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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基于‘三重螺旋’理论的高校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研究”(2013-GH-182),河南理工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研究”的成果之一。
摘 要:为确保大学科研资金的可持续性,提升大学卓越科研能力,欧盟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政策,鼓励大学科研捐赠。欧洲大学科研捐赠模式包括“主要捐赠模式”、“基金研究模式”、“复合模式”和“校友模式”。在保障措施上,欧洲大学研究捐赠注重设立政府配套资助、创建卓越科研项目、发展各种形式基金会。
关键词:欧洲大学科研;捐赠模式;保障措施 为保障大学科研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欧洲大学收入多元化”(EUDIS)改革特别强调了利用财务收入多元化促进其他收入,以便平衡大学收入结构,从而确保大学通过拥有充足的科研财政收入实现其学术目标。[1]为提升欧洲大学社会捐赠能力,吸纳更多、更稳定社会捐赠发展大学科研事业,欧盟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并在模式选择和保障措施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反思其成功经验,为我国当前高校科研社会捐赠形成科学认识提供有益借鉴。
一、欧洲大学科研捐赠的政策激励
近年来,为创建知识创新型欧洲研究区,欧盟决定大幅增加研发投入,强化研发财政支持力度,将欧盟研发经费翻一番。2002年,巴塞罗那峰会通过了“到2010年使欧盟研究总经费占其GDP 3%”的战略目标,其中2/3来自私人投资,1/3由公共部门承担。[2]“欧洲研究区”确立了未来欧洲创建世界一流科研基地、实现科研卓越的战略目标。然而,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已成为欧洲研究区建设的重大障碍,对此,欧盟2003年的《研究投入行动计划》和2005年的《更多研究和创新》等政策报告,都对欧洲大学科研资金投入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基础上,把扩大私营部门、社会捐赠作为欧洲大学科研投入的重要来源。
2005年欧洲委员会发表《给予欧洲研究更多投资:基金会与非盈利部门在增加研发投资中的作用》政策报告,强调了欧洲基金会在欧洲研究活动中的独特地位和重要价值。为最大限度地开发科研捐赠的潜能,报告提出了一揽子战略举措:提高研究基金会的信息透明度,不断改善欧盟各国基金会的可利用信息系统,积极创建“欧洲研究基金会论坛”,鼓励通过国家和国际捐赠运动增加研究投资;为基金会营造有益的财政和制度环境,确保捐赠享有充分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基金会活动的税收优惠计划更加广泛、透明和富有吸引力,简化和改善基金会的法律法规环境。[3]在完善研究资助平衡机制方面,该报告建议提出,引入基金会支持的研究项目的 “政府配套资助机制”,并通过鼓励风险资本培育新型研究基金,鼓励公司部门创办“部门或问题导向基金”项目。[4]为提升研究资助机制的有效性,报告还提出,不断提升民间基金会的治理水平、透明度和责任感,加强欧洲不同民间基金会之间的网络联盟,探索创建大学基金会,鼓励大学更加积极主动地吸纳民间科研资金;为欧洲民间基金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财政环境,为跨国民间基金会活动提供优惠条件。[5]
为提升大学科研捐赠能力,2008年欧盟又发表了旨在力促社会参与大学科研的《大学从慈善财源融资:发展大学与私营捐赠者伙伴关系》工作报告,报告提出了针对大学科研捐赠的政策举措:大学应该将社会融资作为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大学内部融资能力建设;大学应该充分考虑捐赠者在大学治理结构中的应有地位,将社会融资作为大学治理的核心使命;大学应努力解决社会捐赠来源的伦理道德问题,充分认识校友对大学科研资助的重要价值以及学生经验与校友态度之间的互利关系。[6]该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大学创建基金会的发展战略,要求大学通过自设基金会为学校提供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吸纳校友或地方产业可利用资源。[7]报告还强调在欧洲区域营造有利于大学科研社会融资的文化环境,如培训大学融资部门员工,以提升其对大学科研捐赠的科学认识能力,创建相应的融资项目。[8]另外,该报告计划启动新的捐赠计划,如启动国家捐赠运动计划,创建国家和欧洲区域研究彩券(lotteries for research),为捐赠者提供国家奖励计划或公共认可计划,明确国家或欧洲区域大学融资卓越标准,创办大学领导论坛以分析其捐赠绩效。[9]这些政策举措为提升欧洲大学科研捐赠能力提供了重要政策激励环境。
二、欧洲大学科研捐赠模式
从大学与捐助者之间互动关系看,当前欧洲大学科研捐赠模式大致有四种。根据捐赠者类型、大学行为主体在捐赠中的主导地位、捐赠者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的规定程度等综合要素,可分为主要捐赠模式(the Major Gift Model)、基金会科研模式(the Foundation Research Model)、复合模式(the Multi-mode Model)和校友模式(Alumni Model)。[10]
(一)主要捐赠模式
主要捐赠模式是欧洲大学采取的大宗捐赠或主要捐赠的科研社会融资形式,其目标群体是富豪个体和商人,主要通过现金、赠物、遗产赠品等形式提供捐赠,大学可以通过创办基金会或校友关系等途径开展。该模式主要运行目标是获取具有长远影响的大规模捐赠,或投资于科研基础设施,从而确保大型科研项目顺利开展。一般来说,潜在捐赠者更多希望其捐赠能够直接导向具体科研事务。[11]
这一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强调大学领导与富豪个体或大公司董事之间的网络关系的重要性,其沟通进程由双方最高层领导开展,如大学校长或其高层代表与富豪个体或基金会主席之间。该模式运行的基本规则是:捐助额度越大,参与沟通的级别越高。捐赠合同通常是非正式的面对面操作,整个沟通进程要求每一个捐助者仅与作为唯一代表多的大学校长开展。这种互动模式的频率与大学融资的努力程度密切相关。一旦大学与潜在捐赠者建立起合作关系,就需要大学设立内部运行机制,如公司沟通部门、校友关系与融资部门。这种模式特别强调高层领导参与融资过程,需要在融资之前与潜在捐赠组织和个人保持密切关系,并及时向潜在捐赠者明确学校发展成效和发展战略。理论上讲,这种捐赠模式可能会因为双方利益博弈而导致捐赠者对大学发展战略的自治权有不同程度地干预,但欧洲实施经验显示,并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捐赠者对大学战略规划滥加影响。
(二)基金会科研模式
基金会科研模式主要是指公司和社会大型基金会向大学研究者或大学官方的科研项目提供资金的捐赠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基金会事先制定捐赠的正规程序、规则和标准,以一定利益领域中的研究项目为资助对象,有的也根据基金会的使命、目标和利益向大学提供奖学金或博士生教育支持项目。
该模式在操作上首先要对大学和不同基金会之间的共同利益达成共识。基金会所支持的相关科研领域和项目等信息事先定期向大学或科研组织。这种捐赠模式的大学行为主体是研究者个体,当这些个体根据其研究利益领域在有可能获得基金会资助的情况下,就要开展捐赠沟通活动。如果大学研究者的科研项目能够预测获得卓越水平,基金会就要与大学领导签订初步合同。如沃尔福森基金会(Wolfson Foundation)等一些捐赠组织在资助大学科研项目时要与大学最高层领导沟通,以确保大学官方的支持;一些基金会则最终要根据研究者的声誉和研究能力而定。初步协议和共同利益领域确定后,基金会要设定申请程序,根据基金会相关规则、目标和同行评审遴选办法设定遴选标准。[12]该模式更多地强调研究者个体与基金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大学内部融资部门主要基金会捐赠相关信息,并向研究者提供基金申请指导服务。
(三)复合模式
复合模式是指大学与广泛的潜在捐赠基金会或公司之间的各种形式的互动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大学领导、管理者和学术人员等多类型的大学行为主体与多个小基金会或公司资助源之间存在多元互动关系。[13]一般来说,基金会的规模影响其所要资助的大学研究项目和服务,这些基金会更强调支持具有“立竿见影”效应的短期研究项目。复合模式融合了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正规与非正规的互动关系,沟通方式,申请程序和选拔过程,如一些小型基金会主要基于个人关系和合同实施非正规捐助程序,也有一些小基金会实施正规申请和选拔程序以及同行评审。在捐赠决策上,一些基金会没有设置明确的投资项目领域的优先战略,可以根据其他基金会的惯例灵活决策。其决策通常依基金会领导者的个人或董事会核心代表的愿景而定,可以直接与大学研究者合作。这种模式运行中,同主要捐赠模式一样,个人关系非常重要,但这种模式的互动关系发生在不同层次,如沟通既包括在非正规的、研究者个体与基金会核心人员之间进行,也包括大学领导与基金会领导之间的正规签约。在复合模式中,大学内部的“公司关系组织”起重要作用,这种内部关系组织需要支持大学研究成员,并与其合作,同时也要与公司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可以直接与公司合作以获得捐赠机会。复合模式的关键因素在于大学领导需要支持并创建内部融资机构,并与外界组织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向各利益相关者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四)校友模式
校友模式在欧洲大学科研捐赠中比较常见,其目的主要是从校友捐赠者那里获取小额捐赠。在其他模式中,捐赠主要是根据基金会捐赠者的利益诉求指向特定科研项目,而在校友模式中,可以根据大学科研所需决定捐赠范围,捐赠额较大的校友可以根据校友的特定目标和服务对象,决定捐赠事宜。在该模式运行中,首先要在校方由融资部门人员定期开展沟通会,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沟通,而不必面对面进行,如果融资部门不是独立实体,则由“校友关系组织”开展。大学内部融资部门需要与校友协会保持密切合作,校友协会可以是大学内部融资部门,也可以是完全独立的外部机构。融资活动主要依据校友协会开发的相关数据库信息开展。校友模式在各类大学都比较常见,捐助决策具有高度个性化和情感化倾向。
在这种捐赠模式中,校友更新数据库、融资管理办公室等大学内部设施起重要作用,是与校友协会直接沟通和合作的重要平台。如果校友协会是大学之外的独立实体,就需要通过一定策略建立和维持大学与校友协会之间的良好关系。另外,大学领导的作用主要是与潜在校友捐赠者签订合同。早期培养学生校友捐赠意识是该模式有效运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欧洲许多大学从学生入学就开始培养其作为未来校友的捐赠态度和品性,重点培养学生的“自愿捐赠主义”(Voluntarism),并注重建立校友成员之间的良好关系。[14]
三、欧洲大学科研捐赠的保障措施
(一)提供配套资金激励捐赠
政府配套资助是欧洲激励捐赠组织资助大学科研活动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大量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如果能够就捐赠组织资助项目提供适当的配套资助,将会激发捐赠的积极性和成效性。对此,欧洲许多国家都施行了配套资助计划,其中英国最为典型。2007年2月,布莱尔政府宣布了一项旨在力促增加英国高等教育机构捐赠的配套资助计划,即在2008-2011年3年内提供2亿英镑配套资助计划,支持英国大学捐赠融资活动。该项目的目的是激励私营捐赠组织向高等教育提供约4亿英镑的现金捐赠,通过配套资助为英国高等教育捐赠营造良好的捐赠文化。配套资助计划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配套比例为,捐赠资助与政府资助比例为1 ∶1,主要针对缺乏捐赠融资经验的高校;第二层次配套比例为,捐赠资助与政府资助比例为2 ∶1,主要针对已有捐赠融资项目的大多数高校;第三层次配套比例为,捐赠资助与政府资助比例为3 ∶1,主要针对具有丰富捐赠融资经验的高校。 [15]
(二)创建“卓越科研项目”吸纳捐赠
科研卓越是捐赠组织捐赠的重要目标,也是吸纳社会捐赠的重要策略。为提升大学科研捐赠融资能力,欧洲许多国家通过启动“卓越计划”来激励捐赠组织对大学科研捐赠的积极性。德国政府2005年启动和推行“大学卓越计划”, 该计划分为三个层次:(1)研究生院计划。旨在培养年轻科研人员,提供理想的攻读博士学位条件,具有跨学科特色,并联合社会捐赠机构。(2)卓越集群计划。即基于现有的顶尖科学成就的交叉学科联合体,联合校外科研机构并运用经费杠杆加以强化,资助新的组织结构建设及其必要的基础设施、教授岗位、大型设备等。(3)大学未来战略。该战略旨在促进德国顶级大学拓展强势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最终奠定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16]这为潜在捐赠者的捐赠提供了基本准则。为鼓励大学科研捐赠,提升大学研发能力,法国政府启动了激励高等教育科研捐赠的行动计划,如“法国大学捐赠事业”计划,鼓励基金会资助大学卓越实验室网络;另外,法国政府近年来还启动了 “大学科研捐赠事业财政改革”和“科研基金会特别行动计划”,以激励捐赠组织对大学卓越科研计划的资助;《2006年研究法案》又提出了通过政府提供种子资金和私人捐赠组织捐助的方式,在法国成立了13个“卓越科研网络”。[17]法国政府希望通过部分中央政府的资金投入能起到某种杠杆作用,由此促使社会和企业捐赠组织提供补充配套资金或捐赠。[18]通过捐赠融资以强化其学术卓越特性和国际竞争力。
(三)通过多种形式基金会融资捐赠
在欧洲大学科研捐赠政策和发展模式中,基金会是大学科研捐赠的主要来源。为提升大学科研捐赠融资能力,确保欧洲大学科研资金的可持续性,许多国家都增设了大量基金会组织。欧洲基金会中心(EFC)在欧洲发展了大量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的财政资源、决策控制权和资源分配方式,大致有四类基金会组织:独立基金会(如个体或家族创办的基金会、诺贝尔基金会等);公司基金会(即由公司创办的基金会);政府基金会(包括国家、跨国政府资助和管理的基金会);社区基金会或融资基金会,即主要接纳社区个体、公共和私营捐赠者的资助而成立的基金会,负责根据公共利益对这些捐赠资源进行融资、管理和再分配。 [19]为增加大学科研捐赠资助的针对性,欧洲各国还创办了大量科研基金会(Research Foundation),藉此增加大学基础研究资助,特别是跨学科研究项目,如创设研究中心、资助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
四、结语
欧洲大学自身的财政紧张使欧洲各国纷纷倾注于捐赠融资事业,开拓捐赠融资渠道。欧盟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激励捐赠组织对大学科研捐赠,非盈利组织、校友捐赠计划、富豪个体和慈善信托基金会等捐赠组织,已成为欧洲大学知识生产和开展欧洲跨国研究计划的重要财政来源。欧洲大学科研的四种捐赠模式表现出的不同特征以及欧盟大学科研捐赠融资保障措施,为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社会捐赠体制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为提升大学研究卓越水平,吸纳潜在捐赠资金,大学应该把社会捐赠融资作为大学整体发展战略之一,建立专门的学校内部捐赠融资机构,加强捐赠融资能力建设。从捐赠融资渠道上,欧洲大学科研捐赠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方案,根据所需资助规模、潜在捐赠者类别确定大学参与捐赠过程的行为主体。不论哪种模式,大学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明确学校卓越科研领域和项目,展示其科研项目的优势所在,确保对潜在的捐赠者有足够的吸引力。为有效吸纳社会捐赠,政府应该在大学治理体制机制上确保其高度的自治权,应使现代大学更具创业型和开放型态度,克服过分依赖政府资助的压力,鼓励学校从社会捐赠部门自主融资,确保大学科研收入来源多元化和可持续性。对此,大学应积极创建自己的捐赠基金会制度,为潜在捐赠者提供其所需的可见性较强的、透明化的信息资源,确保大学所需捐赠的现金流动的可持续性。大学应注意培养在校生的校友意识,建立良好的校友关系,使学生毕业后具有捐赠母校的意识。另外,从政府角度看,为激励社会组织捐赠大学科研,应实施配套资助机制,对捐赠组织捐赠的科研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并在财政税收政策上对捐赠者以足够优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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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孙华.德国“卓越大学计划”评析[J].?教育发展研究, 2009(14):106-109.
1、引言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酒店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餐饮市场的竞争,不外乎资金投入、经营理念、环境设施、菜品风味、营销策略、服务水准和价格定位等几个方面,而这一切又集中体现在人才(含经营管理型人才与技术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近年来,旅游高等教育伴随着旅游产业的不断壮大而迅速发展,并为旅游行业提供了大量的专门人才,高职作为面向社会培养旅游专门应用人才的主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旅游高职教育在取得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等问题,提高我国旅游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结构是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关键点,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效果将对旅游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当前,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中存在低效教学现象,迫切需要对其有效教学进行系统分析。有效教学是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的教学,是教师遵循教育教学活动的客观规律,不断对教学过程进行优化,进而达到促进学生进步与发展的目的。而改进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结构,做好教学保障是关键的关键。
2、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
人才培养方向是为实现某一教育对象的培养目标及学制规定的教学任务而设计的教学活动总体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方向的核心是教学计划,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专业课程体系设置,职业能力结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安排及教学手段以及培养途径等要素。因此,为满足社会对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作为面向社会培养酒店管理应用人才的高职院校应研究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保障,把以上因素进行优化组合,改变以往旧的模式,创新出一个符合现实变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3、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结构
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应在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指引下,以职业技能培养为核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在不断调整与改革中,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专业课程体系。
(1)公共课(基本素质课程)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公共课课程为高职各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和科学素质、身心素质。包括: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廉洁修身,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军训,公益劳动。
(2)职业通用能力课程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职业通用能力课程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服务心理学、现代酒店营销学、酒店业概论、酒店人力资源管理、酒店公共关系学、酒店礼仪学、餐饮管理与服务、前厅、客房管理与服务、酒店实用英语、酒店英语听说训练,尽可能开设一些旅游与酒店用小语种课程。
(3)职业专门与综合能力课程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职业专门与综合能力课程直接对应岗位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的需求,培养学生综合技能的课程,包括:酒店管理专业见习、酒店管理综合实习、毕业综合实践(顶岗实习)。
(4)专业选修课程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选修课是职业拓展能力课程,是职业专门与综合能力课程的拓展和深化。具体按学生就业方向和行业应用领域需求细分为三个模块。模块一:饮食;模块二:行政管理;模块三:导游与会展。包括食品营养与卫生、应用文写作、形体训练、旅游地理、导游实务、会展服务与管理。
通过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几大课程体系层层推进,紧密结合,形成完整的酒店管理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4、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保障措施探讨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应充分认识到课程教学是学生后续专业的实习基础这一特点,注重基本理论教与学,力争为学生奠定良好的知识基础。
(1)对课程教学教法进行深入研究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应以就业导向,就有关课堂理论教学、校内实践教学、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等开展多种形式的酒店管理教学研讨会,并努力争取课程教学、教学组织与管理及教法研究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发挥了积极地作用。
(2)重视教学内容的改革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应以现代饭店业对旅游人才的素质要求,围绕适应社会需要和职业岗位的要求,坚持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基础,增加实践教学比例,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体系。
(3)改革教学的方式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应借鉴国外著名酒店管理专业先进的教学方式,教师灵活运用建构主义理论,积极采用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教学法,强调学生内部动机的激发,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具有掌握新技术、拓宽新市场、服务再创新的素质。
(4)改进测评方式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应改变以往一次性期末书面考试的考核方式,建立全过程、多元评价体系,包括笔试、口试、现场演示等,每一种考核形式都赋予分数,全面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兼顾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要求,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在学习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学习的过程中充分展示自我价值。
(5)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高职院校酒店管理类专业课程教学应精心制作教学课件,实现传统的黑板加粉笔的教学手段与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相结合。
除此之外,在教改实践的同时,应注重教学研究,发表教研论文,主编、参编酒店管理类教材,并根据课程大纲体系,编写、制作多媒体教材。
参考文献:
[1]白先同.德育新观念[M].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
[作者简介]屈艺(1982- ),男,江苏扬州人,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助理研究员,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机制改革。(江苏 南京 210094)
[课题项目]本文系江苏省201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基于高校—企业知识联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GZZ12_016)
[中图分类号]G64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6-0035-03
为响应国家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号召,推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教育部于2009年下达以应届毕业生为招生对象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目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已有两年多的经验积累,各大高校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模式、考核标准、培养质量保障措施以及如何突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区别于学术型硕士和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的鲜明特色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尝试。然而,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这一新生事物,目前仍然缺乏成熟的、全面的、适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和质量保障体系。因而,关于如何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教育工作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实践。由于培养质量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教育的核心内容,而且是否具备一套全面的、可靠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是保障研究生培养的前提以及衡量一所高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教育工作是否完善的标准。因此,探索和研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十分必要。本文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入手,简述了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必要性,最后落实到具体环节,包括质量评估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和师资队伍建设等,阐述了这些与培养质量密切相关的环节的质量保障措施。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
1.课程设置未能自成体系并反映企业需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作为新生事物,其课程设置还未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一套体系。由于学术型硕士学位长期占主导地位,积累了丰厚的经验,已形成十分完善的课程体系,因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培养方案设计、教学设施以及教师的知识体系都仍以学术型硕士培养为中心①,导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课程设置仍以学术型硕士课程设置为原型,体现出大同小异的景象。如此一来,虽然重视了理论基础却忽视了工程实践这一关键要求,使得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课程设置不能切实贴合“重视实际应用、突出专业实践类课程与工程实际类课程”的指导意见,最终将使研究生培养偏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另外,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也没有真正倾听企业和人才市场的需求,研究企业的人才引进导向,更多的是单方面完成课程设置,导致培养的人才与企业要求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问题都需要积极应对、有效解决,以保障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2.实践环节未能落到实处。根据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必须有至少一年的实践教学时间,这是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然而,这一环节目前还存在实践基地匮乏、双导师制责任不够明确以及审核不够严格等诸多问题②。由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不像工程硕士那样来自于企业,因而不具备工程硕士与企业固有的内在关系,故不能将企业迅速转变为实践基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实践需要依托专门的企业实践基地或产学研基地,而一些企业却未看到建立企业实践基地或产学研基地的优势,只看到此类校企合作带来的企业负担,因而实践基地还需要大力推广和发展。实践教学主要采取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然而这一制度很少出现在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内,尤其是对于企业导师缺乏明确的权利义务的条文规定和合同,更未涉及到酬劳等利益问题。如此一来,降低了企业导师的义务约束和主动性、积极性,进而直接影响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实践环节的学习。
目前,对于实践环节的考核以实践报告的形式为主,不能全面检验学生在实践环节的能力提升③。更多情况下实践报告也是流于形式,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因而,高校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实践教学考核方面还需要制定更全面可靠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
3.学位论文缺乏合适的写作规范和评审体系。大多数高校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论文开题以及答辩与学术型硕士同时进行,统一管理。写作模板也是统一设计,因而学生不由自主地以以往学术型硕士的写作模式为参考进行论文写作,难以突出工程实践这一特色。建立适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写作标准是突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教学特色的一条有效途径④。另外,目前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的评审仍以校内导师和校外评审专家共同审阅的形式为主,缺乏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专门的评审体系。由于校内导师和校外评审专家基本都是学术型专家,其评审标准以论文的理论深度和逻辑性为着眼点,而忽视论文的实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较难给予导向性意见和评价,指引论文研究内容的深入和发展。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的质量不能达到预期的要求。
4.质量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且缺乏主动性。高校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多以政府要求为导向,而政府对质量的评估主要以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情况为考核对象,很少关注学生所学知识是否符合社会需求以及是否能够达到学以致用的境界⑤。另一方面,企业作为接收人才的终端未能在质量保障体系以及质量评估中发挥主动性⑥。企业是最能反映高校培养的人才是否满足实践要求和社会要求的机构,理应在质量保障和评估中做出人才输出效果的反馈,提出评估指标以帮助评估培养质量,并给出相应的、有效的保障措施和建议等。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1.保障培养质量是提高就业率的基石。培养人才的目的是为企业输送高层次职员,进而推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更是以培养适应企业需求、具有特定领域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而就业是体现这一培养目的的直接形式。就业率除了和专业以及院校相关,和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也是密切相关的。因而,培养出符合企业要求、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知识面宽广、科研能力强的高质量毕业生毫无疑问将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可见,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严把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论文评审关,是提高就业率的基石。
2.保障培养质量是提高社会认可度的跳板。由于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应届毕业生的成绩相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较低,让人们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质量以及就业前景产生怀疑。加上若干年来工程硕士的半脱产教学以及只拿学位证而无学历证的传统认知让人们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工程硕士混为一谈⑦,并普遍认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相对于学术型硕士存在入口宽松、培养流程不成熟、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学位证书的认可不够广泛等问题⑧,进而导致就业前景不乐观。一直以来,人们对新生事物的肯定都要经过怀疑、观望、接受和认可的过程,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亦是如此。而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破除疑惑、使其社会认可度产生质的飞跃的有力跳板。
因而,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推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立适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质量保障体系并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是提高就业率的迫切需求,也是提高社会认可度的要求。
三、预测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具体保障措施
1.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际上是一种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以已有资源建立管理程序,实施过程控制,最终达到预期目标。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质量保障体系即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利用高校内外资源,以教学实施和管理制度为基础,以质量评估为手段,把与教学质量密切相关的教学质量管理行为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目标清晰、分工明确、相互协作、能够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整体⑨。落实到具体教学中,可关联至培养方案设计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方案设计又涉及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几个环节。质量保障体系结构如图所示。
另外,质量评估作为质量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是衡量保障措施是否合适、有效的天平。因而建立和健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评估方案和标准是保证质量保障体系健康发展的前提。目前教学质量评估以高校内部自评为主,建议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质量评估中引入企业因素,让企业参与到评估标准和评估手段的设计中,并参与到评估过程中来。以此加入以企业为导向的质量保障措施,使得培养的应用型人才更贴合企业的需求。
2.课程教学。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教学包括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两个方面。课程设置采用基础理论课、技术实践课、公共必修课以及公共选修课相结合的形式,互相支撑又具有自身特性。基础理论课用于提升研究生理论水平,为实践奠定理论基础,同时在课程设置中注意拓宽知识面,引入交叉领域的基础知识,便于引导学生进行发散性思维,锻炼创造性。技术实践课以课程设计、实验室实验为主,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的关键环节,应占据课程学分的大部分比例。公共课程用于丰富学生课外知识,提高其综合素质。在课程具体设置时,应结合高校以往的课程设置经验和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应邀请特定领域企业高级工程师参与制定培养方案和课程名目。另外,学院应积极鼓励具有科研项目的教师结合自身项目实例开展专题讲座,带领学生学习如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科研过程。在教学方式方面,教师可采用小组研讨方式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并组织学生以某一科学问题或工程问题的机理、研究进展等内容为对象做随堂小讲座,引导学生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凡是具有启发性、开放性和体验性质的方法都可以用于课程教学⑩。
3.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将理论联系实际、独立解决具有工程背景的问题的能力,然而对这种能力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科学的方法以达到循序渐进的效果。为此,可采用从公共实验课作为基础到参与导师科研团队再到走进企业实践基地的模式逐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一般来说,导师在研的横向课题均以解决具体的工程问题为主,虽然分配给学生的任务只是工程问题的一部分,也很可能已被导师转化为数学模型或某一类典型问题,但通过参与横向课题,通过与团队内的其他拥有不同分工的同学进行交流,与导师进行沟通,完全能够体验到解决一个工程问题的过程,并能形成经验,日后亦可通过举一反三和触类旁通来独立解决类似的工程问题。长期参与导师科研团队,耳濡目染,不仅能够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更在潜移默化中学到导师解决工程问题的科学的思维方式,为日后进入企业实践或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企业实践基地或产学研基地的建设和推广方面,政府和高校一直在大力推进,实际上,将教师也加入到企业实践基地建设中将是一种有效的尝试。高校的部分教师与企业有横向课题合作,这种合作可能是校内教师团队与企业科技团队的合作,那么就会与企业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产生联系,自然而然地将企业特性与校园特性联系起来,随着这一校内团队与企业团队合作的深入和长期稳定发展,势必可将该企业转变成为一个潜在的实践基地,派遣校内团队内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去参与生产实践。此举措既解决了实践基地问题,又加强了“双导师制”的落实,原因在于校内团队与企业团队中既包含了校内导师,又包含了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导师人选,鉴于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为了项目顺利发展、达到共赢的目的,企业导师必将尽心指导学生实践,而避免出现以往企业导师流于形式的问题。同时,考虑到实践教学的考核是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直观手段,应提倡多样化、准确化的考核方式。考核除了提交实践报告这一单一形式外,还可增加企业考核报告环节、提交实践成果(以实物成果为主)以及动手能力检测环节,例如提出本领域常见工程问题,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采用实验手段完成等。
另外,为了加强学生对实践环节的重视,可将实践环节与学位论文答辩挂钩,将答辩资格与是否参加企业实习、实践考核是否合格相关联,既体现高校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实践教学的重视,又有助于实践教学的落实,从而保障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4.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最终成果,是检验培养成果的直接形式,也是检验学生动手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保障学位论文的质量应从选题以及开题进行把关。首先,选题内容应严格符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即体现工程实践背景,注重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建议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分别进行开题答辩,区别对待,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选题和开题答辩过程中邀请本领域的企业内高级工程师和校内科研经验丰富的教师共同参与,确保所选课题充分联系工程实际。论文写作方面可设计专门的模板,涵盖课题的工程背景简介、理论基础、仿真研究和实验或实践研究等几个方面,突出实践研究环节,着重展示实验研究成果,例如电路板、模拟系统平台以及实验结果等。论文表述方式要求图表丰富,研究结果直观明了。论文评审以及答辩应突破传统校内专家和校外评审专家共同参与的形式而采用校内专家和企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形式,如此既保证了论文的理论水平又保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进而指导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向更高水平发展。
5.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需求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教学工作的师资队伍是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的硬件条件,也是提升高校教育水平的有效手段。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首先应从人才引进入手。目前,高校引进人才以院士、长江学者、百人计划等在国内外极具影响力的学者以及部分成果卓越的青年学者为主,而且在引进时主要看重人才的学历、学位以及科研水平,包括情况和学术奖励情况11。院士等高端人才毕竟是少数,人才引进势必以青年学者为主体,而在青年学者引入时应从仅重视其学术成果的方式转向学术与工程能力兼顾的方式,以此选拔的人才才能胜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教学工作,进而为国家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人才。
针对现有师资力量,为提升其实践教学水平可开展定期培训以及制度激励12。定期培训可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境外交流学习,去企业带薪半脱产学习等。制度激励目的在于引导教师提升自身工程实践能力,进而间接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教学水平。具体地,可以将工程经验或科研项目数量作为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作量核算方面稍作倾斜,为科研项目提供配套资金等。如此一来,在鼓励教师重视工程经验和科研项目的同时,也为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发展潜在的实践基地奠定了基础。除了引进人才和提升现有师资素质外,还可以建立合适的兼职导师制度。通过多元化地聘用兼职导师,尤其是企业高层次人才,建立合适的奖励和待遇方案,能够充分地优化导师队伍,发挥兼职导师的积极性,进而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质量。另外,可将兼职导师与“双导师制”相融合,在发展企业兼职导师的同时,也拥有了企业导师这一人力资源,进而既落实了“双导师制”,也为学生培养提供了工程实践资源和场所。
四、结语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已有两年多,而对于如何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的探索依然任重而道远。本文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存在的问题为着眼点,阐述了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并从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学位论文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几个方面探讨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期望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教育提供参考。
[注释]
①陆媛,罗琼.浅议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J].中国电力教育,2010(33):46.
②张林林,罗尧成,孙跃东.论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保障策略[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3):74.
③姜金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思考与对策研究[J].中国轻工教育,2011(2):37.
④郭亚平,姚勇波,郭亚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工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比较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0(28):29.
⑤⑨熊玲,李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8):7,7.
2010年6月30日,欧盟接到比利时无线网络设备生产商Option投诉,对中国数据卡(又称无线宽域网络调制解调器,英文名:Wireless Wide Area Networking Modem)同时发起反倾销及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约41亿美元,并要求此类产品在进入欧盟时需向海关注册登记,以备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时,可以追溯适用于已经登记并进口的产品。如果上述相关指责成立,那么对单位中国数据卡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将超过60欧元。
2010年9月16日,应生产商Option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数据卡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Option公司认为,中国华为公司和中兴通讯等竞争对手得到了中国政府的非法补贴,补贴形式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贷款及在深圳建立特惠工业园等多项政策措施。补贴调查期为2009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
2010年9月19日,中国商务部就欧盟对中国数据卡产品同时进行三种贸易救济措施调查发表重要谈话。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欧盟对中国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做法引起了中国公众和业界的强烈不满,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希望欧盟尊重相关法律和事实,履行其成员国首脑作出的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避免采取伤害中欧经贸关系和欧盟自身经济的做法,中方将保留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采取措施的权利。
2011年3月3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数据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由于申诉方比利时无线网络设备生产商Option于2010年10月26日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数据卡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因此决定自公告之日起正式取消数据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官方公报称,由于申诉方比利时无线网络设备生产商Option于2010年10月29日提交了撤销对原产于中国的数据卡保障措施调查的申请,因此决定终止对数据卡的保障措施调查。
至此,欧盟对华数据卡贸易救济调查全部终止,这一决定释放出积极信号,有利于中欧双边经贸关系稳步发展,有利于鼓励双方业界加强对话合作,更有利于维护欧盟各成员国消费者利益,实现中欧互利共赢的可喜局面。
二、 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措施特征及趋势
透过数据卡案例来看,欧盟对华贸易救济措施呈现以下特征:
1. 贸易摩擦密度升级。2008~2010三年间,欧盟分别对中国发起“两反一保”贸易救济措施6起、6起、11起②。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使欧盟经济和贸易受到严重冲击,次年冲击程度伴随危机范围扩大而不断加深。进入相对平稳的后危机时代,欧盟以保护其国内产业安全为掩饰,对处于第二大贸易伙伴的中国频繁发起贸易救济措施,严重抑制了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日益加深的经贸友好合作现实背道而驰。
2. 救济措施形式多样。欧盟在贸易救济措施制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及丰富实践经验。目前,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修改国内反补贴法以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对国际公平贸易环境产生了极大影响。在以关税为代表的传统贸易壁垒保护力度日益减弱的情况下,“两反一保”联动措施成为欧盟对华重要贸易政策工具。联动措施不仅阻碍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而且制约国内诸多宏观经济政策,甚至对整个产业链乃至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都会产生深远影响。
3. 涉案产品种类延伸。中国遭遇欧盟贸易救济措施涉案产品种类繁多,范围广泛,指向对象包括贱金属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食品、纺织品、纸制品、橡胶制品和木制品等附加值较低的产品,而欧盟对华数据卡调查则显现出当前国际贸易保护向高新技术产品蔓延的趋势。高新技术产品涉案金额巨大,中国相关企业的合法利益将会受到严重损害,技术发展受到明显阻碍。
欧盟对华数据卡同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案件,从侧面预示了贸易救济领域短期发展趋势:首先,多项救济措施并用将在国际范围内产生连锁示范效应。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影响力较大,欧盟在贸易救济谈判及运用中表现较为活跃,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纷纷效仿欧盟做法,对中国其他领域产品的救济从反倾销、反补贴单项措施演变为双项措施联动,使得反倾销反补贴在抵消倾销、补贴不利影响同时,转变为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重要工具;其次,多项救济措施联动将引发更多形式的贸易政策工具出现。现阶段,中国面临的技术壁垒逐渐与知识产权相结合,影响范围从单独产品扩散到整个产业,技术壁垒的设置及跨越已上升为国家创新能力的竞争。随着全球气候问题日益严峻,以低碳认证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壁垒又将成为发达国家贸易技术壁垒的新特征。形式各异的贸易壁垒接踵而来,在发达国家强调竞争、发展中国家注重发展的新形势下,中国贸易环境面临着重大考验。
三、 中欧数据卡案例成功经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中国政府到企业,紧密联系的“动态一体四翼”联动工作机制(见图1所示),为成功化解数据卡产业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大力提倡及推广。其中“动态性”涉及案件调查全过程,“联动性”包含从中央政府到企业,自上而下高度协调一致的工作关系。
1. 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欧盟对华数据卡贸易救济调查中,中国商务部对案情给予了密切关注,并迅速协同地方经贸委、协会商会组成工作小组,积极组织国内企业应诉。商务部调动大量政府资源与欧盟斡旋谈判,体现了中国在国际商贸谈判中的重要地位。案件发生后,深圳政府市、区两级部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涉案企业进行案件通报,并与企业多次沟通进行案件评估和应对方法研究。在国家商务部和深圳政府部门的协调组织作用下,数据卡涉案企业安全意识加强,为合理避免贸易纠纷、全力争取应诉胜利提供了支撑与保障。
2. 行业商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中欧数据卡案中充分发挥了其桥梁纽带作用。立案伊始,机电商会就以中国涉案产业代表身份在欧委会进行登记应诉,并积极帮助企业填写问卷、开展海外游说,主动代表国内产业在欧委会申请召开听证会以及组织召开新闻会。在商会领导的亲自部署下,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与电子信息行业部联手合作,建立了高效的信息交流机制,为数据卡案件的成功化解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3. 律师团队。律师在贸易救济调查中是申诉企业的委托人,在中欧数据卡案中对申诉企业起着指导和帮助作用。深圳政府部门已建立WTO法律服务专家库,筛选国内外著名律师,特别是善于打国际贸易的律师加入律师库,为数据卡涉案企业提供了专业的WTO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动员涉案企业在法律有效期限内积极应诉,并组织参加行业无损害抗辩,争取合理权利,减小贸易摩擦带来的损害。
4. 企业。在重视技术且通信产业正面临升级的欧洲高端市场竞争中,中国华为与中兴两家企业依靠先进的科技力量显现出独特优势,但也为此成为欧盟Option公司数据卡贸易救济调查的直接指控对象。华为与中兴总部同处深圳之郊,借助毗邻的地理位置展开合作,在尊重贸易规则的基础上,配合政府及商会积极应诉,与欧盟竞争对手多次磋商,最终通过签署技术合作和授权协议的方式终止案件,实现了中欧双方企业的双赢局面。
5. 高校和科研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贸易救济申诉案件中的作用是潜在而不可或缺的,深圳政府已与复旦大学、厦门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为培养对外贸易领域的律师、会计师、企业家做出积极努力;同时,高校及科研机构依托其雄厚的科研力量与政府及其商务部门进行课题合作,为政府在贸易摩擦中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从应诉各参与方实体职能来看,在欧盟对华数据卡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案例中,“动态一体四翼”联动工作机制高效运行,各参与方团结协作,达到了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
四、 中欧数据卡贸易救济措施案例思考
欧盟对华数据卡同时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案件尘埃落定,社会各界对欧盟终止调查的做法大加赞许之余,也不禁对中国未来贸易发展进行深入思考。
第一, 各级政府规范补贴政策。中欧数据卡案由中国政府为企业提供的高新技术产业所得税减免、开发区优惠贷款等政策,具有违反WTO规则的嫌疑而引发贸易争端。当前,我国各级政府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会出台诸多配套扶持政策。而新兴产业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极易受到海外关注并引发争端,因此,中国政府应在WTO准则下规范各项产业补贴制度,避免招致不合理贸易救济调查。
第二,商会协会加强信息建设。数字化时代的来临附以信息特殊价值内涵,律师团队应辅助行业商会以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建设为基础,加大对国际贸易保护发展趋势的跟踪和研究全力争取良好外部发展环境;政府应创造条件建立法律协会、行业商会、企业三方内部数字信息网,实现法律援助服务、贸易知识培训和产品预警信息平台全线贯通,提升企业面临贸易摩擦的反应速度和应对效率。
第三,产学研用推动技术创新。各种贸易壁垒的冲击使中国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以价格取胜的贸易模式往往容易受到制裁,因此企业应该尽快转变出口贸易策略,以技术含量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产品获得国际市场竞争优势。企业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主动力,是创新的重要执行者,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均衡发展,能够激发企业的突破性创新能力,从而获得经济贸易的长远发展。
注释:
①案例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mofcom.省略;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cacs.省略。
② 数据由WTO官方网站http: //wto. org/,世界银行官方网站econ.省略/整理得出。
参考文献:
[1] 杨瑶.欧盟反倾销规则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4(9):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