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8 1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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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在大多数国家得到迅速普及。在这种强势的信息交流技术的冲击中,网络宣传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仅改变了人的生产状态、交往空间以及发展条件,也形成了一种新的时代网络环境。人们在经过对网络的新奇、狂热以及迷茫之后,开始重新思考网络宣传和网络舆论本身引起的混乱,本文以此为根据,展开讨论。
1 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爆发的特点
1.1 可控性和自由性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传输信息的方式日渐多样化。网络渠道的畅通,使人们之间的交流日渐顺畅。网络给予了人们前所未有的自由,但是,网络也身处在社会中,网络也有自身的游戏规则,并非不受制度、纪律和条例的制约。可见,网络的控制性和自由性是相伴而生的。
1.2 及时性和互动性
网络宣传的最大特点就是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宣传。在这种多渠道的途径表达中,人们是大众信息的传播者,信息得以交互式的传播。网络宣传在实现信息海量传播的基础上,还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交流,实现了网民和网络之间的互动[1]。
1.3 多元性和丰富性
网络宣传的多元性指的是网络的舆情信息包含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再加上传播途径的多元化,实现了社会意识的自由流转。这种多元分散的状态打破了地域的限制,使得不同的文化思想和政治制度得到碰撞。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抵制不良网络宣传带来的问题,是新时代下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的重大挑战。
1.4 外显性和隐匿性
外显性指的是网络宣传的过程中,使用的不是人的真实信息,在情绪和信息的表达过程中。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能够将心中真实的情感表达出来。与外显性相对的是,是网络宣传的隐匿性,人们通过隐匿自己的性别、年龄以及职业,能够起到一定隐匿作用。有人就曾经说过:“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2 加强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必要性
网络舆情的爆发式形成是社会公共事务在一定刺激下形成的。在网络舆情形成后,人们的情绪不断高涨,形成一定量度和强度的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的爆发式大范围内的人们群众不同意见和观点的碰撞。网络舆情主要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传播,网络宣传的上述特点预示着在新时代下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具有必要性。
2.1 政府管理机制不健全
世界上没有绝对自由的社会,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通过多样化的渠道进行自我意识的表达,是处于信息社会下人们进行信息表达的主要途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建立了健全的网络舆情信息管理机制,但就目前而言,对于网络等媒体的政府管理机制还是存在着不足。首先,网络媒体的政府管理机制众多,在权限的交叉中,出现了权责不明的情况。同时,地方政府设置的政府网站没有很好地实现舆论引导工作,网站的设置形同虚设。
2.2 网络舆论管理手段落后
就网络宣传的管理手段而言,网络技术的控制指的是利用网络技术保护进行网络信息系统和网站信息资源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实现网络舆情的引导要利用防火墙技术和数据加密技术,利用这些正当的技术合理全面而长远地保障网络安全。因为信息技术本身是两面性的东西。新阶段,就网络舆情的监管而言,存在着众多的管理问题,而这些问题存在,是实现网络舆情合理引导的重大障碍[2]。
2.3 网络用户自律性不强
网络宣传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自律监管不周的情况。网络用户的自律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的重要措施,在缺乏执行手段和保障手段的工作中,难以实现有效的自律监管。
比如,网络环境中,敌人自律组织代表着强大的利益集团意志,网络宣传中出现了大量的灌水帖和删帖。为了争取一定的人气和知名度,非法经营网络宣传。个人在进行言论的传播中,没有良好的道德意识规范,使得网络舆论的整体水平不高。
2.4 网络立法不足
信息立法工作在我国一直得到重视,从我国的立法质量和立法内容上可见一斑。但是,现有的网络法律存在着立法层级低和主体缺陷的问题,没有一部基本的网络立法保障网络工程的实施。另外,网络立法还存在和兼容性不强,网络空间是日益开放化的信息化工程,兼容性的缺乏严重阻碍我国网络工程和世界网络的接轨。最后,网络立法在内容上存在着缺陷,如网络知识产权和网络广告行为等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对策
舆情是社会的晴雨表。随着网络媒体的高度发展,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工作,能够保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渠道的顺畅。网络舆情引导的客体是社会公众,主要是指新闻受众。牢牢把握舆情工作的主动权,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3.1 建立完善的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体系
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管,首先要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的研究和分析。对网络舆情动态的掌控中,实现舆情信息管理。海量的舆情信息中,通过分析热点和敏感话题,能够有效提升网络舆情的管理与领导能力。“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是利用先进的搜索引擎与信息挖掘技术,通过网页的自动采集与管理、敏感词的过滤,实现相关单位的舆情监督管理。在一系列的分析管理中,确保大众互联网舆论导向的正确性。
3.2 推进网络建设的法制化管理进程
依靠技术手段解决网络技术问题,无法从根本上保证网络的安全。防范技术的加强甚至会引起某些人的猎奇心态,进行网络犯罪。通过借鉴国外的网络建设管理法律,能实现我国网络发展建设的有效推进。首先,加强非法舆论的监控,设置网络警察进行相关内容的监管。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同时,明确我国立法的目的,完善相关网络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在制定基本法律的过程中,注意法律的兼容性问题。另外,通过建立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基本法律的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3]。
3.3 用社会主义思想引导网络舆情建设
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政治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重视网络信息的宣传工作,是实现现代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网络宣传和舆论工作在不断加强的同时,要和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网络宣传教育的战斗力和感召力。首先。构建网络思想的道德教育工作,首先网上和网下的结合,加快政府“声音”的传播,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网络舆论工作建设。其次,提升网络的思想工作水平,强化网络建设的思想工作队伍,提升网络宣传和舆论工作者的形象。
4 结语
网络宣传的力量巨大,重视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的监管,能够全面掌握社情民意。通过对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的监管,能够有效实现思想工作的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管是顺应时展的大趋势。通过严格的网络舆情监管,实现政府和民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人们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发挥网络舆论对人们的正面影响。
【参考文献】
区人口密度大,网民基数高,呈现出网龄年轻化,思维活跃化的现状。这些网民既关心家乡建设,关注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又对一些热点舆情表现出既监督,又使其传播的新态势。针对这一现状,我们依托网这个网上宣传阵地,加强正面引导,把握舆论导向让正面舆论起主导作用。同时通过网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疏通社情民意。总体看,目前网上舆论态势正在呈现积极变化,正面舆论越来越成为网上的主流。在正面舆论的引导下,网上公共舆论逐渐理性,支持党和政府的声音越来越强。区委、区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都通过网及时,出现负面舆情,也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主动权。
在开展网上正面宣传的同时,我们也不断探索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通过不断的探索,区网上舆论监管和引导工作管理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健全了舆情收集机制,每天都有专人负责舆情监控,做到热点舆情提早掌握,提早主动,事情处理后要出《舆情摘报》,给我区一些部门敲警钟,让他们绷紧弦,时刻不能麻痹大意,轻视网络舆情;二是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建立了舆情监看联络员队伍,这些联络员每天上网,及时掌握本单位网络舆情,一有问题,马上汇报,我们也能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强化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四是建立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在全区相关部门和主要区直单位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网评员队伍。针对热点、敏感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根据事态及时运用网络语言,开展网上舆论引导。这些工作机制的建立,使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初步形成了配合有力、联动有序、处置有方的工作格局。
虽说区的这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面对快速发展的网络形式和日益变化的舆情传播渠道还不适应,与中央提出的把“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建设成为传播社会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民健康精神文化的新空间,对外宣传的新渠道”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认识和形势发展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把这项工作真正提升到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思维、行为方式,缺乏对网络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缺乏对网络舆情信息特点和规律的掌握,不善于借助网络了解社情民意。
二是处置网上舆情能力还未达到强势影响。尽管以网、政府网站为主的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初具规模,但总体上说,数量少、影响力弱,从网络媒体看,宣传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从舆论引导的力量看,总体素质不高,力量薄弱,对网络评论的特点把握不够。舆论引导的主动性不够,战斗力不强,在论坛的引导存在着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影响了网上舆论引导的效果。
三是网络管理还没有形成联动作战和快速处置的机制。在应对网上热点敏感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党委宣传、外宣部门和事发地或当事部门的联动作战和快速处置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普遍存在着提供情况滞后,配合联动迟缓的问题。当事部门要求网上删除、封堵的多,主动组织参与正面引导的少,在第一时间权威信息,抢夺舆论话语权、主动权的意识更是缺乏,致使网上不少热点的舆论引导工作延误最佳时机,形成网上评论热潮,给工作造成被动。
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编制目的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主要通过BBS论坛、博客、新闻跟贴、转贴等实现并加以强化。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发散性、渗透性和随意性等特点,越来越多的网民乐意通过这种渠道来表达观点、传播思想。当今,信息传播与意见交互空前迅捷,网络舆论的表达诉求也日益多元。如果引导不善,负面的网络舆情将对社会公共安全形成较大威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及时监测、有效引导,以及对网络舆论危机的积极化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发生任何级别的安全事故、造谣诽谤信息等危害安全稳定的各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论坛、博客帖子等。
(三)工作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以“属地管理原则、黄金四小时原则、解决问题原则”为处置工作原则,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组织机构
1.网络舆情领导机构。成立金茂担保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网络舆情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公司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总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引导处置的组织实施,办公室协助抓好工作落实。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网络舆情的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相关科室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三、应急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有道”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以及结合浏览国家、省、市、区主流网站媒体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公司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公司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区金融监管局、区委宣传部。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公司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较大舆情经过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或区金融监管局、公司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一般网络舆情由公司领导小组审核把关。
第六步:正面回复。新闻发言人在舆情发生后十二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络评论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七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公司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Ⅰ、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向区委、区政府、区金融监管局请示,在区委、区政府、区金融监管局的领导下,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Ⅱ、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宣传部、区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Ⅲ、一般网络舆情
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区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Ⅳ、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引导处置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为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科室(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会,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区委、区政府、区金融监管局指定专人对外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科室(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七、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应在全公司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公司各科室均有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公司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网络舆情应对现状
纵观网络舆情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它已经改变了我国传统的社会舆论格局,促发了网民的权力意识觉醒,但网络舆情的负面因素依旧存在,对社会发展造成威胁。政府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党和政府对网络舆情工作高度重视,但仍存在着应对不及时、应对不主动、监管无序化、问责不到位等问题,对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的维护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政府应对网络舆情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思想认识来看,政府官员对网络舆情认识欠全面。
一是对网络舆情理解不深,重视不够,正面回应不够。有的片面认为网络是年轻人的娱乐工具,有荒诞低俗甚至“很负面”的东西,所以在工作中仍按传统工作方法和模式行事; 有的对网络民意的关注往往停留在“高点击率”、“高关注度”、“大量跟帖”、“群体性”之类的问题上,而除此之外大量的问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处理;有的是对网民反映的问题,特别是不正之风、腐败现象等问题,不择手段地进行“删帖”,甚至一味排斥、打压,不少网络举报人因此获罪,使一些网民产生畏惧心理,严重影响了网上举报的积极性。二是视网络舆情为民意的全部,对网络舆情过度依赖。盲目迷信网络舆情功能的强大,要求对网络舆论全面放开,不加干涉,听任网民发表观点,这种做法可能导致网络舆论失控,带来一定程度的社会舆论混乱。
(二)从管理体制来看,“双轨统一分级管理制”实行中存在不足。
我国现行的网络管理体制是“双轨统一分级管理制”,即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同时参与,中央、省属、外宣媒体都参与地方网络市场的竞争,使得整个网络媒体结构多元化,行政隶属关系复杂化,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齐抓共管的现象,造成了网络舆情信息重复搜集、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等问题。而且在机构设置方面,某些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不够健全。首先,虽然某些地方政府部门都设有网络舆情监测中心、站点,但很少设立应急机构,所以发生突发事件时常常由于准备不足而应对迟缓。其次,设立的机构间还未形成完整对接的严密规范的系统,内外协同联动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另外,区县以下的网络舆情监管站点有虚设形象,从监测人员的配备到其文化素质及政治敏感度等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都还达不到现实要求。
(三)从机制运行来看,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机制不系统。
网络舆情信息的庞大、变化的突发及影响力的强大加大了政府应对工作的难度,要保证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真正实现,必须建立一套协调、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就目前我国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来看,虽然在实践的基础上已逐渐对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整个工作机制还未达到系统化的要求,如存在工作流于形式,人为因素作用较大;缺乏主动引导,依旧采取封堵舆论的方法;缺乏应对预案,透明性不高、应对失当等问题,使党和政府经常处于被动和被质疑的局面。
(四)从法律制度来看,网络监管的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相比,我国对互联网的立法还相对滞后。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等,它们的颁布对我国网络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这些法规较零散,不够系统,有些法律较为陈旧,已无法应对日趋复杂的网络信息传播。缺少外在的法律约束不仅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身处网络群体中,“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助长了网络暴行的蔓延。
三、实现网络舆情科学应对的对策
(一)提升网络舆情治理理念。
首先,增强政府官员的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人们对于媒介信息的选择、理解、质疑、评估的能力,以及制作和产生媒介信息的能力。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显现。政府官员需要学会运用官方网站、媒体网站、网民留言板、官方机构或官员个人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手段,进行信息和意见沟通。让“上网看看”、“在线聊聊”、“网上蹲点”成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职责要求,使网络成为了解世界、掌握资讯,科学决策、推动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要平台。
其次,强化政府官员的责任意识。一要强化占领舆论阵地的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官员要积极探索和研究网络舆情发展规律,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的政治优势和思想优势,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正面宣传,扩大主阵地的影响力。二要强化把握舆论导向的责任意识。政府要努力掌握网络舆论话语权,用主流媒体的声音占领网上新阵地,用多元化的方式引导多样化的思想热潮,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的主流意识形态。三要强化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意识。政府官员要利用好手中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
(二)完善网络舆情管理体制。
1、实现网络舆情管理机构科学化。
网络舆情已经成为常态,各级政府应该设立网络舆情常设机构来保证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常规性与延续性。从长远发展和管理需要来看,需要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常设性网络舆情管理机构,进行垂直管理。而针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危机应对,需设立网络舆情应急机构。它是在其常设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临时机构,由宣传部门、职能部门、公安部门、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厅等成立领导小组。另外,为了更加有效地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和问题,还应组织成立“顾问团”。为避免出现应对失误,可聘请权威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公共危机处理专家等组成“顾问团”。
2、促成内外协同联动管理。
跨时空性是网络舆情与一般社会舆情的重要区别。网络舆情可以瞬时由一点辐射到地域上处于极度分散的广大受众,从而引发舆论狂潮。因此,政府要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就要努力促成内外协同联动管理。体制内网络舆情管理机构应在网络舆情信息搜集的基础上,共同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信息共享及部门间协同工作体系,以便统一调度应急所需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权力资源和经费资源等,提高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的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政府需做好更多行业和网民自律的宣传,通过政策和财政等方面的支持,为其提供保障,最终形成“网络主导、官民联动、上下互通、快捷通畅、条块结合、密切协作”的立体式、全方位网络舆情快速反应体系。
(三)健全网络舆情工作机制。
1、建立完善的研判机制。
网络舆情研判是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关键环节,需要确定一套科学的研判流程。这包括:初步筛选--深入分析--综合判断--报告写作。初步筛选,即要将预设的目标舆情或热点舆情从海量的信息中提取出来。主要通过建立归类系统,进行量化分析和图表呈现的方式来筛选。深入分析,即探究这些有价值的舆情的生成发展规律,找出其信息来源、传播路径、利益诉求和网民参与动因等,分析舆情走势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综合判断,即结合初步筛选与深入分析的结果划分舆情危机等级,提出方案。报告写作,即通过对网络舆情定性与定量的判断,最终要形成相应的网络舆情报告,做出规律总结和研判结论。只有确立严谨的研判工作流程,才能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建议。
2、建立系统的预警机制。
首先,根据研判结果确定预警等级。将网络舆情的预警等级划分为:非常态的轻警告(IV级,蓝色)、警示级的中度警情(III级,黄色)、危险级的重警情(II级,橙色)、极度危险级的特重警情(I级,红色)。其次,建立预警组织体系。一是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与纵向体系。相关的中央到基层的各工作网点,要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使预警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政府到公众的立体体系。政府是预警的主体,社会中介组织是沟通与反应民意的重要组织也可承担预警的责任,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或理论支持,而社会公众是网络舆情最初感知的社会主体。三是建立网上到网下的双层体系。在预警工作中,既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的发展变化,也要通过了解网下社会的动态,适时调整方案,提高预警能力。
3、建立完备的引导机制。
政府需实现引导途径多元化。通过借助网络发言人、网络留言板、官方机构与官方微博、网络评论员等进行舆情引导。具体注意事项:一是完善网络发言人机制。借鉴传统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成一个完整的团队和制度,坚持“说明大事,说细实事,说透难事,说清坏事”的引导原则。二是制度化回复与办理网民留言。成立固定的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机构和流程;组建网络留言督办处,真正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能落实”。三是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业务过硬的网评队伍,是将网络舆情引导好的重要组织措施。
4、建立高效的处置机制。
首先,实现案情处置程序化。通过科学的计划制定,完善的部门协调,充分的人财物保障,可将网络舆情案件的处理从非程序化的决策过程,变成程序化的决策过程。这有利于提高有关部门的响应时间。其次,加强对相关官员的问责力度。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在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中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政府官员进行问责。最后,在网络舆情危机处理后,要对危机情进行系统反馈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以不断提升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
(四)加快推进网络监管法制化。
1、尽快制定一部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监管法》。对网民正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明确界定,以规范其信息识别、、传播等行为,切实保障其正当的权利;对网络平台、网站、网络中介的职责进行合理的规范,加强对微博、社区网站等的有效管理;对政府监管的职责、监管的标准和方法作明确的界定,使政府互联网监管规范化。
2、对我国现有法律体系进行及时的调整、完善和补充。凡现行法律体系中与互联网相关且仍然适用的,应当保留;对已经不再适用的,应及时予以废除、修改和完善;凡现行立法不能涵盖的事项,要进行补充立法。从而形成一个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自律规范共同构筑的我国信息网络安全规范体系。
注释:
邹庆国.应对“网络问政”党政干部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47-148.
新华网.中国互联网期待在法制监管“度”上展现智慧. http:///2010-12/16/c_128886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