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辩论范文

时间:2023-06-18 1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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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辩论

篇1

从2009年开始,我就开始尝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开展与课程内容相关的课堂辩论活动,经过三年的探索,数十次现场辩论的实践,参与的学生们无不反响强烈,课堂气氛热烈,教学效果良好,我更是在这些活动中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当然,在不断的实践中,对如何更好地开展这项活动也有了一些大致的想法与思路。在此,我愿意做一个抛砖引玉之人,和大家就此做一次充分的交流和总结,争取集思广益,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课堂辩论这一课堂实践活动展开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开展课堂辩论的必要性

在两课教学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大一新生的,有其独特之处,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更是息息相关,而其所涉及的适应大学生活,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大学生的恋爱、就业等内容,更是令大学生们倍感困惑,甚至依靠课本的学习和教师的讲授也无法尽解的。而这时,选择什么样的课堂活动来探讨这些热点问题,就成了我们教师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了。

在可以选择的课堂活动方式中,课堂辩论以其独特的魅力脱颖而出了。因为课堂辩论可以选择学生们感兴趣并且有争议的问题,来重点地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让学生们自己来参与,做课堂的主人翁,教师在事后加以画龙点睛的点评,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所要辩论的问题,这是让教与学双方共同成长的良策,因此在《思法》课堂上适当地开展课堂辩论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课堂辩论也能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及资料的整合分析能力,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情境体验到在激烈竞争中应该如何应对和处理。

二、课堂辩论的选题

在课堂辩论的选题上,我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也找到了一个较为适合的方法。就是由教师确实选题的大范围,比如我就选择了人生观、大学生就业方面、婚恋方面等几个大方面作为辩论的内容,并提供几个备选的辩题,与此同时也发动学生提供辩题,在最后通过班级讨论确实最后的辩论题目。这一过程中,学生们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惊喜,他们提供的辩题往往和当今社会最热门和前沿的话题重合,让我也深受启发,这是选题过程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

三、课堂辩论的实施

在确实了选题以后,就需要确定参与辩论的人选了,在初期,我让学生自由组合,对人数也有太大限制,结果就导致出现许多小组,人数众多,但真正出力的不多,除了几个辩手,几乎其他小组成员都只是挂个虚名而已。后来发现了这个弊端之后,我就改变了原来的做法,要求每个小组只能有4-5个人,分别担任一辩、二辩、三辨、四辩和后勤,在辩论之后还要求他们写辩论总结,以此明确他们在辩论中所起的作用,并且要求他们认真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

四、课堂辩论的具体进程

整个课堂辩论的进程大体是这样的,第一个环节是开篇陈词,这个环节主要是阐明本方的主要观点,起到一个开宗明义的作用,本环节主要看事先的准备情况和现场的发挥如何;第二个环境是攻辩环节,由双方的二辩和三辩交替提问和回答,本环节不仅可以考验辩手事先准备的问题,也要考量回答问题的灵活度和条理性。第三个环节是最为激烈的自由辩论,在这个环节是双方观点大碰撞的重要环节,往往这个环节也是最容易出彩的一个环节,第四个环节是四辩的总结陈词,这一环节不仅要看事先的准备,也要看本小组的四辨和他的队友有没有针对对方的问题指出相应的弊病和缺点,有时甚至会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在三四环节之间,我还安排了观众提问环节,让台下没有参与辩论的同学也有一个参与的机会。在辩论结束后,我会让学生代表作出评判,结合我的评判,最后决出优胜方。最后我还会结合辩论的情况,对辩论中涉及到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和分析。

五、课堂辩论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

在几年来课堂辩论的实践过程中,我发现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辩论的深度有限,同学们更多地是借鉴他人的观点,自己的东西不多,而且由于辩手能力的差异,时常出现整场辩论由一两名辩手支撑的现象,辩论时还时常出现偏题或是偶尔情绪失控的情形。同时和本课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辩论时和课程的难点或重点问题的进一步结合还有待探索。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想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以改进。

首先,在辩论前,要求学生将主要论点进行整理,先给老师审阅,在老师提出意见后,要求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并提交讨论意见,之后再开始正式辩论。这样,可以加强事前的监督和指导,避免在辩论中出现全盘抄袭的现象。

其次,在辩论中,设立一个礼仪监督员,类似主持人的性质,在同学们情绪有所失控时,适当进行提醒,并且,把情绪方面的控制好坏纳入最后的评判环节,使整场辩论能够始终在和谐、热烈的环境下进行。

第三,扩大选题面,多指定一些辩题,并事先进行民主投票,选择学生最感兴趣同时也是社会热点的辩题,并在辩论前要求学生做好资料搜集工作,以此避免出现冷场所或是偏题的现象。

第四,在评判时,设立独立的团队精神分,对只依赖某个辩手的团队,在此项要适当扣分,以达到对其他选手的公平公正,同时对完美地体现各位辩手各有所用,各尽其能的团队,在此项要适当加分,以此避免个人战斗,而提倡团队作战。让同学们在辩论中初步体验团体的合作精神。

第五,在辩论中教师加强指导,特别是赛后的点评,尽量和课程的重难点相结合,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教导,这比单纯讲授的效果应该更好,且也磨练了教师驾驭课堂,传授知识的能力。

总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进行辩论是一次很好的教学实践结合的尝试,这样能够加强学生与学生的联系,也创造了一个在课堂上通过非讲授的方式,在学生的参与下共同探讨重点问题的方式。虽然这一方式还有许多不足,但我有信心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它,让它成为沟通师生关系的桥梁和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舞台。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篇2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一、何谓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以及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深入角色,分析案例,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的实质就是贯彻“课堂教学不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帮助学生自己学会学习应用知识,同时向学生传授所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方法”的教育理念。这里的案例不是学习的终极目标,而是用于揭示原理、启迪学生思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习能力的载体。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价值

第一,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更加丰富学生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的认识。

第二,通过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相应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通过案例教学,给学生提供大量的现实情境,可以丰富学生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缩短与现实的差距,使学生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公民。

第四、案例教学法能提高和促进中职学生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参与性、主动性,促进中职学生从《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理论学习中得到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中职学生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三、《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1.力求“案”、“理”合一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中运用案例要有针对性,要结合中职教育的特点,要充分考虑培养应用型人才需要的知识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力求达到案例内容与教学理论知识点的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案”、“理”合一。缩小学生思维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使学生了解社会中存在着的各种现实问题,更好地去理解和掌握《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同时根据职业素质的要求,来提高学生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务必使“符号世界”与“生活世界”相融通

案例教学的教学内容针对性强,接近实践,以语言文字为基本载体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本是“符号世界”,书中所阐述的道德法律知识相对于现有中职学生来说是比较抽象的。相反,学生的“生活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世界,是由一系列鲜活的事实和生动的直观的感受建构的世界。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能将课本中的“符号世界”和学生现实的“生活世界”相融通,使学生跳出课本,走出课堂,实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小课堂,大社会”的教学功效,用案例进行教学不失为一种好形式。

3.努力实现启发思维,开智慧窗

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应注重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以开启他们思维的闸门,点燃他们智慧的火花,让学生在听课中思考,从案例中汲取相关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中,要根据实际问题来设计案例,通过学生自己对案例的收集、讨论、演示就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四、《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

1.精心准备案例。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主线。案例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它的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的成败,因此教学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准备好案例是用好案例教学法的前提和基础。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好《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上的案例,要对案例概念所涉及到的内容做好全面的、开拓性的诠释,以丰富学生对案例的理解。同时广泛地搜集案例,并对案例进行适当遴选,应结合当前社会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选择好案例,可以通过书籍、报纸、网络、新闻等途径广泛收集资料,然后根据资料撰写或改写教学案例。在编写案例中要注意案例的选择要切合中职学生不同专业教学的特色,要与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相关,是已经发生过的或正在进行中的典型事例,是社会真实生活情境的一种描述与记录,而不是虚构的事例。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与时效性。案例的内容可长可短,形式可多种多样;可以是单一案例也可以是综合案例;可以是正面案例也可以是反面案例;可以是文本型案例,也可是视音频型案例等等。所设案例要能够给学生提供一个多向思维的空间,并能不断地提出新的问题和疑问,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参与意识,便于引发学生不同思想的碰撞,容易引起学生的思考和辩论,使学生能够利用现有信息多角度寻找答案,做出高质量的分析和推理,从而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达到理想的教学目的。

2.灵活导演案例。案例教学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教师如同一个导演在设计一项学生参与下的活动,驾驭好案例教学对教师的要求非常高,教师要考虑案例中如何设计有价值的问题来层层剥离出法律原理;教师要考虑如何有效地组织课堂讨论,既节省时间,又让所有的同学合作分享;教师要考虑如何引起学生持续探究的热情,设计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教师要考虑如何巩固探究成果,应用得到的原理、方法去探究拓展案例;教师要考虑如何拓展案例,要考虑教材提供的案例是否适合自己的学生,如果不适合的如何选择案例等。案例教学不是平铺直叙。平铺直叙的案例教学不仅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导致《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丧失了帮助学生建立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使命。中职学生有其特殊性,他们的社会阅历有限,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思想观念易出现偏差。《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对案例教学的应用必须首先以启发为原则,帮助学生丰富《职业道德和法律》层面的认知,让学生从内心深处去体会,对照自己的言行,从内心深处去触动他们的感觉。案例教学不是教“案例”,而是以案例为工具让学生获得有血有肉的知识,学生在探究过程中培养的探究能力和获得的知识原理是他们进一步探究的保证,实现由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过程。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充分掌握案例的内容,而且应预先设计好讨论的程序。

3.组织讨论案例。教师可先将案例发给学生,做好启发引导工作,让学生独立地做好准备,然后再进行讨论,讨论可采用先小组后全班,或其他组织形式,教师负有引导、组织的责任,关键在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进入角色。在讨论过程中,还需要教师灵活的组织能力和机智的反应能力。案例教学是在一个开放的环境里进行的,教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因此,要搞好案例教学,教师必须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根据教学目的精心设置课堂教学环节。首先,教师要将与该课程相关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有关专题的研究情况讲授给学生,以便学生在进行案例讨论、探讨时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其次,教师要以中职学生职业道德实践中的焦点问题为导向,以“中职学生职业道德冲突”作为切入点,结合教材内容,联系相应的案例来设置学生要思考与讨论的问题。所设置的问题要针对教学目的,有助于突破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有助于加深对基础概念、基础理论、原理的理解掌握。最后,将有关的案例内容和思考与讨论的问题提前介绍给学生,指导学生广泛地利用多媒体、图书馆等途径查阅相关资料,准备讨论发言提纲,为上好课堂讨论做准备。

4.组织评价案例。这是对案例讨论的总结,一般多由教师来做,指出讨论的优缺点,进行补充与提高性的讲授等等。评价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进行,使学生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例是组织学生进行独立学习、锻炼能力的一种手段。案例分析报告是对一次案例讨论课后的结果和心得体会的全面总结。通过课堂的讨论和辩论,教师指导每个学生认真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它一方面可以巩固讨论的成果,另一方面在写案例分析报告的过程中学生不断反思,这对于中职学生职业人生价值观的形成、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提高都有非常好的帮助作用。

五、结语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式,特别适用于中职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课堂教学。它既是传授知识的重要途径,又是进行思想教育、法制宣传的有效手段;既通俗易懂,接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又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使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感性认识占主要地位的中职学生来说,《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比较抽象,因而使用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进行教学,就可以化抽象为具体,化理性为感性,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贾伟伟.中职德育课如何开展案例教学[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0(02).

[2]王冠.运用教学案例提高政治课教学质量[J].成功(教育),2007(01).

[3]黄海宁.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J].广西教育,2008(15).

[4]温丽琴.如何在中职法律基础课中应用案例进行教学[J].职业,2010(23).

篇3

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施行,初中生法制意识建设被摆在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无论老师和家长都开始关注对初中生法制意识的培养。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学校在知识学科方面投入较大精力,但是针对学生的道德和法制教学仍旧停滞不前。根据新课标的道德与法制教材的编写内容要求,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实现学生能够懂法、守法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初中属于人生观与价值选择、道德意识等个人品质正在形成的阶段,在这个时期如果不能对初中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加以很好的引导,则容易出现性格孤僻、自私、意志力薄弱,不能以法律来要求自己等问题,轻则影响初中生个人的学习生活,不加以控制可能会触发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律教育,培养出一批具有法律意识的有为青年。

一、初中道德和法制教育研究现状

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道德与法制教育教学的力度,但处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初中生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加以重视和解决,会影响教育改革的目标与成效。本次研究针对温州市某初中的学生与家长进行了调查,累计发放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68份,主要调查内容为道德与法制课中法制教育研究对学生的影响程度与接纳程度。

根据调查问卷分析,有86名同学对学校目前的道德与法制课不满意,112名同学表示道德与法制课的进行与否对自己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有70名同学对教学的内容和方式表示满意并受益匪浅;只有89名家长表示自己的孩子在接受学校的道德教育课之后有不同以前表现,而另外的家长则认为自己的孩子进步不明显或者根本没有进步。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目前的道德与法制课中的教育研究主要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

(一)教师对法制意识教学停留在表面

在新课改的大环境下,教师们对于道德与法制课的教学尤其在法制意识教育方面普遍存在着两种极端现象,一方面,有的老师仍然采用以往教学方式来进行法制教育。例如:放放视频,看看课件,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教育停留在表面。这就会导致学生对法律意识培养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很好摆正学习法律的态度;另一方面,有的老师只是单纯对法律知识进行简单介绍,没有深入去讲解拥有法制意识对学生自己的帮助。并且,这些教师讲解内容晦涩难懂,导致学生对学习法律、培养自己的法制意识没有落到实处,影响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造成初中生法制意识得不到很好建立。

(二)法制意识教学素材缺乏没有很好切合实际

目前大部分学校采用的都是的《道德与法制》教材,作者在对初中的《道德与法制》教材进行梳理之后发现,教材所展示的内容都是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而没有结合具体的案例来体现法制意识的重要性。例如:在教材中,篇幅少,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什么时候用、怎样去运用缺乏讲解,因此,需要教师收集整理素材。在课本当中,教材没有给学生提供相应建立法制意识的步骤和对策,让学生缺乏正确的思想引导,导致很多学生特别渴望树立法制意识,但是苦于没有正确指导,法制意识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建立。

二、加强法制意识培养的对策

(一)创新新型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对法制意识的认识

单一的教学模式必然会被学生和社会淘汰,法制意识的培养作为道德教育上重要的一部分,必然要采用多元的教学方式,不能将教学禁锢在教室内、课本上。在实际的道德与法制课的教学过程中,老师必须展示自己的创新水平,给学生发挥主动性的机会,尽一切可能的为他们寻求实践的可能性。如在学习《与法同行》一单元时,就可以由学校负责联系当地的法律部门,为专业的法律人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深化培育法制意识,强化课本上的教学内容。在《在集体中成长》时,就可以利用诸如拔河比赛、运动会等活动,加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沟通。

(二)丰富教材中法制意识教学的内容和形式

《道德与法制》的教材虽然内容和形式受到环境条件的限制,但教师可以针对实际情况来丰富法制教学内容。例如:教师可以给学生讲解具体法制意识对学生的帮助,在生活中怎样去运用学到的法律。并能够采用学生喜欢的、可以接受的方式传达给他们。在课堂上,可以加入辩论会、情景剧、集体活动等等学生喜欢的教学形式,传达正确的法制意识,鼓励学生按照法制教学内容来要求自己,促进他们成为一名具备法制意识的好学生。

(三)注重在生活中运用法制意识

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初中生形成良好的法制意识,懂得在生活中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道德和法制教育最终落脚点,应该体现在社会行为而不是口头甚至是考试。所以,教师要鼓励学生在生活中树立法制意识,把法律思维运用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要选择拿起法律来捍卫。切不可采用暴力行为,通过武力方式来解决问题。例如:当自己购买到伪劣产品,要及时跟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系,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合法权利。同时,学生在享受到自己法律权益时,也要注意不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避免给他人带来损失。

初中生正处于人格培养的重要时期,这个时候能否培养一个正确、健全的道德r值观对学生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这也是课程改革对《道德与法制》教学内容提出的新的要求。教师需要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要充分挖掘教材的内涵,通过初中生喜欢的多种多样的授课方式,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并最终教育学生将法律意识践行到社会中。

作者简介:曾晓(1985.5-),女,籍贯(精确到市):浙江省温州市,职称:中学二级,学历:本科,研究方向: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教育。

参考文献:

篇4

在以往的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主要原因在于教师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让学生跟着自己的思路走,这样学生就成了学习的机器,学习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是一种被动接受。因此,要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转变观念,真正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意识,并落实到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充分尊重和相信学生,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

二、创造平等、和谐的课堂氛围,在交流中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离不开平等、和谐的课堂氛围。因此,教师首先要转变角色,从课堂的主导者转变为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努力创造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为此,教师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发挥其主体作用。

例如在讲到《道德与法律关系》一课时,我采用了辩论的方式,辩题为“道德与法律哪个更重要”。我把学生分为两组,正方观点是道德比法律更重要,反方则认为法律比道德更重要。为了在辩论比赛获胜,全班同学都积极主动地参与了材料的搜集,积极为本组出谋划策。由于事先准备充分,课堂辩论效果非常好。通过辩论,同学们不仅获得了相关法律和道德知识,而且还真正体味到了主动学习的乐趣。

三、切实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篇5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教学总体目标是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本文主要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例探索如何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学法律课。

 

一、 学前教育专业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各类幼教机构迫切需要一大批素质全面、身心健康、个性发展成熟的年轻幼教人才充实到幼教师资队伍中。然而,近年媒体频频曝光各种有关幼儿园教师违规给幼儿喂药,体罚、虐待幼儿的报道,说明了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师德缺失,有法不依,违法从事教育活动的现象。幼儿教师是幼儿的启蒙老师,教育的对象是心智尚未成熟、活动能力有限的幼儿群体。幼儿教育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具有特殊性,幼儿教师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教育任重道远。

 

二、 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不重视,教学有效性低

 

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都是高中未被录取者,他们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都比较差,他们中大部分认为读职校就是来学一技之长的,比较注重舞蹈、美术、钢琴、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等专业技能的学习,而对于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公共基础课,他们认为可有可无,对上课内容不感兴趣,上课经常是心不在焉,加上部分教师采取传统教学方式,忽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和教学活动的双向交流,课堂缺乏吸引力,教学效果比较差。

 

(二)课程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目前使用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是面向所有中职学校各个专业的,教材内容主要以纲要性知识为主,案例大多为学生不熟悉的人物,个别案例陈旧、缺乏时代感,缺少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如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等,使得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与学前专业课程缺乏有效的衔接,难以满足职业和社会的需求。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的通知》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的普遍规律,加强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尊重学生自我教育的主体性,适应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开启富有成效的教育和引导活动,切实转变育人模式,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应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职业、贴近社会,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三、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策略

 

(一)创设贴近专业的情境,整合教学内容

 

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结合学生所学专业,从学生的经验出发,根据学生成长的需要,以能力模块整合教学内容,让学生在熟悉的专业领域中学习、探究,更容易激发其学习兴趣,引起其思维碰撞,从而内化学生认知、改善学生行为,发展学生品质。

 

(二)灵活运用行动导向教学法,改进课堂教学方式

 

美国教育家布鲁纳强调说:“一个教学理论实际上就是关于怎样利用各种手段帮助人成长和发展的理论。”为了帮助学生内化道德情感,掌握法律知识,笔者在教学中灵活运用行动导向教学法中的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教学法、引导文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例如,在《展示职业风采》教学中,采取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幼师,开展求职模拟面试、新学期接待新生、向园长汇报工作、家访等活动,让学生体验幼师职业岗位礼仪的基本要求,感悟幼师行业职业礼仪的重要性,提高应岗能力。在《预防一般违法行为》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组织学生分析“幼儿园喂药事件”的罪与责,让学生明确幼儿教师的法律风险及其预防,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变抽象为具体,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在《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教学中,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法,开展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帮助学生明确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与合作能力。在《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教学中,采用引导文教学法,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为被家长殴打的幼师维权”的教学任务,并设计如下引导文:(1)李老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权?请介绍解决方式的具体操作要点。(2)如果李老师要告范家长,请你告诉她应提起哪种诉讼?到哪个法院起诉?依据是什么?(3)如果李老师要告范家长,由谁负责举证?依据是什么?她要准备哪些材料?(4)李老师的案件要经过哪些审判程序?(5)在诉讼中,李老师发现审理本案的法官就是范家长的亲戚,你认为可以如何处理?这种在诉讼法中叫什么制度?为什么需要这种制度?(6)如果李老师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怎么办?学生根据教师布置的任务和引导文分小组进行探究,确定维权的方式和程序,并通过模拟法庭进行具体操作演练,再由师生共同点评,归纳出解决纠纷的正确方式和程序,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教学中,采用项目教学法,教师组织学生小组讨论合作完成“创办幼儿园”项目,将依法设立企业须具备的条件,遵循的程序,订立劳动合同须注意的事项,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企业信誉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知识点蕴含于学生完成的任务之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

 

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探索

 

总之,教师要根据每节课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教学形式,还课堂于学生,让学生在活动体验中受启发、受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改革考核评价方式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考核与评价的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评价不仅要重结果,更要重过程。多元智能理论认为,评价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没有多元评价,就无法客观、公正地判断课程目标是否达成。因此,对学生的考核应从传统的卷面测试向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转变,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建立评价内容多元、评价方式多样、评价过程动态等有效机制,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乐学、乐思、乐做。

 

在教学中,由教师、学生本人和小组结合表现性评价表,以加分的形式,对学生的课堂纪律、讨论问题参与度、回答问题积极性、活动任务完成度、主题辩论参与度、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让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状态并适时作出调整,激励学生参与课堂活动。通过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由科任教师、班主任、同学、家长、见习单位等多方观察和评定,记录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及成长经历,既要关注学生在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态度,又要关注他们道德品质和法律意识的变化和发展,全程监控学生的学习表现。期中、期末采用纸笔测试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做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让教师更好地检测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实现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进功能。

 

多元评价体系的评价内容是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评价中的总体内容和要求,在实际操作中需将其进行量化分解,具体体现为“325”评价法。“325”代表30%的平时成绩,20%的成长记录袋成绩和50%的期末卷面考试成绩。经过综合之后,作为每个学生的学期学业成绩。制定“325”评价法的依据是,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对每位学生做出多维度、多元化的评价,具体内容见下表。

 

篇6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中职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在校中职学生已达到2000多万人。这些中职生绝大多数毕业后将直接跨进社会,步入职业生涯。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大军的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应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职业、贴近社会,根据职业学校的现状、学生的特点和社会的需求,加强对学生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职业素养和法律的教育,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 中职学校学生素质明显下降。

随着中职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中职生源素质明显下降,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都比较差,主要体现在:文化基础差、学习积极性不高、生活自理能力差、自信心不足、自制力差、不思进取、时间观念不强、法纪意识淡薄,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严重,个别学生喜欢滋事闹事、抽烟、吸毒、沉迷网络;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缺乏敬业、乐业、精业的精神,没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正确的工作态度。从我校毕业生就业的情况来看,有85%以上的学生因为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承受不了工作中的脏、苦、累、重而放弃就业机会或者频繁更换单位,个别学生甚至长期在家待业不愿参加工作。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差距较大。

(二) 教学内容单调乏味。

我们采用的是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朱力宇、张伟主编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教材内容主要以纲要性知识为主,案例大多为学生不熟悉的人物,个别案例陈旧、缺乏时代感,缺少学生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如保险、劳动法、劳动合同样式等。

(三) 传统的 “灌输式” “填鸭式” 教学模式。

中职学校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方式比较单一,课堂教学采用“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和以课本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沿用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一言堂”的教学模式传授知识。习惯让学生跟着自己的思维转,把教师和书本的思想灌输给学生,教师照书念,学生照书背,师生都围绕书本转。忽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忽视教学活动的双向性、互动性,学生被动接受,成为学习的机器,缺乏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对职业道德的内容缺乏理解和内化,缺乏实践认知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致使不少学生感到有些事好坏难辨,在遇到一些现象和问题时无所适从。这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要求难于相适应。

(四) 重视专业技能课轻视职业道德课。

由于中职教育是就业教育,不是升学教育,中职学校普遍存在重视专业课轻视德育课的现象。一方面,学校在教学上重视专业技能课和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忽视学生思想教育课、职业道德课,大大压缩职业道德课时,有的学校甚至让学生课外自学,降低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考核标准。另一方面,学生也认为自己到中职学校就是来学习技能的,只要学好专业课,熟练掌握一门职业技能,毕业就可以找到工作,立足社会,所以对职业道德课在思想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上课内容不感兴趣,无心听课,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更不用说掌握消化教学内容。所有这些都不利于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五) 任课教师综合能力偏低。

《职业道德与法律》包含职业道德与法律两方面的知识,属于综合性的社会学科,要求任课教师具备渊博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必要的科学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好的综合素质,然而由于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一般由文科类教师讲授,甚至安排科室工作人员担任,任课教师的综合能力偏低。一方面,这些教师可能学历层次较低,以前自己受教育时就没有学习过相关知识,任课以后又没有参加学习培训,缺乏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另一方面,文科类教师大多毕业后直接由学校走进学校,缺乏企业锻炼的经验,缺乏了解企业、社会对职业道德内涵和标准的理解,特别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实际要求。任课教师忽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储备,不重视对新知识的吸收,不注意教学方法的改进,缺乏社会实践经验,不能理论联系实际,导致讲课平淡,照本宣科,枯燥乏味,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实效性低。

(六) 评价方式简单。

受中国传统考试制度的影响,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测评采用理论考试,一考定夺。这种评价方式存在着重大缺陷:重视知识考查,轻视能力和行为评价;重视笔试评价,轻视评价方式的多样性;重视任课教师的个人评价,轻视综合评价;重视教育者的评价,轻视受教育者的自主评价。因此,现行评价方式缺乏科学性,很难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学实际效果和学生的真实能力,导致学校的评价结果与社会、企业的评价结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个别学生在校时道德素质评优,走上社会后道德堕落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改革思路

(一) 优化和更新教学内容, 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针对教材内容的不足,优化和更新教学内容。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尝试:

(1)理顺教学内容顺序。例如讲完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接着就讲第十一章: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和第十二章:依法生产经营,保护环境。然后才接着讲其他章节内容。

(2)丰富教学内容。结合专业讲职业道德,例如针对城轨运营专业的学生,增加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礼仪标准,由于所授内容针对性强,与学生联系密切,学生更有兴趣学习。增加时政新闻,及时把身边新近发生的重大事件与所学知识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认知能力。例如,结合介绍广东精神、惠州精神内容,以延申职业道德内涵,增强学生树立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的精神。同时,我们增加了实践环节内容,例如组织学生到企业生产实习1天,了解企业对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组织学生参加劳教所、监狱等场所,与法官和犯人交流座谈,提高学生对尊纪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

(3)更新教学内容。例如第二课:展示自己的职业风采,将张秉贵的案例更新为惠州市道德模范江润浓的事迹以及体坛明星姚明、刘翔、林丹等青年人崇拜的榜样人物事迹。由于是身边的、新时代的模范人物,学生不会感到陌生和怀疑,更容易被学生理解、接受和学习。

(二) 创新教学模式,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陶行知先生说:“教是为了不教。”就是说要注重启发式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创造自由的环境,培养学生创新的思维,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做到知行的统一。

因此,教师应该转变教育理念,改革“满堂灌”的传统做法,创新教学模式,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主要通过采取小组讨论、辩论会、演讲比赛、礼仪比赛、角色扮演(如扮演执法人员、车站服务员、企业老板、企业员工)等来活跃课堂教学气氛,促进学生对教学的参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参观访问、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启发受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精选案例,以案说理,以案释法。由于中职学生理解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都较弱,而法律基础知识的概念和原理一般又比较抽象难懂,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们特别重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将现实生活中真实、具体的青少年违法案例引入课堂,例如吸毒、贩毒案例,打架斗殴致人伤亡案例、盗窃案例、抢劫勒索案例、网络犯罪案例等。结合教学内容启发诱导,变抽象为具体,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更好地让学生理解法律的尊严和违法的后果,进一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使学生成为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合格公民。

实践证明,通过创新教学模式,可以引导学生加入教学活动,将呆板型学习变为探究性学习,使学生在“体验中学”“在情景中学”“在快乐中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法纪观念。

(三)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任课教师的综合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德育教师队伍,是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根本。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是学习兴趣的激发者,是德育思想的引领者。教学效果的优劣,关键取决于教师,只有提高任课教师的综合素质,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1)学校应重视《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应该像抓专业课一样抓德育教育,在资金、设备、时间、业务进修、教师选拨上给予支持,加强对《职业道德与法律》任课教师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应该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重视新知识和综合知识的吸收,丰富专业知识结构;应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主动走进企业,了解用人单位对员工道德品质素养的实际需求,促进职业道德教学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应该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总结教学经验;应该提高个人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满怀热情地投身于自己的工作,敬岗爱业,勤奋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重视个人仪容仪表,利用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引导学生。

(四)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多媒体和互联网是当前最重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多媒体集声音、图像、动画、视频于一体,具有重复性、交互性、生动性以及趣味性的特点,运用多媒体技术可以将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堂上单调、枯燥、抽象、死板的内容变为直观、具体、丰富、生动、图文并茂的内容,化难为易,化静为动,化复杂为简单。例如教材中的站姿标准、案例图片,如果用多媒体来展示就会更加形象生动。通过多媒体辅助教学,利用声、光、电刺激人的视觉、听觉,能够调动学生多感官参与学习。据有关研究显示,人们通过各种感官获得知识的比例为:视觉83%、听觉11%、其他6%。有利于学生反复学习、随机学习,活跃课堂气氛,创设教学情景,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节省授课时间,加大教学密度,深化重点,突破难点,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

互联网资源丰富,不受时、空限制,为教师备课和学生学习提供了海量的素材,为师生平等交流学习和情感提供了平台,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便利。例如教师可以利用互联网,通过在线平台、电子邮件、QQ等布置作业、检查学生学习进度、解答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与学生交流学习方法、交流情感思想。例如教材中要求“查一查”的内容,学生利用互联网就能很快获得答案。互联网有利于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开拓学生的视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获取信息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归纳、总结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掌握知识的效率。

(五) 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客观反映学生的实际能力。

目前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用单一的卷面考试,重点在于考核其对书本知识的掌握。只有改变传统的考核评价方式,构建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才能客观反映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不但要考查其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更要考核其综合能力。评价内容包括知识水平、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行为习惯、仪容仪表、职业能力、守法情况等。评价结果主要包括学生自主评价、学生互相评价、任课教师评价、德育工作者评价、行业企业人员评价、家庭评价。评价力求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三、结语

教学改革不会一劳永逸,只有紧随社会发展步伐,关注法律制度建设,密切联系行业企业,及时更新教材内容,丰富教学内涵,改革教学方法,创新评价体系,才能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实现《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目标,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的劳动者。

(作者单位:惠州工业科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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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道德教育,是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对大学生进行的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对大学生进行的社会主义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教育,主要包括法学、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理、宪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教育。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整合,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以多种手段进行的有机结合。这种整合的教育是教育的一种新模式,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道德的法制化和法制的道德化。但是在实现两种教育的整合中还面临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探讨。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整合中存在的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改革的目的是改变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分割的局面,将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充分结合起来,但在整合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整合的内容不到位

首先,在章节设置上,第四章、第五章介绍道德与道德规范内容;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介绍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①,并没有将道德与法律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喜欢照本宣科的教师来说,这样的章节设置,在讲授过程中,内容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其次,在内容安排上,并不是首先介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然后再扩展到公共生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所以学生从理论上都不清楚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就更谈不上将其融入自己的日常行为中了。

(二)师资素质不适应《基础》课的变化

大学生对系统理论知识的学习,目前主要依赖于教师。教师素质的欠缺,直接影响了授课的效果。首先,从师资的组成看,现在从事《基础》课教学的教师,或者是注重思想教育的“两课”教师,或者是原来从事法律基础课的教师。教师自身都没有进行知识的整合,在教学中,也就很难做到融会贯通了。其次,教师对课程性质认识不清。很多教师看到的变化是:《基础》课将两本书变成了一本书,两门课变成了一门课,课时少了,内容有了一些删减。既然如此,一切可以照旧。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又怎能做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第三,高校对此种变化没有给予重视,没有对教师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没有为实现“整合”搭建平台。于是导致现在高校的《基础》课,德育教师还是单纯地进行道德教育,法律基础课的教师也是简单地传授法制知识,“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

(三)整合的方式不理想

要实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必然需要有好的方式,但现在的问题是欠缺理想的整合方式。现在的教学模式主要依赖于课堂,依赖于教师。整合的方式靠教师的自觉,整合知识的传授靠课堂。所以,在教师未对知识进行整合的前提下,又单纯依靠“坐而论道”为主的传统理论灌输方式,很难让学生接触到整合后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更不要说将两者结合后指导自己的日常生活了。方式的单一,使理论知识与实践脱节,整合的效果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二、《基础》课在整合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儒家“德主刑辅”思想的影响

儒家认为,道德的作用是“禁于将然之前”,法制的作用是“禁于已然之后”,因此道德比法制更为重要。此种思想从《基础》课教材内容的编排中可以看出。在章节设置的顺序上,前半部分讲道德,后半部分讲法制,体现了儒家思想中道德比法律更重要的观点。同时,大多数《基础》课的教师是原来讲思想道德课的教师,容易受儒家思想影响,所以习惯用大部分学时进行道德教育,对法制教育部分一带而过。在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般也是道德说教多,相应的行为规范少。

(二)绝对化思维方式的影响

绝对化思维方式的基本公式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①受这种思维方式的影响,在对待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问题上,自然而然地就会割裂它们之间的联系,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唯法治论倾向,即认为法制教育才是根本,忽略道德教育对法律的指引;一是唯道德论倾向,即推崇道德至上,认为只有德治才是社会的根本。这两种倾向在《基础》课上的表现是:要么只重视对“法律基础”部分的讲授和特别宣传,要么过分看中“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而轻视“法律基础”部分。在此种思维模式的影响下,永远无法实现道德的法制化和法制的道德化,也做不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滞后的影响《基础》课的目的是培养具备全面素质的大学生,或者说合格的大学生。合格的大学生首先要有德行,因此要进行道德教育;合格的大学生还要遵守法律,所以要进行法制教育。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偏重于思想道德教育,没有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放在同等的位置,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素质当然是不全面的。同时,社会在进步,大学生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应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其内容设置上要贴近大学生的需求,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仍然存在“新瓶装旧酒”的现象,导致了内容与现实需要脱节,各学科之间相互分割,缺乏完整的教育体系和内容。再有,《基础》课在大学生需要素质教育时,过多地进行的却是基本常识教育,这样的结果是既浪费了教育资源又影响了课程教学效果。

三、完善《基础》课整合的措施

(一)增强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意识

《基础》课教师要深刻领会课程整合的目的,增强合力意识,不要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作为一项任务,要把整合的意识变成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同时把这种自觉的意识转化为行为。如在讲授法律知识时,要善于挖掘其中蕴含的道德根源,坚持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德育性质。绝不能机械地就法律而教授法律,将大学生法制教育搞成法学教育;更不能带着法律工具主义思想进行大学生法制教育,因为这样不但不利于大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而且还会误导学生去做那些看似不违法,其实是为法律精神和道德规范所不容的事。在讲授道德知识时,要讲清道德是靠人们自觉遵守的,但是任何一个社会,为了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都要将社会所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列入法律范畴,以保证社会成员的认可与遵守。

(二)完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内容

调整教材的结构,完善《基础》课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四部分进行编排:即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这样编排,让学生在整体上就可以看出,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两部分,而且同等重要。但这两部分又不是割裂的,需要将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效能。久而久之,这种观念就会转化为一种习惯,无论处理任何问题,都会用一种整合的态度去对待,真正实现德中有法、法中有德。

(三)完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整合的方式

1.用典型案例带动整合。在讲授《基础》课时,要学会使用融道德与法律于一体的案例分析,带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如讲“职业道德”时,可以用学生勤工俭学时的亲身经历作为例子,分析其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以便在今后的就业中,避免机械地割裂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正确运用道德与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围绕大学生恋爱、结婚现象,分析其中涵盖的道德与法律问题,使大学生建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充分理解法律要有道德的依托才能成为人们愿意遵守的法律,道德要有法律的约束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通过这些典型的案例,让学生真正理解道德与法制不是两个毫无关系的存在,而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2.采用“边缘渗透方式”实现两种教育的整合。“边缘渗透方式”①,即“德中有法、法中有德”。道德与法律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道德要通过法制教育外化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法律意识要通过道德教育内化为学生的道德信念。所以,在《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中,要多开展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融合的活动,如情景模拟、课堂辩论形式,让学生体会情与法的交融,领悟“德中有法,法中有德”的道理,成长为不仅懂法、守法,更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人才。

(四)提高《基础》课师资整合的素质

学生知识的获取目前主要依靠的是教师讲授。《基础》课是在大学生刚刚进入大学校园时开设的课程,教师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而教师的综合素质,决定着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基础》课开设成功的关键,在于教师具有适应整合的素质。1.《基础》课教师应建立统整的思维模式②。正确的思维才能正确地引导行为。所以,教师要正确理解《基础》课是由两门课变成的一门课,不是简单地相加,也不是简单地进行内容调整,而是一种教学方式的改革,是教学目标的提升。此外,也要抛弃单纯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改变以往割裂的思维模式,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融合,建立整合教育观。只有统整的思维模式,才能尽快实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中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时,教师要将这种思维模式带进课堂,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让学生学会全面看问题、处理问题,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2.《基础》课教师应具备知识整合的能力。既然目前学生的知识主要来源于教师,教师就应该给予学生正确的引导。所以,教师应首先提高自己对知识进行整合的能力。如同挖井,要想挖得深,井口就要宽。宽指的就是知识的广度。所以,为了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更好地整合,教师就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加强这两部分知识的学习,提高寓法制教育于道德教育、寓道德教育于法制教育的能力,真正做到课程知识体系的整合,也给予学生以崭新的知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用整合的知识指导自己的日常行为。3.《基础》课教师要善于运用多种教授方式。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但我们一直坚持的是先学后用,这样的结果是学了后面忘了前面,等需要用时没知识可用。我们为什么不尝试边学边用呢?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都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应该改变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可以多采用问答式、情景模拟、案例讨论、课堂辩论等互动式的教学方式。而且要多以学生身边发生或亲身经历的事情为切入点,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在实践中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经过长时间的渗透,学生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将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并很好地运用到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教学模式,可以很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会再让学生感到课堂只是老师的世界,由此取得较好的效果。化的大学英语教学。在大学英语资源库建设中,我们还结合教材建设积极引进大学英语自主学习平台。将其作为课堂教学的补充,结合学习平台的优势与特点,研究探索一种新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即学生课下利用网络自主学习平成语言信息及课文背景文化知识的输入,课上在老师的引导下完成自己所学内容的语言输出。这种模式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与调整学生的语言输出方式,并且针对不同水平的学生设计不同的语言输出练习。同时,还制定出了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估方法,以督促学生在平台上完成课程的自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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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应用白板案例教学的意义

(一)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引发学生积极思考

白板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利用新媒体形式,将教材中出现的文字案例,以及学生日常生活中与其相关的案例,生动形象的呈现出来。对于学生而言,这不仅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手段,还是一种充满趣味的教学方式。运用该教学方式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进行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学生兴趣,避免学生因课堂乏味或教学内容晦涩难懂,而对该学科产生排斥情绪。而兴趣是学习最好的老师,在积极主动吸收学习内容的同时,学生会不自觉的进行思考,从而进一步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在提高学习成绩的同时,不断提升个人道德修养。例如,教师在教导学生学会控制情绪时,通过白板向学生展示,两位同学不小心撞在了一起,因为不懂得控制情绪,从而大打出手,最终从好朋友变成死对头的案例,可以引发学生积极的讨论,确保学生专注于课堂,不会走现走神等状况,还可以引发学生主动思考,如果自己遇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做,从而有意识的控制情绪。

(二)构建和谐课堂氛围,提高学习效率

传统的教学模式,一般采用“填鸭式”教学,即教师依据教材进行讲解,学生被动学习,这种教学方案不仅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导致学生失去了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用白板案例教学,可以帮助教育工作者构建和谐的课堂氛围,确保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学生主动学习,并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使教师能够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因材施材,最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创建教学情境,提升学生学习认知

《道德与法治》是一门抽象的学科,初中阶段的学生对新鲜事物勇于尝试,一旦遇到挫折却很容易一蹶不振,因此提高其认知能力,避免其学习积极性受到打击,是非常必要的。白板案例教学可以通过创设教学情境等方式,将抽象的教学内容具体化,帮助学生快速且轻松的理解教材,并联系自身,从而提高学习认知,塑造正确的道德观念与法治观念。例如,在教导学生认识法律重要性的时候,如果单纯的讲解法律的概念和意义,学生很难理解,而通过白板呈现校园霸凌案例,并引导学生思考,如果被欺负的小孩忍气吞声,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以暴制暴以会产生什么后果,则可以让学生很快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坚定他们做知法、守法之人的决心,同时还可以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可谓一举多得。

二、白板案例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形式

(一)白板案例应用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

初中《道德与法治》应用白板案例进行教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应用于课堂教学。相关教育工作者,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可通过白板案例进行课堂导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思考能力;然后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穿插相关案例,保持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提高其学习认知;课堂结束前,则可以展示相关案例,让学生在课下进行思考和讨论,巩固学习内容,促进学生正确价值观念的形成。另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还可通过白板案例组织辩论赛等活动,让学生通过交流和思维碰撞,进一步加深对教材内容的认知,并学会将从课本上学习的内容应用于日常生活,真正实现《道德与法治》学科培养学生道德观念与法治观念的教学目标。

(二)白板案例参与构建校园文化

教育的广义概念为,凡是增进人们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具有教育作用,同样学科的教学,也不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中。因此,白板案例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可以帮助教育工作者完成课堂上的教学任务,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发挥其作用。在创建校园文化时,通过白板案例加入初中《道德与法治》的内容,就是其中最适用的一种形式。例如,在校园人流量较大的路边,或最醒目的地方安装白板,并将与该学科有关的合适案例制作成漫画、动漫等形式,反复播放,从而潜移默化的对学生造成影响,帮助学生理解《道德与法治》的精髓;还可以组织全校学生一起观看相关题材的电影,以课外活动的形式,利用白板案例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

三、白板案例应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素质教育,真正发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念的作用,必须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白板案例教学的应用势在必行,但是该教学模式的应用尚在起步阶段,因此相关教育工作者在使用和推广该白板案例教学时,必须严格遵守注意事项,以免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对学生道德修养的提高造成阻碍作用。

(一)教师对白板案例教学保持积极态度

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部分教师习惯“填鸭式”教学,可能会对白板案例教学产生排斥情绪,甚至在应用该教学模式时,抱有敷衍的态度。作为教学过程的主导者,教师负责案例的选取和穿插,如果其态度不端正,很可能出现案例选取与教学内容关联不大,或在教学过程中匆匆带过等状况,甚至可能出现教师因不排斥该教学模式,不会操作白板的现象。这些情况一旦发生,不仅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认知,还会影响学习效率,结果适得其反。因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工作者,必须意识到该教学模式的优势与意义,对应用该教学方式保持积极态度。

(二)把握案例尺度,形成正确引导

初中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还未完全成熟,对事物的判断和分析能力较弱,思考方式比较偏激,很容易受到误导,因此教师在运用白板案例进行《道德与法治》教学时,必须注重案例选取,尽量选择正面案例,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少用负面案例,以免学生进行错误尝试甚至误入歧途。另外,初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绪起伏较大,而且很容易因挫折产生失望、消极等负面情绪,如果在教学过程中,需要通过负面案例对学生进行震慑,也要把握好案例的尺度,以免学生对自己、对社会,甚至对国家失望,从而严重影响其三观的塑造。

(三)合理应用白板案例教学

万事皆有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如果忽视对白板案例的应用,会影响学生学习兴趣,导致学习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但是如果过于重视对白板案例的应用,则会导致学生的思考缺乏理论支持,从而出现事倍功半的状况。因此相关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合理应用这一教学模式。

四、白板案例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有效应用策略

(一)提高师资水平,优化教学模式

应用白板案例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进行教学,首先要通过集体培训、开展教研会议等方式,提高教师水平,帮助教师脱离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从而确保教师理智对待白板案例教学,并通过这一教学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引导学生形成正确观念,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可见提高师资水平,优化教学模式,是白板案例应用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并发挥应有作用的基础。

(二)注重教学设计,重视案例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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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1-0106-01

辩论式教学是将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对话作为教学载体的一种教学活动,是各项语言技能以用的综合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将思想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起来,教学内容上有表现出丰富性与拓展性的特点,和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最为贴近。将辩论式教学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堂有利于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有利于教师通过课堂互动发现学生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改善师生关系,增进了解。

一、辩论式教学在课堂中应用的重要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面向大一新生开设的,它的教学内容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新生如何尽快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和转变,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二是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三是大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在课堂教学中采用辩论式教学,对于上述教学内容的实现,比其它的教学方式更为有效。

辩论式教学优于灌输等方式。第一,就教育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来说,如果仅仅把学生看作是接受教育、接受灌输、接受思想塑造的对象,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尤其是面对思想活跃的“80后”、“90后”学生,那是行不通的。任何课堂教学方式都无法强制人改变其内心,如果一个人自己不想转变思想,谁对他都无能为力。内心与思想地改变更多的是靠自愿自觉。因此道德教育如果不重视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就调动不起学生从善的意愿,不能使主体自愿自觉地转变并提高心性,教育目的就可能落空。辩论式这种生动的形式能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打破学生的心理障碍,让他们乐于接受道德的感化与教化,培养起自觉遵守道德规范的意愿。辩论是锻炼认识、分析、判断、推理能力的一种实践活动,对学生提高分析识别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自觉远离假、恶、丑,趋向真、善美,有较好的作用。第二,在课堂教学中采用辩论式教学形式,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和创造潜力,使学生的个性和才能得到充分发展,提高教学效果。因此,辩论式教学能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采用辩论式教学来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能取得非常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辩论式教学课堂组织形式

在课程中引入辩论式教学是具有挑战性的课堂活动。在组织形式上大致有两种方式:“竞赛式”和“群辩式”。 所谓“竞赛式”就是按照辩论赛的模式进行组织,两个辩论队在台上进行辩论,其余同学可以作为观众或者裁判的形式参加进来。所谓“群辩式”就是将全班同学按照一定的标准(按照学号不同、男女性别不同、院系专业不同来划分)划分为正反两方,双方围绕同一个辩题进行辩论。“群辨式”不同于传统的讨论式教学方式,“群辩式”增加了对抗性,可以更大限度地调动起学生的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而且,“群辩式”对辩手才能的要求不高,可以让全班同学都参与进来,使全体同学都得到锻炼。

教师课前要精心准备。一是要结合教学内容,找到适合的辩题。辩题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课堂效果的好坏。辩题要紧贴时事热点、时代脉搏,能激发学生辩论的兴趣,才辩论中寻求问题的正确观点。比如:结合教材第三章的相关内容,可以选择“追求道德与追求金钱能否统一”的辩题;结合教材第六章的相关内容,可以选择“干一行爱一行还是爱一行干一行”或者是“校园爱情是大学生的必修课还是选修课”的辩题。在教师确定辩题以后,要向学生提前布置,让学生查找材料,充分准备。

教师课后要认真总结。评论总结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教师要在上课之前对辩题进行全面了解与分析,充分做好准备,做到心中有数,评论总结时才能游刃有余。评论总结大致包含三个内容:第一,对正反双方发言的内容、辩论的角度、逻辑性进行点评,表扬优点,指出不足;第二,对参加辩论同学的表达、互相配合、风度和机智幽默等进行评讲,表扬优点,指出不足。第三,结合教材相关内容,对辩题进行总结,通过辩论解决学生思想上的困惑。

三、辩论式教学中师生角色变化

教师课堂主导地位的弱化。在辩论式教学中,教师不再是传统课堂上的主导者,而是课堂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更是参与者。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给予学生辩论思路、辩论方法、信息来源的指导,而非理论的直接灌输者。通过辩论式教学,学生会尽量搜寻已有知识和固有观念,其中,有正确观点,也有模糊认识,还会有错误看法。教师可以第一时间掌握学生的真实思想,掌握学生思想的动态,有的放矢,实现思想教育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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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社会的发展,当代人富了口袋,却贫了脑袋;重视自己、而忽视他人。冲击大众视觉及思维的各种社会事件屡屡频发,如: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佛山小悦悦案,无不发人深省。为把握好当今大学生的思想法律素质状况,笔者于2012年5月向大学生开展了关于大学生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现状的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80份,收回有效问卷356份。有效回收率93.7%。调查问卷显示当代大学生的思想主流是积极、健康和向上的,且大学生具有更强的法律维权意识。但大学生缺乏社会政治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对待事物的辨别能力弱。

一、当前大学生道德与法律素质现状

(一)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

国民素质的教育从幼儿开始,做为当代大学生,自幼年开始的家庭熏陶、学校教育、直至大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看世界时期。大学生已经形具备有基本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尽管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信息传播将形形的世界文化传播于青少年一代,当代大学生感受着世界文化的同时,也产生了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文化的碰撞与冲突。在碰撞与冲突中,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念都受到挑战,大学生做为一个独立的活跃的思考主体,将根据自己的实际和需求来审视和筛选,因而在当代大学生中没有"一统天下"的主流思想,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等各颓废思潮一直在青年大学生思想中孳息着。但,通过问卷调查显示,当代大学生主流思想的积极健康、向上性。如:评价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看见他人遗失的财物,大学生的行为选择。70.14%的大学生的做法是:捡起来,设法寻找失主。如:小月月事件,假设做为大学生的你是路人中的一个,你该如何选择。42%同学确定,会伸出援手,在生命危机时刻,不该过多考虑个人得失。仅有8%的同学认为帮助小月月,也许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选择绕道而行。如:问卷:如果你捡到了别人丢失的东西,自己占为所有了。你认为你的行为构成违法吗?47.8%的同学认为构成违法。调查问卷的多项调查显示,大学生具备良好道德素质和基本法律常识。并能在生活中提醒自己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秩序。

表1 你对在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秩序的看法。

人数

百分率

时刻提醒自己要遵守他们(A)

279

78.4%

记得就遵守(B)

63

18.26%

无利可图,不必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次序(C)

1

0.295

没有明显看法(D)

13

3.77%

(二)大学生道德情感与法律思维的冲突

当代大学生自小形成深厚道德理念,处理思考问题时,更多倾向于感性认知,尤其是涉及到道德与法律的冲突时,往往更强调事件的道德性质,而忽视了法律准则。也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所造就了大学生在面对情景复杂的社会事件难以理性做出评价。

表2 你如何看待官员拿受贿款扶困济贫,被判处刑罚。

表2如何评价官员拿受贿款扶困济贫,53.9%的大学生的选择随构成了犯罪,但能受惠于民,理当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又如问卷:捡到了别人丢失的东西,自己占为所有,是否构成违法。访问学生中的15.9%认为,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是道德要求,无法律义务返还失主;36.2%的学生认为数额巨大事才涉及法律问题。两项调查显示了法律问题融合道德情感时,大学生更多倾向于感性的认知。当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更多讲究个案公平,忽视了社会公平。及缺乏了以法律为准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的思想。

(三)大学生缺乏牢固的法律知识,甚至法制意识淡薄。

实用主义理念在大学校园中尤为泛滥,这种实用论造就了大学生更专注于专业学习,而忽视道德修养的锤炼与法律知识的积累。在法律素养方面。许多非法律专业大学生对法律重视不足,法律知识贫乏,属于“法盲”和“半法盲”一族,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主要的原因是不知法、不懂法。正由于不知法、不懂法,也就难于以法治的思想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往往以个人道德评价取代法律评价。

表3 大学生法律知识现状及诉求你是否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掌握了解一定法律的常识不知道,有需要再学习了解人数

6

284

66

百分率

1.6%

79.8%

18.5%

你最想了解的法律知识有哪些?(多选)

宪法

民事法

刑法

劳动合同法

行政法

国际法

诉讼法

人数

301

265

184

352

76

25

106

百分率

45.5%

74.4%

51.7%

98.9%

21.3%

7%

29.8%

问卷调查显示,79.8%的受访学生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不知道的,有需要再学习了解的同学达到了18.5%。这说明我们属于法盲的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匮乏,有用论的思想不容忽视。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选项中,从表3,可看到学法的欲望也在于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最受同学们欢迎的是劳动合同法,达到98.9%;民事法律,包括有婚姻法、继承法等74.4%的同学有强烈愿望学习。不懂法及有选择性的接受法律知识,造成了大学生在面对较为复杂的行为事件时,往往以传统道德认知取代了法律的评价。目前,高校仍然存在着一部分大学生缺乏道德理念及法制意识。面对事件,难以控制自我情绪,往往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认为群体性事件,众犯不究。由此,在群体哄闹中对他人构成的侵权还全然不知,无意识的一步步走向违法的边缘。小则民事侵权,大则刑事犯罪。对大学生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法律意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

(四)大学生法律知识的诉求

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今天,多种价值理念冲击着当代大学生,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通过多种传播媒体影响着学生。电视新闻、报刊杂志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迎合一些低俗的或者不健康的思想潮流。使得腐朽思想个人、拜金、利己主义在文化传播领域蔓延,商业性的流行传媒文化对大学生形成不良的错误的导向①。当今社会中普遍出现的腐败现象也给大学生的思想带来消极不利的影响。尤其是当今媒体对于社会中发生的消极事件,过于放大宣传负面信息,使得大学生在个思想认识发生了错误的引导。甚至会对法律产生重大曲解。通过调查,大学生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造成较大影响的是,生活环境(86.4%)及社会不良风气(59%)的影响。随着竞争日益激烈,法制不断完善。完善个人道德文化素质、具备法律素养是当今大学生的共同追求。

二、改进策略探索

(一)进行课程的整合,提高大学生道德法律素质。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学生思想素质进行进一步提升的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是“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要求教师在教学内容及教育手段上加强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渗透性融合。确立以“法律为底线,以高尚的道德为最高要求”的教学理念,

第一,融合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内容

踏入高校校园的青年学生已经具有相对稳定的道德认知,但法律意识又相对薄弱。教学内容既要做到知识的灌输,又要对大学生产生思想的启发和引导作用。因此教学时,不能流落于单一的知识性的教学灌输。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时事热点。以理论做为基点,针对现实热点深化探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及法制观。例如,讲述爱国主义这一专题时,既要渗透中华子孙根深蒂固的爱国情怀,更要针对当今国情开展教学,结合抗震救灾、国防安全内容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的渗透、离不开法制理念的深入,做到爱国主义与民主法制的内容的相融合。

第二,创新教学方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教学时,一方面需要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听课热情,增进教学效果。另一方面,改变传统一言堂的教学方法,采用专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法推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课堂专题教学中,针对学生存在有片面认识的,是用法律解决还是用道德解决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课堂分析讨论、甚至于辩论。在老师的启发和点评下,学生会对道德和法律的内在联系存在深刻的认识,学会既从道德,也从法律的角度全面客观的分析看待问题。例如,针对深圳机场梁丽案件的法理与道德思考,透视出的不当得利、盗窃罪、侵占罪及拾金不昧等等的界限及道德与法律的不同判定标准及裁判结果。

(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必须从课堂延伸到社会,在实践中,让学生身体力行的感受学习,让道德与法律的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践行。丰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形式,开展大学生参观访问活动、社会调研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内道德与法律义务咨询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多种渠道与社会相联系,身体力行,提升大学生道德品质与法律素养②。

第一,参观访问、青年志愿者活动

开展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本地和现有的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当地法院,带领学生参与法院审理旁听活动。学生由此进一步了解案件审理的诉讼程序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也增进法律意识。带领学生到救助站、养老院开展社区服务,组织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义务为社会进行法律宣传、家电维修服务,通过身体力行的实践,大学生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提升自我法律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二,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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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兴趣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教学知识点繁多,也就是说,克服枯燥乏味是学生面临的难题。然而,这一难题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解决的,中职法律教师要采取多元化教学帮助学生走出困境。那么,教师要如何帮助学生解决法律学习中的问题呢?

要想让学生积极参与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学习,教师就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对所学知识充满热情是促进学生良好学习的重要因素。因此,教师要充分把握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把握住学生的兴趣所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吸引学生,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只是按部就班地按照课本讲授知识,要缓解死气沉沉的课堂气氛。中职学生具有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等特点,教师就要抓住学生的这一特点,丰富教学。比如,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播放案例片段等形式来培养学生的兴趣。

对于职业道德与法律这一门学科来说,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较多,如果学生对该门学科没有任何兴趣,只是单纯死记硬背的话,是不能提高学习成效的,更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灵活应用这些知识,由此可见,培养学生的兴趣是学生学好该门课程的关键所在。学生只有有了兴趣,才会真正了解法律法规,进而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另外,在法律教学中,还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把课堂变成小型的辩论会,通过正方和反方的据理力争,让教学内容变得生动、形象、有趣。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鼓励学生积极探讨。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促使学生参与学习的每一个环节,让学生踏实地学习,步步为营,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完善教学。

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学生来说,要清楚地认识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要帮助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让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并学会独立思考。对于中职学生来说,应该具备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在教学中也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自主学习和探究的过程能让学生自主思考,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总之,要想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就要让学生学会思考,学会观察生活。

知识源于生活,理论联系实际,对于学生来说,学到还要用到,因此,教师在教学时不能脱离生活实际,要面向生活,面向实际,书本知识要应用于生活,将知识与生活经验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认识和理解,生活化的教学可以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难题,将抽象难懂的知识具体化、生动化,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教学知识,可以帮助学生将教学知识掌握得更牢固。比如,教师可以让学生学着记笔记,培养学生的迁移运用能力,对生活中切切实实发生的案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对事物的认识,使得认识更加深刻,学到的知识也就更牢固。理论联系实际生活,活学活用,才是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最终目的。

三、在新课标要求下,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

随着新课标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改变低效率的课堂势在必行,对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程来说,在教学中还存在较多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教学的实效性,提升学生素质。所以,对于教师来说,就要创新教学方法和观念,充分体现出该门课程的价值,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体验生活,在学中做、做中学,将职业道德渗透到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同时,对于内容的理解也是学习的关键,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备课,在课堂上,巧妙应用案例将知识点讲明白、讲透彻。另外,也要提高对学生的要求,让学生在学习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促进学生向多方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同时,教师也要对学生加强人文教育的引导,使整个课堂更加生动有活力,提高课堂效率。

四、加强师生交流,构建新型师生关系

师生之间的交流要以信任为基础,促进师生之间情感的交流。对于教师来说,不能摆架子,平时要做到对学生足够的关心。若教师刻意树立威严,学生只能对教师敬而远之,课堂气氛也会死气沉沉,只有师生间的关系融洽了,才能为学生营造气氛轻松的课堂,对于这样的教学气氛来说,教师乐意“教”,学生乐意“学”,教学效率自然也就提高了。

对于中职法律教学来说,提高教学实效性的方法有很多,本文提出的解决方法并不是尽善尽美,虽然在中职法律教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我相信,在教师的努力下,中职法律教学的课堂效率一定会得到更好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红.提高中职法律课堂教学的实效性[J].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2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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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情感、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它包括法律认知、法律情感与意志、法律价值观三大部分。法律认知是人们关于社会法律现象科学认识活动的结果,它是人们关于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律发生、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以及一个国家和地区现行法律的内容和特点等方面的知识的总和。法律情感是指社会主体对法现象的主观心理态度或心理反应,是社会主体主张权利,为权利和法律而斗争的内在心理动力,是一个民族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法律意志是社会主体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主观心理基础,表现为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畏、不畏诱惑和胁迫的坚强的守法精神和护法品格。[1]法律价值观,包括法律评价、法律理想和对法律价值(如公平、正义、自由等)的理解与接受,它是可能对立法、政策适用和司法判决等行为产生影响的超法律因素。它们是一些观念或普遍原则,体现对事物之价值可追求的理想性等进行的判断。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他们的法律意识如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有很大影响。所以,很有必要对这一群体的法律意识给以关注。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关机构对全国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1万余人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同时却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80.96%的人认为“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有时确实不好办”,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买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2]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盗窃、抢劫甚至、、杀人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其中不少女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有些大学生在就业、勤工助学过程中被骗,有的大学生上网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分析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难发现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当代大学生有着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随着知识的积累,视野的扩大,大学生开始学会对现实行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常常又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第二,法制心理状态呈现出多样化倾向。有些学生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较欣赏,主张在法制建设上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学生受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轻视法律的作用。第三,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第四,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

上述情况表明由于受社会负面文化和学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面对这种情况,对大学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转贴于

二、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调查表明,28.49%的大学生表示愿意接受“法制教育”,其中有11.34%的人把自己最愿意接受的教育内容选定为“法制教育”;38.04%的大学生已明确意识到自己法律意识方面的不足,认为自己必须“积极学习法律知识”。[3]这表明,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比较高,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针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我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1、精选内容,扩充课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完善法律基础课堂教学。

首先,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从宪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块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二者的关系而言,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其次,通过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继承法、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再次,在扩充课时的基础上,改进教学方法,增加“案例法”、“体验法”、“讨论法”提高教学效果。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拓展第二课堂。

走出课堂,旁听审判,让案例事实说话,会比老师在课堂上的泛泛讲解更有震撼力。庭审过程中,严谨的法庭调查,激烈的案情辩论,法庭对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会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法的神圣与威严。此外,参观监狱、指导学生自己成立各种法律协会、法律社团,进行普法宣传。同时,还可以广泛关注“今日说法”之类的法制节目,阅读参考法律书籍。这些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

道德与法律的同质性和功能上的互补性以及两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与法律进行一体化运作可行性的基础。虽然道德与法律有很大差异,但在规范这终极意义上两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国传统社会中的“礼”,这种伦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运作的历史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道德与法律一体化运作的历史实证的先河。寻找道德与法律的契合点,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

4、齐抓共管,着力构建高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而是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关注,需要各个环节紧密配合。首先必须依法治校,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大学定期联系,加强校内的司法宣传教育;政府职能部门则应力所能及地为大学排忧解难,要切实采取可行的措施,优化社会大环境以及校园环境。通过这些方法和措施,形成一个好的法治环境,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现代法制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高级建设者,其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认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响着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抑制大学生违法犯罪,同时提高其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大学生自身素质的完善,更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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