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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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演练目的:
提高全体员工对发现爆炸物、发生爆炸案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自救、互救技能,掌握识别、防备、处置、应对可疑爆炸物的基本知识。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完善预案,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酒店安全。
二、演练地点:
设酒店××楼走廊西侧(××房门边)发现爆炸物。
三、演练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开始演练,整个过程约×分钟内完成。
四、演练指挥部及组织架构:
1、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
2、总指挥:保安部经理(负责现场调度和指挥工作);
3、指挥部成员:餐饮部经理、动力工程部经理、房口部经理和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协助总指挥调度和指挥;
4、演练行动队组成:
(1)通讯组:消防1人和总机1人组成
(2)警戒组:保安部2人组成
(3)疏散组:由房口部6人组成
(4)动力组:动力工程部3人组成
(5)宾客组:由资源部2人、餐饮部3个、工程3人,组成(共8人)
(请各部于×月×日前按方案要求将参加演练人员名单报保安部)
五、演练实施方案:
1、按预定计划在××楼走廊西侧房门旁模拟发现可疑爆炸物,总指挥演练指令:
2、房口部员工发现可疑爆炸物后向消防中心报警。
3、消防中心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用对讲机呼带班(或派员)到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人员到场证实为爆炸物后,立即回报消防中心,请求支援。
5、消防中心值班员接到确认爆炸物信息后:
(1)通知房口部组织人员疏散。
(2)通知工程部控制电梯,暂停电梯停靠事故楼层。
(3)向"110"报警。
(4)通知酒店总机。
6、总机接到消防中心通知后立即电话通知酒店领导(本次演练电话通知黄副总、何副总、)。
7、警戒组确认爆炸物后立即在现场周围拉起警戒线,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状况。
8、疏散组接到疏散通知后,立即组织对××楼、××、××楼宾客进行逐层疏散(注意做好疏散标记,确保无遗漏),指引各层宾客往**全出口方向疏散,并记录各层疏散人数,按要求全部疏散到指定安全区(本次演习设××楼为安全区)后,再到安全区清点疏散总人数,以确定人员已全部疏散到位。疏散完毕向总指挥报告,原地警戒。
9、动力控制组接报立即控制电梯运行,接应宾客疏散,接应防爆警察前往现场处置,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向总指挥汇报。
10、保安部正门岗负责接应、指引防爆警察前往事故现场(本次演练由两名保安员扮演防爆警察)。
11、总办主任协调各部门的应急行动,掌握情况及时向酒店领导
汇报。
12、防爆警察到达警戒现场处理"爆炸物"。
13、现场处理完毕,防爆警察对现场附近客房进行进一步排查。
14、排查完毕,现场附近客房没有发现其他危险因素,××楼现场"爆炸物"由防爆警察带走处理。
15、各行动小组汇报完毕,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之策,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细化安全监管工作措施,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20*年元旦、春节及省“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整治重点
本次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实行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在道路交通、工矿企业、“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型场所、建筑行业、教育卫生、特种设备、水利水电、电力安全、文化市场及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森林防火、药品食品卫生及园区等领域开展整治。
(一)道路交通
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态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着重强化桥梁、*高落差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段)隐患治理;加强源头管理,对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和农业机械等实施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客运站场、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严查营运客车超员、超速、无证营运、擅自改装客运车辆、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站外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占道行驶;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专项整治,消除乡村道路、水上交通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农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参与。
(二)工矿企业
工作要求: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抽查活动,抓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事故预防工作;开展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规范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规范地下矿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督促加快矿山标准化创建;加大工矿商贸企业日常检查密度,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抓好年度报告备案工作,督促落实监管措施;督促各从业单位开展应急预案制订工作,组织各类预案演练活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大非法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抓好油漆专业市场建成后的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国土局、经贸局、总工会等单位参与。
(三)“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建筑及人员密集型场所
工作要求:重点加大纺织、服装、制鞋、袜业、羊毛衫、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等行业的“三合一”企业及“多合一”建筑整治力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组织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治,严查“三合一”场所;加强节日期间错时制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开展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强化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做好大型集会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群死群伤踩踏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牵头,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
(四)建筑行业
工作要求:开展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有否落实相关安全要求,有否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防范措施,抓好基础支护模板、大型机械吊装装备、脚手架、临时工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措施检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局、县质检局、县建管局等单位参与。
(五)教育、卫生
工作要求:对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舍、食堂、设施设备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注重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园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宾馆饭店、学校食品卫生、熟食商品、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卫生安全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等单位参与。
(六)特种设备
工作要求: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大型游乐场所机械设备、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可能导致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牵头,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参与。
(七)水利水电
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县各类水库安全检查活动;加大投入,加快病险水库治理力度;地毯式对全县各小水电站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水电局牵头,县安监局等单位参与。
(八)电力安全
工作要求:开展电力线路、电力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抓好“三线”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健全电力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用电需求。
责任单位:县供电局牵头,县安监局等单位参与。
(九)文化市场及娱乐场所
工作要求:组织对歌舞厅、网吧、影院、休闲中心等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对全县重点娱乐场所和乡镇娱乐组织抽查。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
(十)旅游景区
工作要求:开展各旅游景点的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制订应急预案情况组织全面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宾馆、饭店、旅游专用车辆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
(十一)地质灾害
工作要求:组织全县易发地质灾害的地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勘察检查,强化气象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应急准备;加大地质灾害村搬迁投入力度。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牵头,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参与。
(十二)森林防火
工作要求:组织对重点林区防火工作检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牵头,县农业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参与。
(十三)药品食品卫生
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开展的药品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食品违法行为;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医院、药店、酒店开展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局、县工商局等单位参与。
(十四)工业园区
工作要求:重点是高新园区和*工业园区组织力量抓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外来民工聚居地的简易房、危房、出租房组织排查,严厉查处出租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房屋的行为。
责任单位: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牵头,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参与。
三、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元旦、春节、省“两会”这个特定时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平安*”建设。
为了科学有效地控制我区范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保护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金融中心、交通枢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辩识与控制,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概率降到最小。加强对通过我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控,防止在我区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因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引起重特大事故对我区造成的危害。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与队伍的建设,搞好应急宣传与演练,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
1.2.2以人为本,先人后物:事故应急求援工作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优先抢救和保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1.2.3重点保护,严格监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我区重点地域,重点道路、重点单位的监控与保护,保证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居民密集区域、交通枢纽、金融中心和大型商业中心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全区区域、道路、单位重要性分级见附件9.6)。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事故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指挥协调。
1.2.5统一指挥,属地原则:事故发生后,按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辖区街道(乡、园、局)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本预案,上报市政府启动市预案。上一级指挥机构有权指挥下一级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组织及救援人员首先立足于本企业、本地区。
1.2.6保障有力,常备不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资金、物资器材等资源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1.2.7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充分依靠和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在处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
1.2.8应急救援遵循以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1.2.9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施救费用。地方财政给予应急支持。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3.2指导参考依据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现状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年版)所列品种,我区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有300多个品种,涉及到化工,医药、机械、轻工、农业、商业、环保、建设等各个领域,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类。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及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稍有不当,就有可能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事故,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活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近年来我区的化工产品生产得到快速的发展,产品品种增多,生产规模增大,主要产品有高分子UV涂料、油漆及添加剂,尤其是高分子涂料生产过程中,其原材料、中间品、成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中,存在一些重大化学危险源。
由于我区特有的区域环境,不可能有专门的化工生产经营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分布于我区各处,尤其是多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市场,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大门皮革市场、马王堆油漆涂料市场、新合村、南湖汽配城及周边的配套仓储等。本区内拥有部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用户,包括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铝型材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医院和科技院所等),相当一部分加油站、充气站位于居民区和商贸区中,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我区危化品重点区域为:
1、东岸乡范围内工业园、村、村的公司等四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和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铝材公司、鞋业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
2、大学、农科院、杂交水稻研究所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使用区域;
3、市场、建材城、油漆涂料城、建材市场、汽配城、新合村汽配市场为主的油漆、涂料经营市场及周边的油漆仓储区域;
4、各加油站、充气站、点和以曙光集团为重点的工业充装厂为主的易燃易爆气体危险源。
5、曙光集团、农业大学、仓库等七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据统计,我区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5家,经营市场6家,剧毒危化品使用单位2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门面22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5家,加油站15家,储存量1200吨(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见附件9.5)。
由于我区主要位于城市中心区,区内城市主干道14条,并且部分道路是主要运输干道,如长潭高速公路、107国道辅道、五一路、远大路,人民路、解放路、二环线、火星路,展览馆路、车站路、路、路等,以及大量城市主干道间的联络道,穿区而过的河,构成了连接市各单位及与外区、县、市的运输通道,危险化学品在通过我区运输途中对我区产生很大的危险。
1.5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1.5.1事故类型
1.5.1.1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1.5.1.2重大危化品火灾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爆炸、或由此引起的泄漏污染及中毒事故
1.5.1.3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炸引发的火灾、泄漏及导致的中毒伤亡事故
1.5.1.4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火灾和由此引导致的污染、中毒事故
1.5.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
1.5.2.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离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易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建筑设施及设备损坏
1.5.2.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1.5.2.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域久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1.6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区危险化学品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的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途经我区区域范围时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按上级预案和本预案执行,本预案与上级预案相冲突的,按上级预案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详见附件9.11应急组织框架图,9.12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结构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1组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区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常设协调议事机构,在区应急委员会的领导和市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统一领导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任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助理调研员、区安监局局长任救援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发展与改革局、区工业经济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等单位为成员。
2.1.1.2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领导和协调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订、实施本预案;研究、报告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负责调集和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队伍、专项资金和专用设备,检查督促全区各街道(乡、园、局)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上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救援情况。汇总全区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协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实施本预案,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和占用场地,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命令;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1.2区应急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2.1.2.1机构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办),作为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2职责
协助正、副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提供我区重、特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各成员单位、企业单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检查预案的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险情)信息的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统一对外经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办理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系统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督促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按照指挥部指令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协调组织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并负责在事故后组织归还或补偿;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具体工作;
b、具体职责是:
a)组织制定、修订区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组织实施区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c)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街道(乡、园、局)安全应急机构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d)指导、督查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方面的科技、宣传、教育、演习等工作;
e)组织、协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资保障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灾后重建系统的建设;
g)汇总全区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f)组织、协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
2.2应急组织机构的建设
2.2.1基本原则与要求
1)工作移交与指挥转移: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工作交由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
2)全区建立区、街道(乡、园、局)两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分级领导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办理日常工作。
3)依序替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的现象。
4)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指挥场所,装备基本满足要求的指挥系统,调配精干的人员,建立健全完善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服务、救援物资、装备资源档案库和完整的信息库、完善的网络。
2.2.2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区政府办:参加、组织和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应急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应急救援对外联络工作。
区发展与改革局:负责安排应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审核重大危险化学品源项目建设;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计划、协调工作。应对突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物资供应及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治安保障、交通管制、事故区域警戒维持事故现场社会秩序、事故证人及责任人的监控与保护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突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等工作,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救灾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
区民政局:启动突发灾害的社会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全区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并协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并协调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毒物鉴定,并制订救治和防中毒方案,组织协调调配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短缺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
区安监局:负责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收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报告,组织、指挥和协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各有关专业部门和从业单位开展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区工业经济局、区商务局:参与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组织、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储备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的救援装备与物资。
区科技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科技储备与科技保障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定并采取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扩大的对策和措施,负责事故现场洗消和清理工作。
区交管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保障工作。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长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工伤医疗保险与救助工作,协助处理相关理赔事宜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火灾扑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院人员(包括伤亡人员)的紧急转移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洗消清理。
区交警大队:负责因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交通管理、区域封闭与隔离,协助应急救通运输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协助进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维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工作,协助进行事故现场洗消和清理工作。
区宣传部:负责做好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
2.3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3.1组成
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区危化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指定人员担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善后处理组、技术咨询组、宣传报道组和事故调查等10个专业救援组,各组组长由相关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担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现场指挥一名,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3.2主要职责
2.3.2.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对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工作负总责,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对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按规定需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区政府、区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求援助,直接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信息的统一。
2.3.2.2专业救援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为组长单位,其它各组组长为成员,负责救援一线和指挥协调工作,传达贯彻指挥部各项决定、指令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确定事故应急救援控制范围,汇总事故现场各项信息,授予权公布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安全保卫指挥组:公安部门为组长单位,当地街道居委会为成员(必要时包括区城管委),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疏散、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和周围物资的转移。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负责区域的封闭与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必要时调动区城管大队(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见附件9.7,全区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见附件9.8)。
医疗救护指挥组:区卫生局为组长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为成员,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处置受伤和中毒人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协调农林水利、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评估测定事故的危害程度,提供医疗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环境监测指挥组:区环保局为组长单位,有关化学品检测机构为成员,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大气、水体、人体、动植物、土壤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资的成份及浓度,确定污染与危险区范围,评估事故造成的环境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制订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物资供应指挥组:区工业经济局为组长单位,商务、交通、安监、公安部门为成员,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街道、乡、局和社区、村以及企业调配、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工具和救援物资,安排好抢险救援人员的膳食。
善后处理指挥组:事故发生地街道为组长单位,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为成员,负责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其所在地、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安抚、解释和善后处理工作,启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提供社会救助。负责安置事故区域内人员紧急避难转移疏散安置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分别由公安、消防、交警为组长单位,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如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事故单位为成员,必要时由区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市政府商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支援。负责事故现场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救援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隔离事故系统与其它生产、生活系统,抢救事故现场的人员、设备、物资和其它财产,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冷却、喷水隔爆、人员搜救,负责被污染区的洗消工作和现场清理工作用于。
事故调查指挥组:区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公安、消防、交警、工会、工业、商务、事故单位为成员,负责事故情况的调查、取证、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的定性及处理建议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组织相关专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负责处理事故新闻等相关事务。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区安监局负责确定信息监测办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收集可能引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对发生的事件趋势进行预测。
区安监局和各街道(乡、园、局)安监站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采集、处理工作。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根据不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以辖区内各重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部位为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应急委、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与市以及其他区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可能引发影响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
3.1.2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负责接受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的举报和上级部门通报,并将报警信息立即报告指挥长、区应急办和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告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及隐患发生地街道(乡、局)。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和风险分析,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安监局等部门报告。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隐患及事故应急举报电话为:
(值班)(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3.1.3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或者事故隐患发生的企业名称、时间、地点、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资大量泄漏,交通事故引发)或者事故隐患情况、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途经我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状况(类别、品种与品名、数量、运输船舶、车辆型号、车辆牌照、时间及途经路线)。
3.2预警
3.2.1接警
区安监局、各街道(乡、园、局)安监站负责接警工作,公安、消防、交警、卫生部门通过119、120、122、110公共信息电话负责接警并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报告。区安监局和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在接到报警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处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工作机构报告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实行首问接警制,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信息接报工作。
3.2.2处警
3.3.3.1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者事态发展,立即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由区安监局和街道(乡、园、局)应急办组织力量赶赴事发地,进一步查明情况。
3.2.2.2及时向区应急办反馈处警情况。重大情况1小时内向区应急办预报告,2小时内正式报告。并按照预警等级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程序等确定预警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并决定是否向区应急委、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建设。
3.2.2.3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传递主要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负责。
3.2.2.4紧急出动指令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发出。
3.2.2.5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出与接收,救援行动的发出与接收都必须有记录、录音,无法及时记录时应随后追记。
3.2.2.6应急响应程度启动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即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组建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逐步建立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管理平台和日常监测信息数据库,适应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构建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安监站和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3.3.2建立和完善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网络。必须建立定期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装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值班电话和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能够接通,确保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信息网络的畅通和及时报送。(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名单见附件9.1)
3.3.3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并利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资源,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与技术专家组成员间的联系应保持畅通(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9.2)
3.4预警级别及
3.4.1预警级别的确定
按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由区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政府确定;严重预警报请省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报告省政府后报请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收集、核实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建议,报应急委决定。
3.4.3预警级别的信息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预警等级的区政府或市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涉及公众利益或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应对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信息由市政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传播等渠道广泛,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预警级别由省政府或国务院确定的,除由国家、省、市级媒体预警信息外,还应当通过各街道(乡、园、局)、社区(村、分场)、企业下发通告、宣传墙报等方式相应预警信息。
3.4.4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内容包括:
a)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原因;
b)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及范围;
c)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估计;
d)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措施和控制情况;
e)应急事件发生后的个人防护自救办法
f)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情况。
3.4.5预警级别信息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涉及的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和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对事件发生地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跟踪监测:
a)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b)及时向公众可能受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c)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d)要求处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以动员、招募后备人员;
e)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
f)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g)保护现场。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5解除预警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由区政府申报市政府同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解除警报信息。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流程见附件9.13)
4.1.1级别的确定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流行强度和影响范围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Ⅳ级应急响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或者可能造成1-2人死亡;
2)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较大环境危害,较大财产损害和社会影响。
Ⅲ级应急响应就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或者可能造成3-9人死亡;
2)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重大环境危险、重大财产损害或重大社会影响。
Ⅱ级应急响应达到下列条件:
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事故事态可能会持续发展,已经或者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
Ⅰ级应急响应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已经或者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
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特别重大环境危害,特别重大财产损害、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4.1.2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评估与确定
一般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区应急委确定。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市应急委,在市人民政府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后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4.1.3启动条件
4.1.3.1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应急响应级别传递信息和开展应急预案启动申报工作,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本预案由指挥长根据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决议,签署命令后启动。
4.1.3.2上级预案和区总体预案启动时,本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启动时,相关街道乡局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4.1.3.3启动方案
一般事故(Ⅳ级)进入Ⅳ级响应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区政府和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订应急响应的有效措施,调动相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事故救援和下一级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事故信息由区政府向媒体和公众。
重大事故(Ⅲ级)进入Ⅲ级响应等级时,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救援,并向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状况立即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及时组织调动其它相关单位部门,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的趋势时,请示市政府组织增援队伍,并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特大事故(Ⅱ级)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等级时,指挥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全面启动区总体预案,并请求进行全面的增援,并进行全面的动员,调动各方面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全面的紧急救援。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等级或Ⅱ以上等级时,指挥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请求进行全面的增援,并进行全面的动员,调动各方面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全面的紧急救援。并请求市政府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
4.1.4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履行下列应急响应职责:
a)接警后,立即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危险化学品救援应急办报告,并根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及应急工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b)对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c)对本区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汇报,请求予以援助。
d)必要时,直接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e)完成区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4.1.5情况报告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和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主要报告以下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c)、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f)、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1.6特别情况的处理
发生在本区内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中人员涉及外区、市的上报市应急委,并与相关地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预案,应急工作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某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偶合事件的发生。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区人民政府及区外侨办、台办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上报市人民政府,并做出相应处理。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邮电、无线通信网络和公用信息网为应急指挥和信息报告服务。现场应急指挥部用手提/台式VHF或无线电话通信联络,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
4.2.2昼夜值班。事故单位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地基层组织、区、街道应急办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要加大监测。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在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的街道应急办要综合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每日向区危化应急救援办报告,重要信息要立即报告。同时,区危化应急救援办每日向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办报告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的有关情况,遇重要信息立即报告(应急事故信息流程图见附件9.14)。
4.2.3加强现场信息的采集。现场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原因简要初步分析,人员伤亡、失踪的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疏散情况,待救援人员数量及危险程序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疗救治情况;现场疫情处置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支持的事项等。现场信息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采集,并与区应急办保持不间断联系,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灾害损失情况,因灾需救济的情况及已救济的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安监部门、民政局和当地街道负责在第一时间采集灾害损失信息,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区应急办、区政府,并同时报告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安监局。
4.2.5信息处理。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灾情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相应的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区应急办,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2.6通讯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的通讯电话本
建立省、市、区、街、重要企业五级应急救援通讯网络,
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4.2.7区外信息通报。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或影响到本行政区域外的,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与所涉及或影响的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并同时向市应急委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4.3.1.1事发地先行处置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事发地的基层组织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立即向区、街道及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报告。
4.3.1.2组织应急救援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接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派设立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救援专业队伍任务,并及时向市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对于比较集中、固定的事发现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调集本辖区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急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提出防范措施。
各专业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4.3.2扩大应急
4.3.2.1请求支援或申请启动高级别预案
当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市应急委支援。必要时,由区人民政府请求市人民政府提高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
4.3.2.2提请市人民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当涉及本区部分地区或涉及本区全部行政区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采取常态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由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程序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4.4指挥与协调
4.4.1应急领导机构与现场指挥
a)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或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街道应急救援工作均应接受省、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
b)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省、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由省、市、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c)较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危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危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
d)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全面负责辖区应急工作,区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
4.4.2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咨询小组。职责是:平时为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4.5紧急处置
(区应急工作程序手册见附件9.9,应急处置工作手册见附件9.15,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见附件9.10)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和所在地政府机构、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办。
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订事故的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
危险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援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危险化学品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现场应急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由当地街道、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保险抢险通道、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畅通无阻,有权应急征用有关设备与设施,有权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评估事故对救援人员的危害途径,制定人员进行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标准程序。确保救援人员和被救人员的安全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特点,采取确保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基本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情况下的群众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利用省市二级120急救中心和市危化生产安全救援基地资源,在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后,组织120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专门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当危化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现场救援指挥部要组织增援力量。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其它区和市政府支持
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及社会稳定时,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通过市政府,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治安保卫,
4.9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10新闻报道
4.10.1新闻报道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广泛宣传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情况;广泛宣传区政府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应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情况;广泛宣传人民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抗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表现的英勇无畏精神和感人事迹;广泛宣传人民群众捐款捐物支援灾区等情况,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时个人防护及自救措施与方法。
4.10.2实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制度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制订新闻报道方案。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区委宣传部、本预案牵头单位形成新闻通稿。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
4.10.3新闻报道工作组织
各级各类媒体记者赴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地采访报道,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11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结束。按审批程序要求,由区总指挥长签署命令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相关信息,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事故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秩序以及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2区民政局、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按职责分工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布。
5.1.3民政系统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有关单位、街道(乡、园、局)和社区(村、分场)、企业应当支持、配合做好安置、安抚工作。
5.1.4卫生部门要做好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及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5.1.5由各街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或由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单位自行清理。若因调查需要暂缓清理的,应组织保护好现场,待批准后再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5.1.6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灾后重建工作。若需要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方案的,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方案,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实施。
5.1.7做好在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被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报告,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围堤等被毁坏及河流被堵塞的,各街道、乡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并向市有关部门申请组织修复。
5.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物资劳务征用补偿、赔偿工作。
5.1.9事故单位妥善处理事故受害者,对事故受害者依法给予赔偿。
5.2社会救助
5.2.1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5.2.2民政部分要组织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和个人要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吸纳捐赠救助款物。
5.3保险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要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定损理赔。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因定损理赔需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5.4调查、处理
5.4.1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重点要查明导致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5.4.2对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5.4.3通过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6.保障措施
6.1信息与通信保障
6.1.1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间、当地政府、事故企业、各应急小组之间应尽量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
6.1.2建立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与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市、区各相关职能单位、街道、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信息、网络连接。开发和建立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救援技术专家等的信息数据库,掌握救援抢险队伍、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危险源数量、分布、运输路线、潜在影响和应急措施。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装备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储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利用省、市、区现有资源共享(见附件9.3应急救援装备分布情况一览表)。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出现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不足等时,能及时调用或借用相关物资和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6.2.2.1按照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由各成员单位为主,逐步建立统一的处置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专业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队伍,建设局、城管局负责组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抢修队伍,公安部门负责组建消防、公安防爆、治安队伍,交通局负责组建运输保障队伍、工业经济局、商务局利用现有企业资源负责组建事故处理队伍。
6.2.2.2开始应急行动后,各街道(乡、园、局)、企事业单位、公安、城管和专业抢救队伍要保证应急响应所需的充足的人力资源配备。
6.2.2.4区专项应急工作职能部门要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当处置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救援队伍或技术力量不足时,能得到上一级部门的支援。
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必要时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应急委报告协调武警部队、驻长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援工作。
6.2.2.5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配备基本的先进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以及防护装备。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制定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各抢险救援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每年年初要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
6.2.2.6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市、区、街道、企业应急处置队伍、物资与设备资源。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应急处置资源详细档案,与加强协调联系,保证调用及时、迅速。
6.2.3交通运输保障
6.2.3.1区交通局要确定交通运输保障队伍,掌握车辆、船只的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各种情况。并逐步建立交通保障动态数据库。
6.2.3.2交通管制。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指令122交通指挥中心或交通、交警部门,对突发事件现场和通往现场的重要道路或航道实行交通管制,根据交通封闭和疏散方案组织交通分流与疏散,避免因交通影响造成其它影响。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
6.2.3.3道路设施受损时,各相应部门要迅速组织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6.2.4医疗卫生保障
6.2.4.1区卫生局要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容量、救治能力和专家资源。
6.2.4.2紧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组织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和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区医院、各街道医院及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2.4.3配置应急救护资源,区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
6.2.5治安保障
6.2.5.1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委局、各街道派出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各街道、社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可协调其他队伍协助警戒。
6.2.5.2应急处置警力不足的,可向市或省请求援助,由市或省调配警力予以援助。
6.2.5.3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2.6物资保障
6.2.6.1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应急行动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利用省、市、区现有资源共享(见附件9.4应急救援物资分布情况一览表)。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出现物资不足等时,能及时调用或借用相关物资。
6.2.6.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有关部门接到物资供应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2.7资金保障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区计划统计物价局制定计划,同级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筹安排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和专业队伍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项资金。
6.2.8社会动员保障
按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否需要人民群众参与及需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区政府决定或者由区政府报市应急委决定。
社会动员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具体实施。
6.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2.9.1区、街道两级应急办应建立所辖区域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和可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体育馆、学校教室、宾馆、酒店)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状况等。特别安排部分紧急避难场所兼具指挥场所功能。特别安排部分紧急避难场所供全区重点保护单位使用。
6.2.9.2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时应主动征求区、街道应急办的意见,充分考虑因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安置人员的需要,使人防设施、部分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
6.2.9.3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指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通信设施、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以备出现紧急状况时省市党政机关能及时迁入,指挥处置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6.2.9.4因自然灾害等需要较大规模安置受害群众,实行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安置为主,妥善安置群众生活的原则。安置分为紧急避难安置、临时安置和较长时间安置
紧急避难安置和临时安置可采用征用和适当补偿征用方式征用教室、宾馆、酒店。征用经营性场所和学校教室须经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并报告市应急委。
较长时间安置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6.2.9.5应急行动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是否组织进行危险区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安全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加大科技含量,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并加强先进技术的利用和配备。
6.3.2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在对国内外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建立本区综合紧急处置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探讨研究。
6.4技术保障
建立技术扶持机构、技术咨询机构、技术专家和应急救援咨询组专家数据库,确定专家所学专业、技术专长、多种联系方式,并依托技术咨询机构,保证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
6.5气象保障
由区安监局负责与市气象局协调,为指挥部提供应急决策和响应行动所需的气象资料。
6.6法制保障
6.6.1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实际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
6.6.2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有关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防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6.3要严厉打击在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趁“乱”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6.6.4要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中的紧急处置权,依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的行为,确保紧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7.1.1公众应急信息交流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和接警部门。
加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对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要把一些常见的多发性事件的预防,应急知识编成小册子,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业务部门要上基层进行业务指导。
要把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全民普法内容,特别是要把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特殊义务作为普法的重点,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配合、支持、参与应急工作的意识。
7.1.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区教育局应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有关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对知识的教育。
7.2培训
由区安监局和专业救援部门组织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常规性培训,将有关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管理课程列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和指挥能力。
7.3演习
7.3.1单项演习: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不少于一次实战演习,通过演习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能力和处置过程中的应变能力,各部门的整体协调配合能力。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有详细的演习计划,有明确的演习目的和内容,要注意演习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演习后要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
7.3.2对涉及到人身安全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的抢险演习,要有针对性,要考虑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不断更新演习的内容,也要考虑到突发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制定多套救援抢险方案。
7.3.3综合演习: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评估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7.3.4演习内容包括: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设备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有可能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护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防护,受伤人员的搜救,现场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
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护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防护,中毒人员的搜救,现场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
7.3.5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演习一并进行,演习前要制订周密的演习计划的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结合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演习情况向市应急委报告。
8.附则
8.1名词术语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或是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目录参见《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者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是指由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威胁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8.2预案管理
8.2.1备案与批准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
8.2.2修订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预案修改由区应急办修改后报区政府审核批准下发实施。
8.3监督检查与奖惩
8.3.1监督检查主体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负责本预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8.3.2奖惩
对严格执行本总体应急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或,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制订并解释,具体由市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录
9.1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成员联系表
9.3全区及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装备一览表
9.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一览表
9.5全区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一览表
9.6区区域、道路及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
9.6.1全区地区重要性分级
9.6.2全区道路重要性分级
9.6.3全区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
9.7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
9.8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及主要内容
9.9应急工作程序手册
9.10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办法
9.11应急组织框架图
9.1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图
9.13应急响应程序图
4.8万吨级的育明轮是最为先进、功能最齐全的远洋教学实习船。具有全球航行能力,在船实现生产和教学一体化,可一次容纳30名船员、8名教师和160学生进行海上实习。承担航运教学实习、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以及散货运输四大功能。
安全是船舶不变的主题,育明轮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远洋教学实习船,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和上海海事大学在执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方面,制定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文件和措施。公司要求,作为一线船舶的管理者,不但要不断提升自己管理能力,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使广大船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营,同时,要善于总结,积累经验,对船舶管理绩效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发现优势,顺势而为,清楚不足,提升自我,不断提高船舶管理水平。有五点要求:一是加强团队建设;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三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四是要依规科学管理;五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公司安委会明确提出要确保学生在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下顺利完成实习。作为育明轮的管理者,须以此为指南,不断更新管理观念,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为学生创建安全、和谐和稳定的实习环境。在船安全管理和培训就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本人结合船舶实际情况,浅析船舶如何全面提升素质,科学管理好船舶,望各位领导指正。
1.将准军事化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育明轮的管理者,要有团队意识,要学会与团队每一个人的沟通,因为我们需要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和上海海事大学的要求,以及自己想法和意图,清楚地告诉他们,让他们正确无误的执行。有效的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沟通的基本问题是心态,人最重要的就是心态。一个人如果心态不好,就会出现严重的沟通障碍;沟通的基本原理是关心,当与别人意见相左时,应以你的表情、耐心、所言所行向他证明你是真诚的;沟通的基本要求是主动,主动的支援,主动地反馈。沟通的目的是管理,积极管理,将育明轮准军事化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世界著名的喜来登酒店的管理理念是:我们的团队就是我们的财富。育明轮的船员和在船的老师及学生就是一个团队。船舶管理者,必须统一思想,积极的进行人性化管理,绝不逃避,同时,应让师生团队参与到船舶管理,用心工作,用行动感召学生,创造和谐的实习环境。船员和师生的行为影响船舶的整体形象和安全运营,要激发师生同舟共济的责任意识,激励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共同维护船舶的安全生产。让他们感觉到自身是船舶的一份子。对于所有的事情,解决问题的想法没有唯一答案,只有更好的方法。没有指责,只有包容;没有抱怨,只有行动。
船长在船舶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一是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船的运行持续、有效。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QSMS体系的要求进行自检、自纠,所有缺陷已全部封闭;能够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能够认真落实、贯彻公司的各项指示,按时反馈公司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在部门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开展案例分析等活动,同时也加强对船员和学员的教育和QSMS体系的培训学习和演练,促使和增强船员和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根据相关的QSMS内容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各部门按照QSMS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安全/应急设备维护保养、测试和检查,确认各种安全、应急、防污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各种记录完整,符合QSMS体系要求。其次是,安全航行的监控与管理:驾驶台值班工作的指导和轮机值班人员的工作指导;三是,对教学部的监督与管理:根据海大教学实纲,了解教学部老师的态度和建议,对学生实习工作的进行规范指导,对船员意识形态的进行规范与管理。
在如何提高教学部团队的积极性和管理意识方面,船舶和教学部应统一认识:在育明轮首先是管理好学生,落实准军事化管理措施,因为每一位老师和船员的言行都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的行为,船舶领导必须积极主动的参与教学部工作,每天列席教学部老师的晨会,主要有以下作用:一是抱着学习的态度,从侧面了解老师团队和学生的动态和思想状况;二是及时将船舶的安全要求和动态信息转达给教学部,避免船舶信息的混乱;三是从正面引导各种突发事件的发展,并划定红线,将各种不良的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四是对于90后学生的管理,考虑到人数多,学生思维的活跃性,船舶领导列席会议,可以形成管理共识。当然,我们并不要求每天晨会有什么实际的内容,其实就是一种船舶和教学部老师之间有效沟通的方式,每天可以喝喝茶,聊聊天,目的是保证沟通和交流的顺畅,将管理理念运用于无行当中,共促使育明轮形成安全、和谐和稳定的环境。
2.将学生视作自己的小孩一样对待
这句话不是随口说说而已,而是育明轮所有船员和老师应担当的沉甸甸的责任。因为只有形成这样的意识和氛围,在育明轮工作的同志才不会有打酱油的思想。对船舶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学生负责,也就是对自己负责,绝不敷衍了事。“开拓进取,求实创新”这块树立在育明轮五楼大厅的牌匾,不仅仅是育明轮的船风和每一位在船学习和工作的人的目标,还是关注育明轮的所有人的殷切期望。
用心才会有回报,才能感动朝夕共同相处的学生、老师和朋友。为提升每一位船员的职业素质和素养,规范船员和学生的日常生活习惯,在每个月的安全活动会议(学生在船时,教学部主任和生活老师应参与),我们提出每一位船员和老师都应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共同协商处理船舶的安全管理问题。真正的“威信”不是强压出来的,而是用自己的可爱人格催生出来的。威信其实是“公”信,一个人真正公了,威信不树自立。
对于安全会形成的共识,要求全体船员和老师学生,能够按要求落实。船舶领导有效的执行安全会制度,并能够针对当前航次特点及季节性要求、公司文件等开展学习和培训,就部门内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总结,分析学校和公司的相关要求和当前安全形势,各部门都能每月均有针对性地学习QSMS文件、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文件、通知、指示等;落实“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防火防爆、防台防汛专项检查”措施及防台,雾航设备检查,冬防设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活动月的各项措施,落实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各项内容,抓好防台、防汛安全,加强设备管理,抓好安全检查工作,抓好防工伤、防污染、防火灾工作,学习QSMS有关安全的文件,提出、布置应对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同时,注重加强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各部门安全活动日开展正常,效果良好。
家长将小孩送到育明轮实习,交给全体老师和船员管理,就是每一个老师和船员的责任。海大和公司信任我们,才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们,我们要认真努力地完成。为提高船员和老师的积极性,船舶领导不但要身体力行,而且,应不断地向船员和老师灌输这种思维:要像对待自己的小孩一样看待学生。
育明轮是以服务学生为天职,外人的迷惑,家人的不理解,在船船员的困惑等等所有问题都有了答案,有了行动的指南。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一切以学生教育培训为前提和中心。作为船舶管理者,应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乐观态度,做好每一次航次计划,站好每一个班岗,协调好每一件事,处理好每一个船舶事务,执行好每一个航次任务,通过科学管理船舶,确保了船舶安全运输生产。
3.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知识运用到船舶生产实践中
船舶一致秉承上海海事大学和中海散货运输公司各级领导的指导,宣扬和开展有特色的带教文化,打造学习型船舶。如何将近160名学生的海上实习生活与船舶的安全生产相结合起来,每一名船员都是老师,都必须有认真的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船舶领导和教学部采取督促和监督相结合方式进行沟通、了解和管理船舶正常生产生活。
船舶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严谨,管船专业文件的多样化,如:安全信息、海务通电、中海安检、公司内审、PSC检查汇总等等。通过船舶的积极引导,提供给在校学生一个良好的实习教学环境,以发展的、积极的观点,来看待新世纪大学生的合理诉求,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船舶通过与老师的讨论和探讨,提供资源,配合教学部,开展更深层次的航海教学模式,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观摩,跟班,实操,课题组训练,等等这些项目都能提高学生动手能力,拓展思路,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为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航海人才而努力。
船舶组织干部船员在平时和工作中,经常有针对性的给学生上课,传播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QSMS)的管理理念和船舶的先进管理文化。普通船员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要带部分学生工作。在船舶的正常生产工作中,通过组织学生观摩船舶抛起锚、靠离泊等船舶作业,船员和老师现场讲解,学生逐步了解船舶锚机和系泊设备,锚链的知识,制链器的作用等,通过组织学生攀爬船舶货舱,了解货舱结构与布局,了解装运货物的操作等。在船实习期间,学生们个个感慨,书本上的知识,终于落到实处,在实践中,真正了解了船舶。在组织学生跟班实习中,加强了学生对航海的认知,深化了对船舶日常工作的学习和理解。
育明轮始终洋溢着一种浓厚的学习气氛,船员们要带教好学生,必须自身本领过硬,同时,要有教书育人的奉献精神。每一位船员要做到言传身教,杜绝不良作风。为做到这一点,在船船员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操作技能,积极主动参与到船舶的生产活动中,如在培训学生前,各船员要先了解和学习相应的专业知识,在船舶组织的学习、培训、实操时,各船员态度要求严肃认真;学生喜欢问为什么,船员要会回答,这样的学习环境,也倒逼船员们主动学习。这是一种在其他船舶很难感受到的良好的学习氛围。受这种气氛的感染,各干部船员和普通船员都能很快就进入角色。对船舶管理者来说,一方面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同时,要抓紧督促各干部船员和普通船员抓紧时间了解各相关设备的性能,熟悉其操作,边干边学,并根据船舶的统一部署,参加船舶的各种应急培训,此外,船舶要有针对性地对船员们的一些操作技能技巧和一些错误的或平时大家不太会注意到的操作事项进行集体现场培训或个人培训。在各种培训过程中,相互学习,共同培训,良性循环,彼此受益,船员能在各方面得到不同程度上的有效提高:首先在意识上,让大家都体会到自己确实存在各种不足,真的有培训的必要,培养了大家“我要学”的思想,树立了良好的学习气氛;第二,对船舶设备的操作明显熟练,且是从原理上的理解上的熟练,而不仅仅是只会开关那种简单的熟练;第三,除了常用设备操作的熟练外,对非常用设备和安全防污设备和非主管设备也做到操作熟练;第四,使低一级职务人员对高一级职务职责、设备有了较好的了解,为日后就职高一级职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五,通过培训,加强船员对设备的了解和认识,维修保养更加到位,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船舶进行有针对性的实操培训是非常有必要和有益的,一方面,学习、培训提高了船员的素质和技能,另一方面可以纠正一些以往习惯性的或由于不熟悉引起的错误的操作,减少失误,为船舶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再有就是通过个人的专业技能能力进而能有效地提高维修保养能力,所节省下的不少维修费、备件费等费用,直接产生效益。船舶是船员和学生最好的培训场所,实实在在,学而致用,立竿见影,不会枯燥,可以做到活学活用。当然,关键在于,船舶和教学部首先要培养出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大家都重视,然后制定行之有效的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项目,避虚求实,不要让人有学之无用的感觉,之后贯切实施。
通过扎扎实实的培训、学习,全体船员和学生各方面都将有所提高,对船舶安全生产局面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船舶管理者应一如既往地做好船舶培训工作,并在日后将好经验好方法传播开去,让大家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得到提高,以期取得多赢的局面。
4.学为实用,将船舶正常营运管理与教学实习融为一体
如何运用管理的智慧和经验,将船舶正常营运与教学实习,妥善安排好。在实践中,船舶要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将船舶正常营运与实习教学融为一体。如海船员工有丰富的航海操作经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有爱船如家的感情,有对工作的一丝不苟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有海员朴实的工作作风,这些都是航海事业不可缺少的一环。在船的上海海事大学的教学员工中有经验丰富的船长,轮机长,教授,留学的博士生,硕士生等在航海教学和掌握最新的航海信息方面和先进管理经验方面,有比船舶在职员工多得多的知识和资源的积累,以及高水平的理论知识。有很多方面都是我们在职船舶员工学习的榜样。
船舶结合热点问题和相关安全事故,积极开展船员和学生职业素质教育,提高船员与学生的服从意识和职业素养。如:载有475名乘客和船员的韩国籍客轮“SEWOL”在韩国西南部海域倾覆,随后沉没,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失踪的事故发生后。船员和学生通过手机上网看到消息,都对事故的发生感到震惊,对伤亡人员数量如此巨大,感到痛心。根据公司的统一部署,船舶领导和教学部就根据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组织船员和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分析,确保船舶安全管理和船员及学生职业素质教育的可行性和规范化。船舶十分重视交通部、海事局和公司的相关指示和要求,相继严格开展各种弃船、消防、救生演习,开展各种学习和对航行要求、航行计划制定和落实、船员实际船舶操作的培训和教育。船舶圆满的完成“三个一”工作(一次水上弃船演习、一次船员安全教育、一次船舶关键设备和结构的安全自查)的工作安排。
育明轮收到公司关于各种事故险情通报后,会立即组织船员和学生学习,并坚决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事故的发生前因后果进行分析并反思,结合船舶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职责检查和训练,并要求部门在日常工作安排中的开展学习活动。在学习中,甲板部船员在学习过程中,根据专题报告,对事故损害及所带来的严重影响感到痛心。因而结合本轮实际及各自岗位职责,着重强调增加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要求全体甲板部船员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以严谨的态度对船舶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强化学习与巩固提高。对机械设备和工作以及生活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了再次评估,力求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以及风险控制,来规避风险,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此外,育明轮较为特殊,船上除船员外还有实习学生及老师,安全问题尤为重要。甲板部船员除自身学习与贯彻有关专题通报文件精神外,还带领实习学生一同学习与重视安全问题,包括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与消除安全隐患的问题,确保学员在甲板实习期间的安全。对全体船员与在甲板实习学生进行了新一轮的安全责任落实及安全教育培训,全船人员应相互监督,积极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风险。轮机部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学习,结合机舱的实际情况,对机舱机械设备和工作环境的风险点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机舱内温度较高,噪音大,工作环境恶劣,对事故险情和安全隐患需采取严密防范措施,并执行到位。考虑到机舱管路密集,机械多,空间狭窄,稍不注意就会碰头,轮机部要求船员和上船的实习学生,下机舱必须戴安全帽。发现易碰头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如加装防撞胶垫;要求在机舱时必须穿防滑工作鞋,发现油迹及时清除;机舱梯道比较陡,上下梯道时必须至少一只手抓紧栏杆。平时注意检查栏杆紧固情况,发现螺丝松动,及时收紧;主辅机燃用高粘度燃油,需加温到120℃以上使用,并有蒸汽伴行管,温度较高,稍不留神就会被烫伤。要求船员和实习学生工作时戴好手套,袖口扎紧,避免皮肤在外。高温管系检查包扎隔热材料,并检查没有松动,张贴警示标志;进入封闭舱室,要严格按“进入封闭舱室检查表”进行检查,提前通风,至少2人联系配合,熟悉防窒息等急救措施;维修电气或机械设备时,必须确认已切断电源,挂上维修警示牌并固定好电气配电箱和操作点,放置绝缘垫,保持绝缘垫清洁干燥;每天的工前会上,对每项工作时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并落实到位。
5.促成船舶形成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
作为育明轮的船舶管理者,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船舶管理必须不断创新,要促成船舶形成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持久的学习环境。党的十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不断创新,从而让思想与时俱进。不同时期,船员和学生的思想和思维模式,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船舶对于船员和学员的管理也必须有创新精神。船舶管理者应充分发挥各船员的主观能动性,将船员和学员融入到船舶安全生产生活当中,使大家都能愉悦地工作和学习,最重要的一点是,就是让每一位船员和学员有家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我们知道,现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每天都以千万计的信息在迅速而广泛地流通着,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发生的事件都可能在瞬间传遍世界。宣扬学生和船员中好的风气和作风,引导船舶形成良好的学习和安全氛围。规范船员和学生的言行举止,杜绝不良的作风和作息,积极引导船员和学员创先争优。创先争优,顾名思义,就是能把大事小事做好,把实事做实,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带领整个团队争优秀、当先锋、作表率。创先争优的过程,首先是每一个个体的争创过程。每个人都争着做好、做细、做优,把“争”和“创”的过程演化成为从个人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在日常工作中,以自身争创的实际行动去谋求他人的认同,从而影响更多的人去争创一流,奋力赶超,把集体打造成为一直不断前行的团队。
育明轮文化建设显得十分重要和必须。每一批学生上船,船舶鼓励和主动参与和教学部一起开展的丰富多样的文娱节目,如歌唱大赛,船员与学生的篮球比赛,羽毛球比赛,下棋比赛等,有兴趣的船员和学生还进行游戏联网赛。有计划组织学生开展航海技能比赛如撇缆绳、打绳结等比赛。船员曾特意邀请海大尤庆华教授就船舶文化建设做主题演讲,尤教授从理论的高度和层次,将实习文化和船舶文化相结合,阐述了海洋文化的渊源和发展,现代海洋文化的发展等方面,船员们受益匪浅。船员们深刻认识到海洋是人类的摇篮,也是航海文化的源泉。国家必须成为海洋综合力量强国,就是要最有效地利用世界大洋的能力。我们海员作为其中一份子,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吸收新的观念和知识,才能成为维护海洋的生力军。
育明轮要以“全面提升素质,科学管理船舶”为己任,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船舶”为目标,积极开展船舶安全管理文化教育,吸收各船员好的创意,成功地将一种促进船舶安全生产、宣扬船员和谐共处的船舶文化氛围展现在所有船员和海大学生面前,同时,也鼓舞和坚定了各岗位船员积极要求上进的信念,鞭策着船舶领导团结一致,安全管理的前进动力,逐步形成了“同舟共济,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谐并进”的船舶精神。
育明轮必将在社会各界的关注、指导和支持下完善船舶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规范船员操作,做好船舶管理和规范学生实习工作,同时,加强船员和学生职业素质教育,使育明轮的教学实习和船舶的安全营运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促育明轮的安全管理工作有质的提升。育明轮全体船员必将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在生活和工作之中更进一步提升安全警戒意识,不放过任何细微之处,保障船舶安全营运,杜绝事故的发生。始终将船舶的安全营运作为首要目标,全体船舶同仁为达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奋斗。
6.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