

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不发生环境事故、事件。

2.2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

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分解是根据项目的总体目标、功能需求、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特点等,分工程实体与管理工作两个维度进行分解,以便帮助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确定和有效地管理项目的工作,清晰地表示各项目工作之间的相互联系,展现项目最主要工作内容,说明为完成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管理工作。如竖向维度为工程内容,包括:施工类、设备采购类,施工类又具体分为:建筑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室内二次装修工程、智能建筑工程、人防设施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高压变配电及外电工程、燃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备采购类具体分为电梯采购、发电机采购、空调主机采购、厨房设备采购、会议灯光音响、其它甲供设备材料。

横向维度为管理内容,分为报建工作、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等。

2.3 项目合同分解

目前综合性的建筑工程,往往规模大、技术复杂、涉及的专业面广、参建单位众多;一个项目往往由若干个不同的合同组合构成,在项目管理策划时,要在前期做好合同分解工作,如首先将合同分为设计勘察类、咨询服务类、施工合同类、设施采购,设计勘察类又分为:建筑安装设计合同、幕墙设计合同、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合同、智能建筑设计合同、地质普勘委托合同、地质详勘委托合同、基坑支护设计合同、园林绿化设计合同、高压变配电设计合同、通信工艺设计合同、燃气工程设计合同等。合理分解合同有利于招标、施工管理等工作的开展。

2.4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

在项目管理中,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是在组织上保证项目实现总体目标的关键因素。

项目组织通常包括职能式、项目式、矩阵式和复合式等形式,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唯一性、一次性、产品固定性、系统性、风险性等特征,项目式的组织形式更有利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是目前通用的较为合适的组织模式。

2.5 项目管理责任分工策划

项目管理的精髓之处在于其对所有的项目(无论大小)都进行了清晰的执行。责任分工界面的界定,责任分工不仅仅包含了:人力资源的职责、岗位,还要包括对项目的范围、成本、时间、费用、风险的制定,好的职责分工其实就是一个好的总控执行规划。

为了解决参建单位之间职责不清晰的问题,首先应该有一个非常清晰的责任矩阵,左侧是项目基本工作包WBS,通过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管理,这样子作出来的分工才更加的合理和清晰。

2.6 项目管理总控计划

项目管理总控计划是其它各子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基础,是对项目总体计划的规划,它从整体上指导项目计划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协调所有项目计划的文件,帮助指导项目的执行和控制,并作为二级计划、三级计划的编制依据,其他各级所创建的计划可以认为是整个项目管理总控计划的补充部分。

在项目计划管理中,项目经理必须运用项目整合管理技巧,用来自建设项目方方面面的信息,与项目团队以及其他的干系人一起工作来创建项目管理计划体系,项目经理负责指导项目的执行并理解整个项目。一个综合性的建设项目,可以按下图进行计划总控管理,分别编制各级计划,并定期评估、调整。

图-1 计划总控策划图

2.7 项目管理制度策划

项目管理制度是项目成功管理的主要支撑之一,是为了达到管理目标,需要项目团队成员遵循的一些程序规则、规程和行为的规范。常用的项目管理制度应包括:沟通制度、考核制度、工作流程等。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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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ian zhengx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 ltd., dalian 116000

摘要: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让我们一起努力,让建设监理走向工程管理之路。

关键词:建设监理 工程管理

Abstract: for many years, th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reason, failed to fully realize this goal,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n the projects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release of the above the guiding opinion on, bot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ointed out the direction, and also provides the opportunity, let us work together, le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o engineering management way.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误区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络上了中国特色,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因而,发展至今仍存在着许多误区。

1、监理制度仅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3、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二、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责任必须履行,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2、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项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

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培训等;

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

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4、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国家建设部2003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四、(五)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也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逐步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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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种类型,代表不同方利益的项目管理(业主方和项目目方各方)都有进度控制的任务,但是,其控制的目标和时间范畴是不相同的。

(1)甲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工程投产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进度的要求控制设计工作进度,这是设计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另外,设计方应尽可能使设计工作的进度与招标、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进度相协调。

在国际上,设计进度计划主要是确定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有关的说明)的出图计划,在出图计划中标明每张图纸的出图日期。

(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工作进度,这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在进度计划编制方面,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深度不同的控制性和直接指导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以及按不同计划周期的计划,如年度、季度、月度和旬计划等。

(4)供货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供货合同对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工作进度,这是供货方履行合同的义务。供货进度计划应包括供货的所有环节,如采购、加工制造、运输等。

2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进行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权限,并按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将这一权限明确规定到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作为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如下。

2.1开工令

开工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承包商接到开工令的日期,就是工程正式开工的日期(开工日期也可在开工令中规定),是推算工程竣工期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对业主和承包商的工作都是有重要影响的。由于业主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限下达开工令或者下达开工令后不能按合同规定给出相应等级数量的交通道路、营地、施工场地以及供水、供电、通信、通风等条件,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承包商工期索赔的权力。同样,如果下达开工令后,承包商由于组织、资金、设备等种种原因不能尽快开工,业主可以认为承包商违约。

2.2审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

2.2.1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商编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正式批准后,就作为合同性施工进度计划,成为合同的补充性文件,具有合同效力。对业主和承包商都具约束作用,同时它也是以后处理可能出现的工程延期和索赔的依据之一。假如工程师未按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提供图纸,影响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时,承包商有权力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如果承包商延误施工进度,则应自:费加速施工,以挽回延误了的工期,否则,就应承担拖延工期责任。这一进度计划不同于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所附的进度计划。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一般只作为业主评标、决标的根据之一;中标后报送的进度计划,从编制时间、资料细度、施工方法及符合业主意图等方面都优于前者。这一施工进度计划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成为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的合同性文件,将作为进度控制和处理工期索赔的重要文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依据,就是合同文件规定的进度控制时间和在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条件下由承包商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承包商还应按时间规定报送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进度计划一般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形式编制,同时应说明施工方法、施工场地、道路利用的时间和范围、业主所提供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利用计划,并附机械设备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劳动力计划、财务资金计划及附属设施计划等。

2.2.2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尽管一般合同文件中都规定: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并经其同意,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然而,这一进度计划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就作为“合同性进度计划”,对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约束作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细致、严格地审核承包商呈报的进度计划。一般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

(2)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3)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4)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商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业主违约,并以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5)该进度计划是否与承包商其它工作计划协调。

(6)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

(7)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

(8)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与业主的工作计划协调。

2.3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跟踪检查承包商的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承包商按合同进度计划施工,并做好监理日志。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别应做出具体的分析,从而根据当前施工进度的动态预测后续施工进度的态势,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工条件

一般来说,施工承包合同中除了规定承包商应为业主完成的工程建设任务外,业主也应为承包商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一般包括支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场地与交通道路,提供水、电、风和通信,提供某些特定的工程设备、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一般由业主另外委托设计院设计)等。监理工程师除了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外,也应及时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土条件。

在目前条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执行中,施工企业往往是处于弱势,招标文件中的不平等条件,在投标中也只能作实质性地响应,也就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也不可能得到平等。这就是当前建筑市场的游戏规则。施工企业一旦在工程项目役标时中标,那么就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管理、执行问题,作为公司级的施工管理企业应当为项目工程组建一个善管理、精技术、能团结、能战斗的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即工程项目部。由项目部在合同范围内做好管理、施工、安全等工作,这样才可能使企业有利可图。

①合同工期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由于受结构的复杂程度、工程地质条件、气象条件的影响,尤其是水利工程施工在非汛期施工,施工中任一外界条件的变化,都会发生工程误(延)期工期。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这些属于业主方因承担的风险,应当给予施工方工期的补偿。而最后施工方没有得到损失和工期的补偿。所以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是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索赔,也应当正确行使合同的索赔权。

②工程款管理

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大、工程变更多的特点。工程款的按时支付是保证工程进度的基础,施工企业在缺少工程款的情况下,不能保证施工人员的必需生活,更不能保证工程所需的正常投入和工程质量。合同进度款按规定取支外,工程变更款也应及时进行签证确认,列入工程同期支付中。大多工程变更支付都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进行确认,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也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在监理计量的基础上,及时地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款的申请和收取,以保证工程资金的正常周转和投入。

③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工程质量应当严格执照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验收,这是施工企业的宗旨。水利工程项目大多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中,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采用先进技术和适合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1)建立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分包的工程,还应管理好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监理、业主的同意或变更程序不完善的不实行工程变更;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对确需变更的工程部位,必须做到先变更后施工。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偷工不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4)对采用“四新”技术的部位或环节,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对工序质量进行严格的交接验收,不让不合格的工序继续施工。

(5)积极主动地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监督,及时取得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认证。

4主持生产协调会议并做好进度协调工作

4.1生产进度协调

(1)各承包商之间的进度协调。大多数水利工程的施工发包都分成若干个分标。就业主发包来说,若一个标很大,整个授予一个承包商,本身充满了风险。按照专业特点、场地、交通、工程量等多种因素。将整个工程项目分成若干个分标各分标更易选到在工种、专业、设备、人员技术、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合适的承包商,而且,投标报价可能会降低,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等较有保证,从而可以使工程建设达到较好的经济效果。另外,将工程项目分成几个分标以后;承包商的风险减小了,为了增强竞争力,在投标报价中,承包商可能少摊入不可预备费,从而降低报价。

(2)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当由业主负责提供的材料、场地、通道、设施、资金等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者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在执行合同中因某种原因发生冲突,甚至形成僵持局面时,监理工程师作为承包合同之外独立的第三方,应公正合理地做好协调工作。

(3)图纸供应的协调。大多数情况下,合同规定工程的施工图纸由业主提供(业主通过设计承包合同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提交承包商实施,为了避免施工进度与图纸供应的不协调,合同一般规定,在承包商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提交图纸供应计划,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在施工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协调好施工进度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当实际供图时间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应尽量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若设计工作确有困难时,应对施工进度计划作适当调整。

4.2生产协调会议

生产协调会议是施工阶段组织协调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监理工程师通过生产协调会议进一步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协调生产。生产协调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后整理成纪要或备忘录。经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代表签字,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1)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①各方通报自己的单位正式名称、地址、通信方式;②业主或业主代表介绍业主的办事机构、职权、职责、主要人员名单,并就有关办公事项作出说明;③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其授权的代表的职权,并将授权的有关文件递交承包商与业主;宣布监理机构、主要人员职责范围,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人员名单,并提交业主与承包商;④承包商应书面提出现场(工地)代表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宣布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审批情况。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在中标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可于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对进度计划做如下说明:①进度计划将于何时批准,或哪些分项工程已获批准;②根据批准或将批准的进度计划,承包商何时可以开始进行哪些工程施工(或设计);③有哪些重要或复杂的分项工程承包商还应补充详细的进度计划。

(3)检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①主要人员是否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名单;②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其它设施是否已经进场或何时进场,并提交清单;③施工场地、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④工地实验室及设备是否安装就绪,并提交试验人员及设备清单;⑤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复核;⑥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具备,并应提交清单;⑦检查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明确监理工作的例行程序,提出并确定有关图、表;确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5)检查讨论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事项。

5、水利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内涵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不仅包含着工程的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水利项目的管理,还涉及到工程完成之后的质量验收、质量管理而采取的相关控制措施及方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要组建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三方之间相互制约。在水利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采取合同管理模式,这样做是为了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以确保水利建设的进度,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此外,应注重水利施工工程质量合同制管理,要控制工程建设的总投入资金分配,要注意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时间的控制,要协调相关各方面关系,比如施工人员编制和质量管理过程中各项的控制标准。

水利工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包含了施工期间各工作人员要配合项目法人做好施工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加强施工质量控制细节设计与有关质量管理、施工图纸的审核;水利工程师要建设性地提出有关的技术措施,关于施工的进度和资金、材料、设备项目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水利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管理项目合同的操作与执行,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批准水利施工建设的工程文件来操作;各相关单位要监督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要检查安全措施;水利工程完成后,要检验工程的完成量,要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进度,以完成合同文件和归并技术档案;对相关的水利施工过程中的违纪要依法办理;质量管理控制要协助工程管理法人验收的每一施工阶段的项目。

当水利工程施工的上述项目完成后,各承包商及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验收。

6水利完工资料管理主要原因

水利完工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的弊端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档案资料归档慢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扔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料的归档扔不及时,资料的收集不够完整,资料的管理不够完善,资料整理的质量不够,对资料的操作部规范等。

①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办法》及《实施细则》,其他参建单位也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文件资料的形成,日常管理到其收集整编、移交保管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在建设过程中,还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调整。

②强化日常资料管理工作

日常资料管理工作的好坏,对资料的最后整编和归档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做好平时的工作,保证基础资料的规范、系统、完整,整编时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日常资料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很多,如记录按要求填写,文件规格统一、分类存放,施工原始资料及时收集、专人保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加强管理,做好登记。

③实施分阶段整编计划

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编计划并分阶段实施,尽量做倒资料收集、整编及移交与工程建设同步。工程建设进展到一个阶段,资料收集整编完成相应的阶段;工程项目完工一个,资料相应就移交清楚并进行验收。

④通过合同管理加强对资料的管理

建设单位在施工承包商、设备制造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鉴定合同时,应对资料整编,移交作出尽可能详尽的规定,或在合同中作出一般性规定,合同生效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工程结算特别是竣工结算应严格与资料移交挂钩,一些小型项目如附属工程、临建工程可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提交全部资料,而一些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如主体工程中的厂房,大坝可考虑分批提交资料,然后办理结算手续。

7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与整个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密切相关。要保证水利工程质量能够达到质量标准,就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树立一种责任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管理能够在水利工程中最大化的发挥,最大程度上将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还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更加有效的进行,要加强领导,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在项目管理上进行创新,将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科学规划,这样就可以保证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篇8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China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operation

Che Jun Liu Xiaoqin

Zhejiang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of Hu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Abstract: This paper illustrates the pattern of different regions in China in project agent-construction system, expounds the pay, government gives the construction unit rights, material price, management, opera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roblem of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in operation, with a few splash, cause in Zhejiang province X city construction project examples the system that caused the problem and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to enhance the investment benefit, specification of 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 mode of operation has certain reference function.

Keywords: project construction bidding price cost

引言:从2004年7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已有8年多时间了。代建制一词也逐渐的被大家了解、接受。代建制最早出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针对财政性投资、融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缺位,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缺陷,并导致建设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等问题,通过招标和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具有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实施建设,而业主则不从事具体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业主与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通过管理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一、我国项目代建制的模式

(1)“委托合同”模式 。是上海、广州、海南的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

(2)“指定合同”模式 ,是重庆、宁波、厦门和贵州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3)“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二、目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笔者所在的省执行的是“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由“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该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发挥三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实现三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可以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实现对公共工程建设施工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计划的执行,实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目的。但从笔者多年从事代建制管理工作经验来看,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是代建制运行能否达到目标的关键。

(一)概算与招标价差

从目前我省代建制运作比较好的项目情况来分析,代建单位一般会考虑将建安直接费的10%左右,作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签证费用;用于设计及施工中的一些零星调整,这个幅度是在招标中通过政策和法规来实现的。但是在实际执行时一些地区没有认真贯彻相关条列,导致招标控制价、概算与中标价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差距,以致代建单位无法调控投资;代建单位的经营风险极大(比如x市对代建单位超概索赔是超概部分的30%—70%),代建单位仅仅只能靠3-5%的预备费来运作整个项目,而每一次动用预备费都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增加了代建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难度和效率。使高额利润转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可利用这部分利润来围标和串标。

因为所有代建项目都是由政府投资的,是纳税人的钱。施工单位应有合理的利润,但合理利润的获取要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不能损害到国家利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有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调控施工单位的利润,确保国有资金有较高的使用效率。在施工招标中主张合理低价中标,但不能低于成本价中标。笔者认为x市本级项目在招标中执行省相关文件,是x市政府项目实现代建制能稳妥推进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可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

(附:xx市三个实行代建制项目概算与中标价的对比表)

(二)材料价格调差

根据x市建发相关文件的规定,当材料涨价幅度到8%时建设单位应给予补偿;但在x市财政概算审核时,规定三年内完工的工程都不计取涨价预备费。如涨价幅度过大,再加上第一种原因,概算超出10%以上,代建单位承担的风险不言而喻,无形中政府把风险转嫁到了代建单位。建议由市政府发文明确,当材料涨价到一定幅度时,由代建单位以此为依据,向委托人申请调整概算。

(三)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

目前的代建项目中,工程前期的征地、拆迁和建设条件落实由代建单位完成难度较大,往往会因征地、拆迁不成功拖延整个工程的工期;目前x市的一个代建项目就因为拆迁问题没有解决好,代建单位虽已进驻半年有余,但工作仍然无法展开。在目前我国的运行机制下,代建单位也没有办法独立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按照目前的体制应由使用单位及政府层面完成更为妥当。

本文列举的x市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接手时,使用单位已经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但使用单位在设计阶段没有经验和充分考虑投资控制的问题,设计时总偏爱高(高标准)、大(规模扩大)、全(辅助设施全),造成代建单位一接手就因降低工程造价问题容易与使用单位之间产生矛盾。又因为设计委托方是使用单位,也增加了代建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沟通难度。建议此项工作由代建单位从设计招标及委托设计阶段就开始介入,更有利于代建工作的开展。

(四)拨款方式

浙江省x市代建制项目都由代建单位开设项目基建专户,项目资金由财政拨付给使用单位,再由使用单位拨付给代建单位,这样会造成资金拨付时间周期较长,也会因使用单位占用或不及时拨款,代建单位不能按时付款,施工单位拿不到钱,影响工期和效率,还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建议项目投资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或者由代建单位在财政指定的银行开户,财政直接拨付。

四、结论

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实施方式改革的一种变革,在最初的运行和管理中总是存在一定的优点和缺点,政府层面、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等均应提高管理水平和互相协作的能力,期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代建制能完全步入正轨,进入良性循环之中,真正起到依靠专业的管理队伍来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工程中的腐败。

参考文献:

[1]徐艳,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比较,建筑经济,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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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392.2 文献标识码:A

1、为什么要控制外加工钢筋?

控制钢筋外加工就是控制瘦身钢筋的出现。只有加强钢筋加工质量的管理,严把钢筋加工出现的二次加工瘦身现象,才能控制好钢筋的加工质量。在建筑领域,钢筋加工是必然的,有些工地因场地狭窄,盘圆钢筋无法在工地进行调直,只能在异地进行调直和加工。因此,瘦身钢筋的控制只能在钢筋加工的过程中进行。钢筋在加工过程中,一般要通过调直、断料、成型三个环节,但加工前后的钢筋不同的只是钢筋锈蚀掉了,盘圆成捆的变成了直的,并且钢筋的检验应在调直后进行抽样送检,这样的质量与用于工程实体的质量保持一致。对这类加工只是常规的控制,即仅控制调直的拉伸率和锈蚀。

但是,许多的专业的钢筋加工企业,采取拉拔方式对钢筋进行冷加工,而且有的要进行多次冷拔,使钢筋即受冷拔又受挤压,强制把钢筋拔小称之为瘦身钢筋,这样的加工方式,完全改变了钢筋原来的本性。因为每次强制冷拔,都施加了超过原来钢筋的屈服强度的力,使钢筋内部的结晶体系发生改变,塑性降低,硬度提高,脆性增大,直径变小,截面积减少,表面不圆度超标,且表面甚至有严重的拉伤等现象。往往进行瘦身的钢筋都是直径6—12的Ⅰ级钢,而箍筋要求的是塑性好的、有明显屈服点的Ⅰ级钢筋,所以,大多数是用来作箍筋的,而通过这样加工的钢筋难以满足设计要求,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对钢筋加工质量的控制必须加大和扩宽监管的范围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参建各方都应该投入到监管的行列里来,齐抓共管全过程跟踪监控,对加工的机具、设备、人员、制度、技术进行全方位、全系统的监控,发现违规操作,出现不合格产品时要立即制止,停止加工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人员应及时更换,不得再使用。要采取各种方法和运用各种手段,严把钢筋加工质量关,彻底杜绝钢筋因二次加工导致原来合格的钢筋严重瘦身后,变成不合格的产品用于工程实体中,为建设工程质量把好钢筋加工关,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职责。

2、确定是否选择钢筋外加工:

本着质量至上的原则,凡是施工现场有可能供钢筋调直和加工的场地,应坚持在施工现场进行钢筋调直和加工制作,对加工制作全过程的质量才能得到有效控制,质量才能得到更可靠的保证。

若施工现场无钢筋调直和加工的场地,施工单位可就近租用其他的场地进行钢筋的调直和加工制作,以便现场的施工管理和监理的跟踪控制。

若施工现场既无场地,附近又租不到合适的场地,施工方可以在施工方的其他地点进行异地自行调直和加工制作,尽量不要委托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调直和加工制作,便于对加工过程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才有利于保证钢筋加工过程的质量。

为了保证钢筋加工的质量,一般不选择外加工单位进行加工。但上条件均不具备,可以考虑选择专门的钢筋外加工。

3如何选择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

首先,应由施工企业预先选择几家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初步的了解后,将几家加工企业有关的资质材料和能力、信誉等基本情况书面呈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相关书面材料后,对其进行初步的审查并汇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委托后,组织有建设单位参加的施工单位、对拟选的几家钢筋加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的目的:就是对钢筋加工企业的比选。选出满意的、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企业。

考察的主要内容: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及企业的证照年检情况和企业的章程、各种管理制度及规章等。同时,还要了解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业绩、信誉、服务等相关方面情况。

考察的方法:

3.1、 组织施工单位到拟选的钢筋加工企业实地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及年审情况,搞清楚是不是具备合法经营的加工企业。

3.2、 查看用户的订单情况,了解其信誉方面。

3.3、 看看办公环境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章程,主要了解企业的管理是否规范。

3.4、 到生产现场进一步观察岗位职责、场地环境、机具设备、材料与加工件的堆码和分类及标记、工人生产加工过程等情况,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了解钢筋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加工技术水平、规范化管理等情况。

3.5、 询问和听取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供货、配合、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最后,通过对几家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集中分析和对比,从中筛选出诚信、规范、生产能力强、供货及时、服务好、配合协作满意的企业,再进行合同性谈判,在进行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主要要围绕有关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质量措施、质量保证、质量检验、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原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加工协调,供货、送货要求,加工过程委托方的巡查检验,交货的地点和验收规定,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因供货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的有关规定,违约规定,加工费的支付与结算等。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可同时就同一标准与几个加工企业进行谈判,最终在其中选择一家最符合要求的企业签订钢筋加工合同。

4、钢筋加工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委托事项,加工的数量、规格,原材料的供应、保管、使用,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供货、送货与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配合与服务,支付与结算,违约规定等。

5、原材料的管理和控制:

5.1、 为了能更好地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一般由甲方(委托方)采购供应,为了降低原材料运输和周转成本,提高供应原材料的及时性,委托方在订购原材料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原材料交货地点,一般在钢筋加工地。采购方要固定收货人,每次钢筋到货时,采购方的收货人都应到交货地点参与材料的检查和验收,然后再移交给钢筋加工单位。

5.2、 钢筋原材料运到加工场地时,加工单位应该派人参加验货,要检查钢筋的厂牌、炉号、规格、数量、吊牌、钢筋的外观的、产品合格证书等。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完毕后,形成记录并签字确认,必要时可以拍照或抽取样品封存,再办理入库。

5.3、为了防止加工单位原对材料的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混堆、混用现象,双方在原材料到货验收后,应确定固定的地点存放,并加强经常性检查,委托方也要不定期地巡视检查,是谁的材料只能用于谁。

5.4、 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对有关质量进行共同管理的规定。加工单位要加强自律、诚信管理和规范管理,规范生产过程的操作控制规程,建立生产约束机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而委托方应该对原材料进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巡视,观察原材料堆放有无变动情况,消耗是否正常,加工时是否使用的是自己的原材料,在给他人加工时是否在使用自己的原材料,可以通过每批加工件的数量进行折算,看看原材料消耗是否合理,通过这样理论分析,可以了解加工企业的管理和诚信情况,也能够掌握加工件的质量状态情况。

6、钢筋外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6.1、 加工单位的控制: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坚持加工作业前的技术、质量、操作、管理等的交底,制定质量控制与检验的标准和方法,设置专人进行质量管理和检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控制,即对原材料、存放和使用、生产加工过程、产出品的检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对加工模具实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严重磨损就必须及时更换,确保加工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6.2、 委托方的质量控制:定期定时进行加工过程质量的检验,即:原材料进场交货检验,每批次加工前有加工方通知委托方到场对原材料、机具等进行的检查,加工后送货到施工现场的交货检验,经常性巡查和抽检,无论检查时是否在为其进行加工与否,意义都非常重大,即:①在为自己加工时检查,可以了解是否在使用的是自己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的模具质量的好坏情况,加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加工好的产品分类和堆码是否有序,且标记是否清楚。②.在为多家进行加工时,对原材料的使用方面有无混用和错用的现象,加工好的产品在堆码方面有无混堆和错码现象,③.再没有为自己加工时可以了解上次加工完成到本次检查时原材料存放有无异常现象,在为其他单位加工时有没有使用自己的原材料等情况。

6.3、 在巡视和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和及时纠正,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和防范,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因此,只有经常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才能更好地控制对外加工过程的质量。

7、加工产品运往施工现场的交货检验:

7.1、 首先要在加工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的条件、交货的方式、参加交接的人员、验货的依据和标准以及对不符合要求而拒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材料、工期等有关的损失)的责任归属和弥补的办法等。

7.2、 施工现场交货检查:加工方按约定的供货时间,提前通知委托方,并按约定将不同的种类、规格、数量分门别类地进行绑扎和标记,运送到施工现场,并派出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人员与委托方的质量人员、监理工程师等(甚至有业主参加)进行现场验货,主要检验加工后钢筋的直径、不圆度、拉伸率和强度损失值等。交货检验采用游标卡尺或千分卡等工具对加工后的钢筋的进行量测,钢筋表面光泽经冷弯180度无裂纹,经检验符合要求即办理货物交接。

若以上指标不满足规范规定,外表有明显拉伤痕迹或裂纹,则为不合格,应拒绝接受,作退货处理,重新加工。若形状、尺寸不符合要求,则应退货进行返工处理。若使用工具和外观检验,各种指标均能满足规定和要求,双方质量员在交货记录上签字确认,即办理交接手续,加工产品接收入库。但应特别要注意的是交货检验的抽检比例不得少于常规检验的抽检比例,即不得少于30%的比例。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补偿给委托方。

7.3、 合同中若规定,加工成型前,进行有见证抽样送检的,待检验报告出来后,根据报告结论确定是否开始加工,结论为合格则才能开始加工成型,若报告结论为不合格,则要进行再次双倍抽样送检,若合格可继续加工成型,若仍然不合格,则杜绝使用,清退出场,重新调制和加工新的钢筋。要严格坚持抽检和控制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之中。

8、质量不合格后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8.1、 不合格的处理:拒绝收货、退货、返工、重做、赔偿损失(包括材料、待工、影响工程延期)等。

8.2、 发生争议:首先在合同中约定好解决的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调解,当第三方调解不成,则按合同事先约定的解决办法解决,即:仲裁或诉讼解决,但一般不采取后者。

9、设计方的辅助监管:

9.1、 钢筋加工委托合同草稿,应送设计审查,设计主要协助审查加工后钢筋是否能够满足原设计要求。审查的手段主要采取必要的验算,复核外加工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提出明确的技术指标,确定合同有关质量标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为施工方签订钢筋加工合同提供保证,为加工过程质量控制提供可操作的依据。

9.2、 在在施工过程中,设计要参与外加工钢筋的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加工产品,要提出处理意见,这样形成多方管理和控制,确保加工后钢筋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保证用于工程的钢筋质量可靠工程安全。

10、加强政府和行业的监督管理:

10.1、 应把外加工钢筋提升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平台上,有针对性的出台系列相关的管理、操作、检查、控制的规范和标准、规定、办法等,形成统一的、明确的约束机制,把钢筋外加工提高到一定的高度来进行规范性的管控,为自我约束和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完整、系统、标准、统一、明确、清晰的依据,为保证外加工钢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0.2、 行业主管部门应把外加工企业纳入建筑市场管理的范围,列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作为检查的对象,进行必要的抽检,出台一些有关的处罚规定,对抽查不合格的,依据其严重程度,做出一定的、不同程度的处罚,并赋予监理、业主或委托方一定的监督权限,为他们做好后盾,迫使加工企业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进行规范经营、规范管理,把问题消化在加工过程中,保证出场的产品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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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项目管理中的

三个主体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活动涉及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这三者即是工程项目实

施的主体。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合同关系; 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而是监理、被监理的关系,这种关系由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所确定;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1.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是工程发包与承包关系,这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按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由承建单位按合同约定来完成工程,并得到自己的收益。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都负有赔偿他方损失的责任。

建设单位可以是投资者或投资授权者派出的代表组,也可以是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筹资、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的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券本息的承担资金风险的管理组织。如果技术改造项目是由企业投资的,企业派出的领导班子就是建设单位; 由多方合资的,其成立的董事会就是建设单位; 由政府投资的,其设立的管委会或工程指挥部就是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负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

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也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来约定,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否则将被视为侵权行为; 反之,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不得与承建单位有什么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建单位侵犯建设单位的利益,否则,建设单位将利用法律手段,使监理工程师离开工作现场。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是相互平等的主体,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委托给监理单位之后,主要精力应放在积极创造实施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和外部环境方面去,如组织建设投资到位,联系水电供应和对外交通,决定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协调各方关系等内容。在这些工作中,如果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可以由被委托的监理单位提供咨询或协助,建设单位不必再组建大的工程指挥部调集众多的筹建人员,只需配备少数工作人员组建一个精干的工作部门就行。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搞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上,如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承建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督促建设单位、承建方履行合同,审核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批分包组织审核施工组织与协调工程建设的实施,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与费用,进行工程计量和掌握工程款项支付,调解各方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和延期等。

3.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虽然没有经济法律关系,但两者是相互平等的主体。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单位所委托的权限,在这个权限范围内对承建单位执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对被监理方实施监理是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权力,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是被监理方应尽的义务。被监理方应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既要严格,又要客观、公正、热情服务,积极维护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积极帮助被监理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在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指导思想下与被监理方共同搞好项目中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

监理与技术咨询的关系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是指咨询公司受客户的委托,帮客户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规划设计乃至完成实施竣工和交付使用等一系列过程的顾问服务。

在国际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聘请信息技术咨询公司作为技术顾问。咨询公司在项目论证、招投标、技术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上,针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向企业提供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其中包括投资决策、流程再造、组织变革、技术方案和管理制度等。

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由客户委托的范围所决定,可能包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程设计咨询、工程建议方案编制、招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评估、工程产品选型、报价合理性估算、组织专家组评审、施工技术和工艺评审、施工质量验收、工程调试验收、工程综合性能评估、制定项目运行操作与管理规范、项目的改进与提升方案咨询、新技术开发或引进可行性论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和信息技术咨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含义比咨询广泛,它包含了信息技术咨询的内容,是咨询+监察管理。监理的第一重角色是咨询,第二重角色是监察管理。

2. 咨询偏重于做企业管理方面的改造,而这些取决于企业对自身未来发展的思路,技术在这里不起主导作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比咨询更全面,除了咨询业务以外,还要做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察管理,技术含量更高。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责任和权力非常明确,比如监理具有停工权、工程款支付控制权等,这些都是咨询公司所不具备的。与此同时,监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咨询公司一般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咨询公司比较注重用户信息化建设的长远目标,而不必关注国家的法律法规。但监理公司则一定要严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办事。

5. 监理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双方(甲、乙方)之外的独立的第三方,代表公正性,不偏不倚地依法行使职权,对合同双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职业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咨询公司只代表甲方一方的利益,无须承担工程项目成功与否的责任。

6. 对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和信息技术咨询公司来讲,其运行机制建立在不同的法规体系之上,监理对政策法规的依赖性更强,更加照章办事。二者对用户的价值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咨询更侧重于规划,监理更全面,是规划+控制。

监理与代建制的

关系

代建制是一种由项目投资人选择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投资主体职责,政府部门对代建制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变。在项目代建制制度框架下,代建人的代建活动是建设方(业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一种,即工程咨询服务,而不是工程总承包服务。但是代建制并不等同于某种项目管理方式,更不是项目总承包模式。

项目代建制模式的特点是将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管理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代建代管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

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采用了上百年时间。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上海试点市政项目的代建制。2004年7月26日国务院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政府尽快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代建制。目前代建制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正在我国各地全面推开。据专家估计,全国大约每年有6000亿元人民币的政府投资工程进入代建制运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在公有产权下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投、建、管(监)、用”一体化行政委托以及非专业管理的弊端而推行的一种市场化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政府与代建人是合同关系,政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间的法人,政府只能通过合同约束代建人,而非行政权力。由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点,所以项目代建人担当的是一次性专业化业主的角色,承担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责任。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的决策控制权和决策经营权分离,由此构成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下的新的委托关系。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综合管理,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理,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和代建之间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 两者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不同,代建单位的角色是代替建设单位(业主)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 监理单位的角色更多的像是建设单位(业主)的管家,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换言之,监理是受代建单位委托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实施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工程采用代建制时,工程项目实施建设的三方主体由代建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构成,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代建单位行使甲方的职权,监理则仍处于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对承建单位(乙方)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与审计的关系

项目审计是对项目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项目的文件记录、管理的方法和程序、财产情况、预算和费用支出情况以及项目工作的完成情况。通常项目审计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对项目财务活动进行再监督。其实,任何单位内部都有监督体制,审计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是因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营活动备受纳税人关注,需要权威的独立部门严格监督。在防止财务经营作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保护国有资产等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审计既可以对拟建、在建或竣工的项目进行审计,也可以对项目的整体进行审计,还可以对项目的部分进行审计。如项目前期的审计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组织审计、投标审计、项目合同审计; 实施过程中的审计包括项目组织审计、报表和报告审计、设备材料审计、建设项目收入审计、施工管理审计、合同管理审计; 项目结束审计包括竣工验收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审计、项目人员业绩评价等。

按照审计主体划分,项目组织自设的审计部门主要是针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向本单位的行政首长负责,属于内部审计。一般中小型项目只进行内部审计,但大型项目除了内部审计,还要进行外部审计。外部审计则分两类: 一是由依据一定法律取得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受企业的委托对企业经营活动所进行的带有中介性质的审计活动,这属于社会审计; 再有就是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设立,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对国有股份超过51%以上或占有控股地位的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监督。而在这三者中,国家审计强制性最强,独立性最强,被审计单位的层次最高。

虽然监理和审计两者都是立足在第三方的立场,公平对待委托方与被监督方,并要求确保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但是监理和审计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差别的。

1. 监理对第三方的超然独立要求严格,因此在保证客观、公正、公平上更有可操作性。

2.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强调的是过程控制,而审计更多地偏重于“秋后算账”。

3. 监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满足合同要求,监理活动随着工程的完成而结束。审计的目的是合理保证系统能够保护资产安全、数据完整、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其核心是信息系统的效率、效果。不仅包括对建设过程的审计,更重要的是对信息系统的运营审计,向公众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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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体系与两个层次

IT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体系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组织上和法规上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系统。政府从组织机构和手段上加强和完善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同时把建设单位自行管理项目的封闭式体制,改为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化、社会化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开放体制。社会监理工作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自成体系,有独立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奉行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坚持按工程合同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办事,既不受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随意指挥,也不受承包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干扰。

两个层次指工程建设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宏观层次指政府监管; 微观层次指社会监理。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我国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制。

政府监管是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强制性监管和对社会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政府监管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活动覆盖两个阶段,即项目决策阶段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两个阶段分别由计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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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环境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环境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以丰富的园林植物、完整的绿地系统、优美的景观和完备的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休息、游览,开展科学文化活动的园地,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同时还承担着保护、繁殖、研究珍稀、濒危物种的任务。

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管理现状

2.1 园林绿化建设投资主体不明确

由于绿化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主管部门难以掌握,致使沈阳市园林绿化工程,如沈阳市某住宅小区内绿化,开发商一方面为了达到规划部门30%的绿地率的要求,一方面又为了迎合人们现今“择绿而居”的时尚要求,提高其房价,必须要绿化,同时从节约资金,降低成本角度,请一些个体户,胡乱种上几棵树,铺点草,算是绿起来了。

2.2 绿化施工队伍良莠不齐,难以充分体现工程的设计思想

绿化工程不同于建筑工程,其严谨性、技术性不是很强,这让许多人误认为绿化施工不过是种种树,铺铺草而已,谁还不会,又加上其可观的利润,至使许多素质不高的个体队伍纷纷涌入绿化施工行业,机械地照搬图纸,殊不知“三分设计,七分管理”,一个良好的景观工程需要设计者与施工管理者共同完成,一个有创意的设计,更需要精良的施工管理。

3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我国建设工程是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的质量管理体系来确保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的。政府监督,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社会监理,又称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企业自控,又称企业内控,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旨在实现施工图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质量技术要求,而开展的一系列企业内部的针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的总称。

4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4.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程序

4.1.1接受施工任务阶段。接受任务阶段是其他各个阶段的前提条件。通过不断规范和完善园林工程招投标政策;设计单位、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网上招投标选取;园林工程各部门单位统一入库备案,统一管理。因此,把现场施工看成是企业形象的“窗口”是很恰当的。

4.1.2 开工前准备阶段。开工前的准备阶段是在接受任务阶段之后,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必要条件的阶段。担任绿化施工的单位,在工程开始正式施工之前,必须做好绿化工程的一切准备工作。

4.1.3 全面施工阶段。这一阶段是绿化工程建设过程历时最长、资源消耗最多、工作难度最大的阶段。此阶段主要是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面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以最好的工程质量、最快的施工速度和最低的工程投资,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

4.1.4 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是施工阶段的最后环节,通过竣工验收,全面考察工程质量,保证竣工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4.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管理的措施

通过不断规范和完善园林工程招投标政策;设计单位、招标单位、监理单位网上招投标选取;园林工程各部门单位统一入库备案,统一管理。施工单位组织技术监督部门,以定期检查与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机构进行监督与指导。

4.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

4.3.1 严格控制绿化材料的质量。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

4.3.2 坚决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推行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理制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保障。随着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制已全面进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行业。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遵循科学准则,以科学态度,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工作。

4.3.3 重点控制工程质量。全面控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的施工工艺及控制重点工序质量是构成合格工程质量的基础。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都是由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建筑小品、水电安装、园路铺设、水景工程等若干个分项、分部工程组成,要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整体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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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最近几年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业内普遍反映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增长速度始终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呈现年轻化态势,经验的不足、人员的短缺是当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严重问题。笔者长年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的甲方代表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一名合格的甲方代表及现场工程管理的技巧与策略。

一、现场甲方代表的职能分析

甲方代表是房地产项目现场管理授权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能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真熟悉图纸、质量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

2.负责拟建场地的三通一平,落实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和地面建筑物与设施拆除及场地其它障碍物的拆除,协商处理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落实施工图交底工作,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

4.配合质安监督站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检测。

5.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管理,督促总监及监理人员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

6.负责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及工程现场的管理,发现不合格材料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令其返工并建议进行罚款。

7.参加主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工程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工作,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和完善工作。

二、 甲方代表现场管理优化策略

1.科学合理策略。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处理好工期、成本和质量、安全的关系,严禁违章指令和违章作业。

2.经济效益策略。项目部应在精品奉献、降低成本、拓展市场等方面下工夫,并同时在生产经营诸要素中,时时处处精打细算,重视设计优化和工艺优化带来的成本节约,最大可能的避免各种因素造成成本浪费、施工索赔以及售后业主索赔。

3.标准化规范化策略。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要求。事实上,为了有效协调地进行施工生产活动,施工现场的诸要素都必须坚决服从一个统一的意志,克服主观随意性。

4.过程监督与考核策略。项目管理的最基本的方法是过程控制。有了管理制度和办法,是否能执行落实到位,必须依靠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房地产企业应设置高于项目部层面的公司级别的监督考核机构,对下级项目部进行全面监督考核,从而保障现场的施工管理平稳有序的进行。

三、甲方代表为中心的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甲方配合监理工程师在此阶段主要执行以下质量管理工作:对自检系统与工序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承包商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各项工程活动进行质量跟踪监控,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处理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等。

2.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工序质量是基础。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要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首先必须控制工序的质量,对质量控制应注意以预防为主。

3.做好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注意工程变更的严肃性和预见性,贯彻先洽后干的原则,要做到及时、准确齐全、有效,即办理签证要齐全,文字规格,图表、数字要准确无误,各种变更办理要及时,特别是返工量的认可必须核准,经过相当一级的认可签证才能实施。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整个工程施工时间长,工程量大,分包单位多,在工程变更的同时,要建立完整地记录。要尽量简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为目的。

4.甲方在工程施工中对监理工作的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和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甲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将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甲方必须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在此基础上,甲方通过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甲方对监理的监督控制,主要通过监理工作月报和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工作月报主要反映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情况。包括: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旁站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优良率统计;施工试验情况;质量事故;暂停施工指令;本期工程质量分析(包括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质量对策一览表)等。根据监理月报反映的质量情况,并通过现场勘察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有关质量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共同搞好质量控制,达到质量控制的预期目标。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房地产甲方的施工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凝聚着许多人的劳动和汗水,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各方面的协作、配合。它必须紧密围绕着建筑所包含的施工内容的多样性和繁复性进行管理。对工程中涉及到的各项专业内容从了解认识到熟悉掌握。时代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给甲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甲方及其现场代表应不断总结经验,更新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以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发展的基本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王建中.项目管理在房地产开发程实践中的应用[J].《福建建筑》.2008年6期.

2 金雷.浅谈建设工程中甲方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J].大众科技,2005,(1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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