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09: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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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信调查风险分析:(1)主体不满足特定资质要求;(2)不符合国家级行业要求;(3)无权或越权。应对措施:(1)将维权委托人与合同相对人的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以免其造假。被审查对象必须出具如下证件的原价: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其他必备材料。(2)被授权人负责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必须仔细检查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必须保证被授权人其行为是否符合授权要求。此外,公司印章还有法人签名也要盖压于授权委托书上。(3)对首次合同签约的对方企业,条件允许的话则尽量进行现场的实地调查,以便全面了解评估对方在生产、研发方面的技术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经济状况,以此保证其具有合同履约能力。2.合同谈判风险分析:(1)谈判人法律、财务以及技术方面的知识储备比较薄弱,谈判经验不足,盲目做出让步;(2)合同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被忽略;(3)遇到重大问题时做出了不恰当的让步。应对措施:(1)进行谈判之前,必须要将对方的资料进行最全面的收集,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实现百战百胜的目标。(2)对于合同的核心内容、详细条款以及所有细节都要密切关注。如合同中标注的技术标准、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还有合同标注的价格及支付方式,以及合同履约期限、履约方式、责任划分、纠纷解决方式,甚至合同变更和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条条皆有其框架。字字句句都要仔细斟酌,重点条款重点斟酌,锁定风险。(3)重要合同与重大合同的签订,必须安排法律顾问、技术人员以及财会专业人员参与到谈判之中。3.拟定合同文本风险分析:(1)合同形式不合适;(2)合同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3)合同内容不全面、表达有误,存在重大疏漏等。应对措施:(1)规范合同文本。对各类通用或普遍性的合同制定合同范本,在企业范围内强制推行,并要求以书面形式打印合同,以免合同对方随意篡改合同文本。(2)合同用词要严谨。合同条款不得前后相互矛盾,约定都应具体、准确。这样既能明确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与可以享受的权利,还能降低纠纷率。(3)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签订“黑白”合同这种披着“合法”外皮却行“违法”之实的合同。这类合同在发生纠纷后,法院将会给予其“无效合同”的判决结果。(4)针对特殊条款,要特别于合同中标明。以“发生纠纷后,在合同签约地予以诉讼”的合同规定为例,需要在合同中将签约地标注清楚。(5)纠纷如何处理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如:诉讼与仲裁必须二选一,若标注“诉讼或仲裁”则视为约定无效。甚至在指定诉讼管辖法院时,都要明确指出,必须具有唯一性与合法性。4.审核合同的内容及条款风险分析:(1)合同文本中可能存在着不恰当的内容与条例未被发现,或是发现了却没有提出修改意见;(2)修改了合同却不是按照审核人员给予的建议进行的修改。应对措施:(1)合同文本必须具有经济性,条理严密、内容合法。合同内容必须与企业经济利益相一致,主体必须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划分均要明确,对于争议的解决条款必不可少。(2)形成合同会审制度。在签订重大合同与重要合同之前,可以将合同文本交由企业内相关组织或部门进行严格地审核,按工作职责明确会审职责。会审意见由主办单位收集并修改。(3)对各部门给予的审核意见,必须慎重对待并行以认真研究,确定无误后进行记录。(4)合同管理制度必须予以严格执行,避免以化整为零的形式有目的的规避合同管理。对于越权行为必须要杜绝其发生。5.签署合同风险分析:(1)合同的签署方式必须遵守相关标准,若违法签署合同,合同则无效;(2)合同的签订人各有其权限,授权委托人若越权签订,则会带来风险;(3)合同印证若管理不当,将有可能导致合同在签署后仍然被篡改,同样会带来风险。应对措施:(1)在合同签订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签署姓名并加盖企业公章;若安排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则需要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将委托书与授权委人的身份证全部附录到合同中,作为附件。(2)相关印章必须进行严格管理。针对合同的用印权限,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审批制度。合同签订按编号、审批、签署、加盖印章的步骤进行。保管印章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将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与备份,以便后续查阅。(3)合同签署必备签名与盖章,二者都不可缺少。应该先签名后盖章,待盖章完毕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二、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和结算风险分析:(1)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2)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3)索赔证据被未保留或无效;(4)合同条款未严格遵守;(5)超过合同标明的付款期限;(6)付款金额或付款方式不同于合同规定。应对措施:(1)对合同内容要了解全面,根据合同内容建立分类台账,详细制定相关计划,按合同规定进行严格地组织实施,催到到期欠款或按期付款。(2)专人负责收集往来信函、文书、电报等合同执行中的资料,一旦合同违约,能够搜集出有利于我方的证据。(3)合同履行期间,若合同中存在对本企业不利的条款、规定不够明确的条款以及具有风险的合同条款,要及时予以补救,如补签协议等。(4)对合同履行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存在合同履行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失。(5)若合同不得不暂时中止甚至终止,则要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书面形式的中止/终止协议,将双方的责任与权利进一步明确。一旦给企业带来损失,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6)合同收付款应按合同约定执行,禁止提前或超额支付。2.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风险分析:(1)签订合同时未标明或未详细标明,合同将无法正常履行;(2)若条款不公平、存在错误或者合同对方有意欺诈,必须采取有效地解决措施,否则将会出现风险。应对措施:(1)合同变更后即可视为新合同,按照合同管理的标准内流程履行,合同条款再次进行严格审核。(2)合同若存在不公平条款、欺诈条款或错误内容,或者政策与市场形势发生客观变化,使得企业利益受损,则需要按照标准流程向对方通报,并在法规的监管下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索赔事宜的处理以及合同的变更与解除。(3)合同变更和解决应采取书面形式,在原合同文本上随意涂改或添加这样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4)若合同解除时,对本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对方又存在过错,可依合同规定向对方索取经济赔偿。3.合同的登记风险分析:建立合同档案并行以保密是必须的,若档案不全或合同内容泄漏,将会带来风险。应对措施:(1)发展合同信息化管理技术,相关部门加强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合同档案的统计和归类。(2)为合同本文进行统一分类并连续编号,如此在合同文本遗失后可以尽早发现。(3)合同管理人员所具有的职责必须规范明确,合同的流转、借阅以及归还必须具有审批手续。
三、合同纠纷处理风险分析
(1)对方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贪图我方利益,签订合同后出现纠纷;(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履行是否符合约定、是否构成违约等行为发生争议;(3)为签订、履行合同实现利润而虚设担保。应对措施:(1)若对方违反合同,或者资金不足,可酌情令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措施包括:第三方担保、抵押以及增加履约保证金等。(2)若对方频繁进行申诉,来函数量多或诉讼群发,这样要针对合同项目安排相应的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对方,全面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3)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之后,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失效期内的协商。如达成一致意见,应签署书面协议;一旦协商失败,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任选仲裁和诉讼其一进行解决。纠纷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办事人不得向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煤机企业依托煤炭企业而生,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法律防范意识淡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合同管理中潜在风险存在几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订立合同大约40亿份,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合同纠纷的多达350万件。可见,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围绕近年来煤机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深入分析,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合同管理是企业信誉的保障
合同是企业对市场的承诺,其履行状况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体现企业的诚信,从而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
2.合同管理是企业效益的基础
强化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推动合同顺利履行,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直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煤机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数量少、标的额大。煤机企业的用户主要是大中型煤炭企业,煤矿设备的特性使得煤机制造合同数量不多、标的额大。
2.合同管理内容庞杂。一个煤机设备制造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机械设计、材料采购、部件外委加工、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合同,内容庞杂。
3.合同履行周期长,条款变更复杂。煤机设备制造周期一般有几个月,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的特征。在此期间,客户可能多次提出新的要求,不可避免涉及条款的变更,合同相对复杂。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合同作为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一般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合同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基于煤机企业合同的特性,尤其在合同履行阶段最为显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1.疏于对合同对方的全面尽职调查
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合法资质、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的缺乏调查了解,对其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给予过高评价。
第一,欠缺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核。与法人的职能部门以及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签订合同等不具有主体资格,并且没有明确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将造成对方在企业合同管理履行无必要或者纠纷发生后主张合同无效。第二,欠缺对合同对方合法资质的审核。忽视对方的工商执照及是否参加当年企业年检以及对方相关许可资质证件等。第三,欠缺对资信情况的动态审核。对对方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等缺乏动态跟踪了解,加大回款风险。
2.合同文本的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的不严密、不明确或表述不当
比较典型的表现在违约责任规定不清晰。绝大多数企业存在对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缺失或者无意义的问题,导致法律赋予任意性权利的丧失,等于放弃了争取可以明确数额,有效及时争取挽回损失的权利。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1.对合同签字人的合法资格审查不清
合同签字人是委托人的,必须出具委托证明,证明其权限及期限。否则将造成对方在企业合同管理履行无必要或者纠纷发生后主张合同无效。
2.合同印章管理不当
主要表现在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或者携带印章外出订立合同。或者公司公章借出而且长期未予收回销毁,使其他人有机会利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
3.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
对于多页合同,只在末页盖章,未盖骑缝章,存在合同文本篡改换页风险。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对于煤机企业来说,由于合同履行周期长,存在于此阶段的风险尤为突出。
1.合同变更风险
(1)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因对方是老客户而碍于人情关系或者盲目相信对方,只是口头协议,未按照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合同进行变更,结果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2)合同主体的变更。在合同对方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破产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合同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合同主体变更等方式确认新的合同主体,以免合同无法履行。
2.标的物验收风险
按合同属于接受标的物的,合同主管(承办)部门应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会同使用单位、合同管理、财务、技术、法律等部门(单位),进行数量、质量等全面验收或检验,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取得对方签字或盖章的依据,或通过其他可举证方式固定证据。属于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主管(承办)部门应在检验期内取得通过对方验收的书面依据。否则事后发生争议时易因查无所据而承担损失。
3.货款结算风险
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在履约过程中,未及时掌握对方情况,当对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等情形时,导致回款困难。
(四)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此阶段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即对合同业务未建立合同档案;或对合同文本、业务往来的各种文件、原始记账凭证、单据等资料保存不全等。使得合同发生纠纷时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债权灭失或举证不能。
四、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风险的主要原因
1.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受国有企业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签约随意性较大。如时常发生不签订合同,或补签合同现象;人情合同、关系合同比重较大;法制观念淡薄,擅自搞人情担保,给企业造成损失;合同签订程序倒置,削弱了合同管理部门的把关作用,使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在合同验收、履行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2.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
企业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一旦合同签订了,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
五、防范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对策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风险不可能完成避免,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企业要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
1.加强培训,增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可以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其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整章建制,把好合同审查关
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包括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等一整套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监督履行,做好合同结算管理
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在履约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对方情况,有经营不善或破产、改制、兼并等主体变更嫌疑前,采取适当措施积极催收;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应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对欠款不还的,应适时提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4.降低风险,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并特别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5.强化管理,推动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合同管理的必然趋势。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已将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广泛应用于合同管理工作中,并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该软件提供了格式文本,设置了清晰的合同审批流程,明确了合同审批过程的责任,落实了法律部门对合同的主管权限,使法律程序成为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和结束程序,守住了开始和结束这两个最为重要的责任关口,杜绝了许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现代企业要加大依法治企力度,重点突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运行,从源头上入手,降低各种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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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制造企业主要指的是航空装备生产军工企业,其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交付都需要按照军方的指令和计划进行。其所处环境并不是完全的市场环境,而且合同一旦出现差错,因风险的遭受将让航空制造企业及相关方受到的损失尤其巨大,在这种环境下,航空制造企业对于合同的管理十分重要。而且,航空制造企业对于原材料的生产及电子元器件的配套等基础的工业具有拉动作用,航空制造企业正在逐步地走向开放,走向市场,加强合同管理时防范企业市场风险的有力保障。
二、航空制造企业中合同管理风险分析
航空制造企业在合同管理当中的风险既与其他企业一样存在着常规的风险,又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着个别风险,可以将这些风险概括为四个阶段,即合同准备阶段风险、合同签署阶段风险、合同履行阶段风险和合同终结阶段风险。在合同准备阶段其风险在主要是项目合同不符合或者对企业战略目标难以满足的风险,和对合同相关方调查不当引发的风险;在同签署阶段,其风险主要是在签署过程中不规范的风险,或者是对合同分送时送错及泄密的风险;在合同履行阶段,其风险主要表现为在合同一方对合同义务没有正确履行,或者合同变更时出现错误;在合同?K结阶段,其风险主要是合同档案保管出现差错,或者是没有综合评价等。
三、航空制造企业中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应用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
1.合同立项
在合同立项方面的风险控制主要是在合同立项时,对合同立项的名称、合同立项的类别、估算的金额以及项目信息制定合同的隶属关系等信息是必须录入的,这样可以对无计划或者无预算就签订合同的情况有所避免,进而实现了企业战略目标、合同策划目标和业务目标的一致性,进而对风险进行控制。
2.合同选商
在合同选商方面,首先会监理对人的管理数据库,它可以提供给相关方供应商的信息及客户的信息,并且具有评价功能和动态维护功能。在管理供应商目录时,其全面信息都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到,且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营业执照号作为唯一的标识,好进行动态维护。
3.合同正审
在合同正审方面,系统实现了合同网上动态审查目标,包括了价格审查、计划审查和领导审批等,将合同计划、价格和法律审查设置为系统的关键审查目标,通过对价格合规且合理性、合同计划的符合性与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及合法性的审查,可以实现对合同审核风险的控制。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控制
在合同履行阶段,其具体流程图可见图1。
通过图1,可以知道合同履行包括了合同履行状态的审查、填报实际履行情况等具体步骤。对于航空制造企业而言,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不但可以实现合同变更、合同违约等情况的申报,还能够对它们进行审批。而且,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和企业财务系统的交换,可以让相关方充分明白合同收支款的动态信息。企业合同的领导能够对此进行检查,在发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
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利用企业数据信息平台和财务系统的集成,有效地获得合同的资金交付状况,且将合同进展和约定的资金交付时间进行比对,在资金交付日期到来时,系统会发出自动提示。在对收款情况实施监控时,系统也能够获得凭证的信息,对收款时间、收款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进行展示。在对财务部申请结算时,需要将结算申请单提交到财务部门,然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并进行审批。如果合同需要进行解除,那么在合同解除之后,之前的审查过程仍然可以得到保存。通过这些航空制造企业中紧密联系的措施,可以对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良好地控制。
(三)合同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
在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由于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业主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商,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不平衡。二是合同条款中存有 “陷阱”,执行合同时,业主可以据此提出反索赔。两类风险的形式如下: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格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建筑施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最大。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二是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错误。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投标期太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2.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来生问题,也是造成“烂尾楼”现象的成因之一。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3.标准不明确所带来的风险
建筑产品由于具有单件性,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如果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造成返工损失。
4.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
关于工程洽商、变更等方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竞争力,且签署在后的协议和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如果工程管理人员在整修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与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这一方的内容,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
5.工程变更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的合理化建设,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工程师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在合同管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是研究如何降低风险程度或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预测到主要风险因素后,应根据不同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和防范对策。
(1)做好调研工作,用好专用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之前就该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并分类。在合同谈判时,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越小。
(2)避免合同中的矛盾或二义性解释
由于工程合同条款多,其中的矛盾和二义性常常是难免的,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承包商对合同的理解负责,即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因此,承包商应对合同中意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向业主提出征询意见。如业主未积极答复,承包商可按对其有利的解释理解合同。
(3)采用合同避免欠款风险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许多开发商要求承包商垫资建设或不支付预付款或采取其他变相垫资的形式。这样就加大了施工企业的风险。为确保所垫付资金能够收回,承包商应采取积极措施要求业主提供担保。在合同中设立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明确担保期限、范围等,设立抵押的还应办理抵押登记。
(4)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管理
实行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施工企业应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改造、检查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对合同文件的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和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准确;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合理;风险是否合理同分担等进行全面审查。检查合同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和结构对照合同文本,即可发现它缺少或遗漏哪些必须的条款。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隐含哪些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审查发现和修订合同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自己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合同之间矛盾或不一致的条款;隐含较大风险的条款;过于苛刻、单方面约束性的条款等。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
在充满风险的建筑市场中,索赔是建筑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索赔管理中,管理人员应注意以下方面:
①索赔的及时性
承包商进行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而不是之后出具正式函件通知业主或其代表。
②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工程变更最终通常表现为设计变更,我国严格要求按图施工,如果变更影响原有设计,则应当变更原来的设计,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与其他变更大类。
设计质量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关键所在,在相同条件下,业主有经验、承包商重视设计管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和施工管理,提前预测分析工程的变更索赔风险,提出防范对策,可使其降低至最小,变更、索赔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1、变更和索赔
变更,不是针对合同使之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在合同条件与水利水电合同范本范围: 增加、减少合同中工作内容;增加、减少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专用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取消合同中一项工作;改变合同中工作的标准不愉快性质;改变工程中建筑物的基线、形式、标高、位置和尺寸;改变合同中工程的完工日期或已批准施工程序;追加完成工程额外工作。
工程索赔依据标准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按合同索赔依据,工程索赔分合同明示索赔和合同默的索赔;按索赔目的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索赔事件性质分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的索赔,意外风险与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及其他索赔。
2、合同管理各阶段中的变更、索赔风险分析
一般情况,合同管理的分为6个阶段:准备、招评标、决标及合同签署、合同实施、完工验收决算和缺陷责任期与合同终结等六个阶段。在各阶段因工作质量或其他情况都可能产生变更和索赔。
(1)准备阶段作为合同管理的根本,如果招标文件的精度不足,编制合同文件粗糙,则这个合同管理产生时就有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极易变更和索赔。
(2)招评标阶段作为合同管理效果的主要阶段,如果预审潜在投标人资格不认真和不严格,不合格者中标,则工程质量、进度、投资难以控制,招评标补遗、答疑材料均是合同组成,若合同文件不严密,在实施时可能出现双方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引起索赔。
(3)决标、合同签订是合同双方承诺阶段,是合同管理进行的依据。在保障招标文件的实质意愿的条件下,针对评标中提出、发现潜在问题,在谈判中要以书面形式澄清,减少变更、索赔。
(4)合同实施是合同管理的关键,在合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前面阶段的隐含问题会全部显露出来,如果管理不善,可能出现不必要的变更与索赔。
(5)完工、验收与决算阶段会总结合同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完工决算时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决算申请书,经审核和审计,据合同条款核实完成工程量、费用,变更索赔是审核的重点。
3、合同各方的变更、索赔责任
工程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约,甲为发包方,乙为承包方,甲方除了业主外还包括设计方、监理方,乙方是独营、自营、联营和其他经济组织,这两方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合同实施效果、发生变更索赔事件多数与此有关。
3.1 设计方设计精度不够
投标设计因精度不足,产生工程缺项、漏项,工程量不准,技术要求与施工图出入大等问题,造成合同实施中出现大量变更和索赔,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编制招标文件不细糙,条款不规范,缺项漏项,文字不简练,引起解释异议进而留下变更、索赔隐患;合同实施过程中,设计方对设计问题处理不恰当,造成损失,引至索赔。
3.2 发包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签发或实施中,未按规定时间解决征地移民、三通一平的问题;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水电;未按规定提供合格的机电、主材、设备等;未按规定及时支付承包方工程款的违约;审查施工图不严,把有错漏的图签给承包方造成变更、索赔;现场不协调,处理问题不及时,引发索赔、补偿;更改经批准的施工工序,要求提前某项完工时间;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图;对索赔申请未按规定时间签发,引起损失;承担规定的不可抗力经济损失补偿。
3.3 承包方未履行义务
使用不合格材料与设备;未按合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的不合格;因承包方责任未如期完工;损坏业主设备和设施;
4、减少水利水电工程变更索赔的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合同各方在合同管理各阶段都存在产生变更、索赔的风险,为尽量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应作用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
4.1 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杜绝变更、索赔产生
合同管理中变更量大小反映着设计的质量高低,要把好工程设计关,有效控制变更量。减少因时间紧迫,勘察质量不高而产生的设计质量问题也就是减少了变更、索赔的发生:设计进行招标,和中标者签署设计合同;给察勘设计预留合理的工作时间;业主与设计方签订设计协议,优化设计管理;业主和设计方签定供图协议;制定合理的奖励办法。
4.2 精细编制招标文件,控制变更、索赔产生
招标文件由业主多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和中介机构编制或者自行编制,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部分,是业主针对于投标人就此合同产生邀约,也是投标人与业主对应与承诺的凭证,招标文件同样是选取中标人的条件和要求的具体化。
4.3 参加保险,转嫁变更、索赔损失
虽然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中规定了甲乙两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彼此的责任和风险,但在合同实施中还可能会发生意外,如不可抗力、飓风、暴雨、洪水、地震等造成损失,这些损失是无法预先估计的而又确实存在的,因此要根据合同相关的规定,由业主投工程保险和财产保险,通过投保,将上述不可抗力产生的意外而发生的变更与索赔风险转嫁于保险公司,减少自身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冰心,朱天志,杨晓静,张明,邢妍.承包商施工合同风险分析及防范[J].建筑经济,2007(08).
[2]蔡定国.水电工程土建合同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及对策[J].中国三峡建设,2003(03)
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是指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管理、技术和环境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由于建筑市场是预约型的生产,并且基于建筑工程工期长,产品的固定性、唯一性和规模大,消耗材料和设备量大,容易受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等特点,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的高风险。在我国当前的建筑环境中,施工承包商面临着要比业主承担过多的风险的问题,这就需要承包商在订立合同时以及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要增强合同防范意识,仔细的分析和识别中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来应对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1 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也有很多种,比如按照不同的阶段可以划分为: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合同谈判阶段的风险,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但是每一个阶段的风险诱因都可以归纳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引起的,并且由于合同的主体行为一般也就是客观和主观,因此本文将其分为客观性合同风险和主观性合同风险两个方面。
1.1 客观性合同风险
客观性合同风险由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都无法回避的,合同只要形成,这些风险责任就是人的主观愿望所无法控制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工程变更风险。FIDIC施工合同中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就要承包商尽量避免工程的变更或者是变更的金额在合同金额的1.5%之外。
(2)时效风险。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统一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否则将失去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如果承包商有索赔的机会时一定要把握索赔申诉的时间要求,避免失去索赔的权利。
(3)施工条件风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当采用变动总价合同时,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h,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记录并报工程师签字确认。
(4)宏观政策风险。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调整、提供最低基本工资和提高税率等政策等。
1.2 主观性合同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中引起合同风险的因素主要是人的因素,这类因素可以通过人为因素去避免或者控制。常见的有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和承包人自身的风险。
业主方面的风险:
(1)资金不到位。由于业主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业主信誉较差等原因, 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等。由于当前的合同缺少细致的条款,缺少大力度、量化、可操作的惩罚业主逾期拨款的措施,这种情况在国内的承包工程中还是较多的,这样就会给承包商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2)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应在准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承包人自身的风险:
(1)工期问题。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就表明工程的工期已经确定,工期一般是由业主根据预算定额进行确定, 也许没有考虑会与劳动定额和施工定额有差异,难免使承包商无法按合同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而在施工过程中,就需要承包人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时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技术标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修改工程设计,同时要多加堤防设计变更,严格执行质量标准,避免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否则,承包方对施工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种:①继续履行;②赔偿损失;③采取补救措施;④支付违约金。
(2)资金问题。由于承包商资金缺乏,周转有一定的困难,使得材料和劳动力不能及时供应,或者采用价格低廉的劣质材料、偷工减料、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风险。
2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国家宏观政策、企业所处的社会和自然环境决定了客观性合同风险的存在,是人为所不能控制的。所以本文不谈客观性合同风险的防范方法,着重谈的是主观性合同风险规避的策略。
2.1 施工合同谈判或投标时
(1)承包人要设立专门的负责施工合同订阅的管理机构,尽可能多的收集有关发包人的资料,深入了解其资信、经营作风和订阅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
(2)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要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细心复核合同文本,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3)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详细勘察,图纸要认真研究确保工程量准确,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后制定投标策略。
(4)为了相互制约要掌握和执行好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减少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通过运用政策法规修改完善,规避风险,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2 合同履行时
承包商开始施工时,合同即进入实施阶段, 合同的风险就相应的转变成了项目的风险,这就需要派驻有经验的人员来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风险能有效的控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具体的措施来规避风险:
(1)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定期地检查项目的施工是否与合同相关的内容相吻合,及时收集实际值和计划值的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则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纠偏,在提高风险分析能力的同时积累经验。
(2)加强变更管理,及时收集索赔证据。由于施工过程的动态性引发一系列的合同变更,这些是风险存在的根源,,也是合同风险评估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变更一旦发生,承包商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争取自己的权益,如要必要刻意提出索赔。合理合法的索赔证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所以在变更管理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对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进行记录、收集和整理,确认变更部分的内容、部位和工程量,在有效的索赔时效时间内抓住有利机会进行索赔。
(3)合理转移风险。当承包商碰到超出自己施工能力的特殊施工或缺乏施工经验和施工设备、技术不过硬等问题时可以通过向第三方转移风险,这样承包商就可以规避因自身能力不足而带来的风险。
3 结语
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繁重的工作,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而风险的存在很大程度威胁到合同能否顺利的完成,所以承包商必须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施工合同风险,降低风险程度, 合理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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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66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0 引 言
商务部统计显示,我国仅在2014年新签订的对外承包合同就有7 740份,其中涉及水利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煤炭等多个领域,创造了十分可观的外汇收入。可见,国际工程承包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与挑战。
当前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技术贸易等,由于参与贸易的主体涵盖各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工程规范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都与我国有所差异,再加上国际贸易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政治格局、国家经济变动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承包商企业一方的项目合同管理来说,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另一方面是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承包商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国际工程合同法》的内容,既要考虑项目所在国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惯例,又需采用国际上多年来形成惯例的、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合同管理方法,并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每一环节存在的风险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同样也是存在风险最多的环节,就目前而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缺乏前瞻性的风险应对方案
以某企业与印度的电建EPC项目合同为例,由于该企业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并没有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在实际开工时遭遇土地征用问题、印度政府签证政策变化问题、业主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以及村民干扰反对等问题时,没有较好的风险应对方案,导致合同工期拖延严重,同时也损失了大量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就目前而言,仍有部分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预防不够重视,缺乏具有前瞻性的风险预测分析,也没有制订系统的、完整的风险控制方案。
1.2 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风险
合同本身的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文本风险,由于签订的合同的内容在某些方面不完整、不平等、不明确等,承包商又没有较强的合同风险分析能力,导致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凸显,致使其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如国内某企业签订了一个矿区开采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但针对矿区开采费没有明确进行规定,导致在工程实施时业主将开采费归于“税”的范畴,将自己应承担的费用强加给承包商企业,要求承包企业自己承担该费用,致使该企业承担了大量的额外费用成本。
1.3 缺乏较高的索赔意识
笔者分析近年来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发现贸易双方往往会因为合同细节问题、国际法律制度的不同以及合同漏洞等,导致出现合同纠纷。而部分企业在面对合同纠纷时,缺乏较强的索赔意识与反索赔意识,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却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利益,只能选择吃暗亏。
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对策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系统的过程,既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与管理技能,还需要其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与组织应对能力,能够及时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能够顺利、正常的履行。
2.1 制定科学的、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企业应根据合同签订的实际内容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首先,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外部环境等,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合同的内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与漏洞。
其次,企业要重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成本控制环节,在项目的设计、成本预算、材料采购、管理以及正式施工、调试阶段的全过程都要考虑到位,尤其是工程项目中常出现的工期延误、价格调整等事件,也要纳入到成本控制管理中,避免因各种因素导致成本超支,给企业带来资金上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企业自身也要强化合同履约意识,不断提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员工身上。同时,企业要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风险培训活樱逐步提高各部门人员对风险问题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动或出现风险时,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方案,避免因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较大的风险损失。
2.2 建立健全风险预测控制方案
面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局势,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做好市场调研,认真分析合同签订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环境、经济市场、法律政策以及自然环境等外部风险因素,对合同的履行制定科学的战略管理规划,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顺利实施。
首先,企业要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应对准备,编写科学、合理、全面的应急预案文件,对合同风险来源进行识别与分析,学习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应急方案与风险应对原则,构建畅通的信息沟通传递机制,使风险预案能够真正落实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
其次,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系统,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的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并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组织相关风险控制人员积极展开调整与控制,及时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免风险爆发给企业的工程项目带来较大的损失。
2.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作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操作者,其自身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质对合同管理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工程承包商要强化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高能力、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其不仅要具备全面的国际工程承包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管理技能,还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敏锐的觉察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业主、承包人、发包人等的具体责任,对自然条件的变化、工程的变更以及人为障碍等导致的工程风险,要有较强的反应能力与应对能力,能够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较好地为各方的利益,处理好业主与承包企业间的关系,使项目目标得以更快、更好的实现。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要能及时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改进完善,保障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
2.4 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项目索赔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一项十分繁杂、困难较大的工作。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针对合同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专业的索赔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索赔资料与相关法律政策,注意索赔谈判的技巧与策略,以便在合同l生纠纷或问题时,及时抓住索赔机遇,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当然,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与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了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因此,承包商企业要积极提升自身的反索赔意识,在面对因合同纠纷而被索赔的问题时,其应建立相应的反索赔应对机制,尽可能地把损失降到最低。
3 结 语
自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承包商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开始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这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因为国际合同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需要承包商在合同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树立较强的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周菲,冯鹏洲,刘河东.浅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知识经济,2014(18).
1前言
风险大致有两种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如果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由于水电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不可以预见的因素较多,出现合同争议乃至发生索赔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正常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责任,减少合同争议,通过合同约束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设,将是近阶段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特点。但是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2业主单位的合同风险
2.1 合同缔约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因市场竞争激烈,发包方方急于承包出去工程而做出一些的让步等原因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中明示的风险:指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甲方承担的风险。大量的工程承包合同中都有对甲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当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甲方对工程的变更绝对不能过多,否则甲方就要对施工方进行补偿,这就要求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充分评估可能的变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1]。
(2)合同中隐含的风险:是指在合同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乙方应承担的风险。如一施工合同规定:乙方采购进场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甲方的“认可”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乙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来降低材料的档次,此时甲方的认可就非常被动了。
(3)合同中条文不完整、定义不明确以及条款有遗漏。例如,某施工合同条款中规定,设计图纸的修改发包方将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给承包方。所谓的“合理期限”实际上就是无期限,没有确切的时间界限划分双方的责任,承包方不能按进度计划履约有可能就要归咎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延误了期限。此外,承包方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而拒绝对业主方进行赔偿。以某电站主体工程施工为例,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为标准,没有确定增项超量标准,造成与施工图差距较大,引起争议纠纷,给工程建设带来很坏的影响[2]。
(4)合同存在不明确的条款。某合同条款中规定,承包商因业主延迟供货时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将不负任何责任。显然,这种风险对发包商来讲是不可控的,这样的条款签订之后,乙方就为延期找到了借口。
2.2 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水电工程施工因江河流域地质情况变化大,气候水文条件多变,设计变更频繁,施工环境恶劣,加之施工工期长等存在较大的合同履约风险,都将增加发包双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其次,水电工程由于自然环境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业主)的原因引起项目的增加或者暂停施工,也将给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对发包单位效益影响也是非常大的,甚至造成信誉损失。风险主要表现为:安全风险、工期风险、审计风险以及成本风险。如何将这种风险转为利益或化小,这就要求项目部领导、合同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除了具备丰富的经验,还必须有良好的前瞻性,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做要有对应的解决办法。
2.2.1 设计变更的处理。
水电工程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受气候、水文以及地质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大,实际情况与施工资料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较明确的、业主所发的变更通知,承包商在申报变更项目时,甲方要有经济意识,尽量要求承包商使用招标中使用过的工艺、设备和技术,以防止承包商变更价格。如某水电工程坝面采用块石护坡,承包商以料场开采既破坏生态平衡为由,采用混凝土预制块进行坝面护坡,向设计和业主提出价格变更。
2.2.2 分包队伍的选择和管理。
目前,水电施工中的项目低端部分多数使用社会力量,通过分包实现,但有些分包队伍经济实力薄弱、专业化程度不够、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分包队伍选择不当会造成中途更换队伍导致成本增加、履约被动,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等。比如某一工程,分包商自称自身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并且经济实力雄厚,结果刚进场几个月,工程计量以及结算稍一延迟,马上资金短缺,其承担的工作随后就出现停工、务工人员也立即到发包方处讨要工资的现象。因此,分包队伍的选择特别重要,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监管决定着承建质量的好坏。
3管理合同风险的对策
3.1 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合同风险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不发生,也可能发生。但任何发包工程的甲方都愿意签定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高的利润。对于发包工程的甲方来说,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如何防范或规避风险就成为项目负责人员的重头戏。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是及时识别、减小以及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合同的内容条、款要全面、完整。对自己比较优惠或比较的有利条款都要明确表达,不要使对方发生误解。
(2)合同价格适中或较低,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业主方有较好的盈利。
(3)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没有单方面苛刻甲方的约束条款。
(4)合同条理清楚,前后一致,概念准确,责权分明,执行中不易产生争执。
(5)合同风险较少,乙方承担的风险较多或对某些风险明确了甲方承担的责任等。
照合同以及招投标文件全面分析,做好合同策划,分析合同中潜在的风险,将其分为可控和不可控。对于可控风险,通过加强项目管理来规避风险,例如,材料设备的消耗可制订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减少浪费,从而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不可控风险,可以转移风险来降低风险损失,比如对于因自然条件改变而带来的风险可以通过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和谈判,将此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商。
3.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1)工期风险的防范措施:水电项目由于规模大,建设时间长且受征地移民、地况改变、图纸提供以及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施工项存在不小的工期风险。为减小或规避工期风险给项目造成的损失,首先,项目施工前,应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施工强度,制定整体施工计划,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其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进展。第三,对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业主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通知监理和承包商,为延期索赔以及经济索赔提供支撑性资料[3]。
(2)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水电施工极易受地质条件、自然环境以及高危施工的制约,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保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消灭安全隐患,减少因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同时,可以购买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一部分风险。
(3)成本风险的防范措施:由于水电工程具有资源投入多、投资规模大、以及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从而增加了成本不确定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因此,尽可能的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就成为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
(4)加强索赔管理的措施。在施工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来减少损失是业主普遍采用的风险对策。认真分析合同,详细划清双方责任,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细节,把握索赔机会,通过索赔来降低合同总价。通过总价的降低,达到规避风险损失目的。
(5)风险跟踪的措施。实行动态管理,找出合同中的风险漏洞,确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不意味着解决了风险问题。在工程合同错综复杂的变化中,进行风险跟踪,对风险发生以及发展的各种情况及时掌握,才是解决合同风险问题的最佳途径。
(6)风险化解的措施。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条款是合同双方相互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当双方都能履行自己的责任、认真的执行合同以及合作满意时,双方都可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条件下,不去计较很少一部分条款的严格程度。甲方有时可充分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隐含的一些不利于自己风险条款进行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资料,最后形成文件。使某些对自己不利风险得到很好的规避,把风险分担分配的更加合理[4]。
(7)采取经济措施,对某些工程风险较大的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如在竣工交用前可能要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证工期,但是抢工由于要增加机械设备,增加工资、奖金等加班费用以及增加施工管理人员,但这些情况先要让乙方考虑到,这样有利于施工方按期交工,保持业主的良好信誉。
4结语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业主绝对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上的任何承诺和保证,要养成一个少说多想的工作习惯。一字千金,而不是一诺千金。双方已经商讨好的结果,做好的决定,或对方已经承诺过的,必须以写入合同或者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能算是最终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斟字酌句,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都降到了最低,才能在最后获得最大的利益。同时,水利发包方应重视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尽管水利业主占据主导权,但是发包后的工程,承包商即能保时间,又能保质量,并且业主取得最大化的收益,这将是合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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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升企业信誉度。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企业若想生存并发展,不光应有合格的产品、诱人的价格,而且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保证企业与良好信誉的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可以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保证按时交货,在企业面对违约、合同变更中,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减少客户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并给客户留下守信用的形象,利于今后与客户长期合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利益。规范、合理的经济合同可以保证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但由于企业对于合同条款的漠视,将导致企业出现违约时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各个业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实时跟踪,不断降低企业成本,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义务,正确地处理合同变更、纠纷,使企业创造更多财富。
二、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企业领导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主要精力放在扩大产品销量、降低产品成本上,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重视不够,甚至在发生买卖行为时未与客户签订经济合同,无法保护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二)企业经济合同行为不规范,易导致企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由于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及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未将交货地点、违约责任、自然灾害免责条款等内容列入合同中,甚至缺少必要的法人签章或企业公章,一但发生法律纠纷时,则面临复杂的法律诉讼过程。
(三)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手段,降低合同风险管理效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对合同编号管理不严,经常造成合同丢失,当发生法律纠纷时,无法向法院提供有效凭证;未能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合理使用合同管理软件等网络计算机技术,合同签订、修改、变更存在随意性,合同条款的修改及管理无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违约风险及人、财、物的浪费。
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企业法律意识,防范潜在经济合同风险。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法律意识,未能按照合同法律规定条款进行合同签订、履约,最终导致企业间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丧失商业信誉。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法律武装头脑,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争取最大利益及避免发生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例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可由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针对本企业存在的潜在不利条款,并对合同中担保人及资产抵押物价值、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保证客户违约时企业利益得到足额补偿。
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单位间接参与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内容中第三方、分包方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约出现变更、转移、终止等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企业直接参与合同管理,由于自身因素所导致的一系列风险,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等。
1.2外部环境风险与内部管理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在合同管理中受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合同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企业是无法避免的。内部管理风险指因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加上企业的制度不完善、员工素质低下等导致的合同变更、转移、履约等风险,从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引发法律风险。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出现法律风险的原因
2.1合同的主体不合格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合格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当事人。而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经常会出现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虽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却不是合同当事人,这样自然就属于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另一方面,虽然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却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样也不算是合格的合同主体,而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就很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2.2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和准确,就很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从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者依法合同争议,最终会引发法律风险。有效的合同应当是能够准确反映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只有准确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才能够体现出来。但是,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一些人为或者客观的因素,对一些合同条款把握不够准确或者措辞含糊不清,对于一些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也不够明确和具体,例如,在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是这样写的:“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但是却没有关于重大设计变更相关的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况随意曲解来增加款额,这个时候势必会产生合同纠纷。
2.3合同的条款不平等
建设工程合同要遵循平等性原则,工程承包本来就应当以合同为约束依据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主要是因为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是僧多粥少的情况,部分业主就会仗着这个优势对承包商提出各种不平等的要求,承包商为了利益只能答应这些要求,并在合同中添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在合同中,业主占据了各种权利,而对承包商只强调其应履行的义务,对承包商享受的权利却很少提及,如果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够坚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在后续就会产生违约风险,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2.4合同内容不够完善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有些合同使用的是境外文本,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文字不同,国情也不一样,再加上翻译问题就会导致这些合同文本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建设工程合同,这些国家一般不愿意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款,但是自己制定出来的合同内容并不完善,如果使用这些国家的合同文本,加上翻译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差,就会导致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最终造成在后续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
要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并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更加专业化和正规化,并让合同管理能够覆盖企业的每一个层次和角落。在建设单位内部,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要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同时要对企业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进行检查和监督。另外,建设单位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对制定好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后方可签订,防止合同管理人员利用合同进行一些违法活动。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有法律顾问作为核心组织,主要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并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要接受来自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从而杜绝法律风险。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系统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相应的现代化合同管理知识外,还要精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也要非常熟悉,从而才能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为此,建设单位在招聘时一定要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合同管理人才,并要求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只有获得从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同时,建设单位还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组织一些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到相关的院校进行学习深造。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进行继续教育,才能够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任何管理都离不开制度,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让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也是确保合同管理有效落实的重要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用章制度等,对合同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范。在建立这些制度的同时不仅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还要结合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让合同管理制度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从而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降低或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4规范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从而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双方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利于合同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才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避免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合同,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纠纷。
3.5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准则
针对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比较普遍的问题,而业主对合同变更批复严重滞后的情况,根据目前合同准则中的规定“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一条中可以看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是取得业主能够认可的支持性资料,即业主的书面变更批复,从而会给企业造成不良的营销,是不符合建设工程合同将收入与成本在不同会计年度进行配比的原则。为此,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准则应结合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或完善,将变更工程收入和成本确认纳入建设工程合同准则中,对其他正常的工程部分则按工程完工百分比法对工程收入进行确认,并对执行完成合同法设定合理的执行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建设工程合同准则的适用性,使建设工程合同核算结果更加合理,减少当事人双方因合同准则不够明确而产生法律纠纷。
3.6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合同管理目标主要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规定的各项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计划、组织、指挥以及监督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密切的配合和衔接,从而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谋取利益最大化,最终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为此,建设单位应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环节中,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从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4结语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项目复杂、风险因素多等特点,建设工程合同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引发法律风险。为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为企业谋求更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引言
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所在,工程管理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并在实际工作中利用新方法和新技巧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确保合同各方都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以此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2.1对风险纠纷进行有效避免
科技与经济的推动使得市场的流动性与变化性在不断加快,高标准的生产要求使得一些建筑企业过于重视其建筑产业的生产水平,忽视了对企业的管理,对合同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在出现各种纠纷时,由于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导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解决纠纷,在影响建筑施工进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合同的有效管理可以对各种风险进行提前规避,避免纠纷的发生。因此,应当对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1]。
2.2有效提高施工效率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进度和运营。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核心位置,可以有效掌握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施工状态,保证建筑施工工程的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3有效规范工程各涉及方的行为
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行为都可以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进行规范。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及权利,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遵守,建筑工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管理好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有效的对建筑行业的诚信以及恶性竞争等方面进行管理和规避,有益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
存在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文件内容不严谨,存在一定风险。在建筑双方进行合同签订时,未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没有进行全面考虑并在合同中列出,导致在出现责任和利益纠纷时双方都僵持不下。其二,所列合同的条款不完整、不清晰,导致在后期理解上容易出现偏差。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到位,对风险防范的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导致在合同条款的理解上出现偏差风险。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一定要用词准确,不能使用模糊词汇,否则在后期出现利益及责任划分时,会导致不必要的争议,甚至为公司带来严重损失。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
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考虑两方面,即工程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和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
4.1工程合同签订的风险识别
第一,要注意工程合同的主体,合同主体的合格是合同成立有效的前提条件;第二,要注意合同条例中用词的严谨性,否则容易使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要慎重考虑措辞的严谨性,例如,“在2017年10月1日前交货”和“在2017年10月1日前必须交货”,这句话用词不当,使限制范围出现漏洞产生歧义,应该改为“在2017年10月1日前全部交货”;第三,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存在缺漏,一般违约责任很容易在条款中漏缺;第四,要注意合同条款是否为无效条款,无效条款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第五,对于境外的合同,要注意文字、国情等带来的差异,对疑问进行追问,并在合同上明确澄清,以免给企业带来损失。
4.2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识别
第一,在进行合同履行的风险识别时,要注意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进行及时的书面修改。一般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的内容和主体会随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这就要求合同履行负责人具有较强的变更意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第二,要遵守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该发送的书函等进行及时发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进行自我保护。第三,注意签证确认的及时办理,签证作为履行条约的关键行为,可以为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第四,在进行工程拖欠款的诉讼中,要注意诉讼时效,例如,在诉讼时间超过两年后,损失方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损失将无法挽回。第五,要注意在发生纠纷时,确保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一般只有证据的原件、与事实相关、来源合法、有证明效力的证据材料才会被法院采纳。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5.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拟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首要问题就是重视合同内容的拟定。在进行合同内容拟定时,必须按照合同范本的标准模式进行拟定,对于特殊情况,要根据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进行拟定。在合同拟定中,采用相应的标准可以提高合同自身的规范性及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合同拟定人要对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了解建筑工程项目,在内容拟定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有一定的预见性,每条条款都必须清楚且详细,没有歧义。
5.2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
通过建立并健全建筑合同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建筑合同管理的落实性。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建筑企业对合同的重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纠纷。在管理制度的建立中,要重点注意进度款审批制度、合同的交底制度以及责任分解制度等,这些制度有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果,也将管理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使管理员更好地为企业工作。
5.3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和奖惩制度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难免会出现违约行为,这就会给另外一方带来损失,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索赔制度,对于违约行为带来的损失,必须由违约方进行补偿,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度与建设质量,一定的奖惩制度是必须要建立的。在工程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延误工期的问题时,要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此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顺利履行。对于工程进行中有突出贡献的,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5.4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
在建筑工程出现风险时,要进行合理的风险转移。例如上文提到的索赔制度,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所发生的风险进行了转移。但是,要确保索赔制度全面发挥其效果,就要求合同拟定及管理人员具备全面的索赔知识系统,对合同拟定有丰富的经验。
6结语
工程施工的依据是工程合同,合同的存在能够维护业主以及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签订合同时一方面应重视合同条款内容,逐条细化,确保其更加符合标准;另一方面,将合同管理涉及的风险点加以重点管理和控制,防患于未然。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点
1.项目招标方面
一个项目在前期可行性分析和后期工程量计算的前提下,已经合理估算出项目的概算费用。在合同招标过程中,标书设计不当或人为因素,个别项目中标价接近项目概算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工程结算价突破项目概算费用,不利业主执行概算控制。
2.合同履约保函方面
大型基建过程中,每个工程合同都要有合同履约能力保证和工期保证。由于各种原因,施工相对工期被推迟,在合同执行中发现合同履约保函已失效,造成业主方合同履约风险。万一发生理赔事件时,纠纷不断,不能够将合同的作用发挥出来。
3.工程量变更方面
大型基建项目普遍存在抢工程进度的现象,个别项目招标前工程量清单按同类项目的施工图纸估算而来。合同签订后,随着施工进度的推进,工程量变更单不可避免地出现在项目中。合同双方对工程量变更单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工程量变单只有口头约定,事后想办法补签;或虽有工程量签订单,但对其中涉及的费用未及时确认和审核等等。
4.工程款支付环节
支付款项时,由于本身业务知识不足,未仔细审查业务部门提供的单据内容;对国家法规学习不够,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审核不到位;对合同支付条款核对不细,提前支付款项等等此类问题发生;工程量纠缠不清,影响工程结算等等。
二、工程合同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
工程合同风险在招标环节、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转移以及合同终止等环节中都存在,想要更好的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便必须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1.外部环境因素
在合同管理风险中,外部环境因素是客观因素,这些因素包含了政策变化、法律法规调整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市场经济发展、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社会形势和政治形势都属于经济环境变化的范畴,这些风险只能够提前进行预测,并采取措施进行规避;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调整是和国家有关系的,对其进行控制的时候可控程度也比较高;而自然灾害事故本身的偶然性比较强,预测也会更加的困难,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可以通过风险转嫁的方式,降低风险。
2.内部环境因素
在合同管理中,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便要求在进行内部控制的时候,必须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工作人员本身的素质。
(1)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的因素
合同管理风险出现的主观因素便是风险防范点管理意识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风险意识因素主要指的是没有真正的认识到合同中隐藏的风险,以及控制的重要性,也没有针对风险提出一些措施,这就很难合理的对合同风险进行规避。
(2)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开展工作的基础和行为规范。企业未定期对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验,不能保持管理制度对业务工作的有效指导,且制度之间缺乏相互监督的机制。
(3)人员素质因素
在合同管理中,导致风险出现的主要因素便是人员因素。工作人员本身的能力水平、知识结构都存在一定的差别,对政策法规分析和预测不够准确,无法帮助企业更好的进行风险规避,这也会增加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
三、防范合同管理财务风险的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工程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也愈加激烈,业主方的项目投资控制也日趋严格。如何合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企业的一大难题。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财务风险点加以识别,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规避风险的再次发生,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1.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合同管理小组,提高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企业合同管理主要是通过内部控制进行,而内部控制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又是管理人员,但仅仅靠一个业务部门人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应该抽调合同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等人员组成合同管理专家小组,应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形,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规避因个人的专业知识所限而损害企业的潜在损失。另外,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小组人员进行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合同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等的学习和研究,提高合同管理小组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2.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在公司中,公司管理制度给其发展造成的影响很大,这便要求必须重视完善管理制度,帮助公司更好的发展。尤其是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影响企业的长期战略发展,这便要求企业必须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应该明确和细分相关的义务和权利,并且将其通过合同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在工程承包中出现问题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便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与此同时,想要保证合同管理更好的进行,还必须要求监督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对工程进行审核,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建立跨部门间的沟通与反馈机制,防范风险控制盲区
一项合同的执行过程,涉及企业各个业务部门的工作。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落实各部门的职责,但它不可能囊括合同管理的方方面面,往往缺乏部门间的沟通与反馈机制,而造成风险防控盲点。企业上下级的沟通,因权力效应,沟通渠道还算顺畅,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之相反。企业领导层应重视跨部门的沟通,通过定期学习培训提高个人沟通技巧和水平,出现沟通障碍,领导层要出面及时解决,不能让问题搁置。对个人还要加强职业道德、岗位知识的教育,以企业利益为上,涉及部门间的工作要及时反馈给对方。在企业里形成一种良好的沟通氛围与反馈机制,让风险防范区域覆盖到位。
4.建立和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风险预警能够很好的降低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这便要求企业应该完善自身的风险评估制度,分析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做好风险评估,及时的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隐患,并针对隐患采取一些措施防范风险。合同管理与很多方面的因素都有关联,为了有效地预防合同风险,健全合同风险预警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只有有效地预测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的问题,采取有效地应对措施,才能防患于未然,减少可能造成的风险对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危害。为此,企业的信息部门应该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企业的风险预警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料,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风险预防效果。
四、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面临的竞争也更加的激烈,为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管控、降低企业的损失,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