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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单位希望达到四个目的:(1)更好地协调现有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2)更有效地促进英国科研诚信建设情况的交流;(3)鼓励有关部门和机构担负起责任,使其制度更加透明;(4)激发人们反思目前的相关实践,找出可改进之处。
签署单位致力于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1)在所有科研环节坚持严谨与诚信方面的最高标准;(2)确保开展的研究遵循适当的伦理、法律和专业框架以及相关的义务和标准;(3)维护以良好治理、最佳实践和支持科研人员发展为基础的崇尚诚信的科研环境;(4)采用透明、健全和公平的程序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5)共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定期且公开地评估工作进展。
二、《协约》将促进英国科研诚信建设的协调配合
英国大学与科学国务部长戴维・威利茨在为《协约》撰写的序言中指出,这是首次建立机制,使科研领域的主要利益相关方一起总结经验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协约》的签署单位包括英国研究理事会、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苏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威尔士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北爱尔兰就业与学习部、英国国家健康研究所、英国大学组织和维康信托基金会。《协约》同时还得到了商业、创新与技能部等政府部门以及学术界的认同与支持。
《协约》的签署是英国在国家层面协调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一步,其框架和内容与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科研诚信前景工作组、出版道德委员会等以往的工作和努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早在1999年,英国的一些有识之士便提出应当建立科研诚信方面的全国性指导与协调机构,但当时一直无法确定如何启动相关工作,而有意尝试的机构也因工作难度太大而被迫放弃。2006年成立的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及其前身――英国健康与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专家组开展了许多工作,包括提出一些得到广泛接受的规范和指南,为各类机构和科研人员提供有关良好科研行为和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方面的咨询意见。目前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作为公益性慈善组织,得到英国许多研究型大学、英国国家健康研究所以及英国皇家学会等机构的资助。
2009年,英国研究理事会、英国大学组织等机构共同成立了科研诚信前景工作组。该工作组在2010年完成的报告中分析了当时英国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安排及有关方面的需求,提出在科研机构承担科研诚信建设主要责任的同时,应当在国家层面采取联合行动:通过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咨询与支撑机构,以确保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的一致性,并提出了有关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方面的九项具体建议。
《协约》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英国医学杂志》与出版道德委员会于2012年1月通过的《关于英国科研不端行为的共识声明》中的部分建议,包括科研资助机构有义务要求有关科研机构负起责任,如要求各机构都任命一位高层管理人员作为科研诚信官员。
三、英国的一些经验值得我国参考借鉴
英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与我国的科研诚信建设实践有很多共通之处。我国于2007年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目前联席会议由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五年来,联席会议开展了一些工作,如联合《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组织落实2010年国务院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的精神。我国的《意见》强调有关方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和科技人员自觉行动。而英国的《协约》也是动员和协调资助单位、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力量,利用现有制度安排促进相关工作。
通过分析《协约》的内容,可以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一些理念和强调的重点工作为我国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1.确不同阶段科研诚信建设的重点
《协约》的制定与签署,表明英国政府机构更加重视科研诚信问题,也促进有关各方更加公开地讨论科研不端行为。《协约》有针对性地强调了一些工作重点,包括不同主体承担各自的责任,促进相关工作的公开与透明,以及补充完善现有科研管理制度。
在我国2009年的《意见》中,也充分阐述了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由于科研诚信建设所涉及的机构、法律、政策、机制、支撑和协调等要素都十分复杂,且受到现有制度安排的约束,致使很多问题不容易得到解决。今后我国应发挥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深入开展工作研讨与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
2.不断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
科研诚信建设是不断发展与深化的过程。《协约》提出了一些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的措施,如用人单位每年应向其决策机构提交科研诚信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应公开对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以及《协约》签署单位举办年度论坛,评估整个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的进展并总结经验。
我国科研诚信建设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包括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调查处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等。而通过经常性地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特别是总结我国每年科研诚信建设的整体进展,确定完成某些工作的时间表,将更有效地促进关键问题的解决。
3.建立适当的调查处理举报程序
《协约》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建立调查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透明、健全和公平的程序,并使之适应科研活动发展变化的需要,同时确保调查人员具有相应的知识、技能、经验和授权。
目前,我国也迫切需要完善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政策和程序。尽管我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一般都制定有调查处理程序,但在调查人员的资格条件、调查处理程序、调查的质量标准、惩戒措施的设计与实施和保护举报者等方面都还不尽完善,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践有组织地进行深入探讨。
4.建立科研诚信建设的咨询与支撑部门
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和出版道德委员会等机构为英国科研诚信建设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包括组织制定规范、标准和指南,接受各方面的咨询,并在其周围集聚了许多热心而有经验的专家学者。
在我国还缺乏像英国科研诚信办公室那样的咨询与支撑机构,现有不同层面的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机构在工作人员数量、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投入精力等方面都存在不足,从而需要依靠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承担研究、咨询等方面的工作支撑。实践表明,制定学术规范、教育培训,特别是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等工作需要由具备专门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承担。为此,我国应建立为科研诚信建设提供支撑的专门机构,由其承担或组织开展一些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和咨询工作,同时广泛联络科研诚信方面的专家与有经验的管理者。
5.注重科研诚信环境建设
《协约》突出强调了科研诚信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包括资助机构和用人单位发挥导向与管理作用,在现有资助和管理体系中嵌入科研诚信方面的要求。
通过完善科技资源分配、考核评价和奖励等制度措施可以促进科研诚信建设,已成为我国科技界的共识。目前需要结合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和培育良好科研环境方面的责任,其中可借鉴英国的经验,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框架和职责分工,在其中嵌入科研诚信建设的制度安排,促进在全社会、科技界、机构和团队等不同层面都形成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作者:孙平,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7]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OSTP),Washin
gton,DC,USA. Federal policy on research misconduct [DB/OL]. 65(235):76260-76264. (2000-12-06)[2014-09-26]. http://gpo.gov/fdsys/pkg/FR-2000-12-06/pdf/00-30852.pdf.
[8] European Science Foundation. The European code of conduct for research integrity[M/OL]. [2014-09-26].http:///fileadmin/Public_documents/Pub
lications/Code_Conduct_ResearchIntegrity.pdf.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EB/OL]. (2011-12-02)[2014-09-26].http:///publicfi
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342/201408/xxgk_172770.
html.
[10] Xinhua. New rules to prevent academic misconduct[EB/OL]. (2012-03-15) [2014-10-15].http://.cn/china/2012-03/15/content_148368
对于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来说,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当前诚信建设形势紧迫,任务艰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无论政府还是企业、个人,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其作用都不可或缺。高校作为思想文化的主阵地,在诚信建设上还缺乏总体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本文将对于高校在诚信建设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存在问题和总体构想谈一些看法。
一、高校在诚信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高校诚信是以高校及其教职员工和大学生为主体的诚信。高校诚信是诚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明高校的重要标志,是高校社会影响力的关键。高校诚信在构建诚信社会进程中能发挥特殊的表率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一)高校在诚信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高校诚信建设有利于社会风气的改善。诚信社会的建立、信用的构建,单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赖于社会组织和个人。高校具有特殊地位,其诚信研究建议会影响政府,可以促进诚信法律法规的制定。高校与家庭有着密切的联系,高校影响一个学生,往往会改变一个家庭。
2.高校诚信建设有利于社会稳定。高校师生的思想往往走在社会的前沿,其行为直接影响社会的健康发展。当学生因为高校的诚信而感到社会公平时,就会在心目中树立起对社会的良好印象,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
3.高校诚信建设有利于社会管理。如果高校诚信建设得好,有利于学生诚信意识的建立,将来踏上社会,他们将以诚待人,有利于社会诚信风气的好转。如果高校出现信任危机,就会动摇整个社会管理的基础。
(二)高校在诚信理论创新的探索作用
1.高校在诚信伦理和诚信法制建设上有优势。高校是新思想、新价值观的创造高地。我国诚信问题的求解,诚信理论的创新,诚信法制的建设,要靠高校的具有科学研究能力的人才去探索和实践,所以,高校诚信建设就是自觉承担使命,为我国的社会进步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高校在诚信思想和诚信法制传播上有优势。高校是诚信思想理念的主阵地。高校的任务在于将诚信的传统一代一代传下去,促进人们思想的进步,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主阵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诚信建设,有利于诚信教育的开展。
(三)高校诚信对社会诚信建设的辐射示范作用
1.高校要做守法诚信的典范。没有栋梁,社会诚信大厦难以建立起来,所以,要建成一个诚信的社会,作为社会栋梁的高校诚信建设得好,可以通过率先垂范,促进社会诚信进行良性运行与健康发展。
2.高校的诚信实践对社会的其他组织有示范作用。诚信对大学生有着不一般的意义,因为它代表中国素质教育的程度。大学生诚信实践对社会的人员也有示范作用。通过高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诚信实践,对整个社会产生广泛的辐射和示范作用。
二、当前高校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
第一,高校诚信建设理论和实践缺乏前瞻性。高校诚信建设的重点应在诚信引导和失信预防上,也就是建立一个好的诚信制度和机制,引导人们主动诚信,减少失信行为的发生。目前在我国还缺乏诚信高校的总体构想,看不到具有前瞻性的失信预防。诚信高校的建立可谓任重道远,主要原因是高校诚信建设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但我们应当看到,由于高校诚信问题的大量出现,社会开始对高校的诚信不信任,对高校评价在降低,这不但影响学校的声誉和教育质量,高校对诚信建设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二,高校诚信建设思考缺乏系统性。高校诚信系统性建设是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诚信问题,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性应包括高校对社会的诚信和高校所有人员的诚信,内容包括管理服务诚信、教学学术诚信、学习考试诚信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建设。可操作性就是采用具体的、能够被衡量的诚信模式来检验人们的行为,并对其行为有所记录。
第三,高校诚信建设实践缺乏整体性。就目前的情况看,高校学生诚信建设有所突破,但教师、管理人员诚信建设缺乏。单单有学生的诚信建设是不完整的,也是很难真正实现的,因为一个人是否诚信与其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学校的诚信是一个系统工程,教师失信对学生有负面的影响,而且影响很大。当前高校诚信建设不能缺少教师、管理人员诚信建设。
第四,高校诚信建设研究缺乏指向性。从目前学界关于高校诚信建设研究现状看,问题现象研究多,而实践做法研究少。从所发表的专著和论文来看,研究现象和问题的很多,形成了泛泛的空谈,对改进高校的诚信建设实际意义有限,而很少有学者提出可操作的诚信方案,目前只有学生的诚信档案在个别高校实施。从研究来看,现在各高校的诚信方案实践的做法几乎都是针对学生诚信问题的,很少有人对实际效果进行跟踪和进行规律性的总结,使一些尝试性的做法难以推广。
三、高校诚信建设的总体构想
(一)制定和完善高校诚信的法律法规
制定高层次的诚信立法,目的是强化诚信的法律义务,而不单单是道德境界,使高校诚信领域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1.国务院应当制定学术诚信研究行为的法律规范。目前立法有知识产权法,还急需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形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中国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诚信研究行为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高校科学研究的教师和学生。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要避免高校师生在科研的道路上自己摸索前进的尴尬。此前,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存在许多问题:一是不具有法律规范性质,只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学术契约,所以它对学者强制约束力远远不够。二是内容简单粗糙,规范性不强,没有程序方面的规定。三是现在的规范散乱不系统。《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只能适用于人文社科学术研究,还缺少自然科学的学术研究的规范。针对科学研究的法规是:2007年12月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只有8个条款直接涉及科研诚信建设和规范科研不端行为。针对大学生的学术诚信问题又另行规定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恪守学术规范、帮助学生树立学术道德,但这个行政文件不具有道德规范也不具有法律规范性质,仅仅是一个道德的号召。
2.教育部应当修订学生管理的法规。目前,高校管理及与高校学生有着密切关系的法律有: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1989年实施《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1990年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就学位评定程序来说,关于研究生管理有1995年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学位评定诚信、学生管理诚信的内容还没有明确纳入其中,比如考试作弊、成绩造假等,教育部应将学生管理的法规进行及时修订,从而有效地遏制学生失信行为的发生。
3.制定调整高校与各服务公司关系的服务诚信法规。现在大学后勤社会化,在服务方面存在诚信缺失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不能提供优质服务上。另外,目前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靠民法调整还不够具体,比如学生权益在受到后勤服务的侵害时,学生向谁索赔,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不明确。
(二)大力推进高校诚信教育
1.诚信教育要从知晓诚信规范开始。首先全校师生应人手一册诚信规范。知晓后还要做出承诺,承诺就是别人信任的开始,以此激发人们诚信的信心与动力。因为被人信任是有尊严生活的开始,过有尊严的生活,人生才有积极意义。所以高校的诚信教育要从让高校所有人员知晓诚信规范开始。
2.高校诚信教育要从教育者开始。教育者中教师的责任重大是诚信教育的重点,学生出现诚信问题,首先是老师有责任。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教师本身就不懂学术诚信规范,自己不知什么是借鉴他人成果,什么是抄袭,如何教育学生,所以最重要的是解决老师自己的诚信问题,教育者要首先接受诚信教育。
3.学生的诚信教育更不能忽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注意务实性问题,在学术研究中避免学术失范可以举例说明,什么是正确引用,什么是抄袭。将诚信教育与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相结合,力求让大学生成为既是各个领域学术技能,同时具备诚信学术公民所必需的素质,只有这样,中国成为创新型国家才有希望。
(三)建立健全高校诚信档案
在高校诚信建设中,将高校的所有人员全员参与诚信建设是取得实效的关键,诚信档案要人手一册,诚信档案的设计应在第一页显示高校师生的诚信承诺。但由于人员的岗位和职责不同,诚信的档案的设计应有所不同。高校教师的诚信重点在于学术诚信和教学诚信。管理育人重点在于招生管理、考试管理、学生管理。服务人员重点在于提供已承诺的服务。对学生缺乏诚信则重点在学术诚信和考试、评优等方面。
(四)积极建设高校诚信文化
明礼诚信、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能潜移默化影响广大师生。开展各种校园诚信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育人环境,可以增强高校师生诚实守信意识,可以促进师生严谨治学,可以树立高校的良好形象。可以在每年的开学第一周定为诚信周宣传诚信,将教师、学生诚信的典范进行大力宣传,将学生诚信收到奖励和不诚信收到惩罚的故事融入大学生的各种活动中。
(五)建立和完善失信惩处机制
目前,国家在高校的诚信处理上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各高校制定的处理规定有不统一的现象。所以教育部应统一立法,实现失信的投诉举报、调查核实、监督监察、公开公示和惩戒处置的程序有法可依,特别要规定对不服的处理决定与诉诸司法救济相衔接,避免失信处理定性为行政处分,只能通过申诉等其他途径来解决,造成不能有效地保护其自身权益的问题,从而有失公开公平原则。
总之,高校诚信建设复杂艰巨,任重道远。国外的大学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我国的高校要想建成世界有一定影响的大学,需要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努力,还必须以远见卓识和勇气魄力推进实施,才能把高校诚信建设好。
[参考文献]
整合全市各部门的企业信息资源,以企业生产经营当中涉及的诚信环节为纲,以企业实际表现为依据,制订企业诚信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备案查询和信用评估制度,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在资格认定、市场准入、融资授信、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以信用监管推动企业发展,使每个企业、每个行业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经营,争当诚信建设的表率。
二、评价标准
立足企业实际,依据各级法律政策规定,将以下10个方面作为评价企业市场信誉度的基本标准:
1、遵章守纪、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2、诚实守信、有诺必践。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在金融信贷、履行合同、兑现承诺等方面讲究诚信,不出现合同违约、商业欺诈、恶意透支等失信行为,尤其是在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既定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和时限要求推进。
3、以质取胜、争创品牌。把产品质量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自觉执行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开展名牌创建,不以次充好、非法使用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4、崇尚科技、尊重人才。企业科研经费达到规定标准,积极参与产学研对接,真心实意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真诚对待各类科技人才,创造条件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出现单纯为争取资金而申报项目的现象。
5、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注重诚信合作,以开放包容的姿态接纳外来投资者,以甘当配角的心态参与产业整合,带动全市产业链条扩张,提升企业发展层次,实现融合互动发展。
6、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自觉遵守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加强污染治理,注重生态保护,积极完成各级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目标。
7、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赔偿金制度,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8、员工至上,共建和谐。从改善生产环境、强化劳动保障、建立工资集体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维护职工权益,和谐劳动关系,不出现拖欠工资、保险金等问题。
9、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参与包村扶贫、捐资助学等慈善活动,在关键时刻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10、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新企业综治管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注重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无重大案件。
三、主要措施
围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标准,结合各部门实际,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把企业诚信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企业诚信倡议活动。3月底前,由工业企业工委、对外经贸合作工委、建设工委和“两新”组织工委联合向各企业发起诚信建设倡议,并组织企业根据诚信建设标准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其承诺内容作为考核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市经信局、商务局、城建局、市委组织部、中小企业局)
二是开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主题活动。以向全市企业发出一封公开信,在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组织“诚信会计”征文活动等方式,健全完善诚信纳税的机制和制度,在全市企业中营造“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氛围。(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是开展“诚信金融、银企互信”活动。3月底前组织各金融机构发出诚信倡议,进一步倡树银企互信理念,加强对各驻荣金融机构的监管,打造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各种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牵头部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
四是开展争创“科技创新型”企业活动。围绕重大创新项目实施、科研经费投入、创新活动开展、创新载体运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有效解决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创新平台运作不规范、产学研合作不诚信的问题,形成崇尚科技、注重创新、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打造一批行业领军型科技创新企业群体。(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五是开展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通过健全企业“经济户口”信息,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及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加强对企业信用的考核管理,切实帮助企业树立起公平竞争、依法经营、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六是开展“标准化生产”企业争创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培训,切实树立质量为本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抓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优质产品取信于客户和消费者。(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
七是开展“百企千店无假货”活动。以诚信、维权为主题,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组织打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集中查处制假售假案件,在全社会营造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氛围,建立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药监局)
八是开展“绿色环保企业行”活动。加强节能减排法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重点督促食品冷藏、鱼粉生产、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九是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限定整改标准及时间,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十是开展争创“用工规范诚信”企业活动。加大企业用工行为规范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改善生产环境、强化劳动保障、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十一是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向企业发出爱心倡议,鼓励企业通过认捐慈善基金,捐赠1天利润等方式回报社会,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牵头部门:市民政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071-01
一、国家层面对科研诚信的规范和完善
近年来,科研诚信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科研诚信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科技人才培养出现了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到整个科研学术环境,它主要表现在社会各界对科研道德,学术诚信问题的讨论,更是在新闻报道、报刊杂志等方面引起热议,这些反应说明科研诚信问题的严重。因为当精神价值和道德标准出现危急,社会舆论造成严重后果时,社会各界才会认识到它的严重性,才会反思,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制度等。针对科研诚信,从多方面加强科研制度建设,治理学术浮躁、学术不端等不正之风,构建良好的学术风气,优化科研资源,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高校的科研诚信提出了制度化的指导意见。
二、高职院校科研诚信的现状
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和发展创造的基础。目前,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热议科研失信现象的流传,部分高职院校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风气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科研人员在选题和课题研究过程中没有认真对待,有意识回避与理论假设和试验预期不一致的结果,缺乏应有的科学道德和行为规范,科研诚信和自律意识薄弱,拼凑论文成果屡见不鲜,甚至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套取科研经费。
高职院校科研工作普遍起步较晚,加强科研诚信,是当前高职院校加强自身科研能力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治理科研诚信建设过程中,要健全制度,形成科研诚信的长效机制,要从健全法制、加强管理创新、促进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规范管理,以及科技人员自身的道德自律和文化建设等多个层面综合推动。加强科学研究的同时要完善科研诚信规范,强化科研监督管理,努力推动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科研诚信档案的重要作用
1.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的提高是营造高职院校良好学术氛围的基石
诚信是基本行为规范的价值核心,更是个人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1]。个人诚信意识提高了,不仅是营造高职院校良好学术氛围的基石,更是做好科技创新先锋、学术道德和社会诚信的表率。
2.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是科研诚信长效机制的基本保证
随着现代高科技信息业的快速发展,科研诚信的内涵建设也在不断丰富[1],建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势在必行。高职院校建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是科研诚信长效机制的基本保证,科研诚信能够促进管理的透明度,对各项环节做到公平、公正。成立学术委员会,完善学术委员会章程,逐步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对参评的项目、课题负责人、科研人员、承担单位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成果产出中出现的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建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是治理学术不端的有力抓手
科研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体制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⑴科研绩效评价机制不尽合理;⑵科研管理制度不健全;⑶科研分配体系不合理;⑷监督机制薄弱。
二是个人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⑴科研诚信意识薄弱;⑵科研诚信观念落后;⑶缺乏科研诚信自律原则;⑷经济利益的诱惑。
四、科研诚信档案建设的基本要求
1.科研诚信档案归档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论文、论著、教材,科研荣誉,学术不端审查及处理情况。
2.科研诚信档案的管理与考核
多部门合作,科研管理主管,负责档案管理、材料归档及科研成果方面的审核,于每年年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汇总、统计,建立个人科研业绩诚信档案;人事管理部门、教务部门等协助,负责相关档案材料的审查与考核,并将相关材料移交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学术委员会负责归档材料的处理认定,对考核结果真实性、一致性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最终考核结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评先推优、职称评聘挂钩。
3.科研诚信档案的应用
科研诚信不仅是对个人道德水准的评价与考验,更是个人成果的真实记录与写照,它应用于职称晋升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荣誉表彰相关条件的认定等。科研诚信管理与应用是实现创新与规范齐头并进,创新是要顺应科技创新,利于科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实现资源共享、一档多用。
五、科研诚信档案的管理与监督
科研诚信档案的建设在科技工作中的位置至关重要。正确引导和宣传,使科研人员,完善落实好各项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公众,使优良传统和声誉发扬光大。
1.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个人诚信档案不一定完全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2],但可以消除大部分,是杜绝和减少科研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单位在每年年底的绩效考核中设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不良记录考核指标,如果有人超出指标,根据规定按照等级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2.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个人职责与管理部门的监督,完善科研诚信记录的有效利用,达到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3.规范科研诚信建设
按照科研诚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科研道德规范,完善学术评价和科研诚信的相关制度。同时,鼓励科研人员针对国家的需要和要求,潜心研究,为国家做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建立完善科研诚信绩效档案,并将其作为科研人员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依据。
总之,科研诚信建设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高职院校应更加重视,必须认识到科研诚信对科教、研人员的科研核心竞争力和高校品牌创建的重要作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落实各项法规、制度,提高科研活动的透明度。聘请专家对法规、制度进行宣讲,提高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的认识与提高,使诚实守信成为科技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李立群,史呈伟;王菲;于丹丹;刘心平;孙瑞岐;科研诚信缺失的表现、成因与对策[J].中国卫生人才,2011(8):70-71
科研诚信建设是国家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科研诚信是科研人员具备的基本科研素质,是不可逾越的生命线[1]。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未来大多数都要称为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医学研究和服务的对象是人,地方医学院校研究生教育为地方建设培养出众多技术人才、学术骨干,在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医学科研领域抄袭剽窃、数据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等学术腐败现象在我国大面积爆发。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道德、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成为当前我国医学科研领域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1 造成研究生科研诚信危机的原因分析
1.1 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医学科研投入资金大幅增加,人们对科研产出的预期增大,不良社会风气和浮躁心态作祟,导致我国科研不端行为时有发生[2]。许多地方医学院校单位对研究生的优秀考核主要是考评数、论文的影响因子数、获得奖项数等。基本上是以硬性指标指标为准,并据此与奖学金等挂钩,同时,这些指标也是用人单位录取人才时的重要衡量标准。这样的评价体系极易诱使一部分人通过低成本的作假获取更大的收益,超越伦理底线弄虚作假。
1.2 教育制度的问题。
近年来,国内高校各种学术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抄袭现象大有泛滥之势。学术造假对学校、社会均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医学研究生科研诚信的品质很难不受影响。医学研究生是医学科研工作中重要的主力军。很多学校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要在核心期刊发表1~2篇论文才能满足申请答辩的资格,有的院校甚至把申请学位的条件“一刀切”的规定为必须发表SCI论文。为了完成这些硬性指标,有些研究生在完成课题和撰写论文时,千方百计拼凑论文,多发论文,快发论文,一稿多投,甚至背弃基本的科研道德。也许,在制定这些制度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科研动力,敦促研究生努力学习,提高效率,认认真真的完成科研课题,但这一规定是一把“双刃剑”,有的学生因为基础差或者动手能力不强,不能完成这些指标,最后不得不丧失科研诚信,编撰数据和结果,甚至花钱从市场上购买论文。
1.3 科研平台的限制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科研平台的高低决定着科研成果的大小。没有经费,缺少相应设备,技术条件不成熟等先天的不足在地方医学院校中是非常现实的问题。研究生导师因工作原因科研关注有限,招生数量多,许多师生关系都是有名无实,部分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和经费短缺。科研活动条件、经费承担和开展学术交流等方面的科技资源配置不均衡。
1.4 监管机制的缺失
医学科研的跟踪机制是指对取得医学科研项目的经费、进程、阶段等进行跟踪和监督的机制实质上也是一种过程监督机制。重课题的申请立项,轻课题的研究结题。跟踪机制不完善也为医疗科研学术腐败和学术造假提供了的活动空间。许多地方医学院校的科研诚信教育几乎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许多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对科学精神、科研规范、科研道德不甚了解。
2 研究生科研诚信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地方院校科研资源有限,有的研究生导师经费短缺,在研究过程中,不允许失败, 现在的期刊喜欢发表阳性的结果,阴性结果往往被杂志拘稿,为了文章,铤而走险。医学院校里的临床专业学生,因为临床工作任务重,没有时间做实验,为了毕业,借助于论文编辑公司,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已经不再是新鲜事,论文可以明码标价,俨然成为一种商品。近年来,研究生招生扩招现象严重,特别是在职研究生数量的迅猛发展,使得在职研究生的科研诚信问题成为重灾区。
3 加强对医学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 我们应该注意四个方面
3.1 重视学术道德教育
开设《科研诚信》教育的课程,学习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规定了科技人员要遵守科研诚信,尊重知识产权,了解国家设立的监督管理机制,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等[3]。医学研究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需要坚持伦理原则,对受试者进行有效保护,尊重实验动物福利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科研诚信规范。
3.2 医学科研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执行
医学科研方案设计、立项申请、开展研究、、奖励申报等各环节提出诚信行为规范要求,加强对科研诚信建设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科研诚信监管制度。贯穿开题、中期报告、最后的答辩整个研究过程中,不定期的抽查实验报告及记录,落到实处,真抓实干,把科研不端的土壤彻底清除。同时对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制定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严查严办。
3.3 导师应做诚信的典范
研究生导师是对学生实施科研诚信教育的关键主导者,其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严谨的科学态度,高尚的科学精神,去教育引导学生,才能使科研诚信教育的效果达到最大化。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要严格,经费、科研诚信、学术水平 、指导学生的时间等多个方面应综合分析,限制导师招收学生的数量,有些情况下可以实行双导师制,确保指导学生的时间保证。同时,积极借鉴国外将诚信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教育的优秀做法。建立以导师为指导的科研小组,在实验研究中,导师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不放羊式管理。
3.4 改革研究生毕业标准。
当前许多地方医学院校对研究生毕业的要求与现实严重脱离, 规定必须达到规定数量的文章才能答辩,达到规定数量的文章甚至是SCI研究生才能拿学位证书等等,各学科一刀切,不注意学科间的不同特点。因此适度调整医学科研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对于医学研究生形成诚信的风气大有益处。我们的领导决策也看到了科研诚信的现实问题,正在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医学院研究生学位划分为科学学位与临床学位,不同类型的研究生的毕业的要求不一样,临床学位研究生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执业医师考试为主要毕业考核目标。
4 小结
诚然,研究生自身诚信意识、 责任意识淡薄, 缺乏理想, 缺乏信念, 这该是造成研究生诚信危机的内因。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教育就是养成好习惯, 我们的教育应该使学生养成诚信的好习惯。高等医学院校具有培养医学人才、进行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责任,高校更是提高思想修养的地方,而思想修养是否也可以用论文数量来进行计量?过分倚重科研、论文的考核体系将是地方医学院校研究生教学考核管理的退化。2014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的医学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和监督体系建设。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召开的医学科研诚信建设专家研讨会上,《规范》的出台为医学科研诚信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
【参考文献】
一、概述
研究生学术诚信是指研究生对学术研究的认同和竭尽全力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学风建设和道德建设。本研究在调研川内部分高校研究生学术诚信问题的现状的基础上,从学术诚信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导师辅导员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入手分析,希望能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在学术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二、调研结果及分析
本次问卷对象主要是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的研究生,共收回有效问卷128份。其中电子科技大学占79.51%,四川大学占20.49%。调查对象按性别划分:男性占46.88%,女性占53.13%;按专业划分:工科占58.59%,文科占32.81%,理科占7.81%,其他占0.78%。
1.研究生学术诚信现状
通过调查统计发现,绝大部分研究生对于学术诚信的问题还是较为重视,但是普遍认为当前研究生学术诚信的总体状况一般,学生对于目前学校的学术诚信状况表示不乐观,同学们认为自身对科研诚信有所了解,但还是存在学生大量引用资料拼凑论文的现象。
对于当前研究生学术的总体诚信状况,69.53%的同学认为诚信状况一般,不诚信只是个别问题;23.44%的同学认为诚信状况较差,不诚信已成为一种风气;只有7.03%的同学认为氛围很好,不值得担忧。
2.研究生学术诚信缺失原因
经过对研究生群体的问卷调查,发现导致研究生学术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复杂的,社会大环境、价值取向的影响、学生对学术不诚信的认识不足、监管机制的不完善都有十分巨大的影响。
从表1中可以看出,无论哪种原因,都有超过半数的同学选择。可见,原因的组成是复杂的。
从表2可以看到,对于一些基本的学术不诚信行为,大部分研究生同学还是能区分。但对于一些小问题,仍有较大一部分学生不觉得是属于学术不诚信行为。往往他们在完成学术论文或者其他工作的过程中,无意识的导致了学术不诚信的情况。
3.辅导员在其中发挥作用的现状
我们对比调研了导师和辅导员在学术诚信教育对学生的影响,结果如下表: 从表3看到,辅导员和导师相比,在学术诚信教育中发挥的作用较小。结合辅导员学生工作的优势,校内也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术诚信宣传活动,针对这些学术诚信活动的效果,我们也在同学中开展了调研。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同学们对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都是欢迎的。
三、加强辅导员在学术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可以采用的措施
通过对研究生学术诚信现状的调查结果分析,可以看到目前辅导员在学术诚信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较小。今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增强其作用:
1.辅导员参与学术诚信教育氛围营造
辅导员要以开展学术诚信相关的学生活动为契机,更多的融入参与。如开展各类学术诚信讲座,开展论文规范指导工作,介绍学校相关惩罚制度;定期参与教研室的会议等,通过这些方式,辅导员参与到学术诚信教育中。
2.完善奖惩制度
辅导员需要建立适当的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将学生按团队或者按支部划分为不同小组,每个组自行制定学术诚信公约。定期检查各组同学的论文,如果发现有不诚信的行为,将根据情况给予批评、警告等处罚。此外,还可以将学术诚信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范围。
3.运用好新的网络宣传手段,丰富活动形式
辅导员可以借助其丰富的学生活动经历,创新教育活动形式获得同学们的认同。利用好微博微信等平台,拍摄学术诚信宣传微视频等,这些新颖的活动形式更能被广大同学接受。
四、结论
研究生的学术诚信意识还需要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工作还需要广大教育者的继续努力。辅导员作为和学生接触最多的人,更要时刻参与到学术诚信教育中,力争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2规范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的职责和利益
美国种子企业主要运用杂交育种和转基因理论研发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高的技术与产品,所以在玉米、大豆和棉花作物上基本实现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但小麦、水稻以及大部分蔬菜的常规种选育,仍然以大学等公立研究机构为主,接受美国联邦政府和基金的资助,科研成果属于公共产品。美国种业的现状和做法与我国推进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基本一致。国务院既对种子企业提出了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也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提出了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任务,要求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育种理论方法等技术研究和常规作物育种等公益性研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种质资源、科研人才集中在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不论是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转向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还是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都是一个长期过程。借鉴美国在种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建议国家调整政策,改变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既得到财政资金保障又转让品种获取利益的做法,规定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依靠财政资金取得的研究成果、培育的新品种归社会共享,从体制上改变其与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的不公平竞争。如此,既可以保护目前公益机构的育种工作,不致于因其退出商业化育种而延滞培育新品种,又可以加快以种子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步伐。
3加大种子企业对种子质量的责任
生产力提高引发社会分工和交换,大规模生产和交换催生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了与之相适应的契约、诚信和法制理念;经过时间累积,这种观念在发达国家成为社会共识。因此,企业对产品质量负责成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在这一点上我国与美国存在明显差距,急需加强。种子是种子企业生产供应的,种子企业应对种子质量负责。不论品种是自育的还是授权的,不管种子是自繁的、代繁的还是外购的,只要种子企业向农户销售了种子,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开脱其对种子质量的责任。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必然要求种子企业规范自身营销行为,提高对种子风险的管控能力;由此可以遏制跨区销售、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现象。随着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规模经营和农民素质提高,农户(家庭农场)对种子、对种子企业的选择越来越理性,保证用种安全的要求会逐步胜过贪便宜的心理,反过来也会推动和促进种子企业规范经营。
4将种子市场监管重点转移到企业诚信建设方面上来
种子企业是种子产业的主体,种子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承担起种子产业发展的主要责任。政府应该转换角色,以政策引导种业发展方向,而不包办代替种子企业的种业发展责任。今后种子管理部门应该继续以种子质量抽查和种子案件处理为抓手,逐渐将种子市场监管重点转移到企业诚信建设方面。只有违法成本高于所得利益、违法行为得不偿失时,整个社会才能产生自觉守法意识。只要发现种子企业经营了假劣种子、发生了坑农害农事件,不仅对其依法查处,还要公开通报,使其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无法在种业界立足。随着现代种业的发展和信息日益通畅,公开通报比处罚给违法企业带来的损失更大、作用更显著,诚信建设对企业长久发展来说更为根本。这也就为企业诚信建设提供了原动力。
特约主持
铁 铮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北京高校新闻与文化传播研究会理事长)
@周 飞(安徽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近日,“985工程”的29所高校共同签署了《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以期呼唤“研究生自觉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然而笔者认为,也许这只是一厢情愿罢了,恪守学生道德之事当自内省始,而绝非一纸公约可以为之也。一段时间以来,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甚嚣尘上,屡屡见诸报端。究其原因:功利主义首当其冲,对科学与学术理解偏离应有之义,科研评价体制落后等。读研究生本应是从此选择了学术道路、为追求科学真理而奋斗,甘愿与清贫、寂寞为伍。可事实上,研究生学历已经成为一些人就业的敲门砖,为稻粱谋的探路石。在功利主义盛行的当下,研究生应当把内省放在第一位,始终思考如何去追求学术?沉下心来读书思考,始终把探究创造作为第一要务,在冷静地审视社会的同时,既勇于批判,又敢于引领。唯其如此,才有可能逐步引导社会对科学和学术予以足够的尊重,才有可能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机制,才有可能推动更大的创新,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成果。
@张小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无论是对于一个人而言,还是对一个国家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故晋文守其诺,退避三舍报楚恩;商鞅欲变法,先立木取信于秦民。近闻29所高校研究生签订了《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心中悲喜交替。研究生之所以不同于本科生,正是因其秉持严谨的科学精神,接受严格的科研训练,养成系统而扎实的研究能力。这其中,最重要的是科学精神,也就是同志所说的“来不得半点虚伪”。研究生要把科研诚信变成求学时和今后的人生信条,要“像阳光和空气一样”融入自己的生命。唯如此,才能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但近年来,研究生的科研失信日益滋长,甚至成为普遍现象,若长此以往,研究生质量将上演“千里长堤,溃于蚁穴”的悲剧,研究生声誉将名声扫地。29所高校研究生签订科研诚信公约,旨在力矫时弊,以身作则,值得点赞。但愿这一公约成为研究生乃至所有科研工作者“科研诚信伟大复兴”的冲锋号 ,而不是喧嚣世俗中浮光掠影的“昙花一现 ”。
@姚治兰(首都体育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诚信,本是一个社会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底线。大学签订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一方面说明科研诚信之于研究生学习生涯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当今学术诚信的缺失。公约的签订无疑对研究生坚持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如何让一份公约不变成一纸空谈,恐怕是问题的关键。马克思曾说:“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因此,公约的执行和落实才是目的。公约的落实:于学校而言,包括研究生科研水平的评判标准、与研究生科研成果挂钩的相关政策、原创科研成果的激励和学术剽窃的责罚等。例如,牛津大学就出台了非常具体的规定:连续10个词引用他人作品不注明出处的,应被视为剽窃的证据。于研究生而言,则需要自觉把个人的科研诚信作为大学诚信、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上下功夫。唯有下得苦功夫、修得公德心、明辨是与非、知与行合一,方能求得真学问,做得真科研。
@高金萍(北京语言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研究生是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培养的高级人才,他们能否以科学的方法研究真问题,以诚信的态度推动学术研究发展,决定着未来中国“创新驱动战略”的成败,决定着未来中国能否占领世界科学技术前沿。因此,他们的科研道德和学风显得更为重要。由南开大学研究生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自律促进委员会发起,29所高校联合签订的《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充分体现了研究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行合一”的理念。诚信不是虚无缥缈的道德标尺,也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落实在每个人身上的具体行动。签订科研诚信公约,仅是研究生自觉自愿在科研诚信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能否真正做到诚信?不仅需要他们的自我约束,更需要学校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把老虎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高校管理部门需要尽快通过技术的控制、惩戒的制度,把剽窃、抄袭等不诚信行为关进笼子里,为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提供制度保障、平台支撑,使研究生更快、更好地成长。
科研诚信
约定,“孰”成?
特约主持
铁 铮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北京高校新闻与文化传播研究会理事长)
@铁 铮(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29所高校研究生共同签署了《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这是件好事,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社会责任感。我既为研究生的这一举动叫好,同时也认为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仅仅靠这些研究生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这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而不能让这些研究生孤军作战。首先,研究生的导师应该做践行科研诚信的榜样和典范,检点自己的言行,端正学术态度,恪守学术道德,对学生言传身教,引导、帮助、监督研究生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其次,校方也应该履行相应的责任,建立健全有关的奖励和惩处机制,在高等学府中真正营造科研诚信的浓郁氛围;再次,高校是社会的一个子系统。社会风气如何,对高校、对学生都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社会不讲诚信,怎么好苛求这些学生们呢。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全社会都要把诚信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形成人人讲诚信的社会风气。
@蓝晓霞(北京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诚信乃科学研究之本,研究生作为年轻的科研工作者,我国高层次科研人才的后备军,其科研诚信水平不仅关系个体的学术生命与未来,更关系我国整体科技创新水平提升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未来。笔者认为,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应抓好教育和管理:首先,应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道德自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应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学生具备科研诚信的知识,特别要知道为什么要坚持科研诚信、什么是科研诚信、如何做到科研诚信等基本问题,明确科研诚信的标准和规范,增强底线意识、意识,强化厚学养德、正心诚意的自律意识,自觉提高学术道德修养,使学生不想不诚信。其次,应加强建章立制,强化管理约束。应建立学术道德相关规范,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大对违反科研诚信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须明确认定标准等具体问题,完善调查处理机制,增加违法成本,使学生不敢不诚信。另外,还应关口前移,做好论文开题查新、独创性声明、相似性检测等环节工作,使学生不得不诚信。
@邸燕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国内首份《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不仅得到全国“985工程”高校的积极响应,也得到教育部门和社会的关注。人文教育和科技创新是高校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使命,而诚信是人文教育的根本。众所周知,缺乏诚信、品行不佳的人,学历越高,对社会危害越大,因此诚信对于高学历人才尤为重要;其次,大学文化对社会文化具有引领作用,《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旨在充分发挥“985工程”高校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而加强中国高校研究生科研诚信建设,最终带动全社会良好学术环境的建设。然而《中国研究生科研诚信公约》只是走出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步,我们更要关注科研诚信建设的长期性和系统性,形成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学术能力。加强质量管理,建立监督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营造风清气正、求实创新的学术生态环境。
@鲁 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诚信是立国之本、做人之基,然而,诚信既不会与生俱来,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突出强调学术诚信养成,既是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更是治理当下学术领域浮躁现象、杜绝学术腐败问题的时代命题。通过政策引导、完善机制、奖掖先进、约束不端,使研究生明确自身的职责使命、规范学术行为,营造“耐得住寂寞、坐得住板凳”的研究氛围,无疑将为更多高水平、原创性成果的问世奠定坚实基础。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高校学术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研究生培养领域予以重视非常必要,但还远远不够,高校乃至社会对科研成果的评价模式如何改革,如何科学、公正地鉴别学术质量与水平,个人信用(包括学术诚信)信息系统如何全面、合理构建,单位或个人非诚信行为如何惩戒等问题,亟需配套完善。
毕业季忆
特约主持
铁 铮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北京高校新闻与文化传播研究会理事长)
@苏寄宛(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毕业,应该是一个让我们微笑去追忆的词语。今年有毕业生喊出“当青春散场,暧昧离席,让我们为了青春再叛逆一次,一次,就好!”的毕业口号,以集体走红毯的方式来纪念毕业。“毕业戒”是近年来形成的一种毕业纪念形式,一枚刻有学校、院系、班级和个人代号的毕业戒指将成为毕业生们永久的纪念。“毕业旅行”“散伙饭”“毕业照”“跳蚤市场”等传统保留项目,是证明毕业生在大学中生活、学习过的最有力证据,不舍情结蕴含其中。纪念需要形式的载体,而究其内涵不仅是“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的眷恋与不舍,而且更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情怀,报效国家的远大志向的启程。
@韩宝志(天津大学档案馆馆长):
各高校在毕业时,都会设计各种仪式、活动,来唤起学生对大学生活的回忆:大学生活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毕业记忆”与其说是毕业之际的精心设计,不如说是大学办学理念在大学生毕业之际的集中体现,如果大学生在就读期间没有体会到学校、师长的关爱,任何设计都是无用的;“毕业记忆”要用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去承载内容,最重要的是“爱”:到学校曾经走过的角落留个影,留下自己的青春记忆;与自己的老师合个影,听老师的谆谆教诲;设计一场感人的毕业典礼,秉承学校的传统走向社会,留给学生精心制作有学校特色的纪念物,使其能感受学校的关爱。
@铁 铮(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毕业记忆,关键是给毕业生们留下了怎样的记忆。花里胡哨的活动和仪式,可能会引起一时轰动,但缺少实质内容和纪念意义,无法成为他们永久的记忆及前行的动力。因此,在策划中要追求新颖、力求丰富,但更要注重内容、注重实际、注重鼓舞和激励作用,而不能仅仅成为一场“秀”。学校也好,教师也罢,要想方设法多为毕业生办实事、办好事。例如,赋予毕业生永久使用学校邮箱的权利、向毕业生发放永久性学校图书馆借阅卡、让毕业生永久性地优先享有学校多种优质资源的便利等。建立毕业生网上联络平台,永久性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在社会上遇到的各种问题。
@何 进(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毕业生是大学精神的传承者、践行者、发扬者、传播者,做好毕业教育工作:一是以毕业生为主体,提升其参与性和积极性,如设计毕业季活动和纪念品时,广泛征求毕业生意见建议或由其主导开展;二是加强师生互动,搭建多元交流平台,如师门之间使用更贴近学生的交流方式,使用微信等学生常用的新媒体平台温情互动;三是体现学校特色和文化,挖掘毕业生的共同回忆,精心设计毕业盛典。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是大学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形式,学校在毕业典礼的设计理念中充满了“北科记忆,北科精神”,带领毕业生们一起重温在北科的学习生活,力求为毕业生留下难忘的毕业回忆。
@毛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毕业季,各高校都在绞尽脑汁给毕业生留下有形无形的“毕业记忆”。大学是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光,母校是人一生中最牵挂的地方,需要一些“有形记忆”让记忆永存心间。“有形记忆”:不可过于标新立异,从而失去了承载校园记忆的功能;要体现学校特色,造就独一无二的“它”;要符合学生的审美趣味;要便于携带和收藏。相对于“有形记忆”,高校多给学生留一些“无形记忆”更有意义:如毕业前的精彩一课、毕业典礼上师长的谆谆教导等。大学归根结底是培养人才的地方,给予学生最多最深的“记忆”应该是知识增长和精神成长,这是伴随其一生的“记忆”。
@张小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凤凰花开,青春飞扬,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毕业季,我不知道如何给学子更好的建议,让他们的毕业记忆更富有意义。但是,有两点建议,也许值得注意。一是毕业纪念不要“俗”。毕业时总有学生想在女生宿舍下,点亮一个大大的心型蜡烛,然后约上人一起喊某人的名字,以此表达爱慕之情。这种方式,已经“OUT”了,俗了。二是毕业纪念不能“暴”。不要以摔瓶子、砸东西、撕掉书本等带有暴力抑或破坏性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书本如果不需要,可以送给师弟师妹,也可以捐赠他人。一些不想或不能带走的东西,也可以通过更文明的方式,让其发挥更好的作用。
毕业季忆
特约主持
铁 铮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北京高校新闻与文化传播研究会理事长)
@刘 凌(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大学生活是一个人生命历程中最为光华的阶段,能作为这段灿烂岁月结点的莫过于毕业仪式了。传统毕业仪式的重头戏是毕业典礼:校长在离别之际的谆谆教诲,教师给予学生的肺腑之言,美好的大学时代伴随着帽檐上流苏的轻轻一拨,嗖得一声就从指间流过了。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各种草根性、个性化的毕业记忆也应运而生。笔者认为,大学毕业既是神圣的仪式,也是校园文化的展示。华南师范大学非常关注大学毕业环节:薪火相传的毕业典礼;“四留下”的文明离校;离校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华师小木”校园移动APP;“指尖上的华南师大”。这些都延续了学生对母校的感情,开启了新的生活。
@席宇梅(北京服装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毕业礼物应尽可能的在形式、材质、功能等方面做文章,让其成为学生乐意珍藏一生的物件。形式上求特,突出学校特色,如农业大学送植物种子、北京服装学院送毕业生自己设计的T恤、科技大学送带有编号的金属戒指等都是独具匠心之作。材质上求牢,为了便于长久保存,最好是由不易破损、变形、变质的材质制作完成。功能上求存,要求礼物最好是非消耗品,能兼顾观赏性和实用性。总之,毕业礼物最好能兼有小巧、便携、具有母校特色、寓意深远等特质,在毕业离校之际,为莘莘学子梦送上创意小礼,学校换来的必将是桃李芬芳、星火遍地,因为母校温暖的记忆已经植根于学子心底!
@崔亚军(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统战部部长):
对毕业生而言,六月是一个汇集了离别、转身、不舍、歌声、眼泪等词汇的月份。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如何正确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有序离校,形成文明离校的好风气,在规范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同时给毕业生留下诸多的美好回忆,是一个非常细致且很有意义的工作。多年来,学院始终把毕业生离校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在继承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开展欢送毕业生系列活动,如毕业生感言及照片征集活动、毕业生爱心捐赠活动、网上“临别寄语”征集活动、制作“青春之约”毕业纪念DV等。当活动丰富多彩、贴近学生,就能受到毕业生的欢迎,对在校生也是很好的教育。
@张 奕(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毕业季该给孩子们留下些什么?我谈三点看法。一是精心策划一场毕业典礼。校长授予学位、教授拨穗;校长讲话、教授语录、学生感言;留下影像、记录回忆等。太多太多的元素包含在毕业典礼中,核心依然是大学精神!二是“记录青春”―赠送给毕业生的礼物。留下每一位毕业生的灿烂笑容,记录学生们的青春记忆。三是搭建毕业生微信、飞信、短信等“微媒体”平台。留下学生们的所思所想,赢得学生的关注与关心,建立良好的校友资源库,实现“毕业不离校,关注依旧在”的新境界。如何将校友资源与在校生的培养有机融合是值得大学人关注和探究的新课题。
@刘晓哲(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国务院总理于2011年10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会议对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作了重点部署,指出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十分不满。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食品企业自律
食品企业自律应该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建立一套与其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相契合的、完整的社会诚信概念框架。应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诚信标准和惯例及一些先进国家的有益经验,形成或制定企业自愿遵守的自律规范,从而达到食品企业自律的有诚信的社会风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全球化程度的不断扩大,在大部分企业自律的情况下,国家食品监管也要职能到位来保障和监管以促进经济发展,逐步实现食品企业监管自律化,才能真正发挥国家食品监管的作用和实现国家食品监管的真正到位。要从体制建设入手保证食品企业自律,抓紧建立和完善食品企业自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制度和机制,不应仅靠一些治标措施更不能不加区分地照搬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企业自律制度。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经济全球化的实践,使食品企业自律的问题进一步复杂。企业自律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建立诚信社会的基础。
1.食品企业自律应具有的特点。在食品企业监管自律化的基础上,吸纳一些发达国家食品监管的思想和方法。对企业自律方法及方法背后所体现的自律思想,在考虑我国经济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吸收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自律思路,使我国的企业自律方面与其它各国保持协同健康发展。例如,(a)加快诚信立法和制度建设。从国家层面制定《诚信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b)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c)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强化责任、激励和约束,确立人无信不立的理念,不断提高全民道德素质,激发民族创新精神,增强国家竞争力。
在借鉴、吸收以英、美为代表的企业自律的特色的同时,也要关注欧洲大陆国家企业自律的特色,因为我国总体经济环境与法、德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因而我国企业自律的程度要高于英、美等国。对我国实务中尚未出现,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会出现的经济现象,其企业自律规则的形成和制定,在考虑我国经济环境的具体特征的基础上,采用国际上多数国家所应用的国际惯例,将有助于我国企业自律的规范的形成。
2.国际间企业诚信惯例特点。(1)通用性。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用,建设覆盖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诚信系统。在实现全行业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全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2)效益性。若不依此惯例行事则使效益减少或无效益。(3)稳定性。即不受某个国家和地区政策调整和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4)准法律性。虽不是法律,但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严格诚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准入标准,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5)重复性。可以重复多次地反复被应用。
1 国家科研信用建设现状
科技部提出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 “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体制创新,也是监督机制上的一个创新。 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顶层设计出台后,科技部坚持先试行后推广战略,逐步实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并在多方面不断进行补充完善。
1.1 不断丰富科研信用政策体系
科技部为做好科研信用建设的顶层设计,从 2004年至今,出台了一系列科研信用管理政策。 从 2001 年到 2004 年,科技部经过 3 年的前期调查研究、文件起草、征求意见三个阶段,在 2004 年 9 月,正式《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作为我国科技信用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随后出台的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10)》中,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推进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 2006 年 11月,为规范科技计划中的信用行为,科技部颁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明确界定科研不端行为,并加强了科技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
1.2 逐步完善和推广科研信用管理
2007 年至 2013 年, 科技计划信用的管理和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在科技管理、科技计划等工作中逐步推广应用,各项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均强调要把科技信用作为申报科技业务的重要依据,并在享受有关科技经费支持时考虑科研诚信。 2007 年,科技部联合其他十部委组建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研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2008 年 11 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提出,对参加评审活动的专家学者建立信誉档案,实行评审信誉制度。2014 年 3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把“完善科研信用管理”作为 29 条意见中的一条, 作为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的重要举措。
1.3 加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
在项目申报、职称评选等方面加强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 科技部采用“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在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中,将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与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
2 部分省市科研信用建设现状
近年来,各省市围绕《决定》及自身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在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 北京、江苏均出台了针对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管理办法,重庆、新疆出台了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浙江出台了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上海、山东等先进地区则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和举措。 下面本文将对北京、重庆、江苏三省市的主要做法进行分析。
2.1 北京
为规范科技计划管理, 北京市科委于 2010 年出台《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附注了详细的信用评价标准。 其主要做法有:一是评价指标融合了原有科技政策,确保了制度的连续性。 在《办法》出台以前,北京市围绕科技计划管理,在立项、验收、评审、招标等环节制定了详细系统的规则,其中许多政策作为此次科技计划信用评价的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原有政策的连续性和科技信用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是各责任主体信用级别界定简单化。 北京将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的信用级别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良和差等五个等级,各责任主体只要满足相应信用等级中的一个指标或者全部指标即可确认其信用等级,这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各责任主体的信用级别界定工作。 三是积极鼓励开拓创新。
为鼓励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拓创新,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只有信用达到良好且有突出贡献者,才可评价为信用优秀, 并在市科委凝练重大科技项目时优先考虑其意见建议。 这是国内首次对科技计划信用的评价对象、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应用规则等进行详细规定,为其他省市出台相关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2.2 江苏
2013 年 10 月,江苏省科技厅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在信用记录、评价及处罚方面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详细的信用行为评价标准。 江苏的做法与北京相似,都是将信用主体的信用行为分为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并分别进行记录管理。 确定每一个信用级别的评价标准,相关责任主体只要满足其中一条或全部标准即可确定其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的对应级别。 二是细分信用评价等级。 将项目负责单位、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五个等级, 评审专家信用行为划分为信用良好、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 三是对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者采取“零容忍”. 对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者采取“零容忍”,永久取消其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及获相关认定和奖励的资格。
2.3 重庆
2014 年 7 月,重庆市科委出台了《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可借鉴之处:一是分工明确,有效建设科技信用数据库。 由市科委发展计划处负责重庆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数据库建设,并牵头组织实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各项目管理处室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自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分工,负责记录相应的信用管理信息并录入“信用库”. 二是实行信用扣分制。 科技计划信用记分初始分值为 10 分,当相关责任主体出现科研不端和失信行为时,根据科技计划信用记录扣减相应分值。 三是分别以 3 年或 5 年为期限滚动记录信用分值。 项目承担单位、评审评估机构及专家三类责任主体,当前的信用分值计算方法为初始信用分值减去当月前 36 个月的信用记录扣分总和,而对于项目负责人,则用初始信用分值减去当月前 60 个月的信用记录扣分总和。 相应信用等级由“信用库”自动生成,严重失信者将列入“黑名单”. 四是严惩失信行为。 例如,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时恶意注册一些虚假信息, 经审计发现项目负责人挪用、侵吞财政科研经费,或者经举报查实评审评估专家索取或接受评估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好处,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为项目立项、 检查或验收提供便利等,都将一次性被扣 10 分(全部信用分值)。
3 我国科研信用管理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综合来看, 部分省市在科技信用管理上不断深入,从出台政策到具体评价都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正式推行的时间并不长,具体成效还难以评价。 仅从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上分析, 各地都有值得借鉴之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3.1 缺乏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信用信息的公开与管理。 科技部及各省市虽然提出要建立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但并没有落实,因而不利于信用信息跨部门的记录、查询与公开。 全社会信用体系也尚未完善,缺少紧密的跨部门合作。
3.2 科研诚信教育及宣传不够现阶段,对科研人员的诚信教育较为滞后。 高校、科研机构等没有专门设立科研诚信教育的学习课程,各组织和机构也较少开展科研诚信道德的舆论宣传,因而在科学界还未形成科研道德、科研伦理及学术规范等科研诚信共识。
3.3 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从国家和各省市的情况来看,目前还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科研信用评价机制。 在已出台科技信用管理办法的几个省市中,北京和江苏虽然出台了信用评价标准,但只是对责任主体的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分别评价,缺少综合评级,采用的定性评价方法不利于实际操作,且不能鼓励各信用主体坚守科研诚信。
科研诚信建设对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提升我国各省市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国家及各省市都要加快推进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前期调研,分步骤试点开展信用管理,制定详细信用评价细则,规范信用评审程序,建立科研信用共享机制,推进科研信用管理应用。
参考文献:
[1] 李丽亚,毕京波,宋扬。 关于建立我国科技信用评价系统的几点思考[J]. 中国科技论坛,2006(5):47-51.
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经验看,现代农业物流的发展,无论是体制还是促成农业物流模式的转换,都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一定程度的干预,既需要有政策的指导,也需要行政和法制的强制,以及必要的资源支持。因此,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现代农业物流发展中的基础建设创造者、产业进步推动者、运行秩序维护者的作用。让政府成为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助推器”。政府应加强对该行业发展的组织和引导,把发展现代农业物流作为中原崛起发展经济的新增长源,采取有力措施,从政策、体制、法规等方面为现代农业物流的发展提供保障。政府要很好地发挥作用,必须有一个统一协调的政府机构来推动现代农业物流的发展。
这个机构应该有三个作用:第一、为现代农业物流的发展创造条件,包括准入、政策、法规等等;第二、要起到各厅局委合作协调的作用;第三、应该设立一个非常设机构,定期协调、解决现代农业物流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实施人才战略,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物流行业是一个人才密集型行业。物流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要求拥有一批具备熟悉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熟悉物流服务组织、运输组织管理的相关业务,熟悉市场营销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物流信息开发维护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物流人才的培养应该是多层次、多方面的。要充分调动企业、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物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要加强培训现有人才,包括物流管理、物流技术操作、物流宏观决策与规划、物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人才。同时,要以优惠政策吸引国际、国内物流专业人才来河南创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市场。要发展农业物流,就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鼓励农业物流业的发展,确立农业物流的合法地位,规范农业物流的组织行为,将建立农业物流体系作为工作的重点,尽快研究制定构建农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体系的规划方案和实施办法,促进农业物流龙头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另外,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物流的宏观调控体系,有效调控农用物资、农副产品并引导农业健康发展、同时农业物流市场的开发与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制造宽松适度的环境,保障市场运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的紧密对接,形成我省农业物流系统的大生产、大流通、大市场的一体化运行格局。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必须做到:一要加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枢纽、工业基地、商贸中心、物资集散地等,都要全面筹划,建设合理配套的物流基础设施体系;二要加强现有物流资源整合,建设培育物流市场。要全力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合理设置物流设施,发挥整体合力,避免存量资源闲置,增量资源浪费,要防止物流“虚热”,避免重蹈其他产业一哄而上又一哄而散的旧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