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所基本情况范文

时间:2023-06-20 17: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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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工商行政管理

1、目前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主要业务是开业、变更、注销营业执照;

2、档案管理工作及接受业户的查档申请;

3、督促辖区内所有经营业户进行年度报告填写工作(年审),对过期年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业户进行移出申请;

4、对异常自主申请的企业进行场地核查;

5、消费维权的投诉工作(12345热线4个账号,12315热线2个账号,食药监督系统1个账号);

6、统计管理固定资产、报账等工作;

7、指导各大商超和农贸市场开展惠民服务;

二、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1、派驻政务窗口,受理食品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与发证;

2、食品药品的场地查验工作;

3、食品生产厂的场地查验工作(审厂);

4、开展食品抽检工作,一是对辖区内流通、餐饮业户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检工作,二是校园快检送检工作;

5、指导校园、单位食堂开展日常风险防控;

6、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7、建设“明厨亮灶”工程;

三、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榄核镇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总数台数1432台,其中在用设备1066台,停用设备366台。我所的主要职责为协助区市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处对榄核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通知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早做好设备检验工作。

四、知识产权

对侵权行为的初查工作以及做好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

五、物价监管工作

检查辖区内经营业户是否明码标价,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各项政府机关要求协办的工作,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

七、配合镇上其它单位开展的各种联合行动。(如计生办、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综治维稳部门等)

八、执行市局、区局不同时期开展的各项专项检查。

九、根据区局安排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如“你送我检”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榄核市场监管所共有公务员3名人,第三方协管人员6人,这6人目前是区派驻,相关费用(工资)等暂由区负责。经统计,目前我辖区共有内外资企业1943家,个体工商户305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8家。其中食品经营户1061家,重点监管的食品生产企业25家,学校与幼儿园饭堂25家,药品经营户26家。

我所主要的工作:

一、工商行政管理

1、目前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主要业务是开业、变更、注销营业执照;

2、档案管理工作及接受业户的查档申请;

3、督促辖区内所有经营业户进行年度报告填写工作(年审),对过期年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业户进行移出申请;

4、对异常自主申请的企业进行场地核查;

5、消费维权的投诉工作(12345热线4个账号,12315热线2个账号,食药监督系统1个账号);

6、统计管理固定资产、报账等工作;

7、指导各大商超和农贸市场开展惠民服务;

二、食品药品监督工作

1、派驻政务窗口,受理食品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与发证;

2、食品药品的场地查验工作;

3、食品生产厂的场地查验工作(审厂);

4、开展食品抽检工作,一是对辖区内流通、餐饮业户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检工作,二是校园快检送检工作;

5、指导校园、单位食堂开展日常风险防控;

6、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

7、建设“明厨亮灶”工程;

三、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榄核镇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总数台数1432台,其中在用设备1066台,停用设备366台。我所的主要职责为协助区市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处对榄核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通知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早做好设备检验工作。

四、知识产权

对侵权行为的初查工作以及做好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

五、物价监管工作

检查辖区内经营业户是否明码标价,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六、各项政府机关要求协办的工作,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

篇2

商品交易市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百姓消费安全和切身利益,更是人民群众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上海工商部门始终把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的重中之重,立足长效,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明确市场主体法律地位。2002年11月18日,由我局积极参与起草的上海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和2006年3月1日起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和《条例》的规定,凡从事市场经营管理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从而确立了市场经营管理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二是完成市场改制,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2003年起,上海工商部门按照《办法》和《条例》规定将核发“市场登记证”的市场,统一改制为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统一规范为“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底,除个别因债权债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改制的市场外,全市市场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实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打下基础。

截至2007年底,我市登记注册的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数达到了1536个。其中,消费品市场的数量占绝对优势,共1337个,占市场总数的87.04%,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各为192和7个,分别占总数的12.5%和0.46%。消费品市场中,又以农副产品市场为最,共有970个,占市场总数的63.15%。

二、上海工商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调研论证。创新监管。制定市场监管有效措施

2005年起,为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在实践中深化“信用分类管理”理念,整合执法资源,突出重点市场,把有限的执法资源投入到最需要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上。实现工商所综合监管的最优化,实现工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我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提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思路。2006年3月8日和3月29日,我局分别制定并下发了《本市商品交易市场及重要、重点商品规范管理指引》和《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商品交易市场按照信用等级标准划分为一至四类,进行不同“距离”的差别监管,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并于2006年4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

同时,我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开发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系统,在系统中增加了“市场日常巡查”内容,通过电脑自动生成市场巡查表式,将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列入巡查表,由巡查人员通过登陆电脑系统,记录巡查情况,从而使传统的以手书式记录为主改变为以电脑记录为主,并将日常巡查记录情况作为市场信用分类的依据之一。如此,不仅能及时了解工商所对各市场监管的动态情况,也有利于分局对各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防止出现巡而不查,真正发挥市场巡查的功效,提高工作效能。从2006年11月起,“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在黄浦、青浦区试点;2007年3月29日,全市19个区县工商分局进行软件操作培训;2007年4月1日起,“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正式在全市全面推开。

(二)明确内容,确定标准。实践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含义及适用范围。在试行办法中。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定义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规范管理程度和违法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企业分别认定为不同管理类别,并实施差别监管的管理方式”。其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完成改制及新设立的市场经营管理企业。

2 市场信用分类标准。根据市场规范管理和守法经营程度,商品交易市场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共四个管理类别。市场类别认定的指标包括:(1)近1~2年来,市场主办者或场内经营者有无一般或严重违法记录:(2)近1~2年内,市场内是否发生重大商品质量责任事故:(3)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重要商品进出台帐、公示栏、先行赔偿金、公平秤(农副产品市场)、消费者申、投诉点等设施是否完善、规范;(4)市场有照率、亮照率情况;(5)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以及消费者申、投诉办结率;(6)各项市场基础设施及场容场貌情况。

3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包括:(1)各管理类别市场。即根据上文所述标准认定的一、二、三、四类管理市场;(2)重点和热点市场。重点市场指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市场,以农副产品市场为主。热点市场是指阶段性引起社会关注,须加强监管的市场,由各分局和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措施。根据市场的管理类别、重点热点程度实施不同距离的监管。对一、二、三、四类市场除接申诉、举报、专项检查或发现其他线索,以及重热点市场巡查外,分别每季度、每月、每半月及每周巡查一次。三、四类市场不得评为“服务诚信”单位或作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并加强市场经营管理企业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对农副产品市场等重点、热点市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市场日常巡查内容。我们所指的市场日常巡查主要针对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日常经营行为、落实管理责任、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场内经营户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等内容进行检查和了解。基层工商干部在具体检查工作中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展检查。

(三)调查排摸。有序推行,探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各区县工商分局根据市局有关部署,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原则,在部分工商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全市所有的工商所,将市场分类监管覆盖到全市1400余个商品交易市场。

1 全面梳理,摸清底数。为保证市场数据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分局对辖区内全部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核查企业登记信息、

实地走访市场、听取市场汇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情况以及场内经营户的基本信息,并对市场内经营种类进行调研和分类。

2 试点先行,有的放矢。在充分掌握有关情况及信息的基础上,各分局明确试点工商所,并根据辖区市场的特点,结合各类专项整治,紧紧抓住市场经营管理者这一主体,制订有针对性的计划和方案,边试点、边改进、边完善,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工作任务。

3 强化培训,加强指导。为做好分类监管软件的运行使用,市局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指导基层熟练操作软件。各分局采取到工商所上门培训、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开展面对面培训,解决了分局科室与基层工商所、工商部门与市场主办者之间指导与执行脱节的矛盾,并直接收集软件错误和合理可行的建议,及时提出软件修改建议,为软件全面运行打下基础。

4 全面铺开,实施分类。经过数据梳理录入,各分局初步建立起市场经营管理者及场内经营户一户一档,并结合定期日常巡查动态对照数据库数据,确保监管实效。在前期数据录入准确的基础上,各分局通过日常巡查记录逐步对市场进行信用管理类别认定,再根据认定后的管理类别进行日常巡查,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5 动态更新,不断完善。各分局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实践中,勤于动脑,勇于探讨。通过日常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及经营户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录入数据,保证数据库内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软件系统提出合理性修改意见,不断完善市场信用分类软件。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市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共有1430个,涉及经营户112591户,其中重、热点市场1153个,占总数的80.63%,涉及经营户85976户,占总数的76.36%。已按照信用分类进行认定的市场有1313个,占总数的91.82%。其中,一类市场858个。占65.35%;二类市场292个,占22.24%;三类市场112个。占8.53%:四类市场51个。占3.88%。从2007年4月起。市局各级工商部门已录入57472条日常巡查记录,发现并记录违法违章问题1568件,其中,各分局市场科(处)督查2502次;商品交易市场有照率达到98.49%,亮照率达到99.1%,其中,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照率、亮照率均达到了100%。

(四)不断推进,深化指导。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007年10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工商部门认真学习,积极贯彻,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密切联系市场监管,扎实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加强学习,深化认识。上海工商部门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坚持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局各级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场工作重点,不断深化“分类管理”的理念,转变粗放型的市场监管模式,建立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及考核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地实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2 联系实际,深入指导。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上海工商部门在调查研究、开发软件、录入数据、加强监管、实施认定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总局《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于2008年2月2日正式下发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除将原来一、二、三、四类的分类形式与总局A、B、C、D四类市场相对应外,还根据上海商品交易市场现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类别的认定依据,细化和量化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内容,使基层工商干部在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时,能够有据司依:进一步强化了工商干部对不同类别市场的监管职责,明确具体监管频率和内容,为考核工商所市场监管提供了具体依据:按照总局对市场信斥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改“金信工程”内“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块,将市场信用分类信息化、网络化纳入全局信息工作重点,逐步建立起互联共享、传输迅速、查询方便、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五)结合整治,强化监管,有效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为了合理配置市场监管力量,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2006年4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施行至今。上海工商部门结合总局和市政府布置的各类专项整治,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取得了初步成效。切实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密切结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2007年9月上旬开始。市局根据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本市商品交易市场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市局将农副产品产品市场列为整治重点,将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紧密衔接,提出农副产品市场内要达到“四个100%”的目标,即市场内同定摊位经营者100%有照经营,场内经营者100%亮照经营,食品经营户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内销售的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基层工商所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下,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场内经营户开展无间隙的彻查,于2007年11月底全部实现“四个100%”。获得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检查组的好评。

2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为认真贯彻总理关于“对农村市场管理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按照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32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立足职能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要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2007年3月至4月中旬,各分局认真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清理排查,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经济户口”档案材料,摸清本辖区农村食品市场基本情况,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市场纳入分

类管理体系,予以重点监管。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

3 积极牵头组织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整顿规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市综治委的部署,2006年我市工商部门牵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整顿11个蔬菜批发市场经营秩序”,2007年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顿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工作。我市工商部门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将农副产品市场列入重(热)点市场着重监管,加大巡查频率,以市场主办者这一责任主体为抓手。督促市场主办者把好场内经营者准入环节和重要商品进出环节。据统计,2007年,全市工商系统对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共计规范办照1870户,取缔无照经营25户。查处违法经营行为57起,立案查处34起。案值3.28万元。通过整治,一是市场主体资格得到进一步规范。截止2007年11月,全市4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固定摊位有照率、亮照率均达到100%。二是市场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对市场技防设施的建设改善,对经营管理人员及场内经营者的培训、建立上岗证制度、完善场内经营者档案、调整市场布局等多种方式,各市场经营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初步达到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

4 关注重大事件,突出市场热点。积极强化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一是加强猪肉市场监管。2007年6月1日起。针对我国猪肉、粮油等食品价格有所上涨的实际情况,市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及时下发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的猪肉等食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整治期间,通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及时了解各个猪肉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猪肉等食品的价格动态。加大对农贸市场及超市、大卖场的巡查力度。为确保本市肉类销售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及时下发《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定点猪肉批发市场名录》。并督促市场经营管理者与场内销售生鲜猪肉及其制品的经营户。签订《猪肉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和《猪肉零售经营户销售承诺书》,有效确保猪肉销售的安全和可溯源管理。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突出粮油市场监管。去年以来,全国粮油价格持续上涨,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密切关注粮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迅速将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作为重点监管,提高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级别。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两会”、春节期间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有序可控。

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1 进一步深化分类监管理念。2008年,我们将按照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总局这次义乌现场交流会精神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继续在实践中深化和延伸信用分类监管的理念,深入推进《指导意见》,加快实践信用分类监管,积极落实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措施。

2 进一步加快市场信用分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市场信用分类体系建设,学习兄弟省市市场信用分类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市场信用分类认定,对经认定的信用类别不同的市场,按照相应的措施进行监管,合理配置有限监管资源,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措施。

3 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软件。在实践中不断改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软件,确保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动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电脑巡查记录作为市场信用分类依据,使工商所电子化监管落实到实处。同时,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密切衔接,按照《指导意见》改进软件系统。实现无缝链接。

篇3

__年我局市场监管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工商局“257”战略和全市市场、合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会议,加强基础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和服务主题,以服务民生、红盾护农为抓手,以深入开展市场创建为载体,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重要商品和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内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美丽__、生态__”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全面完成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农资市场监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该项工作是今年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局重点以工商所为单位,落实专人,加强操作技能学习和培训,及时开展数据现场采集,__年4月29日以前如期完成对当前农资经营主体、农资商品、农资检测、农资监管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农资检测录入由县局市场股负责录入),各所要并结合实际,形成数据采集或报送制度,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全面实现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监管等信息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动态掌握到位,便于实现全国联网监控。

(二)发挥农资市场多种监管机制制度的作用,明确职责边界,实现监管到位。各工商所、经检大队要以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为载体,查办农资违法案件为抓手,全面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监管责任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农资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责任,加强农资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继续强化“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农资商品追溯、不合格农资下架、纠纷处置等长效监管制度的落实力度。各地要加大对无照(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农资、虚假广告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凡是在农资监测中发现有问题的农资,必须依法查处,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着力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持续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录入(指有业主市场),深化市场创建,大力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任务及工作要求,汇报本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展,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和情况,大力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夯实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再次开展市场清理工作,摸清辖区现有各类有形市场数量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XX市工商局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0日前上报县局市场股(联系人:)。三是继续引导符合条件而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商品交易市场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对历史形成的由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开办的不具备办照条件的市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书面落实市场管理责任人,明确其具体责任,加强市场的规范管理。四是建立健全档案,完善信息采集。认真实施市场信用分类信息的采集。按22项指标要求进行数据采集,以市场开办单位和入场经营者的登记资料为基础,通过日常检查、投诉处理、查办案件等途径,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信息,建立完善信用分类档案。认真梳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对符合商品交易市场条件的进行信用认定,确保上报市场数据准确无误,全面建立健全市场信用档案数据库。同时各所要继续做好市场经营主体的“一户一档”工作,对辖区内各类有形市场全面建档,提高信息采集录入的准确性,确保软件内的市场电子信息与实地查看的情况一致。五是积极引导、指导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的创建工作。今年重点在农村集市中开展文明集市的创建工作,对条件具备的农村市场,适时开展文明集市的命名工作。同时在市场中要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私营企业”评选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诚信市场、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发挥职能,围绕中心,关注民生,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部署安排,立足工商职能职责,狠抓农村经纪人发展和培育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搭建沟通平台,帮助其拓展发展空间,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确保市场供给,有效平抑市场物价。

(二)鼓励蔬菜基地、大户进入农贸市场挂牌直销,引导农民自产自销,督促县城区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农民自产自销摊区、蔬菜基地、大户直销摊区,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相应标识标牌,按政策规定为农民自产自销落实免费摊位。

(三)持续抓好市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场业主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与城管、食药、商务等部门的沟通,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有关具体情况,明确有关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市场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创建国家 卫生县城迎检工作顺利过关。

(四)继续开展市场内的 “限塑”专项整治工作,遏制“白色垃圾”。要继续深入落实“限塑令”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对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塑料袋、不建立台帐、无偿提供塑料袋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 “白色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改善。

篇4

(一)写字楼的概念

写字楼是人们赋予以往办公楼的新定义,是专门用来处理商业事务的建筑形态。随着各个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写字楼的要求越来越高,写字楼的设计也从简单的办公用房向高层次、专业化标准迈进。写字楼成为表现企业品牌形象和创造价值的场所。朝阳区独特的地缘优势加上市政府赋予的“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重要节点,对外服务业发达地区,现代体育文化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功能定位,使朝阳区受到了众多开发商的青睐,近几年区域内新建、在建写字楼项目急剧增加,有力促进了朝阳区的经济发展。

(二)辖区写字楼基本情况

2006年6至8月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朝阳区共有商用写字楼167座,写字楼内入驻各类市场主体10103户,占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总数的9.33%,其中内资企业7612户,外资企业1638户,外资办事机构(含代表处)898户,其他类型市场主体225户。

1,写字楼内(法人)企业的规模划分情况

写字楼内(法人)企业中小规模的企业数量占绝对多数(约3/4)。其中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3293户。占总数的48%;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1881户,占总数的28%: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965户,占总数的14%: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659户,占总数的10%。

2,写字楼的地域分布情况

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城区写字楼集中,且高档写字楼扎堆:城乡接合部的新开发区写字楼也呈增长趋势;农村地区则基本没有写字楼。

3,写字楼内主体的异地经营情况

写字楼内存在一部分异地经营企业,但比例并不是很大,其中在注册地经营的企业8991户,占总数的90%,注册在本写字楼但注册地经营的企业538户,注册不在本写字楼但在本写字楼经营的企业574户,异地经营企业占10%。

二、写字楼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必要性

1,写字楼建设项目的合法性

目前许多实际用于商业使用的楼宇在规划立项时以住宅立项,例如:CBD商圈内,住宅立项出租经营小区有22处,面积达271.24万平方米,国贸周边著名的财富中心、万达广场、建外soho等都属此类状况。建外soho、财富中心开发面积都在70万平方米以上,批准为商业用途的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左右,其他面积均为住宅,但实际使用上,真正作为居住使用的只有6%左右,90%以上都为办公,这些项目在注册登记和监管方面应如何对待仍需加紧研究。

2,写字楼内企业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从市场登记事项监管的角度出发,写字楼内无照经营和异地经营以及使用虚假的写字楼场所证明办照问题是写字楼内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出租方重费轻管。主要表现是:对承租人主体资格缺乏必要的审查;对有关部门查处无照经营、异地经营的执法行为不能有效配合。比较严重的是,有的出租方明知承租人不在其承租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只是由于其他原因需要一份房屋出租合同或需要出租方提供一份场所证明,而在收取一定费用后为这样的承租人提供住所证明等便利条件,实际上为异地经营或虚假登记开了方便之门。

二是承租人不依法登记即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无照经营、异地经营。异地经营分注册地在其他地方,经营场所在写字楼。或注册地在写字楼,但经营地在其他地方。异地经营有的是为了享受其他地方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注册在他地,但为了经营上的便利又选择在异地经营。比较严重的是,有的异地经营是主观故意规避有关部门监管或逃避债务而有意为之的行为。还有就是在住宅楼禁商中先在写字楼租个房,等把照办下来又回住宅楼经营的问题,写字楼成为办照过程中的“跳板”。

3,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

把对写字楼的监管单独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固然是因为写字楼市场的发展给监管部门提出了要求,实际上也是因为要研究出一个解决我们监管力量不足,在现有的状况下找到比较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率的问题。由于写字楼本身有物业管理部门,而且对为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提供经营场所或便利条件有法律责任,因此将写字楼列入一级管理对象有其可能性和必要性。

三、对写字楼市场监管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加强对写字楼的法律法规宣传

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告知房屋出租人在房屋出租经营行为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写字楼的管理者真正认识到。无论是从保护自身经济利益、企业信誉出发,还是从维护社会利益、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作为房屋出租人都有责任把好房屋承租人主体资格关,并督促承租人依法办理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的相关手续,同时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对写字楼内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履行相关的出证手续。

(二)建立联系人和定期数据交换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摸清底数,奠定监管基础

公安部门对宾馆、饭店等特种行业入住人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过程有一套比较成熟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工商部门可参照这一做法,研发此类系统,以掌握宾馆、饭店、写字楼中入住的经营单位情况。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工商所在互联网上建立邮箱,通过邮箱向写字楼下发《写字楼内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由物业部门定期在互联网上将《登记表》报送至辖区工商所:工商所建立《写字楼内企业台账》和写字楼监管档案,详细列明写字楼房产情况、经营情况、管理公司情况等。

2,工商所将写字楼上报《写字楼内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与工商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整理、比对、分析,然后有重点地对写字楼涉嫌无照经营、异地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3,建立写字楼的工商联系人制度,每个写字楼确定一名工商联系人,负责处理与工商所之间的日常工作交流,定期传递数据、信息反馈等。物业及时将新人驻企业情况通知工商所,工商所及时进行新开企业的回访及其他企业的日常巡查,使监管前移,实现事前监管与事中监管相结合。

(三)为写字楼内经营单位提供相关服务

在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中,针对写字楼内企业集中的特点,专门利用几天时间上门服务,现场为入驻写字楼的企业办理年检手续、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疑难问题,这样既可减少因企业分散给我们管理工作带来的问题,又可以服务促管理,树立工商形象。

(四)加强对写字楼及入驻企业的监督管理

在落实前面几项制度的同时,仍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承租人无照经营、异地经营依法查处,同时向管理方通报有关查处情况,告知其管理责任。对不配合工商所工作的写字楼管理企业,由工商所约见其负责人,陈述利害关系,如该写字楼内存在异地经营等问题,可同时制发《行政告诫书》或《行政建议书》,要求其尽快整顿、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写字楼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1,做好工作衔接,制定流程规范,明确监管职责

明确二级网格与三级网格责任人的职责,制定工作衔接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二级网格的职责是数据采集,归纳整理,分析比对,派发任务,调度指挥,督导检查。三级网格责任人的职责是接受任务。现场检查,信息反馈。

在具体的操作中,前期准备时二级网格工作量比较大,要求细致、认真,有条不紊,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然后将情况发给三级网格责任人,并提出具体要求。三级网格责任人在日常巡查中对写字楼进行监管,对写字楼内商户依据二级网格下发的详细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注册在写字楼但已迁走且查无下落的做现场检查笔录,写字楼管理方出证,交由二级网格制作台账,上报分局公告限改。对注册在别处的企业,要求其限期变更,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上报二级网格后制作台账。到期限后,由二级网格将名单再下发到三级网格责任人现场核实情况,如仍未改正的,可依据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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