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 08: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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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审计重点:组织架构、资质情况、经营范围等综合情况。
审计方法:查看组织架构图、资质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对照有无违规经营或不符合国网文件规定经营范围的情况,组织架构是否完整,职责是否清晰。
2.审计重点:截止2020年底企业资产规模和构成、负债规模和结构,评价被审单位的运营和偿债能力;2020年度盈利能力指标、债务风险质变、经营增长指标等绩效指标及各类人均指标等。
审计方法:结合2020年报审计结果,测算相关运营和偿债能力指标,例如: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负债率。盈利能力指标:例如:毛利率、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经营增长指标:例如: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人均指标:劳动生产率。通过指标分析企业运营等情况。
二、重大政策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1.审计重点:检查各单位改革改制任务是否按期完成,“瘦身健体”是否到位,处置方案是否合规合法;处置措施是否根据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处置方式是否恰当,处置价格是否公允;处置涉及的工商登记以及股权、资产变更手续是否完备,处置结果有无遗留风险因素和后续事项等。
审计方法:对照改革改制任务清单,结合国家工商公示系统、NC账目系统、相关文件程序规定等,检查处置方案、措施、方式、价格、变更手续、结果等是否合规,有无风险。
2.审计重点: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中,组织是否有序有效、措施是否合理到位,有无清理不及时、虚报瞒报拖欠数据等情况。
审计方法:对照企业应付款项明细及工商公示系统确定民营企业范围,结合企业相关物资、施工等资料,确定是否属拖欠行为。
三、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
1.审计重点: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控机制,在资产、资金、资本运作、重大资金使用、融资担保管理、核心业务管理、经营风险管控、内部监督制约等方面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管控措施是否有效。
审计方法:内控机制是否建立,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对照制度重点检查人、财、物三个方面,落实是否到位,管控措施是否有效。
2.审计重点:“三重一大”应决策事项是否履行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审计方法:检查办公会记录或会议纪要等资料,对照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相关文件要求,检查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四、财务管理方面
审计重点:1.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是否到位,有无对公款项支付个人、赔青款项未支付到人、非本单位职工从事财务核算工作等情况;有无坐支现金和公款私存、违规提供担保、从非金融机构高息借款等情况;备用金管理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建立备用金台账等。
2.银行账户管理是否规范,有无管控外账户,有无低效闲置账户未及时清理、超标准开立或同行开立多个账户等情况。
3.往来款项、应收账款是否及时清理,有无保证金长期未收回、迁建工程款未及时结算回收等情况。
4.资金使用监管措施是否落实、执行是否到位,有无违规占用、借用、挪用资金行为;担保、抵押、质押等方面有无资金不规范运作引发经营风险情况;网上银行日常支付管理有无资金安全风险。
5.收入、成本、费用管理是否落实国网公司通用制度和省公司制度要求;各项成本费用、收入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核算是否准确合规;内外部业务收入是否分开核算,有无乱提、乱摊成本费用行为,能否真实反映不同业务盈亏情况;各项收入与成本费用是否匹配,有无利用会计核算行为调节利润情况。
6.检查企业“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务出国(境)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各类业务支出,检查有无奢靡之风、损失浪费、虚列成本等行为。
审计方法:1.资金方面。(1)询问公司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2)监盘保险柜,对保险柜内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单位个人物品等进行检查。(3)实地观察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银行密钥保管情况,检查是否符合国网印鉴、密钥管理规定,网上银行日常支付管理有无资金安全风险。(4)取得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检查是否按照国网规定编制和审批。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有无违规占用、借用、挪用资金行为,是否存在担保、抵押、质押等情况。(5)取得公司银行账户开销户资料,检查是否经过严格审批,有无管控外账户,有无低效闲置账户未及时清理、超标准开立或同行开立多个账户等情况。(6)检查大额资金收付凭证,是否按照国网收付规定,是否存在对公款项支付给个人、赔青款项未支付到人情况。
2.往来款项管理方面。(1)取得期初、期末往来款明细表。(2)取得期末账龄分析表,检查是否存在大额款项长期未清理情况,有无保证金长期未收回、迁建工程款未及时结算回收等情况。(4)检查和主业往来情况,是否存在长期、大额占用主业资金未支付资金利息,未予清理偿还情况。
3.资产方面。(1)取得企业房屋、土地、车辆产权证,检查是否存在未办理产权或产权证产期未办理过户手续情况。(2)实地检查公司房屋、土地、车辆,检查是否存在帐外资产或违规占用主业资产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闲置、毁损情况,是否存在被其他单位占用情况。(3)检查公司是否存在租赁主业资产,如有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和足额支付租赁费用,支付的租赁费用是否公允。(4)检查主业资产否存在租赁公司资产,如有是否签订租赁合同和足额支付租赁费用,支付的租赁费用是否公允。(5)实地检查公司物资库存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闲置、毁损、报废情况未及时处理。
4.成本费用方面。(1)检查收入、成本、费用管理是否落实国网公司通用制度和省公司制度要求,各项成本费用、收入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核算是否准确合规,有无乱提、乱摊成本费用行为,能否真实反映不同业务盈亏情况;各项收入与成本费用是否匹配,有无利用会计核算行为调节利润情况。(2)检查企业“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务出国(境)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领导干部履职待遇和各类业务支出,检查有无超标准报销、虚列成本等情况。(3)检查公司施工材料采购是否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确定,是否严格履行材料出入库审批程序,材料款支付是否严格按照合同预留保证金,材料款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检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确定,劳务分包费用是否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结算,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劳务人员考勤、劳务成果检查等程序。(5)检查施工机械租赁单位是否采用集中采购方式确定,施工机械租赁费用是否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结算,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施工机械租赁使用成果验收等程序。(6)检查车辆费用,检查维修是否采用公开招标定点维修,维修是否完整履行事前、事后审批程序。抽查大额车辆费用报销有无具体车辆明细表,是否存在重复、虚假报销情况。(7)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垫付主业费用情况。(8)检查法律诉讼、赔偿事项,检查是否存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严格情况,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审计重点:检查劳动用工总体情况,分清各类用工的人员身份、用工性质、劳动关系、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制度,分析评价被审单位用工管控机制。
审计方法:取得公司的劳资报表年报、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借工手续,落实各类职工身份信息(全民工、集体工):(1)关注年报人员身份信息与花名册是否相符;(2)结合考勤、借工手续,关注集体工服务于主业、主业支援多经人员,是否办理借工手续,是否办理借用人员的人工成本结算手续;(3)将工资表、绩效奖明细与花名册核对,是否存在劳务派遣工等外聘人员;(4)抽查部分用工合同,尤其针对花名册中审计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关注合同签订是否规范、续签是否及时;(5)查账落实公司各项社会保险是否足额缴纳,结合其他人资项目的审计,分析单位用工管控机制的不足。
2.审计重点:绩效考核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有无考核结果流于形式、绩效考核等级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分析评价薪酬分配制度是否科学合理。
审计方法:取得公司2020年度职工处分台账、绩效考核资料、绩效奖的计算过程,结合绩效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绩效评价是否人资部门统一实施,而非各部门自行评价;(2)当年受处分人员的评级是否合规;(3)绩效奖的计算系数,是否与评级等级相挂钩,是否拉开分配档次,是否存在吃大锅饭现象;(4)年度绩效奖总额所占工资总额的比例是否不低于50%。
3.审计重点:人员及考勤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个别人
员长期不在岗未处理、外包人员管控不严、财务和管理岗位使用外包人员等情况。
审计方法:(1)查看工资表,针对职工长期未发放绩效奖或长期工资偏低的职工,结合花名册、考勤表,落实是否存在长期不在岗职工,如果为历史遗留的内退职工,需提供内退手续,如无内退手续,即可认定为长期不在岗职工;(2)取得公司岗位设置明细情况,结合劳动用工的审计情况,交叉核对,是否存在财务和管理岗位使用外包人员等情况,如有,其考勤管理是否完善。
4.审计重点:疗养及报销管理是否规范,有无事前审批不规范、培训等费用报销依据不充分等情况。
审计方法:取得疗养机构的中标通知书、2019年、2020年、2021年疗养人员名单,(1)关注其是否按照中标通知书中的优惠率结算费用;(2)是否存在主业人员、内退人员、当年受处分人员参加疗养的情况,是否存在连续两年参加疗养的情况;(3)查阅培训费的列支凭证,关注是否有培训通知、事前审批手续,培训期间是否报销生活补助;(4)
职工家属医疗费,取得公司的职工家属医疗费报销汇总表、职工家属档案资料,结合制度规定,检查其家属报销年龄是否合规、是否有政府机关出具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报销的药物是否为治疗性的药物;(5)食堂经费,取得食材供应商的招标资料,关注是否在中标范围内选择供应商,是否按照中标通知书中的优惠率结算费用,是否采购干果等非食材商品,是否每次采购均办理、而非定期办理验收领用手续。
六、工程管理方面、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方面
审计重点:1.检查被审单位承揽业务情况,经济合同、账面收支、资金收付“三位一体”,分析评价被审单位内外部收入比例、业务构成、市场份额、竞争能力。
2.检查被审单位转分包情况,分析评价被审单位的装备水平、施工能力、分包比例、企业经营发展能力,按照分包业务类型,逐类检查分包单位的经营资质、资格、选择方式、合同价格、结算依据、结算价款、盈亏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检查有无违规使用框架外分包商、无任何资质的“空壳”公司承接工程、无资信备案分包商承揽工程等现象,分析评价分包业务管理的合规、合法、效益情况等。
3.检查施工、赔偿等费用列支依据是否充分;项目成本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报销业务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善,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4.物资、服务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应招未招、围标串标、应废标未废标、评标专家抽取不规范、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评价标准打分等情况。
5.采购物资的类别是否违反公司集中采购要求,采取的物资招标采购方式是否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供货厂家是否从审定的合格供应商中选择,采购价格是否为社会公允的市场价格;采购物资是否建立质量检测措施,委托检验是否选择有鉴定资格的单位。
6.物资收发、结存管理是否落实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物资账实不符情况;库存物资管理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定期盘点,盘盈盘亏物资是否按规定及时处理等。
7.合同订立、履行是否规范,有无合同订立依据不充分、签订不及时、内容不规范、履行不到位等情况。
审计方法:1.工程项目管理。(1)审计期间承揽工程项目明细表:①抽查审计期间承揽项目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检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工程期限、合同双方是否签字盖章、合同签订人是否为法人代表、质保金比例是否恰当、非法人代表签订是否经授权审批;(2)审计期间劳务分包合同明细表:①抽查劳务分包商是否入围合格供应商范围,关注入围分包商投标范围;②劳务分包商选定是否经二次竞谈;③查看劳务分包商是否具有相应资质;④抽查审计期间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检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工程期限、合同双方是否签字盖章、合同签订人是否为法人代表、非法人代表签订是否经授权审批。(3)审计劳务分包费用结算情况:①抽查劳务分包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结算资料是否存在与中标价、合同约定价相矛盾的情况;②抽查劳务分包人员考勤明细是否存在虚假列支(是否存在同一人员同时出现在不同工程项目);③是否存在多结算劳务分包费用现象;④计算分析劳务分包比例,分析是否存在转包现象。(4)审计机械费结算情况:①分析机械使用费结算是否合理(工程施工是否需要使用大型机械);②选取机械设备供应商是否履行招投表程序、合同签订是否规范;③机械费结算单价是否合理;④机械费用结算是否提供结算明细表
(5)审计赔青费用:①赔青款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赔偿;②赔青费用是否签订赔偿合同;③赔青款是否直接打给应赔付人员账户、是否存在代领现象。(6)审计工程项目存档资料:工程项目结束后是否及时归档、归档资料是否齐全
2.工程物资管理方面。(1)查阅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取得公司合同台账、审计期间物资采购计划、供应商信用评价登记台账等,关注其大额物资采购:①查看物资采购招标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现象、招标过程是否规范);②抽查物资供应商是否入围合格供应商范围,关注入围供应商投标范围;③物资供应商选定是否经二次竞谈;④抽查审计期间物资采购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检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双方是否签字盖章、合同签订人是否为法人代表、非法人代表签订是否经授权审批。(2)查看物资采购出入库单据,与相关工程资料进行交叉核对,核实工程物资使用是否真实,物资结存管理是否规范;(3)落实库存物资管理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定期盘点,根据被审单位盘点情况,审计人员进行现场抽盘,查看是否存在物资账实不符情况;(4)抽查废旧物资,关注其处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处置车辆、房屋等资产是否有评估报告。
3.零星采购方面。(1)抽查零星采购是否履行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程序;(2)抽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评审小组人数是否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询价单位是否是3家及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是否符合相应条件)
(3)查看零星采购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检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工程期限、合同双方是否签字盖章、合同签订人是否为法人代表、非法人代表签订是否经授权审批。)(4)查看零星采购结算依据是否充分。
八、关联交易方面
审计重点:被审单位与主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真实,关联交易管理是否依法合规、公平合理,有无产业单位无偿占用主业房屋、低价承租主业单位资产、多结算工程费用等情况。
审计方法: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同时索取公司办公用房屋、仓库等的房权证,如无房权证,结合公司的固定资产卡片,查看其账面房屋坐落地等信息,落实房屋是否为主业所有;结合汽油费消耗明细、车辆维修清单,与公司车辆核对,是否存在占用主业车辆情况,如有,关注其费用结算是否不低于“折旧+税金+合理利润”。
委托人:张赤军、马志强,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文盛,董事长。
委托人:郑明水,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傅承鑫,华达电子有限公司职员。
原告香港山顿国际有限公司因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华达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华达电子有限公司假冒原告的注册商标,生产和销售与原告同一种类的不间断交流电源电子产品,从中获利585393元。被告的侵权行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确认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理,但是对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未承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85393元,以及原告为追究被告的侵权责任所支付的各项费用255000元。
被告未提交答辩状,庭审中辩称:被告从1987年起即与原告合作共同开发山顿牌不间断交流电源产品。原告向被告提供散件、图纸和发票,由被告对原告的产品进行改造。后来原告向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山顿牌商标,致使被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该商标。被告并非故意侵权,不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原告没有理由请求被告给其赔偿损失58万余元,且该项损失的计算方法没有根据。原告还请求被告给其赔偿20余万元的差旅费用,亦无道理。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89年1月10日,中国商标局颁发了第335382号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为“SENDON”(山顿),允许使用于第14类商品-不间断交流电源,注册商标所有人为山顿国际有限公司,有效期至1999年1月9日。
被告华达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山顿国际有限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SENDON”商标标识,生产和销售UPS(即不间断交流电源)商品。对此,原告于1989年4月7日请求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查处。1989年11月2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被告自1989年1月起冒用“SENDON”牌注册商标,共销售UPS机2124台,销售总额为2926965元;决定责令被告停止冒用“SENDON”注册商标的行为,作出书面检查;对被告的侵权行为处以非法经营额18%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决定未对原告向被告提出的索赔请求作出处理,原告遂提起诉讼。
另查明:被告从销售的“山顿”牌产品中非法获利,占其销售总额的16%,即468314.4元。原告所诉为追究被告侵权责任开支费用255000元,没有提交充分的证据。
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所涉及的事项,大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所约束,这些审计本身都有一套系统的或者说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也可以说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认真学习研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把握好政策尺度。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
同时还要认真研究企业内部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吃透精神,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二、制定周密实用的审计方案
对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来说,制定好专项审计方案尤为重要。
一是要认真细致地搞好审前调查。
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被调查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力营销部、财务部),请被审计单位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单位的特点、管理体制和有关政策法规,详细了解被调查单位的情况,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为制定好专项审计方案打好基础。
二是制定周密实用的审计方案。
在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围绕调查目标、范围、内容、时间和人员分工等制定好审计方案,审计步骤和审计方法应详细,使审计方案真正做到切实可行。作为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其目的在于全面了解电费抄核收情况,了解公司在电费管理和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完善抄核收的管理提供依据。
实施方案中要着重关注如下六个方面:
1、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1)抄核收业务管理、线损管理、电费回收、核算管理、电费资金管理、已核销电费管理、电费违约金管理、电力销售基础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2)对内控薄弱环节要重点关注。
2、抄表管理
(1)抄表工作流程、抄表工序优化情况、抄表岗位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和抄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实行情况。
(2)抄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抄表新技术的应用。
(3)抄表到位管理,是否存在抄表不到位、有无估抄、漏抄和少抄的现象,抄表到位监督检查组织、措施、分析情况。
3、核算管理
(1)核算工作流程、核算工序优化情况、核算岗位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和核算岗位目标管理实行情况。
(2)电费核算基础管理资料、台账的建立,账目与相关资料的吻合情况。
(3)电量电费差错处理情况,电费票据管理情况。
(4)电费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4、电费资金管理
(1)电费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了解公司财务开立的银行账户情况;用户除了上缴电费外是否发生其他支出;营销部门的电费帐户是否由公司的财务部门直接掌管?帐户资金是否并入公司财务报表?
(2)营销部门各类电费回收方式。如:托收方式(银行托收、牡丹卡划帐)、网点收费方式(银行代收、本公司网点收费)和非托收方式的业务流程;各种电费回收方式分别适用哪类用户;针对各种电费回收方式,财务和营销部门分别依据什么凭证或单据来确认用户的电费已收回到帐。
(3)电费账户是否存在较多的长期未达帐项及形成未达帐项的主要原因,对于未达帐项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和清理。分析未达帐项形成原因时应从不同的角度着手,如:从银行、客户、营销部门和财务部门等方面分析各类未达帐项形成的责任主体;从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划分、票据传递和会计核算等环节分析原因。
5、应收电费余额
(1)审计中应核对营销部门的应收电费帐面余额与财务帐面余额是否相符,应收电费帐面期末余额存在差额的,应分析形成差额的原因。
(2)是否存在垫付电费的情况,如存在垫付电费行为,应查明垫付资金的来源渠道。
(3)有无将应收账款转入其他往来科目、当年核销电费数额大于年初应收账款余额的情况,以及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电费的帐务处理情况。
(4)已核销呆坏帐是否按要求建立台帐、清单。
(5)电费回收奖励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
6、电费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等管理
(1)是否按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有无违规减免行为。向用户收取电费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时是否出具专门的收据凭证。
(2)营销部门对收取的违约金、违约使用电费,是否建立明细清单备查,是否全额及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否将所收款项全部列入营业外收入项目,建帐汇总后按月汇缴省公司,营销和财务部门有无截留和自行开支所收款项的行为。
三是扎扎实实搞好审前培训。
参审人员要提高对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所审计单位情况,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吃透专项审计方案的要点,在全面掌握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专项审计方案的理解。
四是积极争取被审计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做好与被审单位的沟通,争取配合和支持,搞好自查自纠,是专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使被审单位认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而接受审计建议。要做好有效沟通,内审人员除了要具备审计专业知识外,还应善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
1、组织好谈话内容,做好沟通前准备工作。
2、营造和谐的氛围,是取得信任的基础。
3、沟通结束前要给访谈者时间进行必要的补充,并尽可能详细记录。
三、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在开展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时,应按电费抄核收流程顺藤摸瓜,一环扣一环展开。
具体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同级审与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
审计部门特别是上级审计部门,在安排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时,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在搞好同级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时,进行上审下,亦可安排下级审计机构开展交叉审,这样更便于发现问题。
二是重点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
针对抄核收管理系统内容庞大、核算复杂的特点,应采取重点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在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过程中,对内控制度薄弱环节、经营管理中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展开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其他审计事项进行延伸审计,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审计与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相结合。
针对目前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少、审计工作量大的突出矛盾,在计划安排时应考虑审计与抄核收管理专项审计相结合,这样既可以大大节省人力、物力,又可以通过审计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情况,提高专项审计的质量。
四、搞好综合分析,强化成果运用
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培植“为管理提供增值服务”的内审新理念,根据日常审计中所掌握的制度的健全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在坚持审计独立性原则下,参与公司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讨论,以及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前期初审,为完善制度及内控流程提供建设性意见,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咨询服务。
内审人员具有更宽泛的业务视角和内控敏感性,从公司的宏观、战略角度分析问题,发挥风险管理的专业特长,指导业务人员的尽职调查分析,适度参与信托计划的设计,践行审计的咨询服务职能,规避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从而为公司增加价值。
2.事中审计
(1)信托业务专项审计。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公司只是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没有保证投资收益的义务,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但我国民众未能完整、正确理解信托的含意,形成了信托项目终止时信托公司按预期收益向投资者兑付本息的刚性兑付的行业规则,信托公司实质上需要承担其全部市场风险,加强信托项目管理显得更为迫切。每半年至少需要实施一次信托业务专项审计,检查公司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执行情况,信托业务流程控制情况,信托资金运用的合规和效益情况,以及与自营业务的分离情况,确保公司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和义务,避免声誉风险和财产损失。
(2)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是对公司一定时期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判定的过程,将公司控制体系分成信托业务、自营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会计系统、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等九大子系统,以现场访谈、文档查阅、流程查看、穿行测试等方法,检查各子体系的各项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价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目前,信托行业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信托项目风险逐步显现、资产管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信托业务的综合性、灵活性、监管政策的严格性,信托公司更需强化内功,注重合规稳健经营,加强内部控制专项审计。
(3)操作风险评估。
信托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由于组织机构设置以及组织控制失效或低效而产生的组织风险;由于管理人员以及管理职能失效而产生的管理风险;由于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不完备或失效引发的技术风险;由于内外部相关人员有意识、有目的地作弊或责任心不强、判断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人员风险;由于法律法规、内控制度缺陷而造成资产损失的制度风险。操作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操作风险管理架构是否合理,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性,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否建立,且运行是否正常,操作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操作管理中信息化技术运用情况等。通过操作风险评估,加强了通过操作风险评估,加强了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督,提升了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3.事后审计
(1)信托项目到期审计。
每个信托项目均是一个独立的核算组织,尤其是信托资金集合项目,涉及的委托人比较多,单个项目的效益高低及其利益分配的准确性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同时,根据银监发(2004)97号文有关终止或结束的信托业务要在一个月内进行审计的要求,因而应把信托项目到期审计作为一项常规性审计。依据风险的综合评价和识别,在全面把握到期信托项目的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将项目审批手续齐全性、核算的准确性、效益的真实性、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反洗钱义务履行情况等确定为到期信托项目审计的重点。对每个到期信托项目实施全面审计,揭示到期项目的风险隐患,为新的或存续的信托项目管理提供借鉴和警戒作用。
(2)经营管理专项审计。
内部审计不仅要监督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要评价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为激励和考核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能力提供必要的依据。一是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审查预算管理环境、预算的编制(调整)及执行情况,评估预算管理的合理性、预算的编制及分解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和效益性,揭示和反映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加强预算管理,防范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力。二是开展绩效专项审计,审核公司经营收入、净利润、费用、信托规模等二是开展绩效专项审计,审核公司经营收入、净利润、费用、信托规模等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核实业绩考核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公司绩效考核的公正性。
一、法律风险概念及管理内容概述
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公司及其利益相关方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导致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目标的影响。
法律风险管理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具体的实施流程结合操作步骤进行细化后,分为法律风险识别、风险量化测评、风险分析评价、制订控制计划并实施、监督与检查,法律风险管理采取闭环管理,每一年为一个更新周期。
二、内部审计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价值提升实践
本文以W飞机制造公司的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为例,来具体分析内部审计在公司法律风险控制中的价值提升,进而为企业增加价值的实践做法。
(一)背景分析
1.填报专业法律法规及法律风险事件,形成公司法律风险事件库
公司法律风险分类框架包括19个类别,一级法律风险类别51项,二级法律风险类别82项。依据公司“法律风险分类框架”,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最终辩识了562个风险事件,形成了公司的法律风险清单,公司法律风险事件较多的类别是采购生产(76项)、人力资源(74项)、工程建设(68项)、**产品项目(64项)以及财务管理(55项)。
公司重点关注法律风险领域6类,分别为客服管理法律风险、规章制度法律风险、商业秘密法律风险、合同解除及违约法律风险、产品管理法律风险和廉政管理法律风险,涉及35个法律行为。针对这35个法律风险行为,组织责任单位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分阶段进行跟踪、考核。
2.以内部审计强化对法律风险管理的再监督
在建立风险事件库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始终强调要强化内部审计对法律风险管理的再监督作用,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管理活动,对公司防范法律风险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内部审计要深入主业保驾护航,在每年实施一系列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积累审计工作经验。
(二)主要做法
公司内部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审计检查评价公司内部各种业务的合理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并对审计过程中所发F的重大问题进行法律风险防控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1.做好充分的审前调查,评估业务法律风险,确定重点审计领域
在开展对公司各业务领域的审计时,审计人员往往具备充足的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却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开展的效率和效果。因此,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应做好充分的审前准备,了解与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为在进行审计工作时保持敏感的法律风险嗅觉奠定基础。
(1)初步了解七项法律体系,即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根据内部审计业务范围,初步确定法律法规依据,基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①会计审计类41项规定;②经济法、民商法类129项规定;③税法参考法规类190项规定。
(3)公司审计部门加强“审前调查”,查找关键业务法律风险领域:一是搜集查看重要业务资料,摸清公司关键业务领域、规模及其涉及的重要法律风险;二是访谈关键人员,与法律风控人员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公司重大风险领域及风险管控情况等信息,与具体业务操作人员交流,了解重要业务交易方式、主要业务流程、关键岗位职责等信息;三是审计组根据查看资料和访谈了解到的情况,及时讨论审议,评估关键业务法律风险、寻找审计切入点、确定重点审计领域,探讨审计方法。
2.联合专业力量,拟订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
为了有效弥补审计人员法律知识不足的缺陷,联合公司法律风控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为审计人员在公司重点业务类型、重点法律风险领域、风险管控特点、易出现管控缺陷的环节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与审计人员一起共同拟订审计方案,确定审计范围,商讨具体的审计方法,并全程参与审计过程。联合审计组对公司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确定审计关键环节为审计重点,具体表现如下。
(1)财务专项审计关键业务环节。财务业务循环主要包括以下5个: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存货循环、人力资源与工薪循环、投资与筹资循环。除了货币资金会计科目以外,这5个业务循环对应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所有其他会计科目。
(2)内部控制审计关键业务环节。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指引,28项内部控制指引均为关键业务环节,其中属于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的19项关键业务有合同管理内部控制指引、存货管理内部控制指引、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指引、战略规划内部控制指引、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指引等。
3.实施对公司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1)财务专项审计。以下以抽取人力资源与工薪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投资与筹资循环3个关键业务循环为例,说明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法律风险点并如何实施管控。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财务专项审计任务是每年度的审计计划之一,在2014年度对某集团公司以上三个业务循环的财务专项审计中,审计组确认了以下六个重大法律风险,其中第①项属于人力资源与工薪循环审计内容,第②和③项属于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内容,第④、⑤和⑥项属于投资与筹资循环审计内容。
这6个重大法律风险和整改情况分别如下:①部分职工未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C公司与D公司属于不同的法人主体,无股权控制关系,而法人代表、经理人员等同一套班子成员,两个公司共计5100人,均与C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有850人实际是D公司的人员。审计报告提出后,850人与D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终止;②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400.00万元未清理,存在款项回收的法律风险。审计报告提出后,公司制订了清理计划,并协同法律部门实施了清欠工作,收回长期挂账的款项共2,200.00万元,剩余200万元于下年度收回;③公司房产税存在重大涉税法律风险。公司没有就房产税免税事宜在景德镇地方税局进行审批或备案,没有取得地方税务局关于军品生产经营用房免税的相关手续。审计报告提出后,公司补办了相关手续,为2014年免交房产税约400万元实施了有效防控;④投资管控存在重大管控风险,对15家投资企业年均投资收益率为3.29%,审计报告提出后,公司组织了内部审计部门对被投资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审计问题20条并实施了整改,有效实施了对投资法律风险的管控;⑤公司历年来向已无产权关系的经营业绩非常差的A企业提供了经营借款共计700多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款项回收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审计报告提出后,立即对A企业的经营借款终止,有效地将借款风险转移给了A企业的母公司B公司;⑥截至2014年末,公司共有**项科研费研制项目超垫支,累计垫支1亿多资金。审计报告提出后,针对科研费垫支数额较大情况,公司及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汇报,将未到位的资金尽快到位,有效降低了公司科研费筹资风险和缓解了资金压力。
(2)内部控制审计。以下抽取对“存货管理”和“合同管理”两个内部控制的审计举例,说明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要法律风险点并如何实施管控。
第一,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为了进一步加强非正常存货管理,有效防范非正常存货的法律风险,2015年6月,审计部门实施了对公司非正常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2014年11月公司年度财产清查填报的非正常存货基础上,审计组进行了整理筛选,通过公司信息平台下发审计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填报非正常存货形成原因、拟处理建议等,结果如下:积压呆滞2700万元,残损变质640万元,技术淘汰320万元,盘亏29万元,合计3689万元。
此次非正常存货专项审计发现以下三项重要法律风险点:①2014年及以前年度公司财务部门没有对存货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②对因停产、技术淘汰等原因造成的积压存货处理不及时;③对单位内部可调剂使用的积压存货调剂态度不积极。
资产使用与监督部门有效实施了对这三项风险的跟踪监督管控:①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部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00万元;②某型号标准件、成附件1310万元按需调剂给E公司,该积压存货均为进口件,质量较好,公司所属子公司E公司业务范围中包括对该标准件、成附件使用或销售,以此盘活资产,减少资金积压。
第二,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为了进一步夯实合同管理基础,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公司规划部、财务部和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组成联合审计组,每半年对公司合同管理进行审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情况,合同对方资质审核管理情况,纸质合同归档情况,合同台账及档案管理情况,合同发票管理情况,合同信息化系统中合同编制规范性和合同支撑材料上传规范性等,共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合同档案管理、履行、变更、解除管理现场检查(80分),第二部分是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检查(20分),第三部分各职能部门会签审核合同及时性。
2015年下半年针对20个业务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考核结果,确认了4个重要法律风险:合同台账信息要素不全;合同发票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合同付款凭证和资料报送不及时;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各有关单位针对以上风险实施了以下整改,起到了良好的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效果:统一了合同台账模本,增加了合同到货、报账、付款等合同履行信息要素;建立了本单位合同发票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合同付款计划和资料;严格执行先签订合同后履行义务。
(三)取得的实效
1.推动企业价值提升
一是公司从上到下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推动了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体系的完善。
2.内部审计自身价值得到提升
将法律风险防控渗透到财务专项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各个关键业务环节,打破了对内部审计只会查查账、看看表的固有认识,拓宽了内部审计的监督范围,是对传统内部审计概念的大胆创新和突破,是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拓展和延伸,提升了计人员的监督能力,进而提升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价值。
三、内部审计参与法律风险控制的思考和建议
(一)以法律风险防控为切入点,将内部审计工作全方位并准确渗入到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
法律风险只是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风险管理是个系统过程,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其职能只要体现在对风险管理的再监控活动中,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完善审计人员专业结构,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队伍
一、博弈论简述
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社会科学成果之一,博弈论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人类社会运行模式和制度建构的思考。由于博弈论的抽象性、统一性和普通性,它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物理学”。博弈论建立在个体理性决策(所谓一人博弈)理论的基础上,众所周知一个人理性地选择最优行动,只要按照他的信念,这个行动最大化其预期效用函数。作为研究“理性人的互动行为”的科学,博弈论至少有四个基本特征:(1)群体性,我们生活在群体这中,并相互发生影响;(2)互动性,事情的最终结局取决于所有人的行动;(3)策略性,每个人都认识到并考虑到这种相互依赖性;(4)理性,每个人选择行动的时候要针对对手的可能行动而选择一个最优对策。至于博弈的定义,事实上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对博弈的界定。我们不妨认为博弈就是各个理性的主体为谋求自己最大化的利益而进行的互动行为或互动过程。转让定价行为的参与双方即跨国公司与税务机关的互动过程就是一个博弈过程。
二、博弈论基础上的转让定价行为分析
对于跨国公司,通过对各种信息的分析并结合历史经验,它既可能采取转让定价来转移利润,也可能不采取。是采取还是不采取,对于跨国公司是一种决策,但是我们来观察之,则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事件。我们用数量(即概率)来描绘这种事件的各个可能性。假设跨国公司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概率为p1,不采用的概率则为p=1-p1。同时,如果跨国公司采用了转让定价的方法,在该东道国会减少税负支出,这一数值我们假定为t。但是我们应考虑到,如果该避税的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则不仅少缴的税款t会被要求补缴,而且还要求缴纳罚款,假设这一数值为f。我们对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行为用概率来描述,设其被发现的概率为p2,不被发现的概率则为1-p2,对于税务机关,我们将其税务管理工作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性的税务管理工作,工作费用假设为C1,另一种为专门对转让定价进行审计的工作,其工作费用为C2=C1+C,C>0。对于C>0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们对于转让定价行为进行审查,除了平时的税务检查要求外,还需对转让价格的相关信息(如可比交易、转让价格制定依据等)进行审查,这种额外的工作费用支出即为C。面对一家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税务机关有两种选择,即进行审计和不进行审计。设税务机关采取专项审计行动的概率为1-p0。当税务机关决定进行审计时,有两种结果:可能会找到问题,可能发现不了问题。如前面所述,税务机关发现问题的概率即跨国公司的转移利润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依上面所设为p2,而发现不了的概率为1-p2。这样就有四种组合:(1)企业没有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税务机关也没有进行转让定价的专项审计;(2)企业没有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但税务机关进行了转让定价的专项审计;(3)企业采用了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税务机关进行了转让定价专项审计;(4)企业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税务机关没有进行转让定价专项审计。
第一种组合中,企业没有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其概率为;税务机关没有进行转让定价的专项审计,概率为。在这种组合下,企业获得的利益为0,税务机关获得了正常的税收利益,其值为。
第二种组合中,企业没有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其概率为;税务管理当局进行了专项转让定价审计,其概率为。在这种组合下,企业获得的利益为0,而税务管理当局的收益为。
第三种组合中,企业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其概率为;税务机关进行了转让定价专项审计,其概率为。在这种组合下,企业获得的利益分为两种情形,如果企业的转移利润行为被发现,其概率为,则企业的利益为,如果企业的转移利润的行为没有被发现,其概率为,则企业所获取的利益为。将这两种情形综合一下,借用收益期望的概念,那么企业在这种组合下的预期收益为。从税务机关角度来计算利益,如果它没有发现转让利润行为,那么它的利益为,发生此种结果的概率为;如果它发现转让利润行为,那么它的利益为,发生该情形的概率为,综合起来,税务管理机关在这一组合下的预期税收利益为。
第四种组合中,企业采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其概率为,税务机关没有进行转让定价专项审计,其概率为。在这种组合下,企业所获得的利益为税收利益,而税务管理机关没有进行转让定价的专项审计,仅仅是做了一般性税务管理,其利益为。
然后找出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的转让定价行为的审计与不进行专项的转让定价行为的审计的均衡点,在这一点税务机关无论做出何种选择,其预期的税收利益相当。即税务机关采取对转让定价行为进时专项审计时的税收利益预期与不采取该措施时一样。则有:得出,再次找出跨国公司采用转让定价行为转移得利润与不采用转让定价行为转移利润的不同决策的均衡点,在这一点上,无论跨国公司做出何种选择,其预期的税收利益相当,即跨国公司采用转让定价行为转移利润与不采用转让定价行为转移利润的预期税收利益一致,则有: 得出。
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税务管理机关进行专项转让定价审计的概率大于等于时,跨国公司倾向于不采用转让定价的方式转移利润,反之,当税务管理机关进行专项转让定价审计的概率小于时,跨国公司倾向于采用转让定价的方式转移利润。而且表征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进行专项审计的成功率的越大,越小,越容易落在均衡点右边,即较容易使,从而跨国公司不倾向于使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采用同样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得出表征节省的税收收益的越大,跨国公司越倾向于采用转让定价法实现避税;表征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的滥用转让定价行为的罚款数额越大,跨国公司越不倾向于采用转让定价法实现减少税负支出。
我们同样可以得出,当跨国公司采用转让定价的概率大于或等于时,税务机关倾向于采取对转让定价行为进行专项审计的措施。反之,当跨国公司采用转让定价的概率小于时,税务机关倾向于不对该转让定价行为进行专项审计的措施。另外,表征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专项审计的额外成本支出越大,其均衡值越大,很容易小于,这时税务机关不倾向于对转让定价行为进行专项审计。采用同样的分析方法,我们可以得出,税务机关发现跨国公司有转让定价的行为的概率越大(用表征),则税务机关越倾向于采取对转让定价行为进行专审项计;跨国公司被查出有滥用转让定价行为遭受罚款的数额越大,税务管理机关越倾向于对转让定价行为采取专项审计。
通过以上简单分析,预先定价制度的建立降低了跨国公司采用转让定价降低税的负的可能性,也降低了税务机关采取措施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专项审计的可能性。这两者可能性的同时降低必然降低了税务管理机关同跨国公司发生争议的可能性。
三、预先定价制度的利弊分析
预先定价制从根本上改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方式,它将税务管理部门的事后审计与调整变为了事先约定。这一制度的运行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推论的基础上,如果某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在事前经税务机关认定为符合正常交易原则,不需要进行纠正与调整,从另一个角度讲,即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转让定价的方法与原则在事前得到了税务机关的认可,那么跨国公司在以后具体进行转让定价行为中就不会违背正常交易原则,税务机关也不用介入进行专项调查、审计,以及事后的调整。这一制度既有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经营,也有利于税务机关的依法征税,对双方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我们说预先定价制度具有优点,是相对于传统的税务管理部门在事后介入调查与调整的工作方式。
1.这些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对于企业而言,预先定价制度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因为明确了税务管理机关对本公司转让定价行为的态度,可以大大降低同税务机关就该问题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我们知道,在企业进行战略制定与经营决策时,税务问题是必须加以考虑的环节。企业管理者们进行决策时,对于可能发生的税务纠纷往往都是小心翼翼、谨慎对待的。例如对于转让定价问题,他们清楚地知道,一旦面临税务机关的审计与调整,公司将面临诸多麻烦:一是公司的相关人员要配合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有时还要接受税务管理人员的询问,这显然对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影响;二是一旦税务管理人员认定企业的转让定价行为违背了正常交易原则,需要调整,那么企业的相关工作会受到更大的影响。企业对于税务机关的决定自然要予以配合,进行相关的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要缴纳一定的罚金。如果关联交易的另一方不能依照已方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那么还很可能发生双重征税,导致公司经济上的损失。此外如果企业对于转让定价行为的分寸把握得不适当,频频发生被税务机关调整的事情,会恶化公司同税务机关的关系有时甚至会影响到公众对该公司的诚信评价。而预先定价制度的出现将极大地缓解企业的决策者们在进行经营决策时因考虑到税务问题而面对的压力。他们的压力将随着预先定价协定的签订而释放掉相当部分。他们在进行决策时,主要是在转让定价的决策时,对于自己行为的后果及税务机关对自己这一行为的反应将会有一个稳定的预期。不稳定的预期就是不确定性,就是风险。换句话说,企业进行转让定价的风险大大降低了。
(2)对于税务管理部门而言,预先定价制度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效率,并降低了工作费用支出。
(3)从整个国家与整个社会来讲,使用预先定价制度,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与提高社会整体的运行效率。税务机关的加工费用的开支来源于国家税收,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跨国公司的一部分收益也会转移为国家税收。因此预先定价制度帮助跨国公司与税务机关都减少了费用支出,该制度可说是促进了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
(4)该制度有助于跨国公司提高在税收征管关系中的地位。在传统转让定价的审查与调整制度中,税务机关同跨国公司是一种征收与被征收、监管与被监管的不平等的关系,税务机关具有明显的强势地位。但预先定价制度改变了这一状况,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大部分都为协议所明确,在履行合同与执行合同方面,双方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通过预先定价协议,跨国公司获得了比平常更高的、表现在征纳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之所以对地位加以“法律”的修饰,是因为预先定价协议一经生效,便产生了法律效力,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权益受到东道国国内法的保护。
2.预先定价制度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利于保护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商业秘密。这里的商业秘密并不局限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技术秘密,还包括企业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不愿意为企业外的人所知晓,并确能给企业的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如竞争战略、销售渠道等。根据预先定价制度的要求,跨国公司在申请同税务机关签订预约定价协议时,需要提交大量的信息资料,包括:协议草案涵盖的交易、产品、经营活动或某种安排;与上述交易或安排有关的企业和常设机构,涉及的关联企业的组织结构、历史、财务报表数据、职能和资产等信息,市场状况的一般分析,对采用协议规定的转让定价方法后产生的附加税收问题所作的评价等。这些信息若为竞争对手知晓,将产生直接的或潜在的利益损失。如果该预先定价协议最终没有达成,但根据税收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他们需要为纳税人保守商业上的秘密,这有点类似于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在预先定价协议签订时,双方往往还会在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机密的义务与责任。但是,无论如何,跨国公司的这些机密信息,一旦透露给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另外的人,毕竟多了一条泄露机密信息的可能途径,这些商业上的机密面临更多的被泄露的风险。
(2)预先定价协议约束的刚性使跨国公司转让定价行为的适应性受到影响。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预先定价协议的签署一方面明确了跨国公司与税务机关对于转让定价行为的合理预期,降低了跨国公司履行转让定价行为的不确定性与风险。这些都是依赖协议背后法律的强大力量来实现的。然而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一旦选择了某一种或某几种转让定价的方式,就不能轻易的改变,这同样是协议背后强大的法律的要求。这种协议的法律效力刚性在现实中对跨国公司的危害在于:随着某国内或全球政治、经济、军事、市场的变化,这种变化有时是瞬间发生的,跨国公司出于全球利益的考虑,需要采取新的转让定价的方式,而这种改变是预先定价协议所不允许的。这就是预先定价协议法律效力的刚性同跨国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灵活性需求的矛盾与冲突。
二、经营专项审计的思路及目标
阳泉公司对其所属的集体企业经营审计的总体思路,是以审计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为基础,做到审计全覆盖,以评促改,以强化其管理、素质和服务、创造效益为重点,深化管控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核心业务,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另外,审计时要正确处理好集体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关系,积极顺应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管理变革,持续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在审计目标方面,以完善集体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为目标,审计要做到五个“有利于”:有利于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确保流畅运转;有利于健全管控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有利于强化核心业务,提高发展能力;有利于强化规范管理,深化依法从严治企;有利于深化重组整合。
三、经营专项审计的重点内容
如今虽然集体企业与电网企业已经脱离了资本纽带关系,但由于历史等原因,其与主业仍然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为此,阳泉公司将审计重点确定为:(1)监管体系是否完备。在管控体系方面、制度体系方面、信息管理体系方面进行审计,查看集体企业三个体系是否完备。通过审计,揭示其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职责是否明晰;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全覆盖。(2)行为是否遵循依法治企要求。审计集体企业在经营业务、人力资源和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是否规范。查找集体企业在“人、财、物、工程”等关键管理事项中的薄弱点、风险点,从制度上、管理上、流程上促使其建立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3)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审计集体企业与电网主业之间的交易是否按照市场化的公允价格进行,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一方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4)重组整合方面。审计集体企业是否稳妥推进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部署,以减员增效,瘦身强体为前提,稳步推进同质同类集体企业的重组整合,是否做到了规范管理与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5)优化服务方面。许多集体企业的主要业务是为电网建设做好服务。审计时要关注集体企业在规范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意识、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是否到位,是否为电网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
四、经营专项审计的过程
阳泉公司充分考虑了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抽调了各个专业的人员组成审计组,并邀请了部分内部专家参加。在审计方案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审计重要性水平和审计进度安排等,确保有条不紊。另外做到每两年开展一次专项审计以及后续审计,确保审计频率和审计成果得到切实应用。从审计情况看,发现的集体企业的主要问题如下:(1)重大决策方面,包括:未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程序要求执行,如有的企业年度未召开经理办公会和党政联系会,未登记会议记录、纪要;投资决策缺乏深入调研,对外投资企业效益较差,甚至亏损倒闭。(2)资产管理方面,包括:部分房产长期缺乏产权证明,房产没有办理土地证;资产处置长期未清理,比如出售已报废车辆没有做账务处理;资产账账核对不符,如车辆管理明细台账与固定资产明细不相符。(3)关联交易方面,表现为:集体企业占用主业的房产未支付租金;主业租赁集体企业的资产所付的租金超过市场价格,尤其是车辆租赁费用。(4)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包括:大额使用现金;存在企业资金私自出借、挪用现象;银行账户开立过多,导致资金闲置;备用金借款长期未清理,3年以上的备用金较多,且备用金管理不严格,支付较随意,没有把好备用金“出口关”。(5)往来款项管理方面,包括:未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存在数额较大、挂账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项,且长期未清理;往来挂账对方单位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存在损失风险。(6)物资管理方面,包括:部分物资材料的出入库手续不健全,出库单无领料人签字,入库单无采购人签字;自购材料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证明未收集;未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回收手续,废旧物资账实不符,利旧、利库物资手续欠缺。(7)财务管理方面,包括:未按规定打印年度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编号不对应,科目核算不规范;职工薪酬外发生工资性支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提前计提工资,跨年度支付;不提、少提、不缴、少缴工会经费;不提、少提职工教育经费,教育、培训费用支付依据不充分;食堂补贴缺少明细;上年收入本年入账,冲减收入,计入下年,冲转成本计入下年度等。(8)业务管理方面,包括:违规分包、转包工程;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未履行招标程序,工程项目材料未履行招投标;工程项目结算费用不实,工程结算依据不充分,工程量结算不实,竣工项目部分内容未实施;工程项目未按照计划实施,调整项目地点未报批,施工安全质量存在管理漏洞,部分公司无资质出具工程调试报告,工程实施严重滞后,工程项目建设资料管理不规范等。(9)合同管理方面,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未有效执行;部分经济业务发生前未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一方不具法人资格;合同条款未有效执行;违反施工合同支付条款;分包合同签订内容与实际不一致;事前签订包含不确定性内容合同;签订合同主体违规。
财务部审计职责11.负责拟定内部审计计划及项目初步审计方案,报部门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投资审计、离任审计、履职绩效审计、内控体系审计等:
2.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论正确,证据获取充分;
3.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弊病和漏洞,优化内控体系,促使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4.及时发现现有或潜在内外风险,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促使整体目标的实现;
5.实施对子公司的专项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层建议书等审计文书,督促审计结论和审计建立的落实;
6.负责对各被审单位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了解内审发展趋势并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8.完成风控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审计职责21.通过阅读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了解上市公司运营情况
2.通过财务报表和其他行业信息,撰写调研报告
3.负责财务报表、费用审核,资金管理、及财务预决算等工作,整理财务数据,支持业务工作
财务部审计职责31、严格执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开展子公司财务工作;
2、负责子公司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3、负责子公司财务预(决)算、资金计划、税务测算等工作;
4、负责子公司税务申报;
5、负责编制子公司月度指标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预警,确保年度指标及整体预算顺利达成;
6、审核子公司各类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报销及付款符合公司制度。
财务部审计职责41、组织拟定年度审计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报监事会主席审批;
2、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3、组织拟定审计工作报告,并上报监事会主席审核。
财务部审计职责51、拟定年度审计重点工作;
2、组织进行年中、年终经营情况审计;
3、进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
4、进行经营与财务运行中单独事项的专项审计;
5、进行投资项目阶段性和专项审计;
6、联系外部审计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算、决算审计;
7、检查督促审计决定与建议的实施。
财务部审计职责61、协助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制、整理和归档工作;
2、协助出具审计业务报告和其他鉴证业务报告;
3、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
财务部审计职责71、审查集团内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完善财务制度的建立。
审阅定期财务报告,配合外部机构实施专项财务审计;
2、根据公司投融资需求进行标的公司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
3、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4、检查和评估公司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的合理合规性
1、 注重学习、勤于思考。
审计是一个极具专业性的工作,要不断地学习,而对于我来说更要认真、仔细、一步一个脚印慢慢地学习,把外来的知识内化为自己的能力。入所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做内勤,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审计相关的资料,遇到不懂的地方及时记录下来,向同事们请教。我是跨行业转到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虽然自己通过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的考试,但缺少实务经验,所以在春节假期期间,我阅读了一些财务基础理论、财务软件操作、会计查账技巧等书籍,并向经验丰富的老会计、事务所的专家现场请教。
2、 踏实工作、努力拼搏。
入所以来,参加了xx电力公司年报审计、xx粮年报审计、xx农电上划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完成所分配的工作。xx电力公司年报审计是我参加的第一个项目,第一次走到实务工作中,感到压力特大,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在xx七个库点的年报审计中,我做了银行函证、往来函证、现金盘点、实物盘点,资产类、负债类底稿及一些基础性工作,在完成自己工作之余并积极主动地帮助实习生。在xx农电上划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工作中,由于我所在项目组没有从事过这样的专项审计,所以,我就和项目经理一起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查找资料,和项目经理一起商议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做了所有科目的审计工作底稿,最后圆满完成总负责人下达的任务。
3、 积极主动与客户交流。
一、经自查,我单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
二、认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各项规定。
三、对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负责。
四、若违反相关纪律,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处理。若由于我单位原因给申报企业带来的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中介机构法人签字:
中介机构盖章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范文二:我单位 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郑重承诺:
1、向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
2、在招标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
3、我单位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遵循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有倾向性的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4、将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5、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标机构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中介机构服务承诺书范文三:一、经自查,我单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
成立时间:
XXX年月平均职工人数(人):
XXX年注册会计师人数(人):
近三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是否熟悉高企认定工作相关政策:
二、在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中各项规定。
三、对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负责。若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理。若由于我单位原因给申报企业带来的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一、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谓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清产核资工作可根据国有资产治理部分的要求或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实施。例如,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均可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企业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溢提出鉴证证实;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所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是特殊目的审计,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鉴证证实。
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与年报审计的区别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与年报审计不同,它是在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着重对企业清产核资的范围、内容、过程、法律依据、清产核资资料和资产产权真实性以及财产损失依据进行鉴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是伴随着清产核资工作而展开的,主要与年报审计有以下区别:
1、审计目的不同
年报审计的目的是对公司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的公允性、正当性、一贯性等“三性”发表审计意见:即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而清产核资审计的目的是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计核实,并对企业核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及申报待核销净损失的处理预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发表审计意见。
2、审计范围不同
年报审计的范围为公司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帐簿及凭证等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包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清产核资审计的范围为国有企业的基准日会计报表以及涉及资产治理、财产损失认定、勘查、资产产权、价值鉴定和资金核实、债权验证等多方面的资料。即清产核资所审计的范围要比年度审计范围更加广泛、更加细致和明确。
3、审计依据不同
年报审计的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应会计制度、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清产核资审计的依据除上述依据外,还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关于印发中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题目的通知》、《企业财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审计的重点和要求不同
清产核资审计中,我们在计划时不确定重要性水平,而是在基准日会计报表帐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对企业实物资产的清查和企业债权债务的核对、询证以及对企业损失挂帐进行核实,协助和督促企业取得损失挂帐所必须的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实,以及提供特定事项的内部证实,并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具体审计重点包括(1)货币资金:帐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帐外现金;银行未达帐是否正常。(2)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存在,坏帐损失按新、老制度确认依据等。(3)存货:帐实是否相符,存货所有权认定,是否有积存、残次存货等。(4)固定资产:帐实是否相符,清理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对盘盈、盘亏、租出、借出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报废或转让出往的资产的清查等。(5)在建工程:长期挂帐但实际已经报废项目等的清查。(6)对各项待处理资产损失形成的原因,申报审批程序及处理意见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政府部分的有关规定进行清查。(7)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的认定工作。
5、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多
年报审计是按照业务循环或会计报表科目在符合性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测试,采取抽查方式对会计报表余额进行认定;清产核资审计,主要是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帐务清理审查,资产核实清查,重估价值鉴证,损益认定审计,结果申报审计,资金核实审计,帐务处理审计,完善制度审计等。特别是对资产损失按原制度和新制度分别就确认证据、条件等要进行认定。
6、重视资金核实、实物资产的盘点、价值鉴证工作
年报审计时,由于时间等因素,我们通常依据公司或企业提供的资产盘点清单认定帐面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重视实物资产的抽查盘点工作,关注因实物资产的毁损、报废及其他原因形成的潜亏情况,同时,年报审计时对往来款项一般是函证部分大额款项,在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要对往来款项逐一函证,落实款项的真实性和存在性,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确认债权关系。
7、审计调整
年报审计中,我们对于超出重要性水平的事项提请公司或企业调整有关帐目,并相应调整年度会计报表。假如公司或企业拒尽调整,我们将视未调整事项对整个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出具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审计时,我们不考虑重要性水平一律按要求调整,但企业要根据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委员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批复文件以及国家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处理完毕后要上报处理结果。
三、结束语
清产核资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摸清企业经营性资产“家底”;全面清查核实各项资产损失情况,依据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题目,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监视治理创造条件;全面清查核实非经营性国有
(一)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的比例有所增加本文在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判断时,遵从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虽然有的上市公司设置的内部审计部门称为风险控制部,从其年度报告对该职能部门的描述中,如果其行使了独立内部审计的职能,故判断其为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在1107家样本公司中,有909家上市公司已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占82.11%(见表1),其中深圳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的比例略高于上海上市公司。与已有的文献统计数据相比,该比例有所提高,说明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公司对内部审计功能认识的提高,意识到了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要性。
(二)内部审计规模有所增加2009年,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909家上市公司中,仅有182家上市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规模、内部审计职责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在182家披露内部审计人员数量的上市公司中(见表2),人数最多的达到43人,人数最少的仅为1人,尽管是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目前就统计数据看,内部审计部门的平均人数达到6人,与郭慧(2009)2007年的统计数据5人相比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