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体制的含义范文

时间:2023-06-25 09: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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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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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4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5-0100-01

市场经济体制的文化伦理支撑是什么?在特殊意义上,支撑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伦理基础又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和回答,将有助于我们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文化伦理体系。

伦理是市场经济体制存在和发展的至关重要的要素。它一方面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存在和作用发挥提供义理性辩护和精神支持,另一方面则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确立提供价值根基。首先,对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合理性说明是市场经济体制生存、发展及其功能发挥的价值前提。其次,市场经济体制的存在是与其背后蕴涵的伦理存在相适应的。这不仅是说伦理能给市场经济体制带来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伦理原则、伦理规范和伦理理念来给其确立、运行提供价值交通与动力牵引。归纳之,构成市场经济体制的价值根基的伦理规范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的内容:

一、产权的伦理和道德

“产权是个人对他们拥有的劳动物品和服务占有的权利”。它是经济主体的基本立足点、基本自由和根本利益所在,是市场交换的前提或基础。从直观形式上看,产权体现的是一利,主体对客体的关系,实质上它是“物”的存在及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作为主体间的一种关系而存在。其划分与界定必须有相应规则的支持。这种规则可能是正式的,如法律,也可能是非正式的,如文化传统、习惯,或约定俗成和伦理规范。作为界定产权关系的产权伦理,其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人们认可产权和处理产权关系的基本伦理理念、道德规范和相应的行为模式,其基本精神是确认产权在道义上的合法性,可以说“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是有关产权的基本伦理理念,也是有关“产权”的基本伦理原则。二是要求人们彼此尊重和维护产权等一系列行为准则。例如,“不准偷盗”就是最古老的要求尊重他人产权的道德准则。这些保护产权的伦理理念的原则要求为人们所内化和践行,构成人们尊重产权的道德。

二、契约伦理和信用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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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经济体制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环境

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含义中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从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上看,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一层是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具体来说,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根据价格、供求竞争等市场信号和自身的生产经营条件,自主决定扩大或减少某种商品的生产和需求,市场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地调节着人、财、物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分配。

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其含义体现在:(1)在市场上经济活动参加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2)经济活动参加者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竞争;(3)健全的法制是协调和处理矛盾、体现公正平等的依据和准则;(4)市场不是相互封闭的,区域或者国家是一个统一的市场,并同世界大市场连在一起。市场经济体制的上述特点表明:通过市场可以有效地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引导企业按照社会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并且可以对商品生产者实和优胜劣汰的选择。

二、民营经济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取得的经济成就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密不可分,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来分析“十五”期间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

1.民营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进行推算,一方面,从增长率上看,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年共增长246%,年均增长28%;特别是私营工业增长更为迅猛,私营工业增加值5年增长7倍多,年均增长约50%;私营工业利润5年增长7.2倍,年均增长超过50%;远高于同期全国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21%和工业利润平均增长25%的水平。另一方面,从总量来看,截止2005年,包括外资和港澳台在内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占65%(其中内资民营经济约占49.7%)。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快速增长中,做出了巨大贡献。

2.民营经济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民营经济在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净增7000万人,其中城镇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净增5700万人。民营经济占城镇就业的比例从2000年65%左右增加到2005年的75%以上。民营经济创造的就业岗位,不仅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而且吸纳了更多的新增劳动力,保持了我国社会贫富差距加大情况下的基本稳定。

3.民营经济是安邦富民的基本力量。一方面,民营经济为国家税收的持续增长做出了贡献。2000年以来,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税收明显快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在不少地方,民营经济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成为地方的财源主体。另一方面,民营经济还是中国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基本力量。民营企业的家庭多属于富裕家庭,而且民营企业户数在第一产业中所占比重最高(达到92%),乡镇民营经济的稳定与发展直接关系着几亿农民的生计。

4.民营经济是对外贸易的新兴主力。货物进出口总额方面,2005年实现了14221亿美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24.6%。而民营经济对外贸易的情况是,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1328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6043亿美元,增长了3.6倍,年均增速35%;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53.3%提高到了2005年的77.4%,5年间提高了24.1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企业在外贸出口中占的比例由2000年仅占1%提高到2005年的15%左右。

据统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已有3200多万户个体私营企业,解决了8000万人的就业问题;我国民营企业总户数已达800万家,分别占全国企业总数99%、工业产值60%、工业增加值40%、实现利税77%、出口额60%、城镇就业机会的75%;民营企业的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因此,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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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院校认为,学生们就业就是最好的归宿。在大学期间,多进行社会活动的参与,并能够拥有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尤其是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从而让大学生在就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自身价值。但是,很多高校都忽视了大学生们的德育教育工作。虽然在公开课上,都有相应课时的安排。但是从实际的教学效果而言,大学生们对德育教育课程并不重视。再加上高校教学,公共课程都被学生们认为是及格以及积累学分的过程,对其真正的教学意义重视程度不够。因此,从实际情况分析,大学的德育教育工作效果欠佳。那么,为什么要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呢,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视域角度下,要进行加强呢?从目前以及以往的案例分析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经验教训,证明我国的高校德育教育必须要予以加强了。

第一,大学生在面临就业的时候,越来越显得脆弱。

这种现象在很多企业面试的过程中,能够体会到。大学生在面对主考官的考验时,往往表现出怯场或者是逃避的心理。对于一名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需要有强大的内心承受能力,能够经得起挫折和挑战。市场经济是一个遵循自然法则的经济体制,对于人才也是如此。优胜劣汰,落后就会被淘汰。而大学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从而积极应对。

第二,在运用自身技能的时候,过于追逐利益,而泯灭了良心。这样的现象在大学生当中已经有了萌芽,并已经危害到了社会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膨胀现象比较明显。在自身拥有足够能力的时候,如何选择自己的定位就显得非常重要。地沟油事件已经证明了,只是拥有高智商是没有用的,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也是危害社会的败类。

二、高校大学生德育教育的路径分析

对于道德教育而言,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高校应该能够给予大学生足够的准备教育。在进行道德教育之前,应该首先能够让学生们明确市场经济的真实含义。压力并不代表一切成功都成为奢望,利益并不代表一个人的成功。让学生们了解未来将会面对的种种可能,让大学生们通过正面的实例去体味未来的道路。其真正的路径能够让大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并积极开展相关组织活动,从而锻炼其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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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这是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真正领会其中的深刻含义,对于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自觉推动改革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第一,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原则的不断完善。人类社会的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这些要素不是无偿的,对每一种要素都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所以,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多种所有制结构决定了生产要素的多种所有制,在分配上也必须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在党的十四大提出收入分配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五大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党的十六大强调,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把各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由确立原则上升为健全制度,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是经济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二,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以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各类生产要素逐步开始以不同形式参与了分配。这些都从分配制度、分配方式上为充分发挥各类生产要素持有者发展生产力和创造社会财富的巨大作用提供了体制条件,客观上也提高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的部署中,提出了要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因此,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制度,使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成熟做法进一步规范化,增强稳定性,在各个领域广泛应用,就会推动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焕发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大生机和活力。

第三,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是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增强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应对新的科技革命的挑战是我们必须应对的重大课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进步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体制创新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必须从体制上特别是分配体制上为创新活动提供有利激励机制,生产要素尤其是技术和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化就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第四,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是逐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客观要求。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是理顺分配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关键是要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使劳动付出的多少、资本配置效率的高低、技术的先进程度、管理的优劣,能够根据统一市场经济规则,按照对价值形成的贡献大小,获得相应的收益分配。这样,那些劳动付出更多特别是掌握复杂劳动能力的人,掌握一定的资本和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人,就会逐步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他们创造的社会财富也会大量增加,社会的稳定性也会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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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确立并使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政府经济职能未能发生转变,政府在经济职能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日趋突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产生干扰,阻碍了经济发展。因此政府在经济职能上进行转变,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含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政府要从宏观角度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要制定规划、协调发展、服务人民、监督调控的职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有: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市场监管、提供公共服务等,来对国民经济进行战略性统筹安排。这些职能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对扰乱正常市场经济活动的违法犯罪进行有效打击,对市场正常运行进行监管,防止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符合中国的国情,对中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在经济职能上的建设要对市场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进行监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要加强监管、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缩小贫富差距并消除两极分化、解决人民群众的就业问题。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重要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上,必须要符合市场经济体系的规律与特征,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起着决定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作用效果显著。但是,如果市场脱离政府干预,那将导致市场的决定作用失灵。价格由于供求关系出现变化导致价值上下波动,使资源出现浪费,部分行业出现垄断的情况造成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发生,最终出现对抗性的矛盾,造成社会动荡。市场配置资源本身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出现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发生,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就是例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存在市场因素的关系决定了政府要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来弥补市场的缺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这就要求政府的经济职能要不断进行转变。

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政府经济职能要进行转变的要求。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再加上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所以在针对实际国情上,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来弥补市场的缺陷。并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政府在经济上要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同时要把发展方式进行转变,避免走向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能转变的方式

(一)从掌控市场职能转变为市场调控职能

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当中,政府包办一切,对所有经济社会事务进行直接承担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市场配置的资源逐渐得到增加,使政府对相关资源的控制有所放松,但是政府在部分职能上面管理内容仍然较多较死。社会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仍然需要市场来发挥相应的职能,政府不应过多的干涉。但是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所需要的环境仍不健全,部分企业在经济管理水平仍然较低,市场经验能力不足。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发展无法对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无法进行正确的引导。因此政府在部分职能上要进行相应的宏观调控,对市场的管理上要有选择有重点。

(二)从直接管理职能转变为间接管理职能

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最大问题是我国政企合一现象,虽然政企分开的经济体制改革仍然在进行中,但是政企分开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重大趋势。只有将微观经济的职能交给企业,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涉有所减少,才能对市场经济条件的环境建设上有所完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将相关审批的项目要逐渐减少,政府在市场经济建设当中绝对不能出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在相关决策上要有透明度,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度,通过转向间接管理的职能,为企业正常经济生产提供一个平等、独立、稳定的环境。

(三)从参与竞争职能转变为制定规则职能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我国确定到现在仅仅只有25年的时间,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得到确立。但是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的背景下,新旧体制的转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政府在经济体制的转轨上的问题要引起重视。但由于政府参与市场活动并进行监督管理的现象一直存在。因此,在职能转变上政府应为市场服务,来对市场活动进行监管,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

(四)从管制市场职能转变为服务市场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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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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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篇8

中图分类号:G434;F120.4 文献标识码:A

市场经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这种体制下社会财富的分配主要以个人能力及禀赋为依据,必然会导致贫富差别。而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表明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能够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教育公平实质上是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公平的不断延伸和发展,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反映,所以从本质上也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它反映生产关系的性质。因此,我国的教育公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紧密相连并相互作用的。

教育公平被人们认为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因为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人权,教育还能够显著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是使人类朝着和平、自由和社会正义迈进的一张必不可少的王牌”。教育公平可以促进每一个社会成员接受适合其天赋的、良好的教育,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其中作为教育体系基石的基础教育公平问题尤为重要。没有基础教育公平的实现,整个教育体系的公平实现则无从谈起,犹如妄想建立没有地基的“空中楼阁”。

1基础教育公平的含义

理论界一般认为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瑞典著名教育家托尔顿・胡森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应有下列三种涵义:第一,起点均等。即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都可以进学校,使所有的人入学机会平等。第二,过程均等。即享受的教学条件均等。同时还要强调因材施教,能够按照学生的能力给学生以适当的教育。第三,结果均等。结果均等即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是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公平享用。虽然教育公平理论具有其客观性和有效性,但教育公平理论作为一种认识,受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范围的相对性的制约,决定了没有普遍适用性及永恒不变的教育公平理论,因此教育公平的含义应随社会背景及经济体制的变化而变化。

如同存在和思维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样,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的关系问题是教育公平理论的基本问题。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的关系问题其实就是在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如何处理平等和效率的关系问题。教育平等作为人类社会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是一种社会理想,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基本指标。而在教育总体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教育效率又成为某个社会某个阶段追求的基本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正确处理教育平等和教育效率的关系是教育公平含义的重要内容。基础教育的特殊性――基础教育作为具有传递功能、发展功能、陶冶功能和审美功能的教育,它可以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决定了在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效率不应成为教育平等所考虑的重点。因此基础教育公平的含义首先是教育平等,这个平等是建立在实际基础上的平等,即适龄儿童都享有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接受基础教育的过程平等,而并不要求基础教育结果一致平等。

2我国基础教育不公平的突出现状及原因

当前我国的教育达到了空前规模,尤其是我国的基础教育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及免除中小学学杂费的目标,然而我国基础教育不公平的现状仍一直存在并被人们关注和讨论,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表现为城乡、地区、阶层、学校间的资金及师资配置不合理及基础教育与其它教育阶段资源配置失衡;

(2)公权力寻租影响下的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还普遍存在;

(3)弱势群体子女接受的基础教育条件和环境差,弱势群体包括贫困农民、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民工等,这些弱势群体的子女是基础教育不公平中受损最大的群体。

(4)教育政策导向不平衡,入学、招生制度弊端严重,例如在义务教育入学制度方面,我国采取学生按户口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的体制,这种体制对于我国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构成一种制度。除了这些笔者认为基础教育不公平还存在于中小学阶段就普遍存在着重点学校及示范学校,这些学校集中了优势教育资源,而这些学校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唯分是尊’,造成了对中小学生能力培养的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发育及健康也有负面影响,加剧了基础教育不公平的加剧。

教育公平问题的产生有教育自身的原因,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矛盾和问题在教育领域的反映,正确的分析基础教育不公平存在的可控性因素,有利于对其‘对症下药’。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基础教育的资源配置逐渐走向社会化。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资源共享”,教育资源配置走向社会化的另一特点就是形成多渠道的教育投资办学体制。这些进步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资源配置的弊端而言的,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资源的分配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后,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发生了巨大差异,人与人之间在社会财富的占有量和占有方式等方面出现了一定差异,地区间、城乡间的差距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越来越大。而国家出于宏观经济发展的考虑,将更多的教育投资投向了大中城市,而又由于教育资源本身的不足,使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投入更加不足。近几年来,国家对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公平提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对基础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而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积重难返,多年问题的积累使得教育公平成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2)从基础教育的自身相关制度和政策设计的弊端来看。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受教育产业化和教育市场化的影响,基础教育中设置了 “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窗口学校”,人为拉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国家虽曾多次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不许举办重点学校,但各种变相的重点学校依然大面积存在,如果说重点学校制度使得学校之间产生了差距,那么择校和择校费制度则使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当前初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都出现了择校费,这种不合法的收费被默认,因为主管部门无法规范它;另一方面师资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是在市场机制和教育政策的双重影响下产生的。首先市场机制的存在促使人们自主选择、自愿从业,各方面条件更好的城市比农村更吸引师资尤其是高素质的师资力量。其次是更为重要的是教育政策不利于师资向农村流动。如在中小学教师编制政策上,没有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教师,形成了城镇教师严重超编,而边远地区教师严重短缺;城乡教师福利相差很大,很多地方存在着“翻过一座山,工资翻一番”的说法。由此造成农村中小学形成了松散的教学管理环境,缺乏有效的激励因素,造成农村基础教育不公平的恶性循环。

(3)从人们的思想观念来看。近年来国家的扩招政策使大学毕业生激增,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问题,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大学生就业问题更严重。“读书无用论”再次沉渣泛起,基础教育作为培养基础能力的教育的所受的负面影响首当其冲。这些观点影响教育的重要地位的确立,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另外教师职业的幸福感和荣誉感在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师中还没有普遍存在,学生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关爱,出现接受教育过程中事实上的不公平。

3实现基础教育公平的路径思考

教育公平问题一直为人们所关注和探讨,并借鉴西方教育公平理论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教育公平理论,学术界对实现教育公平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这些探索对实现教育公平具有改革性的意义,其中不乏创新实效之举,但是有的也存在局限性。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影下,许多学者借鉴西方的教育经验,提出将“教育券”制度引进基础教育中,将教育进一步产业化,市场化。所谓“教育券制度”,就是政府把价值约等于该学区每个学生平均费用的教育券发给学龄儿童所在的家庭,供家长选择学校,学校凭借所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兑换教育经费。学校办学质量越高,招生越多,得到的教育券自然就越多,就是得到政府的财政资助越多,也就更有实力竞争,就能获得更大成功,从而更能招徕优良师资以及社会力量的扶持。用引进“教育券”制度实现教育公平不能照搬照抄,需要同中国的客观实际联系在一起,真正实现基础教育公平化。

(2)教育政策应最大限度的改善最差者地位。按照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社会经济制度的安排应“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在社会公共资源分配时,应奉行一种最大限度地改善处境最差者地位的原则,哪怕这可能意味着损害另一些人的权利和经济利益。因此,优先保障处境不利人群的受教育权益,成为在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的过程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政府应当进行“弱势补偿”,从政策制定上对教育中的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倾斜,大力扶持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加大农村学校的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的地位和福利待遇,从总体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3)当前基础教育不公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点学校的存在,有人说重点学校的存在是必然的,因为中考升学的压力,重点学校以及择校费等都会应运而生。所以实现基础教育公平,废止重点学校制度应从源头抓起,也就是对中考进行改革,缓解小升初、中考压力,均衡生源。目前在安徽、大连、盘锦等都尝试中考制度改革,他们把重点高中60%―70%的名额下放到每一所初中,使学生无论在什么样的初中,只要在中考中通过录取的及格线都有机会上重点高中,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没有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之差,择校费也就无从谈起,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化分配也有道可循,基础教育公平有待实现。

作者简介:向玲(1986-),女,河南信阳人,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昌理工学院讲师,从事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参考文献

[1] 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0(8).

[2] 雅克・德洛尔.教育:必要的乌托邦[A].教育――财富蕴藏其中[Z].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3] 袁杰.基于经济学视角的教育公平影响因素解析[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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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生成和运行,都离不开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或道德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之中,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在道德建设中面临着新的困境,传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提倡的“大公无私”等道德规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道德规范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道德观走向了极端,礼仪缺失、不讲诚信、损公肥私的情况屡屡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沉渣泛起。因此,能否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成功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问题的产生

社会转型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进化,它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质变状态,是社会结构剧烈的、整体的和根本的变化。我国的社会转型首先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种过渡又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体制或资源配置转变过程。但是仅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是无法全面把握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深刻含义的,实质上,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包括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深刻变化的整体性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模式是和计划经济相联系的,而高度集中的决策体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任何人对命令无条件地服从构成了这种制度的基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巨大的作用,它有效地集中和动员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并在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实现了社会分配的高度平等,保证了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发展。

从计划经济这种通过各种指令控制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特征来看,它比自然经济有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保守性和小农意识。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外部约束的体制框架又较大程度地抑制了创造性主体—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这种约束是在极少物质激励的条件下进行的,进而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中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结果是助长了惰性,依赖性,中庸主义,平均主义。活力丧失了,效率必然是低下的。特别是当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经济规模变大,利益主体增多,利益目标多元化时,单纯的精神激励已无法超越人们内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必然产生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抵制效率的行为。经济越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动力不足,结构僵化,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的弊病,就越发明显,以致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久而久之,经济发展必然陷于停滞。

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一种更为理想和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机制要求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较强的依附性,并且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每个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将被最大程度地激发出来,从而使自己的行为趋于更为理性的选择,并在追求这种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一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因此,引人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这样,我国就面临着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成功转型的问题。

二、转型时期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动力,我国的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礼仪缺失、不讲诚信等道德失范现象也成为了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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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生成和运行,都离不开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或道德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之中,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在道德建设中面临着新的困境,传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提倡的“大公无私”等道德规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道德规范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道德观走向了极端,礼仪缺失、不讲诚信、损公肥私的情况屡屡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沉渣泛起。因此,能否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成功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问题的产生

社会转型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进化,它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质变状态,是社会结构剧烈的、整体的和根本的变化。我国的社会转型首先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种过渡又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体制或资源配置转变过程。但是仅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是无法全面把握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深刻含义的,实质上,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包括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深刻变化的整体性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模式是和计划经济相联系的,而高度集中的决策体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任何人对命令无条件地服从构成了这种制度的基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巨大的作用,它有效地集中和动员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并在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实现了社会分配的高度平等,保证了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发展。

从计划经济这种通过各种指令控制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特征来看,它比自然经济有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保守性和小农意识。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外部约束的体制框架又较大程度地抑制了创造性主体—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这种约束是在极少物质激励的条件下进行的,进而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中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结果是助长了惰性,依赖性,中庸主义,平均主义。活力丧失了,效率必然是低下的。特别是当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经济规模变大,利益主体增多,利益目标多元化时,单纯的精神激励已无法超越人们内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必然产生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抵制效率的行为。经济越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动力不足,结构僵化,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的弊病,就越发明显,以致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久而久之,经济发展必然陷于停滞。

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一种更为理想和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机制要求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较强的依附性,并且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每个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将被最大程度地激发出来,从而使自己的行为趋于更为理性的选择,并在追求这种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一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因此,引人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这样,我国就面临着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成功转型的问题。

二、转型时期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动力,我国的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礼仪缺失、不讲诚信等道德失范现象也成为了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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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各国的会计准则首先是根据本国的经济、、文化、等环境因素的特点,为了满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的,因而各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会计的基本原则和,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以及会计术语及其含义等都会存在大小各异的差别:另一方面二战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跨国公司等更加迅猛发展,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国际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相继出现并逐渐增多,国与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日益成为国际资本合理流动和国际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因此,必须对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可能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性学科。正是由于会计有很强的技术性,使会计拥有天然的国际化的本性。比如,奠定了会计学之基础的复式记帐法,被诗人歌德赞誉为“人类智慧的绝妙创造”,它自从意大利诞生以来,即不胫而走,风靡全球,为世界各国共同采用;作为复式记帐法基础的会计恒等式则是各国共同遵守的信条;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如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等,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否认;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实现原则、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也都是世界各国普通接受和认可的原则,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会计中的一些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可以为所有国家所采用。

2.经济运行方式的趋同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可能性。,世界各国大多采用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的会计准则并无根本性的差别,因为:(1)尽管市场经济具有各种不同的模式,如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调节型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但是它们的共性远大于个性,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采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以外,其他市场经济体制均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实现形式,私有制经济占主导;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主要区别还主要体现在政府——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传导机制的差别上,各种市场经济模式中企业均主要采取独资、合伙、公司制三种组织形式,其中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在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占居主流地位,公司制企业在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循着近乎共同的,这为财务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2)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经济全球化是它的发展趋势,这又为作为国际商业语言和财务语言的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出了客观要求。

3.各国政府和组织日益认识到开展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对促进本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地参与国际性会计官方组织和民间组织开展的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活动;在制定和修订本国会计准则时,充分地借鉴和采用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这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4.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宽松的国际环境。

5.各国之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的交流日趋频繁,各民族交往日渐增多,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创造了外部环境。

6.国际性和地区性经济、政治组织的增多,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作用的不断加强,一系列国际性和地区性会计专业团体(如IFAC、ICCAP、IASC、ICAC、AISG、IAA、CAPA、UFA等)、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专家工作组、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特设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等的成立,以及他们所从事的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工作,都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创造了条件。

二、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之上的,因为有差异方有协调之必要。寻找到有效的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途径、方式和方法,首先必须正视准则的各国差异,然后找出差异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并分清楚差异的不同性质,比如,哪些差异是既符合本国国情又不阻碍国际经济交流应当保留的,哪些差异是阻碍国际经济交流没有必要保留的;哪些差异是近期可以协调的,哪些差异的协调尚需较长的过程;哪些差异的协调是迫切的,哪些差异的协调是可以暂缓的:等等。尽管会计本身具有国际化的本性,但是由于各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因素各异使得各国的会计准则呈现出形形的差别。世界上没有两个会计环境完全相同的国家,也就没有两个会计准则完全相同的国家。

——由于经济体制不同、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方式和力度不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同、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和方式不同,不同国家的会计目标表现出较明显的差异。如法国实行计划指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广泛的调节、干预和计划,企业国有化成份占很大比重,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这种经济体制环境决定了法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侧重于满足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并注重保护和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而美国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代表,私有制企业占绝对优势,股份有限公司尽管在数量上占少数,却在各类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中占87%,证券市场极为发达,这种经济体制环境决定了美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主要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其中尤其注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由于法系的差异以及政府在制定会计准则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使国与国之间会计准则有所不同。如采用英美法系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美国,由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制定成典的会计准则:而属于大陆法系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我国,其会计准则采用法的形式,由国家制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与权威性。

——由于会计目标的差别和传统习惯的,各国财务报表的构成有显著的差异。如美国是面向投资者的财务报告体系,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留存收益表外,还包括与财务会计目标相关的现金流量表、全面收益表等;而法国除一般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金表外,还有引人注目的社会报告,体现了法国会计面向政府、面向社会的特点。

——财务报表的格式不同。如法国资产负债表的格式与美国和日本不同,其排列方式正好与美国相反,在资产方以无形资产为第一项,依次为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和递延项目,在权益方则将所有者权益排在上半部分,负债排在下半部分;表述方式也不同,所有资产项目分别按总额和折旧额表示,净值单独为一栏。法国的损益表与英美相比特别强调财务费用,根据欧共体第4号指令的要求,损益表项目分为:(1)营业收入和费用;(2)财务收入和费用;(3)非常性项目;(4)税金。法国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类与美、日等国相比也很独特:如把长期投资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把对关联公司的贷款和其他贷款作为长期投资项目的;在负债方面,不作长短期划分,而是按负债的性质分类,把所有借款归为一类(债务),把应付帐款等归为一类(负债),把各种债权人又归为一类。财务报表的格式与排列方式除与会计目标有关外,很大程度上受传统习惯的影响。

——经济结构的巨大差别将导致国家间会计准则的显著差别。例如,新加坡由于其人力资源缺乏,特别强调企业注意对人力资源的利用及浪费情况,所以尤其重视增值表的作用:巴布亚新几内亚把种植园作为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所以特别制定了种植园会计准则。

——为和各国不同的会计目标、经济政策等相配合,各国采用的具体会计方法的差别也是比较大的。乔伊一巴维布1982年对澳、加、法、德、日、荷、瑞典、瑞士、英、美10个发达国家的32种会计方法进行调查(乔伊。米勒:《国际会计》)的结果表明,完全一致的会计方法不超过6种,尚不到60%,各国的差异集中表现在合并报表、外币折算、长期投资、商誉、通货膨胀会计、盈余公积等上面(注:详见弗雷德里克D.S.乔伊、格哈特C.米勒:《国际会计》,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

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IAS为参照系对其成员国(40个国家的回复)的会计准则进行的调查表明,各国会计方法的差异是显著的(注:详见王德升、白肇鲁、阎金锷主编:《国际会计》,审计出版社,1996年版,第243页。)。

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用来满足一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在顺应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潮流。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和国际协调两者并存、协调发展,是尊重实事、切实可行的选择。

随着国际一体化的逐步加强,国家之间经济差距缩小,经济运行方式趋同,国家之间准则的共性将会越来越多,国家差异将会逐步缩小,但是,只要国家存在,各国的会计环境有别,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别就必定存在。“求大同,存小异”,将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三、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对会计准则必要性、可能性以及会计准则国家差异的论证,可以归纳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

1.国家差异与国际协调相结合

会计准则首先是为了满足一国、经济的需要建立的,而每一个国家都有独特的社会环境特点,因而各国会计准则之间呈现出某些差异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当今世界呈现出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趋势,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又对世界经济交往带来了不利和障碍,因而才有减少差异、增进可比性和一致性的国际需要。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和国际协调理应结合起来,不能因为强调国际协调而试图消除必要的国家差异,也不能以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为由阻碍国际协调。

2.

与第一条原则相对应,我们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遵循的第二条原则是。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增多,经济差距的缩小,经济运行方式的趋同,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将会越来越小,会计准则的共同性因素将会越来越多。但是只要“国家”这种形式存在,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差别存在,、文化习俗等社会环境因素有别,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就一定存在。总的趋势应该是旧的差异被不断地协调,而新的差异可能又不断产生,当然最终差异会越来越小。

3.地区协调优先

相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协调,地区协调所面临的矛盾和协调过程中遇到的障碍较少;地区性经济组织的形成,都是以一定的共同目标为基础,地区协调的愿望比国际协调的愿望更强烈;利用地区性政治经济组织的权威性和内部政治经济利益的一致性,推行会计准则的协调活动,其可能性比国际性协调大得多;与此同时,由于地区协调在地区范围内缩小了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为世界范围内的会计准则协调打下了基础。在这一方面,欧盟是典型的一例。

4.部分国际性业务优先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首先来自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需要。部分国际性业务对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要求尤为迫切。例如,当国际资本市场中心的法兰克福或苏黎世的银行家们接到来自十几个国家的十几个公司的贷款申请时,会同时收到各种不同形式的财务报表,这对他们资本市场的决策会带来很大的困惑。同样地,当A国的上市公司要进入B国的证券市场,也会因财务报表表达方式的不同,给潜在的股票购买者带来决策上的困难。再如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往往遍布世界各地,各母、子公司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编制的各式会计报表,为跨国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尚未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下,对向国际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司和在国外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可由具有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出面规定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对跨国公司,可考虑先采用国内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两套准则编制会计报表的做法。

5.增强协调方式、方法的可行性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方式和方法应具有可行性。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推行,不单是会计技术,本质上是国际利益关系的调整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制定并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显然多以美、英会计准则为蓝本,使许多非英美会计模式国家难以接受。因此,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时,首先要充分把握协调范围内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情况及其成因,然后在平等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以使所制定的准则尽可能地反映各国的要求,增强国际会计准则的可行性。从1987年开始,证券管理机关国际组织(IOSCO)从搞活国际资本市场的角度出发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作、积级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为使国际会计准则为国际资本市场所承认,证券管理机关国际组织会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致力于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已有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可任意选择的准则适当删除,二是改进现有的准则。通过IOSCO的支持和认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方面已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6.循序渐进,因势利导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是不断地缓解矛盾和冲突的过程。它牵扯面广,难度极大,想一劳永逸,只能事与愿违。协调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由点到面、由易到难、不断积累,逐步展开。协调的过程,还应是根据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和对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需要,有的放矢,因势利导。

四、关于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一个新观点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侧重于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原则和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方面发挥了并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还应看到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实际推行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究其原因,我认为除了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主要以英美会计准则为蓝本,非英美会计模式的国家难以接受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它未能很好地迎合和满足各国关于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实际需要。具体的会计确认、计量的方法往往与一国的会计目标、经济环境,尤其经济政策相联系硬性推行统一的难度很大,但这并不否认国际会计准则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给予各国会计准则的示范效应,以及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所起的重大作用。

我认为,给国际经济交流造成障碍的,首先不是会计确认、计量方法的不同;即使一国的会计准则不是也允许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吗?首要的障碍在于:会计基本概念、概念的分类、财务报表的格式、报表项目的含义等差别太大,限于篇幅本文将实证过程省略。鉴于财务报表的格式、报表项目含义等的差别给国际经济交流造成障碍的现状,笔者建议:致力于国际会计协调的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应协力进行会计基本概念和基本术语统一的推广工作;出几套基本财务报表的格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我认为,推广统一的会计基本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比推广统一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遇到的阻力要小得多,因为,改变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一般与各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利益并不抵触,其阻力仅限于各国的传统习惯不同:如果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能够顺应各国关于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需要,我想还是能够被接受的:推广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同样不能靠强制的办法,而是要靠权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能够顺应各国的需要。如果各国都能够向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靠拢,那么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就能够向前推进一大步。从这个意义上,我把推广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作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又一个突破口。

[1]王德升,白肇鲁,阎金锷主编。国际会计[M].北京:审计出版社,1996.

篇12

一、行政垄断概述

(一)行政垄断的含义和外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企业的生产与经营主要受到市场规律的调整,市场的供求关系成为影响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主要因素。从这一点来看,是与我国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显著区别的地方。行政垄断现象的产生不仅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权力关于经济发展的一般性因素的原因,还有我国经济制度的历史原因。这主要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关。并且,行政垄断概念的把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权力与经济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既有有利的一方面,又有不利的一方面。其中不利的一方面则构成了行政垄断对经济秩序以及经济规律的破坏,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主要是集中在行政垄断这经济干涉不当的情况下。

(二)行政垄断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及表现形式

对行政垄断问题的关注,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而进行的。行政垄断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经济转型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随着改革的深入,各地方为追求本地经济的发展,促进本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产生了行政垄断的新形式,即地方保护。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六种行政垄断行为,具体如下:1、强制买卖: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中者提供的商品。2、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封锁: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3、排斥或者限制招标、投标: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4、限制市场准入: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5、行政强迫垄断: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6、抽象行政行为垄断:即指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二、行政垄断的理论分析

(一)行政垄断出现的一般原因

政府以及国家的形成其共同点,是为了服务于社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事业的。在标准经济学中,有两个术语,一个是“政府垄断”,另一个是“政府授予垄断”。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垄断权力(比如酒类专卖、烟草专卖),后者是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一个企业。中国所说的“行政垄断”实际上就是包括了经济学的“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垄断”。政府在市场活动中,不仅能够通过各种手段促进和维护竞争,也会为了一定的目的在某些领域禁止或限制竞争。与此相关的是转型国家行政垄断的发展,由于在历史上没有自由对抗封建垄断的过程,转型国家行政垄断的普遍性主要由其政治特性和权利性共同决定的。转型国家的政治特性是从全局性的国家垄断到局部性行政垄断。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行政权力和经济力量紧密结合,成为严格制约企业的力量。从经济以及社会转型的国家行政垄断的根源的共性,就在于固有的权力理念深陷在社会经济干预中。

(二)我国行政论断的特征及特有原因

我国行政垄断的产生以及发展不仅有市场经济中垄断形成的一般原因的影响,还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政府权力与市场的关系有关。我国行政垄断的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行政垄断的体制渊源。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被赋予了强大的经济职能,从物资分配,到劳动力的配置,以及各种商品的价格都由政府以计划的方式进行。市场的作用几乎完全被排除。长期的计划经济给我们带来的灾难不仅仅是经济的萎缩,更重要的是这种体制在社会生活中的惯性,尤其使我们的政府职能迟迟不能实现转变,不能使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化。经过不断改革,我国最终也选择了市场经济这一实践证明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体制。尽管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有近十年的历史,但许多行政机关仍然屡屡违背市场规律,凭借自身拥有的权力进入市场。行政垄断就是计划经济之后政府部门仍然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统治市场的表现,是计划经济的一种残留形式。

三、当前行政垄断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正面的影响

行政垄断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下,有着其特定的内涵。对这一点的认识主要是在任何的社会中,总会存在由于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法制的等各方面的因素所形成的为社会共同体所普遍认可的行为习惯或者法律规范。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近30年的事情。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从某种程度上认可了市场经济体制能够进一步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这并没有彻底的否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干预经济,政府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随着当前世界经济危机蔓延全球,国家宏观调控呼之欲出。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也都在证明这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干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行政垄断与现时语境下的国家宏观调控,二者在本质上是共同的,即促使经济的有序发展。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行政垄断在集中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二)负面的影响

行政垄断对我国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从本质上来讲,行政垄断就是利用行政权力压制自由竞争,颠覆了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与公平竞争理念相悖,其危害性远大于经济垄断。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的统一、开放,而行政垄断总是以某一地区或某一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将该地区或该部门隔绝开来,形成地区封锁和部门经济封锁,从而直接阻碍和破坏全国性统一和开放市场的形成。受到保护的部门和地区,为了争取一个“正当的合法竞争”,不再把精力放在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和新学管理来提高竞争能力,而是将大量费用用于行贿,以取得相关部门的庇护,这也导致了、权钱交易等严重的社会腐败问题。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法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不断完善。在看到我国法治以及《反垄断法》取得的可喜进步的同时。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制度改革的阻力越来越大。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进行,不仅是制度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我国不得不进行的结果。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制度背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利益集团或者利益阶层。推进行政垄断的监管所面临的阻力越来越大。这就要求不仅要在立法层面上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行政垄断制度,还要适时的引入社会力量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监管。

四、完善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

(一)严格限定豁免范围

在我国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适当的行政干预发挥着代替转型过程中的市场缺位的作用,避免市场机制的失控及经济波动,保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作用。《反垄断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这就是我国《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制度。豁免制度,又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指国家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某些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法律制度。我国《反垄断法》之所以认可反垄断豁免是因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国行政垄断的规制,应该限缩我国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制度。

(二)建立反垄断的私人执行制度

“破除行政垄断、消除市场的人为分割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垄断行为的规制不能单单靠政府的公共执行,因为在某些垄断事件中,政府行政部门本身就是利益关系者。在这样的一种利益关系中,就很难保证公共执行的积极性与有效性。

由此可知,此时的私人执行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私人执行不仅是一种权利救济的途径,也是反垄断法的实施方式之一,有助于弥补和矫正公共执行的不足”,更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结语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开放性的过程,这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显著区别的地方,也是市场经济发展能够保持充足的动力、活力的原因所在。市场经济的规制需要不断完备的法制进行指引,同样,也只有完备、良好的法制才能真正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二者之间才能表现的相得益彰。“在市场经济中,法律平等地保护一切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要求一切主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一切主体的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予以校正和制裁,不给任何市场主体以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规范就是这样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中存在的行政垄断,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也越来越多的受到监管,并且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调整。

(作者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参考文献:

[1]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陈佳贵,《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三十年》,中国财经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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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蒋悟真,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阐释,《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

[5]孔祥俊主编,《中国现行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6]李昌麒,《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7]李国海,《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

[8]李俊峰,《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9]迈克尔・考斯泰基著(英),刘平、洪晓东译,《世界贸易组织的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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