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4 09: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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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与外资经济的含义、特点及作用如下表:
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它由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等形式组成,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与外资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个体经济:指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私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具有规模小、工具简单、操作方便、经营灵活等特点。基本上无剥削。个体经济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个人所有;二是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个体经济中,生产者既是直接的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劳动者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是一种不带有剥削关系的私有经济。
私营经济 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谋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存在剥削性质。我国对私营经济的方针是鼓励发展、积极引导,加强监督和管理。
外资经济: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发展外资经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国外企业的管理经验,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三资企业都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但它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加以控制和调节的资本主义经济。
例1. 在我国要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 )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①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②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③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④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私营企业
分析:本题考查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品等环境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故①②④正确;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只是起主导作用,故③错误。
答案:B
例2.2012年1月11日全国工商联在京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9月,我国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近25万亿,同比增长38.6%,我国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这说明( )
A. 私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B.私营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C.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
上世纪末,我国开始支持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的建筑业获得了较大发展,涌现出了大批建筑私营企业,并且其在建筑企业中所占的比例正在逐渐增大。资料统计,我国的建筑企业在2011年时已经超过了十万家,而私营企业占到了其中的90%左右。然而,我们需要正视的是,在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仍有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存在,并且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这些问题会让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阻碍。在市场竞争的挑战下,我国私营建筑企业需要通过不断的探索与改进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一、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必要性分析
1.我国私营建筑经济不断进步的需要
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在促进国民经济的进步、城镇就业压力的缓解以及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私营建筑经济已经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起到了推动我国公有制改革的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私营建筑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并不重视建筑业,而价格革命、市场规范、法律政策以及资源配置等各方面的限制也让我国的建筑企业面临非常大的发展困境。但由于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在我国逐渐获得了发展与进步空间,其与公有制经济比起来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与生命力。在此情况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私营建筑企业不断向前进步的客观发展需要。
二、提高我国私营建筑经济核心竞争力的策略
1.转变企业的传统观念并提高认知水平
私营建筑经济属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中央下达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各项相关政策的大好形势下,我国私营企业需要转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并进一步提高认知水平,让私营建筑经济得到进一步深化。只有抓住这次发展机遇不断提高私营建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才能让私营建筑经济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实现各私营建筑企业的进步,使其运营更加规范。
2.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相关政策
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国家的扶持将会是最大的发展动力。因此在国家已经颁布的相关扶持政策下,私营建筑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些政策带来的助力。此外,为了让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获得切实发展,国家需要贯彻落实相关的经济发展政策,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提高私营建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并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根据当前发展形势制定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政策,实现私营建筑经济的最大化发展。第二,为私营建筑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对于私营建筑企业来说,其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一直都比较复杂,处于弱势。因此,国家可以通过公平的资质审核、工商注册以及招投标环境为我国的私营建筑企业创造公平的发展与竞争环境。第三,为私营建筑企业提供全面的咨询平台。虽然我国的私营建筑企业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其却可以取得现在的成绩,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由此可见其发展潜力。而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的私营建筑企业在将来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面对企业自身问题制约企业发展这一现象。基于这一想法,国家可以为私营建筑企业提供全面的咨询平台,帮助私营建筑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发展。
3.大范围开展私营建筑企业队伍综合素质的建设工作
我国目前的私营建筑企业之所以可以在市场中具有强大竞争力,靠的就是密集的劳动资源。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对于建筑水平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因此对于私营建筑企业来说,这一优势将会在社会的发展趋势下逐渐弱化,而实现人才队伍的素质建设才是最终选择。为此,在如今的发展前景下,私营建筑企业需要大范围开展人才队伍的素质建设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不断发展与进步的社会环境下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并始终保持优势地位。
4.为私营建筑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在我国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初期,由于企业自身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融资一直都是私营建筑企业很难解决的一个问题。虽然在私营经济发展态势的作用下,很多银行为了提高利益纷纷开始向私营建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但是受到国内金融系统改革的影响,其所能提供的融资服务还是比较有限。对此,企业需要建立全新的融资机制为私营建筑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的私营建筑经济发展态势非常迅猛,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大流中,其依然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来保持优势地位,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不管是出于国家私营建筑经济不断进步的需要还是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一定措施来提升私营建筑经济的核心竞争力都是非常必要的,具体我们可以从转变企业的传统观念并提高认知水平、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相关政策、大范围开展私营建筑企业队伍综合素质的建设工作以及为私营建筑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等方面着手。只有为私营建筑经济提供足够大的空间,国民经济才会获得更大的前进推动力。
参考文献:
[1]黄英强.刍议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中国外资, 2013(1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1-0020-02
一、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常用做法
目前国内企业一般的做法是,通过选择符合企业业务特点,并结合平衡计分法的理念,按照一定的权重构建评分体系,最终依照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一般来说,大部分企业选择的KPI更倾向于反映能够企业重要经营情况的量化指标,例如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目前成为大部分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中常见的核心指标。
表1 某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的KPI考核体系
另外一种就是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考核方法,通过考核利润、EVA经济增加值和任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来进行短期和长期的综合考核(见表2),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考核指标。
二、常用考核方法的特点和常见问题
以上两种方法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能够简单明确地实现考核目的。对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非上市国有公司,尤其是当集团内部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阶段水平不一致的情况下,上述考核方式常常存在以下局限。一是过多注重财务数据,对于诸如企业市场价值和对集团母公司战略功能或任务等软指标考虑较少。这样的考核体系设定,虽然可以借用财务数据,直观的反映经营者的工作业绩,但其反映内容的局限性同样明显。二是在业绩考核与企业发展战略的衔接上,问题较多。很多企业由于业绩考核过于注重单一考核周期期限,使经营者过于看重完成当前目标,不利企业长远发展。三是定量指标内涵单一,缺乏指标间的互相制约,单纯从数据上体现完成效果,脱离考核的引导和激励目标,与考核的目的背道而驰。四是集团公司的考核体系往往停留于二级公司,在二级公司对下的考核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指导,整个集团公司的考核体系纷繁复杂,不利于集团目标的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五是仅仅关注对KPI的年终考核,往往到年底才能够反映考核结果,不利于集团母公司对下属公司全年任务完成的过程了解和控制。
三、天津城投集团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的构成和特点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城投集团)于2004年由天津市政府批准成立,是一家专司重大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投资、建设职责的投资公司。截至2011年上半年,城投集团总资产达4 000亿元以上,拥有从业人员6 000余人,拥有10家全资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4家控股公司、5家参股公司。
1.天津城投集团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构成。2011年,按照“政策性业务”和“市场化业务”两条主线,将集团下属的16家考核单位分成三类,即以市场化业务为主的公司、以政府项目建设运营为主的公司和综合性的公司,共设置7个大类38项具体指标,各类公司根据业务情况选择适用的指标类和指标项。根据公司的任务性质和发展阶段,下属公司最多的考核30项,最少的考核5项。各项指标之间通过设置不同的权重和公式形成了较为完成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从指标类看,既包括了财务指标,也包括了任务型指标,还包括了诸如管理规范性综合评价、改制重组和完成内控体系建设等管理类指标。多种类型的指标体现了对于子公司不同生产和管理领域的分类考核。从指标项看,既包括对单一完成量进行考核的投资完成额、实现经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等指标,也包括对多个完成量进行综合考核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等指标。通过指标内涵的丰富提高,实现了对下属公司的全方位综合性全面考核,通过实践反映了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很强。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1-0160-02
1 引言
经营权是指经营者对企业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权利的行使状态来看主要表现为决策、控制、盈亏分享。企业经营的过程是经营者作用于企业财产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经营权逐步实现的过程。因此,经营结果的优劣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者所拥有的经营权,另外一方面是经营权能够实现的物质条件。按照现行公司法,任何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有在依法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安排自身经营活动的权利;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独立企业经营权的权利边界受其所处的集团公司的影响。在集团公司化的组织形式下,处于底层的成员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受母公司的控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将个体的部份经营权上缴到母公司。如果从集团公司整体层面上来分析,集团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拥有全部的经营权,并相应地承担所有的市场风险。从个体意义上来讲;成员企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主体,仍然拥有部份经营权,从理论上来讲应相应地分担市场风险。
2 案例介绍
某集团公司存在A、B两类成员企业,其中A类企业只有一家,集中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属于贸易型企业,除日常办公资产外,无独立的经营资产。B类企业数量众多,无论是产规模、员工数量,还是利润贡献均在集团公司中具有绝对影响力,主要负责产品的加工,其中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70%左右,B类企业无材料采购权。假定产品的市场价格恒定,且不存在产品营销的问题。A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向B类企业销售材料。A、B两类企业均为独立的法人,均独立接受集团公司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营者的薪酬、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对A企业的考核指标体系如下;指标原则上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两大类,在指标权重的分配上以非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包括采购材料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基础管理评价,财务指标同B类企业。
对B类企业现存的考核体系如下:指标原则上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两大类,其中财务指标具体包括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资本保值增值率、期间费用的预算控制状况。非财务指标包括产量、设备安全状况、单位产品的材料耗用率、企业基础管理评价。
在20××年,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从而造成B类企业,集团公司整体利润大幅度下滑。B企业的年度经营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较低,进而薪酬降幅较大。基于同样的原因,A企业对材料的实际采购价格高于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值,因此A企业的年度经营绩效评价指标得分也较低,进而薪酬降幅较大。对集团公司母公司而言,由于集团公司利润的大幅度下滑,导致集团公司的绩效评价指标得分也较低,薪酬水平也同步下降。
在该案例中,A、B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符合集团公司的管理意图。由于集团公司对材料的采购、企业的经营具有完全的经营权,因此集团公司须承担完全的市场风险。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属于经营风险的一种,由此导致不利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而导致集团公司工资整体水平下降属于应有之义。由于A、B两类企业的考核得分较低,这种工资水平整体的下降自然分解到各成员企业。因此对母公司而言,这种考核的结果是比较科学可行的。
对成员A企业而言,也基本上认同这种考核结果。其申诉的唯一理由在于,材料价格的波动属于市场的风险,对采购企业而言缺少必要的经营手段,因此无法避免。由其承担这种不利的考评结果,似乎不是非常公平。
B类企业对考核结果的异议比较强烈。B类企业认为其自身并无材料采购权,只是被动地接受A企业提供的材料,对价格波动完全无控制能力。同时,材料在B类企业分配上价格高低不均,成员企业之间无法获得同等经营条件。之所以无法实现集团公司下达的净利润目标,原因完全在于材料价格的上涨,并非其管理责任。而对其给予较低的考核得分,并降低其薪酬,是严重的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等,因此是一种非常不科学的考核制度。
3 案例分析
在该案例中,B类企业存在两种经营风险,一是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另外一种制造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机器设备的运行状况、材料的耗用、生产工序的正常与否等。在20××年,B类企业机器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制造流程顺畅,无重大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事故,因此导致其经营亏损、或者无法实现预定考核目标的主要原因在于材料价格的上涨。如B类企业所言,由于B类企业并无原材料采购权,因此在抵御材料的价格风险方面并无多少的作为能力。要解决B类企业的考核困境,根据现有的理论,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赋予A类企业材料采购的权利,弥补其经营权缺口,使A具有完整的经营权,进而对其经营结果承担完全责任。但这种做法的不足之处在于违背了集团公司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A类企业众多,规模不一,如由其独立分散采购一方面各企业均需要增加大量的人工成本、管理资产支出,另外一方面容易在采购市场造成恶性竞争。而且相对较小的采购规模也减少了在供应商面前的议价能力,无法获得价格优势。因此,这种模式是集团公司绝对不愿意选择的。
第二种方式:明确内部交易价格,调整B类企业考核利润的计算方式。考核净利润以固定的内部交易价格作基础核定,对于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由A企业承担。这种操作模式在执行中存在以下困难:
首先,A企业是一家贸易性企业,缺少实质性的经营资产,其材料的采购主要依据A企业的生产计划。货仓、堆场分散部署于A企业内部,A企业缺少物流性质的专用资产,进而无法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行对冲管理。而如果另行投资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物流项目,则投资成本巨大,且效益前景不是十分明朗。
其次,A企业也缺少承担价格波动风险的基础。在集团公司成员单位中,B类企业无论是资产规模、员工数量还是利润贡献,均占有绝对大的比例,相应的集团公司整体工资总额绝大部分用于B类企业员工的支付。在执行固定内部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B类企业考核结果较为理想、从而要求薪酬增长;而集团公司整体考核结果较差,工资来源下降。即使A企业、集团母公司大幅度调减工资水平,也难以弥补B类企业工资增长的缺口。
从客观的角度进行分析,材料价格上涨是集团公司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即使组建专业化的采购公司也难以完全规避,只能是局部的消除。如果将材料采购的权利归还于B类成员企业,其整体的经营结果在很大可能上低于当
前的经营业绩。综合以上各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3点结论:
(1)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是一种无法消除的风险,集团公司整体必须承担。
(2)作为集团公司的主体,B类成员企业必须分担这种价格的波动风险,并承担相当部份的比重。
(3)A企业作为一线采购主体,对价格的波动风险应当承担绝对责任。
4 解决方法探讨
从上述三点前提出发,再继续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最终希望达到以下考核目的:
(1)对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各成员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保持一致。
(2)继续发挥集团公司规模化、专业化管理的效应,不对目前的管理体制做出太大冲击。
(3)在成员企业的管理权利、义务、责任的分配上保持一个均衡,减少内部冲突和管理协调的成本,使成员企业能够对集团公司的战略给予充分的支持。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给予B类企业一定的材料采购权,这种权利必须限制在不对现有的采购体制造成重大冲击,并且能够有效地节约采购成本上。材料在B类企业内部之间的分配上,应遵循公开透明的交易法则,尽力消除成员企业内部之间的价格歧视。对B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与A类企业在整体上保持一致。
4.1 成员企业经营权的重新调整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赋予成员B类企业材料采购的自:
(1)B类企业自主采购时,不另行聘用正式职工,不增加大额、专用的固定资产。此原则设置的目的是不违背集团公司组建专业采购公司、最大程度地节约固定成本的目的。
(2)B类企业自主采购材料行为,必须保证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履行,不得在自主采购与委托采购之间随意做出调整。此原则设置的目的是减少短期化、投机,以保证整体的采购行为符合集团公司统一战略。
(3)B类企业在自主采购材料期间,必须对自主采购量向集团公司做出明确的承诺,不得出现因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生产计划。B类成员企业在自主采购材料的平均价格,应低于A企业在同期间向其他成员企业提供的平均材料采购价格。此原则设置的目的是对自主采购权利所进行的责任匹配,将委托采购所承担的责任分解给自主采购者。
B类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向集团公司申请自主采购,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相对优势,从而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益。
4.2 采购材料的内部分配规则
对A企业所采购的材料在B类企业内部分配时所做的原则明确如下:
(1)原则上对所有的B类成员企业所提供材料单价应保持在一个平均的水平,在成员B类企业内部不产生明显的价格偏差。
(2)鉴于材料采购后在集团内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分配,当存在明显超出平均采购单价“价格高地”时,必然存在一批明显低于平均采购单价“价格洼地”与之对应。在对B类企业进行利润评价时,对“价格洼地”所形成的利润按照50%的比例分配到“价格高地”成员企业,由此而影响的其他财务指标一并调整。
4.3 对A企业的绩效评价办法进行修订
将A、B两类企业视作一个利润共同体,以此为目标来修正A企业的绩效评价办法:
(1)整体指标体系继续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维持非财务指标体系权重和指标内容不变。对A、B两类企业的绩效评价档次、分值应维持在一个相近的水平。
(2)增大非财务指标中的价格考核指标的权重,该考核指标的权重应足以决定A企业的考核结果。
(3)如2中的指标调整方案未能实现,则修订财务指标的考核方法。不再独自考核A企业的会计利润,而是以B类企业目标净利润的总和作为A企业的净利润考核目标。对于实际材料采购价格超出利润核定时的目标价格,所导致的利润减少视作减量因素;对于实际材料采购价格低于利润核定时的目标价格,所导致的利润增加视作增量因素。增量因素、减量因素合并考虑后计算得出A企业实际完成的净利润,以此作为绩效评价结果的依据。
5 结论
集团公司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充分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的经营效益。而在集团公司的管理中,经常出现成员企业与母公司之间经营权与经营责任划分的问题。集团公司对成员企业业绩评价的首要点在于维护成员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同时又服从于规模化管理的战略,使集团公司能够以一个主体的身份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在集团公司的考核中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