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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许多建筑企业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并不是由专业人员定制,这就意味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这就给很多人创造了谋取私利的机会,严重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利益。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涉及的专业知识十分广泛,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制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制定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建筑工程以及造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另外,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由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合同制定时,发包方占据合同制定的主导权,所以合同中许多条款都是由发包商制定的,这就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发包商在制定合同内容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十分不规范,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争议,导致工程施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胆魄,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违约问题,还有一些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就采用虚假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另外,在建筑行业中存在非常严重的转包问题。许多建筑企业都是将工程交给承包商,这些承包商又会将建筑工程分给许多小承包商,这样就导致建筑工程承包系统十分复杂,在层层转包中存在很多不合法操作。另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承包竞争十分激烈,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工程承包与合同执行中很多行为不受法律规范,导致工程施工合同难以履行。
(三)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尚未完善和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没有进行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甚至没有设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也未明确。这就导致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
(一)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要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用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首先,在选择专业人才时,要保证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施工经济,同时还要具备工程施工合同拟定修改以及解释的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最后,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式,逐渐在建筑企业中推广。
(二)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复杂,想要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增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完善的资料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相关的数据资料也非常多,这就给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复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没有清晰的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导致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内容时存在很大的争议,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合同的约束作用和履行效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等内容的,这些内容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质量与使用功能。另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双发的关系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总结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在不断加强。本文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实践举措进行了分析,首先阐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最后重点说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7-0160-01
1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控制的程序和主要内容
所谓建设工程合同,指的是参建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上签订的法律文件,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应,目的是为了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承发包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促进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效益的重要手段。建筑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到工程合同的重要性,将合同管理当成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权,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实现。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探讨有效的处理对策,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工程效益和建筑企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控制程序为:合同监督合同跟踪合同诊断调整和纠偏。合同实施控制的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引发出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2.1.1 合同有失公正现象的发生
大多数工程合同由发包方制定,更多强调的是承包方的义务,缺乏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尤其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这就造成了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这同时也使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为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承包商便产生投机心理,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转包等手段,从而给工程建设带来严重隐患。
2.1.2 合同内容不合理,文本不规范现象的存在
承包商不按规范文本制定合同,使得合同内容过于笼统,表述含糊,避重就轻,且存在转嫁工程风险的现象。更有甚者,以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直到工程完成后才补签合同,这使得工程合同失去了原有的约束作用。
而发包方在签合同时,未能对合同内容和各项条款进行一一检查,在合同责任和义务履行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这给建设工程增加了各种风险和隐患。
2.1.3 合同索赔工作难度大
合同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损失和增加利润的手段,是建筑工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但受到众多因素干扰,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和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
2.2 健全合同管理机构的缺乏
目前,一些建筑企业并未足够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导致健全合同管理机构的缺乏,使得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合同手续不规范,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同时,多数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较为分散,合同的统一归档、统一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不到位,且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此外,由于制度体系不完善,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弱,往往无力解决制度不执行的情况,通常将合同管理委托给监理公司。
2.3 专业人才的缺乏
建筑工程合同的制定、签订、管理是一项系统过程,涉及到管理、建筑、法律、信息技术等多方面。若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将使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处于被动,如:建筑工程施工中遇到合同纠纷,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寻找外援,这不仅增加成本支出,还对建筑企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然而,当我我国建筑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项合同进行专项管理,或由于企业重视不足,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不够,无法提高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完善对策
3.1 提高思想重视,不断规范和完善合同的订立
建筑企业应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对工程合同的重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其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确保建筑工程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因而,应根据建筑市场分包体系专业化、管理模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制定合法、合理、规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且使其与不同参与方、不同建筑企业管理模式相适应。同时,还应以此为基础,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合法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的全面提高,确保合同的权威性和法律效益。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双方要对合同中的各个条款进行仔细敲定和认真审查,尤其是违约条件和责任方面,要进行严密审查。只有做好签订前的推敲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合同中不合法的条款和一些漏洞,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或将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避免由于个人疏忽而承担工程风险。
3.2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建设工程各项目要充分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益。同时,还要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合同各项责任和义务履行到位。此外,还要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尤其是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应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切实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3.3 不断强化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培养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使其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及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等等,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建筑企业应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确保合同制定、合同签订、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合法、科学、可靠。尤其是产生合同纠纷时,建筑企业内部派出专门人员进行处理,减少外聘支出,提高工程效益。
4 结语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已经深刻认识到合同是法制管理的载体,是企业信用保证的体现。特别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合同管理涉及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合同管理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单位利益。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为企业收益再创新高。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科学、有序管理。因为施工单位承接的工程一般就有工程量较大、周期较长、地质条件复杂、人员投入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这就要求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来指导施工,合同管理正好反映了施工管理的科学性。在工程施工中合同明确规定了办事的依据、验收需要的数据、变更需要的指令、支付需要的凭证等具体规定,这就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都要老老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照章办事,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2.合同可以规范和约束施工各方的行为。建设施工合同本身就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了完成确定的施工任务而做出的具体规定,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施工各方的施工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3.为解决各种纠纷问题提供可靠地法律证据。建设工程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多等因素,在施工生产中常常发生各类纠纷问题,具体表现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纠纷、施工单位之间因利益产生的纠纷、施工单位与协作队伍产生的纠纷、不同协作队伍之间产生的纠纷、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纠纷等等,合同可以为这些纠纷提供可靠证据。
二、合同管理的特点
1.全过程性,合同自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履行、失效,整个过程都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收益。
2.系统性,合同管理从横向来看需要各个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完成管理工作,从纵向来看,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各个级别的单位层层下达任务,保持信息通畅,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动态性,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和认为因素的作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的进行补充、修改、变更和终止。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招标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招标监督单位和建设单位沆瀣一气,在审核招标文件的过程中,一些条款和规定明明是不公平、不合法的,为了附和建设单位没有照章办事。比如在招标预算中故意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在招标文件中强行规定施工单位优惠条件承诺、施工单位负责处理施工地点征地纠纷等,还有的招标文件故意规定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故意缩短工期等不合理要求,而且招标过程存在权力者、工程项目所在地黑恶势力暗中操作而改变中标结果的行为,合同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没有执行监督和纠正的权利。
2、合同管理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不够
从目前施工单位的经营情况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当前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尚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合同法律意识。特别是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存在霸王条款,施工单位为了承接某项工程委曲求全。从合同内容上来看,工程项目没有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定,一些合同条款没有仔细推敲,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出现了权责不明的情况,为日后产生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营风险埋下了隐患。合同管理员对合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日常的合同资料保管制度不严格,造成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等资料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保管工作,发生纠纷时双方相互推诿责任,不能够提供可靠地证据。
3、合同履行能力差
合同交底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合同的执行部门和合同的签约承办部门由于没有进行及时的沟通,造成合同执行部门没有认真分析和深入理解合同内容,施工中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执行合同,由于交底不到位往往给合同履行造成很大偏差。不少合同的管理人员维权意识淡薄,对一些工程变更没有跟进处理,认为只要等一等问题总会解决的,结果就造成了一些合同变更由于没有及时得到签证而错过了最佳变更时机。还有一些变更是业主给出的口头承诺,并没有以书面形式呈现,由于业主方相关领导的调动等原因,新的领导由于不了解情况,造成扯皮问题,由于当时没有留有书面证据,合同变更就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施工企业也就不能够以法律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加强招标过程控制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和推行了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体制,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建设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利益,严格控制好招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开标情况。另外,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由于合同范本不同而签订施工合同产生的利益纠纷也屡见不鲜。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签订,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自行拟定的合同文本格式。因为建设单位自行拟定的格式大多是向着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利益的方向拟定的,再有合同由于缺项、漏项等情况不利于监督机构进行监督,也不利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施工单位应该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等项目主要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管理工作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组织开展工作,只有按照合同办事,才能够在出现纠纷时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承包单位来讲,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实施情况,施工中应该重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应该从多方面进行入手,组织管理人员进行脱产学习或在职学习。在学习形式上也可以采用不同方式,例如定期进行短期培训、组织收看电视讲座等。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首先,要对合同进行分析。站在执行的角度进行分析,把合同内容落实到合同执行的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分析合同的漏洞和争议问题,分析合同风险和制定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其次,加强合同过程控制。施工中时刻关注合同事件,如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问题等;对协作队伍的施工情况提出建议,对于工程缺陷,要提出警告、责令其及时改正;对于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对于业务和监理下达的指令,应及时作出答复,同时应及时跟进工程款拨付情况以及跟进工程整体施工情况。
作者:郭玲 单位: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建筑施工合同对建筑工程有着非常重要的约束作用,而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才能更好地使得建筑双方履行合同义务,才能更好地确保双方利益,也确保工程建筑的进度和质量。
一、建筑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定义
所谓合同,就是人们在从事交易活动或其他活动之前,为了更加明确地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制定的一种协议,具有公平严肃的特点。合同的作用就在于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和使交易市场的秩序更加规范。施工建筑合同比其他合同更加复杂的地方在于在整个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由于牵涉的单位和各人较多,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以施工建筑合同的种类也就比较繁多,如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是针对特定的环节和步骤签订的,也从各个方面明确和规定了各个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所以对这些合同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管理好工程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工程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
二、工程管理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部分合同签订时没有做到公平的原则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特别是在施工建筑合同文本中,存在着大量的双方利益和权利不对等的不公平现象。这些合同很多都只是针对承包方,制定了许多承包方应尽的义务,制定了许多的条款,而对业主的约束性条款就明显欠缺。这样的合同签订之后,实际上就失去了对业责的约束,而对于业主单位违约等情况的惩罚办法,也往往没有成为合同拟定的重要部分。这样一个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成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双方发生争执的焦点问题。而现在面对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的压力,许多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也被迫接受着由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工程合同,业主为了降低自身的风险,而通过合同的形式转移给了承包商,对承包商提出各种苛刻的不公平的条件。承包商为了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获取,就会采用偷工减料等非法手段甚至转包工程项目,这样的恶性循环,势必会对工程建设带来极大的隐患。
2、合同的文本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
现在建筑市场上许多文本不规范的合同往往是因为想要回避业主义务,而采用了一些自制的文本进行签约。自制的文本由于不规范的原因,让业主可以对该担负的法律责任避而不谈,或者点到为止,文本内容往往避重就轻地将工程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有些工程甚至一开始只采用了口头委托或者政府命令等形式,等到工程完工以后,再补签工程合同,这样的做法是完全违法的,这样补签的合同根本就起不到约束作用。我国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早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合同文本不规范现象仍然非常严重,这样做不但不能为业主逃避工程风险提供便利,反而会在当工程出现问题时,加大双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3、扰乱建筑市场规范的两手合同
还是由于现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原因,业主占据主导地位的关系,业主在制定合同时以种种原因要求承包商签订两手合同。一份正式合同提供给建筑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另一份合同则采用了极不公平的条款约束着承包商的行为。这种两手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更是严重地损害了承包商的利益。这样的合同为工程质量频发提供了温床,最后导致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恶果,最终必将给业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4、履行合同意识不强,违约行为频繁
有些工程合同,虽然签约,但是形同虚设,签约双方都没有履行合同的意识,在工程建设中经常随意修改合同条款,甚至从根本上违反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双方利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建筑市场上拖欠工程款的严重问题往往就是由于合同意识不强而造成的。业主无故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无故拖延施工或竣工等情况屡屡发生,都是由于在合同签订之初,签约双方就没有一个严肃的态度造成的。
5、违反合同索赔困难
规范的合同文本规定了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赋予了受损失方的索赔的权利。而目前建筑市场合同管理混乱,过度竞争造成的不平等的合同签订,在加上承包商的法律意识薄弱,往往造成合同损失方是承包商,而索赔权利的又不到保障的局面。
6、承包商资质审查不严,“借名承包”现象严重
由于很多工程项目在招标的时候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造成一些非法承包商假借其他企业的名义或资质与招标方进行工程合同的签订。而市场上更有一些企业甚至明目张胆地从事资质证件的租赁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稳定。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1、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包含了众多的相关部门,合同的履行也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所以现代企业在正式签订工程合同之前,需要建立会签制度。所谓会签制度就是由合同办理部门与涉及合同条款的其他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研究,发现问题的地方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然后针对于本部门相关的那一部分内容,进行会签,会签完成以后,再进行合同的正式签订,这样就能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能够在工程实施工程中更加的协调,全包合同履行的准确性。
2、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和批准制度
工程合同是否具有切实的法律效应,是否真正合法,这都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批准制度。审查要由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进行。批准要由企业管理者或是法人来进行。当涉及到影响比较重大的合同要进行审查的时候,应该在企业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进行集体商议后决定是否批准。
3、建立严格的合同印章管理制度
合同最终生效要经过盖合同章认定的,一个企业拥有多种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这些印章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来对使用进行规范。在使用任何印章时都要做到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并且要对印章的用途和盖章次数做好登记工作。在印章管理方面,要设专人管理。切记不可在空白纸上随意印章,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特别是在工程合同签署的过程中,合同一定要经过会签、审查、批准之后才由总经理过目签字后盖上合同章。其他章也要由具有相应级别的人管理。公章由法人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主管管理,在使用时也要注意每次盖章必须登记。
4、严格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企业的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建设的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地学习合同各个条款的内容,并进行分析和分解。公司管理合同事务的部门要向项目经理和主管经理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在合同交底时,要特别对合同内容存在风险的部分进行特别的说明和解释。要让工程运作中各个环节的人员都了解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要了解作为承包商的责任以及权限范围等一系列重要内容。
5、建立严格的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在合同签订之后,就进入到了工程施工进行阶段,在这个阶段,要建立对相关合同信息的管理制度,要对相关信息的流通建立明确的流通制度和途径。要设专人管理相关的工程资料,并对工程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工作。要加强对工程监理、承包商等信息的管理,对的任何信息和内容问题等要有双方的签字,对新信息要进行及时地更新处理。
6、建立严格的合同检查和奖惩制度
合同检查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发现合同管理中所隐藏的问题,能够及时地提出和进行修改,能够促进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优劣行为进行奖罚。这样能增强对合同管理的意识,增强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7、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跟踪制度
工程合同是对施工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的依据。但是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因为实际情况而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偏离合同预定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踪制度,来不断找出有偏差的部分进行调整,以利于合同的实施。这样做不但能让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合同目标相一致,也能让管理人员更加清楚地了解合同的实施情况,对现状和未来发展有一个正确的预测。合同履行跟踪制度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对现场签证进行严格审查。对签证的审查关系到工程款项的发放工作是否准确有序进行,切记发放时间过早过量情况。特别是有补充协议签订的时候要格外注意。签证必须要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相符合,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设计签证变更只需要签变更或修正即可,不可重复发放签证。对已经购得的原材料,要详细登记品名、编号等信息。
第二,对各类记录和文件要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对所有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如图样、计划、规范等,要进行及时的记录整理,特别是对合同的变更部分,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要及时进行。而且业主和承包商要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搭乘变更合同的协议。
第三,对停工损失要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这种情况下要进行停工的及时处理工作,其中也包括了由于非承包商责任而造成的停工情况。出现停工以后,双方要按照合同规定,以书面的正式形式签订停工的各个相关内容。
第四,对合同规定的单价要严格执行。合同中对有关价格和单价都有明确规定。对未执行合同单价的情况,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情况或者参考市场上同类材料的单价情况做出相应的补偿。
8、建立严格的合同目标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的目标,是指对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该达到的预期结果的合理预测。施工单位通过对合同目标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的计划性、组织性,对各部门起到指挥、协调的作用,让各部门相互配合,更好地完成合同管理目标。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结束语
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各个其他环节都是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的,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实现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也不能过于僵化,因为市场在变,合同管理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管理中要注意方式方法的运用。施工企业要深刻了解对于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它的特殊地位。要在实践中寻求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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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 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 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
前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社会,也是合同和契约经济的社会;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现代社会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合同社会,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的好坏直接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自从我国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国的建筑市场逐渐步入国际轨道,因此国家也非常重视对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整顿工作。然而,我国不完善的法律体系,较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导致很多建筑市场不依照法律办事、不严格执行法律现象的发生。所以,建筑施工企业须紧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工程的施工风险,进而增加企业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变动、休止以及违约的相关处理等过程,并对全过程的计划组织与调节控制以及诉讼和督查的总称。然而,企业合同的管理的整个过程都潜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建筑施工的企业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风险,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而且加以识别合同管理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控制,尽可能地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的是首先进行定价然后成交的期货式交易方式,这也就决定了建筑行业蕴含着较大的风险。同时,因为建筑工程一般投资量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损耗多、质量要求较高、产品的地点固定、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等特点,在关系复杂的市场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在进行市场交易时,责、权、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市场中关于约束业主的规范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合同常出现仅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现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势地位。目前,建筑市场的法制环境逐渐趋于规范化,且当事人具有自治原则,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强化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场中的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在自身保护和科学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这是目前施工企业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常见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是潜藏于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按照时间进行划分,支付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预定款、工程进度款以及尾款和退还保质金来进行。目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一直是困扰施工企业的最大最严重的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带资施工或垫资施工,严重扰乱了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与运营,以此同时,很多“烂尾楼”现象也随之出现,导致施工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变更和洽商等多方书面文件与协议在众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来补充的签署文件与协议与之前签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开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合同时,遇到签署的文件和协议与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对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将价格固定,即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应该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把合同的价格条款事先约定好,具体包括风险费用与风险波及范围的有关计算方法,且不再调整那些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业承受了最大的风险。若合同采用总价固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少双方的价格争议,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赔机会,同时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价格风险和工作量风险。承包商市场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虽具有较高的工作量预算却没有很具竞争力的报价,中标难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预算,势必会使自己承担更大的亏损风险。
(四)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工程项目一般具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和较大的项目复杂性,因此,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对施工的有关设计提出更改意见或者提议更换设备材料等合理建议时,须经过业主双方的同意才能进行变更。否则,若进行擅自变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让承包商来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且还要延长工期,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二、防范和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合同时,要探索该怎样降低和避免风险,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一)采用合同担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风险
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承包商应开发商要求自行垫资或不付预付款等方式,直接进行施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风险。为了能够保证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垫资,承包商要要求业主给出书面担保,且在合同条款中对担保的期限和范围给出明确的规定,让业主出示支付担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给承包商。合同担保这一形式的实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出现。
(二)减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义性解释
施工企业的合同一般条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与文字的二义性在所难免。尤其在国际工程中,因为不同的语言和国家的工程惯例之间存在差异,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却不同。根据一般惯例,承包商要对合同的理解负责。所以,若承包商对合同的意义和标准理解不是特别透彻,而且对于那些出现前后矛盾的地方,应向业主征询以彻底搞清楚。若业主没有给出及时回复,那么承包商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争取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
(三)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专用的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投标之前,要及时发现并分析项目中潜在的风险因素,特别是在工程中标后进行合同谈判时,必须用专业条款切实对风险范围作出规定,这个规定的范围越明确详细,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的管理时担受的风险越小。
(四)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实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对合同实施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行管理时,必须找准合同这个核心,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签合同时检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文件齐全、内容和条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准确清晰性。检查合同的内容和结构是否完整,将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合同结构与文本进行对比,以做到为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指南。在执行合同时,应严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的有关条约与规定现象的出现,将合同的风险最低化。
小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施工企业单位管理的一个核心,这项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复杂,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始终,与企业管理工作的中的风险的防止与规避息息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可以大幅度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中长盛不衰。
参考文献:
[1]朱建生.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 中国经贸. 2011,(2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经济合同在施工企业对外经济交往中越来越重要,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在施工企业管理中日益突出。因此,搞好经济合同管理,是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能有效保障施工企业利益。经济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我国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缺少足够的认识,其合同意识严重缺乏,造成了施工企业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与机构的不健全。使得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终导致企业的正当索赔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这一现状导致了其的经营活动中缺乏相应人才与制度规范经营过程中的相关合同,造成合同中的条款没有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指定。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一旦工程出现问题,施工企业的索赔将非常困难,极大的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利益。
2.合同法律意识缺乏。我国制定的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理应成为建筑企业和招标企业双方签署合同时的规范,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订立的内容十分简单,缺乏具体细则,一旦出现责任后的承担问题,这就产生了合同风险。这一问题在过去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中经常出现,其实质就是缺乏合同法律意识,企业经营欠规范。
3.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二、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1.现代工程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奠定基础。
2.加强合同文件管理。在制定施工合同时,要尽量使用标准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一方面能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能划分清楚有关各方之间的风险和责任。否则,这些风险一旦成为现实,势必带来损失,因此承包商必须要仔细研究合同文件,进行风险分析。这样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有关各方之间的风险纠纷,也能有效的降低因合同不明确带来的额外成本,同时也加强了各方之间的相互信任和融洽,不至于出现因权责不明产生的争端。
3.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社会条件复杂多变,影响因素众多,承包商将面临很多投标时难以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风险。风险一旦发生,就会导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因此承包商需要认真研究合同文件,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析。除了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所应承担的风险外,还要了解那些隐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风险。分清有些风险是由于出现不可抗拒的社会困素或自然因素带来的;有些是由于条款有缺陷引起的;有些是编写合同者有意设置的。
4.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坚持持证上岗
(1)集团公司在经营管理处设置合同管理科,并配备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合同管理人员1-2名。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规模决定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科还是在综合办公事内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2)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合同管理人员在经过法律和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后,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3)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主要负责本单位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负责审查各部门提交的各种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负责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资格审验工作。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将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这样才使合同管理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企业合同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总之
现代市场经济以合同作为基础对企业间的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这是企业合法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在现代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否经过科学分析、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进行了论证是影响企业经济利益的关键。在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企业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通过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科学的实施有效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陈 晴 王伟强:《以合同管理的科学实施保障企业经济利益》[J].建筑科学技术资讯,2008,10:.
一、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后勤管理与服务水平
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新理念和管理手段,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由于高校后勤工作的自身特点,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全面提高后勤保障水平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校在开展精细化管理,实行合同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后勤精细化管理就是指后勤的管理者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精心的态度,在后勤服务各方面落实细节管理,提高工作标准,减少或避免工作的失误与不足,实现后勤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加强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管理是我校后勤管理实现新目标,迈向新高度,接受新挑战而提出的新要求。管理精细化的核心问题是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的精细化,它具体反映在后勤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之中。
1.规范制度建设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五校整合后,我院办学规模越来越大且校区分散,为了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便于规范操作,后勤处结合学院后勤服务工作实际,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入手,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有效地规范了后勤处各方面的工作准则和职工行为。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如《后勤工作常规规范化基本要求》、《后勤工作检查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制度。如组织召开了房产研讨会,修订了供暖费、物业费管理规定,草拟了《周转房管理办法》。规范了《后勤处处务会制度》,明确后勤处的各项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决策、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及大宗采购等项工作须经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修订医务室管理制度,包括《计划生育、药品采购、公费医疗制度》,起草了《校园内施工管理办法》、《后勤处专项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规章。完善了车队的管理制度,坚持每周的“安全日”学习制度,每位驾驶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做到定期考试、定期车检、并详细记录。
2.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程序
我院按照北京市教委办好学生食堂的要求,狠抓餐饮服务管理工作,把提高饭菜质量、稳定饭菜价格、办好学生满意的食堂作为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学院成立了以后勤主管院长为组长,后勤处处长为副组长,后勤处、工会、学生处为成员的饮食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主管部门、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学生食堂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周深入学生食堂检查指导,及时掌握信息。设立了突发事件处理机构,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学生食堂和学生一起用餐的工作制度,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强化管理工作中的“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学生吃上物美价廉的放心饭菜。
积极发挥学生伙管会对食堂的监督作用。学生伙管会每天对餐饮楼的卫生、质量、安全、价格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每周进行意见反馈,定期召开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向他们通报当前蔬菜食品价格变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和监督,及时整改,得到了广大学生的理解和支持。
学院食堂狠抓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作。食堂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行全成本核算;规范劳动用工。餐饮服务中心重视培训工作,周六指定为培训日,月月培训有计划。食堂执行每日晨会制度,定期召开员工大会,及时总结工作、安排计划。对食堂所有使用的原材料都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做到采购索证资料齐全,进货渠道正规可靠。
3.服务标准建设
(1)重新制定保洁服务标准,全面做好学校保洁工作。每天至少对自己负责区域全面打扫2次以上,保证学校卫生区域的干净整洁。
(2)及时维修检查,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为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学院设施的管理,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根据各校区具体情况制定周密切实可行的巡回检查路线,各分管管理员、综合维修人员对各校区进行定期巡视,如果发生异常情况增加巡回检查次数,必要时随时检查。常规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检修人员及时维修,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保证了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3)建立多元化餐饮形式,满足师生饮食不同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高校食堂所承担的功能也发生着微妙的改变。学生虽然不是高消费群体,但传统的“一刀切”式的食堂餐饮标准已不能适应所有学生的需求。为满足不同口味学生个性化的需求,我院在餐饮管理中引入了竞争机制,丰富了校园的餐饮服务,食堂不断推出特色窗口,学生食堂增加饭菜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多种价位菜品满足不同需求供同学选择,满足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4)服务工作精细化。后勤服务工作的精细化是当前学校后勤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具体工作上,大到后勤整体、部门,小到班组、岗位,都十分注重后勤服务实践中的每一个细节。如学校经过多年对锅炉房供暖细节的观察和经验的积累,在改造过程当中,从锅炉的选型,管网分区的改造,阀门的选择,定压方式的调节,锅炉水泵配备等方面处处考虑细节、落实细节,并采取了分区域、分时段、分温度的供暖方式,提高了师生员工的满意度,降低了运行成本,达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为进一步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学校食堂服务保障体系,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服务,后勤处会同校工会在各校区开展了食堂技能比赛活动。后勤处、工会及部分二级学院领导出席技能大赛。比赛分为规定项目炒菜、自选项目炒菜、知识问答三个部分,同时设立美食台展示。通过食堂员工集体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食堂员工的操作行为,增强了食堂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与责任心,提高了服务水准,为创建安全、卫生、温馨的师生就餐环境打下了基础。
二、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探索社会化管理的新方法
引入社会竞争机制,由社会力量承担后勤服务任务,逐步实现社会化服务。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供了有利环境条件。我校在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紧紧抓住机遇,解放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从学校长远发展出发,将自办后勤交给社会行业部门承担管理与服务,逐步实现后勤社会化。目前校园保洁、食堂、亦庄园区供暖、绿化已委托社会专业部门提供服务。
1.规范合同
各项服务工作以合同形式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了空调系统保养合同;冬季锅炉运行合同;地铁出口导向牌上刊协议;职工体检合同;学生健康体检合同;保洁合同;食堂承包经营合同;配电室委托合同;垃圾清运合同。
2.对服务采购实行招标
今年为了规范新生体检工作,后勤处决定重新招聘体检单位,为此后勤处组织召开多次研讨会,制定工作程序,明确组织机构、组成由后勤处牵头,有学工部领导、二级学院主管领导代表、医师代表等组成的招标小组,对潜在服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人员、设备、服务水平等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招标评审小组审查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决定。在新生体检过程中,体检单位随时向学校通报受检学生身体异常情况,医务室可以及时向学生工作部门反馈,使学校在第一时间掌握学生身体状况,针对特殊病例,采取相应措施,也为新生军训提出参考意见。
另外,冬季锅炉供暖运行服务及制冷维保等工(下转第38页)(上接第36页)作,也从社会聘用服务单位。我们对多家服务单位从技术实力、人才优势及管理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摸底,并由后勤处、财务处、资产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对潜在服务单位进行院内评审,认真论证,由评审小组提出候选服务单位,报请上级领导审查决定。如过去亦庄校区的物业费及供暖费支出合计将超过500万元。采用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服务公司整合后物业费供暖费用不到400万元,减少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为深化后勤管理改革,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学生食堂,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的生活需求。后勤处对亦庄校区学一食堂二、三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食堂招标评审小组对亦庄校区学一食堂二、三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的六家投标单位进行了现场考察,评审小组由学校副校长、工会常务副主席、后勤处处长、副处长、学工部处长、各二级学院书记、工会代表、教代会生活保障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召开了招标评审会,除评审小组成员,我们还邀请了其他高校餐饮集团专家、纪检监察办公室等人员,最后评审小组综合实地考察、投标文件、现场简述答疑等多方面情况,对六家投标单位进行评议打分。实践证明,通过院内评审确定的服务单位,切实达到了我们所要求的工作标准,也推动了我校的服务工作水平与社会接轨,按照社会规范的标准为师生提供服务,得到了广泛认可。
3.根据合同标准,建立退出机制
亦庄校区学一食堂二、三层餐饮服务由经营方大成顺达公司提供服务,由于多种原因,大成顺达公司没有达到合同标准,后勤处通过召开亦庄校区伙委会、学生座谈会、教工代表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次征求意见,各方一致反映亦庄校区学一食堂二、三层饭菜质量及服务质量存在一定问题,经后勤处处务会讨论,认为该公司现经营情况已不适合继续经营,决定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约。通过退出机制的建立,维护了师生的利益。
4.建立和乙方代表沟通机制
后勤处每年两次邀请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的实体负责人参加后勤处保障工作布置会,统一思想,相互沟通,要求管理员每天与服务商沟通,有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保障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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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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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云清、王铁、
Abstract: with China's economy is increasingly integrated into the global market, intern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is becoming the trend and tide. All aspects of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how to do well i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roblem in front of us. Therefore, the introduction of modern contract management philosophy, innovation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mminent. This paper on the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puts forward some necessary measures to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bidding; risk
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2008年12月,重庆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二、加强招标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的详细条款
立足事前控制,就是指建设单位要在合同签订前进行预控。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有关的信息上,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明确的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总造价的组成及确定依据和调整办法、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和签证等规定、工程结算办法、工期及其奖罚约定、质量等级及其奖罚约定、风险责任、甲供材料和设备、分包工程等等。
2、施工合同不签订,工程不能开工
有些业主为了赶工期,在招标结束后施工合同尚未签订的情况下,就匆忙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一旦工程开工,施工单位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签订合同的时间,同时抓住业主的过失为自己在合同谈判增加砝码。例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变更费用不在进度款中支付,结算按照合同价加变更调整费用方式结算,但由于定标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就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又遇业主设计变更,结果签订合同时只好答应施工单位的条件,工程变更费用随进度款同期支付,且结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这样招标中的合理低价中标实际已变成了费率招标、按实结算,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降低工程投资的目的并未真正实现。
三、健全签证管理制度,控制签证费用
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合同约定计算;‘量价’分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只能确认签证工程量,签证涉及的造价必须由造价管理人员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杜绝现场管理人员在签证中随意定价,从而实现职责明确,层层把关,相互制约。
实际工作中笔者曾看到一个项目,工程签证费用高达结算造价的20%以上。原因是因为建设单位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签证管理制度,现场管理人员办理签证的随意性很大,出现一系列诸如签证工程量严重失实、现场人员不按合同约定而随口定价等问题,单笔签证费用高达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模式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合同管理人员应不断从知识、技术、组织、制度、观念、文化和管理等方面创新,施工合同的管理方法不能墨守成规,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完善、提升,为企业建设一套有特色的合同管理模式,推动建筑行业管理法规的完善。例如,我国三峡工程,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特殊背景下进行的,采用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建设管理体制。国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项目法人对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过程具有较大的自,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三峡工程的建设特点,实行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中心,招标承包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有机结合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当时国内的《招投标法》还未颁发。在这种全新模式的管理下,三峡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取得了很好的绩效。
五、做好合同交底,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使项目部技术和管理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规范项目部全体成员的工作,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是以合同分析为基础、以合同内容为核心的交底工作,因此涉及到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条款。合同交底的目的是将合同目标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人员的工程活动中,并指导管理及技术人员以合同作为行为准则。
合同交底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及合同工作范围;②合同关系及合同涉及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③合同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控制目标;④合同质量控制目标及合同规定执行的规范、标准和验收程序;⑤合同对甲定乙购材料的规定及其暂定价格;⑥ 合同价款的支付及调整的条件、方式和程序;⑦合同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理方式、程序和要求;⑧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⑨ 业主反索赔的机会和处理策略;⑩ 合同风险的内容及防范措施;⑩合同进展文档管理的要求。
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