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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6-0114-01
一、在校大学生管理时间现状
目前,在校大学生有超过九成的同学早上是在学校规定的起床时间以后起床,甚至这其中一小部分在没有课的情况下会在午饭时间或更晚起床,而晚上没课选择去主动晚自习的人仅为三成。这说明大部分同学对进入大学以来的时间没有一个清晰合理的安排。早上容易睡懒觉,不仅没有充分利用早上的黄金时间,反而养成了少吃或没吃早饭的不良习惯,长此以往,必将影响身体健康。进入大学,学校、老师的外在压力逐渐减少,很少学校设有固定的晚自习时间或强制晚自习的规定。这给了大家充分自由支配的时间,有的同学可以充分利用时机发展自己的特长和兴趣爱好。但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却更像脱缰之马,对自己的时间没有很好的安排,浪费宝贵的青春,人生资本最重要的积累阶段竟成了颓废的开端。高达七成的同学认为大学生活还不如高中时代充实,其实主要是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安排。
二、大学生如何合理管理时间
(一)结合实际确立自己的奋斗目标
1. 确立切合实际的短期目标。“短期目标”是一种独特的工具,它是意义和行动之间的桥梁,使理想能扎根于实际之中。而学业的最终目标是由一个个短期目标而成的。有很多学生经常是“放眼于未来”而不“着手于现在”。当然,广泛的学业目标也有用,因为它有整体的观点,可以解放想象力,帮助我们探究所有可能的选择。所以,要将二者合理结合,才能发挥效用。
2. 进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是依特定目标而不是依程序和规定来思考。制定特定的目标,以及支配时间去做最能达到这些目标的活动,是求得高效率的要诀。对于所制定的目标可以用稳定的进度进行,而不必在最后时刻拼命地赶工。对于自己所制定的完成目标的期限,要持尊重态度,如果养成了拖延限期的习惯,期限就会失去功效。所以,当目标活动被影响时,一定要抵制外界因素的“诱惑”。每一天,认真确定自己的目标,然后再按照既定目标开始行动,会发现自己开始有目的,而不是毫无目标地四处瞎摸。
(二)结合目标制定计划表
1. 有效制定计划表。既然合理地利用时间可以增进学习效率,就应该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制订一个可行的、适宜自己的待办计划表。
(1)在睡觉之前想想第二天的工作是个好办法,可以安稳入睡,不会满脑子胡思乱想。第二天做起事情就不会毫无头绪。(2)适时检查计划表,有助于计划的安排和完成。(3)限定计划数目。在身体力行的情况下,进行科学地调整,使自己处于一个协调的学习生活环境中,既可完成既定计划,又不影响身体健康。
2. 推进计划。(1)合理分配精力。先用心做计划中最重要的事情,利用剩下的时间去做那些较不重要的事情。这样可以自我控制时间,并可以完成更多的事情,而不让你的有效时间为琐事所占据。另外,要对每天、每周、每月的时间进行分配,以便能够巧妙地处理许多同时进行的计划。(2)“一鼓作气”。心智的持续专注是提升效率的关键,如果无法一次完成一件事情,那么最好毫无间断地把大部分的事情做好,并把剩下的事情集中在一起,直到做完为止。(3)排除干扰。这是很多同学难以做到的。在娱乐与学习冲突时会很矛盾。选择你应该做的主要事情,有第一次的克服,就会有第二次的胜利,以后就会毫不犹豫。这就是所谓的自制力,是在日常生活中一点一滴中积累的。(4)密切注意计划的进展情况。越密切地关注自己的进展,进展就越大。建议同学们最好把每天做的事情最好能罗列在本子上,这样以后就会注意减少没必要的事情,从而“挤”出更多的时间。
(三)立即行动
把握住今天,就要抓紧现在。“过去”是“现在”发展的基础,“现在”又是向“将来”发展的起点。“现在”的重要性还在于因为它最容易丧失,所以更加珍贵。对于时间,只能从现在去掌握它。认真地去完成每天的任务,任何时候都不要把计划在今天做的事放在明天,不要拖延到最后一刻,及早动手就会有更多的时间处理意想不到的事情,获得更多的资料,提早打算才能达到事半功倍。
三、合理管理时间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重视条理与节奏
克服做事缓慢的习惯,调整自己的步伐和行动,养成快速的节奏,不仅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给人以良好的作风印象,而且也是健康的表现。对于时间过剩,关键在于控制时间过剩并及时使它向有利方面转化。并且在生活规律上应该养成有系统的习惯。在适合自己的时间里处理好事情,那就需要掌握自己最有效的时间。状态在巅峰时,做些主要的事情;处于低潮时,可以做些简单的事情。但要尽量避免生活步调混乱,那样脑筋就会变得不灵活。
(二)在有限的时间内增加效益
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讲求效率,学会利用更少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效率高者,便是竞争中的强者、胜者。反之,则是弱者、败者。古语说:“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学会使自己的注意力高度集中,提高时间利用率,是自己学有所长的一个重要方法。另外要注意把握和利用零碎时间。在短期内也许没有明显的感觉,但经年累日,将会有惊人的收获。同时,使时间增加效益要有坚守的原则,做事情的方法应因时因地而变,防止计划被经常性打断;充分利用好黄金时间,根据实际灵活改变已定的计划;制定一个日常学习的定额,不要翻来覆去地检查每一件事情,舍弃不必要的个人外事活动,妥善安排好时间。
(三)学会休息
不要忘记休息。不论面对如何要紧的事情,一旦发现自己疲倦了,就应该停止,进行必要的休息,让紧绷的身心得到喘息的机会,因为,若明知自己的体力极限已至,却还勉强自己继续工作,除了会陷入工作的低潮之外,对自己也无益处。但是休息也绝不是要你放肆的放松自己,建议可以在走廊散步,做些简单的身体运动等,如果环境不允许,不如舒舒服服地伸个懒腰,打个哈欠。所以,一旦出现了警告讯息,最好停下来,让负担过重的部位恢复功能,这是明智之举。
四、结语
大学生合理的管理时间归根结底是一种习惯的养成,而习惯的养成离不开性格的塑造,习惯和性格是人们稳定品格的外在表现,一个良好的习惯是你一生中最可贵的财富,一种品格决定一种命运。同学们应该明白的是,行动才能是我们实现目标的惟一保障。当火车在静止不动时,在它的驱动轮前面放一块小小的木头,就使它永远停滞在铁轨之上,而同样的火车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前进时,却能洞穿近两米的钢筋混凝土墙壁,这就是“动力”,请现在就拿出行动的勇气,冲破介于你与目标之间的种种阻碍与难关吧。
参考文献:
高校学生档案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信息材料,形象的说,它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材料积累,同时反映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环节。在学生毕业离校后,这些信息材料的本质发生变化,以“人事档案”的身份重新启程。
高校学生档案主要是指涵盖学生的入学(招生)、入团、入党、学业、奖惩、毕业等重要信息,学生经过高考,进入高校时已由所毕业高中转入学生信息档案,那么,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形成的新的信息材料,就是高校学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内容:(1)学生基本信息;(2)入学材料;(3)学业概况;(4)思想政治表现;(5)身体素质状况及心理素质水平;(6)技能情况;(7)社会活动情况及评价;(8)信用情况(9)奖惩情况;(10)毕业材料。
1.2 高校学生档案与其它高校档案的区别
高校学生档案与其他类档案相比较而言,具有过渡性,记录的是以人为主的信息积累和管理,不具有长期性和永久性等一般档案信息的特点,因此学生档案的过渡性使其具有学生培养的过程性,学生档案的构建与管理不能与其他档案管理实行“等量齐观”的管理方法。
2 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档案管理的现状
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多遵循高校档案管理基本模式,学生档案由系部进行学生原始信息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初步整理,涉及上交的档案则遵循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办法,上交至综合档案室存档保存。学生档案有其特殊性,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信息资料,与学校其他档案资料不同,具有过渡性,对于学生档案管理而言,过程性是其重要的特点,这也使得传统档案管理上交模式不适合学生档案管理的科学发展。
2.1 系部学生档案管理混乱,不规范
受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学生档案管理成为学校综合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学生管理部门的附属品,学生档案无专人负责,兼职管理广泛存在,这使得学生档案在管理过程中不受重视,通常在学生毕业年度突击整理,学生档案材料填写时常不规范,缺漏现象时有发生,学生档案被视为“中转的纸张”,随意堆放处置的现象普遍。
2.2 学生档案内容单一化,无个性
中学时代形成的学生信息资料成为高校学生档案的一部分,大学时期形成的新的信息资料有学生成绩单、学籍登记表、健康情况表等,这种单一化的高校学生档案资料现状难于全面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诸多方面的能力。高校尤其是高等师范院校的重要责任是培养、教育合格师资,素质培育尤为重要,作为“准师资”的师范生在大学期间的记录应是丰富多彩而非呆板枯燥的,师范教育要培养的师资是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心理健康素质的综合型人才。
2.3 学生档案管理技术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低
受高校综合档案管理的制约,学生档案管理方式更为落后,学生档案管理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的阶段,信息化的管理仅限于学生基本信息的简单检索和查询事务,未形成数据库形式的电子档案信息,这种落后的管理方式不能适应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对信息的高效利用需求。
2.4 学生管理工作不到位,学生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高校是学生的第二个“家园”,高校各职(下转第195页)(上接第176页)能部门、教学系部归根到底是为学生服务的。授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是学生面对最多的两大群体,受教学计划、开课安排的学期或学年限制,授课教师只能在任课年度形成关于学生学习情况的一些信息材料。与学生沟通最多,联系最紧密的是学生辅导员,他们是学生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学生信息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者。
3 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档案管理的对策探讨
3.1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行学生档案管理的专职化
学生辅导员是大学生在校期间联系最为密切的管理者群体,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学生管理水平的高低,目前,很多院校将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到了次要的地位,没有专职的辅导员队伍,这种现象的广泛存在一方面使得学生辅导员本身不重视自身工作的价值所在,使得对于学生的管理流于形式。因此,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效、专业、负责任的专职辅导员队伍,用教育工作者丰富的情感、专业的知识、对学生的满腔热情投入学生管理工作,将学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成为学生值得信赖的师长兼朋友。对于各院系的学生档案管理,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认真完成档案的形成、收集、汇总、检查、上交等工作,保证学生档案的真实无误。
3.2 构建过程性学生档案,加强对于学生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
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全面普及法制化观念,是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创建健康校园的前提。进一步探索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价值与实现途径,是摆在高校学生工作者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
其一,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学校要对学生执行法制化管理,让学生办事时可以依法进行[1]。学校可以采取动态与静态结合的模式,保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完善学校管理法制化,形成动态学校管理系统。保证静态的法律制定与动态的法律执行的完美融合,可以实现高效、正确的管理,达到有效管治的目的。其二,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可以保证学校的制度统一。我国的《宪法》只是对学生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规定,《教育法》只是规定了在管理时学校实体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证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顺利执行,需要完善法律规章制度,达到完善统一、上下协调的目的。学校在制定内部规定时要遵从上级法律的规定,不可违背。其三,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有效地控制了学生管理权限的使用范围。高校要注意限制学生管理权的使用范围,避免造成学生管理权的滥用,保证学生和谐、有序地行使管理权。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价值
其一,学生管理法制化是高校持续发展的基础。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今天,高校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对高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推动学校向着更高层次发展,真正实现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行法制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法制化管理是整合资源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实现学校资源的整合与分享。学生质量、数量是未来高校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培养更具竞争力的学生是学校发展的源泉。法制化管理成为学生管理的最好选择[2]。其二,学生管理法制化是高校管理的重要手段。法制化的思维能够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法制化使管理行为更加统一、规范、科学、严谨。高校管理者必须依托法律规范,根据学校管理的目标和要求,运用法制化思维提高学校学生管理水平。其三,学生管理法制化是高校不断攀升的阶梯。高校学生群体中独生子女所占比例不断增大,学生自我意识和法制意识日益增强。随着高校扩招,学校生源更广,学生背景更加多元化。各种传播媒体如影视、网络的渗透,使大学生在思想上更开放、多样。高校的学生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家长式作风必然会引起学生的抵触。伴随中国高校体制的变革,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再是纯粹的纵向管理关系,还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注重学生主体地位、强调学生权利的法治化学生管理模式能适应高校与学生的这种法律关系[3]。
三、提升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途径
其一,树立高校学生管理的新观念。将维权行为应用到高校学生管理中,将是传统高校管理制度理念的一种进步与提升。法律的完善让高校的管理者更加尊重学生,并提升学生的管理能力。传统的管理模式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生不应对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体系提出自己的意见。学校领导受传统教育理念的束缚,认为学生只应该服从,不应该有疑问,从而剥夺了学生应有的权利。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传统的教育理念已无法被学生认同。为了更好地保证学生得到应有的教育,学生开始自主缴费、选课和择业,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教育平等的理念。学校的管理者应建立以服务学生为重点的工作系统,引领学生学习,要求学生遵循相关制度,提升学生的基本素质,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其二,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制度体系。法律的公平性是管理制度体系被认可的前提。法律的制定有两层含义,一是约束人民的日常行为,二是让人们的日常权利得到保障。领导者要更好地治理高校,需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体系。为了更好地保证高校管理的公平性,学校在完善管理法律法规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加强管理方面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对学校领导者管理职权的培训,二是提升教师教学质量的培训。管理者在制定良好的规章制度的同时,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保证管理过程中不会夹杂过多的个人情感,保证管理的公平性和严格性。要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定期为教师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保证教师接受到最新的教育理念以及教学方法。第二,学校的秩序要具有规范性、完整性。对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要有严格的秩序规定,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和生活质量。学校的管理秩序方案可以由学生共同参与起草,保证管理秩序得到有效的执行,让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响应并配合学校的管理制度[4]。第三,管理制度的完善需要与时代进步相统一。学校管理制度需要以高度统一,和谐规范为标准,保证满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用。要以加强培训为前提,以规范程序为核心内容,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剔除陈旧旧的管理制度,完善新的管理方案,通过引进西方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让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保证学生在学习时可以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三,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程序的正规化是完善管理制度的前提。正规的管理程序可以使高校管理制度得到良好的实施。聆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学生提供生活和教育方面的帮助,可以促进管理程序的执行。正规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让学生管理法制化得到有力的支撑。为了更好地对学生进行管理,可以引入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听证制度主要是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酌情进行考虑采纳,进而执行相应程序的一种法律制度。将这种制度应用在高校管理中,可以保证学生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体现出高校管理制度的民主性。为了给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需要积极采纳并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管理方案。其四,健全高校学生管理的权利救济机制。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利,学校的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满足学生的申诉和诉讼请求,构建完整的权利救济机制。学生申诉制度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缺乏可操作性,如申诉按件受理范围不明确等,所以需要健全申诉制度。司法审查属于一种外部监督行为,要准确把握司法介入的尺度和界限。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保证高校以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为基础开展教学工作[5]。
四、结语
高校管理制度需要以合情、合法为前提,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管理要提升法制化水平,帮助大学生茁壮成长,培养出更多的可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洪波.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途径探讨[J].亚太教育,2016(25).
[2]孙帅梅.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究[J].思想理论教育,2012(19).
[3]刘淑媛.基于学生管理法治化理论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27).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2-0094-03
听证权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听证权的产生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权利文化共同发展滋养的结果。对于高校而言,听证权作为相对人参与高校行政管理行为的程序性权利,具有限制高校行政权、保障师生权益的功能。2001年,北京师范大学首次适用“听证会制度”,开启了国内高校管理领域运用听证制度的先河,但与国外高校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诸多问题亟待深入研究。
一、听证制度的历史溯源及其基本意蕴
听证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主体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随之向行政主体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主体听取意见,接纳其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作为法律术语,听证一词最早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该原则是英国皇家法院对下级法院和行政机关行使监督权时,要求它们公正行使权力的原则。英国1215年颁布的《自由大》中有关公民的“法律保护权”的观念和制度,其基本精神就是以程序公正保证结果公正。正当法律程序的听证,原来只适用于司法审判,意为在案件审判的过程中必须经过听证,这种听证制度被称为“司法听证”。后来,美国在英国的普通法原则和《自由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成了“正当法律程序”。
听证制度的基本意蕴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维护程序正义。听证制度体现了古老的“自然正义原则”:一是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二是当事人有陈述和被倾听的权利。第二层意思在案例上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剑桥大学本特利(Bentley)上诉案。本特利是剑桥大学的一名学生,被学校剥夺了学位,他在上诉中提出自己在被剥夺学位之前,剑桥大学从未给予他陈述意见的机会。这一主张得到了法官的支持,法官认为哪怕在伊甸同里亚当偷吃了禁果,上帝在惩罚亚当之前仍然将其叫到面前陈述意见。本特利上诉案确立了一个重要的程序法原则――必须给予利益被决定者陈述意见的机会,否则任何裁决其利益的决定均应无效。如有学者所述:“官府在处罚他人之时,正当的告知,适当的倾听必不可少。”
听证制度是个“舶来品”,我国运用听证制度的历史并不长。1996年,我国通过了《行政处罚法》,标志着我国首次在立法上确立听证制度。1997年通过的《价格法》和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分别对价格决策和地方立法听证作了详细规定。发展至今,我国已经在价格决策、行政处罚、国家赔偿、地方立法等许多领域广泛采用了听证制度。听证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我国高校传统学生管理模式下听证程序缺失的现状
听证制度虽然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适用较广,但在高校管理中的运用仍属刚刚起步。由于受传统高等教育思想的影响,学生一直被认为是管理的客体,如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在学生管理中倾听学生意见仍亟待改进。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高校开始逐渐吸收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管理,但总体而言还存在很多问题,听证程序规定缺失,即便有相关规定,在实践中依然没有贯彻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高校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程序不规范
虽然有部分高校允许学生参与到自身管理制度的决策中来,但是程序不规范且无具体制度保障,多是临时性地通过座谈会、校园网、校务公开栏、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等渠道来征集学生的意见建议。实际上,学生关注度不够,参与程度不高,很难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二)高校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范围不明确
在部分高校的管理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界定学生对于什么样的管理行为可以参与决策。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容不多、层次较低、方式简单。学生参与管理的内容大多集中在与学生个体日常生活相关的衣食住行、娱乐、择业创业等方面,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科发展、目标规划、定位选择、改革发展等方面往往缺乏学生参与。
(三)高校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效果欠佳
由于缺乏较为明确的制度保障,即使学生参与到高校管理和决策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意见分散、观点表达不够集中的弊端;讨论和争论虽有,但是缺少令校方和学生均感到满意的结论,特别是涉及到高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质性问题时,仍然缺乏有组织、有秩序、实质性的决策参与过程。
总之,高校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在国内已经起步,但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学生参与质量不高,效果欠佳,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然而,听证制度恰恰能填补高校管理在这方面存在的空白,在高校全面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听证制度,不仅能起到优化决策过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等作用,亦能实现充分保障学生权利、提高学校民主管理程度之目的。
三、我国高校建立学生管理听证制度的主要依据
在高校学生管理领域建立听证这一程序法律制度,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依据,而且具有充分的现实合理性。
(一)由高校管理权的性质所决定
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具有“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高校根据授权可以行使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奖励处分等多项管理权。高校的管理权来源于行政授权,教育事务管理具有公共性质,因此高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力。高校作为教育机构公法人,虽然有别于一般的行政主体,但其行使的管理权仍是国家教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适用严格的行政程序法则,如没有限制,这种权力亦将被滥用,滋生腐败。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鉴于我国目前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在权利救济程序规定方面缺乏的现状,在高校学生管理权的行使中引入听证制度势在必行。”
(二)是高校学生权利的保障所需
虽然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未直接规定听证制度,但在多处规定中,均体现了学生在接受处分前具有陈述意见、表达异议的权利。如其中第5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的权利。”第56条则明确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人的陈述和申辩。”第64条强调:“对犯错误的学生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南此可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所规定的这些学生权利,为高校在学生管理领域进一步确立听证制度提供了法
律上的依据。
(三)高校和谐校园建设所要求
听证制度蕴含着正当程序原则公开公正的法律精神,其制度设计要求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指证等基本权利。在学生违纪处分中引入听证制度,学校可以深入了解案情,根据校纪校规作出妥当的处理。同时,被处分的学生因为在处分前获得了充分表达个人意见的机会,能感受到学校在处理过程中对其人格的尊重,有助于真正从内心认识错误,在接受处罚的同时接受教育。另外,学生在听证过程中充分表达自身权益也是一种民主法治观念的培养和锻炼。总之,高校在学生管理领域运用听证制度可以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导致的矛盾冲突,化解纠纷,消除对立,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四、完善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听证制度的实践建议
2003年,中山大学举行了全国首次学生食堂价格听证会。2006年,浙江大学将听证制度引入校园,明确规定给予学生开除处分前学生可申请听证。2009年,浙江工商大学建立了国内高校第一个听证大厅。可以看到,国内部分高校已经开始了将听证制度引入学生管理领域的实践探索。笔者认为,建立与完善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听证制度,应努力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听证制度的指导思想应确立
听证制度的基本意蕴是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维护程序正义。随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的改革,学生已经不再是单一的管理对象和客体,“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已经成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的重要使命。因此,在高校学生管理听证制度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均应体现学生权利本位的指导思想,确保学生权益。
(二)听证制度的地位应法定
听证制度不应是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中的一种临时性措施,听证制度的实施对于优化高校学生管理决策水平、增强决策科学性是十分必要的。也就是说,高校学生管理者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或者不使用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必须制度化和长期化,听证制度应当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具有相对同定的地位。高校学生管理者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听证制度在学生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将听证制度纳入学校规范化管理的必要内容之中,确立和提升听证制度的地位。
(三)听证事项的范围应明确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纷繁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但并不是所有事务都有必要使用听证制度,听证制度适用的事项和范围需要事先在相关规定中加以明确。
1 高校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高校制定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大学管理的自治性,但有些高校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越位”现象严重,特别是关于学生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经常对学生权利作限制性规定,而对学生义务作扩充性规定。因此,高校在制定与学生有关的内部规范性文件时,运用听证程序是十分必要的。建立听证制度实质上是对学生主体的尊重,充分听取学生群体的意见,体现了大学学生管理决策的民主化和人性化。
2 高校学生管理的奖惩行为。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奖惩行为是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很常见,奖与惩都有适用听证制度的必要。奖励性管理如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定、留学选拔等等,主要是指事关学生重要利益的奖励行为;惩罚性管理行为诸如对学生作弊、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的处罚等。笔者认为,我们应修改现有的高校仅仅对惩罚管理行为倾听学生意见,适用听证程序,而忽视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奖励行为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学生重大利益奖励行为的不公,也应尝试适用听证程序,而对于原先的惩罚性学生管理行为适用听证程序的规定,应扩大其适用范围,不仅限于学生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重大处分,为避免处理不当,记过、警告等处分一样有陈述意见、适用听证程序的必要。
3 高校涉及学生发展的重大举措。随着我国近几年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不断改进设施,例如新校区建设、设备更新、图书馆扩建等,这些举措都与在校学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高校在作出这些重要决策前,有必要倾听学生意见・保障学生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和建议权。高校管理者也可以通过听证程序,了解学生意见,集思广益,择优选择。有的高校在决策时无视学生意见,在学生宿舍搬迁或改建时遇到部分学生抵制,发生纠纷,如果能提前运用听证程序,则可以获得学生的理解,化解不必要的矛盾。
(四)听证参与人的选定应科学
听证会实际上是各种利益主体就共同关心的主题表达意见的过程。能否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是确保最终决策是否科学的重要因素。由此可知,听证参与人的选择是非常关键的。如果不能有效征集听证参与人的意见,那听证会的效果就要打折。听证参与人的选定对于听证制度作用的发挥关系很大,高校管理者在选择听证参与人方面应当慎重思考,在选定听证参与人时不能避重就轻,选择利益无关人,要尽可能地选择与听证事项有关的学生群体。在听证会前还有必要提前向听证参与人发放资料,培训听证制度知识,说明听证会规则,这样听证人不仅能充分发表意见,还能发表出高水平的意见,有利于全面提高听证制度的实效。
(五)听证过程的环节应完备
高校学生管理领域的听证制度包括准备、举行和结论等三个阶段的内容,这三个阶段各有侧重,相互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