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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美 农村必须美
中国要富 农民必须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
谷物自给率要保持在95%以上,口粮保持绝对安全
“这可以看成一条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部研究员徐小青认为,虽然粮食实现了“十连增”,但粮食安全并非高枕无忧。一方面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另一方面是粮食刚性需求增加,一项调查显示,一个农民从农村融入城市,日均消费的粮食要增加20%。
从2011年开始,我国已成为小麦、大米和玉米等农产品的净进口国。据统计,2011年小麦、玉米、稻米等谷物进口545万吨,2012年达到1398万吨。“这说明,粮食增产幅度还不能完全满足消费刚性增长幅度。”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
“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自己的饭碗要装自己产的粮。”徐小青说,这次提出谷物基本自给,意味着小麦、玉米、稻米为主的三大谷物自给率要保持在95%以上,而口粮绝对安全,意味着小麦、稻米自给率要达到98%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央提出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
李国祥说,我国三大谷物进口比重比较低,不到3%。依靠自己保口粮,必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今后随着农业基础加强,农业科技进步,中国有能力保障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
徐小青说,要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依靠科技促增产,更加重视平衡好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的关系,更好地重视平衡好增加粮食产量与保证农业生态安全的关系。
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
徐小青说,当前一些地方在推进农村改革过程中,存在一些对政策的误读,损害了农民利益。这次会议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说得非常明确。强调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农村最大的政策,它明确了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农户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二是农户可以自主选择经营形式。强调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关键是要给农民吃“定心丸”。农民有了长期自主经营的土地,才能有稳定长远的打算,才能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李国祥表示,不管是在哪一个国家,家庭经营都是最适合农业的生产经营形式。农村家庭经营形式灵活,能包容多层次生产力发展。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土地流转,都不是要去搞一个新制度,而是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更好地激发家庭经营的活力。目前中央把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单独分离出来,允许抵押担保,这与过去比是一个创新。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占大多数的还是农户间的流转。”徐小青表示,土地流转一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是流转的底线。
“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民经营承包权流转市场,这才是健康有序推动流转的关键。”徐小青说。
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不能忽略普通农户
据统计,2012年年底,全国农村承包集体耕地的农民家庭约2.3亿户,其中约4440万户进行了耕地流转,仍有1.9亿户从事农业。
“这表明,农户家庭仍是我国农业中最主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会有普通农户大量存在。”李国祥表示,一般农户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功能互补,这样的新型经营体系才是完整的。
李国祥认为,应对农业后继乏人问题,在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同时,不能忽略普通农户。重视对小规模农户的扶持,推动有条件的发展成为家庭农场。
目前,全国种粮大户68.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0.28%;家庭农场87.7万个,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农业经营组织超过100万个。
李国祥说,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重点要完善农村要素市场,让生产要素得到合理的流转,寻找一个更好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更大程度发挥市场作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徐小青说,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支持经营组织发展,创新花钱买服务的机制,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
推进城镇化,不能冷落农村
中国农科院农业自然资源与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张维理表示,当前我国农业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关口。这其中既有农业产生的面源污染,也有来自城市和工业的污染。而由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长期存在欠账,“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雨天‘水泥路’、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在一些农村还比较普遍。
“农村不美,城市也不会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说,城市人的食品是农业生产提供的,农村环境不美,食品安全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党国英特别强调,农村美是中国美的有机组成部分,推进城镇化建设,不能冷落农村。
建设美丽乡村,留住记忆中的故园
党国英说,村庄建设要与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过度的撤村并居、让专业农户集中居住并不可取。要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多做文章,让农村在路平、灯亮、水净、公共服务好等方面与城市一体化。
张维理认为,建设美丽乡村,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出台更严格的、更有执行力的环境保护政策,并将这些措施落到实处,遏制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
实现农村美,既要尊重自然规律,也要尊重经济规律。党国英认为,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城镇化,创造条件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如果乡村承载的人口过多,与乡村市场、环境容量不匹配,农村不会美;如果农民富裕不起来,农村也不可能美。
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
农村之美,不仅仅是人居环境的改善,还应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让农民安居乐业。面对资源环境的约束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需求,专家建议今后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生态良好。
“要建立健全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和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农业环境和生态改善。”张维理说,关键是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来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安全用药、旱作节水技术等。据统计,2012年通过实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使用量降低了15%~25%,仅项目区就节约农药用量近3万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提出,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实现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在选择富农产业时,既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也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分析说,2013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627元,同比增长9.6%,增幅超过城镇居民2.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有望延续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小的好势头。“200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较高的3.33︰1,2012年缩小到3.10︰1,2013年有可能再度缩小,这是最值得欣慰的。”
农民收入主要由4部分构成: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2013年农民收入的另一个特点是预计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以往家庭经营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是排第一位的,从2013年的数据来看却出现减弱的趋势,工资性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首次超过50%。这说明工资性收入有望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张红宇说。
再来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2013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预算为13799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增加农业补贴、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2013年前三季度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23.2%,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17%。“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尽管在农民收入中的份额不高,但增长态势明显,增收潜力非常大。”张红宇说。
农民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表示,看到农民收入连年增长的好形势的同时,也要看到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农民总体收入水平仍然较低的现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民增收成为短板。解决好农民富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完成农村小康建设的根本性任务,也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
“农民收入事关重大,农民收入也事关全局。农民持续增收,既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张红宇分析说。2012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绝对收入差距达16648元。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提高农民收入。
而从拉动内需的角度来看,鼓起农民的钱袋子也意义重大。程国强说,农民是最庞大的消费群体,农村是最具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只有农民增收、农民变富,这样庞大的消费群体和潜在的消费市场,才能转变为现实的购买力,拉动经济增长。
“农民收入提高了,才有条件去改善提升农业生产条件,才有能力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意义都非同一般。”张红宇说。
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增值、增效、增渠道
专家建议,要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增值、增效、增渠道。重视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等,来增加农民的务农收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增加农业经营收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积极推进农村二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创业,探索建立农民创业融资新机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明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会议提出了确保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加快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一系列工作重点。
“粮食产量‘七连增’,很大程度得益于这几年播种面积恢复性增加,今后播种面积增加的空间很小。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也有不确定性,农业抗灾夺丰收任务繁重。”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
韩长赋表示,明年继续推动强化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农业部将增加粳稻生产,积极引导农民扩大玉米、杂粮等短缺品种种植面积。大力推广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节本增效等关键技术,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韩长赋说。
重要信号:加快水利发展
系统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是这次会议传递的一个重要信号。这意味着中央开始着手解决水利等影响全局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问题。
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对水利工作进行科学定位、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治水兴水合力,为推动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2010年,我国干旱、洪涝、山洪灾害覆盖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灾害损失之重,为1998年以来之最。“洪涝灾害频繁仍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陈雷说。
据陈雷介绍,“十二五”期间,水利部将突出抓好四件大事:加强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加快解决民生水利问题;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利改革。
加大投入夯实农业基础
此次会议提出,明年三农投入要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说,“三个重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向,而“三个确保”则表明了支农资金如何落实到位的具体手段。这些表述体现了国家支农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
宋洪远解释说,这些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支农投入的重点和方向,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强农政策,大幅度增加生产性投入,并突出政策的针对性。
征地力保农民权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扩大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会议有关耕地问题的表述,根本立足点是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在四川、广东等地设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的试点,对农民每年给予每亩200元到500元补贴的探索,为我国探索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创造了鲜活经验。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门将抓紧落实“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措施,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落实同地同价原则,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到2010年9月,我国已有28个省份公布实施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水平普遍提高了20%至30%。今后,各地将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调整一次。
这位负责人分析,在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方面,陆续选择天津、重庆、沈阳等11个城市作为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重点在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拓展安置途径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改革探索,逐步建立征地补偿安置长效机制。
“菜园子”“菜篮子”“菜摊子”都要抓
此次会议提出,下大气力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大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力度。同时,大力改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解释说,农业部明年将推动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落实城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建设好“菜园子”,提高大中城市蔬菜自给能力。
农业部还提出,“十二五”时期将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基地,扶持批发市场、冷链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站点建设,促进“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和质量提升。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表示,今后将鼓励更多的流通企业参与“农超对接”,到农产品基地直接采购,扩大农超对接政策效果,提高订单农业比重。继续支持建设产地预冷等冷链设施,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超级秘书网
加大气象服务提高防灾能力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建设,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表示,2010年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农村防灾减灾和农业生产面临风险不可低估。气象部门将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这是近十几年来中央首次明确提出不能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由此可见,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已经上升到新的高度。此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如下:
“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表示,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农村教学点撤并要十分慎重,要充分考虑学生上学方便和交通安全。
“无论农民进城与否均应保障其土地财产权”。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做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不能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降低成本”。指出,我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要精心设计征地制度改革方案,明年一定要出台相应法规。
“在农村做事情须坚守政策法律底线”。表示,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要更加重视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在农村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
解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引发专家媒体热议。
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总理高调提出“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这一论点引发社会广泛共鸣,专家媒体纷纷发表各自观点表示高度赞同与支持。
中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英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是他印象里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不能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来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多年来依靠“土地红利”,通过廉价占用土地来降低城市和工业扩张成本,带来很大的弊端。
中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表示,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给农民足够的补偿,可以增加土地使用成本,减少盲目修大马路、大广场而浪费土地的现象,一些效率低的企业也会被淘汰,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很有意义。
有人担心,提高农民的土地财产收益,有可能会促使农民“马上卖地、卖光土地”。朱启臻认为,“农民是土地的保护神”,提高补偿价格后农民会更加珍惜土地,征地买地者的积极性也会下降,从而使耕地得到更好的保护。
朱启臻认为,土地增值是全社会发展的结果,一部分应该归公,包括补偿给土地没有增值的贫困地区;另一部分用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保障问题,重要的是解决就业问题,让他们能够通过劳动致富。
土资源部一位官员此前表示,在工业化城镇化、耕地保护和农民权益保护三者的平衡中,下一阶段要更加注重保护农民权益。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证他们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使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
中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孔祥智称。本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于农民增收的问题十分重视。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途径:一是靠土地产出,二是靠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毕竟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孔祥智表示,虽然目前中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权,但是土地产权还是集体所有,农民也没有产权证。要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第一步工作就是要确权。
孔祥智还表示,目前家已经做了很多准备,2011年12月29日农业部召开会议,专门研讨了这一问题,并且将在2012年年陆续推进这项工作。确权以后,农民的土地将不容别人侵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此前的乱征地乱侵权行为。此外,改革开放30年来,中农民因出让土地损失很大,确权后有望在补偿上有大的提高。
土地问题专家,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刘守英认为,当下中的土地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基础产权制度的设置还不牢固。也就是总理提到的,农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利的界定还不明确,权利保障不充分。这种状况加上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和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容易导致公权力侵犯私权,行政权侵犯产权。
第二,农民集体所有权和有土地所有权不平等。农村集体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只有“征为有”一个途径。目前,城市化的进程,就是农民土地有化的进程。这造成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丧失发展权。
第三,没有形成如何分配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的规则。城市化必然带来土地级差收益的大幅上涨,但是,这个上涨是如何产生的?缺乏理论支撑;如何分这个蛋糕,缺乏政策支撑。结果是,政府通过征地、卖地以及开发商通过卖房拿走大部分土地级差收益,农民被排斥在外。城乡结合部农民利用自己的宅基地和剩余集体土地搞一点“种房”出租,但也带来城市化两张皮,城市化成本大大抬升。
解决以上问题,政府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必须加强土地制度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加快土地及相关资源的确权、登记、颁证。目前,有些地方做得不错。中央也下很大决心做这件事。现在关键是落实。只有把篱笆扎实了,农民有了捍卫自己权利的武器,才能防范各种公权力的侵犯,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权利才有基础性保障。
第二,必须根本改革征地制度。改变目前征地拆迁中将农民排斥在外的做法,让农民真正成为城市化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允许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享有与有建设用地同等的可出租、可出让、可交易的权利,同时对城市规划圈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允许在符合用途管制的原则下,不通过征收进入建设用地市场。
第三,改革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制度。一是不断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被征地农民补偿和长远生活水平有保障的
资金比例。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民生和农村的支出比例。首先,要建立对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增大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出让收入中的分享份额。切实落实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尚未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地方,应按照务院要求尽快建立这项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已建立这项制度的地方,应继续完善保障机制,合理确定保障水平。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计人土地出让成本。其次,在土地出让成本支出方面,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项目。明确土地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比例,增加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村和农民的比例。应改变将土地出让收益按比例不断切割和延展的办法,制定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的政策,在制度上确保土地收益用于农村建设支出、农民社保资金、保障房资金、水利建设支出和教育资金的比例。
《新京报》认为。由于我目前建设用地的供应模式存在问题,使得土地一级市场被垄断,且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价差,征地没有增加农民土地的利益甚至相反,因而急需改革。
改革建设用地的供应模式,需要打破政府垄断一级市场的供应模式,允许土地的所有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建设用地的需求者直接供应。改变建设用地的供应模式的好处在于:减少了交易成本,即减少了政府征收环节,从而节约基于征收而产生的行政成本;同时,这种建设用地的供应模式也有利于集约用地。一个简单的道理是,随着单位用地成本的提高,土地使用者的用地冲动就会受到遏制。
现实中,已有少数这样的试点,如一些地方利用集体土地建公租房,这直接让农民享受了土地增值收益。有关方面要继续考虑的问题是,在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后,也应着手建立集体土地出让制度,让市场交易在规范、透明的制度下进行。
《广州日报》认为,农民要脱贫,应该先摆脱权利贫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说,“贫困必须被视为是一种对基本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诚哉斯言!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比如多年来存在的城乡剪刀差,使农民的利益受损,因而无法更好地脱贫。脱贫之后,还要致富。要致富,就应该尊重农民,保障农民权益。温总理的论断颇有针对性,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了,结果却只给予农民极少的补偿,这就严重伤害了农民利益,拖住了农民致富的脚步。此外,农民不仅需要合理的卖地收益,还需要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健全的公共服务。不能说买了地就把农民赶走,或者把农民赶上楼就算完事,农民没有土地可依靠,住进楼房有什么用?
正在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释放了积极信号,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可偏废,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是农民尽快致富的重要抓手。如果农民权利得到捍卫,有工作可做,有起码的收入可拿,有充分的社保,像市民一样享受健全的公共服务,他们不仅能够脱贫致富,还能活得有尊严。
《南方都市报》认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土地确权使土地依附于农民,而不是农民依附于土地,将增加农民稳定感,于农民、社会都是福音。但是,不因此,围绕土地的所有问题都解决。与此相伴生的,还可能引发更多的问题。一块土地不能解决农民所有的问题,给农民带来最终稳定感的,还是家公共服务体系。
一旦土地确权,似乎纠缠于土地上的权利问题――土地属谁立马解决了,确实如此,但同时,因土地权利所引发的人的问题应该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人有生老病死,有旦夕祸福,以前在统一的权力归属下,尽管各种服务因资源缺乏而不尽到位,但不显出个体差异,经过大家的努力,总能渡过难关。当土地确权到个人,意味着更深层次的个体自治。个体不能自治,又缺乏公共服务体系时,农民仅有的土地必然成为交易的对象。弱势者难免成为市场化的宰割对象。如此演化下去,农村将成为一种什么景象,应该是可想而知的。
无论是公共服务体系缺乏,还是土地确权可能带来的新问题,都昭示农民一直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当城市化以飞快的速度侵蚀农村土地时,土地确权迫在眉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一样要摆上日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总结我省近年来尤其是2009年阳光工程实施情况,研究部署今年阳光工程工作。7月29日,吉林省2010年阳光工程管理工作会议在辉南县召开,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8个成员单位代表、54个项目市县农业局(农委)主管领导及阳光办主任和信息员、农民创业培训基地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共计28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农委科教处副处长秦吉主持。
省农委副主任吴晓光到会并讲话。吴晓光主任对2009年阳光工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2009年全省共有50个市州和县市区实施阳光工程项目,先后分两批认定培训基地330个,重点围绕农机手、沼气工以及地方特色产业等类专业(岗位)开展了阳光工程培训,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14万人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会议强调2010年阳光工程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和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支撑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全省“三农”工作中心任务,以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目的,以强化政府推动、搞好部门配合、确保培训质量为根本要求,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为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确保完成2010年14万人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今年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阳光工程管理工作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和创新阳光工程运行机制。三是要切实抓好项目监管,确保阳光工程培训质量。四是要大力培树典型,引导阳光工程健康发展。五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做好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情况统计调查。
会议其间,全体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考察了辉南县农民创业培训基地、农广校农民培训档案管理和利民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并安排省阳光办王丽文副主任、省农广校曲永勤副校长分别就《吉林省2010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和《2010年农民创业培训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省阳光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