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5 14:51:14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服务型社区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二、理顺管理体制
(二)区行政服务中心履行对政府各部门进驻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负责对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承担区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在巩固“入驻式”运行成效的同时,结合亲商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等新任务,加快推动行政服务由“入驻式”运行向“实体制”运行转变。
(四)建立区三级行政(便民)服务平台,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站)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
三、完善服务功能
(五)坚持应进必进。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配套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均应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收费、统一送达。所有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事项,不得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之外受理。未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事项必须按规定报请区政府审定。
(六)坚持依法行政。所有进驻事项都要按照许可(审批)主体、许可(审批)事项、许可(审批)依据、许可(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间、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八公开”的要求,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窗口对受理或不予受理的申请事项,均应按规范操作;对不予受理许可(审批)事项,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需上报的事项,应及时上报。
(七)坚持充分授权。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驻部门对进驻窗口实行授权制。窗口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承诺期限进行办理。
(八)坚持规范高效。各进驻部门应不断规范许可(审批)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统一的许可(审批)告知书。各进驻部门窗口要全面梳理和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缩短承诺期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同一许可(审批)事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办理的,实行联合办理制。促进网上数据共享,实行联合审批新模式,通过建立跨部门、跨窗口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共享平台的实效性。
(九)坚持公开透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要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加快网上审批大厅建设,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覆盖。进一步强化网上公示、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联办、网上投诉等功能,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四、创新工作机制
(十)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审批机制。各部门要充分整合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明确工作职责,统一行使行政许可(审批)和配套的服务职能;条件成熟的应“整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职能归并率、项目归并率、人员到位率、审批授权率均为100%。
(十一)创新创优服务方式。坚持把创新创优作为提升窗口形象的重要手段,不断拓展服务形式,树立服务品牌,打造窗口特色,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行政服务。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推行预约服务制、上门办理制、延伸服务制、周六迎候服务制、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制等制度,深化行政指导等服务方式。
五、加强队伍建设
(十二)严格窗口工作人员条件。各进驻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服务优的公务员(或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主体资格的事业编制人员)选派到窗口,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轮换必须事先征得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同意。窗口工作人员应对固定,一般定岗二年。
(十三)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受派驻部门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部门领导,日常工作上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培训,并将考核结果及培训情况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对多次不执行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严重影响窗口形象的工作人员,区行政服务中心可书面告知派驻部门,派驻部门应积极配合并调换合适人选。
六、落实长效监管
(十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自身特点,不断完善考核、考勤、评比、培训、学习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化的运行管理机制。
(十五)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区监察局应选派监察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依法依纪对中心管理机构和窗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十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发挥好投诉电话、举报箱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公众对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处理。区行政服务中心聘请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要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监督和推动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工作目标:[找文章到文秘站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1、发挥光明街道境内教育资源优势,营造街道共青团组织特有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及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树立青少年和谐观。
2、建立健全区域性团建联动社区团建有效的机制,与境内学校、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搭建好街道青少年服务工作的新平台。
3、大力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建立全省第一家街道级别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成立光明街道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4、本着“青年中心”先建立后完善的原则,抓好建设、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凝聚青年、引导青年、发展青年”为宗旨,探索建立青年中心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青年工作的新发展。
5、发挥“全团带队”的职责。指导和监督社区少工委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服务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进一步巩固未成年人社区教育成果。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
1、坚持不懈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构筑青年一代的精神支柱。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活动,切实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上来,把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到辖区的建设与发展的各项任务中去。
2、切实加强和改进以“未成年人”为重点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一是坚持实践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施社区青少年“5A计划”(爱地球、爱祖国、爱家乡、爱伙伴、爱自己)引导他们学会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大力加强民族精神、荣辱观和家乡的乡土人情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按照未成年人的年龄和身心特点,积极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扶老助残、志愿服务、道德评议、社区文化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是加强服务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团校、家长学校和各类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社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使这些阵地成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陶冶情操的重要场所;三是加强服务未成年人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纽带,家庭、学校、社会相互沟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把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积极探索社会资源的整合机制,产生合力,攥紧拳头打出“光明”一个品牌,建立一个统筹协调、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3、深入持久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以建团8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教育,通过开展“追忆、启迪、展望”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举团旗、佩团徽、唱团歌”活动,积极营造和培育团员青年意识教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青年团员从身边做起,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气。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青年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力军作用
发挥境内教育资源的优势,以青年人力资源开发为主线,着力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转化创新成果,团结带领青年推动经济发展,积极投身到西部繁商区的建设中。
1、实施“青春加油站”培训计划,整合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为青年提供多方位的培训机会,构建服务青少年学习的多样化平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就业培训,多层面、多渠道地帮助青年实现就业、创业。深化争创“青年岗位能手”、“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工作,着力提高青年学习能力和创业本领,引导鼓励职业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2、服务青年创新创业。联系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社会力量为青年创业提供指导及资金、技术支持;组织青年创业者参加各类招聘会、展览会,及时掌握科技信息动态;通过开展创新创效活动、青工技术比武活动,鼓励企业青工提高科技素质,促进企业管理
创新、营销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发挥区域内共青团的组织网络优势,丰富和完善共青团联系、举荐优秀人才的渠道和措施,积极向各行各业推荐人才,为优秀青年人才施展才华搭建舞台。通过各类交流活动,利用光明街道互联网站和《光明风采》提供就业信息,广泛宣传我街良好的创业环境,为青年营造良好的创业就业氛围。
3、开展“大中专学生社区教育见习基地”活动。协调辖区企业为境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试行大学生到社区挂职锻炼,采取带课题见习的方式,为大学生提供社区见习载体。建立社区服务时长考核机制、绩效考核等机制,集大学生聪明才智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学生进社区进企业见习教育基地,除了可充实企业、社区工作人员不足外,还能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实现价值的舞台,注入青年人的活力。
三、以“构建和谐光明”为目标,引领青年开风气之先
1、引导青年投身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青年志愿者行动,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知晓面与参与度,探索经常性的招募机制和服务时间长短结合的服务机制,建立全省第一家街道级别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成立光明街道青年志愿者中心。以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统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加强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点和服务团队建设,开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区计划,切实巩固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基础。以51#丙区“扶老助残”省级示范单位为延展,在境内深入实施青年志愿者“扶老助残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爱心助成长”志愿服务计划等项目,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
2、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平安街区建设。针对社会结构和青年群体结构的变化以及青年自身特点,密切关注青年思想动态,建立健全青年舆论汇集和分析制度,对青少年思想倾向采取动态管理,引导青年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思潮的沉渣泛起。在51#乙区青少年社区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省级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铺开,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维权工作。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巡逻等工作,推进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专职社工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开展对低保户子女、残疾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的社区教育和服务。结合光明街道青少年法制学校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与管理,继续巩固和完善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成果。
3、推进青少年文化建设,提高青少年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广泛开展各类主题读书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把文明礼仪作为今年青少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之一,通过开展“一举一动促和谐,一言一行见文明”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在生活、社会、职业、校园中的文明礼仪习惯,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文明礼仪意识。组织青年文明社区评选、社区青少年文化体育节以及社区公益讲坛、社区青春舞台等社区青少年系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青少年的文化生活。
四、以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竭诚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1、加强服务工作,不断优化青少年的成长成才环境。积极探索服务新载体,继续深化青少年素质拓展计划和少先队员“雏鹰争章”活动,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本着“学校放假,社区开课”的原则,认真做好寒暑期青少年工作。开展“情系万家、关爱成长”、“社区小当家”等活动,强化青少年社区服务观念,实现社区与学校工作的双赢,深化济困助学活动,切实为经济困难学生、残疾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群体排忧解难,加大青少年维权力度。
2、加强阵地建设。在利用好现有的青少年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的宣传、教育、活动阵地。加大青年中心建设的探索力度,全力打造“街道青年中心”品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围绕“建起来、活起来、亮起来”的要求,大力培育组建各类兴趣型、服务型、功能型青年社团,延伸工作手臂,以市场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发挥“街道青年中心”社区团建、青年联谊、青年培训和社区义务的四大平台作用,结合辖区团员青年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其依托阵地整合资源、直接服务团员青年、辐射带动基层团组织整体活跃的职能。
五、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为基础,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内在活力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创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年起到*年底,社区服务业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有明显扩大,规模和档次有明显提高,手段和方式有明显改善。社区服务业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第二阶段,*年到*年底,基本实现从提供物质生活服务向物质生活服务与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转变,从福利服务型向福利服务与市场经营型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政府倡导支持与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相结合转变。
第三阶段,2009年到2010年底,全市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产业结构提升相适应,多种经济并存、社会互助经常、群众参与踊跃、服务手段先进、覆盖范围广泛和服务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社区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首要任务,把满足社区成员普遍而又迫切的需要作为拓展社区服务业的工作重点,促进社区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2.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实行社区服务业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大力倡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社区服务业建设,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3.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公益项目,以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保障为主;凡属经营性项目,以民营、私营或其他社会组织创办为主,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从各区县、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既注重整体推进,又强调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突出重点、突出特色,防止追求面面俱到;既体现政府支持,又量力而行、防止包揽。根据社区服务业的不同类型和居民的不同需求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构建组织健全、设施完备、程序规范的就业帮扶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使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劳动保障服务更加优化。积极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大力开发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社区环境建设、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停车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后勤社会化服务岗位,广泛吸收和援助低保、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企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现役军人家属中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再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再就业能力。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再就业率达到60%上。
(二)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各类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市、区县、街道(镇)和社区四个层次的帮扶救助保障服务,做到工作有队伍、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服务有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科学规范、“三位一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特困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社会互助制度)的社会救助制度,各区县建立“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各街道(镇)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社区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广泛接收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为兴办社区慈善超市提供条件,充分发挥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平台中的重要辅助作用。
(三)发展社区治安法律服务。健全治安防范、社区警务、人民调解、处理等制度,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辖区单位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的群防群治队伍,健全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辖区单位防范工作为基础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全市“平安社区”达70%以上。积极开展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服务,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措施,规范运作,加强对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加强对吸毒、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有劣迹行为人员的教育和监控管理。
(四)发展社区文体科教服务。加强街道(镇)、社区文体科教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教、文体等进社区活动,并形成制度。建立居民学校,构建社区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居民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加大政府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社区文体科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体科普设施向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社会和个人兴办各种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发展以社区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和竞赛表演为重点的体育文化市场。
(五)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和医疗专家进社区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市场准入、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业。
(六)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社区各类便民利民商业网点、餐饮业和新型服务业网点规划建设,努力培育和发展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企业,支持和鼓励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企业在社区开展就地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化、市场化、产业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创办社区托幼、托老、助残服务机构和服务事业,积极探索政府鼓励、社会创办、自主经营的福利服务社会化新路子。
(七)发展家政服务。依托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家政服务信息网络,重点培育规模较大的社区家政服务公司开展家政服务,鼓励发展家庭保洁、烹饪、婴幼儿保育、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等多种类型的社区家政服务。加强培训,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逐步推行社区家政服务持证上岗制度。
(八)发展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新建住宅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进旧小区物业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鼓励规模大、档次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区县、街道(镇)、社区四级社区服务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各区县政府和市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公安、司法、商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为社区服务业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逐步推进社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社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发展并规范管理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建立对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的评估机制,促进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区非营利服务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提高执业水平。
(三)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各级政府要采取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措的办法,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对社区公益项目的建设和扶持,用于社区组织承担行政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助。
(四)完善配套政策
1.持*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的,按照市委、市政府黄字〔*〕12号和黄政办〔*〕36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2.社区组织创办的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的,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扣减,结转期可延续2年。
3.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97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免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社区新建福利性非营利机构的,免收城市增容、规划咨询等费用,渣土管理、放线测量等费用给予减半优惠,散装水泥和墙改费实行先缴后返。社区非营利性机构开展福利的,社区辖区单位向居民开放内部设施的,其用水用电按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收费。
5.社区托幼、托老、助残等非营利利机构提供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的,其收入按有关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管理,加快发展步伐,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创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年起到2006年底,社区服务业的数量和覆盖范围有明显扩大,规模和档次有明显提高,手段和方式有明显改善。社区服务业硬件设施不断完善,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第二阶段,2007年到2008年底,基本实现从提供物质生活服务向物质生活服务与精神生活服务相结合转变,从福利服务型向福利服务与市场经营型相结合转变,从政府主导投入向政府倡导支持与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相结合转变。
第三阶段,2009年到2010年底,全市基本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建设、产业结构提升相适应,多种经济并存、社会互助经常、群众参与踊跃、服务手段先进、覆盖范围广泛和服务功能完备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社区服务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社区服务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作为首要任务,把满足社区成员普遍而又迫切的需要作为拓展社区服务业的工作重点,促进社区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2.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创新服务模式,实行社区服务业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大力倡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社区服务业建设,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3.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公益项目,以政府主导、公共财政保障为主;凡属经营性项目,以民营、私营或其他社会组织创办为主,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从各区县、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既注重整体推进,又强调根据不同的功能定位突出重点、突出特色,防止追求面面俱到;既体现政府支持,又量力而行、防止包揽。根据社区服务业的不同类型和居民的不同需求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构建组织健全、设施完备、程序规范的就业帮扶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使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及特殊困难群体的劳动保障服务更加优化。积极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大力开发与社区居民生活相关的社区环境建设、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停车管理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后勤社会化服务岗位,广泛吸收和援助低保、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企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现役军人家属中有特殊困难人员以及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大再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增强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再就业能力。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的比例达到60%以上,再就业率达到60%上。
(二)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各类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市、区县、街道(镇)和社区四个层次的帮扶救助保障服务,做到工作有队伍、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服务有制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科学规范、“三位一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特困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社会互助制度)的社会救助制度,各区县建立“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各街道(镇)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社区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点”,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广泛接收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为兴办社区慈善超市提供条件,充分发挥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平台中的重要辅助作用。
(三)发展社区治安法律服务。健全治安防范、社区警务、人民调解、处理等制度,建立由公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辖区单位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的群防群治队伍,健全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辖区单位防范工作为基础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全市“平安社区”达70%以上。积极开展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服务,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措施,规范运作,加强对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加强对吸毒、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等有劣迹行为人员的教育和监控管理。
(四)发展社区文体科教服务。加强街道(镇)、社区文体科教骨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教、文体等进社区活动,并形成制度。建立居民学校,构建社区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居民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加大政府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强社区文体科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体科普设施向社区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社会和个人兴办各种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发展以社区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和竞赛表演为重点的体育文化市场。
(五)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知识进社区和医疗专家进社区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市场准入、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较为完备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业。
(六)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社区各类便民利民商业网点、餐饮业和新型服务业网点规划建设,努力培育和发展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企业,支持和鼓励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企业在社区开展就地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化、市场化、产业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创办社区托幼、托老、助残服务机构和服务事业,积极探索政府鼓励、社会创办、自主经营的福利服务社会化新路子。
(七)发展家政服务。依托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家政服务信息网络,重点培育规模较大的社区家政服务公司开展家政服务,鼓励发展家庭保洁、烹饪、婴幼儿保育、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等多种类型的社区家政服务。加强培训,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逐步推行社区家政服务持证上岗制度。
(八)发展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新建住宅区全部实施物业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进旧小区物业管理。建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鼓励规模大、档次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区县、街道(镇)、社区四级社区服务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各区县政府和市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公安、司法、商务、房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通力合作,各司其职,为社区服务业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逐步推进社区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快社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发展并规范管理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建立对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服务组织的评估机制,促进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社区非营利服务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加强社区服务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提高执业水平。
(三)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各级政府要采取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措的办法,建立社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对社区公益项目的建设和扶持,用于社区组织承担行政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助。
(四)完善配套政策
1.持**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的,按照市委、市政府黄字〔2002〕12号和黄政办〔2004〕36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2.社区组织创办的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的,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一年继续扣减,结转期可延续2年。
3.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免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社区新建福利性非营利机构的,免收城市增容、规划咨询等费用,渣土管理、放线测量等费用给予减半优惠,散装水泥和墙改费实行先缴后返。社区非营利性机构开展福利的,社区辖区单位向居民开放内部设施的,其用水用电按居民用户价格标准收费。
5.社区托幼、托老、助残等非营利利机构提供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的,其收入按有关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