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施工预算范文

时间:2023-06-18 1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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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施工预算

篇1

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以下简称绣品厂)与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四建公司)于1989年签订了二份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由四建公司承建绣品厂的综合楼及宿舍(座落于临海市区环城东路276号,现为鹿城路254号)。同时双方约定,如绣品厂未按约付款,拖欠部分工程款每月按二分五厘计算利息。该工程由四建公司三工处完成施工后,由于绣品厂拖欠工程款,双方于1992年12月20日签订了“欠款抵押协议”,载明:一、工程欠款总计人民币359985.93元;二、所欠工程款利息经双方协商由绣品厂支付10万元;三、绣品厂将四建公司所建的综合大楼底层198平方米和宿舍、食堂底层250平方米抵押给四建公司,并将房屋产权登记给四建公司;……五、绣品厂在三年内将全部欠款一次性付给四建公司,四建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将房屋登记卡、产权一并还给绣品厂;六、绣品厂如果三年内无法归还工程款,愿将房屋产权永属四建公司所有,绣品厂所欠工程款不另向四建公司找补。同年12月24日,该“欠款抵押协议”经临海市公证处公证。1993年1月1日,四建公司与绣品厂签订了二份租房协议,将上述房屋租给绣品厂,每年租金6万元。1993年9月1日,四建公司三工处作为产权人领取了上述房屋的产权证。协议签订之后,绣品厂既未偿付欠款,又未支付租金。1996年9月2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宣告绣品厂破产。该厂清算组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将抵押房屋直接转入自己名下有悖于法律规定,该欠款抵押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系无效协议,要求返还房屋产权。

被告答辩称:“欠款抵押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且是原告方主动提出将房屋抵押给被告,协议合法有效。原绣品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不付工程款,按协议约定,房产权应属被告所有,原告主张返还房屋产权无法律依据,且本案发生在担保法实施前,不受担保法约束。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服装绣品厂无力偿付四建公司工程款,以房屋作为抵押物符合法律规定,抵押关系成立。但这种抵押只是作为被告实现债权的一种保证形式。被告在绣品厂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优先受偿权。而绣品厂与四建公司签订“欠款抵押协议”时,约定将抵押物产权直接转移给四建公司三工处,其行为有悖于法律规定,该部分约定无效。原告主张房屋产权返还给绣品厂之请求有理,本院应予支持。当然,造成“欠款抵押协议”部分无效,原告方应负主要责任。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998年10月14日作出如下判决:

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与被告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签订的“欠款抵押协议”中约定房屋产权转移部分无效,其讼争的临海市区环城东路276号底层房屋产权返还原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所有。

判决后,被告不服,以双方自愿签订了“欠款抵押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取得了房产证,绣品厂未在三年内归还欠款,按约上诉人已合法取得了讼争房屋的产权为由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绣品厂清算组答辩称:原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而绣品厂与四建公司三工处签订的欠款抵押协议,却约定债务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义务后,再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返还给债务人,这种担保方式显然不是抵押,而是让与担保。绣品厂与四建公司三工处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自由原则,约定绣品厂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四建公司三工处,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上述行为并不违反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而是有效的。虽然双方约定,绣品厂在三年内不履行债务,四建公司三工处永久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绣品厂不向四建公司找补。但是,讼争房屋的价值大大超过所担保的债权,上述约定显失公平。在四建公司将超过担保债权部分的房屋价值返还绣品厂之前,四建公司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现绣品厂已破产,四建公司又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而设定让与担保的目的在于保证四建公司能从讼争房屋中优先受偿。因此,绣品厂清算组有权请求四建公司返还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作为替代,四建公司取得了就讼争房屋优先受偿的权利。虽然原审判决误将让与担保认定为抵押,错误地适用了法律,但其处理结果基本得当。综上所述,四建公司主张讼争房屋的产权归其所有,依据不足,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于1999年3月12日作出如下判决:

一、变更临海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为:上诉人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座落于临海市区鹿城路254号(原环城东路276号)房屋底层的所有权返还给临海市工艺服装绣品厂。

二、上诉人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对座落于临海市区鹿城路254号底层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评析

对本案的实体处理,一、二审法院的认识基本一致,即四建公司应将用于担保的房屋产权返还给绣品厂,四建公司得就该房屋优先受偿。但对此种担保方式的法律性质,一、二审法院在认识上存在分歧。一审法院认为属于抵押,二审法院认为属于一种非典型担保??让与担保,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按让与担保的法理作出了判决。

一、让与担保的含义及其有效的理由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担保标的物的权利(通常为所有权)预先转移给债权人,在债务清偿后,债权人将担保标的物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设定让与担保后,为了使债务人或第三人保持对担保标的物的使用收益,债权人往往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再签订使用借贷合同或租赁合同,由债权人将担保标的物借给或租给债务人或第三人使用。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标的物的占有,将该标的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不仅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更不转移抵押物的所有权。在本案中,绣品厂与四建公司签订的协议,虽名为“欠款抵押协议”,但其实质内容是绣品厂将其所有的房屋底层的所有权转移给四建公司,作为在三年内清偿欠四建公司的债务的担保。在四建公司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又签订了租赁合同,四建公司再将该房屋租给绣品厂使用,完全符合让与担保的特征。因此,本案的担保方式是典型的让与担保,而非抵押。

合同自由原则不仅允许当事人依据实际需要缔结现行法已有规定的合同,而且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强行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创设现行法未规定的新型合同。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当事人用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方法担保债务的履行,而且此种担保方式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应当承认其效力。此外,在德国、日本以及我国的台湾等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在审判实务上均承认让与担保的有效性。而且因让与担保具有显著的担保效果,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也有逐渐被采用的趋势。二审法院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认定双方当事人自愿采用的让与担保的担保方式不违反强行法规及公序良俗原则,该担保方式有效,是正确的。

二、让与担保的实行及担保权人的清算义务让与担保的设定,对担保权人而言,在对外关系上他虽已取得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在内部关系上,相对于设定人,担保权人仅于担保债务清偿的目的范围内取得所有权,也即他仅具有担保权人的资格。当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就让与担保标的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种权利的行使,即让与担保的实行。让与担保的实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归属清算型,即由担保权人将标的物予以公正的估价,如标的物估得的价额超过担保债权的金额时,超过部分的价额应交还设定人,标的物的所有权则确定地由担保权人取得,以供作债权的实现。它又可以细分为:(1)当然归属型。即在担保权人占有标的物的情况下,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标的物即当然归属于担保权人;(2)请求归属型。即在设定人占有标的物时,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担保权人须请求交付标的物或就标的物为充当清偿的意思表示后,该标的物或其价款始确定地归属于担保权人。另一种是处分清算型,即由担保权人将标的物予以变卖,将卖得价金作为债权的清偿。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归属清算型或处分清算型,均应履行变卖标的物或协议估价,然后担保权人才能就其价金受偿或真正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即担保权人负有清算义务。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设定让与担保的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往往超过所担保的债权额,为了防止担保权人乘债务人处于穷迫状态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谋取不当利益,维护当事人间的利益平衡,必须课担保权人以清算义务。德、日等国法院也通过判例确定担保权人负有清算义务。担保权人的清算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强行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予以免除,让与担保设定合同中订有免除清算义务的约定的,该约定无效。在本案中,协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绣品厂如果三年内无法归还工程款,愿将房屋产权永属四建公司所有,绣品厂所欠工程款不另向四建公司找补”,实际上免除了四建公司的清算义务,该条约定应属无效。在四建公司对房屋进行公正估价前,四建公司不能确定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让与担保设定人在清偿债务后,享有请求债权人返还标的物的权利。设定人行使这种返还请求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届期清偿债务;二是债务已逾清偿期,在一定时间之前,设定人仍得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担保标的物。采用变价受偿的,在担保权人与第三人订立担保标的物买卖合同之前,设定人可以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担保标的物。采用估价受偿的,在担保权人经估价清算,确定地取得担保标的物所有权之前,设定人也可以清偿债务,请求返还标的物。在本案中,虽然绣品厂在协议约定的三年清偿期满后仍未清偿债务,但四建公司亦未将该房屋变卖或估价,故绣品厂仍可清偿债务,并请求四建公司返还房屋。但此时,绣品厂已无力清偿债务。在正常的情况下,在绣品厂清偿债务之前,绣品厂无权请求返还房屋。故应驳回绣品厂的诉讼请求。但这样做,绣品厂不能要求返还房屋,四建公司又不能确定地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将使双方的法律关系不能了结,还要影响绣品厂破产程序的进行,影响职工的安置。因此,应当寻求一种新的方法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篇2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

装修合同就是为了房屋装修而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的协议。

今天查字典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装修合同预算表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到各位:

装修合同预算表

篇3

小编通过一些专业的正规装修公司了解,通常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如果是包工及包材料的简单装修价格大约在5-7万元左右,其中包括的装修有:煤、水、电、暖气管道的改道和更换又以及贴瓷砖等。【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在装修房子之前先了解一些装修档次是很有必要的,通常中低档次的装修价格一般在6-8万元左右,中档次的装修价格一般在8-10万元左右,中高档的房屋装修价格大约在10-11万元左右,高档的房屋装修价格一般在15万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100平米房子装修预算清单2022年

一、水电改造费用

水电改造是新房装修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费用支出也是比较大的。在100平米房子的简装工程中,水电材料通常需要花费3500元左右,施工工人的工钱一般是2500元左右,总计约为6000元。

二、家具费用

一个完整的家庭少不了各种家具的填充,主要包括沙发、茶几、床以及衣柜等等。有了它们的存在,居住者的生活才更加方便与舒适。对于100平米的房子,各种家具的费用约为1.5-2万元。

三、地面材料费用

在100平米的新房中,客厅等公共空间的实用面积约为35平米,卧室地面约有33平米,厨卫地面约有12平米。卧室地面铺设强化木地板,每平米75-125元,费用约3300元;客厅可以铺贴微粉或晶石地砖,费用在3500元左右,厨房与卫生间可以选择铺贴30-60元每平米的墙地砖,费用在600元左右。因此,地面材料费用大致是1.5万元。

四、厨卫装修费用

厨房与卫生间的简装主要包括各种基础项目,例如:包立管、塑钢吊顶、墙地砖铺贴等等,装修费用不计橱柜与电器等设施,花费在1100-3000元左右。

五、洁具费用

在装修卫生间时,需要用到各种各样的洁具,业主不妨选择一些合资或进口品牌中的普通型产品,包括座便器、洗面盆、淋浴器、水龙头等等,费用约为1800-3500元。

六、灯具费用

装修新房需要安装各种灯具,例如水晶灯、吸顶灯、镜灯等等。其中,主灯800元,卧室灯500元,厨灯、浴霸、镜灯500元,辅助灯具200元,费用总计在2000元以内。

七、五金费用

五金主要包括水龙头、门锁、门吸、把手、开关、推拉门的轨道等等,业主可以考虑质量优、价格适中的合资品牌,总花费控制在800-1000元之间。

八、软装配饰费用

篇4

引言

人们对于新房和年代久远的老房,均有装修需求。在现代装修方式的选择和装修材料的使用中,会产生很多污染性物质,包括甲醛等,在一定时间段内会对居住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排到外界空气中,对大气也有一定的污染,对此需要对装修方式和装修材料的选择进行重新定位,同时结合装修后的相关处理,以尽量降低污染物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

1 、房屋装修常见污染物及其危害分析

房屋在新装修后,往往会给入户者带来很多不适感,这常是装修产生污染物导致的,常见的装修污染物包括甲醛、氨、氡、苯等。

(1)甲醛(CH2O),是化工a业的基本原料之一,无色,具有刺鼻气味,用于制作福尔马林、塑料、纤维、皮革、医药用品、染料等。房屋装修所产生的甲醛,对人体的皮肤黏膜具有较大的伤害,包括眼球周边、喉咙、呼吸道和肺部等都是甲醛的直接伤害对象。其一,高浓度甲醛能带来急性中毒,造成人体咽喉烧灼痛、过敏性紫癜和皮炎、呼吸困难、肺水肿、黄疸等。其二,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能造成人体慢性中毒,导致头痛、头晕、乏力、免疫力下降、神经衰弱、呼吸功能等。其三,一些研究表明,甲醛可导致高等动物基因突变、染色体损伤。其四,作为“1类致癌物”,甲醛有较强的致癌性,长期处于甲醛环境下生活,有更高的致癌可能,且甲醛还有一定的生殖毒性。甲醛对孕妇及幼儿的危害尤其严重。

(2)氨气(NH3),无色,气味刺鼻,在化工中主要制作液氮、氨水、硝酸、铵盐等。氨气容易和空气中的水结合形成氨水,比你对人体的皮肤黏膜造成伤害,引起眼痛、皮肤瘙痒、胸闷气短、恶心乏力等症状。

(3)氡(Rn),无色无味,是一种惰性气体,具有一定的放射性。房屋装修产生的氡气被人体接触后,其放射性容易导致肺部损伤,以至于造成肺癌。

(4)苯(C?H?)苯是芳香烃中最基本的一种,在医药、农药、化工等工业生产中处处可见,但其也具有较强的致癌性,会麻痹人体中枢神经,甚至造成呼吸系统衰竭。

(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该类物质容易导致人体免疫失调,造成头痛、瞌睡、胸闷、无力等危害。

2 、房屋装修污染的原因

出现上述装修污染物,与房屋装修中设计、工艺和材料有直接的关系。

(1)装修设计缺乏科学性

装修的设计涵盖了整体风格、材料的使用等方面,在材料搭配上如果不能科学地设计,就很容易致使污染物超标。例如,在一套公寓中过多地使用复合地板,且采用地暖的话,其释放的甲醛浓度和持续时间都会增加;过多地使用油漆、涂料、有机溶剂、合成纤维,就会导致苯的增加;过多使用花岗岩、水泥、粘土、砖瓦、煤渣等材料,则会导致氡的增多;集中使用粘合剂、涂料、人造板,则会导致TVOC的增加。

(2)施工工艺差

房屋装修过程中,是“逐层”开展的,其污染物也具有层层挥发的现象,对此业界的很多工艺都不利于污染物的挥发。比如木质地板下以套用了木芯板,后者无封闭性保护;比如壁橱不进行封边,涂刷的各类油漆油料厚度不足等。同时如果采用较多的胶黏剂,甚至在其上再进行材料的涂刷,都会促使更多的污染物质挥发。在室内利用粘合剂贴墙纸也会导致污染加剧。

(3)材料质量不达标

房屋装修材料的优劣,其重要的一项指标就是含污染物质的多少。现阶段很多住户在装修中为了节约投入,或者以卖房为目的的装修,都会采用一些价格低廉的材料,而这些材料的质量难以保证,很可能污染物质的含量都是超标的。在实践中,人造板材、添加剂、腻子粉、胶黏剂、乳胶漆、胶水、油漆等都存在大量的劣质材料。事实上,目前除了一部分乳胶漆能达到环保要求外,市场上被大力宣传的“零甲醛”材料,很多是虚假宣传。现阶段虽然有了不含甲醛的胶粘剂(如聚异氰酸酯树脂 MDI、比如聚乙酸乙烯酯 PVA等),但最常用的胶粘剂脲醛树脂是由尿素和甲醛制得的,这两种基础化工产品特别便宜,且脲醛树脂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成熟的产业链,短时间内无法被取代。

3、 房屋装修污染的防范措施

根据房屋装修污染原因及常见污染物分析,防范工作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

3.1 加强对装修污染的认知

群众需要对装修污染的相关知识进一步了解,一方面正确面对装修污染带来的危害并采用正确的方式去防范,另一方面不用过于担心,避免被材料商家有意识地误导。在装修之前,建议居民将污染源、污染治理方法、污染物排解周期等进行充分了解,以对自己的生活有所安排。另外也建议在购买已装修二手房产时多加注意其装修用材和装修布局,以减少和防止污染物对自身的危害。

3.2 全面把好装修设计关

在装修设计方面,不仅要考虑个人的喜好、舒适度,更要考虑其健康性。因此在设计阶段,其一,尽量不要集中使用污染性强的材料;其二,通常选择地暖和复合板结合设计方式,一定要考虑到地暖开通对复合板污染物排放的促进性,即要有充分的污染物排放周期预算;其三,特别是改装室内格局时,建议多考虑采光的需求和通风的需求,以使得室内的污染物能够及时被分解排出室外;其四,在墙纸粘贴和家具选择等方面要综合考虑,防止交叉污染,同时考虑到家庭有无儿童,因为儿童通常会对装修饰品有一定的破坏性,有加重污染的可能。

3.3 提升施工工艺水准

对施工者来说,需要加强自身的技术能力,精准地操作每一个步骤,特别是油漆的涂刷、胶水的粘贴方面,尽量布局工整,用料合理,减少涂料与胶水的外溢,尽量避免缺口的出现。对住户来说,则需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并在施工工序中有必要进行一定的监督和提示。也可以在结款前进行污染物浓度的检测,以达到把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的效果。

3.4 选择优质材料

对于建材生产商来说,一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相关材料的加工与生产,其污染物含量要明确;对于销售商来说,一定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杜绝“零甲醛”等噱头误导消费者;对于住户来说,一方面要核实其质量报告,另一方面以自己能够承受的价格下,尽量选择优质产品,比如选择A类地板、品牌油漆、实木家具等。如果不能承受较高的价格,则一定注意后续污染物的治理,减少其对身体的危害。

3.5 多e并措,把室内污染降到最低

在装修完成后,即使采用优质材料、最合理的设计和最合理的施工方式,也难以完全避免室内的污染,对此,可以采用以下途径进一步降低室内污染:

(1)保持通风。在天气晴好时尽量开放所有窗户,以通风的方式将已经挥发出的有害气体及时排出房屋,同时开窗也利于阳光的照射,利于被照射区域污染物的挥发。

(2)物理性吸附污染物。建议采用活性炭、活性硅、活性氧化铝等制作的吸附剂对甲醛等有害气体进行吸附,或者采用纳米矿晶实现对污染物的吸附。上述吸附剂具有吸附性强、时效长的特点,但也需要定期进行更换以 取得最佳的污染治理效果。

(3)升温以加速污染物的挥发。一般温度升高,会促使各类污染物的挥发,这有助借助其他手段(通风等)尽快地将污染物排出室外。尤其对于安装地暖的住户来说,打开地暖设备但不入住,同时以通风等手段进行地板污染物的挥发和排出,是可行的。

(4)放置相关植物。通常能植物具有吸收毒气、降低空气污染的功能,对此可以在房屋内放置绿萝、吊兰、月季、、秋海棠、龙舌兰、常春藤等,但植物的吸附能力有限,可以采用多放置、在死角放置、污染重点区放置等方式。同时为延长吸收时间,可晚上提供光照。

有条件的情况下,上述几种措施应该同时综合使用,并在一段时间后,进行污染物含量的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入住。

结语

综上所述,房屋装修的污染是多方面的,所造成的危害不容忽视。由于多数装修材料在目前技术等条件的限制下还无法被替代,因此部分污染无法完全避免,应最大限度做到尽快地向室外排放,以减少对住户的危害。然而从大气治理的角度看,这只是污染物的转移而非根除。由此可见,积极开发新型环保替代材料并全面推广,才是消除房屋装修污染的根本方法。

【参考文献】:

[1]李伟华,李连泉,王军杰,等.现代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危害与防治[J].洁净与空调技术.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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