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 10:19:3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中等职业教育法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改革
一、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中偏重于理论知识讲授
中等职业教育中的法律课程,强调素质教育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并着重培养学生利用法学理论分析问题与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实践教学中,却往往存在着过于注重理论知识讲解,而忽视实践应用培训的问题,从而不能有效调动起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学习热情,导致实际教学效果不佳。而且由于过分偏重于理论知识讲授,学生不仅缺乏利用法律知识进行实际操作的能力,而且毕业后也不能迅速的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需要。
2.实践教学环节中教学质量不佳
一方面表现为法律实习环节流于形式,实习质量不能有效保证。法律实习是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有机结合的主要环节,也是学生得以检验自身所学知识的一个重要过程。然而因管理不佳、实习态度不端正、时间冲突等多种问题,导致目前中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实习环节多流于形式,且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法律实践课程偏少,教学质量不佳。法律实践课程不仅能为学生重现整个司法事务的流程,而且能开拓学生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与实际操作能力。然而在当前中等职业法律教学中,法律实践课程的开设量偏少,只占据了总课程比重的10%左右,且教学方法较为单一,教学质量不佳。
二、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的改革及优化措施
1.积极改变原有的教学观念
在原有的法律教学理念中,是以教师为中心,以传授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为主要目的。而新一轮的课程改革,其教学理念重点是提倡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科应用能力为主要目标。为此,教师应当积极改变原有的教学理念。一方面,教师应当积极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改变原有的照本宣科的做法,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与主动性;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法律实践教学的认识,通过不断强化法律实践教学,以开拓学生的思维,强化学生的学科创造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
2.增加法律实践教学的比重
目前,中等职业法律教学的实践教学,主要是以实习为主,以课题案例分析、法律诊所、专题辩论、课外模拟审判等为辅助的教学模式。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却往往存在着法律实习和其它实践课程的时间少,缺乏教学规范性且教学随意性大,学生实际参与度低等多种问题。为此,我们应积极改变原有的重理论而轻实践的做法,通过不断提高法律实践教学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比重,使学生能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得到培养、锻炼与成长。一方面,建议将20%以上的总课时时间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时间,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另一方面,还应不断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以形成能贯穿于整个中等职业法律教育全过程的实践教学方案与测评体系,并在教学方法中注重于实用性与多样性,通过采用案例教学法、体验教学法、探究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以提高法律教学的质量与教学效果。
3.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
法律实践教学的内容应当是多样化的,学校应当通过实习、毕业论文、模拟法庭、诊所式教育等多种实践教学形式,以形成规范、完整的实践教学链。
(1)加强实习管理。首先,应合理安排实习时间,避开学生找工作的高峰时期;其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否考虑实行弹性实习制度,在学习情况不紧张的条件下,可允许学生申请进行实习。要求一年级到二年级的每一学年,学生至少应当有15~20天左右的法律实习时间;而对于毕业实习,则要求实习时间应不低于3个月。
(2)加强毕业论文管理。首先,要求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与法律实践问题相挂钩,要求题目应来源于实践,素材来源于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并在论文中对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与解决;其次,要求实行毕业论文指导的双师制度,即论文指导教师应当有两名,一位是作为实践中的带教老师,另一位则是学校中的专业教师,两位教师同时就毕业论文中的相关问题、理论的实质及解决方法进行系统的指导,以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调研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教育。积极在法律教学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通过让学生分组进行模拟审判,并让每一名学生参加和担任具体的角色,使学生能详细了解整个司法事务的流程。在模拟法律的开设中,首先学校应鼓励教师大量开设模拟法庭教学,并将其作为实践教学测评的标准,还可给予一定的课时补贴,对于部分实践性强的课程(如刑诉、民诉、刑法等),还应当硬性规定必须开设;其次,学校还应当加强模拟法庭软硬件的建设,为开设模拟法庭提供必要的设施、人员、摄像等条件的配置,并制定好完善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制度。
(4)积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通过积极开展法律诊所教育,能帮助学生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当事人,并处理真实案件。教师也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与运用法律知识。法律诊所应当向全体学生开放,使所有学生得到锻炼与培训,并且通过这种与现实案件零距离接触的方式,使学生深切体会到作为律师所背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以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思考,并努力将所学法律知识应用到真实案例当中。本文从中等职业法律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出发,并着重就法律教学的改革及优化措施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在当前中等职业教育法律教学中,我们应当不断对原有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进行系统的改革与优化,以真正引导学生建立起实用、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体系,并切实强化学生的学科应用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从而使学生在毕业后也能迅速的适应法律职业岗位的需要。
参考文献:
一、法律课程教育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及人才需求类型的变化,中等职业教育法律课程教学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法律课程的设置与社会和市场的需求脱节,导致了毕业生就业相当困难。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总体质量不高,不能适应传统的教学方式。很多家长只想把自己的孩子放到中职院校学习两年再就业,这给中职学校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这就需要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课程进行改革,提高教学水平,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所面临的重要的任务。
二、面向社会需求,改革法律课程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是面向就业市场的,法律课程的设置要进行改革,根据实际情况来建立符合社会中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要和社会的经济结构相适应。教师要帮助学生学好法律知识,教育要和生活与社会紧密联系起来,突出职业教育的特殊功能。最主要的是提高学生的能力,使学生适应毕业后对岗位的竞争,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所从事的工作多数都是一线工作,所以说,在对法律课程进行设置时要以实训为主,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对过时的课程内容要及时删除,不断吸纳新的知识,调整课程,让教学适应时展,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要达到各占一半,运用多种培训方式来培养学生的应用技能,教师要不断鼓励学生参加国家认可的法律考试,拿到相应的证书,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三、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1.因材施教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以我们要根据学生的要求来建立适合中等职业学校法律课程的教学的方法,不仅要提供给学生足够的训练,还要让学生对法律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为学生提供升学机会,对选择就业的学生来说,就要以就业为导向,教师需要重点培养他们对职业的兴趣,主要教授他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对理论和专业知识都掌握得比较好的学生,根据本人的意愿,如果想升学,就给他们更多的学习理论知识的机会。这样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来因材施教,可以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2.现代化教学方式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法律教学当中也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可以运用多媒体教学,因为通过图像以及文字同时表达的手段,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听觉和视觉,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提高学习效果。还可以运用模拟仿真的教学手段,这种方式可以把教学内容很直观地展现出来,在法律教学当中,可以组织学生开庭,让学生能够亲身体会法律的审判过程,给学生配置各种角色,进行实战演练,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深入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以把传统的教育方式和现代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当中体现人性化,尤其是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根据个人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程度等等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
3.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
首先,要明确学生学习的具体要求,教师要选择好是从理论开始,还是从实践课程开始,要想达到学习目标,需要把理论和实际联合起来,根据学生的特点以及爱好来选择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能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其次,对于学生而言,没有固定的学习年限,对于已经达到了毕业水平的学生,可以让学生提前毕业;如果没有达到要求,那么也可以延长时间让学生继续学习,让学生多学习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要使学生对客观世界的存在产生兴趣,才能集中精力好好学习,而且,兴趣的培养可以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智力的开发有助于学生接受法律教育。如果学生对与法律相关的事物没有兴趣,就不可能让学生主动去探索、去学习,兴趣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不能被忽视,兴趣可以激励学生,这样学生可以取得好的成绩,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一、充分认识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相对缓慢,是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20*年,全国普通高中招生82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50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中的比例仅占40%,有些地方不足30%。一些地方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片面理解为就是发展普通高中,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等方面忽视乃至削弱中等职业教育。必须看到,在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条件下,如果不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必将影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制约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二、明确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力争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在20*年的基础上增加100万,达到650万,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总体上要把握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质量上。
为实现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上,努力把每年未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500至600万农村初中毕业生中的相当一部分,吸收到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按照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分解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扩大招生规模的分年度任务目标。
三、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培养能力
要稳定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不得并入高等学校或改办成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政策规定。今后几年,每个县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每个市(地)重点办好若干所骨干中等职业学校。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创建一批一流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采取联合、连锁、集团化等办学模式,提高和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推动骨干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辐射作用,与相关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实现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与有条件的乡镇化技术学校连锁办学,扩大招生规模,降低学习费用,方便农村初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农民就近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培训;有条件的学校和地方可以组建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较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较重、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短缺的地区,要扩建、改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还可以利用普通中学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班;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可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
积极发展远程中等职业教育。充分利用中央农广校、电视中专等远程教育机构,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远程学历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培养能力,扩大办学规模。通过实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重点扶持建设1000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通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重点建设400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实训基地。各地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和实训基地建设。
(二)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要把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把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整个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
积极探索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办转制、股份制和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引入民办教育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使职业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实体。
(三)积极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和农村跨地区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东部地区和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西部地区和农村的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双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与各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
实施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职业学校要采取灵活的办学模式和机制,实行“2+1”、“1+2”、“1+1+1”等多种模式,推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西部地区和农村的职业学校要重点安排好文化和专业基础学习,东部地区和城市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业要重点安排好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企业实习,为毕业生在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东部地区和城市中等职业学校到西部地区和农村招生的收费标准,由双方省级财政、价格和教育等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各地特别是东部地区和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经费扶持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按生均经费标准和招生数拨付经费,对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规模较大、给学生补贴力度大的学校予以适当补助。
(四)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行业和企业是举办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该行业资源、技术、信息优势,积极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要承担该行业专门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责任。要办好现有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将所办中等职业学校剥离、解散或并入高等学校和普通学校。
鼓励支持企业单独举办职业学校,进行所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对于举办职业学校的企业,各地要在土地使用、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与政府举办的学校相同的政策,并予以税费等方面的优惠,对企业收取的教育费附加要按有关规定返还企业用于职业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纳入地方职业教育事业的招生和管理范围。积极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产教结合,企业可依托职业学校建立培训中心。要制定和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制度。接收学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向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补贴。
(五)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确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进行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相关专业,开发新的课程和教材。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3年为主的基本学制,其中1年到企业实践。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和化技术学校要积极主动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开办夜校,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教学方式满足进城务工人员的学习需求。
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要坚持正确的质量观,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胜任工作岗位要求,顺利实现就业,作为衡量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六)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关键措施。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紧密结合,并利用劳务市场、人才招聘会和互联网等渠道及时向毕业生发送本地和异地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或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各种便利条件。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劳动保障、商务等部门的协助,帮助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国(境)外就业。
对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从事种植、养殖、畜牧等产业规模经营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商、税务部门减免有关费税,金融机构安排所需贷款,农资供应机构在价格方面给以优惠等的落实工作。职业学校要在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跟踪服务。
各地要对在就业岗位做出突出业绩或者在自主创业中成绩显著的职业学校毕业生予以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七)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相应工作机制,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定招生专门机构,打破学校归属部门和类别的界限,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一考多分流,给考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八)多渠道增加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
各地要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各项规定。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分担、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新机制。要根据当地实际,调整教育经费投入结构,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相应增长。
各地要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制度,可采用教育券、贷学金、助学金、奖学金等办法,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助学帮助。国家和地方扶贫资金要安排一部分用于资助农村贫困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采取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为家庭贫困学生学习提供方便。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积极探索吸收国(境)外资金和民间资本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途径和机制。
四、加强领导,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26-024-01
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从2000年开始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教育部在《2003―2007教育振兴活动计划》的文件中,提出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定职业教育转变办学模式。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职业教育在解决劳动力就业和提高人力资源素质方面发挥出日益突出的作用。从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看,中国基本上拥有了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但缺少一支庞大的能够理解现代科技知识并受过专门训练的技术操作人员队伍,这将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
教育部在2005年下发的教职成1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到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特别是教育部《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后,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学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但是,目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作为一名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笔者就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一、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
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要求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束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职教生应该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
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整体上来说还比较薄弱。表现在:第一,中职教师的职业工作知识相对缺乏。中等职业学校多数教师面对职业学校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在实际教学中与学生实际状况脱节,不能很好地指导实践。第二,中职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相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多数教师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教学较为顺利,能较好地传授专业理论知识,但多数教师对自己所教专业相对应的职业群的实践操作技术并不了解,实践操作能力较差,所以在实践课教学中很难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更不用提将基本操作技能传授给学生了。
教师素质是指教师稳固的职业品质,它是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础,通过科学教育和自我提高而形成的具有一定时代特点的思想、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身心特征和职业修养。其具体内容包括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人格结构三个方面,其中,知识结构又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能力结构则含有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组织管理能力三个方面,人格结构包括教育价值观、教育情感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然而针对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素质理应有所区别,他们的知识结构还应包括与专业相对应的职业实践知识,能力结构中除了具备良好的普通教育教学能力外,还应具有教授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这一特殊任务的师范技能,除此还必须具备职业岗位群所要求掌握的实践操作能力,更高水平的教师还应该具有相应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即能适应随着科技迅速发展对技术变化的时代要求,具备良好的创新精神,能指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创新性活动。
三、改革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功能
过去,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一直实行“终结性教育模 式”,局限于为学生将来就业做好准备,并认为这是中等职业学校唯一任务。因此,中等职业学校从专业设置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基本上都是以“胜任某种岗位”为出发点,以胜任某种职业岗位的能力作为毕业生学习合格的衡量标准。这种教育观念的理论基础,是基于每个劳动者都固定在一个岗位上,形成不变的分工体系的设想。与这一设想相对应的是以岗位为中心的职业教育,它是以劳动者终身束缚在一个固定岗位上为前提的。
当前,“普高热”居高不下,其原因之一是,长期列为终端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就业的强烈依赖性与素质培养的狭窄性,而学生,则指望毕业后能较好地对口就业。部分中职校片面追求“就业率”,淡化了全面素质的应有教育和培养,弱化了学生对口就业的竞争能力,把中职校降低成单纯面向“打工”的预备场所,扭曲了中职校在社会上的应有形象。
为求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中等职业教育属“终端教育”的封闭思想,立就业、升学两种出路的办学观念;破只求就业率的僵化思想,立主动适应的竞争观念,积极推进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未来中等职业学校要同时承担就业、升学双重任务,既要为生产、服务和管理的第一线培养实用性人才,又要为高一级学校特别是高等职校输送合格的新生。