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09: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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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非常时期金融“活水”将承担起更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责任和担当。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业,让资本的力量流通在“双循环”格局下,推动我区金融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一、优服务、订政策,不断做优机构存量文章
一是做好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及企业走访力度和沟通联系,搭建“政金”沟通交流平台,围绕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方联动妥善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定期举办金融企业沙龙、银企对接会等主题活动,筑牢“政金企”沟通纽带。二是修订《市南区金融业发展政策》、《市南区金融高端人才管理办法》,简化政策兑现条目、材料,及时兑现政策,坚定企业在市南兴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三是促进金融与实体产业协同发展。依托青岛市软件园和航运贸易优势,发挥好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和基金、创投风投机构集聚的优势,引导金融资源导向数字经济、工业设计、航运贸易等产业,实现实体产业及产业链与金融业互动发展,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
二、抓招引、丰业态,不断促进金融资源集聚
一是积极跟进再谈项目。梳理金融业招商目录,面向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重点跟进意才合资证券、招金期货等项目,采取“一对一服务”,实行全程跟踪,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发挥会计、法律、券商等金融专业服务机构集聚的优势,吸引更多优质金融机构落户;二是大力招引新兴金融业态。开展定向招商、以商引商、产业与金融联动招商等形式,重点引进培育创新发展融资租赁、保付、税收筹划、家族办公室等新金融业态,加强对上期所、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和中钢期货的招引服务,及时对接驻外招商团队,建立长效联络机制,争取更多非银行机构和新兴金融业态落户我区。
三、促联动、强合力,稳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一是完善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加强与区发改局、科技局、民营经济局、文旅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对接力度,全年组织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10场以上,进一步扩充拟上市资源。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和经营实际,进行分级分类培育,综合运用各交易所、券商、投资机构及各类专家资源,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形成层次有序的上市培育梯队,全年推动1-2家企业上市、1家以上企业进入上市申报程序。二是提升青岛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影响力。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导入全市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名录,以及各类基金公司、财富管理机构、金融智库人才等资源,建成不少于1000家的企业资源库。带领企业赴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资本聚集的城市交流学习、或参加全国性高端论坛,为企业搭建一个获取知识、对接资源的平台,进一步提升企业对基地的认可度,打造企业上市发展热潮。三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依托青岛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打造服务范围更广、针对性更强的融资服务平台,全年开展5场以上项目路演、金企对接等投融资活动,采取线上互动与线下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搭建融资对接桥梁,帮助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年底实现区内直接融资规模突破200亿元。
四、建机制、守底线,全力化解企业金融风险
一是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属地街道办事处等对辖区内商务楼宇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挤压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二是要健全多部门联合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在法院、检察院专业部门、公安经侦及市场监督等多方联动的优势,不断强化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和对风险企业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重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社区活动,联合金融机构组织不少于200次金融知识讲座,最大限度扩展受众面,形成浓厚的金融风险防范氛围。
五、调结构、谋布局,促进区域金融协同发展
一是推动中山路区域金融复兴工程。以中山路为核心的西部老城区发挥航运产业、外贸企业和文化企业集聚的优势,引进和培育船舶融资租赁、海洋保险等以海洋经济为特色的金融业态,探索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文化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促进产融结合,打造金融业发展“新引擎”。二是发展高端楼宇经济。以海航万邦、海信创业中心、远雄大厦、泛海名人广场等区域内高端楼宇为重点,培育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新兴独立财富管理机构,配套一批关联高端中介服务机构,优化金融产业链条,建设“高端财富管理综合服务示范区”,印记现代高端金融机构,发挥集聚优势,促进金融业发展模式由机构数量累积型向产业效益集聚型转变。
本文就目前几个关心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背景,其步伐与实体经济改革步伐之间是什么关系,单兵突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会如何;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力度底线在何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风险是什么,目前体现到了几成;政策制定者、实体经济、金融市场等将会对加强金融监管分别做出怎么样的反应,又会如何应对,可能的结果将是什么。从国际经验来看,东亚地区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的追赶型经济体,在本国实体经济增速下台阶阶段,都遇到了资产价格泡沫和金融风险问题。我们建议,加强金融监管,需要与实体经济改革步伐协调,将资金空转的“水”赶到实体经济的“渠”,水到渠成才是真的成。 一、当前加强金融监管的背景、实质
强调金融监管的背景是防范进一步资产泡沫,防止资金持续空转,防御潜在的金融风险。按照我们的测算,2014年之后,在中国资本市场、人民币汇率、货币政策有效性方面都出现了很多不寻常的现象。具体而言,分别为:股市与实体经济基本面自2014年以后开始高度负相关;人民币汇率自2014年开始贬值压力加大,我们监测的热钱持续流出;单位GDP所需的货币信贷密度开始明显增加,货币政策有效性降低。这些不寻常现象的背后,就是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开始持续低于实际融资成本,经济可能逐渐陷入“庞氏增长”阶段。
一系列的金融风险乱象,深层本质在于不断下行的实体经济资本回报率与居高不下的实际融资成本之间的矛盾,单位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所产生的回报率甚至开始低于金融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资金当然不愿意进入实体经济,宁可在金融体系空转。
这一阶段的典型特征:(1)资金不愿意进入传统实体经济;(2)结构性分化,“旧经济”行业(煤炭、有色、钢铁、基建等)生产经营困难加大,金融风险加大;“新经济”行业泡沫化,估值过高,金融风险同样很高;(3)资本市场主要受到流动性和风险偏好推动,而不是基本面;资本市场波动性加大,金融市场波动性也在加大。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低于融资成本,是金融风险频繁显现的根本原因,并在不同领域逐步显现。如果分散应对,那金融监管者很可能疲于奔命,但效果一般。强调金融监管的背景是防范进一步资产泡沫,防止资金持续空转,防御潜在的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的实质意在降低金融市场的杠杆率和泡沫化水平;金融监管单兵突进的效果未必好。有关部门试图通过强力监管,将空转的流动性赶回实体经济。资金空转、资产泡沫、市场乱象,仅仅是表面的现象,是资金自发地认为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过低,不愿意进入实体经济的表现。按照我们最新的测算,2016年底,中国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为4.2%,低于目前金融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依靠行政手段的金融监管可能将部分空转资金的通道堵住,但多余的资金会顺利进入实体经济吗?我们并不那么乐观。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快实体经济改革,金融监管单兵突进的效果甚微。行政的方式将金融体系的资金流动堵住,事实上造成无风险收益率的进一步提升,而这时的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没有相应地提升,资金还是不会自发地大规模进入实体经济。从当前孱弱的民间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即可以观察,市场主导的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意愿较低。按照我们的脉冲响应模型估计,加强金融监管,抬升无风险收益率,还可能在未来1个-2个季度对实体经济投资有负面影响。 二、金融监管的力和度
金融监管的“力”,对着“影子银行”发。即当前的金融监管为将“影子银行”货币创造体系纳入监管,并逐步控制的过程。中的金融体系依然是银行体系主导,银行系统是各方面资金的集散地。从央行披露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数据来分析(2017年3月末),整个商业银行的表内业务向实体、非银输送的资金,大约在150万亿元。如果结合企业端的负债融资数据,2017年3月末,整个社会融资总量余额为156万亿元,其中来自银行体系的也是在150万亿元。因此,从银行体系的资金供给和实体企业端的负债融资数据来看,我们大致可以认为,银行体系(表内外)直接或通过非银间接输送给实体的资金大约为150万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体系输送的资金分为表内和表外两块。其中,表内部分大约为120万亿元,表外部分大约为30万亿元。直观地来看,表外部分游离于资本监管之外,而在刚性兑付的背景下,其风险却是由银行承担的,而银行未计提资本。表外部分来说,非银部门充当银行的“信用中介”,银行先将资金投放给非银部门,非银部门再将资金投放给企业。非银部门赚取利差或通道费,而银行却因此模糊了资产的投向和风险情况,可能依然实际承担风险。简单地说,目前金融监管发力,主要的落脚点在于银行的表外部分,在于非银部门与银行之间发生关系的部分,在于这一统计较为模糊,数量较为庞大的“影子”或部门的交叉部分。
金融监管的“度”,在于利率水平、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周期。加强金融监管方向是正确的,但是要注意“度”。我们粗浅地认为,“度”的把握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即市场利率水平、短期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周期处于高涨阶段的风险。
首先,加强金融监管将促使短期无风险利率水平抬升,我们建议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不超过4%为宜。从公开的数据,我们看到在金融监管趋严的情况下,货币市场利率的抬升分别对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利率产生了较明显的传导效果。市场利率中枢的抬升,将改变银行体系信贷的操作,逐渐传导到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如前所述,按照我们的脉冲响应模型,加强金融监管抬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可能在未来1个-2个季度对实体经济投资产生负面影响。我们通过收入法GDP测算的中国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2016年底)4.2%,按照之前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我们建议,金融监管的“度”,首先是市场利率水平不要高于4%为宜,不然将进一步影响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意愿,金融监管的效果可能事与愿违。
第二,加强金融监管,以短期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宜。根据公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前四个月,取消或推迟发行的债券规模达2633.87亿元,创同期历史新高。今年前四个月推迟或取消发行的债券数量306只,同比攀升52.2%。尤其是进入4月,取消或推迟发行的债券规模和数量接近前三个月总和。流动性趋紧和监管重拳去杠杆引发的发债成本持续上升,是导致债券弃发规模攀升的主要原因。债券弃发规模激增,主要是因为强监管政策力推金融去杠杆,导致不少机构在二级市场抛售债券,二级市场的利率上行压力传导至一级市场。资金空转配置信用债的典型是“银行理财-非银委外-企业”的模式。严监管下银行自查理财和同业空转,可能导致流动性短期内紧张,市场风险偏好降低,将对信用债的配置需求产生重要影响。考虑到接下来几个月面临偿债高峰期,以及后续企业利润增速回落导致自身现金流有限,对外部融资的依赖使得信用债的供给在未来仍会维持高位。加强金融监管,以短期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宜。货币当局应该将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操作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好融资需求,避免出现短期的金融风险。
第三,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充分考虑到目前金融周期处于高涨期,审慎估算监管的影响。从传统关于金融周期研究的文献来看,衡量金融周期一般考虑信贷周期,特别是非金融私人部门信贷和房地产价格等指标。非金融私人部门主要由非金融企业、居民和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两部分构成。信贷来源包括国内银行信贷、跨境银行信贷和其他国内金融机构信贷三个部分。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考虑到中国情况的复杂性,影子银行对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支持达到了27%,因此在测算中国金融周期指数的过程中,我们纳入了影子银行的数据。为了准确反映各类“影子银行”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用扩张情况,我们综合考虑了总杠杆率和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水平,将间接金融部分和直接金融部分的信用扩张综合起来,通过对比其与实体经济活动的相对强弱关系,并分离出偏离均衡值的周期项,得到了我国金融周期指数。相比于文献对于金融周期的测算,我们增加考察了往往被忽视的“影子银行”和准政府的信用扩张,因此结论更加接近目前的实际情况。从我们的测算结果看,我国目前处于金融周期的高涨时期,风险在集聚,应该把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充分考虑到目前金融周期处于高涨期,审慎估算监管的影响,不能硬搬照抄以往的经验。 三、加强金融监管,需要与实体经济改革步伐协调
前文分析了加强金融监管的背景、实质,以及金融监管的力和度。那么,当前加强金融监管,如何做才能真正地将资金吸引到实体经济,降低金融市场泡沫和风险,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我们认为,加强金融监管,需要与实体经济改革步伐协调,才能产生水到渠成的景象。
正如笔者在文章《中国金融风险的聚集与应对》里提到的,中国经济在2014年以后,出现了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持续低于融资成本的重要变化。这一重要变化使得经济可能陷入“庞氏增长”。具体而言,相关调研数据表明,新增广义信贷扩张的很大部分用于实体经济主体还本付息,只有部分流动性真的进入实体经济。强化金融监管及去杠杆初衷是促进资金脱虚向实,但节奏把握不好反而会加剧实体融资困难。简单地说,加强金融监管,将“水”从空转的地方赶出来,但是更加需要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提升带来的“渠”来承载。
金融机构创新机制指的是金融管理和监督,是国家对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实施管理与监督的过程,它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合理有效的规避系统风险,减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目前,较为常见的监管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技术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金融产品相关数据监管,准确评判金融野外风险程度。
(二)金融创新风险
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环境影响下,各种金融产品随之涌现,金融风险也相伴而生,运营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相互影响,信用性会加大市场性风险,市场运营风险还会造成市场的不规则波动,造成交易者心理上的恐慌,阻碍经济社会的争?a发展。
二、金融机构监管下风险管理重要性
(一)防范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爆发对金融行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危及到国家和个人,其根本原因就是金融监管力度不足,相较于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说,它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更是十分巨大的,它极大的影响了经济实物和金融行业的正常程序。只有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稳定发展,加强监管力度,才能够有效的避免金融危机,降低金融危机产生的损失。因此,我们应积极发挥金融监管的危机防范功能。
(二)市场失灵补救
由于金融市场中存在一定的内外部信息不对称因素,难以满足资源最优配置原则,金融市场监督十分重要,只有实现市场资源合理化配置才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正常稳步发展,但这一过程中产生着大量的金融风险,任何一部踏错都可能造成经济崩溃,危害社会稳定。因此,政府必须要发挥监管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实行金融市场的科学化治理,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金融监管制度下的风险管理
(一)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完善的金融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能够保证市场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完善的监管体系,提升市场交易权威性,才能够满足金融产品需求,营造良好的金融产品发展形势。
(二)提升金融产品法律系统性
建立金融产品法律的系统性,完善相应道德法律法规,进行不同金融产品的监管,更好的满足市场仅以需求,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三)从实际出发,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管模式
不同的金融产品交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需要采取差异化监管模式,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监管机构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金融产品在风险防范、交易规则和技术特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只有根据其特征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模式,才能够切实解决金融产品发展中的问题。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能够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建立全新的金融市场运行体系,完善金融监控体系。该模式要求实施严格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进行每笔交易的严格审查,结合国内外金融管理经验,落实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将外化监管转变为内在动力,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环境。
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健全风险预警和急救机构建设
金融机构的监管是指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形成较为健全的法律制度,在法律制度下国家的相关机构管理监督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通过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监管金融机构产品的数据,以减少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的经济损失,并对金融机构中的风险进行判断和规避。我国的金融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各种类别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的产生和交易使整个金融环境变得复杂,潜在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多,这些金融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这些风险的联系紧密,出现一个风险可能就会引发一系列反应,产生难以估量的风险,扰乱市场秩序。如流动性风险很容易引发信用性和生产性风险。这些风险彼此联系、相互结合,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有破坏作用,也会阻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在监管制度演变中一定要重视对金融风险的管理。
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防范金融危机
经济危机蔓延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带来损失大,如果金融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的话,很容易产生金融危机,对金融危机的控制不力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不利于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使国家的金融行业和经济实物遭受损失。因此,我们要加强对金融危机的重视和防范,加强金融监管。
2.调节市场
金融市场经常会出现信息不对等的现象,这会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很可能会产生很多潜在的金融风险,这些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就很可能导致经济体系崩溃,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督促金融市场中的监督人员工作的规范化,使其能够为金融企业提供正确、对等的信息。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应用正确的信息,可以很大程度上规避金融风险。此外金融市场的机制还存在着很多错误,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就很容易产生并扩大风险,因此政府要对其监管并进行干预,纠正金融市场机制中的错误。
三、如何加强我国金融机构在金融监管制度演变下的风险管理
1.建立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要想使我国的金融市场具有灵活性、有效性,国家的有关部门就应该分析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金融行业监管体系的相关法律政策,形成一个完善的金融产品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这个体系,使其具有监管能力,从而使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产品发展速度快,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但是针对金融产品的法律还不够健全。这就迫切的需要我??完善相关的法律,通过法律的完善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并使我国的金融交易的权威性增加。如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能获得足够丰富有效的有关于金融产品的信息,在金融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面对日益创新复杂的金融产品,很容易陷入“投资陷阱”。有的金融产品销售者通过对金融品的不当陈述来误导消费者,甚至出现欺诈行为。这种情况不但使消费者遭受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日本学习,日本制定了《金融商品销售法》规定金融产品销售者在销售金融品时有告知说明的义务,这种方式打破了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状态,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减少了市场中的欺诈行为,改善金融市场的发展中的不规范。
2.建立合适的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